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的阅读故事(实用24篇)

时间:2023-12-12 01:28:39 作者:梦幻泡

优秀作文能够通过深入的思考和独到的见解,引起读者的思考和共鸣。小编搜集了一些精选的优秀作文范文,供大家欣赏和学习。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读完了《鲁宾逊漂流记》,里面面对孤岛没有任何退缩和烦恼的主人公鲁宾逊实在是令人佩服。

故事的内容大约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人名字叫鲁宾逊,他一心想出海航游,但是他的大哥因为在做战中不兴阵亡,所以他的家人不让他出海。但是一年后他出了海,经过几次出海之后,有一年的出海发生了一场意外使他呆在了孤岛上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但是他并没有对生活放弃,尽然在荒岛上重起了小麦,过了一多时间后他拯救了一名野人叫星期五。终于他碰到了一名船长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坚持不懈就是胜利,也让我知道了一个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有一次,我跟妈妈爸爸一起去金鸡湖玩,走着走着我就和爸爸妈妈走散了,我很害怕,后来我想起了笛福在书中写到: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后来我通过电话找到了我的爸爸妈妈。

记住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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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能给我补充精神上的营养。

小时候,爸爸经常给我讲一些民间神话小故事,我就会专心听着爸爸讲的每一句,什么《嫦娥奔月》、《后羿射日》……真是好听极了。可是爸爸说了二十分钟后,就去干他的工作了,我听得意犹未尽。此后,我从民间故事开始读起,渐渐地爱上了阅读了。

我读过最为精彩的是《西游记》里面讲“孙悟空大闹天宫”这一段,直到现在还让我记忆犹新。孙悟空来到蟠桃园看管桃园。有一次王母在瑶池仙境举行酒会,请了众多神仙来参加酒会,就是没有邀请孙悟空。而孙悟空还一点儿情况都不知道,当王母派了七名仙子去采摘桃子的时候,他才晓得。孙悟空顿时气得火冒三丈,于是去大闹天宫,惹得玉皇大帝大怒,让哪吒去捉拿这泼猴,可哪吒被孙悟空的.计谋给戏弄了,惨败而归。这时,孙悟空早已逃到了花果山,玉帝没办法只好派二郎神去捉拿孙悟空,孙悟空和二郎神大战三百回合,二郎神终于把孙悟空打败。二郎神捉到孙悟空之后想把他烧死,就把他放到炼丹炉里炼丹,可孙悟空毕竟是孙悟空,他可是刀枪不入的石猴,这点火算什么,经过七七四十九天的火炼,二郎神以为已经把孙悟空练成丹了,打开炉子一看,不但没有练成丹,反倒练出了超级神功火眼金睛,孙悟空一蹦,再次大闹天宫,最后幸好有五指山,把孙悟空压了五百年……这情景使我非常震撼!

后来,我又看了许多书籍,读了《红楼梦》才尝到“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所包含的朝代兴亡盛衰的滋味;读了《水浒传》才知道做人不能为那些小便宜付出代价。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是我人生中最大的乐趣。冰心奶奶也说:“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我爱阅读,阅读给我带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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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阅读使我们进步,它拓展了我们的知识,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使我们更加有文化、修养。从小到大,我和书之间发生了许许多多的故事,而书的那份香韵,也伴随着我成长。

小时候,妈妈常常给我讲一些故事,有童话故事,有寓言故事,也有成语故事。小学一二年级,我稍微认了点字,就开始自己读书,但通常是读有注音的书。随着年级的升高,我认识的字也越来越多了,便学着读些名著,像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外国文学作品《童年》、《鲁滨逊漂流记》、《汤姆·索亚历险记》、《老人与海》,都是很精彩的书,令我爱不释手。

小的时候,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大润发购物,正好逛到文具区,那里有许许多多的书。我看见了一本《女孩成长故事》,便翻开它,想试读一下,可不知不觉中就入了迷:书中的故事十分有趣,每个人物都各有各的.优点,也各有各的缺点,人物形象十分鲜明。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我津津有味的看着,却忘了,这书还不不是我自己的呢。不知不觉中,我差不多都快看了七八个故事了,才猛然醒悟过来。当时,爸爸妈妈还在一旁静静看着呢。我便赶紧告诉他们:我想买这本书。爸爸妈妈直接同意了。一回到家,我就捧着新书看了起来,直到吃晚饭了还舍不得放下。

读书使人快乐,也让人受益无穷。以前的我不是太喜欢看书,有时也只是看看书里故事的内容,却没有掌握读书的方法。到了写作文的时候,脑袋里就好像有一团浆糊,乱糟糟的,什么也写不出来,一点儿条理也没有。后来,我懂得了如何更好的读书,阅读时总会做做读书笔记,摘抄好词好句,梳理好文章的思路。读了书以后,我不但从书中学到了许多知识,这些书还教会了我许多人生哲理,我也能尽量把作文写得更好了。

这就是我的阅读故事。读书使我收获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强大了内心,提高了自我层次,对我们百利而无一害。让我们一起阅读吧,让书香伴随着我们成长!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有好多名人都说读书是一件好事,我也觉得是一件好事情。

我非常喜欢看书,去外面我买的最多的就是书。无论是下课还是自由活动,只要一有时间我就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虽然很多人说读书非常无聊,但是对我来说,读书是最具有魅力的,也是最具趣味的。

记得有一天,妈妈把我送到新华书店看书,我一到这里就有一种回到故乡的感觉。我在书架上拿起一本书,就坐下来目不转睛地看了起来。别的人一目十行,而我却一个字一个字地细细品味。时间过得非常的快,很快就到我和妈妈约定的时间。妈妈悄悄地来到我身边,而我却浑然不知。妈妈轻轻地叫了我一声,我才回过头来,看到了妈妈。妈妈对我说:“回家吧。”我有些恋恋不舍地说:“好吧。”

如果有一天,读书成了每一个人的家常便饭,该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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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指路明灯;书可以引导人类登上天堂;书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只有与好书交朋友,才能使你早日走向人生的辉煌。”我对妈妈说。

你问我在干什么,好吧,我是在跟妈妈求情,让我在睡前多看一下下书。“什么大道理,就算你这么说,我也是不会同意的。就算是暑假,你也不能不合理的看书啊!”我无奈的放下手中的'《简·爱》,但男主人公罗彻斯特和女主人公简?爱一直在吸引着我,我决定在晚上在偷偷看下书。所以定下了a、b两个计划。

我开始实行a计划。先偷偷溜进书房,蹑手蹑脚的把书放进自己的衣服里,紧紧抱住,然后把手电筒揣进上衣口袋里,接着抬起脚尖以自己最快的速度溜进自己的房间,蒙上被子,把头伸进被子里,长叹一口气,a计划成功。接着我就打开手电筒,津津有味的读起了书。房间里的中部只响了几下,已经是深夜了,我也不知不觉的睡着了,梦里还开心的看着书。“铃——铃——铃——”闹钟准时的响了。我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突然发现,我的手电筒竟然一夜没关,没电了。而手电筒的锂电池家里还没有了,a计划失败。

没关系,我还有b计划。我在手机里早就下载了《简?爱》的thx电子书,这一会还不用怕没电了,我的手机如果30秒没有做出命令,就会自动关闭屏幕的,这可谓是万事俱备,只欠夜晚了!一到8点30分我早早的上床睡觉了,然后迫不及待的拿起手机,开始啃起我的书来了。正在我大块朵颐我的书本之时,我突然听到细微的脚步声,我迅速的关闭手机并把手机塞到枕头底下,假装睡觉,肯定是妈妈来帮我盖被子的。果不其然,果然是妈妈来了。妈妈看了我一下,就走了,我心中暗暗窃喜。等妈妈一走,我又开始大快朵颐气我的书了。真是开心。

但是,就在我在开始偷偷在晚上看书后,睡眠质量大幅多的下降,第二天根本起不来,我在思考后,决定在也不偷偷看书了。

我的阅读故事汇集

阅读能够让人增长知识、拓宽眼界。遨游在书包里,让我认识古今中外的名人名事,让我欣赏山川的雄伟壮丽。我热爱阅读。

记得我上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妈妈叫我去超市买盐,我走着走着,经过书店,我走进去看一看,一本封面漂亮又吸引人的书引起了我的注意力,我拿起这本书,它就是杨红樱的《从外星球来的孩子》,我一看就入迷了。故事中,笑猫的孩子腾矢,在银杏林遇见一个仿佛是从外星球来的男孩,他总是沉浸在自我的世界里。渐渐地在胖矢的帮忙下,那个孩子的行为不再古怪,还发现了他拥有惊人的音乐天赋!最终,笑猫得知,那个孩子其实是个自闭症儿童。这本书,作者用简练却又美妙温馨的语言,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简单却又包含着真诚与哲理的故事。这些故事,会今你不由自主地和故事人物一同欢笑,一同流泪,还会让你完全沉浸在其中。可能看得太入迷了我竟然忘了时间,等我拿起表看的时候,已经六点三十了,完了完了,我像火箭一样向超市奔去。到超市时超市已经关才了。怎样办,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回去必须要挨骂了,这时妈妈来了,一下子,搂住我说:“我的好丫头,以后不会叫你去买盐了。”回去后妈妈把我给骂了一顿。虽然被人骂的滋味很不好受,可是这一次的挨骂是值得的,因为我在看书的过程中获得了许多欢乐。

阅读本来就是一种欢乐的享受,有一些人还不懂,而我已经体会到了。朋友们你们也和我一齐来分享所有的欢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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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时候,一本好书就像一张书签,给人带来美好的回忆;有时候,一本好书就像一颗糖果,给人以甜美的味道;有时候,一本好书就像一个伙伴,让你感到不在孤独。而对于我来说,一本好书就像妈妈,它给予了我许多知识。

在家里,爸爸妈妈经常叫我“小书虫”,因为我只要一捧起书,就会深深地陶醉在书的'海洋中。有时我在房间看书时突然大笑,搞得妈妈总说我神经兮兮的。

有一次,爸爸刚买回来的书,还没换好鞋,我就已经把书拿到房间去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就怪爸爸回来的太晚了,我才读了一小半会,妈妈就要让睡觉了。没办法,妈妈发话谁敢不听。我只好乖乖的把书放好。可等妈妈一走,我又拿起书看了起来,我越看越入迷,一看都看过时间了。第二天,我在一声叫喊中醒了过来。“哇!我竟然睡在书桌上。”妈妈说:“下次再出现这样的情况,我可不饶你!”

甚至还有一次,爸爸妈妈要出去,走之前妈妈特地叮嘱一定要喝牛奶,可他们一走我就把妈妈的话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我自言自语到。一看钟,已经两点了,爸爸妈妈要回来了。这时门打开了,爸爸妈妈回来了。妈妈问:“牛奶有没有喝?”我吞吞吐吐地说:“没···没有。”“那就喝两杯吧!”妈妈边说边瞪了瞪我,我调皮地向妈妈吐了下舌头。

我从阅读中得到了无限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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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亚当斯是美国历史上的第二位总统,为美国的独立立下过汗马功劳。

亚当斯在接替华盛顿就任总统时,美国正面临着与法国关系破裂的危险。到了17底,两国处于剑拔弩张、一触即发的交战前夕。

常识告诉亚当斯,要打胜仗,必须要有得力的统帅指挥。有很多人劝他亲自统帅军队,但他认为自己并不具有军事上的特别才能。思来想去,他认为华盛顿才是唯一能够唤起美国军魂、团结全美人民的统帅。最后,他下定决心请华盛顿出山。

亚当斯的亲信们得知后,一致表示反对。他们认为,如果华盛顿复出,会再次唤起人民对他的崇敬和留恋,这样势必对亚当斯的威望和地位造成威胁。

千军容易得,一帅最难求。亚当斯毫不动摇,认为国家的利益和命运高于一切。他授权汉尼尔顿立即给华盛顿写了一封信,请求华盛顿再次担当大陆军总司令,指挥美军打败入侵者。

与此同时,又亲自给华盛顿写了封信。信中诚恳地写到:“当我想到万不得已而要组织一支军队时,我就把握不准到底是该起用老一辈将领,还是起用一批新人,为此我不得不随时要向你求教。如果你允许,我们必须借用你的大名去动员民众,因为你的名字要胜过一支军队。”

华盛顿接到信后很受感动,表示愿意立刻肩负重任。幸运的是,就在华盛顿准备率军出征的前夕,亚当斯终于通过外交斡旋的途径同法国达成了和解。

这件事被美国人民传为佳话,亚当斯的正直与豁达也被广为传诵。后来,有位著名的记者采访他,问到:“您为什么不怕华盛顿复出会再次唤起人民对他的崇敬和留恋,进而威胁您的威望和地位?为什么敢于起用比自己更优秀的人?”

亚当斯开始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先给这位著名记者讲了自己少年时的一件往事。

“年幼的时候,父亲要我学拉丁文。那玩意儿真无聊,我恨得牙痒痒。因此,我对父亲说,我不喜欢拉丁文,能不能换个事情做?”

“好啊!约翰。”父亲说,“你去挖水沟好啦,牧场需要一条灌溉渠道。”

于是,亚当斯真的到牧场去挖水沟。可是,拿惯笔的人,拿不惯锹。那天晚上,他就后悔了,整个身子疲惫不堪。只是他的傲气不减,不愿意认错。于是,他咬紧牙关又挖了一天。傍晚时,他只好承认:“疲惫压倒了我的傲气。”他终于回到了学拉丁文的课堂上。

在以后的岁月里,亚当斯一直记着从挖水沟这件事中得到的教训:必须承认人有所长,也有所短;人有所能,也有所不能。认为自己样样都行,实际上恰恰是自己的不自量力。

亚当斯深有体会地说:“真正出色的领导者,绝非事必躬亲,而是知人善任,特别是能敢于起用比自己更优秀的人才。如果高层领导者事无巨细,一律包揽,那只能成为费力不讨好的勤杂工似的领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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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阔的世界里熙熙攘攘的人和事,一个接一个地干扰着,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形成了一个广阔的世界。另一方面,一系列的小细节如池底飞鱼、沙漠中的骆驼行走、深山中的虎啸、雁排长等反映了这个世界的浩瀚。一点绿色的花蕾,青蛙的声音,这是夏天的信息;一丝凉风和一片落叶,那是秋天的象征。从每一片树叶上都可以看到世界的宽度。风景往往就在这些细微之处。

余,无边无际的悬崖;周没有限制地慢了下来。世界如此广阔。只有通过寻找和探索,我们才能了解这个广阔的世界。

从贾谊的《秦论》中,我体会到了汉代文章的力量。从竹林七贤的文章中,我体会到了两晋文章的智慧。从李白和王维的诗歌中,我体会到了唐诗丰富而自然的风格。从苏轼的诗中,我体会到了宋词的气魄。从曹雪芹的《红楼梦》中,我体会到了明清小说的美。从一篇文章和一首诗中,我感受到了古代圣贤的全部精神,我真正理解了古代文化的繁荣。

只有当你用心去品味,去寻找细微之处,你才能欣赏广阔的天地。王维曾写道:“明月照松,水晶石照溪。”正是“月光”和“清泉”这两个简单的意象,使他在黄昏时写下宁静而遥远的松林环境时,也享受到了诗意带给他的醇香。"早晨给饥荒和污秽带来解脱,月亮给莲花带来锄头."陶渊明用几句话概括了他的日常生活。“山上的空气每天都很美,鸟儿们正在相互返回”。他还用“鸟”来描绘南山的鸟语花香。“文琪享受,不同意和分析”写下了他所追求的精神生活,每一个字都透露了他生活的广阔背景。

然而,微妙之处往往隐藏在不显眼的地方,需要我们去发现。王安石说:世界是非凡的,鬼也是非凡的。他们通常远离危险,但人际关系却很少。只有当我们善于发现和探索时,我们才能真正看到一个真正广阔的世界。

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再现了老人与海的斗争以及拉丁美洲的生活方式。巴尔扎克在《人间喜剧》中再现了欧洲的生活方式。愿你像海明威和巴尔扎克一样,擦亮你的眼睛,寻找大自然的微妙和广阔。

我的阅读故事范文

小时候,我才一两岁时,爸爸妈妈就每一天给我讲故事,我天天沉浸在奇妙的故事世界里。再大一些,我三四岁了,能够自我读一些可爱好玩的图画书了。那时,我读童话,是字很少而基本都是彩色图画的那种。我则每一天都幻想自我和白雪公主见面,和青蛙王子同桌进餐。到了我的小学时期,我越来越爱阅读了。书中的文字也自然变多了。三四年级时,我已爱看没有图片的书了,细细品读,发现每一段文字,都奇妙无穷。整本书下来,就像大脑去了一次奇妙的冒险。

我当然也有自我的阅读计划。差不多每一天教师都会给我们布置阅读作业,有时是看书,有时是背书,有时是写读后感。可我中午回家时,就忍不住要拿起书,翻阅一会儿。周六周日,更是我的大脑冒险时刻,我经常坐在书桌前或沙发上,看一个多小时书,任我在书的海洋中游来游去。

我喜欢阅读,因为它使我有各种各样的收获。比方说我最近在读的一本书《飞鸟物语》,它写的生动趣味,使我学会了许多写作方法。它的作者是中山大学的木也女士,她让我对中大里的鸟儿有了更全面的印象。就拿翠鸟来说,我明白了它的嘴巴很长、很尖,捕鱼很厉害,可爱又骄傲。

书是我们心灵的栖息地,期望同学们能将阅读融入生活中,从里面发现无穷乐趣。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从我刚进校园时起,我就与书结下了缘分。我喜欢读书,因为书里有很多很多有趣的故事。我可以在里面与我喜欢的人物交朋友,也可以从书中学到很多做人的道理。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一则阅读故事吧。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为《时代广场的蟋蟀》,它介绍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之间的故事。这只蟋蟀叫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在这里,柴斯特遇到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最后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家乡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有很大的触动,在最后柴斯特回家时,塔克和亨利尽管有很多不舍,却没有阻拦它,而是支持它,帮助它回到自己的家乡,我想这才是真正的喜欢,也是真正的朋友。再想想我自己,有一年夏天,奶奶要去苏州姑姑那儿小住几天,可我由于舍不得奶奶离开,便哭着不让奶奶走,硬是把奶奶留了下来。现在想想,和书里的塔克和亨利相比,我觉得多么惭愧啊!这样做是不对的。这则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爱它(她)就要给他自由,支持他的决定,帮他实现他的愿望。

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以后,我将一直以书为友,让书本伴我成长。

我的阅读故事汇集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书。被大家称为“朋友”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由此,我和“朋友”结下了有趣的故事,下面就让我和大家分享一下吧!

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去买一个东西,可我正在看书,我机灵一动说:“妈妈,我肚子疼,要去厕所”。妈妈亲切地说:“去吧!”我把书藏在衣服下直向厕所奔,我坐在马桶上看着书,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书看完了,我故意冲了一下马桶,藏好书出来了,妈妈说:“舒服吗?躲在厕所里看书”。不好我的诡计被识破了,我不好意思的说:“对不起,妈妈”,我立刻“跪地求饶”,妈妈知道我的刀子嘴豆腐心就原谅了我。妈妈对我说:“你看书,妈妈当然是给的,但是你看书应该在适当的时候看书,如果你在写作业,而你看书,这是不对的,你要知道看书不能在不该看的时候看,记住我说的话了吗?”我惭愧的低下了头。

有一次周五,妈妈在上海给我买了《芝麻开门》这本书,一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品尝”了起来,转眼间,就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了,妈妈用那“狮吼功”也叫不起来我了,妈妈没办法,唯一能“叫醒”我的办法,当然,妈妈最清楚了,她一把夺过我的书,“啊!”我的书我还要看呢!”我生气的说。吃过午饭,我连嘴都不擦去看我心爱的《芝麻开门》。有时候,我把自己的作业都不做,哎,谁叫那本书那么迷人呢!

有一次,我的同学张雨欣借了一本《初晨是我故意忘记你的》和刘磊借的《老天会爱笨小孩》两本书,到了晚上,我非常想看完这两本书,因为这两本书有一本内容非常的感人,另本呢?它非常的有趣。我想,我还是不睡觉了吧,干脆读完再睡,那天晚上,我看书看到1点多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教导我们,启发我们,帮助我们,今后,我们要多阅读,就能增知识。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而我也一样,我的爱好是阅读中华故事,说到爱阅读中华故事那也是有原因的呢!那年冬天,6岁的我和家人回老家,那年因为雪下得很大,到经过四川尾省路面积雪过多,车辆无法行驶,我们车上的人都慌了阵脚,这时一位身穿军装的叔叔,套好防寒衣,和穿好防寒靴,他向附近农民要了把铁铲,自己动手在路面上铲雪,他一铲一铲的把雪铲到旁边的小河道中,这时车上的人都被触动了,纷纷向农民借了铁铲和那个军人一起铲雪,我也学着当个小大人,拿着自己的玩具小铲子,铲了起来,大家看见我一个小孩都来铲雪,便不甘落后努力铲着雪,忙活了2个多小时,一条没有积雪的.宽敞的道路便华华丽丽的出现在人们的眼前,我们便高高兴兴的回到了车上。

当我正想安安稳稳睡个好觉的时候:小妹妹!一个陌生嘶哑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我抬起头来,原来是刚刚那个带头铲雪的叔叔,我便甜甜的说道:军人叔叔,有什么事情麽?他从腰间掏出一本书,他望了望书,然后望了望我:小妹妹,我对你刚刚帮忙铲雪的行动所感动了,这书就当奖励奖给你吧!我盯着叔叔看说:谢谢叔叔!我接过书来。他什么话都没有说,便转身回车位了。中什么英雄人物我读者书名,因为当时华字是繁体字所以我不认识。宝贝!妈咪去还完铲子回来。诶,妈咪!我回答到,妈咪拿过我手上的书,问我:宝贝这书是谁?妈咪这书是刚刚那个带头铲雪叔叔奖励我的!我欣喜的说道,妈咪疑问的说:奖励你?我点点头:对啊,军人叔叔说,他对我刚才帮忙。妈咪这个字读什么啊妈咪看了看字说:这个字读华是个繁体字,这本书叫:中华英雄人物。那年冬天我永远无法忘记,从那时候我便爱上了阅读中华故事。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地球失去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失去了翅膀。“莎翁将阅读的重要性为喻阳光、翅膀,而我也认为阅读是一件极为神圣且能陶冶情操的事情。

就如校训所说,读书是一种生活态度!阅读就像秋日里蔚蓝天空下纷纷扬扬而落的秋叶,令人感到一种莫名的心静如水;阅读就像置身与世外桃源垂钓,收获的满舱鱼虾,令人欣喜无比;阅读就像放弃安逸而笑傲风霜雨雪的梅菊,令人的精神得到升华。

在我的校园中,当漫步绿树如荫的校道时,随处可见的是一个个信箱似的“书巢“,它们被各个班级装饰成各式各样的风格。你随挑一处,选一本好书,坐在斑驳的树影下,翻开一页,就可以进入那片属于自己的一隅安静天地,仿佛世界上只剩了那些文字与耳边的蝉鸣,只管尽情地在文字的海洋中倘佯。正是有了如此一个阅读氛围浓厚的学校环境,使我养成了热爱阅读的习惯,我与书本从此成为了好朋友。

记得有一次,与家里人闹了不愉快,心烦意乱。躲进自己的房间里,本想蒙进被子里大睡一场,谁料下起了暴雨,一声声的闷雷打在我的心上,心中愈发的烦闷,只好无奈的坐起来。拿起一本《唐诗三百首》,心不在焉地扫过一眼,不料出奇的被吸引住了。赵师秀写的“有约不来过夜半,闲敲棋子落灯花”这是如何的一幅景啊,我从中品出了诗人的寂寞与淡淡的愁绪。郑谷的“半烟半雨江桥畔,映杏映桃山路中”与孟浩然的“带雪梅初暖,含烟柳尚青”又使我感到了初春的暖意,驱走了我内心厚厚的乌云,透进一束暖阳来;又读到杜甫的“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我体会到了一种广阔的胸襟与开明高远的志向……慢慢的,我翻完了一整本书,抬起头雨停了,内心的烦闷也消逝了。阅读确是一件令人忘忧的乐事呢!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当你读的书多了,自然会有许多挚友,他们能在你犹疑不定时指点迷津,能在你成功时助力,更能在你失意时给予安慰。阅读的益处是道不尽的,我会将阅读变成为自己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一起来阅读吧!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我从小时候喜欢卡通画,但随着我逐渐地成长,接确书籍越来越少,我觉得读书没有什么味道。在陆老师不断地要求每天读书,读后有感,一开始我有点厌倦了,慢慢地习惯了发现原来书籍是那么有趣。我喜欢的书有《十万为什么》,《神奇校车》,《分类作文》。

我还要看更多的书,收获很多的知识和快乐。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在寒冷的冬夜煮一杯浓浓的香茗,听一曲舒缓的音乐,携一卷唐诗宋词。于是我的阅读故事从这里开始。

当繁忙与琐碎充盈着我们匆匆的步伐,当世俗与尘埃纠缠着我们迷惘的思绪。这时多想让心灵纤尘不染,多想让内心深处的那根弦放松平缓。古人曾说:“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而我却把那悠悠五千年的经典视为心灵最珍贵的杜康。

在人生最迷惘,最困惑的时候是阅读为我点亮了那一盏盏通往成功与幸福的灯塔。在那一次次阅读中游离出了多少激动与感怀。

记得曾经有一段时间痴迷于金庸笔下的英雄侠客,钟情于一壶酒,一把剑,一身胆气走天涯的豪放阔达。绘声绘色的描述让人陶醉,每每阅读时都忘记了自己所处的这个世界,武侠小说里的每一次挥剑,每一句对白,每一段波澜起伏的情节都给了我无比的满足与酣畅,有天夜里竟废寝忘食读到了天亮,却一点也不觉得累,正是那些故事为我们诠释了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什么是真,什么是善,什么是美。阅读中无不闪烁着人性的光辉与芳华。

读中发芽,然后在字里行间拔节、开花。

星期天的下午阳光很眷顾这间小屋,一朵一朵的阳光落在阳台上,落在书桌上,落在我的心间。我坐在地板上,背靠着阳台,从书橱里选了一本平日里最喜欢的散文细细的品读,那字字句句都是作者智慧与心血的结晶。每一句都蕴含了灵气,就像是一个个会说话,会唱歌的精灵。那优美的辞藻是文章的眼眸,在无数次的深情凝视中我被感动,被牵引。

午后的时光过得总是那么快,当我还沉浸在丰美的意境与感慨作者飞扬的文思时,黄昏已如期而至,夕阳落在发黄的书页上化作一个美丽的句号,书里一个世界,书外一个世界,书里的世界很神奇,书外的世界很诗意。这个下午我让心灵真正的度了一个假,我的灵魂穿梭于作品中那仙境般的场景,如在深邃的山林里掬了一杯清泉一饮而尽。美哉,快哉,乐哉!

周末当人们都在狂商场,尽情的打扮自己的时候,当音乐厅响起节奏明快的旋律,人们尽情为这个时代摇滚的时候,我却把自己置身于一片茫茫的书海当中,尽情咀嚼着那一篇篇精美的华章带给自己的乐趣。或浅吟,或低唱,或栩栩如生,或绘声绘色,让人足足过了一把瘾。每一次进书店都会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发现自己的最爱。就像在沙滩发现珍珠一样的欢畅与惬意。所以我每次从不空手而归。看着书房里一撂撂的精神食粮,突然感觉自己好幸福。

从阅读中我曾无数次的与先哲们对话,无数次的'被那一串串妙语连珠所震撼,那散落在阅读中的思绪与感受也就成了我写作的源泉。同时,通过阅读我认识了不少文化界的朋友,我也深深的体会到了以文会友的无穷乐趣。

城市车水马龙,人群熙熙攘攘,那一片喧嚣与尘埃都将在阅读中被净化,阅读可以使人智慧,使人宁静,使人心灵得以休憩,得以升华,请让我们的城市多几分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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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别离,不忍却又别离……”那甘醇甜美的歌声又勾起了自己曾经的回忆。最初的一幕又一幕浮现在脑海之中。雪后的南京城更显单调,只见那纷纷的雪花随风飘舞,那一缕缕残阳透过稀疏的叶间照射在这银装素裹的大地上。走进一座亭中,坐在长椅上不堪重负的我卸下了沉重的书包,不禁松了一口气,心里也不再那么压抑了。

这部小说虽已品读多遍,但心中仍久久不能平静。唯有写下二三字来纪念那位云淡风轻而又壮胆豪情赛、的“林殊”。它唤醒了深藏在我心中的期待:期待至善至纯的友情;期待披肝沥胆的忠诚与信任:期待一场最纯粹恣意的生命之舞。

慢慢合上书那时那刻的心里是五味杂陈的。既有对男主过人才智的敬佩,又有对他与霓凰坚贞爱情的赞美以及他那一片赤诚之心的歌颂……沉淀在心中的烦恼随着亭外的雪花悄然散去。静享那份分离的无奈与家国破碎的悲楚。

在这雪天里依稀看见一个人影离我远去,幸会能在亭中与您相遇。在人生最迷茫最困惑的时候,阅读为我点亮了一盏通往幸福与成功的灯塔。收拾好心情,继续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明天。

街道上的行人步履匆匆,只是为争得那一分一秒,而淡忘了去享受那片刻的宁静与乐趣。每自品书香之醇。便有几多感悟,为何不在书中多享受一份陶醉。

展一卷书墨,淡一世心境。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在人类一切健康的消遣中,读书是最高尚的。的'确,阅读许多有益的书能让我们增加许多知识,但在阅读的过程中,难免有一点阻碍,比如我就有一件事。

几年前,我被寄养在外婆家。我那时虽识字不多,但也酷爱阅读书。有一天我听到伙伴们在四里外的小马家有本《水浒传》,他们都看了,而且可好看了。我听了,心里直痒痒,不就是四里路吗,我能行。于是我便起程了。一路上,我一旦走累了,心里便想:很快就阅读那本书了,加油吧!终于,我借到了那本书。在回家的路上,突然下起倾盆大雨,我用手护住书,跑回家。当天就发烧了,外婆直说我笨,可我还是傻乎乎地笑。

虽然有时阅读书一本书也会有一点阻碍,但这并不阻挡我读书的决心。我一定阅读更多书,获取更多知识。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书,是打开知识密室的钥匙;是畅游知识天空的翅膀。而我,却和书有一段美妙的奇缘。

那是一个星期一,语文老师突然奇想,让我们每个人带一本书,办一个图书角;让我们每个人都学到更多的知识。放学了,我一人来到图书角,把自己的一本作文选轻轻放在了上面。正打算离开时,一本色彩鲜艳的书映入了我的眼帘。我拿起它,情不自禁地念出了它的名字——《绿野仙踪》。我猜它一定很好看,便登记了名字,把它塞入书包。

回家后,我早早就做完了作业,拿起它开始看。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这么好看呀!于是,我再也放不下了,以至于妈妈喊我吃晚饭都没听见、晚上愣是忘了睡觉……我就这样爱上了文学名著,我就像一块海绵,正吮吸着知识的甘霖。

从此,我就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看书,恨不得把世界所有的书都搬来看一遍,好提高我的写作水平。每次我写完作业就看书,星期天也不出去了,宅在家里慢慢“啃书”。客厅、书房、卧室、阳台、舞蹈房、学校……到处处都有我看书的身影,书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我一刻也不愿和她分开。其实,我要感谢李老师,是她办的图书角让我有机会和书交朋友,有机会看到那么多的书,学到了更多的知识。

书啊书,你已经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我的阅读故事汇集

从认字起,我就喜欢读书。但是农村比不得城里有图书馆、青年宫、新华书店,十几里外的镇上十字街主卖吃穿杂货,罕见书籍,买本新华字典还得车马劳顿去四十里外的襄阳城。我15岁考上重点高中才第一次进城,在那以前,我就像一只在沙漠里踽踽独行觅寻绿洲的骆驼。

上小学时,我最盼望开学,开学发新书,迫不及待地拿高我一年级姐姐的新语文书当课外书,但是几篇课文经不住两天翻。小学校园搬迁校址,很多校园资产流失在外,大表哥不知从哪儿弄了几本优秀作文书。那些来历不明的作文书我宝贝似的看了一遍又一遍,当时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村子里的黑丫爸爸在城里当货车司机,经常给她捎回一些城里才有的稀罕东西,吃的穿的玩的都还好,像《三百六十五个夜,夜夜都有新故事》那样厚厚的故事书可眼热煞我了。我小时候生性极腼腆,不肯红口白牙张嘴就借书,在家偷了鸡蛋换雪糕再问她借书看。书不给借回家,只能课间休息看,我个子矮坐在第一排,胆子又小,万万不敢上课看,等下课等得百爪挠心。黑丫人不地道,一书多借,吃完雪糕就翻脸不认人了,书才看了一点就给夺走了,我心里像缺了一个大窟窿,用此刻微信用语说,感觉就像错过了一个亿。从那以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书一到手非一气儿看完不可,生怕没看完又被夺走了。

高中是一个转折,尽管校园开放的楼梯间阅览室只有简单的几本杂志,而且开放时间仅限每一天晚餐时一小时。但我一手拿馒头一手翻那些杂志时,心里竟有种小小的满足感。校门口好多卖馒头、卖炒饭、甚至修鞋的铺子都兼卖各种世界名著,当然都是盗版的,但是价钱便宜,标价二三十的杀杀价七八块就能带走,在当时也算一小片绿洲了。苦于囊中羞涩,我也没敢大买。高二期末考试,在数学考了70多分(满分150)的状况下,我阴差阳错地拿到全班第一,得了精英奖200元。盘算一下能买不少东西,但我妈说奖学金抵掉一个月生活费。余下的我花30元买了一件棉袄,还剩几十块买了《简·爱》和《红楼梦》。这两本书对我产生了十分深刻的影响:简·爱独立坚韧的性格令人动容,而《红楼梦》就是天空上人间诸景备的大观园,要一奉十、常读常新。高二暑假在屋后的桃树下一边剁猪草一边看《红楼梦》里林妹妹写的白海棠诗。我多年后到莫愁湖公园才一睹白海棠的芳姿,但是“偷来梨蕊三分白,借的梅花一缕魂”写得太传神了。突然听得一声闷响,我没理会,直到小腿被蚊子咬了一口,我抬手一拍,眼睛的余光发现身旁一米远处一条肉滚滚的大蛇盘成一圈,正冲我吐信子,几乎骇死。

饭铺子上买来的盗版书错别字多,而且高中课业繁重,始终没有尽兴阅读,大学时代才算真正开启了阅读时代。高考完填志愿,我第一志愿英语,第二志愿中文,不服从专业调剂,因为前几届有人选了专业服从就被调剂到马克思专业了,我睡里梦里都惧怕他老人家的。同桌总分比我多一分,英语比我少两分,她本来报的其他校园,问了我的志愿后,改得和我一模一样,我却毫不知情,直到拆开录取书,她喊我一齐去报到才恍然大悟。老师和家长觉得挺可惜,但我自己蛮高兴,因为最后能够理直气壮大看特看那些“闲书”了。

本科校园的逸夫馆很是幽静,拾阶而上,曲径两旁是终年翠绿的竹和时不时迸出的嫩笋。平心而论,藏书并不丰富,库存老旧,但是对于多年无书可读的我来说,已经很丰盛了。猥琐的体育老师总是动手动脚,我坚持上完一节半课,扭头就径直去小山上的图书馆了,任凭他在后面歇斯底里地大喊“站住,你学号多少”?随手从书架上抽一本《呼兰河传》,刚翻几页就惊为天人,心里替作者萧红鸣不平,明明才华超过张爱玲,怎样一点名气也没有,之后看现代文学史,才明白萧红和张爱玲被并称为现代文学女作家的双子星座,且学界普遍把萧排在张前。我为自己的无知感到惭愧,挤更多时间泡在图书馆。教文艺理论的女辅导员五十多岁了,连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名字都叫不利索,这种浪费生命的课程我统统翘了去图书馆。喜欢一个作家,就把架子上所有的.作品刨出来慢慢看。我上大学才接触电脑,但因为上网费很贵所以在网上耗费的时间极少。手机是大四下学期才买的,考研准考证上的电话留姐姐的,所以没浪费时间玩过手机。我真庆幸本科黄金时间都花在喜欢看的书籍上。虽然很多书看起来是闲书,不在考试范围内,但拓宽了视野,而且在图书馆静静看书的时光至今回忆起来都很享受。

我最喜欢躲在阅览室最里面的小隔间,那所大学学风一般,不到期末考试,里面几乎没人,我独自享受“三枝两枝新绿,位置小窗前头”的闲适惬意,午后阳光洒在脚背上暖洋洋的。有一次大白天看《一只绣花鞋》,毛骨悚然,很怂地挪到人稍微多点的大间,此刻就淡定很多了。

我右手小拇指磨出一排茧子,体重从90多斤降到70多斤,几乎拼了小命才考上底蕴丰厚的雪松大学研究生。雪松大学光是中文系上千平米的资料室就书架满溢,更不要说图书馆的样本库、古籍库等特色馆藏。刚到雪松大学时,我每一天沉浸在资料室或样本库里,不亦乐乎,但很快就接到我妈的电话,她问我是否有出去找兼职挣钱。我当初不顾家人激烈反对,倔强地考研,信誓旦旦地保证读研期间所有费用自理。雪松大学是当时为数不多保留公费读研的知名高校,每月还给三百元生活费,但是在沿海省会城市,这点钱真不够用。我开学半个月,就因为舍不得花钱买凉鞋捂出了脚气。

每次挂了我妈的电话再回到书桌前,就开始心烦意乱了。最受刺激的是研一冬天过生日,宿舍5个人谁过生日谁请客吃饭,从但是生日的我为了合群,从自己生活费里硬省出100元,连续一个月没有打一个荤菜,吃不饱就多买几个馒头垫着。到生日那天已经弹尽粮绝,我饿了一天等着晚上请舍友出去吃饭。

这次刻骨铭心的挨饿经历促使我花了很多时间做兼职。去二级学院监考、出版社15元每千字的校对、写小文章,乐此不疲。当时我觉得不再向家里伸手要钱就是独立、就是有骨气。此刻回头想想,浪费了一生中最宝贵的阅读时光,心痛得滴血。

毕业后,第一个工作单位是报社,不谙世事的我自以为是的“文化单位”,进去之后才明白和文化没啥关系。每一天泡在“地铁十分钟直达”“尊享一梯一户”之类的软文里,按客户的要求从4个版改成3个版再改成4个版,偶尔写个稍微有点深度的曝光房屋质量新闻稿,最后都沦为领导裹挟房产开发商投放广告的筹码。回出租屋倒头就睡,上班两个月我连书都没摸过,这才发觉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在报社hr的忽悠下,我手里只剩一个户口迁移证了,也就是传说中的“口袋户”。我激动地跟hr大吵大闹,很快就失业了。

接下来的四年我捱过一生中最黑暗的岁月,前前后后换了5份工作,搬了6次家。遭遇过上班不给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不公正待遇,饱受肠易激综合症和躁郁症的折磨,心里常常有一种“浮萍漂泊总无根”的凄惶和焦躁,体重和免疫力都大幅度下降。有一年夏末,凌晨三点急性肠胃炎,我顶着冷汗浸透的湿发想打车去医院,但是没走出小区就虚脱,只好蹲在马路牙子上等救护车。躺在急诊室里输液,突然害怕自己会客死他乡。在餐厅端过盘子、在商场站过柜台,直到身份证过期前半个月,我才去事业单位报到,找回了自己的户口。

这些年经常望见研究生自杀的杯具新闻,大多是像我这样从农村独自到大城市求学、工作受挫的。我的经历可能比他们很多人更坎坷、更狗血。那几年,整个人处于半与世隔绝的状态。连续七年没回老家,年三十一个人在出租屋里紧闭窗户,免得听到热闹的烟花炮仗不知所措;从不主动联系同学,别人在qq上呼一下,我应一下;手机里几乎没有存一个私人电话号码,所以充一百话费能够用好几个月。有一天,我突然发现,我好想像整整两年都没有笑过了,可我笑点很低的,以前看周星驰的电影会从凳子上一向笑得滑到地上。

我之所以挺过来,并不是我更坚强、更幸运,而是因为有书籍的陪伴。不堪回首的日子,在撑不住的时候,我本能地寻找诗和远方来安慰自己。我的诗与远方一是去逛玄武湖,因为那年去雪松大学研究生面试,一下火车为玄武湖一池碧波倾倒,说了一句“人生只合金陵死”的傻话,所以玄武湖在心里占据着图腾般的位置。更多的精神慰藉来自书。

毕业那年的中秋节,我在南图办了一张借书证,十分认可南图每一天闭馆时播放的录音“人生至乐莫如读书”。劳累回出租屋,最享受的事情,莫过于看看喜欢的书了。以前只觉得它们是消遣,没想到有一天它们会成为黑夜中的星光。有一段时间,在一家羊肉行出版社旗下的狗肉铺杂志社混吃等死。工作十分辛苦,大夏天的连续一个月,每逢周末扛着死沉的道具压得骨头嘎嘎响,前往苏北去卖杂志社的期刊,没有调休,没有加班费,连市区的路费都不能报销。每次都是一边两手不闲地拎着大包小包,一边忍受公交车上拥挤人群的白眼。最后一个周末回南京的路上,觉得顶不住火了,翻翻包里的南图借阅证刚好在,决定先去借本书再回家。结果一本书就着一碗粥,看得有滋有味,一觉醒来,浑身松快地去上班了。那本书的资料此刻已经记得很模糊了,但是当时透支的体力修复,胸中块垒尽消,不然不明白会不会憋成累成内伤。

阅读不仅仅让人享受美,也是人之所以为礼貌人的一个根本。人,是这个星球上唯一能够用文字记录生活与智慧、表达爱恨情仇,唯一能够透过阅读充盈心灵、丰富精神的生物。好庆幸自己这一世生而为人,好庆幸有书陪伴这一生。

我的阅读故事

小时候,总喜欢拉着妈妈给我讲故事,虽然妈妈很忙,讲故事的时间总是有限,但爱听故事的我总是听得那么陶醉,求着他们再多讲一点儿。

现在长大了,我早已不再满足于听大人讲故事,而是沉浸在自己的阅读世界中,可我还是不满足。一到假期,便让爸爸送我去新华书店“啃书”。走进书店,满足感总是油然而生。有一次,我边走边翻阅书架上的读物,突然,一本《闻着孩子味儿的乌龟》吸引了我的目光。

我非常好奇里面写些什么,于是迫不及待地翻开,越看越想看下去,里面有很多人物像发着光一下指引着我情不自禁的读下去,我看完一本,继续搜索系列丛书,周围的谈笑风生丝毫影响不到我,结果连爸爸打我电话都没听到,最后爸爸只能停好车气冲冲的上来找我,当他看到我阅读投入的状态,怒气也随之烟消云散。坐在车里,我兴奋的跟爸爸聊着书中有趣的情节,在我的央求下,爸爸居然答应给我买整套《笑猫日记》,简直让我受宠若惊。

一个星期后终于拿到心爱的书,我爱不释手,迫不及待,一次又一次的在阅读的世界里漫游,不由自主地被书中的情节逗得哈哈大笑,也会被书中人物感动到落泪,爸爸妈妈看着神经兮兮的我,也被逗乐了,有一次陪妈妈去逛街,我边走边看,结果撞到了路边的柱子上,额头冒起一个大包,妈妈看了哭笑不得,送给我一个“小书虫”的爱称!

阅读让我浮躁的心得以平静,阅读让我爱幻想大脑变得更有智慧,阅读让每个地方变成充满书香的天堂。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这本书主要写了作者黑柳彻子(小豆豆)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她在一年级时因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护和引导下,让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并奠定了她一生的基础。

说实话,我有点羡慕小豆豆。因为她遇到了一位超级棒的校长?——小林宗作先生。小林宗作先生对教育有着独到的见解。他连续听小豆豆讲四个小时的话不打哈欠;想到用废弃的电车改装成上课的教室;尊重小豆豆天马行空般的想法等等。其实,大家不妨想想小豆豆的特点:朝气蓬勃、天真烂漫、十分懂礼貌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基本上具备的。我们每个人都是“小豆豆”,只是没遇到像小林宗作先生这样善解人意的好校长。

和那么好的妈妈。这是我在寒假里看的一本书,我非常喜欢这本书,雨果曾经说过书籍便是这种改造灵魂的工具。人类所需要的,是富有启发性的养料。而阅读,则正是这种养料。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从前,我的妈妈很反对我看课外书,认为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多读几遍语文书,多背几个单词或多做几道数学题,可是我通过一件事,让妈妈改变了对课外书的看法。

一天,我经过一番软磨硬泡后,妈妈终于答应我去书店看一小时书和买两本课外书,但前提是回来背五十个单词,一百题口算,两篇阅读和小古文。来到书店,我快速挑了两本自己喜欢看得书,用我的“金氏阅读法”开始了阅读之旅。首先,我会自己分析人物介绍,选择一个最喜欢的人物作为自己,沉浸在故事情节中······每遇到好词好句并会把它抄写记录在随身携带的小本本里。回家后,我又千方百计地把那两本从书店带来的书,摘录了里面好多好词好句。日积月累,渐渐得我的小本本从原先空旷的一页两页现在里面都记满了我喜欢的字词句。

一次在作文课上,老师让我们写自己最喜欢的季节中的.状物,好多同学都写秋天是个仙女······而我把树比作一位慈祥的妈妈,为树叶宝宝穿上金黄色的新衣裳,而树叶宝宝们飘到地上变成了一条金黄色的地毯,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当时,老师表扬我写得别出心裁,好词好句也用了许多!回到家,妈妈高兴地问我怎么写出来的,我得意地举起我的写作“法宝”——好词好句小本本。妈妈从高兴变成了难以置信,从难以置信变成了惊讶,最后又变回了喜悦。现在,妈妈终于明白,只要多阅读,才能写出好文章!

正如高尔基所说的:“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学们,你们有时间,也可以试试我的“金氏阅读法”哦!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三四岁时,我看到表姐家看许多有字有画的东西,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它的名字――书。看着那些丰富的色彩,我羡慕不已,但我却不认识多少字。我死缠烂打地求妈妈每天给我讲一篇童话故事,妈妈禁不住我的软磨硬缠,只好答应。从那时起,每天睡觉时,我都沉浸在童话故事中,梦里都是白雪公主、小矮人、拇指姑娘……我想,我与书之间的桥梁就是在那是架起的吧。上小学时,我喜欢看曹文轩的作品,他的《草房子》、《青铜葵花》都是我爱不释手的书。我依稀记得,那是为了看完他的书,我甚至熬夜躺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顶着厚重的眼皮把书看完,结果被妈妈发现,挨了一顿批评。我说不清为什么那么喜欢他的书,也许是书中主人公的善良纯洁的心灵,也许是那些如水如纱的优美的文字,也许因为太喜欢他的书,所以有太多的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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