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精选20篇)

时间:2023-11-29 06:15:28 作者:碧墨

打算完成一项任务或解决一个问题时,制定一个合理的工作方案可以为我们节省时间和精力。如果你正在制定一个工作方案,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供你参考。

年xx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提升全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按照中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2年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xx镇启动美丽宜居精品乡村建设,6镇(街道)各建设提升1个美丽庭院示范村落、各探索1条经验做法在区级以上推广、各完成1篇市级以上媒体的宣传报道,我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智能管护平台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全区美丽宜居乡村占比达9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2022年全区新配备户用生活垃圾分类桶200个、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车5辆,新改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10处、农村大件垃圾处置设施2处。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日常监管,重点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承包人不及时清运、收集点周边脏乱差、焚烧减量等问题,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运行管理水平。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提高村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和能力,源头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加强村规民约执行,对建筑垃圾乱倒、生活垃圾乱丢、废弃秸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秆乱扔等破坏农村人居环境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强化村庄保洁员配备,按照行政村和村民小组保洁员配备全覆盖的要求,借鉴xx县村庄保洁员及经费筹集办法,建立健全本地村庄保洁员配备机制和村庄保洁制度,对村庄保洁员配备不到位的及时进行调剂增补,重点针对公益性岗位合理安排保洁频次时长、范围内容等,约束公益性岗位充分发挥作用。

(二)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切实落实运行管护责任,加强镇街道、村组、农户技术宣传和帮扶,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常态运行。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宣传力度,引导农户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防止房前屋后生活污水滞留发黑发臭。向村级延伸河湖长制,重点防范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形成较大面积的、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

(三)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完成xx街道xx村、xx街道毛店社区、xx社区、xx街道岐山村xx街道xx村、xx村、xx镇xx村、xx场社区等8村(社)、2855户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目标任务。同步建立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实现设施设备坏了有人修、粪污满了有人抽、抽走之后有利用的目标。我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智能管护平台探索取得明显成效,在全市推广经验做法。认真对照***、省、市、区通报各类改厕问题,持续摸排整改,对摸排数据不准、整改措施不力,发现问题多的镇村进行通报、约谈。扎实开展脱贫户改厕情况摸排,实现2019年以来各村社中脱贫户愿改尽改。

(四)开展村容村貌提升。有序开展镇街道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规划编制。全面推广“拆收改栽画”五字工作法,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在xx镇启动美丽宜居精品乡村建设。加强村庄风貌引导,引导鼓励农户开展庭院因地制宜建设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小游园。分批推进村容村貌提升,2022年重点对成昆铁路、成乐高速、工业大道、岷东大道、103线等铁路、国道、省道、县道两旁开展绿化美化和庭院整治,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围等。常态开展“三清一改”(清理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村庄清洁行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区制度,各村组制作并张贴“门前三包”责任牌,广泛开展“最美庭院”“红黑榜”和“积分制管理”评比,促使村庄清洁行动由面上向庭院屋内拓展,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五)深化乡风文明提升。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乡风建设十大行动。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常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乡风民风、人居环境、文化生活建设等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创建质量。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开展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传承良好家风家训。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引导约束作用,推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规范化运行,广泛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和陈规陋习治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完善乡风文明专栏设置,利用多种载体或形式加大文明新风传播力度。推进文明乡风示范建设,到2022年底,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示范点和文明乡风建设示范点1个以上。

(六)推进农村路灯照明工程。2022年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分配,2月底前锁定路灯安装点位及方案制定,3月进入建设阶段,9月底前完成800组路灯安装,10月底前完成各级验收。积极争取社会资金通过捐赠、赞助等方式建设农村路灯照明工程。根据路灯维护责任,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企业)对现有农村路灯进行维护,确保基座稳固、灯杆端直、照明正常,无藤蔓攀附、蜘蛛网、拉扯广告等现象。

(七)启动美丽庭院示范村落建设。各镇(街道)按照村落美、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家风美“五美”标准,各建设美丽庭院示范村落1个,每个村落建设美丽庭院不少于50户。2022年3月底前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美丽庭院示范村落建设参考标准(试行),4月底前各镇(街道)确定建设地点,并完成建设内容摸排、工程预算、方案制定等,5月启动建设,11月进行项目验收并评选市级最美庭院。

三、保障措施

(一)宣传贯彻《条例》。广泛开展《xx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宣传贯彻,在条例施行1周年(2022年9月1日)之际,取得一定成效。区级有关部门要将条例相关规定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纵向指导基层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推进乡村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横向联动同级有关部门将条例宣传贯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条例相关规定和政策措施落地落实。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条例宣传贯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有学习贯彻、有安排部署、有组织推进。村党组织要激活“神经末梢”功能,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条例宣传贯彻融入到具体工作中、实际行动中,加快推进辖区内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全年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坝坝会等形式组织学习4次以上,同时将学习贯彻情况在媒体进行宣传报道。2022年8月30日前,区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将本单位条例宣传贯彻情况,报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

(二)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区领导随机抽取镇(街道),每2月召开一次由6镇(街道)轮流主办的农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现场推进会。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区级部门调研不少于10个村(社),随机走防农户50户以上,编发工作简报及时将调研情况反馈给镇(街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曝光负面典型,帮助村组发现并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遇到的问题;每月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调研情况。进一步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评价机制和奖惩激励措施,结合每月调研、项目推进、经验推广、宣传报道等情况,通过奖扣资金、项目安排等方式对6镇(街道)进行奖惩。

(三)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以镇(街道)为主体,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有”长效管护机制。6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重点攻克1个专项问题,如农户庭院乱象整治、道路绿化美化、农村厕所管护、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收运、农户门前三包、保洁员配备和保洁机制建立、村容村貌监管等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操作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并报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广。宣传使用“xx农村人居环境大家拍”小程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督,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有效运行。

(四)抓实宣传引导。区级部门、镇(街道)、村(社)要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宣传力度,通过积分兑换、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等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鼓励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从庭院环境卫生做起,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总结宣传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各镇(街道)须完成1篇在xx日报或更高媒体上的宣传报道目标任务。

(五)强化监督考核。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开展考核评价,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区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季度评价机制,进一步严格考核标准,较真评价过程,逗硬奖惩措施,严格执行考核结果与农业农村资金和项目挂钩,确保镇村始终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成效上。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充分利用宣传教育阵地,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引导广大农民摒弃陈规陋习,培养他们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强化他们的环保意识。

二是完善监管体系,强化落实目标责任。

环保部门应不断深入农村,检查督促环保法规的落实情况以及环境监测、监察情况,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建立环境报告制度,促进有关部门真正把环境管理和生产管理有机结合;在乡、村、组三级建立乡(镇)长、村主任、组长负责的农村环保责任机制,细化任务,加强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严格落实问责制,促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走上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是加大综合治理,全面开展环境整治。

重点抓好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固体废弃物治理、人畜粪便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对污染和破坏农村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全面落实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措施,率先针对重点流域、区域和问题突出地区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如:清理积存垃圾和其他有碍观瞻的杂物以及污水,重点治理农村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倒乱流、乱种乱养、乱贴乱画等“十乱”现象。

四是设立环治基金,建立环保长效机制。

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的资金投入,并建议设立专项基金,重点解决所辖地区污水和生活垃圾的处理。有条件的乡镇应该征收垃圾处理费,设专(兼)职乡村环卫人员,担负一定范围的保洁和环境卫生监督职责。同时,成立专门的农村基层环保管理机构,建立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处理好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保护饮用水水源。

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开展考核评价,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区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季度评价机制,进一步严格考核标准,较真评价过程,逗硬奖惩措施,严格执行考核结果与农业农村资金和项目挂钩,确保镇村始终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成效上。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加快广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精神,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 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聚焦农村人居环境公共基础设施“补短板”,突出工程设施持续有效运行管护“建机制”,立足各方共建共管共享“聚合力”,统筹源头整治、系统整治、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努力将农村建设成为生活舒适的乐园、道德示范的家园、生态良好的田园、乡愁记忆的故园,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 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同区域气候条件和地形地貌相匹配,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体现山水相融、桂风壮韵。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分类确定治理标准和目标任务,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齐步走、一刀切。

———坚持规划先行,突出统筹推进。树立系统观念,先规划后建设。“四位一体”(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总体抓,不搞“单打一”,反对形式主义,不搞“形象工程”。以县域为单位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任务,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实现互促互进。

———坚持立足农村,突出乡土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体现乡村特点,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注重保护名村名镇和传统村落,不搞大拆大建。坚持农业农村联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坚持问需于民,突出农民主体。充分体现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尊重村民意愿,激发内生动力,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格局。

———坚持持续推进,突出健全机制。注重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相衔接,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建管用并重,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

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全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2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村庄绿化覆盖率超过40%,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基本完善,农民环境保护意识和卫生健康意识明显增强。

有基础、有条件的城市近郊区,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推动分类处理试点示范,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

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方,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农村户厕愿改尽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地方,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平有新提升,村容村貌和公共卫生状况持续改善,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

(四)实施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工程。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改造和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实现农村厕所愿改尽改、能改尽改,新建农房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基本覆盖。开展农村户厕改造提升,逐步将2017年以前建造的黑水灰水混合收集的农村户厕,改造升级为黑水灰水分开收集、分质处理的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实行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和综合利用。盘活用好农村户用沼气池,在具备条件的地方推动农村户用沼气以全托管方式恢复使用。在行政村所在自然村或集中连片300户以上的自然村、易地搬迁安置点和乡村旅游景点景区,以及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所在村庄等,开展乡村公厕、中小学校公厕、乡村旅游景区公厕等改造和建设。

(五)提高农村改厕和后期管护质量。加大对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规范、运行维护规范等的宣传贯彻、技术培训和推广应用力度,加强对改厕施工质量和产品质量的监管。安排适当资金支持改厕后期运维管护,落实乡村公共厕所管护主体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成果,持续分类推进问题厕所整改。到2025年,实现全区农村厕所使用率、管护率、无害化处理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六)推进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统筹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实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优先布局在乡镇人民政府驻地、中心村、人口超过500人的自然村、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旅游风景区、重点流域沿岸、农村黑臭水体集中区域。鼓励整县整乡连片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城镇或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创建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流域、示范带。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创新技术试点,总结推广农村黑灰污水处理典型经验,逐步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技术体系、建设和运维模式。积极推广“三个两(黑水灰水两污同治、户用化粪池和集中式化粪池+人工湿地两次处理、实现无害化资源化两化目标)、无动力、低成本”的农村黑灰污水处理利用模式。

(七)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摸清全区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情况,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时序。综合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到2025年,全区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其中列入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100%。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强河道清淤、生态护岸建设和污染源治理。整乡整村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地。

(八)提升镇级污水治理能力。继续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消除镇区管网空白区,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加快推进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容建设,优先对南流江、九洲江、漓江等水敏感地区的镇级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进一步加强对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企业的监督管理,积极推动供 排水一体化,降低运营维护成本。

(九)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优化县、乡、村三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布局体系,合理选择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加快补齐乡村垃圾处理(中转)设施短板,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日常监管和运营维护体系,保持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对行政村的覆盖率达到95%以上。继续抓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

(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推广适合农村实际的垃圾分类处理方式,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2022年,开展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2023—2025年,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源头减量试点范围,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转运率、无害化处理率、资源化利用率,到2025年,全区实行分类处理的行政村达到25%。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运输补贴制度,统筹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分拣处理中心,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协作融合,建设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有机肥料厂,创建一批自治区级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扩大供销社等农村生活垃圾和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就近消纳方式,鼓励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

(十一)加强村容村貌引导。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引导和支持设计下乡,不断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推进村庄整治和庭院整治,全面清理私搭乱盖、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整治农村户外广告,大力实施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有条件的地方推动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以农房为主体,利用古树、池塘等自然景观和牌坊、古祠等人文景观,营造和整治提升具有桂风壮韵特色的村容村貌,不搞千村一面、大拆大建。在集中连片居住的水库移民村屯,实施人居环境整村提升工程。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进一步加强屯级道路、通户道路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

(十二)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提升行动,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等,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系统治理。引导鼓励村民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因地制宜采取微田园、微菜园、微果园、微茶园、微花园,以及绿廊、种植攀墙藤蔓植物、屋顶绿化等方式加强乡村绿化,在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推进村庄绿化,打造一批绿色乡村。加强古树名木科学保护,破除和预防古树名木树基地面过度硬化。支持有条件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

(十三)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以推进活态传承、加强风貌管控、培育特色产业、提升设施水平、健全保护机制为重点,加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古建筑的保护发展工作,实现自治区级以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全覆盖。开展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基本完成自治区级以上传统村落挂牌保护,推进部分传统民居挂牌保护。落实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奖补政策。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积极推动潇贺、湘桂等古道沿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发展,打造历史文化保护发展示范带。

(十四)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巩固拓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成果,保持村庄清洁整洁。大力实施村庄清洁行动,突出清理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通过“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推动村庄清洁行 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十五)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制度化。深入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明确地方政府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运维、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建立“乡镇+行政村+自然屯(村)”的多层次管护机制、“发现、上报、解决”机制和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标准和规范。鼓励设立村庄清洁日和公益性管护岗位。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对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建制镇,推动按照国家最低标准调整污水处理费,加快实现乡镇一级污水处理费的实质性征收。

(十六)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动员村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充分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先支持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承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后续管护工作。

(十七)普及文明健康理念。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加大健康宣传力度,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健康素养。把转变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农民教育培训内容。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卫生创建,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积极推进移风易俗,探索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引导集中安葬,有效治理散埋乱葬现象。

(十八)完善村规民约。指导做好村规民约的制修订工作,发挥村规民约在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村务管理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推动各地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十九)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完善市县为主、中央和自治区适当奖补的政府投入机制,健全各级财政投入管理制度,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财政投入力度。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鼓励通过发 行政府债券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县级可按规定统筹整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整乡、逐村集中建设。

(二十)创新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做好同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在严守耕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优先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完善政府投入引导、金融资金扶持、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增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资金保障能力。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具备条件的小型工程项目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建设。

(二十一)推进制度规章与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地方立法,健全村庄清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村卫生厕所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管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标准,提高全区标准化意识。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机制,加强抽检,确保质量安全。

(二十二)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建立由企业牵头,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各方力量参与的科研工作机制,根据全区实际研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加强农村人居环境 领域职业教育,强化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继续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行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推动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人民政府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局,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自治区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统筹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协调资金、资源、人才支持政策,督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设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级党委、人民政府是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抓好组织实施工作。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和县级主管业务部门负责做好具体实施工作。村党组织要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组织动员村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积极参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将农垦国有农场居住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统筹规划、同步推进。

(二十四)加强分类指导。统筹考虑主导产业、人居环境、生态保护等村庄发展,合理确定村庄分类,科学划定整治范围。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保护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生活习惯,加快改善人居环境。“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确保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对一时难以确定类别的村庄,可暂不作分类。

(二十五)完善推进机制。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各方积极参与,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充分考虑基层财力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重点,防止加重村级债务。各级 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具体措施,明确推进时序、完成时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形成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挂号销账。

(二十六)强化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年度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督查计划,纳入年度市县及区直相关部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暗访事项。自治区制定验收标准和办法,到2025年年底前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直接挂钩。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的地方予以通报表扬。落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财政部印发的《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以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对工作突出的市县予以激励,对工作滞后的进行约谈,对履职不力的严肃问责。

(二十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总结宣传一批农村人居环境 改善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创新利用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邹政办字(20xx)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我镇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对全镇路域及村庄内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全镇形象。

此次路域综合治理工作主要针对全镇省道、县道、乡道、村公路两侧路肩、边沟、边坡、行道树涂白进行综合治理和村内按“四无”、“五净”标准进行彻底清扫。

(一)庆淄路治理标准。

1、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绿化平台宽2米,内边坡为1:1.5,外边坡为1:1,内外边坡坡面平顺密实,路树及两侧林带涂白。

2、路肩平台新上土方要密实,边缘线顺直。路肩平台外边坡及坡角线均撒白石灰,绿化平台低于路肩30厘米。

3、穿村路段彻底清理“脏乱差”。重点治理乱植树木、蔬菜及各类垃圾等。

4、规范坡庄、孙镇及王伍西集市。

(二)乡村公路治理标准。

1、公路两侧各留0.75至1米路肩,1.5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2、其他乡村路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3、县公路两侧各留1米的路肩,1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不低于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绿化平台植乔木胸径不低于6厘米;树木及桥涵护栏涂白。

(三)涂白要求。

孙九路、庆淄路及镇府驻地树木涂白由镇负责,其他树木涂白由各村负责,每棵树涂白高度1.2米。镇财政向每责任区拨款500元用于购买石灰。

村内以清理“三大堆”为主,确保达到“四无”、“五净”。

(一)“四无”:无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无砖块、沙石,无纸屑、塑模、瓜果皮,无积泥、灰。

(二)“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下水口净,树坑净,花带净。

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自20xx年11月10日开始至16日结束。完成任务的村首先对照标准进行自检,经过责任段技术人员初检,然后向镇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由镇指挥部会同有关施工技术人员逐段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返工,直至符合标准。村内卫生由城管大队进行验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等。

为充分调动各责任区、村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高标准、按时完成路域综合治理任务,经研究设立如下奖项:一等奖6个,各奖励1500元;二等奖6个,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6个,各奖励800元;四等奖6个,各奖励500元;五等奖6个,各奖励300元。对不能按时开工、不如期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区和村,将对有关责任区书记、包村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对进入奖励范围的村,村内环境卫生必须由城管大队考核合格,才能获奖,否则不予奖励。

为落实好今年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镇成立了由镇长同志任总指挥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验收。同时各责任区也分派了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员),具体负责施工的标准把关和技术指导。镇指挥部成员、责任区、包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要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切实靠上,坚守在一线,及时协调,解决会战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施工技术人员要在各自的责任区段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县路域综合治理施工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施工,确保各个责任段都能达到优质工程标准。各责任区要组织好本辖区的任务分配、人员组织和工程的实施,要精心组织,一鼓作气,按时完成,力争都达到优良工程。要在全镇叫响“搞好路域治理,建设美好家园”、“营造优良环境,共建幸福、和谐新孙镇”的口号,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万众一心,全力做好今年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体部署,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梯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统筹规划定位、整村推进、建设管护,突出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庄清洁行动等四个重点,积极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2019年,力争实现行政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基本全覆盖:基本完成规划布点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推进非规划布点村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00个示范村建设,当年建成示范村40个以上,展现南京农村干净整洁优美新形象。

(一)优化完善村庄规划。坚持开门规划,强化村民主体地位,让村民充分参与,让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参与决策。各涉农区城乡规划委员会要切实加强对乡村规划编制的工作指导和成果审查。优化完善村庄布局规划,在对原镇村布局规划实施评估的基础上,按照重点集聚、城郊融合、特色保护、一般提升等四个类别,年底前完成村庄科学分类。科学编制村庄规划,2019年完成100个以上行政村(社区)的村庄规划,明年做到全覆盖。对于看不准的村庄,可暂不做分类,留出足够的观察和论证时间。探索建立乡村责任规划师制度,搭建乡村规划综合服务平台,支持优秀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服务,切实提高乡村规划建设水平。加强农民建房许可管理,引导选用《南京市农民住房户型指导性设计方案图集》,逐步建成一批地域特色明显、乡土气息浓厚、具有时代特征的金陵特色民居。(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建委;第一个为牵头单位,各涉农区及江北新区均为实施主体,下同)。

(二)示范引领系统推进。选择100个左右行政村(社区),整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基本实现“五化”(垃圾减量化、污水资源化、厕所无害化、村庄绿色化、配套标准化),做到行政村(社区)内所有自然村实现村容村貌整体有效提升,垃圾分类收运全面覆盖,户厕及公厕基本改造完毕,规划布点村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到位、非规划布点村污水应收尽收或采用生态化处理,实现污水处理全覆盖,村庄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到位。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分类推进、全域覆盖,将所有自然村分为三个档次:5年内可能拆并或居住过于分散的自然村,大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实现村容村貌干净整洁;5年内不拆并的自然村,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实现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有条件的规划布点村,全面建成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城管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规划资源局)。

(三)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全面启动村庄清洁行动,重点做好村庄内“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要抓住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关键时点,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积极推进治乱整破,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不乱泼乱倒,粪污无明显暴露,村内无私搭乱建,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大力推动村民参与美丽庭院建设,按照“合理设计布局美、整齐摆放清洁美、栽花种树绿色美、孝老爱亲家和美”标准,创建“四美”示范庭院。各涉农区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强化组织落实,定期通报进展,扎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城管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妇联)。

(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分类处理体系,年内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社区)达100%。每个行政村(社区)按照不低于村人口3‰的比例配备环卫保洁员,深入开展村庄垃圾分类宣传、指导、检查。有效推动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完善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积极探索养殖黑水虻处理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垃圾、秸秆等易腐烂垃圾的资源化处理新方式。年底前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配套分类收集容器、转运车辆、压缩中转站,实行密闭收运、分类收运。10月底前,每个镇街完成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和垃圾分类收集分拣站建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商务局)。

(五)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摸清农村污水治理现状,加快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规划。对于临近城镇且条件允许的村庄,可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基本完成规划布点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序推进非规划布点村污水收集处理。对规模较大、短期内不撤并以及水源保护区、生态涵养区附近的村庄,要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其他村也要采取生态化粪池收集等措施处理污水。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对房前屋后河塘、排水沟等重点沟渠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全年完成农村河道轮浚土方2000万方。(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生态环境局)。

(六)推进“厕所革命”。扎实开展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以区为单位,4月底前,摸清农村公共厕所和旅游厕所的数量、布点、模式等信息。立足实际、注重实用,做好改厕和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加强农村公厕使用维护服务和粪污无害化处理。完成新改建农村公厕570座,支持鼓励整村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示范建设,提高农村公厕的整体建设水平。积极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农民群众接受的卫生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举办专题培训班,提升施工人员技能,确保改厕质量。年内完成无害化户厕改造1.6万座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9%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城管局、文旅局)。

(七)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持续推进“夏季机械还田、秋季综合利用”的秸秆利用模式,完善考评机制,实现秸秆开发利用良性循环。积极推广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促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开展农业节肥节药行动,努力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推进新肥料新技术应用,有序开展轮作休耕,降低化肥使用强度。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强化重大病虫害防控服务指导,实现农药减量使用。做好废旧农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田间废弃物回收试点工作。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化肥施用总量较2015年削减4%以上,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6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

(八)加快美丽乡村提档扩面。统筹推进美丽乡村、特色田园乡村、田园综合体建设,突出点线面结合、差异化建设,强化公共配套、文化挖掘、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功能、提升内涵、彰显特色。培育10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高质量做好80个示范村、100个宜居村建设,累计建成美丽乡村860个左右。突出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加快农村绿化美化,建设绿美乡村40个、水美乡村10个、乡村林荫大道650公里。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基本实现建制村通硬化路,全年完成农路提档升级450公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建委、绿化园林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

(九)提升传统村落保护水平。加强重要古镇、古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工作,建立分级分类保护名录,加大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历史遗存的修缮和保护利用。加快推进14个省级传统村落规划落地实施,完成8个省级传统村落规划编制;开展传统建筑组群调研,完成13个传统建筑组群保护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合理挖掘和利用各类文化遗存,发展村落经济,促进传统村落复兴。(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建委、文旅局、农业农村局)。

(十)完善村庄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完善镇街综合管护、村级自行管护、专业化第三方管护互为补充的长效管护机制。市级财政切实保障用于村庄长效管护的农村公共服务专项资金,每个行政村(社区)不低于10万元(其中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不低于12万元),落实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察的“五有”要求。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良好格局。鼓励第三方专业公司参与污水处理运维、垃圾分类处理等,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工作,大力开展文明户、最美家庭、星级保洁员评比,设置荣誉榜,引导农民主动参与。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探索规范农民文明行为新方法、新途径、新理念,促进农民形成自觉参与、自主管理的意识。(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发改委、水务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文明办、妇联)。

(一)完善推进机制。健全党政主导、各方协同、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推进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各涉农区党委、政府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抓,要细化目标、压实责任、全力推进。镇街作为实施主体,要责任到人、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硬任务。行政村(社区)作为管护主体,要组织发动乡贤、村民积极参与,共建美丽家园。

(二)优化资源要素。积极鼓励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和村级组织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统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各类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对建成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综合奖补,对高淳、六合区适当倾斜。简化和规范农村整治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农村工匠和村级组织参与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建设、植树造林等涉农工程项目。

(三)强化考核监督。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高质量发展重要内容,作为市对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达标率考核硬指标。完善月报进度、季度通报、半年督查、年底考评的考核评价机制。区镇两级要摸清底数、定期更新、上报动态。各涉农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央和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统一安排,突出重点任务、把握关键节点、完善工作台账,做好相关迎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任务,努力走在全省前列。

XX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全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水平为目标,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深化“三个以案”和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党员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以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成效凝聚成全大厅工作发展的新动力,推动为人民群众办事的热情。

   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干部和窗口工作人员中存在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推拖卡拿”等违反纪律的行为,积极营造勇于担当、干事创业、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着力增强贴心服务的意识和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实现政务服务大厅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注重从企业和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抓起,重点治理侵害服务对象利益、破坏投资环境、影响行政效率、损害发展形象等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廉洁纪律的行为,特别是直接服务群众、坚决查处和纠正不打招呼不办事、不请吃喝不办事、不表“意思”不办事等权力寻租、非法谋利的行为。

   (一) “推”的方面,重点治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重要决策部署不及时、不认真、不负责,或以各种理由和借口使决策部署得不到及时有效落实,上推下卸、不敢担当的:。

   2.对需要部门之间配合协作的事项,不主动配合协作,固守条条框框,不研究解决办法就拒绝办理,致使工作延搁、工程项目建设延误,造成损失的:。

   3.特权思想严重,高高在上,对待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态度冷漠、敷衍应付,不为办成事想办法、只为不办事找理由,推而不办、推诿扯皮的。

  (二)“拖”的方面,重点治理办事流程不优、职责不清问题。

   1.不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把应办事项转给他人又不跟踪落实的:不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办结时限超出法定时限或承诺时限的:。

   2.不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要求,办事拖拉、工作敷衍塞责,应当立即办理而不办理,应当当场解决而不解决;可以提前办完却故意卡着最后时限办理的:。

   (三)“卡”的方面,重点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1.不及时安排专班专人为企业提供接洽、联系、申请、网上、线下审批办结等全流程、精准化的无偿服务,未落实企业投资项目全程代办要求。

   5.利用职权勾结“黑中介”寻租谋利,指定、推荐、暗示中介服务机构,对其他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故意不采信、不认可、压分数,形成服务被“关系中介”垄断,导致乱收费、质量差、效率低的。

   (四)“拿”的方面,重点治理政策梗阻、弄权勒索问题。

    1.接受或要求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请吃、索要或收取钱物的;。

    2.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利等变相暗示服务管理对象逢年过节、婚丧喜庆等要钱要物的:。

    3.搞权力寻租、暗箱操作,通过中间人、中介机构以及各种代办机构违规操作、变相收费,变无偿公共服务为有偿服务,谋取非法利益的:。

    4.向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乱摊派,要求购买指定机构提供的商品、服务或者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

    5.利用职务影响找服务对象办私事、谋私利的。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数据资源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xx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xx,党组成员、副局长xx,党组成员xx任副组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整体推进落实。各窗口、股室、中心,要充分认识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党组领导、要切实强化主体意识,各窗口、股室、中心要履行本部门改善营商环境工作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开展营商环境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筛选整理一批营商环境打造方面存在问题和困难,以问题为导向,结合部门职责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案及明确相应的配合部门。各部门要切实根据方案要求,围绕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各部门要按照县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县营商环境“面对面”电视问政工作要求,电视问政过程中,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主动认领、立行立改、限时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增强电视问政的公众参与度、社会公信力和监督有效性。对电视问政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工作不落实、群众满意度较低的,按照有关规定依规严格处理。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对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企业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同时要及时宣传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形成全社会共同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导问责。督查室巡查、一案一督、 暗访等方式,对各窗口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窗口和股室,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怀化市农村人居环境“五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怀办〔2021〕27号)《关于印发〈怀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六无一全”标准〉的通知》(怀农居办〔2021〕4号)文件和麻办〔2022〕12号文件要求,推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一拆二改三清四化”为总抓手,聚焦“六无一全”标准,持续开展“五治”(治垃圾、治水、治厕、治房、治风)专项整治行动,着力建设“净、绿、美”生态宜居美丽乡村。2022年以1个省派驻村工作队联系村、1个市派驻村工作队联系村及县领导联点帮扶村、1个县级乡村振兴示范村、1个镇级乡村振兴示范村、1个镇级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为重点,开展美丽乡镇、美丽村庄、美丽庭院示范创建,确保2022年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入全县上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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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推动“十大”专项行动,实现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

提升,力争打造“麻阳样板”。

1.实施规划编制专项行动。统筹谋划村庄定位、主导产。

业发展、用地布局、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工作,分类指导,体。

现特色。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坚持先规划后建设,

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优化村庄布局,体现乡村特色,

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要,突出实用功能,不搞大拆大建,留住乡村特色风貌。今年6月底前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以村为单位编制《行政村村庄规划》。坚持“多规合一”实用性原则,年底前完成6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2023年完成21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实现所有行政村规划编制全覆盖。对县域内行政村按照“整治村、提升村、示范村”进行分类,以村为单位编制《村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规划》。今年4月底前完成纳入第一批实施的行政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规划编制,明确目标任务、项目重点、资金来源、建设时序等。

2. 实施农村旱厕治理行动。把农民认同、农民参与、农民满意作为农村厕所革命的根本要求。今年6月底前完成露天粪坑、简易棚厕动态清零任务,10月底前完成县下达的旱厕改造任务(暂定,省里任务未定),鼓励支持各地开展整村整乡整县农村旱厕清零攻坚行动,到2023年基本消除农村旱厕,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

3.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广泛开展清沟渠、清塘坝、清溪河、改建小型人工湿地“三清一改”活动,常态化清理水上垃圾,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以村为单位在6月底前摸清全县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及拟实施小型人工湿地项目底数,建立台账。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区域生活污水问题,统筹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因地制宜实施小型人工湿地项目。推进水系连通及农村小微水体综合整治试点,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

4.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及资源化利用行动。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体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收运处置体系。优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可回收垃圾进行利用或出售、有机垃圾就地沤肥、有毒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其他垃圾进入收运处置体系。常态化开展村庄卫生保洁,确保村庄内无一处乱堆垃圾。推广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探索农村生活垃圾付费试点。以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性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易腐烂垃圾、厕所粪污和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同步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5.实施农村废弃杂屋拆除行动。以村为单位开展农村废弃房屋、危破房屋、残垣断壁、废弃猪圈牛栏、破损遮阳(雨)棚、乱搭乱建以及违规建筑物普查。3月底前以村为单位建立台账资料,6月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有序推进村庄空心房、遗弃宅基地治理,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对于自愿拆除破旧老屋的,颁发明确四至的农村宅基地权证。认真落实《怀化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加强古村落、古建筑、古树木等传统文化保护,统筹推进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杜绝大拆大建和破坏历史文化。

6.实施裸露泥土治理复绿行动。逐村开展裸露泥土地块(主要指人为在山地林地开挖导致或人为造成较大面积露天堆积,不包括田土等耕地上待耕或建设用地在建工地上的土地裸露)调查,建立治理台账。突出整治待建工地、闲置地块、待开发裸地、临时土堆等裸露地块,全力减存量控增量。因地制宜采取撒草籽、栽树、种花草等复绿措施,确保能绿化的地方全绿化。实行“门前三包”,农户房前屋后的裸露土地由农户负责,公共区域、无明确责任主体的裸露土地由辖区村、组负责复绿。

7.实施畜禽圈养行动。积极稳妥解决农村“人畜混住”“家禽散养”突出问题,实施畜禽养殖“归圈”整村推进试点,从农户居住集中区开始逐步推开,引导农户搭建畜禽养殖围栏、场棚,规范农村畜禽养殖,实现农户家养畜禽由“散养”向“圈养”转变。加强畜禽养殖源头管控,普及节水减排、臭气减控技术,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8.实施乡风文明提升行动。组织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党员干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等各方力量,开展大清扫大整洁活动,做到屋里屋外“八整洁”(客厅收拾整洁、灶屋清理整洁、厕所清洗整洁、床铺折叠整洁、鞋子摆放整洁、衣物晾晒整洁、院子清扫整洁、杂物堆放整洁)。规范广告发布、张贴,全面整治农村非法广告和“牛皮癣”。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简办红事白事,发挥村规民约引导作用和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监督作用,重点破除天价彩礼、大操大办、盲目攀比等陈规陋习。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发挥共青团、妇联、志愿者协会和乡贤能人、“五老”队伍等作用,大力开展“习语连心”“微宣讲、大振兴”“村居公益人”等文明新风培育实践活动,组织一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美家美妇”“最美公益人”“清洁卫生户”等先进典型评选,营造“讲文明、树新风、美环境”的浓厚氛围。

9.实施“补短板增颜值”行动。不断满足农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乡村基础设施补短板、乡村基本服务补短板和乡村“颜值”补短板行动。开展乡村基础设施补短板,着力抓好农村水、电、路、气、讯、广电、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乡村基本服务补短板,着力抓好乡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社会保障、养老、留守儿童等公共服务。开展乡村“颜值”补短板,按照“适度拆、精致改、全面美”的原则,突出村口、路边、屋边、水边、园边、田边、山边等节点区域,因地制宜对农村道路、沟渠、墙垛、栅栏及其他空间进行改造,布局建设一批小广场、小公园、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小池塘、小码头、小墙绘等微景观。“补短板”项目点选择和建设优先序,要尊重群众意愿。提倡节约建设成本,坚持就地就近取材,充分利用本地竹木、土砖、鹅卵石等乡土材料,严防贪大求洋、大拆大建、破坏历史文化,保持乡土风貌,留住乡愁。

10.实施“示范村、示范院落”示范创建行动。突出重点示范、以点带面、全域推进、整体提升,广泛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从2022年起,各村每年创建1-2个示范院落、50个以上美丽庭院。被评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的奖励2万元,被评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的奖励1万元,被评为县级美丽乡村示范的奖励5000元。

1.构建“一把手工程”一抓到底机制。坚持书记亲自抓,带头研究部署、带头督促落实,分管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上。组建由分管领导挂帅的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实行集中办公。各村也要组建工作专班。结合党员干部“五个到户”行动、“敲门行动”、“院落会议”,坚持“党建+微网格”,落实微网格“一长两员”(党员网格长、卫生保洁员、卫生监督员)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职责。

3.构建项目库“清单化”管理机制。以镇、村为单位,因地制宜编制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库。项目选定和项目建设优先序坚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考虑群众积极性以及财力可承受能力,对于村级班子强、工作基础好、群众积极性高、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足、外部支持力度大的村庄,可优先实施;对于群众积极性不高或一时难以发动的,可延缓实施。严格规范项目管理,对于村组小型建设项目坚持“四自两会三公开”模式组织实施,限额以上的按规定实施公开招投标,严格工程监理。加强成本控制和质量管理,杜绝铺张浪费和“豆腐渣”工程。坚持建管并重,强化项目维护管理及运营。

4.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按照“群众筹集、财政奖补、社会捐助、联村后盾单位帮扶、村级集体经济安排”的思路,以及创新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办、群众家门口的事情自己办、群众投工投劳投料、以工代赈等办法,建立健全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做好资金整合文章,实行“各炒一盘菜、共办一席酒”,各记其功、形成合力。2022年,县财政通过挤、省、筹,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每个村10万(不含示范点),保障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各村对资金安排既要尽力而为,更要量力而行,决不能造成村级债务,决不能加重农民负担。

5.坚持“最严格”督查考核机制。开展常态化督查督导,组织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一单四制”(问题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发现美、你来拍;你来拍、我来改”随手拍活动。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纳入综合绩效、基层党建、平安建设、乡村振兴、驻村帮扶考核、河长制、林长制和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成效显著的地方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和提拔使用;对推进不力、排名靠后、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约谈警示、批评通报、挂牌督办,直至组织处理。

环境整治提升方案

关于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持续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现场调度会部署安排,根据《xx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计划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压紧压实镇、村常态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责任,以xx镇xx村、xx村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推进村,集中有效资源,围绕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和村庄清洁行动“五清一改”等工作要求,明确重点任务、关键举措,制定任务清单、时间表和路线图,挂图作战、对单销号,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率先取得整治成效。同时积累经验,形成示范,辐射带动全域整治提升。切实有效改善村容村貌,扭转我镇“村居环境水平一般”的局面,实现农村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以“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照《xx省村庄清洁行动标准》,在全镇各村开展道路硬化清洁、垃圾、污水处理、改水改厕、绿化美化和河湖“四乱”整治为主的村庄整治,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村美、人和、宜居宜业宜游美丽xx。

(一)集镇。

集镇整治要求“六化三规范”。做到卫生净化、环境美化、道路硬化、街道绿化、集镇亮化、宣传文化。做到规范经营秩序、规范停车秩序、规范农贸市场。

(二)村庄。

村庄要求“五清一改”和“五美”。以整、清、拆、圈、评、建“六字”工作法为抓手,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搭乱建和乱堆乱放、清理废旧广告牌、清理无功能建筑、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通过引领群众自己动手创建美丽庭院,达到庭院美、室内美、厨厕美、身心美、村居美。

(三)道路。

道路要求做到畅通、洁净、安全,沿线整洁有序。

(四)河湖。

河湖“四乱”问题要得到全面根治。持续开展“五清”行动,建立河湖清洁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在河湖保护范围内不发生新的“四乱”,做到“四个严禁”。

(五)农村改厕。

主要完成农村改厕民生工程、20xx年以来财政投入农村改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全过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体平台,广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报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夏、秋、冬战役,各村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村部广场大喇叭、电子显示屏进行集中宣传,营造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对于本次整治行动表现突出的典型,通过微博、快手、抖音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一是正面表扬激发群众参与热情,二是广泛传播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有利推进工作。

(二)重点整治阶段(即日起—xx月底)。重点推进村要单独制定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举措,硬化保障措施,确保早出成效,形成示范带动效应。要针对陈年垃圾、黑臭水体等农村人居环境的顽瘴痼疾开展攻坚,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要聚焦农村改厕、美丽乡村建设、村庄清洁行动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考察学习、互看互评等活动,全面提升业务水平。要挖掘打造一批“规划有特色、建设水平高、组织力量强、管护机制全”的'典型范例。

(三)攻坚推进阶段(xx月-xx月)。各有关部门集中力量深入一线,持续做好督导指导。包保帮扶村单位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巩固提升“四净两规范”。各驻村点长、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及村干部、党员同志作出表率,带头开展“五清一改”为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确保不留死角。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xx月-20xx年xx月)。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建立“门前三包”“网格长”等小单元治理体系,健全乡镇督查、村巡查等监督机制,开展常态化清洁行动,防止反弹。镇督查督导组加强考评考核,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提升。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逐级压紧压实责任,扎实有序推进。各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两委成员为直接责任人,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建立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切实帮助群众及时解决问题。

(二)强化示范带动。镇、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带头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形成“支部引领、党员带头、乡贤助推、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通过举办召开党小组会议、乡村协商议事会和村民会议征求农民群众意见等方式征求农民群众意见,做到“干什么、群众提,怎么干、群众议,怎么样、群众评”。镇团委要动员农村广大青年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生活困难人群(残疾人、贫困户、独居老人等)要组织志愿者、公益性岗位人员帮助做好生活困难人群室内外的环境卫生。

(三)强化包保帮扶。实行点长包保责任制,每位驻村点长要指导好村级开展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制定好工作计划,指导各村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四)强化调度考评。建立完善“周小结、月调度、双月考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推进目标任务落实落细。从7月开始,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牵头按2月一次的频率对各村集镇、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美丽乡村中心村整治情况进行考评。每次考评将列出问题清单,各村需在下个月考评之前将问题整改到位。

(五)强化考核激励。镇政府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对各村综合考核范围,加强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考核和督查,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考核工作制度,镇直有关部门将联合镇纪委加大实地暗访、整改督导的工作力度,对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村严肃问责。镇政府将按照县奖补政策,对通过验收的重点推进村给予奖补资金,具体准则以县出台为准。xx镇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每两月一次对各村成效考评考核,及时兑现奖惩。

环境整治提升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25年)〉的通知》精神,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规划引领,分类施策,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共建共治共管格局,在县域内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公共基础设施改善、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乡风文明进步等有机结合、互促互进。

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全省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70%以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其中,九大高原湖泊(以下简称“九湖”)、赤水河流域覆盖率达95%左右,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九湖”和赤水河流域自然村卫生公厕全覆盖。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收集处理率分别达40%、15%,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50%,其中,“九湖”流域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7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0%以上,其中,“九湖”流域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分类投放、统一运输、集中处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建成1万个以上美丽村庄,全省村庄绿化覆盖率达48%。

到2025年,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二、三类县分别达到以下目标。

一类县。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农村卫生户厕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全覆盖,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收集处理率分别达90%、70%;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推动分类处理试点示范;“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实现全覆盖;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

二类县。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农村户用厕所愿改尽改,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收集处理率分别达60%、30%;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0%以上;“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覆盖率达80%以上;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三类县。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不断提升;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7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收集处理率分别达30%、8%;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有新提升,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0%以上;“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覆盖率达65%以上;村容村貌持续改善。

(一)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到2025年,以二、三类县和“九湖”、赤水河流域为重点,改造建设农村卫生户厕176万座以上。合理规划布局自然村卫生公厕,在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九湖”和赤水河流域改造建设自然村卫生公厕1.7万座以上。推进乡村景区旅游厕所建设。新改户厕提倡入院,有条件的推动入室,新建农房应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

(二)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民族风俗等情况,选择群众接受、经济适用、不污染环境的改厕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技术模式应经过试点试验,成熟后再逐步推开。在高寒山区、干旱缺水等地区推广节水型、少水型水冲设施,或改建达标的卫生旱厕。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管,把好采购质量关。强化施工质量监管,落实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员制度,统建厕所要督促施工方履行保修责任,农户自建厕所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施工。

(三)加强厕所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动卫生厕所改建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应为后期建设预留空间。因地制宜推广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等模式,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资源化利用。

(四)分区分类推进治理。优先治理“九湖”和赤水河流域,重点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开展坝区、山区、半山区以及干旱缺水、高寒山区等典型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根据村庄位置、人口规模、环境容量等因素,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对人口规模较大、居住集中、水资源丰富的区域,鼓励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方式,优先接入城镇污水管网,适度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地处偏远、规模较小的村庄,采取生态措施因循就势处理。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五)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面摸清我省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优先序,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黑臭水体治理试点,以村内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综合治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水质监测制度。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

(六)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以农村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等为重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因地制宜采取城乡一体化、镇村一体化、就地就近处理等模式,优化县域农村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布局。鼓励相邻县(市、区)、乡(镇)共建共享终端设施,实现每个县(市、区)具备无害化处理设施或能力;边远地区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模式,降低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推动乡(镇)镇区配置垃圾收运车辆,按实际需求建设垃圾转运站或压缩式转运站,实现每个乡(镇)具备垃圾转运能力,及时就近转运处理生活垃圾。推动村组生活垃圾收集房(桶、箱)全覆盖,做到防雨、防风、防渗、卫生。

(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处置利用设施。扩大供销合作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就近消纳方式。

(八)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卫生死角,整治残垣断壁、危废建筑,通过集约利用村庄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

(九)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开展绿美乡村建设,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加强农田(牧场)防护林建设和修复。引导村民在农村“四旁”(村旁、渠旁、路旁、屋旁)建设“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等。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实行建档动态管理。在县域范围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推介。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

(十)加强乡村风貌引导。按照“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村容村貌提升导则等,大力推进村庄、庭院整治,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突出乡土风情、民族特色、地域特点,保持肌理、保存风貌,不搞大拆大建,防止千村一面。严格控制新建农房体量和风貌,已有农房要结合质量安全改造实施风貌提升。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积极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严格保护传统建筑并加以修缮。

(十一)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村庄清洁日等,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十二)协同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膜回收行动,推动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推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完善联席会议、信息调度、情况通报、工作督导、年度考评等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召开1次现场推进会;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推进措施,主动靠前、密切配合。各州(市)党委、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工作队伍。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施建设美丽家园先锋行动。将国有农(林)场居住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十四)加强分类指导。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类型,科学划定整治范围,统筹考虑发展定位、主导产业、人居环境、生态保护等村庄发展。“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对一时难以确定类别的村庄,可暂不作分类。

(十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投入保障,完善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政府共同投入机制,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鼓励各地区申报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需求用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县(市、区)级可按规定统筹整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继续落实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政策;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信贷支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推进制度规章与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技术和人才支撑,研发推广节能节水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产品,建立完善技术专家库,选派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

(十六)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充分体现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尊重农民意愿,激发内生动力,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动员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文明健康理念,深入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并执行到位,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群众主人翁意识。

(十七)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强化农村厕所日常管理,落实公厕管护责任。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对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建立完善台账,开展常态化问题排查整改。完善村庄保洁制度,确保自然村保洁员全覆盖。根据各地区财力,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八)强化督导考核。对各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情况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通报、每年一考评,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与县(市、区)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及乡村干部考核管理挂钩。到2025年年底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挂钩。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

提升环境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环境提升年”活动的总体要求,配合全市“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开展,不断提升环境质量,推动安监局环境建设上档升级,现就深入开展“环境提升年”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优化“三种环境”为载体,以创建文明机关为动力,以提高“三个文明”建设总体水平和文明程度为目标,突出干事创业这条主线,全力铸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把安监局打造成为让群众满意、让基层满意、让领导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环境提升年”活动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史玉林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宏观管理并指导活动的开展,搞好信息和经验交流,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的开展情况。“环境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处理活动开展过程中的日常事物。

三、重点工作及措施。

1、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结合国家颁布的、、等法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发挥行业特点,扩大经营范围,增加服务项目,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整合机关学习资源,健全和完善机关学习制度,构建较完善的终身学习教育体系,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重点,结合工作实际,以创新学习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组织、指导机关人员走上终身学习,全面提高机关整体素质。年内组织4—6次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考试,考试成绩列入年底业绩考核。

3、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做好全市近200家非煤矿山和500多家危化品企业开展的评价发证工作,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原则,对非煤矿山和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上门服务,协调评价公司进行安全评价,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和申报材料。

4、加强廉正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以省安监局规定的安监部门和工作人员“九工人不准”为准则,把反腐倡廉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大对机关干部的教育力度,不断增强机关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纪观念,规范机关干部的`从政行为,从根本上杜绝了吃拿卡要现象。

5、实行首问负责,努力提高服务效率。外单位同志来机关办事,凡涉及安监工作有关的事项,任何人不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对来机关办事的同志要态度和蔼,服务周到,谁先接待,谁要搞好服务,是自己职责范围的事情,要认真负责办理,不是自己职责范围的事情,也要帮助其协调办理,给来办事的同志一个满意的答复。在服务时限上明确规定,请示性公文、例行审查事项在10日内办结;复杂事项在15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各科室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严格按照活动开展的内容和标准逐条逐项地进行落实,确保活动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要做好督促检查,有针对性地抓好活动开展的每一项工作。机关全体人员要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和总体部署,全身心的投入到活动中来,端正态度,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力求实效,不搞一阵风,把安监局树立成为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的文明机关,全面展示我们安监机关文明、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环境整治提升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全乡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江心洲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重点示范片区,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整治农村脏乱差、完善设施、建章立制、长效管理为重点,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乡村环境卫生问题为主要内容,以提升农村环境净化、硬化、绿化、美化、亮化“五化”为目标,全力推进全乡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打造生态优美、生活宜居的新江心。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巩固提升全乡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的同时,根据地理、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整治标准、重点任务和治理模式,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示范带动、有序推进。坚持示范引领,通过试点示范探索积累经验。在乡村振兴示范点和省市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的引领下,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全乡整体人居环境面貌有较大提升。

——村民主体、多方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切实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鼓励、支持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建立机制、长效运维。合理确定运行管护方式,确保经过整治提升后的全乡人居环境能够得到长效维护。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坚决避免集中整治后无人管、无力管的现象。

结合全县“五星村”、“美丽庭院”创建评比活动,以行政村为主体,以村民组为基本单元,边整治、边提升,以点带面、梯次创建、连线成片、示范带动、全域推进。以实现我乡全域环境净化、序化、常态化为总目标,开展卫生大扫除、垃圾大清运、村庄大整治,实现我乡人居环境面貌大提升。

(一)开展净化治理行动。以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为抓手,大力开展示范点“四治”。治脏。全面清理道路两旁、房前屋后、空闲场地的各类垃圾,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分类处理。从村内到村外,从室内到室外达到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根据人口规模、垃圾产生量等因素,合理设置垃圾投放点、配足配齐垃圾箱、垃圾运输车和保洁员,确保垃圾日产日清,长效管理。治乱。清理农户乱堆乱放的柴草垛、杂物、建筑材料等,做到集中规范堆放,整洁有序。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示范点中心村在空闲场地规划设置停车场。加强集镇管理,依法整治乱停乱放、店外摆摊、占道经营等各类影响市容管理的不文明行为。治水。以河塘沟渠为重点,清理水面漂浮物,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清淤疏浚,拆除沟渠堵坝等阻水障碍物,确保河塘沟渠水系连通。加大对外滩垃圾杂物的清理,确保取水口安全。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任务推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村庄生态环境。治污。一体化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乡村振兴示范点中心村要实施污水处理站建设全覆盖,实行雨污分流,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改厕工作,持续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确保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的目标要求,消除农村所有旱厕。中心村(旅游村)要配置标准化公厕。强化畜禽养殖管理,对畜禽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二)开展硬化改造行动。以农村四好公路建设为契机,建好新路,改造破损道路,全面提升示范村通行能力。加快村庄道路建设。推进进村通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打通断头路,打造循环路,全面解决村庄道路不通、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基本实现通村通组通户。各村要全面摸排,将5户以上集中居住的`自然村道路建设纳入乡村为民办实事范围,分步实施。改造村庄破损道路。对道路不平、路面破损、坑凹,路牙缺损、缺块等问题,要及时采取铺、补措施,确保主次干道“土不露天”,全面硬化。因地制宜对道路绿化景观进行改造提升,努力建设“美丽道路”。

(三)开展绿化创建行动。以创建“森林村庄”为目标,着力打造生态村庄,提升生态宜居水平。农户庭院绿化。引导农户利用房前屋后、空闲宅基地、小块闲置空地等,开展植树栽花,形成星罗棋布的“花村花宅”。村庄周边绿化。充分利用村庄周边空闲地、荒地植树造林,在保留原生态植被景观的前提下,推行乡土树种、果树、观赏性树木等混合造林模式,着力提升景观效果,增加经济效益。村庄道路绿化。充分利用进村路、环村路两侧进行绿化,对原有植物进行合理调整和改造,采取见缝插绿、点线面结合、乔灌木、花草搭配的栽植方式,形成立体景观和村庄“绿色长廊”,提高绿化美化效果。河渠池塘绿化。利用村庄河边、溪边、渠边、塘边进行绿化,充分发挥水源林护堤固岸功能,实现保持水土、净化水源、美化环境和增加经济收入多方共赢的目标。

(四)开展美化提升行动。以规范有序、自然美观为基本要求,美化村庄。清理规范指示牌。对影响村庄美观的的广告牌、路牌进行重新布局,拆除未经审批或手续不完备的广告牌,科学设置各类警示标志、旅游标识、宣传牌等。实施景观改造。清理村内各种蓝皮棚、私搭乱建,拆除残垣断壁,对破旧房屋适度整理出新,结合土地整治工作,对废弃房屋和房基地进行土地置换。根据不同风貌,按照美观的标准,对主要景观进行风格改造装饰,结合地域特征,按照“一村一景”进行面貌提升。

(五)开展亮化增效行动。以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因地制宜实施亮化工程。完善照明设施。推进村庄亮化,科学设置公共区域照明设施间距,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规范各类杆线设置,推进村庄线路整治。提升景观亮化。在示范村主要交通路口、公共活动场所、景点等处,因地制宜改造亮化装饰,添置彩灯等设施。围绕乡村风貌,提倡亮化个性化设计,提升乡村品味。

环境整治提升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25年)》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怀化市农村人居环境“五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怀办〔20xx〕27号)《关于印发〈怀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六无一全”标准〉的通知》(怀农居办〔20xx〕4号)文件和麻办〔2022〕12号文件要求,推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一拆二改三清四化”为总抓手,聚焦“六无一全”标准,持续开展“五治”(治垃圾、治水、治厕、治房、治风)专项整治行动,着力建设“净、绿、美”生态宜居美丽乡村。2022年以1个省派驻村工作队联系村、1个市派驻村工作队联系村及县领导联点帮扶村、1个县级乡村振兴示范村、1个镇级乡村振兴示范村、1个镇级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为重点,开展美丽乡镇、美丽村庄、美丽庭院示范创建,确保2022年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入全县上游水平。

强力推动“十大”专项行动,实现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提升,力争打造“麻阳样板”。

1.实施规划编制专项行动。统筹谋划村庄定位、主导产业发展、用地布局、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工作,分类指导,体现特色。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优化村庄布局,体现乡村特色,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要,突出实用功能,不搞大拆大建,留住乡村特色风貌。今年6月底前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以村为单位编制《行政村村庄规划》。坚持“多规合一”实用性原则,年底前完成6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2023年完成21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实现所有行政村规划编制全覆盖。对县域内行政村按照“整治村、提升村、示范村”进行分类,以村为单位编制《村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规划》。今年4月底前完成纳入第一批实施的行政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规划编制,明确目标任务、项目重点、资金来源、建设时序等。

2.实施农村旱厕治理行动。把农民认同、农民参与、农民满意作为农村厕所革命的根本要求。今年6月底前完成露天粪坑、简易棚厕动态清零任务,10月底前完成县下达的旱厕改造任务(暂定,省里任务未定),鼓励支持各地开展整村整乡整县农村旱厕清零攻坚行动,到2023年基本消除农村旱厕,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

3.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广泛开展清沟渠、清塘坝、清溪河、改建小型人工湿地“三清一改”活动,常态化清理水上垃圾,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以村为单位在6月底前摸清全县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及拟实施小型人工湿地项目底数,建立台账。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区域生活污水问题,统筹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因地制宜实施小型人工湿地项目。推进水系连通及农村小微水体综合整治试点,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

4.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及资源化利用行动。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体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收运处置体系。优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可回收垃圾进行利用或出售、有机垃圾就地沤肥、有毒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其他垃圾进入收运处置体系。常态化开展村庄卫生保洁,确保村庄内无一处乱堆垃圾。推广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探索农村生活垃圾付费试点。以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性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易腐烂垃圾、厕所粪污和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同步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5.实施农村废弃杂屋拆除行动。以村为单位开展农村废弃房屋、危破房屋、残垣断壁、废弃猪圈牛栏、破损遮阳(雨)棚、乱搭乱建以及违规建筑物普查。3月底前以村为单位建立台账资料,6月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有序推进村庄空心房、遗弃宅基地治理,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对于自愿拆除破旧老屋的,颁发明确四至的农村宅基地权证。认真落实《怀化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加强古村落、古建筑、古树木等传统文化保护,统筹推进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杜绝大拆大建和破坏历史文化。

6.实施裸露泥土治理复绿行动。逐村开展裸露泥土地块(主要指人为在山地林地开挖导致或人为造成较大面积露天堆积,不包括田土等耕地上待耕或建设用地在建工地上的土地裸露)调查,建立治理台账。突出整治待建工地、闲置地块、待开发裸地、临时土堆等裸露地块,全力减存量控增量。因地制宜采取撒草籽、栽树、种花草等复绿措施,确保能绿化的地方全绿化。实行“门前三包”,农户房前屋后的裸露土地由农户负责,公共区域、无明确责任主体的裸露土地由辖区村、组负责复绿。

7.实施畜禽圈养行动。积极稳妥解决农村“人畜混住”“家禽散养”突出问题,实施畜禽养殖“归圈”整村推进试点,从农户居住集中区开始逐步推开,引导农户搭建畜禽养殖围栏、场棚,规范农村畜禽养殖,实现农户家养畜禽由“散养”向“圈养”转变。加强畜禽养殖源头管控,普及节水减排、臭气减控技术,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8.实施乡风文明提升行动。组织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党员干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等各方力量,开展大清扫大整洁活动,做到屋里屋外“八整洁”(客厅收拾整洁、灶屋清理整洁、厕所清洗整洁、床铺折叠整洁、鞋子摆放整洁、衣物晾晒整洁、院子清扫整洁、杂物堆放整洁)。规范广告发布、张贴,全面整治农村非法广告和“牛皮癣”。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简办红事白事,发挥村规民约引导作用和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监督作用,重点破除天价彩礼、大操大办、盲目攀比等陈规陋习。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发挥共青团、妇联、志愿者协会和乡贤能人、“五老”队伍等作用,大力开展“习语连心”“微宣讲、大振兴”“村居公益人”等文明新风培育实践活动,组织一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美家美妇”“最美公益人”“清洁卫生户”等先进典型评选,营造“讲文明、树新风、美环境”的浓厚氛围。

9.实施“补短板增颜值”行动。不断满足农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乡村基础设施补短板、乡村基本服务补短板和乡村“颜值”补短板行动。开展乡村基础设施补短板,着力抓好农村水、电、路、气、讯、广电、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乡村基本服务补短板,着力抓好乡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社会保障、养老、留守儿童等公共服务。开展乡村“颜值”补短板,按照“适度拆、精致改、全面美”的原则,突出村口、路边、屋边、水边、园边、田边、山边等节点区域,因地制宜对农村道路、沟渠、墙垛、栅栏及其他空间进行改造,布局建设一批小广场、小公园、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小池塘、小码头、小墙绘等微景观。“补短板”项目点选择和建设优先序,要尊重群众意愿。提倡节约建设成本,坚持就地就近取材,充分利用本地竹木、土砖、鹅卵石等乡土材料,严防贪大求洋、大拆大建、破坏历史文化,保持乡土风貌,留住乡愁。

10.实施“示范村、示范院落”示范创建行动。突出重点示范、以点带面、全域推进、整体提升,广泛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从2022年起,各村每年创建1-2个示范院落、50个以上美丽庭院。被评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的奖励2万元,被评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的奖励1万元,被评为县级美丽乡村示范的'奖励5000元。

1.构建“一把手工程”一抓到底机制。坚持书记亲自抓,带头研究部署、带头督促落实,分管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上。组建由分管领导挂帅的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实行集中办公。各村也要组建工作专班。结合党员干部“五个到户”行动、“敲门行动”、“院落会议”,坚持“党建+微网格”,落实微网格“一长两员”(党员网格长、卫生保洁员、卫生监督员)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职责。

2.构建比学赶超“打擂台”机制。市、县要组织每季度“打一次‘擂台’、开一次现场推进会,优胜单位做典型经验介绍,后进单位做表态发言。

3.构建项目库“清单化”管理机制。以镇、村为单位,因地制宜编制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库。项目选定和项目建设优先序坚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考虑群众积极性以及财力可承受能力,对于村级班子强、工作基础好、群众积极性高、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足、外部支持力度大的村庄,可优先实施;对于群众积极性不高或一时难以发动的,可延缓实施。严格规范项目管理,对于村组小型建设项目坚持“四自两会三公开”模式组织实施,限额以上的按规定实施公开招投标,严格工程监理。加强成本控制和质量管理,杜绝铺张浪费和“豆腐渣”工程。坚持建管并重,强化项目维护管理及运营。

4.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按照“群众筹集、财政奖补、社会捐助、联村后盾单位帮扶、村级集体经济安排”的思路,以及创新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办、群众家门口的事情自己办、群众投工投劳投料、以工代赈等办法,建立健全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做好资金整合文章,实行“各炒一盘菜、共办一席酒”,各记其功、形成合力。2022年,县财政通过挤、省、筹,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每个村10万(不含示范点),保障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各村对资金安排既要尽力而为,更要量力而行,决不能造成村级债务,决不能加重农民负担。

5.坚持“最严格”督查考核机制。开展常态化督查督导,组织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一单四制”(问题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发现美、你来拍;你来拍、我来改”随手拍活动。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纳入综合绩效、基层党建、平安建设、乡村振兴、驻村帮扶考核、河长制、林长制和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成效显著的地方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和提拔使用;对推进不力、排名靠后、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约谈警示、批评通报、挂牌督办,直至组织处理。

提升人居环境工作总结

东华镇结合实际,始终将“洁、净、美”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目标,建立五项工作机制,采取多项硬核措施,精准压实责任,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及幸福感。

明确11名镇党政班子成员包保11个村委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镇党委政府向各村派出由3至5人组成的工作组,督促、指导、帮助、参与各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实现高位推动、镇村联动。

镇党委政府逢双月对各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排名靠前的.村给予资金奖励、授予红旗,并在会议上进行交流发言;对考核排名靠后的村授予黄旗,并在会议上进行检讨。同时,将考核结果与乡村振兴项目、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申报等挂钩,充分发挥考核机制的激励作用。

层层压实包保责任,包村镇班子成员及村党总支书记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负总责,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不力、成效差、连续考核排名末位的村包保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坚持每个季度组织群众召开一轮户长会议,全面宣传动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镇党政班子成员定期到村组召开户长会议,向群众讲透政策要求、目的意义、方式方法,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做到问需于民,激发农民主体内生动力,着力构建共建共管共享格局。

今年9月以来,东华镇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安排机械到村组清理“五堆十乱”,共投入挖机、装载机8台、运输车辆12辆,作业时长达1790小时。同时,大力实施农村污水治理项目,今年以来已完成7个村小组投资330万元的污水治理项目,成功申报5个村小组预算投资241万元的污水治理项目。

目前,东华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纵深推进,成功打造了以小伍排为代表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其典型做法及工作经验在全州农村人居相关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发言。当前,广大群众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参与者、建设者、受益者,其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提升人居环境工作总结

为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切实提升村容村貌,连日来,百里镇在紧抓疫情防控的同时,持续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组织发力,下好“先手棋”。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建立村“两委”干部包户的联动抓包机制,压实工作责任。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以村民组为单元,按照分组管理范围制定“责任区”,通过支部发动、党员带动、干部促动、党群互动的`模式,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长效机制,画好“高压线”。村两委成员携手志愿者广泛开展入户宣传,动员群众对自家门前卫生实行“三包”;同时鼓励全体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全村范围内形成一个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干,人人关心、个个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集中整治,打好“组合拳”。以清理生活垃圾、整治杂物乱堆乱放为重点工作,把房前屋后、沟渠、村里村外和河道沿岸等纳入管理范围,对积存垃圾进行及时集中清运,着力清理村内、村外的柴草堆、垃圾堆,清除河道、沟塘内积聚的垃圾渣土,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在搞好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常态保洁、污水处理、公厕维护、绿化管护等方面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得到有效巩固。

下一步,百里镇将常态化、长效化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切实转变群众思想观念,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提档升级,让乡村面貌更加美丽,家园更加温馨。

乡镇环境提升工作汇报

自去年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镇按“环境整洁、秩序井然、机制完善、群众满意”的原则,紧紧围绕“六整治”、“六提升”的总体要求,以“抓特色、重民生”为环境整治活动宗旨,全员发动,多措并举,集全镇之力,在“四城同创”投入400余万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整治标杆,全面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到目前为止,新增投资460余万元,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新修便民路3600余米,粉刷墙面119750平方,清掏维修下水道2300余米,封山育林300余亩,栽植各类树木44230株,刷白各类树木4000余株,清理乱堆乱放656处,疏浚沟塘31440平方米等,进一步加大对新大街、菜市场等背街小巷整治,硬化路面15300平方米,清理各类垃圾1200余吨,改造旱厕22个,新建垃圾池25个等,环境整治工作成效显著,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安排的整治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组织保障为基础,强势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抓落实,人大抓监督的工作机构,明确各社区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强势推进工作。在镇整治指挥部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别由班子成员担任组长,抽调骨干充实。由书记亲自制定方案,每天亲临现场,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倒排工期;由镇长具体抓落实,并承担整治中具体任务;由人大主席、纪委书记负责督查推进,根据工作推进表进行督查评比,及时发现问题,查找不足。通过强有力的工作机构推进,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各项工作任务序时完成,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二、以宣传为引导,迅速掀起全民参与整治的浓厚氛围 一是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利用电子显示屏进行滚动宣传。利用标语、横幅、宣传车、宣传栏、踩街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二是组织自愿者队伍环保行动。开展了《整治环境保护家园,志愿者在行动》、《大手拉小手》的系列志愿者活动,以志愿者的良好行为影响周围的群众,辐射整个社会,促进形成“人人卫生、个个爱家园”的良好氛围。三是设立党小组示范路。各小组把环境卫生整洁工作与党员争优创先结合起来,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带动本组党员创立“党员示范户”。四是组织召开专题民情恳谈会。利用平台向群众全面宣传村庄整治的重要性,也通过平台,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把整治工作落实好。

整治是搞好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的重点。组织城-管、环卫、社区等单位及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拳出击,综合整治,有效的改变了村庄环境卫生面貌。一是开展集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按照“镇容改观、秩序改善、整体改变”要求,以整治集镇的车辆乱停乱靠、广告乱贴乱挂、菜篮乱摊乱放、商户店外经营等现象为重点,搞好集镇美化、亮化、秩序化,保持集镇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卫生。二是开展镇内河道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对镇内河道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垃圾死角,全面打捞河道水面漂浮物、清整堤岸垃圾,对河道进行绿化美化。组织党团员、群众积极开展“整治环境保护家园,志愿者在行动”活动,集中整治凤鸣东西湖、月牙湖。开展休闲农庄、采摘园等建设,打造生态休闲旅游基地。三是开展落实“四边三大”整治。各社区实施“四边三大”工程(路边、水边、屋边、田边,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动员党员干部带头作示范,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开展卫生整治,做到农村“四边”环境整洁、干净,乡村卫生状况大大改善。

四、以“特色”为主题,以“项目”为载体,环境整治突出南城发展特色

家乐等项目为载体,发展都市观光农业,一方面整治改善环境,另一方面切实提高农民收入;凤凰社区立足宗教、古文化打造、突出“文化社区”主题,建成200米文化长廊,2300平方米文化广场等;社区则强化联动共建,以建设“和谐社区”为载体。去冬今春,全镇3个社区围绕规划,大力招商引资、强势推进农业观光园区建设,以修建便民路、建设文化长廊、创旅游景区,打造观光采摘园等项目为载体,进一步优化镇村环境,克难奋进,整治中突出的`发展特色,为更大程度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打下基础。

《乡镇环境提升工作汇报》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人居环境“提升攻坚月”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基础,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乡村为导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为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以人为本、因地制宜。针对各村实际,从便民利民角度出发,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确保整治成效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2.以村为主、社会参与。各行政村是整治工作的主体,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上下联动,综合整治的工作机制。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根本要求,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建设美好家园。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镇成立人居环境“提升攻坚月”领导小组、人居环境提升督导组、人居环境提升宣传组,以镇党委领导任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各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分工协作,确保抓出成效。

2.精心谋划,抓好落实。各村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人居环境提升目标任务要求,进行细化量化,以拒绝理由,不讲条件的工作态度,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

3.全面发动,广泛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人人关心环境,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氛围。

对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典型进行宣传并予以表彰。

三、

责任要求。

总结。

经验。

2.督导组负责检查督导各村人居环境提升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督查,并对每个阶段进行考核、验收及问责。

督导一组负责区域:。

督导二组负责区域:。

3.宣传组负责人居环境提升整体工作进度宣传报道及通报,充分利用横幅、微信、广播及入户等宣传方式进行人居环境宣传,广泛宣传推广各村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

四、任务时间。

本次人居环境提升攻坚月活动时间自2020年8月5日开始至2020年9月3日。将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0天,完成总任务的40%,第二阶段10天,完成总任务的40%,第三阶段10天(细化收尾阶段),最终达到100%完成,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各村重点工作,巩固常态化管理,对生产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五、目标任务。

镇做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村提升村,要做到整村全面提升;

其余17个行政村为农村人居环境区域提升村,要做到本村所有主路及村部周边一个自然屯,逐渐将整村全面提升。

(一)“硬件”提升要求。

1.清理本村所有生产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公共场所,包括清理村部、学校、卫生所、广场、企业、农贸市场、及公厕等。清理内容包括残破农膜、废弃农药瓶及秸秆、秧棵等。

拆除各类废弃建筑物、整治和迁移柴草垛。清理内容包括废弃板杖、残垣断壁、废弃房屋等。

3.清理公路两侧、林台、路边沟及沟塘等各类垃圾。

4.清理养殖户畜禽粪污,畜禽尸体。对随意堆放、粪水横流等问题及时进行管理,防止污染环境,要求家禽、家畜实行圈养。

5.清理野广告,枯死树枝,对农户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做到村容村貌整洁美观。

6.规范交通运输秩序。要确保路肩整洁,桥涵构架完好,交通标志完整显著,无乱搭乱建,影响交通车辆安全现象。

7.确保河沟清洁畅通。无有害水生植物,无漂浮物,无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无畜禽粪便直接排入河塘,保持“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

(二)“软件”提升要求。

1.各行政村必须完善人居环境整治台账。

2.做到人居环境整治组织健全,保洁制度健全。

3.加强保洁队伍管理。

4.落实农户门前三包制度,(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5.倡导农户,从我做起,以身作则,抵制陋习的责任感。

提升人居环境工作总结。

人居环境提升实施方案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上级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决胜之战的工作要求,构建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治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是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坚持村民主体地位,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和知名乡友、乡贤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多方共建、共管、共享的工作机制。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在实现“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清清爽爽”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然条件、经济水平、民风民俗等实际,实行分类指导,对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内生动力强的村组,提高标准,增加建设内容,不搞“一刀切”、不搞“高大上”,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特色亮点村组、屋场。

三是教育引导,培养习惯。采取召开会议、上门劝导、印发宣传手册、制作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根治陈规陋习;推行垃圾分类,倡导文明新风,让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

总体目标:2022年在临湘市考核中保持领先地位,确保万峰村创建湖南省“美丽乡村”成功。

1.推行垃圾分类。按照“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集中、市处理”的管理模式,在3月20日前,羊定线、源定线主干道沿线垃圾池全部拆除,4月10日前各村(社区)主干道沿线垃圾池全部拆除,4月底前全镇所有垃圾池全部拆除,每户安装分类垃圾桶,实行上门收集,2022年所有村(社区)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基本达到全覆盖,将餐饮(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等分类交付处置,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参与率;推广“环境整治奖品超市”模式,实现垃圾回收奖励机制全覆盖。

2.推进厕所革命。一是整改到位:对2019年10月前已埋化粪池逐一登记到位、整改到位,无法整改到位的必须重新安装。二是新建安装:确保2022年市分配的改厕任务如质如期完成。三是公厕建设:在万峰村、韩桥村新建农村公厕,鼓励其他村在人口聚集场所、发展乡村旅游地点等新建农村公厕。

3.加强水源治理。各村(社区)开展黄盖湖、中山湖、定子湖等重要水源保护,以镇域内的河、湖、塘、坝、库、沟、渠等水域为重点,继续清理水域漂浮物,做到无丢弃的病死畜禽、无农业生产废弃物,水质清澈,合理控制水域浮生植物;清理堤岸杂草杂物、生产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等;整治人畜粪污、工业废水向周边水域直排;疏通村组道路两边沟渠,做到无淤泥污水;清理水塘黑臭淤泥、沉底垃圾等,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黑臭水体;天然水域人放天养率达到100%;农户庭院畜禽养殖圈养率达100%。

4.杂乱整理有序。农具、建材、柴草、杂物等摆放整齐,堆放有序;集中治理集镇村各类“蜘蛛网”(网线、电线、光纤等),无私拉乱接等现象;户外广告规范,集中清理全域范围内破旧污损的标语、横幅、广告等,无乱贴乱画;农户衣物晾晒有固定设施,无乱挂乱晒;修缮改造损毁老旧门店标牌,规范统一;整治出店和占道经营现象。

5.绿化美化村庄。对村组主干道、村部、学校、广场等公共区域和庭院等部位进行绿化美化,并种植格桑花或其他花种,形成一道道绿化带和花带,无杂草灌木丛生,因地制宜建设“小三园”(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100人以上的屋场必须建设1处以上公共休闲绿地。美化村容村貌,整治公共空间,不搞大拆大建。有条件的屋场从实际出发,对重点区域、部分屋场实施“穿衣戴帽”,功能提质、形象提升,围栏维护更新;村庄主道硬化、亮化。

6.筹措保洁费用。各村(社区)环境卫生理事会要加强履职,按人平不低于30元/年的标准收取卫生费;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的企业制定“差别化”制定付费标准;同时,各村(社区)要积极自筹资金,广泛发动村民筹资筹劳和乡友乡贤捐资捐助,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

7.抓好规范建房。实施村庄规划全覆盖,将规划执行纳入村规民约。推进“湖湘农民新居工程”,确保农村散户按图建房率达100%。坚持建新拆旧,坚持村民建房适度集中居住原则,严控新开基散户建房。严格坚持村民建房选址标准,遵循建房“四禁止”要求:禁止一户多宅、禁止未批先建、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建房、禁止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点和影响水工程运行地段建房,执行村民建房“五有、三到场”规定,鼓励群众进行举报,举报一例违规建房,奖励500元。

8.推进移风易俗。继续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制度,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各村(社区)实行红白喜事报告制度,严禁搭台唱戏;完善村级公墓山建设,禁止新增沿路坟墓,深入整治乱埋乱葬,建“活人墓”、“豪华墓”等突出问题,提倡火葬、生态安葬,普通村民(无企业、机关养老保险)主动采取火葬,奖励2000元;按照临办〔2016〕56号文件精神,坚决落实全域禁炮禁塑等“九禁”规定,对于违规销售鞭炮和燃放鞭炮,坚决打击处罚。

9.创建美丽村庄。2022年,力争万峰村省级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成功,力争1个村获岳阳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授牌”,创建1至2个临湘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

1.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由何卫华任政委,陈云虎任指挥长,王新星任常务副指挥长,权志奎、杨宏军、沈佳琦、黎勇、孟建云等任副指挥长,镇党建办、人居办、农技站、新农办、自然资源所、城建站、财政所、交管站、水管站、民政办、林业站、党政办等单位负责人及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周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新农办主任潘炜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办点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户责任机制。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担任本辖区内“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长。

2.资金保障。镇财政按照“缩减基数、扩大奖励、加大处罚,不搞普惠制,不搞平均分配”的原则,按人平30元的标准(20元保底分配到村,其余作浮动奖励资金),统筹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经费并预算到村。

3.宣传造势。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提升群众卫生意识,更新制作宣传栏、宣传窗、评比栏,及时总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经验。

4.完善机制。健全村级卫生协会管理制度,落实农户“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制度,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管理,按总人口千分之二比例配备,做到时时保洁,日日清运,实行镇村双重管理考核,所有保洁员选聘要办点领导审核把关,再签订聘用合同,并备份交镇人居办存档。在市、镇明查暗访中,发现1个问题分别扣除该片区保洁员100元、50元工资,对于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及时解聘该保洁员,罚款交由镇财政入账。

5.严格考核。一是考核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全镇综合绩效考评内容,成立镇专项督查考核小组,由王新星任组长,权志奎、杨宏军、黎勇、孟建云任副组长,周勇、王力、潘炜、周佳、甘意修、陈勇、陈子龙、各村(社区)分管环境整治干部为成员,采取“明查暗访、平时督查、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中旬暗访1次,下旬交叉检查,暗访与交叉检查分别按30%和70%比例计入月成绩上榜公示;每月成绩×30%汇总作为季度考核依据;一、二季度得分合成半年度成绩考核,每季度成绩×25%汇总作全年成绩。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实行“月通报、月打分、季排名、季讲评”,在全镇推行“镇评村、村评组、组评户”的三级考评机制。二是奖惩方案。对各村(社区)每季度排前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1万元、8000元、6000元,同时设立一至两名进步奖,每个进步奖相比于上季度要进步3个名次以上,每名奖励4000元。每季度倒数一、二名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要在讲评会上作表态发言,并罚款2000元、1000元;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倒数第一的村(社区),镇纪委启动工作问责。对村(社区)实行半年考核制度,在市排名前10名的村(社区),市财政对每个村奖励5万元。三是一岗双责。办点领导干部与各村(社区)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一同考核,每季排名前一、二、三名村(社区)的办点干部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获得进步奖的村(社区)办点干部奖励200元,在讲评会上兑现。半年度成绩排名倒数一、二名村(社区)的办点领导罚款300元、200元,办点干部罚款200元、100元,罚款在工资中扣除,交财政入账。村(社区)全年成绩作为办点领导干部的年终目标管理评优评先依据之一。四是创建奖励。继续实行美丽乡村创建奖励制度,成功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村”,市财政每个奖励50万元;成功创建岳阳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村”,市财政每个奖励40万元;岳阳市“美丽屋场”授牌4个,市财政每个奖励5万元;临湘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市财政每个奖励20万元;年终评选临湘市级“美丽屋场”30个,市财政每个奖励2万元。已获临湘市级以上奖励的村(社区),不再参与季度奖评,奖励名额依次递进。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要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安排部署,为深入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全面提升我镇农村村容村貌和卫生环境水平,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全镇33个行政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成立专班、多方参与。坚持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成立以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专班,分管领导为“一线总指挥”,各服务区主力配合,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科学确定重点任务、治理模式和技术,合理设定行动目标,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特殊贫困村和规划拆迁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创新机制、长效运行。结合各村实际,创新环境整治工作方式方法,将环境卫生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学习借鉴菏泽市单县刘土城村“三位一体”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等外地经验做法,推动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清洁行动长效机制。

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切、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以“三清一改”为重点,全面清理村内生活垃圾、塘沟、私搭乱建、残垣断壁、畜禽养殖粪污、秸秆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影响村容村貌的问题。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二)清理村内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村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四)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各村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中,要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实际开展“自选动作”,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实施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美化,科学利用农村闲置房屋等其他相关工作,推动村庄清洁行动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集中力量从面上提升全镇农村卫生环境水平。

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保持村居卫生环境更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村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主动入位、主动对标,因地制宜借鉴吸收成功经验做法,制定任务书,落实路线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实施。

(一)广泛宣传。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上下联动、扩大声势,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不断改进的良好氛围。编印群众喜闻乐见、特色鲜明的宣传标语,让村庄清洁行动深入人心。

(二)明确标准。根据村庄现状实际,明确村庄清洁行动目标任务和整治标准。主要通过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等形式解决脏乱差问题,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标准。各镇街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内容更为丰富的整治活动,达到环境改善、美丽宜居等标准。

(三)集中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镇专班要对辖区内卫生环境状况进行全面排查,找清影响村容村貌的各类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一是对排查的各类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指定专人靠上集中清理整改。对于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清理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清理整改的,要制定下步整改计划,力争尽快整改到位。二是要抓住春节、五一、十一等关键时间节点,以“三清一改”为重点,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节战役、春季战役、夏季战役、秋冬季战役,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四)持续推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既是当前工作,也是长期性任务,要针对突出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和民俗特点,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鼓励对推进工作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村庄,给予适当奖励。

(五)示范带动。以开展“清洁村庄”创建为抓手,挖掘树立一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先进典型,创建一批省级、市级、县级“清洁村庄”示范村,按照评估细则全面整治,以点带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就是抓发展、抓经济的观念,充分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是群众的民心工程,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创新机制、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按照要求,集中进行城乡环境改造,容貌整治和村庄、庭院美化等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治理“五乱”,即: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农房乱建的现象,落实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基本达到“八好”,即:垃圾解决好、污水处理好、环境美化好、广告管理好、车辆停放好、占道经营整治好、门前三包落实好、卫生习惯培养好。农村达到“四好”,即:垃圾解决好、污水处理好、环境美化好、卫生习惯培养好的标准。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提升城乡居民素质,营造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庭院美化、村容整洁、民风文明的新气象。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农村居民为出发点,以全乡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和长效治理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模式,为全面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奠定基础。

(一)、突出示范村示范点建设。

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抓好规范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形象,加强清扫保洁、设施设备以及日常管理,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农村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达到农村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形成农村容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管理有序、农村品质提升、发展环境优化、村民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同时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指导沼气建设,进行农村改厨、改厕、改水、改圈工作,搞好庭院美化建设工程,加强农村畜禽圈舍改造和畜禽粪便的无害处理。实现农产品质量无公害化,田园清洁化的目标。达到农村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农村人居环境和容貌明显改善。

(二)、居民行为规范工程:大力加强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各种主题活动,着力使广大城乡居民法制意识、公德意识、环保意识、卫生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

(三)建设秩序规范工程:对违背规则和土地法律法规的城乡建设行为进行排查、清理。建立集乡规划、新村建设规划和建设监督管理机制,使集乡、村庄建设秩序明显规范。

(四)长效机制建设。

1、稳定保洁队伍。

20xx年我乡各村组建乡保洁队伍,主要负责对全村垃圾清运工作等。20xx年我乡将对保洁队伍进行集中培训,引入现代的管理机制,同时在能力范围内考虑一定的福利待遇,做到留的住人,保持保洁队伍的稳定。

2、美化村庄庭院。

一是在农村,结合新农村建设的相关要求,重点抓好“四清”中的“清污水、清污泥、清垃圾、清畜粪”工作。二是开展农村建筑风貌特色美化,重点抓好配套的“改水、改厕、改厨、改灶、改圈”工作。三是庭院美化绿化,重点治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四是抓好居民改变成规陋习的宣传,重点以治理“床上被子乱、脏衣脏裤成堆、屋内堆尿灰、床下放夜壶、臭气熏天”现象,改变不良陋习。五是提升全民素质,广泛开展养成良好公共行为的教育和实践活动,营造个人讲卫生、人人参与环境治理的氛围,在全民中形成“讲卫生、懂礼仪、有修养”的良好风尚。六是广泛开展“文明卫生家庭”、“文明卫生单位”、“文明卫生村组”、“文明卫生院坝”的创建活动。七是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对违背文明卫生和公民道德的错误言行和丑陋现象进行批评和引。

(一)组织保障:一是建立和完善乡、村、组三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环境综合治理的社会作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二是实行领导包段、包片,干部包组包户的工作责任。三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从我做起,带动一片,党员干部齐动手,影响推进全面。

(二)经费投入保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所需资金主要靠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投入及补助资金和乡财政统适当解决。

环境整治提升方案

为全面改善我区城乡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质量,经研究决定自20xx年起在全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及提升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按照主城区标准用1年时间在全区72平方公里(不含朴席镇)范围内,全覆盖、无死角对人员企业密集、环境薄弱等地段进行综合整治提升,完成拆违拆迁,完善提升基础配套设施,加强农业和建设用地管理等,彻底改变开发区城区脏乱差面貌,实现城市形象大改观、功能大完善、品质大提升。

(二)基本原则。

1、服务企业,关注民生。将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作为服务企业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集中力量解决企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心组织、有序实施,切实做到整治体现民意、服务民生。

2、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针对不同定位如二城核心区、滨河工业园、滨江工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施桥八里集镇区等区域及其存在的环境问题,科学制定整治规划和行动计划。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攻坚,确保整治成效。

3、科学整治,有序推进。按照整治标准,实施项目化管理和标准化整治,合理配置人力、财力和物力,先易后难、远近结合,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坚持点、线、面结合,整体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全面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一)整治标准。

根据各区域路段用地性质组织环境整治提升,一是对影响整体环境及项目实施的所有违章建筑、房屋等进行彻底拆除、拆迁;二是对马拉松线路、三湾及大运河博物馆、居民学校、商业办公、工厂企业等周边现状主次干道进行道路翻修、管网完善、河道整治、景观提升等,完善区域路网,改善周边环境;三是对农业用地进行流转集中经营,对已拆未利用建设用地进行围挡封闭管理。

(二)整治内容。

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拆除,由城管局牵头并排出详细工作计划,各镇、街道具体实施,包括清理杂树菜地、垃圾渣土、黑臭沟塘、残墙断壁和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乱设废品收购、加工维修等经营站点,规范广告设置;另一方面对涉及环境整治和项目建设如滨河工业园,八里镇八一、八南组,施桥镇邗江河“一河两岸”等已明确共计247户农户,10.7万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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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由征管中心牵头并排出详细工作计划,总公司及各镇、街道具体实施,确保按期完成拆迁任务。(责任单位:城管局、征管中心、总公司、各镇、街道)

2、环境整治。在充分征求企业、镇街道意见基础上统筹实施河道整治及基础设施完善,一是对河道、水渠进行清淤疏浚、适度护坡整理,对重点部位定型建设,保护性整治利用,消除黑臭水体,实现园区及乡镇河道、河塘疏浚全覆盖;二是对基础配套设施进行完善,包括翻建雨污管网及市政道路,提升景观绿化亮化,出新人行道及围墙,增设停车位等。由建设局牵头统一设计标准并排出工作计划,总公司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类项目具体实施,各镇、街道负责市政维修及绿化提升类项目具体实施;三是规范车辆停放及交通秩序,合理划定停车区域及泊位标线,严格查处违规占用道路及绿化停车等突出问题,加大管控力度,提高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建设局、总公司、各镇、街道、城管局、交警三大队)。

由各镇、街道在上述地块总长3.65公里边线上按统一标准砌筑封闭围墙并在地块周边因地制宜实施绿化、美化并进行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城乡局、总公司、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街道)

(三)实施步骤。

第二阶段:全面发动,实施整治。各相关部门立即召开专题部署会议,落实责任主体,以项目为单位组建专门班子,全面启动并加快组织实施。建设局20xx年3月完成整体方案设计;城管局4月完成所有拆违任务;总公司、各镇街道4月完成拆迁及工程招标,5月全面启动项目实施。结合建设手续办理,11月除部分规模较大市政基础设施外所有项目全部竣工,12月正式竣工验收。

第三阶段:考核评估,验收整改。建设局负责每季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对各条线工作进行评估,结果在全区进行通报。20xx年底组织对各部门的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对工作推进力度大、群众参与度高、人居环境前后对比提升显著和人民群众满意度高的,上报管委会予以表彰奖励。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环境整治提升指挥部,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建设局、财政局、总公司、城乡局、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城管局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建设局,同时下设文汇、扬子津街道、施桥镇、八里镇分指挥部。本次行动按拆违拆迁、河道道路景观整治提升工程、农业用地流转集中经营和建设用地管理四个条线,分别由相关部门牵头并制定专项计划,成立工作专班,项目化标准化推进实施,统一目标、统一标准要求,以不达目标绝不收兵的决心组织实施到位,务求取得实效。

(二)资金保障。

本次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对已纳入国开行、农发行已批准的`“长江岸线综合整治”及“临江片区环境提升改造”部分,按照金融部门审批要求,相关部门做好及时申报和拨付;对未能纳入以上范围的项目,没有解决资金来源的由财政局、总公司落实好实施项目的资金来源,确保项目如期开竣工。

提升人居环境实施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浙江等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明确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地方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到20xx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四)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三)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作用,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

四、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中央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引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组织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分类分级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村容村貌提升技术导则,开展典型设计,优化技术方案。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县、乡、村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

五、扎实有序推进。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省级实施方案要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责任部门、资金筹措方案、农民群众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内容。特别是要对照本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和六大重点任务,以县(市、区、旗)为单位,从实际出发,对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作出规划。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前期准备,做好引导群众、建立机制、筹措资金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要在20xx年3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或修订工作,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核。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并将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建设任务、体制机制创新等作为督导评估和安排中央投资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典型示范。各地区要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践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引导各地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成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旗),加强经验总结交流,推动整体提升。

(三)稳步推进整治任务。根据典型示范地区整治进展情况,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中央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检查、评估和督导,确保整治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在方法技术可行、体制机制完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财力和工作实际,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升治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要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要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市地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项目时,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二)加强考核验收督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以本地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相关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级实施方案及明确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通报省级政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强化激励机制,评估督察结果要与中央支持政策直接挂钩。

(三)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各地区要区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研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立法工作,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垃圾治理条例、乡村清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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