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小说读后感(热门16篇)

时间:2023-12-14 22:18:35 作者:念青松

读后感并不是对书中内容的简单摘要或概述,而是对所读书籍的个人感受和评价的表达。下面是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学习和欣赏,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写作。

著名小说《雾都孤儿》个人读后感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令我思绪如海,感慨万千的书,名叫《雾都孤儿》。它的作者是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在这篇文章中,他运用幽默,夸张,讽刺的手法反映了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使文章有强烈的感染力,发人深省。

这本书是以有着‘雾都’美称的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悲惨的身世及可怜的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出生在济贫院,刚出生不久,母亲就与世长辞,后来,他就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被当作一件物品一样被人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的他,在9岁就被送进了一家棺材店,经历了学徒生涯,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艰苦逃难,又不慎误入贼窝,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了无数辛酸,但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转危为安,化险为夷,查明了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只要有光,就有阴影,《雾都孤儿》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奥立弗的勇敢,罗勃特的善良与贼窟首脑的凶残、孟斯的私刑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但,如果没有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梅里夫人的善良和热心。只凭靠奥立弗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

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罪恶的人起初都是向善的,丑恶的心灵也并不是天生的,然则若你有一颗坚毅而又良善的内心,那么善良的本性就不会消失。

在十九世纪四五十年代,英国的资本主义阶级与统治者用他们的虚伪与残酷强力压制着百姓的穷苦生活,查尔斯·狄更斯是一位杰出的对社会具有强烈批评性的作家,他写出了一本名为《雾都孤儿》的小说!

书中的主人翁奥地利弗·特威斯是一个孤儿,出生在济贫院,他出生后不久,他的母亲就去世了,后来一个人孤苦伶仃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冷漠与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了一位仁慈善良的老先生布朗洛,这个年岁已高的老先生收留了他,这才让他过上了好日子。在他碾砖周折的这期间,无数困难险境等待着他,他也有一段时日在“悬崖”的边缘徘徊,但他本心向善,即使身处艰险但也绝不丢弃顽强斗争的精神。

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奥利弗与强盗集体的经历,奥利弗无法背叛心中那正直的心灵,所以最终未加入强盗集体,凭自己的正义勇敢逃出了强盗的魔掌,这让我油然生敬,佩服他的刚强。

他一出生就开始遭受磨难,祸不单行,凭自己的坚强刚劲的信念一步一步迈向彼岸,他的勇气可畏可敬,真正的勇气不是压倒一切,而是不被一切压倒,对于他从小地狱般的生活,那我们就是天堂中的锦衣玉食了吧,可愧,如今仍在退缩,被困难侵蚀。

所以,即使翅膀断了,也要飞翔!

著名小说《雾都孤儿》个人读后感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两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

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著名小说《雾都孤儿》个人读后感

本周,我看了世界名著中的《雾都孤儿》,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想和大家一起分享。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奥利弗・特威斯特,他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里,他刚出生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不停被送来送去,受了很多折磨,还做了很多坏事,幸好他最后遇到布朗洛先生,先生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美好的生活。

我最喜欢布朗洛先生。因为他非常善良,乐于助人。如果他不救奥利弗・特威斯特,那么奥利弗・特威斯特的生活肯定会非常艰难。老费根肯定会让他做更多的坏事,尽管他不想干坏事,可是他必须这么做。而且南西会为了他受更多痛苦、折磨。读了这本书,我想我们应该像布朗洛先生一样,帮助世界上生活艰难的人,而不是想老费根一样,欺负孤儿,让他们过着艰难、痛苦的生活,还要做许多坏事。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

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

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完美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明白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忙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可是让我高兴的是,最终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

今天是十九世纪伟大的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182月7日—1870年6月9日)的诞辰之日,我决定趁此机会好好倒逼自己去了解了解这位享誉世界的,继莎士比亚之后最著名的现实主义风格的著名小说家。

曾经在一篇文章中看到这样一句话:通过品读人物的作品,激发我们想象的情感,作品就是作家的“孩子”,里面有他们的血肉与灵魂。带着这样的思想,我开始仔细的品读了这位文学家距今200多年的经典之作《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孤儿奥利弗由教会抚养长大,9岁时被送去童工厂拣填絮,后被卖给棺材铺当学徒,屡受欺侮。奥利弗从棺材铺逃跑,步行七十英里到达伦敦,遇见小偷“机灵鬼”,并被收入犹太老头费金的盗窃团伙。奥利弗第一次出徒便被诬陷偷窃布朗罗先生的丝帕,并被打昏在地。被好心的布朗罗先生带回家收养,却在替布朗罗先生跑差途中被费金的同僚比尔抓获。

比尔逼迫奥利弗协助他与同伙托比入夜行窃布朗罗先生家。小奥利弗不从,眼看命在旦夕,此时同为此团伙里面的南希(一位年轻的姑娘)内心无比的同情小奥利弗,她不畏艰难,偷偷去跟布朗罗先生告密,可不曾想,她早已被费金等人盯上,告密完毕后,她被费金的合伙人比尔残忍的杀害了。最终在布朗罗先生的帮助之下,警察包围了比尔等人的盗窃团伙,但是比尔且以小奥利弗为人质死磕到底,最后危急关头,比尔被自己的狗叫声惊吓得手一哆嗦,自己手中的绳索一滑,反被套住了他自己的头颅而死去,小奥利弗得救了。

最后,小奥利弗被查明身份与好心人布朗罗先生一家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他得知费金要被执行死刑后立马前往监狱去看望自己的“恩人”费金,然而费金临死还惦念着自己的“养老财产”一个装满金银首饰的小箱子,也是之前通过一些他培养的“学徒小偷”(都是一群青少年,也都和奥利弗同命运的孤儿)偷来的一笔财产。

此剧在小奥利弗百感交集,泪流满面中结束。虽然费金是一个唆使青少年偷盗的罪犯头子,但是他同时也是这些孤儿们的收留之人,为他们留了一个生存之地,小奥利弗屡次受伤也是他救活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就是这些孤儿们的救命恩人加再生父母。所以费金即使是一个反面人物也是有着某种善良可爱之处。

通过观看《雾都孤儿》让我了解到当时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十九世纪的英国政府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社会最底层生活状况,有力的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当局对待贫民,对待儿童的罪行,呼吁当局引起重视,并对底层民众予以扶持。

里面的正面人物有:上层典型代表—布朗罗先生,积极进取,善良的南希以及奥利弗。就像狄更斯先生的这句名言所讲:人的本性是多么美妙,同样美好的品质从不厚此薄彼,即可以在最出色的君子身上发扬又可以在最悲污的慈善学校的学生身上滋长。

我们作为文学创作者,最主要的是着眼于社会,用文字去描述真善美,去感染和激励大众,这是我们应该学习与追求的目标。

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

没想到这世界上还有这样坏的人,还有这么善良的人。这是我在读完《雾都孤儿》后的感慨。

这个小说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故事的主人公奥利弗在“贫民习艺所”长大,经历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凶徒为伍,最后在善良的人的帮助下获得了幸福。

这本书里让我觉得最可恨也最可怜的人是班博先生。他其实是一个懦夫。他只是喜欢吓唬人,并从中得到乐趣,真正动起手来却不堪一击。可恨的他曾经天天打骂比自己弱小得多的奥利弗和其他可怜的孩子。而他可怜在他常常被自己的夫人打,有一次还被她泼了肥皂水,最后被他夫人打得离了婚。最后就连家道也中落了下去。这让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而最让我感动的则是奥利弗,这个在困境中还保持善良的孩子。曾经那些把他抓起来的坏人——费金和赛克斯被抓到了牢里。尽管奥利弗面对着曾经害了他的两个坏蛋,曾那么残忍的对待他,还让他给他们偷东西,但还是眼泪汪汪地给他们祷告,希望他们能升入天国。这让我们体会到了人性的真善美。

《雾都孤儿》的结局由悲到喜,奥利弗最终得到了幸福。奥利弗虽然饱受磨难,可他却总是善良而宽容。尽管我认为故事结局不够真实,可是它却在告诉我一定要做一个善良的人,与爱同行。

著名小说《雾都孤儿》个人读后感

奥立费是一个被济贫院收养的孤儿,9岁时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棺材铺的老板,老板娘以及棺材铺的伙计,都欺负他。一次,奥立费因伙计侮辱他的母亲而大打出手,结果被老板误解后遭毒打。奥立费只身逃往伦敦。路上,他遇见一个外号叫逮不找的机灵鬼''的人,这个人把奥立费带到了他那里并待他很好,而奥立费却不知道自己进了贼窝。

一天,奥立费和自己的同伙一起上街,同伙行窃时败露,奥立费被当做小偷抓进警局。幸亏一位书店的老板证明了奥立费的无辜,而被偷的富翁布郎娄心生爱怜,收养了奥立费。

此人正是奥立费亡父的好友。但是他们并没有善罢甘休,奥立费被他们绑架了又中了子弹,警方很快对赛克肆和费根展开抓捕,在逃跑中,赛克斯丧命,费根最终被绳之以法。最后。奥立费终于和自己的亲人团聚了。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奥立弗从小受尽了折磨,经历了很多苦痛,但他很坚强,一直向往着美好的生活。我觉得他很勇敢,想想我们自己,生活得多么美好,多么幸福,还不满足,还经常跟自己的父母发脾气,想想还真是不应该呀。遇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想放弃,怕吃苦,贪图享受。我觉得我们要向他学习。

著名小说《雾都孤儿》个人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雾都孤儿》它是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新写的。在这本书中,他运用了幽默夸张的语言,讽刺了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文章有着强烈的感情,使人无不引发深思。

这本书以伦敦为背景,讲述了孤儿奥立弗悲惨的身世以及遭遇。他出生在济贫院,他的母亲在生下他后便去世了,之后他就一向生活在如同地狱一般的济贫院,被人们当作物品一样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他九岁时,便被人送进棺材店,因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艰苦逃难,却又不幸误入贼窝被迫与狠毒的费根一伙,历经无数艰苦和心酸,最终在,好心人的帮忙下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境久久不能平静,抬头看着灯光下水杯的阴影,我明白有光就有影子。奥利弗的勇敢,布朗娄先生,梅里太太,露丝小姐的善良与邪恶的盗贼们构成了鲜明的比较,就像灯光下的物体一样,它们有虚有实虚,影子是虚的,体现的是正义,而影子却是恶,可是,邪恶终究战胜不了正义。就像钢琴上有52个白键,有36个黑键,而白键永远比黑键多,正所谓邪不压正。无论何时何地,善人总比恶人多。勇敢善良的奥立弗虽出于淤泥,却丝毫不染。而我们也没有见过他失败。因为他早已看透了这个邪恶的世界,他明白,仅有去拼搏,去奋斗,才会让自我活得更好。而我们也不是应当明白这个道理吗?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去努力,都要去拼搏才能成功,不会失败。所以让我们行动起来吧,去努力去拼搏,让自我的明天更加的辉煌。

雾都孤儿小说读书笔记范文6。

今日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它是一本文学名著。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身世可怜的奥立弗,资料大概是这样的:

奥立弗刚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就难产死了。他成了孤儿,在孤儿院里过着苦难的生活。奥利弗好不容易才逃到了伦敦,不料又陷入了另一个火坑。奥利弗他们去偷老绅士的东西时,被人发现,奥利弗被抓住了,可是那个好心的老绅士,不禁为他求情,还让他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可好景不长,又有一个神秘的人物要老犹太置于死地。奥利弗受伤之后,有一次得到好心人的帮忙。同时他还认识了露丝小姐和哈里先生,最终过上了欢乐的生活。

经过对这篇文章的阅读,我明白:善有善报,环境再险恶,也不能背叛自我做人的准则,我们不应当像小偷一样去偷别人的东西,否则我们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所写的著名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真实的表现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孤儿——奥利弗,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这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过的生活,我觉得奥利弗很勇敢、很坚强。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如果让我来形容这样一部作品,那么我借用歌德的一句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

《雾都孤儿》读后感

狄更斯是童话吗,是的,狄更斯是现实吗,是的。

没想到结局会如此圆满,这两个孤儿都在好心人的帮助下逃离悲惨的命运,也都因为自己的善良本性而得到命运的眷顾,最终揭开身世之谜,获得了亲情、爱情、财富。

这本书可以说是一大爽文,在众多巧合之下走向圆满结局,我愿意称之为狄更斯的童话。

从这个角度看,这依旧是现实主义作品,巧合到不可思议,即几乎不可能发生,童话只是童话。

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读完名著《雾都孤儿》后,我无比佩服主人公奥利弗,他面对自己悲惨的人生,充满勇气、智慧,最终找回自己丢失的身世及亲人,获得了幸福。

奥利弗出生在济贫院,全名奥利弗·特维斯特,是个身份卑微的男孩。在济贫院出生,已经是一个悲剧,可母亲刚刚生下他,就离开了人世。逃离济贫院后,又不知不觉落入贼窟。他刚感到人世间的温暖,却又被带回了贼窝。心地善良的奥利弗为什么要忍受这样残酷的命运?为什么明明啥都不知道,却要被要求去“做贼”?自己信任的人为什么要背叛自己?因为他们是冷酷的小偷,是万恶的扒手!奥利弗充满勇气,最终被好心人救出。他善良的天性与助人的美德驱使他帮助他人,得到了别人的照顾。

在贼窝里,唯一真正愿意帮助奥利弗的南希,为了揭露他的身世,惨遭小偷凶残的杀害。在南希献出生命后,奥利弗终于不再是个身份不明的孤儿。正因为他的勇气与善良,才使他的生活渐渐走向幸福。通过奥利弗的命运,我看到了英国19世纪最底层人民黑暗和虚伪的生活。

我们的身边,也有孤儿院,有多少不幸的孤儿没有得到父母的爱?他们与我们不同,他们面对人生,需要很大的勇气。在美国,有一名叫莎拉的女孩,生于20xx年6月。她幼年曾经历多种磨难,其中了令她绝望的是,被烧伤失去了七层皮肤,伤情严重致使四肢黏合在一起。但她不向命运低头,忍着刺骨的剧痛,认真地练习走路,一点点地恢复了健康。她还努力地学习知识,勤于运动。她的事迹与精神感动了一对夫妇,幸运地被他们收养。他们面对困难都挺过去了,更何况是我们呢?我们拥有爱我们的亲人,就更应该勇敢面对人生,不轻易向命运之神低头认输。

贝多芬所说:“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它决不能使我完全屈服”。面对无论多么悲惨的命运,我们只要把它当作一个游戏,输了这次,总会赢得下次。只要有勇气,一切事情皆有可能。

雾都孤儿读后感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雾都的孤儿终于逃离了那可怕主人的魔爪,然而“避坑落井”的他却被费金等人组成的盗窃集团抓获。他们怂恿纯洁善良的一个孩子去偷窃。可世事难料,他却逃了出来。从此,他和他的朋友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深蓝的天空依然存在,但那时却是一颗温暖的心。深蓝的天空和温暖的心构成了一幅和谐的画面……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无不展示了生活的真谛——自己的命运要自己掌握。也许你现在并不幸福,但幸福要靠你的一双手去争取。请记住,幸福就在你脚下!

拥有一颗乐观、积极向上的心是你人生的一大乐事,因为她教会了你如何生活与学习。

让我们的心不再冷漠,让我们的情绪不再低落。

让生活温暖我们的心,让平和的心态调整我们的情绪。

愿你我都有一颗温存的心。

赵氏孤儿读后感赵氏孤儿读后感字

1、影片最初重要人物的出场及那场血雨腥风的宫廷争斗拍得极为精彩,宫廷政变一幕的壮丽与惨烈,可以与大多数史诗电影杰作并列而无愧色。赵家的灭门惨案把整个气氛推上了高潮。这个时候你以为好戏刚刚开始,其实很遗憾,好戏已经结束了。开头剧情紧凑,人物命运一直在牵着人往下走,确实做到了如海报上所言“尽管我们都知道结局,还是忍不住揪心到最后一分钟”。剧情从屠岸贾到公孙杵臼府上要人开始有些松懈,不过还有个小高潮在等着,那就是屠岸贾摔死孩子那“砰”的一声。从此以后,剧力开始无可救药地走向松弛。

2、影片在一场千古大血案之后,非常诧异地转换成了一个疑似单亲家庭教育片,或者三个男人在对孩子教育问题上的分歧与纠结。程婴和屠岸贾比赛谁教育孩子教育得好,程婴本以为自己更有能力,结果发现大坏蛋屠岸贾才招程勃喜欢。因为屠岸贾武艺高强,性格外向,有钱有马,不像程婴那样不让孩子上学,只偶尔请吃面条(尽管那时还没有面条这个词),还经常跟刀疤脸韩厥阴郁密谋。程婴白天和屠岸贾像夫妻,在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上分歧很大,晚上和韩厥像情人一样幽会,黄晓明那暧昧的眼神和笑容让他的刀疤成了一种残缺之美。经典的悲剧已经荡然无存,而影片本身则成了杯具。

3、晋灵公一心挑事,想看两家争斗不止,那这个高潮当然要用你的命来开启了,也算让他得偿所愿。

4、程婴只是一个小人物,无意卷入争斗,只是阴差阳错被迫成为了“忠义之士”。整部影片可以归纳为“民干了士该干的事”。并且,这个民不是像士一样出于某种信念去主动牺牲,而是当命运把他卷入到这个漩涡中来时,在苏醒的人性面前,几乎被动地完成了他的义举。当庄姬“托孤”之时,程婴并非不怕,是对赵孤的同情使他选择了冒险;当屠岸贾全城“搜孤”时,程婴也像所有的父母一样首先想到的是救自己的孩子,是程妻无意间的举动导致了最后的牺牲;之后在公孙府上,当藏在隔墙中的妻儿被发现时,程婴才真正地面对一种道德决断:是牺牲自己家的孩子还是让一百多婴儿遭受屠戮?这时,他意识到这就是他的命,接着他做出了选择。程婴不是任何传统意义上的英雄,他不是为了忠与义去选择牺牲,他是最真实意义上的普通人,但这普通人却干了英雄才能干的事。

5、整个故事里只有庄姬一个人活明白了,庄姬死前对程婴说“不要告诉他父母是谁,也不要告诉他仇人是谁,让他去过普通人的生活。”说这句话是整个电影里最感人至深,最真切也是最实在的一句话。这份谅解是出于母亲对儿子的大爱。她不想让孩子在仇恨中长大,不想孩子因为仇恨而冒险,也许,她根本从一开始就很明白,这就是政治,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别人杀你,你要报仇,你报了仇,仇人的亲人也会报仇??庄姬求的,不过是孩子活着平安快乐。而程婴毁的也许正是这个。但由于这个孤儿让程婴遭受如此大的惨剧,他在抚养这个孩子的过程里,其实已经将这个孩子变成了一个复仇的工具。他要让这个孩子认屠岸贾为干爹,让老年无子的屠岸贾视赵氏孤儿为亲生儿子,然后,再用他亲手杀掉屠岸贾。这是一个残忍的计划,最不可思议的复仇,不是杀人,是杀心。

长大,让他们相亲相爱,再把孩子带到他面前,告诉他孩子是谁,我是谁!”为了实现这一愿景,程婴忍着没杀屠岸贾。片尾,程婴的伟大构想却被很简单很窝囊的破坏了,屠岸贾提前察觉出程勃的真实身份,复仇计划遭阉割,程婴跟屠岸贾一起报销了。这等于憋了两小时的劲儿,零点五秒就报废了。早知如此,不如早早毒死好,还让十五岁孩子亲眼目睹人伦惨剧,太不划算了。

7、影片将一个忠义的故事转化为一个诠释仇恨的故事,但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诠释忠义,实在是离人性太远――人可以大义灭亲,却不能以子谋义,这是一个人性的底线。一个伟大的人,可以伟大到为救别人而牺牲自己(比如公孙大人),但伟大不到为救别人的孩子主动牺牲自己的孩子。真正有意识去牺牲的,只有这一个公孙杵臼!张丰毅演的公孙大人知道程妻怀里的孩子不是赵氏孤儿的时候,已经决定了用自己的命让屠岸贾相信――程勃就是赵氏孤儿!

8、屠岸贾虽非善类,但也并非真正十恶不赦的坏蛋,将其推向倒行逆施边缘的还是赵盾父子的飞扬跋扈、目中无人和不可一世,他们的被灭门倒是应了做人不能太嚣张的道理。这样的赵氏为什么不杀?对皇上来说,功高盖主且每天装模作样的告诉他要做一个圣明的主上;对屠岸贾来说,权重且猖狂,赵盾和他同辈,同朝为臣,赵朔可以抢他兵权,难道还可以当面对他嘲讽:“屠大人的儿子如果还活着,应该也要生孩子了吧?”――能说出这话,就已经代表不打算和平相处,既然赵家已当他为敌,那他为什么不能先下手为强?电影前半部分中屠岸贾诛杀赵氏亲族的冷血、挥刀劈向韩厥脸部的凶狠以及摔死程婴儿子时的阴毒到电影后半部分完全消失了,在继子面前,他成了一位慈父,一个让人尊敬的长者,一个快乐地享受着天伦时光的老人。

9、本片的动作戏并不多,但赵盾的义仆舍命救主的场面还是拍得有声有色,用血肉之躯代替车轮的情节可谓是神来之笔,令人动容。

10、影片赋予黄晓明扮演的韩厥这一人物以怨妇气质,让他与程婴之间的交流充满了喜感,以至于围绕着赵氏孤儿的整个的人物关系和走向都发生了偏差,程婴是单身父亲,屠岸贾成了溺爱孩子的爷爷,韩厥则是试图进入这个家庭的后妈。而程婴与韩厥之间的对话所引发的暧昧联想,让一出悲情大戏被破坏殆尽!黄晓明既毁容又毁掉电影,他的韩厥角色基本起到了娱乐效果,大大冲淡了片子的悲剧色彩!他真的不适合演这类戏。做一个比喻,他的演技就好似和武林高手对打,人家是出拳于无影中,他虚张声势,拳拳不在点上。

11、范冰冰真是美极了,虽然只有不到十场戏,但那张脸一露面就惊艳动人。尤其是大屏幕上看,五官精致。相比下,扮演葛优媳妇的海清真像一个大妈。

13、韩厥由于反水放走赵氏孤儿,他被屠岸贾往眼睛上划了一刀,然后就彻底反水,开始整天想怎么把屠岸贾给干掉。将官也做不成了,穿得破破烂烂披头散发的,晚上没事就找程婴叙叙旧,商量谋杀计划。黄晓明的眼神实在太暧昧、太抚媚了。这个时候的韩厥,应该是满怀深仇大恨,要找屠岸贾算总账的那类人,但每次他和葛优扮演的程婴密探的时候,他总是用一种柔情似水的、暧昧缠绵的、幽幽得令人心碎的眼神望向程婴,加上一些极其柔情似水、极其暧昧缠绵、极其幽幽得令人心碎的台词,来配合黄晓明的眼神。听听黄晓明的那些娇嗔的台词:“这可好了,孩子都跑了,教什么教!”“你追,还是我追?”

14、影片《赵氏孤儿》的英文片名叫“sacrifice”,直译过来是“牺牲”。“牺牲”这个词有“为坚持信仰而死”的含义,当程婴做出了家人、岁月、友谊和尊严等等牺牲之后,他所坚持的信仰是什么呢?程婴的牺牲换来的是什么?人心的复杂、人性的光辉、对个体生命的尊重,还有背负了太多秘密的孩子,他身上又有多少挣扎多少痛苦?实际上,电影除了有表现过对程婴死去的孩子的尊重,其他的部分都在表现上力有不逮。电影里,程婴与妻子牺牲自己的孩子更像是被一步步逼上梁山的,而不是经历过巨大挣扎后的诀择;公孙大人的牺牲有一点轻描淡写了;程婴妻子也为此事死去,程婴日后的复仇却更多的表现为义仇,私仇的部分被淡化了。

15、最触动的镜头,是程勃十五岁正要初征沙场,斜阳下着一身华美甲胄蹬蹬蹬穿过庭院,站定在义父屠岸贾面前,坦率无忌地笑着。屠岸贾为这少年神骏光洁的身容而目光恍惚,与为父的柔情一道升腾起的是久违的嗅见敌人的战栗。“回去,再跑过来一次。”他这样吩咐程勃,少年也兴致勃勃地遵命。屠岸贾细细端详,眼神无比浑浊。

16、复仇,一直让程婴纠结着。他时而坚定复仇的信念,时而摇摆不定,模棱两可。渐渐苍老的程婴似乎已经忘记了复仇计划,在他告诉赵氏孤儿身世却被赵氏孤儿轻描淡写的一句“你编什么故事都不能阻止我上战场”后,他在摇摆中彻底退缩。不是因为爱,不是因为看见了什么人性的光辉,不是因为放开了胸怀,而似乎是因为他懦弱无能,复仇不能,那就算了。暗合了那句他对赵氏孤儿说的“打不赢,就跑!”。在复仇这件事上,程婴毫无疑问也是这么做的,“复仇不了,就算了!”不是幡然醒悟的复仇中止,而是复仇未遂,然后“算了!”。程婴又不是一个豁然开朗的人,算了就算了,最后一刻,他又突然跑上去,一片混乱中,死在屠岸贾的剑下。原来他想了想,还是要复仇,可是再想了想,都这样了,还复仇吗?想来想去想不明白,惊慌失措,死于混乱。那个乱啊!

17。

程勃虽然不是程婴亲生,但是在漫长的时光岁月中,程婴早就对程勃视同己出,他就不应该再将他推上复仇的舞台。赵家灭门惨案虽惨烈,但故人已亡,程勃要继续他的人生,程婴根本就不该告诉他什么身世的真相。他告诉他了,并且告诉了两次,还让屠岸贾亲口证实了。这是多么残忍,多么冷酷,多么无情的做法!这是程婴在卸下自己的心理负担,他为了让自己好过,而将程勃推入了一个黑暗的深渊!

成长,他是幸福的。其他的一切,三百口人命,复仇,敌人,自相残杀,对他来说根本不存在。他不应该去承担那些东西,那些和他的个体生命无关。可后面又发生了什么?原来程勃不是不去承担,而是他根本没相信!直到屠岸贾证实了有那个仇恨的存在,程勃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没有挣扎,没有犹豫,突然之间,自觉自愿的沦为了复仇的工具,气势汹汹的向屠岸拔出了剑。十五年来度过的幸福的日日夜夜算什么?阳光青草地上父子情浓算什么?难道这些不是他真实的人生,不是他真实的体会吗?这些点点滴滴的生活,才是一个人真实的人生,难道这真实的人生,刹那间就被一个仇恨的概念轻易抹杀?陈凯歌没明白,我们当然也不明白。

19、我一直很同情那个被屠岸贾摔死的孩子。程婴要做大仁义的英雄,你可以去牺牲你的财富你的性命,但你有什么权利去替那个孩子做决定呢?他连表达的能力都还没有,就已经被剥夺了表达的权利。无论他是否具有表达的权利,都早已有人替他做好了决定。

20、影片中屠岸贾可能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他可以杀人家全家,心狠手辣,但是他又菩萨心肠,当两个婴儿当中肯定有一个是对手的最后的血脉的时候,不能两个都杀了,一定得留下一个,就算这是冒险留下了祸根都在所不惜。毕竟也是一条生命!屠岸贾尊重生命,尊重人权,头天杀了人家300多人,现在却左思右想,该不该多杀一人,以绝后患。屠岸贾怀疑程勃就是赵孤的时候,想通过战争让他去死(程勃一句干爹就我就心软了),这样至少,自己就不用亲自动手,就不会那么痛了吧,可他居然下不去手,多么可笑?心狠手辣的屠岸贾居然心软了。当赵孤走到他的面前要为程婴报仇的时候,他又给了他一次机会。当他对赵孤说,我已经给了你两次机会,我不会再让你了,他还是让了他,他有很多次的机会,可是他都手软了。

21、影片是一本烂尾戏,好似号召大家赶紧围观程婴的悲剧命运,家毁人亡好悲惨。整个复仇过程没有悬念,打得轻飘飘,简直毁掉了葛优在前面几十分钟的忍辱负重。

22、一个好的作品,最高境界应该是精神上获得感召,其次是心理上得到慰籍,最后才该是生理上得到愉悦。

影片《赵氏孤儿》,没看的就别看了。

春秋,晋国,灵公年幼,由权臣屠岸贾(王学圻饰)辅佐行绳愆缪之职,朝中大权则旁落赵盾世家。一日,灵公于行宫休憩之时玩兴大起,以石子击打临街百姓取乐,并误中回城的赵盾(鲍国安饰)。赵盾上前斥之,并指屠岸贾渎职,两人至此结下芥蒂。为报私仇、也为除掉障碍圆自己的篡权大计,屠岸贾怂恿灵公下旨,派遣赵盾领军远征。未料,赵盾大捷归来,屠岸贾奸计落空。庆功宴上,赵盾向灵公引荐立下战功的儿子赵朔(赵文卓饰),并依循礼制上前行酒。岂知祝酒已被屠岸贾设计投毒,灵公大骇,震怒之下传令诛灭赵氏九族。

《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中挣扎,在济贫院里成长,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立弗。

奥立弗从小在济贫院长大,他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在九岁时,他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料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贼窟”。幸好遇到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幸福的生活。这个结果很美好,但是过程却是很凄惨。他的童年充满了悲伤,真叫人可怜。

想想他,再看看我们。我们和他差别却很大。我们从小生活在温暖的家庭,有爸爸、妈妈的精心呵护,我们过得无比开心。在奥立弗瘦弱的身躯下有着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顽强斗争的意志。当我埋怨读书的苦和累时,我应该发现还有人童年是没有书读的。

狡猾的老费根使这个孩子落入了他的圈套,他通过幽闭的方式,用孤独与忧郁去噬咬奥立弗的心灵,让他感到在这样一个阴森凄凉的地方,与随便什么人为伍都比独自沉浸在忧愁苦恼中好受一些。现在又把毒素一滴一滴注入他的心灵,企图把那颗心变黑,永远不能恢复本色。奥立弗正因为在这样一个黑暗的地下组织活动,才过得不开心。虽然他不想当小偷,但是这个黑暗组织逼迫他当。

小说描写和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英国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警察的专横。同时,作品又带有浓厚的浪漫主义情调,充满着人道主义情怀。

肮脏的世界,纯洁的心灵,强烈的人物对比。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就像一面镜子,他的勇敢、善良、坚持不懈,始终让我汗颜。伟大的狄更斯的小说《雾都孤儿》让我思考了许多,也领悟了很多,让我影响至深。

《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一部以伦敦城市为背景,讲述一个孤儿的悲苦人生。

《雾都孤儿》里的济贫院,是英国于十七世纪至十九世纪建立的慈善机构,目的是收留一些穷人、孤儿和老人,让他们通过自身劳动来换取一些生存的食物。

奥利弗就是出生在这样的济贫院,母亲生下他不久便离开人世。奥利弗的身份不仅是孤儿,而且是私生子。这样卑微低贱的出生注定这个孩子将要承受更多的磨难与羞辱。“他来到这个世上,就是来尝拳头,来挨巴掌的味道。人人藐视他,无人怜悯他。”

故事一开头,作者便向读者展示了最黑暗的一面。济贫院干事们的满脑肥肠,而孩子们却是食不果腹。鲜明对比的描写手法,形成了剧烈的反差效果。

在介绍济贫院里生活环境时,作者通过描述奥利弗的种种磨难,把英国贵族的上层社会,以及中层工作人员的那些唯利是图、残酷冷漠、虚伪狡诈的丑陋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令人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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