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书为伍的日子高三(通用15篇)

时间:2023-12-16 16:25:09 作者:影墨

优秀作文是对生活的感悟和思考,它可以让人们更深入地了解自己和他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优秀作文短文,供大家欣赏和学习。

与书为伍的日子高三作文字

对于书的记忆,很早以前就开始了。从懂事起,书所带给我的,就如成长所必须的那些养分,汲取,吸收,输送,释放,循环无尽头。书香铺满的道路上,最先领着我站起,蹒跚前行的,是我的父母。他们文化并不高,但是几十年的生活经验告诉他们的就是,孩子必须读书,必须。我第一本自己争着吵着要买的书是《安徒生童话》,很厚的彩色注音本,封面上的小人鱼凝望着大海,滚滚浪涛诉说着未尽的故事。崭新的书页,清新的墨香无不吸引着我。父母看出了我对与书由衷的喜爱,欣喜地牵起我的手,带领着我跨上书香之道。

刚开始,读书对于我来说,是任务;对父母来说,是下达给我的必须完成的任务。每天一小时之类强制的规定,在当时的我看来,是无意义的,每天读几篇童话是我的.乐趣,但是那些枯燥乏味的文字却还要让我装作认真地欣赏,实在是件很累的事情。然而事情的发展却不如我想象的样子,一个小时对于我来说,就是几篇美文,几首诗歌的事情,所能带给我的,远远不够我所渴求的。我延长看书的时间,一次比一次长,有时甚至两个晚上看完一部书。要说,那时候我最享受的事情,就是翻着崭新的书的扉页,或者是翻着令人意犹未尽的书的末页。

我喜欢细细品味那里的文字,我觉得,一篇美文,最美好的是它的梦呓般的开头,轻叹似的结尾。那样的文字,简直妙不可言。用安意如的话说,“就如歌宴后退去浓妆的丽人,惊鸿照影,美得淡定心惊”。一本小说,最绝妙的,要么是它如幻如真的楔子和意犹未尽的结尾,要么是它平淡无奇的开头简简单单的收笔带给人的确实无尽的遐想和感慨。我爱这样的文章,爱到骨子里。

不多说什么,看书的人就是在沉思的人,他们所思虑着的,是另外一个世界,他们所拥有的,也是另外的一个美好的世界。惊叹着,不变的白纸黑墨,带来的却是不同的感动。我沉迷于这样的世界,我甚愿意一次又一次地祈祷着。就如苦难的人们带着无尽的泪水,喃喃祈求;我带着满腹的热情,诚挚低吟。父母对于我买书看书的事情,大多不会过问。然而我并不是一个十分耐得下情感和性子的人,书店和图书馆并不是我心目中理想的看书场所。在领略多彩的书海时,打扰着我的,不应该是是不是的电话声、吵闹声。

相比,在房间里点着台灯看书才是我的理想状态,隐约传来的锅碗瓢盆敲打声,实在是美妙至极的配乐。感性的性格赐予我的是对书的更多热爱,蕴意深刻的句子,我喜欢轻轻读几次;主人公满腹悲伤的自嘲,我会捂着嘴抽噎着留下泪水;欢笑的剧情,我会合上书回味几次,笑出声来。在旁人看来,或许这有些“太过入戏”,但是我的父母知道,我又找到了一本适合我的书。一次次的发现一次次的惊喜,数不胜数的书铺就的是我的成长道路。

书犹药也,亦犹路也。或许在路上跌倒,但是这个时候,伴随而来的不是疼痛,而是铺就道路的,书墨香。嗯,没错,世界上最睿智的最诱人的味道——书香。

与书为伍的日子高三作文字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我的妈妈是一名中学语文教师,自我记事起,她便黎明即起,夕阳西下,手执一卷,与书中人物同喜同悲,于文中哲理晓畅共明。我的爸爸是一名普通的公务员,平时也喜欢泯茶品书,他常常美其名曰“精神食粮”。或许是受了他们的熏陶,我从小对书情有独钟。

听妈妈说,我两三岁左右,“目不识丁”,就开始“读书”,不过,那时的“读”,只是妈妈一边读一边讲,我依偎在她怀里听。尽管当时太小,很多故事不甚明白,但一个个动听的故事,总是伴随我进入甜蜜的梦乡。

待到上幼儿园,我自己就能磕磕绊绊、囫囵吞枣,却津津有味地读书了。在妈妈的引导下,我读了《幼儿画报》《天天好故事》、《好孩子经典画册》《365夜宝宝睡前故事》等。就这样不知不觉书籍就走进了我的心野。那时我最开心的事就是安静地倚在妈妈怀中,忽闪着眼睛,看着书听故事,有时她讲累了,我还是没看够,没听够,意犹未尽!

我上小学后,爸爸妈妈给我买了许多拼音读物,借助拼音,我开始了人生中真正的阅读。随着年龄的增长,看的各类书籍逐渐多了起来。我常常沉醉在《知识童话》、《幼儿经典枕边故事》、《改变孩子一生的好故事》、《小故事大智慧》、《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童话故事的世界里,乐此不疲,任凭想象的骏马在天上地下驰骋。我为丑小鸭最终变成白天鹅兴高采烈;为那个冻死在大年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伤心落泪;为阿里巴巴的机智聪明拍手叫好……我流连在《十万个为什么》《中国儿童百科全书》的科学世界里,总有问不完的“为什么”。

现在我上中学,课业负担重,又参加英语辅导班,但阅读的习惯一直未曾改变,我开始阅读经典名著。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为保尔柯察金那钢铁般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精神所震撼;读《名人专》,我为贝多芬在双耳失聪下依然坚持音乐创作的行为所激励,读《鲁滨孙漂流记》,我为鲁滨孙敢于冒险,敢于追求的性格折服……一个个坚定的名字,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成为我学习的楷模,精神的支柱。每当节假日,写完作业,我时常徜徉在诗词的海洋里,深感唐诗宋词的博大精深,古国文化的源远流长。这里有李白的豪放,有杜甫的忧患,有苏轼的豁达,有柳永的婉约,有陶渊明的淡泊名利,有辛稼轩的积极进取,有陆放翁的锲而不舍,有白居易的忧国忧民。

读书,让我明白事理,让我增长才干,让我了解历史。书是我人生的路标,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搏击长空的翅膀。当我在黑夜中摸索时,它像一盏明灯,照耀着我前进的方向;当我身处逆境时,它给我信心和力量,鼓舞我不断进步;当我孤独寂寞时,它是我心灵的慰藉与乐趣,永远陪伴在我的左右。

一路走来,与书为伴。

高三的日子作文

曾经记得谁说过:我们的高三是场甜美的骗局!

慢慢的,习惯了坐在无窗的字家的屋子里,在昏暗的被大多数人认为很浪漫的灯光下,去验算一道道千回百转的数学题;习惯了埋头与死一般寂静的教室里,去推算一个个千呼万唤始出来的结论;习惯了在各式试卷面前忍耐,坚持,然后告诉自己:我很有潜能!只是偶尔抬起头时,外面的漆黑让眼睛莫名地疼了一下;只是偶尔停下笔时,肚子唱起了空城计;只是有时在无情的分数前,嘴角生痛地跳了一下,眼睛装作调皮地向上眨了眨;只是坚定生活不相信眼泪!

我就这样进行着我的“苦读”生涯,只为了心中那份期盼,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就像英雄杨利伟说的:心中有期盼--中国人一定要圆飞天梦,也就无所谓“苦”。

正所谓“寒窗苦读十几年,只为金榜题名时。”

大概是学生的日子太平静如水了,流得那般缓慢,让经历着的人难免会有些怅然若失。然而,现在却感觉到时间的飞逝。当得到的与想要的有差距的时候,难免失落。也许我们不明白那时的盲目徘徊是对生命的背叛,不明白那时的我们其实是最幸运的。于是,我们选择了等待,等待结束学习和考试,等待那一场对我们命运进行判决的高考!

但我不喜欢把自己比喻成被关在监狱里的犯人,那样只会平添几分敷衍和世故。就像程朗所说的: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不必要去想太多,也轮不到你去想。是哦,后悔又怎么样?憎恨又如何?逃避又能说明什么?解决什么?许多无知和错误都已经过去了。曾充满稚气,也曾漫不经心。可是,每个阶段有每个阶段要做也应该做的事。

突然想到小四的一句话:上天给了我沧桑的心灵,却给了我年轻的面貌。

说这话时,竟感到丝丝无奈与伤感……。

日子高三作文

斜阳一缕,透出淡淡的忧伤。

踏着清脆的铃声,迎着微微升起的太阳,我们气喘嘘嘘的跑着,絮絮叨叨的说着。最终坐在了教室里、这会儿心才放下来,几乎每天清晨,我们都是这样。仅管每天晚上海睡前都会互相说着“明天谁谁值班咱们得早起啊”有时候,我们集体迟到,在教室外罚站,在操场上罚跑。有时候,我们会有小吵小闹,最终不了了之,回到最初。

无处安放的青春。

看众人来去匆匆,有些不知所措。

划开序幕、悄然落幕、短暂惊鸿、

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即然选择了远方、就要风雨兼程。

太阳要落山,谁也拉不住。每天每天眼睁睁看着时间无情的流失,却无力挽留,就像妩媚的花朵在我眼前渐渐的枯萎,青春是本太苍促的书,我矛盾的走在高二,一切的梦只能藏在心里加温、学习只有经历一些挫折才不至于平庸。

与书为伍的日子高三作文字

转角遇到书,是来我家的客人最深刻的印象。

在我的家里,最多的就是书。你瞧,书架上、沙发上,床头柜上、地板上到处堆满了书。从《三字经》、《唐诗三百首》到《西游记》,从《安徒生童话》、《小王子》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从《十万个为什么》、《可怕的科学》到《dk百科全书》,从《哈佛中国史》到《剑桥中国史》,古今中外,天文地理都是我的最爱。

开心与烦心。我的第一本书是英文版的《fistfunanimals》,那是我两岁时爸爸从加拿大带回来的礼物。从那时起,我每年的生日礼物便是一套套的书,爸爸出差带回的礼物也是书,六一节的礼物还是书。我最大的乐趣是读书,是个不折不扣的“书迷”,早晨起床先看会书,中午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看书,晚上做完作业还是看书,就连上卫生间也要拿着一本书。我最烦心的.事是,作业老是拖得很晚,原因是写作业时总忍不住摸出一本书来看,这个缺点得好好改。

细心与粗心。读幼儿园大班的时候,我在英国dk出版公司《dk儿童动物百科全书》中发现将北露脊鲸标示为非濒危动物的错误,图标与词条说明自相矛盾。一次在图书馆看书口渴了,走去自动售货机买水喝,可是眼睛还是死死盯在书本上,只听“咚”的一声响,头撞上了售货机。

信心与爱心。读书,使我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也越来越自信。我报名参加了《海口日报》小记者的招聘,从书上学到的知识帮我顺利通过了笔试和面试,成为一名小记者。书本还教我做一个积极向上、乐于助人的人。我已经注册成为一名中国注册志愿者,和爸爸妈妈一起参加慰问留守老人、保护古村落等各类爱心公益活动。

留心与用心。我留意到书里有很多做人的道理,读《草房子"草房子》,我懂得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读《赛尔号》,我知道做事像盖亚那样急躁会酿成大祸。在爸爸的鼓励下我一年级开始尝试着写作,经过用心观察,认真思考,写出了一些习作。处女作《秋天》在《海南特区报》发表后,《我的名字》、《可怕的台风》、《九寨沟的水》、《炮台访古》、《骑楼采风》、《甲醛现形记》陆续发表在《海南特区报》、《海口日报》、《快乐日记》、《快乐阅读与写作》、《南国都市报》等报刊。《中秋之夜》获“读写杯”全国中小学生有奖征文大赛三等奖,《如果没有台风》获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初赛三等奖,《难忘的摄影采风》获第十三届“希望杯”全国作文大赛初赛二等奖,《秋天》获第十二届全国青少年冰心文学大赛预赛一等奖。

与书为伴,心心相印。

与书为伍的日子高三作文字

日暮西山,寻高丽倩影,孤芳自赏时,蓦然回首,却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

——题记。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便伴我成长。它散发的淡淡幽香,我回味着,又犹如回到那夕阳日暮中,那积水空明处,犹如看到那“回眸一笑百媚生”的玉容,听到那“老木沧波无限悲”的感慨。我也明白了:活到老,学到老。

书,是我的玩伴。

幼时在老家长大的我,回到东营,实在有一种“笑问客从何处来”的感觉。于是,书成了我感情的寄托。每当阳光斜射入屋子,我便伴随着汽车悠扬的鸣笛声,开始读我今天的第一次书。

从书中,我找到了我自己的世界,瞬间,有了一种畅游于海底的自由感;一种腾身于惊波万仞中的刺激感;一种安静自然的舒适感;一种充实生活的满足感......世界之大,任我独行的感觉瞬间淹没了人生地不熟的孤独感。

灯火通明,饭菜的香气直入云天。日落西山之时,我又再一次拿起了书。在书中,又激起了我精神上的饥饿感,我贪婪的咀嚼着书中的一文一字,直到心满意足为止。书,如同我儿时的玩伴。

书,是我的眼睛。

上学后,又一次与书本邂逅。这时的.它,便又换了一副尊容。它像一位学者带我走进全新的世界。好像一首歌唱的那样“你是我的眼,带我领略这四季的变幻”,山雾缭绕,想要迷乱我的双眼,可书,帮我找到吹散它的方法,我又看到了那山高路远的求学道,那柳暗花明的读书路。

我对这个世界,由无知到感悟,由费解到明了,全靠着书这双明亮的眼睛,它比得上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比得上望远镜的清晰透彻;也比得上小桥流水的清澈见底。书,是我开阔视野的明眸。

书,是我的回忆。

蓬头垢面的我在翻找我的练习册,在杂乱无章的书中,却有意外发现。书山书海中,它是那么的朴素,早已被湮没在从书中,但是,它又是那么的特别,在群英荟萃的书里,闪着你们都看不见的光芒。我用袖子轻轻拂去上面的灰尘,于是它的烫金大字从漫天飞舞的尘絮中显现出来。翻开封面,一段温暖的文字映入眼帘。那是小学班主任送我的第一本书。当时,我视它为宝书,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也被遗忘在这茫茫书海中了。

重拾起它,再次细细品读,那散发出来的书香韵味,中通外直,通透清澈,香远益清,亭亭净植。感觉不减当年。书,是我曾经的回忆,带给我温暖的记忆。

“有一朵花开的时间需要去等待,于等待中细听花开的声音;有一杯茶浓的时间需要去品尝,于品尝中,细观茶沉茶浮。花开花落,茶沉茶浮,心情积蓄,味道几何”,是呀,在一个晴朗的午后,慢慢把文字抹匀,细细品味,其韵味蕴涵于此。书,我们离不开,也舍不掉,并且也只有它,和我们相伴一生,并永不离弃。

和书一起走过的日子,无比欣慰,无比快乐,无比静然。

高三的日子作文

不知不觉,寒冬来了,带着他所特有的刺骨的苍劲的风,扫落了衰败的残叶。不由得想到,在此学习已有一年半了。

“逝者如斯呼,不舍昼夜”,初来时,对将要相处3年的校园环境十分惬意,无论是高大魁梧的树,还是终年碧绿的浅草,或者零乱的花,都使人心神往之。整天探花观草,怡然自得,可高中的生活并不象小学初中那样东游西逛,完也快乐,学得也轻松。随后便转入忙得不亦乐乎的题海中去,夯实自己的“后方根据地",以迎来被人认为是地狱的高3。久而久之,也与同学们不断的,从此,心灵上便有了个无友的依托,下课之余,或小曲一首,或谈天论地,晚自习之后,便是高谈阔论,那周末呢?虽然作业堆积如山,我们也学会在忙中偷乐,登山涉水,揽一方天地,净化久已未洗涤的心灵,感悟一番自然的灵气。有人说:“作业这么多,你们怎么还到处去完啊!?”答曰:“此乃劳逸之结合也,'有时也笑而不答心自闲,快乐,高兴之余,写起作业来,也得心应手,一气呵成。

有人说:“世界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此言得之,转眼之际,才觉朋友交游之兴刚起,高1的生活就要化为回忆,分班分科,一时竟不知道该怎么办是好,但很快就做出了决定(在自己综合分析后)。由于所选的不同,注定所走的路也不一样,不禁有依依不舍之情,于是在走的前一天晚上谈了一个夜,以至第二天起来时眼光有旋转之意,揉揉惺忪的双眼,披着长衣,跨上双肩包,一声bye—bye,便使从前的一切化作永久的回忆,藏在心里,藏在天地间。

开学后,进入另一个班级,又开始接触到好多的笑脸,这笑脸,有七八月的热忱。

新的开学,新的班级,新的开始,新的起点,新的希望,新的挑。

战,每个同学都在孜孜不倦,乐此不疲,无可救药地沉迷在学习之中,用自己的勤劳铸一柄理想只剑。因而,上课时的凝视在老师的一举一动上,象在监视一般,晚上呢,虽然没有连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听得见的寂静,却有沙沙的笔响声和沉沉的呼吸声,重重的在静谧的教室里回旋,让人有看龙凤回旋在长空的感觉。“进,静,竞,竟”就应是最好的诠释吧。

我们班是文科班,女多男少固属正常,但却有意无意地招来非议。有人说我们班虽女生多但质量差,又有日说我们班的女生是从朱罗记公园里跑出来的,个个吓人,真亏我们受得了。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一辩解就要遭群攻,也只能笑而应之,也就烟消云散。后来同学道,我们班的女生并不丑,只不过是把时间花在学习上而没怎么注意打扮而已,再者,我们班是文尖班,不树立个耪样,天天打扮化装,搞得妖艳风流,又怎么行呢。这是后话,时间的确可以冲淡一切,或者说,说多了,也就无聊,,后来也不再论此了。

笔转之处,一个学期就要完了,相处也快一个学期了,在冬天的季节里,遇到的,寒暄几句,以表关心,遇不到的,也祝福几句,希望能带上个好的成绩回家见父母,过个好新年!

一个同学说,他要考某某大学,我说我向往某某大学。一起努力,一起奋斗,手牵手,向前走,然后一个劲的笑,虽然有点搞笑成分,里面还是真情实意的,握握手,以表示支持。

与书为伍的日子高三作文字

林语堂先生在其著作《生活的艺术》中写到,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一人读书的目的并不是要“改进心智”,因为当他开始想要改进心智的时候,一切读书的乐趣便丧失净尽了。

现在的我可以说喜欢读书,而且不抱有任何目的,只是向往着读的整个过程,还有读后的那个难以说清的'瞬间和长久的思考。于是,每天徜徉在文字的海洋中,撇开世俗的烦恼,只是沉浸在自己读书时的快乐或悲伤中。

可是,高一时的我是完全不懂这些的。那时的我对于读书对于文字甚至可以用深恶痛绝来形容。每当语文考试时,写作文都要绞尽脑汁最后只是写下一篇不知是何文学体裁是何表达方式的文章。老师的评语也是委婉的表达我的文章写的有点乱,再接再厉。可是,那时我脑子里真的没有墨水,初中时接触的一直是厚厚的作文书,一篇又一篇用华丽辞藻夸张表达堆砌而成的水文。记得课堂上每当听到别人的名字从老师口中念出来,看到别人的文章被方方正正的贴在后面的墙上时,心里总是生起无限艳羡。想着,要是有一天我也可以写出那么棒的文字就好了。

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在陌生的学校陌生的环境的我,没有任何兴趣没有任何爱好没有任何特长,身边也没有相熟的朋友,感觉那段日子,说夸张一点,生活仿若一潭死水。可是,我不会表达,我甚至写不出来我当时的内心情绪,只是单纯的觉得心里不开心,感觉到很孤独。

鲁迅先生说:孤独就是关上灯,与发光的灵魂为伴。

我想,我是孤独的,可是我的灵魂不会发光,因为我是一个没有一点文学涵养语言表达能力几乎为零的人。

可是,我也不能只是这样浑浑噩噩的过日子啊!高一下学期时,我问室友借了一本巨著,英汉互译版《飘》。起初看一页都要花费我好长时间,看一章都要将近一个星期,而且还是只看中文。但是,因为日子和我都过的有点无聊,于是,我还是耐着性子看了几个月终于啃完了那本书。《飘》可以说是我的启蒙书籍,至今,我仍然记得斯嘉丽和瑞德之间扑朔迷离的爱情故事,虽然故事的最后他们并没有好好的在一起,而斯嘉丽在最后自言自语地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发人深思。

后来,我又看了一个自称江湖野生作家笔名大冰的书《乖,摸摸头》,喜欢了那个来自山东四处游荡的江湖人,对于书中的那些真实的故事很是感动。还有白落梅为纳兰容若所写的传记《西风多少恨,吹不散眉弯》,痴迷于在佛前素淡如莲在人间繁华似锦的奇男子,也爱上了那些优美的令人心碎的诗句。

在那些与书为伍的日子里,我终于不再感到孤独不再觉得生活如此贫乏,而是每一天都在积极的向往着憧憬着快乐着。

“时光的隔壁,住着一个年少的我,为一朵花流泪,为一福画感动,为一句话感慨,为一首诗狂热,为一首歌心动,为一个流浪的梦执着。”

但愿时光漫长,我仍满怀热忱,悼念过往。那些与书为伍的曾经不会消逝,而是每一天用现在去温习。

与书为伍的日子高三作文字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当我打开书时,扑鼻的墨香迎面而来,书中的一字一句都让我沉醉。

在无忧无虑的童年里,生活是多姿多彩的。那时不爱学习,却对书中图画独有钟情。也许那时没认识到读书的重要性,只是随便翻一翻,但就是我与书的第一次邂逅,让我受益匪凡。记得那是在妈妈拖地时无意间床下的一盒小人书吸引了我的目光……呀,天下还有这样的书!里面刀光剑影,英雄云集,图画几乎占满了一页,下面还有几行小字,浅显易懂。情不自禁便坐在床头看了起来,浑然不觉旁边的妈妈。直到被妈妈吆喝才回过神来“有这么好看吗?以前怎没发现你如此爱看书”。看着妈妈诧异的目光,我害羞地笑了。

书,知识的启蒙者。

渐渐长大,那些小人书已不再是我常听的曲子了。现在抬头看看我的书架,尽是些如何做人的书,也许你会想,我这个年纪一定会觉得那些文字无聊。可我并不觉得,只要是好书,都有意义。幼时的我调皮捣蛋,常常闯祸,父母也为我的“多动症”多次教育我。那时我的父母几乎每天都会被请客到学校。老师和父母的'威逼和恐吓也是徒劳,我依然我行我素,依然“多动”。相反,只有静静读书时,也许是极致的安静吧,我像变了个人似的,正如歌德的名言“读一本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是啊,每每走进书本和里面的主人精神交流时,总会发现现实中自己的不足和缺点,交流多了渐渐地我不再淘气,看到上进的自己,我都不敢相信,老师和家长也很诧异。“我发现我离不开书,离开了书,我的人生就会死亡”张海迪的这句话让我深深地感到书的可贵。

书,行为的规范者。

13岁那年,爸爸妈妈为了挣钱,很晚才能回家,总想帮父母做点什么。于是,我拿起烹饪书,带着爱与感动做起了饭菜。也许我做的并没有书上的鲜红亮丽,色香味俱全,但至少我又掌握了一项新技能。以后,爸妈回家就可以吃上美味可口的饭菜了。看着爸爸妈妈脸上露出的笑容,我知道这是欣慰的笑,因为他们的儿子长大了。以前相处中所有的不快乐也都随之消散。

书,感情的传递者。

直到现在我步入了初中的殿堂,学习任务加重了,但我总会抽出时间读书,从我高高的书架上拿起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高尔基的《童年》,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尤其是罗曼罗兰的《名人传》中贝多芬身残志坚的故事让我重新获得勇气和信心。坚定不移地朝着梦想的方向努力。

书,梦想的引领者。

书,改变了我许多。当我再次打开书时,那扑鼻的墨香再一次袭来。

高三那些日子美文

七月深圳天气很闷热,炒完菜从厨房出来已经是中午一点多了。小巷里的穿堂风带来了丝丝凉意,和同事蹲在厨房后面的巷道里各自端着大腕吃饭。在翠竹亭工作有两年时间里,留下来的都是非常熟悉的老同事。在一个地方待久了就已经把这里当成了自己家再不愿意离开,尽管工资不高但很稳定。关键孩子快要出生了,这是最重要的。

“阿生,我可能要生了!”阿彩从家里来到我上班的地方着急的说道。阿彩是我前妻,我们年龄都还不大。我才二十一岁,她比我大一点,这个糊涂的女人连自己生日都不知道是在哪个日子。从怀孕开始我就坚决不让阿彩继续去上班,每个月发工资我都会把钱全部交给她让她去安排家里所有的事情。尽管除去房租水电和各种开销之后所剩也不多了,但不管她怎么要求去上班来减轻我的负担我都没同意。除此之外在我们的小家里她绝对是老大,也正因为如此我们还没结婚的情况下她不顾家里人的劝阻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

“嗯?那么快就要生了?”我被吓得脸色发青,瞬间感觉怎么突然?我都还没做好准备呢!

“阿彩,我感觉你明天可能要生了。”送走来家里看电视的同事已经不早了,每晚躺下时我们总要聊聊天才会睡觉。“今天是农历七月十四,明天是十五,孩子的生日好记。”有时我都觉得自己像半仙一般,平时都不敢乱说话,生怕不小心把不好的事情从自己嘴里突噜出来。

“你看她又动了!你能听见孩子的声音不?”阿彩满脸幸福的按着我的头贴在她肚皮上。“她在转身吗?你快看!”只见肚子里婴儿转身把阿彩的肚皮弄得跟跳舞似的我不由得兴奋的叫起来。“小点声!哎!你说孩子起什么名字好?”阿彩轻声的`问道。“你觉得呢?我想先听听你的意见。”出来打工那么多年了好不容易有个家,我很少拂阿彩的意。平时她不愿意叫我母亲,有时我虽然不太满意,但毕竟不是什么大事。在外人面前我还是极力维护她,真的非常奇怪的是我们直到分开几乎都没怎么吵过架。“你是男人你做主吧!孩子的名字本来就应该你来取!”阿彩有些困倦的打了个哈欠但是还没有要睡的意思。“男孩的话叫李治。女孩就叫李珊珊吧,寓意聪明而美丽好不好?”尽管张医生检查的时候说过可能是个女孩,但我还是想好了两个名字,具体怎么选择我还是听阿彩的,好多事只要她点头就算过关了。“好!名字很好听!你累了一整天了赶紧睡觉吧!”有时阿彩的口气真有点像慈祥的母亲,有时我怀疑我是不是让她给惯坏了。

“嘿!谁是阿彩的家属?赶紧进来!”医生在产房门口喊了两声我才听见,小医院还是可以让进去陪产的。“你来按住她的肚子!”医生要求我帮忙按着肚子往下推。由于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阵势,感觉就像进了屠宰场似的每一处都让人心里发抖。躺在床上喊叫的是自己的女人,每一声都很揪心,当时就把我给吓蒙了。“不会有什么事吧?”我心里不停的打鼓。“你傻站着干嘛啊?”医生催促说道。“赶紧的按住啊!”三个助产医生开始忙碌了起来。“我、我不敢!”我不停地摇头手一直在发抖连声音也在颤抖。

“阿生、阿生、我们不要怕!”此刻阿彩倒是非常镇定,尽管她已经是痛的满头大汗。“来抓住我的手,陪着我就好了!你在我心里就踏实了。”都这个时候了更像是她在安慰我。

“你们到底谁生孩子啊?”在旁的医生都笑着问道。“医生,怎么那么还没生出来啊?”时间已经过了三个小时只看见婴儿的头都出来一点了。此时我感觉自己的衣服都湿透了,我紧紧地抓着阿彩的手一刻也不敢放松。此刻我只需要眼前这个女人和孩子平平安安的。“你以为这是下蛋啊!”不知哪个医生声音有点高的训斥道。“你哪知道女人不容易?”这句话许多年来一直在我心里回荡。此后好多年家里人无论怎么催,我都不愿意再生第二个孩子。我觉得有一个孩子就够了,男孩女孩都一样只要教育好了就行。

也不知过了多久,孩子终于生了下来。医生熟练的用工具吸掉孩子鼻子里和嘴里的血水,提着脚在屁股上拍了拍孩子哇哇的哭声在产房里回荡。“怎么额头皱的像个老太太?”看着孩子的样子我吓了一跳急忙问医生。迎来自己第一个孩子的心情真是既害怕又激动。“没事过两天就好了!孩子还没足月所以才四斤多。”医生见我害怕的样子笑了笑安慰我道。“哦,哦……”听完医生的许久了我才回过神来。

“阿彩,你现在觉得怎么样啊?会不会有哪觉得不舒服?我惊魂未消的问道。“我没事!孩子呢快抱来让我瞧瞧!”阿彩虚弱的摇了摇头呢喃道。“可把我吓死了!以后咱别再生了!”母亲拿来熬好的鸡汤看小孩去了,我喂着阿彩喝鸡汤时自言自语道。

上班的地方离家很近,过条马路就是。在那段时间里我几乎每个小时都要回家看看女儿,小家伙眼睛睁开了就到处张望。那么个小不点我不敢动更不敢抱,女儿只是晚上爱哭闹。初为人父生怕的我就是对孩子的爱不够,尽管我每天下班回来已经很晚了,而女儿也像知道我下班了一样只要我回家了就开始哭闹。尽管没多少睡觉的时我还是感觉非常的幸福,洗尿布还有早上去市场买骨头熬好汤再去上班。就没有觉得疲倦的时候,同事都说我每天像打了鸡血般精力充沛。

“我不帮你们带小孩了!”由于生活压力巨大,每个月一千多块钱的工资根本就不够家里的开销。我只好去打两份工,当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的时候只听见老妈在大声喊道。每天工作十八个小时,我只要站在灶台前就想吐的感觉。最要命的是家里还闹得鸡犬不宁,每天回到家已经是凌晨一两点,有时还要让老妈莫名其妙的数落。“这又是怎么了?”踏进家门时我累的连话都不想多说了,看着闹哄哄的家整个人就快要崩溃。心里埋怨道:“怎么就没完没了了?”

“她老是不叫我,你也不说说她。”老妈的声音很大,接着非常生气的说:“现在开始我就不给你带小孩了!”说着就气冲冲的出去,看样子真的是出大事了。

“老妈,你再帮我带几天好吗?她还上班,就算她辞职回来带孩子或者给人家带又或者我把孩子送人也要时间吧?”尽管我苦苦哀求,当晚老妈还是坐车离开了。想想自己怎么会过得那么难呢?不由得委屈的哭了起。

这样的生活总会把人逼上绝路般,面对任性的阿彩我真是没有任何办法。有时不知不觉中我们就会爆发冷战,尽管母亲在父亲的劝说下又回来帮着带小孩可是大家相处已经不那么自在了。母亲的记性出奇的好,后来我和阿彩分开了有时我总想带着女儿出去玩,她总会跟孩子说:“你小时候你爸说要把你送人。”孩子也总以信为真,孩子的反应更是让我无可奈何。本来以为会随着女儿慢慢长大家里的欢乐就会多起来,可是矛盾还是没有解决,不回家变成我的一种解脱。

“阿生,我已经不爱你了!对你,我现在只剩下同情。”收到阿彩的信息我心里就像电击了般,面对家庭矛盾我的确只学会了逃避。这个女人跟着我从来都不要求要得到什么。我失业了,懒惰的躺在床上连买快餐都要她下班才带回来。我不高兴了,从来都在身边陪着我,出去吃饭,不停地给我夹肉的人。只可惜我该记住的时候却忘记了在我最难的时候一直伴随着我的女人就是阿彩。

这么多年来不管谁问起我怎么会和阿彩分开时我总是含糊其辞,心灰意冷了几年。加上之后的感情不顺,渐渐地我都不清楚自己变成什么样的人了。渐渐的阿彩成了我心里从不愿提起的往事。难过的时候自己也曾偷偷的哭泣过,也许这是命吧!此后遇上的女人不是无缘在一起的就是三心二意的,慢慢的自己也变成了老油条。面对外人评论道:“阿生花心啊!怎么,怎么的!”我今天反倒可以一笑了之了,经过这么多年的波折我基本放弃了再婚的念头。也许不管是谁也许都不会像当初的阿彩陪我走过每一段艰辛的路途。

阿彩这辈子我欠你的只好都还给女儿了。

只想解释当我不智,如今想倾诉,讲谁知?剩下绝望旧身影,今只得千亿伤心的句子……。

高中生美文欣赏:那段与诗为伍的日子

题记:

三千繁华,几尽因果,这飘渺的尘世中,几世轮回,才注定了这场相遇。

曾几何时那段轻狂岁月中年少的我,疯狂地迷恋上了诗歌。依稀记得孩提时代那座古老的院落,高大的槐树下自老祖父摇摇晃晃的梨花木椅中漫出如玉的诗句“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那时小小的人儿,还没有老屋的一半高,却在漫天槐花地飞舞中,皎洁如斯的月色下,误打误撞的闯入如真如幻的诗的世界。

诗词。

伴我度过了整个梦幻般的童年。

岁月流逝。年纪稍长,我开始体味到诗词中不尽相同的滋味。每日清晨,欣然起身,随手从枕边捞起一本太白诗集。伸手推开窗,便是韵里江山。太白一生好游历名山,满怀豪情的诗句便自千山万水中飘逸而出“香炉瀑布遥相望,迥崖沓障凌苍苍”,“举手可近月,前行若无山。”充满诗人豪壮、开阔的笔调。当真是应了“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太白诗中的大好河山,在每个清晨都如约而至。某个慵懒闲散的午后,独自倚在窗边,看窗前簌簌叶落。手边《诗经》中溢出的吟诵“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秦时汉宫中的歌女渺渺的歌声越过千年穿至耳际。亦或是茫茫塞外的传响“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洄之,宛在水中央”从苍远的苍穹中余音许久,不愿离去,也不肯离去。

不论是“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的无奈与不舍,还是“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的落寞,是对年华飘零的感慨,还是为伊人甘愿憔悴。都已然成为一段美好的过往和佳话。

如今,对于诗歌的狂热不减分毫,而繁重的学业让我不得不从自己的世界中退出。只是此去经年,悠悠岁月总于弹指一挥间而逝。我只愿,经年之后的我还能在某个恬淡安逸的午后,在袅袅的茶香、墨色中,回忆、重拾那段与诗为伍的日子。

高三那些日子美文

秋天的雨总是很多,已经下了整整一周了,细雨霏霏,飘飘洒洒,如丝,如绢,如雾,如烟,雨,一丝一丝地飘着,多少诗人文豪赞美秋雨,它滋润了万物之灵,洗涤污秽,农人在雨中开始播种、劳作,栽种油菜,播种小麦,趁着秋雨,此时有的农户忙着栽种草莓和中药元胡,秋雨给了农民多少希望啊,当然,一场秋雨一场寒,秋雨也是冰冷的,可是山村留守学生王宝每次对绵绵秋雨的感觉却是一种悲伤,一种孤独;可有点时候他感觉雨却是他最好的陪伴。

王宝住在偏远的山村,家里日子过得总是过的紧巴巴的,他的爸爸妈妈长年都在外打工养家糊口,供他和妹妹上学,他俩跟爷爷奶奶度过了他们的童年,孤独的日子常常伴随他们,他几乎不和爷爷奶奶交流,学校里也几乎很少说话,他喜欢有雨的日子,滴滴答答的雨声彷佛是他和父母在聊天的声音,他喜欢在雨后和妹妹在山上采松树菌子,采野猕猴桃,金黄的菌子又好吃,还能卖了换钱,猕猴桃甜丝丝的,入口润滑香甜,他喜欢雨的恩赐,和爸爸妈妈在一起的日子总是那么短!秋收时或者过年了,他的爸爸妈妈提着大包小包回家,母亲抱着兄妹俩亲了又亲,他很木然,已经不习惯母亲的亲吻了,他们一家团圆的日子总很短,在一起三四天过天。可就是三四天后又得分别了,他还记得,几乎每次分别都是在雨雪季节。每次亲人的分离,他感到天空也在哭泣,这一分离,弄不好又是一两年。和爸爸妈妈一起时刻能有几个几年?他的妹妹都哭得泪人似的,他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每次到了雨天,他总是不由自主悲伤,落泪。……雨,它还在下着,那是一个开学的雨季王宝又被人欺负了,在雨天里爷爷催他去交电费,去电管所途中被两个青年从自行车上拽下来,“快点给老子拿钱,老子好保护你”,“我没钱,我不需要保护”!他小声说,“这家伙不老实,给老子打!看他拿不拿钱”,拳头雨点般的打在他身上,这两个坏人还狠狠的踢他,疼痛偏布全身,他感到绝望的无助,要是爸爸妈妈在多好啊,然后俩青年从他的口袋里搜出50元电费钱,然后警告他:“下次不老实,小心老子们打死你”,被人欺负后,他感觉像是个被全世界抛弃的小孩,他从小就因为脾气暴躁不擅长与人相处,总是会和别人产生矛盾,可瘦小的他一次又一次的无助的坐在雨里。任雨冲洗着他受伤的青鼻肿脸,这一次像是被蹂躏,他发誓总有一定把他们踩在脚下!他不敢跟任何人讲,他脸上有伤痕,但爷爷奶奶根本就不会在意他什么,他记得,爷爷每次给他送午饭,不是一包方便面,就是两个冷馒头,他忙着去茶馆打麻将了,回到自己家里也不知道怎么说,他拿出父母平时给的零花钱去交了电费,从此以后,他开始锻炼身体,努力让自己变得强大,还认识了几个社会上的人,和他们一起吸烟,喝酒,打架!他愿望实现了,他纠集了一伙人狠狠教训了抢他钱的人,可是他还是很烦恼,他的内心却还是那么虚弱。他认为自己至少不是一个坏人,现在,这是一个十七岁的雨季,他不希望这样下去了!他还有可爱的妹妹,妹妹学习非常好,考个重点高中应该没问题,家里的'土胚房子早该修了,可是,父母打工挣得钱实在太少了,爷爷又好赌,奶奶病有多,可怎么办呢?他决定出去闯闯。

在放署假的时候,他沿着曲折的小路,悄悄和同村李叔出走了,只给爷爷奶奶留下纸条:“我打工去了。”背包里里面有几件换洗的衣服和几本课本。

几经辗转,在汉中的某建筑工地上,在李叔的帮助下找到了干小工的活。上工的第一天,他运砖头和混凝土,推着一百多斤的车子到卷扬机钱,在平地上算不了什么,可是要推着着这车子沿着搭得并不稳固的厢板走上楼上,却并非易事。踩上去,脚下“吱嗄”响着,身子便摇晃起来,爬到四层楼,往下一看,眼前晕晕乎乎,他便胆战心惊,双腿直打哆嗦,衣服早已湿透了,真不知是热的还是吓的。

一天下来,全身疼痛难忍,胳膊竞像发胀的馒头,红里透紫,肿得老高。夜里,王宝溜到工棚外昏暗的路灯下费力地脱下手套,发现双手已是血肉模糊了。便将下工后买来的碘伏消毒液涂在伤口,锥心的疼痛遍布手掌。有人来了!他连忙往宿舍转。“宝娃,还不睡?”站在眼前的是李叔,“嗯,你是学生,第一次干小工,哎,手都烂成这样,你个犟小子,咋不说一声?明天不许推砖了,会感染化脓的……”“可……”“这样,你明日去搅拌混凝土,我跟工头说去。”“不!不要紧”出门在外,无缘无故受别人照顾,他有些不安。

雨陪他度过了17个年华,在他孤独的时候,它陪伴他,伤心也只有雨不离不弃!后来他明白了,他不能放弃生活,想要征服世界,光靠蛮力怎么可能?父母的辛苦为了什么?怎么能自暴自弃?雨又下起来了。这一次他重新定义雨给他的感觉,好豁达,对万物滋润,不管你喜欢与不喜欢,总要做最好的自己,会想这段曲折的日子,也许这将是他人生重要的一个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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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那些日子美文

连日来,静静地看书静静地做手工。

在书店新买来了余华的文集。文字中所阐述的那段不堪回首的岁月,是如此悲惨是如此狰狞。在某一时刻,人性似乎完全消失,犹如牲畜般残忍而让人心生绝望。

因为很是投入地去看那凄凉惶恐的岁月。故而几日来似乎一直在那种灰暗中徘徊。并抑郁着。

暇余时间或是看书看累了,会给好友做拖鞋。细小的针,在手间轻轻穿梭。细细的线,成为一行行小小的针脚。渐渐的,一双很是不错的拖鞋,在静静的时间里生成。

因为了那份厚实,因为了那份温暖。简单的`手工成为了友的喜爱。

日子,在悄悄地消逝。

宁静的夜晚,片片飞云般的记忆,肆意地在心头萦绕缠绵。像曼妙的花蕾,悄然绽放。幽幽薄香,缓缓散溢。

原是,最是柔软的角落,栖息着无可遗忘的柳丝轻垂。一夜的雨,红了远山的叶。灿灿然地倾吐着最后的美丽。

细碎的日子,在狭细的季节中沦落。消弭。

日子高三作文

站在瑟瑟的秋风中,她抬起头望了望那片黑茫茫的天空,好单一,除了黑什么也没有。今天还下了雾,好大的那种,以至于当她将头仰成45·时只看到了模模糊糊的一个世界。远处就是马路了,五颜六色的光穿过厚厚的雾隐隐约约地射了过来,她看到了,似乎有她喜欢的浪漫梦幻的紫色和那种淡淡的蓝。而她现在只能远远地望着。

“班长好!”身旁走过一个面带微笑的同学,冉凝很自然地也微微笑着,说了句:“好啊!”然后在看着同学的背影渐渐地消逝在远处之后,她又乖乖的把头仰起,继续欣赏。这个傻傻的望着天空发呆的就是冉凝,朋友说她爱笑,而且笑得很甜,并且笑时眼睛会弯成一道弯弯的月牙儿,她的朋友都喜欢她那标准的36摄氏度微笑。朋友还说她是一个坚强`执著`安静又活泼的女孩。很少人见过她流泪,因为她不喜欢在别人面前掉下泪珠子。她总是笑着,时刻快乐地面对每一个遇到的人。

冉凝一直盯着那片其实什么也没有的天空,直到晚自习的铃声有一次响起。“班长,数学本借我看看。”冉凝转头走向座位把本子拿给同学。高一的她,竟意外地成了班长。可“班长”——这个名词真的让她好不自在,她曾无数次地对同学说:“我不叫班长,我是冉凝。”可是她的同学总回在长长地“哦”一声之后,呵呵地笑着:“好的,……班长。”谁叫她那么随和呢,她只能无奈又知足地笑一笑。除了蓝洛,谁也不知道她只想成为最普通的一员,即使被大多数人以往在角落她也不在乎,因为她实在太不喜欢现在这种人人似乎想接近又不敢接近的感觉。她的性格,根本不适合“班长”这个高高的身份。

骑着车,冉凝在放学后独自在风中奔驰。风凉凉的,吹在脸上让她很舒服,她一直觉得这样很清爽,尽管有时会有一点冷。不过,对她来说,她总是满足于一丁点的小幸福。或许在这样一个陌生又匆匆的环境,她也只能选择如此。

这时,冉凝的思绪又开始四处漂流了。她想起了以前,哪个熟悉又温馨的二十五中,那个疯狂的三七班,她曾和朋友们一起轻狂地享受青春,那时她的成绩也很好。“我好怀念啊!”冉凝偷偷地想,然而她却不敢也不允许自己再沉淀于过去了,她把jay的《回到过去》从所有的播放器中慢慢删除,然后却又感慨起现在:“或许我可以做得更好呢!”她坚定会这样。从二十五中以不错的成绩考到这座城市人人都向往的二中,她不犹豫地决定到离家很远的示范高中——二中度过她生命中最灿烂的三年。在她离开家的那一刻,从未踌躇过的她竟有些迟疑,不过那句“既然已经选择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的话一直徘徊于她的耳边,她还是大步流星地走上了月台,那个人潮拥挤的地方。坐在车上,随着车急速地奔驰,她也觉得自己也像在急切地奔赴充满未知的未来,她又笑了笑。“现在,我真的认为我奔赴的是与之前迥然不同的世界。”这是现在冉凝常常想的。在这个高手芸集的二中,她被远远地甩到了好远。她也很努力,可是不知怎的……实际上,最让冉凝痛心的并不是这个,而是这个原不属于她的世界。蓝洛曾经告诉她:“ihbyh(我快乐因为你快乐)”她感动至今。可是现在就连同在一所学校的蓝洛也开始让她担心起来,她怕有一天身边的一切都是陌生的,如果有他,至少可以让她塌实一点,毕竟他们也是三年的同桌啊!这段时间,常微笑的冉凝学会用笑来掩饰自己了,她真的觉得好不自在。同学的“尊称”,朋友的城市之分,家人的远远相隔,在这个环境中,她竟成了实实在在的不相符者了。就连最懂他的蓝洛,也和她失去联系好久。想到这,冉凝又倔强地把嘴角仰起,当然是为了掩饰什么。

冉凝呆呆地望着前方,条件性地蹬着车,又是一条漫漫之路。这次没有了那种兴奋,那种蓬勃,只是很平静。冉凝还是很执著得看向远方,她太坚定于她的执著了,想到了曾经的快乐和幸福,她还是很知足的。突然,手机轻轻振了一下,是蓝洛的短信:“前几天看到你了,很开心。不过你没看到我。同志要加油啊!别忘了‘ihbyh’!要开心,做自己!”对着这小小的屏幕,冉凝看了好久,一遍又一遍。她真的好感动,原来有一种幸福并不是永远,而是当时的快乐成了新鲜的源泉。蓝洛一直没有离开她,他还是最懂她的。她不孤单了,周围也并不只是陌生。她又笑了,眼睛也笑得很灿烂。知足了,她对自己说。然后,傻傻的她又下定了决心要再搏一搏,她说,即使会痛了脚,也要踉跄前行。

风中,那些前行的日子。

意外的日子高三作文

201x年11月23日,一个让人很意外的日子。

朋友她之前是一个很开朗的人,可这个打击太大了,这几日她的社交空间里都是消极的字眼,“以后做个恶人,起码百年之后,不留一群人徒增伤心。”“不必过问了,也无需挂念。”

从知道这件事到现在,我都没有去打扰她,可能是不知道怎么说,也或许是很清楚说什么都于事无补。

但之所以谈这件事,是因为这件事让我对生命有了新的思考。也想起另一次死亡。

可当时的我从这次告别中学会的不是化悲痛为力量,而是自我的放逐!我一直在思考人为什么活着?当时最后的答案是,既然要死,何不自由地活着?干嘛要学习那些以后用不到的各种功课?于是我变了,我不学无术,不服管教,我质疑权威,我逃课打球,买了成堆的杂志,打发着每天的时间……我觉得自己活得很肆意,很自由!

可慢慢的,我发现我错了。自由并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并不是无法无天。相反,自由是不想做什么就可以不做什么。自由是以后我们可以过自己想要的生活,而不是因为生活所迫而去做自己不想做的工作!短期的堕落,确实给人一种自由的错觉,但真正能让我们自由的.,恰恰是自律。看似很矛盾吧,我刚开始也这样觉得,可随着时间的累积,我发现这句话很对。因为自律,我们不浪费时间,我们在不断增长自己的能力,我们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无知,所以用时间去换取知识。当我们越自律,越可以控制时间,我们就可以不被时间所控制,而获得时间上的自由,能力上的自由,空间上的自由。

这样过一生,才有意义吧?

至于朋友父亲的离世,我想起那句话:子欲养而亲不待。我们才刚刚长大,本以为父母要陪我们很久的。于是我们忙着让自己的青春多姿多彩,却忽略了父母的白发,我们努力追求着自由,却忘了身后的家。

其实,有家,这一生,才更有意义。

想起很久之前看过的一句话:“我喜欢深存感恩之心,而独自远行的人,知道谢父母,却不盲从,知道谢朋友,却不依赖,知道谢每一粒种子,每一缕清风,也知道要早起播种和御风而行。”

既然活着,既然年轻,那就让生命呈现它本该有的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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