我最珍爱的一本书(精选14篇)

时间:2023-12-03 05:40:58 作者:薇儿

优秀作文惊艳了文字的世界,让人重新认识了语言的力量和人类思维的辽阔。如果你想写一篇优秀作文,可以先参考以下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优秀作文范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要说我喜爱的书那真是太多太多,但我最喜爱的要数《淘气包马小跳》了。因为每当我生气时,看看这本书就会情不自禁的笑起来。

这本书写了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事情。

他们虽然调皮,但有时候也非常乖巧、善良、乐于助人,而且他们很精诚团结。

记得有一次,在天桥上,他们发现卖花的小妹妹被人所逼时,当问到小妹妹为什么没上学时,她东张西望、说起话来吞吞吐吐。聪明的丁文涛发现了异常情况,于是他们采取分组——盯梢——报警等各种办法,最终把那个坏人绳之以法,把小妹妹从魔爪中解救出来。

在他们新校长的车子没油时,还是他们把她的车子推到了加油站。他们虽然迟到了,但还是很开心,因为他们又做了一件好事。

他们为了帮同学的爸爸找撞伤他的人,但万万没有想到那个肇事者真竟是热心帮助他们破解线索的人,是啊,往往有些事是我们料想不到的。

从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原来淘气包这些人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坏,只要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们拥有一颗乐于助人善良的心。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书是出自杨红樱阿姨的,她写了许多书,而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那本《笑猫日记》了。

书里描写了淘气的马小跳;有思想、能听懂人说话的笑猫;温柔的杜真子;幽默大师老老鼠;可爱的地包天等。在这些故事里,相信你读后也会感动,会流泪,也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

《笔猫日记》里,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就是《虎皮猫,你在哪里?》了。这篇故事描写了笑猫不顾千辛万苦找到了虎皮猫,可是,虎皮猫的耳朵却聋了。这对笑猫来说,真是一个天大的.打击呀!好不容易把虎皮猫找到了,但却没办法对虎皮猫说话,因为他的耳朵听不见,笑猫伤心欲绝。后来老老鼠告诉笑猫,在蓝山上,有一种兔耳朵草,只要让虎皮猫吃了,就能治好他的耳朵。于是,笑猫就开始了采兔耳朵草的旅程。

如果你们想知道结局如何,就请去亲自阅读这本书吧,相信你也会有收获的!

而我呢,吃穿都不用愁,我也要好好学习,凭自己的双手,为自己创造一个光辉的未来!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人们喜欢的书大都是名著,而我却独爱《汪国真选集》。

《汪国真选集》中的资料都是有关于哲理。他会把我们平常生活中的事加以分析,得出一个个受益终身的道理。

如潜能篇的一段话——任的潜能仿佛是一座未被开发的庞贝古城,需要执着的挖掘才能使之放射光彩。流行篇的话语——独特产生魅力,流行因为独特。时尚篇——有为的引导时尚,无为的跟随时尚。所谓引导是把握了未来的一种趋势,所谓迎合则是抓住了公众一个时期的情绪。

友情是人生一笔宝贵的财富,汪国真的诗《给友人》将朋友的定位更加充实具体:无需锦上添花,更需雪中送炭,要相互鼓励,患难与共的成长。“不站起来,才不会倒下,更何况,我们要去浪迹天涯,跌倒是一次纪念,纪念是一朵温馨的花。寻找,管什么日月星辰,跋涉,分什么春秋冬夏。我们就这样携着手,走呵,走呵,你说,看到大海的时候你会舒心的笑。是呵,是呵,我们的笑,能挽住云霞。可是,我不明白,当我们想笑的时候,会不会,却是潸然泪下”。”

“不去想前方是否有荆棘,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愿意看汪国真的诗,一点一点的努力,找寻自我的价值和生命的价值。

这些精美的语句都是出自《汪国真选集》,都是以优美的语句讲述令人受益匪浅的哲理。

一本好书的魅力与智慧都是无穷的,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是有着让我们学会做人做事的至理名言。对于我而言,《汪国真选集》就是这样的一本书。虽然语句不多,可你只要去认真看,细细品味,才能了解它所叙述的哲理。看完一篇,总会让我感到愉快,仿佛一下子就明白了一些事理,感觉自我长大了一样。令人感觉无法言喻的平静。

品味每一句语言,使我领悟了其中的奥秘。这些奥秘,这些感觉,我都能从汪国真的诗里一一体会到。

读完这本书,令我的内心无以言喻的平静,很是欣慰。一下子意识到读书也是令人欢乐,令人长知识的,学涵养的东西。

这次新奇的体验,让我每次都以兴奋的心境去阅读它。每次与《汪国真选集》亲密接触,都能从中汲取到无尽的养分。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书的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个盲人。她两岁时因为一场大病而双目失明。她身残志坚,努力学习,成功进入了剑桥女子大学。经过几年的大学生活,她又考进了哈佛德克利夫学院,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在书中,她说,只要给她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感谢她亲爱的莎莉文老师和那些帮助过她的人,并去观看那些优美的风景;第二天,她要去观看科学家们的发明和古建筑;第三天,她要体验一下平常人生活的滋味。

海伦?凯勒只要有三天光明就会如此珍惜、感恩、努力。想想我们都是健全人啊!却常常无视身边一直不断关爱、帮助我们的老师、父母、朋友,一天又一天地浪费宝贵的光阴。这世界是多么美好,她一个盲人能“看”得见,我们有眼却看不见。伟大的祖国不惜一切代价培育我们,还有好多人无私地为我们付出,她一个残障人能点滴感恩回报,我们这些健全人却常常熟视无睹,茫然不知。她的眼睛虽一日都无法见光,她的心灵深处却是阳光满满,光明四射。她一生奢望的这三天光明,我们轻而易举地拥有着。每当想起她的这三天光明,都让我震撼,让我惭愧,更让我奋发向上。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更是我生命成长中的一本宝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喜欢看连环画,故事书,最喜欢看还是内容丰富的《十万个为什么》,因为他让我知道了许多闻所未闻的事情和道理。

又一次,我听雅琴姐姐说,只要把鸡蛋放在冷水中泡一会儿,蛋壳就会软。回到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将一个鸡蛋放在水中,等了很久鸡蛋一动不动,稳稳地沉在水中我想:“怎么没用呢?也许那不做声的老师知道。”于是,我找出《十万个为什》,翻开目录表,终于在上面找到了答案:“把鸡蛋放在醋里泡,蛋壳就会变软。”于是,我拿着醋瓶倒了半碗醋,把鸡蛋放了进去,等了一会儿,鸡蛋的四周奇迹般冒出了一个个的小气泡,鸡蛋也慢慢的浮了上来,我小心翼翼地一摸,啊!蛋壳软了,我像发现新大陆一样,高兴得手舞足蹈!一不小心,把醋碗打碎了,醋洒了一地。这下我慌了,又拿扫帚又拿拖把,正在我手忙脚乱的时候,妈妈下班回来了,她看到地上一塌糊涂,便问:“婧婧,怎么回事?”我只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说:“没关系,爱动脑筋是好学生。”

《十万个为什么》使我尝试到了成功的喜悦:“以后我要多读像这样的好书,我要向知识的高峰前进。”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木偶奇遇记》是我喜欢的一本书,也是一本世界经典文学名着,主人公匹诺曹从一个坏孩子到一个好孩子的整个演变过程。

小木偶匹诺曹多次听信狐狸和猫的谎话,要不是小仙女及时的搭救说不定匹诺曹早已变成坏孩子了呢,小木偶在玩具国被小灯芯骗到了玩具国变成了驴子,匹诺曹被一个杂戏团的老板买走了,杂戏团老板让匹诺曹跳圈,用头撞破纸桶,用后腿直立,还有跳舞,学不好要挨打。

这时匹诺曹才开始醒悟,在善良的小仙女宽容的帮助下匹诺曹痛改前非,终于变成一个懂事、诚实、勇敢、聪明伶俐的真正的男孩子。

人要有自己的头脑,要有自己的主见,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这个童话告诉我们大家一定要做一个好孩子,不要让坏人的谎言得逞。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在我那小小的书架里,有各种各样的书,但我最喜欢的只有它——《第六双足迹》。不过我告诉你这本书在书店里是买不到的。

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人民日报上连载小说,解放军叔叔那英勇、刚强不屈的精神把我深深地打动了,我就迫不及待地让爸爸给我买,可爸爸对我说:“这本书还没出版呢!”

于是,每当邮递员给我家送报时,我总是一口气读完,然后让大伙读,最后把故事裁剪下来,日积月累,我已经积攒了厚厚地一叠了。

有一天,我睡在床上,忽然想起今天的报纸没裁剪,便一咕噜从床上爬起,把故事从报纸上裁剪下来,又在后面用纸裱好。

经过一段时间,我终于自己装订了一本书,我把美术书皮订成封面,又在上面写了五个精美大字——《《第六双足迹》。看着自己装订成的书,我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悦,象吃了蜜似的。

有一次,一位同学和我借这本书,因为我对这本书十分珍爱,所以嘟嚷着不愿意借给他。回家后,我对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说:“你虽然爱这本书,但应该让它发挥更大的作用。”我听了这话,感觉自己脸上火辣辣的。第二天一早,我就把书借给了那位同学。

现在,我更爱这本书了。因为它不仅给了知识,而且还让我感到了人与人之间的真诚。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宾逊漂流记》,他的作者是著名作家笛福。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他告诉了我如何在野外生存,另外,我十分欣赏里面那个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主人公——鲁宾逊。”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是妈妈送我的,我刚看了几页便爱不释手。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它主要写了:小说的主人公鲁宾逊十分喜欢航海,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执意去航海,最终,在一次航海中,他所乘坐的一艘轮船在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仅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它卷上了一个小岛,这座小岛荒无人烟,他开始了自我的历险生活。

他做了一只木筏,将沉船上所有能用得着的东西一一送到岛上。他用帆布搭了一个帐篷,作为栖身之处,并将船上运来的东西储存在那里,靠从船上运下来的食物生活。

有一次,他偶然发现了一些大麦种子,并把他们种下,到秋天后,他收获了许多小麦,并用它们制做出了面包。他又捕捉并驯养了一批山羊作为他肉食和奶的来源,又养了一群小动物作伴。

若干年后,他从野蛮人手里救回了一个俘虏并给他起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朋友与仆人。他们在荒岛生活了整整28年后,最终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之后便回到了自我日夜思念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后,我体会到了为生命而奋斗的滋味。

我最爱的一本书

床边的柜子里珍藏着一个精致的方形盒子,它装的并不是礼品、戒指,而是。每天晚上我都会坐在床上细细品读几页,并在这墨香中安然入睡。而如今这本书已渐渐泛黄,有几页甚至有些破烂,我对它的喜爱却有增无减。

小时候,不善言辞的我总是默默地坐在角落发呆,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大家都觉得我孤僻,疏远了我。我对每个人都恭敬地笑,礼貌地说话,没有任何情感付出,就像一台机器,按照指定任务做指定的事。听着人们天天歌颂着爱,我觉得可笑,会有人爱别人胜过爱自己吗?我常常问自己,又一次次地否定。

直到有一天,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书店的角落瞥见了《流浪狗和流浪猫》。它说这本书会让你懂得什么是爱,当时我只是抱着试试的想法买下它,没想到这本书竟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

书中讲了流浪狗和西施狗相爱了,却遭西施狗主人的反对,千方百计地阻挠它们,流浪猫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终于和西施狗幸福地在一起。

每次读到这,我总会掉泪,世界上真的有一种东西叫爱,它可以感染每一个人。这不仅仅是猫猫狗狗的故事,他会告诉你,什么是爱。

我开始观察,爸爸妈妈对我的每一声呵护,临睡前的一声晚安,做错事的一句呵斥,还有每晚替我拉好褥子,这是什么?这都是浓浓的爱啊,每天生活都是如此,我怎么就没有一双“发现爱的眼睛”呢?我开始接受爱,设身处地地去体会爱。很快我就发现我变了,从前我对爸爸妈妈的爱总是认为啰嗦,闷哼声,如今我学会了说谢谢,和亲人畅所欲言地交流,清亮爽朗的笑声传得很远。我和同学们三五成群地在一起,我真心实意地待她们,不是用虚伪的面孔伪装自己,她们也开始接受我了。倘若你不付出爱,你只能生活在陰暗里,只要你掏出一颗火热的真心去待人,即使他是冰山铁角,也终有感化的一天。

《流浪猫和流浪狗》让我知道世界上真的有爱。抱着一颗有爱的心去待人,你也会收到满怀的爱。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是《美国国家地理少儿版百科》,这本书是去年我八岁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这本书是16开本的,很厚,有322页,印刷很精美,插图也很漂亮。它的封面是淡蓝色的,还有一圈黄色的边。封面上印着俄罗斯的红场、两头狮子和巨石阵。我喜欢这本书不仅仅因为它是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更因为它能够带给我很多的知识,它能够让我了解很多外面的世界。

这本书总共分为九个部分,它们分别是:我们的世界、探险天地、动物世界、文化长廊、地理趣谈、环保先锋、历史之窗、自然之谜和超级科学。

我从“我们的世界”知道了轮滑鞋的由来,也知道了世界上有很多人喜欢轮滑活动,就像我自己也是一个轮滑迷,今年生日时妈妈还特意给我买了一双新的轮滑鞋。

我从“动物世界”里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叫蜂鸟的小鸟,它是世界上最小的鸟,还知道了有一种青蛙还没有一元硬币大,还知道了美国有一种白头海雕,只有美国的海域才有,是世界濒危动物之一。

我在“环保先锋”里知道了我们国家目前是世界上利用水资源发电最多的国家,每年靠水利发电的电量达到了4300亿万千瓦时;还知道了现在地球上化石燃料紧缺,已经有很多国家在使用生物柴油和乙醇作为汽车燃料,还有很多的电瓶车也是环保的。

我从“超级科学”里知道了现在有一种打印机只要塞进去一堆废纸和一支笔芯,就能很快打印出一支铅笔;还有的打印机只要把面粉和油等材料放进去,就可以直接打印出面包来,还有一种打印机可以用茶叶和咖啡豆当坐墨粉使用。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丰富,我每天看也看不厌,妈妈说我只要一拿起这本书,就像着了魔一样,忘记了时间的早晚,甚至连吃饭也会忘记,我想这可能就是“废寝忘食”吧。这本书就像我的一位好朋友,它伴我成长,给我知识和快乐,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题记。

我是在新华书店发现这本书的,因为看惯了文学名著,看惯了学问人的言语,看惯了白纸黑字,看惯了没有新意的排版,而渐渐对这些没有兴趣,就算故事有多精彩人物有多么好,我认为那也是别人和别人的故事,我无法从中找到过多的共同点,只能当个观众而无法感同身受。所以我选择来到。

散文。

集区寻找能帮助我的心理哲学,就这样,在茫茫书海中,我一眼就发现了它,它的名字:“生命中最美好的事都是免费的”一下就吸引了我,我迫不及待的把它拿出来,清新创意的排版,内容彩色印刷,图文并茂,还是心灵哲学的,这不正是我所喜爱的吗?于是,我并没有仔细阅读里面的内容就毫不犹豫的买下了它。

当我翻开这本书时,每一页都充满令人心动的美妙时刻,每一张图都闪耀着让人沉醉的耀眼光芒,每一段文字都散发着温热迷人的芬芳。是的,我没读上几页就发现:我已深深喜欢上了这本书,尤其喜欢作者通过这本书所传达出的理念:不论生命中遇到什么烦恼和困难,你都要以一颗乐观豁达的心去面对生活,用心去发现生活中美好的那一面。只要用心去寻找,你一定会发现有许多生命中的细节--那些为我们平时所忽视许久的东西,都在一瞬间向我们展示出最光明最温暖的一面。而且,这并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因为,“生命中最美好的事都是免费的”.

当我看完后,我发现,这本书里的每一篇小文章结束语都是“这感觉妙极了”。从这句简单的话里,我深刻体会到作者对待生活的积极态度,随时随地发现生活中的小美好。比如:旅行后回到自己的床上,打嗝真的停了,在超市收银处挑到了一条最快的队伍,独自在家便纵情跳舞,美好清晨的大伸展运动,遗失的东西在不经意间发现……这些我们觉得在正常不过或习以为常的小事,在作者看来这些都是生活中的美好。就连放屁也是一件“感觉妙极了”的事情。

其实,这本图文并茂的书中所记录的,都是日常生活中点点滴滴的细节。尼尔并没有过于渲染和铺陈,只是以十分轻松的口吻和笔调在向我们传达着种种生活中的美妙瞬间。

它会让你发现生活中原来有这么多值得欣赏的小美好、小快乐,让你在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下变得充实而美满。

它会让你明白:真正的幸福不是惊天动地的事,而是懂得发现生命中的小美好,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当你看完后,你会发现你收获的不止是幸福……。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曾经读过许多本书,有童话,有小说,有传记,但留给我最深印象的是《鲁滨逊飘流记》,那曲折动人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下面我就简单地把它介绍给大家,让我们一起来欣赏这部名著。

鲁滨逊出生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从小渴望航海,一心想外出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第一次航行就遇到大风浪,他好不容易才逃出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又惨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虏,当了几年的奴隶,后来他逃了出来,到巴西后,在那里做了庄园主。他不安于现状,又再次出海,船在中途失事,所有的人都遇难了,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只身飘流到一个杳无人烟的孤岛上,在岛上开始生活。他打猎、种植粮食、制造陶器,开始了自给自足的生活,但他一直没有放弃寻找离开孤岛的办法。鲁滨逊在岛上独自生活的第二十四年,一群野人来到岛上,准备杀死吃掉俘虏,鲁滨逊救下了几个土人。不久,有条英国船在岛附近停泊,船上水手闹事,把船长等人抛弃在岛上,鲁滨逊率领众人制服那帮水手,夺回了船只,把水手们留在岛上,自己带着船长及土人们离开荒岛回到了英国。此时鲁滨逊已离家三十五年,他在英国娶妻生子,妻子死后,他又一次出海经商,路过他住过的荒岛,这时留在岛上的人们都已安家并繁衍生息。鲁滨逊又送去新的移民,满意地离开了小岛。

这部小说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鲁滨逊做任何一件事都不气馁,总是失败了再干,他利用他的聪明和毅力顽强地生活了下来。古往今来,有多少有成就的人,他们就是这样用自己的智慧登上了成功的彼岸。比如松下电器公司的总裁,他小的时候,个子非常的矮小,经常受到别人的欺侮,但他不与他们计较,老师问他为什么会有那么宽广的胸怀,他说:“其实,当时我恨透了他们,就做了个纸人,写上他们的名字,用木棍把纸人痛打一顿,然后我的气也消了。”老师夸奖他说:“你真是个聪明的孩子,一个人遇到挫折和坎坷,最重要的是要战胜自我,重新振奋精神。”松下后来成了日本著名的企业家。

听了别人那么多故事,也该把视线移到我的身上了。我是一个独生女,从小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一天,身体有那么一丁点儿不舒服,我就躺在沙发椅上不想动弹,歪着头看电视。现在想想多惭愧呀!如果我遇到象鲁滨逊的那种困难,我该怎么生存下去呢?妈妈常告诉我,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最幸福的孩子,但同时也生活在竞争最激烈的时代。她还常告诫我:“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虽然我还不太懂得这句话的含义,但从妈妈的眼里,我读出了她对我的期望。从那时起,我就不断地以鲁滨逊自强不息的精神鼓励自己,在这个暑假,我学习芭蕾舞,脚趾磨出了血,我疼得眼泪直往下掉,但是我让爸爸帮我抹上药水,第二天,又咬着牙坚持去跳。爸爸带我去游泳,其实我已交了好几期的学费去培训,却总是因为害怕而学不会,这次呢,在表姐的指导下,我勇敢地下水练习,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在一次又一次的训练中,摸索了经验,终于可以一口气游上好几百米,爸爸妈妈都为我感到骄傲,我也在运动中磨练了自己的意志。

现在开学了,我要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学习上,我一定要把锻炼身体的那种意志投入到学习中,从今以后,改掉娇气的坏毛病,象鲁滨逊那样,用无限的勇气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努力去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困难,长大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人的。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狼王梦》是,因为它里面张现了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善良。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血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死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血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死死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血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向大家介绍,书名叫《苹果树上的外婆》。书里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安迪,他有爸爸、妈妈、姐姐、弟弟,还有一只小狗,却没有奶奶和外婆。几乎每个孩子都有奶奶和外婆,可是安迪没有,这让他很难过。然而有一天,安迪爬上了一颗苹果树,在那里他突然看见自己的外婆。外婆的打扮很奇特,还有很多新鲜大胆的主意。接下来的日子,安迪爬上苹果树,外婆陪着他玩游乐园,去草原上套野马,到海上去探险…….。在一次海上探险过程中,安迪在恶劣的天气下丢下了外婆,可是外婆并没有生安迪的气。当安迪看见蓝色的远方,海岸隐约可见,他们的船就要到达印度时,安迪却被邻居新搬来的老奶奶从苹果树上叫了下来。就这样安迪认识了新来的老奶奶。老奶奶家的鹦鹉、金鱼、金仓鼠都那么有趣,老奶奶的故事也那么奇特。

从此以后,安迪再也没有爬到树上,也再没有看到外婆。安迪和老奶奶成了好朋友,老奶奶帮安迪补袜子,还给安迪做蛋糕。安迪帮老奶奶买东西,还把自家的花移栽到老奶奶的花园。更重要的是,安迪不想向任何人透露的有关外婆的`故事,现在都愿意讲给老奶奶听了。安迪觉得自己很幸运!起初一个奶奶都没有,现在有两个了,一个外婆,一个奶奶,而且可以给一个讲另一个的故事。这本书语言活泼、优美,情节生动、有趣、引人入胜。3月26日星期天的上午,我开始读这本书时一下子被它吸引住了。平常星期天,妈妈都会让我看一些卡通片放松一下。那天我一直在看这本书,都忘记要看卡通片了。妈妈担心我一直看书会损伤视力,就说要带我去超市逛逛并给我买最喜欢吃的巧克力。想到诱人的巧克力,我情不自禁地咽了下口水。可是我实在是太喜欢这本书了,就想一口气读完。最终我还是抵抗住了巧克力的诱惑,继续专心看书,直到把书读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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