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安保工作实施方案(实用15篇)

时间:2023-11-26 18:08:06 作者:紫衣梦

工作方案的执行过程中,需要及时监控和评估进展,以便及时调整计划并纠正偏差。在以下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领域和行业的工作方案范例,对于我们的工作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安保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我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提高城市生态质量,进一步美化我市城市立体空间,有效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梧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我国关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及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立体绿化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立体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一)积极推广城区构筑物、屋顶、墙面、阳台、护坡等立体绿化,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城区立体绿化达到一定规模和较好效果。

三、实施范围。

(一)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居住区建筑、公共建筑等新建项目应包括立体绿化的建设内容。

(二)酒店、工业园区、医院、商场等新建项目应包括立体绿化的建设内容。

(三)xx年以内已建成的产权明晰、能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的公用建筑以及居住区、会所、围墙等均列入立体绿化实施范围。

四、实施原则。

坚持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的原则。在建筑规划、建设时应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建设,成为我市发展低碳经济和节能环保建筑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并在完成主体建设的同时完成立体绿化建设。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原则。鼓励发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动员社会、集体、个人等共同参与立体绿化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生态节约的原则。根据不同类型的项目建设不同类型的立体绿化,选择适生植物以及可循环利用材料,在提高绿视率的同时满足休闲、观赏的需要,缓解地面绿化资源不足的矛盾。

五、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梧州市城市立体绿化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城市立体绿化推广实施工作,具体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长:张学军副市长。

副组长:陈景文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冰市政管理局局长。

成员:杨立程市住建委副主任。

张周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勇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聂敏轩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聂振传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畅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黄坚强市环保局副局长。

秦清泉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莫炯升市水利局副局长。

梁聚文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王剑彪市文新局副局长。

黄福林市卫生局调研员。

邝日晓市委督查室副主任。

黄昌平桂东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吴振中万秀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创园办)和八个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梁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徐勇同志兼任。

(二)职责分工。

1.建设项目立体绿化推广组。由市住建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等有关单位配合,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建设,使项目在规划、立项、可行性研究、环评和建筑设计阶段加入立体绿化建设内容,并将立体绿化纳入节能建筑建设、评比的指标体系。

2.资金组。

(1)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级财力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资金和市属公用建筑、公共设施建设立体绿化养护资金,对各城区、街道以及社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养护给予适当补助。

(2)各城区政府负责落实各城区、街道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养护费用。

(3)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委、市政管理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以及各园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和各城区政府,负责督促各自建设组内相关单位落实立体绿化建设和养护资金。

3.城市桥梁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政管理局、桂东公路局等有关单位配合,对城区桥梁实施立体绿化建设。

4.教育系统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教育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城区政府配合,负责市内教育系统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协调工作。

5.卫生系统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城区政府配合,负责市内卫生系统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协调工作。

6.公共建筑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政管理局牵头,市住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东泰公司、市城投公司、市保投公司、城区政府配合,负责全市公共场所立体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7.社区、园区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城区政府和各园区管委会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负责辖区内立体绿化建设管理和协调工作。

8.宣传督查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督查室牵头、市政府督查室、市文新局配合,加强城市立体绿化工作的宣传报道、检查和督促,每季巡查一次,每半年通报一次,确保立体绿化建设成果。

六、实施步骤。

(一)在城区主干道两侧和骑楼城核心区优先推广实施立体绿化,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二)城区次干道立体绿化待主干道立体绿化取得效果后逐步推广实施。

七、鼓励性政策。

(一)立体绿化建设经费。

1.新建项目。

政府投资的项目,立体绿化建设经费应纳入项目投资建设预算。

社会单位投资的项目,立体绿化建设纳入项目总体建设计划,与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2.已建项目。

凡属市级财力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费用,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各区、街道以及社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费用,原则上由城区政府承担,市财政给予适当经费补助。补助标准如下:

(1)屋顶绿化:花园式为100元/平方米,组合式为80元/平方米,草坪式为50元/平方米。

(2)绿篱围墙、桥柱绿化:20元/米。

(3)阳台绿化:50元/米。

(4)绿荫停车场:100元/平方米。

(二)立体绿化养护经费。

1.按照“谁使用、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立体绿化养护专项资金。

2.市属公用建筑、公共设施建设立体绿化养护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3.各城区、街道、社会单位建设的以及虽属市财政投资建设但交由各城区、街道、社会单位管理、使用的立体绿化,其养护资金分别由建设、管理或使用的城区政府及社会单位自行落实。

(三)其他鼓励措施。

1.对积极参与立体绿化建设的单位、居住小区,在“园林单位”、“园林小区”评比时给予适当加分。

2.新建设项目确因用地限制,经批准同步实施立体绿化的,花园式屋顶绿化按照30%、草坪式屋顶绿化按照20%计算绿化面积,垂直绿化按10%计算绿地面积。

清明节安保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屏民政函〔20xx〕14号文件精神,乡加强了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管理,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和宣传引导工作,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祭祀环境,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我乡清明节祭祀管理工作实际,我乡从4月4日至4月6日期间,启动清明节应急工作预案,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落实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双值班和重大事故及时报告等制度,全力以赴保障清明节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乡成立20xx年清明节安全祭祀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副乡长和同志担任,下设办事处在民政办。

乡把安全放在首位,杜绝火灾隐患作为重点,切实加强巡查值守、人员疏导、安全防范,全力应对了祭扫高峰。

三、是加强应急值守。

乡结合实际,及时建立工作方案。认真制定应急预案,成立由相关方面人员组成的“处置突发事件领导机构”,在清明期间,我乡实行双值班制,单位负责人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相关办所要履行具体责任,24小时值班,责任落实,措施到位,防止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是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乡以清明节为契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推广既能满足群众精神需要,又符合殡葬改革方向和先进文化发展要求的祭扫形式和文明礼仪。广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提高广大群众对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了关心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群众采取植树、献花等健康环保的祭祀形式,不断提升了文明意识。通过开展殡葬改革系列宣传活动,梳理文明祭祀新风尚,使先进殡葬文化得到弘扬,健康文化得到发展,落后文化得到改造。

清明节安保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安全有序、低碳文明,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县委办、县政府办《深入推进绿色殡葬改革实施方案》(乐办发〔20xx〕33号)等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完善措施,积极倡导文明祭扫新风,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二、工作任务。

巩固20xx年工作成果,清明期间(4月1日至4月8日期间),在公墓区禁止燃放鞭炮,禁止焚烧祭品,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尚。散葬墓提倡文明祭扫、不烧或少烧祭品,按规定燃放鞭炮,减少环境污染和火灾隐患。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协同机制。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清明安全文明祭扫专项工作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纪委监委、宣传、公安、卫健、直属工委、交警、交通、城管、民政、应急管理、教体、生态环境、消防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清明期间的群众祭扫活动。清明祭扫专项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县殡仪馆要按照工作部署,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安全保障合力,确保清明安全文明祭扫活动顺利进行。

(二)强化宣传,营造改革氛围。抓住清明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落实好公墓区“禁燃祭品、禁放鞭炮”的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平台、社区居委会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营造良好的公墓区“禁燃禁放”宣传氛围;发挥好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农村“推进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行动,倡导移风易俗,在全社会树立起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绿色殡葬的社会新风,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以“文明低碳祭扫、节地生态安葬”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防控风险,保障安全祭扫。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不留死角,筑牢安全防线,在统一行动之前,尽早做好风险防控预案。监督部门要按照统一行动方案开展专项监督,确保计划周密、责任落实、措施有力、安全有序。

四、安全文明祭扫职责分工。

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密切协作,明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平安清明工作。

(一)县民政局:根据工作方案制定相关预案,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清明祭扫接待工作,加强清明祭扫情况预测,配合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落实平安祭扫、错时祭扫、文明祭扫的具体措施,完善公墓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合理安排人员在公墓区做好安全巡查工作,通过开展鲜花祭扫、黄丝带、心愿卡、在墓区入口处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活动,大力宣传文明祭扫,树立文明新风。

(二)县纪委监委:参与清明祭扫的监督。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的,依规做出处理,并通报。

(三)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大力宣传以“文明祭扫、绿色殡葬”为主题的先进祭扫理念,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清明期间公墓区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等事宜,营造破除迷信、移风易俗、低碳文明祭扫的良好宣传氛围。

(四)县委直属工委:负责向县直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宣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祭扫,积极推动殡葬改革,同时做好亲属及身边人员文明祭祀宣传引导工作。

(五)县公安局:4月1日至4月8日期间,合理部署警力,做好安全保障方案,负责加强对祭扫场所及周边地区道路的巡查,维护祭扫场所内外治安秩序和祭扫秩序。必要时增加警力,控制祭扫活动人群的聚集规模,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惩处,维护公共秩序;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

(六)县公安交警大队:提前制定祭扫交通疏导方案,确保道路交通畅通无阻,安全有序。祭扫高峰期间在重要路口路段增设人员及警示标志,开辟临时停车场,有效疏散车辆、人流,保障道路通行,预防交通事故及人员密集引起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现场车辆疏散和交通管制工作,做好群众祭扫引发的交通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民政部门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开展全县殡葬用品市场整治工作,重点查处销售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的丧葬用品。

(八)县城管局:加强对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的治理,加大对城区主要街道、广场、公共绿地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的治理力度,对在公墓区摆摊销售祭品进行制止。

(九)县应急管理局:对公墓周边的加油站,加强安保防范措施。

(十)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祭扫期间公墓区的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发布工作;做好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工作。

(十一)县交通运输局:合理调配公交车辆,为祭扫人群提供必要的保障。

(十二)县卫健委:负责在群众祭祀现场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在主要祭扫场所配备医疗救护车辆。

(十三)县教育体育局:动员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文明祭扫活动,通过“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清明”等活动,营造文明祭扫舆论氛围。

(十四)县消防大队:做好群众祭祀重点区域的执勤备警工作。配合安监部门做好公墓周边加油站的安保工作。

(十五)中国电信乐安分公司、中国移动乐安分公司、中国联通乐安分公司:开展清明公墓区“禁燃禁放”、散墓区低碳祭扫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清明节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始如终,对疫情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上级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巩固我乡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的成果,统筹做好我乡新冠疫情防控和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管理工作,切实减少人员扎堆聚集,有效遏制新冠疫情的输入、扩散和反复。积极做好代理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全力满足群众祭扫需求,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文明、平安、有序。

二、工作任务。

各村(社区)要认真压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密切协作,明确责任,按照统一部署要求,抓好落实,具体工作如下:

(一)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细化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管理人员职责任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和工作要求。负责辖区内疫情防控、秩序维护,以及烟花爆竹禁放、殡葬用品销售管理、森林防火、环境整治、政策宣传等工作,散葬坟墓的巡查管理。压紧压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疫情期间祭扫活动安全管控工作,发挥属地作用,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共同做好宣传、劝阻工作,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确保安全稳定和谐。

(二)乡安监办。负责清明节期间督促、指导各有关村(社区)开展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协调处置突发事件。

(三)乡文明办。联合乡民政所发布文明祭扫倡议书,引导居民自觉遵守现场祭扫规定,开展文明祭扫。倡导居民采取家庭追思、网上祭扫等方式缅怀亲人,倡导外出人员不返乡、不跨区域祭扫,减少出行和人员流动。

(四)乡市容中队。负责祭扫环境管理,加强人员巡查值守,加强对重点殡葬单位周边摊点管理,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丧葬用品等迷信行为。

(五)乡民政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管理工作。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公开、公示服务项目与价格,受理对殡葬单位服务的投诉与举报。

(六)乡林业站。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并启动祭扫活动森林防火预案,督促各村(社区)加大对有墓葬的林地区域的巡查力度,对有火灾隐患的地区派驻值班人员,及时处置火情。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_月__日—_月_日)。

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按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清明祭祀保障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做好信息发布,倡导居民采取家庭追思、网上祭扫等方式缅怀亲人。开展安全督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组织实施阶段(_月_日—_月_日)。

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做好祭扫服务管理等各项工作。

祭扫服务管理重点时段(_月_日—_月_日),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分工要求,全力保障祭扫平安稳定有序。

(三)总结阶段(_月_日—_月_日)。

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对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管理工作进行总结,于_月_日前报送至乡民政所,乡民政所负责对清明节祭祀服务管理工作进行总结上报。

清明节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__年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努力营造平安、文明、和谐、有序的节日祭扫氛围,根据上级关于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安全生产和清明祭扫等工作各项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社会事务领域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__年度全市民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利用清明这一传统节日,进一步加强群众祭扫活动的宣传引导,深化绿色殡葬改革,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弘扬优秀殡葬文化,树立文明祭扫新风,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切实履行政府部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防止因集中祭扫造成的疫情传播、安全事故和人员伤害。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清明期间群众集中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认真履行部门、单位职责,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切实做好应对各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三)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机制;逐级落实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度,确保职责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四)快速反应,协调应对。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强化部门联动协调,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总指挥,区民政局局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为副总指挥,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国投公司、区公安分局、滨湖交警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及各镇(街道)等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临时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见附件),统一组织、协调、指挥清明祭扫保障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各镇(街道)、经营性(公益性)公墓设立相应的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办公室,并制定工作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排查安全隐患。由区民政局牵头相关部门全面开展祭祀场所的疫情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室内重点场所通风、消毒力度,根据人流情况动态调整消毒频次,每日至少消毒2次。加大管控力度,做到重点场所必查、关键环节必查、重点设施必查,及时整治疫情防控、消防、设施、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测温、核酸检测和自身防护,协调相关部门有序做好疫苗应急接种。

(二)实施错时预约。根据清明祭扫工作要求,市民群众可采取灵锡app、电话(__和__)等预约方式,预约市区范围内室外公墓(经营性)现场祭扫服务。各祭扫场所均要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实行检验预约码、行程码、苏康码,落实人员在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后进入,对易造成人员聚集场所入口强化引导管理,并增配人员加强祭扫服务引导和机构场所巡查消毒,避免人员聚集,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安全隐患。各镇(街道)要将辖区公益性公墓和历史形成的集中埋葬点纳入祭扫管控范围,安排专人负责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防范、疫情防控等保障工作。

(三)压实保障责任。充分认识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面临的形势,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交通疏导、森林防火、治安管理等各项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各镇(街道)要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序引导群众开展文明祭祀活动。区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紧紧围绕清明期间文明、安全、有序祭扫要求,制定相关工作预案,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格局。同时,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一旦发生突发安全事件,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处置,第一时间报告,有关负责同志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并及时应对舆情,尽可能减少群众损失;要健全信息收集和报送制度,及时掌握清明祭扫工作动态,做好清明祭扫信息报送工作。

安保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根据阜南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南政发【20xx】12号)的要求,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20xx年全镇实施24项民生工程。为保证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对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领导,落实民生工程实施工作责任,村建立目标考核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完成20xx年各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进一步促进和谐新村建设。

二、新村镇实施20xx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

2、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使其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20xx年分散养标准年人均不低于1400元;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不低于1500元。

3、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以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发展,改善农民生产条件,推进新农村建设。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坚持以户为单位参保,要求农户参合率不低于20xx民生改善工作实施方案,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不低于45℅。

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本辖区内城镇非农业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20xx年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不低于180人,基本实现全覆盖。

6、城乡医疗求助制度。扩大城乡医疗求助覆盖面、简化程序、规范操作、方便群众,增强医疗求助的及时性。

7、充实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项目内容。对艾滋病、结核病、晚期血吸虫病、人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人及时进行医疗救治,并对其医疗救治费用按规定标准给予减免。

8、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xx年按照农村卫生民生工程服务体系总体规划,并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完成2个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添置的填平补齐任务。

9、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继续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面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费用。从20xx年起,提高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均公用补助标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20xx年继续按照提标后的政策实施。

10、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及时、准确、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移民个人,每人每年补助600元,继续对移民村实行项目扶持。

11、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特别扶助,确保奖励特别扶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12、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从20xx年开始用5年时间,完成全镇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13、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20xx年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10例。

14、重度残疾人生活求助制度。完成符合政策规定296名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向41名持有低保证的特困精神病患者每人每年补助500元药费。

15、新型农民培训工程。20xx年完成新型农民培训任务300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150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120人,农民科技示范培训30人。

16、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国家有关标准,20xx年,建水厂一个(郑寨村)解决5089人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

17、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结婚前医学检查率40%以上;农村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00%,适龄儿童乙肝疫苗、长介苗、脊苗、疫苗、百白破病苗、痳疹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达到20xx民生改善工作实施方案以上。新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乙脑、流脑、甲肝适龄儿童接种率达80%以上。

18、“农家书屋”工程。20xx年建成5个农家书屋。

19、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组织推动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引导和鼓励农户、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参加农业保险;及时足额筹集保费,督促保险经办机构准确及时理赔,提高农业保险的农户参保率,政策到位率和理赔兑现率。

20、镇综合文化站建设。20xx年,完成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任务。

21、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加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改建、扩建力度,逐步提高集中供养率,20xx年新增床位100个。

22、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20xx年,在乡镇创办1个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添置必要的图书和体育活动器材;依托学校创办7个留守儿童之家,配备电话、电视机等设备。

23、校舍安全工程。以全省校舍排查鉴定结果为基础,对中小学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和食堂等三类重点校舍进行加固或重建,使其达到重点设防标准。完成刘老小学教学楼1157平方米加固任务。

24、实行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新政策。开展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进一步扩大城市消费,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三、强化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实施民生工程具有扩大内需与改善民生的双重效应,已经提升为国家“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重民生”调控政策的重要内容。今年24项民生工程涉及领域宽,受益面广、工作强度大,各村、镇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实施每一项民生工程,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解决民生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协调调度。为切实加强领导,镇委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新村镇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加强对民生工程工作的领导,搞好服务,加强对民生工程工作的督促检查。

(三)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对发放类民生工程的管理力度,继续执行民主评议、三榜公示、监督检查、动态管理的“一线实”工作法。

(四)强化督查考核。镇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综合督查,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镇民生工程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辖区的民生工程分类指导,推动各项民生工程平衡、有序实施。镇民生工程督查组要加大对民生工程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民生工程落实好的村、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将实行责任制和责任制追究制。

(五)提升实施效果。镇民生工程领导小组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使各项政策措施更加深入人心,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和参与民生工程,提高社会影响力,为民生工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安保工作实施方案

我市位于中亚热带南缘,属于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自然条件优越。境内竹资源丰富,有毛竹、刚竹、李竹、桂竹、水竹、紫竹、斑竹等10属42种,大多分布在海拔400—800米的板页岩、花岗岩山谷山坡地段。全市共有竹林面积126.8万亩,占全市有林地面积7.2%,占全省竹林面积10%以上,有立竹1.53亿株,是全省竹类资源分布中心区之一。全市竹林95%为毛竹,集中分布在东安、双牌、零陵、蓝山、祁阳等五县区,共有竹林面积101万亩。20xx年,双牌、蓝山、零陵和东安四县区被列入全省毛竹丰产林示范基地建设县。

(二)生产经营情况。

“”期间,全市完成毛竹新造6.26万亩,低改62.75万亩,总投入1.11亿元,采伐2952万根。近年来,全市每年安排毛竹低改20万亩,竹材产量590万根/年,竹笋加工量1.67万吨/年,现有竹类加工企业、作坊近万家,20xx年实现竹产业产值3.24亿元。全市共有竹胶板厂5家,没有规模以上企业(年产值20xx万元以上),设计年产3.5万立方米。20xx年生产2.23万立方米,实现产值5020万元,上交税金497万元,消耗毛竹152万根。目前我市竹胶板企业分别是双牌竹胶板厂、道县金马竹业有限公司、东安人造板厂、零陵竹胶板厂、蓝山竹胶板厂。技术装备水平均不高,没有采用热进热出和径向剖蔑等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全市共有竹地板(竹砧板)企业6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家),设计年产500万平方米,20xx年生产竹地板、竹砧板70万平方米,实现产值6470万元,上交税金610万元,消耗毛竹100万根。目前有新田县家乐福竹制品有限公司,东安县舜皇峰竹木有限公司生产比较正常。

全市还有竹凉席生产企业9家,卫生竹筷46家、木竹工艺品企业1家,没有规模以上企业。20xx年生产竹凉席24.3万床,卫生竹筷2.79亿双,木竹藤工艺品2万件,实现产值1.34亿元。目前在零陵、宁远、双牌、蓝山、东安、江永等县区,主要以家庭为单位,作坊式生产木竹旅游工艺品,交旅游公司和公园管理部门收购,在有关旅游景点出售。产品有葫芦丝、笛子、二胡、快板等木竹制乐器、木竹(泪竹)拐杖、木竹工艺扇、江永女书扇、工艺竹筷、木竹制文具、玩具、木竹烙画等等。双牌县确定建设30万亩毛竹林基地的目标,以永江公路沿线和潇水河两岸为重点,每年新造竹林1万亩以上,以阳明山和紫金山系为重点建立毛竹低改基地每年3万亩以上。

蓝山县按照林用、笋用、笋材两用三个经营类型,平均每年完成1万余亩毛竹丰产林示范基地建设。双牌县的鼎泰、三鑫、华兴、大竹海等企业在双牌县何家洞、阳明山、五里牌、茶林等地租赁林地兴建基地1.8万亩,对毛竹基地进行标准化管理。同时,鼓励农户依法进行林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培育专业大户150户,全县竹林流转面积达2.3万亩。我局对发展竹产业高度重视,成立了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毛竹产业发展规划》,将毛竹低改作为重点工程来抓,列入对各县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浙江等竹产业大省相比,差距很大。

当前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雨雪冰冻灾害损失严重。20xx年的雨雪冰冻灾害,对毛竹破坏严重,全市竹资源恢复重建工作量大,任务重。

2、建设资金严重短缺。毛竹丰产林示范基地建设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建设一个周期(按5年算),每亩至少需投入1000元,但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的投入全部加起来还不够100元,建设资金的严重短缺,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毛竹丰产林示范基地建设。

3、经营规模小,加工利用率低。据统计,在全市现有的233家竹类加工企业中,除少数几家规模企业外,均为设备落后的手工作坊式生产,龙头企业少,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目前我市竹胶板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均不高,没有采用热进热出和径向剖蔑等先进生产工艺技术。无论竹胶板、竹地板和竹制家具、餐具生产,占原料30—70%的加工剩余物没有得到合理利用,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竹加工制品在全市还是空白。

4、培育品种少,经营模式单一。竹林培育只侧重用材竹和笋竹两用林,对高产笋用竹培育极少,至于观赏竹、生态竹则更是近乎空白。经营模式上,只注重竹林的生产加工价值,对竹林的生态旅游价值则几乎没有考虑。

5、认识不统一,发展不平衡。竹业开发周期短,见效快,是林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但个别县区对此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对竹类培育和加工利用的前景缺乏足够的认识,有部分竹农认为只要山上种了竹子,就有收获,疏于管理,在少数竹类资源丰富的县区,竹类加工利用几乎还是空白。另外,现有集体竹林分散承包到户后,各户分户经营,由于各户面积少,思想认识不够统一,不利于统一规划,统一组织施工,制约着毛竹丰产林示范基地建设的全面实施。

二、竹产业发展目标。

5系,实现数量、质量和效益三者统一的目标。

(二)发展目标20xx年,全市竹林面积发展到150万亩,立竹总数达到2.4亿株,建设竹林道500公里,建设笋、竹加工骨干企业20家,扶持发展竹集成材、竹纤维纺织、竹胶板、竹地板、竹滕家具、竹食品加工、竹工艺品等七大竹产业建设示范项目,竹产业年总产值达到6亿元。20xx年,全市竹林面积发展到175万亩,立竹根数达到2.8亿株,建设竹林道1000公里,竹产业年总产值达到12亿元。20xx年,力争将我市竹产业打造成过20亿元产业。

(三)发展原则。

1、基地建设专业化。统一规划,改革生产体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强化资源管理,建设毛竹速生丰产专业基地,定向培育笋、竹专用基地。

2、资源布局区域化。重点围绕加工龙头企业发展笋竹基地,在零陵、东安、祁阳、双牌、蓝山等毛竹面积10万亩以上主产县区建设以低改提质为主、新造扩面为辅的毛竹速生丰产基地。在城市、郊区和旅游景点重点发展笋用竹、观赏竹,建设竹类食品加工专用基地,发挥竹林生态作用。

3、加工产品系列化。合理布局加工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大力扶持竹地板、竹制包装容器、竹藤家具、竹工艺品、竹胶板和竹类食品等产品上规模、上档次,扶优扶强,使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4、市场服务社会化。积极培育多层次、多门类的竹木市场,特别是竹木建材、室内装饰材料、竹木家具和竹木制工艺品、小玩具专业市场,扩大市场流通,规范市场秩序,建立物流有序、竞争合理的林产品市场体系。

三、主要措施。

(一)增强兴竹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竹产业开发利用的广阔前景,把发展竹产业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山区群众脱贫致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措施来抓,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竹林建设发展规划,要明确领导负责,成立竹产业办公室专抓。制定发展竹产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切实加强领导,主动搞好服务。

(二)加强竹林培管,壮大毛竹资源。一是增加资金投入。争取国家和省级立项投资,鼓励群众自筹投入,引导部门和企业等社会资金投入。二是推广育竹新技术。在积极推广新造用材竹林,低效林改造,笋材两用林技术的同时,要大力营造生态竹、观赏竹,形成竹林品种和价值的多样化。三是加强病虫害防治。特别是对竹蝗、竹小蜂防治要对连片或相邻竹林统一规划,同时防治,确保效果。

(三)扩大加工规模,扶持龙头企业。要提高现有竹胶板、竹凉席、竹地板、竹藤家具、竹餐具、竹工艺品等产品的质量,稳定其产量,促使达产达标。实行龙头带动战略,大力招商引资,新建竹集成材、竹纤维纺织生产线。以龙头企业带动区域内的竹产业加工并幅射到相关产业。争取到20xx年,全市竹胶板年产量达到4万立方米、保健竹凉席100万平方米,竹地板或薄竹贴面地板100万平方米,竹工艺品1.5万件,竹藤家具5000套(件),竹加工年工业产值突破6亿元大关,原竹利用率提高到20xx竹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以上,扶持培育年产值过5千万元的企业10个以上,使20%的企业形成80%的产值。

(四)瞄准市场依托科技,积极开发新产品。

一是开发竹集成材及其家具制品。竹集成材由竹片拼接胶合而成,是原料来源广,使用价值高的人造板基材。可进行二次加工生产竹地板、竹砧板、竹家具等高附加值产品,应引进投资经营者大力开发,赢得先机。

二是大力发展竹纤维纺织产业。我市竹类资源丰富,竹类各种纤维含量丰富,竹纤维纺织品具有透气性好,吸附能力强等特点,是各种高档服饰的原料。国内和省内均有成熟的生产工艺和经营成功的厂商(益鑫泰等),应多方引进大力开发。浙江竹林资源与湖南相近,但浙江竹产业总产值达到280多亿元,是湖南的10倍。组织主产县区有关人员前往考察,引进和吸收该省发展竹产业的有益经验。

三是大力开发竹工艺品、日常用品和竹类保健用品加工。浙江、福建等地把现代加工技术与竹工艺艺术融合在一起,开发出实用、保健与艺术价值兼有的竹编织品、竹炭保健复合纺织品和竹醋系列饮料,特别是屏风、竹扇或壁挂、竹盘、竹篮、果盒和竹炭、竹醋系列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很受欢迎。我市完全具备开发基础,关键在技术引进、招商引资、产业规模、产品种类和市场开发上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形成规模优势。

四是开发竹类食品。竹笋、竹荪、竹醋具有保健抗癌等多种功能,是公认的绿色食品,应积极开发。

(四)树立品牌意识,创新经营机制。品牌是现代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广阔的市场需要品牌来开拓。企业要树立品牌意识,精心打造品牌,以品牌树质量,以品牌促销售,以品牌出效益。要不断创新经营机制,经营上鼓励实行国有民营、民有民营,企业间可以通过各种利益关系形成联合,或者强强联合,形成龙头企业集团,产生规模效益;或者强弱联合,形成产业链的延伸,产生补偿效益。通过这些途径,想方设法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最终赢得市场。

四、几点建议。

9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成立专门班子和专抓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加强调研,出谋划策,从生产、经营、加工等各方面予以指导支持,做大做强我市竹产业。

(二)多方筹资,加大投入。一是争取国家、省项目支持,整合农、林、水、扶持开发等涉农资金,对示范基地建设县区加大投入,提高补助标准。二是市、县财政设立专项基金促进竹产业发展。建议市政府成立毛竹产业发展基金,实行以奖代补,毛竹低改每亩补助100元,毛竹新造每亩补助300元。三是招商引资,引进扶持企业扩大毛竹基地建设。

(三)合理布局,培育资源。根据我市竹产业的基础和布局,以零陵、双牌、东安、蓝山为核心区,合理规划,形成一些具有鲜明特色的产业集中区,实现全市竹产业的集群集约式发展。

(四)积极引进,办好示范。积极参加各类有关竹产业的活动,以开拓视野、广泛联系,吸取先进经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组织力量,根据我市实际,深入研究和完善全市竹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优惠政策,有效组织实施。办好和扶持毛竹丰产示范林场、乡镇和竹业加工龙头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办点示范工作,以点带面,加快发展。

清明节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__年我镇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努力营造平安、便利、文明、和谐的节日祭扫氛围,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减少因祭扫发生森林火灾风险隐患;预防境外疫情输入,自觉把疫情防控纳入清明祭扫服务工作中;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移风易俗、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绿色殡葬”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大力宣传现代祭扫理念,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成为社会主流。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确保无遗漏、无盲区、无死角,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应急值守、监测预警、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三、领导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该项工作落实到位,成立岭口镇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和岭口镇清明节群众祭扫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该项工作的统筹、组织、督查、应急管理等。领导小组与应急指挥部人员设置相同,办公室临时设置在镇民政办公室。

组长:符策浩??岭口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韦应杰??岭口镇委副书记、综治分管领导。

张译尹??岭口镇副镇长、民政分管领导。

王文道??岭口镇二级主任科员、应急管理分管领导。

各村(农场)清明节期间要落实值班人员值守、护林员巡查工作(附件1),根据《岭口镇人民政府关于__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附件2)做好清明节期间预警防范、应急处理、信息上报等工作。

四、工作落实。

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做好清明祭扫疫情防控与安全保障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一是镇民政办做好清明祭扫统筹协调工作;二是各村(农场)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三是派出所做好治安__及交通疏导工作;四是卫健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五是各村护林员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六是市场监管所做好规范祭扫用品销售、服务收费工作;七是综合执法中队做好祭扫违法行为执法工作;八是退役军人事务站做好缅怀先烈悼念活动及悼念现场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

做好宣传引导。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清明节期间在全镇各主要路段悬挂20条宣传横幅进行绿色殡葬宣传及在全镇各村(农场)张贴30张《绿色节地生态安葬》海报。

各村(农场)要安排值班人员、护林员开展清明节祭扫安全隐患排查暨违规墓地巡查工作,集中安葬点、零散墓穴存在的祭扫安全隐患,重点排查位于林区、林地内的祭扫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点做好登记,同时书面上报镇民政办;集中安葬点是否配备灭火器、体温监测仪、人员进出登记表等,对未配备落实的要督促落实到位;镇政府根据各村巡查人员名单检查人员到岗到位情况。

各村(农场)要开展隐患排查,做好零散祭扫的管控工作,压实责任,加强宣传引导,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于4月3日-5日每日14点前向镇“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定安县岭口镇__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附件3),联系电话:__。

五、工作要求。

(一)清明节祭扫期间要求值班人员加强责任感,在向群众进行宣传的同时,维护秩序,防范意外发生。

(二)文明祭扫、文明劝阻。活动中要注意个人形象,礼貌用语。

(三)遇到问题及时向镇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国庆期间安保工作实施方案

国庆即将来临,节日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紧迫而艰巨。为了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客户单位广大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客户单位国庆期间的和谐稳定。公司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国庆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国庆期间安保工作会议精神,在保安协会的领导下,按照上级关于国庆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公司紧密结合安保工作实际,狠抓保安队伍的教育管理,强化客户单位的安全防范,充分发挥辅警作用。全力以赴,精心组织,严密部署,以点保面,以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的工作措施,全体保安员要充分发挥社会安全防范主力军的作用,以昂扬的斗志,振奋的精神,扎实的工作。积极投入到国庆的安保工作之中,为国庆期间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工作目标。

公司在国庆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目标是:坚持以点保面的工作原则,把各值勤点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力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节日期间,安保部要做到四个力保即:力保承担:国庆期间的安全保卫任务万无一失;力保客户单位不发生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力保客户内部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力保保安员不发生违法犯罪案(事)件“国庆”期间安保工作实施方案及预案。

3、工作措施。

(一)深入进行思想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

国庆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是公司当前安保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保安员作为公安机关的重要辅警力量,肩上的责任不可推卸。安保部要用1-2天的时间,对所属保安员进行节前教育,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目的;二是安保部要采取各种形式,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动员工作,采取各种形式,做到人人皆知,不留死角,个个重视,措施到位。真正把安保部和全体保安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公司的部署要求上来,组织他们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振奋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安全保卫之中;三是要充分认识当前治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按照上级国庆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要求,结合客户单位的实际情况需求,认真制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国庆”期间安保工作实施方案及预案。

(二)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客户单位内部安。

全公司在节前,将(2017年《巡视利剑》观后感:擦亮政治巡视的利剑)组织相关人员到重点客户单位和部门,并充分结合客户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以防火、防盗、防爆和防止各类灾害事故为主的安全大检查。在检查中,要有针对性地、反复细致地开展节日安全大检查,重点部位要反复检查,不留隐患和死角。安保部都要根据客户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周边治安环境情况,制定周密、详细的安全检查计划,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彻底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对于安全检查情况和结果,要严格执行登记和双汇报制度,在隐患、漏洞未解决前,要死看死守,确保安全。另外,节前要对保安员的物品进行点验,并对保安勤务区和宿舍区内部用火、用电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特别是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要有专人负责,每天进行认真检查,绝不允许出现漏洞,绝不允许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刑事案件“国庆”

(三)充分发挥辅警作用,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

安保部在做好客户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保安员处在治安保卫工作第一线的有利优势,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各种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全体保安员要在工作和生活中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值班、守护、巡逻,时刻提高警惕,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和各种可疑情况。特别是对重保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教育保安员要在工作中高度警惕,认真负责,完善方案、预案,确保不发生任何差错和事故,严密部署,加强防范。全力以赴配合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保安的辅警作用。

4、工作要求。

(一)认真制定方案,确保工作落实。

对节前安全保卫工作要高度重视,不断调节保安队伍的精神状态,不断提高实战能力,安保部要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节日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于节日期间的重大勤务活动要提前上报备案,安保部和行政人事部经理要亲自负责。同时,根据需要及时调整和部署充实保安力量,加大执勤力度,增强巡逻密度和执勤岗位,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

(二)完善处突机制,做好处突准备。

事件做好充分准备“国庆”期间安保工作实施方案及预案。确保处突人员随时在位,一旦有情况发生,能够拉得出、用得上、起作用,切实保障客户单位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绝对安全。

(三)加强教育管理,确保内部安全。

在国庆期间,要把严格保安队伍的教育管理、保持队伍稳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经理要认真研究分析队伍现状,深入掌握情况,对有不良倾向和违纪苗头的,要坚决予以清除“国庆”期间安保工作实施方案及预案。节日安全保卫期间,要认真抓好十条禁令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保安员驻地和各值勤点,一律不准留宿外人或寄存物品,要确保保安队伍内部的绝对安全。

(四)加强值班报告,强化信息反馈。

24小时开机,确保通迅联络和情况信息畅通“国庆”期间安保工作实施方案及预案。同时,安保部经理和各大队长,每日要将昨夜和当天的安保工作情况于17时30分前,报公司分管领导,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国庆期间,安保部经理、各大队长和全体保安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外出。上岗前和值班过程中严禁酗酒,严格遵守《保安员十条禁令》,《七个不准》如有违犯,经查证属实后,公司将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公司进行通报。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严防清明节期间发生森林火灾,确保实现“平安清明”,特制定xx年清明节期间4月2日4月8日,下同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1、镇、村层层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责任区内进行巡回宣传。

2、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纪委、区监察局关于禁止党员干部职工森林防火期内在xx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黄护字〔xx〕36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更新观念,移风易俗,大力倡导用献鲜花、花圈、花篮、植树等文明安全方式祭奠故人。

3、向广大手机用户发布森林防火短信。

4、全镇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5、各村委会要向农户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并逐户送达签收。

6、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个村民组至少张贴3条森林防火标语。

7、镇直有关单位及各村委会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口号。

8、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禁止携带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及火种进入森林防火区。

9、各村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组织一切力量,开展不间断地防火巡护。要特别注意做好对散落在林内、林地边缘的零星坟头、以及中午前后(11001500)和傍晚(16301800)等野外火源的监管。

10、强化对森林防火“重点人群”的管理,重点突出对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监控,同时要加强对老年勤劳作业人员野外作业行为的管理,还要加强对弱智及精神病人的管控。

11、各村要督促生态护林员到岗到位巡查,采取现场督查和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管,确保不出现脱岗、断岗行为。同时要督促辖区内的非公有制林场增派临时护林人员,加大巡山护林力度,确保非公有制林场森林资源安全。

12、各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全面掌握散落在xx和林地边缘的坟头,以及有可能单独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分布情况。

13、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履行帮扶单位职责,安排干部职工深入帮扶村的xx地块,协助做好严防死守工作,继续发挥小小笔本实名制登记制度。

14、全镇专职护林员要坚持全天候巡山护林,统一着迷彩服、佩戴防火袖标,gps定位设备要保持良好上线状态,确保上线率100,车载喇叭保持流动防火宣传。

15、镇、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要增加值班力量,主要领导亲自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镇、村、组三级森林防火信息的畅通。

16、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日报告和森林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制度。

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必须在第一次知道火情15分钟内报告镇防火办,不得越级上报、瞒报。

17、镇防火办成立若干个防火工作巡查组,对全镇四个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18、镇防火办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责。

19、镇防火督查组要加大对各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森林防火值班情况督查力度,防止脱岗、漏岗情况发生。

20、镇、村扑火应急小分队要处于临战状态,准备好风力灭火机等扑火机具和通讯设备,落实运输车辆,一旦出现火情,快速反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21、发现违规用火的,有关单位或组织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22、如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启动镇、村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组织扑救。

23、对发生的森林火灾,镇森林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24、镇防火办要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给予通报,必要时予以曝光。

清明节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因清明节祭扫活动引发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做好今年清明节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同时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责任,加强工作力量,营造平安、便利、文明、和谐的祭扫氛围。根据《北京市昌平区__年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和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和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加强疫情防控,平安文明祭扫”工作主题,倡导网络祭扫、代为祭扫等新型祭扫方式,实行预约分时祭扫,实现“安全无事故、服务零投诉”的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各部门和村、社区分工协作机制和责任,重点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殡葬服务保障、消防安全、交通疏导、宣传引导等有关工作,确保不发生火灾、确保不发生疫情感染。

二、组织机构。

三、时间安排。

3月16日至4月14日为清明节祭扫服务接待期,其中3月28日、29日,4月4日、5日、6日为祭扫高峰日,共5天。

四、基本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今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协调统一,齐抓共管的重要性,要将其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快速反应,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清明节群众祭扫与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指导和应急处置。

(二)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村、社区要有专人负责,确保清明祭扫安全,并告知村民、社区居民,无论是在本村墓地祭扫还是外出到公墓祭扫,都要认真落实“两明确、五严禁、两确保”(即明确主管部门责任、明确属地责任;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在墓区吸烟、严禁点燃香烛、严禁焚烧纸钱、严禁燃放鞭炮;确保不发生火灾、确保不发生疫情感染)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

(三)周密筹划,措施到位。

各村、社区要强化属地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和祭扫接待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本村辖区内墓地和散坟祭扫安全和森林防火工作。要提前清理墓地、集体埋葬点,以及散坟周边落叶和杂草,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有墓地的村,墓地内的烧纸桶、焚烧炉一律撤除停用,禁止焚烧香烛、纸钱,防止发生火灾。凡是有墓地的村,各村在墓地现场应设专人值守,提醒祭扫群众佩戴口罩,同时应在墓地出入口进行体温监测,发现体温异常者立即隔离并报告。

(四)加强应急值守,保持通讯畅通。

3月16日至4月14日清明节祭扫服务接待期,凡是有村级墓地、集体埋葬点,以及有散坟的村,各村每天应设专人负责看护,防止发生火灾事故。重点日,各村、社区负责人每天早上7:30要准时到岗到位。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发生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祭扫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不得瞒报、漏报和迟报。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起因、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采取的措施、事态发展趋势等内容。

五、关于到公墓祭扫的市、区要求和宣传引导工作。

按照市、区要求,为加强疫情防控,全市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将实行预约分时祭扫,每天限制入园人数,实行入园登记体温监测等措施。为减少群众盲目无序前往公墓祭扫,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麻烦,现需各村、社区通过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以下工作内容,引导群众有序前往公墓祭扫。

(一)暂停群体性祭扫。

各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组织集体共祭、骨灰自然葬等群体性活动,停止组织开放日、现场宣传展示等所有群体性活动。各殡葬服务机构内严禁点燃香烛、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烧纸桶、焚烧炉一律停用。

(二)倡导网络祭扫等新型祭扫方式。

北京市民政局在首都之窗、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官方网站上开发了__年清明节网上祭扫服务平台,3月19日正式开通,为群众提供寄语、献花、点烛等网上祭奠服务,此平台链接到昌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同时部分殡葬服务单位也开发了网上祭扫,方便群众通过线上方式足不出户追思先人。

(三)提供代为祭扫服务。

凡是不能到现场祭扫的群众,可通过清明节祭扫预约登记系统,申请由公墓管理方代为祭扫。公墓管理方可免费提供擦拭墓碑、敬献1至2支鲜花等基本服务。其它拓展服务项目可与公墓管理方另行商定。

(四)实行预约分时祭扫。

市民政局开发了__年清明节祭扫预约登记系统,开通了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北京通微信清明祭扫预约服务公众号,对我区殡仪馆骨灰堂和公墓,每日分时段实行预约。各殡葬服务单位也将开通并公布祭扫服务预约电话,登记身份信息,入门处设立核验通道。

(五)限制入园人数。

各殡葬服务单位根据安葬量、空间面积、停车位等因素,通过预约系统限定每日入园人数上限。每个墓穴每天入园祭扫人数不超过3人;骨灰堂内部实行分时分批限流进入。加强陵园入口、园区人流引导,减少园内停留时间,防止人员聚集。办理各项业务仅限1名家属进入业务室,骨灰安葬入园人数不超过5人。

(六)实行入园登记体温监测。

各殡葬服务单位将在入口处设立等待区、施划一米线、配备测温枪或红外线测温仪等设备监测体温、设置发热隔离点。所有祭扫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在预约登记系统预约的凭预约二维码,电话预约的凭预约电话,进行入园身份登记核验和体温监测,体温正常者方可入园。发现有人员咳嗽、发热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及时登记和报告,由疾控部门送至发热门诊就诊,并负责现场的专业消毒。

安保工作实施方案

行村务公开,有利于把村级组织的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监督之下,有利于强化民主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利于保证党在农村各项决策的落实,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巩固基层政权,更好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大事,对于保护和调动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巩固和发展农业和农村的良好形势,推进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了认真贯彻市、县村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做好我镇村务公开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首先,调整充实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经管、民政、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保证村务公开工作,持之以恒,其次各村(居)也要调整成立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村务公开首要责任人是村支书、主任。有一个团结奋进、富有战斗力的两委班子是开展好村务公开工作的前提,也是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保证。第三,成立村级民主理财小组,为加强对村财收支管理、民主监督,各村居要成立由有威望的离退休老干部、群众推选的村民代表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对村财收支进行审核,严格把关。

二、规范公开制度,增强村务透明度。

各村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执行,从规范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形式、公开程序等入手,建章立制,努力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一)公开内容要有针对性。村务公开要以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以集体财务收支、计生指标、被征土地面积及邻遂路补偿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5.12救灾救济物资和扶贫资金使用、村干部补贴等方面为主要公开内容,并做到凡是村民代表大会提出要求公开的项目都必须予以及时公开,而且公开的每一项内容都要符合实际标准,有据可查,不弄虚作假,不做表面文章,随时接受村民查阅。

(二)公开时间要灵活掌握。凡是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临时事项要及时公开;日常规范性工作要定期公开,如财务收支、计生指标等要每季度公开一次。不仅公开工作的结果,而且要适时公开工作的过程、程序,便于群众监督。

(三)公开形式讲求多样。村务公开形式首先要简便易行,又要不拘一格,公开的形式主要是公开栏、宣传栏及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公布于众。

(四)公开的程序。一般性的内容由村两委会议讨论后公开,财务收支还要经理财小组审批和镇经管站审核后公开,重大事情的决定、实施要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后再行公开,公开后及时惧群众的反映、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分析研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监督、注重实效。

(一)镇政府、村、镇属各部门都要配备一批监督员,负责监督村务公开的公正性、程序的规范性以及收集公开后群众的反馈意见,并予以调整核定,及时整改。各村每季度要不定期召集各村民小组、村民代表、理财小组、民主监督员和党员会议,就有关村财、村建问题进行汇报,并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在理财员、监督员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二)要健全村务公开档案制度,及时、全面、如实地登记每次公开的时间、内容及审核领导,以便有案可查。

(三)要设立投信箱、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投诉。要把实行村务公开与实行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更好地推动村民自治、民主管理,使村务公开工作深入地开展下去。要把实行村务公开与促进干部转变工作作风结合起来,通过村务公开,教育广大基层干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当好人民公仆。

实践证明,村务公开工作能真正做到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各村、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全面实施狠抓落实,做好村务公开工作,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镇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反恐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深化校园安全监督管,加强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反恐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安全、有序。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我校教育系统安全保卫和反恐工作:学校发生的恐怖分子入校袭扰时间、校园内发现不明物体(装置)时间以及或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校舍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故、传染病暴发流行、自然灾害、校园伤害时间等。

三、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工作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做好我校安全保卫工作和反恐工作,成立xx区xx学校安全保卫和反恐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安全保卫和反恐工作方案、对全校保卫和反恐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同意行动。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组设在体育室安全工作办公室。

2、领导组工作职责。

负责全校安全保卫和反恐工作的组织领导、信息报送以及协助有关部门对事件的处理。负责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现场控制、人员救治以及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全系统的安全、法制教育,对多发、易发的安全部位和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

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相应机构。学校校长苏秀荣任本安全保卫和反恐工作应急处置组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师生进行应急疏散演练,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以及事故的上报、处理和救援工作。进一步完善24小时领导带班的值班工作机制;相关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五、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一旦发生涉及学校安全或恐怖事件,要在15分钟内上报区学校安全保卫和反恐工作领导组办公室,1小时内上报书面材料。

(2)主动抢险、迅速处理原则。事件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有效救援。

(3)生命第一原则。事件发生后,要把救护师生生命作为首要任务,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4)科学实施,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态扩大原则。在事件处理过程中,要迅速判断现场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避免应急处理过程中在此发生人员伤亡。

(5)保护现场,收集证据原则。在实施救援过程中,要尽可能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有关证据,为公安等有关部门查找原因,正确处理提供依据。

(6)重点部位,专人负责原则。重点目标要害部位,设立专人负责。安装报警装置、监控系统和金属防护栏。建立重点要害部位工作档案,摸清底数,收集各类可能实施破坏的涉恐或具有暴力恐怖性质的行动情况信息。

六、事件处理程序及办法

(1)恐怖分子入校袭扰师生时间处理办法。如发生恐怖分子闯入校园袭扰师生事件,学校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向110指挥中心和学校安全保卫和反恐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并迅速组织师生转移,等待救援。

(2)校内发现不明物体(装置)时间处理办法。学校立即公安部门与学校安全保卫和反恐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并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同时迅速组织学校师生紧急疏散,等待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饮用水污染时间处理办法。发现学校饮用水污染,学校要迅速对水源进行有效隔离,并及时向区卫生防疫站等部门预学校安全保卫和返控工作领导哦组办公室吧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校园吧爆炸事件处理办法。如发生学校爆炸事件,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员救援,并立即向公安等部门和学校反恐工作领导办公室报告。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师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要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物证搜寻、排除险情工作,防止再次发生爆炸事故。

(5)火灾事故处理办法。如发生火灾事故,学校要全力组织师生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立即向119指挥中心与学校(园)安全保卫和反恐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安排人员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救人和灭火抢救工作。要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受伤人员。

(6)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办法。如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向区卫生防疫等部门和学校反恐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将中毒者送至附近医院进行救治,并对食堂炊管人员进行监控,对食堂进行隔离管理,等待有关部门进行采样化验。

七、其他事项

(1)本方案是学校在日常教学和管理中可能发生的涉及学校安全和恐怖事件,在组织实施、紧急救援以及事故处理工作方面的预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2)根据学校安全和反恐工作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演练,并上报学校反恐工作领导办公室备案。

(3)学校要向家长告知上下学的时间,对提前到校的学生要放行进入到校园,决不允许害怕承担责任而不放行、让提前到校的学生在学校门扣滞留的行为发生。

(4)本方案为特定时间的应急预案,要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演练,确保演练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年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4〕1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全国清明节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大力开展惠民殡葬和生态安葬,全面做好2015年清明节工作,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和《实施意见》精神为指导,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目标,发挥清明节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

(四)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安全保障机制。

继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8号)的要求,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强民政与公安、消防、交通、林业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合力,确保清明节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祭扫安全。

1.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办发电〔2015〕1号)精神,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综合运用自查、督查和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对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祭扫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组织不力的、整改不到位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2.清明节期间正值我区春季森林防火期,也是火灾高发期,全区各地要重点突出防止火灾。林区和草原地区,一是要坚决执行春季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清明节祭扫,严禁点燃明火焚烧祭物;二是进入林区草原祭扫的群众,严禁携带火种和各种易燃物品;三是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存放地焚烧祭物,必须在专设的焚烧场所。各专设燃烧祭物的场所,要安排专人管理,配有完备的消防灭火器材设备,并提前进行检查试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各级民政部门在清明节前,对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用品市场要集中进行清理整顿,任何单位、商铺和个人经销的殡葬用品,都不得借清明节之机涨价提价,坚决维护殡葬用品价格的稳定。坚决制止销售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要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保持监督投诉渠道畅通。

4.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和人口较集中的盟市旗县,要重点加强祭扫设施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防止拥堵、踩踏等事件的发生。要提前设定应急疏导的路线和地区,对人流集中的场所,各单位都要安排专人,有序引导群众顺利进行祭扫活动。

5.清明节期间,自治区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处,担负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工作,负责掌握全区动态,汇总信息,指导各地工作,与民政部和自治区各盟市上下联动。4月4日—6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值班电话:0471—6610384、6611743(兼传真)、6945122(传真)。

各盟市民政局都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实行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确保清明平安。4月1日前,各盟市民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政局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三)贯彻《意见》精神,实现文明低碳祭扫。

文明低碳祭扫是时代赋予现代清明节的基本要求,也是推进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盟市要以文明低碳祭扫为主题,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榜样作用,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一是要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条件,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不断开辟和完善网络祭奠平台,主动开展“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等免费或奖励活动,逐步使群众由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二是民政系统的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有效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低俗的祭扫用品,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三是要加强清明节祭扫的管理,在集中祭扫的殡葬服务场所,通过加强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四是要注重弘扬烈士精神,充分利用各类烈士纪念设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通过敬献花篮花圈、植树披绿、追忆烈士事迹等祭奠形式来缅怀烈士,注重弘扬时代新风,继承烈士遗志,真正致力于服务社会和推动发展。

(四)开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在今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在全区殡葬系统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上下联动,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共同营造清明节良好舆论氛围。各盟市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文明祭扫宣传基地或公益生态安葬示范点,通过举行“文明祭扫启动仪式”“集体公祭”“集中生态安葬”等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低碳祭扫,广泛宣传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大力推行树葬、骨灰撒海等节地生态的骨灰处理方式,在土葬改革区积极倡导深埋不留坟头,有效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高潮。

2.立足基层进行宣传引导。各地主题宣传月活动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积极传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宣传进社区”“殡葬法制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走近殡葬行业,熟悉殡葬政策,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

3.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做好清明节舆情研判和应对的准备工作,全面梳理殡葬领域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规律,强化清明节舆情的正面引导。建立和完善清明节新闻通气制度,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专题采访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清明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反应,依法公正地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为媒体跟踪采访创造便利条件,努力给社会公众以满意的答复。

(五)狠抓行风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殡葬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殡葬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殡葬工作的感知和认同。各盟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把提升殡葬服务保障水平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加强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全区在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一要坚持服务为先,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活动,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免除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重点优抚对象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内民政设事[2012]349号)要求出台“实施办法”,落实配套资金,会同财政部门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切实维护群众殡葬权益。三要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内发改规范字(〔2013〕6号),规范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强制消费、以次充好等任何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维护好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努力把殡葬服务单位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

(一)准备阶段(3月5日—3月15日)。

1.3月初,根据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下发我区做好2015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制定我区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方案。

2.成立自治区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守俭同志但任组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谢晓黎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社会事务处人员担任。

(二)工作部署阶段(3月16日—3月20日)。

1.下发文件。下发我区清明节期间的各项方案、通知、文件,全面部署清明节工作。

2.主动宣传。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的“主题宣传月”“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贯彻自治区“两办”《实施意见》精神、惠民殡葬政策和自治区殡葬改革成果,主动接受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3月15日至4月15日,各盟市负责上报“主题宣传月”“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动态。

3.督促检查。3月底以前,自治区民政厅和各盟市民政局,对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准备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20日—4月15日)。

1.各级民政部门,各有关的殡葬服务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实现低碳祭扫,平安清明。

2.4月4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3.做好宣传引导工作。4月4日至6日连续三天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群众祭扫情况,提醒公众错峰祭扫,安全出行,文明祭扫。

(四)总结报告阶段(4月8日—4月15日)。

清明节后,各盟市对2015年清明节的各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月10日前传真报送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安保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道路清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营造更加整洁有序的道路环境,打造更加清爽靓丽的城市形象,提升市民生活品质,特制定区“道路清爽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理念,优化措施,突出重点,逐步完善大环卫保洁机制,实施精细作业,强化源头管理,着力解决道路保洁所面临的突出问题,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积极营造“清爽、整洁、优美”的城市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细化道路保洁制度,落实道路保洁责任主体,合理配置作业资源,制定奖惩措施,将“道路清爽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突出重点,分级管理。以重点行动区域和一般行动区域相结合原则,将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以内的道路和街巷划分为四个等级,并根据不同的级别确定相应的保洁保序管理指标及标准,实行分级保洁保序管理。其中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以内的建成区区域以及与海曙、江东连接的成熟路段作为本次我区“道路清爽行动”的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行动区域),参加市的“道路清爽行动”,按照市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和考核。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以外80平方公里以内的建成区区域道路作为一般行动区域(以下简称一般行动区域),参加区“道路清爽行动”。按照区保洁保序要求进行管理和考核,80平方公里以外的镇乡(街道)和城区城中村参照区“道路清爽行动”方案执行。

3.提高标准,同步推进。以国内外先进城市保洁水平为标杆,落实《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和作业规范》,同步推进,全面提高道路洁净度,道路后退空地以“能绿则绿”为原则,清除卫生死角隐患。

4.公众参与,共建共享。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搭建市民互动平台,多渠道提高全民知晓度、参与度和支持度。

5.加大投入,强化考核。进一步明确道路保洁定额标准,加大道路保洁经费投入;同时加强对道路保洁工作的考核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价体系,将道路保洁经费与保洁质量挂钩,提高道路保洁效益。

通过开展“道路清爽行动”,逐步做到源头控制见成效、路面洁净见本色、行为规范见文明,把中心城区打造成市最清爽城区之一。具体目标如下:

落实一个标准:《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和作业规范》。

健全两种模式:“一把扫帚”保洁模式和“日扫夜洗”作业模式。

推动三个转变:作业方式从人工为主向机扫和人工有机结合转变,从单一保洁向综合作业转变,从被动保洁向主动服务转变。

实现四个指标:重点路面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机扫率达到75%,长效保洁覆盖率达到100%,市民投诉办结满意率达到关于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实施方案以上。

(二)实施范围。

在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实施市“道路清爽行动”方案,按照市城管局意见,确定下应北路(东)—大道(南)—机场路(西)—环城南路(北)合围区域(加上宋诏桥、长丰区域)作为重点行动区域实施“道路清爽行动”方案,其中包括钟公庙街道、中河街道、首南街道、石碶街道、潘火管委会和客运中心管委会的保洁道路。

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以外80平方公里以内的建成区道路(包括全区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的保洁道路)作为一般行动区域,参加区“道路清爽行动”,其中福庆路按重点行动区域要求执行。80平方公里以外区域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按照区“道路清爽行动”方案执行,以不低于市四级道路标准参照执行。

(一)明确责任主体、健全保洁机制。

全面梳理和明确全区每条道路的保洁责任主体,健全保洁机制,实现长效保洁的全覆盖、无缝隙。健全从墙角到墙角的“一把扫帚”保洁模式,将道路两侧建筑红线退让区域、绿化带纳入到道路保洁范围,实现同步保洁。探索实施重点难点区域整体保洁方式,将大型商圈、主要交通枢纽、菜市场以及餐饮聚集地周边区域作为一个整体,落实责任主体。

(二)再造作业流程、提高道路清爽水平。

优化作业工艺,提高保洁针对性。在优化机械清扫、人工清扫、路面喷淋、道路冲洗、沿街店面收集等工序的基础上,重点推广污渍清洗、快速巡捡等保洁工艺,全面清除白色垃圾、泥沙降尘以及污渍等道路污染。健全“日扫夜洗”等作业模式,夜间(22:00—7:00)以全面清扫、道路冲洗、污渍清洗为主;白天(7:00—22:00)以路面喷淋、垃圾收集、保洁巡捡为主,重点清除新产生的白色垃圾、降尘等污染物,努力做到垃圾在重点路面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健全沿街单位垃圾收集制度,逐步规范沿街单位倾倒垃圾行为,确保垃圾不落地。

(三)加大装备投入、提高道路保洁效率。

增加装备配置,提高机械作业范围和频次,重点行动区域争取机扫率提高到75%以上,机扫、冲洗每天2—3次。拓展装备功能,推广道路清洗、污渍清洗和绿化带吸扫、电动保洁车等装备的应用,推进道路保洁装备配置系列化、功能集成化、性能环保化。统一装备标志标识、作业提示信号、电动保洁车牌照设置,提升市容环卫作业形象。同时,要求对全区环卫作业车辆安装gps系统,并将该系统接入到区智慧城管系统,以进一步规范作业,提高作业质量。

(四)提升人员素质、打造环卫行业新形象。

健全培训机制,加大对保洁人员的职业道德、岗位规范、作业技能、文明服务等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强化规范作业、主动服务意识。增加保洁人员配置,降低劳动强度,提高作业实效。规范保洁人员工资标准,切实提高保洁人员待遇,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调动一线作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全面稳定作业队伍,改善行业形象。

(五)加大源头管理,深入开展四大文明行动。

以四大文明行动为载体,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提升公众环境卫生意识,逐步减少道路污染产生。开展“店面文明行”,全面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和店面招牌设置规范责任制度,做到管理为先、服务完善、执法保障。开展“工地文明行”,全面落实建设工地周边环境绿化、美化布置,逐步推行建设工地运输车辆清洗和出入口保洁模式,加强建筑渣土、建筑材料运输车超载和滴漏洒监管,从源头上杜绝对道路的污染。开展“驾车文明行”,倡导市民自备车载垃圾盒,引导市民不从车内向外乱扔垃圾。开展“行路文明行”,加强“市民十不规范”的宣传,减少乱扔垃圾、乱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六)强化部门联动,提高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和区有关部门要对各自责任区内存在的保洁问题,进行认真排查摸底,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落实。以块为主,部门联动,加大巡回保洁力度,彻底治脏,全力治乱,杜绝死角,提高道路及其周边环境洁净度,确保目光所及处无暴露垃圾。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在辖区内定期组织建筑工程渣土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各类工地的源头控制管理,降低“滴漏撒”对道路环境卫生的影响。加大执法力度,严惩乱倒渣土行为和不按规定路线清运渣土行为。认真治理户外广告、跨门经营、占道经营、中心城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做到整洁有序。

四、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4月-6月)。

对方案实施范围内所有道路属性进行统计与核实,分析保洁工作现状,提出行动目标和任务,测算经费需求,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

(二)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

开展社会宣传,制定考核细则。各职能部门和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落实行动经费,明确每条道路保洁责任主体,购置作业装备,调配保洁人员。

(三)全面推行阶段(20xx年8月-10月)。

各保洁责任单位按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强化对道路污染产生源头的控制,创新管理作业方式,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边检查边整改边推进。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报,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推进“道路清爽行动”。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0月以后)。

全面总结评价“道路清爽行动”的实施效果,巩固成果,完善道路保洁相关制度和举措,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道路清爽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全区“道路清爽行动”的组织指导考核协调工作。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文明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为全面开展“道路清爽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做好全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协调、督查、考核、评比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区级专项资金的落实工作,加强专项资金作用的监督管理。

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利用监控网络配合开展驾车文明和行路文明,配合开展渣土整治,并配合做好环卫一线保洁人员安全保障和环卫作业车辆的牌照设置工作。

区住建局: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工地、轨道交通工程工地文明施工行动,督促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落实出场车辆冲洗制度,督促物业小区做好相关物业管理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落实所属菜场、市场和餐饮聚集地及周边区域的保洁责任主体,做好垃圾产生源头的监管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开展店面文明行动,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按照职责依法查处无前置无照经营,配合有关部门治理跨门营业和无证经营现象。

区交通局:负责主要交通道路保洁管理,提升主要交通道路保洁标准,配合驾车文明行动做好各类客运车辆卫生行为的监管工作。

区卫生局(区爱卫办):组织、指导全区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单位、农村改水改厕、城乡除“四害”及健康教育工作。

区城管局:牵头做好全区“道路清爽行动”的组织、指导、考核、协调工作,落实“道路清爽行动”的各项工作。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按照区政府总体部署,有计划、有措施、有步骤地推进落实“道路清爽行动”。重点抓好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针对辖区内的背街小巷、菜市场周边、公园、店面招牌、停车秩序提出专门的管理方案,并按照区环卫专项规划要求做好镇区内环卫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对区政府组织实施的环卫基础配套建设全力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二)资金保障。

按事权财权相统一的原则,“道路清爽行动”所需资金原则上由保洁责任单位负责,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按照道路清扫保洁指导单价落实保洁经费,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确保“道路清爽行动”实施区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0xx年在区城管局本年度环卫保洁预算资金基础上提增20xx万元,以确保“道路清爽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监督考核。

区“道路清爽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评价工作,每月检查各部门“道路清爽行动”推进情况,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调查市民对道路清爽情况的满意度,完善由智慧城管、公众投诉、媒体监督等组成的社会监督体系,建立考核成绩每月通报制度,并列入区政府对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的年度目标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道路清爽行动”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意义,按照总体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上下联动,注重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合作,做到管理与作业相结合,服务与执法相结合,督查与监管相结合,凸显整体保洁效果。

(三)加强宣传,公众参与。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开展各类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市民形成“垃圾不落地”的自觉行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制,开放多种渠道实现公众参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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