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故事读后感(热门14篇)

时间:2023-12-12 16:31:27 作者:书香墨

读后感是对书中内容进行提炼和归纳的过程,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记忆书中的思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优秀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其实,我很想把玫瑰的故事一口气看完的,心里老是惦记着故事的结局,《玫瑰的故事》读后感。今天一天过得很平淡,没有刻意的去思念谁,也不觉得生活很无聊,也许是心里有了个寄托,那就是看小说,期待故事情节的发展。后来的黄玫瑰终于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只是也许她真的是只花蝴蝶吧,不知不觉伤害了很多人,但是自己却是个色盲。只是年轻时候的自己跟现在的自己还是有很大的不一样。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有这么美丽的女人,美到那样的让人惊心动魄。也许只是虚构的一个女子,或者是亦舒自己心里的影子。其实,每一个女子在年轻的时候都做过这样的梦。又何止是年轻的时候,每一个女人都有着对爱情的渴望,只是黄振华不懂罢了。很多男人真的需要学习。其实女人要的很少,只是一个爱自己的人,一个自己爱的人。只是现实是很残酷的,也许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也许是时间的错误,还是自己意识的错误。年轻时候的爱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爱。很长一段时间为他伤身,其实就连自己也分不清楚爱他是事实还是一种不舍,也许只是像小说情节里的一段美好的回忆,只是自己19岁时候的一个梦。还是那种身体的接触,那种拥抱,那种炽热,还是一种孤独太久之后的宣泄。而,玫瑰不同。从小身边不缺少关爱,不缺少男人,而她一生都在犯桃花。只是她很幸运,幸运在于她有着有目共睹的美,那才是一种真正的美,或者是一种经受过感情创伤之后的一种美,美得很彷徨,美得不自信,美得太优雅或者是美得生活在回忆中。那是一种伤心过后的重生,就想失去他之后的那种焕然一新。只是她又能轻易的放弃所有,寻找到知音。而作为一个普通的女人,这种过程必然是很长的。我不是习惯拒绝别人走进我的心门,只是懂我心事的太少太少。明说总有人是不会走正门的,要是不走正门,我怎么能放心呢,但是有人不走正门也好,只是我又何时知道走进来的是谁。也许我应该开心的等着那个人的到来吧。其实我不喜欢小玫瑰,也许缺少的是一种历练,还是终究她不是个至情至性的人。玫瑰终究是玫瑰,也许这样的女人一个世纪也就只有一个吧。爱情永远使人痛苦,但是在一起的快乐足以让人的痛苦一下子消失,这不是一种魔力,这只是一种本能。单纯的本能。我喜欢玫瑰,喜欢她的传奇故事。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总觉得悲剧应当放在夜深人静时体会,大概是因为黑夜和寂静最能触到人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这是一个关于爱与被爱的故事。就像开头:intheverybeginning,thereshouldbelove。

她是漂亮可爱、无忧无虑、不食人间烟火的玫瑰。一路被宠,被疼,所要做的一切就是尽情享受随处可得的爱。也许这些太容易得到,所以她不懂得珍惜,不懂得体会自己以外其他人的感受。玫瑰的生活看起来是那么丰富多彩,男友和活动不断,但“充实”对于她来说却相差太远,因为他们中没有一个得到过她的心。

毫无疑问,玫瑰是渴望真正的爱情的。于她,那就是童话中幸福的结尾,她不过是在绚烂的梦幻中一边玩耍,一边憧憬着结局而已。然而事实哪能尽遂人愿,当有一天她走到一直若隐若现的终点时,才发现这场她真正付出的爱情,原来不过是粉碎了她童话世界的另一个开始罢了。玫瑰离开香港去法国,因为她的心已碎,不过心碎或许并不完全因为那段痛苦的感情。她所有美好的时光都留在了香港,现在已被击成满地碎片,不敢面对曾经的美好,她选择逃避。

只是,刚刚梦醒的的她无力去想,这样的离去,对一直视她为全部的哥哥振华是一种多大的伤害。兄妹俩父母早逝,只留下庞大的遗产,虽然玫瑰缺少父母的爱,但她从不缺少家庭的温暖,因为哥哥倾尽全力,像捧一朵带着露珠的玫瑰一样爱护她,几乎对她百依百顺。她也同样爱哥哥,但仅此而。或许亲情一样太容易得到,哥哥为了妹妹的快乐懂得放手,她却没有为了哥哥的牵挂懂得留下,也无法明白哥哥的一滴泪中包含了多少情感,更观察不到哥哥皱眉时究竟强忍了身体上多大的痛苦。

在巴黎,玫瑰的确成长许多。她学会用功读书,学会照顾自己,学会挂记远方的哥哥,然而她还没学会如何忘记。哥哥远赴重洋来看望她,她告诉哥哥自己想结婚。那一刻,周润发饰演的哥哥眼里闪过了多少情感:震惊,不舍,矛盾,无奈……为了妹妹,他有什么不可以牺牲,但妹妹将要结婚的对象不过是一个只会吹嘘自己且缺乏教养的普通人,不仅配不上玫瑰,而且他看得出玫瑰根本就不爱他——她没有忘记上一段感情,谈何再次付出真爱。无奈,无奈,除了无奈哥哥还能怎样?他没有理由反对,只能眼看妹妹走进一段不快乐的婚姻,从此定居巴黎,与自己水天相隔。这时的玫瑰还有理由任性,还可以不够成熟,因为她还有哥哥,即使不在身边,他也一定会为她撑起一片天空。

一切可能就这样归于平淡,玫瑰结婚生子,不算幸福却也平静。可惜世事难测,哥哥病魔缠身多年,就算为了不让她担心而一直隐瞒,离别之时还是要无情地到来。那封哥哥弥留之际写下的信,一字一句,质朴无华,却字字泣血,让听者垂泪:“玫瑰,原谅我这么久没给你写信。我知道爱情的事是不可以勉强的,但哥哥一直看得出,你对方协文是没有爱情的。你要同他结婚,唯一的理由就是他对你好。哥哥也没理由反对,但哥哥不忍心看到一段不快乐的婚姻。自从爸爸妈妈去世后,我都不知道我对你的爱护方法是否正确。不过,我对你的爱护是始终不会变的。哥哥一直没同你讲,近年来我身体一直都不好,我走了之后,你要回香港一次,把大屋和银行的事情整理一下,其他的事,你喜欢怎么样就怎么样,只要你开心。哥哥”每每读到最后一句,心就像被撕扯一样痛。这种无私的付出让玫瑰知道她被爱,也让她知道真正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当这种爱失去后又是怎样的痛苦。她离婚,带着孩子回到香港。曾经熟悉的留有她最快乐时光的家仍在,但已是物是人非。她依然漂亮,却变得冷艳。有人说张曼玉演的冷艳太过于做作,但我觉得,做作的不是演员,而是玫瑰。她原本是多么开朗的女孩,但失去哥哥的打击让她下意识地封闭自我,她是在用冷漠掩饰自己内心想再次被爱的渴望。

爱情真的又一次到来,她遇到了傅家明,这个与哥哥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电影中,这两个角色都由周润发饰演,但现实中是不可能有这种巧合的。我所能想到唯一的解释就是,哥哥是玫瑰前半生中最爱她的人,也是玫瑰刻骨铭心爱过的亲人。哥哥在玫瑰的心中已经成为真爱的象征,这种爱超越亲情和爱情的界限,是一种双方都愿意为对方无私付出的情感,是爱与被爱完美的的结合。所以她对家明的爱,并非简单的是对哥哥的怀念亦或是恋兄情结,而是实实在在发生的,它来自内心。相比之下,十年前那段让她心灰意冷的感情是如此幼稚,虽然还无法彻底忘怀,但她已成熟,懂得反省自己,选择听从内心,同家明在一起,再次走进婚姻殿堂。

我不敢想像还穿着婚纱的玫瑰听到这个消息时的心情是怎样的,电话里只剩一阵忙音。作为旁观者,看到这一幕我都久久无法释怀。玫瑰还算年轻,她还有女儿,还有几十年的路要走,所以她必须要面对,必须要接受。我无法预测玫瑰的故事以后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成长,得到,失去,她如何面对未来的人生?或许爱情会再一次发生,或许不会,那她便将一直周旋与各种男人之间,有一天她的容颜终究会逝去。但是她得到过爱,也付出过爱,她曾幼稚过,也经历了成长,玫瑰这一生的故事都会因此而不再寂寞。

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的感受,但我觉得真正的爱情难求,因它的条件太过苛刻,两人要都明白,爱与被爱同时发生从来都是幸福爱情的必要条件。即使这样,在命运面前人还是太渺小,经不得它开的玩笑。所以当你发现已经得到这种人间最美的礼物时,请千万珍惜,不要失去时再后悔,要给自己的故事写下一个大团圆的结局。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玫瑰花精,这个故事的大概情形是这样的:从前,有个一个大花园,园中有一大片美丽的玫瑰花,其中有一朵最大最美丽的玫瑰花,玫瑰花精就住在这朵花里。一天玫瑰花精出去玩回来晚了。等到回去的时候,玫瑰花都关闭了,他只好去找开放玫瑰花,他看到有一个姑娘家种着玫瑰花,立刻钻进玫瑰花里,因为他太小了,所以没人注意他!他听到的事情是是这样的:有一对相恋的年轻人,可是由于他哥哥的强烈反对,这对年轻人到现在也没成为眷侣,后来她哥哥让青年做一件事,只要做成了,他就不再反对,青年二话没说就答应了,他准备出发了,玫瑰花精偷偷的坐在马上,因为他实在太小了,没人注意他,青年大约出发了一天他听在一个树下休息,突然有一个人拿着一把巨斧朝青年砍去,青年倒在了一片血泊之中,玫瑰花精立刻把这事在梦中禀告了姑娘,姑娘大惊到树林一看果然证实了这件事情,姑娘在哭泣中永远的睡着了,两个人的灵魂在天堂中相见了,他们在天堂中幸福的生活着。玫瑰花精把这事告诉了别的花精们,花精表面毫不在乎,玫瑰花精很生气,其实花精再当天晚上就把姑娘的坏哥哥给刺死了。

从这里我知道了坏人终究没有好报。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前两天看完了亦舒的《玫瑰的故事》,对自己发了一番疑问。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焦点始终是黄玫瑰的哥哥黄振华,或许是有某些性格相似罢,虽然没有像他那样功成名就,在生活方面甚至比方文协不如,至少人家能在美国混,而且还在银行。我觉得自己是黄振华+方文协某方面的综合,一样希望有幸福的爱情,一样有类似的性格。不知道将来是两个人中,哪一种结果呢,原来是两种有很大不同的归属。

对于黄玫瑰,我觉得是一个沧桑的人,亦幸福的人。

有人说:“追求者众的女人多半不是因为她多美,或许只是因为她够亲民,无意间四处播下了革命的火种。而太冷的美女,很多男人就会退缩的。大美女的追求者也很多,但如果没有感情,谁也不会迷恋谁很久。”

老实说,我不喜欢世界上太多黄玫瑰这样的女人。

罗庆德爵士的儿子最后还是做回了男人的本色,好!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命犯桃花的爱情宝贝黄玫瑰会就此隐退江湖,安心过起相夫教子的小日子吗?自然不会,结婚十年,黄玫瑰突然受够了依然是小职员的方协文,又因为父母过世,她带着跟她几乎一样肤白唇红的女儿小玫瑰回香港来装修老宅。同时,她在跟方协文协议离婚。

溥家敏是黄振华的第一得力助手,年轻有为,前途无量,他被指派去帮黄玫瑰返修老宅,结果,溥家敏自此痴迷一般爱上了黄玫瑰。

溥家敏的父母早逝,溥家敏跟哥哥溥家明相依为命长大,考了好的学校,成为建筑届的新星,他的哥哥功不可没。

工作后的溥家敏阅人无数,凭借自己的实力,成为很多人眼中的钻石王老五,工作之外,约会不断,最近相处的女友是咪咪,咪咪活泼乖巧,俩人本有意谈婚论嫁了,无奈溥家敏这时候遇上了美艳不可方物的黄玫瑰。溥家敏马上有计划有步骤的甩掉咪咪,追求尚未离婚成功,还有一女的黄玫瑰。

溥家明却像溥家敏的反面,稳重自持,社交几乎为零,工作之余就是自己躲在自己的房间练习乐器梵哑铃。他只希望自己的弟弟能赶快跟咪咪结婚,他实在搞不明白,是什么样的女人突然就把弟弟的魂带走了。

像每一个认识黄玫瑰的男性一样,溥家敏的分手计划坚决又有条不紊,咪咪痛苦不堪。这天,溥家敏刚到家,黄玫瑰突然冲来了,问家敏,工人为什么在搬动她坚决保留原样的书房。因为那件书房,曾经是黄玫瑰与求而不得的庄国栋一起待过的地方。

溥家敏马上解释安慰说,工人只是改改墙的位置。她侧侧头,问我:“谁在弹琴?”有点诧异,“我从没听过如此感情丰富、冲动、紧张的乐章。”我答:“那是我大哥。”“他是音乐家?”“不,他是大律师,但是九岁开始练梵哑铃,他是个怪人。”我耸耸肩。

“那乐章是什么?”“你没听过?那是梁祝小提琴协奏曲中之楼台会一节,祝英台向梁山伯申诉她已经许配马家了,乐章绷紧哀艳——虽然大哥说听音乐不能这样子理性——”

音乐已经停了,我注意到玫瑰向我身后凝视,我转过头去,看见大哥站在书房门口,他什么时候打开了门。

我咳嗽一声,介绍说:“这是我大哥家明,大哥,这是玫瑰,黄玫瑰——大哥,大哥?”

后来,溥家敏继续在爱与不爱中挣扎,黄玫瑰仿佛看透了溥家敏的犹豫不决,她开始拒绝见溥家敏,溥家明的业余生活突然多起来,这么多年,溥家敏第一次见到哥哥早出晚归。

溥家敏被公司指派去夏威夷开会,开会回来,黄太太苏更生突然说接他有事说,家敏突然有点不好的预感,他答应见面,但是先回家把行李放下,修整下自己。

溥家敏走进家门,家里很罕见的没有梵哑铃的声音,但是家明的房间却有声音,溥家敏走到家明开着的门前,看到居然有一个女人很亲腻的伏在家明膝上,而且,这个女人居然是家敏朝思暮想肝肠寸断的黄玫瑰!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玫瑰花精》。里面讲的是:一个玫瑰花精正在叶子上一边散步,一边寻找自己的新家。她看见一对恋人,女孩拿着一朵绽放的玫瑰花,小花精便住了进去。她听见男孩告诉女孩,女孩的哥哥要让他去很远的地方做一件事。女孩不知道她的哥哥不喜欢这个男孩,这么做是想害死这个男孩。女孩把玫瑰花送给了男孩,他们依依不舍的分开了。男孩走到树林深处,哥哥从背后刺死了他。

玫瑰花精回到女孩身旁,把这一切在梦中告诉了她。女孩在树林里找到了男孩,并把他的头颅带回了家,埋在花盆里,上面种上了一只素馨花。她每天在花盆旁哭泣,直到一天傍晚,她在睡梦中安静的死去,和她的恋人上了天堂。()。

哥哥把这盆花据为己有。小花精把这些事告诉了素馨花的灵魂,还告诉了蜜蜂皇后。蜜蜂皇后准备明天一早派人去杀死哥哥。晚上,素馨花的灵魂在哥哥而旁诉说着噩梦,一边用毒刺刺他的舌头。清晨,蜜蜂皇后带人来时,哥哥已经死了,旁边围了很多人,人们都说他是被素馨花醉死的。一个人想端起花盆,但手被刺了,花盆掉在地上碎了,里面漏出了男孩的头颅。大家这才知道原来哥哥是个杀人凶手。这是,蜜蜂皇后一边嗡嗡地吟唱着一边说:“在每朵花里,都有一个发现罪恶,惩罚罪恶的精灵。”

我喜欢这个故事里的玫瑰花精和素馨花的灵魂,因为她们能发现罪恶并惩罚罪恶。让我感动的是这一对情侣的爱情。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许多外表美丽的东西内心却存着罪恶,就像那盆美丽的素馨花,下面却埋藏着罪恶的故事。我应该学会看清事情表面下的真相。我多想变成一个小精灵去惩罚罪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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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初识张爱玲,已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一直不忍读她的作品,因为她用浪漫的名称做幌子,用颠覆的笔调阐释了她对男性的嘲讽。张爱玲关于男人心中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比喻虽然有些老调,却如一柄锋利的手术刀,轻轻地划一下,便把创口挑破给你看。她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男人听罢,面上虽然不动声色,却是暗底击节,短短三句两言,便扎穿了自己心窝里那见不得光的隐晦念想。女人听毕之后,怅然若失的同时,也是会在心底默默盘算,到底自己是要做男人的蚊子血还是朱砂痣?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但必须是时间加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虚拟的效果。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事与愿违。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油然而生,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会铭刻于心、永难释怀。

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俗艳、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但生活还是要继续,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 眼泪终究只是一时,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了这次意想不到的情感消费之后,再一次整装待发,重新做回了一个好人。而娇蕊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一个丝毫没有准备负责任的男人身上后,幸福也随之坍塌。誓言中的他许给的水晶宫殿不过是一间歪歪斜斜的土房子,就连倒掉时趁势而起的灰尘都能让她迷眼流泪不止,伤心和痛苦都只能是自己一个人的,他永远都看不见,就连最后你委曲求全说要给他自由的时候,他也只是看到了解脱的快乐而无视你流血不止的一颗心。爱不能挽留的时候,只有把最后的尊严留给了自己。华丽的转过身来,给他自由让他走。在爱情的游戏里,女人一直都扮演着陀螺一样的角色。迷醉在刚恋爱时的浪漫中,宁愿一直这样长睡不醒,晕晕乎乎的忘记了现实的存在。男人对爱情的憧憬大多是以欲望开始并以占有而告终的,他会被一个特别的女子所吸引,他会禁不住诱惑,总想用征服来证明自己,当女人转过头来认真面对的时候,他却心慌了,因为他从没有说过要你的真心,一切不过是玩玩而已,他们最怕的就是对爱情太认真太执着的女人,这会打乱他们安静的生活和既定的方针,爱过你,却不能在一起,他说他有太多的责任要背负,他还有很长的路要一个人去走,这是最好的理由也是最滥的借口,不负责任是最好的解释。可能他转过身的时候也会心痛过,只是因为少了一个爱他的女人。

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可以认真的爱,他要的不仅是华美的过程,还有圆满的结局;如果有那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也有过白玫瑰和红玫瑰,但在彼此共同相守的时光里,他的心头却只盛开着你的那一朵;如果真的有那么一个人,该有多好。

记得每次从书架上抽出张爱玲的书,首先并不急于去欣赏她的佳作,而是总会盯着书的封面看上半天。喜欢看她的独标孤傲,喜欢去感受她的辛酸悲苦。她说:“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难道这就是爱玲的切身体会?我希望是她的想象力足够丰富,并不想让她的感情世界因此残缺。

书中的振保,不可否认他是个好人,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一开始,他也是一张空白的宣纸,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待他落笔,便是一幅精彩绝伦的人生美图。

可惜的很,他是一个优秀的画家,可是浓墨染满宣纸,恐怕是再也画不成了。巴黎,是他人生中的一个污点的,任凭他如何清洗,始终还是肮脏的,哪怕他用世上最好的清洁剂,也是洗刷不去了吧。

嫖,不怕嫖的下流,随便,肮脏暗败。

虽说他和小姐过后,心有所悔,因而下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他要成为自己的主人。可是错已铸就,虽改,仍有余迹。

曾记得爱玲对胡兰成说过,只要世上存在的事物,没有一样是她用语言描绘不出的,看过他的文章之后,才知她不是夸大其词。

他和玫瑰之间的感情是相对圣洁的,他确实做了属于自己的主人。然而接下来,他来到王士洪的家里以后,与娇蕊的初次会面,书中写到娇蕊在洗头发,刚巧肥皂沫子溅到振保手背上,而他却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此句为下文埋下了伏笔,可见笔法之高超娴熟。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玫瑰”本身就是象征爱情的.花朵,女人骨子里的多愁善感与柔情蜜意,就好似这花间流出的摄人心脾的味道。张爱玲在此以花喻佳人,尤其用代表爱情的浪漫与柔情的花朵比喻女人,总是不会错的。于是张爱玲为这个故事里的女人们都赋予了玫瑰的色彩:王xx是炽热炽烈的红,孟烟鹂是纯洁高贵的白。这两朵玫瑰都绽放出各自异样的光荣,也透射出张爱玲内心的情感秘密。

王xx是娇艳的红玫瑰,她漂亮且有着一副与外表相匹配的伶俐。这伶俐足够她游刃于几个情人之间,假设即假设离。王xx所代表的红玫瑰,似乎是“情人”所指称的这种关系中最为轻佻的一种。她凭着仅有的一点美貌与伶俐挑衅这寡淡的生活,快意与游戏情感。但偏偏这游戏也是一场空,既当不得生计,也谋不到爱情,因此反倒显出一种惹人可怜的无聊。但是,虽然可怜却不至于不幸——真正不幸的是她生出了爱情。原本有“爱”的日子无论如何要比清汤寡水的枯坐经得起消磨,可偏偏他们只是彼此的情人——更何况她还是朋友之妻,他们是被排除在伦理宽容之外的“那种”关系。“情人”是一个微妙的字眼。往往拥有情人关系的男女双方,假设是只讲感情的取索,不求名分的满至,倒也是可以借着“红颜”、“蓝颜”的称呼全身而退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句经典的话已经被用的烂俗了,故事我倒是第一次读,就一渣男的养成呗。

一次不忠百次不用,那个年代女人还是窝囊了些,不知张爱玲若生在现今“女权”当道的社会,又会怎样写?振保可能依旧是孤寂悲哀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嘛。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他是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喜欢这本合集的第二部分《倾城之恋》。

白流苏与范柳原。张爱玲一定是偏爱他俩的,你看,这名字光是一起读出来就是足够一出戏了。二人心中虽有爱意,但还是多亏了香港这座城的“覆灭”才成就了结局。

还是期待那种兜兜转转的爱情,从彼此试探到托付终身,误会的发生与消珥,只要最后是你就好。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振宝一生中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白玫瑰,一种是红玫瑰。

白玫瑰就像他妻子一样,单纯、软弱,把他当作天。

但人似乎天生喜欢得不到的东西。他追求着刺激、多情的红玫瑰,娇蕊恰好是那么一朵别人家的娇滴滴红玫瑰。

他喜欢娇蕊的潇洒、倔强、小脾气,当然这是一切是在得不到这朵玫瑰之前。他终于偷摘下这朵玫瑰,却担心旁人的只言片语,把他长久塑造的形象毁于一旦。

红玫瑰其实是他内在精神的向往,向往自由,向往富裕,但是却不可得。他必须“规律”的做着事,充当着“好人”,不然连自己挣来的一切也会随风飘去。

“婴儿的头脑,和最具妇人的美是最难以抗拒的”这样的娇蕊最美,因为既不用承担后果,又可以沉眠温柔乡。

后来,白玫瑰变成了饭粒,红玫瑰变成了蚊子血。

再见娇蕊时,她胖了,她重新有娃和家庭,她很幸福。因为在他走后,她懂得爱的真义,懂得了知足。

他很嫉妒她,可惜他也许永远不会懂爱,一直为了“别人的眼光”、“自己的利益”而活。

一切人和物终将变成他利益的追逐品,还大言不惭地把他们化为道德。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爱人,请先从接受自己不完美开始,一度的麻痹自我有什么用,到头来一场空。

文档为doc格式。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局部。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梦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如果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选择做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张爱玲带我们回到香烟缭绕,旗袍摆动的旧上海,白流苏和范柳原见证了霍乱时期的爱情,虽曲折坎坷但终究是爱了。再相互算计也抵不过内心暗流涌动的爱意,最终只得相互妥协。你想要爱情,我便予你一生深情,你想要婚姻,我也许你一世安稳。在那个时代那个背景下,也许只有经历了死生契阔才能真正意识到彼此的重要性。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本篇小说的作者是张爱玲,她是我喜欢的女作家之一。她的文字如同她本人一样细腻。《红玫瑰与白玫瑰》算是她的代表作之一,每次读来都有不同的体会。

最经典的莫过于文章的开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无论是激情如火的红玫瑰还是平淡如水的白玫瑰,都各自有她的魅力,不能说哪个更好。张爱玲笔锋犀利,也许人都这样,喜新厌旧。时间久了就会感觉自己手里的红玫瑰或白玫瑰不似从前,反而另外那一个却是美好的。正是应了那句话: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其实这就是人的贪念,总想着鱼和熊掌兼得。其实殊不知自己手里的才是好的,因为也是经过斟酌思忖所选择的,既然是自己的选择就要好好珍惜。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有个令人遗憾的结尾,总是以悲剧而收场,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感情不如意,也不想给文章的男女人物一个好的结尾吧。但是不管怎样,张爱玲的小说文笔细腻,情感丰富,有着淡淡的伤感,复杂的情绪,总的来说是值得一读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说定每个男人心中总有两朵玫瑰必定会使女人受伤的。而又要说为了这一山不容两朵玫瑰,所以女人买了个保险:婚姻。这更让人对婚姻的看法特别负面了。但是不管以前那种旧式婚姻的解释是给男人买保险,还是给女人签卖身契,在现在是解释不通的。纵然你可以物化爱情进而物化婚姻,每个人的自由是物化不了的。相互没有感情还想控制对方是行不通的。

2.倾城之恋。

张自己评述《倾城之恋》的时候说,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曾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性;香港之战影响范柳原,使他转向平实的生活,终于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完全放弃往日的生活习惯与作风。因之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健康的,仍旧是庸俗;就事论事,他们也只能如此。

张是冷眼清醒的,她从不人云亦云人人追求的美好结局,如果结局很悲剧的话,她也是不同情的。

3半生缘。

全书剧终的时候没人想再去揣测沈世钧和曼桢之间还有没有感情了或者感情多深,即使我斤斤计较的想着过去不能就这么算了,那过去也还是算了。你看年轻时候不管是深刻的感情(沈和顾)还是冲动似的感情(叔惠和翠芝)总是像影子般跟来否定现在,婚姻和家庭。可人却不能否定过去又要振作现在,必定让人不能痛痛快快的。但我是顶喜欢顾曼桢这个人物的,他的可爱之处可能在于她不为她不喜欢的人操心,张在小说中表现出婚姻的悲剧无不在于两个不喜欢的人在一起还希冀互相在乎似的,总不免闹的鸡飞狗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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