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小说读后感(模板20篇)

时间:2023-12-10 07:02:17 作者:梦幻泡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思考的机会,我希望通过写读后感来整理自己的思路。5.范文中的观点和见解虽然有共性,但也有个人差异,这正是读后感独特的魅力所在。

著名小说《雾都孤儿》个人读后感

奥立费是一个被济贫院收养的孤儿,9岁时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棺材铺的老板,老板娘以及棺材铺的伙计,都欺负他。一次,奥立费因伙计侮辱他的母亲而大打出手,结果被老板误解后遭毒打。奥立费只身逃往伦敦。路上,他遇见一个外号叫逮不找的机灵鬼''的人,这个人把奥立费带到了他那里并待他很好,而奥立费却不知道自己进了贼窝。

一天,奥立费和自己的同伙一起上街,同伙行窃时败露,奥立费被当做小偷抓进警局。幸亏一位书店的老板证明了奥立费的无辜,而被偷的富翁布郎娄心生爱怜,收养了奥立费。

此人正是奥立费亡父的好友。但是他们并没有善罢甘休,奥立费被他们绑架了又中了子弹,警方很快对赛克肆和费根展开抓捕,在逃跑中,赛克斯丧命,费根最终被绳之以法。最后。奥立费终于和自己的亲人团聚了。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奥立弗从小受尽了折磨,经历了很多苦痛,但他很坚强,一直向往着美好的生活。我觉得他很勇敢,想想我们自己,生活得多么美好,多么幸福,还不满足,还经常跟自己的父母发脾气,想想还真是不应该呀。遇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想放弃,怕吃苦,贪图享受。我觉得我们要向他学习。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

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记述了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被人们送进了贫民收容院,她生下一个男孩儿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特威斯特。后奥利弗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虐待,逃到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善良人们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能和爱他的亲人团聚,他神/秘的出身也真相大白。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

没想到这世界上还有这样坏的人,还有这么善良的人。这是我在读完《雾都孤儿》后的感慨。

这个小说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故事的主人公奥利弗在“贫民习艺所”长大,经历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凶徒为伍,最后在善良的人的帮助下获得了幸福。

这本书里让我觉得最可恨也最可怜的人是班博先生。他其实是一个懦夫。他只是喜欢吓唬人,并从中得到乐趣,真正动起手来却不堪一击。可恨的他曾经天天打骂比自己弱小得多的奥利弗和其他可怜的孩子。而他可怜在他常常被自己的夫人打,有一次还被她泼了肥皂水,最后被他夫人打得离了婚。最后就连家道也中落了下去。这让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而最让我感动的则是奥利弗,这个在困境中还保持善良的孩子。曾经那些把他抓起来的坏人——费金和赛克斯被抓到了牢里。尽管奥利弗面对着曾经害了他的两个坏蛋,曾那么残忍的对待他,还让他给他们偷东西,但还是眼泪汪汪地给他们祷告,希望他们能升入天国。这让我们体会到了人性的真善美。

《雾都孤儿》的结局由悲到喜,奥利弗最终得到了幸福。奥利弗虽然饱受磨难,可他却总是善良而宽容。尽管我认为故事结局不够真实,可是它却在告诉我一定要做一个善良的人,与爱同行。

著名小说《雾都孤儿》个人读后感

本周,我看了世界名著中的《雾都孤儿》,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想和大家一起分享。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奥利弗・特威斯特,他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里,他刚出生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不停被送来送去,受了很多折磨,还做了很多坏事,幸好他最后遇到布朗洛先生,先生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美好的生活。

我最喜欢布朗洛先生。因为他非常善良,乐于助人。如果他不救奥利弗・特威斯特,那么奥利弗・特威斯特的生活肯定会非常艰难。老费根肯定会让他做更多的坏事,尽管他不想干坏事,可是他必须这么做。而且南西会为了他受更多痛苦、折磨。读了这本书,我想我们应该像布朗洛先生一样,帮助世界上生活艰难的人,而不是想老费根一样,欺负孤儿,让他们过着艰难、痛苦的生活,还要做许多坏事。

著名小说《雾都孤儿》个人读后感

一个混乱的时代,一群善良的人们,一群可恶的小偷。这就是长篇小说《雾都孤儿》。没有多么高贵的语言,但如一杯上等的茗茶,回味无穷。请走进英国作家狄更斯,走进他的作品《雾都孤儿》。

狄更斯的文字有神,刚中带柔,柔中带刚。《雾都孤儿》描写的是一位名叫奥利弗的小男孩先是被教区的老太婆收养,但老太婆对待他们不以慈善为目的,而以盈利为目的,欺凌奥利弗。接着,他又去了济贫院,但因被指造反,被济贫院的人赶出,当起了童工。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尔夫等人的欺凌而来到了雾都伦敦,寻找自己的亲戚,但被费金为首的神偷团伙盯上,小小的奥利弗被迫加入了他们的队伍,经历了无数的辛酸泪。他遇上了好心人,几进几出犯罪窝点,但他的心依然是善良的。最终罪犯们被绳之以法,奥利弗也发现这些好心人竟然是他的亲戚。真相大白了,他获得了家的温暖。从此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无巧不成书,写的真是一波三折,这情节深深地迷住了我。也印证了一句老话:“邪不压正”。很多时候做事就是自己内心的较量,搏得过就是你厉害,搏不过就是他成功。

著名小说《雾都孤儿》个人读后感

当我正在寻找心爱的书时,妈妈推荐了一本书《雾都孤儿》,我一眼就对它“一见钟情”了。

《雾都孤儿》是本世界名着,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从此过上了好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下,受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他们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刻苦读书学习,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著名小说《雾都孤儿》个人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雾都孤儿》它是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新写的。在这本书中,他运用了幽默夸张的语言,讽刺了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文章有着强烈的感情,使人无不引发深思。

这本书以伦敦为背景,讲述了孤儿奥立弗悲惨的身世以及遭遇。他出生在济贫院,他的母亲在生下他后便去世了,之后他就一向生活在如同地狱一般的济贫院,被人们当作物品一样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他九岁时,便被人送进棺材店,因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艰苦逃难,却又不幸误入贼窝被迫与狠毒的费根一伙,历经无数艰苦和心酸,最终在,好心人的帮忙下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境久久不能平静,抬头看着灯光下水杯的阴影,我明白有光就有影子。奥利弗的勇敢,布朗娄先生,梅里太太,露丝小姐的善良与邪恶的盗贼们构成了鲜明的比较,就像灯光下的物体一样,它们有虚有实虚,影子是虚的,体现的是正义,而影子却是恶,可是,邪恶终究战胜不了正义。就像钢琴上有52个白键,有36个黑键,而白键永远比黑键多,正所谓邪不压正。无论何时何地,善人总比恶人多。勇敢善良的奥立弗虽出于淤泥,却丝毫不染。而我们也没有见过他失败。因为他早已看透了这个邪恶的世界,他明白,仅有去拼搏,去奋斗,才会让自我活得更好。而我们也不是应当明白这个道理吗?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去努力,都要去拼搏才能成功,不会失败。所以让我们行动起来吧,去努力去拼搏,让自我的明天更加的辉煌。

雾都孤儿小说读书笔记范文6。

今日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它是一本文学名著。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身世可怜的奥立弗,资料大概是这样的:

奥立弗刚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就难产死了。他成了孤儿,在孤儿院里过着苦难的生活。奥利弗好不容易才逃到了伦敦,不料又陷入了另一个火坑。奥利弗他们去偷老绅士的东西时,被人发现,奥利弗被抓住了,可是那个好心的老绅士,不禁为他求情,还让他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可好景不长,又有一个神秘的人物要老犹太置于死地。奥利弗受伤之后,有一次得到好心人的帮忙。同时他还认识了露丝小姐和哈里先生,最终过上了欢乐的生活。

经过对这篇文章的阅读,我明白:善有善报,环境再险恶,也不能背叛自我做人的准则,我们不应当像小偷一样去偷别人的东西,否则我们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精选范文

《雾都孤儿》讲述了富人的弃婴奥立佛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劳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茜为了营救奥立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劳报信,说奥立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茜被贼窝头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从奥立弗身上我明白了,不论遇到怎样的困难都要保持一颗纯洁善良的心,不论社会多复杂也不能被污染,也要保持内心的纯净。作品描述了一个身世可怜而又不屈服于命运的孤儿,在外界恶劣的环境中依旧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而现在的社会中许许多多的人都会为了自己的错误做各种解释,而不是纠正。

我想人得机遇各不相同,有着千差万别,但命运总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关键时候决定的权利掌握在自己手中,关键时刻决定的权力是他自己掌握的。奥利弗为我们做出了这样一个坚守善良,为人正直的榜样。这本书也可能因此而成为经典而流传于世,家喻户晓了。

《雾都孤儿》小说读后感范文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奥立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的母亲由于长期得不到关爱,在生下他就辞世了。他的童年在一家所谓的慈善机构里度过,九岁时当了一名棺材店的学徒。因为他忍受不了那里的糟蹋和欺侮,便逃往伦敦。在伦敦,他身陷贼窟。不过,在许许多多的人的共同努力下,奥立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坏人也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这本书赞扬了那些善良、正直、充满正义感的好人。生活中,我们应该去追求正义,追求真善美,追求社会光明的一面,并且要去抨击邪恶,抨击假丑恶,抨击社会虚伪的一面。

我们应该做一个好人,在生活中乐于帮助他人,在他人身陷水深火热中时帮助他人。让我们为真理奋斗,共同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美好!

《雾都孤儿》小说读后感

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下面是语文迷网为大家提供的小说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最近,我看了一部书,书名叫《雾都孤儿》。正如书名一样,这是一部描写苦难的书。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我被主人公的每一个事件深深地牵动着。

书中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里弗在孤儿院长大,他的童年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后来他被送到了一个棺材店里当学徒,但因不能老板娘的侮辱,他后来含恨而走,可是却又误入贼窝,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他曾被善良的布朗罗先收留,但是又被凶徒带走,扒手们策划让他做一个小偷,但他不失善良本色,于是一次抢劫被成功阻止,奥利弗被冷枪击中。幸亏同行的一位小偷救下了他。之后,奥利弗历尽无数辛酸,最后被善良的女扒手营救。奥利弗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但南希却被贼窝头目杀害了。警察之后围剿了贼窝。读完后,我既为奥利弗获得幸福而高兴,又为南希最后的死去而悲伤。可见小说内容曲折,让读者眼界大开。同时小说中的情节更让我感触很多:他在这里度过的幼年是那样的阴暗,始终没有一句亲切的话语或是一道亲切的眼光照亮过。““眼泪即顺着奥利弗的脸颊滴了下来,跟着一是滴,接着泪水连成了一条线”,“这孩子拼命想忍住泪水,却怎么也止不住,他索性双手捂住面孔,泪珠从他那纤细的手指头缝里汹涌泻出……”像这样的描写还有很多,每一个词语都深深地打动了我。想想我们的童年有着父母最亲切的爱,我们生活在蜜罐里一样。但是有时我们却仍不满足,时常的发些脾气。读完这本小说,我的眼泪不知流了多少次,但最后终于苦尽甜来。小说描写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书中善良的人很多,正是因为有了他们,才使得奥利弗得到了温暖,是他们让一个孤儿不再受苦,同时奥里弗也没有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没有改变他那善良的本性,这也是小说的一个闪耀点。

读了这部小说后,让我受益匪浅。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冷酷和人的性格之分,让我读懂了奥里弗不弯腰、不低头的精神和那善良的本性。

我读《雾都孤儿》既然是“我”读,我不会用那种高深的方法来写论文,我只写自己想到的,感受到的,而且是用自己独特的方式。

那么,接下来我会用小篇幅来简单介绍作者,要对一个文学作品有一个比较深刻的了解,就要知道作者的人生经历,作品的思想倾向,所处的时代,这是必要的,之后用自己的眼光来印证这些“众所周知”的常识。

狄更斯,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家。

他的作品广泛而深刻的描绘了十九世纪上半叶英国社会的矛盾和时代风貌,揭示出资本主义的种种罪恶,因而受到恩格斯的赞扬,称他是“时代的旗帜”“出色的小说家”、,他的创作在英国文学史上有重要的地位,对整个欧洲现实主义小说的发展也做出了贡献。歌德曾经说:

“他比自然搞了一层”,足见他的影响力。

他小时候的一段经历在这里不得不说,这段经历对他创作《雾都孤儿》有着重大的影响,很达程度上这部作品就是以这段经历为蓝本进行创作的,带有很强的自传性质。

他,在十二岁生日那天,被送到一家皮鞋厂当童工。活是先用油纸,再用蓝色的纸把鞋油灌封上,然后贴上标签。他干得又快又好,但是却给他带来了新的耻辱。老板为了赚钱,吸引顾客,就把他安置在橱窗里,让过往的行人“欣赏”他熟练地动作与节奏。当地的一些年龄相仿的男孩女孩,就经常一边吃着果酱蛋糕,一边把鼻子挤在玻璃窗上,饶有兴致的观看他的动作与表情。这给幼小的他带来了很大的伤害,严重的挫伤了他的自尊心。从而产生了对不幸的儿童深厚的同情和坚决摆脱贫困的决心。

作品讲的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因为不能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到伦敦,很不幸的落入盗窃团伙的手中,后来得到邦布尔和罗斯小姐的救助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痛苦的童年生活就是作者经历的翻版;最终幸福生活,大完满的结局是作者对未来的希望,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就是对当时的资产阶级抱有幻想,所以作品中呈现出的讽刺和幽默带有不彻底性(时代的局限性可以显现)。

这部作品,是罪恶与善良的激烈斗争,他努力地说明一条他一直信奉的信条——善良可以战胜邪恶。狄更斯善恶分明,嫉恶如仇,塑造的人物的性格鲜明凸显,恶的代表是贪婪的邦布尔、邪恶的费金、残暴的赛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的代表是聪明机智的布朗落、慈祥的梅丽夫人、善良的罗斯小姐??。这与中国的小说存在很大的差异,中国向来强调“中庸”,这在小说的创作上就体现为灰色人物,也就是形象丰满的性格——优缺点的集合体。这里的灰色地带的人物很少,我觉得一个良心未泯,出淤泥而不染的苦命姑娘——南希,可以算是一个。

她有着极为丰富的心理和复杂的性格。她是一个不幸的姑娘,从小就被训练为偷盗者,而且还是第二号贼首赛克斯的情妇,她的生命里除了绞刑架,她看不到别的任何的希望。可是当她看见善良天真的奥利弗,仿佛是看到了昔日清白的自己,对他的同情油然而生。应把奥利弗绑回贼窝时她内心充满了矛盾,看!她在挣扎!“即便是混迹在伦敦最下流的藏污纳垢之所,但在她心里仍有女性的某种心理。

”良心和天性的未泯让我们一览无余。她冒着生命的危险向罗斯小姐通风报信,终于终于把奥利弗救了出来。

罗斯和邦布尔极力的劝说南希离开那个邪恶的地方时,但是她却不想撇下赛克斯,看着他送死,挣扎着忠于自己爱的人,可是当赛克斯知道南希的所作所为时,用的却是盗贼的道德准则,视她为叛徒,无情的将南希杀害。其实,狄更斯为南希和赛克斯起名字是很有讲究的,就像《红楼梦》里的人名一样,是有来头的。

“南希”和“赛克斯”在英文中分别是以n和s开头的,就象征着磁铁的两级,对立统一,相互依赖又相互分离。她“背叛他”,却舍不得离开他;他杀害她,却因她失魂落魄,最终在房顶跌落,脖子被自己的一条绳子的活扣套住而气绝身死。

因此,关键人物——南希,呈现出边缘化的人物感,丰富又深刻,这种立体的人物形象给人留下的更为丰富想象空间和思考余地。所以我更喜欢南希这个角色。

当然,作品的主角——奥利弗,这个出生在环境恶劣的济贫院,之后有不断地在贼窝中挣扎,在罪恶和善良之间徘徊,在信任和怀疑中游曳的可怜孩子,是最值得尊敬的。

奥利弗,仅仅一个孩子,在如此的环境下,可以一直保持着一颗纯真的善良的心,不怀疑人生,不悲观,也不怨天尤人,如此的坚强和勇敢,是我们一生的榜样。

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要怀疑人性的善良,不要对任何的屈辱和困境低下自己高贵的头颅,只要还活着,一切就都有可能。

这里,所有人归宿一切体现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或者说“因果轮回”的准则。

善良的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反面的人物或者被绳之以法,或者客死他乡,或者流浪。这是作者一直的期盼或者说是信条,这表现了他的人道主义观点。

我承认大家认为狄更斯在世界文学里的影响和地位,可是自己读完这部作品时,感觉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那样的震撼人心。我看来,作品的前半部分比后半部分更具震撼力。结局太完满了,太团圆了,虽然大团圆的结局向来是人类的一直以来的共同向往,但是我觉得这种结局真的是削弱了这部作品的给人带来的震撼力,我没有在作品里看到资本主义的深刻本质,他呐喊的声音因此小了很多,这是其一。

其二是作品里的人物形象好听点是个性鲜明,不好听点就是单薄,很多的形象给人的感觉始终是平面式的,怎么也饱满不起来,借用村上春树的一句话:没有立体感,犹如一把泥巴甩在平板板的水泥壁上。比如,坏人并没有怎么坏,本来自己的看家本领——偷盗,都不很专业。既然是偷盗,怎么还是整天住在那种小破屋里,为钱烦恼?费金应该是做这行好多年了,因为南希小时候就已经为他服务了,长大到都已经是赛克斯的情人了,怎么还是那副德行?这不太符和常理,这行是很发财的,这么些年照理应该是大的团伙了吧!好人很多,而且这帮所谓的盗贼并没有怎么很厉害,善良的人那么容易就把他们搞定了,实在是匪夷所思(如果现实里也这样就好了)。其三,作品的后半部分,也就是从南希通风报信后开始,作品呈现给人的感觉是急促而下的。坏人落网太顺利了,一切就像是顺流而下,就像是一个人先是艰难的爬着山,后来就小跑着下山的感觉。

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透过窗暖暖的射在我脸上。故事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不仅是为了奥力弗.退斯特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所感动。书中每一个人都有着鲜明的性格。奥力弗.退斯特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或许他不是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在苦难中幸存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像奥力弗那样得到幸福,但奥力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美好希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力弗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也许,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主人公小奥力弗有着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奥利弗美好的心灵抹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个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俗话说:“初生牛犊不怕虎”,他竭尽全力的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并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一段话。我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这篇文章让我真正懂得了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这不仅让我想到了一些童年往事,小时候爸爸妈妈因为工作的原因把我送到了全托班,那时候还小,每天见不到妈妈就哭,所以我也有着“孤儿”的感受。在我看来,也许人生就需要经历磨练终究才会得到幸福吧!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将会永远在我们的手中!

《雾都孤儿》小说读后感

我读《雾都孤儿》 既然是“我”读,我不会用那种高深的方法来写论文,我只写自己想到的,感受到的, 而且是用自己独特的方式。

那么, 接下来我会用小篇幅来简单介绍作者, 要对一个文学作品有一个比较深刻的了解, 就要知道作者的人生经历,作品的思想倾向,所处的时代,这是必要的,之后用自己的眼光 来印证这些“众所周知”的常识。

狄更斯, 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家。

他的作品广泛而深刻的描绘了十九世纪上半叶 英国社会的矛盾和时代风貌,揭示出资本主义的种种罪恶,因而受到恩格斯的赞扬,称他是 “时代的旗帜”“出色的小说家” 、 ,他的创作在英国文学史上有重要的地位,对整个欧洲现 实主义小说的发展也做出了贡献。歌德曾经说:

“他比自然搞了一层” ,足见他的影响力。

他小时候的一段经历在这里不得不说, 这段经历对他创作 《雾都孤儿》 有着重大的影响, 很达程度上这部作品就是以这段经历为蓝本进行创作的,带有很强的自传性质。

他,在十二岁生日那天,被送到一家皮鞋厂当童工。活是先用油纸,再用蓝色的纸把鞋 油灌封上,然后贴上标签。他干得又快又好,但是却给他带来了新的耻辱。老板为了赚钱, 吸引顾客,就把他安置在橱窗里,让过往的行人“欣赏”他熟练地动作与节奏。当地的一些 年龄相仿的男孩女孩,就经常一边吃着果酱蛋糕,一边把鼻子挤在玻璃窗上,饶有兴致的观 看他的动作与表情。这给幼小的他带来了很大的伤害,严重的挫伤了他的自尊心。从而产生 了对不幸的儿童深厚的同情和坚决摆脱贫困的决心。

《雾都孤儿》可以很好的看出这一点。

作品讲的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因为不能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到伦敦,很不幸 的落入盗窃团伙的手中, 后来得到邦布尔和罗斯的救助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 痛苦的童年生活就是作者经历的翻版;最终幸福生活,大完满的结局是作者对未来的希望,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就是对当时的资产阶级抱有幻想, 所以作品中呈现出的讽刺和幽默带有不 彻底性(时代的局限性可以显现) 。

这部作品, 是罪恶与善良的激烈斗争, 他努力地说明一条他一直信奉的信条——善良可 以战胜邪恶。狄更斯善恶分明,嫉恶如仇,塑造的人物的性格鲜明凸显,恶的代表是贪婪的 邦布尔、邪恶的费金、残暴的赛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的代表是聪明机智的布朗 落、慈祥的梅丽夫人、善良的罗斯??。这与中国的小说存在很大的差异,中国向来强 调“中庸” ,这在小说的创作上就体现为灰色人物,也就是形象丰满的性格——优缺点的集 合体。这里的灰色地带的人物很少,我觉得一个良心未泯,出淤泥而不染的苦命姑娘——南 希,可以算是一个。

她有着极为丰富的心理和复杂的性格。她是一个不幸的姑娘,从小就被训练为偷盗者, 而且还是第二号贼首赛克斯的情妇,她的生命里除了绞刑架,她看不到别的任何的希望。可 是当她看见善良天真的奥利弗,仿佛是看到了昔日清白的自己,对他的同情油然而生。应把 奥利弗绑回贼窝时她内心充满了矛盾,看!她在挣扎! “即便是混迹在伦敦最下流的藏污纳 垢之所,但在她心里仍有女性的某种心理。

”良心和天性的未泯让我们一览无余。她冒着生 命的危险向罗斯通风报信, 终于终于把奥利弗救了出来。

罗斯和邦布尔极力的劝说南希 离开那个邪恶的地方时,但是她却不想撇下赛克斯,看着他送死,挣扎着忠于自己爱的人, 可是当赛克斯知道南希的所作所为时,用的却是盗贼的道德准则,视她为叛徒,无情的将南 希杀害。其实,狄更斯为南希和赛克斯起名字是很有讲究的,就像《红楼梦》 里的人名一样, 是有来头的。

“南希”和“赛克斯”在英文中分别是以 n 和 s 开头的,就象征着磁铁的两级, 对立统一,相互依赖又相互分离。她“背叛他” ,却舍不得离开他;他杀害她,却因她失魂 落魄,最终在房顶跌落,脖子被自己的一条绳子的活扣套住而气绝身死。

因此,关键人物——南希,呈现出边缘化的人物感,丰富又深刻,这种立体的人物形象 给人留下的更为丰富想象空间和思考余地。所以我更喜欢南希这个角色。

当然,作品的主角——奥利弗,这个出生在环境恶劣的济贫院,之后有不断地在贼窝中 挣扎, 在罪恶和善良之间徘徊, 在信任和怀疑中游曳的可怜孩子, 是最值得尊敬的。

奥利弗, 仅仅一个孩子,在如此的环境下,可以一直保持着一颗纯真的`善良的心,不怀疑人生,不悲 观,也不怨天尤人,如此的坚强和勇敢,是我们一生的榜样。

所以, 任何时候都不要怀疑人性的善良, 不要对任何的屈辱和困境低下自己高贵的头颅, 只要还活着,一切就都有可能。

这里,所有人归宿一切体现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或者说“因果轮回”的准则。

善良的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反面的人物或者被绳之以法,或者客死他乡,或者流浪。这 是作者一直的期盼或者说是信条,这表现了他的人道主义观点。

我承认大家认为狄更斯在世界文学里的影响和地位, 可是自己读完这部作品时, 感觉没 有想象中的那么好,那样的震撼人心。我看来,作品的前半部分比后半部分更具震撼力。结 局太完满了,太团圆了,虽然大团圆的结局向来是人类的一直以来的共同向往,但是我觉得 这种结局真的是削弱了这部作品的给人带来的震撼力, 我没有在作品里看到资本主义的深刻 本质, 他呐喊的声音因此小了很多, 这是其一。

其二是作品里的人物形象好听点是个性鲜明, 不好听点就是单薄,很多的形象给人的感觉始终是平面式的,怎么也饱满不起来,借用村上 春树的一句话:没有立体感,犹如一把泥巴甩在平板板的水泥壁上。比如,坏人并没有怎么 坏,本来自己的看家本领——偷盗,都不很专业。既然是偷盗,怎么还是整天住在那种小破 屋里,为钱烦恼?费金应该是做这行好多年了,因为南希小时候就已经为他服务了,长大到 都已经是赛克斯的情人了,怎么还是那副德行?这不太符和常理,这行是很发财的,这么些 年照理应该是大的团伙了吧!好人很多,而且这帮所谓的盗贼并没有怎么很厉害,善良的人 那么容易就把他们搞定了,实在是匪夷所思(如果现实里也这样就好了) 。其三,作品的后 半部分,也就是从南希通风报信后开始,作品呈现给人的感觉是急促而下的。坏人落网太顺 利了,一切就像是顺流而下,就像是一个人先是艰难的爬着山,后来就小跑着下山的感觉。

雾都孤儿读后感

读了《雾都孤儿》有感:总是埋怨每一个人,得到的是什么?没有。生命之所以珍贵,是在于可以用行动去帮助他人,像奥利弗一样,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即使他伤害过你,即使他抛弃过你,但只要心有感恩,伤害变成磨炼,抛弃变成自立。

曾经有所抱怨,但总有一些值得我去爱——读后小感。

雾漫伦敦,奥利弗纤弱的身影仿佛还在街道徘徊,悲惨的身世和经历无不让每一个人为之动容,从被收买到逃离再到贼窝,奥利弗受尽了折磨,他也曾抱怨上帝的不公和世道的阴险,可是他没有哭泣,他很阳光、很友善,他用自己的善良感化了贼的老婆南希,他憎恶偷盗,在被迫去偷盗时,他冒着被误会的风险去告诉主家,奥利弗善良地对待着每一个人,即使是身患重病的小偷,奥利弗也把自己的那一份粮食送给了他。付出总会有回报的,在经历了种种磨难后,奥利弗终于找到了他的姨母并得到了遗产,他不再是孤儿,上帝的天平终于倾向他那边了。

完美的结局令人欣慰,雾都孤儿已找到了爱,他的成长是坎坷的,正是因为他有一颗感恩的心,人生道路不再艰难,阳光变得灿烂,生活正因如此才变得快乐。我不像奥利弗一样有着悲惨的经历,但奥利弗却告诉了我一个谁都可以拥有,却谁都很难拥有的道理:哪就是“感恩”。生活是美丽的,花草树木,家人同学,都值得我去珍惜,去感恩,人总是在最困难时候才会发现,原来爱是那么伟大。

总是埋怨每一个人,得到的是什么?没有。生命之所以珍贵,是在于可以用行动去帮助他人,像奥利弗一样,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即使他伤害过你,即使他抛弃过你,但只要心有感恩,伤害变成磨炼,抛弃变成自立。借得大江千斛水,研为翰墨颂师恩。这也是一种态度,乐观向上的态度,在人生道路上有鲜花、有荆棘,只要有感恩的心,一切都有很美,前路再困难,总有阳光和清风。

成长需要感恩,就如同种子一样,没有胚是无法成为健全的鲜花的,你我都是“雾都孤儿”,家人、朋友给我们关爱,我们应该去感恩,哪怕是声“谢谢”,是一个善意的微笑,都如同那一缕清泉,荡涤心灵的污垢,滋润至善的人性。

大雾散开,阳光洒向伦敦街道的每一处,雾都又迎来新的一天,渐渐散去的雾里充盈着爱的味道。

《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初看这本书的原因已经记不太清楚,只觉得是繁忙学习后的一种放松。

简单地看了下书的名字,就知道里面的大概内容了,雾都是指英国的伦敦,全书就是写了一个名字叫奥利弗·退斯特的孩子怎么度过了坎坷又刺激的人生。

刚出生,母亲就离他而去,打小就在救济院长大,饱受痛苦。每天吃不饱,穿不暖,还要看着别人的脸色活着,可想而知生活的艰辛程度!每天的虐待,生活的困苦,使他不得不逃到伦敦。后又误入贼窝,挨骂受苦,在成长的过程中吃尽了苦头。但是奥利弗始终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不被周围的环境所影响,不论怎样,都不去做坏事,这是他下的最大决心,他的那种善良,正与世俗的人们的形象做对比,更反衬出当时社会人心的丑恶。

当然,他的一生,并不完全是那么悲惨,他得到了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且收养了他,如布朗鲁先生以及梅里太太,他们愿意收养一个被称作“贼”的孩子,并且使他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可恶的盗贼集团还是不肯放过他,不停地缠着他,最可怕的是连他同父异母的兄弟都想致他于死地,这使他的命运变得更加悲惨。但他勇于挑战恶势力,不畏惧,不屈服,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终于证明了自己的身份,获得了遗产。

还有一位人物的刻画也是很完美的,那就是南茜。她的心理复杂,并且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世,自从到了贼窝后,就再也没有遇到过善良又肯同情她的人,等她遇到梅里小姐和布朗鲁先生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她最终没有逃脱死亡的命运。她看透了那些丑陋的嘴脸,但毕竟待在那的时间太久,对那里还是有了感情,她遇到了奥利弗之后,就像是对待自己的亲生弟弟一般,在奥利弗危险的时候可以挺身而出。当梅里小姐和布朗鲁先生劝说她重新做人的时候,她却拒绝了他们的好意,她向往那样的生活,可是心理又很矛盾,所以大多数的人都认为南茜这个人物被狄更斯刻画得淋漓尽致。

他们的生活是如此的艰苦,想想我们吧,生活在父母的呵护下,父母不会让我们受任何委屈,有些孩子正因为受宠变得特别娇气,没有了坚强、善良、勇敢的精神,对于学习也是一样,生活中的享受,使我们在学习上变得懒惰。处于21世纪的我们需要被磨练,需要有奥利弗的精神,让我们向他学习吧,为了自己更好的明天!

《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一部以伦敦城市为背景,讲述一个孤儿的悲苦人生。

《雾都孤儿》里的济贫院,是英国于十七世纪至十九世纪建立的慈善机构,目的是收留一些穷人、孤儿和老人,让他们通过自身劳动来换取一些生存的食物。

奥利弗就是出生在这样的济贫院,母亲生下他不久便离开人世。奥利弗的身份不仅是孤儿,而且是私生子。这样卑微低贱的出生注定这个孩子将要承受更多的磨难与羞辱。“他来到这个世上,就是来尝拳头,来挨巴掌的味道。人人藐视他,无人怜悯他。”

故事一开头,作者便向读者展示了最黑暗的一面。济贫院干事们的满脑肥肠,而孩子们却是食不果腹。鲜明对比的描写手法,形成了剧烈的反差效果。

在介绍济贫院里生活环境时,作者通过描述奥利弗的种种磨难,把英国贵族的上层社会,以及中层工作人员的那些唯利是图、残酷冷漠、虚伪狡诈的丑陋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令人愤恨。

《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看过一遍《雾都孤儿》,当时年幼,通篇读下去,没有什么感觉,就觉得外国人的书没有中国人的书那么容易读懂,名字还不好记。时隔多年,如今重读《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从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从未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终于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就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他父亲的一个好朋友。虽然,那时候他还不太了解内情,最后正是睿智的布朗罗先生救了他。也正因他的善良,才使奥利弗得救,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了污浊的世界。

在这个故事里,最美丽的当然要数露丝,但是我最喜欢的却是南茜。她是从小就生活在盗窃犯费根的阴影中的可怜女孩,她的童年恐怕比奥利弗还要悲惨,无人怜悯。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她有了一个家,却不幸的爱上了赛克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坏蛋,如果不是他,南茜很可能早就改过自新了,是他掐断了南茜最后一丝关于幸福的希望。从某种程度上说,南茜爱上了赛克斯,就等于迈向了悲惨和死亡。

我很喜欢书的结尾,虽然南茜死了,可是所有善良的人都得到了最美好的结局。他们生活得非常幸福,有他们做伴,奥利弗也非常幸福。善良的人终会得到好的结局,这是个中国人爱用的大团圆式的结局,这也说明了人们心底隐藏的人性,人性本善,大家都向往善良。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们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而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从奥利弗身上,我们看到了善良的巨大作用,它能够把苦难变成幸福。因此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要善良地活着。

合上这本书,我只有一个想法: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就好,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手中。

关诗煊,八年四班学生。

《雾都孤儿》读后感

全书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离奇的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平民教养所中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凶狠的凶徒为伍,历经无数心酸,最后终于算好心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在第一遍看雾都孤儿的时候。全书给我的第一个印象,首先肯定是我们的主人公的悲惨的命运。看了简直让人心碎。其次就是情节的大起大落,情节的真实性。如果说是人物传记,也能令人信服。奥利弗的形象刻画的深入人心动人心弦。最终作者是将结局设计的皆大欢喜的。可读完后不禁会想,如果遇不上罗斯女士等人呢?会是怎么样,奥利弗最终的命运又是什么,再假如奥利弗没有在没有要饿死的时候遇上机灵鬼呢?或一生就当个教养所里的贫民呢?惹人深省。

我觉得最可怜的人物肯定是南希了,本身他心底不坏,可是生下来和盗贼们在一起。结局就很悲惨了,在向正路转变时被杀害(惨遭赛克斯杀害)。且南希还是奥利弗的一面镜子,如果奥利弗没被救出来或许会和南希一样悲剧。

如果说南希是可怜的最坏的肯定是塞克斯。

赛克斯也是书中很有争议的一个人。因为他,麻木不仁,顽固不化已经坏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杀人当儿戏,抢劫的事情更是信手拈来。可是我觉得或许世上真的有那么一种人,想塞克斯那样的人。他们是始终生活在同一时间和同一环境之中,不会由于一时的外界作用表现出一点人性。究竟是人性已经在他们身上死亡,还是那根可以触动的心弦已经生锈,因此难以找到,我不知道,但是那种人确实存在。

当年时代的黑暗也是令人发指的。都是些极端的人物,让我感受了当时时代的残酷,基本没有普通人,不是好人就是坏人,不是为了利益出卖朋友的人;就是心底善良,如同菩萨一般的人。不是温文尔雅的老绅士;就是为了利益奋斗的官府。

总之,书中的每个人物都表现得淋漓尽致,有血有肉。并且也刻画出了时代的黑暗。狄更斯真不愧为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

赵氏孤儿读后感赵氏孤儿读后感字

周末读了一个故事叫《赵氏孤儿》可能有些同学读过我还是分享下吧,也好让大家理解我的意思。

春秋时期晋国有一个大忠臣叫赵盾,有权有势;另外有一个奸臣叫屠岸贾,图谋作乱以控制晋国政权,决计首先消灭赵氏势力。于是就借口赵穿(赵盾的族弟)曾刺杀晋灵公,当时晋景公听信了屠岸贾的话要将赵家满门抄斩侍卫拼死保护赵盾,但最终没能逃脱厄运还是被满门抄斩了,只剩赵盾的儿子赵武一人活了下来,屠岸贾也知道赵武活了下来,便开始全程搜捕。

赵盾生前有两个好朋友,一个叫公孙杵臼,另一个叫程婴,屠岸贾知道一定是他们俩中的一个。而那两人商量了一个对策,一个人去告发另一个人,并把程婴的儿子掉包。最后抽签决定让程婴去告发公孙杵臼。正如他们所料,屠岸贾杀掉了公孙杵臼,并当场摔死了假赵武。

后来程婴一天一天把赵武抚养成人,并告诉了过去发生的事情。最后,赵武起兵杀死了屠岸贾,大仇得报,但程婴去了赵盾的墓前自杀了。

这是一个很中国的故事,中国人认为士在任何情况下都会为君亡。表面上公孙杵臼是先死了,但程婴会活的比他痛苦的多,这个故事并不是很对,但咱们要知道中国有这样的一种传统。

《雾都孤儿》读后感

狄更斯是童话吗,是的,狄更斯是现实吗,是的。

没想到结局会如此圆满,这两个孤儿都在好心人的帮助下逃离悲惨的命运,也都因为自己的善良本性而得到命运的眷顾,最终揭开身世之谜,获得了亲情、爱情、财富。

这本书可以说是一大爽文,在众多巧合之下走向圆满结局,我愿意称之为狄更斯的童话。

从这个角度看,这依旧是现实主义作品,巧合到不可思议,即几乎不可能发生,童话只是童话。

赵氏孤儿读后感赵氏孤儿读后感字

故事叙述晋灵公武将屠岸贾仅仅因为自己与忠臣赵盾不和,并嫉妒身为驸马的赵盾之子赵朔,竟杀灭赵盾家300人,仅剩遗孤被程婴所救出。屠岸贾下令将全国一月至半岁的婴儿全部杀尽,以绝后患。程婴与老臣公孙杵臼上演“偷天换日”之计,以牺牲公孙杵臼及程婴之子为代价,成功保住赵氏最后血脉。后,孤儿赵武长成,程婴绘图告之国仇家恨,武终报前仇。

我觉得文中的程婴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为了救忠臣的孩子,不惜将自己的孩子换忠臣孩子的生命,这种大公无私精神是很值得我学习的。

赵氏孤儿读后感赵氏孤儿读后感字

最近很多人都在看电影《赵氏孤儿》,我也在图书馆找来了金海曙写的《赵氏孤儿》。在看过这本书后我又看了司马迁写的《史记・赵世家第十三》和纪君祥写的元杂剧《赵氏孤儿大报仇》。看完这些书后我对《赵氏孤儿》的感觉总结为四个字“心灵悲剧”。

“《赵氏孤儿》这一悲怆的历史故事,被称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哈姆雷特》,从《史记》到元人杂剧到话剧再到眼前这本长篇小说,《赵氏孤儿》终于发展成一部巨大的心灵悲剧。作者金海曙,用一个古老的故事抒写了全人类的人性之荒芜,没有比这更为悲凉的了,当阴谋与爱情,复仇与杀戮,全部都变得毫无意义,站在人性的荒原上,四面一片空虚……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孤儿,赵氏孤儿的命运,正是都市人流离失所的心灵悲剧。从这一意义上说,《赵氏孤儿》堪称21世纪以来中国文学中最杰出的悲剧作品。”这是小说后的一段话,我反反复复的读了很多遍,觉得很有道理。《赵氏孤儿》在一开头就为我们简单的介绍了晋灵公的一生:一个孤独的国王。愿为老国君晋襄公的次子,在生母太后滹的庇佑下成为晋国国君。上台后,鸩杀母后,逼死妹子,通过政治手腕,灭了丞相赵盾一族,扫清一切障碍,完成了他独揽大权的帝王梦。作为一个国王,他最主要的特征是孤独,其次是残暴,他的智慧令人难以索解,有时候看起来是个白痴,有时候又聪明过人,偶尔才会有一点点可怜的同情心,最终他活到三百多斤,最信任的大臣是一只猴子和一只鹦鹉。

赵盾,也就是赵氏孤儿的祖父,官拜丞相,赵盾有一个小妾――吴姬。传说中晋国的第一美人。然而这位美人却是赵盾和晋国一代名将屠岸贾生死仇杀的起点。她的红杏出墙(也许是爱情吧)就像是一只美丽的蝴蝶。正如所谓大西洋彼岸一只蝴蝶动了翅膀,该动作通过空气传递而逐级放大,最终引起了大西洋此岸的一场风暴,吴姬就是那只美妙神奇的蝴蝶。屠岸贾因爱情原因被赵盾远逐大漠,渡过了十二年的艰辛岁月,晋灵公即位后奉调回京,成为晋灵公坚定的支持者。在太后和晋灵公的斗争中,顺势打垮了赵盾势力,报了当年大仇。不料中了赵盾门客程婴的阴谋诡计,收下赵氏的唯一后裔为义子。当真相大白于天下,他不禁万念俱灰,深感人生的无常和虚妄。

作为赵盾的门客的程婴是一个极度偏执的理想主义者,为延续赵氏一脉以图将来复仇赋予了他人生的意义,向屠岸贾复仇成为他唯一的人生目标。程婴狠心将自己的亲生儿子程勃替换了赵氏孤儿,但其妻子程王氏不从,程婴杀妻。在经过程婴是十六年的培养下的赵氏孤儿却拒绝报仇,使他的人生价值发生崩溃,饮恨自尽。(电影最后的结局和书上写的不同)。

赵氏孤儿在程婴的阴谋下成功的成为了屠岸贾的义子,屠岸贾对此毫不知情。同时屠岸贾对赵氏孤儿也是疼爱有加,记得电影中“程婴”说过“我要让他们相亲相爱”“等他长大后,我要将他带到屠岸贾的面前告诉他,我是谁,程勃是谁。”也许有人会觉得程婴是一个真正的忠于主人的门客,他用自己的亲骨肉换来赵氏孤儿的生;也许你也会认为程婴的做法太没人性了,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他却连自己的孩子都放弃了那么还谈得上别的事吗!其实在程婴的内心深处依然是痛苦的,自己苦心培养的“程勃”到了最后却放弃了复仇,这就意味着程婴十六年来的阴谋付诸东流,自己的亲骨肉和妻子的死都是毫无价值的。但是又有谁真正的关心过赵氏孤儿呢?赵氏孤儿的真实想法又是什么呢?当他知道自己活下来是许多人的生命换来的时候他是否又想过这些生命的牺牲是值得的呢?自始至终赵氏孤儿都是程婴、赵氏家族复仇的工。

这些都是小说中写到的但是小说终究是有虚构的。和司马迁的《史记・赵世家》中所写的有所不同。史书记载中赵氏孤儿赵武最后还是在晋景公的帮助下灭掉了屠岸贾!

最后还想说的就是所有人性之恶暴露无遗的巨大心灵悲剧!要想真实的了解历史离不开的还是史书的记载和资料的收集!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