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读后感(模板18篇)

时间:2023-12-09 00:31:02 作者:琴心月

通过读后感,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作者的用意和思想,深化对文学作品的品味和欣赏。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深度和有观点的读后感例子,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

《雾都孤儿》读后感

全书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离奇的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平民教养所中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凶狠的凶徒为伍,历经无数心酸,最后终于算好心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在第一遍看雾都孤儿的时候。全书给我的第一个印象,首先肯定是我们的主人公的悲惨的命运。看了简直让人心碎。其次就是情节的大起大落,情节的真实性。如果说是人物传记,也能令人信服。奥利弗的形象刻画的深入人心动人心弦。最终作者是将结局设计的皆大欢喜的。可读完后不禁会想,如果遇不上罗斯女士等人呢?会是怎么样,奥利弗最终的命运又是什么,再假如奥利弗没有在没有要饿死的时候遇上机灵鬼呢?或一生就当个教养所里的贫民呢?惹人深省。

我觉得最可怜的人物肯定是南希了,本身他心底不坏,可是生下来和盗贼们在一起。结局就很悲惨了,在向正路转变时被杀害(惨遭赛克斯杀害)。且南希还是奥利弗的一面镜子,如果奥利弗没被救出来或许会和南希一样悲剧。

如果说南希是可怜的最坏的肯定是塞克斯。

赛克斯也是书中很有争议的一个人。因为他,麻木不仁,顽固不化已经坏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杀人当儿戏,抢劫的事情更是信手拈来。可是我觉得或许世上真的有那么一种人,想塞克斯那样的人。他们是始终生活在同一时间和同一环境之中,不会由于一时的外界作用表现出一点人性。究竟是人性已经在他们身上死亡,还是那根可以触动的心弦已经生锈,因此难以找到,我不知道,但是那种人确实存在。

当年时代的黑暗也是令人发指的。都是些极端的人物,让我感受了当时时代的残酷,基本没有普通人,不是好人就是坏人,不是为了利益出卖朋友的人;就是心底善良,如同菩萨一般的人。不是温文尔雅的老绅士;就是为了利益奋斗的官府。

总之,书中的每个人物都表现得淋漓尽致,有血有肉。并且也刻画出了时代的黑暗。狄更斯真不愧为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

《雾都孤儿》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是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它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做人要善良,要拥有“出淤泥而不染”的高贵品质。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九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做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穷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了雾都伦敦,却误入贼窟,被迫去当扒手。可是在这行为思想无比龌龊的社会底层里,在阴险狡诈、凶狠残暴的人群中,奥利弗并没有被他们所影响,仍然是那么纯洁善良。最后,在好心人南希的帮助下,他找到了自己的亲人,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奥利弗令我敬佩不已。他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自始至终守护着自己的人格,不做可恶的交易与勾当,也不做鬼鬼祟祟的偷窃。他犹如一朵亭亭玉立的荷花一样纯洁,虽然生长在肮脏的河泥中,却洁身自好,不受半点玷污,仍然长得高贵动人。也许有人会为了求生放弃人格、放弃善良,更何况奥利弗只有九岁,这个容易放弃与动摇的年龄,他却能坚守自己的信念,不放弃、不动摇,种种磨难不能使他堕落,更加彰显出他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这实在是非常可贵!最后,正所谓邪不压正,正义再次向世间证明一定可以战胜邪恶,扒手们都被捕入狱,奥利弗获得了幸福。

周敦颐说得好:“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让这句话在世间永存,让它永远铭刻在你我的心中。加油!

赵氏孤儿读后感赵氏孤儿读后感字

1、影片最初重要人物的出场及那场血雨腥风的宫廷争斗拍得极为精彩,宫廷政变一幕的壮丽与惨烈,可以与大多数史诗电影杰作并列而无愧色。赵家的灭门惨案把整个气氛推上了高潮。这个时候你以为好戏刚刚开始,其实很遗憾,好戏已经结束了。开头剧情紧凑,人物命运一直在牵着人往下走,确实做到了如海报上所言“尽管我们都知道结局,还是忍不住揪心到最后一分钟”。剧情从屠岸贾到公孙杵臼府上要人开始有些松懈,不过还有个小高潮在等着,那就是屠岸贾摔死孩子那“砰”的一声。从此以后,剧力开始无可救药地走向松弛。

2、影片在一场千古大血案之后,非常诧异地转换成了一个疑似单亲家庭教育片,或者三个男人在对孩子教育问题上的分歧与纠结。程婴和屠岸贾比赛谁教育孩子教育得好,程婴本以为自己更有能力,结果发现大坏蛋屠岸贾才招程勃喜欢。因为屠岸贾武艺高强,性格外向,有钱有马,不像程婴那样不让孩子上学,只偶尔请吃面条(尽管那时还没有面条这个词),还经常跟刀疤脸韩厥阴郁密谋。程婴白天和屠岸贾像夫妻,在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上分歧很大,晚上和韩厥像情人一样幽会,黄晓明那暧昧的眼神和笑容让他的刀疤成了一种残缺之美。经典的悲剧已经荡然无存,而影片本身则成了杯具。

3、晋灵公一心挑事,想看两家争斗不止,那这个高潮当然要用你的命来开启了,也算让他得偿所愿。

4、程婴只是一个小人物,无意卷入争斗,只是阴差阳错被迫成为了“忠义之士”。整部影片可以归纳为“民干了士该干的事”。并且,这个民不是像士一样出于某种信念去主动牺牲,而是当命运把他卷入到这个漩涡中来时,在苏醒的人性面前,几乎被动地完成了他的义举。当庄姬“托孤”之时,程婴并非不怕,是对赵孤的同情使他选择了冒险;当屠岸贾全城“搜孤”时,程婴也像所有的父母一样首先想到的是救自己的孩子,是程妻无意间的举动导致了最后的牺牲;之后在公孙府上,当藏在隔墙中的妻儿被发现时,程婴才真正地面对一种道德决断:是牺牲自己家的孩子还是让一百多婴儿遭受屠戮?这时,他意识到这就是他的命,接着他做出了选择。程婴不是任何传统意义上的英雄,他不是为了忠与义去选择牺牲,他是最真实意义上的普通人,但这普通人却干了英雄才能干的事。

5、整个故事里只有庄姬一个人活明白了,庄姬死前对程婴说“不要告诉他父母是谁,也不要告诉他仇人是谁,让他去过普通人的生活。”说这句话是整个电影里最感人至深,最真切也是最实在的一句话。这份谅解是出于母亲对儿子的大爱。她不想让孩子在仇恨中长大,不想孩子因为仇恨而冒险,也许,她根本从一开始就很明白,这就是政治,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别人杀你,你要报仇,你报了仇,仇人的亲人也会报仇??庄姬求的,不过是孩子活着平安快乐。而程婴毁的也许正是这个。但由于这个孤儿让程婴遭受如此大的惨剧,他在抚养这个孩子的过程里,其实已经将这个孩子变成了一个复仇的工具。他要让这个孩子认屠岸贾为干爹,让老年无子的屠岸贾视赵氏孤儿为亲生儿子,然后,再用他亲手杀掉屠岸贾。这是一个残忍的计划,最不可思议的复仇,不是杀人,是杀心。

长大,让他们相亲相爱,再把孩子带到他面前,告诉他孩子是谁,我是谁!”为了实现这一愿景,程婴忍着没杀屠岸贾。片尾,程婴的伟大构想却被很简单很窝囊的破坏了,屠岸贾提前察觉出程勃的真实身份,复仇计划遭阉割,程婴跟屠岸贾一起报销了。这等于憋了两小时的劲儿,零点五秒就报废了。早知如此,不如早早毒死好,还让十五岁孩子亲眼目睹人伦惨剧,太不划算了。

7、影片将一个忠义的故事转化为一个诠释仇恨的故事,但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诠释忠义,实在是离人性太远――人可以大义灭亲,却不能以子谋义,这是一个人性的底线。一个伟大的人,可以伟大到为救别人而牺牲自己(比如公孙大人),但伟大不到为救别人的孩子主动牺牲自己的孩子。真正有意识去牺牲的,只有这一个公孙杵臼!张丰毅演的公孙大人知道程妻怀里的孩子不是赵氏孤儿的时候,已经决定了用自己的命让屠岸贾相信――程勃就是赵氏孤儿!

8、屠岸贾虽非善类,但也并非真正十恶不赦的坏蛋,将其推向倒行逆施边缘的还是赵盾父子的飞扬跋扈、目中无人和不可一世,他们的被灭门倒是应了做人不能太嚣张的道理。这样的赵氏为什么不杀?对皇上来说,功高盖主且每天装模作样的告诉他要做一个圣明的主上;对屠岸贾来说,权重且猖狂,赵盾和他同辈,同朝为臣,赵朔可以抢他兵权,难道还可以当面对他嘲讽:“屠大人的儿子如果还活着,应该也要生孩子了吧?”――能说出这话,就已经代表不打算和平相处,既然赵家已当他为敌,那他为什么不能先下手为强?电影前半部分中屠岸贾诛杀赵氏亲族的冷血、挥刀劈向韩厥脸部的凶狠以及摔死程婴儿子时的阴毒到电影后半部分完全消失了,在继子面前,他成了一位慈父,一个让人尊敬的长者,一个快乐地享受着天伦时光的老人。

9、本片的动作戏并不多,但赵盾的义仆舍命救主的场面还是拍得有声有色,用血肉之躯代替车轮的情节可谓是神来之笔,令人动容。

10、影片赋予黄晓明扮演的韩厥这一人物以怨妇气质,让他与程婴之间的交流充满了喜感,以至于围绕着赵氏孤儿的整个的人物关系和走向都发生了偏差,程婴是单身父亲,屠岸贾成了溺爱孩子的爷爷,韩厥则是试图进入这个家庭的后妈。而程婴与韩厥之间的对话所引发的暧昧联想,让一出悲情大戏被破坏殆尽!黄晓明既毁容又毁掉电影,他的韩厥角色基本起到了娱乐效果,大大冲淡了片子的悲剧色彩!他真的不适合演这类戏。做一个比喻,他的演技就好似和武林高手对打,人家是出拳于无影中,他虚张声势,拳拳不在点上。

11、范冰冰真是美极了,虽然只有不到十场戏,但那张脸一露面就惊艳动人。尤其是大屏幕上看,五官精致。相比下,扮演葛优媳妇的海清真像一个大妈。

13、韩厥由于反水放走赵氏孤儿,他被屠岸贾往眼睛上划了一刀,然后就彻底反水,开始整天想怎么把屠岸贾给干掉。将官也做不成了,穿得破破烂烂披头散发的,晚上没事就找程婴叙叙旧,商量谋杀计划。黄晓明的眼神实在太暧昧、太抚媚了。这个时候的韩厥,应该是满怀深仇大恨,要找屠岸贾算总账的那类人,但每次他和葛优扮演的程婴密探的时候,他总是用一种柔情似水的、暧昧缠绵的、幽幽得令人心碎的眼神望向程婴,加上一些极其柔情似水、极其暧昧缠绵、极其幽幽得令人心碎的台词,来配合黄晓明的眼神。听听黄晓明的那些娇嗔的台词:“这可好了,孩子都跑了,教什么教!”“你追,还是我追?”

14、影片《赵氏孤儿》的英文片名叫“sacrifice”,直译过来是“牺牲”。“牺牲”这个词有“为坚持信仰而死”的含义,当程婴做出了家人、岁月、友谊和尊严等等牺牲之后,他所坚持的信仰是什么呢?程婴的牺牲换来的是什么?人心的复杂、人性的光辉、对个体生命的尊重,还有背负了太多秘密的孩子,他身上又有多少挣扎多少痛苦?实际上,电影除了有表现过对程婴死去的孩子的尊重,其他的部分都在表现上力有不逮。电影里,程婴与妻子牺牲自己的孩子更像是被一步步逼上梁山的,而不是经历过巨大挣扎后的诀择;公孙大人的牺牲有一点轻描淡写了;程婴妻子也为此事死去,程婴日后的复仇却更多的表现为义仇,私仇的部分被淡化了。

15、最触动的镜头,是程勃十五岁正要初征沙场,斜阳下着一身华美甲胄蹬蹬蹬穿过庭院,站定在义父屠岸贾面前,坦率无忌地笑着。屠岸贾为这少年神骏光洁的身容而目光恍惚,与为父的柔情一道升腾起的是久违的嗅见敌人的战栗。“回去,再跑过来一次。”他这样吩咐程勃,少年也兴致勃勃地遵命。屠岸贾细细端详,眼神无比浑浊。

16、复仇,一直让程婴纠结着。他时而坚定复仇的信念,时而摇摆不定,模棱两可。渐渐苍老的程婴似乎已经忘记了复仇计划,在他告诉赵氏孤儿身世却被赵氏孤儿轻描淡写的一句“你编什么故事都不能阻止我上战场”后,他在摇摆中彻底退缩。不是因为爱,不是因为看见了什么人性的光辉,不是因为放开了胸怀,而似乎是因为他懦弱无能,复仇不能,那就算了。暗合了那句他对赵氏孤儿说的“打不赢,就跑!”。在复仇这件事上,程婴毫无疑问也是这么做的,“复仇不了,就算了!”不是幡然醒悟的复仇中止,而是复仇未遂,然后“算了!”。程婴又不是一个豁然开朗的人,算了就算了,最后一刻,他又突然跑上去,一片混乱中,死在屠岸贾的剑下。原来他想了想,还是要复仇,可是再想了想,都这样了,还复仇吗?想来想去想不明白,惊慌失措,死于混乱。那个乱啊!

17。

程勃虽然不是程婴亲生,但是在漫长的时光岁月中,程婴早就对程勃视同己出,他就不应该再将他推上复仇的舞台。赵家灭门惨案虽惨烈,但故人已亡,程勃要继续他的人生,程婴根本就不该告诉他什么身世的真相。他告诉他了,并且告诉了两次,还让屠岸贾亲口证实了。这是多么残忍,多么冷酷,多么无情的做法!这是程婴在卸下自己的心理负担,他为了让自己好过,而将程勃推入了一个黑暗的深渊!

成长,他是幸福的。其他的一切,三百口人命,复仇,敌人,自相残杀,对他来说根本不存在。他不应该去承担那些东西,那些和他的个体生命无关。可后面又发生了什么?原来程勃不是不去承担,而是他根本没相信!直到屠岸贾证实了有那个仇恨的存在,程勃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没有挣扎,没有犹豫,突然之间,自觉自愿的沦为了复仇的工具,气势汹汹的向屠岸拔出了剑。十五年来度过的幸福的日日夜夜算什么?阳光青草地上父子情浓算什么?难道这些不是他真实的人生,不是他真实的体会吗?这些点点滴滴的生活,才是一个人真实的人生,难道这真实的人生,刹那间就被一个仇恨的概念轻易抹杀?陈凯歌没明白,我们当然也不明白。

19、我一直很同情那个被屠岸贾摔死的孩子。程婴要做大仁义的英雄,你可以去牺牲你的财富你的性命,但你有什么权利去替那个孩子做决定呢?他连表达的能力都还没有,就已经被剥夺了表达的权利。无论他是否具有表达的权利,都早已有人替他做好了决定。

20、影片中屠岸贾可能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他可以杀人家全家,心狠手辣,但是他又菩萨心肠,当两个婴儿当中肯定有一个是对手的最后的血脉的时候,不能两个都杀了,一定得留下一个,就算这是冒险留下了祸根都在所不惜。毕竟也是一条生命!屠岸贾尊重生命,尊重人权,头天杀了人家300多人,现在却左思右想,该不该多杀一人,以绝后患。屠岸贾怀疑程勃就是赵孤的时候,想通过战争让他去死(程勃一句干爹就我就心软了),这样至少,自己就不用亲自动手,就不会那么痛了吧,可他居然下不去手,多么可笑?心狠手辣的屠岸贾居然心软了。当赵孤走到他的面前要为程婴报仇的时候,他又给了他一次机会。当他对赵孤说,我已经给了你两次机会,我不会再让你了,他还是让了他,他有很多次的机会,可是他都手软了。

21、影片是一本烂尾戏,好似号召大家赶紧围观程婴的悲剧命运,家毁人亡好悲惨。整个复仇过程没有悬念,打得轻飘飘,简直毁掉了葛优在前面几十分钟的忍辱负重。

22、一个好的作品,最高境界应该是精神上获得感召,其次是心理上得到慰籍,最后才该是生理上得到愉悦。

影片《赵氏孤儿》,没看的就别看了。

春秋,晋国,灵公年幼,由权臣屠岸贾(王学圻饰)辅佐行绳愆缪之职,朝中大权则旁落赵盾世家。一日,灵公于行宫休憩之时玩兴大起,以石子击打临街百姓取乐,并误中回城的赵盾(鲍国安饰)。赵盾上前斥之,并指屠岸贾渎职,两人至此结下芥蒂。为报私仇、也为除掉障碍圆自己的篡权大计,屠岸贾怂恿灵公下旨,派遣赵盾领军远征。未料,赵盾大捷归来,屠岸贾奸计落空。庆功宴上,赵盾向灵公引荐立下战功的儿子赵朔(赵文卓饰),并依循礼制上前行酒。岂知祝酒已被屠岸贾设计投毒,灵公大骇,震怒之下传令诛灭赵氏九族。

《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初看这本书的原因已经记不太清楚,只觉得是繁忙学习后的一种放松。

简单地看了下书的名字,就知道里面的大概内容了,雾都是指英国的伦敦,全书就是写了一个名字叫奥利弗·退斯特的孩子怎么度过了坎坷又刺激的人生。

刚出生,母亲就离他而去,打小就在救济院长大,饱受痛苦。每天吃不饱,穿不暖,还要看着别人的脸色活着,可想而知生活的艰辛程度!每天的虐待,生活的困苦,使他不得不逃到伦敦。后又误入贼窝,挨骂受苦,在成长的过程中吃尽了苦头。但是奥利弗始终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不被周围的环境所影响,不论怎样,都不去做坏事,这是他下的最大决心,他的那种善良,正与世俗的人们的形象做对比,更反衬出当时社会人心的丑恶。

当然,他的一生,并不完全是那么悲惨,他得到了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且收养了他,如布朗鲁先生以及梅里太太,他们愿意收养一个被称作“贼”的孩子,并且使他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可恶的盗贼集团还是不肯放过他,不停地缠着他,最可怕的是连他同父异母的兄弟都想致他于死地,这使他的命运变得更加悲惨。但他勇于挑战恶势力,不畏惧,不屈服,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终于证明了自己的身份,获得了遗产。

还有一位人物的刻画也是很完美的,那就是南茜。她的心理复杂,并且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世,自从到了贼窝后,就再也没有遇到过善良又肯同情她的人,等她遇到梅里小姐和布朗鲁先生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她最终没有逃脱死亡的命运。她看透了那些丑陋的嘴脸,但毕竟待在那的时间太久,对那里还是有了感情,她遇到了奥利弗之后,就像是对待自己的亲生弟弟一般,在奥利弗危险的时候可以挺身而出。当梅里小姐和布朗鲁先生劝说她重新做人的时候,她却拒绝了他们的好意,她向往那样的生活,可是心理又很矛盾,所以大多数的人都认为南茜这个人物被狄更斯刻画得淋漓尽致。

他们的生活是如此的艰苦,想想我们吧,生活在父母的呵护下,父母不会让我们受任何委屈,有些孩子正因为受宠变得特别娇气,没有了坚强、善良、勇敢的精神,对于学习也是一样,生活中的享受,使我们在学习上变得懒惰。处于21世纪的我们需要被磨练,需要有奥利弗的精神,让我们向他学习吧,为了自己更好的明天!

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漫伦敦,奥利弗纤弱的身影仿佛还在街道徘徊,悲惨的身世和经历无不让每一个人为之动容,从被收买到逃离再到贼窝,奥利弗受尽了折磨,他也曾抱怨上帝的不公和世道的阴险,可是他没有哭泣,他很阳光、很友善,他用自己的善良感化了贼的老婆南希,他憎恶偷盗,在被迫去偷盗时,他冒着被误会的风险去告诉主家,奥利弗善良地对待着每一个人,即使是身患重病的小偷,奥利弗也把自己的那一份粮食送给了他。付出总会有回报的,在经历了种种磨难后,奥利弗终于找到了他的姨母并得到了遗产,他不再是孤儿,上帝的天平终于倾向他那边了。

完美的结局令人欣慰,雾都孤儿已找到了爱,他的成长是坎坷的,正是因为他有一颗感恩的心,人生道路不再艰难,阳光变得灿烂,生活正因如此才变得快乐。我不像奥利弗一样有着悲惨的经历,但奥利弗却告诉了我一个谁都可以拥有,却谁都很难拥有的道理:哪就是”感恩“。生活是美丽的,花草树木,家人同学,都值得我去珍惜,去感恩,人总是在最困难时候才会发现,原来爱是那么伟大。

总是埋怨每一个人,得到的是什么?没有。生命之所以珍贵,是在于可以用行动去帮助他人,像奥利弗一样,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即使他伤害过你,即使他抛弃过你,但只要心有感恩,伤害变成磨炼,抛弃变成自立。借得大江千斛水,研为翰墨颂师恩。这也是一种态度,乐观向上的态度,在人生道路上有鲜花、有荆棘,只要有感恩的心,一切都有很美,前路再困难,总有阳光和清风。

成长需要感恩,就如同种子一样,没有胚是无法成为健全的鲜花的,你我都是”雾都孤儿“,家人、朋友给我们关爱,我们应该去感恩,哪怕是声”谢谢“,是一个善意的微笑,都如同那一缕清泉,荡涤心灵的污垢,滋润至善的人性。

大雾散开,阳光洒向伦敦每一处街道,雾都迎来新的一天,散去的雾里有着爱的味道。

《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小说围绕着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身世之迷及其生长展开,刻画了一个又一个生动的人物形象,诉说了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向人们展示了十九世纪前期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的生活。

小说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大街上人们把她送到了贫民习艺所,她生下一个男孩后死去了,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立佛。退斯特。十年后,他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被欺负逃走了,逃到了伦敦。不幸落到了贼帮的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和他的亲人团聚了,他的身世之迷也真相大白了。

这部小说的人物众多,多以残忍狡猾的教官,富人,当然也有好多善良朴实的平民,据我所知,有的人名已经根据同义词出现在英语教科书上了,如班布鲁泛指骄横的小官吏,费根代表幕后的教唆犯等。

可以说,《雾都孤儿》丰富了世界文学宝库的人物画廊,经历了岁月的沧桑,他仍然是一代又一代人极其熟悉的经典世界名著。

《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看过一遍《雾都孤儿》,当时年幼,通篇读下去,没有什么感觉,就觉得外国人的书没有中国人的书那么容易读懂,名字还不好记。时隔多年,如今重读《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从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从未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终于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就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他父亲的一个好朋友。虽然,那时候他还不太了解内情,最后正是睿智的布朗罗先生救了他。也正因他的善良,才使奥利弗得救,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了污浊的世界。

在这个故事里,最美丽的当然要数露丝,但是我最喜欢的却是南茜。她是从小就生活在盗窃犯费根的阴影中的可怜女孩,她的童年恐怕比奥利弗还要悲惨,无人怜悯。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她有了一个家,却不幸的爱上了赛克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坏蛋,如果不是他,南茜很可能早就改过自新了,是他掐断了南茜最后一丝关于幸福的希望。从某种程度上说,南茜爱上了赛克斯,就等于迈向了悲惨和死亡。

我很喜欢书的结尾,虽然南茜死了,可是所有善良的人都得到了最美好的结局。他们生活得非常幸福,有他们做伴,奥利弗也非常幸福。善良的人终会得到好的结局,这是个中国人爱用的大团圆式的结局,这也说明了人们心底隐藏的人性,人性本善,大家都向往善良。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们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而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从奥利弗身上,我们看到了善良的巨大作用,它能够把苦难变成幸福。因此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要善良地活着。

合上这本书,我只有一个想法: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就好,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手中。

关诗煊,八年四班学生。

《雾都孤儿》读后感

最近向同学借了这个《雾都孤儿》打发时间。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生活背景很差的孩子。他在崎岖不平的道路上长大。在经历饥饿、寒冷和虐待后,他被小偷或反复拖到邪恶的边缘。然而,他靠着信念和善良逃脱了恶人的魔掌,最终获得了幸福。

书中人物众多,形象生动,个性突出。像傲慢的班布尔,老而狡猾的犹太人费金,杀人不眨眼的赛克斯,诡计多端的科尼夫人,善良美丽的露丝小姐,全能的罗斯伯里博士,闹别扭的格林威格,总是逗人发笑的贝茨大师,诚实而愚蠢的奇特林等等。全都呼之欲出。但最让我感动的是“坏人”之一的南希。

南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做了十几年的小偷,一直在社会底层摸索,形成了暴躁的脾气和歇斯底里的性格。然而,她勇敢地站出来帮助奥利弗逃离狼穴,并为此牺牲了自己的壮举,这让人们钦佩她。

南希短暂而悲惨的一生和她的心路历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从麻木不仁、听天由命到苦苦挣扎。多年的肮脏生活,身边卑鄙的伙伴,并不能剥夺她内心的善良。虽然书中有很多像她一样关心奥利弗的好心人,但他们都有身份和地位,所以有条件帮忙。然而,南希被自己的良心所鼓舞,用自己卑微的力量保护他,帮助他。虽然她骑在角斗士的怀里,但她就像一根蜡烛,即使她燃烧自己,也会照亮别人。这个可怜的,可笑的,但是可爱又可敬的女人可能不敢恨,却敢爱。

临死前,她放弃了挣扎和恳求,拿出天使般的露丝手绢放在心里,向上帝祈祷和忏悔。就像是在向世界抱怨,她死得多么悲惨,多么无辜!我相信她的灵魂上天堂一定像一朵历经风雨的莲花。虽然伤痕累累,但依然纯洁!

建议大家不嫌麻烦地欣赏这本名著,不喜欢看书的也可以看这部电影,也挺不错的。

雾都孤儿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看了狄更斯写的世界名著《雾都孤儿》。雾都指的是伦敦,19世纪黑暗的伦敦。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著名作家,一生创作了很多作品,代表作有《大卫·科波菲尔》、《匹克威克外传》等。

故事讲述了主人公奥立弗出生在济贫院,之后又被送往寄养所,悲惨地过了9年,又被棺材铺老板收下当学徒,与其说是学徒不如说是奴隶,奥立弗不堪忍受虐待,逃了出来,却又误入贼窝,经历重重艰难困苦,最终在善良人的帮忙下,查明身世获得了幸福。

在书本里,除了奥立弗,有个不起眼的小人物—见义勇为的南茜,让我感触颇深。南茜在贼窝里给坏蛋赛克斯当帮手,可是她看到可怜的.奥立弗,同情他的遭遇,便决定帮忙他,所以冒着生命危险,在伦敦桥下向露丝小姐和罗布郎先生透露费金的长相、住处,想让警察抓住费金,帮奥立弗逃出贼窝。可惜她还没来得及看到奥立弗逃出,就被残忍粗暴的赛克斯给打死了,因为赛克斯认为南茜背叛了他。可怜的南茜,她是多么地善良和勇敢呀!

在书本里,奥立弗、南茜、露丝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出生于苦难,在黑暗罪恶的世界中成长,可是并没有堕落,他们都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都有一种正义的力量支撑着,最终,邪不胜正,恶人的代表—费金和赛克斯他们无一例外落得悲惨下场。

看完之后,我觉得19世纪的伦敦真是黑暗,而21世纪的今日却是多么的完美,我们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

《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一部以伦敦城市为背景,讲述一个孤儿的悲苦人生。

《雾都孤儿》里的济贫院,是英国于十七世纪至十九世纪建立的慈善机构,目的是收留一些穷人、孤儿和老人,让他们通过自身劳动来换取一些生存的食物。

奥利弗就是出生在这样的济贫院,母亲生下他不久便离开人世。奥利弗的身份不仅是孤儿,而且是私生子。这样卑微低贱的出生注定这个孩子将要承受更多的磨难与羞辱。“他来到这个世上,就是来尝拳头,来挨巴掌的味道。人人藐视他,无人怜悯他。”

故事一开头,作者便向读者展示了最黑暗的一面。济贫院干事们的满脑肥肠,而孩子们却是食不果腹。鲜明对比的描写手法,形成了剧烈的反差效果。

在介绍济贫院里生活环境时,作者通过描述奥利弗的种种磨难,把英国贵族的上层社会,以及中层工作人员的那些唯利是图、残酷冷漠、虚伪狡诈的丑陋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令人愤恨。

《雾都孤儿》读后感

“爸爸,你知道吗?奥利佛的全名是奥利佛.特维斯特,奥利佛只是他的姓”。就这么着,父女二人开始了有关《雾都孤儿》的对话。

“奥利佛出生在一家贫民救济院。出生的那一刻,他处于窒息状态,挣扎了好半天,才恢复了呼吸。但是,妈妈看了他一眼就死了”,好的,听上去,这是一个哀伤的故事。

“奥利佛到伦敦后,碰到了插翅神偷,‘插翅’是说他做事好的一面,‘神偷’是说他坏的一面,他会偷东西”。好吧,我知道了,原来小奥利佛到了伦敦落入了贼窟,至于“插翅”好在哪里,我却稍有疑惑,翻开图书,“‘插翅’是指他做了坏事时,善于及时逃脱不被抓获”。哦,原来如此,善于逃跑,对小偷来说,确实是很厉害的本领。

“还有查理.贝茨和南希,奥利佛成了他们的朋友”。听完这段描述,爸爸心中一直在思考,小奥利佛在“雾都”的生活好像没印象中这么悲惨啊。“就是,南希最后死掉了”,对的,就是这样,我好像感受到了那种悲凉并与印象逐渐重合。

“奥利佛找到了自己的亲人,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是吗?”爸爸问,“是啊,不过他告诉罗斯,他永远不叫她姨妈,罗斯永远是他亲爱的姐姐”。听起来关系还挺复杂。

“奥利佛是怎么碰到了罗斯姐姐的呢?”,“我不知道了”。

“南希是怎么死掉的呢?”,“我不知道了”。

“罗斯怎么变成姨妈呢?”,“她是奥利佛妈妈的妹妹”。哦,好吧,问题澄清一个。

“费金呢?最后也被抓住了是吗?”,“费金是个好人,他把奥利佛带回了家,还训练他本领,让他有工作”。不得不说,狄更斯塑造的这个角色鲜活生动,邪恶但难以掩盖的善良确实也被小朋友感觉到了。“还有,赛克斯、蒙克斯、梅利阿姨呢,赛克斯好像还是奥利佛的哥哥……”“其实,蒙克斯才是奥利佛的哥哥……”,好吧,我还以为,你中间的故事是睡着了呢,原来你都默默地记在心中,只是还不能很好地表达出来。

最后,来到了重点,“读完这本书,你觉得最大的收获是什么?或者说,你觉得奥利佛最让你喜欢的一点是什么?”,我本以为,答案会是善良、爱心等这些冠冕堂皇的词语,没曾想孩子的答案却让我脑洞大开——“坚持吧,我觉得奥利佛用一点钱买两片面包,走两个星期到伦敦,挺厉害的”。

赵氏孤儿读后感赵氏孤儿读后感字

干爹:“跳下来,我接着你”。

孩子跳下来了,干爹却没有接住他。

干爹:“你听着,干爹就要你记住,谁也不能信。”

孩子又爬上房子上。

养父:“跳下来,爹接着你。”

孩子跳了下来,养父接住了他。

然后养父什么也没有说,我想他想告诉他,至少,爹,你可以相信。

人生中有很多不幸,也许你不幸拥有了第一种,会摔得很疼吧。

有个朋友逗趣的说:“我爬上去,下面会连个人都没有,我得自己想办法下去。”我想我明白她独身在外的无奈、无助与飘零。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流浪。人是个群居动物,总要有所“依”。心中无所依,无所靠,就会有种流放的感觉,就像海中一只漂不到岸边的独影伐,连个自己可以掌控的划桨都没有,不管你愿不愿意,不管你是怎么登上这筏的,无奈也好,被迫也罢,终究你现在是在伐上了。

而我想告诉她,既然我们这一身无奈的躯壳被流放到了大海,那就让心也流放吧,不用把心系于岸上,也许我们本该属于大海。心身异处,无异于身首异处,将心系于岸,身却在海,也无异于让自己行尸走肉的活着。放下岸,就做只漂流筏。不断努力编织扩大筏,等有一天,回头再看,岸,已不再是“岸”。

《雾都孤儿》读后感

最近看了一本很经典的书,名字叫《雾都孤儿》,是英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出生在救济院的孤儿,倍受屈辱,就离开家乡来到伦敦的故事。

一天晚上,一个婴儿的哭声传出救济院,一个新的生命在救济院诞生了,孩子刚出生母亲就死了,所以救济院就收留了他,至于名字救济院有个规定就是每一个收养的婴儿的名字按字母顺序排列的,而这个小孩轮到t字开头了,所以就叫奥利弗·退斯特。在他9岁生日不久就像包袱一样被扔到了寄养所,那里以政府给的经费不足为由,给所里的人们每餐一碗粥。后来奥利弗被邦布尔带到了济贫院,那里有二三十个小孩,都在做苦工,而且每顿饭也给的很少,大家最大的愿望就是过节,以为过节就可以得到一些发霉的面包。后来奥利弗勇敢的向发粥的人再有一碗粥,却遭到毒打,后来被5英镑卖给一个卖棺材的人做学徒。那人已经有二个学徒了一个叫诺亚,另一个是夏洛蒂。他们和太太每天都挖苦奥利弗。最后把他逼到离家出走。

后来他来到了伦敦,误被一个人带到的贼窟,这里有个头目叫费根,已经是一个老扒手了,带出来一部分“徒弟”,他知道奥利弗是一块好料,就想把他培养成扒手,每天和其它两个徒弟一起玩“游戏”,说是游戏,其实是训练他们怎么偷钱。后来一次实践,奥利弗、“机灵鬼”和查理一起在街上转悠,就看到了一个很阔的人在书摊上看书,“机灵鬼”和查理就上去偷了一个很别致的手帕接着就跑了,而后被误认为是奥利弗偷的还是书摊的老板出来证实才得以结束。最后被这位被偷的人(布朗劳先生)带回了家。受到先生和管家的精心照顾,才初尝人间温暖。

过了些日子,布朗劳派奥利弗送书,路上碰到费根集团的人又被重新带回贼窟。后又被迫参加一项抢劫活动,由于行动失败被枪打伤,后又被同伙儿扔到了水沟里,后被被抢劫的家人所救,主人露丝小姐对他很是照顾,后来又听说贼窟里的人要谋杀奥利弗,于是就与布朗劳一起先下手,把费金团伙推向灭顶之灾。

最后真相大白,原来布朗劳先生是奥利弗爸爸的朋友,露丝则是奥利弗妈妈的妹妹。

这本书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个小偷的冷与暖,“冷”是因为刚出生,母亲就病故,在家乡里被人像包袱一样扔来扔去。9岁那年逃到伦敦又被无知的带到了贼窟,知道真相后,好不容易逃出来,又因为一次送书事件被逮了回去。而且到最后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为了得到父亲的遗产想去杀了他;“暖”则是逃出贼窟时受到布朗劳和他的管家无微不至的照顾,以及后来抢劫事件失败后受到露丝小姐一家的关怀。

奥利弗还是一个很善良的孩子,在他父亲的遗嘱上写着:“把财产分为两份,一份是奥利弗的哥哥的母子俩,另一份则是奥利弗母子俩,但孩子要继承财产就必须符合条件,他在未成年期间,绝不以任何不名誉、下流的或违法的行为来玷污他的姓氏。否则,所有的财产归另一人所有。”

当时奥利弗的哥哥(蒙克斯)是一个强盗,为了夺回财产他就想把奥利弗杀了来夺财产。

后来布朗劳看到蒙克斯还有希望,就向奥利弗请求把一半财产分给他,奥利弗同意了。几年后蒙克斯“旧病复发”,在牢里度过一生。说明了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十九世纪英国最杰出的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创作的一部小说。

小说中的主人公奥立弗。退斯特从小失去了父母,是一个孤儿。他是在济贫院里长大的。那里的生活非常艰苦,食物非常简单,通常是一碗玉米粥、一块干面包,奥立弗。退斯特在这样的环境中度过了九年。

奥立弗。退斯特非常不幸,但他也是幸运的,他曾被迫加入强盗的行列,但他没有泯灭天良。后来通过亲人、朋友的帮忙,奥立弗。退斯特终于弄清了自己的身份,并得到了一部分遗产:八百英镑。好心的布朗罗先生把奥立弗。退斯特当作亲生儿子来看待,奥立弗。退斯特建了新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书中最让人感动的是,十岁的奥立弗。退斯特被迫从济贫院里逃了出来,不料被一个名叫杰克的窃贼盯上。杰克把奥立弗。退斯特带到了贼窝,那些贼们妄想把奥立弗。退斯特训练成一个小偷。奥立弗。退斯特受尽了百般折磨,他不断地想方设法逃离,并十分顽强地与敌人搏斗,终于逃了出来。奥立弗。退斯特是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宁死不愿去当小偷。

看完了这本书,我深切地感受到奥立弗。退斯特的命运是多么的曲折不幸。但他凭借着刚毅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战胜了生活中碰到的一个个困难,终于让自己过上了美好的生活。奥立弗。退斯特真是好样的!

与奥立弗。退斯特相比,我真是太幸福了!我有一个幸福的家,爸爸妈妈很爱我!我要好好地珍惜这一切!更要努力学好知识,让自己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来回报家庭,回报社会呀!

《雾都孤儿》读后感

抬起头,迎着风。

万物皆有裂痕,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

春雨淅淅沥沥的下着,我又翻开了《雾都孤儿》:一个小男孩,他叫奥利弗崔斯特。他出生于一个孤儿院中,刚一出生就失去了母亲,一直都没见过自己的父亲,他在孤儿院中艰苦地生活着。直到奥利弗十多岁的时候,被人买到了火葬场工作,后来他又被小偷团体们“收养”了这简直堪称人生悲剧,但是他并没有向命运低头,而是坚强的逆风而行,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家人。

在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弗被小偷团伙们“收养”的那一个片段:小奥利弗起先不知道收养他的人是小偷,而小偷让他去“工作”就是想要利用他来偷东西,后来在一次“正式的工作”中他发现这样子就是在偷别人家的东西,所以每当小偷团伙们,开始偷东西的时候,他只是在旁边看着,也在一旁用一些动作提示被偷东西的人。这我不禁感叹道:“小奥利弗跟我岁数差不多,但他在小偷团伙中仍然保持着一颗善良,纯真,有爱的心灵,真佩服他”而在后面的是更加验证了我的感叹,奥利弗在偷东西的过程中被人们抓住了,但是他一直坚持自己向警方回答,不是自己偷的,后来被放出警察局时,他本想不去找小偷团体的人了,但是那儿的人却装作他的家人,硬把他塞回了屋子里。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但,但是奥利弗在“墨”中还是十分,纯真。

在生活中我就要向奥利弗学习,面对困难的时候不能低头。如:在我九岁时,妈妈给我买了一辆自行车,蓝紫相间,是多么的可爱,可惜就是少了那安全的小护轮,就让我感到了几丝害怕,不过还是壮着胆子,坐上了车,但是还没坐稳,就摔了下来,我十分懊恼,想:我就不信我骑不好好你。接着我又坐上了车,不过没踩几步就又跌倒了,这一次我是真的放弃了,生气的把车推倒,跑回房间去了。后来在妈妈的教导下,我学会了骑车,因为那件事我就一直相信困难面前不能低头,胜利就在眼前。

春雨淅淅沥沥的下着,奥利弗崔斯特永远的刻在了我的心中。

《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那个善与恶共同绽放的时代,英国表面上辉煌无比。可是,在帝国的底层,无家可归的穷人极寒交迫,很多人被活活饿死;婴儿还没有看清这个绝望的世界就早早夭折。

而为了救助穷人而成立的济贫院,也只是做表面文章,并不能改善情况。背后的原因,竟是因为哪些富太太、阔老爷们不愿意投资。在富人对穷人无情冷漠的情况下,穷人为了活下去,铤而走险,去偷盗、抢劫,很多人因此而被绞死。

那些富有的人何曾想过,如果他们施了善心,提供了帮助,这些人原本可以安分地生活下去。穷人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贵族们在干什么呢?他们建造水晶宫,极尽奢华,每面墙都价值上万英镑。贵族们有闲钱浪费在自己穷奢极欲的生活上,也不愿意拿出一英镑去帮助穷人。

对他们来说,炫耀自己的财富比穷人的生命更重要。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豺狼都知道将猎物分给群体里的弱小者,相比之下野兽和人的品质谁更高一些呢?真是讽刺啊!

越是那样的环境中,善良越是显得弥足珍贵,就像寒夜中的火焰,给人们带来温暖。奥利弗得到了一位老先生和女管家的帮助,他们知道奥利弗偷了手帕,但还是宽容地帮助了他,尽心竭力治好了奥利弗的病。

在那个黑暗的时代,肯定还有很多这样的好人,他们像启明星一样给人们带来希望。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仍然沉浸在故事中,好像我就是奥利弗,体验到他的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好书总是让人百读不厌,我想我还会再看几遍这本书。

《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小说,与《匹克威克外传》不同。这部现实主义小说对社会现实的残酷描写更加多。

前半部分讲述奥利弗出生后在贫民习艺所的生活,在这里,他受到的是穷人应有的悲惨待遇,作者深刻地批判了当时英国的慈善机构的虚伪。奥利弗有着强烈的反抗精神,如有一次向习艺所管事请求更多食物,但不但没成功,还被批评了一顿,之后在棺材店受到诺亚的侮辱,他更是用拳头对待。

中间部分奥利弗来到了伦敦,但不幸被骗到了费根的贼窟,被迫去参加偷盗,幸好两次有好心人相救,分别是布朗劳先生和洛斯本先生。因为他们相信他是个心灵淳朴的孩子,且奥利弗讲述了自己的经历,使自己过上了与之前截然不同的生活。可是盗贼没有就此放弃,费根为了防止他告发他们,让南茜把他抓了回来。幸而后面遇到了洛斯本先生。

故事的最后部分则是由南茜听到费根与蒙克斯的谈话开始,蒙克斯原来是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而他想要独吞遗产,想要将奥利弗铲除,费根则想把他先培养成小偷。南茜出于她的善良和同情心,暗地里去告诉了与洛斯本先生关系好的露梓,她想让他们弄清奥利弗的身世,保护他,但她却又不想告发与费根同伙的赛克斯,不愿意跟他们过幸福的生活。这是一个矛盾的形象,又痛恨赛克斯却又无法离开这个从小就不幸陷入的圈子,导致了南茜最终的悲剧。

在作者笔下,我读到了看似光明的维多利亚时代的黑暗,而奥利弗正是黑暗中的光明,宣扬了人文主义的思想。

蒙克斯的卑鄙不只是源于对遗产的渴望,奥利弗的厌恶,更多的是自身所在的圈子污秽,成天不干正经事,这是当时社会所造成的。在故事的结局,有部分小偷最终找到了正经但苦难的职业,也许是作者认为这些人物并不坏,只是没有得到良好的环境。

这部小说我也认为是有缺点的,为何好人会对奥利弗那么好?这只能算奥利弗的运气好,在现实中则是比较少的。书名应为“奥利弗退思特”,但是在书中后半部分,更多是一些配角充当重要角色。

“这是一个希望容易破灭的世界,遭到破灭的常常是珍藏在我们心底最殷切的希望,可以给我们的天性增添最大光荣的希望。”

《雾都孤儿》读后感

对这本书感兴趣的原因,是因为这本书的书名,其次,作者狄更斯也是我最喜爱的作家之一。

这本书主要写了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世,并且没有父亲,而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反抗看作是一种罪恶;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枪,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雾都孤儿》和大部分小说一样,结局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它的结局是完美的!刚开始的时候我为小奥列弗的遭遇感到同情和心痛,他在阴暗、罪恶和饥饿中勉强成长起来。班布尔那些所谓的绅士对待孩子、贫民的态度让我了解到人性的罪恶,这也预示了他们必将灭亡,虽然并不是现在。当奥列佛请求多吃一碗粥而被责罚时,你足以看到当时的'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当奥列佛被习艺所“拍卖”,最后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时,你能感觉到穷人的命运是什么样的。他们不是自己生命的主宰,而是掌握在他人手中,就奥利弗来说,他即使是到了棺材铺,还是要让老板娘欺辱!

我简直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上有些人,他们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可以为了钱,不惜去欺骗,去以别人的人生作为得到金钱的代价,他们还有属于自己的良心么?其实,很多人都是这样。他们给自己盖上了一个伪善的面具,当撕开面具以后,就是势利凛冽的面目。还有那些的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下等人与卑鄙人罢了。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口口声声喊着罪恶,口口声声喊着无耻,口口声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了去,减轻他的负担,说一套做一套。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要知道,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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