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里有个我(专业16篇)

时间:2023-11-28 12:08:53 作者:XY字客

优秀作文不仅仅是文字的堆砌,更是作者灵魂的抒发和思想的延伸。请大家欣赏下面这篇优秀作文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启示和帮助。

书里有个“我”

有人说,读书就像照镜子。如果说镜子可以映射出我们的外表,那书便真实地反映了我们的内在,包括我们的思想、精神等等所有的一切。在书的面前,我们似乎变得透明,变得一清二楚。在书中,我们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因此,,会读书的人就比别人更能认清自己,了解自己。

大多数人都会说,我们读书是为了增长学问,提高修养,为自己的将来做好准备。但是多少人在读书过程中意识到读书的根本目的是要认识自己,完善自己。我们往往能从书中看得到存在于自己身上的东西,但似乎在平时并没有发现。人总是更擅长对别人评头论足。这时书便充当一面镜子,把你自己和别人都完完全全地反射出来,让你在评价别人的时候也扪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书山客观,但也来源于生活,书中的内容再怎么离奇,再怎么变化,它都脱离不了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因此与其说书里有个“他”,倒不如说;我们在读别人,其实是在读我们自己的影子。

读书不应该仅仅是为了将来取得什么学位,找份什么好工作而去读,而是要为了自己的人生而读。我想人生不应该只包括学位和工作这两样东西吧!人的一生是一个不断认识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而在我们身边已经有了最好的工具——书。当然,要从书中认识自己并不是那么容易,真正的读书应该是一个思考、探索、得道的过程。光是一目十行地读是一点收获也不会有的。会读书的人就能与智者为伍,会读书的人便能对自己的人生深层次的认识与诠释,会读书的人一定能把自己完善得更好。只有为一种崇高目标而读书才是最有意义的读书,最有价值的读书,最有效的读书,这样读书的人才可能最大限度地了解自己,挖掘自己,修正自己。

读书是为了充实人生,丰富人生,使人生变得有意义;有意义的人生是在不断认识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中实现的,因此我们可以说,读书就是为了了解自己,修正自己,读书就是读自己,读出。

书里有个我

定下心来,在那日的午后,手捧着我的最爱—《约翰克里斯朵夫》。近来有些不顺的我,想在《约翰克里斯朵夫》里找到自己。

看到约翰克利斯朵夫一直坚持着自己的梦想,坚持着热爱音乐,他忍受着精神上的孤独,生活上的寂寞,忍受着世人的嘲笑与讽刺,做到了其他人常人都做不到的事情。克里斯朵夫,不是一直都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吗?好像我自己就有自己的梦想吧!那个坚持的,且有些固执的自己好像就是一个新时代的克里斯朵夫。我寻找到了那个坚持的自己。

眼前浮现出克利斯朵夫与他的挚友们的书信,尽管他是忍受孤独的,但在我看来他又是不孤独的。他的身前袭来了凶猛的暴风雨,但他的身后有几根柱子在支撑着他。他忍受着病痛的折磨,他无力去做一切事,但他却不停止给他朋友写信,他默默地承受了一切。在我认为,他早已该对友谊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不再抱有任何的想像,哪怕一点儿。可他却永远选择相信友谊,是啊!好像我也有朋友吧!那个相信友谊且有些天真的自己好像就是这一个新时代的克里斯朵夫。我寻找到了那一个纯真的自己。

耳边想起了克里斯朵夫弹奏的那些曲子,原先,那些曲子原先是被世人唾骂过的,而后来他的曲子却似乎响遍四方。他用他的生命去演奏每一首曲子,他向倾听者倾诉他灵魂上的痛苦。我的心头隐隐感受到了,他之前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似乎无人想要知道,人们所知道的只是他弹琴很好罢了,可他真的经历了太多太多的苦难,是啊!好像我也经常遭遇挫折呢!那个不畏困难且有些无畏的自己好像就是这一个新时代的克里斯朵夫。我寻找到了那一个勇敢坚强的我。

再一次静下心来,深吸一口凉气,我在书里发现了有个“我”,我又一次找到了自己,书里真的有个“我”!

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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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里有个我小学作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古往今来,多少文化名人对书籍有着高度的评价。“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些更是说明了书的重要性。

我常常觉得,品读一本书时,并不仅仅是对语言的一种欣赏,而是透过书本,看到作者的内心世界。也可以说,一本书中,凝结了作者的心血,而书中发生的事,也可以是我的事。

在读《鲁宾逊漂流记》时,我仿佛进入书中,和鲁宾逊一起出海,一起流浪到孤岛上。刚开始,我体会到了鲁宾逊的失望,但是他并没有放弃求生的信念,顽强地依靠自己,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多年。我学到了一种顽强拼搏,不放弃的勇敢者精神。

在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时,我仿佛进入了书中,和汤姆叔叔一起努力奋斗,在数次被转让后,我也体会到了世态的炎凉,但汤姆叔叔却一直在为别人着想,直到死为止。我学了一种无时无刻为别人着想,不顾自身安危的顽强者精神。

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我仿佛进入了书中,和海伦一起,体会开始时她那种无助、痛恨的心,体会她学习知识时欣喜、欢快的心情,体会她对光明的渴望,及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我学到了一种与命运顽强斗争,不轻言放弃的乐观者精神。

书中有个“我”,那个“我”融入书中,与故事一起发展,与主角一同思考,与书中的人物一起喜怒哀乐。书中有这么奇妙的世界,我终于明白了古人为何如此赞书籍,书籍有它自身的故事,吸引着一个个人去品读!

书里有个“我”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书里有个“我”600字-话题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岁月悠悠,红尘烟雨中,唯有到字里行间,才能找到情感的归宿以及真正的自我、别样的人生。

小时候的我最爱看《红楼梦》。摇身一变,便成了那书中的林妹妹,多愁善感,内心就像一块玻璃,轻轻一碰就会落下泪珠儿。起初觉得感觉真好,就像是柔弱娇嫩让人怜爱的小仙子。但后又认为她过于忧郁,一点小事都会让她落泪三分。所以对于在树下葬花的那个"我",心中除了怜悯,还有一丝无奈。我同情这样的"我"。

长大了些,便沉溺在《西游记》的世界里。唐僧虽心存善念,但难免有些肉眼凡胎,总错怪悟空;八戒虽憨厚老实,但实为贪吃好色。于是我便成了最喜欢的.行者——孙悟空。取经路上一边斩妖除魔,一边又保护师傅教导师弟。我是大闹过天宫的猕猴,亦是小孩子们最爱的猴哥。除了有时过于极端、脾气暴躁,这样的"我"还真让我自己崇拜。

又是一岁一枯荣,现在的我迷上了小说。韩寒笔下的世界让我渴望,郭敬明笔下的世界又让我大喜大悲,而葛婉仪的文字世界,让我为之发疯。与席慕蓉、莫言那些作家的细腻唯美不同,小四所创造的世界是如同仙境的。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们的爱情是苦涩而让人难忘的。在他的书中我不是旁观者,而是那即使平凡也会发光的女主角,我有好朋友,也有美丽而不敢轻易触碰的回忆,我也有憧憬的爱情,也有渴望中的王子。我羡慕那么幸福的"我"。

喜欢文字的我不仅喜欢那书中一个个令人向往的世界,更喜欢书中那一个个的"我",他们带我遨游在书的海洋里,体验另一种人生。

书里有个“我”

人生之路,曲折而又漫长,而在这漫漫人生路上,人们稍不注意,便会迷失自我。我也曾经迷失过,本想就此下去,但偶然间走进《中外经典。

名言。

》这本书,书中“人生如同一个坐标系,无论你是谁,总有一个点与你相对应”这句话使我重新鼓起了勇气,并萌发了做回自我的念头。

刚迈进初中大门时,走进《哈佛女孩刘亦婷》,我心中很是激动,并立志要做她那样的人。于是便学着她的样子,每天晚睡早起,与周公相遇的时间还不到6小时,我还借阅了大量的英语书籍,以为这样就大功告成。谁知不到两天,便觉得身心疲乏,难堪重负,成绩也因此一落千丈。后来对着镜子一照,才发现自己睡眼朦胧,懒散乏力,于是恍然大悟:这不是我自己。

读初二时,我试着从书中找回真正的我,偏偏就在正要找到之时,又给迷失了。此事源于同桌那几本韩寒的书。当时的我对这位文学奇才钦佩不已,便东买西借弄回了他的几本书。“啃”了几篇文章,这才明白“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是怎么一回事。看完他的书后深受其影响,甚至文风都受到感染,开始拼命玩弄文字。谁知到后来却被文字所玩弄,写出的文章不伦不类。如今反复品读,才发现不但没学像,连自己的个性也丢掉了。这时又终于明白:这不是我自己。

这两次“书中有个‘我’”的经历告诉我一个道理:读书固然重要,但真心读书,读出自我更重要。古今中外多少名人大家,都是读了许多书,但又始终坚持自我,才迈向成功的彼岸。亚里士多德的学说维持两千年之后,最终被伽利略的自信所击垮;“地心说”统治达数百年之久,而哥白尼坚持自我才提出了“日心说”;还有牛顿所开创的物理时代新纪元,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以及众多的发明与创造,都是敢于否定前人的学说,真心读书,坚持自我而创造出来的壮举。

我酷爱读书,更喜欢书里有个“自我”,在浩瀚的书海中乘风破浪、奋力前行!

书里有个我小学作文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题记。

初秋时节,风渐渐萧索起来,不似夏季轻抚在脸上那般温柔,而是有些生硬地扫过脸颊,留下些许寒意。风儿漾着与枝干还有一些牵连的残叶,飒飒作响。那枝好似不愿叶就如此离去,拼命拽着叶抵抗着风的侵袭。即使感到这样的秋景,也不禁使我心生凉意。何况正在此时,我读到了如此平静却又哀切的句子。

离别之际,他忍受着她照例的拥抱,他渴望着他回头那一瞥,他却闪入一扇门,倏忽不见。同路之时,他不愿与她同行。即使同车,他也会戴上耳机---那是一个她无法涉足的世界。细雨飘零时,她忍受着寒意等待着他的到来,他却拒绝了她递来的伞,任凭丝丝细雨濡湿他的头发。日常交流中,她总是被他“调侃:“小孩!”“大惊小怪。”“你不知道吗?”“妈,不要指,不要指,跟你出来实在太尴尬了,你简直就像个没见过世面的五岁小孩!”

不知多少次的失落,多少次的渴望,多少次的难堪。这些都渐渐使她意识到,他已然默默长大了,以她不期望的极快的速度。灿然清澈的双眸不经意间变得深邃宁静。时间源头的纯真与美好仿佛已不复存在。他不再是愿意自在安宁地待在她臂弯里的那个小孩子了。她必须要重新认识,一个十八岁的青年人。

随着时光的潜移,母子间的牵绊渐渐像是隔着一道似有似无的屏障。两人间的联系仿佛只留下一个字:“爱”。只是,爱不代表喜欢,爱不代表熟悉。

落寞的感觉细微地渗透地包围过来,占据着我内心最稚嫩柔软的部分。我瞧见他的影子里映出了自己。物走星移。时光,确是能改变太多太多,甚至是一切事物。我们不由得被它支配,似是无助。每个人,终会长大。可时间,终究斩不断我们与父母丝丝缕缕的联系。他们赐予我们生命,给予我们最柔情的炙热心灵。也许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对他们表达爱意的方式终会有所改变,但我们要真真切切地记住,无论何时,我们必要报以与他们给予我们的等价的爱意。今生,他们值得我们去陪伴,去赞美,去歌颂。如此,便不悔。

无论时光如何变迁,我都万般渴望一切,是开始时最美好的样子。

书里有个我

万卷书,就有千万种不同的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或是多愁善感的黛玉,或是一马当先的“黑旋风”李逵,或是解放了灵魂的涅赫柳多夫,又或是憨厚壮实的样子,无一不带给我们惊讶与感动。而在书丛故事中奔跑追逐的我,却被这引成了一名“入心者”。

老舍先生的《骆驼祥子》开篇,对马车夫进行了各式各样的归类评价,健壮的马车夫,衰败的马车夫,车夫中的“洋贵族”。跟着老舍的笔缓缓进入那时的北京街头。在我眼中,是这样一幅画面:一个马车位上,衣衫褴褛的头发乱糟糟的蹲在地上的,掉了牙齿的老车夫是一派,他们是衰落的。四肢强健有力,虎背熊腰,一身蛮劲的青年车夫是一队,欣欣向荣的。而那些“贵族”,却往往一脸气派,干净白亮的衣帽撑着他们的“与众不同”,他们是一伙的神气,俏皮的尊重。书中的我,看他们,就像瞧着这社会。

他们的脸,是五花八门的调色板。这样场面的我,一定是那些衰老的车夫。我一定会恶恶地瞧着那一些年轻的车夫,悄悄回想自己当年的意气风发,偷偷嘲笑他们这时的年轻气盛,再之暗自叹息这是吸干我们血的不归路啊!虽有不甘,却余无奈。

牵着黛玉的影儿,穿过旧社会走到淡雅的“潇湘院”。和林妹妹坐在窗前,论四书五经,谈琴棋书画。我望她叹息着,是寄人篱下的'忧愁。若我是她,照这泼辣的性子,虽意有反抗,可面对掌家半的“凤辣子”——王熙凤,却也是忍着,云淡风轻下,却成了小度量的刻薄姑娘。只落得个“吐血气绝”的样子。

把自己幻成书里的人儿,这个角色,就重新抹上刻一层新地人格色彩,专属于自己的。书里有个追求主角的,小小的我。“入心者”,带着自己的心入到角色人物的心,心心相映。

书里有个我小学作文

有人说,读书就像照镜子。如果说镜子可以映射出我们的外表,那书便真实地反映了我们的内在,包括我们的思想、精神等等所有的一切。在书的面前,我们似乎变得透明,变得一清二楚。在书中,我们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因此,书里有个“我”,会读书的人就比别人更能认清自己,了解自己。

大多数人都会说,我们读书是为了增长学问,提高修养,为自己的将来做好准备。但是多少人在读书过程中意识到读书的根本目的是要认识自己,完善自己。我们往往能从书中看得到存在于自己身上的东西,但似乎在平时并没有发现。人总是更擅长对别人评头论足。这时书便充当一面镜子,把你自己和别人都完完全全地反射出来,让你在评价别人的时候也扪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书山客观,但也来源于生活,书中的内容再怎么离奇,再怎么变化,它都脱离不了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因此与其说书里有个“他”,倒不如说书里有个“我”;我们在读别人,其实是在读我们自己的影子。

读书不应该仅仅是为了将来取得什么学位,找份什么好工作而去读,而是要为了自己的人生而读。我想人生不应该只包括学位和工作这两样东西吧!人的一生是一个不断认识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而在我们身边已经有了最好的工具——书。当然,要从书中认识自己并不是那么容易,真正的读书应该是一个思考、探索、得道的过程。光是一目十行地读是一点收获也不会有的。会读书的人就能与智者为伍,会读书的人便能对自己的人生深层次的认识与诠释,会读书的人一定能把自己完善得更好。只有为一种崇高目标而读书才是最有意义的读书,最有价值的读书,最有效的读书,这样读书的人才可能最大限度地了解自己,挖掘自己,修正自己。

读书是为了充实人生,丰富人生,使人生变得有意义;有意义的人生是在不断认识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中实现的,因此我们可以说,读书就是为了了解自己,修正自己,读书就是读自己,读出书里有个“我”。

书里有个我作文

大多数人都会说,我们读书是为了增长学问,提高修养,为自己的将来做好准备。但是多少人在读书过程中意识到读书的根本目的是要认识自己,完善自己。我们往往能从书中看得到存在于自己身上的东西,但似乎在平时并没有发现。人总是更擅长对别人评头论足。这时书便充当一面镜子,把你自己和别人都完完全全地反射出来,让你在评价别人的时候也扪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书山客观,但也来源于生活,书中的内容再怎么离奇,再怎么变化,它都脱离不了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因此与其说书里有个“他”,倒不如说书里有个“我”;我们在读别人,其实是在读我们自己的影子。

读书不应该仅仅是为了将来取得什么学位,找份什么好工作而去读,而是要为了自己的人生而读。我想人生不应该只包括学位和工作这两样东西吧!人的一生是一个不断认识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而在我们身边已经有了最好的工具——书。当然,要从书中认识自己并不是那么容易,真正的读书应该是一个思考、探索、得道的过程。光是一目十行地读是一点收获也不会有的。会读书的人就能与智者为伍,会读书的人便能对自己的人生深层次的认识与诠释,会读书的人一定能把自己完善得更好。只有为一种崇高目标而读书才是最有意义的读书,最有价值的读书,最有效的读书,这样读书的人才可能最大限度地了解自己,挖掘自己,修正自己。

读书是为了充实人生,丰富人生,使人生变得有意义;有意义的人生是在不断认识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中实现的,因此我们可以说,读书就是为了了解自己,修正自己,读书就是读自己,读出书里有个“我”。

书里有个我作文

书使我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小时候,在妈妈的陪伴下,我开始领略童话里的真善美:感受小木偶从贪心贪玩蜕变成诚实勤劳的男孩,感受白雪公主的美丽善良,感受三只小猪的勇敢、团结和智慧。我常常把自己想象成书中的主角:和丑小鸭一起历经重重磨难,最终变成美丽的白天鹅;和爱丽丝一起掉进兔子洞,展开一段奇妙的探险;和小红帽一起战胜邪恶的大灰狼。

在书的世界里,我像一个天真的学子,想找到智慧的钥匙;又像一颗初生的小草,贪婪地吮吸着雨后的甘露。

书中那些幽默有趣的情节令我捧腹,那使人身临其境的话语让我陶醉,还有那些蕴藏着的宝库等待我去发掘。

黑白相间的书页,流转飞扬的文字,手执一杯清茗,我在书海中遨游……。

书里有个我作文

在我的成长历程中,最难忘的就是书,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不断伴随我成长。

小时候,父母给我买了许多儿童书刊。如《青蛙王子》《三毛的故事》等等。而淘气的我却把书中美丽的公主涂成老太婆,给英俊的王子添上两把白胡须——这就成了我当时最大的乐趣。

一次睡觉时,妈妈给我讲了牛郎织女的故事,我渐渐听入了神,当时就傻乎乎地想:"我长大以后要架一座桥,让牛郎和织女永远在一起,我听故事上了瘾,这可苦了妈妈,她白天上班,晚上还得给我讲故事,当我再次缠着妈妈讲故事时,妈妈说:"孩子你会在书里找到很多故事。"妈妈的一句话,我使重新认识了书,渐渐的被书中那些五彩的画面和美妙的故事吸引了。

在一二年级的时候,我读的都是些带拼音的书。我很早就会背"朝辞白帝彩云间"会摇头晃脑的吟诵"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也曾爬上顶楼奔赴我的小巢,途中狂喊"无言独上西楼"……尽管我那时还无法理解李白遇赦的狂喜,张九龄的思念之情,更弄不明白李后主内心的愁苦思绪,总觉得这些诗人个个都那么多愁善感,当然,我也因此得到老师同学的夸奖无数,那可是我当初自豪的资本啊!

后来,也许是识字多了,课余时间有的是,我读的书也越来越多了,最早读的是安徒生和格林的童话,曾为卖火柴的小女孩流了好几次眼泪。后来又读了《红楼梦》《茶花女》《红与黑》《牛虻》等等。逐渐长大的我痴迷于读书,时常把剧中的人物与自己联系起来,我意志薄弱,却羡慕鲁滨逊的冒险,保尔·柯察金的坚强,我虽未成年,却也隐隐约约的感觉到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柔情蜜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缠绵悱恻。

上了中学,功课紧了,我开始冷落了那些书,可我又发现其那一本本教科书也充满了神奇,夜夜在台灯下啃书本,也啃出点收获,不是说,数学使人周密,哲学使人深刻,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这一切都让我增长了见识,也感到知识的海洋是我一生奋力邀游的天地。

一本本书滋润着我饥渴的心灵,让我充实,促我成长。

书里有个我作文

境明,千里皆明。

林清玄先生的文字一如他的名字,像幽静山寺中静静流淌的清泉,掬一捧喝下,清澈肺腑。

喜爱偷懒的人大抵是这样的,在某个假日的午后,随意翻动珍爱的书,抚摸它泛黄褶皱的封面,嗅着油墨的香气,摘录一段钟爱的文字,直到心灵与书本契合,才停下这一次愉悦的旅程。

他的文字意境悠远,折射着禅理。得意时,我读它,能带给我兴奋后的冷静,让思想沉淀,变得更加厚重;失意时,我读它,能向我展示另一番广阔天地,抚慰我受伤的心灵。

偶然,读到他写的一个小故事,讲日本的“神鼓童”表演与山寺中的佛鼓的不同。“神鼓童”表演即一名灵秀的少年在一面大鼓前用尽全身的力量和技巧完成的一项体力表演,场面壮观。而山寺中的佛鼓则是一名比丘尼静静地站在一面大鼓前,时间一到,就挥动手中的鼓槌,一下又一下地敲击鼓面的情景。这名比丘尼神情安详,泰然自若,好像与那幽静的山寺合为一体,而手中的动作像是下意识、最自然的动作。“咚——咚——”,要敲整整一百二十下瘦小的比丘尼才能放回鼓槌,悠然自得地离去。

合上书本,我不禁苦笑,自己不就是那名神鼓童吗,笨拙地用尽所有的力气去攀越心中的那个高峰,却不知那会使自己永远困在那里,寻不到出路。倒不如将心放宽一些,像那个比丘尼,心态平和,笑着面对一切,不去埋怨,悠然自得,随心随性。

岁月流转,我依然站在桥上看风景,携着那本书,然而书里那个小小的“我”已在敲着山寺中的佛鼓。

书里有个我作文

说起来,给人带来深刻影响的,一直陪在人身边的,好像就是书了。

白的纸,黑的字,很平凡,力量却巨大。我也是个爱书的人,实在是迷极了那些字里行间所传达出来的浓浓情感,甚至有时也会被那些书中偶然出现的浓墨重彩的一笔激荡到久久不能释怀。这是读书入了迷,也是一种被称为“代入感”的东西。将自己代入这个故事,为主人公的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似乎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人们总是不喜欢以悲剧结尾的故事,那总使人为之伤怀好一阵子。

在我的认知中,似乎从小就被灌输了:什么样的年纪读什么样的书的道理。身边的人都在读着那些笔法老练,语句深奥的中外名著。我却在那个作业堆满桌前,墙壁上贴着“为中考而奋斗”的下午,突然想起孩童时期最爱的《安徒生童话》,想起那只不受欢迎的可怜的丑小鸭。

小时候似乎是小心脏最为脆弱的时候,一点点小的伤害都会让我崩溃。三四年级时,捧着彩页标音的《安徒生童话》的我,仅仅是因为看到了丑小鸭被兄弟姐妹们嫌弃,被农妇追打,就难受得不行,终于嚎啕大哭。仿佛那些针对着丑小鸭的嘲笑和打骂都是针对我的。那时的我,只记得那种好像被全世界遗弃了似的绝望,连那最后的结局都记不清了。那之后,再翻开《安徒生童话》,都会小心翼翼地绕过《丑小鸭》。那种难受清晰得至今都让我心有余悸。

稍大一些,怀着对结尾的畏惧,我再一次翻开了《丑小鸭》,然后强迫自己不去关注丑小鸭悲惨的遭遇,于是自然而然地,将自己代入了鸭妈妈这个角色。看着自己的孩子们即将破壳,满心期待与欢喜,到最后看见那个又大又丑的丑小鸭,即使心怀疑惑,可还是会对它像对待其他孩子一样。因为孩子是母亲最大的骄傲。

最后一次看到《丑小鸭》,它是以课文的形式出现在我眼前,这次我注意到了那个赶走丑小鸭的农妇。她曾是我小时候讨厌得咬牙切齿的角色,可也许是因为长大了的原因,我开始不那么讨厌她了,因为我在农妇的身上看到了我自己的影子,甚至说,许多人的影子。自古以来,美的事物让人喜爱,丑的事物从来都只有被人忽视的份,甚至有时候,丑陋的外表也是让人厌恶的。何况这个丑的东西还闯了祸呢?这样想,似乎也就是人之常情了呢。备受欺负的丑小鸭,受欺负的根本原因还是丑,而成为了漂亮的天鹅的丑小鸭却受到了很好的待遇与赞美。安徒生给了这个童话一个非常美丽的结尾,却也揭露了这个社会以貌取人的本性。残酷,可怕,也真实得让我们哑口无言。

那个午后,我又回顾那个故事,最终我还是把自己代入到那只丑小鸭。历经着种种磨难,渴望着美好。谁不是渴望着美好呢?只是丑小鸭没有放弃追寻美的脚步,才终于在最深的绝望里遇见了最美的惊喜。所以,不要被困难打倒,大步向前走吧,丑小鸭在苦痛过后才变成白天鹅的呢。

其实不同的年纪,对于同一本书会有着不同的认识,不同的发现。好的故事值得你反复地去读,即使是一篇童话故事。

于是就像这样在自己编织的场景中,找到自己,升华自己。书中的“我”不停地切换身份,而我在努力追寻她。也只有她,见证了我的成长,知道我想要的答案。

下一个故事中,我,又是谁呢?

书里有个我作文

我是一个比较懒的人,除非是必须得做的,似乎都没有耐心去完成一件事。就拿阅读来说,我讨厌很厚的书,那让我感到厌烦,若是你见到我在读书,那一定是在捧着薄薄的一本,投入其中。说起来,这个喜好还是在小时候养成的。在很小的时候,妈妈总是给我订阅那种幼儿画报,精美的图画,有趣的文字,好玩的科学知识,对于小小的我来说,像是发现一块新大陆上一颗耀眼的宝石在闪闪发光,等我长大后,这种幼儿画报变成了一本本薄薄的文学杂志,那是另一片未知的海洋,待我去发掘新的宝藏。

书中有一股神奇的力量,它引领我走向远方的寂静。

书,于我而言,就像一位多年未见的老友即使彼此有些生疏,却也一见如故,谈天下大事,也能与我对坐饮茶。与他相处我学会了从容。

《爱丽丝梦游仙境》或许是我最早读过的`一本书。这充满着荒诞不经的奇异幻想的童话故事,仿佛一个深不可测的黑洞将我吸入,与现实分离,当周围的小伙伴都在玩耍时,我却沉浸在书中那个处处拘于礼仪,古板迂腐的社会中,笑看一心想买弄自己知识的老鼠自欺欺人,和爱丽丝一同在荒诞,奇幻的世界中冒险......书,让我的世界从此静下来了。

书里有个我南京中考作文

南京之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从一景点到另一景点的徒步行走,这也许是我记忆中走路最长的一次了。

我们下了地铁后就乘坐风景区里的小火车直接达到了中山陵的入口处。刚开始,我迈着轻快的步伐,蹦蹦跳跳地拉着妈妈往前走。看到美景,我情不自禁地哼起小曲,愉悦的心情不言而喻。妈妈还偷偷地想给我拍照,却被我巧妙地躲开了,气得妈妈吹胡子瞪眼睛。就这样一路嘻嘻哈哈地来到了墓道。由下向上看,我心里可打退堂鼓了,因为面前的台阶可不是一般的多。它共有392个台阶,来回就784个台阶了。但是在妈妈的诱惑和鼓励之下,我顺利地行走完这使我筋疲力尽的墓道。下山路上,我的脚开始不听我的使唤,于是我走走停停,每看到石凳,我的眼睛就直发光,就像沙漠中看到了绿洲一般。殊不知,越逗留,脚就越酸痛,一屁股坐下时,好像被粘住了一样,怎么也不肯起来。但是另外景点的美景及美食的诱惑促使我继续前行。

下一站我们要去的地方是明孝陵。因为路途不算遥远,又是在返回途中,所以妈妈建议不乘小火车,改为步行。带着对明孝陵的好奇,我从一路小跑变成一路慢走。看着我有些疲惫的步伐,妈妈知道我需要补充能量了。你猜如何才能让我补充能量呢?一般人都想不到。我不是通过休息来补充能量的,而是需要冰激凌或美食才能满足我的体力,因为妈妈经常说我就是个吃货。充电完成后,我又像下山的猴子一样活蹦乱跳。可惜好景不长,在通往明孝陵的道上,我几次三番的扭脚,所幸都不碍事,妈妈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定要让爸爸背背我。

终于我们要结束陵园这里的行程去往地铁站了。我一蹦三尺高,嘴里不时地发出胜利的欢呼。但是令我失望的一个消息就是我们步行前往。当时听到这消息时,我像泄了气的皮球,一点都没精神。妈妈一再哄骗我,说路途不远,很快就能到达。渐渐地我发现妈妈口中的不远的行程却让我的脚像灌铅似的沉重。我终于熬不住了,时不时地想挨着妈妈,想把身子挂在她身上。这样的我让妈妈疲惫不堪,于是妈妈就用肯德基来犒劳我。实际上我们离地铁站已不远了,因为肯德基就在地铁口不远处。吃完肯德基,我就像打了兴奋剂一样,跑向地铁口。

粗粗估算了下,爸爸说我们这次大约走了30里路,这令我大吃一惊,没想到我能坚持走那么久。这让我知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书里有个我小学作文

翱翔于天空之上,透过彩虹般五彩的云朵,我对噪杂的世界没有留恋。但霎那间,我发现,那个安详的老奶奶与我是如此的的相像。仿佛,那本书里的人便是年迈时的我。

书里的那人肯定是我——她不惧生,不怕死,就好像如宿命般回归原先的她。

书里的'那人肯定是我——她是家中的顶梁柱,即使到了临死的边缘,依然大方得从容不迫。

书里的那人肯定是我——看似不在乎一切,实则真的在乎自己的家人、朋友……不在乎的只有死罢了。

书里的那人肯定是我——无论何时都那么乐观,都在安慰他人,好像永远看不见自己的伤口。实则,那些流着鲜血的、不为人知的伤,都是自己在舔。

书里的那人肯定是我——哪怕不久后就要升上天堂,永陪寂寞,却依然对别人说:“没事儿啊,别在意,我好着呢!”

书里的那人肯定是我——她用自己的双手,为身边的人创造出甜蜜与温馨。

“当你看到同样的西部英雄在同样的高山顶上跟同样的印第安人打仗的时候,那就是离开座位往剧院大门走的时候了,你必须毫不留恋,不要回头。”因为你不能,也根本没有资格,继续待在这里。所以,到了时候,就必须遵守规则,走吧。

“现在,是的,她看见它在她心里静静地形成,平静得像沿着蜿蜒无尽的岸滩流淌的海洋。”“死”就是这般,这般平静得寂寞。

“她让那久远的梦碰了碰她,把她从雪堆里举起,让她从那几乎被遗忘的床上飘了起来。”好了,上帝来了,来送我去往天堂了。看吧,你必须遵守规则。

别想念我,因为我一直都在。

这便是《老奶奶》中的老奶奶,也是现实中年迈的我。

当她的灵魂跟随上帝来到天堂,我看到了她。

“啊,你好,年轻时的我。”

“啊,你好,年迈时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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