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精选17篇)

时间:2023-11-29 11:36:03 作者:琴心月

实施方案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以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不可预见的挑战。随着时代的发展和需求的变化,实施方案也在不断创新和演化。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标语

2、绿色牵动你我他,园林绿化靠大家

3、移步异景皆是绿,人与自然若比邻

4、创建园林城市,创造优美环境,造福生态人民

5、添大地绿茵为市民造福,创园林城市促追赶超越

6、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奋力争创园林城市

7、创建园林城市,共建绿色家园

8、人在林中林在城中如画美景绿化先行

9、打造绿色生态,创建园林城市

10、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营造天蓝、水清、地绿、花红绿色生态

11、建设优美人居环境,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12、高起点绘就创园蓝图,高标准建设幸福生态

13、举全市之力,集全民之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14、绿色改变生态生态需要绿色

15、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建设优美和谐生态

16、保护生态环境,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17、打造绿色生态,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18、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奋力争创国家园林城市

19、全民总动员,全员齐参战,切实增强创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大力实施治污护蓝增绿工程,稳步推进生态生态建设

21、搞好园林绿化,建设生态文明

22、创建园林城市,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

23、创建园林城市,促进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

24、坚定信心,放眼全局,一举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25、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建设创新美丽幸福生态

26、以创建园林城市为抓手,大力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

27、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

28、一草一木释放绿色温情,一举一动展现生态文明

29、加大宣传,凝聚生态绿色生态共识

30、总结城区绿化经验做法,示范引领全市绿化美化工作

31、宣传绿化美化政策举措,引领群众理解支持创园

32、高点定位,完善提升创园各项规划

33、修订完善绿化专项规划,引领生态绿色生态建设

34、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做美生态城市盆景

35、统筹兼顾,推进城区绿化全面实施

36、三季有花,四季常绿,乔灌结合,绿美相融

37、统筹推进山、水、林、田、路全方位绿化美化

38、保证绿化用地,支持绿化建设

39、加强工作协调,整合资源,共同推进绿化工作

40、注重引导,调动全民参与城市绿化工作

41、专业化施工,科学化管理,标准化管护

42、栽植一片管护一片,管护一片成绿一片

43、坚持绿化、美化、亮化、香化“四化同步”,推进园林城市建设

44、增绿补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破硬植绿

45、整合捆绑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加快绿化美化步伐

46、丰富城市绿化层次,拓展城市绿化空间

47、实施荒山绿化造林,构筑城市生态屏障

48、建设滨河绿地,打造滨河景观

49、实施沟峪综合治理,恢复水体生态系统

50、实施公路沿线绿化,推进防护林带建设

51、完善社区配套设施,保证数量达标运行

52、加强领导,凝聚合力,确保创园工作顺利推进

53、创园工作全面联动、整体推进、合力达标

54、了解创园,支持创园,参与绿化,爱绿护绿

55、创园硬件上档次,软件提质量,亮点增特色

56、实施创园精品工程,体现生态地方符号

57、加大资金整合投入力度,全力保证创园项目建设

58、规划大引领、建设大提速、城区大变样

59、综合施策,加快绿化配套产业发展

60、美化城市环境,造福生态人民

61、拓宽资金渠道,助力项目建设

62、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奋力争创国家园林城市

63、园林城市人人共创,美好环境人人受益

64、增绿增景、增色增美、增香增业

65、创建园林城市,让城市变得更绿、更美、更亮

66、创建园林城市,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67、上下齐动员,全员齐参与,奋力争创园林城市

68、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提升城市综合实力

69、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塑造生态宜居品牌

70、紧盯目标,严格标准,夯实责任,奋力开创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新局面

71、加大城市建设力度,拉大城市发展框架,创造和谐人居环境

72、创建园林城市,改善城市面貌

73、变挑战为机遇,化压力为动力,争创国家园林城市

74、实施拆墙透绿打造示范亮点

76、突出重点,对标落实,迅速掀起创园工作热潮

77、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全面达标,成功创建园林城市

78、爱护园林绿化成果,我为生态增绿添彩

79、落实创园经费,保证项目建设

80、增加城市公共绿地,提高绿化覆盖面积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标语

1、倡导卫生、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清洁生活环境!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4、搞好城市公共卫生,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6、“双创双建”人人参与,美好环境家家受益。

7、你我文明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

8、整五脏治五乱改善人居环境,提知晓创满意赢取奖杯口碑。

9、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城市文明进程。

10、强化服务理念,打造高效政务。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意见建议书

为深入贯彻《北京奥运行动计划》和区委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城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社会环境,特提出我区城区在――期间,开展“文明诚信单位”、“文明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的意见。

一、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区城区总面积20平方公里,人口20万。拥有近千个社会单位,职工5万余人,共有社区22个,居民达15万人。提高城区单位文明程度,提高城区人口综合素质是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好城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深入开展城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办好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的迫切需要。面临我区经济社会超高速、跨越式、高水平的发展,随着20奥运会的临近,国际交往日益增多,必将促进中西方经济文化的交流与融合,这对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事关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事关成功举办奥运会的战略高度来抓,对不断提高人的文明素质和单位文明程度,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提升我区的国际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深入开展城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保持创建活动连续性,有利于巩固和提高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成果,不断提高质量和水平的迫切要求。从1984年开始,我区连续开展了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花园式单位等梯次式创建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是,按照中央提出的文明城市创建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我区创建工作还有差距,特别是文明单位(社区)跨入全国文明先进行列数量不多;构建和谐社会人的道德素质和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区发展奥运经济和办好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的形势呼唤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有新发展、新特色、上档次、上水平。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奥运会,加速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我为奥运添光彩,建设文明新我区”为主题,围绕“扮靓机关环境,搞好优质服务”和“实践文明礼仪,创建和谐社会”为主线,广泛开展“文明诚信单位”、“文明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努力为实现“同心全面建小康,打造绿色国际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和办好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20全面启动创建活动;取得实质性进展;年成效非常显著。3年创建“文明诚信单位”100个、“文明和谐社区”20个,争创一批市、国家级文明先进单位,巩固、提高“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区”成果。

(三)总体思路。

坚持一个方针:以人为本,齐创共建,全面参与。狠抓两个层面:区直处级单位和城区社区。突出三个重点:扮靓环境,增强素质,优质服务。完善四项机制:投入机制、监督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达到五优标准:优秀的班子、优美的环境、优良的秩序、优质的服务、优化的管理。

三、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文明诚信单位”创建活动主要内容:

1、加强班子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班子成员要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的基本理论知识,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晓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内容和优良传统,熟悉本职工作,爱岗敬业,精通业务知识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成为思想解放、执政为民、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团结协作、诚实守信的先进集体。在创建活动中,做到有领导分工、有计划措施、有较大投入,以保证创建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

2、围绕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的中心开展各项工作。企业性单位,要抓住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积极谋划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强化招商引资,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全市同行业先进水平;非企业性单位,要立足本职工作,创新管理体制,主动转变管理观念和方式,加快转变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大力推进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

3、建设精神文明,提升文明程度。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首都市民文明公约》,以及《我区区国家公务员文明礼仪规范》,强化市民文明意识、首都意识,树立“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讲礼仪”的社会新风。紧紧围绕“人文奥运”加强文明礼仪知识和英语学习培训,掀起宣传、教育、实践文明礼仪规范的热潮,提高干部群众的奥运意识和文明素质。大力开展“迎接奥运,共铸诚信”、“同心全面建小康”主题教育和双拥共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解决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兴建和改建文化体育设施,加强阵地建设,广泛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4、改善办公条件,扮靓机关环境。装饰旧办公楼,健全完善多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功能、办公自动化管理功能,数字化教育功能、资源网上查询功能、监控报警综合功能、生活保障功能,改善宿办条件。模范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城市管理的各项法规,严格实行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食品卫生法》、“门前三包”责任制。搞好楼道文化、庭院绿化美化,做好卫生防疫,医疗保健工作。

5、强化综合治理,秩序安定井然。坚持民主与法制教育,增强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建立健全治保、民调和治安联防队伍,完善群防群治体系,落实治安保卫、交通、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各种防范措施,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安秩序良好。重视民事调解工作,无越级群众上访事件。外来人员管理,帮教失足青年措施落实,成效明显。对“flg”及其它邪教组织斗争有力,实现“双零”指标。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无重大火灾、失盗、工伤和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二)“文明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主要内容:

1、以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载体,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同心全面建小康”主题教育,大力宣传和提倡符合时代要求,体现社会进步,代表时代发展潮流的思想道德、价值观念和社会风尚,使居民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广泛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积极参与区组织的文明礼仪知识学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吸引广大居民参与文明礼仪规范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奥运意识和文明素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组织开展群众性纪念活动。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红色旅游工程等,激励广大居民增强爱国情感,继承革命传统,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宣传栏、楼道文化和书架工程建设。按照首都文明办要求,在社区建设一批规范的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大力推进英语角、楼道文化和书架工程建设,营造有利于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的舆论环境。

2、以抓好措施落实,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努力为未成年人、老年人多办实事、好事。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青少年网站的调研指导和研发绿色上网软件,评选一批适合青少年浏览的优秀网站和优秀软件向社会推荐。宣传推荐优秀图书、歌曲和童谣进社区、进家庭,开展好读书、用书活动。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利用节假日,参观爱国主义基地,召开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组织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评选等活动。配合有关部门不断完善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体系和管理制度,充分运用法律法规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构建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加强社区团队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五老”队伍作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形成社会化、开放性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格局。加强老年人文化活动、健身设施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做到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3、以创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为目标,深化群众性文明和谐社区创建活动。要深入推进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在“进”字上下功夫,千方百计调集相关部门专项治理社区卫生死角、非法小广告、改善社区环境。在“深”字上求发展,健全完善社区服务求助功能,社区资源网上查询功能,监控报警综合功能,建设一批社区课堂、文化广场、体育煅炼点、电子图书阅览室等。在“实”字上见成效,整合力量,充实内容,完善机制,扩大影响,努力构建安全型、服务型、学习型、共建型的文明和谐社区,维护社会稳定。

四、考核评比组织工作。

(一)参评范围:

1、“文明诚信单位”参评范围:列入建制的区直处级单位和市、区双管的处级单位(驻区部队不含)。

2、“文明和谐社区”创评范围:城区内的居民社区(拆迁改造和组建不满一年的不含)。

(二)评选限额:

“文明诚信单位”、“文明和谐社区”原则上每年评选命名一次,评选文明诚信单位35个、文明和谐社区7个。市、国家级先进单位从中择优推荐。

(三)申请报告:

凡参加“文明诚信单位”、“文明和谐社区”评选的单位,每年初,党委(工委)、党支部要提出创建意向,讨论研究争创意见,进行公示,向区文明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四)检查考核:

各申报单位(社区)要扎扎实实地开展创建活动,不定期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年底向区文明办书面报创建工作总结;区有关部门深入申报单位(社区)进行检查指导,督促抓好落实;区文明办协调相关部门对申报单位(社区)每年进行两次检查验收,年底按照考核标准打分、评选,提名、公示,报区委常委会审批。

(五)表彰奖励:

凡被评为“文明诚信单位”,“文明和谐社区”的由区委、区政府命名、表彰,授予奖牌和证书,并给予“文明诚信单位”奖励1万元;给予“文明和谐社区”奖励2万元(每年需5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

(六)日常管理:

被命名的“文明诚信单位”、“文明和谐社区”要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创建档案,再接再厉,在巩固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不断提高创建活动水平。要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如发生质量下降和严重问题,主管部门核实后,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限期整改、甚至撤销其荣誉称号。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区各级党政领导多年来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总体形势很好。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也面临严峻的挑战。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扩大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迅速发展,社会生活多样、多元、多变的特征日益明显,各种思想观念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相互激荡,不同程度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部分群众的素质亟待提高;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覆盖面、体制机制、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我们要面对现实,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解决薄弱环节,提高工作水平。为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区里成立以区委副书记马庚良为组长,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刘志远,副区长曾繁新为副组长的城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部、人事局、政法委、文化委、纪检委、市政管委、发改委、计生委等相关部门的主管领导为成员,区文明办为办事机构,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各单位(社区)也要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群齐抓共管、文明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切实加强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大投入,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深入调研,探索新路。

随着我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不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在未来的征程中必然会遇到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注重调查研究,对广大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我们要及时加以总结提炼;要不断探索和寻找新形式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选好切入点,找准突破口,大胆实践,寻求群众乐于接受、便于参加的活动载体,不断提高单位和社区的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三)加强管理,完善机制。

加强管理,完善机制是精神文明创建的制度保证。一是要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各单位(社区)要完善多渠道、多层次投入保障体系,确保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得以落实。二是要完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监督创建计划的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公示制”,坚持评优创先和“一票否决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作用。三是要完善考核机制。按照标准对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确定责任、目标和完成时限,严格自查和考核制度。四是要完善激励机制。对先进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质量下降和发生严重问题的,根据情节要给予严肃处理。

(四)树立典型,大力宣传。

各协调单位、各创建单位(社区)要坚持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创建工作,抓好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着重培育一批国家级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对这些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掀起一个比学赶帮超的创建活动高潮,促进创建活动深入地开展。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标语

3、创建生态园林县城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5、推进生态园林建设提升县城绿化品位。

7、突出自然山水特色创建生态园林县城。

8、科学创建彰显特色全面提高县城园林绿化水平。

9、加快生态文明县城建设推动园林绿化持续发展。

10、树立爱绿植绿护绿新风建设优美生态园林县城。

11、树为德者绿,花为善者红。

12、坚持标准,攻坚克难,积极创建生态园林县城。

13、创建生态园林县城,保护蓝天碧水绿地。

14、集全县之智,举全县之力,创建生态园林县城。

15、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进县城生态环境建设。

16、爱绿植绿护绿,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

17、发展生态经济,构建生态家园。

18、发展为要,环境优先。

19、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20、发展生态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

21、携手建设生态园林县城,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22、手拉手创建生态园林县城,心连心描绘山水共融美好画卷。

23、打造优美环境共享碧水蓝天。

24、建设绿色县城优化人居环境。

25、美化环境造福后代保护生态功在千秋。

26、依法保护自然生态,传承创造社会文明。

27、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建设绿色文明家园。

28、绿化县城,美化环境,共建和谐xx。

30、认建认管认养绿地光荣。

31、完善县城基础设施,提升综合服务功能。

32、突出“水在城中、城在绿中、山水共融、文化生态”特色,建设生态园林县城。

33、爱绿、植绿、护绿是公民的义务。

34、认真贯彻《城市绿化条例》,努力提升县城绿化品位。

35、植树造林是公民应尽的责任。

36、绿色与你我携手,美丽与大家同行。

37、一草一木释放绿色情愫,一举一动凸现精神文明。

38、建设生态园林县城共享蓝天青山秀水。

39、保障住房饱含社会温情,道路桥梁展现县城文明。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标语

2、今日不种树,哪来明日林。

3、多一分绿色,添一分清新。

4、小草在休息,大家莫打扰。

5、小草有生命,请您勿践蹋。

6、小草有生命,足下请留情。

7、盼望江山绿,请爱一株苗。

8、绿带来生命,花带来色彩。

9、人人爱护绿地,绿地回报清新。

10、人人维护绿地,绿地维护人人。

11、保护一片绿色,珍惜人类净土。

12、如果您珍惜生命,就请爱护花草。

13、小草也有生命,请您脚下留情。

14、已有阳光大道,何必另辟蹊径。

15、珍惜一草一木,热爱美好家园。

16、追求绿色文明,减少环境污染。

17、公共绿地齐爱护,美化龙乡石油城。

18、我是寸寸纤细草,请您走路绕一绕。

19、我给您一片绿,您给我生存的余地。

20、毁坏绿地不文明,保护环境美家园。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标语

6、创建园林城市,改善人民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7、人人动手参加创园,个个争当绿色使者。

8、共沐蓝天碧水,共享鲜花绿荫。

9、让麋鹿之乡到处绿荫鲜花,使湿地之都永享碧水蓝天。

10、努力营造人在林中、林在城中的绿色宜居家园。

11、创园让大丰天更蓝,水更清,林更绿,城市生态环境更和谐。

12、爱心孕育满园春色,绿色成就生命永恒。

13、一草一木释放绿色温情,一举一动展现你我文明。

14、人人惜得一片绿,处处留得一片春。

15、植绿护绿爱绿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

16、自觉增强绿化保护法制意识,严厉查处毁绿损绿行为。

17、植绿护绿爱绿光荣,损绿毁绿污绿可耻。

18、依水造绿、沿路建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全民植绿。

19、人人种树,家家栽花,绿化城市,美化庭院。

20、绿地、绿带、绿林,让绿意洋溢城市大街小巷。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意见建议书

为了加强和谐企业建设,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职工生活安定,实现创建安全企业的目标,根据公司党委2008年工作安排,现就创建安全企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安全企业的重要意义。

企业安全生产、职工生活安定直接关系职工群众和企业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公司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既是实现企业发展的根本途径,也是落实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建设亿吨级煤炭基地的根本保证。创建安全企业,既是长远的奋斗目标,又是根本的保障措施。公司各级党组织必须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加快企业发展、构建和谐企业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安全企业的重要性,认真履行党组织抓安全、抓稳定的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和治安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稳定。

二、创建安全企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创建安全企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要求,以建设和谐企业为目标,坚持安全发展、“人本”管理理念,全面落实维护安全稳定的各项措施,建立起维护企业政治稳定、治安安定、生产生活安全的长效机制,努力将**高危行业变为本质安全型行业,用一到三年的时间使公司安全管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面保障生产建设顺利推进。

创建安全企业,要以促进企业改革发展为根本目的,以建立企业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为基本要求,通过深入创建安全企业,努力建成“三大环境”、达到“六不”要求、实现“四无”目标。

1、建成“三大环境”:??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良好的治安防范环境;稳定的矿区社区环境。

2、达到“六不”要求:不发生生产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机电设备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矿外交通事故、不发生职工群体进京上访、不发生恶性刑事案件。

3、实现“?四无”目标:领导干部无违纪、党员身边无事故、车间班组无三违、职工个人无伤害。

三、创建安全企业的主要内容。

(一)落实党管安全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1、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管安全的责任,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努力构建和谐企业。各级党组织抓安全,主要是保证党的安全生产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落实,就是要用一万倍的努力,防止万一的发生,不能因为安全问题从企业走掉一位员工、伤害一位员工;就是要从第一线的员工入手,解决员工的思想、观念、行为、文化领域中的深层次的问题。党组织每年至少要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了解掌握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安全形势和问题隐患,总结经验,及时提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和监督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

2、认真研究安全生产状况,严细剖析各类事故。各级党组织要认真了解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全局和各个局部的问题。特别要认清公司露井联采以后安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结合多年出现的典型案例,查找到安全生产中的带有规律性的问题,并进行认真研究,切实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制定防范重点和措施。

3、研究职工安全行为,做好一人一事的工作。要从人的本质需求出发研究员工的个体问题,运用思想教育学、心理学、行为学、社会学理论,对员工个体的需要特征、注意力水平、作业环境、团队控制、家庭等方面的分析研究,搞清员工安全思想行为形成、发展、变化的主客观原因及规律,有针对性地做好一人一事的工作。

4、探索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加强职工安全培训。要从全局、局部、员工个体的综合安全状况出发,研究本单位带有规律性的问题,比如安全周期规律、安全木桶原理、安全链条原理、必然性与偶然性的安全哲学、必然条件与充分条件的安全逻辑等等煤矿多年来探索的带有行业特点的安全规律都可以用来指导和探索我们企业自身安全工作规律,有针对性地搞好安全教育。要进一步强化基础和基层“双基”工作,充分调动基层班组和职工个人搞好安全的积极性。每个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互动活动,每个人开展每周安全“回头看”活动,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使人人从“让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把创建零事故、零伤亡、无“三违”班组、车间(厂队)作为安全工作的首要目标和最终目标。实行安全素质准入制,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全部持证上岗,员工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培训率要达到100,切实提高职工素质。

5、树立安全理念,构建安全文化。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总结本单位安全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倡导和培育新的安全理念,在职工中进行宣传和灌输,使之有效地渗透到职工的思想和行为中,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

意识,为企业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氛围。

6、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要严格执行并严格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全面规范和严格约束生产作业行为。党委(总支)书记要亲自带队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7、构筑好安全立体防线。党、政、工、团、家属、子女各自守好自己的防线。党组织要开展好“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工会要做好群监组织工作,团委要抓好青安岗的工作,女工要充分发挥家属第二道防线的作用,安检、教育、规划、财务、公安、消防等业务保安部门要认真履行自己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职责。

(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本网。

要按照《创建“平安企业”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加强社区综合治理,有力地打击犯罪,确保公司生产秩序稳定、职工生活安定。

1、建立健全责任和考核奖惩机制。社会治安管理由公司党政统一领导,保卫部门实施监管,各二级单位负责,职工人人参与。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治安第一责任人,严格履行本单位治安职责,坚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生产谁负责的治安防范原则,凡是班组(车间)队都要明确治安员,建立层层领导治安责任制,把综合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到车间厂队,落实到责任人。

要建立治安责任追究制,对各单位发生重大案件的,实行责任追究,实行治安与生产效益挂钩。单位发生价值上万元的案件,要进行经济处罚,不仅处罚单位,还要处罚领导班子。对在综合治理工作做好成效的,公司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形成奖惩分明机制,有效地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心。

2、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整合基层治保会和群防力量。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各单位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形成自防群防体系,完善基层单位的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组织基层车间、厂队建立健全治保会组织,筑牢维护企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各基层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党员、团员、治安积极分子参与义务巡逻防范,形成群防群治网络体系。公司保卫部门要合理布置警力,合理设置机构,在矿区设置指挥中心,生活区以社区管委会设立警务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真正地形成一个职能部门管理和人人参与治安防范工作格局。

4、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各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构建企业内部治安防范体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加强各单位的自防措施,形成单位自防、保卫部门监管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立体化、全天候”的防范体系。加强信息情报收集工作,及时地发现问题,及时地解决问题,把治安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技术防范。矿区、生活区等复杂场所推进技术监控,利用现代化手段扩大控制面;生活区适当实行封闭管理,组织离退休治安积极分子,义务巡逻。矿区加大机动的巡逻力量和突出应急能力。四是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自防组织,建立治安承包责任制,形成自管自防体系。公司保卫部门要整合治安资源,合理配置警力,提高公司的整体防范水平;五是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形成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减少社会的可防性案件发生,增强职工的生活安全感。

5、发挥公安保卫职能部门作用。一是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矿山生产犯罪活动,公司保卫部要加强对企业治安形势的分析和研究。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矿区重点是打击内外勾结盗窃矿山工业器材的违法活动,生活区重点打击撬门入室和黄、赌、毒等行为,加强对外来人员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和监控。加强信息情报的收集,力争发一案破一案,确保刑事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对违法分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其次,建立健全对企业治安的难点和突出的问题,定期排查制度,找到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共同整治,限期改变面貌。三是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有效地打击“×××”等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绝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势力形成气候。

(三)加大力度,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确保矿区稳定。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稳定工作。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企业的稳定工作,对于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突发事件,要由各级党政统一领导,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直接负责,职能部门按工作性质各负其责,工作人员按工作岗位负相应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属于哪个部门、哪个单位的问题,就由哪个部门、哪个单位的领导负责。要层层建立稳定工作责任制,确定第一责任人,实施工作奖罚和责任追究制度。公司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并专门成立了稳定工作有关机构,具体开展稳定工作。

2、主动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的洞察力及时发现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从个别看群体,从部分看整体,从苗头看趋势,了解职工群众的心声和愿望,分析问题的本质和成因。要极端负责地对职工群众的思想热点问题进行化解、引导,对职工群众关注的各种问题,必须做出合情、合理、合法的解答。尤其是对职工关注比较广泛、矛盾存在比较集中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宣传国家和公司的政策,采取多种手段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既不能采取回避的态度,更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态度进行处理。对历史遗留问题不推、不拖、不躲,对新出现的问题不退、不让、不绕,客观分析,研究制定解决办法,积极主动工作,把问题解决好。

3、超前防范,杜绝群体上访发生。要每隔一段时间深入分析和排查影响公司稳定的矛盾和问题,把握思想动态,掌握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要学习掌握政策,善于运用政策做工作,把道理讲明白,把办法告诉职工,并积极主动付诸行动。如果出现群体事件,各单位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迅速建立指挥体系,严格依法办事,不激化矛盾,并及时向公司报告,尽最大努力解决在内部,坚决杜绝群体性进京上访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企业形象。

四、加强领导,强化宣传,狠抓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创建安全企业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日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做到与生产经营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推动创建工作不断地深入。

二是做好宣传启动工作。各单位要在积极落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借助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为创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公司的安全企业创建活动从今年第一季度开始实施,到明年一月份作为一个循环。在此期间,公司党委要召开两次安生工作会议,编印一本《安全管理手册》,举办一次安全文艺汇演,全面促进生产安全。对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了解情况,深入研究对策。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宣传创建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是狠抓考核指导。为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避免流于形式,公司党委将通过检查、座谈、民主测评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同时,加大考核的力度,把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作为考核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整改。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评先等资格,确保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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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标语

1、在和谐中寻求发展。

2、静以修身,学以育德。

3、"静"字高悬,知识乐园。

4、营造温馨舒适的环境,体验别样浪漫的人生。

5、"净静竞",提高成绩,修身养性。

6、悄悄地你走了,正如你悄悄地来。

7、安静的氛围营造温馨的环境,无声的静思给你无穷的智慧。

8、沉默在这里已升华为一种品德。

9、公共空间大家一起来分享,公共秩序大家一起来维护。

10、此时无声胜有声。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创建森林城市工作,进一步绿化、美化美丽建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我校生态文明,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教育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总体要求,遵循校园绿化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宗旨,以经济、实用、美观和因地制宜为原则,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体,以校园绿化美化和开展生态文化活动为重点,切实加强宣传和科普教育,对校园绿化用地进行整体规划,提高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创森”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生态文明意识,促进“创森”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目标。

1、学校扎实推进校园绿化、美化、净化和文化建设工作,实现校园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绿地率达35%以上、绿化率达90%以上的目标,学校要达到县级绿色学校标准。

2、实现“创森”宣传教育进课堂,积极引导师生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形成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良好风尚。

3、加大“创森"工作宣传力度,确保师生知晓率、支持率分别达到100%和95%以上。

四、主要工作。

1、总体目标:从2018年开始全面启动,按照市、县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和实际,全面做好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2、宗旨:让森林走进学校,让学校拥抱森林。

3、主要工作任务。

1、营造浓厚的“创森”工作氛围。结合实际及育人特色、办学理念,科学规划校园绿化工作,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计划。通过举办征文、班队会等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系统、黑板报、手抄报等宣传形式、广泛开展以绿化知识、环境保护为主要内容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参与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深入开展“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等主题实践活动。学校结合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要抓住植树植绿时机,认真规划设计分配植树植绿任务,组织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到校园爱绿、护绿活动中,建设优雅、清新、舒畅的校园环境。

3、加强学校绿化管理。学校要制定制度措施切实加强学校绿化工作。及时清理枯枝败叶、修剪、灌溉花草树木,保证成活率高,可观赏性强。

五、工作步骤根据市、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创建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3月-2018年4月)学校成立“创森”组织机构,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师生的知晓率,增强创建意识,增强参与积极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4月-2018年9月)编制完成《马场学校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加大投入,认真开展。

(三)总结、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10—2019年以后)检查校园绿化,形成工作总结,培养师生保护森林、保护生态、爱我家园的意识和素质,巩固和发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

六、相关要求。

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在创建工作中坚持做到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管理规范、责任落实。

2、要把“创森”工作和校园绿化工作有机结合,与学校育人教育相结合,培养学生的环保、低碳和生态意识。

3、要落实绿化专项资金,在公用经费中保证校园绿化美化资金,满足学校绿化建设需要。

4、要重视创建活动文字和图片资料的收集,建立创森工作档案,收集整理一套绿化精美图片,促进“创森”工作的健康发展。

2018/3/7。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标语

3、千里始足下,高山起微尘。

4、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5、敏而好学,不耻下问。

6、人生包括两个部分:过去的是一个梦;未来的是一个希望。

7、在风雨中飞翔的鸟才是勇敢的,顶着困难往前跑的人才是有出息的。

9、汗水是滋润灵魂的甘露,双手是理想飞翔的翅膀。

10、多一份投入,多一种学习,多一些反思,多一点执着。

11、鹰美在高空中,花美在绿丛中,话美在道理中,人美在劳动中。

16、一个真正美的心灵总是有所作为而且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

17、乐观是一首激昂的进行曲,时时鼓舞着你对事业的进取精神。

18、在宁静的环境,悠闲的心情静静地读书,是人生最有味的享受。

19、世界上荣誉的桂冠,都用荆棘纺织而成。

20、一个人可以得到他想做的一切,需要的只是坚忍不拔的毅力和持久不懈的努力。

21、学习是创造的前提,又是创造的过程。

22、懦夫把困难当作沉重的包袱,勇士把困难当作前进的阶梯。

23、不惜寸阴于今日,必留遗憾于明日。

24、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25、胜利者往往是从坚持到最后五分钟的时间中得来的。

26、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27、力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

28、母亲赋予了我们以灵魂和肉体,我就以我的灵肉来探索人生。

29、千锤成利器,百炼成纯钢。

30、不管理想多么美好,总得扎根在现实的土壤里。

31、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

32、路虽近,不行不到;事虽小,不为不成。

33、天生我材必有用。

34、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35、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36、只有学习精彩,生命才精彩;只有学习成功,事业才成功。

37、有志者自有千方百计,无志者只有千难万难。

38、知识像烛光,能照亮一个人,也能照亮无数人。

39、现实是此岸,理想是彼岸。中间隔着湍急的河流,行动则是架在川上的桥梁。

40、立志不高,则溺于流俗;称身不严,则入于匪辞。

41、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42、我是‘白雪公主’,我不要做‘花花公子’。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宣传标语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一些使用较为普遍的标语吧,标语以其时间性、阶段性和空间性的'特色,表示着不同时代和不同地区人们的生活重点。那么都有哪些类型的标语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宣传标语,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二、搞好城市公共卫生,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三、双创双建”人人参与,美好环境家家受益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清洁生活环境!

五、创建国家文明卫生城市,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

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城市文明进程

七、立足自然生态景观, 创造优美人居环境

八、整五脏治五乱改善人居环境,提知晓创满意赢取奖杯口碑

九、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生态安全造福子孙后代

十、优化人居环境,共建绿色家园!

十一、强化服务理念,打造高效政务

十二、你我文明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

十三、一言一行彰显文明风范,一点一滴凝聚创建真情

十四、全市动员 全民参与 共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十五、坚定信心 明确任务 强化责任 迅速掀起创建工作新高潮

十六、倡导卫生、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市长在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需要全市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广泛参与,全面联动,打人民战争。要真正把全市人民的注意力都引导到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上来,就必须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切实把这一关乎长远发展的战略举措炒热叫响,使之变成全社会全民参与的一项自觉行动。要广泛宣传、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我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通过捐款、认养、认管、冠名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加快我们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的进程。为此,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指挥部,并设立多个督查小组,加强对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监督。今天会议后,各督查小组要按照分工,切实负起责任,组织相关部门,迅速开展工作,务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精彩完成各项任务。承担任务的乡镇和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分工协作,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要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把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和单位的考核内容,签订目标。

责任书。

把完成任务的情况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希望今天与会的各位领导同志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勇挑重担思想与全市人民一道主动打好城市绿化攻坚战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任务不辜负市委、市政府的重托不辜负全市人民的期望。

同志们,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是我们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大举措。让我们动员和带领全市人民,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扎实工作,迅速掀起城市绿化高潮,为实现我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的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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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

2

海州区城市管理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2016]45。

“干净连云港”,确保。

2017。

年全面建成国家卫生城市。

1.

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教导员,各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是本科室、本单位创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各自条块的创卫工作。(

5

20。

日完成)。

2.

制定实施方案。

依据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区目标任务分解表及区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

5

20。

日前完成)。

3.

召开推进工作会议。

-->。

5

20。

日前完成)。

4.

细化工作任务,分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各责任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工作任务,逐类逐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每项任务具体到点,责任落实到人。(

5

20。

日前完成)。

5.

营造创建氛围。

在城区范围内设置的各类广告中,创卫公益广告达到

20%。

;垃圾转运站、公厕设置创卫宣传标语。(。

5

25。

日前完成)。

1.

实施环卫设施硬件整治达标工程。

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重点抓好新建、改建、维修公厕、转运站,确保建成区内无旱厕;重点抓好垃圾池撤池换桶,增设、更换垃圾桶、果皮箱。新建改建公厕、转运站

6

月底前开工建设,增设、更换的垃圾桶、果皮箱。

6

月底前完成投放。

2、实施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达标工程。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各责任主体根据任务分工,重点整治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乱设摊点、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现象,对早、夜市饮食摊点、疏导点要合理规划、规范管理。城区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外立面无明显污迹、无残损、无乱张贴、乱吊挂、乱堆放等现象;户外广告、牌匾规范设置,无破损残缺;沿街单位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到位,整洁有序,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

5

20。

日前启动开展)。

3.

实施环境整洁专项整治达标工程。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以治脏为突破口,重点组织清理城中村、城郊结合部、铁路沿线、拆迁地块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日常管理,规范垃圾密闭运输、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建立健全建筑装璜垃圾渣土运输处置的长效管理机制。(

5

20。

日前启动开展)。

4.

实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达标工程。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落实我局牵头责任,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污水排放设施建设、道路硬化建设、无害化户厕改造任务。(

6

月底前启动建设)。

7

10。

月进一步整改提高,

7

10。

月底全面完成所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做好迎接国家暗访准备。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统筹推进,确保按时、全面完成创卫目标任务。各责任主体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要求和创卫任务分工,分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切实把创卫目标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各责任主体要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创卫宣传活动,建立创卫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反映创卫进度和专项整治活动情况,引领全局干部职工充分理解创卫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区纪委派驻区城管局纪检组在创卫期间将创建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近阶段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每周至少组织

2

次创卫专项督查,每。

2

周出一期督查通报。

市长在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今天这次大规模高规格的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动员会。刚才,就如何贯彻落实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动员会精神,就今年的植树造林工作,都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同意。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讲得也很好。下面,我再强调三个问题。

一、一定要认真分析形势,增强责任狠抓认识。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随着人们城市意识的逐步提高,各城市之间展开了一场大搞城市建设的竞赛。各市按照工业化、城镇化的要求,纷纷制定了符合自身实际的城市发展战略。但不论是什么样的发展战略,其目标都是要建设一个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城市。建设现代化城市的载体很多,国家建设部提出的城市梯次发展的目标是园林城市、生态城市、花园城市。要想实现国家生态城市、花园城市的目标,就必须首先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能够大大提高城市的品位和档次,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增强环境竞争力,更重要的是能够增强城市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聚集人气,聚集人才,聚集资金,聚集技术,聚集一切有利于发展的要素,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极大地推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特别是在我市建设三产大市、工业强市、城郊型特色农业市,实施大开放主战略的新形势下,我们只有加快园林城市、生态城市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城市环境的容量和质量,才能创造更优的人居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人才来卧龙投资兴业。同时,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让城市绿起来、美起来,让人民群众拥有树荫环抱、绿茵遍地、繁花似锦、四季葱翠的绿色空间,也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子孙的事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市委、市政府于2月24日专题召开了动员大会,明确提出要通过一年的努力,实现我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的目标。我们面临大量繁重的工作要做,任务极为艰巨,必须下大决心,动真功夫,集中各方面的力量才能完成。从我市的实际情况看,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我们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一是绿化面积总量不足,绿化的档次和品位不高,缺乏高水平的精品和亮点;二是绿地分布不够均衡,布局不合理,城市周围的大环境绿化也没有形成完整体系;三是单位、居住市绿化建设滞后。当然,在看到差距的同时,大家还要看到,我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的有利条件和优势也很多,我市城市绿化的基础并不差,与国家级园林城市的差距并不大,只要我们认真分析形势,正视差距,发挥优势,克服不足,再努一把力,再加一把劲,就一定能够完成任务,实现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的目标。希望大家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务必把这一关乎长远发展的大事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一定要咬住创建目标,一着不让狠抓重点。

马山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及满意度,根据《南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

“四个最严”要求,通过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全面推动我县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科学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监管能力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促进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紧紧抓住影响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符合我县实情、富有成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新举措、新模式、新机制。以白山镇、古零镇

“食品安全乡镇”示范点和食品安全示范企业为载体,以点带面,逐区域、逐环节、逐品种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坚持硬件、软件并重,环节、细节兼顾,“四小”单位(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大型企业一起抓,建立健全无缝隙、全覆盖的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积极作用,全员动员,多措并举,社会共治,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创建工作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标尺。通过开展创建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全县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向好。

以白山镇、古零镇为。

2018。

6

月底前,力争通过验收完成创建工作。

1.

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2.

监管执法不断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有效落实,食品安全问题有效整治。

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3.

公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公众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县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高。

各乡镇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县、乡两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配齐配强监管人员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层层建立政府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要求,着力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加强食品安全地方规章和制度建设,健全全程监管机制,促进食品安全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有效监管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年度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满足当地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加强县、乡两级监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满足履职需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县级有效整合或统筹使用检验检测资源,具备常见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速测能力;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食品、农产品检测资源配置应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设置检测机构。广泛推广应用电子监管、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定期开展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全面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开展高毒农药经营示范和实名购买,规范兽用抗菌素、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促进农药、化肥科学减量使用。严厉打击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激素类药品或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生产,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种养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比重达

40%。

以上。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加强过程监管,严格食品安全检查、巡查和抽查,做到依法监管全覆盖、科学监管有痕迹全面摸清监管对象底数,按照风险分类等级进行现场检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建立高效的抽检信息通报、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报告和处置机制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立案查办,依法处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依法移送、侦查、判决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涉刑案件,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建立落实跨部门案件协查、产销衔接等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信息通报和违法案件协查协办工作配合建立并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后处理机制,对问题一查到底,确保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到位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提升食品监督抽检效能严格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出、准入制度,严把食用农产品入市质量安全关口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推行量化分级管理、

“黑名单”管理等管理制度,探索实施严重违法企业负责人“终生禁入”制度,惩戒失信行为。坚持“疏堵结合,规范发展”原则,综合治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整治私屠滥宰行为,严防病死畜禽进入屠宰、加工或消费环节。

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持有有效许可证或纳入备案管理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强化过程控制,严格落实各项内控制度,提高自控自律水平落实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实现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质量有效追溯,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者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及时召回问题食品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标准化质量检验实验室,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鼓励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配送中心、集体用餐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等建立标准化质量检验实验室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普遍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推行良好生产规范,并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或其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全部具有自建或自控奶源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导,健全应急体系,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操作手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风险隐患防控会商探索,有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防范发生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规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台,促进部门间、区域间的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建立新闻发言人、宣传联络员制度和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强化舆情监测监控,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广泛开展系列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批放心品牌,培育一批优势企业,抓好一批示范园区,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形成食品产业发展新优势。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高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组织开展集中生产区域治理提升行动,鼓励地方政府依托园区对集中生产区域内的企业实施集中管理,促进产业发展水平和安全水平

“双提升”。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逐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发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模式,促进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经营业态多元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推动各类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业健康协调发展。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校园教育,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能力,促进公众健康理性消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充分展示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和监管的成效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奖励制度机制,全面推行有奖举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媒体监督,鼓励公众参与,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食安委成员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及考核评价标准,各乡镇结合当地的实际,县直各食安委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明确责任,把握进度,实施食品安全创建工作。对各项创建任务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自评,重点加强群众满意度测评,自评结果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及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将创建工作总结、自评结果及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材料一并报送市食安办汇总。接受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对我县创建试点工作的考核评价。

长:县食安委主任、县长。

常务副组长:县食安委常务副主任、常务副县长。

长:县食安委副主任、分管卫生与计生工作副县长。

县食安委副主任、分管公安工作副县长。

县食安委副主任、分管工商和质监工作副县长。

县食安委副主任、分管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副县长。

县食安委副主任、分管农业工作副县长。

员:县政府办主任。

县编委办主任。

县发改局局长。

县人社局局长。

县食药监局局长。

县农林局局长。

县经信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卫计局局长。

县工商和质监局局长。

县教育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县监察局局长。

县文新广体局局长。

县旅游发展局局长。

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县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县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工作组、督查工作组、保障工作组、源头治理工作组、市场规范工作组、风险监测工作组。

1.

办公室。

任:县食安办主任、县食药监局局长(兼)。

副主任: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食药监局、县农林局分管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县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从县食药监局、县农林局等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创建工作。

主要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下,做好创建工作的整体安排和协调,起草创建工作相关文件、方案,收集创建工作信息,协调好各工作组的关系,做好对创建指标的分析和梳理,定期检查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组长或副组长汇报,并主动与相关单位研究商讨,制定解决的措施,督促整改落实。

2.

宣传工作组。

长:县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兼)。

副组长:县文新广体局局长(兼)。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新广体局、县食安办(县食药监局)、县农林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住建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旅发局、县电视台、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在本县的主要新闻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与法制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宣传联络员和舆情管理制度,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

3.

督查工作组。

长:县监察局局长(兼)。

副组长: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兼)。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督查室、县食安办(县食药监局)。

主要职责:负责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对创建工作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4.

保障工作组。

长:县政府办主任(兼)。

副组长:县食安办主任(兼)。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县食药监局)、县编委办、县人社局、财政局、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充实县、乡(镇)、村监管队伍,协调落实监管人员;编制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安排,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部署创建工作;组织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协调落实创建工作经费;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

源头治理工作组。

长:县农林局局长(兼)。

副组长:县食安办主任(兼)。

牵头单位:县农林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县公安局、县食药监局、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建立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制订落实农产品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工作,完善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体系建设。

6.

市场规范工作组。

长:县食安办主任、县食药监局局长(兼)。

副组长:县工商和质监局局长(兼)。

牵头单位:县食药监局。

责任单位:县农林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旅发局、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小”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完善企业主体责任体系、信用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建设,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7.

风险监测工作组。

长:县卫计局局长(兼)。

副组长:县食安办主任(兼)。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农林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分析评价风险监测结果,通报风险监测信息;设置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

各成员单位要各履其职,各司其责,切实把各项创建试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具体职责:

1.

县政府办:根据县政府的有关部署,负责组织协调召开有关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协调召开相关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制定落实工作计划、方案;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组织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2.

县委宣传部:制定实施宣传报道方案,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报道;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引导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客观曝光食品安全典型违法案件;指导查处食品安全虚假新闻;协调有关食品安全涉外宣传工作。

3.

县监察局: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督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纠正和严肃处理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现象;参加县政府组织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对事故处理责任追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县发改局:指导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规划,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做好食品安全专项项目的审批及组织中央、自治区资金补助项目的申报和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科技普及、宣传、科技成果推广等有关技术服务;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实施粮食质量安全标准、检测制度及有关技术规范等。

5.

县经信局: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食品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产业布局;提出促进食品工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食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6.

县教育局:负责督促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及学校内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学生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指导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7.

县财政局: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经费投入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做好本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保障工作,加强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负责落实本县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经费,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

8.

县住建局:负责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各地建立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工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监督检查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负责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早点、排档和快餐摊点的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占道经营行为。

9.

县农林局:负责食用农产品、食用水产畜牧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督和使用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无公害认证体系、保障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0.

县文新广体局: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报道和重大事件、活动的现场采访、报道;授权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

11.

县卫计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负责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现场卫生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事故信息的收集、报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和现场处置工作;负责对公共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单位进行监督、监测工作;协助县食安办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开展相关营养膳食的宣传和指导。

12.

县旅游发展局: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旅游景区(点)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和指导工作;做好旅游景区(点)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的有关协调和应急救援工作。

13.

县工商和质监局:承担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相关职责,负责查处食品生产经营中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虚假宣传(广告)等违法行为;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

14.

县公安局:承担食品安全犯罪的侦查职责;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支持、协助各成员单位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活动;维护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现场秩序,配合调查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依法查处妨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15.

县食药监局:承担县食安办的日常工作。协助制定落实创建工作方案;负责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联合检查计划、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16.

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负责落实本乡(镇)食品安全工作。

17.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监督执法体系、信用体系、社会共治体系建设工作。

要结合我县实际,突出创建试点主体地位,切实把握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突出创建试点重点,积极探索符合监管实际、富有监管成效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成效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全力展现在监管体系、监管能力和监管实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制定保障工作方案,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满足创建试点工作需要。做到公开透明、节俭高效,防止借创建试点之名搞形象工程;要严格规范创建活动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规操作,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考核评价工作,做到依法依纪、客观公正。县财政要相应落实保障经费,满足创建工作需要。创建过程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等情形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广泛宣传创建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工作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加强工作督导,及时总结创建试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

市城区学校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加强对创国卫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做到创卫工作校长亲自抓,分管校长具体抓,相关处室天天抓,安排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各项工作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事事有人管、事事能落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通过宣传栏、黑板报、手抄报、班会、国旗下讲话、演讲比赛、小手拉大手、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与学生年龄特点符合的健康教育活动,掀起创建高潮。

(三)对照标准,扎实创建。各学校要根据创建工作任务,对照标准抓好落实,创建工作要每周有工作安排,天天有活动,每周有工作小结,每周将进展情况报市中小学生体育卫生工作站。

市教育局将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查,下发整改通知单。对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学校和责任人,进行严格问责。

 

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忠县实施方案

217。

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个最严”总要求,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忠”总任务,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创建工作,县食安办负责具体创建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本行业创建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实现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总体目标。推动基础好、积极性高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率先完成创建任务,培育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含幼儿园)、商圈、基地、示范户(店),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各种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思路,着力解决当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长效机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创建活动,调动各方力量、凝聚各方智慧、汇集各方资源,群策群力,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构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最终衡量标准,通过创建活动,推动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好转。按照创建标准细化

创建。

通过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使全县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大幅提升,依法治理成效明显,突出问题有效解决,违法行为得到遏制,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向好、有序可控。

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显示本地区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公众食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达到

70%。

11。

月底前,制定《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忠县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并按照要求报市食安办备案。同时由县食安办成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具体工作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县政府和县食安办的统一安排,制定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具体落实方案,明确创建责任,落实创建措施,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本行业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并将方案报县食安办备案。

2017。

8

月前县食安办提出验收申请,由县食安办开展评价验收工作。

在县食安办开展创建自评达标后,县政府于。

2017。

10。

月向市食安办申请考评验收。待市食安办验收通过,并授予“重庆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后,按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共同做好迎接国务院食安办验收工作。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从保障公共安全和民生大事的高度充分认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专职人员从事创建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将创建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及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积极争取市级创建工作专项资金,并由县财政统筹安排我县的创建工作经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也要结合各自的创建工作任务,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同时加强创建经费的管理。县食安办要加强督促指导,按照创建方案总体安排和时间节点要求,建立常态工作督查、评议、考核机制,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对创建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因创建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创建目标未按期完成或通过验收后不能持续巩固创建标准的,要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因监管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及新兴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创建工作,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环境。县食安办要对创建过程中涌现的创新性、实效性和经验性典型做法,及时总结提炼,有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积累好经验、提供好模式。创建工作要贴近群众需求,贴近日常生活,贴近发展实际,反对搞形式主义、

“面子工程”和扰民行为。严格规范创建活动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法违规操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干扰考核评价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务实高效,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创建评价客观公正,创建结果真实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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