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故事读后感范文(18篇)

时间:2023-11-30 11:36:15 作者:碧墨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范文(18篇)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思绪整理出来,分享自己的感悟与收获。以下是一些精选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为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创作灵感。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今日完结《玫瑰的故事》,这篇小说也拍过电影,张曼玉和周润发饰演的,我亦没有看过这部电影。黄玫瑰的美,我不太相信有人能饰演出来,纵使张曼玉是非常美丽的女子,但我仍觉得黄玫瑰的美,世上应该不得有,这种美只能通过文字的描述去想象。

玫瑰虽美,却不媚俗,她从来都不利用自己的美,也没有因此而沾沾自喜,不可一世,甚至可以说是美而不自知,纯碎的至情至性之人,更何况功课还非常好,简直难得。她一生中爱过两个人,庄国栋和傅家明,庄生因世俗而抛弃于她,致使她痛彻心扉后,不想让母亲伤心难过,迎合母亲品味嫁给了自己不爱的方文协,十年的婚姻生活中贤惠持家,育有一个与她一样美貌的女儿方太初,母亲去世后,她遵从内心,与方文协离婚,十年最美好的年华给了他,也算待他不薄吧。后来遇上互相一见钟情且尊为挚爱的傅家明,恋爱几个月后家明因患癌症而离世,悲情总是更能俘获人心,但玫瑰知道家明希望她振作,好好活下去,伤心过后重新乐观过活,后又嫁给了罗德庆,收获美好的生活,至此不谈刻骨的爱情,只谈美好和适合。她的一生我觉得还是非常幸运的,拥有一般女子不曾有的波澜壮阔,不缺钱,不用为生活奔波,有自己的灵魂,爱则爱得坦荡和热烈,不爱时退则退得理性和心安,不拖泥带水。在我眼中过上的是理想中的完美生活,爱恨情仇生离死别种种体验过,最后收获幸福完美,目前为止在我看过的师太小说中最幸运的女子了。

然则,我们芸芸众生,岂会有这样的奢华和美好,多数人毕生未必能遇上令自己心动的人,甚至有些人都缺少某种激素,不知恋爱心动为何物。大多数人在合适的年纪找到差不多的人,结婚生子,平凡度过一生,这已算是较为美满的人生了。譬如一开始的苏更生与玫瑰的哥哥黄振华的结合,就是如此,彼此只觉合适,没有激烈的爱之火花,而偏偏更生内心也如玫瑰一般追求爱情,又缺乏玫瑰的勇气,故而她说:“我性格上最大的缺陷,就是妄想追求爱情。”幸运的是,在多年后,她鼓起了勇气,与丈夫尝试沟通,用分居一段时间,使丈夫觉醒,为赢回妻子做出了努力,终于也拥有了对方的爱,尽管来得晚些,也好过碌碌一生都没有。

翻阅了一些对这篇小说的人物赏析文章,不少人觉得玫瑰的女儿方太初的性格中和了玫瑰与更生两者,是较好的性格,但我还是更喜欢玫瑰与更生,让人印象深刻,不过在现代社会中,确实是中庸的人更幸福快乐呢。

读书,品个中人物性格和处事方式,或许能挽救生活中的不堪,不让事态往更恶劣的一端发展,这便是鼓励人们多阅读的好处。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把这本300多页的书读完了,用了两天时间。我照常的上课、下课、上班、吃饭、睡觉。我竟然读完了,一直以为自己没有时间,我竟然用两天的时间读完了。

竟然是两天,我以为过了很久很久。

看完这本书,我甚至开始喜欢亦舒了。

女主人公是玫瑰,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出现的一个女人,每个人的生命里都只会出现一次的女人。

她一生结了两次婚,爱了三个男人。这里我不得不说的悲剧是,她嫁的第一个男人不是她爱的人。而她嫁第一个男人的理由却是因为她爱的第一个男人。她第一次恋爱,不到十八岁。她拒绝了所有人的倾慕,选择了他,而他当时有了婚约,他留给玫瑰的是用一生去珍惜的一次美好的回忆。

她为了自己的第一个爱人,无限的憔悴,甚至变了自己的性子,甚至在她最美的青春里,嫁给一个自己不爱、家人及其反对的人。只是因为,她放不下她爱的那个人。

31岁,玫瑰结婚10年。谁能想象10年和一个自己不爱的人生活在一起,尤其她这样追逐爱情的人来说,是一种怎样的悲剧。

31岁,终于,她开始重新面对自己。她离婚了。她又一次遇到了爱情,为了呵护她们的爱情她终于放弃了对自己的女儿小玫瑰的抚养权。这时候,谁知道她作为母亲的心情,谁知道她遇到爱情时的心情,谁知道她的内心。

身边的人都在为玫瑰遇到知音而高兴时,不幸却又降临了。她身边的这个男友只剩下三个月不到的时间了。玫瑰坚持要跟他结婚,因为他们第一次相见时便有一种触动,他们已经认识了一辈子了。即使不能白头携老,她也要成为她爱人的新娘。他拒绝,甚至不愿意再见她,他知道,他已经快要死了。她妥协了,陪他度过他生命里的最后的'日子。

爱情的长度,有时候不在于生命的长度,有时候更在于感情的宽度。

他离开后,玫瑰过着一个人正常的生活。大家都以为她会熬不过去。她说:“我答应他了,我会好好的活下去。

玫瑰又一次结婚了,很幸运,她结婚的终于是她爱的人。不幸的是,玫瑰的第一次爱的人出现了。玫瑰整日的处在矛盾和挣扎中,经受着折磨。一面是自己的丈夫,一面是自己爱过多年的如今又在追求自己的人。

丈夫的假装生病,让她作出了选择。是的,她爱自己的丈夫,他也爱她。她不能没有他,他不能没有她。

也许很多人不喜欢玫瑰,认为她是一个不能恪守妇道的女子。可我爱她。她对爱情的执着,她对爱情的渴望,她每一次对爱情毫无保留的付出。而她,又是那么美丽。动人心弦的美丽。

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遇到一个玫瑰,而且一生只有一次。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苏联著名教育家霍姆林斯基小时候住的地方离一家杂货铺不远。他看到人们用别的东西互相交换,他觉得有趣,就用一块石头去换糖,老板没有拒绝他。几十年过后,这位教育家对此事一直念念不忘。他很感激这为善良的老人。后来他当上了校长,在校园里种了许多花草。有一次,一个小姑娘摘了一朵玫瑰花,他没有生气,也没有训斥小姑娘。而是问她为什么要摘玫瑰花,当小姑娘告诉他是要送给生病的奶奶时,霍姆林斯基又摘了两朵玫瑰花送给小姑娘。一朵是奖励她小小年纪就有爱心,另一朵是奖给她妈妈养育了一个懂事的好孩子。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当小姑娘得到两朵玫瑰时,她同样也得到了爱,一个知道爱别人的人是善良的,是有爱心的。

让我们学会爱,学会善待别人。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命犯桃花的爱情宝贝黄玫瑰会就此隐退江湖,安心过起相夫教子的小日子吗?自然不会,结婚十年,黄玫瑰突然受够了依然是小职员的方协文,又因为父母过世,她带着跟她几乎一样肤白唇红的女儿小玫瑰回香港来装修老宅。同时,她在跟方协文协议离婚。

溥家敏是黄振华的第一得力助手,年轻有为,前途无量,他被指派去帮黄玫瑰返修老宅,结果,溥家敏自此痴迷一般爱上了黄玫瑰。

溥家敏的父母早逝,溥家敏跟哥哥溥家明相依为命长大,考了好的学校,成为建筑届的新星,他的哥哥功不可没。

工作后的溥家敏阅人无数,凭借自己的实力,成为很多人眼中的钻石王老五,工作之外,约会不断,最近相处的女友是咪咪,咪咪活泼乖巧,俩人本有意谈婚论嫁了,无奈溥家敏这时候遇上了美艳不可方物的黄玫瑰。溥家敏马上有计划有步骤的甩掉咪咪,追求尚未离婚成功,还有一女的黄玫瑰。

溥家明却像溥家敏的反面,稳重自持,社交几乎为零,工作之余就是自己躲在自己的房间练习乐器梵哑铃。他只希望自己的弟弟能赶快跟咪咪结婚,他实在搞不明白,是什么样的女人突然就把弟弟的魂带走了。

像每一个认识黄玫瑰的男性一样,溥家敏的分手计划坚决又有条不紊,咪咪痛苦不堪。这天,溥家敏刚到家,黄玫瑰突然冲来了,问家敏,工人为什么在搬动她坚决保留原样的书房。因为那件书房,曾经是黄玫瑰与求而不得的庄国栋一起待过的地方。

溥家敏马上解释安慰说,工人只是改改墙的位置。她侧侧头,问我:“谁在弹琴?”有点诧异,“我从没听过如此感情丰富、冲动、紧张的乐章。”我答:“那是我大哥。”“他是音乐家?”“不,他是大律师,但是九岁开始练梵哑铃,他是个怪人。”我耸耸肩。

“那乐章是什么?”“你没听过?那是梁祝小提琴协奏曲中之楼台会一节,祝英台向梁山伯申诉她已经许配马家了,乐章绷紧哀艳——虽然大哥说听音乐不能这样子理性——”

音乐已经停了,我注意到玫瑰向我身后凝视,我转过头去,看见大哥站在书房门口,他什么时候打开了门。

我咳嗽一声,介绍说:“这是我大哥家明,大哥,这是玫瑰,黄玫瑰——大哥,大哥?”

后来,溥家敏继续在爱与不爱中挣扎,黄玫瑰仿佛看透了溥家敏的犹豫不决,她开始拒绝见溥家敏,溥家明的业余生活突然多起来,这么多年,溥家敏第一次见到哥哥早出晚归。

溥家敏被公司指派去夏威夷开会,开会回来,黄太太苏更生突然说接他有事说,家敏突然有点不好的预感,他答应见面,但是先回家把行李放下,修整下自己。

溥家敏走进家门,家里很罕见的没有梵哑铃的声音,但是家明的房间却有声音,溥家敏走到家明开着的门前,看到居然有一个女人很亲腻的伏在家明膝上,而且,这个女人居然是家敏朝思暮想肝肠寸断的黄玫瑰!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欢迎阅读借鉴。

前两天看完了亦舒的《玫瑰的故事》,对自己发了一番疑问。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焦点始终是黄玫瑰的哥哥黄振华,或许是有某些性格相似罢,虽然没有像他那样功成名就,在生活方面甚至比方文协不如,至少人家能在美国混,而且还在银行。

我觉得自己是黄振华+方文协某方面的综合,一样希望有幸福的爱情,一样有类似的性格。

不知道将来是两个人中,哪一种结果呢,原来是两种有很大不同的归属。

对于黄玫瑰,我觉得是一个沧桑的人,亦幸福的人。

有人说:“追求者众的女人多半不是因为她多美,或许只是因为她够亲民,无意间四处播下了革命的火种。

而太冷的美女,很多男人就会退缩的。

大美女的追求者也很多,但如果没有感情,谁也不会迷恋谁很久。”

老实说,我不喜欢世界上太多黄玫瑰这样的女人。

罗庆德爵士的儿子最后还是做回了男人的本色,好!

其实,我很想把玫瑰的故事一口气看完的,心里老是惦记着故事的结局,《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今天一天过得很平淡,没有刻意的去思念谁,也不觉得生活很无聊,也许是心里有了个寄托,那就是看小说,期待故事情节的发展。

后来的黄玫瑰终于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只是也许她真的是只花蝴蝶吧,不知不觉伤害了很多人,但是自己却是个色盲。

只是年轻时候的自己跟现在的自己还是有很大的.不一样。

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有这么美丽的女人,美到那样的让人惊心动魄。

也许只是虚构的一个女子,或者是亦舒自己心里的影子。

其实,每一个女子在年轻的时候都做过这样的梦。

又何止是年轻的时候,每一个女人都有着对爱情的渴望,只是黄振华不懂罢了。

很多男人真的需要学习。

其实女人要的很少,只是一个爱自己的人,一个自己爱的人。

只是现实是很残酷的,也许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也许是时间的错误,还是自己意识的错误。

年轻时候的爱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爱。

很长一段时间为他伤身,其实就连自己也分不清楚爱他是事实还是一种不舍,也许只是像小说情节里的一段美好的回忆,只是自己19岁时候的一个梦。

还是那种身体的接触,那种拥抱,那种炽热,还是一种孤独太久之后的宣泄。

而,玫瑰不同。

从小身边不缺少关爱,不缺少男人,而她一生都在犯桃花。

只是她很幸运,幸运在于她有着有目共睹的美,那才是一种真正的美,或者是一种经受过感情创伤之后的一种美,美得很彷徨,美得不自信,美得太优雅或者是美得生活在回忆中。

那是一种伤心过后的重生,就想失去他之后的那种焕然一新。

只是她又能轻易的放弃所有,寻找到知音。

而作为一个普通的女人,这种过程必然是很长的。

我不是习惯拒绝别人走进我的心门,只是懂我心事的太少太少。

明说总有人是不会走正门的,要是不走正门,我怎么能放心呢,但是有人不走正门也好,只是我又何时知道走进来的是谁。

也许我应该开心的等着那个人的到来吧。

其实我不喜欢小玫瑰,也许缺少的是一种历练,还是终究她不是个至情至性的人。

玫瑰终究是玫瑰,也许这样的女人一个世纪也就只有一个吧。

爱情永远使人痛苦,但是在一起的快乐足以让人的痛苦一下子消失,这不是一种魔力,这只是一种本能。

单纯的本能。

我喜欢玫瑰,喜欢她的传奇故事。

又看了一本小说——《玫瑰的故事》。

感觉真的不怎么样,也许是我没看懂吧。

我不懂为什么亦舒要把小说里的女主角黄玫瑰写得那样极端的美丽,所有的男人只要见到她赴汤蹈火,纷纷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可黄玫瑰,她好比一只蝴蝶,一生出入在万紫千红的花丛中,但蝴蝶都是色盲,根本不懂得欣赏花朵。

这让我想起了金庸《神雕侠侣》里的女人一见杨过误终生。

黄玫瑰到底是怎样一种美,我想像不出来,但是连小说里的漂亮女人都夸她确实美得无懈可击。

要一个女人称赞另一个女人美,简直是骆驼穿针眼的故事。

不想再来复述小说的情节,我觉得这个故事真的只是一个故事,只有在小说里才有的故事。

美丽的黄玫瑰,一生命犯桃花,很多优秀的男人见了她就为她所倾倒,可那只是飞蛾扑火。

黄玫瑰一生只真正爱过两个男人,庄国栋和薄家明,可最终都没有真正得到,最终嫁给罗德庆爵士我想也是出于妥协,她是真的需要安定下来了。

很不明白为什么亦舒把爱情写得那么波澜壮阔,轰轰烈烈,惊天地泣鬼神,却把婚姻写得那么随便、潦草不堪。

亦舒在小说结尾时写道:情海变幻莫测,情可载舟,亦可覆舟,可是请问谁又愿置身一池死水之中,永无波澜?我想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男人、女人总是在婚后搞外遇,也许是因为他们认为婚姻太过平淡,如一潭死水,想在外面的世界寻找一点刺激,在死水里激起一点波澜,可惜有时候这实在是一种愚蠢的做法。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4

一个女人的意淫。

玫瑰就象原子弹,所过之处一片荒芜,十年之内寸草不生;

玫瑰就象春姑娘,驻足之处百花盛开,鸟语花香一派生机盎然。

我嫉妒玫瑰。

人漂亮得没天理,生活多姿多彩得不象话,功课还门门第一,让相貌平平埋头读书的女孩子没活路了。

我同情玫瑰。

遇到的男人一个比一个不堪,都是些什么人嘛,唯一好点儿的还是绝症患者(估计要不是患了绝症也不是什么好鸟),害得玫瑰对好男人孜孜以求,人到中年还不能歇着。

看到一个优秀的女人在感情的道路上摸爬滚打几十年,心酸啊。

所以,上天是公正的,给了你这个就不给你那个。

感觉玫瑰的故事是从几句古诗中化出来的:“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

少年见罗敷,脱帽着帩头。

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 不过是从各个不同人物的角度写了一个女人极致的美,以及为之颠倒的众生的丑态。

概括起来不外是:“我看到一个美女,我想得到她,得不到我的一生就没有意义了。”

我始终不太理解这种颠倒众生的美,何以能使众生颠倒?看到美人,多看两眼甚至几眼是必然的,但是纵身扑将上去,一定要有一个理由的。

或许是嫣然一笑,或许是轻轻一蹙,或许是微微含嗔,一定有什么让男人产生了感觉,“她在暗示我”,“她对我有好感”,于是才放胆追求。

看见美女没有由头拍马便追,这男人不是脑子坏掉就是自我感觉已达巅峰。

别把男人不当人看,男人也有自尊的。

唐伯虎点秋香也还不是因为三笑留情,冷冰冰的美女追求者多半不多。

谁也不是贱骨头,明知会贴到冷屁股,几个人有勇气将热脸凑将上去?所以,追求者众的女人多半不是因为她多美,或许只是因为她够亲民,无意间四处播下了革命的火种。

不过也许我对男人不够了解,玫瑰般的美色当前,不顾一切勇往直前也说不定。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前两天看完了亦舒的《玫瑰的故事》,对自己发了一番疑问。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焦点始终是黄玫瑰的哥哥黄振华,或许是有某些性格相似罢,虽然没有像他那样功成名就,在生活方面甚至比方文协不如,至少人家能在美国混,而且还在银行。我觉得自己是黄振华+方文协某方面的综合,一样希望有幸福的爱情,一样有类似的性格。不知道将来是两个人中,哪一种结果呢,原来是两种有很大不同的归属。

对于黄玫瑰,我觉得是一个沧桑的人,亦幸福的人。

有人说:“追求者众的女人多半不是因为她多美,或许只是因为她够亲民,无意间四处播下了革命的火种。而太冷的美女,很多男人就会退缩的。大美女的追求者也很多,但如果没有感情,谁也不会迷恋谁很久。”

老实说,我不喜欢世界上太多黄玫瑰这样的女人。

罗庆德爵士的儿子最后还是做回了男人的本色,好!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自高中爱上亦舒,自今已很多年岁。从前最爱在雨天,昏黄台灯下一遍一遍读《玫瑰的故事》。

自觉得玫瑰这种美了一辈子的女人少有。从小自蜜罐中泡大,钱是足够的,从不知道穷为何物,没有遭受过白眼,没有遭受苦难。

开夜班车能够考全校第一,从来不用担心学习,和做不完的作业,凶神恶煞的老师,充满火气味的同学。有完整的家庭,对了,她有一个英竣富有、有品、爱她如己的哥哥,这是多少女孩从小梦寐以求的?几乎所有女孩都期望有一个这样的哥哥。

爱的人自然也爱她,虽然离开过她,但是至少动心,而且在其后的十几年内都是看着玫瑰的照片,庄某人才能入睡。爱她的人自然被折磨的迷失自我,抛妻弃子、爱上后母、爱上嫂子,各种各样的情形都是充分证明玫瑰女性魅力的好桥段。最最要紧的,是她的美,美的让人震荡、让人悸动。穿衣服、玩文艺都是小菜。更为重要的是玫瑰到了30岁、40岁依旧是玫瑰,皮肤依旧是象牙色,甚至略微松弛都是令人惊艳的。

然而,放眼望去,美女中能够不花力气考第一的极少,在我们这一辈中拥有完整幸福家庭不是一件易事,爱你的人永远不背弃你,你爱的人永远挂念你,这在恋爱情事中极少见,因为时间的力量很强大,任何人都会被替代。

所以,必须承认《玫瑰的故事》是亦舒小说里最美丽的小说,因为玫瑰是一个不真实的梦,所有少女的就像一个美梦,所有男人的噩梦,他们将会被锁住一辈子,想锁住男人的心,这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够办到的。但《玫瑰的故事》却能够揪住每一个亦舒迷的心。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又看了一本小说——《玫瑰的故事》。感觉真的不怎么样,也许是我没看懂吧。

我不懂为什么亦舒要把小说里的女主角黄玫瑰写得那样极端的美丽,所有的男人只要见到她赴汤蹈火,纷纷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可黄玫瑰,她好比一只蝴蝶,一生出入在万紫千红的花丛中,但蝴蝶都是色盲,根本不懂得欣赏花朵。这让我想起了金庸《神雕侠侣》里的女人一见杨过误终生。黄玫瑰到底是怎样一种美,我想像不出来,但是连小说里的漂亮女人都夸她确实美得无懈可击。要一个女人称赞另一个女人美,简直是骆驼穿针眼的故事。不想再来复述小说的情节,我觉得这个故事真的只是一个故事,只有在小说里才有的故事。

美丽的黄玫瑰,一生命犯桃花,很多优秀的男人见了她就为她所倾倒,可那只是飞蛾扑火。黄玫瑰一生只真正爱过两个男人,庄国栋和薄家明,可最终都没有真正得到,最终嫁给罗德庆爵士我想也是出于妥协,她是真的需要安定下来了。

亦舒在小说结尾时写道:情海变幻莫测,情可载舟,亦可覆舟,可是请问谁又愿置身一池死水之中,永无波澜?我想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男人、女人总是在婚后搞外遇,也许是因为他们认为婚姻太过平淡,如一潭死水,想在外面的世界寻找一点刺激,在死水里激起一点波澜,可惜有时候这实在是一种愚蠢的做法。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这部电影后,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色。戒》中的男主角易先生,这两个男人都属不轻易也不能轻易动感情的人,在他们的世界观里即使动了真情最终也会绝不留情,男人从开始的爱到最后的拒绝甚至如《色。戒》中将王的杀害。这对他们来说也许都是不得已的,也都会有充足的理由。但是女人却不一样,一旦动了真情,她会愿意放弃现在奢侈的生活、全心全意地去爱,甚至违背组织交给的使命,用生命去保护她所爱的男人。也许这就是张爱玲笔下塑造的男人与女人的区别,实际上也是她亲身经历的真实写照。

爱是复杂的,但我认为真正的爱实际上也是最简单的,因为它是源自心底的为他人的开心而开心,是心甘情愿的付出。特别是女人,我认为只要是男人需要的,她再苦也会去做,所以这样无私为对方付出、着想的两个人怎么可能有解决不了的事?如果之间有误会、有不理解,一定是不再爱,不再愿意沟通解决的结果。影片中振保给娇蕊的感觉:从一开始就是只要娇蕊这边的问题解决了,他这边总是绝无问题的。在爱情的世界里,女人是愚蠢的,所以此时的男人如果没有直接、正面的点拨,陶醉在爱情海的女人是清楚不过来的,娇蕊是一个敢于追求幸福的人,但是如果她知道她这样的举动会让振保为难,我想她一定不会这么做。

刚开始看这部影片的时候,我被振保的魅力所感染,他虽出身平淡,但一步一步靠自己的努力取得了今天的社会地位,并且在这复杂的社会环境下,他不为女人所动,有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境界。自信、自尊、自立。但人都是有感情的,他也不例外,遇到自己喜欢的人,他刚毅的背后也有万般柔情,我很欣赏这种在风雨中靠自己打拼出来的男人。但是在我看到娇蕊跟他说她丈夫归期,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并立即往外跑这个片段的时候,我有点哭笑不得,佟振保的形象突然在我心里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他很软弱、自私,我可以理解他的苦衷,必竟他的一切来之不易,但是我觉得作为男人,应该有种责任感,他既然那么爱娇蕊,就不应该逃之遥遥,杳无音讯,至少应该关心、关注爱他的这个女人,给点精神支柱,而不是伤害,伤害自己的同时也伤害两个女人。

对于娇蕊,我觉得她不是一个完美女人,爱固然是人之常情,但也不能烂爱,没有选择地什么人都爱,人的一生都有爱与被爱的事情发生,但是我认为真正成熟的爱,优秀的人一生不会超过两次,而且不同时期也应该有不同的爱的方式,不能随便、更不能脱离现实,她的爱太冲动,太脱离现实,没有设身处地的为振保着想,所以也导致最终的结果。但是太现实的爱还能创造出伟大吗?象振保这样太现实的爱还能称之为真爱吗?这是矛盾的。

人,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无论遇到什么难事或打击,都不可以堕落甚至出卖自己的灵魂。影片的一开始娇蕊找男人以及最后振保找妓女都是堕落灵魂的表现,这样的人我觉得是不应该也不值得去爱的。

在这部影片里,表面上看振保应该是嬴家,因为他既得到娇蕊的人,也得到了她的愛,然后又以他堂皇的理由拋弃了她。但是实际上振保也是最大的输家,因为他失去了一个真正爱他、敢为他抛弃一切的人,这样深爱他的人,在最后看到他流泪都那么淡然、无动于衷,这不能不说是他的失败。

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娇蕊,这个被他深深伤害过的女人,重逢时还能真挚地对他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这句话在我的头脑中印象最深,虽言语平淡,但其中的苦痛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明白,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能说出这样的话,并且在男人不可要的时候,能拍拍手站起身来走人,而非痛哭流涕地哀求和抱大腿,或者说狠话做报复等愚蠢之事。敢爱的、自尊的、明理的、善良的女人是我人生的追求。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振宝一生中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白玫瑰,一种是红玫瑰。

白玫瑰就像他妻子一样,单纯、软弱,把他当作天。

但人似乎天生喜欢得不到的东西。他追求着刺激、多情的红玫瑰,娇蕊恰好是那么一朵别人家的娇滴滴红玫瑰。

他喜欢娇蕊的潇洒、倔强、小脾气,当然这是一切是在得不到这朵玫瑰之前。他终于偷摘下这朵玫瑰,却担心旁人的只言片语,把他长久塑造的形象毁于一旦。

红玫瑰其实是他内在精神的向往,向往自由,向往富裕,但是却不可得。他必须“规律”的做着事,充当着“好人”,不然连自己挣来的一切也会随风飘去。

“婴儿的头脑,和最具妇人的美是最难以抗拒的”这样的娇蕊最美,因为既不用承担后果,又可以沉眠温柔乡。

后来,白玫瑰变成了饭粒,红玫瑰变成了蚊子血。

再见娇蕊时,她胖了,她重新有娃和家庭,她很幸福。因为在他走后,她懂得爱的真义,懂得了知足。

他很嫉妒她,可惜他也许永远不会懂爱,一直为了“别人的眼光”、“自己的利益”而活。

一切人和物终将变成他利益的追逐品,还大言不惭地把他们化为道德。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爱人,请先从接受自己不完美开始,一度的麻痹自我有什么用,到头来一场空。

文档为doc格式。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初识张爱玲,已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一直不忍读她的作品,因为她用浪漫的名称做幌子,用颠覆的笔调阐释了她对男性的嘲讽。张爱玲关于男人心中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比喻虽然有些老调,却如一柄锋利的手术刀,轻轻地划一下,便把创口挑破给你看。她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男人听罢,面上虽然不动声色,却是暗底击节,短短三句两言,便扎穿了自己心窝里那见不得光的隐晦念想。女人听毕之后,怅然若失的同时,也是会在心底默默盘算,到底自己是要做男人的蚊子血还是朱砂痣?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但必须是时间加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虚拟的效果。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事与愿违。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油然而生,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会铭刻于心、永难释怀。

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俗艳、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但生活还是要继续,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 眼泪终究只是一时,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了这次意想不到的情感消费之后,再一次整装待发,重新做回了一个好人。而娇蕊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一个丝毫没有准备负责任的男人身上后,幸福也随之坍塌。誓言中的他许给的水晶宫殿不过是一间歪歪斜斜的土房子,就连倒掉时趁势而起的灰尘都能让她迷眼流泪不止,伤心和痛苦都只能是自己一个人的,他永远都看不见,就连最后你委曲求全说要给他自由的时候,他也只是看到了解脱的快乐而无视你流血不止的一颗心。爱不能挽留的时候,只有把最后的尊严留给了自己。华丽的转过身来,给他自由让他走。在爱情的游戏里,女人一直都扮演着陀螺一样的角色。迷醉在刚恋爱时的浪漫中,宁愿一直这样长睡不醒,晕晕乎乎的忘记了现实的存在。男人对爱情的憧憬大多是以欲望开始并以占有而告终的,他会被一个特别的女子所吸引,他会禁不住诱惑,总想用征服来证明自己,当女人转过头来认真面对的时候,他却心慌了,因为他从没有说过要你的真心,一切不过是玩玩而已,他们最怕的就是对爱情太认真太执着的女人,这会打乱他们安静的生活和既定的方针,爱过你,却不能在一起,他说他有太多的责任要背负,他还有很长的路要一个人去走,这是最好的理由也是最滥的借口,不负责任是最好的解释。可能他转过身的时候也会心痛过,只是因为少了一个爱他的女人。

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可以认真的爱,他要的不仅是华美的过程,还有圆满的结局;如果有那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也有过白玫瑰和红玫瑰,但在彼此共同相守的时光里,他的心头却只盛开着你的那一朵;如果真的有那么一个人,该有多好。

记得每次从书架上抽出张爱玲的书,首先并不急于去欣赏她的佳作,而是总会盯着书的封面看上半天。喜欢看她的独标孤傲,喜欢去感受她的辛酸悲苦。她说:“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难道这就是爱玲的切身体会?我希望是她的想象力足够丰富,并不想让她的感情世界因此残缺。

书中的振保,不可否认他是个好人,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一开始,他也是一张空白的宣纸,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待他落笔,便是一幅精彩绝伦的人生美图。

可惜的很,他是一个优秀的画家,可是浓墨染满宣纸,恐怕是再也画不成了。巴黎,是他人生中的一个污点的,任凭他如何清洗,始终还是肮脏的,哪怕他用世上最好的清洁剂,也是洗刷不去了吧。

嫖,不怕嫖的下流,随便,肮脏暗败。

虽说他和小姐过后,心有所悔,因而下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他要成为自己的主人。可是错已铸就,虽改,仍有余迹。

曾记得爱玲对胡兰成说过,只要世上存在的事物,没有一样是她用语言描绘不出的,看过他的文章之后,才知她不是夸大其词。

他和玫瑰之间的感情是相对圣洁的,他确实做了属于自己的主人。然而接下来,他来到王士洪的家里以后,与娇蕊的初次会面,书中写到娇蕊在洗头发,刚巧肥皂沫子溅到振保手背上,而他却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此句为下文埋下了伏笔,可见笔法之高超娴熟。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言有尽而意无穷。

书中主要写了振保这个男人,鲜少提及他的姓氏,一生与女人的纠葛,让我们看到了他的一面,同时也是那些女人的一面。

从巴黎女子的放荡,到之后的不敢耽搁,情迷意乱后的后悔,无法承担的逃避,面对生活的平淡,厌恶的同时却也从来无法挣脱。

大抵每个人生命中都有那一枝红玫瑰,最终却都栖息于白月光。红玫瑰,被认为无法承受,太过热烈而超出了生命的负担。事实上不过是自己的懦弱,不敢面对现实的惨淡。

渴望热烈的感情,渴望一时冲动,却没有办法承受那样炙热的感情,那种动心后的付出。不过是绸缎上留下的大片大片的泪渍,最终的最终,都遗忘在了时间的长河里。

剩下的只是一句你好,只是一个简短的问候,貌似对于往事的依恋。哪有人真的会怀念往事,怀念的不过只是自己的一种缺憾,一种抱歉。如果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耽误了别人的人生,最后想起来的不过是对于逃避后的庆幸与遗忘。

生活的本身就是平淡,我们终其一生都在寻找这种平淡。起初的我们,不过以为自己是对于现实的妥协,对于世俗的依恋。

百般挣脱后才能够发现这本来就是我们最初的状态,无论我们是有多么讨厌这么一个自己。我们终其一生,不过是做了一个别人口中的好人,世俗意义上的成功,所谓家庭的幸福,没有那么多宏伟的追求,只是平淡。

走一遭的我们,没有必要去固定自己的形状,可以在意世俗,但永远不要流于世俗。

可以接受别人的指责,如果是自己坚定地生长,那就不要把这种指责放在心上。可以在意别人的感受,如果我们不会过分地委曲求全。追求属于自己的红玫瑰,如果可以,也让她变成你的白月光。

夜夜皎洁,相伴相随。彼此是红玫瑰,也是白月光。长在心上挖不去,陪在身边难相弃。大概这也是爱情最好的模样。拥有轰轰烈烈的青春,也有细水长流的过往。愿我们都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玫瑰与月光。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也许每一个男人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粒朱砂痣。

张爱玲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这一句并非原文,是我记忆印象,然保有原意。

读她的文章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一门艺术的发展过程,她都能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文字又如此的干净才气盎然,妙喻盖世,她那一句自评甚至是谦虚了。

阅读这本书,是因为喜欢上张爱玲写的这段话,这不仅是对爱情的一种诠释,更是对人生的一种剖析。《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开篇名句,时至今日还是那样一针见血。品完它,感慨万分,感叹人真的是永远不会知足的动物,爱情和理想就像鱼和熊掌,往往是不可兼得的,舍得舍得,我们要有舍,才有得,但有人永远认为也许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就是她的小说中我很喜欢的一部,冬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

小说的男主角佟振保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无论和那一个一起的时候,他都感觉另一个好。这正好印证了人们常说的那句话“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正是这种心态,使他的生活一直在拥有,但又一直在失去。这种患得患失感觉的缠绕足够让他折磨下半生。

对张爱玲我是彻底佩服了,为什么她可以将人性的弱点通过一个中篇小说剖析得如此淋漓尽致?这就像将一个人的衣服剥光,把他赤裸裸地抛弃到荒野。即使经过几百万年的进化,接受了几十年文明教育的人类也只不过和野兽一样张牙舞爪着。不需要太久,人类本质的一面就会凸显而出。――说白了,人类也不过是披上衣服的野兽!我们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傲慢、嫉妒和暴怒,难怪西方谈起人类起源时有“原罪说”这种说法。

张爱玲的小说就是有这样的威力,它可以将人们一层一层的包衣扯开,将人们一张一张的面具撕破,将人还原成最本真的一个人!所以看张爱玲小说的时候我们会害怕,会战栗,因为我们看到一个最真实的自己,一直以来被形容为“文明”、“高级”、“先进”的我们;一直戴着“德智体全面发展”、“思想端正”、“优秀个人”高帽的我们,突然窥视到镜中的自己是如此的青面獠牙、狰狞恐怖,那种高尚与卑贱的落差真的使人不能承受。

张爱玲的小说是一面镜子,可以照出一个清晰的你,清晰的我,清晰的他,尽管镜子里的你我他都不是那么的完美。

我们不可以斩断人类的许多劣根,但我们可以使我们理智,用我们的理性去战胜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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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说定每个男人心中总有两朵玫瑰必定会使女人受伤的。而又要说为了这一山不容两朵玫瑰,所以女人买了个保险:婚姻。这更让人对婚姻的看法特别负面了。但是不管以前那种旧式婚姻的解释是给男人买保险,还是给女人签卖身契,在现在是解释不通的。纵然你可以物化爱情进而物化婚姻,每个人的自由是物化不了的。相互没有感情还想控制对方是行不通的。

2.倾城之恋。

张自己评述《倾城之恋》的时候说,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曾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性;香港之战影响范柳原,使他转向平实的生活,终于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完全放弃往日的生活习惯与作风。因之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健康的,仍旧是庸俗;就事论事,他们也只能如此。

张是冷眼清醒的,她从不人云亦云人人追求的美好结局,如果结局很悲剧的话,她也是不同情的。

3半生缘。

全书剧终的时候没人想再去揣测沈世钧和曼桢之间还有没有感情了或者感情多深,即使我斤斤计较的想着过去不能就这么算了,那过去也还是算了。你看年轻时候不管是深刻的感情(沈和顾)还是冲动似的感情(叔惠和翠芝)总是像影子般跟来否定现在,婚姻和家庭。可人却不能否定过去又要振作现在,必定让人不能痛痛快快的。但我是顶喜欢顾曼桢这个人物的,他的可爱之处可能在于她不为她不喜欢的人操心,张在小说中表现出婚姻的悲剧无不在于两个不喜欢的人在一起还希冀互相在乎似的,总不免闹的鸡飞狗跳。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玫瑰”本身就是象征爱情的.花朵,女人骨子里的多愁善感与柔情蜜意,就好似这花间流出的摄人心脾的味道。张爱玲在此以花喻佳人,尤其用代表爱情的浪漫与柔情的花朵比喻女人,总是不会错的。于是张爱玲为这个故事里的女人们都赋予了玫瑰的色彩:王xx是炽热炽烈的红,孟烟鹂是纯洁高贵的白。这两朵玫瑰都绽放出各自异样的光荣,也透射出张爱玲内心的情感秘密。

王xx是娇艳的红玫瑰,她漂亮且有着一副与外表相匹配的伶俐。这伶俐足够她游刃于几个情人之间,假设即假设离。王xx所代表的红玫瑰,似乎是“情人”所指称的这种关系中最为轻佻的一种。她凭着仅有的一点美貌与伶俐挑衅这寡淡的生活,快意与游戏情感。但偏偏这游戏也是一场空,既当不得生计,也谋不到爱情,因此反倒显出一种惹人可怜的无聊。但是,虽然可怜却不至于不幸——真正不幸的是她生出了爱情。原本有“爱”的日子无论如何要比清汤寡水的枯坐经得起消磨,可偏偏他们只是彼此的情人——更何况她还是朋友之妻,他们是被排除在伦理宽容之外的“那种”关系。“情人”是一个微妙的字眼。往往拥有情人关系的男女双方,假设是只讲感情的取索,不求名分的满至,倒也是可以借着“红颜”、“蓝颜”的称呼全身而退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本篇小说的作者是张爱玲,她是我喜欢的女作家之一。她的文字如同她本人一样细腻。《红玫瑰与白玫瑰》算是她的代表作之一,每次读来都有不同的体会。

最经典的莫过于文章的开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无论是激情如火的红玫瑰还是平淡如水的白玫瑰,都各自有她的魅力,不能说哪个更好。张爱玲笔锋犀利,也许人都这样,喜新厌旧。时间久了就会感觉自己手里的红玫瑰或白玫瑰不似从前,反而另外那一个却是美好的。正是应了那句话: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其实这就是人的贪念,总想着鱼和熊掌兼得。其实殊不知自己手里的才是好的,因为也是经过斟酌思忖所选择的,既然是自己的选择就要好好珍惜。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有个令人遗憾的结尾,总是以悲剧而收场,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感情不如意,也不想给文章的男女人物一个好的结尾吧。但是不管怎样,张爱玲的小说文笔细腻,情感丰富,有着淡淡的伤感,复杂的情绪,总的来说是值得一读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句经典的话已经被用的烂俗了,故事我倒是第一次读,就一渣男的养成呗。

一次不忠百次不用,那个年代女人还是窝囊了些,不知张爱玲若生在现今“女权”当道的社会,又会怎样写?振保可能依旧是孤寂悲哀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嘛。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他是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喜欢这本合集的第二部分《倾城之恋》。

白流苏与范柳原。张爱玲一定是偏爱他俩的,你看,这名字光是一起读出来就是足够一出戏了。二人心中虽有爱意,但还是多亏了香港这座城的“覆灭”才成就了结局。

还是期待那种兜兜转转的爱情,从彼此试探到托付终身,误会的发生与消珥,只要最后是你就好。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局部。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梦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如果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选择做一颗朱砂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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