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模板15篇)

时间:2023-12-12 20:39:22 作者:雨中梧

写报告不仅仅是一项任务,更是一种对自己学习和工作的总结和反思。在写报告时,我们应该注重实事求是,不追求夸大和渲染效果。

农村厕所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要求,湖南正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新田县财政局委托,于20xx年12月6日至12月14日对新田县农业农村局20xx年农村改厕奖补项目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现将该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结果报告如下:

(一)专项背景概况。

20xx年3月25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20xx年全省农村改厕目标任务安排方案》(湘农发〔20xx〕18号)阐述:新田县计划户厕数2750个,计划公厕数20座,工作力度不低于上年。

20xx年4月19日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田县20xx年农村改厕奖补项目立项的批复》(新发改审批〔20xx〕103号)阐述:实施农村四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农村公厕建设奖补项目7个,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1500座、农村公厕50座;实施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奖补项目7个,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1250座。

20xx年11月4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xx年全省农村改厕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及验收标准的通知》(湘农发〔20xx〕82号)阐述:将20xx年全省改新建100万个农村户厕的建设任务调整为今明两年完成。同时,今年指标任务及评估验收标准“各市州、县市区目标任务(改新建数量)完成率不低于总任务的100%,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调整为“按照各地上报的完成数量据实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20xx年农村改厕奖补项目7个中标供应商分别为湖南万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华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祁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筑航建设项目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浩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中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亚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分别为96.00万元、90.00万元、135.00万元、57.00万元、126.00万元、78.00万元、18.00万元。

(二)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农村改厕奖补项目预算金额662.50万元,截止20xx年12月14日,到位资金561.82万元,资金到位率84.80%。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现场评价及专项资金支出凭证等资料统计,合同总金额591.00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20xx年农村改厕奖补项目资金共支出396.00万元,截止20xx年12月14日,共支出510.21万元,资金执行率90.81%。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受新田县财政局委托,湖南正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派出现场评价工作组于20xx年12月6日至12月14日对新田县农业农村局20xx年农村改厕奖补项目进行评价,项目资金为600.00万元。

根据《新田县农业农村局20xx年农村改厕奖补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我们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20xx年农村改厕奖补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87.46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项目决策总分16分,评价得分16分,无扣分项目;项目过程总分26分,评价得分15分,主要扣分原因为资金到位率84.80%,未达90%扣1分;资金执行率90.81%,未达100%扣2分;金陵镇、骥村镇农村改厕项目实际支付金额大于申请拨付金额,扣4分;资金使用情况中原始凭证资料不完善扣2分;改造户厕部分已完工未验收,无任何项目过程资料扣1分;大坪塘镇、龙泉镇农村改厕奖补项目中大凤头村、冷水滩村公厕建设开工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扣1分。项目产出总分30分,评价得分28.66分,主要扣分原因为7项农村厕改奖补项目户厕新建部分除门下楼乡村农村改厕奖补项目外实际工期均超90天,扣1分;项目效益总分28分,评价得分27.8分,主要扣分原因为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满意度调查扣0.2分。

通过20xx年农村改厕奖补项目实施,新田县12个乡镇农户户厕新建1500户,公厕新建25座(其中4蹲位24个、2蹲位1个)。

(一)惠及全县所有乡镇。

20xx年农村改厕奖补项目分布在全县龙泉镇、枧头镇、新圩镇、陶岭镇、三井镇、石羊镇、新隆镇、大坪塘镇、金盆镇、金陵镇、骥村镇、门楼下乡12个乡镇所有村。

(二)优化基础设施,改善生活环境。

建设高标准无害化厕所,村内整体环境得到了改善,给村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方便。

(一)原始凭证不完善。

20xx年5月16号凭证内附件《20xx年新圩乡镇上禾塘村新(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验收表》,其中户主胡美金未签名按手印,验收情况未填写。

(二)部分项目过程资料未归档留底。

20xx年农村厕位建设上报汇总台账显示户厕改造农户107户、500元/户,合计5.35万元。经了解,改造部分已完工未验收,无任何项目过程资料。

(三)户厕新建200户未验收。

12个乡镇户厕新建农户1500户、公厕新建25座。12个乡镇《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验收表》户厕验收结算1300户,公厕验收结算25座。户厕新建200户未验收。

1、加强财务管理,落实财务审核。加强对原始凭证审核,尤其是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重点把关,对于原始单据不全、发票不合规的费用不予报销。

2、加强项目后续跟踪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归档方法、范围、期限等要求,对项目过程资料完善并进行归档管理。

3、严格执行付款审批程序,对原始凭证、项目进度审批表等进行监督检查。

4、督促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单位内部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权限,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法律顾问参与相关工作,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明确具体。

5、项目完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确保工程进度及时完成。

农村厕所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20xx年-20xx年我单位共改造老旧公厕39座,公厕提升改造工程有计划实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

公共厕所作为我县基础培套设施的一部分,是展示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其改造、新建更是重中之重,公厕提升改造能够确保提升公厕服务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规范科学的公共厕所服务体系。

(三)项目执行情况

已完成39座公共厕所的提升改造工程。

(一)项目资金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中标资金为844.03万元,截至目前项目已支付资金800万元。

对公共厕所改造提升项目进行了验收,改造公厕均验收合格。进一步完善太和县基础设施,解决太和县城市环卫基础设施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改善和提升了公共厕所环境质量。

经研究为改造提升公厕项目自评为99分,对照《20xx年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规定的评分等次为“优”。

一是城区主要路段、商业街等用地紧张,没有足够的'空间新建公厕;二是居民都不愿公厕距离自己住房或商铺过近,同时又不愿走远路上公厕,合理规划的同时满足居民的诉求较为麻烦。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市民群众,结合科技手段建立健全公厕地图,高标准要求公厕保洁质量。

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厦门市重点农贸市场改造工作推进方案》(厦府办〔2017〕148号)、《关于印发厦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市监综〔20xx〕18号)、《关于印发2020年度“为民办实事”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市场改造〔2020〕3号)等文件要求,对我区列入厦门市重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计划的集美市场、杏西市场、宁宝市场、霞梧市场予以财政扶持。根据各项目实施情况,仅杏西市场符合补助拨付条件;集美市场市场2020年未通过验收;霞梧市场调整为下蔡市场,由侨英街道自行改造,不用市、区财政扶持;宁宝市场未申请补助。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经费纳入区商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单位申报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资金由商贸科负责受理,在收件审核项目单位申报资料后,按照政策依据提出办理意见,提交商务局局务会集体研究讨论。经局务会通过后,由商贸科负责将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项目经办人、项目审核人、综合科负责人、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集美区商务局发展经费拨付审核表(项目经办人、项目审核人、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会议纪要、企业申报资料、政策文件归并整理提交财务核对拨付。

(二)财政支出情况。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经费年初预算1100万,预算调减890万,调整后预算金额110万,2020年度支出杏西地下广场(市场)改造提升补助106.16684万元。

杏西地下广场(市场)工程总投资211.63355万元,包括建安部分和溯源系统部分。建安部分经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结算数164.4914万元(建安费用154.4万元,代理费2.0914万元,设计费4万元,监理费4万元)。溯源系统部分由厦门市市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采购安装费用47.14215万元。按照厦府办〔2017〕148号、厦市监综〔20xx〕18号等文件要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设施、设备改造;按照2.0版标准进行改造的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实际投资额80%。杏西地下广场(市场)补助总金额按工程总投资211.63355万元的80%进行拨付,为169.30684万元。2019年,根据区商务局会议纪要(〔2019〕12号),已给予杏西地下广场(市场)项目预拨资金63.14万元。2020年,根据区商务局会议纪要(〔2020〕22号),拨付补助尾款106.16684万元。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经费支出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其中:区财政按实际兑现资金的40%承担,市财政按实际兑现资金的60%承担。

(一)项目效益分析。农贸市场与百姓的“米袋子”“菜篮子”息息相关,改造提升是一项便民、惠民的工程。通过农贸市场改造,改善了农贸市场的消费环境。根据项目目标情况,杏西市场已完成改造并通过验收,受补助市场满意度高于90%,辖区内群众满意度高于90%,市场改造进度高于90%。

(二)支出效益分析。2020年度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经费项目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预算调减89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10万元,实际支出106.16684万元,预算执行率97%,补贴资金发放准确率100%。

(三)评价分值和等级。根据上述分析,确定绩效评价分92.2分,等级为优。

(一)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集美市场市场2020年未通过验收;关于霞梧市场,市农改办复函同意(厦市场改造办〔2020〕6号)不列入改造计划,替换为下蔡市场,其改造资金由侨英街道承担,市、区财政不用补助;宁宝市场改造后不符合补助申请条件,未申请补助。

(二)财政支出存在的问题。农贸市场改造项目实施周期长,涉及环节多,特别在验收环节面临很多困难,造成扶持经费难以按计划拨付。

加强建设、消防、市场监管、相关镇街等部门的协调,推动各改造项目按照改造时限完成。

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设立时间。20xx年市办实事星级农贸市场综合奖补专项资金设立时间为20xx年4月。20xx年是延续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综合奖补专项资金政策持续实施的。20xx年1月22日,青岛市财政局、工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青财行〔20xx〕10号),20xx年4月2日,青岛市工商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办法〉的通知》(青工商经发〔20xx〕63号)。

2.设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国发20xx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xx59号)、《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加快我市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青政发〔20xx〕27号)、《青岛市商务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xx-2020年)规划纲要》、《关于强化市长负责制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通知》(青政办字20xx61号)、《关于20xx年重点办好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10件实事的通知》(青政发20xx1号)。

3.设定用途。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创建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为2120万元(后补助,20xx年安排)。对获得星级认定的市场,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给予综合奖补。其中:五星级市场80万元/处,四星级市场60万元/处,三星级市场40万元/处。

综合奖补资金发放按照财政有关规定划拨。获得星级认定的市场取得综合奖补资金后,要用不低于10%的综合奖补资金,对市场文明诚信经营业户等进行奖励。

(二)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创建星级农贸市场在全市、全省属于首创,全国范围内也不多见。局领导高度重视,严密关注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xx年农贸市场星级创建”活动。一是完善办法和标准。在总结20xx年创建工作经验和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建议,对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办、创建标准进行完善,并向社会公布。二是组织召开动员会。20xx年4月3日,召开了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暨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工作动员会,对20xx年度市办实事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三是引进第三方测评机构。通过招标选定两家单位作为第三方测评机构,同时,完成星级农贸市场测评软件修改完善和测评人员培训工作。四是申报进行材料审核。按照《创建办法》要求,对参评市场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统一审核,经过区级初审和市级复核,共有61处市场参加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创建。五是组织实地测评。5-10月份组织两家第三方测评机构通过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交叉测评与重迭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参评市场开展实地测评,次月通过市工商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市场测评成绩。5月、7月、10月分别组织专家集中测评,对市场存在的问题现场点评,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认真整改。同时开展农贸市场群众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市民满意度调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六是组织召开现场会。20xx年9月5日、10月26日,先后在李沧区、西海岸新区召开“走进市办实事见证民生项目”暨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工作现场会和“走进市办实事见证民生项目”活动座谈会,会议邀请市办实事协办单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市民代表、新闻媒体,170余人参加,进一步扩大市办实事影响力,扎实推进创建工作。七是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20xx年11月22日,由青岛大学、海洋大学、协办单位、第三方测评机构、各区市场监管部门等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实地抽取7处市场进行了观摩,观看市场创建纪录片、查阅市场申报材料、市场情况介绍等环节,根据《创建办法》和《创建标准》由评审专家对参评市场进行综合测评。按照《创建办法》规定程序,经过市场自评申报、区局初审、市局复核、第三方测评机构实地测评、专家集中测评、专家评审会等环节,确定青岛市兴山路市场等44处农贸市场为青岛市20xx年市办实事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候选市场。经过市场自评申报、区市场监管局初审、市工商局复核、实地测评、专家评审等环节、结合公示星级农贸市场候选名单期间市民的意见,12月份最终确定青岛市兴山路市场等44处农贸市场为“青岛市20xx年度星级农贸市场”,其中:青岛交运兴山路农贸市场等2处农贸市场为五星级农贸市场,青岛团岛农贸市场等14处农贸市场为四星级农贸市场,青岛基隆路金麦园综合市场等28处农贸市场为三星级农贸市场。

(一)20xx年专项资金预算批复情况。

20xx年6月25日,青岛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综合奖补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青财行〔20xx〕25号),下达各区财政局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综合奖补资金(第一批)20xx万元。20xx年12月5日,下达李沧区财政局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综合奖补资金80万元。

(二)20xx项目安排情况。

1.安排概况。

按照市政府《关于20xx年重点办好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10件实事的通知》(青政发20xx1号),细化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专业考核评测机制,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估,创建星级农贸市场不少于40处,为居民提供放心优质服务。20xx年创建星级农贸市场44处,其中:市南区四星级市场1处、三星级市场4处,市北区四星级市场3处、三星级市场8处,李沧区五星级市场1处、四星级市场6处、三星级市场4处,崂山区四星级市场1处、三星级市场4处,西海岸新区五星级市场1处、四星级市场3处、三星级市场6处,城阳区三星级市场2处。20xx年度星级农贸市场名单详见《青岛市20xx年度星级农贸市场名单》(附件1)。

我市自20xx年首次开展星级农贸市场创建活动,虽然起步时间不长,但创建星级农贸市场成效已明显显现,在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复审过程中、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中,也未专门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充分显现了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工作成效。通过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农贸市场整体面貌有了较大改观,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得到有效提升,市场开办单位主动投入资金升级改造市场硬件;市场环境卫生得到持续改善,基本杜绝了农贸市场“脏乱差、腥臭湿”问题;市场交易秩序得到有效整治,农贸市场“短斤少两”等欺诈消费行为减少了约80%;市场开办单位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改变了以往市场开办单位“重效益、轻管理”的问题,市场开办单位主动在市场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规范化管理上下功夫;市场诚信经营意识显著提高,通过开展市场文明经营户创建活动,有效引导场内经营者文明诚信经营;市场食品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三防”设施得到普遍落实;市民购物消费满意度不断提高,星级市场市民消费满意度均达到80分以上。44处星级农贸市场惠及周边市民180余万,岛城内外各类媒体予以广泛报道。

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厦门市重点农贸市场改造工作推进方案》(厦府办〔20xx〕148号)、《关于印发厦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市监综〔20xx〕18号)、《关于印发20xx年度“为民办实事”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市场改造〔20xx〕3号)等文件要求,对我区列入厦门市重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计划的集美市场、杏西市场、宁宝市场、霞梧市场予以财政扶持。根据各项目实施情况,仅杏西市场符合补助拨付条件;集美市场市场20xx年未通过验收;霞梧市场调整为下蔡市场,由侨英街道自行改造,不用市、区财政扶持;宁宝市场未申请补助。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经费纳入区商务局20xx年度部门预算,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单位申报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资金由商贸科负责受理,在收件审核项目单位申报资料后,按照政策依据提出办理意见,提交商务局局务会集体研究讨论。经局务会通过后,由商贸科负责将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项目经办人、项目审核人、综合科负责人、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集美区商务局发展经费拨付审核表(项目经办人、项目审核人、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会议纪要、企业申报资料、政策文件归并整理提交财务核对拨付。

(二)财政支出情况。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经费年初预算1100万,预算调减890万,调整后预算金额110万,20xx年度支出杏西地下广场(市场)改造提升补助106.16684万元。

杏西地下广场(市场)工程总投资211.63355万元,包括建安部分和溯源系统部分。建安部分经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结算数164.4914万元(建安费用154.4万元,代理费2.0914万元,设计费4万元,监理费4万元)。溯源系统部分由厦门市市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采购安装费用47.14215万元。按照厦府办〔20xx〕148号、厦市监综〔20xx〕18号等文件要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设施、设备改造;按照2.0版标准进行改造的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实际投资额80%。杏西地下广场(市场)补助总金额按工程总投资211.63355万元的`80%进行拨付,为169.30684万元。20xx年,根据区商务局会议纪要(〔20xx〕12号),已给予杏西地下广场(市场)项目预拨资金63.14万元。20xx年,根据区商务局会议纪要(〔20xx〕22号),拨付补助尾款106.16684万元。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经费支出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其中:区财政按实际兑现资金的40%承担,市财政按实际兑现资金的60%承担。

(一)项目效益分析。农贸市场与百姓的“米袋子”“菜篮子”息息相关,改造提升是一项便民、惠民的工程。通过农贸市场改造,改善了农贸市场的消费环境。根据项目目标情况,杏西市场已完成改造并通过验收,受补助市场满意度高于90%,辖区内群众满意度高于90%,市场改造进度高于90%。

(二)支出效益分析。20xx年度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经费项目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预算调减89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10万元,实际支出106.16684万元,预算执行率97%,补贴资金发放准确率100%。

(三)评价分值和等级。根据上述分析,确定绩效评价分92.2分,等级为优。

(一)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集美市场市场20xx年未通过验收;关于霞梧市场,市农改办复函同意(厦市场改造办〔20xx〕6号)不列入改造计划,替换为下蔡市场,其改造资金由侨英街道承担,市、区财政不用补助;宁宝市场改造后不符合补助申请条件,未申请补助。

(二)财政支出存在的问题。农贸市场改造项目实施周期长,涉及环节多,特别在验收环节面临很多困难,造成扶持经费难以按计划拨付。

加强建设、消防、市场监管、相关镇街等部门的协调,推动各改造项目按照改造时限完成。

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背景:《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裕安区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方案的通知》。

实施情况:已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在完成验收后拨付资金。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xx年资金预算总额178.67万元,全年执行数178.6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策部署的需要,全面提升我区城区农贸市场基础设施、购物环境、交易条件和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的消费购物环境。

阶段性目标:指导市场改造和经营管理主体按照商务部、财政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和《农贸市场建设标准》进行改造建设,对市场建设的政策性奖补资金跟踪。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范围。

目的:清晰界定工作内容是在严格履行项目申报程序和完成项目验收的前提下,拨付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资金。

对象:百花、滨河、云露桥农贸市场。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评价原则: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型。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决策类指标体系、过程类指标体系、产出类指标体系和效益类指标体系。

评价方法:关键绩效指标法。

评价标准: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和预算作为评价的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成立项目评价工作小组,制定项目工作计划。

第二阶段:评价工作执行阶段。收集数据,并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进行评价。

第三阶段:评价报告撰写阶段。根据评价结果,撰写评价报告。

综合各项指标,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资金评价结果为优秀。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预算管理,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符合部门职责范围、属于部门履职所需、符合省与市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不重复。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进行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和集体决策。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资金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分配下达,符合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的`时限要求及时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预算执行率100%。

已制定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整,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实际完成率100%,在预算年度内完成项目阶段性目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完善了市场服务功能,规范了市场经营管理,提升了市场保供、稳价、绿色、安全等公益性功能,同时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也达到98%以上。

问题主要体现在数据分析深度、广度不够,工作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切实加以解决,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经纪律,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水平。

(一)评价指标体系。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评分表。

农村厕所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们对20xx年的农村户厕改(新)建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特别是对农村厕所改建台账和资金奖补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对奖补原则、奖补程序及有关要求,在政策组织实施、支持重点、资金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梳理;深入乡镇村,对部分已完成了改厕任务的农户进行调查了解,详细了解农户对农村改厕政策实施的效果和意见建议。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保障。20xx年我县改厕任务数为户厕20xx户(根据市里统筹安排户厕任务分20xx年、20xx年两个年度完成),公厕20座,即每个户厕奖补总额为1500元,公厕按照8000元/蹲位奖补。我县统筹整合改厕资金共计300万元。另外还建立了农民和集体积极投入、社会力量多方支持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农户自主参与。

资金使用。20xx年上级下达我县农村改厕户厕任务为20xx户(分两年内完成),20xx年实际完成1360户,公厕20座,共需资金300万元,现已拨付资金300万元,其中户厕已拨付资金204万元,公厕拨付资金96万元,共计拨付资金300万元。

资金监督管理。奖补方式、奖补程序以及奖补村、户的条件。奖补到行政村的资金分配方案在县级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了公示,补贴到户资金的分配情况在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全县的'改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我县实际完成农村户厕改(新)建1360户,农村公厕20座。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1%,完成整村推进村20个。

经过对建设台账和资金拨付情况的核查,我县20xx年农村户厕通过验收的共计1360户,需资金204万元;公厕20座需资金96万元,共需资金300万元.各项指标均达到绩效目标。

绩效自评结果接受监督和审核并可给予公开。

农村厕所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背景、内容。

为改善城市市容市貌、解决出行居民如厕困难问题,根据《丰都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xx〕12号)文件下达“丰都县三合街道移民安置区综合帮扶公厕建设项目”县级配套资金。

(二)项目资金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丰都县三合街道世平路移民综合帮扶项目资金到位13.87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13.87万元,全年使用资金6万元,结余7.8元。

(三)绩效目标。

完成三合街道城区范围移民安置内新建、改建公厕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初步设计等工作。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县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定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该项目已完成项目前期设计及可研编制报告,由于疫情愿意未开展项目招投标,预计于20xx年开工建设。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完成项目前期可研编制报告1份;质量指标可研编制报告审核合格率100%;时效指标项目设计完成及时率100%;成本指标实际完成投资控制在概算内的比例100%、年度资金预算执行率43%;社会效益指标改善城市市容市貌、解决出行居民如厕困难问题;受益群众满意度95%;主管部门满意度95%。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无。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无。

(三)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绩效管理的经验不足,项目的部分成果无法用指标形式表示;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有待完善。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无。

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需更加科学。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升级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局在区工委、区管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努力按期完成各项绩效考评指标,认真完成上级和区工委、区管委所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和其它中心工作任务,促进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了保障。

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度洪江区区管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洪区考办[20xx]2号)要求,对照《20xx年度综合绩效考核指标》和《共性指标》的.内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做好目标考核任务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查缺补漏工作,最后进行分类整理,按照考评标准自评打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怀化市下达给我区事故死亡指标为1人,截止目前,我。

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0,安全形势平稳。

1、认真开展大检查工作,积极排查整改隐患。我区从6月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根据我区实际,及时制订《洪江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洪管办函[20xx]61号,并于6月27日,召开全区大会安排部署,全体在家区级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大检查活动期间,省、市先后派出5个暗查暗访组对我区进行检查,区安委也组织多个督查组对各乡街、各重点部门进行督查。6--9月,全区共组织检查组218个次,派出检查人员1289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建设单位617个次,排查发现各类隐患333处,投入隐患整改资金150余万元,已经治理隐患285处,其余隐患已制定整改方案正在积极整改中,目前已采取监控措施。10月16日,市安委对我区大检查工作进行验收,给予充分肯定。

为,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并严格进行复查督查。

学校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调查摸底,强化管理,严加防范。

4、交通安全方面。通过增设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等措施和手段进行整治,对暂时不具备整治条件的路段,设置警示标志,以扎实行动全方位地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5、消防安全方面。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继续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召开区管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古商城消防安全问题,完善了古建筑群消防器材配备及应急队伍建设,启动了文物安全员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确保了古商城消防安全。

6、建筑安全方面。全年对区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责任人,确保了在建工地的安全生产。

今年以来,我局将大检查行动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高危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堵塞漏洞、排查隐患。形成了全区“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的浓厚氛围。截止12月,全区共组织各类督促、检查组218个,参加检查人员1289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场所617家次,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33处(其中: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隐患209处)。其中:重大安全隐患5处,已经治理4处,因包茂连接线洪黔路段尚未交付地方使用,安全设施不齐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们采取增设警示标语、交通运管不定期巡查、交警全路段限速等措施,以确保行车安全;安全隐患333处,已经治理隐患285处,其余隐患按时间要求正在整改中。共责令4家经营企业停业整顿,总计投入隐患整改资金152.2万元。市督查交办的4项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省督查交办的恒光科技、双阳林化共计79项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已治理71项,其余问题和隐患按省要求的时间正在整改中。

作业操作人员安全技能,有效防范了因操作不当,所引发的事故。三是举办了乡街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授课专家就编制计划、执法检查、处罚程序和执法文书四大专题进行了综合讲解,通过培训学习全面提高了我区安全生产执法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四是邀请省安监局副局长李大剑对我区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专题知识讲座,丰富了安全知识,提高了安全意识。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一是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通过大张旗鼓的媒体集中宣传、安全生产咨询、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的开展,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安全文化氛围。特别是6月25日,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安监局、洪江区管委承办的“怀化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在我区恒光科技公司成功举行。省安监局杨国庆副局长、市政府李自成副市长及各县市区领导和相关企业300多人参加演练活动,检验了我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提高了企业安全意识。二是在我区三个入城口、主次干道、主要街道醒目位置设立大型安全生产及示范创建的固定宣传标语300余幅;在厂矿、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等设立安全警示标志700余块。三是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宣传安全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截止10月累计发送13000余条次,受教育人次达7000余人次,有效的提高了全民的安全防护意识。

怀化市委、市政府20xx年授牌《安全生产示范区》。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规范和加强“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全面评估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奉化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评价工作方案,秉着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和绩效相关的原则,现对20xx年度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经费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具体如下:

根据“消防安全品质提升”民生工程要求,20xx年度追加了“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总预算242万元,包括消防器材采购132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110万,用于我区已建成的30个社区微型消防站进行装备优化,提档升级,阳光、锦山、南溪和绿都社区新增设4个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全区人员集中、消防车道布局不合理、偏远的农村、老城区等人员集中的区域设立23个片区微型消防站,由属地街道直接管理,配备电动四轮消防巡逻车,随车携带消防水泵,水带、水枪、灭火器、对讲机等消防设施。

“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按计划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20xx年度完成消防器材招标采购,合同价131.3634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次货款39.409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公开招标将于20xx年1月完成。项目资金结转202.591万元。

“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党委结合现阶段消防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部署,微型消防站最基本的要求是“有人、有器材、有战斗力”,主要目的是一旦发生火灾,微型消防站力量能够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快速处置或控制火灾蔓延,并组织人员疏散。项目建成后能有效稳定我区火灾形势、减少人员伤亡具有重要意义。

微型消防站弥补了我区消防队站不足。受城市集约化用地制约,近年来新建消防队(站)多数在建成区以外,布点不合理。微型消防站建设有效改善消防队接警出警速度,同时能有效补充我区消防救援力量,更好发挥消防救援作用。

综合片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完成情况,包括收入构成、支出构成、年初预算完成率、当年收支平衡和年终结转结余情况等。

单位本年收入282902116.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2902116.6元,上年结转1127381.75元,本年支出284029498.35元,其中:基本支出3100662.2元(人员经费支出2726059.79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74602.41元),项目支出280928836.15元,年初预算完成率100%,当年收支平衡,20xx年年未结转0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主要包括区委、区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绩效考核的个性指标、预决算公开、存量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三公经费控制、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的设定及完成情况,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及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

1、区委、区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绩效考核的个性指标

通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城改局20xx年较好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年度主要目标任务及主要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1)全面启动33个老旧小区改造。已于20xx年8月启动老旧小区改造二期项目33个小区、1126户、59栋建筑,总建筑面积15.15万平方米的改造工作,目前已争取上级资金共计2783万元。成功包装并发行老旧小区改造第三批新增专项债券1.2亿元。指导街道正在按5个标段设计施工造价及监理单位招标工作,待开标后全面组织实施。

(2)加大10件惠民实事涉及的村庄搬迁推进力度。结合涉及搬迁的社区实际情况,以“成熟一个,搬迁一个”的工作思路,根据工作安排积极推进村庄搬迁工作,启动及开展了涉及全区6个街道12个社区的村庄搬迁。

(3)快速推进重点建设项目拆迁工作。完成涉及kcc20xx-92号、斗南中学改扩建、福宜高速公路项目(呈贡段)、龙斗二号地块、东外环配置用地、宝相大健康产业园、滇池生态治理涉及乌龙棋具厂等11个建设项目38个拆迁单项的拆迁,拆除建(构)筑物28790.67㎡,搬迁苗木300.435亩,涉及补偿资金27704780.36元。

(4)高效推进重点建设项目管线迁改工作。全力推进各重点建设项目涉及的锦绣大街立交、金桂街提升改造工程(呈贡67号路)、呈贡257-号道路等11个项目线路迁改工作,完成呈贡67号路(金桂街)兴呈路至古滇路段等9个建设项目涉及的管线迁改23项。

(5)保障民生,组织拨付已搬迁未安置群众过渡期租房补助,严格按照村庄搬迁过渡期租房补助政策开展工作,在政策规定标准内完成全区20xx年呈贡区6个街道5390户15177人村庄搬迁过渡期租房补助资金132676089.75元兑付工作,维护搬迁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为新区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在部门整体支出实施过程中,加强成本控制,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规范各项开支,按照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依法依规开展拆迁工作,完成全年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支出进度。

2、预决算公开

严格按规定时限,在收到区级财政预决算批复20日内,在呈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年度预算信息和决算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存量资金管理

单位本年收入282902116.6元,上年结转1127381.75元,本年支出284029498.35元,当年收支平衡,20xx年年未结转0元。

4、资产管理

截至20xx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资产总额1,006,636.08元,其中:固定资产价值288,388.89元、流动资产803,219.02元(流动资产主要是货币资金及其他应收款)。

5、三公经费控制

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按照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20xx年“三公”经费支出0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xx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20xx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489元。减少的原因:20xx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xx年无新购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相同。

6、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跟踪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

7、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及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

项目绩效总目标

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不断转变工作职能,明确工作职责,全力指导好呈贡辖区内的城市更新工作,圆满完成20xx年各项目标任务。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城市更新改造局20xx年较好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年度主要目标任务及主要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加大10件惠民实事涉及的村庄搬迁推进力度,启动及开展了涉及全区6个街道12个社区的村庄搬迁,在政策规定标准内完成全区20xx年呈贡区6个街道5390户15177人村庄搬迁过渡期租房补助资金兑付工作,维护搬迁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为新区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全面启动老旧小区改造二期项目33个小区、1126户、59栋建筑,总建筑面积15.15万平方米的改造工作,推进老县城老旧小区连片改造,拉动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带动新区商业和生产的发展,改善拆迁群众的居住环境,提高居住的生活水平,解决搬迁户过渡期租房问题,维护呈贡区被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为新区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预期经济、社会效益

通过拆迁和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施工项目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拉动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刺激居民消费,增加社会总需求,带动新区商业和生产的发展。改善拆迁群众的居住环境,提高居住的生活水平。

(三)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按照呈财行[20xx]97号预算批复,20xx年单位收入282902116.6元,其中:基本支出1827300.51元(人员经费支出2726059.79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74602.41元),项目支出280928836.15元,资金到位率和年初预算完成率100%。

单位本年收入282902116.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2902116.6元,上年结转1127381.75元,本年支出284029498.35元,其中:基本支出3100662.2元(人员经费支出2726059.79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74602.41元),项目支出280928836.15元,年初预算完成率100%,当年收支平衡,20xx年年未结转0元。

2.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城市更新改造局20xx年支出284029498.35元,其中:基本支出3100662.2元,用于保障机构运转,开展全区范围内的拆迁工作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80928836.15元,年未结转0元,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1)“村庄搬迁过渡期租房补助资金”预算项目支出131548708元。上年结转1127381.75元,严格按照村庄搬迁过渡期租房补助政策开展工作,在政策规定标准内完成6个街道5390户15177人20xx年过渡期租房补助资金132676089.75元兑付工作,年未结转0元,维护了搬迁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2)“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工作经费”预算项目支出422746.4元。主要用于保障区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正常运转,完成省、市重点交通项目建设以及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年度拆迁工作目标任务及主要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3)“20xx年中央财政城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项目支出27830000元。用于全面启动老旧小区改造二期项目33个小区、1126户、59栋建筑,总建筑面积15.15万平方米的改造工作,由龙城街道具体负责实施改造工作。

(4)“呈贡区老县城老旧小区改造改造专项债券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120000000元。结合呈贡区老县城的实际情况按照“四横四纵”的规划,对道路周边的45个老旧小区实施连片改造,共涉及居民1613户,总建筑面积26.05万平方米,由龙城街道具体负责实施改造工作。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账务处理和核算,强化内部监督,规范机关财务行为,做到了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专款专用。

4.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主要负责全区范围内的城市更新改造工作,为保证工作有效开展,圆满完成城市更新改造工作任务,区政府每年核定机构运转工作经费。按照城市更新改造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完成全部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不超范围、超预算支出。按时完成城市更新改造工作,保障施工项目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项目完成后,对项目的实施情况逐项进行分析,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效益不好、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在此基础上,对整个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总体评价。结合自评工作情况,得出项目实施自评分,并撰写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5.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修改完善《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跟踪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对20xx年指挥部日常办公经费按照财务审批程序下达补助资金,确保了各项经费、资金的合理使用,资金使用用途正确、支出合规合法,未发现资金挪用、截留、挤占现象。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可以强化部门财政支出管理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改进预算管理,为下一步安排年度预算提供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等内容。

1.前期准备

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负责做好部门整体支出的自评报告、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并按要求提交。

2.组织实施

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调小组,项目组成员通过搜集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结果的相关文件、数据及资料;与相关人员了解并核实部门整体支出的实施情况。结合自评工作情况,得出部门整体支出实施自评分,并撰写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3.分析评价

在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部门整体支出得以正常推进。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依法依规,按照基本程序进行,保障了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项目完成后,对项目的实施情况逐项进行分析,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效益不好、实施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在此基础上,对整个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总体评价。

1、经济性分析

在部门整体支出实施过程中,加强成本控制,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规范各项开支,按照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依法依规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完成全部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不超范围、超预算支出。通过征地拆迁改造,及时、足额兑现征地拆迁补偿款,保障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2、效率性分析

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及主要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按照征地拆迁项目进度要求,按时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施工项目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3、效益性分析

通过征地拆迁改造,拉动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刺激居民消费,增加社会总需求,带动新区商业和生产的发展。改善拆迁群众的居住环境,提高居住的生活水平。

该项目已按绩效目标完成,根据《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对相关指标评价公式计算,自评得分99分,自评为优。

呈贡区老旧小区改造二期项目实施因本次实施小区数量多,老百姓需求不一致,改造方案各有重点和差异,前期推进所需时间长,影响预算执行进度。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

2、定期公布预算资金执行进度,确保资金按预算执行。

3、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4、应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和资金滞留问题的发生。

学校维修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完善学校硬件设备,保障学校平稳发展满足学校教学需求,学校申报了20xx年“设备购置”,项目编号10028006-20xx-0005,主要包括购置便携式计算机1台,投影仪5台,学生课桌椅600套,图书1批,台式计算机35台,多功能一体机5台,空调机10台,办公家具10套,学生宿舍家具500套,汽车维修类仪器设备1批,物业管理服务1年。

由于该项目资金为单位自筹,而学校是全额拨款单位,因此在资金筹措过程中还存在较大的缺口,导致该项目完成情况为43.7%。目前已完成采购118.74万元,尚有资金缺口153.26万元。

该项目已完成设定的绩效目标的43.7%。

存在经费缺口,还有大批设备未完成采购。

1、加快资金筹集;

2、上级给予资金支持。

综合片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12月份民生工程工作安排计划的通知》(财民生办函〔20xx〕31号)要求,现将20xx年棚户区改造绩效评价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老旧小区改造方面。

20xx年省下达我市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为:改造27个老旧小区、建筑面积158.38万平方米,涉及居民21122户。我市已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并于20xx年11月底前全部通过竣工验收。通过“一次改,改到位”,实现“路面平了,道路宽了,路灯亮了,设施全了,环境美了”,受到广大居民好评。20xx年11月,我市成功入选全国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市,7个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市更新项目。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xx年10月15日印发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简报(第二期),刊载《铜陵市多向发力推进社区活动场地设施建设》一文,专门介绍推广我市经验做法。

(二)棚户区改造方面。

20xx年,我市计划实施省级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1500套、基本建成1513套。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棚改新开工1879套,占省目标任务的125%;基本建成1803套,占省目标任务的119%,均已超额提前完成省级目标任务。

(一)老旧小区改造方面。

1.高位推动,完善组织协调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区政府和住建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县区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工作专班,明确包保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定期开展工作调度。二是充分尊重民意。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楼栋网格员培训,详细了解改造方案、吃透政策,做好入户宣传和协调沟通工作。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充分吸纳居民意见,将“怎么改”与“怎么管”同步考虑,制订改造后老旧小区管理方案,突出长效管理。三是加强协调督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严格落实“旬督查、月通报、季考核”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促进工程顺利进展。

2.精心谋划,优化改造设计方案。在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基础上,编制20xx-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和“十四五”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制订年度改造计划。我局组织编制《铜陵市老旧小区功能修补专项规划》,以控规单元为单位,充分征求居民意见,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施基础设施补短板、环境提升和服务功能完善。重点开展违章拆除,雨污分流,道路和水电气管网整治,通讯线缆整治,绿化提升,海绵城市建设,增设停车位、充电桩、路灯、消防、智能安防、居民休闲健身设施,适老化改造等内容,并结合小区实际,增设养老、托幼、居民活动中心、物业用房等便民服务设施。优选设计队伍,在方案设计阶段,通过“两上两下”,充分征求并吸纳居民意见,多轮修改,确保规划设计方案充分体现民意。

3.打造样板,提升老旧小区品质。选择解放东村、新城花园片区作为试点,按照“统一颜色、风格、样式,留住城市记忆,与周边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的设计理念,聚焦小区雨污分流和道路设施改造、小区出入口和一楼院墙整治、绿化提升、适老化改造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我局会同规划、发改、公安、数据资源等部门,邀请省市规划设计专家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对涉及方案严格把关。组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指导组绿化、市政、供排水方面专业人员,深入现场督查指导,强化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后期管理全过程管控,为全面提升我市老旧小区品质提供范例。

4.加强监管,致力打造满意工程。一是印发《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二是引导居民参与,在每个改造小区选聘3名业主代表作为义务监督员,全程参与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三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做到程序合法规范,方案科学合理,过程公开透明。四是将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监理、社区和业主代表参与管理、县区住建部门监管与市住建部门派驻现场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监督相结合,落实全方位、多层次、网格化监管,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文明施工水平。五是县区住建部门牵头,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社区负责人、居民代表参加,严格按程序对改造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考核评分。

5.多方筹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建立共担机制。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居民共担的总体思路,老旧小区改造费用原则上由政府主导,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指导管线单位在小区改造的同时对老旧管网进行改造。鼓励利用老旧小区闲置房产改造成居民活动中心、物业管理用房等。二是创新筹资模式。积极申报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明确市、区(县)资金分摊比例。鼓励区(县)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引入社会化资本参与经营性服务设施投资和后期管理,实现建设、管理、运维一体化。三是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铜陵市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类资金用途,严控工程造价,加强资金监管。要求县区及时筹措配套资金,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资金保障。

6.加装电梯,解决居民爬楼难。为解决试点期间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加装电梯工作持续推进,市住建、规划、市场监管、财政部门今年4月联合出台《铜陵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修订)》,依据《民法典》适时调整征集居民意见的比例和同意率;提出不同楼层出资参考比例,便于业主协调一致意见;精简申报程序,建立部门联合审查工作机制和水电气、通讯管网改造绿色通道,强化属地安全质量监管;明确增设电梯工作所需资金,在财政给予适当奖补的基础上,可采取业主自筹自建与社会资本代建使用者付费等方式。鼓励辖区建立加装电梯工程队伍库,通过市场化手段促进加装电梯优质优价。目前全市已有26个单元加装电梯建成投入使用,40个单元陆续进入施工阶段。

7.立足长远,推动改造后期管理常态长效。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后期管理同步考虑,通过制订物业服务方案,明确和公示物业费标准,公开选聘物业企业入驻。持续推进老旧小区准物业服务考核,考核结果与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和市场招投标挂钩,实现优胜劣汰。深入贯彻“解业主之忧,纾企业之困”服务宗旨,开通“铜都物业服务”微信公众号,搭建铜陵市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处理物业投诉问题,提供维修、家政等便民服务。开展阳光新村等6个老旧小区车辆乱停放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印发实施方案,建立执法联动机制,推进老旧小区道路命名和录入交警平台、停车线施划、宣传劝导、依法处理、互通互认等工作。

通过实施27个老旧小区改造,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利用小区边角和空闲地块,共增建停车位1900余个,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引进铁塔公司、城森智慧城运公司投资新建非机动车充电桩1100个,杜绝“飞线”充电安全隐患;增设及更换路灯1308盏、增设楼道灯8259个,解决居民夜间出行不便;铜官区新城花园、解放东村等4个小区实施供电和通讯线缆下地改造,义安区天使小区、观湖东苑二期和枞阳县商城一期、金坛花园小区实施通讯线缆下地改造,老洲镇大包墩东苑实施通讯线缆桥架方式改造,破解老旧小区“蜘蛛网”难题。修复路面21万平方米,绿化提升10.12万平方米,增设智能安防设施125套,共完成改建公共活动广场约46000平方米,配置健身器材220套、健身步道11.8公里,改建居民活动中心、物业服务用房5100平方米,提升了居住品质。

(二)棚户区改造方面。

1.快速启动工作。一是在20xx年棚改任务计划确认基础上,我局印发《关于印发铜陵市20xx年棚改和第一批征收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棚指〔20xx〕1号),明确各县区本年度工作任务。二是为规范推进棚改工作,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铜陵市20xx年民生工程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责任单位对标对表抓调度、强化联动抓落实、依法依规抓强拆,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常抓统筹调度。一是组织调度推进。7月,我局召开年中棚改和征收安置调度会,对各县区棚改滞后问题一一梳理,做到问题件件清,应对方案件件有,确保后续棚改工作持续推进。二是现场调度推进。9月,市政协副主席孙中辉现场视察狮子山独立工矿区棚改项目,详细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面临的困难,对此指出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加快工作推进,建立工作专班,积极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局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前往铜官区狮子山独立工矿区、枞阳县上码头、义安区五松城区城北片进行现场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要求相关棚改项目加快推进速度,做好棚改任务完成工作。三是强化督查推进。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将棚改纳入市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对县区党政领导实行双考核,并与县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出台考核测评办法,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推进措施、考核奖惩;建立督办问责机制,实行交办、会商、督办“三单”推进和定期督查考核通报制度。

3.做好资金保障。20xx年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棚改专项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等政策性补助资金3176万元;组织县区申报发行棚改专项债券4.2亿元,为棚户区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4.加大对外宣传。棚户区改造作为省民生工程项目,我局高度重视,采取在主流媒体刊登文章、发放宣传图片、电子屏播放宣传语等多种形式,面向受益对象开展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我局在人民日报安徽频道、铜陵日报、铜陵网络台、工作交流等媒体刊登我局棚改民生工程信息8篇;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设立“民生工程”专栏,每月公示市住房城建系统民生工程项目内容和进展情况,有效提高了群众知晓度。

(一)老旧小区改造方面。

1.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指导县区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认真制订落实小区长效管理方案,公开选聘综合实力强、管理业绩好的优秀管理单位进驻。进一步拓展“红色物业”覆盖面,在新城花园、解放东村、金口岭村、金口岭东村等10个小区开展“红色物业”创建工作,搭建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和相关管理单位多方参与的沟通议事平台,促进小区管理规范有序,各类设施得到有效维护。

2.进一步细化改造方案。组织县区政府会同社区及相关单位深入20xx年拟改造的31个老旧小区调查改造小区的具体情况,了解居民需求。公开选聘具有丰富经验、综合实力强的设计单位,努力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效果和环境品质。按照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深化方案设计,不断丰富和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和内容,因地制宜推进大片区统筹改造、跨片区组合改造,实施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挖掘、整合存量资源,补齐基本公共服务配套短板,推进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能化改造,创建一批完整社区、绿色社区,打造亮点特色,促进城市综合更新改造提升。

3.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建立多元化融资机制,在明确上级补助和市、区(县)两级财政资金作为筹资主渠道前提下,鼓励创新融资方式。鼓励多个小区改造项目打包运作,将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与部分房屋拆除改建、增建相结合,完善小区各项功能,提升小区品质和价值,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尤其是实力雄厚的企业整体承接改造项目,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二)棚户区改造方面。

1.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继续督促县区做好与市第三方绩效评价和上级考核工作,针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与省住建厅积极对接了解我市棚改项目年尾排名情况,并认真做好考核迎检准备。

2.做好明年棚改规划工作。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做好20xx年棚改项目总体安排。进一步梳理20xx-20xx年三年棚改计划,从推进城市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需求出发,计划20xx年棚户区改造1020套,做到早谋划、早落实。

3.做好资金争取工作。针对明年棚改项目,坚持政策导向,积极与省住建厅对接,抢抓棚户区改造政策机遇,把推进棚户区改造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做好棚改项目上级补助资金、专项债券申报工作,为棚改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综合片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适应新的融资形式,保山市积极研究新政策,在省住建厅和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紧抓机遇、积极争取,于20xx年8月22日我市成功发行保山中心城市青华湖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专项债券8亿元,20xx年9月29日开始兑付房屋征收补偿费。项目总投资108904.35万元,拆迁户数1611户,拆迁面积188658平方米,全部采用货币化安置。20xx年保山市财政局共下达我局棚户区改造资金3032万元,用于支付该项目专项债利息。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xx〕4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不断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规范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业务科室为单位内部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综合办公室负责绩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为该项目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综合办公室负责绩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棚户区改造项目资本金预算的通知》(保财预〔20xx〕250号)等文件下达资本金3032万元,专项用于偿还债券本息。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xx年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支付保山中心城市青华湖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3032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报销办法、预(决)算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具体有《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报销审批制度》、《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资金内部管理暂行制度》、《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管理规定》、《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差旅费管理办法》、《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费管理办法》、《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培训费管理制度》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及时拨付专项债利息3032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棚户区群众住房条件,缓解了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同时,对本区域发展及与周边区域的经济协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棚户区改造,进一步改变了居住环境,大幅度提升城市品质,通过对被征迁群众进行问卷调查,群众对棚户区改造征迁工作满意度均比较高,达到了90%以上,对于群众信访,相关部门给予及时处置,及时给予信访群众回复。

绩效目标已完成。

我局对该项目评价得分为100分,整个项目运行顺畅。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继续保持拼搏进取的精神状态、苦干实干的工作作风,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今后,我局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保障政策落实到位,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是增强资金绩效观念,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自评结果进行整理、归纳、分析,及时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政府的网站公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表。

(一)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和健全。

在全面认真梳理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发现我局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未严格定期轮岗,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要以建立和实施全面、完整、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为抓手,完善全面涵盖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五大业务控制的内部流程控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定期轮岗,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防止权力滥用,持续稳步建立完善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二)项目绩效指标不够完善。

由于实施绩效评价时间不长,未能根据绩效自评情况,进一步补充完善绩效评价指标,未形成部门与行业的绩效评价指标库,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项目的实施方案,明确资金使用标准和依据,不断完善能全面反映项目产出、效果及效率的指标。建议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服务机制,在加强预算管理、完善绩效评价考核、健全内部控制林系、强化资产监督管理和规范会计核算等方面,全面提升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无。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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