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读后感(精选12篇)

时间:2023-12-03 00:04:14 作者:念青松

通过读后感,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人对同一本书的不同看法和感受,拓宽自己的思维视野。以下是一些优秀的读者的读后感分享,他们通过自己独特的角度和观点,带给我们不同的感受和思考。

《爱玛》读后感

《爱玛》讲述的是一个原本自傲自负,又爱幻想的富家女通过给自己的好朋友做媒而发生了一系列囧事。看起来又搞笑又气愤,一个人竟能单凭自己的感觉而乱点鸳鸯谱,差点连自己和好朋友的幸福都赔上了,幸好后来大家都找到了自己的.真爱,连爱玛也不再理会自己从前许下的“不结婚”的誓言。

奈特利先生,一个让爱玛又恨又爱的人,最终俘获了这位被称为完美小姐的爱玛,用爱玛的话说就是:因为你我才不会成为娇纵的人。的确,在很多方面,奈特利都和爱玛唱反调,实际上他是在告诉爱玛,不要感情用事,但爱玛只是在最后才了解,所以说奈特利先生在爱玛的成长过程中起了功不可没的作用,这是值得肯定的!

《爱玛》读后感作文

英国人戴维·洛奇在《小世界》里替莫里斯教授的一对儿女起名叫达西和伊丽莎白。由熟悉《傲慢与偏见》的人看来,这未免有一点乱伦的意味。简·奥斯丁活了42岁,一共写了6篇小说,统统是关于适当的婚姻与适当的爱情。可是她本身并没有结过婚。《爱玛》是她写的最后一篇小说,爱玛是位出色的,有一些可爱缺点的闺秀,一心抱定独身的念头,和奥斯丁一样。

奥斯丁的第一部小说是《理智与情感》。23岁的女孩还不懂得用复杂的人物和细节充实、掩盖她的主题,就那么简单地把自己想说的道理说出来了。其实她所有的小说无非是这个道理的延伸和发展,但是到《爱玛》,技巧和经验已经炉火纯青,所有的侧面都那么丰满,每一个人物都那么充实可信。

她在所有的故事中指出:当有教养的青年男女门当户对,谁也不会玷辱谁时,他们可以发展适当的感情。这感情必须在理智的指导下,以订婚为目的。有理智的女孩在热恋和失恋时都要克制,以免为人侧目,失掉家族和自己的体面。

我常常奇怪这些女孩子是怎样做到这一点的,为什么情感不会冲破理智。生活中可往往不是这样。有一个女人被人评论说:如果你一直没有理智也就算了,可是你每次歇斯底里之后偏偏又能恢复理智,这真让人受不了。女人有理智时像金子一样高尚公正,坦荡无私,女人歇斯底里时像一摊泥捞不起来,无可理喻。问题是谁也不知道哪一句话会让她从金变泥,瞬间崩溃,随后就不可收拾。

谁知道,也许这才是情感与理智的常态。情感像水一样流荡,不可捉摸,理智像土一样沉默,亘古不变。爱玛最终还是结了婚,因为她发现一直以来,她都那么重视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跟谁结婚都不行,要结婚就非娶她爱玛不可!”在小说里奈特利先生果然没有辜负她,皆大欢喜。然而,如果在这漫长的消磨中奈特利先生已经爱上了别人呢?觉得和别人结婚也很可以向往呢?这好像是更加可能的事情吧。人得到爱情的水,珍藏起来,过多少年打开,决不是婚礼上的女儿红:它要么偷偷地蒸发掉了,要么变得肮脏难耐。贾母拿出密敛多年的上好人参给凤姐用药,谁知时间久了,那人参已成了糟朽烂木,化灰化烟,烟消云散,水流花谢,春去无归。春归容易,花已成泥。

这就是失掉了理智时说的话。

有理智的时候会说:化灰化烟,烟清云淡,水流花寂,春去宁归。春归容易,杂花满蹊。

绝望地怀着希望。

《爱玛》读后感

《爱玛》是简·奥斯汀写作生涯的最后一本书,也是她思想最成熟的一本书,却并不像《傲慢与偏见》和《理智与情感》一样被众人所熟识,今天我就要讲讲这本迷人的书。

简·奥斯汀一贯喜欢把角色的优点缺点都放大,总是采用夸大的写作手法去描述故事。说到女主角爱玛一连串的修饰词“又漂亮又有钱又聪明”,颜即正义,有钱任性是当代盛行的一种价值观念,这在19世纪资本主义盛行的英国更是如此。爱玛还热衷于幻想,任性地施展她的幻想,是个不折不扣的幻想家,更是印证了“颜即正义”“有钱任性”。人的优点与缺点在她身上无限放大,也正是她这样与众不同的地位、性格、知识与涵养,引发了一系列妙趣横生的故事。

她不是传统的羞怯懦弱的女性,而是具有自己独立思想能够为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女性。面对奈特利先生正确的批评,她总是可以虚心接受,真诚地去改正错误;面对他人的恭维,她很受用但并不会被花言巧语迷惑;最重要的是,对于生活她有自己独到的看法而并不随波逐流,她说“一个人应当普遍与人为善,而不是普遍与人为友。”,友善是美好的品德,但对人不加筛选与任何人都成为朋友并不是一件好事。

即使是在思想自由的今天,敢于提出“永远不结婚”想法的人仍然不多,因为大部分人认为这是离经叛道的,与世俗不相符合的。父母也常以“你不结婚生子老了没人照顾你多可怜啊”来规训我们。但是爱玛就敢于说出她的想法,“既然没有爱上什么人,要改变这种状况当然是愚蠢的。我一不需要财产,而不愁没事干,三不怕别人看不起。”结婚应当永远只有一个最高贵的理由:两情相悦,否则那只能算是对婚姻的玷污,埃尔顿先生与霍金斯小姐的结合便是如此,结婚让他们变得更加令人讨厌。

“对于宽宏大量的公众来说,只有贫穷才能使独身者让人瞧不起!一个收入微薄的单身女人,肯定要变成一个荒唐可笑、令人讨厌的老姑娘,成为青年男女嘲弄的对象!可是一个有钱的单身女人,却总是十分体面,既聪明又讨人喜欢,比谁都不逊色。”经济独立对女性和男性来说同等重要,经济基础决定社会地位。有钱的老男人是钻石王老五,会有一群年轻貌美的姑娘环抱;而没钱的老男人只会被人用嫌弃的眼光看待。我并不想讨论这种做法是否正确,但经济地位确实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社会对人所作所为的看法。

面对哈丽特的疑问“可是如果你不结婚的话,你老了要怎么办呢?”,她更是直言不讳地说“我是个心灵活泛、爱动脑筋的人,自有许许多多的排遣办法。我搞不明白,我到了四五十岁怎么就会比二十一岁时还要空闲。我可以画画、读书、弹琴,还可以让我姐姐的孩子给我带来种种情趣。”

我们始终应该过最浪漫快意的生活,有书,有茶,有花,有曲,有欢喜。闲时捧本书,哗啦啦看完,拈二三颗草莓,细饮一杯奶茶。永远浪漫,看见花想起诗,想起花花世界,插一朵花在家里,要闻满室的芬芳,要在阳台布满绿光。永远沉静,不骄不躁,容得下灯红酒绿,也要纳得了人间百味。每天写点东西,寄给远方的人,听听曲子,跳跳舞,便胜却人间无数。如果遇到了对的人,不妨尝试一下恋爱的滋味,看看怎样的生活才最让你觉得快意。当然如果你只是随便和一个人试试,你是很难得出正确的答案的。

我的爱情定要传统又浪漫的,工作的时候各自忙碌,只在空隙时互相念念对方。闲时为他作羹汤,捧着书一起读,一起看山川湖海,看画展听曲子赏芭蕾。他最好要会种花,因为我不会。路过花店会想起为我带一枝花;出差的时候会想起给我写一封信,讲讲当地的风土人情。我爱他,他也爱我。

这本书的男主奈特利先生真的是我的心头宝,他一本正经地说情话的样子最是可爱。花花公子的甜言蜜语是不可信的,正经严肃的人的情话往往最能打动人。我喜欢听他说“只要我做得到,我定会愿意改变他的社会地位。这总可以了吧,爱玛。”,无奈中是对爱玛满满的宠溺;“我一想起你心里就充满了爱,缺点什么的我都爱。正因为我想象出你有许多错处,至少从你十三岁开始,我就爱上了你。”,他没有因为爱而忽视她的缺点,而是更伟大地去爱她的不足。

奈特利先生吃醋的模样也正经得可爱,过去他从不是多嘴多舌的人,但是当他看弗兰克写的信时,刻薄的样子可是前所未见,一边读一边不断地吐槽弗兰克的莽撞、爱说漂亮话,一本正经地说“我完全同意你的说法,先生,你的行为的确很可耻。”,“我很赞成他的看法:他很可能不配得到这样的幸福。”,想到可怜的简时又衷心的希望弗兰克可以得到幸福。看到信中提及爱玛的部分时会情不自禁地大声读出来,时而嫣然一笑,时而瞧她一眼,时而对她表示挚爱。

当然爱玛作为女主角一旦发现自己对奈特利先生的爱意,也迅速矜持又不失大方地回应了他的爱情,会调皮地开奈特利先生的玩笑,“如果可怜的小安娜-韦斯顿给宠坏了,你就像以前待我那样来对待她,那将是最大的仁慈,可就是别在她长到十三岁时又爱上他。”过去爱玛是坚决不肯结婚的,并且也从来不相信自己会结婚。但是一旦遇见了她深爱的人,她义无反顾地放弃了轻松愉快的单身生活,选择相信奈特利先生会为她的生活带来更美好的变化。

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以及《理智与情感》同《爱玛》一样谈论的都是有关爱情与婚姻的问题,体现的也是她爱情观和婚姻观的变化。《爱玛》中体现的是爱玛“永远不结婚”到“坠入爱河勇敢与奈特利先生结合”对婚姻态度的变化,从反抗厌恶婚姻到欣然接受,是爱玛思想的成熟也是简奥斯汀思想的成熟。有人渴望结束单身走进婚姻的殿堂,有人恐惧婚姻害怕它终会破裂。一个是为结婚而结婚,一个则是对婚姻存在偏见。这世上有不好的结合,但也有许多美丽浪漫的结合。不要盲目相信婚姻,也不要恐惧婚姻,更不要歧视婚姻。遇到对的人就勇敢去追,没有遇见也可以快快活活走一生。婚姻不是必需品也不是牢笼,应当理性去对待。

《爱玛》读后感作文

看了很多豆友的评价,都写得很好呢。

整个故事轻快明媚,爱玛并没有遇到太大的人生曲折,多的是一些也许在读者看来微不足道的小事。爱玛无疑是个命好的姑娘,同时她天性善良,富有孝心,不高高在上,而是以真诚的态度与邻居相处,并对她的家庭老师的感情十分丰厚。这该有多难得。也包括对哈丽特的指导与关爱,她处处为哈丽特着想,迫切希望她获得幸福,鼓励哈丽特,给她无限的希望。让哈丽特两次因为感情的事而郁郁不乐。幸好结局哈丽特跟马丁又结婚了。而爱玛也跟奈特利结婚。同时,爱玛也对自己的情感真正确认是在哈丽特喜欢上奈特利的那个时候,她才强烈感受到的。她曾以为,哈丽特喜欢弗洛克,而弗洛克却又是一开始,爱玛满心欢喜以为是她伴侣的人。这真是错综复杂的情感。因为一开始他们相处非常融洽。尽管,奈特利表现得对弗洛克没那么好感,爱玛坚信是他把人想错了。

要说说奈特利,一开始就觉得他富有智慧,能准确判断别人,待人待事有自己的正确主见,他对爱玛的错误行为敢于指责,当爱玛改正过来的时候,他对她更加友好。他完全是为了她好。到最后,他知道了弗洛克跟简已经订婚了以后才从他弟弟那里赶回来找爱玛,担心爱玛因为这件事痛苦,却没料到事情并非他所想。于是他跟爱玛告白,也是在那个时候,爱玛知道了自己真正喜欢的人就是奈特利的时候。奈特利也是个很真诚的人,对待朋友邻居,从来都是愿意为别人着想。他开马车送简,还有为马丁打气,把苹果送给简,一开始还以为他喜欢简呢。甚至在舞会上帮哈丽特摆脱尴尬,这些都证明他是个真挚的人。他为了爱玛也试着改变对哈丽特的看法。他的爱从来都是默默无闻。用行动而不是耍嘴皮。当然他很有自己的一套老法。

还有很多人的故事都很有趣,每个人的个性都描述得很细致,我可以一个个清楚的讲出来,但总觉得太过流水账。但是,结尾婚姻配对非常完美。每一对真是天造地设。

前面还很讨厌爱玛的。这个女人自以为是、爱猜忌、看不起低层阶级、有很强的门第观念。甚至简直算不上善良。

从这部开始就讨厌那种擅自乱点鸳鸯谱给别人做媒的人。

可后来她改了,有了自知之明,才觉得她有点可爱。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年轻女子成长的书。

这是一个不完美的女主角。

而奈特利先生,却是一个很完美的男主角。

非常地,善解人意、内敛谦逊、深谙做人处事、正直坦诚、总是那么地关心体谅人。

而且总是帮助爱玛,纠正她,与她辩论,关心她。

最后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结局,反派角色也有了好结局,如弗兰克·邱吉尔,皆大欢喜。简·奥斯丁式结尾,不需要多复杂多坎坷多悲惨,就这样简单而又美好温情,喜欢。

爱玛读后感

《爱玛》讲述的是一个原本自傲自负,又爱幻想的富家女通过给自己的好朋友做媒而发生了一系列囧事。看起来又搞笑又气愤,一个人竟能单凭自己的感觉而乱点鸳鸯谱,差点连自己和好朋友的幸福都赔上了,幸好后来大家都找到了自己的真爱,连爱玛也不再理会自己从前许下的'“不结婚”的誓言。

奈特利先生,一个让爱玛又恨又爱的人,最终俘获了这位被称为完美小姐的爱玛,用爱玛的话说就是:因为你我才不会成为娇纵的人。的确,在很多方面,奈特利都和爱玛唱反调,实际上他是在告诉爱玛,不要感情用事,但爱玛只是在最后才了解,所以说奈特利先生在爱玛的成长过程中起了功不可没的作用,这是值得肯定的!

这本书真的很好看的!大家有空记得看一下。

《爱玛》读后感

令人高兴的是,爱玛最后和奈特利先生在一起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在想起奈特利先生的时候,总是想起《傲慢与偏见》里的达西,《飘》里的白瑞德。所以,从故事的前面,我就衷心盼望着爱玛可以和奈特利先生这样的优秀男人在一起,当然,这里不排除作者刻意把我们的男主人公刻画得格外有魅力的原因。

爱玛里,我看到了一个智慧,有主见,乐于助人,总是为他人考虑,却又有时候傲慢的富于幻想的女子。

总体来说,我还是很喜欢爱玛的,这是一个自尊,有智慧,有思想的女人。

她说的一句话很打动我:

女人只要有财富,到了晚年,即使仍旧独身,也没有人会瞧不起她,仍然可以生活得很快乐。

女人如果不能得到理想的爱人的话,事业就变得很重要了。当然,家庭其实才是一个女人的归属和幸福,但是有些情况下,女人也是应该做好自己的事业的。

《爱玛》读后感

简·奥斯汀的小说已经读到第四本,我们常常从她的笔下获益良多。阅读并认识每本书里的人物,我们看到真善美,也看到了自私、贪婪、刻薄以及无德。我们应以此为镜,照出自己的弱点与不知,时刻提醒着自己,向往真善美的道路,而不是在泥泞处停滞不前。

或许我们都希望像伊丽莎白一样聪颖骄傲,也愿意如埃莉诺一般理智平和,面对世事更能有范妮的坚忍与隐忍……而爱玛看起来完美无缺,聪明富有,美丽善良。她好为人做媒,热心而又颇为矜持。爱玛的好友哈丽特在她的误导下,竟然以为埃尔顿先生和奈特利先生分别爱上了她,差点错过真心爱上她的马丁先生。所幸的是,简·奥斯汀永远成全有情人,爱玛接受了奈特利先生的求婚,哈丽特与马丁先生花好月圆。

人们难免不产生做媒的念头,本人至二十岁开始,便坚持不懈地搭桥牵线,但目前来说仍未能成功配对。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当年在老家,为好友和同事做媒。我的好友性情纯朴,温柔大方,典型的贤妻良母。而我有一位男同事性格稳重内向,文质彬彬,绝对是位好好先生。我大胆地为俩人制造机会,认识然后任其发展。结果男同事家在农村,许多思想与生活观念与我的好友迥然不同,没交往多久便不再一起了。旁人的看法始终是片面的,一段感情的结局,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一段幼稚的时光,我们会受他人的影响,产生并非自己思考后的判断。埃尔顿先生明明是喜欢上了爱玛小姐,可爱玛却把他的示爱全部当作暗恋哈丽特的表现,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奈特利先生对爱玛小姐藏而不露的深情,完全被爱玛所忽视,她一心想成全哈丽特的好事,并没有发现自己的幸福所在。直至当她误以为奈利特爱上了哈丽特,意识到自己对奈特利先生的感情时,才完全明白过来。“她(指爱玛)出于让人无法容忍的自负,以为自己能看透每个人内心的秘密;出于不可饶恕的自大,硬要安排每个人的命运。结果,她一次次地犯错误。她也不是一事无成——她造成了危害。她害了哈丽特,害了她自己,而且她还很担心,也害了奈特利先生。”

而奈特利先生不会因为爱上爱玛小姐,便纵容骄惯,他向来直言不讳,用心良苦。有次不经意的玩笑中,爱玛抢白了贝茨小姐,奈特利先生及时地对爱玛说:“如果她(指贝茨小姐)很有钱,我可以容许偶尔多看看她的可笑之处,而少看重她的善良之处。如果她是个有钱的女人,我可以听任无伤大雅的荒唐行为,不会为了你的冒昧举动同你争论……她家境贫困……她的处境应该引起你的同情。你这件事做得真不像话”。爱玛为此羞愧难当,“时间也没让她平静下来。她似乎越想越难受。她从来没有这样沮丧过。……一路上爱玛感到泪水在顺着脸颊往下淌,尽管很奇怪,她并没有试图去抑制。”

真正的朋友和恋人应如奈特利先生一般,勇于指出你的错误与不当,使得你不断进步,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恋。而事实上,我们常听不进逆耳的忠言,远离指出自己不妥处的朋友,或是满不在乎地批评丢掷脑后……多年以后,当我们还能忆起这些忠言良意,体会到个中滋味,感受一定不同。

简·奥斯汀的小说并非只是单纯地描写男女之间的爱情,她笔下的人性向来是丰盈饱满、入木三分的。对比小说里的众多人物,我们往往能找到自己所喜欢的每一类人物,自己讨厌的每一种人,提醒自己千万不要成为那自私自利的模样。面对着这面明镜,我们清晰地从中看到自己的模样,自己想成为的样子,令人讨厌的无才德的人,庸庸碌碌平淡一生的人……,我们将更有勇气去面对,曾经的过往和充满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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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读后感

看到有些书友指责本书翻译腔太重,作为一名翻译工作者,我忍不住要站出来替同行鸣冤。翻译尤其是文学翻译,不仅仅是传达文章的意思,更是要将作品风格、异域文化传递给读者。换句话说,同样意思的句子,由于各国文化及思维方式的不同,表述出来可能会大不一样,而不仅仅是语言种类的差异。所以,文学翻译作品带上翻译腔其实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也正是其魅力所在。就像意大利披萨要是传入国内都本土化成了大烧饼,该多没意思。译者一方面要尽量将作品风格及异域文化传达给读者,一方面又要迎合读者的口味,不能让这舶来文化的陌生将读者吓退,如何把握其中的“度”,是每个文学翻译工作者时时苦恼的问题。本书的翻译虽谈不上优秀,但说是大部分归功于百度及谷歌翻译,还是太过委屈。

再来说说《爱玛》这部作品,我越来越喜欢简・奥斯丁的书,表面看上去都是言情小说,可是人情练达,敏锐机智。加上每部作品的人物形象丰满,简直栩栩如生。我很喜欢爱玛这个人物,她本性善良,天资聪颖,不会将对异性的好感与爱情混淆,作为一名年轻漂亮的女子难得能在男女交际中保持清醒。虽然她高傲任性,自以为是,有些自私,还喜欢乱点鸳鸯谱(当然这和她乏味的日常与狭窄的生活圈有关),但都是些不伤大雅的小毛病。最后,她嫁给了奈特利先生―一位良师益友,实属大幸。

再来说说简・费尔马克斯。本以为她是林黛玉般的可人儿,可越读到后面,越觉得她的那种清高太过做作。而且,看到自己的未婚夫与其他女人打情骂俏时,居然能保持一脸淡漠,作为我这种烈性女子,是怎么也理解不了的。弗兰克・邱吉尔实在算不上坦荡君子,他与简同样拥有寄人篱下的经历,当然比起爱玛来,更能走到一块去。

简与弗兰克这一对,还比不上哈里特与马丁。小家碧玉与奋发青年的结合,更为可喜可贺。

《爱玛》读后感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我们可以从小说中人物对话中看到作者的一些长处和短处。那些长处决定于描述的全部力量,进行得熟练而精确,运用平静而带喜剧性的对话,在对话中展开交谈者的性格,正像在戏剧中一样。至于缺点,正好相反,是产生于作者着意安排的过分详细琐碎的描写。

小说还描写了性情古怪的`人或头脑简单的人,例如伍德豪斯老头和贝茨小姐,当他们首先出现是显得可笑。可是当他们在小说被摆在过分显著的地位,描述的过分冗长,他们的唠叨开始变得令人厌倦,就像在现实生活里一样令人厌倦。整个说来,这位作者的风格也使人想起感伤性质的小说或浪漫主义性质的小说,这种性质表现为田野,乡村房屋和草地――颜色斑驳的独家院宅的妥善经营的农产和壮丽的山峦景色的描写。

《爱玛》读后感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爱玛》读后感

英国简奥斯丁的《爱玛》,不得不说,又是一部精彩小说。

有时候会后悔为什么前面的三年,那么多的名著,却丝毫吸引不了自己的注意力。无知即愚昧,教育学书说对了。

(1)真的是一本很精彩的小说。尽管描写的圈子很小,视野也相对有点窄了,但作者却将人物描写的栩栩如生。有时候,似乎能从书本里跳出贝蒂小姐的喋喋不休,简·菲尔费克斯的冷淡,爱玛的热心,甚至是伍德豪斯先生的忧郁等等都在作者的笔下变得活灵活现。

(2)尽管爱玛狂傲自大喜欢主宰别人的婚姻生活,但在书里,我看到的似乎更多是爱玛的优点。她善于观察别人,善于剖析自己的内心,在听到奈特利先生的批评后,也愿意去反省。有时候,觉得爱玛更像个未长大的孩子,而奈特利像一名有耐心的老师,总是包容着她,爱她关心她,却也严格要求她。呵护她,但对她的缺点也以恰当的方式反馈与她。而爱玛显然是能感受到这种关心与爱的。

(3)小说里,很好的展现了那个年代,英国的风土人情:绅士、跳舞、聊天、社会地位的重要性。

(5)小说看完了,却时刻提醒着我:要学会从别人的眼里、举止里、眼神里观察、分析人的性格等。

教师的基本素质是学会观察学生。或许在将来走上工作岗位前,还可以把本书温习一遍。

《爱玛》读后感

《爱玛》是简・奥斯汀的作品。奥斯汀小说结构并不宏大,但作品中每一个人物都栩栩如生真实可信。

爱玛是一个上流社会未婚女子,她具有强烈的门第观念,不需要正当职业,业余爱好是做媒,谁尊贵谁卑微谁与谁能配成一对儿,她拿着心中的那杆封建大秤在每一桩事上每一件服饰装扮上每一个眼神顾盼间都要称上一称,谁与谁份量相等,谁与谁悬殊太大,活脱脱一个势利妇女却正当妙龄也不缺善良与同情心。她发誓自己绝不嫁人,理由是要服侍年老体弱的父亲,其实是海的里男人没一个配得上她。

《爱玛》主要讲述三个女人的故事,爱玛、琪恩和海丽埃。爱玛和琪恩年龄相当,都貌美如花才情横溢,相比较而言,琪恩更具才气,这个贫穷人家的女儿被寄养在上流社会家庭里,养尊处优中练就了优雅高贵的品性,待到谈婚论嫁时琪恩显然已有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趋势。爱玛有时候羡慕她的品行妒嫉她的才情,有时候轻看她的出身与贫困。爱玛习惯俯视琪恩,却隐隐有倾佩之情,琪恩的人格魅力不在爱玛之下,她们也有惺惺相惜之情,却始终保持距离,这是穷与富的差距,世俗的眼光和心理是不可避免的。

海丽埃乏善可陈,不是出身名门是个弃儿,相貌中等偏上,爱玛一心想把她调教成琪恩这样的可人,并极力物色上流社会的绅士,欲成就百年之好,可惜海丽埃智商一般才情欠缺,没有哪个绅士看好海丽埃,爱玛欲将海丽埃嫁入上流社会的梦想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破灭,最终弄明白那不过是一厢情愿。门第观念坚如磐石,聪慧的琪恩有幸挪开磐石嫁入豪门,而资质一般的海丽埃即使善良贤惠却始终欲嫁无门。想起海丽诺不禁让人暗然神伤,如果在当时她有二万磅作陪嫁,嫁个绅士是举手之劳,比她更平凡更庸俗的艾而顿太太就是一个明证。

门当户对,即使在当今,依旧根深蒂固也难被冲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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