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3篇)

时间:2023-11-27 05:16:44 作者:MJ笔神

工作方案还可以作为沟通交流的重要工具,帮助团队成员之间更好地了解和理解彼此的工作内容和进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工作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方案

4月16日下午,山西省委召开全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会议,对全省20选聘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省委常委、组织部长任泽民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2009年是山西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第四年。今年,山西省将在前三年(1160名,8500名,000名)的基础上选聘903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届时,我省将实现“一村一社区配备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选聘工作继续采取“省定规划、市里选拔、市(县、区)付薪酬、乡镇管理、服务基层”的基本模式,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进行公示、集中体检、研究确定、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组织,选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一至两年的大学生、研究生。

省委常委、组织部长任泽民指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党政干部来源结构、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长远大计,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缓解大学生就业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

任泽民强调,做好今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规范程序,进一步完善选拔机制,让整个选聘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公平、公正取信于大学生、取信于广大群众,增强选聘工作的公信度。一是要确保选聘人选的质量;二是要严格选聘程序,突出抓好各项重点环节的工作;三是要搞好岗前培训;四是要落实好各项政策规定。

选聘工作从4月上旬开始实施,5月进行笔试,6月进行面试,7月底前基本完成,8月底前所有选聘担任村干部的高校毕业生全部到岗,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4月23日至5月8日,山西毕业生网()将于4月23日统一发布11个地市的选聘公告。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建立选聘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制度,根据中组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18号)和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辽宁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辽组通字〔2008〕1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省委组织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第二章 选聘任职。

第三条 大学生“村官”从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中择优选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学习成绩优良;年龄在30岁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作风踏实,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第四条 全省每年选聘数量按照中组部下达的计划确定。选聘生在村任职期间出现离岗或解聘等情况,增加下一年度选聘计划,补充缺额。

第五条 选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定向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集中培训、签约派遣等程序组织实施。

第六条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第三章 岗位培训。

第七条 把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根据大学生“村官”岗位特点,采取集中学习、实地考察、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分层分类进行培训。

第八条 加强岗前培训工作。每年选聘到村任职人选确定后,省委组织部集中举办岗前培训班,重点介绍省情概况、农村政策、领导科学、农村工作基本方法、村务管理等方面知识,为到村任职奠定基础。上岗前,各市、县(市、区)采取驻村考察、典型示范等方式,结合岗位职责,重点介绍新农村建设情况和乡风民俗,传授开展农村工作、处理实际问题的方法。

第九条 针对大学生“村官”岗位特点,加强岗位培训工作。市委组织部负责制定大学生“村官”年度培训计划,每年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第十条 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校人才培训基地、远程教育站点,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对大学生“村官”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方面的系统培训。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通过学习先进生产技术,参与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技能培训。整合教育、科技、农业、人事、劳动等部门培训资源,对大学生“村官”开展现代科技、法律法规、农业技术和现代管理方面的专项培训。在高等院校特别是农业院校,结合大学生“村官”特点和工作需要,开展继续教育和研究生同等学历教育。

第十一条 大学生“村官”参加培训情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 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工作,由乡镇党委负责。

第十三条 大学生“村官”人选确定后,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用合同。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为2年,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称职、本人自愿继续应聘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 大学生“村官”人事档案由县(市、区)组织部门免费代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

第十五条 乡镇党委负责安排大学生“村官”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第十六条 实行大学生“村官”安全责任制,涉及大学生“村官”人身安全等重大事项,要及时逐级报告。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向驻村大学生“村官”提供“热线电话”。

第十七条 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定期听取乡镇对大学生“村官”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培养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第十八条 建立考勤制度。乡镇明确专人负责大学生“村官”考勤工作,设立考勤情况登记簿。各级组织部门采取随机走访、电话查岗等方式,了解大学生“村官”在岗情况。

第五章 跟踪培养。

第十九条 乡镇党委和村“两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大学生“村官”专业特长,明确大学生“村官”的具体职责和工作分工。给大学生“村官”交任务、压担子,组织他们深入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政组织重要部署;参加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设计和组织实施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矛盾调解、社会保障、人事代理、科技推广等工作;参与村务管理,讨论村务重大事项,在实践中培养组织协调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第二十条 建立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联系点制度,县(市、区)委组织部定期进行调研走访,了解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乡镇党委要为每个大学生“村官”确定1名乡镇干部和1名村干部,进行结对联系帮带,面对面进行帮助指导,不断提高大学生“村官”能力素质,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状况,帮助解决具体困难。

第二十一条 乡、村党组织围绕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帮助大学生“村官”选择合适项目,在政策咨询、技术培训、市场开拓等方面提供服务。县乡两级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可安排大学生“村官”代表列席参加。积极推荐综合素质好、议事能力强的大学生“村官”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团代会、妇代会代表人选。

第二十二条 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放手工作、大胆创新,充分发挥作用。科协组织要有计划地安排大学生“村官”担任科普志愿者或农村科普学校校长,提高大学生“村官”的科技素质。科技部门要把大学生“村官”纳入农民技术员培养工程,提高大学生“村官”服务农村、服务群众的能力。市、县(市、区)组织部门要组织大学生“村官”参加省级优秀专家智力支持行动和科技示范、成果展示等活动,学习掌握农业实用技术。各地要有计划地安排大学生“村官”到专业技术协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受锻炼,增强市场意识和经营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

第二十三条 建立到村任职大学生母校与大学生“村官”联系制度。各有关高校对大学生“村官”要进行跟踪服务,在技术、信息、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四条 依托各地政务网站、报纸、电视、广播设立大学生“村官”信息专栏,宣传大学生“村官”典型经验,建立大学生“村官”交流平台。县(市、区)委组织部设立专用信箱、热线电话,及时收集、受理大学生“村官”反映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适时开展灵活多样的活动,为大学生“村官”学习交流、共同提高创造条件。

第六章 考核监督。

第二十五条 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乡镇党委具体实施。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作风和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

第二十六条 对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一般在到村任职满1年时进行;2年服务期满前,进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采取个人述职、党员群众代表测评、村“两委”班子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七条 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大学生“村官”提拔使用、考录选调生、公务员及续聘、奖惩的重要依据,存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八条  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监督管理。对素质能力不适应岗位要求、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第七章 保障激励。

第二十九条 大学生“村官”比照任职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津贴按月发放。大学生“村官”补助资金要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第三十条 在村任职期间,按照事业单位办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需费用由财政部门承担。

第三十一条 对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服务期满并经考核称职的选聘生,落实助学贷款财政代偿政策。毕业于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的,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中央财政代偿,具体代偿程序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133号)规定执行。毕业于省市所属高校的,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本金由省财政和服务地所在市、县财政按4∶4∶2的比例代为偿还。

第三十二条 全省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村官”报考,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5分,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并列条件下优先录用。

第三十三条 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报考研究生的,享受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为其保留学籍2年。

第三十四条 大学生“村官”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

第三十五条 建立优秀大学生“村官”表彰奖励制度。要开展优秀大学生“村官”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宣传模范事迹,营造有利于大学生“村官”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十六条 享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06〕10号)中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八章  有序流动。

第三十七条 建立大学生“村官”择优选拔机制。根据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把优秀大学生“村官”选拔到基层领导岗位和党政机关公务员队伍。

第三十八条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锻炼,赢得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推荐、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等职务。乡(镇)领导班子调整时,要优先选拔有在村任职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力争经过5年努力,实现全省每个乡镇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有在村任职经历大学毕业生的目标。

第三十九条 逐年提高各级党政机关从大学生“村官”招录公务员的比例。在全省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乡镇机关拿出一定比例的公务员职位,专门招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省委组织部每年定向从具备条件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一定数量的选调生。

第四十条 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后,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服务期间表现,有计划地把大学生“村官”招聘到编制空缺的县乡事业单位工作。

第四十一条 对服务期满后,选择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村官”,要给予鼓励和支持,并在税费减免、小额贷款、资金扶持、创业培训、技术支持等方面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方案

5日从省教育部门获悉,今年全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规模将达到22万人,加上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需要就业的毕业生数量再创新高。针对此,黑龙江省出台系列新政策促进大学生就业。

黑龙江要求,各地、各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本地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同时力争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人数比去年有较大增长。

同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建设一批有特色、可持续发展的创业孵化基地,为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培训。征集大学生科技创业优秀项目,选拔优秀创业团队,引导和资助高校毕业生带项目和团队到基地创业,推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活动的开展。

中职将开通就业信息服务网。

记者了解到,今年各学校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就业指导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确保将不低于1:500;并将保证就业工作所需经费,按不低于当年在校学生全部学费的1%列入学校预算予以落实。

中等职业学校将加快就业信息服务网络建设,争取有毕业生的学校在今年年底前开通使用,同时,今年学校举办的网络、现场招聘会场次及岗位数与去年相比要有明显增加。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方案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后备人才,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意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既注重激励保障,又强化竞争择优,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逐步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大学生“村官”队伍,现就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定期选聘制度。

1、合理确定选聘规模和计划。中央计划从到选聘10万名大学生“村官”,每年根据各省区市的行政村数量分配选聘名额,中央财政予以补助。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可结合本地实际,自行选聘一定数量的大学生“村官”,所需费用由地方财政支付。各地要合理确定选聘大学生“村官”的总体规模和年度计划,稳步有序推进选聘工作。大学生“村官”聘用期满离任的,或出现其他离岗等情况的,要把缺额纳入下一年度选聘计划。

2、实行定期、统一选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一般每年集中开展一次。选聘工作原则上由省区市一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统一组织实施或省、市两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共同组织实施。选聘名额、选聘办法、选聘条件要提前向社会发布,并进行正面宣传引导,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自愿报名应聘。高等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3、严格执行选聘程序和条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央有关部门确定的选聘条件和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基本程序,主要选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是中共党员或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度。选聘对象确定后,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双方聘用关系及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细化管理考核、待遇保障、竞争择优、期满去向等方面的条款。

二、建立岗位培训制度。

4、制定培训规划。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要把大学生“村官”纳入整个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岗位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每年至少举办一期示范培训班。市、县两级要组织实施好大学生“村官”培训工作。大学生“村官”任职上岗前,都要安排岗前培训。聘用期间,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岗位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7天。兼任乡、村团组织职务的,由共青团组织纳入农村团干部培训规划。参加培训情况,要作为大学生“村官”考核、推优的依据。

5、突出培训重点。大学生“村官”教育培训要针对岗位特点,坚持以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知识、农村经营管理知识、农业实用技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开展调查研究、做好群众工作、进行自主创业等为重点,以提高做好农村工作、带领群众创业致富本领为目的。培训中要注重讲解“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介绍新农村建设情况和乡风民俗,传授开展农村工作的经验方法,帮助大学生“村官”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打开工作局面。

6、拓展培训渠道。依托各级党校、行政院校、高等院校、干部学院、干部培训基地、远程教育站点、团校等,大力加强大学生“村官”的系统培训。通过优秀大学生“村官”介绍体会、乡村干部传授经验、组织大学生“村官”实地考察学习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强化大学生“村官”的技能培训。教育、科技、农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等部门要发挥优势,整合资源,积极开展大学生“村官”专项培训。高等院校特别是农业院校,要结合大学生“村官”特点和工作需要,开展继续教育和研究生同等学力教育。

三、建立配套保障制度。

7、落实工作生活补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要按时拨付到位,保证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及时发放。加强对大学生“村官”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专项资金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8、落实社会保险。大学生“村官”聘用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其中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应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县(市、区)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由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发放。相关费用,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

9、落实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财政代偿政策。对于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基层的大学生“村官”,国家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由中央财政补偿和代偿。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办法,由选聘地制定。对于被选聘到其他地区农村基层的大学生“村官”,鼓励选聘地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的大学生“村官”,必须在聘期内考核称职。

10、提供工作生活基本条件。各地要结合实际,整合资源,为大学生“村官”提供工作、食宿等基本条件,帮助解决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交通、通迅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条件。有条件的地方,可定期组织对大学生“村官”进行体检。要采取可靠措施,确保大学生“村官”人身安全。

四、建立跟踪培养制度。

11、明确岗位职责。担任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助理和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大学生“村官”,主要协助做好以下工作: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任务,协助做好本村产业发展规划,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组织、经济实体和科技示范园;配合完成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矛盾调解、社会保障、调查统计、办事代理、科技推广等工作;负责整理资料、管理档案、起草文字材料和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的教学组织管理、设备网络维护;参与讨论村务重大事项;参与村团组织的建设和工作。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成员职务的,按照所担任具体职务确定工作职责。乡镇党委和村“两委”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大学生“村官”专业特长,明确大学生“村官”的具体职责和工作分工。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团组织负责人。

12、实行结对帮带。乡镇党委要为每个大学生“村官”确定1名乡镇干部和1名村干部,进行结对联系帮带,面对面进行帮助指导,提高大学生“村官”能力素质,了解掌握思想工作状况,注意做好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经常深入调研,走访了解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13、注重实践锻炼。乡村党组织要给大学生“村官”压担子、交任务,帮助确定合适的项目和任务,鼓励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创业,并通过适当政策倾斜和市场机制办法,为他们提供支持,使他们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为发展农村经济、改变农村面貌多做工作、多办实事,使他们在具体实践中经受锻炼、干事创业。对大学生“村官”既要严格要求,又要鼓励他们放手工作,大胆创新。县、乡两级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可安排优秀大学生“村官”代表列席参加。积极推荐综合素质好、议事能力强的大学生“村官”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团代会、妇代会代表人选。

14、搭建交流平台。中央有关部门依托互联网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建立大学生“村官”网络交流平台,加强与大学生“村官”的联系交流。各地可结合实际,依托当地政务网站、报纸、电视、广播设立大学生“村官”信息专栏,建立大学生“村官”网站,创办大学生“村官”工作报刊,为大学生“村官”提供多种交流平台。县、乡党委要定期研究大学生“村官”工作,注重听取大学生“村官”的思想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设立专用信箱、热线电话,及时收集、受理大学生“村官”反映的问题;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根据大学生“村官”的特点,组织开展优秀大学生“村官”巡回报告、经验交流等活动,推广宣传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和创业经验,为大学生“村官”相互学习交流、共同提高创造条件。

15、强化管理考核。各地要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考核,完善竞争择优机制,形成在实践中比干劲、比奉献、比业绩的鲜明导向,强化大学生“村官”苦干实干、创先争优的意识。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由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负责,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采取个人述职、党员会议测评、村民代表会议测评、村“两委”班子评价等形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作为续聘、奖惩、选拔干部、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研究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等重要依据。对大学生“村官”要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发现不良苗头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加强正面引导。

五、建立正常流动制度。

16、鼓励担任村干部。对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担任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大学生“村官”,要鼓励他们长期在农村基层干部岗位上建功立业。留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仍然纳入大学生“村官”名额,可以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

17、择优选拔乡镇和其他党政机关公务员。各级党政机关要注重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中招考公务员,并明确录用比例;乡镇机关补充公务员,要逐步提高从大学生“村官”中考录的比例。选调生主要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及其他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考公务员和选调生,要坚持竞争择优、好中选优。报考公务员和选调生的大学生“村官”,须在聘期内表现优秀、考核称职,并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同意。

18、扶持自主创业。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发挥自身优势和专业特长,立足农村农业实际自主创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各地要结合实际,建设和完善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村官”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重点帮助和支持那些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创业优势的大学生“村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要强化大学生“村官”创业指导服务,积极开展信息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工作。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将大学生“村官”创业纳入促进青年创业就业总体部署。高等院校要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

19、引导另行择业。对于聘期考核称职,不再留村工作或不参加公务员招考的,要帮助和支持其另行择业,择业前可免费参加一期职业培训;对于素质能力不适应岗位要求、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或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的,要予以解聘,引导其另行择业。鼓励和引导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等用人单位,优先聘用(招用)具有2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

20、支持继续学习。鼓励大学生“村官”继续学习深造。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鼓励高等学校结合办学实际,为大学生“村官”攻读研究生学位创造条件。

六、建立齐抓共管制度。

21、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建立由组织、宣传、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林业、扶贫、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工作任务繁重的,可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有关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重要政策、重要事项、重要活动,要集体研究决定,统一组织实施。

22、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共同抓好大学生“村官”工作。组织部门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财政、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医疗、养老、工伤保险,报考公务员、研究生,另行择业,人事代理,户籍管理,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生活补贴等配套保障政策的制定、解释、检查、落实工作;宣传部门主要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大学生“村官”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民政部门主要负责指导大学生“村官”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参加村委会选举等工作;农业、林业、扶贫部门主要负责利用部门资源开展大学生“村官”专项培训,指导大学生“村官”参与现代农业、林业建设和扶贫开发等工作。

23、落实管理责任。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青团组织负责。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负责宏观管理,指导各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组织共同做好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工作。省、市两级负责规划协调、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建立大学生“村官”档案资料,做好考核工作,落实跟踪培养措施,提出选拔任用意见;团县委主要负责大学生“村官”的联系服务等工作。乡镇党委、团委和村党组织负责具体管理、联系、服务等工作。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内应往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开展对县内往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实名制登记,建立基本信息数据库,及时掌握动态,实时开展就业指导服务。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建立对辖区内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实名登记,建立就业情况数据库,跟踪服务到人,努力做到失业一人,跟踪一人,帮助一人,就业一人,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拓宽就业领域,多渠道促进就业。

一是以产业带动促进就业增长,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围绕做大做强市县重点产业体系,推动产业集群开发,拓展就业渠道,以产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二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鼓励中微小型企业吸纳就业。积极开展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的政策落实力度,实施对企业的税收、金融、社保补贴、培训补贴以及对就业重点企业的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的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权益保障等服务,切实改善就业环境。

三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加大对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岗位和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展力度,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继续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色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重点开展“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积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设立创业指导平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地和政策咨询、项目推介、风险评估、开业指导和融资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继续开展“泛海扬帆—大学生创业行动”推介活动,举办创业大赛活动,启发创新思维,激发创业热情,全面落实创业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二)加大公共就业服务,深入企业寻找就业岗位。

一是组织企业进入校园,开展校园宣传活动,就现行的就业形势和本地产业发展人才需求、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重点帮助高校毕业生设立合理的就业目标,提高求职就业成功率。

二是开展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活动。深入辖区企业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通过网络服务平台,定时发布收集岗位信息、就业政策,及时更新,扩大就业服务信息覆盖面。

三是免费开展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大力宣传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培训和优惠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提升就业能力。四是加大对创业典型的宣传。鼓励大学生积极创业,大力开展对大学生岗位成长、创业成才的鼓励,努力营造“创业光荣”的氛围,大力弘扬爱岗敬业,自主创业的良好作风,鼓励高校毕业生立足基层、立足一线、立足岗位成长成才。

(三)建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制度。

一是通过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建立起大学生就业与未就业实名制登记数据库,以乡(镇)社保所和社区(村)为服务责任主体,帮助乡(镇)、村(社区)辖区内往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服务,并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

二是以乡镇社保所和社区(村)完成往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实名制登记工作,及时了解他们的就业失业状态,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市场的就业信息,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寻找适合自己的就业岗位。

三是深入乡镇和社区(村)定期走访辖区内未就业的往应届高校毕业生,尤其是失业在6个月以上的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和“低保户家庭”毕业生、家庭困难毕业生,实时了解其未就业原因,做到及时动态掌握未就业信息,及时有效提供帮助。

四是建立信息数据的报送制度。完善大学生就业与未就业的信息统计基础资料和台帐管理,对实名制登记情况和提供就业服务情况进行记录,建立健全辖区内应往届毕业生就业与未就业实名制电子台帐。

五是继续开展就业见习和定向培训工作。加大对就业培训基地的监管,加大见习岗位开展,多形式搭建见习对接平台,为未就业的毕业生及时提供见习机会。完善见习制度,落实见习补贴,加大对见习单位的政策扶持。

六是依法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权益。加大对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规范劳务中介的职业行为,加强劳动保障执法,规范用工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公平。

(一)筹备阶段(3月20日—5月1日)。

一是宣传动员。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落实就业创业政策,依托乡镇、村(社区)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开展入户调查和定期走访等形式,及时全面掌握毕业生的毕业学校,毕业时间、学历及专业、技能水平、就业愿望及培训愿望、家庭情况等实名制信息,建立基础台账,纳入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统计信息系统管理。二是储备岗位。进入企业,收集适合大学生就业的企业就业岗位、基层就业岗位、见习岗位、定向就业岗位及灵活就业岗位,并实时通过各类媒体信息发布。

(二)实施阶段(5月2日—9月30日)。

一是提供岗位。根据收集的就业岗位,给予未就业大学生提供至少4个以上合适岗位信息,帮助服务对象尽早实现就业。二是提升技能。对有技能培训愿望的毕业生,根据市场需求,积极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提高就业能力。三是创业指导。对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为其提供创业政策咨询服务,创业项目推介,加大对创业者的创业引导。四是维护权益。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就业服务,不得设立任何附加条件,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三)总结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方案

4、越是天地广阔,越要提升能力。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在农村这个广阔天地里、巨大的舞台上,怎样才能有所作为呢?靠的是能力。大家要着力提高六种能力:一是要懂得农村政策,增强执行政策的能力。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必须吃透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大学生“村官”要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点。二是要懂得农民语言,增强交流思想的能力。要善于把深奥的道理变成浅显易懂的农民话语,多讲农民语言,这样同农民交流才能达到思想上贴近,感情上沟通,做起工作来就有成效。三是要懂得农业技术,增强示范引领的能力。要下功夫学习农村实用技术,懂得一技之长,带头创业发展,当好示范。四是要懂得依法办事,增强教育引导的能力。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引导农民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五是要懂得分清主次,增强统筹兼顾的能力。农村工作千头万绪,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突出工作重点,分清轻重缓急。六是要懂得公正处事,增强调处矛盾的能力。出现矛盾纠纷要高度重视,处理问题不偏不倚,不亲不疏,一碗水端平,这样群众才会信赖你、拥护你。

5、越是条件艰苦,越要信念坚定。农村生活清苦、工作艰苦,与大家理想中的生活肯定有一些差距。大家要正确对待理想与现实的这种差距,坚定自己的信念,为自己的选择而无怨无悔。古语说的好,“立大事者,不唯有超世之才,唯有坚韧不拔之志”。希望大家一定要沉得住气,耐得住寂莫,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做到困难面前不后退,压力面前不动摇;一定要做好长期艰苦奋斗的准备,不浮不躁,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不要搞短期行为,不要有急功近利的思想,要做长远打算,以持之以恒、坚韧不拔的精神和意志脚踏实地干工作,在为人民群众的真诚奉献中实现自己的价值。我们张家口虽然是农业大市,但还不是农业强市,农民收入仍然相对较低,致富门路较少,增加农民收入是当前亟待解决的根本问题。大家选择到农村工作,就是要在基层实践中经风雨、长见识、增才干,希望大家越是面临艰苦生活、复杂环境,越要坚定自己的人生选择,越要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越不能动摇理想信念。

6、越是备受关注,越要注重形象。当前,社会各界对大学生“村官”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农民群众对大家更是敬仰有加、寄予厚望。越是受关注,越是要保持头脑清醒,绝不能骄傲自大。今年全市17000名大学毕业生,目前还有7000多人没有就业,就业压力依然严峻,大家的岗位来之不易,要倍加珍惜。从过去的情况看,有些大学生把“村官”当成跳板,抱有“过渡”心理,扎根农村的思想不牢固;有的只关注“村官”待遇,不履行“村官”责任;有些大学生“村官”好高骛远,急功近利,遇到挫折和失败便灰心丧志。希望大家要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言行,坚守岗位,服从领导,严守纪律。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多听、多问、多思考,要多和“两委”干部商量。要多献创新发展之策,多做开拓进取之事,走出一条在实践中接受锻炼、增长才干的路子。

三、健全机制,强化服务,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是一项战略工程。明年我市还将选聘800名大学生到农村任职。随着这项工作的深入推进,大学生“村官”将会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进一步树立战略眼光,总结经验,加强领导,着力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形成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的良好工作局面,逐步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业绩突出的大学生“村官”队伍。

一是组织要更加得力。县区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对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职能,督促财政部门及时划转中央、省、市财政补贴资金,落实好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要协调劳动人事部门为到村任职大学生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政策优惠、工龄认定以及户口档案关系的保留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及时为到村任职大学生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并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要指导共青团组织充分发挥联系青年的优势,积极搭建青年创业平台,同时协调其他相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能,积极参与、支持和服务选聘工作。按照市委决定要求,明年我市还将选聘800名大学生到村任职,为了统一管理,明年各县区不能自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二是服务要更加周全。中央和省委已经明确了大学生“村官”的工资和津贴标准,各县区要抓紧研究、测算,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今年,全市选聘的800名大学生“村官”已全部到岗工作,目前还没有落实公务员待遇的要协调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的标准,抓紧时间,简化程序,迅速落实,落实情况要作为年终基层组织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要针对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岗位培训和跟踪培养制度,依托各县区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认真抓好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经常性培训。今年,市里经过积极争取,专门为大学生“村官”开办了“农业推广硕士班”,各县区要积极鼓励大学生“村官”报名参加,力争在聘期内使大学生“村官”的学历层次得到普遍提升。要建立结对帮带制度,乡村干部要与大学生“村官”结成帮扶对子,及时掌握他们思想工作状况,支持和引导他们发挥作用。当前,要把扶持大学生“村官”创业作为服务的重点,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和有识之士,积极为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政策、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帮助和扶持。

三是管理要更加规范。对大学生“村官”既要热情关心,又要严格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具体工作措施。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市委组织部负责宏观指导,县区委组织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服务,乡镇党委具体实施。要按照“四员”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定工作目标,让他们有事可干、有章可循、有责可究。要完善考核办法,认真做好大学生“村官”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对优秀的党员大学生“村官”,可以培养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优秀的,可以作为农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进行重点培养;对发展村集体经济做出重要贡献的,要大张旗鼓地进行奖励。

四是宣传要更加深入。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深入宣传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宣传大学生“村官”的积极作用,挖掘他们在基层工作中的先进事迹,用好的典型感染人、激励人、凝聚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村官”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关心、支持大学生“村官”工作的良好氛围,从而积极引导优秀大学生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同志们,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把这项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切实把大学生“村官”管理好、培养好,把大学生“村官”的作用发挥好,确保他们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为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证!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座谈会,主要是总结交流我市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前段情况,研究探索进一步加强对到村任职大学生管理的办法措施。刚才,大家结合实际介绍了自己的经验做法,谈了各自的体会感受,提出了一些中肯的意见建议,听了后很受启发。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我们知道,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把选派大学生到农村任职,作为解决“三农”问题、为新农村建设输送人才的重要途径。最近,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决定,从20xx年开始,用五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省委下发了关于“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实施意见,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全省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在去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针对我市村干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农村人才匮乏的实际,我们实施了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成为全省第一个统一部署大规模选拔大学生到村任职的市。

从我市实践看,这项工作实施以来,各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扎实稳妥推进,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成为我市的一大亮点。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选拔大学毕业生到村(居)任职的实施意见》,从选拔条件、名额分配、安排使用、组织领导等作了详细规定。今年5月份,省委、组织部长李玉妹同志来枣庄调研,专门召开了大学生村干部座谈会;市委书记刘玉祥同志,市委副书记、市长陈伟同志等领导,多次就这项工作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这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市委组织部召开了大学生村干部座谈会、3次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检查和调研。各区(市)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市里规定政策基础上,从编制、工资待遇等方面给予了最大限度优惠,有的区还追加了部分名额;组织、人事部门严格程序,优中选优,成功组织了招考;大学生到位后,进行了岗前培训,制定了管理办法,通过召开座谈会、工作通报等,及时了解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各乡镇(街道)明确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专门管理机构,制定了工作纪律,明确了工作职责,妥善安排他们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普遍建立了年度目标责任制、列席村“两委”会议制、调研报告制、工作日志制、点名请假制、民主评议制,使他们参与研究村级重大工作事项,参加农村事务管理,加强农村实践锻炼。从平常了解情况看,大学生到村以后,大多迅速适应农村生活,转变角色,与群众很好地融合,在新农村建设、计划生育、“三夏”生产、远程教育等工作中献言建策,发挥了政策法规宣传员、民意调查员、富民强村促进员、群众事务代办员的作用,涌现出了店子镇魏沃村相启功、西王庄乡西大楼村杨涛等典型。中组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通报》、新华社、大众网等新闻媒体对我市做法进行了介绍。

实践证明,选拔大学生到村任职符合新农村建设和科学发展观要求,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创造了条件,得到广大高校毕业生的积极响应,受到农村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这一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各区(市)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区(市)进展比较缓慢。二是对大学生管理还不规范,有的混用、挤占和挪用大学生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没有真正安排到村任职,而且这个比例还不低。三是个别大学生工作思路不清,缺乏基层工作经验,不敢面对群众,与群众接触交流少,工作不深入,群众的认知度不高,只能做些辅助性工作,不能参加村务事务管理或处理复杂问题,致使“有心做不了事”“有力使不上劲”。四是个别大学生自我要求不严,出现缺岗、缺位或者在岗不作为的现象,有损大学生村干部良好形象,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势必影响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整体成效。希望各级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思想认识再提高,工作措施再强化,组织领导再加强,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强化措施,切实把大学生到村任职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目前,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已一年多。下一步工作重点,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选拔大学毕业生到村(居)任职的实施意见》和《枣庄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实施办法》,查找不足,弥补完善,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规范大学生村干部的使用。大学生村干部就是为农村选拔的,如果不在农村工作,不仅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还会引起人们的反感。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部安排到村工作,不得擅自混用、挤占和挪用。但是,如果把大学生在村里放三年,三年后,可能就是村里的水平,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大学生村干部参与乡镇(街道)重点工作,在更高层次上丰富知识,增长才干,开阔眼界,更好地服务农村,但是大学生村干部不应兼任区(市)、乡镇(街道)岗位职务,每年抽调到乡镇(街道)帮助工作的时间累计不得超过2个月。让大学生村干部能够稳下来,安心扎实地开展工作,这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下一步我们检查、督促的重点。

二是强化教育培养。大学生村干部年纪轻、阅历不深、农村工作经验缺乏,到农村基层任职,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要根据青年人的成长规律,认真了解每个大学生和任职村的具体情况,制订培养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培养,帮助他们全面掌握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基层工作方法和相关实用技术等,使他们真正成为政策法律观念强、市场经济意识强、科技兴农本领强、带头致富能力强的合格基层干部。要多压担子,让他们直接参与村级事务和处理纠纷等工作,有意识地分配急难险重任务,最大限度调动其积极性,在工作实践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要建立“一对一传帮带”制度,乡镇(街道)由党政“一把手”作为帮带人,村由党支部书记作为直接帮带人,教给他们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帮助他们打开局面,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三是严格落实管理职责。要坚持敢管、常管、严管,建立硬约束、严考核的工作机制,把平时抽查、年度考核和期满考察结合起来,改进管理办法,完善管理制度,使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主要是严格落实六项制度:目标管理制度。大学生村干部所在乡镇(街道)和村“两委”指导大学生村干部根据岗位职责要求,结合村实际情况,明确年度工作目标要求,制订详细的个人年度工作计划,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监督。调查研究制度。大学生村干部结合基层党员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和影响制约农村发展稳定的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每年撰写2篇以上针对性较强、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工作日志制度。对每天的工作内容、工作成效和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记录,形成工作日志。请销假制度,除组织安排外如需请假的,应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一年内请假时间超过1个月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学习制度,及时参加乡镇(街道)每周的全体机关人员学习、村党支部“三会一课”、村“两委”成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等,参加学习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述职评议制度。每年年底前,大学生村干部向乡镇(街道)党委、任职村“两委”成员、党员和村民代表述职。乡镇(街道)党委根据大学生村干部述职和日常工作表现情况,对其进行民主评议。

四要切实做好服务、激励工作。要真心欢迎、真诚关心、真正帮助,使到村任职大学生尽快进入角色、熟悉情况、开展工作、打开局面。要认真落实大学生任职待遇等方面的规定,注重改善他们的工作、生活条件。特别是条件较差的乡镇(街道)和村(居),要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与他们多谈心、多交流,多做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实实在在的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努力形成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的良好工作局面。要尽早研究有关的政策措施,兑现对他们的承诺,不留下历史问题。

三、扎实基层,在新农村建设中不断提高素质和能力。

农村既是施展才华、展现自我的舞台,又是砺练人生、升华追求的学校。三年吃苦,终身受益。李源潮部长在全国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代表座谈会上讲到“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希望到村任职大学生胸怀祖国、立足农村,服务农民、奉献社会,发展农业、促进和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借此机会,我提三点希望和要求。

第一,要坚持把学习作为一种基本工作方法。勤奋好学是一个优秀干部必备的素质,终身学习是党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特别是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可以说都是门外汉,更不能放松学习和求知。要端正心态,放下架子,当好学生,不怕丢面子,向人民群众学习。向农村基层干部学习。一是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明确政治方向。二是学习农村法律、法规,提高守法意识和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学习新知识、新技术,紧跟时代步伐,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四是学习领导的方法和艺术,处理好各种矛盾。要通过在基层积累经验、学习锻炼,把思想意识提高到更高的层面去思考问题,总结出来问题,这对我们今后大有好处。

第二,要坚持把服务农民作为一种境界。增进对农民群众的感情,是做好农村工作的前提。只有和农民群众心连心,群众才会支持你,群众才会拥护你。要培养对农民的感情,努力克服对农村干部和农民的思想偏见,克服对农村环境空虚、寂寞的心理阴影,尽快与农民群众融为一体,先做好“村民”,再当好“村官”。要深入农户,多跑田间地头,尽快掌握村情,尽快进入角色。要把农民当亲人,以平等的身份和他们交朋友,学习他们的经验,倾听他们的意见,了解他们的愿望,关心他们的疾苦,从最受农民欢迎、最能给农民带来实惠和最易于落实的事情做起,从“外乡人”变成农民的“贴心人”。

第三,要坚持把扎根基层作为一种追求。要“扑下身”,做好吃苦奉献、长期工作的思想准备,对所任职的村、对自己的事业都有一个长期规划,不能刚工作几天,就想着要走;要与所在村的干部搞好团结,不能因为所学知识多,就飘飘然,有高人一等的感觉。要“沉下去”,沉到群众当中去,沉到村里的发展工作上,充分发挥当代大学生视野开阔、接受信息快和敢想敢干的特点,积极传播新思想、新观念,找准本村经济薄弱的症结所在和改变落后面貌的突破口,普及科学知识、传授实用技能,帮助农民掌握脱贫致富的本领。

实施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提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水平,为全省工作开展提供有益借鉴,关键在于强化领导,关键在狠抓落实。

一是明确机构和职责。各区(市)要把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大学生联系会议制度,由区(市)组织、人事、财政、劳动、民政、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区(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其他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配合做好政策制定、宏观管理、编制经费落实、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大力支持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党委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联系大学生村干部的制度,做好与所任村(居)之间的协调工作,切实履行好直接管理职责;各村(居)党组织要加强对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培养。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不定期督促检查大学生村干部使用和管理情况,各区(市)委组织部、区(市)人事局要加大督查调度和考核力度,定期检查大学生村干部的教育、培养使用和管理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工作不力、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积极探索新办法。实施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没有现成经验可用,必须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勇于探索,积极实践。要认真借鉴外省、外市的成功经验做法,紧密结合各自实际,以促进农村工作开展为目标,以调动大学生村干部的积极性为着力点,在对大学生村干部的管理、服务、培养、激励四个环节狠下功夫,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推广运用。

四是加强总结宣传引导。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广泛宣传选拔优秀大学生到村任职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宣传大学生村干部个人先进典型,宣传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好的典型感染人、激励人、凝聚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简报

面对金九银十就业黄金季,最大限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和学校封闭管理给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带来的影响,促进毕业生充分高质量就业,陕西理工大学就业指导中心迅速行动,积极谋划疫情防控特殊形势下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就业方式、提升就业实效,确保就业指导不断线、就业服务不打烊、暖心护航不停歇,努力让毕业生宽心、放心、暖心。

10月20日、10月28日分别举办陕西理工大学2023届毕业生综合类网络双选会和陕西理工大学2023届毕业生综合类网络双选会,共邀请500余家用人单位参会,提供岗位19000余个,助力毕业生充分就业。充分利用网站、微信、抖音、视频号等平台发布各类招聘信息2800余条,帮助毕业生足不出校,了解最新就业信息。主动加强与各招聘用人单位、各地人才服务机构的线上合作对接,多途径拓展校园市场建设渠道。此外,该校充分利用教育部“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国聘行动”等国家政策性就业招聘平台,依托“陕西省高校就业联盟”及兄弟院校就业资源,密切关注有关行业招聘动态,满足毕业生多样化的求职需求。

该校通过线上与校园设展等多渠道发布《致陕西理工大学2023届毕业生(内含招聘信息)》《就业政策汇编》《毕业生就业指南》《用人单位招聘指南》《送岗到手》等相关材料,告知2023届毕业生、用人单位及应往届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市场建设等相关工作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依托“陕西理工大学就业管理服务智慧平台”,启用网上签约系统,让学生少跑路、信息多跑路,企业、学生、学校三方签约实现线上签约办理,具有高效、可靠、可验证、可追溯的特点,有效地解决了学生线下签约反复邮寄、多部门用印管理、签约信息人工录入、审核手续繁琐的问题,真正实现业务办理不跑路、签约信息精准化,真正体现就业工作“服务学生、服务企业、服务学院”的工作理念;精确掌握学院低收入家庭、少数民族、身体残疾等毕业生群体的底数,办理2023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727人,合计申报补贴72.7万元。

该校积极举办学生们喜闻乐见的就业指导活动,通过线上开展“职讲堂(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就业能力提升培训营、公考备考训练营、教师资格考试备考指导等多种形式的就业系列活动30余场,开展线上求职面试技巧指导与技能提升等方面的就业指导;以“榜样之声”、“宏志助航”计划公益直播课程等活动为载体,深挖基层就业中的模范事迹和身边就业创业典型,强化精神感召,发挥先进引领作用,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价值观;开启线上和电话就业指导与咨询,主动公布就业指导中心教职工与各学院就业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全时段为毕业生提供签约、改派、求职等就业相关业务指导与咨询;开展求职意向调研工作,精准掌握学校2023届毕业生在就业、升学、考公、创业、入伍等方面的意向和需求,获取相关人员构成的真实数据,为毕业生求职就业等方面提供更精准、优质的指导和服务。

下一步,该校就业指导中心将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更加优质的平台,做好毕业生从校园到社会的摆渡人和护航手,为实现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简报

为充分发挥各级共就业服务机构落实民生工程帮扶就业功能,今年以来,滁州市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印发了《滁州市20xx年就业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多措并举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滁州市积极开发见习岗位,加快推进就业进度,效果显著。工作中,加强宣传、精准开发、严格管理、落实补贴。通过多渠道向用人单位和大学生进行宣传,安排专人和用人单位对接,指导见习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合理制定见习工作制度,明确权利义务。各级人社部门定期对在岗见习人员进行电话回访,了解见习人员生活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发就业见习岗位1517个,主动联系20xx年毕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安排684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下一步,结合高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及实际情况,鼓励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积极申报就业见习基地,引导开发更多地适合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的见习岗位,进一步推动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简报

近阶段,信息工程系20xx届学生就业工作正稳中有序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1、目前,我系20xx级毕业生共计352人,除个别同学、其余学生已全部完成学生就业管理系统的注册和信息完善等工作,接下来将进一步与相关学生联系并进行注册和信息完善,并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

2、信息工程系在本学期分别召开就业领导小组会议两次、系全体就业指导教师会议三次,通过几次就业工作会议,及时反馈并解决学生在就业阶段所遇到的问题,对于就业难的学生有针对性的具体指导,推荐就业单位就业。

3、截止到现在,信息工程系已有44人通过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另有11人协议待通过审核,还有部分学生就业等待作文吧录入,目前来看,20xx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较为稳定。

4、另外,今年我系有50人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大四辅导员通过召开研究生考试动员大会,教育学生要遵守考试纪律和有关考试的法律法规,并提示学生要提前查找考点位置、确定路线,提前找好住宿地点,并保护随身携带物品,确保万无一失。

5、积极配合学院招生就业处发布就业信息,并督促未就业学生积极参加招聘会,平时通过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形式指导学生就业,确保就业工作的有序进行。

6、系内对未就业学生采取每周上报个人实习及就业情况的方式,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对于无就业意向的同学单独辅导并推荐合适的工作,促进学生就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简报

5月20日下午,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分析了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面临的新形势,明确今年的目标任务。副市长陆群在我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在收听收看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后,陆群指出,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我市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共筑更美更富黄山梦的重要力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不松懈、不动摇,全力以赴抓紧抓好;要明确责任,各级人社部门做好牵头、服务工作,高校协同作战,相关部门大力配合,共同推动,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要真抓实干,坚持政府促进就业、推进市场调节就业、鼓励自主择业创业,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和青年创业计划,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细化完善一系列鼓励引导的政策措施,努力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简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稳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稳就业工作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分析研判当前我市就业形势,17日上午,我市召开稳就业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邹泉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就业专班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调度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听取了市就业创业中心关于今年前三季度全市稳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及第四季度工作安排的汇报;各成员单位分别就促进创业就业工作的落实、进展、难点、措施等情况做了汇报交流;对下一步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会议强调,要着力确保完成全年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好省市下达的就业创业十五项指标。要着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突破行动,各部门协同发力,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在助推“战疫情、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行动中的积极作用。要着力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真正担负起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的主体责任。要着力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有关部门做好创业就业人数摸底工作,有就业需求人员按照就业需求进行分类,所提供的岗位尽量与需求相符,找准供需关系,同时搭建供需平台,加强动态监督。要着力优化公益性岗位人员合理配置,有序合理的进行岗位转化。要着力提升成员单位协同工作,各部门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克服困难,切实稳住市场主体、稳住就业,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全年就业目标任务。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简报

人社部今天(10月26日)发布今年第三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城镇新增就业1001万人。

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稳岗扩岗,人社部门积极推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留工补助“免申即享”,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即申即享”,推进就业补贴政策“直补快办”,并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将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纳入扩岗补助政策范围。截至9月底,通过降低失业、工伤社会保险费率,缓缴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发放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等,共为企业减负超过2800亿元。1-9月,就业补助资金支出727亿元。

此外,高校毕业生和困难群体就业工作持续推进。全力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服务衔接,推进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开展困难毕业生专项帮扶,募集见习岗位102万个。20xx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已基本完成,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发布招募岗位4.3万个,比中央财政下达的计划增加9000多个。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畅通线上线下失业登记渠道,1-9月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387万人、困难人员就业132万人。加强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深化劳务协作,支持就业帮扶车间、返乡入乡创业园健康发展。9月末,脱贫人口务工规模3269万人。

在社会保障方面,截至9月底,三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7.24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

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47亿人、2.35亿人、2.89亿人。1-9月,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5.25万亿元,总支出4.89万亿元,9月底累计结余7.24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加快推进,前三季度调拨全国统筹调剂资金2104亿元,支持基金困难省份养老金发放。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截至9月底,共为2111万困难人员代缴今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等“跨省通办”服务地区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展,目前平台可提供77项全国性统一服务。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已开通93项全国性服务。截至9月底,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13.65亿人,电子社保卡领用超过6.4亿人,应用范围持续拓展。

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

日前发布的《中国大学生就业创业发展报告》显示,届高校毕业生中有七成对就业结果表示满意。

这份《中国大学生创业发展报告》是由东北复旦大学昨天发布的,报告也显示72.28%的2015届的高校毕业生对就业的结果表示满意,报告是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项目通过对全国20余万应届大学毕业生和历届近5000个创业大学生进行问卷分析汇编而成。

报告显示67.93%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认为,就业与专业是相匹配的。应用型专业和学习成绩好的大学生就业岗位与专业匹配度比较高。

68.66%毕业生认为,目前工作与职业期待具有吻合因素,职业期待吻合度较高的前三个因素是工作地点、兴趣爱好和发展前景,薪酬待遇和发展前景是应届毕业生在选择单位时最看重的因素,还有工作稳定、工作地点和专业对口是毕业生选择就业单位考虑最多的因素。

高职高专的毕业生对工作稳定、解决户口和专业对口的关注度要明显高于其他类型的高校,另外,在工作稳定、专业对口和家人意见上的关注排序依次为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而在发展前景上的关注度排序依次是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

另外报告显示,2015届全国高校毕业生选择在沿海地区就业的比例最多,大概是66.91%,毕业生就业最多的行业是信息、金融和教育,比重分别是12.62%、12.24%、11.44%,毕业生就业最多的单位性质是民企,占到56.29%。

在创业方面报告也显示,2015届的全国高校毕业生创业率为2.86%,其中专科生的毕业生创业率要高于其他学历水平的学生。

就业面最宽的高考专业top10。

就业面最宽。

高考专业top10。

公共事业管理。

档案学。

自动化。

会计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财政学。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新闻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

相关范文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