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热门13篇)

时间:2023-12-06 10:51:33 作者:碧墨

情况报告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管理时间和资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如果你对如何写情况报告感到迷茫,不妨参考一下以下这些范文。

住建局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2020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落实责任,既要保持“量”,又要强调“质”,及时地更新和发布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水平,尤其是要加强“双公示”的宣传力度,做好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结情况的公开工作;三是健全xx区住建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的审查;四是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借助网络科技平台,积极认真开展好xx信息港“政民互动”实名在线回复工作;五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应用技术和各种网络资源,如:微信、微博、手机报等媒介进行各种重大信息或政策性文件精神的宣传发布,让更多的市民群众能够通过多种渠道获取到最新最全的新闻信息,让办事的群众既能少走弯路,又能随时随地收悉最新发生的审批动态情况。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落实情况报告

我区率先在全市设立了投资项目集中审批窗口,对投资项目审批报件分类处理、现场会办、协调审批和跟踪服务。通过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发挥出了“xx区行政审批服务队”的作用。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专门设置了“k”区投资服务“一站式”窗口和招商引资洽谈室,为投资者和办事群众开辟“绿色通道”,为投资项目、楼宇经济推行“预约办理、上门办理、代办业务、全程免费服务”,实行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强化全区投资服务的意识和职责,为到xx投资的企业降低行政成本、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率,实现服务客商“零距离”、办事效率“零延误”、审批环节“零障碍”。

在区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中推广普通话,坚持实行开门迎宾引导和微笑服务;对入驻窗口单位坚持实行日巡查、月通报、季评比、年考核,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开通窗口服务评价,设置群众意见箱,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电子监察系统网上全程监督、现场视频监控等方式和手段,对进驻中心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集中行政效能监察,变事后查处为事先规范、事中督办纠正;制定了《xx区政务服务大厅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预案》,建立领导带班值班巡查制度,确保为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的办事环境。

对中心工作人员“窗口服务规范礼仪”、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消防安全培训共计12次,培训2000余人次,同时对工作人员上班到岗、服务态度、工作效率、规范着装等情况进行不定时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解决。严格请销假制度,维护中心各项制度的严肃性。

优化完善了“xx区政务中心聘用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在坚决执行考评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分析服务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新拟写了绩效考核办法。一是充分考虑部门差别,最大限度体现公平原则。考核内容、加分项目更加细化,体现管理考核办法的公正性和“服务至上”的导向作用。二是改革评选程序。增加了窗口工作人员季度和年度考核,改革了“评优、评先”评选程序,进一步增加了窗口人员对考评的重视程度和参与性,从而形成考评管理的良性循环;三是调整评选次数,将原来每年五次考核调整为每年四次,每季度考核一次,四季度考核暨为年终考核。

完善考勤、请假制度。为强化中心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重新修定考勤、请假管理制度,使新的考勤制度更加严格,更加科学规范。一是严格上下班,引入指纹签到考勤制。对中心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旷工或未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或无故不在岗的,都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是严肃工作纪律,实行因事外出登记制度。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随意脱岗、串岗,离开服务大厅应当履行请假手续,使用中心请假系统。三是强化执行落实。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考勤管理、请销假制度,对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切实提高执行力。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落实情况报告

区政务局结合“数字xx”建设,率先在全省启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窗式”三级联动综合办理体系建设。按照“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模式,通过运用大数据思维和技术,搭建“一窗式”受理、电子证照、自助服务终端等9个系统模块,构建了全区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平台融合、一网办理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窗式”综合办理服务模式,全方位打破“服务时空限制”,在政务服务中心三楼h片区整合卫计、教育、住建等19个部门窗口,由43个窗口精减至目前8个窗口,可“一窗式”综合办理157个事项,打破了单一传统部门审批格局,让群众办事从“找部门”向“找政府”转变,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同时,根据《关于印发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昆政务局〔2020〕104号)要求,在街道、社区各为民服务中心(站)设置引导咨询区、导办区、综合受理区、缴费出证区、休息等候区功能区域,并设置“一窗式”综合办理窗口,依托“一窗式”三级联动综合办理系统,将卫计、民政、残联等7个部门下放的26个民生事项(其中8项为“最多跑一次”事项)逐步纳入系统办理,做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通过“一窗式”三级联动综合办理平台,优化办事流程48项,减少审批环节59项,办理时限再压缩20%,群众办事平均等待时长再下降20%,办件好评率上升至99%,窗口工作饱和度达到80%,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企业四处找”为“部门协同办”,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真正形成线上线下的便民利企xx政务服务新模式。自2020年6月19日“一窗式”综合受理系统正式运行以来,共办理事项19318件,出证17483件。

同时,实行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与实体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在“数字xx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平台”内建立政务服务资源库和宏观统计分析系统,确保线下线上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为开展个性化服务和“一窗式”办理,区长僧务中心进驻了电力公司、法律咨询、邮政、公证、照相等公共服务机构,推出了网上预约办理、xx政务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终端机、无声叫号(短信提醒)等10大便民新举措,丰富政务服务内容和形式,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打造了一流政务服务新环境。

xx区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总体要求,坚持“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原则,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要求,公布了24项《昆明市xx区第一批“最多跑一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及第二批“最多跑一次”事项88项,并在112项“最多跑一次”事项基础上,公布了19项在街道办理事项。在整合优化“最多跑一次”事项的同时,进一步创新,突出亮点,推行群众办理事项结果可通过邮政ems送达,达到最大程度的利企便民,截至目前,共为群众提供ems服务20,000余起,让越来越多的群众感受到“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红利,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住建局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一是我局全年完成目标分值40分;截止目前,我局累计得24分,共计被采用信息3篇;其中,专报类1篇,信息约稿2篇。二是我局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平台主动公开高质量的政务信息公开120条(含住房保障类、工程建设类、物业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信息);重要通知公告35条,双公示2项:行政许可信息47条(含: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12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4项、道路临时围栏(占用)道路许可证31项),行政处罚信息52条(关于移交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建议函、隐患整改指令书、停工通知等);财务“三公经费”公开信息2条,财政预决算公开信息4条;三是“12345”政务热线交办1342件,办结1342件。“云南信访信息系统”交办50件,办结50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

街道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一)加大民生事业公开力度。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对低保户、临时救助对象、特困人员、高龄老人、残疾人等工作公开力度,加强台账登记管理,完善公示制度。不断加强对安全生产、公租房、景观整治、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等群众最关心的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二)做好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公开。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街道工作意见建议的提案办理,积极跟进落实办理情况,并及时通过xx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切实提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街道工作的满意度。

(三)完善街道政务公开。每季度定期将街道财政所、经济办、卫计办、安办、综治办等部门季度工作开展情况通过街道对外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及时公布街道财政执行情况、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计生审批情况、公共服务开展情况、近期重大活动等,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每季度定期将街道职工干部考勤、评先评优及考核、大宗物品采购、公务车辆费、办公通讯费、接待费、差旅费等各项开支情况在街道对内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做到街道情况公开透明。

(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报纸、网络收集相关舆情信息,对涉及街道辖区的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对存在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此外,积极做好群众关心的相关政策解读工作。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落实情况报告

五华区、xx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滇中产业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旅游度假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倘甸产业园区轿子山旅游开发区监管权限内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集中进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根据《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面实行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昆明市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从项目报件、招标(出让)公告发布、招标(出让)文件的制作、审查、备案、招标(出让)文件下载、质疑、答疑、补遗、投标文件制作及递交,保证金缴纳及退还、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及数据交换等,全部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上通过电子化方式进行,实行交易全流程的无纸化。

故xx区政务服务大厅内不设独立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设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窗口。

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xx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每月对xx区内依法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开标时间、中标结果等项目招标信息公示。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详细情况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落实情况报告

区政务局按照省、市要求,从事项标准化、审批规范化、材料精简化入手,对事项进行标准化梳理,列明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受理条件、办事环节和证明材料等办事要求,明确需提交的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受理方式、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做到同一事项的编码、名称、类型、设定依据、办理时限、办事流程、收费标准、申请材料、申请表单和办理结果10个要素保持完全相同,确保线下线上事项同源管理和申请材料、业务流程、办事规则、公众体验一致。在自助查询机、自助终端机、行政审批网上大厅、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及网上办事大厅内公开公示,让群众和企业共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红利,让群众和企业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为做到“政务一张网”,区政务局按照市级系统相关对接标准,进行数据对接开发工作,现市平台与区平台数据对接工作已基本完成,已能进行数据互联互通。

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报告

**年上半年,区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及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出发点,按照可持续发展要求,全面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年上半年,我区以防治可吸入颗粒物(pm10)污染为重点,积极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工作,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年1-5月,我区pm2.5平均浓度为4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年下降7.7在市区7个站点中排名第二%;空气优良率达79.2%,在市区7个站点中排名第三。

一是强化监督,杜绝新增污染源。严把审批关,严控餐饮油烟污染,在饮食行业中继续加强使用石油液化气等清洁燃料的推广工作,规定新建饮食服务行业必须使用清洁燃料,不得使用燃煤,指导辖区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根据自治区对-市空气质量的要求,着重解决制约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颗粒物污染问题,划定我区煤炭、生物质等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从源头上杜绝新增污染源;督促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企业尽快完成燃料锅炉升级改造;加强企业用燃煤的生产和管理,严禁建成区内有燃煤小锅炉,目前辖区管理企业未发现新增燃煤小锅炉的情况,列入淘汰计划的燃煤小锅炉已完成淘汰任务。

二是开展空气质量提升预警响应工作。根据《-市区**年环境空气质量提升预警响应工作方案》要求,推动我区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我区成立-区长为组长、-副区长为常务副组长,环保局、工信局、住建局、执法局、环卫所等单位为成员的xx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提升预警响应日常工作,在启动预警响应状态下,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有关部门落实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根据自治区、市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xx区对-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水源地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市民游泳及垂钓现象等问题。区环保局联合执法局、驾鹤街道办定期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巡查,重点排查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无化工、电镀废水排入饮用水源地,是否有乱挖、乱排、乱建等违法行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游泳、垂钓的市民进行劝阻制止,依法打击保护区内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整治xx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污染问题,提高xx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水平。

二是继续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对本区域内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环境违法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尤其对城乡结合部、偏远区域的坑塘纳污问题,查清查实。对部分社区发现的存在生活污水的纳污坑塘问题,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并制定整治方案,及时完成整改。经排查,xx辖区未发现有工业污水的纳污坑塘,也不存在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问题。

》中的前期工作任务,成立了xx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4000余家工业企业、涉生活源锅炉使用单位、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入河排污口开展清查建库工作,为下一步全面入户普查做好准备。

州信访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全文完整

2022年,州信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信访部门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将深化政务公开要求融入到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中,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在局网站(**州信访局公开专栏)推送发布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符合条件快来申请!**24条政策措施助力稳经济保就业》《**州打好金融政策措施“组合拳”“四个确保”纾困中小微企业显成效》《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出台若干政策》《“五一”假期能返乡吗?***州市最新出入政策汇总!》等行业帮扶政策,便于群众及时了解,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二是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在局网站(**州信访局公开专栏)推送发布《2022年减税降费38条|31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关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问答来了》等信息,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速享尽享。三是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在局网站(**州信访局公开专栏)转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资金下达、项目实施等信息**条,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关切事项,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二、以公开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持续做好公共卫生信息公开。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州信访系统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多措并举,落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依法、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正面引导,2022年以来,在单位网站推送了**余条涉及疫情的各类信息,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方法。二是突出做好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在局网站(**州信访局公开专栏)转载就业服务信息和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余条,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创业机会。三是重点做好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围绕就医入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民政保障方面,2022年以来,在单位网站(**州信访局公开专栏)推送了**余条涉及民生保障方面信息,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最新政策。

三、聚焦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一是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的信息公开。围绕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等内容,2022年以来,在单位网站(**州信访局公开专栏)转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开展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专项治理“百日行动”》等生态环境保护的信息。二是深化财政和审计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有序推进预算、决算及有关报表公开。公开发布了《**州信访局2022年预算公开》和《**州信访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

在部门信息栏目,发布《信访指南》,公布州和县市信访局通信地址、接待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电话。

五、围绕利企惠民建强公开平台。充分利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系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请工作。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内容审核把关,及时更正网站错误信息,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确保单位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六、着眼标准规范夯实公开基础。一是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优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前,设立运行组织机构、部门信息、信息公开等3个栏目。2022年以来,通过“**州信访局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条。依法依规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坚决杜绝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情况发生。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加强接收渠道建设,做到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时答复。今年以来,本单位没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三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目录体系。编制了《**州信访局部门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并及时在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七、突出公开质效提升保障能力。一是强化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作为负责同志,统筹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提高人员素质。组织业务人员积极参加州政府办公室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并在干部职工会上传达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掌握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为开展好全年工作打下基础。

总之,2022年以来州信访局认真落实《2022年**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有不足之处,仍需继续努力。下一步,将认真按照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新任务,持续强化组织保障,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完善政务信息管理,规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夯实政务公开保障基础,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退役军人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日至5月2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了巡察。8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10项25个问题,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各党组成员分头认领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带头落实整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谋划和指导,坚决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以求真务实的作风,逐项抓好整改任务。对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围绕落实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切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分类建立整改台帐,逐项认真研究解决对策,细化整改时间和整改目标,实行“销号制”处理,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和全面整改。坚持标本兼治,将解决问题和促进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一次借力修正、借力完善、全面提高的机会。以抓铁有痕的劲头,强化跟踪督办力度。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跟踪督办和问责追责,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不折不扣地将巡察发现的意见和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10项2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1.关于“学习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完善党组中心组和党员学习制度,明确学习计划。提高学习的规范化水平,推动学习由“软任务”变成“硬约束”。定期检查支部台账、学习笔记等内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知识掌握不牢、学习不够深入等问题进行“再补课”,重新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专题测试,并将考试成绩在局内公开。9至11月集中学习3次,集中研讨1次。

2.关于“理论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领会精神实质和核心内涵不深刻”问题的整改。

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多渠道拓展学习教育活动,除开展个人自学和集中交流外,组织干部职工到浙江枫桥和泰州舰上学习工作中的新做法、新经验;邀请党校老师、泰州市局领导面对面传授党建工作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特色做法和实践经验。班子成员牵头组织科室(单位),结合实际,从政策落实、权益维护、拥军安置、优抚优属、烈士褒扬等五个方面开展工作调研,形成调研报告5篇。

3.关于“学习教育的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党组书记约谈各党支部书记,针对学习教育活动中存在的短板,重新制订学习计划并组织考试,9月28日组织了检查,3个党支部均已完成主题教育“回头看”工作。加强对主题教育理论学习的督促,检查支部台账、学习笔记等。对学习内容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在局内公开。

4.关于“撰写个人学习材料态度不端正”问题的整改。

对主题教育相关材料进行梳理,找出雷同、抄袭的学习材料,分管负责人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重写。落实党组中心组和党员集中学习制度,提高学习的规范化水平。形成学习心得和发言材料公示互审制度,要求交流发言紧密结合个人和工作实际。

5.关于“学习计划落实有‘落差’”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严格对照学习计划检查笔记,查漏补缺。对于长期“缺课”的党员,进行再“补课”,在集中学习之外专门组织重学。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创新学习载体,综合利用学习强国、纪法周周练、法宣在线等网络app提高党员学习积极性,推动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加强对主题教育理论学习的督促,检查支部台账、学习笔记等。每月对学习内容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在局内公开。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9月份局党组专题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述职和民主生活会自我剖析的必要内容。

对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制订并细化《中共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对全局意识形态领域现状开展分析研判,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意识形态教育,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对照计划和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作。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各项程序措施,所有涉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由办公室牵头,明确专人协调组织。修订《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平时考核内容。在日常督查中,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日常工作同步推进,同步检查。及时回头看,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按时开展、准确记录、及时报送。

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于9月10号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委第三纪检派驻组组长于庆平到会指导。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充分,查摆问题客观实在,相互批评刺刀见红,达到了预期效果。二是瞄准难点认真整改。班子成员深入一线调查了解情况,出台了一系列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再就业帮扶政策,通过用心用情用力服务,目前已成功帮扶119名志愿兵实现再就业,同时,要求优抚褒扬科等业务科室,充分利用“泰尊崇”、“崇军兴泰”app,更好地服务退役军人群体。三是每月底召开局务会,督促领导班子检查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谋划下个月重点工作。通过不断“复习、预习”,全局工作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专业,成效更加明显。

9.关于“学习宣传不力,有的工作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专题学习十九大报告、党章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全局党员对时政热点知识的掌握。专题学习泰兴市委第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并及时开展了测试,公开测试成绩。

落实党组中心组和党员学习计划,及时将市委、政府中心工作纳入学习范畴。提高学习的规范化水平,推动学习由“软任务”变成“硬约束”,每月专题学习1次,季度集中研讨1次,年度集体学习12次。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学习的督促,检查干部职工学习笔记和落实情况。

10.关于“优抚对象动态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

组织数据核查,要求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对死亡后未及时核减人员进行核减。已核减7人,追缴多发费用44300元,督促各乡镇(街道)依托“崇军兴泰”和“泰尊崇”app每月进行走访,走访9611人。

建立长效比对机制。每月将优抚对象数据与殡仪馆火化人员信息、乡镇上报核减数据等进行比对,发现异常及时核查,确保死亡人员核减及时准确。

建设服务管理信息平台。采取信息手段定期采集、验证优抚对象信息,利用“崇军兴泰app”的走访采集、拍照上传等功能,每月对优抚对象进行拍照定,杜绝死亡后未及时核减仍在领取优抚金的情况。

11.关于“信息采集工作的方法和举措研究不多”问题的整改。

利用“拉网式”普查摸底。依托乡镇(街道)、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全覆盖“拉网式”普查,逐户逐人进行走访调查,对已采集的退役军人信息进行完善11822条,对未采集信息人员1114人逐一登记造册,采取挂账销账方式分批分区域进行采集。

利用发放光荣牌之机补漏。充分利用上门悬挂“光荣之家”牌的时机,核查悬挂对象是否参加信息采集,同时宣传信息采集相关政策,发动退役军人协助排查战友、亲朋中未采集信息的退役军人,完善未采集人员台账。

利用优待服务引流。广泛采取入户走访宣传、送政策下乡、节日慰问、“崇军兴泰app”个人端等方式、途径宣传优待政策和优惠服务,切实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和幸福感,侧面引导未参加信息采集的退役军人主动申报采集。

12.关于“妥善化解涉军信访问题的方法不多”问题的整改。

排查摸清我市重点退役人员详细信息并制定今后工作方向。建立具体清单,由局党组成员牵头认领,力争化解,对诉求不合理但依然坚持信访的32件积案,指定稳控乡镇(街道)和单位。

成立“排风险、建清单、除隐患、保稳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坚持召开退役人员信访稳定工作周分析研判会及专项分析研判会,加强情报研判,多部门联动,做到发现问题在前,处理问题在前。

实行日报制度,各乡镇(街道)每天上报属地重点退役人员行踪信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实现由乡镇(街道)负责人、派出所所长、村居负责人三级包保责任的信访件20个,进一步细化稳控措施。

13.关于“不善为、不敢为,担当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一线走访调研。召开局党组会议,将16个乡镇(街道)分为四个片区,安排每个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负责一个片区,主动与乡镇(街道)对接,每周走访一个乡镇(街道),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化解难题。二是制订《领导班子成员接访下访工作实施办法》,每天明确一名局负责人,一名科室(单位)负责人在一楼信访接待室轮流接访。对上访退役军人提出的诉求,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研究化解措施,推动案结事了。三是每周五牵头召开涉军维稳联席会议,自巡察反馈以来,会同公安局、信访局和济川街道办分管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11次,解决退役军人群体问题10余件,通报网络舆情预警20余起,切实维护了退役军人合法权益,防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

14.关于“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由分管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要求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规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秩序。制订出台《泰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窗口日常考勤管理办法》,首先优化服务窗口设置,其次明确考勤对象,最后落实奖惩措施。督促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市委政法委关于落实窗口考勤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无故缺岗脱岗的,视情节严重,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相关条例予以处理。

15.关于“临时救助制度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制订《泰兴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解困救助实施办法》,规范临时救助的个人申请和逐级审核办法,确保合理使用临时救助资金。细化、规范临时救助程序,明确救助对象必须要经过村(居)群众代表评议和公示程序,让受助对象和救助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防止徇私舞弊。我局对各乡镇(街道)发放的救助资金进行“回头看”,看程序是否规范、对象是否准确、救助是否及时。

16.关于“租赁社会车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程序,按照规范与有资质的公司签订租车合同,严格对照市政府文件12条同意用车情形,规范公务用车。严格履行用车程序,每次用车必须事先填写用车申请单,符合用车事由,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后交办公室复核,确保符合规定后方可派车。办公室对用车情况进行审核,重点检查是否符合用车规定,是否准确填写用车单,费用支付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7.关于“党组议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完善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局务会议制度,所有上会议题需提前提交议题申报单,严格审核,分类开会确保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权责明晰。二是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相关制度,决策过程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三是要求办公室将各项规则制度整理成退役军人事务局资料汇编,统一印发执行。

18.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四督工作,将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写入目标管理责任书,与各科室(单位)重新签订。强化四督工作的平时检查,强化对“八小时外”情况的督促检查。二是定期对党员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分析,确保做到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三是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四是创新监督方式,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何建忠为我局特约监督员,监督局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

19.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由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管关系和责任分工定期检查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范围内出现违纪行为不主动查处、不主动上报的责任人,提请纪检组实行问责。二是结合四督工作,制定《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督微工作制度》,并印发《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成立“四督”联合督查小组的通知》,切实做好风险管控。三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定期组织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相互谈话、党组书记对下属单位支部书记进行集体谈话、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进行集体谈话等活动。

20.关于“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建立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每月第一周星期二下午召开,会上,各党组成员、支部书记汇报当月党建工作情况,讨论研究下月党建重点,9至12月共召开4次例会。同时,召开专题党组会,党组成员结合“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主题谈认识体会;各支部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会议,每名党员围绕“党建结合业务”主题谈认识、谈看法、谈措施。根据各支部制定的年度工作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强化督促检查,压实基层支部责任,让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21.关于“党建阵地建设滞后,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局党总支书记每半年对全局各党建阵地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更换滞后内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制订《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联系指导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9月以来,各党组成员轮流对所属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了指导督查。同时,将党建阵地建设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评优时的重要依据,倒逼各支部加强阵地建设。

22.关于“民主生活会实效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按照民主生活会的具体要求,完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民主生活会制度》,并严格执行。扩大了民主生活会前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渠道,譬如此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除征求部门及基层科室、单位的意见外,还通过在办事大厅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渠道广泛征求了各类人群意见。同时,抓好发言材料的撰写审核,要求班子成员会前对各自撰写的发言材料进行自我复审和交叉互查。民主生活会后,各班子成员严格按照整改的措施完成了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

2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制订《退役军人事务局基层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将党建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评优时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支部议事规则,明确党支部议事的内容范围,9月以来,各支部均在会前向支部书记提供了议题清单,所有审核通过的议题在会议中均经过了充分讨论、层层动议。对9至11月召开党的建工作例会,均安排了专人记录会议纪要,并对会议内容严格对照落实。

2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民主测评工作不实”问题的整改。

对2019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台账资料进行“回头看”,对于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与组织、人社部门对接,及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提高工作责任心。加强对民主测评工作的监督、复核。

严格对照《泰兴市市乡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泰委组〔2017〕44号)、《泰兴市市乡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泰委组〔2017〕45号)文件要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各项程序。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责任制,选拔任用全过程公正公开。邀请组织人社部门、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和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已经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是,与市委巡察组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依然存在一定的差距。接下来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对各项工作加强考核,将每项考核结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更上一层楼。

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组织实施的全市xxxx年底第三方测评结果,我镇存在的问题主要有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会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财政资金、应急管理、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权力运行结果、教育信息、基本医疗卫生、促进就业、监督检查、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社会救助、土地利用、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监督保障(xx条),我镇高度重视,按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明细进行认真补缺补差,对存在的问题,立即开展排查、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1、对照测评,落实整改。对照测评标准中提出的要求,及时更新信息,确保内容更规范化。

2、完善信息,及时更新。及时发布、更新政务信息,完善和规范信息内容。调整组配分组。对各项内容进行调整,做到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准确,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

3、部门联动,积极配合。政务公开需要各个部门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共同建设好、完善好此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和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三是加强政府公开网的管理和公开工作,按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的内容和时效性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和内容发布。

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为贯彻落实青海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17〕62号)及环境保护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保护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知》精神,根据青海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现将青海省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和排查阶段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制定实施方案及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青海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17〕62号)精神,有效治理工程建设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制定《青海省环保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青环发〔2017〕385号)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保护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青环发〔2017〕458号),并于2017年10月和2017年12月分别以印发全省环保系统贯彻实施。

度执行不到位等环境违法行为,完善审批工作程序,更好地发挥环评作用。同时细化治理步骤,2017年9月开始至2017年12月结束,结合我省实际,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自查自纠、排查规划环评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整改完善四个阶段开展。省环保厅同时成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专项治理工作。

全省各地西宁市、海东地区、黄南州、海西州等均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专项治理工作,西宁市、海东地区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要求,对2017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500万元至5000万元)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以及环境保护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海西州在建设项目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工程建设重要信息公开,及时公布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结果等相关环境保护信息。尤其是黄南州环保部门在2017年11月初组织召开全州环保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并结合目标责任书对专项治理工作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下一步要求。

同时对青海省环评审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和制定的相关文件内容在环境保护部环保网、中国环境报和省环保厅网站进行刊登宣传。

(二)贯彻落实情况

1、按照环境保护部的要求,向各州、地、市环保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监督检查意见的通知》(青环发〔2017〕264号),并就开展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已接近尾声。

重点行业及重点项目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的检查,按照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意见内容和要求,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和省政府确定的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为重点,对2017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以及环境保护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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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19年以来,市政府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锚定在全区“走在前、做表率”、在全国“争一流、创品牌”的目标任务,围绕退役军人工作“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等重大问题,以“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服务”为宗旨,以“思想政治引领”为主线,以“法律政策落实”为着力点,基本构建起“组织领导体制坚强有力、服务保障体系健全完善、法律政策制度落实到位”的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2019年1月30日,市委、市政府率先推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挂牌组建,核定行政编制30名,设8个职能科室;局属二级事业单位实现了应转尽转,在2021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保留事业单位6个,核定事业编制174名。

截至2021年7月31日,我市信息采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总人数为81208人;直接服务管理对象有:5538名优抚人员、793名军休干部、717名无军籍职工、1247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全市现有烈士纪念设施14处(国家级3处、自治区级1处、县级7处、零散3处);全市驻军单位团级以上43个(军级2个,师旅级12个)。

两年来,市委、市政府强力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军地合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同步发力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基本搭建起退役军人工作的“四梁八柱”,健全完善了退役军人政策制度,全面推动首府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在思想政治引领上凝心聚力。全市退役军人工作以“思想政治引领”为主线,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国首创《退役军人工作者誓词》,将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服务作为初心使命;赴军营和烈士纪念场馆开展系列主题党日活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全国首创《退役军人之歌》,引起退役军人强烈共鸣;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扎实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系列主题活动,成立了退役军人爱国主义教育宣讲团,开展“六进”宣讲。认真开展“基层基本基础建设年”活动,涌现出一批“退役军人之家”、“老兵驿站”等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涌现出一批全国、全区、全市模范、最美退役军人等示范典型;涌现出一批全国双拥模范、双拥工作先进个人等。

(二)在法律法规政策落实上精准着力。一是全面推行阳光安置政策。2019年以来共接收2703名退役军人和109名随军家属,高标准完成退役军人和军属安置任务;持续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医疗待遇落实。二是全面加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建设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园,实施“千企连千兵”计划。截至目前提供就业岗位7000余个,实现退役军人就业1000余人;创造性地打造了“12345”适应性培训模式(即唱响1首退役军人之歌、搞好2次集中研讨、做好3个专题讲座、组织4场现场教学、搞活5天拓展式破冰训练);积极组织线上线下招聘会8次,达成就业意向800余人。三是全面落实优抚褒扬纪念政策。每逢重大节假日,全面开展走访慰问活动,2年来慰问困难退役军人、烈属、军属、遗属等各类优抚对象7669人次,部队74个次,共发放慰问金1222.29万元;为345名党员发放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为237名老兵颁发了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为409名老兵颁发了纪念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并每人发放3000元慰问金;悬挂光荣牌76290块。四是全面拓展双拥工作深度广度。我市军地合力全面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赛罕区军事主题公园正在有序建设。2020年我市连续第九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

(三)在合法权益维护上持续加力。组建以来,市政府健全退役军人诉求表达渠道,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持续开展重复访集中整治,加大疑难信访问题督办力度,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市政府全力解决了多个历史遗留问题(717名无军籍职工物业补贴、1.06万退役士兵社保接续、2276名转业军人住房补贴、416名合同制城管岗位退役士兵安置和2016年以来随军家属安置等);累计接待退役军人各类来电来访来信来询2万余人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为民服务办公室,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接诉即办”工作,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全市乡镇(社区)、村(社区)与66705名退役军人建立普遍联系。

(四)在抓基层强基础上持久发力。市委、市政府把退役军人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范围和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全面健全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截至2021年7月,我市建立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450个。其中:1个市级服务中心,9个旗县区级服务中心,80个乡镇(街道)服务站(都有专职人员),360个村(社区)服务站,基本实现“五有”(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目前有专兼职工作人员1138名,各服务场所办公面积总计20115平方米。认真开展“四尊崇”(欢送仪式、举行座谈、挂光荣牌、拍集体照)、“五关爱”(迎接仪式、开展谈心、宣讲政策、推介岗位、高效办事)、“六必访”(退役返乡必访、立功受奖必访、英模典型必访、重要节日必访、遇到困难必访、重大变故必访)活动。坚持“六个一”尊崇工作法,即打造“一站一场所”、建立“一人一台账”、落实“一家一对接”、组织“一周一研判”、开展“一月一堂课”、实施“一节一慰问”。要求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强化宗旨意识,把退役军人当家人、把退役军人的事当家事,带着真感情、带着责任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努力打造退役军人的“温馨之家”。

两年来,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虽然在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广大退役军人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目前存在的问题有:

(一)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压力大。作为自治区首府,我市每年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人数较多。2021年,接收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157名,占自治区总数的20.3%。同时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未将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列入安置计划,造成我市安置压力较大。

(二)有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政策宣传广度、深度不够。近两年来,我市围绕退役军人安置、优抚、权益维护、促进创业就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切实健全了各项保障机制。但对于政策宣传仍旧主要依靠社区推送、基层宣讲、官方媒体报道等传统方式进行,新媒体、自媒体等新型宣传方式运用较少,宣传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退役军人定岗式、定向式、订单式职业技能及就业培训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预期与现有用工单位的用工需求存在差距。退役士兵参与定岗式、定向式、订单式就业培训的愿望不强。就业培训体系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增强吸引力。

(一)退役军人就业安置方面。

协调自治区将呼和浩特地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按照分级负担原则,由自治区级、市级和旗县区级事业单位共同承担安置任务,减轻呼和浩特市本级和旗县区安置编制压力。鉴于中央、自治区驻呼企业有大量优质就业岗位,协调自治区层面尽快出台中央、自治区驻呼企业优先招聘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吸纳退役军人就业。

广泛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宣传,以多种形式普及退役军人保障法出台的全过程、退役军人保障法的丰富内涵及重大意义、形成历程、基本精神和重点内容等。形成开展退役军人工作依法、解决退役军人问题用法、化解退役军人矛盾靠法的良好依法行政环境。加大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各项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让广大退役军人充分了解各项服务政策、享受各项服务政策。

(三)退役军人培训方面。

全面提高职业技能定岗式、定向式、订单式培训的质量,打造完善的职业技能及就业培训体系,合理引导退役军人就业预期。同时依托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园开展产教融合试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

市政府:

8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更加坚定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使命担当,全力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

存在问题:

(一)服务保障体制机制还需加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人社、民政、医保等部门工作联系、工作流程、运行机制还不健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不足、年龄偏大、业务能力不高;乡村服务站建设标准低,有的只是挂牌,无办公场地、办公经费,不能更好适应工作需要,市光荣院综合保障楼建设工程问题还需亟待解决。

(二)服务保障政策制度还不完善。关于解决退役军人安置历史遗留问题和企业优先招聘退役军人政策落实等方面还存在问题,急需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确保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三)全社会积极参与度还不够高。政府主导、部门主管、社会积极参与是双拥工作的基本原则,但是社会组织、机构和一些企业部门,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认识不够,参与度不高,倡导“退伍不褪色”精神,激发全社会关心关爱退伍军人的社会氛围不浓。

会议建议:

(一)深化改革成效,健全完善服务保障体制机制。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逐步提高标准、细化措施、优化服务,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联动体制机制,加强职能部门工作联系沟通,落实好优抚安置政策制度,切实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二)制定出台政策,切实解决退役军人的实际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拓宽优抚保障渠道,健全完善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机制,及时了解他们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个人诉求和问题,确保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一名退役军人身边。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加强学习教育宣传退役军人“爱党爱国、自强不息、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结合退役军人自身优势,积极搭建乡村振兴、文化传媒等平台,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创造有利条件。大力弘扬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积极推动新时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请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该审议意见,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的要求,在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二个月内(2021年11月26日前),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方案报送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征求意见,四个月内(2022年1月26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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