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理专项整治方案(热门13篇)

时间:2023-12-07 09:29:43 作者:温柔雨

在编写计划书时,我们要注意合理分配时间和资源,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以下是一些获得成功的计划书范本,它们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宝贵的经验。

门楼牌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xx市门楼牌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提升门楼牌标准地址服务管理水平,推动完善全市城乡社区网格治理体系,决定自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市组织开展门楼牌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xx市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部署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理念,针对当前门楼牌标准地址管理中存在的编制不规范、安装不到位、维护不及时、标注(坐标)不全面、应用不共享等突出问题,深入排查摸底,落实整改措施,完善长效机制,大力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全面夯实社会治理工作根基。

建设应用全市统一的标准地址库,强化门楼牌标准地址和实有房屋、实有人口等基础要素管理,健全完善信息化管理应用机制,充分发挥门楼牌标准地址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组织核对路街巷(里弄坊)名称,单位及居民点(建筑物)门楼牌号码、楼幢号、单元号和室号牌等地名地址,确保做到辖区实有房屋、标准地名、门楼牌地址使用安装情况底数清、情况明。通过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门楼牌应挂数、现挂数、漏挂数、需纠错数,逐户登记造册,掌握清理整治底数。

(二)建立门楼牌标准地址库。依托公安部门人口管理系统,建立统一、规范的门楼牌标准地址库,归口管理门楼牌标准地址信息,实现门楼牌标准地址新增、变更、停用、注销以及申报、审批全流程闭环管理,有效解决“错、重、漏”等问题,为推动建立全社会一体化标准地址应用体系提供基础性支撑。

(三)规范编制标准门楼牌。根据梳理摸排情况,依托标准地址库,按照《xx省门楼牌标准地址编制规范(试行)》(x公通〔2018〕x号)编制门楼牌标准地址,统一地址描述、数据标准,实行地址唯一性编号。对现有部分路街巷(里弄坊)、居民点(建筑物)等使用不规范地名的,按照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要求,及时进行标准化处理。对门楼牌号缺失或者有差错的,按规范理顺补齐编号。在编制门楼牌号时,同时采集房屋和院落的空间位置信息。

(四)统一安装二维码门楼牌。按照国家标准《地名标志》(gb17733-2008)和《xx省标准地址二维码门楼牌制作规范(试行)》(x公通〔2018〕x号)要求,将地址唯一性编号对应生成地址二维码图案,添加到实体门楼牌中,升级制作二维码门楼牌。全市二维码门楼牌统一样式,由市公安部门负责招标、制作,并全部统一安装到位,实现移动智能终端的自动识读、接入应用。

(五)科学利用门楼牌信息资源。门楼牌信息按照分级分类应用原则,授予不同用户不同权限,分别获取地址二维码关联信息、开展关联应用,提高人户实际居住和应用服务的关联效率。

四、实施步骤(一)调查摸底(2020年4月)。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全面进行动员,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清理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各镇、园区要以房屋为载体,组织人员开展“拉网式”实地走访调查,全面摸排实有房屋和门楼牌安装、应用情况,包括门楼牌应挂数、漏挂数、差错数、已安装门楼牌总数(其中二维码门楼牌数)等情况,核对路街巷(里弄坊)、居民点(建筑物)等标准地名,并逐一登记造册。对照要求,研究提出标准地址库和基于标准地址扫码应用的建设需求,同步启动系统开发建设、升级改造。

道路两侧的建筑物按照规定的间距标准编排,相邻建筑物间距超过标准的预留备用门牌号;

居民区内的幢号、门号、室号按照规定依次编排。对需要更换、补缺门牌的老道路、老小区,在确保门楼牌号码顺畅连贯的同时,要尽量减少现有门牌号码的变动。各镇、园区基本建成门楼牌标准地址库,将标准地址数据实时汇入本地大数据中心,统一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数据共享服务。

(三)集中整治(2020年5月至10月)。统一制作、安装二维码标准电子门楼牌,完善基于标准地址的扫码应用,确保不留空白和死角,实有房屋、实有地址标准门楼牌应装尽装。

(四)。

总结。

巩固(2020年11月至12月)。开展门楼牌清理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实地检查标准地址库建设、二维码门楼牌安装应用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市政府成立全市门楼牌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市民政局、财政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运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文体旅局、邮政公司、供电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市公安局设立办公室,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各成员单位人员相对集中办公。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公安部门:负责门楼牌标准地址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组织推进、统筹协调;

组织门楼牌摸排梳理、规范编制和二维码门楼牌制作安装,牵头建立门楼牌标准地址库。

变更固定电话、互联网络开户登记的不规范门楼牌地址信息。

民政部门:负责对民政部门管理的道路、街巷、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居民区中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通报由民政部门审批管理的地名命名、更名和销名等变动情况,牵头做好标准地名数据库建设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门楼牌专项整治行动市级经费保障工作(按照分级负担原则,镇(园区)负担区域内整治经费的50%,其余部分由市财政给予补贴),指导和规范经费申报、用途和列支流程等工作。

住建部门:负责在城建项目、建房审批中,协同做好地名和门楼牌号编制工作;

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使用标准地名;

变更用水、用气开户登记的不规范门楼牌地址信息。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互联网地图、新版公开出版地图中不规范地名的清理整治;

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使用标准地名和门楼牌号码;

变更不动产登记证照上的不规范门楼牌地址信息。

交通运输部门、城发集团:负责组织站、港、场中的不规范门楼牌清理整治。

依法变更营业执照上的不规范门楼牌地址信息。

有线电视:负责在有线电视开户时,使用标准地名和门楼牌号码;

变更有线电视开户登记的不规范门楼牌地址信息。

邮政部门:负责在邮政企业办理邮件投递登记手续时,使用标准地名和门楼牌号码;

变更投递登记的不规范门楼牌地址信息。

供电部门:负责在用电开户时,使用标准地名和门楼牌号码;

变更用电开户登记的不规范门楼牌地址信息。

城管部门:负责在市区户外广告、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审批(告知)时,核对申报材料是否使用标准地名和门楼牌号码。

各镇、园区:要建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专项经费,细化整治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清理整治取得实效。

同一生产生活单元,只能编制一条地址。对部分地名尚未命名的,地址管辖不清、分界模糊的,要尽快协调磋商,逐一研究解决,形成明确规范的地址,避免出现反复。

(二)讲求工作方法。要加强对参加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在清理整治过程中,加强政策宣传,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讲究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和相关单位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对门楼牌清理整顿工作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带来不便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和服务,避免因处理不当造成矛盾和不良后果。要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将门楼牌清理规范与城乡地址信息开发利用充分结合,鼓励相关企业参与制作、安装和数据维护、数据开发等工作。公安机关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及时掌握并研究解决清理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

(三)落实管理要求。公安、民政等部门要按照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要求,加强沟通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部门间对接协作,在城建规划和建房审批时,同步开展地名和门楼牌号编制工作。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使用标准地名。在办理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产权管理、不动产登记和水、电、气、邮政、电信、网络、有线电视等业务时,使用标准地名和门楼牌地址信息,努力实现“有房就有址、有址就有牌、有牌可应用”。

关联“政务网”“公安旗舰店”“公安微警务”等系统,实现地点导航、入学报名、费用缴交等民生服务关联应用,以及“互联网+政务服务”在线办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在线登记、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在线申领、110报警求助等功能,同时结合本地实际,不断拓展信息应用。公安机关要将标准地址数据实时汇入本地大数据中心,统一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数据共享服务,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编制部门机关事业单位登记、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邮政部门寄递登记、建设(房产)部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水电气公司用户登记和政府部门社区管理等统一引用标准地址,从源头上解决涉房、涉址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力量协同等问题。

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行动时间从即日起持续到xxxx年x月xx日。

(一)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长期坚持)。

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通过大喇叭、广播、微信群宣传、坝坝会宣讲、农村赶集宣传、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宣传车走村串户、宣传队专题宣传等形式和手段,对开展农村“干净院落”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覆盖宣传和发动,实行边宣传边整治,营造镇“干净院落”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

(二)选好试点,打造模范标杆(xxxx年xx月xx日前)。

选取x个行政村开展前期试点示范工作,摸索工作方式方法,找准工作重点难点,及时发现和总结工作中的问题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打造“干净院落”专项行动成果样板,组织其余行政村观摩学习,借鉴成功做法,并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制定镇的专项整治方案。

(三)集中发力,推进整治攻坚(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月xx日)。

按照制定的“干净院落”专项整治方案,妇联、团委等群团要组织力量积极参与,并发动全镇村民开展广泛的人居环境大提升,大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和调动农民群众、村组干部、留守妇女、在家青年群体、各类群团组织的积极性,让其全程参与其中。

(四)斗硬考核,创造文明新风(xxxx年x月xx日前)。

在整治行动结束后,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评估,并同步建立红黑榜公示制度,对整治效果好的村、家庭要开展评优评先,给与物质和精神奖励,并结合群众文艺活动在公开场合进行表彰,树立榜样,传播正能量;对整治效果差的要持续实施督导,落实责任主体进行整改直至达标。

垃圾清理专项整治方案

成立局垃圾分类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局垃圾分类工作。

组长:

组员: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有计划地推进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工作,逐步形成全局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1、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目的、意义,不断提升环保意识,切实发挥带头作用,为顺利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发挥示范作用。

2、规范实施。全局人员要严格按照《关于在机关单位实施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垃圾分类,自觉在工作、生活中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切实保障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3、督促检查。垃圾分类工作小组要切实做好全局垃圾分类的指导、协调、宣传工作,加强对各办公室的检查力度,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一)前期准备阶段(11月20日—30月)。

1、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

2、统计、购买、分发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3、完善相关机制对接等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12月1日—31日)。

1、各办公室规范使用垃圾分类小桶(可回收为蓝色,其他垃圾为黄色);

2、可回收物品由办公室进行统一存储,定期交由物资回收企业回收再利用;

3、工作小组做好对各办公室垃圾分类的检查、督促和整改工作。

(三)巩固完善阶段(20xx年)。

进一步总结经验,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改进提高。

装修垃圾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建立xx小区一户一档资料(在入户宣传时建立,房屋租赁户以一户为单位),本小区居民在签订《垃圾分类承诺书》之后,可主动以xx小区x栋x楼x号xxx(姓名)的资料申请加入xx小区垃圾分类积分兑换wx群,进群后修改群名片为a(b)栋x楼x号,每天在群里晒出正确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的照片,并达到以下标准,便可实现积分:

垃圾分类方面,无明显的四分类错误,特别是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不与其他垃圾混装的情况。垃圾投放方面,投放前对投放的垃圾袋内的垃圾进行拍照,投放时对投放的现场进行拍照(内容包括人物、垃圾和垃圾桶)照片清晰可见,发原图,不小于2m。积分类别一:仅满足第一条或第二条,计1积分。

积分类别二:同时满足第一条和第二条,计2积分。

积分类别三:同时满足第一、二、三条,计4积分。

积分类别四:将垃圾分类、投放的照片分享(转发)到自己的xx圈并截图,计1积分。

特别强调:每户每日积分不超过5积分。

(二)现场积分。

在每日垃圾分类集中投放时间段(早上7:00至9:00,下午18:30至20:30),居民可到小区分类垃圾集中投放点进行垃圾投放,并达到以下标准,便可实现积分:

使用社区发放的分类垃圾袋。垃圾分类正确率至少在60%以上。支持并配合垃圾分类志愿者的引导工作。垃圾分类正确率在60%以上,计1积分;垃圾分类正确率在70%以上,计2积分;垃圾分类正确率在80%以上,计3积分。

若在投放时,居民并未进行分类,垃圾分类志愿者将进行引导,居民在配合志愿者工作并在现场重新将垃圾分类,计2积分。

特别强调:每户每日积分不超过2积分。

网上积分与现场积分均适用该规则!

装修垃圾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为认真落实《xx市城市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xx市‘垃圾革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秋雷”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x执〔xx〕xx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垃圾(含建筑渣土、装修垃圾、拆迁垃圾等)、生活垃圾处置管理,规范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秩序,全面解决好当前生活垃圾乱扔乱放、治理滞后等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力量开展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管控建筑垃圾产生源头,规范收集、中转和运输环节,实施全程许可控制;严厉打击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净化清运市场,促进建筑渣土、装修垃圾平衡消纳,全面提升全市建筑垃圾管理水平。有效解决城乡生活垃圾违规堆放、量大面广、脏乱恶臭等环境污染问题;实现城乡环境整洁有序、生态宜居,普遍增强城乡居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整治时间。

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

三、整治内容。

1、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运行。严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关,严肃查处未经许可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监管,严肃查处未按规定线路运输、未在指定消纳场地消纳等违法行为。

2、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进出口检查力度,完善专人冲洗进出车辆措施,及时清扫现场出入口的主要道路,禁止带泥上路,确保净车离场;妥善处置建筑工地污水泥浆,不得溢流到临街路面,未经沉淀处理的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排水设施或渠系;及时清运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临时堆置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堆放的零星废弃物以围栏隔离;严肃查处在施工现场乱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占用人行道堆放物料的违法行为。

带泥上路、随意偷倒乱倒等各类违法行为,从严查处。

2.生活垃圾处置提升专项行动。

3.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重点查处未按要求分类投放各生活垃圾的分类单位,以及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投放管理责任人;严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对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行为,对负有垃圾处置责任的单位未签订协议或者未核实最终贮存、处置、利用情况的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4.加强餐厨垃圾监管。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与其他餐厨垃圾分类存放,严肃查处随意排放餐厨垃圾和不按规定设置使用环保环卫设施的行为;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按规定与收运单位签订作业合同,严肃查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未取得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收运处置的违法行为,加大餐厨垃圾流入生猪养殖场这一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严格监督收运处置单位按标准规范分类收运处置餐厨垃圾,严肃查处不按规范标准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的行为。

5.城区卫生死角清零专项整治行动。

1.深入排查,加强源头管控。加大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和陈年垃圾的清运处置力度,消除卫生死角,进一步查处影响环境卫生管理的违法行为。按照分类、利用、环保、规范的要求,积极做好装修垃圾分拣利用、规范运输、依法消纳等处置政策宣传,加大装修垃圾相关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处擅自将装修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擅自将装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装修垃圾等违法行为。

【水利方案】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河道内积存垃圾专项清理整治活动方案精选文档

13。

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开展河道内积存垃圾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全省流域生态环境建设及。

“三堆”清理整治工作总体部署,围绕“提高河流水质、改善流域生态”的目标,结合全县宜居乡村建设,专项清理整治河道内积存垃圾,确保我县河流生态健康可持续发展。

4

月底前全面清理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所有积存垃圾。在此基础上,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坚决避免再次向河道内倾倒垃圾现象发生,推动我县河道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努力实现“河畅水清、滩绿景美”的流域生态建设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调查各乡镇、村屯区域内河道垃圾方量;全面落实镇、村两级河道垃圾清理具体责任人。

对于历史遗留的河道内垃圾,特别是垃圾堆、粪堆、柴草堆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及本次专项清理垃圾活动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县、乡镇、村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应加大巡查力度,巩固治理成果。特别是各村水管员,务必要做到认真负责、巡查到位。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公安分局、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对本次专项活动实施后新发生的乱排、乱倒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县水利局负责重点河段的排查巡查、宣传报道及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各乡镇负责本乡镇辖区所有河流管理范围内的垃圾清理整治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细河县城段高林台河至新阿金桥上游河道内垃圾清理工作;县环保局负责全县农村污水治理、监察工作;县交通局负责道路河流桥梁节点垃圾的清理监察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河道内阻水林木的清除工作;县畜牧局负责农村养殖粪便排污入河的治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河道内垃圾清理活动的专项资金筹集和管理工作;县安监局负责占河尾矿的清理工作;县农发局负责河道内秸秆的清理监察工作;城区办负责高林台河左岸及北大堤青年公寓段的垃圾清理工作;县督查考核办负责联合县水利局开展本次活动的督查工作。

河道内垃圾清理工作是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河道生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按照全县总体工作部署,将河道内垃圾清理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予以推进。各乡镇是本辖区河道内垃圾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有序推进清理工作。各乡镇乡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牵头抓总,分管水利副职和水利站长作为具体责任人,要抓好组织实施;各村委会负责人和水管员为本行政村的具体责任人;各水库负责人为库区垃圾清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库管员为具体责任人。

各乡镇要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垃圾方量进行核查统计,并安排专人负责填报《河道内垃圾清理责任分工表》及《河道内垃圾清理日报表》。

要抓好县乡村三级工作对接,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细化方案,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区域、具体人员。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清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要坚决保障工作人员安全。

县督查考核办、水利局要加强督促指导,定期巡查检查,协调解决清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工作不力、未完成相关任务的单位,要在全县通报。

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对水管员、库管员的监督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及时更换调整,确保人员队伍配好配强。要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垃圾日常监督管理,突出抓好巡查管护,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朝阳县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朝阳县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朝阳县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辽政办明电〔20**〕5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的范围及重点各乡镇(街道、场)要将辖区内非法采矿高发、易发区作为此次清查重点,认真梳理,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以下区域:一是已关闭或已废弃矿山(矿井);二是位于资源埋藏较浅,容易开采区域的选洗矿厂等涉矿生产企业;三是历史上曾经发生过违法采矿行为的区域;四是重点矿区周边区域。

各乡镇(街道、场)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对重点排查点逐一登记造册,确保清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二、工作步骤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清理(即日起至8月7日)。各乡镇(街道、场)要结合自身实际,协调相关部门,对辖区内非法采矿行为进行认真梳理、全面排查。县政府将派出督查组进行检查督查。

第二阶段:集中查处(20**年8月8日至8月20日)。各乡镇(街道、场)要将排查出的非法采矿行为情况报至县国土资源局,由县国土资源局汇总后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将组织各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打击,坚决按照工作要求严肃查处。

制,对辖区内重点违法隐患区全部登记造册,研究制定措施,切实整改到位。

三、

工作要求(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场)是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务必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予以高度重视。为确保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由县长刘力东任组长,常务副县长曹治纲、副县长迟晓光任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市场监督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分公司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全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场)也要立即成立相应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对辖区内涉嫌非法采矿的企业和个人开展全面清查,坚决打击各类非法采矿行为。

(二)铁腕执法,严厉打击。各乡镇(街道、场)要对排查出的各类非法采矿行为,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严格依法集中处理。对非法开采现场,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不留人员、不留设备、不留建筑物,毁闭井巷”的要求,全面整改到位。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追究责任,绝不允许以停代罚、以罚代刑、姑息纵容。

(三)建章立制,全面规范。各乡镇(街道、场)要进一步健全辖区内的非法采矿活动高发区的巡查监管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巡查、排查、上报和监管工作,排查结果要及时报至县国土资源局,由县国土资源局汇总上报县政府。

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相关职责依法查处:县公安局负责对涉嫌犯罪的矿业违法案件依法进行立案侦察;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违法采矿行为的认定、制止、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县安监局负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和查处;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非法经营的矿山企业进行查封,对非法生产的矿产品进行扣押;县环保局负责对存在污染严重的矿山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县林业局负责对非法破坏林地进行采矿的矿山企业依法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县水务局负责对严重污染地下水的选洗矿场进行整治;县供电分公司负责对非法采矿的矿山企业进行断电。

各乡镇(街道、场)于8月15日前将排查清理、集中查处和建章立制情况报至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统一汇总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将对清理整治工作不力的乡镇(街道、场)主要领导开展警示约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乡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乡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维护全乡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全面掀起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宣传教育高潮,强力推进重点防控、基层基础防控和依法防控“三大防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切实增强全社会防火灭火能力和意识,有效遏制一般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加强领导。

为确保我乡消防安全工作顺利开展,经乡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常务副乡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加强工作中的信息沟通和联络。

三、工作目标。

消防安全依法防控进一步加强,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排查消除一批火灾隐患,使工作目标得到落实,全乡消防安全宣传氛围更加浓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显著提升,全乡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力争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工作重点。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发动各方力量,突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开展全方位、不间断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消除火灾隐患。

1、排查范围:重点排查圩镇、旅社、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企业、通信、供电等单位和人员密集的地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个体经营者及建筑工地。

2、排查方法: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切实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落实。一是自查自纠。动员各村、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我承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登记造册。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澄清底数,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及时督促整改。三是督查检查。乡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三)认真抓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手段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一是利用横幅、标语、宣传单进行宣传;二是利用逢圩日进行宣传;三是利用电影晚会和送戏下乡等形式进行宣传;四是要求各学校必须每月不少于15分钟集中学生进行防火自救等宣传;六是深入村组、企业、单位进行宣传。通过以上各种宣传手段,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消防意识,增强防火观念,使基础防范工作更加扎实。

(四)推进消防安全基层基础防控。大力加强基础防控建设,切实打牢火灾防控根基,提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战斗力。扎实做好农村防火工作,推动各村、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用火用电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户户联防、村村联防”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切实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可靠消防安全保障。

(五)加强消防安全重点防控。紧盯容易引发火灾的关键环节,严格用火用电管控,严格疏散设施管理,严查可燃易燃物品,严抓设备维护保养,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积极开展义务消防员针对性训练,确保义务消防员队伍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要按照“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针对我乡消防安全特点,从人员、装备、训练、预案等方面,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与各单位的协同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演练。各村、各单位要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份对我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强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我乡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提高。12月将由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乡消防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全乡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村、各单位要结合本村、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确保本村、本单位火灾形势稳定。要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三)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年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民发〔20xx〕52号)精神,决定开展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xx年7月―12月。

二、整治内容。

重点对以下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和专项整治:

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5、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违规评选评奖收费;

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3、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

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5日前)。各行业协会商会对照此次乱收费清理整治内容,逐条查摆问题,填报行业协会乱收费清理整治自查情况表(附件),对自查出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一整改到位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各行业协会于9月15日前将自查表(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整改报告和行业自律公约报送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二)重点抽查阶段(10月31日前)。市民政局将联合市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档次、服务性收费标准是否合规合理、是否借评比表彰收费等情况进行审查。对查出的问题实行挂账销号管理,责令限期改正。

(三)集中整改阶段(11月30日前)。市民政局将对存在收费不规范和乱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分类整改和行政处罚,并将处罚情况通过诚信湖北网、民政网和xx日报等地方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站位。为减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此次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分别作了批示,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文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要迅速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认真学习领会三部委和我市有关通知精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搞好自查自纠,切实夯实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的根基。

(二)对标对表,抓好问题整改。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安排专职人员,对照《xx市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并落实到位。特别是一些收费较多的行业协会商会,要有“小河有水大河满”的长远眼光,对会员会费要能减则减、能免则免,把中央精神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去,采取切实举措为会员企业减负降费。

(三)强化宣传,加强信息报送。本次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国家大局层面做出的一项利企惠企决策,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在清理整治工作中要高举大旗,加强宣传,让更多人民群众看到行业协会商会在“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中的行动和举措。各行业协会商会在清理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及取得的实效以及行业协会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会员企业过程中的典型经验要及时上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成立县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各执法中队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局综合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统筹协调相关工作。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市住建局关于全面开展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际,决定自2022年2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强化问题导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市容环境问题,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2.坚持源头管控。践行“721”工作法,推动市容环境从被动治理向主动服务转变,从末端作业向源头治理转变,从专项整治向常态管理转变,提升市容环境治理成效。

3.坚持示范引领。持续创建一批“示范道路”“示范街区”“示范小区”,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及提升城市环境卫生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试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4.坚持责任落实。落实县城管执法局牵头抓总、统筹调度职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工作重心向基层下沉,量化考核标准,实行清单式闭环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形成职责明晰、合力共建的长效机制。

5.坚持智慧赋能。借力智慧城管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城市管理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派遣、第一时间处置,实现施工工地现场、渣土运输、旅游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实时监控监测及生活垃圾自动称重,使城市市容环境治理更加高效。

(二)工作目标。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体系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以及《省城市街区整治提升导则(试行)》等标准规范,扎实开展“十大”专项整治,强化督导考核,各类市容环境卫生顽疾基本消除,“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城市市容环境整体品质得到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城市市容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健全,城市居民良好生活习惯逐步养成,城市环境更美更宜居。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推进城市道路精细化保洁。实行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化作业,进一步推进机械化清扫保洁,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规范清扫保洁作业程序,综合使用冲、刷、吸、扫等工艺,推进城市道路和人行道深度保洁。加强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花坛等地段保洁,落实城市道路附属公共设施、公益广告设施养护制度。改进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方式,大力推进新能源清扫车、快速保洁等小型设备的应用,探索智能洗扫设备应用场景,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智能化作业水平。(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2.防治城市道路扬尘。城市市区道路施工应推行合理工期并采取逐段施工方式,减少道路施工扬尘。对道路两侧裸土,应采用绿化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绿化带“提档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减少裸土面积。合理增加城区道路洒水频次,重点管控建筑工地周边易污染路段,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降尘、低尘清扫作业方式,有效控制城市道路扬尘。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运输规范管理,严禁抛撒、车身不洁、带泥上路等污染路面行为。(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行政执法二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3.加强“城市家具”卫生清理。保持报刊亭、公交站亭、广告牌、信号灯杆、道路栏杆、城市雕塑等“城市家具”干净整洁。做好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清洁和维护,保持设施设备整洁完好。加强公共健身、休闲设施清洗,保持设施和周边环境清洁卫生。(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4.推进水环境治理。落实河(湖)长制,开展河湖水面常态化巡查,制止横江公园下河洗衣、违规垂钓行为,及时清理水面垃圾。整治水环境顽疾,定期清理打捞影响水环境的水生植物。完善河湖沿岸环卫设施配套,加大日常保洁力度,落实作业责任,强化环卫监管,及时处置污水外溢等问题。利用感知设备对排水管网进行实时监测。(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5.突出重点场所和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加大高速沿线及出入口、高铁沿线、车站、医院、商场、停车场、公园、广场、景点景区等区域环境治理力度,落实管理者责任,完善环卫设施,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加强沿街餐饮、食品加工、车辆修理冲洗等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全面提高各行业卫生质量。(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行政执法一大队)。

6.强化公厕管理。按创城、创卫标准强化公厕建设和管理,完善公厕配套设施,核心区域公厕推行24小时开放。合理布局城镇公厕密度和男女厕位比例,打造一批社会公厕示范点,提升公厕保洁质量和服务水平,暖心服务,方便群众,增进人民福祉。(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

7.加强各类开发地块环境治理。加强拆迁地块、储备地块、待建地块管理,推动地块综合利用,对长期闲置地块进行临时绿化或改建临时停车场,加强巡查监督,杜绝发生违法倾倒垃圾等问题。(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8.整治违规占道行为。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要求,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规范临时占道经营行为,全面整治水果店、电动车店和沿街商铺违规占道经营;整治违规占道洗车、修车和流动摊点违规占道经营等行为。规范城市便民服务点设置和管理,推动商户自治。(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

9.突出薄弱区域治理。针对农贸市场、背街小巷、棚户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城市薄弱区域的市容环境治理“顽症”,加大城管信息采集密度,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着重解决马路市场、废品收购站、露天烧烤、非法焚烧、路边洗车、占道修车、夜市摊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10.强化重点区域管理。以公园景区、绿地绿道、施工工地、体育馆、学校、医院、公交场站、客运中心、公共停车场等周边区域为重点,加强巡查执法,督促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精细化、标准化。(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11.推动沿街建(构)筑物外立面洁净工作。应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加强沿街建筑第五立面(屋顶)环境排查,解决屋顶乱堆放、乱搭建、乱晾晒、立面不洁破旧等问题,提升立面洁净品质。加大对乱张贴、乱张挂、乱涂写、乱刻画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市容管理股)。

12.开展车辆洁净治理。全面使用全密闭、智能环保渣土车,淘汰改装渣土运输车辆,加强渣土运输车、环卫收运车驾驶员教育培训,督促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及时清洗车身,保持车容整洁,安全规范运输。坚持联合执法,严查沿途抛洒滴漏、车身不洁等行为。(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二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13.改善人行道路设施。聚焦群众步行“走不通、不安全、不舒适”等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确保“脚下安全”,及时修补陈旧、坑洼破损的人行道,解决道路积水问题,保持人行道平坦、完好,有效连接人行道中断节点,优化过街设施,拓宽改造过窄人行道。推广使用下沉式井盖,使井盖表面与人行道铺装保持一致。完善人行道上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保障连续、畅通。及时检查维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街巷等公共场所应设置路灯照明装置,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5%。(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

14.清理整顿车辆停放。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严控在人行道上施划机动车停车位,确有必要施划机动车停车位的要加强规范管理,影响通行的要坚决取消,避免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形成“僵尸车”、堵塞消防通道等区域。合理设置必要的隔离护栏、隔离墩、阻车桩等设施,共享应用电子监控设备,阻隔车辆进入人行道行驶。合理施划非机动车停放线,科学确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规模和停放区域,严肃查处共享单车在人行道上乱堆乱放和违规占用绿地、盲道乱停乱放行为。(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行政执法一大队)。

15.加强人行道管养维护。统筹人行道地下管线建设,避免短期内重复开挖和长期占用人行道。严格执行《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加强人行道设施日常巡查和管理养护,及时排查和消除设施破损、路面坑洼、井盖缺失沉陷等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城市道路破损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机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数字指挥中心)。

(四)开展户外广告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6.宣传贯彻住建部《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开展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制度,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夯实户外广告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建立挂牌督办机制。部门联合,加强校外培训户外广告管控,加大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力度,强力整治城市“牛皮癣”,及时拆除过期和废弃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提升市容环境品质。加强大型户外广告、牌匾、灯箱等悬挂物管理,防止发生坠落事故,保障公共空间安全。(责任部门:市容管理股、行政执法一大队)。

(五)开展架空缆线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7.推行“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多井合一”,集约设置人行道上各类杆体、箱体、地下管线等,清理空中“蜘蛛网”。推动线缆“上改下”工作,推进电力、通信等架空线入地工程。摸排清理拆除闲置和废弃的线杆等占道设施,节约道路空间。对于废弃的缆线、立杆要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清理。(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市容管理股)。

(六)开展文明养犬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8.组织开展以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居民小区为重点的常态化“狗患”整治行动,全面查处“遛狗不牵绳”和“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集中收容流浪犬、无主犬;广泛开展养犬知识和文明养犬宣传教育。(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二大队、行政执法一大队)。

(七)开展餐饮油烟污染联合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9.牵头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部门联合监管,推行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整治油烟排放不达标行为。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配合,落实《餐饮项目负面清单及事先告知事项》制度。完善部门联合日常监管机制,及时受理联合查处油烟扰民行为,常态化、长效化治理餐饮油烟污染。(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

(八)开展餐厨垃圾规范处置联合监管行动(责任领导:)。

20.健全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加强规范运行监管,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有效防范餐厨垃圾偷运、乱倒、私自处置,保障餐厨垃圾全面进入收运处理系统,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促进我县餐厨垃圾处理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九)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处置联合监管行动(责任领导:)。

21.继续推进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推行处理设施共享,进一步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规范管理,健全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化管理、单车准运制度,完善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处置许可制度,建立居民装饰垃圾定点暂放、密闭专运、规范处理制度。推行诚信管理,健全监管体系,强化联合执法,切实解决建筑垃圾无序收运、偷倒乱堆、沿途抛洒、违规处置等问题。(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十)持续开展禁烧禁放联合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22.加强部门联合,加大禁烧禁放宣传,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清理取缔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场所销售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和烟花爆竹的流动摊点、游商小贩;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规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各执法中队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局综合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组织发动阶段(2022年1月至2月)。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整治标准和考核办法,按照任务分工,研究制定推进的具体措施,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重点攻坚,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3月至10月)。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有序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示范引领,对今年确定的“示范道路”、“示范街区”要以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治理为重点,“示范小区”要以环境卫生治理为重点开展试点,提早谋划,精心准备,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实施,不断优化城市整体环境。

(三)效果检验,建立机制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通过地方自查、群众问效、上级督查等多种形式,查找发现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切实巩固行动成果,全面完成工作目标。对各专项行动成果进行总结,形成一套常态化管理标准体系和较为完善的长效化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及时报道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检查。县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对整治不力、行动不及时、群众感受差、没有明显效果的予以通报。

(四)按时报送进展。

1.领导小组结合文明创建工作制定此次专项行动方案,于2月25日前报送市局,同时报送联络人名单。

2.建立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月度报送机制,每月24日前各部门报送市2022年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一览表至办公室汇总,按时间节点统一上报市局。

3.各部门6月24日、12月4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工作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至办公室汇总,按时间节点统一报送市局。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的系列决策部署,结合化成镇实际,特制定此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严格农业设施用地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顿结果死灰复燃。

二、排查整治范围。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此外,属统一规划建设的生态移民、扶贫搬迁、下岗职工再就业等设施农业项目,重点关注看护房占地超标准或手续不完善等问题,按程序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核查问题定改到位情况。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台账,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二)全面排查设施农业项目的情况。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

(三)依法依规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四)严肃执纪问责。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警示教育。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五)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20xx年6月28日前,各村(居)开展宣传动员并组织实施。7月6日前,各村(居)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的“大棚房”问题形成分村明细表(见附件1),经各村(居)书记审定签字后,报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整治整改。从20xx年7月中旬开始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整治整改、问题查处和问责追责,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销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大棚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镇长(提名)官继承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向长华为副组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赵子良、镇国土所所长程迪为成员,负责建立领导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各村(居)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回头看”中的问题,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

(二)严格履行职责。各村(居)要把排查和整治贯穿“回头看”全过程,深入查、彻底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把整治作为“回头看”的重点任务,倒排工期,挂牌督战,坚决整治,不拖延、不回避、不敷衍。要讲究方式方法,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政策,区分情况,既依法依规、严格标准,又不简单化、“一刀切”,盲目扩大整治范围,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及时上报信息。实行“回头看”信息周报制度。各村(居)要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每周上报一次本辖区工作进展情况,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有泄密行为。

(四)接受社会监督。在“回头看”期间,镇和各村(居)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镇人民政府举报电话:xxx。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xx市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秩序,有效遏制“大棚房”问题反弹,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范围。我街道20xx年以来在卫片执法系统中填报为设施农业用地的用地图斑。

(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参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此外,由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生态移民、扶贫搬迁、下岗职工再就业等设施农业项目,主要是看护房占地超标准或手续不完善问题的,逐级上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进行整治整改。

三、工作任务。

(一)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

1、采取“自查举证”方式开展填报。街道办事处自查举证,通过“全省设施农业用地专项督察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专项督察信息系统)填报图斑相关信息和举证材料;街道办事处对各村上报情况进行审核把关,通过专项督察信息系统填写审核意见并上报;并根据上级下发督办意见在规定时限内抓落实整改。

2、通过省级专项督察信息系统直接下发需核实的图斑。结合卫片执法、自然资源部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填报等工作,对图斑的具体用地情况、涉及违法违规及整改等情况进一步核实、判定,在专项督察信息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现场照片、备案资料、查处整改资料等举证资料。

1、核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情况。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台账,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2、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包片负责、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

3、坚决排查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6号),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4、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5、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回头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要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加强沟通协调,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6、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对巢凤街道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组长:xxx、(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xxx、(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xxx、(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张惠莹(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xxx、(社会事务中心主任)。

xxx、(社会事务中心主任)。

xxx、(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

xxx、(综治中心主任)。

成员:xxx、(综合办负责人)。

xxx、(监察室负责人)。

xxx、(城乡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党建办负责人)。

xxx、(公共管理办负责人)。

xxx、(公共安全办负责人)。

xxx、(党建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优化营商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巢凤执法中队负责人)。

xxx、(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

各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村的责任,充分发挥村、支两委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在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2、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作为绩效考评重要内容。

3、包村领导、包村部室、村干部、网格员要建立网格化巡查制度;村干部对各自包片区每天进行一次巡查,每周实行“零报告”制度。发现“大棚房”死灰复燃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到综合执法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同时包村领导、部室对自己所包的村每周要求巡查一次并督促村干部巡查到位,切实把违法建设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尽量减少群众的损失。

(四)在接到村级组织报告或者群众举报情况后,农业农村部门、综合执法中队第一时间到现场踏勘核查地类,如属于违法占用耕地搭建“大棚房”的由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队下发停建通知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依法拆除,如属于破坏耕地行为的,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恢复原貌,街道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执行,在限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报市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查处。

五、工作步骤。

(一)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

1、20xx年5月15日―20xx年7月30日。省级开发专项督察信息系统,并下发需核实的图斑。县级完成图斑所涉及的设施农业用地项目自查、判定、审核和填报工作。并于20xx年7月30日前将本级专项督察工作情况上报贵阳市,报告重点汇总分析核实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提出进一步规范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意见建议。

2、20xx年8月30日前。对标对照省级对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大典型案件以及整改不力的地方限时整改。

3、20xx年10月31日前。街道对督察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项目或未按要求备案的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开展整治,整治一项销号一项。

1、全面排查。从20xx年6月至7月5日,各村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的“大棚房”问题形成乡村明细表,上报巢凤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形成分类汇总表。

2、坚决整治。从20xx年7月5日至8月5日,按照“回头看”方案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治整改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要求,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

六、严格督查,强化结果应用。

加强执纪监督检查,做到既监督事又监督人、既处理事又处理人,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深挖彻查农村大棚房背后的滥用职权、利益交换、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对有关责任人员特别是公职人员问题线索,要按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街道纪工委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大棚房”问题反弹、问题突出的村,将视情节对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警示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顺城区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顺城区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根据《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抚政办明电〔20**〕10号)要求,结合我区矿产资源现状,制定顺城区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清理重点以辖区内非法采矿高发、易发区,资源埋藏浅、易开采区域,历史上发生过违法采矿区域,重点矿区周边区域为清理重点。具体包括:已关闭或废弃的矿山(矿井)要封闭井口,加强巡查;采矿许可证过期的矿山,要履行注销手续或下达停止开采行为通知书;20**年年度监测发现的疑似越界开采矿山,尽快履行调查与处罚程序,限期退回合法范围内开采;以采代探、无证开采行为,要加大巡查与处罚力度;无主体矿山的选矿厂,要核查矿石来源合法性,加强检查与处罚力度。

二、工作步骤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清理阶段(20**年7月18日—7月31日)。由国土顺城分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各乡镇配合,对全区范围内的非法采矿行为进行全面、认真梳理、排查。

采矿行为,由区政府组织各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打击,坚决按照工作要求严格查处。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20**年8月21日—9月30日)。结合查出的问题,完善制度,对重点违法隐患区全部登记造册,研究制定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三、

组织机构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区长为组长,国土顺城分局局长为副组长的顺城区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顺城公安分局、国土顺城分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顺城分局、区农发局,各单位主要领导同志是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顺城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顺城分局局长兼任。

四、工作要求(一)明确责任顺城公安分局负责在专项清理行动中,抽调警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暴力抗法行为。负责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刑事案件的调查处理和矿山爆炸物品的审批、监督管理工作。对非法采矿涉嫌犯罪,要提前介入,对行政机关移送的非法采矿案件要及时立案,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国土顺城分局负责对非法采矿、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查处各类非法采矿案件,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清理过期采矿许可证。

区安监局负责清理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矿山违法开采行为监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矿山营业执照清理。

环保顺城分局负责对非法选矿、采矿造成的资源环境破坏行为进行查处。

区农发局负责清理采矿占用林地行为,对非法采矿造成林地和森林植被破坏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通过查处林木毁坏及破坏林地行为提供非法采矿线索。负责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的查处。

(二)严厉打击对排查出的各类非法采矿行为,严肃依法集中查处。对非法开采现场,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不留人员、不留设备、不留建筑物、毁闭井巷”的要求,全面整改到位,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绝不允许以停代罚,以罚代刑,姑息纵容。

(三)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全区非法采矿活动高发区的巡查监管制度,加强联合执法,明确巡查范围及监管主体,把巡查监管责任落实到人。要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非法采矿线索做到及时核查、及时制止、及时反馈。进一步完善各相关部门涉矿违法行为移交、移送和共同查处机制,确保及时制止、查处非法采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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