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范文(18篇)

时间:2023-12-05 10:57:16 作者:琉璃

劳动合同是用雇佣劳动者和接受雇佣的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一种书面合同。以下是一些关于劳动合同的成功案例,供大家借鉴和学习。

企业安全管理风险及其防范措施论文

摘要: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速度非常之快,而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使得企业经营活动更加规范。但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企业仍然是面临着各种风险,茶企业也不例外。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茶叶生产国和出口国,大小茶企业数以万计,所以在风险管理方面更应该重视。从当前阶段来看,茶企业在构建法律风险管理体系过程中还存在诸多漏洞,需要尽快完善。本文主要探讨的就是茶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针对当前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从而提升茶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能力。茶企业发展过程中减少了法律纠纷,就可以集中精神发展业务,既能够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又能够宣扬茶文化,对茶企业的发展非常有利。

关键词:茶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构建。

中国在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以后,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都迎来了更广的发展空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加上国家的宏观调控,提升了企业的整体实力。茶叶自古以来就是重要的商品,因为人们的普遍喜爱,除了在国内销售外,还要远销国外。中国是世界上最早销售茶叶的国家,同时也是世界上茶叶出口最多的国家。因为中国生产茶叶种类较多,人们需求量大,所以茶企业的数量非常之多,因而受市场和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非常之大。中国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之后,虽然市场对经济调控的占主导,但国家的作用也不可忽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范,用以规范市场,达到最终建立法制经济的目的。因此,在法治社会里,众多茶企业在提升自己经济实力的同时,应该强化法律风险意识,通过相关措施来构建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从而达到维护企业的目的,确保企业能够持续发展。

1茶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概述。

《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明确将法律风险纳入了风险对象之一,并被列为全面风险。《指引》对其进行了解释,全面风险指的是围绕企业的整体经营目标,在企业各个环节执行风险管理的流程,从而培育更好的风险文化,最终建立起风险管理体系。从这个解释中可以到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立足于分析法律风险主体目标以及所处的环境,采用全面的管理的方式,充分考虑到可能面对的各种风险,并考虑因为风险可能产生的后果。对茶企业来说,可以系统归纳和分析企业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依照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来进行深入分析。对茶企业风险进行全面测评以后,就可以根据发现的法律漏洞设计出企业的风险控制体系。因此,茶企业应该将法律风险管理作为作为企业风险控制目标之一,还应该将其作为企业日常工作内容之一。作为管理层,茶企业管理人员要有法律风险意识,提前做好预防,从而避免因为管理漏洞导致出现法律风险,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的后果。

2茶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面对随时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为了加强茶企业管理,很多茶企业采用的是从外面聘请专门的法律人士专门进行法务管理。茶企业在管理层设置专门的法务机构,聘请法律顾问全面管理企业的与法律相关的工作,从而达到控制企业法律风险的目的。这种管理模式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由企业法律顾问所在的部门来承担法律风险管理的职责;二是没有形成清晰明了的法律风险管理流程,多实在处理不同法律事务中而完成对风险的识别和评估;三是没有专门的管理工具,茶企业的对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多是由法律顾问来完成,手段过于单一。市场环境是瞬息万变的,变化的因素越多,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就更多,这就给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带来了更多困难。因此,对企业来说,必须要不断提升法律风险管理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但现实中茶企业在法律风险管理方面还有诸多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很难实现事预防法律风险的目标。从茶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来说,要将企业的风险率降到最低,首先要想办法预防潜在的风险。在风险出现之前做好预防措施,就可以避免有些风险的发生,而不是等到风险出现之后再去应对;第二,茶企业难以协调控制风险和发展业务之间的矛盾。绝大多数茶企业考虑的是如何获取利润,要获得利润就需要发展业务。但是,发展业务越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可能就更多。但很多企业并没有考虑那么多,所以没有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来控制风险,一旦出现法律问题,业务发展势必受到影响,甚至因此停滞。这是当前茶企业在风险管理上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激烈的竞争面前,很多企业有侥幸心理,所以都将精力放在了业务发展上,忽视法律风险管理,往往只能通过直观经验来判断,控制策略也很单一。第三,风险管理资源严重不足。茶企业虽然数量多,但负责企业法务的人员非常少,所以管理比较缺人,而业务又比较分散,所以难以满足控制管理风险的需要,但在短时间内又无法解决。第四,法律顾问素质对茶企业风险管理有重要影响。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法律顾问,如果顾问素质较高而且经验丰富,则法律风险管理工作质量相对比较高,如果反之则质量比较低,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法律顾问手上并没有企业科学的风险管理办法。

3茶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3.1茶企业法律风险分析模块。

所谓的法律风险模块指的是能够利用科学的方法来检测和识别企业面临的潜在的法律风险,依照风险性质将其分门别类,依照风险危险程度将其分级和排序,最终分析出结果。下面将详细分析法律风险模块对企业风险管理的影响。第一,能够识别风险。要管理风险,首先需要不同种类、层级的风险。比如说人事、合同等方面,基本每个企业都会涉及到;其次是识别引发风险的.具体行为,比如说不签订合法合同、违规用工等方面;再次是确定和法律风险相关联的信息,比如说企业和部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企业主体等方面。可以通过问卷调查、访谈、案例分析方法来深入调查茶企业的风险。只有先找准了风险的源头才找准了控制风险的方向,接着可以建立茶企业风险数据库,对企业的风险进行梳理,结合企业的的管理运作流程,梳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从而使识别法律风险成为一个系统。第二,能够测试法律风险。在识别法律风险以后要量化测试风险,测试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即风险的可能性、损失度以及风险水平。这样可以在风险发生以后能够精准判断风险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损失后作出判断,最终结果为风险的损失度和可能性之间的乘积。将企业分散的、性质不同的法律风险通过定量衡量了以后使各种风险可以进行对比,并站在管理的角度来对风险排序,依照高低顺序来划分等级。第三,对法律风险的定向分析。在完成了对风险的识别和测试环节以后,根据部门和部门主体、主体交叉及经营管理等环节来对风险进行定量分析:首先是分析法律风险的等级、数量和种类情况,比如说茶企业部门涉及到多个方面的风险,不同类型、等级的风险所占比例大小;其次是管理措施对茶企业影响及未来发展趋势,比如说为什么风险较多,风险如何影响茶企业,未来的发展态势会是什么样。

3.2茶企业法律风险模块控制。

根据法律风险模块得出的的结果,制定相应的计划,有针对性采取措施来控制法律风险,一共是分两步来走。第一步是要对风险现状进行评估。在测评环节完了以后,对测评结果进行分级和排序,分析得出茶企业当前最需要控制的法律风险,再结合茶企业现实情况,从多个角度来评估风险控制的实际情况。第二步是要制定相应的计划。一是要明确企业风险控制态度;二是要制定控制风险的相关措施;三是确定茶企业有关部门的责任,尤其是管理的目标和进度。第三步是实施了风险控制计划之后,要由相关责任部门来负责风险控制的具体措施,并且依照相应的计划来完成工作。

茶企业实施控制风险的措施以后,这一措施的效果究竟是怎么样的,需要对其进行评估。一是要依照风险控制的实际情况来评估,评估的对象是风险管理完成的质量以及是否及时完成。二是依据措施实施的效果来评估,看剩下风险的数量以及风险所造成损失的大小。除了评估之外,还要定期对措施实施情况和结果进行监督,并要及时的更新。在设计了风险防范机制架构设计以后,要对整个架构的运行效果进行评价,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出现问题的原因,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方案,从而在下个周期的风险控制和管理过程中能够得到调整,确保最大限度地降低茶企业的风险。

参考文献。

[2]吴江水.法律风险管理中的识别、评估与解决方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xx.

[3]卜华白,卜时珍,刘磊.价值网嵌入视角下的区域智能物流网络协同模式研究—以湘南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智能物流企业价值网为例[j]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xx(2):41-45.

企业安全管理风险及其防范措施论文

企业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不断发生变化,不确定性正日益成为企业各级组织所必须面对的常态。通过“不确定性”这一独特的视角,在企业活动的各个环节使用风险管理的方法和技术,可以强化各专项业务的管理,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一般来说,企业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开展全面风险管理。

一、构建四个体系,搭建全面风险管理基础平台。

1.建立组织体系。

企业应在现有组织结构框架的基础上,成立全面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组长应由企业高层管理者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在企业管理部门设立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管理。

2.建立管控体系。

建立“五位一体”管控体系,在充分发挥内控、审计、监察、稽核、法律作用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系统管理问题,分析产生原因,通过完善管理制度、调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达到解决原有问题、防范类似问题再度产生的目的。

3.建立报告体系。

风险管理报告应当为决策者提供重要参考并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企业应根据管理需要、自身实际和习惯,选择和设计风险管理报告的类型和模板。风险管理专业人员负责汇总各类风险信息、数据、分析和评价报告,对跨部门业务的重大风险提出解决方案,为下属单位开展风险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建立考核体系。

企业应制定《全面风险管理考核制度》,明确风险管理的考核目标、原则、程序、对象、范围和标准,并把风险管理评价与管理层的绩效考核结合起来,逐步建立重大风险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完善风险管理的考核体系。

二、执行五个步骤,理顺全面风险管理基本流程。

1.开展风险识别。

每年年初,企业应根据自身发展目标和战略,广泛、持续地收集与风险管理相关的内外部信息,运用有关的知识和方法,对各种风险系统、全面和连续的进行辨识、归类,并分析产生风险事故的原因与过程。

(1)主要风险分类。根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一级风险一般可分为五大类,即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对照一级风险分类,由职能部门根据日常业务内容和岗位职责,结合工作目标,对不确定因素较多的业务或流程进行二级类别划分,编制风险分类清单,由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

(2)建立风险事件库。为有效识别分别风险事件,可采取“四三二一风险识别法”,以有效提高风险评估的可操作性“四三二一”风险识别法即四个负面的责任内风险、三个负面的责任外风险、两个正面的责任内风险、一个其他风险事件,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风险调查,由风险管理员负责整理,建立风险事件库。对已识别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进行评价,制定具体的风险应对措施,并动态评估、持续完善。

2.组织风险评估。

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可采用定性或定量方法,对风险发生可能性和影响程度进行预计和估算,最终确定风险评级。

(1)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企业应建立风险评估工作标准、程序和方法,制定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各职能务部门应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组织开展本业务系统风险评估工作。

(2)风险评估方法。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目标,结合风险偏好及风险承受度,制定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的判断标准,以及风险评级标准等。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均分为五个档次,即:极低、低、中等、高和极高。风险评级分为三个档次,即:重大风险、重要风险和一般风险。可运用定性、定量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确定风险评级。

3.做好风险应对。

企业应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针对所评估风险的不同属性,采取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转移/分担、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措施,合理配置风险管理所需人力和财力资源,以有效控制各类风险。

4.抓好风险处置。

建立重要风险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超出预警标准和危机出现等情形后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对策略、工作程序及工作要求。对关键风险指标进行持续不断的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控制措施。对于影响严重的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风险监控与改进。

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针对各类风险的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控,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风险信息。风险监控的主要内容可包括风险预警指标的'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风险应对措施执行的有效性等。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对企业风险管理总体情况进行检验,根据变化情况和存在的缺陷及时加以改进。

三、加强宣传教育,推进全面风险管理文化建设。

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必须以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培育为先导。企业首先应以现有的企业文化为背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形式,提升全员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岗位风险管理责任重大等意识和理念,使广大员工认同并自觉遵守的风险管理理念、风险价值观和风险管理行为规范。

其次,应加大专业风险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使他们成为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骨干,承担起向员工诠释企业风险文化的义务,并带领员工付诸行动,纠正员工的行为偏差。

再次,应建立岗前风险管理培训制度,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针对不同岗位,加强对风险管理理念、知识、流程、管控核心内容的培训,不断增强了全体员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

企业安全管理风险及其防范措施论文

每一个企业的壮大和有序运营都需要各部门的全力配合,健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也是不可缺少的,作为企业管理中的内部控制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它关系到了企业发展中每一个阶段决策的制定和实行,并且需要随着实际的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它不仅对企业的风险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数据分析,同时它也是实现企业内部的监管工作的重要方法和必然途径。但是,在目前的企业管理中,却没有充分的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不仅仅是受内部控制体制的影响,同时也与企业中的员工有着重要的联系。因此,需要企业在日常的管理中需要不断地进行改进,以便于更好的发挥出内部控制应有的作用,不断地提高企业自身的各项能力,从而更好地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

二、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中的不足之处。

(一)公司的管理模式比较单一。

在我国的企业管理中,企业的重大决策和人事变动都是由管理人员全力控制的,但是个人或者少数人看待问题的角度是有一定的局限性的。因此,这种模式要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公平公正的处事态度,即使部分公司采取设置董事会等类似的机构来实现公平决策,但是在实际的执行中仍然无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对于风险的判断能力和企业发展规划的全局性。

(二)经济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

现在的企业对于风险的管理的重视相较于往年来说有所提高,但是这种风险管理的制度却是不全面的,因而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变革中,加强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很少有企业会单独的设置风险管理部门进行专业的风险预测和监管,从而大大降低了企业对于经济风险的抵抗和控制能力,无法实现企业的效益。

(三)监督管理有漏洞。

在企业的日常管理中主要是通过明确的上下级的职责与权利为基础来进行的,并相应的承担了监督与管理的责任,同时相关的监管制度是不健全的,这种不健全不仅表现在执行的力度不彻底,同时还体现在没有将这种责任落实到具体的.管理人员身上。因此,这种企业内部的责任监管工作的效率就停留在了表面上,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自身的管理隐患。

(四)市场风险评估不全面。

在信息化发展的影响下,电子商务等多种新兴的经济发展模式大大的改变了我国的经济发展结构,同时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我国的企业需要面对的是世界各地区实体店或电子商务的竞争,这极大地加剧了企业的运营风险。虽然部分企业对于经济风险的管理意识有一些提高,但是大都局限于财务部门的管理和控制,但是应对外来的经济风险能力仍然有待提高。

三、构建经济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新机制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控制系统。

建立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应以内部环境为重要基础、以风险评估为重要环节、以控制活动为重要手段、以信息与沟通为重要条件、以内部监督为重要保证,构建成以内部管理为重点的内部控制体系。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系统应由制度控制系统、预算控制系统、考评控制系统和激励控制系统组成。这种系统涉及到的内容和作用都是比较大的,不仅可以实现明确的职位分工的作用,也可以很好的进行员工对外经济活动的范围的界定,同时,还能通过公平的考核制度很好的为企业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工作氛围,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建立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建立和健全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是实现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因素之一。充分的发挥它的预见性,实现有目的的进行企业风险的预测。可以通过现阶段的企业各部门的数据汇总和市场的变化进行分析,从而帮助企业制定后续的发展路线,尽可能的降低企业的风险,这个过程必须长期的坚持下去,并适当的进行调整,这样才能很好的发挥出它的效果。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主要由风险管理机制、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处理等内容构成。其中,企业的风险管理机制是企业进行风险管理的基础,良好的风险管理机制是企业风险管理能否有效的前提。企业风险管理机制通常包括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和风险预警系统。因而,在实际的企业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中,必须要按照企业自身的发展情况来进行相关部门的设置,同时,配套的监督管理工作也要进行明确的分工,并慢慢的朝着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三)建立健全财务危机预警系统。

企业应当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通过研究可以发现影响企业风险的因素是比较多的,生产成本、销售成本、市场需求、管理水平、政策调整等都会有一定的影响,而且这种问题一旦出现就会表现得比较明显,因此,需要客观的进行该系统的建立。必须要本着真实、准确和全面的原则来进行风险预警指标的制定,同时也需要选出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财务数据进行企业全方位的分析从而做出判断,为后期的发展提供一些参考性的意见。

(四)建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

企业应当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的信息系统,促进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有机结合,实现对业务和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操作因素。信息化程度是反映企业管理水平高低,竞争能力强弱的重要标志。建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能保证企业财务预警机制有效运作,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及时完整的经营结果数据,企业管理当局可以依据这些数据,与预先设定的财务预警指标进行比较。当有超出或低于预警指标的情形发生时,就表明企业财务状况不良,企业管理当局应及早依据预警指标所代表的经营内涵作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判断,以防止财务危机的继续恶化。组建管理信息系统,要重视需求分析。需求分析关系到企业的整体规划,因此,要充分动员企业各个职能部门、还可以聘请专业咨询公司。做好软件与企业实际情况的匹配。在基础工作方面,数据的处理也是非常重要的,它包括所有材料、物资、产品的数据编码,现实数据和历史数据的衔接以及数据信息规范化等工作。

(五)重视相关人员的选拔和培养。

企业的财务部门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因此进行相关工作人员的选拔必须要非常谨慎。可以通过人力资源部门进行专业的人员招聘工作,重视相关的专业技能的考核和资质的审核,同时正确的价值观和较好的职业素养也是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种考核之后,需要在上岗之前进行系统性的培训和企业文化的灌输。设置公平的升迁考核制度,通过会计人员实际的工作表现和效率进行综合的评价,为员工之间的良性竞争提供有利的环境,以此来带动企业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健全仅仅是为了约束和引导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但是企业的管理水平的提升才是实现提高企业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我们的管理人员需要重视和公平对待每一个员工,对待消极怠工和违规操作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的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是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根本途径。

四、结语。

通过对现阶段的企业内部控制中的经济风险管理的全面分析,可以发现和总结一些不足之处,并且可以有针对性的将这些弊端进行改进。不断的加强公司管理阶层对于经济风险的管理意识,同时也需要不断的进行企业文化的营造,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向心力,以便于更好的实现和提高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和效率。建立和健全相关的内部管理、风险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措施,条件允许的话可以设置专门的风险评估部门,有理由相信通过做好上述的几点要求,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并逐步完善内部控制的新机制的构建。

企业安全管理风险及其防范措施论文

就目前市场竞争形式来看,金融危机的席卷使我国企业面临着非常严峻的经济发展形式,企业要在这种恶劣的市场环境中立足就必须保证自身资源充足的同时具备各种应付风险和问题的应变能力。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中重要的环节之一,税务风险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因此,企业必须督促自身积极构建一个科学、合理、可行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并且充分认识到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税务风险的有效预防和处理,从而保证企业能够获得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

二、企业税务风险的主要内容。

无论企业的规模、收益如何,一旦设计到税务问题,就不可避免的存在税务风险的问题。企业存在的目标是为了盈利,所以开展的活动也都是围绕经济效益而开展,纳税行为也不例外。许多企业采取各种形式去逃税、漏缴税,虽然为企业谋得了短期经济效益,但是却为企业的发展埋下了深深的风险隐患。通常情况下,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大多就是企业未按相关税收政策而发生的税收风险以及盲目进行节税而放大了某些税务风险这两个方面。按照涉税环节的不同可以将企业税务风险大致划分为:第一,由于企业内部组织结构不合理或业务流程制定不规范而引发的税务风险;第二,没有完全领悟税收政策而引发的税务风险,主要体现在收入、成本、费用以及特殊项目的确认上,如优惠税率的使用等;第三,由于财务处理不当或者关联交易而引发的税务风险,如企业内部融资等;第四,发票管理和税务处理引发的税务风险,如增值税发票的保管、营业税的处理等;第五,在缴税申报及缴纳的过程中,由于不及时性或其他问题而引发的税务风险。按照税务风险的影响程度可以将企业税务风险划分为:第一,资金风险,对企业的正常运营造成直接的影响;第二,违法风险,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在纳税处理上有意无意的违法行为有可能直接构成犯罪;第三,信誉损失风险,一旦企业涉及税收违法政策被暴露出来,会直接对公司的声誉造成恶劣的影响;第四,税收政策风险,这是企业违反了一些税收法律相关规定而导致的无形损失。

三、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从目前企业税务风险的现状来看,可以从主观和客观原因来分析。从主观原因的分析主要从四个方面来体现:第一,企业纳税意识薄弱,忽视了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第二,企业内部税务风险管理机制设置不合理,导致内部税务风险管理秩序管理;第三,企业对内部税务风险管理的监管机制设置不合理,制度不监督;第四,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低,专业能力有限,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不够全面。从客观原因的分析主要从三个方面来体现:第一,目前我国企业税务制度不健全,漏洞太多;第二,具体税务执法工作落实不到位,需要进一步规范;第三,税收政策自身存在不确定性的特征,企业与税务机关因为各自的利益及出发点不同,博弈在二者之间总是客观存在。就目前而言,产生企业税务风险的客观原因一时之间难以消除,企业对于此也是无能为力,唯有从主观原因着手,不断增强自身的税务风险意识,加强对企业内部的税务风险管理,构建完善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

四、构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具体途径。

(一)构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理论基础。

企业税务风险不仅有内部和外部的原因,也有主观和客观的原因,因此要解决一系列企业风险问题,要求企业必须把握构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理论基础,如全面风险理论,全面风险管理理论主要由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控制策略、信息沟通、问题监察等八个部分组成,税务风险管理应以此为理论基础,详细的了解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流程和方法,及时准确的编制企业适用的税法规范制度并不断更新;建立及完善健全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及更新系统,保障企业税务管理系统与国家法律规范的标准保持一致,以此来构建科学的、全面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从而实现企业科学、有效且全面的税务风险管理。

(二)制定风险控制流程,设置风险控制点。

我国税务局颁布的《大企业税务风险指引》的文献,其中明确指出了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目标,并且为一些具体的税务风险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和措施,不仅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使得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企业应该在围绕《指引》展开一系列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工作,设置税务风险控制点,采取人工控制机制或自动化控制机制,建立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机制。针对重大税务风险所涉及的管理职责与业务流程,制定覆盖各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合理设置关键控制环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管理日常经营活动中的税务风险,联系企业具体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适合企业发展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并且严格落实制度具体方案,最大限度的控制企业的税务风险,杜绝企业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促进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三)遵循构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特殊原则。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要求企业必须遵循及时准确申报、按时缴纳、绝不拖欠的特殊原则,坚决履行企业纳税任务,尽可能的降低企业税务风险对企业正常运作的影响。除此之外,构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要求企业还用遵循成本效益、全面性、可操作性、目标导向性以及有效性等原则,帮助企业成功化解各种税务问题,并且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提供指引,从而促进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四)提高税务风管理人员对税务风险管理的`认识。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人员普遍风险意识薄弱,这也是制约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发展的一大问题,作为税务风险管理的主心骨,不仅要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及专业水平,同时也要不断提高自己的风险意识,才能有效地促进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发展,避免出现因为“谋私利”、“中饱私囊”等的现象。同时增强对风险的预知能力,最大限度的降低税务风险带给企业的损失。

(五)规划税务风险应对策略。

税务风险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可大可小,企业对风险的应对也有多种策略,可分为可接受、逃避、转移、小心管理等。因此,在处理税务风险上可按照税务风险的危害程度来选择应对策略,对于比较容易发生且风险影响大的风险尽可能的避免;对于比较容易发生但危害程度小的可选择转移;对于发生几率小危害程度也小的风险可选择小心管理的策略,尽量控制风险使其合理化;对于发生几率和危害程度都小的风险,就可以选择可接受,适当适量的风险反而有利于推动企业的发展。

五、结语。

综上所述,为保障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遵循纳税原则,把握全面风险管理的理论基础,重视相关的政策依据,重视税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与风险意识的培养,构建一整套科学且全面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增强企业的税务管理水平,进而增强企业的竞争软实力,巩固企业的竞争地位,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2]胡一梅.构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研究[d].安徽财经大学,20xx.

[3]刘茜.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构建研究[d].山东大学,20xx.

企业安全管理风险及其防范措施论文

摘要: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而建筑行业又作为主要的支柱产生,为我国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建筑施工属于高风险行业,在安全风险方面也是一直困扰我们的问题,建筑事故频频发生,也严重制约了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我国是提倡和谐发展的社会国家,然而建筑安全问题已经制约了这一健康有序发展的目的,对此,有效的解决监理风险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工作;风险;解决措施。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房屋建筑工程规模不断加大,建筑结构也更加复杂,施工难度以及施工风险也越来越大。基于安全施工理念,近年来针对安全管理,更多企业采取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取得了相应的成果。但是,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对此,必须对建筑工程监理安全管理进行详细探究。

1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意义。

建筑工程安全性能与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只有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才能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企业可持续发展。建筑工程施工复杂程度比较高,且涉及很多专业,施工人员人数众多,花费的时间和周期较长,危险源较多,因此,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对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并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制度,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培训教育,使其能够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同时,还应该加强对于施工人员的安全监理。

2建筑监理企业存在的风险。

2.1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不重视。

很多建设单位被动贯彻落实国家建筑工程建设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建设单位主观上未将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看成建筑市场的几大主体之一,并未把项目管理的全部工作实质上委托监理单位,导致监理工作在建筑工程施工活动中流于形式。监理单位应代表建设单位从实质上对承建单位的建设活动行为进行专业化监控。监理单位管理工作应包括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与协调工作,而不应该只是应付上级部门的一种工具。

2.2监理单位低价中标导致连锁反应。

建设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来选取监理单位。然而国内不少建设单位选取监理单位的原则就是哪家单位报价低哪家单位就中标,其中自然存在一些弊端。我国的工程监理属于国际上业主方项目管理的范畴,国际上归为工程咨询服务或工程顾问服务,投资原本就少,监理费与现场监理薪津差价为监理单位的主要利润来源,再加上低价中标利润更加低。为了盈利监理方只能降低自身软、硬件水平,来满足自身的'发展。检测设备为监理单位主要的硬件投入,现场检测设备仅仅满足基本测量要,难有先进的仪器、设备;人员配置要么少人、要么低薪,可想工程质量自然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若安全质量事故发生,监理单位必然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3建筑工程施工前监理安全管理要点。

对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必须加强前期预防工作。应该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分析,确定常见风险发生阶段与原因,并基于此编制合理的管理方案,争取将各类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与此同时,设计单位也应该有建筑施工单位加强沟通交流,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出施工方案,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作为正式施工阶段各项行为实施的依据,提高施工行为的规范性,尽量避免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威胁到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另外,安全监理人员还应参与图纸会审,确定图纸设计意图,掌握施工要点与技术操作要求,然后根据图纸进行现场比对,合理预测在实际施工中可能遇到的施工风险,将其作为正式施工阶段管理的要点,保证在建筑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能够将安全监理工作落实到位。

4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施工阶段监理安全管理要点。

在地基基础施工的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应该做好对土方挖掘工作的支持,尤其是对一些土方、围栏等支护设施,需要做好的施工和拆除工作。在地基基础施工上需要具体检查承包企业是否具备相关资格,能否独立完成本次工作,本身地基基础施工的工作量就较大,而且施工工艺比较复杂,因此,为了确保地基施工能过顺利进行,必须加强地基施工监理工作。在地基施工过程中,可能需要采取一些加固措施,同时还需要确定目标参数,对此,必须严格依据施工安全规范来确定,地基基础施工由于其特殊的施工地点,危险性极高,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尤其是安全护栏和安全防护网。

5提出一些解决措施。

作为工程监理人员必须要具有认真负责的态度,所以在上岗前必须要经过培训,认真考核,没有达到考核要求的,坚决不能录用上岗。如果是在岗人员也应定期的对其进行全面素质培训,教育,从而进一步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以及观念。而身为监理人员也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身职业道德,合格的监理才能确保建筑施工质量,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避免风险发生。

建筑施工当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安全生产,其中监理工作是关键因素,必须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确保在各种职能当中得到有效的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开展,把政策落实到实处。如果在检查过程当中发现问题,发现隐患时必须要及时的进行处理,追究责任,确保施工操作人员的生产安全。另一方面,在施工中应定期的对安全风险进行排查,制止违章作业,把制度与责任有效的相结合。

如果要确保建筑施工质量,首先在确立一套负责制信息源,制定终身责任制管理。监理人员在整个建筑工程当中是一个重要的角色,其地位也是非常关键的,监理安全所做出的决定会影响到最后验收的决策意见,所以领导的负责制在整个监理过程当中是不可小觑的。对此,在这方面应不断的提高学习,如果领导职位出现变动时,发生事故也应继续追究,不断的搭建信息平台,加强监督管理,如果发现有违规行为时坚决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依法追究,避免监理风险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6结语。

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而建筑行业又作为主要的支柱产生,为我国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其中,监理工作在建筑行业当中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必须要认真仔细的对待每一个施工环节,全面的分析出应对措施,从而在根本上提高施工质量以及避免安全风险的发生。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应该加强安全监理,提升施工质量,保证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建设经济效益,这样才能确保建筑工程能够顺利完成。

参考文献。

[1]李洪松.浅析建筑工程施工监理难点及对策[j].河南建材,2008(04).

[2]刘勇.对建筑施工监理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j].价值工程,2010(29).

[3]赵明杰.浅析建筑工程分阶段安全监理要点[j].城市建设,2010(27).

[4]孙小荟.关于建筑工程监理的安全管理浅析[j].建材发展导向:上,2015(11).

企业如何防范劳动合同风险

1、调整招聘流程。企业应当调整当前“先录用后签合同”的做法,转变为“录用同时签合同”的方式。

2、确定录用条件。对于各种因客观原因无法在录用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1个月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作为试用期考核的重要依据。如果确属员工本人原因不愿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及时终止关系。对于经企业书面通知后,新录用员工仍不及时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书面通知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若发现未签订书面合同仍处一个月宽限期时,及时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此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发现未签订书面合同已超过一个月时,则需支付相应双倍工资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4、规范劳务派遣。首先企业应当选择运转规范的劳务派遣企业;其次,要监督派遣企业的服务的服务质量及履约情况,监督其与派遣员工签订书面合同;再次,注意留存和审查与派遣企业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合同、约定和表单等内容。通过上述行为,防止名义上的派遣用工关系转变为实质上的事实劳动关系。

5、合同到期预警。劳动合同管理是企业劳动人事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或续签是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建议企业设立预警机制,也即固定时间或者员工到期前30—40天作为预警时间,由专人或办公系统自动提醒人事部处理。

6、合同到期顺延。企业也可以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本期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无另外特别协商,劳动合同自动顺延,顺延时间为本期劳动合同期限。这样处理的话,可以防止万一人事部门出现疏漏,也不至于出于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形。

7、及时补签合同。如果事实劳动关系一旦形成,此时最合理的补救方法就是及时补签合同。补签合同还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补签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应从实际用工之日起算,这样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致;二是补签劳动合同的内容应与事实劳动关系期间的劳动待遇一致,保证员工愿意补签。

西安律师_毛锋,律师电话:137-0929-0232,执业于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专业领域:西安企业法律顾问律师、西安建设工程纠纷律师、西安合同纠纷律师、西安刑事辩护律师。

(一)、劳动者入职管理操作实务及风险防范

1、用人单位享有知情权、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可见,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享有一定的知情权,但该知情权的行使受到一定限制,该知情权的范围限于了解劳动者与订立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对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该如实回答,而对与订立劳动合同没有直接联系的其它信息,劳动者有权选择保持沉默。与订立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一般包括年龄、学历、职称、工作经验、身体状况等情况,而至于涉及个人隐私的问题,用人单位一般无权过问。

2、加强入职审查,精心设计招聘录用条件

既然劳动合同法赋予用人单位知情权,那么,用人单位就应该充分利用该知情权,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审查,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同时减少各种可能的法律风险,而对于以下信息,是属于用人单位必须了解核实的员工的基本信息,用人单位应当在避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对员工进行入职审查:身份、学历、资格、工作经历等信息;身体是否有潜在疾病、残疾等;是否达到法定16周岁就业年龄;是否与其他用人单位仍有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是否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有未到期的竞业限制协议等。

关于避免招聘录用条件规定不明带来的法律风险,这可能是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最容易忽略的问题。许多用人单位往往将招聘广告作为一种宣传手段,殊不知当中蕴含不少法律风险,一不小心,即会“触礁”。

《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用人单位若想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须有《劳动合同发》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当中最常见的理由便是“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在招聘过程设计录用条件,并非只是“摆设”,而录用条件若规定得不够明确、详细,当你想在试用期辞退员工时,极有可能因为上述原因而导致失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在招聘时,务必明确自己的招聘条件,最好能将此存档,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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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管理风险及其防范措施论文

施工企业在承接工程任务时,需要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双方均需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但是受到市场环境、地质人文条件以及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加上施工企业缺乏市场意识,业主在合同中处于被动地位,需要承担较多施工合同履行的风险,并对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需要进一步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提高其风险意识,预防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灾害和损失。

1、施工合同中的风险。

1.1不明确的合同条款标准。

在施工合同中,往往涉及到复杂的生产和技术元素,需要对相关细节问题进行斟酌,约定关于施工质量等方面的标准,并作出具体、详细的解释,并形成明确的、可操作性的条款。但是在实际的`工作当中,往往忽视了这一点,缺乏对于细节性问题的明确解释,合同条款的标准较为模糊,容易产生陷阱。对于承包方和业主双方而言,某些合同条款对于业主并不公平,会对其造成一定的损失。

1.2固定价格合同。

在固定价格合同当中,在合同双方的商议下,确定固定的合同价款,并不再做出调整,便于工程结算,其中包含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但是采用该类型和合同条款,业主所承担的风险高于承包方,一旦出现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工程量估算错误等情况,容易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而业主还需要承担主要的责任。

1.3工程设计变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受到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往往和预计情况出现偏差,需要对施工工艺和技术进行调整,做出工程设计变更。而承包方在进行工程技术变更时,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明确呈于书面。但是一些承包方自行做出工程设计变更,无论是否合理,都违反了合同条款,一旦出现延误工期等情况,业主可以扣除承包方部分的工程款。在施工合同当中,关于工程设计变更的条款不明确,难以追究承包方擅自进行工程设计变更的责任。

1.4不明确的合同条款内容。

业主应对施工合同条款内容一一明确,并及时对不公平条款提出异议,并与对方进行洽商。当中间过程中出现合同条款变更的情况时,需要合同双方共同商议并达成一致,并对变更后的合同条款内容进行审查,并呈于书面协议当中。如果承包方不了解施工合同条款内容及其变更内容,或是变更内容未明确呈于书面协议当中,容易出现合同条款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尤其是工程款支付约定的相关内容,如合同条款内容不明确、前后不一致等情况,对于业主不利。

2、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办法。

2.1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对于合同的审查批准、使用登记、信息统计等内容进行明确的规定,并将其作为严格履行合同的基础。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需要对投资、工期、环境影响等因素进行考虑分析。在确定合同条款时,避免漏项的情况。对于不明确的条款内容,需要做出准确的解释,在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后,对书面协议进行修改和完善,经严格的审核后。认真予以执行。加强投招标管理,做好施工合同签订前的工作。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业主需要对施工企业进行考察,对于各项专用条款进行严格的核查,保证其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性,并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定价。该过程中,需要参考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2采用工程结算专用条款。

采用工程结算专用条款,充分考虑到工程量、计费基数以及材料价格的改变。当发生工程设计变更时,工程项目内容会发生相应的改变,这就需要对合同价格等内容进行调整,形成新的条款项目,并落实于书面协议的当中。而工程量的改变则会影响到项目措施费用、规费和税金,进而引起计费基数的改变。当发生材料价格变化时,则会带动承包价格的变化,需要将其作为合同价款及调整的相关约定,对其调整幅度进行明确的规定,并将其列入工程结算专用条款当中,可有效避免双方在工程结算方面产生纠纷。

2.3索赔治理。

提高业主的法律意识,学会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合同当中,需要列入索赔和反索赔的相关条款。如施工单位违反了合同条款,业主则可以将其作为证据进行来扣除工程款。当施工单位提出索赔要求时,业主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并按照合理、合法的程序进行反索赔。

3、结论。

加强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能够有效保障业主在合同中的合法权益,加强风险因素控制。针对不明确的合同条款标准和合同条款内容、工程设计变更以及固定合同风险等问题,采取科学、合理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办法。结合施工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考量当前的建筑市场环境,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然后采用工程结算专用条款,加强索赔治理,全面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杨敏.浅谈基建工程招投标和基建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隐患及防范建议[j].金融经济,(14):163~164.

[2]孙丽.浅谈在施工合同管理中风险识别与防范[j].河南建材,(04):56~58.

企业用工关系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与管理

一、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不踩用工“红线”

(一)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企业不在法定的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会导致巨大法律风险:不少企业至今仍有一个错误认识,认为鉴定劳动合同就是将自己套牢,没有合同就没有劳动关系,这样就可以规避法律规定的种种义务。而实际上,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不表示没有劳动关系存在,只要劳资双方事实上存在雇佣劳动关系,那么在法律上双方的劳动关系就已经成立。企业向劳动者发放的工资单、厂牌、工作证等材料均可以作为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合同的证明。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以内法律予以宽容,但超过一个月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起企业就要承担向劳动者按月支付两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如果自实际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而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就默认双方之间已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将承担更大的责任。

对于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从规避法律风险的角度上来说,企业应当不予录用;即使录用了,企业也应让劳动者出具不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证明。

企业不交、少交社会保险面临的风险主要是。

1、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3、行政处罚,如果企业不按期交纳社会保险费用,将面临承担行政处罚的风险。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73条和《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第4条都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根据《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因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且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但经济补偿金的补偿年限应自.1.1日起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项目向劳动者支付保险待遇。

企业如何合理:

企业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为避免在争议发生后的保险费用计算依据,企业应当在不违法当地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的前提下,与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保险费用的缴纳基数,或者直接在合同中约定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分析及对策。

(一)试用期的运用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风险规避。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对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做了明确的规定,对于企业方而言,应注意一下几点: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具体企业和具体的劳动者之间,无论劳动关系建立或存续期间工作岗位调动还是离开原企业后又重新回来工作的,企业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的规定可以说是法律赋予企业方的一种权利,同时也是对于企业方的一种保护。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承担的风险责任相对而言会比较小,但这并不是说在试用期内企业就可以随意地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第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劳动者说明合法的理由;

第三,在试用期间要定期的对劳动者进行考核,对于考核的内容和结果均应有劳动者的签字确认,以便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能够证明劳动者不符合企业的录用条件。

(二)合同期内岗位与工作内容约定的注意事项《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变更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岗位应当经劳资双方协商一致,企业不能单方面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很多企业在约定工作岗位时,采取模糊抽象策略,即对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不作具体的约定,而只是从一个大范围内进行约定。然而,这种抽象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会被认为是岗位约定不明,劳动者的岗位通常按照实际履行原则来确定。这时,企业仍然面临着调岗上的法律困境。企业正确的做法是:合理的设定岗位职责和岗位管理制度。比如,企业可以划分为研发部、采购部、人事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等几个大部门,然后再在各个部门中设定相应的岗位。这样,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简单的约定“在某某部门从事某某工作”。

(三)加班管理、加班风险控制现今大部分的企业尤其是制造类的企业,均存在在不同程度的加班情形。而《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加班现象也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比如工作日加班的应支付150%的工资、周末加班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200%的工资、法定节假日更是规定了企业应支付300%的工资,这无疑加重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对于必须进行加班的行业,企业在要求劳动者加班时仍应严格按法律程序进行,同时应注意一下问题:

第二,进行加班时应当经过企业工会的批准和劳动者的同意;

第三,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报酬。

(四)拖欠加班工资的劳动争议应对。

1、企业拖欠劳动者加班工资,面临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若不是,或者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100%的标准向劳动加付赔偿金。

2、企业的应对。

(1)明确劳动报酬的组成和支付管理,劳动报酬涉及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企业在劳动报酬中通常会约定劳动者的基本工资是多少,由两部分组成,即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岗位是明确的,绩效却难以确定,劳动者会以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资金、加班费、津贴和补贴等全部货币收入作为计算依据,而企业往往按照劳动合同中基本工资来计算,差别很大。因此,企业应当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资标准是多少,特别注意加班费、奖金的审批审核和支付方式。

(2)严格工作时间的管理劳动部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确定标准工时制度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对于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地方企业,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但应当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3)严格休假管理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范企业休假管理。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享受带薪年休假5天,不包括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历工伤停工留薪期间。j企业未安排年休假或安排的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假天数的,应当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日工资为12个月除加班工资后的日平均工资除以月天数21.75天。对于企业提出但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的,企业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五)违约金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第23条竞业限制条款规定的违约金条款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是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以上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三、企业如何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两种情形:

第一,在试用期内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第二,企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单方面地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什么样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怎么才算是“严重违反”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企业依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性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的司法解释,可以看出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应当有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性规定,即应当合法;

第三,应当向劳动者公示。而关于如何才算是“严重违反”、“严重失职”,企业也应当在制定规章制度的同时确定相应的划分标准,如用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为标准,以便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相关的证明。因此企业应当注意以下方面:1、牢记并贯彻《劳动合同法》第39条如果劳动者存在39条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也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对于企业来讲最易于实施而又让劳动者难以抗辩的方式,就是39条第一款第二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严格制订规章制度,为适用39条打下基础。

规章制度是企业进行规范管理的有效手段,如今企业的规章制度从企业单方制定转变为企业与工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因此,1、企业应推动本单位工会的组建。2、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时,首先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其次要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即平等协商+公告(告知)程序;最后,更为重要的是要保留好履行了法定程序的证据,如会议记录、讨论的经过、张贴公告的记录等等,以防止发生纠纷时,企业举证不能风险的发生。3、对于已经存在的规章制度,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严格地梳理、修改甚至推倒重来。施工单位应根据其具体情况完善分承包制度、班级组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加班管理制度、辞退工制度等。

用人单位必须改变传统的企业对员工的管理模式,不但要建立完备的考勤制度、考评制度、奖惩制度等,还要将这些制度落实到位。就建立《奖惩制度》而言,它是企业的管理手段之一,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企业管理人员就该以事实为依据,以《奖惩制度》为准绳,把握尺度,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赋予的企业权利和程序规定处理所发生的事件,不会在员工向企业“维权”时处处被动。

对于企业规章制度的公示;《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以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如果没有该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并且劳动合同履行期满没有主动提出解除合同或者终止合同,除非用人单位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造成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经济补偿;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根据该法8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但是如果支付了赔偿金将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正确处理劳动争议,掌握诉讼技巧。

劳动争议案件从简单的开除、除名、辞退违纪员工案件发展到内容复杂的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经济补偿金、工伤、年休假等,造成这些劳动争议的主要原因是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员工通过法律手段处理劳动争议的成本越来越低:劳动仲裁不收费、劳动诉讼只收10元,且程序规定对员工越来越有利:举证责任一般由企业承担、法律时效也从原规定的60天延长到1年,遇到这类案件施工单位应坚持协商解决为主。

对于与劳动者对簿公堂不可避免的情况下,企业一定要有证据意识。以企业以严重违纪或者严重失职等理由辞退员工为例,一旦纠纷发生,企业必须对职工的严重违纪和严重失职行为举证,因此,保全和收集证据至为重要。企业所要保全和收集的证据,主要是两类:其一是员工所违反的企业规章及劳动纪律的具体条款;其二是员工的违纪行为。通常,可以证明员工违纪行为的证据主要有:一是违纪员工的“检讨书”、“求情书”、“申辩书”、违纪情况说明等;二是有违纪员工本人签字的违纪记录;三是其他员工及知情者的证明;四是有关物证;五是有关书证及视听资料;六是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处理记录及证明等;七是工会的证明等等。

论加强国有企业战略和决策管理的风险防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贯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必须一贯。

该制度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制度的创新。习总书记在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概括了理论迷雾,回答了实践难题,深刻阐明了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否需要党的领导、如何加强党的领导等一系列问题,站位高、方向明、点穴准确,是加强新形势下国企党建的纲领性文件,为国企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定不移地加强方向。

全面深化国企改革,不能回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能抄袭全面西化,关键是立足中国国情和中国国企的实际,走中国特色之路。国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在哪里?总书记开宗明义,指出了国企的性质、地位和重要性。国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赖力量。因此,领导一切的党牢牢抓住国企,党建是国企的根和魂。

国企的定位与实际,要求我们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力。

推动党的建设。从政治上看,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力量,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在重大工程和科技创新方面,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在许多重点领域掌握了核心关键技术。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国有企业的布局更加优化、优势更加集中。

许多投资大、风险大、收益薄、周期长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国防科技、脱贫攻坚、民生改善等领域的建设和项目都是国企扛起来的。从经济上看,国有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居于主导地位,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地位重要、作用关键。

从资产规模来看,2016年,央企创造的增加值约占全国gdp的8.2%,上缴税费和收益约占全国财政收入的13.2%。可以说,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为中国经济发展发挥了“压舱石”作用。因此,必须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能够最大限度保证国有企业各方利益的一致。通过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将企业经营目标、经营管理者的利益和国家利益、职工利益统一起来,在做大国民经济“蛋糕”中发展壮大企业自身,实现多方共赢,最终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财务管理视角下企业并购的风险与防范研究论文

河北学刊05期。

在审计工作中,道德风险的存在,不仅会降低审计质量与审计效果,在特殊环境下还会败坏审计职业形象,危害审计事业的发展,甚至会导致审计工作最终失败。按照信息经济学原理,委托一代理关系的存在,容易产生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这是审计风险产生的理论根源。在审计工作中,如果审计人员未能严格履行责任义务,受利害关系的影响,便有可能形成判断失误风险与道德风险。当前,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存在较多的层级,其管理体制并不健全,在这种内部约束机制下,审计道德风险会变得更加严重,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形成越来越明显的障碍。因此,有必要防范审计人员的道德风险,提升审计绩效。

一、道德风险与审计道德风险。

在公民社会中,社会和谐是社会个体和群体共同追求的目标。在这一目标指引下,人的行为需要和社会秩序相契合,社会则要借助有效途径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在这一过程中,道德要发挥调控作用。比如,为控制主体进行合法性辩护,对可能引起冲突的价值观念加以阐释和引导,借以形成良性的道德氛围。而当全体社会成员形成了共同的价值目标,对于社会发展的把握也就变得越来越清晰,公民社会或和谐社会的构建便会逐渐实现。但不可避免的是,道德会在一些因素的影响下陷入风险之中,给社会进步造成一定阻碍。

(一)道德风险及其成因。

1.道德风险释义。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道德风险的普遍存在是不争的事实,近年来,随着媒体、法律、制度等要素的介入,道德风险受到前所未有的制约,但即便如此,在特定历史时期或特定场景之中,道德风险仍有可能形成现实破坏力,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尤其是在市场经济的框架下,存在着大量“委托一代理”关系,用以实现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提高社会组织的运行效率。但是,无论是委托人还是代理人,都会从自身利益出发,追求最大化的经济利益。这样一来,道德风险就成为“委托一代理”关系的直接产物,当委托方处于信息劣势或疏于监管时,代理方就会围绕自身利益作出有损委托人的行为,伤害委托人的利益,道德风险由此产生。而基于“委托一代理”关系,道德风险具体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代理人会通过减少自己的要素投入或采取机会主义行为,放大自身的效用。

2.道德风险的成因。首先,个人道德与公共道德的错位。从辩证的角度看,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当前由市场经济所主导的经济文化也是如此,它一方面使当代大学生更加独立和开放,另一方面使道德人格更加多元。一些个体的道德心理出现了“分歧”,道德人格的矛盾与冲突时刻困扰着他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一方面对个人道德极度维护,一方面对社会公德逐渐漠视,在一味地构建服务于自身的道德体系之时,对公共道德的构建袖手旁观。其次,按照意识论的逻辑,认知指导行为,行为增长认知,道德认知和道德行为之间的断裂也是需要关注的另一个事实。从原则上看,两者是对称、协同和一致的,但现实情况却并非如此,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之间的不对称性和矛盾性正日益凸显,两者的反差在部分大学生群体身上已经达到了严重的程度。再次,自我道德修养的“放任”和外部道德教化的缺位。这样一来,个人道德体系逐渐扭曲,其道德行为只为利益诉求服务。

(二)审计道德风险的表现。

审计是经济行为的一种,指的是依照经济原则和委托人的要求,为了实现特定经济目标而进行的专项活动,其职责在于完成受托任务、履行受托责任。从理论上讲,审计道德风险系指从事审计活动者(审计人员、注册会计师等),在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作出的不利于他人(比如委托人)的行为。这些问题源于以下情况:在不确定性、不完全性或限制性的合同中,负有责任的一方(经济行为者)由于未能承担全部损失或利益,因此也不承担行为的所有后果,不获取行动的所有好处。在审计工作中,道德风险亦称“审计败德行为”,是审计人员的行为偏离审计职业道德规范所致,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虚假陈述。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出来。但是,一些审计人员出于对非法利益的追求,在审计报告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主观上的隐瞒,以达到与利益相关者“合谋”的目的――这明显违反了审计工作客观公正的原则,也增加了审计风险。

2.市场寻租。一些审计人员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会向被审计单位释放“特定信息”,被审计单位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会向其寻租,以便完成审计造假,出具一些应付性、包装性的审计报告以欺骗委托人――这种审计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强化了不正当竞争,而且严重降低了审计质量,增加了社会成本。

3.职业怠倦。在委托人监督缺位的情况下,审计人员会在审计工作中“偷懒”,比如,通过简化程序或省略必要的审计环节减少审计时间、降低审计成本、消减审计精力,甚至因此获得额外收益――这种行为与审计职业道德直接相悖。

(三)审计工作中引入道德风险的必要性。

无论人类社会如何进步,任何一个国家和社会构建的法律体系都是不完备的。因此,社会规则的建立除了要强化法律的作用之外,还须注重道德的约束力量。只有这样,才能在面对特定案件时,依照法律和道德作出最小偏差的推断和研判。因此,在审计活动中,审计人员所采取的任何审计方法都要以职业道德为基础和支撑。也可以说,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是“专业技术”与“职业道德”的二元函数,单纯依靠专业技术或职业道德进行审计都是不恰当的,只有将两者结合在一起,才能有效消除审计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减少审计失误。所以,有必要在审计活动中引入道德风险因素,在关注审计技术与审计程序之外,还要对审计主体的自身行为和因此而产生的审计主体的道德问题加以思考和度量。

从某种意义上说,道德对人的约束比制度更为深刻,这也是审计风险因道德而形成的重要原因。因此,若想降低审计风险,通常要寻找道德风险的成因和可能爆发的环节。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审计设计和审计行为取得良好效果,保证审计准则、审计方案和审计程序按照既定的路径推进。当然,在审计活动中,在审计管理和审计技术层面也会存在不可避免的风险,但这些风险只会给审计工作带来部分影响。对于这些微观层面的事件,只要借助制度规范等对应措施就可以有效化解。相反,道德风险对审计绩效的影响是宏观的,由此而造成的不良后果通常会使社会信用陷入尴尬境地。从这个角度讲,在审计活动中引入道德风险变量,具有明显的检验意义。

二、审计道德风险的形成原因。

在传统审计模型中,不道德行为产生的风险是难以描述的。所以,在研究审计风险时引入道德风险因素、分析风险的成因是十分必要的。总体而言,审计道德风险的成因主要有违规得利大于惩罚成本、不正当竞争压价诱发审计道德风险以及信息不对称等。

(一)违规得利大于惩罚成本。

为了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效率和效果,除了要最大限度地公开信息,防止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外,还应对因审计道德而造成的损失作出明确认定,并给予其极具威慑力的惩罚。但是,较长一段时间以来,虽然中国的审计环境不断向好,但与法律相关的约束机制却一直处于软化状态。比如,民事赔偿机制缺位,监管力度不足等。这种状况的存在直接推高了审计师行为失当发生的概率,更为重要的是,由于监管和惩处机制的缺位,使得这些行为被起诉的概率也越来越低。实际上,从行为经济学的角度看,这种低风险行为或高风险行为被容忍,极易诱发新的道德风险,风险的级别也会越来越高,对经济社会产生的危害也会越来越大。比如,审计师会出于对“显著利益”和“隐性惩罚”的考虑,签发一些严重失实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也可能为了“迎合法律”,对严重失实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加以粉饰,以增加结果的模糊性。当然,更为严重的是,近年来,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数量越来越多,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越来越大,这类人群和组织抗击风险的能力越来越强,如果不颠倒“违规得利大于惩罚成本”的状况,其道德风险就会不断提高,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极大损害。

(二)不正当竞争压价诱发审计道德风险。

按照行业要求,审计师在履行审计合同所规定的责任之后,会从委托人处收取约定的审计费用。这样一来,审计行为就成为一种典型的市场行为,审计质量、审计成本、审计收益三者之间就构成了制约关系。如果审计师追求较高质量的审计,就会因此增加审计成本,而审计成本的增加会“降低其市场竞争力”,尤其是在审计收费不断走低、竞争环境不断激化的情况下,较高的审计质量势必会降低其收益。这样一来,对于作为有限理性经济人的审计师来说,出于对既得利益的考虑,要么通过其他方式提高其市场份额,要么放弃更高层次的审计独立性与职业道德,以换取更多的经济收益。当然,这种出于不正当竞争而出现的压价行为,一方面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审计主体被迫接受和履行审计合约责任不相称的收费条件,另一方面,也因这种“理性选择”而造成了“偷懒行为”,审计道德风险由此而产生。

(三)信息不对称。

道德风险与信息不对称紧密相关。在审计活动中,注册会计师承担主要的审计任务。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主体存在提供失真审计信息的可能,并以此提升自身效用,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此外,审计作为一种专家服务,审计事故的出现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注册会计师是否违背了审计准则、是否违背了审计道德、存在造假行为,是很难判定的。但是,一旦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高额回报,就有可能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利用合法审计信息失真与非法审计信息失真,作出违背职业道德规范的审计行为。

三、审计道德风险的防范与治理。

道德冲突是人类社会中最为常见的矛盾表现形式,在社会发展处于复杂阶段时表现得尤为明显。道德冲突最终导致道德异化和道德选择,而在道德实践中,基于道德异化的道德选择又成为其他道德活动的前提与基础。由此可见,道德冲突是人类道德活动的根源,它关乎人类心理机制与社会机制的生成与规范。从这个角度讲,防范和治理审计道德风险需要按照这一逻辑进行:注重审计道德的内化教育――从规制上确保审计的独立性――提高审计道德风险成本――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完全垂直管理的内部审计体制。

(一)注重审计道德的内化教育。

对道德教化主体而言,道德人格是其道德体系的.重要表征。在对审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进行道德教化的过程中,重塑教化主体的道德人格是提升其道德教化水准的基本维度。为此,在选择道德教化主体时,应注重其是否具备足以影响其道德人格的关键素质,比如敏锐的观察力、准确的判断力、有效的沟通力和驾驭局面的引领力等。此外,还应进一步提升道德教化主体的人生价值系统,充分认识到与道德教化相关的工作是神圣的事业。当然,道德教化主体还须具备强烈的人道主义精神,对于教化客体表现出来的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应对其进行重塑和道德教化与内化,将道德教化多主体下的养成教育作为主要的教化模式加以实施,使之能够自觉接受道德规范和遵循道德准则,将道德人格逐渐内化为自身的心理诉求。

(二)从规制上确保审计的独立性。

严肃对待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认真落实审计意见与建议,对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效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只有从规制上确保审计的独立性,才能有效防范审计道德风险的发生。因此,在审计活动中,审计师应保持独立性,最大限度地避免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发生利益关联,严格按照审计原则和被审计客户的管理层或雇员的职能完成审计,在法律和宪法允许的范围内对被审计客户予以正面支持。只有这样,才能降低审计师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相关系数,以及投资者对审计师和审计活动的担心与质疑。当然,在这一过程中,还应以市场为基础,通过公平竞争获得利润及经济利益,不能为了较多的咨询服务而降低审计服务收费,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审计师的独立性。

(三)提高审计道德风险成本。

经验表明,在违法现象普遍存在时,政府或当局即便再强大也难以控制住每一个人――这是管理学中“破窗理论”屡试不爽的定律。在审计活动中,为了降低因道德风险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除了提高法律本身的效力外,还要在法律执行过程中加大惩处力度,通过提高审计道德风险成本,消除审计行为主体的违规意愿。为此,需要不断提高法律法规的社会认知度,让更多的审计师认识到审计道德缺位会给个人和社会造成严重后果,从而对其行为产生一定的威慑作用。此外,无论是审计师还是会计师事务所,都要熟悉和钻研审计法律法规,通过公平执法、公正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纠正,增加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赖与热情。比如,培养通晓审计业务的法律专业人才,加强对法官独立审判的教育,提升审计职业的社会公信力等。

(四)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审计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审计技术和审计经验对审计结果的准确和客观会产生直接影响。一般而言,较高质量的审计报告会增加经济价值,否则,不仅会降低经济价值,还会造成资源浪费。因此,为了提高审计质量,降低道德风险,还需要在审计领域内部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号召社会或社会组织为增加价值的审计活动支付更多报酬或社会认可。如此一来,技术到位、经验丰富、道德水准较高的审计师就会拥有更好的声誉与审计收费,并会为其事务所带来更多未来收益。同时,审计师也会主动抵御那些“有利可图的诱惑”,自觉完成既定的审计程序,综合衡量审计成本和收益,服务于更多的客户。

(五)建立完全垂直管理的内部审计体制。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现代审计行为能否有效防范道德风险,不仅取决于外部环境能在多大程度上消除风险因素,还对被审计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运行状况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要做好顶层设计,还要做好各项制度构建”,有必要建立完全垂直管理的内部审计体制,以经营管理权的“委托一代理”关系为起点,构建更为严密的审计监督体系,防范审计道德风险的发生。现代企业内部存在着多层级的“委托―代理”关系,不同层级的分支机构都扮演着代理人的角色。因此,认定代理行为是否合法和有效,必须借助相对独立的监督系统才能完成。从这个角度讲,在保证被审计企业独立性的同时,应以完全垂直管理的内部审计体制为基础,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处罚制度,合理利用和处理审计报告,以防“只审查、不处理”现象的发生,最大限度地消除违规、违纪等不道德审计行为。

审计是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而存在的,自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之后,审计活动在对外经济往来、协调国内和国际各种社会经济关系以及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在这一过程中,作为审计主体的审计人员是最重要的参与者,其职业道德水平和职业倾向、道德倾向对中国审计事业的前途和命运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需要借助各种力量,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审计人员的道德教育、道德培训和道德约束,使之能够从职业道德出发认真履行审计职责,主动践行职业道德行为,为消除审计道德风险、规范审计市场作出更多努力。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与效果,提升审计职业形象,促进整个审计事业的发展。

作者介绍:穆建亚,南阳师范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讲师,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在读博士生,主攻思想政治教育。

企业用工关系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与管理

设立登记是指将企业设立的相关事项上报企业的登记注册机关,由企业的登记注册机关依法审查、核准后,颁发营业执照的过程。

1、法律风险: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予以纠正。如企业名称与他人在先驰名商标相冲突,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相关权利人可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并可依法追究该企业的侵权责任。

2、风险防范:为避免企业名称与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冲突,应当事先进行商标查询。同时为有效保护自己的企业字号不被他人以商标形式注册,建议在企业名称登记后及时将该企业字号在相应类别上申请商标注册,予以商标保护。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或发起人需要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确定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要将出资足额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要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1、出资瑕疵种类:(1)出资评估不实,即出资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时,其评估价额高于出资财产的实际价额。(2)虚假出资,指出资人违反法律规定未履行出资,通过虚假手段取得验资机构验资证明,从而造成表面上出资,但实际上并未出资的情形。(3)抽逃出资。指出资人在公司成立后,将其所交纳的出资额暗中抽逃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的行为。

2、法律风险:对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应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除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外,未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出资评估不实、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股东,还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应当向公司承担差额补缴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法律责任。

3、出资瑕疵的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应设置工作流程,严格按企业工作流程规范、审核,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以避免类似抽逃出资引起的法律后果。

1、经营范围分类。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

2、法律风险:企业未经批准、登记或者违反相关规定超经营范围经营的,尤其是许可经营项目,属非法经营,由企业登记机关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查处,可处以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同时企业还将承担因此可能导致的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3、风险防范:企业应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业务。有前置审批的许可经营范围应当及时办理前置审批,在经营过程中不但要注意本企业经营不能超越经营范围,还要注意审核合同签约对方是否超越经营范围,以避免无效合同的产生及经济损失的发生。

通过梳理设立登记的工作流程中每个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建立起必要的工作流程;按照法律规定获取登记所需的资料,使整个设立工作程序规范化、合法化。同时通过加强与工商登记机关的沟通,力求所报送的资料更加符合登记规定,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也能得到更直接的指导和帮助,维护好出资人利益。

【拓展阅读】。

最近有老板想要注册公司,就来问小编一些关于这方面的问题。

一、两种筹划方式。

1、注册新公司。

途径:找市面上的执照代办公司完成即可,花费2000元左右(不含注册地址费,2019年注册地址费涨价严重,大约一年需要10000,如果带上记账费用,估计总共成本在15000到2万)。

优势:自己申请,知根知底,花费较低。

劣势:大部分银行对于公司成立年限有要求,至少需要等待3个月。

适应人群:无企业的客户,未来需要经常融资的客户(公务员,事业单位,央企高管客户除外)。

2、突击入股。

优势:目标明确,拿来即用。

劣势:购入公司的过往情况需要调查清楚(因而大部分客户都找代办机构完成,如果工商信息变更不彻底,容易造成工商或者税务的异常,影响个人征信等其他公允信息采集异常情况)。

企帮帮小编分享:注册公司指南。

适应人群:有应急贷款需求的客户,希望立即拿到现金淘笋买二手房的客户。

二、注册公司/入资公司主要的坑。

1、公司名字不对。

银行申请贷款有很多要求,最常见的是带“投资“字样的公司,银行是肯定不会介入的。

另外这几年实体经济经营很不容易,很多银行根据实体经济情况都设定了自己的风险偏好:支持类行业,关注类行业、谨慎受理类别的行业,还需要注意不要踩中这些谨慎受理行业的坑。

目前银行重点扶持的是科技服务类型公司。

2、注册资金不足。

很多朋友的公司,注册资金只有10万,这类注册资金微小的公司其实在申请贷款的时候,会有扣分的影响,因而需要注意注册资金不要太多,但也不能太少。

注册资金在100万-500万之间就是最优。

注册资金1000万,有利于信用贷办理。

3、营业范围不合逻辑。

(1)、职业相关度。

如果你是受薪人士,那么注册的公司/入资的公司请一定和你从事的职业有相关性,因为这样才比较合理。

简单来说,如果你是做公关的,那就注册一个科技服务类公司从事新媒体运营和传播;。

(2)、有资金需求的行业。

其实银行也知道,一家咨询公司、投资公司、或者培训公司其实是没有什么资金需求的。因此作为想申请经营贷的借款人来说,更需要避免这类”不缺钱“的公司。

还要避免一些行业容量特别小的行业,例如销售绿植、销售民俗礼品的公司等等。

通常我们建议注册的公司大多是科技类的公司、贸易类的公司。

三、公司注意事项。

2、如果收购公司,一定要写份转让协议,防止以前的公司有诉讼和财务风险。部分收购的企业开户比较多,可能会是银行账户管理费。

3、如果加股东,对于当前有诉讼,地址异常的公司,投资公司等都不能用,建议一定要了解清楚。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营运资金风险防范与管理

1、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教育,发现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提醒,并提出整改措施,以院内外护理差错为实例组织讨论学习借鉴,使护理人员充分认识护理差错因素新情况、新特点,从中吸取教训,使安全警钟常鸣。

3.加强重点时段的管理,如夜班、中班、节假日等,实行弹性排班制,合理搭配老、中、青值班人员,同时组织护士认真学习新颁布的gt及gt的相关条款,以强化护士良好的职业认同感,责任心和独立值班时的慎独精神。

4、加强重点病儿的管理,如危重患儿,把危重患儿做为科晨会及交接班时讨论的重点,对病人现存的和潜在的风险做出评估,达成共识,引起各班的重视。

6、对重点员工的管理,如实习护士、轮转护士及新入科护士等,对她们进行法律意识教育,提高他们的抗风险意识及能力,使学生明确只有在带教老师的指导或监督下才能对病人实施护理。同时指定有临床经验、责任心强具有护师资格的护士做带教老师,培养学生的沟通技巧、临床操作技能等。

7、完善护理文件记录,减少安全隐患。重视现阶段护理文书存在问题,规范护理文件记录,认真执行护理记录中“十字原则,即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避免不规范的书写,如漏字、涂改不清、前后矛盾,与医生记录不统一等,既要体现综合护理问题记录,又要体现专科症状的特殊性,使护理文件标准化和规范化。

9、完善护理紧急风险预案,平时工作中注意培养护士的应急能力,对每项应急工作都要做回顾性评价,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提高护士对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

企业安全管理风险及其防范措施论文

二十一世纪高速发展的工业化“革命”,带动大批新兴行业的崛地而起,尤其是化工行业。但在一片繁荣的新背景后方,却引人深思。那便是不容忽视的化工业安全管理问题,它正在一步步深入各个阶层相关者的心中。无法避免的要去改变,提高并加以执行。安全问题,重于泰山。在化工这片重要领域里,安全管理问题正逐步被大众认识并加以防范,今天我们就化工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加以剖析原因并试图找到解决方案,为我国化工业的更强大去推动前进。

工业化发展中,化工企业的发展乃是重中之重,那么化工企业的安全问题自然也是重中之重。化工企业的安全问题的存在是值得探讨与深思的,它必须是在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对企业的内部起着不可或缺的准则性作用,有助于企业的安全管理方向,方式,方法,开展一系列严谨的化工生产工作。例如生产时候的操控模式需要安全管理,便于后续的统筹、规划、决策、调控。目的就是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在整合企业生产过程中起到重要的参照与核实作用。最终目的就是让每一个企业内部相关人员在工作中更稳定更放心更有质量地开展工作。在当代社会必须是每个化工企业员工的责任所在。

二十一世纪中国的战略性发展,常常提及到一个词语:可持续发展。当下社会各行各业都离不开可持续发展五个字,只有遵循于此才能置企业于屹立长久之上。工业化发展带动gdp,其中最出彩的化工业已经渗透人们生活方方面面。但是是否真的做到可持续发展,于是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意义就在这里,为企业全面发展起到纽带的作用,带动其往更高级化前进,提升企业,从而提升产品质量,带动企业多元化快速发展。带动社会化工业行业准则,拉动工业化发展的前进脚步。

2.1化工企业的不安全因素较多。

大部分化工企业都有各种不同的安全相关问题。化工企业中不安全因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如易燃易爆、易腐蚀。强酸强碱强化学性。抑或是温度高、压力大等不安全操作环境。尤其是易燃易爆能够直接威胁企业的不动产的破损,人员伤亡问题甚至可以延伸。那些不安全问题导致工艺复杂,操作要求又多又严格,化工企业一旦出事故对社会与家庭都有严重影响,呈线性辐射。化工企业生产中有许多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因此不安全的生产技术必须避免,安全管理在企业生产中的地位也就越来越高。延伸至整个工业化发展进程中。

2.2化工企业安全意识之淡薄。

许多化工企业安全管理问题存在的根本问题就是安全意识淡薄,由于化工企业中青年中老年的比例严重失衡,若是新员工,很容易造成一发不可收拾的残局。若有些员工缺乏操作经验,那么他的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就会随其业务操作不熟练而降低。从而导致其安全为先因素更大。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造成严重的公司影响社会影响,个人家庭幸福感瞬间破碎。由于我国现今大部分化工企业并没有制定有效的员工安全操作的管理办法,所以不可避免地出现无法落实安全制度问题,进而影响全新安全制度的建立。

2.3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严重性问题。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比较严重的普遍的问题如下:

(1)如何去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不完整、不能分清安全生产的责任制。企业必须建立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这是化工企业的重中之重。

(2)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主题培训活动并没有引起重视。

(3)企业安全检查不全面、不落实。现今许多化工企业的安检做的并不细致,这是很重要的,尤其能突出安全管理的意义。

(4)安全救急应急系统不全面。许多化工企业忽视了这一块,其实这是重大隐患,可以避免更多的损失和伤亡问题。

3.1建立全新的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应当全面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系统。明确该明确的,细化该细化的。责任与义务的该分清就要分清,该优化的工作流程应当更优化,该修改的应该及时按照前期错误中取长补短之姿态去修改落实。同时在企业大会或者小组分会中多加强培训与学习力度,把怎样落实看做重点项目,按照正确的规章制度一丝不苟去执行。重点就是落实并且提高新制度的执行。

3.2加深危险源识别工作能力与风险估值能力。

平时化工企业要多举办危险源和风险评价相关的安全管理学习宣传,企业内部生产设备,包装设备、输送带等所有关系到安全生产的企业化工设备,都要进行安全源如何识别以及如何评价其风险,以防止安全事故。让员工加深隐患意识。举一反三地针对化工设备可能出现的故障、设备哪些方面存在特别注意的缺陷问题、能否有效控制设备以防失效、如何最大防止人为失误等一些列系统性的安全问题进行学习,培训,加强,反复操作。目的就是提升风险评估能力,更深刻识别危险源,最大程度降低风险,最大化加强防范意识与防范措施。

在化工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安全管理问题是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是企业生产中最重要的一步。不断地提要安全管理标准,不能懈怠标准的提升空间。只有提高安全意思,加强监测力度,尽力最大化打破安全隐患,实施无事故安全生产想必是每个企业与员工都愿意的结果。如此即可保持高效能的生产。为建设工业化做好必备的工作。

[1]涂华。新形势下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路径探讨[j].冶金丛刊,2016(6).

企业安全管理风险及其防范措施论文

化工企业的生产环境多是高温、高压,且会有很多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的物品,稍有疏忽大意,就会引发安全事故。同时,在生产过程中还会产生一些会对人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有毒有害气体。可见,对于化工企业来说,安全管理问题是不可忽视的一大问题,不仅与职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有紧密关联,还直接影响到企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本文主要探讨和研究了安全文化塑造在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当中所起到的作用。

从化工企业生产环境、特性来看,一旦有安全事故发生就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扩大危害范围的同时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所以,化工企业应更为注重安全管理问题,将其放在首要位置。如何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增强管理的实效性也成为当前阶段化工企业积极探索的一个问题。在这个过程中,积极的安全文化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下面对此做进一步论述。

相较于其他行业,化工企业在生产运作方式上存在很多不安全因素,工作具有很大的危险性,会给员工带来一定职业危害。所以,化工企业在深知自身行业特点的情况下一直在积极探索有效的安全管理模式,引进了很多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如ohsm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hse—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等,并在吸收国外先进管理理念、技术、方法的基础上结合企业自身安全生产实践创建了新的安全管理模式,如扬子石化的“0457”、宝山钢铁厂的“fpbtc”等[1]。但从我国化工企业不断有安全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国内化工企业仍然没有形成带有自己特色,与自身企业实际生产情况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模式,只是简单地复制和模仿国外化工企业。事实上,安全管理模式可以看作是企业安全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体现了企业安全管理过程中安全文化不断向着经验化和理性化方向发展、优化的过程。为此,化工企业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时必须将自身企业特点考虑在内,将安全文化与安全管理模式相互间积极的影响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靠人监督管理属于一种有形管理方式,通过发挥安全文化的作用进行管理属于一种无形的管理方式。对于化工企业来说,安全问题每时每刻、无处不在的萦绕在每个人身边,贯穿于整个安全管理过程当中。通过安全文化可以创建一种精神、氛围,通过心理感应对安全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相互之间关系产生影响作用,进而在无形之中对员工起到引导和感化的作用,将安全生产转化为员工的一种内在需求,使其自觉端正工作态度,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充分发挥出员工在安全管理中的主观能动作用。下面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就安全文化塑造在安全管理中起到的影响作用做具体分析:

安全文化是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精神的一种集中体现形式,在企业安全生产与发展间扮演着内在价值体系的重要角色,同时,从安全文化的核心来看,安全理念在企业构建安全文化时,可以对企业管理者和领导层起到一定引导作用,引导其树立起正确的安全观念,并使其责任意识与杜绝违章的意识得到强化。这样就会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企业管理者对安全管理理念进行更新,同时,安全理念的宣传与贯彻也必将会促使员工的安全生产价值观得到积极引导,认识到哪些行为是安全的,哪些行为是不安全的,逐渐形成自我约束和管理的安全责任意识。

一方面,安全理念同员工安全行为存在紧密关联,互为表里,在化工企业日常安全生产活动全过程中可将二者看作统一的整体[2]。通过安全文化的构建能够激发和带动企业管理者与员工自觉主动地在生产实践和安全管理工作中融入安全理念,一改以往那种单一依靠人和制度这类他律性规范对人进行约束和管理的方式,而是在此基础上融合了自律性约束,使企业员工自觉地把安全理念转化成安全生产行为,对不利于安全生产的行为主动自觉地进行抵制,使得管理者管理行为与员工安全生产行为得到进一步强化与巩固,使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更为显著的效果。另一方面,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在进行生产活动时形成的,同时还得到了所有员工的认可,相当于企业思维方式、团队意识、行为规范与价值观念的总和,会影响员工们的组织行为与个体心理,严格预防职工逆反和侥幸等思想的存在。同时,安全文化可以将安全规范当成支配员工行为的标准,使员工在思想上产生认同,持有合作与肯定的态度,在心理上产生服从,减小了个人不安全行为的概率,变侥幸安全为必然安全。

假如企业中能够构建起一个良好的安全文化气氛,那么参与生产活动的人员将会不断受到感染。由于企业决策行为拥有社会群体特点,所以,企业决策会受到社会群体影响,进而企业安全文化也会影响到企业的决策行为。因为企业安全文化属于组织的价值观体系,应用它的价值观来引导、熏陶以及感染政策决策者,让他们能够根据组织的行为准则与价值观做出正确决策,所以当企业对安全文化比较重视时,此种价值观会对企业发展造成直接影响。

想要使安全管理的效能得到充分发挥,就需要获得安全管理系统当中的主体以及客体的支持,其中主要的决定因素就是这个管理系统当中的人,不但包括被管理者,还包括管理者,他们具有的安全文化素质会对管理机制的运行造成直接影响,同时还会对员工们的适应能力造成影响。企业安全管理模式主要建立在企业安全文化之上,假如企业安全文化缺失,那么企业管理模式就无法顺利实行。安全管理模式应该同企业文化特点进行融合,进而使企业管理模式可以在企业文化的促进下变得更加完善。

化工企业生产当中存在很多危险源,且生产工艺和生产条件较为复杂和苛刻、生产过程具有很强的连续性,所以,安全管理问题是化工企业不可忽视的重点问题。在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开展当中应充分认识到安全文化在安全管理理念、行为、决策、效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企业用工关系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与管理

是指当企业出现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撤销或其他原因终止经营而解散时,企业将有关材料或文件上报企业原登记注册机关,由原登记注册机关依法审查、核准,以终止企业法律地位的必经程序。

1.未进行清算注销的企业将面临吊销营业执照(如被吊销或被撤销仍须办理注销登记),接受相关处罚的后果。企业的债权债务由企业开办单位负责清理,公司应由股东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且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成立清算组。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3.股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或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及清偿责任。

4.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实践中,部分企业怕清算程序繁琐而不进行清算,不进行注销登记,直接将已丧失企业功能和业务的企业“搁置”,认为是自生自灭,致使债权债务关系得不到及时清结,影响了债权人的利益,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同时也给出资人带来潜在的诉讼法律风险。

1.找出注销登记中的风险点,做好风险分析,建立相关制度加以防范和控制。如对清算报告、股东决议的签署、对审计事务所的聘请等建立相关制度规定加以控制,避免出现虚假报告、文件等,减少因不当操作给出资人造成损失,产生遗留问题。

2.企业注销时应按法定程序及时依法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办理注销登记。

(一)企业年度年检(以下简称年检)概念。

是企业注册登记机关依法按年度根据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对与企业注册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

(二)未能按期年检的法律风险。

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10万元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1.日常的工作中,依照年检审查的内容规定,建立起与企业年检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2.收集企业在年度变化中的重要事项的变更,并做好相关记载。

3.注意每年年检政策的变化,对年检要求的事项做好资料收集和完善,确保提交的年检材料齐全、内容完整,避免出现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事由发生。

防范风险是企业首要的,基本的任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凭借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法律知识对公司登记涉及的各种活动,提供正确的经营管理意见,预见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并建立起企业工商登记工作相关的风险防范体系,从而避免和减少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损失。

企业用工关系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与管理

(一)设立登记概念。

是指将企业设立的相关事项上报企业的登记注册机关,由企业的登记注册机关依法审查、核准后,颁发营业执照的过程。

1.法律风险: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予以纠正。如企业名称与他人在先驰名商标相冲突,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相关权利人可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并可依法追究该企业的侵权责任。

2.风险防范:为避免企业名称与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冲突,应当事先进行商标查询。同时为有效保护自己的企业字号不被他人以商标形式注册,建议在企业名称登记后及时将该企业字号在相应类别上申请商标注册,予以商标保护。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或发起人需要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确定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要将出资足额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要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1.出资瑕疵种类:(1)出资评估不实,即出资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时,其评估价额高于出资财产的实际价额。(2)虚假出资,指出资人违反法律规定未履行出资,通过虚假手段取得验资机构验资证明,从而造成表面上出资,但实际上并未出资的情形。(3)抽逃出资。指出资人在公司成立后,将其所交纳的出资额暗中抽逃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的行为。

2.法律风险:对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应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除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外,未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出资评估不实、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股东,还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应当向公司承担差额补缴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法律责任。

3.出资瑕疵的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应设置工作流程,严格按企业工作流程规范、审核,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以避免类似抽逃出资引起的法律后果。

1.经营范围分类。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

2.法律风险:企业未经批准、登记或者违反相关规定超经营范围经营的,尤其是许可经营项目,属非法经营,由企业登记机关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查处,可处以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同时企业还将承担因此可能导致的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3.风险防范:企业应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业务。有前置审批的许可经营范围应当及时办理前置审批,在经营过程中不但要注意本企业经营不能超越经营范围,还要注意审核合同签约对方是否超越经营范围,以避免无效合同的产生及经济损失的发生。

通过梳理设立登记的工作流程中每个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建立起必要的工作流程;按照法律规定获取登记所需的资料,使整个设立工作程序规范化、合法化。同时通过加强与工商登记机关的沟通,力求所报送的资料更加符合登记规定,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也能得到更直接的指导和帮助,维护好出资人利益。

(一)变更登记概念。

是指当企业主要的注册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企业将其变化的事项上报原登记注册机关,由原登记注册机关依法对该变化的事项进行审查、核准并换发新的执照的过程。它是企业在注册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保持合法地位所必须的法律手续。

企业变更登记应在法定的有效期内进行,逾期不办理的,工商登记部门将予以处罚,风险发生。如《公司法》第73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1.规范变更登记的工作流程,通过建立流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收集和获取变更所需的资料,并针对企业经营中的各种变化,及时进行变更登记提示,以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2.做好变更登记审查。审查变更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在变更资料的收集和变更事项的法律程序上都必须依法进行,避免因违规操作造成严重后果。

3.加强与工商登记机关的协调、沟通,确保变更事项的登记材料符合法律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准备充足的变更材料,可以最大限度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企业安全管理风险及其防范措施论文

维持适宜的温湿度,温度设置在22~25℃范围内,湿度维持于40%~60%左右,温湿度适宜既可避免术者汗液进入视野影响手术,又能预防低体温损伤。保证空气达标,术前及时开启风机,控制空气中的细菌总数不超过10cfu/m3。重视保洁工作,每周清洁消毒中效装置、回风口、滤网1次,使用消毒液1000mg/l擦拭手术台、医疗设备与无影灯。严格清洁患者与工作人员所穿的拖鞋,禁止携带私人物品进入手术室。加强层流系统的定期检测,进行空气培养,限制手术期间房门的开关次数。连台手术需要保证室内卫生,待患者躺好后,关闭房门进行15~30min的自净,摆放下台手术需要的无菌物品与医疗器械。手术患者需要戴好帽子,穿戴病号服,更换拖鞋,消毒处理后方可入手术室。

1.2人员要求。

入手术室的工作人员均需换鞋与更换衣物,戴好帽子口罩,限制助手人数,参观人员应于红线以外进行观看,禁止随意活动。健全隔离制度与消毒制度,事先划分区域,实施无菌术后方可开展感染手术。负压手术室内进行感染手术,医护人员需要穿脚套、戴双层手套、穿防水的'手术衣。坚持无菌操作原则,正确穿脱手套与手术衣,一旦疑有污染立即弃之不用。严格制定核对制度,保证患者信息、术式、手术部位、术中用物准确无误。定期开展相关培训,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医护人员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与防范意识,实施规范管理。

1.3访视患者。

做好患者术前卫生清洁工作,术日晨起与家属、病房护士核对患者信息签好核对表,注意检查腕带信息是否与病例相符,对于清醒患者进行反向核对,鼓励患者说出个人信息与手术信息。麻醉前,由巡回护士、麻醉医师与施术者三方核对患者信息,避免出现差错。正确摆放患者体位,尽可能的保证患者处于舒适体位,避免损伤肢体与组织神经,合理选择并且正确放置体位垫。避免暴露部位接触金属,及时遮挡隐私部位,做好保护工作。术毕后,巡回护士需与责任护士进行交接,加强引流管护理,防止坠床。

1.4设备管理。

建立仪器设备档案,由专人负责清洁、保养、维护,术前检查医疗设备的性能,固定摆放位置,用后及时放回原处,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制定仪器使用制度,引进新型仪器后及时开展培训,邀请厂方的技术人员详细讲解仪器性能、原理、操作方法、故障、注意事项,保证医务人员充分掌握设备性能。

2体会。

手术室是抢救患者生命的关键场所之一,其安全管理直接关系到患者生命。医护人员应当保证理论知识扎实、操作技能过硬,并且具备高度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与服务意识,临危不乱、沉着冷静的向患者提供安全护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实施操作,从而实现安全管理。

企业如何防范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企业经营管理涉及许多方面,但主要是围绕产、供、销三个环节,而这三个环节都是由合同来连接的。在这些环节中会签定大量的合同,也往往容易发生纠纷,所以企业必须对合同的法律风险给予足够的重视。合同管理混乱,势必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可以说,没有规范有序的合同行为,企业就没有效益可言。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法制的目益改善,加强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企业各级经营管理者的共识。结合工作实际,本文就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应注意的法律风险点,以及防范措施谈一些认识。

一、合同签订阶段应当注意的法律风险点

1.合同当事人资格不当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合同当事人双方主体是否合格,是判定合同能否有效成立的必要前提条件,因此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必须具有合法的签约资格。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在签约时,法律人员必须要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要调查对方的资信情况,必须要求当事人相互提供有关法律文件,证明其资格。重要的谈判、签约人应是法定代表人。

2.合同内容不规范

合同文本必须能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坚决做到文字表达严谨,杜绝使用含混不清、模棱两可的语句。应尽可能选用我国颁发的通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具体按照实际项目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双方谈判的真实结果来起草。否则会发生理解上的错误和歧义,导致合同难以顺利履行或引发争议。比如有些单位的合同简单地用“合作协议书”、“合作意向书”等命名,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有关条文规定,这些形式实际内容的意思是不同的,所表达的法律效力也有差别。

3.合同条款有漏洞

定事项”等项目,按理说实际没有涉及其他约定,在此栏就应该注明“此项空白”或“无其他约定”等字样,但恰恰是忽略了这样的细节,造成了欺诈行为有机可趁。

4.合同属于无主合同

双方仅签订了从合同而并没有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有着的合同,如建设工程总体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有主合同有着才能够得以成立的合同,如建设工程分承包合同、质保合同、风险抵押合同等。如果没有主合同,从合同是不能够单独有着的,是无根据的合同,也就成了“无源之水”,不合乎常理规定,这些形式实际内容的意思是不同的,所表达的法律效力也有差别。

5.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一些企业为了规避税费故意签订虚假合同,实际上也是用“合法”形式去刻意掩盖非法目的的,其实质就是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明确规定:凡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以及强制性规定的所签订的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所有的无效合同都不受法律保护。

二、合同履约阶段应当注意的法律风险点

1.书函没有得到及时发出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不足和障碍必须要及时地发出法律书函和对方进行沟通、协商,这是合同管理的需要,是督促顺利履约的一种有效手段,也是企业自我保护避开风险的一种措施。

2.合同没有得到及时变更

合同变更主要有合同主体变更和合同内容变更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一些变更事宜是经常的,这都属于合法的,合同变更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对原签订合同的修改、补充、改善,使合同更能够顺利履行和特定目的的实现。但往往有些负责督促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关注及时变更的意识和法律常识,结果错过了变更的有利时机,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失。

3.证据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有效的证据,必须是原件的、与案件有关的、有公章和亲笔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没有超过法律时效期限的。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资料起不到应有的证明作用,有时候甚至会起到反面证明作用。

4.权利没有得到有效行使

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不足更难解决。

5.违约没有得到及时诉讼

法律规定如果超过了诉讼的时效,就是放弃债权主张,也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如物资管理单位拖欠贷款较多的情况下,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起诉时才发现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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