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书为伍的日子高三(专业17篇)

时间:2023-12-10 08:01:35 作者:LZ文人

优秀作文通常具有逻辑清晰、观点鲜明、情感真挚等特点,给人以强烈的思想冲击力。以下是一些优秀作文范文的精选,透过这些范文的文字,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和感受优秀作文的魅力所在。

与书为伍的日子高三作文字

对于书的记忆,很早以前就开始了。从懂事起,书所带给我的,就如成长所必须的那些养分,汲取,吸收,输送,释放,循环无尽头。书香铺满的道路上,最先领着我站起,蹒跚前行的,是我的父母。他们文化并不高,但是几十年的生活经验告诉他们的就是,孩子必须读书,必须。我第一本自己争着吵着要买的书是《安徒生童话》,很厚的彩色注音本,封面上的小人鱼凝望着大海,滚滚浪涛诉说着未尽的故事。崭新的书页,清新的墨香无不吸引着我。父母看出了我对与书由衷的喜爱,欣喜地牵起我的手,带领着我跨上书香之道。

刚开始,读书对于我来说,是任务;对父母来说,是下达给我的必须完成的任务。每天一小时之类强制的规定,在当时的我看来,是无意义的,每天读几篇童话是我的.乐趣,但是那些枯燥乏味的文字却还要让我装作认真地欣赏,实在是件很累的事情。然而事情的发展却不如我想象的样子,一个小时对于我来说,就是几篇美文,几首诗歌的事情,所能带给我的,远远不够我所渴求的。我延长看书的时间,一次比一次长,有时甚至两个晚上看完一部书。要说,那时候我最享受的事情,就是翻着崭新的书的扉页,或者是翻着令人意犹未尽的书的末页。

我喜欢细细品味那里的文字,我觉得,一篇美文,最美好的是它的梦呓般的开头,轻叹似的结尾。那样的文字,简直妙不可言。用安意如的话说,“就如歌宴后退去浓妆的丽人,惊鸿照影,美得淡定心惊”。一本小说,最绝妙的,要么是它如幻如真的楔子和意犹未尽的结尾,要么是它平淡无奇的开头简简单单的收笔带给人的确实无尽的遐想和感慨。我爱这样的文章,爱到骨子里。

不多说什么,看书的人就是在沉思的人,他们所思虑着的,是另外一个世界,他们所拥有的,也是另外的一个美好的世界。惊叹着,不变的白纸黑墨,带来的却是不同的感动。我沉迷于这样的世界,我甚愿意一次又一次地祈祷着。就如苦难的人们带着无尽的泪水,喃喃祈求;我带着满腹的热情,诚挚低吟。父母对于我买书看书的事情,大多不会过问。然而我并不是一个十分耐得下情感和性子的人,书店和图书馆并不是我心目中理想的看书场所。在领略多彩的书海时,打扰着我的,不应该是是不是的电话声、吵闹声。

相比,在房间里点着台灯看书才是我的理想状态,隐约传来的锅碗瓢盆敲打声,实在是美妙至极的配乐。感性的性格赐予我的是对书的更多热爱,蕴意深刻的句子,我喜欢轻轻读几次;主人公满腹悲伤的自嘲,我会捂着嘴抽噎着留下泪水;欢笑的剧情,我会合上书回味几次,笑出声来。在旁人看来,或许这有些“太过入戏”,但是我的父母知道,我又找到了一本适合我的书。一次次的发现一次次的惊喜,数不胜数的书铺就的是我的成长道路。

书犹药也,亦犹路也。或许在路上跌倒,但是这个时候,伴随而来的不是疼痛,而是铺就道路的,书墨香。嗯,没错,世界上最睿智的最诱人的味道——书香。

高三的日子作文

不知不觉,寒冬来了,带着他所特有的刺骨的苍劲的风,扫落了衰败的残叶。不由得想到,在此学习已有一年半了。

“逝者如斯呼,不舍昼夜”,初来时,对将要相处3年的校园环境十分惬意,无论是高大魁梧的树,还是终年碧绿的浅草,或者零乱的花,都使人心神往之。整天探花观草,怡然自得,可高中的生活并不象小学初中那样东游西逛,完也快乐,学得也轻松。随后便转入忙得不亦乐乎的题海中去,夯实自己的“后方根据地",以迎来被人认为是地狱的高3。久而久之,也与同学们不断的,从此,心灵上便有了个无友的依托,下课之余,或小曲一首,或谈天论地,晚自习之后,便是高谈阔论,那周末呢?虽然作业堆积如山,我们也学会在忙中偷乐,登山涉水,揽一方天地,净化久已未洗涤的心灵,感悟一番自然的灵气。有人说:“作业这么多,你们怎么还到处去完啊!?”答曰:“此乃劳逸之结合也,'有时也笑而不答心自闲,快乐,高兴之余,写起作业来,也得心应手,一气呵成。

有人说:“世界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此言得之,转眼之际,才觉朋友交游之兴刚起,高1的生活就要化为回忆,分班分科,一时竟不知道该怎么办是好,但很快就做出了决定(在自己综合分析后)。由于所选的不同,注定所走的路也不一样,不禁有依依不舍之情,于是在走的前一天晚上谈了一个夜,以至第二天起来时眼光有旋转之意,揉揉惺忪的双眼,披着长衣,跨上双肩包,一声bye—bye,便使从前的一切化作永久的回忆,藏在心里,藏在天地间。

开学后,进入另一个班级,又开始接触到好多的笑脸,这笑脸,有七八月的热忱。

新的开学,新的班级,新的开始,新的起点,新的希望,新的挑。

战,每个同学都在孜孜不倦,乐此不疲,无可救药地沉迷在学习之中,用自己的勤劳铸一柄理想只剑。因而,上课时的凝视在老师的一举一动上,象在监视一般,晚上呢,虽然没有连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听得见的寂静,却有沙沙的笔响声和沉沉的呼吸声,重重的在静谧的教室里回旋,让人有看龙凤回旋在长空的感觉。“进,静,竞,竟”就应是最好的诠释吧。

我们班是文科班,女多男少固属正常,但却有意无意地招来非议。有人说我们班虽女生多但质量差,又有日说我们班的女生是从朱罗记公园里跑出来的,个个吓人,真亏我们受得了。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一辩解就要遭群攻,也只能笑而应之,也就烟消云散。后来同学道,我们班的女生并不丑,只不过是把时间花在学习上而没怎么注意打扮而已,再者,我们班是文尖班,不树立个耪样,天天打扮化装,搞得妖艳风流,又怎么行呢。这是后话,时间的确可以冲淡一切,或者说,说多了,也就无聊,,后来也不再论此了。

笔转之处,一个学期就要完了,相处也快一个学期了,在冬天的季节里,遇到的,寒暄几句,以表关心,遇不到的,也祝福几句,希望能带上个好的成绩回家见父母,过个好新年!

一个同学说,他要考某某大学,我说我向往某某大学。一起努力,一起奋斗,手牵手,向前走,然后一个劲的笑,虽然有点搞笑成分,里面还是真情实意的,握握手,以表示支持。

高三的日子作文

曾经记得谁说过:我们的高三是场甜美的骗局!

慢慢的,习惯了坐在无窗的字家的屋子里,在昏暗的被大多数人认为很浪漫的灯光下,去验算一道道千回百转的数学题;习惯了埋头与死一般寂静的教室里,去推算一个个千呼万唤始出来的结论;习惯了在各式试卷面前忍耐,坚持,然后告诉自己:我很有潜能!只是偶尔抬起头时,外面的漆黑让眼睛莫名地疼了一下;只是偶尔停下笔时,肚子唱起了空城计;只是有时在无情的分数前,嘴角生痛地跳了一下,眼睛装作调皮地向上眨了眨;只是坚定生活不相信眼泪!

我就这样进行着我的“苦读”生涯,只为了心中那份期盼,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就像英雄杨利伟说的:心中有期盼--中国人一定要圆飞天梦,也就无所谓“苦”。

正所谓“寒窗苦读十几年,只为金榜题名时。”

大概是学生的日子太平静如水了,流得那般缓慢,让经历着的人难免会有些怅然若失。然而,现在却感觉到时间的飞逝。当得到的与想要的有差距的时候,难免失落。也许我们不明白那时的盲目徘徊是对生命的背叛,不明白那时的我们其实是最幸运的。于是,我们选择了等待,等待结束学习和考试,等待那一场对我们命运进行判决的高考!

但我不喜欢把自己比喻成被关在监狱里的犯人,那样只会平添几分敷衍和世故。就像程朗所说的: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不必要去想太多,也轮不到你去想。是哦,后悔又怎么样?憎恨又如何?逃避又能说明什么?解决什么?许多无知和错误都已经过去了。曾充满稚气,也曾漫不经心。可是,每个阶段有每个阶段要做也应该做的事。

突然想到小四的一句话:上天给了我沧桑的心灵,却给了我年轻的面貌。

说这话时,竟感到丝丝无奈与伤感……。

与书为伍的日子高三作文字

林语堂先生在其著作《生活的艺术》中写到,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一人读书的目的并不是要“改进心智”,因为当他开始想要改进心智的时候,一切读书的乐趣便丧失净尽了。

现在的我可以说喜欢读书,而且不抱有任何目的,只是向往着读的整个过程,还有读后的那个难以说清的'瞬间和长久的思考。于是,每天徜徉在文字的海洋中,撇开世俗的烦恼,只是沉浸在自己读书时的快乐或悲伤中。

可是,高一时的我是完全不懂这些的。那时的我对于读书对于文字甚至可以用深恶痛绝来形容。每当语文考试时,写作文都要绞尽脑汁最后只是写下一篇不知是何文学体裁是何表达方式的文章。老师的评语也是委婉的表达我的文章写的有点乱,再接再厉。可是,那时我脑子里真的没有墨水,初中时接触的一直是厚厚的作文书,一篇又一篇用华丽辞藻夸张表达堆砌而成的水文。记得课堂上每当听到别人的名字从老师口中念出来,看到别人的文章被方方正正的贴在后面的墙上时,心里总是生起无限艳羡。想着,要是有一天我也可以写出那么棒的文字就好了。

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在陌生的学校陌生的环境的我,没有任何兴趣没有任何爱好没有任何特长,身边也没有相熟的朋友,感觉那段日子,说夸张一点,生活仿若一潭死水。可是,我不会表达,我甚至写不出来我当时的内心情绪,只是单纯的觉得心里不开心,感觉到很孤独。

鲁迅先生说:孤独就是关上灯,与发光的灵魂为伴。

我想,我是孤独的,可是我的灵魂不会发光,因为我是一个没有一点文学涵养语言表达能力几乎为零的人。

可是,我也不能只是这样浑浑噩噩的过日子啊!高一下学期时,我问室友借了一本巨著,英汉互译版《飘》。起初看一页都要花费我好长时间,看一章都要将近一个星期,而且还是只看中文。但是,因为日子和我都过的有点无聊,于是,我还是耐着性子看了几个月终于啃完了那本书。《飘》可以说是我的启蒙书籍,至今,我仍然记得斯嘉丽和瑞德之间扑朔迷离的爱情故事,虽然故事的最后他们并没有好好的在一起,而斯嘉丽在最后自言自语地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发人深思。

后来,我又看了一个自称江湖野生作家笔名大冰的书《乖,摸摸头》,喜欢了那个来自山东四处游荡的江湖人,对于书中的那些真实的故事很是感动。还有白落梅为纳兰容若所写的传记《西风多少恨,吹不散眉弯》,痴迷于在佛前素淡如莲在人间繁华似锦的奇男子,也爱上了那些优美的令人心碎的诗句。

在那些与书为伍的日子里,我终于不再感到孤独不再觉得生活如此贫乏,而是每一天都在积极的向往着憧憬着快乐着。

“时光的隔壁,住着一个年少的我,为一朵花流泪,为一福画感动,为一句话感慨,为一首诗狂热,为一首歌心动,为一个流浪的梦执着。”

但愿时光漫长,我仍满怀热忱,悼念过往。那些与书为伍的曾经不会消逝,而是每一天用现在去温习。

与书为伍的日子高三作文字

日暮西山,寻高丽倩影,孤芳自赏时,蓦然回首,却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

——题记。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便伴我成长。它散发的淡淡幽香,我回味着,又犹如回到那夕阳日暮中,那积水空明处,犹如看到那“回眸一笑百媚生”的玉容,听到那“老木沧波无限悲”的感慨。我也明白了:活到老,学到老。

书,是我的玩伴。

幼时在老家长大的我,回到东营,实在有一种“笑问客从何处来”的感觉。于是,书成了我感情的寄托。每当阳光斜射入屋子,我便伴随着汽车悠扬的鸣笛声,开始读我今天的第一次书。

从书中,我找到了我自己的世界,瞬间,有了一种畅游于海底的自由感;一种腾身于惊波万仞中的刺激感;一种安静自然的舒适感;一种充实生活的满足感......世界之大,任我独行的感觉瞬间淹没了人生地不熟的孤独感。

灯火通明,饭菜的香气直入云天。日落西山之时,我又再一次拿起了书。在书中,又激起了我精神上的饥饿感,我贪婪的咀嚼着书中的一文一字,直到心满意足为止。书,如同我儿时的玩伴。

书,是我的眼睛。

上学后,又一次与书本邂逅。这时的.它,便又换了一副尊容。它像一位学者带我走进全新的世界。好像一首歌唱的那样“你是我的眼,带我领略这四季的变幻”,山雾缭绕,想要迷乱我的双眼,可书,帮我找到吹散它的方法,我又看到了那山高路远的求学道,那柳暗花明的读书路。

我对这个世界,由无知到感悟,由费解到明了,全靠着书这双明亮的眼睛,它比得上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比得上望远镜的清晰透彻;也比得上小桥流水的清澈见底。书,是我开阔视野的明眸。

书,是我的回忆。

蓬头垢面的我在翻找我的练习册,在杂乱无章的书中,却有意外发现。书山书海中,它是那么的朴素,早已被湮没在从书中,但是,它又是那么的特别,在群英荟萃的书里,闪着你们都看不见的光芒。我用袖子轻轻拂去上面的灰尘,于是它的烫金大字从漫天飞舞的尘絮中显现出来。翻开封面,一段温暖的文字映入眼帘。那是小学班主任送我的第一本书。当时,我视它为宝书,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也被遗忘在这茫茫书海中了。

重拾起它,再次细细品读,那散发出来的书香韵味,中通外直,通透清澈,香远益清,亭亭净植。感觉不减当年。书,是我曾经的回忆,带给我温暖的记忆。

“有一朵花开的时间需要去等待,于等待中细听花开的声音;有一杯茶浓的时间需要去品尝,于品尝中,细观茶沉茶浮。花开花落,茶沉茶浮,心情积蓄,味道几何”,是呀,在一个晴朗的午后,慢慢把文字抹匀,细细品味,其韵味蕴涵于此。书,我们离不开,也舍不掉,并且也只有它,和我们相伴一生,并永不离弃。

和书一起走过的日子,无比欣慰,无比快乐,无比静然。

日子高三作文

斜阳一缕,透出淡淡的忧伤。

踏着清脆的铃声,迎着微微升起的太阳,我们气喘嘘嘘的跑着,絮絮叨叨的说着。最终坐在了教室里、这会儿心才放下来,几乎每天清晨,我们都是这样。仅管每天晚上海睡前都会互相说着“明天谁谁值班咱们得早起啊”有时候,我们集体迟到,在教室外罚站,在操场上罚跑。有时候,我们会有小吵小闹,最终不了了之,回到最初。

无处安放的青春。

看众人来去匆匆,有些不知所措。

划开序幕、悄然落幕、短暂惊鸿、

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即然选择了远方、就要风雨兼程。

太阳要落山,谁也拉不住。每天每天眼睁睁看着时间无情的流失,却无力挽留,就像妩媚的花朵在我眼前渐渐的枯萎,青春是本太苍促的书,我矛盾的走在高二,一切的梦只能藏在心里加温、学习只有经历一些挫折才不至于平庸。

与书为伍的日子高三作文字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说得真不错。读书既可以增长知识,又可以从中收获快乐。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它给予人类的好处更是不言自明。读书真是好!

记得小时候,我反复地读过《灰姑娘》《卖火柴的小女孩》《海的女儿》我憎恨灰姑娘的后母对她的折磨和侮辱;我同情卖火柴小女孩的悲惨命运,对当时沙皇统治下穷人感到悲哀;我被人鱼姑娘默默付出,甚至牺牲自己成全别人美丽的人生而感到骄傲这些故事中的人物,他们的悲欢离合,忧伤快乐常常使我牵肠挂肚。

后来,我上了小学,我迷上了我国的四大名着,《三国演义》里面的桃园三结义千里走单骑;《西游记》里的猴王初问世三打白骨精;《水浒传》里的鲁智深倒拔垂杨柳;《红楼梦》里的黛玉葬花我都能熟练地讲书中的场景娓娓道来。我在书的海洋里遨游,有一种莫名的快乐!

因为读的书越来越多,在我头脑中积累的知识也日益俱增,特别是当我写作文的时候,总觉得自己文思如泉,感觉自己如鱼得水。记得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一篇《秋色》的作文。当老师出示这个题目的时候,我的头脑中已经是落叶纷飞的画面了,我仿佛已经置身在秋天最美的小河坡上,看见了远处群山深绿、浅黄、深红的林群,错落有致、层层叠叠地布满了远方的天空,与秋日色彩斑驳的落阳相互交映,与近处田野上炊烟袅袅的人家,动静结合熠熠生辉!

读书,让我的生命快乐丰富,让我的心变得宽阔而蔚蓝。书是我最好的朋友,它让我无知空荡的脑袋日益充盈起来,是我的良师,我的益友。

我爱书,更爱读书!

六年级:00000013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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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书为伍的日子高三作文字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我的妈妈是一名中学语文教师,自我记事起,她便黎明即起,夕阳西下,手执一卷,与书中人物同喜同悲,于文中哲理晓畅共明。我的爸爸是一名普通的公务员,平时也喜欢泯茶品书,他常常美其名曰“精神食粮”。或许是受了他们的熏陶,我从小对书情有独钟。

听妈妈说,我两三岁左右,“目不识丁”,就开始“读书”,不过,那时的“读”,只是妈妈一边读一边讲,我依偎在她怀里听。尽管当时太小,很多故事不甚明白,但一个个动听的故事,总是伴随我进入甜蜜的梦乡。

待到上幼儿园,我自己就能磕磕绊绊、囫囵吞枣,却津津有味地读书了。在妈妈的引导下,我读了《幼儿画报》《天天好故事》、《好孩子经典画册》《365夜宝宝睡前故事》等。就这样不知不觉书籍就走进了我的心野。那时我最开心的事就是安静地倚在妈妈怀中,忽闪着眼睛,看着书听故事,有时她讲累了,我还是没看够,没听够,意犹未尽!

我上小学后,爸爸妈妈给我买了许多拼音读物,借助拼音,我开始了人生中真正的阅读。随着年龄的增长,看的各类书籍逐渐多了起来。我常常沉醉在《知识童话》、《幼儿经典枕边故事》、《改变孩子一生的好故事》、《小故事大智慧》、《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童话故事的世界里,乐此不疲,任凭想象的骏马在天上地下驰骋。我为丑小鸭最终变成白天鹅兴高采烈;为那个冻死在大年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伤心落泪;为阿里巴巴的机智聪明拍手叫好……我流连在《十万个为什么》《中国儿童百科全书》的科学世界里,总有问不完的“为什么”。

现在我上中学,课业负担重,又参加英语辅导班,但阅读的习惯一直未曾改变,我开始阅读经典名著。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为保尔柯察金那钢铁般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精神所震撼;读《名人专》,我为贝多芬在双耳失聪下依然坚持音乐创作的行为所激励,读《鲁滨孙漂流记》,我为鲁滨孙敢于冒险,敢于追求的性格折服……一个个坚定的名字,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成为我学习的楷模,精神的支柱。每当节假日,写完作业,我时常徜徉在诗词的海洋里,深感唐诗宋词的博大精深,古国文化的源远流长。这里有李白的豪放,有杜甫的忧患,有苏轼的豁达,有柳永的婉约,有陶渊明的淡泊名利,有辛稼轩的积极进取,有陆放翁的锲而不舍,有白居易的忧国忧民。

读书,让我明白事理,让我增长才干,让我了解历史。书是我人生的路标,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搏击长空的翅膀。当我在黑夜中摸索时,它像一盏明灯,照耀着我前进的方向;当我身处逆境时,它给我信心和力量,鼓舞我不断进步;当我孤独寂寞时,它是我心灵的慰藉与乐趣,永远陪伴在我的左右。

一路走来,与书为伴。

意外的日子高三作文

冬季会考一结束,平静的高三楼层了忽然就热闹了起来,一些觉得考学无望的同学已经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了。

突然觉得时间真的过得很快,还清楚得记得上届学哥学姐走出考场的哪天,老班带着我们站在班训下庄严的宣誓:“hllip;hllip;让分分秒秒为证hllip;hllip;聚精会神抓学习,全力以赴迎高考hllip;hllip;”,然后郑重的挂上“高考到计时牌”,上面用大红的纸贴着几个醒目的大字——距离高考仅剩364天。而现在却只剩一百七十多天了,可我们连会考都担心的要命,何谈高考呢!

邻班小d和我一起已经上了五年了,近日却送来一张“同学录”,说自己不上了,让我写一些东西留做纪念。我问他不上学去干吗,他只是无奈得摇摇头,一言未发。我仔细添好每一项,包括已经好久没有用了的qq和邮箱号,希望等我高考完了那些东西还能用,末了又缀上一句:但愿明年高考结束后我们还能挺直了腰板一起站在阳光下聊天。

同桌小z每天上课老师往讲台上一站,她的头便成了不用接电源的打点计时器,老师虽然很生气,但又不忍心去叫醒她,直到临走时才不忍心地说:“晚上早点休息,不然白天上课没精神!”

没完没了的试卷资料书堆成了纸山,一山比过一山高。同学们见面的招呼词不再是“上网了吗”“吃饭了吗”,而是“资料书看完了吗”“试卷做完了没”,有的甚至连这几句都给省了。偶尔抬头寻找某一个学伴,只得找准一个不被书山堵挡的角度,却只能看见一张连笑都显得那么牵强的脸。习题压弯了我们稚嫩的脊背,考学夺走了我们天真的笑容。我们是一群迷途的羔羊,在无尽的'荒漠中徘徊,却不能走出去,因为只有我们在这个荒漠中“潜心修炼”,炼就一身的本领,然后通过荒凉与艰辛的最后一道考验——高考,才可以“走出去”。

机器在长时间工作之后,必须得停下来休息一下,我们也一样,我们也需要休息。繁忙的学习之余,我们也会聊一些使我们感兴趣的话题,不是网络,而是韩剧和超女,虽然我们不能像以前一样大谈特谈,但偶尔的谈论也会给我们紧张的学习带来一点点的放松。这已经足够了。

曾经一个已经经历过高考洗礼的师兄告诉我,高三没有什么捷径,只有你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抓好每一个环节,你才能够高昂着头走过去。虽然这几句话有一点不通,但是一个大实话。所以我一直都是认真对待我高三的时日的,因为我和每以个迎接高考的高三学子一样,都有一个美好的“大学梦”。

高中生美文欣赏:那段与诗为伍的日子

题记:

三千繁华,几尽因果,这飘渺的尘世中,几世轮回,才注定了这场相遇。

曾几何时那段轻狂岁月中年少的我,疯狂地迷恋上了诗歌。依稀记得孩提时代那座古老的院落,高大的槐树下自老祖父摇摇晃晃的梨花木椅中漫出如玉的诗句“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那时小小的人儿,还没有老屋的一半高,却在漫天槐花地飞舞中,皎洁如斯的月色下,误打误撞的闯入如真如幻的诗的世界。

诗词。

伴我度过了整个梦幻般的童年。

岁月流逝。年纪稍长,我开始体味到诗词中不尽相同的滋味。每日清晨,欣然起身,随手从枕边捞起一本太白诗集。伸手推开窗,便是韵里江山。太白一生好游历名山,满怀豪情的诗句便自千山万水中飘逸而出“香炉瀑布遥相望,迥崖沓障凌苍苍”,“举手可近月,前行若无山。”充满诗人豪壮、开阔的笔调。当真是应了“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太白诗中的大好河山,在每个清晨都如约而至。某个慵懒闲散的午后,独自倚在窗边,看窗前簌簌叶落。手边《诗经》中溢出的吟诵“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秦时汉宫中的歌女渺渺的歌声越过千年穿至耳际。亦或是茫茫塞外的传响“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洄之,宛在水中央”从苍远的苍穹中余音许久,不愿离去,也不肯离去。

不论是“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的无奈与不舍,还是“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的落寞,是对年华飘零的感慨,还是为伊人甘愿憔悴。都已然成为一段美好的过往和佳话。

如今,对于诗歌的狂热不减分毫,而繁重的学业让我不得不从自己的世界中退出。只是此去经年,悠悠岁月总于弹指一挥间而逝。我只愿,经年之后的我还能在某个恬淡安逸的午后,在袅袅的茶香、墨色中,回忆、重拾那段与诗为伍的日子。

高三那些日子美文

“喵,喵”。一只白黄相间的小猫来到了我家。猫儿是爸爸从老家抱来的还不满一个月。猫儿刚来时特别小,它总是缩着身子。爸爸告诉我:“猫儿怕人,所以才缩着身子。”我想伸手去摸它,可总是犹豫不决(因为我怕小猫,我怕它抓我),终于,我下定了决心伸手去摸了摸猫儿,它没有抓我,当我再次去摸它时,我感觉到它在不停地颤抖,我知道它害怕我。猫儿的身上有跳蚤,而且身上有很多泥看起来很脏。但是,爸爸给它洗完澡时它显得特别干净。毛好白,而且绒绒的摸起来好舒服。身上还散发着浓浓的清香和洗澡之前可真是判若两猫。

猫儿在我家的第一晚睡在客厅。猫儿在客厅的一夜睡的并不是很好,它总是喵喵的叫着,仿佛世界很恐怖让它感到恐惧。猫儿叫着,弄的我也很害怕(我怕它从门缝里钻过来,爬到我的床上)。我睡不着觉,一直听着猫儿在叫,渐渐的泛困睡着了。早上醒来,天还没亮。我起床时看见爸爸给猫儿喂奶,猫儿用的是个奶瓶,猫儿不会用嘴去吸奶,爸爸就把奶嘴上扎了一个大窟窿,奶从那里面流出来,猫儿就会用舌头去舔奶嘴,这样猫儿就喝到了奶。

猫儿总是晚上很晚才睡,早上不到天亮就醒。它总是喵喵的叫,把全家人都叫醒了。妈妈说:“它比闹钟还好用。”猫儿从此就住在我家的阳台上。猫儿来了好几天了,但它还是没有名子,我想给它起个名字,但不知起什么名字。我去问朋友,她们说的名字五花八门,各式各样的名字都有。有的说起一个英文名字;有的说起一个可爱的名字;还有的说要起一个来朗朗上口的名字。我也拿不定主意就去问爸爸。爸爸说:“就叫咪咪吧。”就这样,我家的猫儿就叫咪咪了。

猫儿很淘气,总爱乱跑乱跳,谁也拿它没办法一次,我正在玩电脑,突然,猫儿爬上了桌子,跳到了电脑桌上来了,我把它抱起来放在地上,可是没过一会儿,猫儿又跳到桌子上来了,我有些烦猫儿了就把它放在了屋外,可是猫儿竟然自己推开门跑进来了。这次它不但进来了,还跳到键盘上在那里乱踩,我正在百度查东西,猫儿突然停在那不动,眼睛凝视着前方,一只脚踩在了数字7上面,另外三只脚也各踩在了键盘的一个键上,这时,百度搜索上出现了一行7777猫儿动了一下,电脑屏幕的一侧竟然出来了一网站。我好惊奇,坐在那笑了起来。猫儿玩够了从电脑桌上跳下来,去别的地方玩了。

那天,猫儿抓了我一下,鲜红的血从破裂的伤口里流出来,妈妈见状赶快给伤口上涂了酒精,猫儿被妈妈大声训斥了一会儿。它好想听懂话一样很乖的躺在沙发的一角。猫儿乖了,不再乱跑乱跳了。但是因为这事妈妈不再喜欢猫儿了。第二天早上,妈妈带我去打了狂犬疫苗,并想把猫儿送走。妈妈和我商量,我不同意。可是妈妈一心要把猫儿送走,我没再阻拦。我想把它送到它原来生活的地方也好啊,可是爸爸没同意。爸爸说,把它放在烈士陵园就行了,让它自己生存吧。我不想把它丢弃也不能把它丢弃。但是现在必须要丢弃它,这可怎麽办好呢?现在只能让它在我家能多呆一天就多呆一天了。也许时间长了,猫儿乖了,爸妈能让它留下来。猫儿又在我家呆了几天。

日子高三作文

生活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平淡而忙碌,这种淡淡的不起任何波澜的日子让我觉得委屈极了。从早上一大早出门,到晚上的晚自习结束,所有的日子似乎都是伴着书本,试卷过的,就想一个停不下来的陀螺,转个不停。

中午刚刚开始午休,闹钟就响了,大中午的起床气很重,因为刚睡着就被吵醒的感觉真的很不好,我无比艰难地起床洗漱,准备出门。

情绪归情绪,可是学习依然要继续。于是我鼓足了勇气,推车走出了家门。家距离教学楼走路需要5分钟的时间,可是因为天太热了,所以我想骑车去,这样可以缩短在太阳下暴晒的时间。刚刚抬腿上车,忽然我看见了自己的一个小姐妹,她也是高三的学生。嘿嘿,她居然也骑车来了。我想,她和我的心情可能是一样的吧。

我冲她笑了笑,算是打过招呼。突然我有了一个想法,于是连忙对她说:“来吧,我们比赛骑车,看谁的速度快。”她一听,很赞同我的想法。于是我们两个同时发力,卯足了劲向前冲,短短的旅途上洒下了我们欢乐的笑声。太快了,我们似乎一下子就到了终点。笑声中似乎也没有分清到底谁速度更快一点,只是相约下一次一定别忘了见个高低。

如果我们改变不了现实,那么为什么不尝试着改变自己呢?平淡的日子其实也可以过的很有味道,不是吗?生活中的一点点小惊喜就可以让我们的心情充满阳光,我们的日子也会更加精彩!

淡淡的日子也飘香,我想珍惜这样的日子!

日子高三作文

那年秋天,风像行囊一样装走了记忆,装走了你。

我曾经骄傲有了你,行程便不再孤独迷惘。你我在高中相识,又在高中失散,这么短暂,却足以成就真挚的友情,改变我人生的航线。

我剪断红尘的线,只为和你相见,缘分并没有令我失望,我遇见了你。你和我有着一样大方的性格,一样有趣的爱好和追求,我们就成了同桌,仿佛有说不完的话。我们的成绩却总在班级的最后徘徊,你经常有做不完的作业扔给我,我经常有闹不完的情绪抛给你,在淡淡的月光下静静的街巷,我们才是主角。

枫叶落红了归路,斜风挽起了细柳,而你我在编织童话的情节。我们一起撑过的孤舟,我们一起攀岩的假山,我们一起跳过的断桥,都成了我一生最美的景点。你我曾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但结局你总落后于我一点,你就会有用不完的理由来逃避我的数落。我们坐在操场中央,望着我们一起喜欢的女孩。

青涩的年代含着苦瓜的等候,敢问谁有我们那般的情谊?我们细数星星的月夜,我们对饮可乐而醉的狂欢,我们不离不弃的誓言。时光转眼翻过了两年,翻过了那本未写完的童话,我们依旧镶嵌着那颗长不大的心。我们坐在同一个秋千里,任凭斜晖定格一个黄昏。

我们时常贪恋的那个海滩,我们流放过多少只梦想的小帆,还有石沙垒起的城堡,多少个风风雨雨的日子终究躲不过命运的一句原谅。那天,我被你约去唱歌,在隔音的包间里我仿佛听得到起伏的心跳,那一天,循环播放的歌曲像着了魔似的让我心痛。你搬家的消息进入我的耳里,我不相信的看着你,可你的眼神中没有一丝杂质,泪水瞬间模糊了我的视线,模糊了你的模样,我擦了擦未干的泪痕,我甩开了你的手跑出了包间,隐约的还能听到那首未播完的歌“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黄昏拉开了暮色,已看不清层层的断云。

我回到家将自己关起来,止不住的泪水再一次滑落,我揪心的痛。是不是上天嫉妒才要将我俩分隔两地?我留得住童话却留不住时光的翻页,我哭泣着,黑暗一点一点吞噬着我仅剩的记忆。我走出了屋,漫无方向的摇晃在灰暗的深巷,屋内还流淌着我打翻在桌上的水。

不知不觉我听到了还的咆哮,是不是也在为我们之间的情谊哀叹,我沉沦在思念的海滩,在狂风中无力的沦陷,我掀开大海的面纱,却不曾发现早已泪流满面。你的身影突显在我眼底,我急切的抱住了你,很安静。那一夜我们都把幸福藏在了泪里。

你走后,我经常站在旧址前张望,不知你是否还记得那些不再回来的日子——兄弟。

高三那些日子美文

七月深圳天气很闷热,炒完菜从厨房出来已经是中午一点多了。小巷里的穿堂风带来了丝丝凉意,和同事蹲在厨房后面的巷道里各自端着大腕吃饭。在翠竹亭工作有两年时间里,留下来的都是非常熟悉的老同事。在一个地方待久了就已经把这里当成了自己家再不愿意离开,尽管工资不高但很稳定。关键孩子快要出生了,这是最重要的。

“阿生,我可能要生了!”阿彩从家里来到我上班的地方着急的说道。阿彩是我前妻,我们年龄都还不大。我才二十一岁,她比我大一点,这个糊涂的女人连自己生日都不知道是在哪个日子。从怀孕开始我就坚决不让阿彩继续去上班,每个月发工资我都会把钱全部交给她让她去安排家里所有的事情。尽管除去房租水电和各种开销之后所剩也不多了,但不管她怎么要求去上班来减轻我的负担我都没同意。除此之外在我们的小家里她绝对是老大,也正因为如此我们还没结婚的情况下她不顾家里人的劝阻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

“嗯?那么快就要生了?”我被吓得脸色发青,瞬间感觉怎么突然?我都还没做好准备呢!

“阿彩,我感觉你明天可能要生了。”送走来家里看电视的同事已经不早了,每晚躺下时我们总要聊聊天才会睡觉。“今天是农历七月十四,明天是十五,孩子的生日好记。”有时我都觉得自己像半仙一般,平时都不敢乱说话,生怕不小心把不好的事情从自己嘴里突噜出来。

“你看她又动了!你能听见孩子的声音不?”阿彩满脸幸福的按着我的头贴在她肚皮上。“她在转身吗?你快看!”只见肚子里婴儿转身把阿彩的肚皮弄得跟跳舞似的我不由得兴奋的叫起来。“小点声!哎!你说孩子起什么名字好?”阿彩轻声的`问道。“你觉得呢?我想先听听你的意见。”出来打工那么多年了好不容易有个家,我很少拂阿彩的意。平时她不愿意叫我母亲,有时我虽然不太满意,但毕竟不是什么大事。在外人面前我还是极力维护她,真的非常奇怪的是我们直到分开几乎都没怎么吵过架。“你是男人你做主吧!孩子的名字本来就应该你来取!”阿彩有些困倦的打了个哈欠但是还没有要睡的意思。“男孩的话叫李治。女孩就叫李珊珊吧,寓意聪明而美丽好不好?”尽管张医生检查的时候说过可能是个女孩,但我还是想好了两个名字,具体怎么选择我还是听阿彩的,好多事只要她点头就算过关了。“好!名字很好听!你累了一整天了赶紧睡觉吧!”有时阿彩的口气真有点像慈祥的母亲,有时我怀疑我是不是让她给惯坏了。

“嘿!谁是阿彩的家属?赶紧进来!”医生在产房门口喊了两声我才听见,小医院还是可以让进去陪产的。“你来按住她的肚子!”医生要求我帮忙按着肚子往下推。由于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阵势,感觉就像进了屠宰场似的每一处都让人心里发抖。躺在床上喊叫的是自己的女人,每一声都很揪心,当时就把我给吓蒙了。“不会有什么事吧?”我心里不停的打鼓。“你傻站着干嘛啊?”医生催促说道。“赶紧的按住啊!”三个助产医生开始忙碌了起来。“我、我不敢!”我不停地摇头手一直在发抖连声音也在颤抖。

“阿生、阿生、我们不要怕!”此刻阿彩倒是非常镇定,尽管她已经是痛的满头大汗。“来抓住我的手,陪着我就好了!你在我心里就踏实了。”都这个时候了更像是她在安慰我。

“你们到底谁生孩子啊?”在旁的医生都笑着问道。“医生,怎么那么还没生出来啊?”时间已经过了三个小时只看见婴儿的头都出来一点了。此时我感觉自己的衣服都湿透了,我紧紧地抓着阿彩的手一刻也不敢放松。此刻我只需要眼前这个女人和孩子平平安安的。“你以为这是下蛋啊!”不知哪个医生声音有点高的训斥道。“你哪知道女人不容易?”这句话许多年来一直在我心里回荡。此后好多年家里人无论怎么催,我都不愿意再生第二个孩子。我觉得有一个孩子就够了,男孩女孩都一样只要教育好了就行。

也不知过了多久,孩子终于生了下来。医生熟练的用工具吸掉孩子鼻子里和嘴里的血水,提着脚在屁股上拍了拍孩子哇哇的哭声在产房里回荡。“怎么额头皱的像个老太太?”看着孩子的样子我吓了一跳急忙问医生。迎来自己第一个孩子的心情真是既害怕又激动。“没事过两天就好了!孩子还没足月所以才四斤多。”医生见我害怕的样子笑了笑安慰我道。“哦,哦……”听完医生的许久了我才回过神来。

“阿彩,你现在觉得怎么样啊?会不会有哪觉得不舒服?我惊魂未消的问道。“我没事!孩子呢快抱来让我瞧瞧!”阿彩虚弱的摇了摇头呢喃道。“可把我吓死了!以后咱别再生了!”母亲拿来熬好的鸡汤看小孩去了,我喂着阿彩喝鸡汤时自言自语道。

上班的地方离家很近,过条马路就是。在那段时间里我几乎每个小时都要回家看看女儿,小家伙眼睛睁开了就到处张望。那么个小不点我不敢动更不敢抱,女儿只是晚上爱哭闹。初为人父生怕的我就是对孩子的爱不够,尽管我每天下班回来已经很晚了,而女儿也像知道我下班了一样只要我回家了就开始哭闹。尽管没多少睡觉的时我还是感觉非常的幸福,洗尿布还有早上去市场买骨头熬好汤再去上班。就没有觉得疲倦的时候,同事都说我每天像打了鸡血般精力充沛。

“我不帮你们带小孩了!”由于生活压力巨大,每个月一千多块钱的工资根本就不够家里的开销。我只好去打两份工,当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的时候只听见老妈在大声喊道。每天工作十八个小时,我只要站在灶台前就想吐的感觉。最要命的是家里还闹得鸡犬不宁,每天回到家已经是凌晨一两点,有时还要让老妈莫名其妙的数落。“这又是怎么了?”踏进家门时我累的连话都不想多说了,看着闹哄哄的家整个人就快要崩溃。心里埋怨道:“怎么就没完没了了?”

“她老是不叫我,你也不说说她。”老妈的声音很大,接着非常生气的说:“现在开始我就不给你带小孩了!”说着就气冲冲的出去,看样子真的是出大事了。

“老妈,你再帮我带几天好吗?她还上班,就算她辞职回来带孩子或者给人家带又或者我把孩子送人也要时间吧?”尽管我苦苦哀求,当晚老妈还是坐车离开了。想想自己怎么会过得那么难呢?不由得委屈的哭了起。

这样的生活总会把人逼上绝路般,面对任性的阿彩我真是没有任何办法。有时不知不觉中我们就会爆发冷战,尽管母亲在父亲的劝说下又回来帮着带小孩可是大家相处已经不那么自在了。母亲的记性出奇的好,后来我和阿彩分开了有时我总想带着女儿出去玩,她总会跟孩子说:“你小时候你爸说要把你送人。”孩子也总以信为真,孩子的反应更是让我无可奈何。本来以为会随着女儿慢慢长大家里的欢乐就会多起来,可是矛盾还是没有解决,不回家变成我的一种解脱。

“阿生,我已经不爱你了!对你,我现在只剩下同情。”收到阿彩的信息我心里就像电击了般,面对家庭矛盾我的确只学会了逃避。这个女人跟着我从来都不要求要得到什么。我失业了,懒惰的躺在床上连买快餐都要她下班才带回来。我不高兴了,从来都在身边陪着我,出去吃饭,不停地给我夹肉的人。只可惜我该记住的时候却忘记了在我最难的时候一直伴随着我的女人就是阿彩。

这么多年来不管谁问起我怎么会和阿彩分开时我总是含糊其辞,心灰意冷了几年。加上之后的感情不顺,渐渐地我都不清楚自己变成什么样的人了。渐渐的阿彩成了我心里从不愿提起的往事。难过的时候自己也曾偷偷的哭泣过,也许这是命吧!此后遇上的女人不是无缘在一起的就是三心二意的,慢慢的自己也变成了老油条。面对外人评论道:“阿生花心啊!怎么,怎么的!”我今天反倒可以一笑了之了,经过这么多年的波折我基本放弃了再婚的念头。也许不管是谁也许都不会像当初的阿彩陪我走过每一段艰辛的路途。

阿彩这辈子我欠你的只好都还给女儿了。

只想解释当我不智,如今想倾诉,讲谁知?剩下绝望旧身影,今只得千亿伤心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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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雨总是很多,已经下了整整一周了,细雨霏霏,飘飘洒洒,如丝,如绢,如雾,如烟,雨,一丝一丝地飘着,多少诗人文豪赞美秋雨,它滋润了万物之灵,洗涤污秽,农人在雨中开始播种、劳作,栽种油菜,播种小麦,趁着秋雨,此时有的农户忙着栽种草莓和中药元胡,秋雨给了农民多少希望啊,当然,一场秋雨一场寒,秋雨也是冰冷的,可是山村留守学生王宝每次对绵绵秋雨的感觉却是一种悲伤,一种孤独;可有点时候他感觉雨却是他最好的陪伴。

王宝住在偏远的山村,家里日子过得总是过的紧巴巴的,他的爸爸妈妈长年都在外打工养家糊口,供他和妹妹上学,他俩跟爷爷奶奶度过了他们的童年,孤独的日子常常伴随他们,他几乎不和爷爷奶奶交流,学校里也几乎很少说话,他喜欢有雨的日子,滴滴答答的雨声彷佛是他和父母在聊天的声音,他喜欢在雨后和妹妹在山上采松树菌子,采野猕猴桃,金黄的菌子又好吃,还能卖了换钱,猕猴桃甜丝丝的,入口润滑香甜,他喜欢雨的恩赐,和爸爸妈妈在一起的日子总是那么短!秋收时或者过年了,他的爸爸妈妈提着大包小包回家,母亲抱着兄妹俩亲了又亲,他很木然,已经不习惯母亲的亲吻了,他们一家团圆的日子总很短,在一起三四天过天。可就是三四天后又得分别了,他还记得,几乎每次分别都是在雨雪季节。每次亲人的分离,他感到天空也在哭泣,这一分离,弄不好又是一两年。和爸爸妈妈一起时刻能有几个几年?他的妹妹都哭得泪人似的,他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每次到了雨天,他总是不由自主悲伤,落泪。……雨,它还在下着,那是一个开学的雨季王宝又被人欺负了,在雨天里爷爷催他去交电费,去电管所途中被两个青年从自行车上拽下来,“快点给老子拿钱,老子好保护你”,“我没钱,我不需要保护”!他小声说,“这家伙不老实,给老子打!看他拿不拿钱”,拳头雨点般的打在他身上,这两个坏人还狠狠的踢他,疼痛偏布全身,他感到绝望的无助,要是爸爸妈妈在多好啊,然后俩青年从他的口袋里搜出50元电费钱,然后警告他:“下次不老实,小心老子们打死你”,被人欺负后,他感觉像是个被全世界抛弃的小孩,他从小就因为脾气暴躁不擅长与人相处,总是会和别人产生矛盾,可瘦小的他一次又一次的无助的坐在雨里。任雨冲洗着他受伤的青鼻肿脸,这一次像是被蹂躏,他发誓总有一定把他们踩在脚下!他不敢跟任何人讲,他脸上有伤痕,但爷爷奶奶根本就不会在意他什么,他记得,爷爷每次给他送午饭,不是一包方便面,就是两个冷馒头,他忙着去茶馆打麻将了,回到自己家里也不知道怎么说,他拿出父母平时给的零花钱去交了电费,从此以后,他开始锻炼身体,努力让自己变得强大,还认识了几个社会上的人,和他们一起吸烟,喝酒,打架!他愿望实现了,他纠集了一伙人狠狠教训了抢他钱的人,可是他还是很烦恼,他的内心却还是那么虚弱。他认为自己至少不是一个坏人,现在,这是一个十七岁的雨季,他不希望这样下去了!他还有可爱的妹妹,妹妹学习非常好,考个重点高中应该没问题,家里的'土胚房子早该修了,可是,父母打工挣得钱实在太少了,爷爷又好赌,奶奶病有多,可怎么办呢?他决定出去闯闯。

在放署假的时候,他沿着曲折的小路,悄悄和同村李叔出走了,只给爷爷奶奶留下纸条:“我打工去了。”背包里里面有几件换洗的衣服和几本课本。

几经辗转,在汉中的某建筑工地上,在李叔的帮助下找到了干小工的活。上工的第一天,他运砖头和混凝土,推着一百多斤的车子到卷扬机钱,在平地上算不了什么,可是要推着着这车子沿着搭得并不稳固的厢板走上楼上,却并非易事。踩上去,脚下“吱嗄”响着,身子便摇晃起来,爬到四层楼,往下一看,眼前晕晕乎乎,他便胆战心惊,双腿直打哆嗦,衣服早已湿透了,真不知是热的还是吓的。

一天下来,全身疼痛难忍,胳膊竞像发胀的馒头,红里透紫,肿得老高。夜里,王宝溜到工棚外昏暗的路灯下费力地脱下手套,发现双手已是血肉模糊了。便将下工后买来的碘伏消毒液涂在伤口,锥心的疼痛遍布手掌。有人来了!他连忙往宿舍转。“宝娃,还不睡?”站在眼前的是李叔,“嗯,你是学生,第一次干小工,哎,手都烂成这样,你个犟小子,咋不说一声?明天不许推砖了,会感染化脓的……”“可……”“这样,你明日去搅拌混凝土,我跟工头说去。”“不!不要紧”出门在外,无缘无故受别人照顾,他有些不安。

雨陪他度过了17个年华,在他孤独的时候,它陪伴他,伤心也只有雨不离不弃!后来他明白了,他不能放弃生活,想要征服世界,光靠蛮力怎么可能?父母的辛苦为了什么?怎么能自暴自弃?雨又下起来了。这一次他重新定义雨给他的感觉,好豁达,对万物滋润,不管你喜欢与不喜欢,总要做最好的自己,会想这段曲折的日子,也许这将是他人生重要的一个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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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那些日子美文

连日来,静静地看书静静地做手工。

在书店新买来了余华的文集。文字中所阐述的那段不堪回首的岁月,是如此悲惨是如此狰狞。在某一时刻,人性似乎完全消失,犹如牲畜般残忍而让人心生绝望。

因为很是投入地去看那凄凉惶恐的岁月。故而几日来似乎一直在那种灰暗中徘徊。并抑郁着。

暇余时间或是看书看累了,会给好友做拖鞋。细小的针,在手间轻轻穿梭。细细的线,成为一行行小小的针脚。渐渐的,一双很是不错的拖鞋,在静静的时间里生成。

因为了那份厚实,因为了那份温暖。简单的`手工成为了友的喜爱。

日子,在悄悄地消逝。

宁静的夜晚,片片飞云般的记忆,肆意地在心头萦绕缠绵。像曼妙的花蕾,悄然绽放。幽幽薄香,缓缓散溢。

原是,最是柔软的角落,栖息着无可遗忘的柳丝轻垂。一夜的雨,红了远山的叶。灿灿然地倾吐着最后的美丽。

细碎的日子,在狭细的季节中沦落。消弭。

高三作文作文的日子

窗外雨下个不停,李小科斜靠在墙上,睡意正浓。物理老师尖细的声音和啪嗒啪嗒的雨声夹杂在一起,在她耳边朦胧地响着。不过,雨声很快淹没了物理老师的声音,越下越响,一度达到了高潮。李小科的脑袋像装上了发条,随着雨声的啪嗒,有节奏地摇晃起来。突然,“明天考试”――一串尖细的声音闯入她悠然的梦乡,她以0.00001秒的快速反应惊醒,抬头,睁眼。“明天的考试有点难,大家要认真复习。”物理老师刚说完,李小科苦苦盼了40分钟的下课铃就响了。李小科呆呆地看着她那干干净净的物理课本,不知所措。

这是李小科上高中的第三个月了。这所区重点中学学习抓得特别紧,校领导不安于现状,暗地里称在升学率上要超过本区的.一所市重点,所以,要求全体师生勒紧裤带,努力拼搏,早日实现这个伟大目标。

李小科是个严重的“瘸子”。语文、英语极其优秀。在她看来,自己从小就具备学语言的天赋,可当初父母为她取名“李小科”是希望她能当个科学家,造福人类,为科学事业做出点贡献。可偏偏事与愿违,李小科的理科学得落花流水,要不是中考前恶补一阵,也踢不出这临门一脚,踢进这所区重点。

李小科是怀念初中的,虽然初中的理科课上完后,她总是消化不良,但高中的理科课后,她就像喉咙口咽了个煮鸡蛋,想消化都消化不成。

学理科的日子是痛苦的,数理化就像三座大山,令她望而生畏。

数学课,老师低沉而催眠的声音,让她一次次地昏昏欲睡;物理课,她爱看书上一则则牛顿、伽俐略等科学家的小故事;化学课,她洋洋洒洒地在书上写诗句,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上课认真呢,笔记记得都快溢出来了。

李小科感叹自己没天分,就是没天分。青春易逝,短暂的青春就这样流淌在数理化的滚滚波涛中,一去不复返。

可李小科转念一想,即使以后从文,即使有愚公移山的本领,数学这座大山还是移不掉的。她下定决心,扭转目前数学课睡不醒的状态。李小科每日数学课前一包咖啡用来提神。试用了几天,也不知是咖啡不灵还是自个儿不争气,那倔强的眼皮依然坚贞不屈,保持向下垂的趋势,毫不见效。李小科见这招不行,又来一招,总之要把这数学课给拿下。她每日自备一小罐清凉油,课前太阳穴上一抹,立马神清气爽,两眼发光,精神百倍。李小科不禁赞叹中国传统的药方子的确比西方的强。高兴来得快,去得也快。那药持续陪她听了20分钟课,就消失了。李小科不屈服于现实,“鱼”和“熊掌”兼用。这样的传统美德留用至今。

物理更是让她痛不欲生。物理老师有个喜好,上课喜欢抽同学的学号回答问题。李小科不幸地总被抽到。她支支吾吾地胡讲一阵,屏住呼吸,看着物理老师的脸从微笑渐渐变得僵硬,然后拉长、皱眉,最后凝固在那里。老师那紧抿着的嘴像耐不住的火山,气势汹汹地喷发出“熔岩”来。李小科的脸越涨越红,似乎是被火山喷发时耀眼的红光映红的。她真恨不得一下钻进物理老师的脑中,把答案给取出来,再乐滋滋地念一遍。可那只是幻想罢了。

李小科想:本人是个女生,学不好理科也无可厚非。况且今后准备直奔文学领域,理科学了就像屁。物理老师经验丰富,了解大多数女生的心理,就总拿会考来压大家,压得大家哑口无言。“物理是有用的”更是物理老师的警世名言。什么“学理科的人逻辑思维强、反应快”,“理科是灵活的”,一系列称赞理科的语录把理科捧上了青天,相比,文科似乎显得一文不值了。李小科听得义愤填膺,背地里又把物理老师贬得一文不值。

李小科的理科成绩都是不堪回首的。考了n次的试,她就有n盏灯笼高高挂起。有几次甚至把分数乘以3,灯笼也拿不下来。

想着明天的考试,李小科不觉又是一阵紧张。虽然她总想不通为什么有做不完的五花八门的函数题,为什么必须求出球落地时的时间和受力大小,为什么要讨论物质的构成……她只想去看李清照的词,读朱自清的散文,做自己喜欢的梦。但一切总要去面对。

她还是要做一个高中生,要学数理化,要硬着头皮做做不完的题。生活还是要继续,有欢乐就会有苦恼,有得就会有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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