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日活动方案(优质18篇)

时间:2023-12-06 16:02:20 作者:笔砚

在制定活动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到活动的目标受众、主题特点、场地条件等因素,以保证活动的成功开展。针对不同类型的活动,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效的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

廉洁司法教育活动方案

近日,认真参加了单位组织的集中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细细翻阅《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文中一篇篇触目惊心的腐败案例令人触目惊心:昔日位高权重、踌躇满志的一个个领导干部,如今却泥足深陷,覆水难收。在体会他们身陷囹圄的忏悔和迟来的幡然醒悟时,深感心中的震憾与痛心的惋惜。

当前,我们正身处在一个既充满期待又充满诱惑,既充满机遇又充满陷阱的社会,也是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犯错误几率最高最多的社会。从我们国家的现行体制和机制来说,要做到使党员干部不想犯错误、不敢犯错误、不能犯错误,体制、机制上还做不到,关键还靠个人的素质、靠自律,我认为,要自律就要注意培养和修炼自己良好的品质和人格心理防线。

一、要有平常之心。

们要时时保持平衡的心态,在名誉、职位、报酬、个人利益等方面知足常乐,有正确的追求,健康的心态和实在的寄托。

二、要有明辨是非之心。

首先是政治要坚定。这是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每一个党员干部,手中都掌握着大大小小的权力,权力本质具有两重性,是把“双刃剑”;权力既可以是为人民谋福祉的利器,也可以成为腐败的载体;既可以锻炼人,使人建功立业,也可以腐蚀人,使人身败名裂。所以,我们一定要清醒:作为法院干警,无论权力多大,地位多高,都要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的管理和监督之下,不断提高自控能力,真正明白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我们应牢记小平同志的“朋友要交,但心中要有数”的教诲,坚持以德交友,以党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交友,多交基层的朋友,多交穷朋友。

每名党员干警不仅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抵住诱惑,还应该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管好自己的行为小节。

三、要有敬畏之心。

名党员都要加强党性锻炼,要有受监督的意识和习惯。要自觉接受监督。

勿谓一念可欺也,须知有国家法律之鉴察;勿谓一事可忽也,须知有一世荣辱之关系。这就是贪官们沉沦之路留给我的启示和教训,也是自己参加本次集中司法廉洁教育活动感悟到的浅薄心得。

司法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今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兴粮惠农进万家”活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主办单位。

廉洁司法教育活动方案

近段时间,通过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使我充分认识到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对于法官防止腐败;树立良好形象,促进政法事业健康发展所具有的重大意义。

翻看警示教育案例,每一篇腐败案例乍看不同,仔细对比,多是从昔日的踌躇满志,位高权重到如今的深陷泥潭,覆水难收。“马到悬崖收缰晚,船到江心补漏迟。”能体会到的不仅仅是他们的悔不当初,更多的是内心深深地震撼和惋惜。曾几何时,他们也有理想,有追求,有抱负。大多来自农村,从小就严格要求自己,靠自己的刻苦努力和艰苦奋斗来获得社会的尊重和人民的认可,有了地位和权力,本应该兢兢业业,为国家和人民做贡献。却迷失了方向,手中的权力成为了获取不义之财的工具。期待与诱惑并存,陷阱往往层层包装以机遇的形象展现在我们面前,当前社会,想要做到不犯错误,仅仅依靠体制和机制远远不够,关键是要依靠自律,我认为,要自律就要恪守职业道德,要保持司法良知,就要注意培养和修炼自己良好的品质和人格心理防线。

一、要有健康的心理状态。

风平浪静不是人生,人生总有得意与失意,得意的时候,不要骄傲,失意的时候,不必气馁。选择法官职业,就选择了奉献,必须耐得住清贫、忍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受得了约束,从而做到慎权、慎欲、慎微、慎初、慎终。保持平静、自然、坦荡的心态、正确对待自己,所以无论何时何地对自己要有一个理性的定位,保持一个平常人的心态,切不可生什么歪念。正确对待金钱,人不能把金钱带入坟墓,但金钱却能把人带入坟墓。正确对待人生。人生苦短,珍惜自己的生命,知足常乐。时刻警醒自己,时刻对权、色、钱,保持足够的警惕。

二、要着力抓好自己的修身,做到警钟长鸣。

思想是行动的导航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反腐倡廉讲话精神,关键在于自己的思想信念能否一贯坚持司法为民、坚定自己共产党员的信仰、准确把握法律的基本原则,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定位自己作为人民法官,要始终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审理好每一个案件,开拓创新。要把反面典型作为自己的一面镜子,坚持每天警醒自己,坚持每天三省吾身,始终警醒自己反腐倡廉、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通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编印的反腐倡廉的案例,使我深深认识到贪腐一念间,荣辱两世界。这里的一件件触目惊心的腐败案件,就是一次次对我敲响的警钟。从法官到罪犯仅有一步之遥。应当说,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法官的廉洁自律。

三、自觉接受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因此,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对待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镜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禆益。“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常被泼点冷水,常听逆耳之言,可以永远保持头脑清醒,在人生中才能不失航向。为此,人民法院的每一位干警都应该从这些官员身上汲取教训,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自觉将全力置于住址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无论监督来自上级、同级、下级,还是普通群众,包括舆论监督,实际上都是一种提醒、一种警示,是一种实实在在的保护。进一步健全人民法院权利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尤其是加强对一把手的家督,确保人民法院的各项权力公正、高效、廉洁运行。

为官者应“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勿生贪财之念,勿存侥幸之心,勿交势利之友。这就是贪官们沉沦之路留给我的教训和启示,也是自己参加本次集中司法廉洁教育活动感悟到的浅薄心得。

司法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

10月17日是我国第三个“扶贫日”。为开展好扶贫日活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扶贫日”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1017,邀您一起,为减贫扶贫献爱心。

二、活动目的。

在第三个“扶贫日”到来之际,组织全校师生广泛开展“扶贫日”活动,引导广大师生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解决一些急需解决的困难、办一批有意义的实事好事,弘扬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

三、活动内容。

1、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班主任将组织少先队志愿者到困难家庭中了解他们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用实际行动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实事好事,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开展少先队“手拉手”活动。全校各少先队中队将于10月16日(本周五)要围绕“减贫扶贫献爱心”开展主题班会活动。让学生了解贫困山区孩子学习的不易,要珍惜我们现在的学习生活,主动去帮助困难学生,为他们献出一份爱心。同时,根据上级组织安排,并结合实际,发动少先队员与贫困地区(家庭)少年儿童开展以“四个一”(即:给贫困地区少先队员写一封信,为贫困学生捐一本书、一个书包、一个玩具)为主题的“手拉手”活动,通过“手拉手”活动,让广大贫困家庭的孩子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本周五班会检查,取素材)。

3、开展扶贫帮助活动。全校要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动员广大团员、少先队员积极响应区社管局扶贫的号召,开展一次扶贫帮助活动,通过帮助身边家庭困难学生,参加扶贫活动,为贫困学生献爱心送温暖。

四、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全校各团支部、各少先队中队要充分认识开展好第三个“扶贫日”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发动全校广大团员、少先队员参与扶贫日活动,要准确把握“扶贫日”活动的主要目的和核心内容,认真对待,周密部署。

2、注重活动实效。全校各团支部、各少先队中队要根据实际组织发动好广大团员、青少年开展扶贫活动,大造“扶贫日”活动声势,并积极引导身边人共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营造青少年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的良好氛围,提倡“一份捐赠、一份爱心”的理念。

3、加强扶贫日集中宣传。学校将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平台、led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每年的10月17日为教育“扶贫日”,增强全校师生的扶贫意识。

【司法方案】市司法局“纪律教育年”活动方案【范文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特别是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深刻认识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极端重要性,全面准确把握党的纪律和规矩的基本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遵纪学纪守纪用纪,争做“四强”、“三力”具有特色的好干部。

注重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纪律教育全过程。

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学习贯彻。

面向全体党员,不留空白点,做到教育全覆盖、无盲区。

把各党支部和每名党员摆进去,认真对照查摆问题,加强整改落实,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重点掌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

“七个有之”为镜鉴,坚持“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制度,强化组织观念、组织程序;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重点掌握: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和党的纪律。

“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的基本规范。

政治纪律方面,重点掌握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挑拨民族关系或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对抗组织审查,组织迷信活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行为的处分规定;组织纪律方面,重点掌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不按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廉洁纪律方面,重点掌握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消费卡,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公款接待、公款旅游、配备装饰使用公车、办公用房及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行为的处分规定;群众纪律方面,重点掌握克扣群众财物,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侵犯群众知情权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工作纪律方面,重点掌握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疏于管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等行为的处分规定;生活纪律方面,重点掌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各党支部要按照。

16。

个半天,《党章》不少于。

12。

个半天,《准则》不少于。

2

个半天,《条例》不少于。

12。

个半天。

1

党组中心组学习时间不少于。

3

个半天。其中《论述摘编》、《党章》和《准则》、《条例》各不少于半天。

2

局党组书记讲《论述摘编》《党章》《准则》和《条例》党课各不少于半天。

3

开展干部大讲堂辅导时间不少于。

3

个半天。把纪律教育和“两学一做”做为大讲堂辅导主要内容,其中《论述摘编》、《党章》、《准则》和《条例》各不少于半天。要坚持把案例式、互动式教育方式结合起来,不断增强纪律教育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4

各党支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

28。

个半天。根据自治州纪律教育不少于。

42。

个半天的要求,除上述中心组、党校、党课、干部大讲堂。

14。

个半天外,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制订具体学习培训计划,扎实开展。

28。

个半天集中学习,其中集中学习和讨论各占。

50%。

要通过读书笔记、学习心得、交流发言、专题研讨、辅导解读等方式,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心,落实在行,使广大党员干部树高线、划底线,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党员。

为使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要认真学习州纪委编印成的《党纪解答》口袋书,使大家加深对党规党纪的学习理解和把握。

以先进典型为镜,深学细照笃行。

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等先进典型事迹,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时时处处事事以党的纪律和规矩规范言行。

以反面案例为戒,深刻汲取教训。

要从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举一反三、汲取教训,特别是要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强化警示教育。要深刻剖析十八大以来,区、州、市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到区州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要尽快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真正触及灵魂、震慑心灵,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要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党规党纪知识测试,使党员熟记党规党纪。

4

l

期。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全体党员积极参与,以考促学,切实使党章党规党纪入脑入心。

5

月起,将组织第。

18。

个党风廉政教育月纪律知识竞赛活动。竞赛活动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环节,各党支部要组织人员积极参与。

要把开展。

“纪律教育年”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与“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创新方式、注重实效。党组织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经常、抓平时、抓全面,既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又要站在一线、靠前指挥,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纪律教育。

司法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

为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攻坚战,现就组织开展好xxx5年“扶贫日”活动,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今年“两会”期间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华东七省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和在贵州召开的部分省市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社会扶贫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参与平台,创新活动载体,激发社会大量潜在扶贫资源向贫困村和贫困群众有效直接供给,切实强化社会合力,提升社会扶贫攻坚精准度。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广泛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和舆论宣传。推动社会广泛参与,着力推动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

(二)上下联动,互相配合。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系列活动。各地各部门参照全县方案,结合各自特点,开展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活动。县级层面与乡(镇)层面的活动要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工作合力和舆论氛围。

(三)创新机制,精准帮扶。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突出社会扶贫的精准性,推动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机制,促进社会扶贫精准到村、到户、到人。

(四)依法合规,注重实效。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节俭务实、公开透明、务求实效、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活动内容。

在“扶贫日”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以下主要活动:

(七)开展扶贫宣传活动。“扶贫日”活动前后,通过政府倡导,媒体宣传与乡村宣传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各方参与,努力营造浓厚氛围。

四、组织领导。

【司法方案】县司法行政集中整治活动方案

“三思三创”活动,巩固我系统“整顿作风提素质、优化服务提效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根据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全县“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司法行政系统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这次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中全面展开,主要包括: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行政管理人员、法律服务人员、社区矫正专职人员。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要着力解决以下九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一些干部学习各项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各类专业知识不主动、不经常,有些干部甚至不学习,对新知识、新科技、新信息充耳不闻,视而不见,自己一知半解,甚至误解,在做群众工作和实地指导时捉襟见肘,错误百出,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处处被动。主要是一些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说的多,做的少,习惯于当

“二传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虚于应付,不善于抓落实,把任务压给下面,把矛盾交给上面,当“甩手掌柜”,工作大而化之,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些干部甚至害怕矛盾,畏惧矛盾,遇到困难就“躲、绕、推”,不深入基层,不善于做群众工作。

主要是有些机关干部工作责任心、事业心不强,对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消极应付,甚至对县委、县政府安排了的工作敷衍了事,

“推”、“拖”、“磨”、“等”,迟迟不落实、落实无回音,工作被动应付,一推一动,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落不实的现象经常发生,有的机关干部缺乏政治敏锐性,在一些工作落实上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口头承诺多、实际进展慢,工作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甚至只做和尚不撞钟,整天无所事事,工作责任心极差。

主要是部分老干部、甚至有部分刚工作的年轻干部思想消极,工作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混日子度时光,懒于学习、懒于思考、懒于动手,怕吃苦、怕加班,工作上挑肥捡瘦,拈轻避重,求安稳、图清闲,懒于干事,无所作为;有些机关干部举手之劳的事也不干,对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解决不主动、不及时,对本职工作说不清、讲不明,一问三不知,工作平庸,满足现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碌碌无为。主要是部分机关干部对安排了的工作迟迟不能得到落实,工作节奏缓慢,效率低下,应该五天干成的事,十天干不成,能够半个月完成的工作,一个月完不成,导致部分工作错失良机,无法得到落实,甚至影响到全局整体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推进。主要是部分局属单位和机关干部缺乏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作风霸道、唯我独尊,不深入基层,不了解民情,不善于和群众打成一片,对群众来信来访服务态度差,衙门作风盛行,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个别机关干部对群众凶、冷、横、硬,对对象户吃、拿、卡、要,有利越位,无利缺位,在广大群众面前失去了公信。主要是个别局班子成员不团结,搞内讧,挑事非,相互拆台,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组织原则缺失,群众基础差,班子软弱涣散,管理混乱,配合局里干部开展工作不力,欺上瞒下,推三阻四,表面应付,成为落实工作的一层障碍,难以完成乡上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主要是一些机关干部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散,自由散漫,我行我素,对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视而不见,不严格执行点到制度,随意迟到早退、旷工,出勤不出工、出工不出力,人在岗心不在位,工作安排后不下村,无事闲逛,事忙请假。主要是一些干部职工不遵守值班纪律,“走读风”严重,不按时到岗到位,随意脱岗,通讯不畅,贻误事情。

通过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力求解决以上各类问题,使全县各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素质明显提高,学习风气日益浓厚,精神状态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更加务实,推动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安排四个月时间,分问题查找、集中整改、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自己找。

各机关干部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和县干部作风整顿会议精神的基础上,要认真全面地查找自己在思想观念、学习风气、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每个干部都要带头查找问题,敢于亮丑揭短,敢于触动痛处;

二是别人提。

各领导班子要集中一周时间开展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活动,互相查找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

三是领导点。

局领导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指出各机关干部存在的问题,各机关干部也要主动征求局领导的意见;

四是组织查。

局里成立督导组,采取不同的方式指出各机关干部存在的作风方面的问题;

五是社会评。

组织开展“千人评干部,百人评村委会、评机关活动”,各机关干部要组织召开班子会,党员干部会征求意见,多渠道多层次征求基层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意见。各机关干部要对自己查找的、领导指出的、同志提出的、群众反映的各类意见,逐条进行梳理,反馈个人,督促落实整改。

一是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要求各机关干部向局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并对整改情况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通报。

二是召开全系统集中整治活动总结大会,总结整顿活动开展情况,巩固和扩大整顿成果。这次作风整顿结束后,对各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要进行分类排队。

一是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工作人员及科室负责人同志为成员的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金莲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及日常工作。各单位要统筹兼顾,精心策划,科学安排,把集中整治活动和推动重点工作,干部培养,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使整顿活动成为各项工作的助推器,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以优异的工作成绩检查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的绩效。

司法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

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合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是全国第二个“扶贫日”,为开展好“扶贫日”活动,营造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社会氛围,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部署安排和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目标。

(一)活动主题:“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活动,大力宣传新形势下扶贫开发政策,营造“人人皆愿为”的社会氛围,弘扬“人人皆可为”的公众理念,完善“人人皆能为”的参与机制,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精准扶贫,推动各方资源向贫困人口汇聚,促进各方力量向贫困地区整合,帮助我省农村贫困人口解决上学难、就医难、住房难、脱贫难等生产生活困难,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全省人民一道过上好日子。

二、活动内容。

围绕“扶贫日”活动主题,在“10·17”前后,开展系列活动,务求实效。

(一)召开协调会议,明确职责任务。拟于2015年9月,召开省直部门2015年“扶贫日”工作协调会,明确责任分工。邀请省委、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出席并部署安排工作,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各市(州)、县(市、区)根据各自活动安排,组织召开相关协调会议。

(二)突出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加强宣传发动,引导更多爱心人士参与“扶贫日”活动。一是举办“扶贫日”论坛。动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省直相关部门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研究,探讨新形势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方式方法,创新社会扶贫体制机制。二是举办“扶贫日”新闻发布会。由省扶贫办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于2015年9月举办“扶贫日”新闻发布会,系统地介绍2015年“扶贫日”活动主题、活动安排等,为“扶贫日”活动营造舆论氛围。三是发布“扶贫日”公募倡议书。以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于2015年9月向全社会发布主题为“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的“扶贫日”活动倡议书,倡议全社会参与“扶贫日”活动,支持扶贫开发事业。四是发送“扶贫日”宣传短信。由省通信管理局组织中国移动湖北分公司、中国联通湖北分公司、中国电信湖北分公司等三家电信运营商,开通公益短信端口,免费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扶贫日”宣传短信,介绍“扶贫日”活动进展情况,号召全社会参与“扶贫日”活动。依托短信捐赠平台,开展公益募捐活动,接收社会各界通过回复短信的方式进行的`捐赠。五是大力宣传“最美扶贫人”先进典型事迹。开展“最美扶贫人”评选活动,并在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上,大力宣传其先进典型事迹,营造社会扶贫良好氛围,凝聚社会扶贫正能量。六是播放扶贫公益广告。征集制作扶贫公益广告,并由省内主流电视媒体免费滚动播放,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七是开展网络宣传。以湖北省扶贫网、荆楚扶贫网、湖北微扶贫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为载体,实时发布“扶贫日”活动相关信息。八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学校、志愿者组织、各类公益慈善机构的作用,举行各类主题宣传,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制作墙报、树广告牌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日”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务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发挥带头表率作用,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活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机构团体等,积极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参与“扶贫日”活动,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开展“扶贫日”捐赠活动,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村、贫困户项目建设;以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为依托,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到贫困村开展访贫问苦活动,体验贫困群众生活,把脉致贫原因,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四)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发动市场主体募捐。充分挖掘市场在扶贫开发资源动员、筹集、配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作用,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捐赠扶贫资金,捐赠资金主要用于实施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项目。一是开展国有企业募捐。由省国资委负责组织省属国有企业及中央在鄂企业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引导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千企帮千村”工程中的对口帮扶工作。二是开展民营企业募捐。由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联合负责组织民营企业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鼓励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千企帮千村”工程中的对口帮扶工作。三是开展金融机构募捐。由省政府金融办负责组织金融机构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募集资金按照定向原则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

(五)依托社会团体,开展公益劝募活动。由湖北省红十字会、湖北省慈善总会、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湖北省扶贫基金会、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等5家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为2015年省级“扶贫日”活动捐赠受赠人。由具备发起公募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各发起一个公益性扶贫项目,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项目主题、受益对象、运行方式、资助标准、监督管理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募集扶贫资源,凝聚社会力量,推动扶贫事业发展。

1.湖北省红十字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圆梦助学行动。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2015年被大专院校录取、愿意继续完成求学梦想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资助标准:每人5000元。

资助模式:一次性定向救助和“一对一”长期帮扶相结合。

运行程序:下发文件通知、发布活动公告、媒体宣传、接受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公示资助对象、确定资助对象、拨款、回访等。

2.湖北省慈善总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慈善“阳光班”。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当年考上重点高中的“特困、特优”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达到省级重点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分数线以上)。

资助标准:慈善“阳光班”每班50人,每人每年资助2000-4000元(可根据捐赠企业和爱心人士捐赠金额确定资助额度),连续资助三年,并协调学校减免学费等费用。

资助模式:慈善“阳光班”采用由省、市(县)慈善组织各承担50%资助资金联合资助,以及企业、个人冠名全额资助两种方式。

运行程序:项目由省慈善总会统一组织,通过发布公告、自愿申请、媒体公示、审核批准、学生入学等程序具体组织实施。

3.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十六助”贫困大学生。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当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前三批录取、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

资助标准:每人资助3000元。

资助人数:2000人次。

资助模式:立足于解决贫困山区高中生“上学难”的问题,该项目长期开展,通过企业和个人爱心捐赠、爱心结对帮扶等方式开展。

运行程序:通过发布公告、自愿申请、媒体公示、审核批准等程序,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

4.湖北省扶贫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思源回报”工程。

资助对象:全省重点老区乡镇。

资助标准:2015年拟计划募集资金400万元,按照每处20万元的标准,兴办20处“思源回报”工程,帮助老区贫困地区完善基础设施和发展特色产业,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能力。

运行程序:由各县(市、区)老促会(办事处)申报,同级扶贫办审核,报省老促会、省扶贫基金会批准。经公示和研究确定后,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工程实施单位。县(市、区)老促会(办事处)负责管理,同级扶贫办负责监督,省老促会、省扶贫基金会进行抽查验收。“思源回报”工程可以捐赠单位或捐赠个人名义冠名。

5.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关爱女性、防治两癌”暨贫困母亲救助。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经有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贫困患病母亲。

资助标准: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每人一次性救助人民币1万元。

运行程序:由个人向当地妇联组织提出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经当地妇联组织审核后报省妇联组织审批。

各级妇联、文联、社科联、作协、科协、侨联、工商联、老促会、扶贫开发协会、光彩事业促进会,充分发挥自身动员社会资源的优势,引导各自会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捐资出力。

(六)立足青年学生,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充分利用武汉高校众多、大学生资源丰富的优势,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牵头负责,立足各高校团委及社团组织,组织广大青年大学生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以志愿者精神呼吁和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扶贫。扶贫志愿者活动,可采用舆论宣传、走访调查、实地体验、公开劝募等方式开展。

(七)构建网络平台,搭建爱心直通车。依托湖北省扶贫网和荆楚扶贫网,搭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设立“扶贫帮困网络直通车”,面向社会发布贫困村、贫困户困难现状和需求信息,让有爱心的社会各界能够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向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定向资助或定向投资兴业,实现贫困村、贫困户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扶贫资源有效对接。同时,在荆楚扶贫网上开设“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公益募捐端口,接受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赠。

(八)上下协调推进,全面联动实施。2015年“扶贫日”活动,按照“重心下移”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各市(州)、县(市、区)可参照全省活动方案的总体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扶贫日”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日”活动,形成上下联动、省市县全面推进的活动格局。各地要注重舆论宣传,广泛发动,全民动员,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可召开相关会议,部署安排有关活动,协调调动各方积极性;可结合“扶贫日”主题,以市(州)、县(市、区)主要领导的名义发表署名文章或电视讲话,开展扶贫济困国情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可组织开展扶贫公募活动,以公募活动为平台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拓展扶贫开发事业空间;可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展访贫问苦送温暖活动。各地“扶贫日”活动方案于2015年9月20日前报省扶贫办备查。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开展“扶贫日”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省“扶贫日”活动在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省扶贫办具体承担全省活动方案拟订、沟通协调联络、相关活动组织实施和督办检查等日常工作,各有关省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好相关工作。各市(州)、县(市、区)应加强本地“扶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加强督促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扶贫日”活动的沟通协调,确保活动实效。一是建立联席机制。各地扶贫部门要建立活动联席机制,加强与相关责任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同推进相关活动。二是加强情况通报。通过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新闻媒介,及时发布“扶贫日”活动推进信息;印发通报材料,通报相关情况。

(三)加强资金监管。通过“扶贫日”活动募集的资金,要按照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扶贫日”活动募捐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鄂政扶发〔2014〕26号)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扶贫捐赠受赠人在接受扶贫捐款中,对受赠的每一笔捐赠款项的来源、去向、成效均要通过网站等方式全程向社会公开,社会公众能够通过公共方式查询到相关信息,做到一目了然。各级审计、监察机关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2015年9月底前对省直2014年“扶贫日”募捐资金进行审计,向社会发布接收款物及使用情况;2016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15年接收款物及使用相关情况。

(四)认真总结经验。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省2015年“扶贫日”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办出特色,办出成效。各地、各部门开展“扶贫日”活动的初步情况总结,于2015年10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报送省扶贫办,由省扶贫办综合后报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委、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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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司法教育活动方案

根据院党组工作要点的要求,院纪检组监察室、院机关党委的安排,我庭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以排查整改为突破口,以教育效果为着力点,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及时动员,全庭干警从思想上深入活动接到院纪检组监察室、院机关党委的通知后,我庭立即行动起来,结合实际制定了《xxx党支部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安排》方案,及时动员部署,做到目标、任务、时间三落实。

二、深入抓好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根据《活动安排》,主要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的方式,以领导干部和审判人员为重点,以排查整改为突破口,支部分别于2009年5月14日、5月22日、5月27日和6月5日进行了四次集中学习和讨论,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及违反“五个严禁”规定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党纪党规。会上,三位庭领导对全庭作自我剖析,全庭干警坦诚相见、敞开心扉,对其剖析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通过学习和讨论,每位同志对自身思想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了客观、深刻的认识,明确了努力的方向。

三、活动形式多样,教育效果显著。

采取了多种活动形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1、上一堂党课。在主题教育中,结合“八荣八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由庭长给全庭干警上一堂党课,重温党章要求,增强干警对“遵章守纪、廉洁司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奠定了本次主题教育的思想基础。

2、搞一次警示教育。全庭组织学习《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2008年下半年以来全省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情况的通报》,用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教育、警醒大家,深刻认识违法违纪行为对党和国家、对人民法院以及对个人造成的危害,使干警从中受到感悟、吸取教训,从思想上架设高压线,变“要我廉”为“我要廉”,在审判工作中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本色。

3、写一篇心得体会。要求全庭干警结合审判工作和自身实际,撰写一篇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做法的心得体会。

取得更大的成绩。

司法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

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合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具有重要意义。xxx5年是全国第二个“扶贫日”,为开展好“扶贫日”活动,营造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社会氛围,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部署安排和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目标。

(一)活动主题:“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活动,大力宣传新形势下扶贫开发政策,营造“人人皆愿为”的社会氛围,弘扬“人人皆可为”的公众理念,完善“人人皆能为”的参与机制,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精准扶贫,推动各方资源向贫困人口汇聚,促进各方力量向贫困地区整合,帮助我省农村贫困人口解决上学难、就医难、住房难、脱贫难等生产生活困难,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全省人民一道过上好日子。

二、活动内容。

围绕“扶贫日”活动主题,在“10·17”前后,开展系列活动,务求实效。

(一)召开协调会议,明确职责任务。拟于xxx5年9月,召开省直部门xxx5年“扶贫日”工作协调会,明确责任分工。邀请省委、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出席并部署安排工作,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各市(州)、县(市、区)根据各自活动安排,组织召开相关协调会议。

(二)突出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加强宣传发动,引导更多爱心人士参与“扶贫日”活动。一是举办“扶贫日”论坛。动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省直相关部门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研究,探讨新形势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方式方法,创新社会扶贫体制机制。二是举办“扶贫日”新闻发布会。由省扶贫办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于xxx5年9月举办“扶贫日”新闻发布会,系统地介绍xxx5年“扶贫日”活动主题、活动安排等,为“扶贫日”活动营造舆论氛围。三是发布“扶贫日”公募倡议书。以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于xxx5年9月向全社会发布主题为“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的“扶贫日”活动倡议书,倡议全社会参与“扶贫日”活动,支持扶贫开发事业。四是发送“扶贫日”宣传短信。由省通信管理局组织中国移动湖北分公司、中国联通湖北分公司、中国电信湖北分公司等三家电信运营商,开通公益短信端口,免费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扶贫日”宣传短信,介绍“扶贫日”活动进展情况,号召全社会参与“扶贫日”活动。依托短信捐赠平台,开展公益募捐活动,接收社会各界通过回复短信的'方式进行的捐赠。五是大力宣传“最美扶贫人”先进典型事迹。开展“最美扶贫人”评选活动,并在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上,大力宣传其先进典型事迹,营造社会扶贫良好氛围,凝聚社会扶贫正能量。六是播放扶贫公益广告。征集制作扶贫公益广告,并由省内主流电视媒体免费滚动播放,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七是开展网络宣传。以湖北省扶贫网、荆楚扶贫网、湖北微扶贫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为载体,实时发布“扶贫日”活动相关信息。八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学校、志愿者组织、各类公益慈善机构的作用,举行各类主题宣传,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制作墙报、树广告牌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日”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务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发挥带头表率作用,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活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机构团体等,积极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参与“扶贫日”活动,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开展“扶贫日”捐赠活动,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村、贫困户项目建设;以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为依托,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到贫困村开展访贫问苦活动,体验贫困群众生活,把脉致贫原因,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四)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发动市场主体募捐。充分挖掘市场在扶贫开发资源动员、筹集、配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作用,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捐赠扶贫资金,捐赠资金主要用于实施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项目。一是开展国有企业募捐。由省国资委负责组织省属国有企业及中央在鄂企业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引导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千企帮千村”工程中的对口帮扶工作。二是开展民营企业募捐。由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联合负责组织民营企业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鼓励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千企帮千村”工程中的对口帮扶工作。三是开展金融机构募捐。由省政府金融办负责组织金融机构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募集资金按照定向原则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

(五)依托社会团体,开展公益劝募活动。由湖北省红十字会、湖北省慈善总会、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湖北省扶贫基金会、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等5家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为xxx5年省级“扶贫日”活动捐赠受赠人。由具备发起公募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各发起一个公益性扶贫项目,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项目主题、受益对象、运行方式、资助标准、监督管理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募集扶贫资源,凝聚社会力量,推动扶贫事业发展。

1.湖北省红十字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圆梦助学行动。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xxx5年被大专院校录取、愿意继续完成求学梦想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资助标准:每人5000元。

资助模式:一次性定向救助和“一对一”长期帮扶相结合。

运行程序:下发文件通知、发布活动公告、媒体宣传、接受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公示资助对象、确定资助对象、拨款、回访等。

2.湖北省慈善总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慈善“阳光班”。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当年考上重点高中的“特困、特优”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达到省级重点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分数线以上)。

资助标准:慈善“阳光班”每班50人,每人每年资助xxx0-4000元(可根据捐赠企业和爱心人士捐赠金额确定资助额度),连续资助三年,并协调学校减免学费等费用。

资助模式:慈善“阳光班”采用由省、市(县)慈善组织各承担50%资助资金联合资助,以及企业、个人冠名全额资助两种方式。

运行程序:项目由省慈善总会统一组织,通过发布公告、自愿申请、媒体公示、审核批准、学生入学等程序具体组织实施。

3.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十六助”贫困大学生。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当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前三批录取、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

资助标准:每人资助3000元。

资助人数:xxx0人次。

资助模式:立足于解决贫困山区高中生“上学难”的问题,该项目长期开展,通过企业和个人爱心捐赠、爱心结对帮扶等方式开展。

运行程序:通过发布公告、自愿申请、媒体公示、审核批准等程序,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

4.湖北省扶贫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思源回报”工程。

资助对象:全省重点老区乡镇。

资助标准:xxx5年拟计划募集资金400万元,按照每处20万元的标准,兴办20处“思源回报”工程,帮助老区贫困地区完善基础设施和发展特色产业,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能力。

运行程序:由各县(市、区)老促会(办事处)申报,同级扶贫办审核,报省老促会、省扶贫基金会批准。经公示和研究确定后,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工程实施单位。县(市、区)老促会(办事处)负责管理,同级扶贫办负责监督,省老促会、省扶贫基金会进行抽查验收。“思源回报”工程可以捐赠单位或捐赠个人名义冠名。

5.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关爱女性、防治两癌”暨贫困母亲救助。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经有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贫困患病母亲。

资助标准: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每人一次性救助人民币1万元。

运行程序:由个人向当地妇联组织提出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经当地妇联组织审核后报省妇联组织审批。

各级妇联、文联、社科联、作协、科协、侨联、工商联、老促会、扶贫开发协会、光彩事业促进会,充分发挥自身动员社会资源的优势,引导各自会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捐资出力。

(六)立足青年学生,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充分利用武汉高校众多、大学生资源丰富的优势,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牵头负责,立足各高校团委及社团组织,组织广大青年大学生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以志愿者精神呼吁和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扶贫。扶贫志愿者活动,可采用舆论宣传、走访调查、实地体验、公开劝募等方式开展。

(七)构建网络平台,搭建爱心直通车。依托湖北省扶贫网和荆楚扶贫网,搭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设立“扶贫帮困网络直通车”,面向社会发布贫困村、贫困户困难现状和需求信息,让有爱心的社会各界能够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向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定向资助或定向投资兴业,实现贫困村、贫困户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扶贫资源有效对接。同时,在荆楚扶贫网上开设“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公益募捐端口,接受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赠。

(八)上下协调推进,全面联动实施。xxx5年“扶贫日”活动,按照“重心下移”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各市(州)、县(市、区)可参照全省活动方案的总体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扶贫日”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日”活动,形成上下联动、省市县全面推进的活动格局。各地要注重舆论宣传,广泛发动,全民动员,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可召开相关会议,部署安排有关活动,协调调动各方积极性;可结合“扶贫日”主题,以市(州)、县(市、区)主要领导的名义发表署名文章或电视讲话,开展扶贫济困国情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可组织开展扶贫公募活动,以公募活动为平台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拓展扶贫开发事业空间;可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展访贫问苦送温暖活动。各地“扶贫日”活动方案于xxx5年9月20日前报省扶贫办备查。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开展“扶贫日”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省“扶贫日”活动在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省扶贫办具体承担全省活动方案拟订、沟通协调联络、相关活动组织实施和督办检查等日常工作,各有关省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好相关工作。各市(州)、县(市、区)应加强本地“扶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加强督促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扶贫日”活动的沟通协调,确保活动实效。一是建立联席机制。各地扶贫部门要建立活动联席机制,加强与相关责任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同推进相关活动。二是加强情况通报。通过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新闻媒介,及时发布“扶贫日”活动推进信息;印发通报材料,通报相关情况。

(三)加强资金监管。通过“扶贫日”活动募集的资金,要按照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扶贫日”活动募捐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鄂政扶发〔xxx4〕26号)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扶贫捐赠受赠人在接受扶贫捐款中,对受赠的每一笔捐赠款项的来源、去向、成效均要通过网站等方式全程向社会公开,社会公众能够通过公共方式查询到相关信息,做到一目了然。各级审计、监察机关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xxx5年9月底前对省直xxx4年“扶贫日”募捐资金进行审计,向社会发布接收款物及使用情况;xxx6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xxx5年接收款物及使用相关情况。

(四)认真总结经验。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省xxx5年“扶贫日”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办出特色,办出成效。各地、各部门开展“扶贫日”活动的初步情况总结,于xxx5年10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报送省扶贫办,由省扶贫办综合后报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委、省政府。

更多。

司法日活动方案

1、继续贯彻落实"六五"普法五年规划,根据党的"大"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度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计划及目标分解。

2、根据区划和人员变化的实际,调整我社区领导小组成员和基层组织。

3、推进我社区每个干部学法用法,根据市、区上级机关的要求,街道司法所坚持每月一个学法日制度。我社区工作人员及辖区的单位有关人员每年进行2次以上的法制专题讲座。

4、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根据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我社区的实施意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举办一期青少年夏令营活动。

5、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办事处司法所会同我社区有关单位举办1-2期外来流动人口法制专题讲座。

6、认真抓好驻区单位的普法教育工作,要求各单位设有普法宣传橱窗、专栏,积极做到月月有活动、季度有讲座、年终有考核。

二、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1、进一步加强民间纠纷的调处和重大纠纷的排查、疏导工作,实现纠纷调解率达98%以上、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的奋斗目标。

2、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我社区百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中逐步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一季度对区划调整后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并确定体育局为试点单位;二季度将此项工作在社区单位进行推广。

3、不定期地做好我社区单位重大疑难纠纷、各类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摸底工作,对我社区单位各类不安定因素做到提前掌握情况信息、及时介入开展工作、有力调处和疏导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4、认真落实我社区人民调解重大民间纠纷情况快报制度和社情、民情报告制度,较大纠纷发生后24小时内必须上报,统计、分析我社区单位社会稳定和矛盾纠纷情况,切实掌握我社区单位的纠纷特点和规律。

5、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工作,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的各项措施,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100%。

6、严格执行刑释解教人员重刑犯罪报告制度,查清每一起重刑违法犯罪的主客观因素,及时上报二工办事处,并将报告内容存档。

三、积极推进法律宣传工作。

1、认真落实法律进社区的"四个一"活动,我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或专栏,每季度给社区居民上一堂法制教育课,我社区拥有一套法律书,建立一支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队伍。

2、在我社区挂牌设立法律援助分站,每周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活动,并对辖区单位分管主任和专职调解员进行专题培训1-2次。

四、规范依法行政工作程序,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

1、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确定各单位负责人。

2、建章立制,规范程序。本着"权责一致,办事合法"的原则,我们把制定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规范各种管理措施作为搞好依法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抓。

3、结合行风评议,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我社区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提出"天天有评议,人人是对象,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司法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

今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三个扶贫日,也是第24个国际消除贫困日。组织开展好扶贫日活动,对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战略、动员社会力量坚决打好扶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印发20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豫扶贫办明电〔〕27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信心决心,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贯彻落实好“转、扶、搬、保、救”精准扶贫方针,坚决打好扶贫攻坚战,全面实现扶贫对象全部如期脱贫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广泛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领和舆论宣传,动员社会广泛参与,着力推动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

(二)上下联动、互相配合。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市扶贫办的工作安排,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活动。形成市、县两级活动上下联动、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同频共振的工作合力和社会效果。

(三)创新机制、精准帮扶。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推动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机制,突出社会帮扶的精准性,引导社会力量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到人,打造社会扶贫品牌。

(四)依法合规、注重实效。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节俭务实、公开透明、务求实效,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党的扶贫政策和我市扶贫开发巨大成效。各地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巨大成效;大力宣传当地扶贫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各县扶贫办要制作扶贫开发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宣传页,发送到各贫困村、贫困户。

(二)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行动。扶贫日前后,市领导将就推动扶贫攻坚,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发表重要讲话。派驻贫困村第一书记的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队员当代表、单位做后盾、领导负总责”的总体要求,在扶贫日前后,深入到派驻贫困村走访调研,帮助制定结对帮扶方案,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与派驻村贫困户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多种形式的结对帮扶活动,并发挥单位优势积极开展助学、助教、助医、助老扶幼等帮扶活动,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引资引智,各单位年度结余经费可以统筹用于派驻村的精准扶贫项目,切实推动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三)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企业扶贫行动。根据《河南省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意见》,制定我市教育扶贫结对帮扶全覆盖行动计划,加快我市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组织各级医疗卫生部门积极开展送健康下乡活动;组织金融机构开展特惠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组织引导民营企业与贫困村开展村企共建行动。

(四)开展扶贫日公益捐助活动。与市教育局、市工商联、市邮政分公司联合举办向贫困地区中小学生捐赠“爱心包裹”活动。

(五)组织好全市各地扶贫日活动。各县(市区)要根据市扶贫办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切实组织开展好扶贫日活动,依法合规组织公募活动,推动社会扶贫工作和扶贫日活动持续健康开展。

四、组织领导。

(一)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责任分工。扶贫日活动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级扶贫办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要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带头参加相关活动。

(二)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协调推动。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尽早谋划和安排部署扶贫日活动事宜,制定出工作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圆满成功。

(三)统筹各地活动,广泛组织动员。各县(市区)扶贫办要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地区活动方案,并报市扶贫办备案。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社会公募、调研慰问等活动。加强宣传策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日宣传报道,注重面向全社会,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参与。

(四)规范活动管理,严明各项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坚持节俭务实原则,从源头上杜绝以扶贫之名谋取私利的现象。

司法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

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中国“扶贫日”。“扶贫日”的设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继续向贫困宣战的一个重要的举措。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社会风尚。xxx5年是全国第二个“扶贫日”,为开展“扶贫日”活动,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湖北省xxx5年“扶贫日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省级政府的“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标和主题。

(一)活动主题:“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活动,切实抓好全县“扶贫日”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新形势下扶贫开发政策,营造“人人皆愿为”的社会氛围,弘扬“人人皆可为”的理念,完善“人人皆能为”的参与机制,引导全社会各界力量关心、支持、参与精准扶贫,推动各方资源向贫困人口汇聚,促进各方力量向贫困地区整合,帮助我县农村贫困人口解决上学难、就医难、住房难、饮水难、发展难、脱贫难等生产生活困难,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起过上好日子。积极倡导“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活动内容。

围绕“扶贫日”活动主题,在“10·17”前后,开展系列活动,务求实效。

1、做好省“五项”活动的衔接工作。按照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xxx5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鄂扶组发〔xxx5〕4号)文件精神,省里将开展“湖北省红十字会公益性扶贫项目、湖北省慈善总会公益性扶贫项目、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湖北省扶贫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等五项活动,为将五项活动项目争取到位,我们要根据活动项目内容做好基础性工作,确保能够及时准确的申报项目。(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2、制作一批户外广告。在国省道、高速路出入口、公路沿线、乡集镇等处悬挂一块精准扶贫宣传牌匾,在扶贫村制作悬挂一块扶贫工作宣传横幅,掀起精准扶贫热潮。(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的政府)。

3、制作播放一个宣传片。结合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特色,制作精准扶贫宣传片,在每天的宣恩新闻前后播放。(责任单位:县电视台)。

4、举办一期精准扶贫影展。以扶贫脱贫为主题,收集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和贫困村、贫困户自发图强,奋力发展的照片,举办精准扶贫影展,展示我县精准扶贫正能量(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县摄影家协会)。

5、组织一次募捐活动。组织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开展“扶贫日”捐赠活动,捐赠资金用途另报方案。(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6、开展一次访贫问苦活动。各乡镇、县直驻村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深入帮扶户家中,宣传扶贫政策,落实帮扶措施。同时,县领导要带领驻村单位对联系的贫困村的特别困难户进行走访慰问。(责任单位:各驻村单位、乡镇)。

7、成立一个宣恩县扶贫志愿者协会。由团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牵头负责,立足县直机关、社会组织等,成立宣恩县扶贫志愿者协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青年学生等开展扶贫志愿者活动。扶贫志愿者活动可采用舆论宣传、走访调查、实地体验、公开劝募等方式开展。(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各乡镇、其他县直单位、事企业单位)。

8、协助开展好“最美扶贫民营企业”、“最美扶贫社会组织”、“最美扶贫社会人士”的评选推荐活动。按照州扶贫办的安排,组织好“最美扶贫民营企业”、“最美扶贫社会组织”、“最美扶贫社会人士”的推荐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民政局、县扶贫办)。

9、发表一篇精准扶贫主题电视讲话。10月17日,县领导发表“全县行动,全民参与”扶贫的精准扶贫主题讲话,在电视台播出。(责任单位:县委办)。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部署,强化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开展“扶贫日”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和参与活动,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有活动任务的牵头单位要协调其他责任单位迅速制定出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有效开展。整个“扶贫日”活动不求轰轰烈烈,但求扎扎实实,不走过场、不搞形式,注重活动实效。

(二)积极发动,重在参与。按照更加注重营造氛围、更加注重社会参与、更加注重整合资源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扩大社会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参与面,积极倡导扶贫济困志愿者行动,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企业家、公益慈善团体参与开展“扶贫日”活动,使“扶贫日”活动更具人气,更具实效。

(三)注重监管,督促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扶贫日”活动的沟通协调,确保活动实效。一是建立联席机制。县乡要建立活动联席机制,加强与相关责任部门的沟通协调,协调推进相关活动。二是加强情况通报。通过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新闻媒介,及时发布“扶贫日”活动推进信息。

(四)深入基层,宣传报道。宣传部门要组织媒体集中采写、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掌握一手素材,用典型说话、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增强宣传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五)统计数据,总结经验。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宣恩县“扶贫日”系列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总结,于10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扶贫办210室,联系人:龙艳琼,联系电话,xxxxxxxxx,qqxxxxxxxxxxxxxx)。

司法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

为开展好20xx年“扶贫日”活动,扎实做好“扶贫日”各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为总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xx〕58号)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兴扶贫济困、爱心奉献的社会风尚,围绕精准扶贫这一核心,组织动员社会各界踊跃参与扶贫事业,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

二、主题目标。

以“扶贫济困,奉献爱心,你我同行”为主题,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的积极性,广泛开展扶贫募捐、专项特色扶贫等系列活动,精准帮扶贫困群众,加快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步伐。

三、活动范围。

在全市各区县、各行业全面开展。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宣传活动。

“扶贫日”宣传活动主要突出“四个一”。

1.突出一个核心,宣传扶贫事业的重大意义。广泛宣传扶贫开发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历史意义,发出共同扶贫济困的倡议,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号召更多的力量投入扶贫事业。

2.推出一批典型,宣传报道扶贫优秀人物和先进事迹。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通信等媒体和媒介,运用各种表现形式,广泛宣传优秀人物和先进事迹,在全社会树立扶贫榜样。

3.做好一个系列,形成立体式扶贫宣传格局。各区县、市级各单位要统筹组织、积极行动,在机关、企业、街道、社区、乡村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制作墙报、树广告牌,举办富有特色的主题宣传活动。通信企业要充分发挥手机资讯平台功能,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扶贫公益短信,使“扶贫日”的思想理念、精神风尚深入全社会的方方面面。

4.搞好一个活动,广泛开展扶贫募捐宣传。从20xx年8月到20xx年10月,在全市各行各业、社会各界广泛深入开展扶贫公募活动的宣传发动,掀起扶贫募捐热潮,形成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多方行动的声势。

各县区、各级部门、各行业系统要结合自身工作,发挥资源优势,深入开展科技扶贫、文化扶贫、旅游扶贫、产业扶贫、技能培训扶贫、兴教助学扶贫、送医送药扶贫、访贫慰问、送温暖等特色扶贫活动,到村到户精准扶贫,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三)开展“酒城扶贫好人”评选活动。

1.评选时间:20xx年8月到20xx年10月。

2.评选形式:面向各县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业协会征集评选对象,组织评审小组进行研究评定,评选结果由市“扶贫日”活动领导小组在10月17日“扶贫日”当天公开发布,并汇总上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参加全省“十大扶贫好人”评选活动。

(四)开展募捐活动。

1.募捐时间:20xx年8月到20xx年10月。

2.募捐范围:倡导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各类经济和社会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全体行动参与扶贫募捐。募捐资金将全部用于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

3.募捐方式:

(1)资金募捐方式。“扶贫日”募捐活动实行分级负责、自主管理的方式进行,市级募捐活动由市扶贫基金会作为受赠机构(户名:四川省扶贫基金会xx市分会;开户行:xx市商业银行莲花池支行;账号:20xx100000140492),县区自主指定具有公募资质的受赠机构,开设专用账号接受捐赠。

(2)物资募捐方式。募捐物资由捐赠单位或个人自主决定捐赠方式,既可以直接捐赠给受捐单位或个人,也可向市、县指定的受赠机构捐赠。捐赠过程中的物资管理由捐赠者自行负责,接受捐赠的单位或所在地地方政府应做好相关协调服务。

(3)网络捐赠方式。捐赠单位或个人可登陆“泸州扶贫网”(网址:),通过“泸州扶贫结对网络行”专版自主选择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快递物资或直接汇款的方式精准捐赠。

(4)定点扶贫方式。有定点扶贫任务的市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所募集资金、物资,可直接捐赠给本单位定点扶贫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在活动总结和统计表中将募集资金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牵头单位汇总登记。

在10。

月17日当天组织开展一次集宣传、募捐、表彰为一体的集中活动。

1.设立活动会场。在泸州主城区和古蔺、叙永、合江、xx县和纳溪城区分别设立集中活动会场,主城区会场由市“扶贫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会场地点在9月下旬正式确定。其他五个会场的活动由相关县区自主组织开展。

2.活动形式。主城区会场活动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开展现场扶贫募捐,动员社会各界在现场捐赠扶贫资金和物资;二是表彰扶贫先进,宣布“酒城扶贫好人”评选结果;三是在现场设立宣传台,宣传扶贫政策及条例法规;四是在现场设立商品义卖区,售卖商品的收入全部捐赠给统一指定的受赠机构。

3.活动组织。主会场活动由市“扶贫日”活动领导小组统筹组织,xx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xx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协助落实。

五、任务分工及安排。

(一)宣传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对“扶贫日”宣传活动进行指导,对重要报道进行把关;对外发布“扶贫日”活动重大信息,将有价值的新闻推荐到上级媒体;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控。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负责协助新闻部门采访贫困农户和社会扶贫力量,指导县区扶贫部门抓好“扶贫日”宣传工作。新闻机构(以泸州日报、泸州电视台、泸州电台、泸州晚报为主)负责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报道,反映贫困地区实际,播发扶贫动态,宣传先进经验、典型事迹,解读政策,刊登扶贫募捐信息。通信机构(中国电信泸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泸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泸州分公司)负责使用手机平台宣传扶贫政策法规,及时发布“扶贫日”活动信息、募捐信息,倡导社会各界参加扶贫济困活动。

根据全市行业扶贫实际,经前期收集汇总,今年将重点实施6个方面的特色扶贫活动:

1.市民宗局牵头实施少数民族精准扶贫行动。

2.市卫计委牵头实施少数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扶贫“三大行动”。

3.市农业局牵头实施特色农业产业扶贫活动。

4.市外侨旅游局牵头实施旅游扶贫活动。

5.市残联牵头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活动。

6.市扶贫移民局牵头实施“扶贫结对网络行”活动。

各特色扶贫活动的负责单位要制定完善特色扶贫活动方案上报市“扶贫日”活动领导小组,并及时推进实施。在20xx年10月17日“扶贫日”期间进行阶段扶贫成效展示,形成简短文字材料报市“扶贫日”活动领导小组。20xx年12月31日前,将全年活动总结报领导小组。其它单位、行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开展切实可行的特色扶贫活动,在报经市扶贫领导小组确定后纳入到全市特色扶贫活动范畴中。

由市扶贫移民局牵头,市扶贫基金会、泸州日报、泸州电视台、泸州电台、泸州晚报、泸州广播电视报、泸州新闻网共同组织实施。20xx年8月31日前召开评选活动座谈会,9月12日面向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印发征集意见函,9月25日-9月30日完成评选结果审核,10月10日前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10月17日在“扶贫日”集中活动现场向社会公开发布评选结果,并对评选出来的对象表彰授牌。

(四)募捐活动。

实行分工负责制,分别由市级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市级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系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经济、社会组织的募捐组织和发动,募捐到的款物直接送交市扶贫基金会。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募捐方案,负责本县区范围的募捐组织和发动。

1.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牵头组织动员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参与募捐活动。

2.市委统战部负责牵头组织各民主党派参与募捐活动。

3.泸州军分区政治部负责牵头组织驻泸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募捐活动。

4.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参与募捐活动。

5.市文体新广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市文化系统参与募捐活动。

6.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组织全市卫生系统参与。

募捐活动。

7.市国资委负责牵头组织系统内国有企业参与募捐活动。

8.市工商联负责牵头组织全市民营企业和在泸商会参与募捐活动。

9.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侨联、市台联、市残联、市科协、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扶贫基金会等群团负责牵头组织社会各界、各类社团参与募捐活动。

10.市金融办牵头,人行泸州中支、市银监局协助,组织全市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系统参与募捐活动。

20xx年8月31日前,各牵头单位要形成简要工作计划,向系统、行业内的单位发出募捐通知,召开募捐座谈会,全面启动募捐活动。9月30日,各牵头单位要小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上报市“扶贫日”活动领导小组;募捐活动结束后,市级各牵头单位及各县区要统计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募捐款物情况,将统计表报送市“扶贫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1月15日前,各级接受的物资、资金应制定分配方案,分别报市、县扶贫领导小组研究实施。

市级“扶贫日”集中活动由市“扶贫日”活动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组织,各募捐活动的牵头单位、新闻宣传单位、市扶贫基金会和xx区、xx区协同落实。各募捐活动牵头单位、市扶贫基金会和xx区、xx区负责组织本系统、本行业、本区域内的募捐单位代表参加“扶贫日”集中活动。新闻宣传单位负责集中活动的宣传报道和播放相关影音宣传片。相关区县、单位和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参加评选“酒城扶贫好人”的`人士参加现场活动。其他县区“扶贫日”集中活动自行组织实施。

六、活动保障。

(一)加强领导。

成立xx市20xx年“扶贫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扶贫日”系列活动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各县区要参照市上模式,成立领导机构,切实抓好相关工作。市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活动的组织,主要领导要主持研究部署工作,亲自参与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协调。

市级相关单位及各县区要根据自身工作的实际,开展特色扶贫活动。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定期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座谈会,发布信息简报,检查督促各层面工作的落实情况。各募捐牵头单位要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组织专门队伍负责“扶贫日”活动及各类扶贫行动。宣传单位要深入研究社会各界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成效。

(三)加强监管。

各县区和相关机构要加强对募捐款物的监管,确保资金、物资安全完整,严禁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不得在捐赠款及利息中列支各种经费。监察、审计部门要做好对公募活动的监督和审计。市活动领导小组和各县区要公布监督电话,及时调查处理接收到的问题。xx市“扶贫日”活动监督举报电话:0830-3191104。

(四)加强保障。

要加大对活动的保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县区开展活动的费用由各县区财政负责,各单位开展活动费用自行解决。要强化工作队伍力量,做好人员的组织安排。市、县活动领导小组要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抽调人员参加相关工作,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活动顺利开展。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成效,探索长效机制,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

七、有关要求。

20xx年8月28日前,市级各牵头单位、各县(区)要将活动实施方案、特色扶贫活动方案和联络员名单(姓名、性别、职务、座机号码、手机号码)报送市“扶贫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0月1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捐赠款物初步统计报送市“扶贫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年活动工作总结及统计表请于20xx年1月5日前报送。

司法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

根据《xx》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按照市委、市政府共促发展、共同富裕、共享成果的要求,坚持“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动员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活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二、活动的主题、原则主题:扶贫济困,共建和谐。

原则: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三、活动领导小组。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加强我校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组织领导,经行政会讨论,成立xx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四、活动内容。

(一)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各种主题教育,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务信息公开栏、全校教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扶贫济困典型事迹,增强全体教职工先富帮后富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营造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开展访贫慰问活动。学校党委及工会组织党员职工走访慰问xx村,使全体教职工更加关注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人口的生活状况。

(三)扎实开展专项扶贫济困活动。结合我校实际,向xx村村民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推动劳务扶贫。同时,捐助xx元。通过捐款、赠送书籍、学习用品、送教下乡等形式,扎扎实实地解决xx村小学的实际困难。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扎实做好智力扶贫工作,通过智力扶贫帮助农村困难家庭脱贫致富,达到帮扶1人脱贫1户的良好社会效应。

五、活动步骤及安排。

(一)活动准备阶段(6月22前)。制定扶贫济困活动实施方案,成立xx扶贫济困活动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

(二)宣传动员阶段(6月23日-6月29日)。学习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广泛宣传“扶贫济困日”。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科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负责,齐心协力,认真落实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群策群力,周密部署,逐项抓好落实,扎实有效开展首个“扶贫济困日”活动。

(三)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6月30日)。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活动是社会公益活动,要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发动群众,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各科室、各部门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捐赠发动工作。在募捐活动中,要迅速行动,紧密配合,全面铺开,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广泛动员全体教职工参与扶贫,形成上下呼应、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总结阶段(7月10日前)。

各科室、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总结,及时形成书面材料,将活动情况上报xx“扶贫济困日”活动领导小组。同时,并树立扶贫济困先进典型。学校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室、部门予以表彰。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扶贫济困日”活动责任制,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好“扶贫济困日”活动。

(二)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各科室、各部门要切实把开展本次活动作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要充分利用校报、校园网、墙报等媒介,加大对“扶贫济困日”活动的宣传力度,增强开展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突出主题,确保成效。本次活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围绕解决全市贫困村、贫困人口、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改善其生产生活,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缩小贫富差异。特别是要结合“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开展活动,做好智力扶贫工作,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司法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日活动方案》(国开发办〔2018〕26号),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社会扶贫的工作部署,制定我省20扶贫日活动工作方案。

一、主题和目标。

(一)活动主题:扶贫济困,携手同行。

(二)主要目标:按照更加注重营造氛围、更加注重社会参与、更加注重整合资源的要求,努力营造社会扶贫人人皆愿为的良好环境,倡导社会扶贫人人皆可为的公共参与理念,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扶贫事业的氛围,帮助我省农村贫困人口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加快脱贫奔康步伐。

二、活动内容。

围绕扶贫日活动主题和目标,开展行业扶贫活动,各系统各单位立足行业特点,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开展科技扶贫、劳务扶贫、旅游扶贫,兴办实业、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兴教助学、送医送药等行业专项扶贫活动。

(一)举办广东扶贫改革创新论坛。

会同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举办以“扶贫创新与基层治理”为主题的“第十一届中国农村发展论坛”,届时将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和重点扶贫县干部、扶贫一线人员参与,围绕创新扶贫主题共同探讨精准扶贫、社会扶贫、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电商扶贫、青年扶贫、基层治理等方面的思路和措施。(省扶贫办、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及相关单位负责)。

(二)开展扶贫创新大赛。

整合扶贫创新要素,搭建为广东省扶贫企业服务的平台,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扶贫,促进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创新发展。由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和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举办广东省精准扶贫创新大赛,培育高水平、高层次、高素质的扶贫队伍,及具有核心创新能力的高成长性战略性新兴扶贫项目,提升新时期扶贫创新水平,同时运用“互联网+扶贫”理念,巩固扶贫成果,优选符合时代潮流、可复制性强的扶贫模式。(省市县扶贫办、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及相关单位负责)。

各级领导带头开展访贫慰问活动,各地各部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团员和干部职工到城乡贫困地区党团组织生活以及访贫慰问、送温暖等活动。(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帮扶单位负责)。

1.开展2018年广东“梦想知识包”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及市民群众以捐赠图书为主的`“梦想知识包”,丰富贫困乡村学龄儿童的课外阅读。(省扶贫开发协会、省邮政总公司、省报刊发行局负责)。

2.开展“思源反哺老区,助解医疗困境”书画义卖活动。动员一批知名的书画家捐赠书画,爱心企业家和社会知名人士认购书画,举行捐赠书画义卖会。所筹款项用于资助革命老区医疗卫生建设。(省老促会、省老区建设基金会、九三学社负责)。

3.开展“贫困单亲母亲关爱工程”活动。发动社会捐助患“两癌”的贫困单亲母亲治病。(广东省扶贫基金会、广东省妇女儿童基金会负责)。

(五)“奉献爱心携手同行”帮扶贫困村特困家庭子女行动。

由2571个省定重点帮扶村驻村工作组每村推荐1-2个特困家庭子女受助项目,建立社会扶贫对接家庭项目库,联合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广州地铁集团等媒体单位,以“奉献爱心携手同行”为主题,发动社会各界点对点参与帮扶。(省扶贫办、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广州地铁集团、驻村扶贫工作组及相关单位负责)。

三、宣传工作。

整合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中国发展观察杂志、南方日报等中央及省级各大媒体优势,多媒体组合,实现全方位、广角度、多形式的立体传播。以媒体、网络、专门平台、社区宣传等渠道,以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扩大社会对帮扶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一)扶贫日前后,筹划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中央主流媒体报道我省精准扶贫成果;协调广东电台、广东电视台在重要时段播出扶贫日公益广告;组织南方日报等省级媒体大版面、大力度、高强度的集中宣传报道;在广州地铁和公交站场开展专门社会宣传;在《南方日报》、广东扶贫信息网、广东扶贫网、广东老区网等开展扶贫济困先进事迹、好人好事系列报道,扩大扶贫日活动的社会影响。

(二)面向广东省范围内的移动通讯客户发送扶贫宣传短信,开通微信、微博、移动端新媒体公益广告,实现“掌上传播”,提升公众的参与感,增强互动。

(三)市县上下联动,在街道、社区、农村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制作墙报、树广告牌,以及举办“慈善万人行”、“公益慈善展”、“慈善大家谈”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省基层全面广泛宣传发动,力求把扶贫日活动深入到街道、社区、乡镇、农村方方面面,把活动宣传发动覆盖到全省基层。

(各级宣传部门、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广州地铁集团、各级扶贫办以及相关单位负责)。

四、组织和保障。

(一)组织领导。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全省扶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按分工执行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建立联络员制度,切实承担责任分工。各级要成立扶贫日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由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宣传、民政、扶贫、慈善会、老区促进会、扶贫基金会、扶贫开发协会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切实做好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二)规范管理。

扶贫日活动募集的款物要尊重捐赠者意愿,不得用于应由政府承担投资的项目和其他支出费用。任何单位不得下达捐款硬性指标,不得搞硬性摊派,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自觉接受各级审计、监察机关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三)后勤保障。

为确保扶贫日活动宣传发动工作、各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实施,各级扶贫日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工作经费及开展系列活动费用由各级财政负责,不得在捐赠款中列支。要抽调必要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各级扶贫日活动办公室,切实加强活动的保障工作。

(四)表扬和总结。

各地、各部门及时总结活动工作情况,届时将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各地、各部门开展扶贫日活动情况总结要于10月21日前书面报送省扶贫办综合报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委、省政府。

司法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

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定为全国“扶贫日”为组织开展好2016年全国“扶贫日”活动按照自治区、地区安排部署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扶贫济困,你我同行”。

二、活动时间:2016年10月8日-10月31日。

三、活动安排:围绕全国“扶贫日”活动主题,在“10.17”前后,开展系列活动,务求实效。

(一)召开协调会议,明确部门职责任务。以xx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召开县直部门2016年全国“扶贫日”工作协调会,区分责任,明确任务。

时间:2016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会人员: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负责同志参加。

(二)突出舆论宣传,营造扶贫济困活动氛围。广泛宣传动员,引导更多爱心人士参与“扶贫日”活动。

1.营造全国“扶贫日”活动氛围。发布倡议书启动全国“扶贫日”活动。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以哈、汉文字公开发布参与全国“扶贫日”活动倡议书,启动全国“扶贫日”活动,倡议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县扶贫开发办在主要街道悬挂关于“扶贫日”活动主题的横幅和宣传标语,各乡(镇)在辖区内悬挂横幅和宣传标语;设立咨询、宣传、募捐台,县扶贫开发办、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农机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团县委、农业银行、信用联社结合本部门优势和特点,制作扶贫帮困展板,10月17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在政府对面小广场展示,开展扶贫济困专项宣传活动;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宣传短信内容,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在活动期间发送手机短信。(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县广电局、县扶贫开发办配合)。

2.深入基层采访、宣传扶贫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以“扶贫济困,你我同行”活动为主题,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开展采访宣传活动,制作专题报道,扩大全国“扶贫日”社会影响,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事业。(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县广电局、县扶贫开发办配合)。

(三)精心组织策划,开展扶贫济困专项行动。开展访贫慰问、帮扶到户、关爱到人等丰富多样的系列扶贫济困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扶贫政策,引导贫困农牧民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

1.开展机关干部职工爱心捐赠活动。本着自愿、公开、透明的原则,由各单位、部门组织募捐活动。(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单位、部门负责)。

时间:10月17日至31日。

2.开展厂矿、民营企业募捐活动。由商经信委组织各驻地企业向“扶贫日”活动开展公募认捐活动。扶贫龙头企业应积极带头向“扶贫日”活动办公室开展公募认捐活动。捐款资金打入县国库专项账户,账户名称:xx县国库支付中心(基建专户),账号:xxxxxxxxx,开户行: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款项用途:xxx收入。各企业要将捐款名单及金额在10月18日上午12:00之前报商经委、县扶贫开发办,联系人:马丽亚,电话:xxxxxxx。

3.组织开展居(村)民“一元捐赠、一份爱心”捐赠活动。(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4.开展社会扶贫到村到户行动。各级定点帮扶单位及“访惠聚”住村工作组,在“扶贫日”前后组织开展各项扶贫帮困活动。

5.以扶贫济困专项行动月活动为载体,开展政府、市场、社会扶贫到村到户融情行动。将每年10月份作为全县的扶贫济困专项行动月,在此期间,县直各单位、各行业集中开展调研走访贫困村、慰问贫困户等形式多样的结对帮扶活动。各行业部门要立足行业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开展能源扶贫、交通扶贫、水利扶贫、生态扶贫、旅游扶贫、信息扶贫、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科技扶贫、教育扶贫、文化扶贫、卫生计划生育扶贫等到村入户融情行动,创新行业扶贫机制,制定和完善行业扶贫政策措施。(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

(四)开通监督举报电话。10月17日开通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及募捐款物等存在问题,举报电话设在县纪委监察局,电话:xxxxxx。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部署,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和参与活动,指定专人负责制订活动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不走过场、不搞形式,注重活动成效。

(二)积极发动,重在参与。采取多种形式扩大社会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参与面,积极倡导扶贫济困志愿者行动,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企业和私营业主参与开展全国“扶贫日”活动。不断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援疆扶贫“四位一体”扶贫格局,不断扩大“扶贫日”活动的参与范围,努力打造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的`活动品牌。

(三)注重监管,公开透明。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部门)募集的款物及使用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审计、监察机关将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察。

(四)深入基层,宣传报道。加大扶贫新闻报道的力度。结合“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以及我县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素材,用典型说话、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推出有分量、有影响的文章、专题报道,增强宣传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五)募捐工作。开展全国“扶贫日”爱心捐助活动,接纳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上的一切募捐款项,除定向捐赠、工矿企业捐款由xx县“扶贫日”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资金专户,负责日常管理以外,其他各级机关单位、部门募捐款项一律用于所属对口帮扶及“访惠聚”贫困乡村的扶贫帮困等活动,接受县纪检、财政、审计部门审核监督。10月18日前,将募捐款物统计情况(附表)报县扶贫开发办,县扶贫开发办适时统一通过xx县政府网公示。

(六)活动总结。10月18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部门)报送活动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各级定点帮扶单位开展与贫困户“结对子”、访贫慰问、帮扶到户、关爱到人的系列扶贫活动情况;筹集的款物及使用情况;好的做法及经验;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等。

更多。

司法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日活动方案》(国开办〔2017〕xx号)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7年扶贫日xx系列活动的通知》(xx开发〔2017〕xx号)要求,结合xx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扶贫开发重要部署,通过“扶贫日”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广泛开展专题扶贫活动,精准帮扶贫困群众,切实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扎实推动我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活动范围。

在市级及各县(区)、各行业全面开展。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广泛开展集中宣传倡议活动。“扶贫日”期间,在xx电视台、xx人民广播电台、xx日报、xx新闻网xx频道等市内主要媒体及其所属微博、微信平台、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社论评论、宣传我市扶贫开发成就、宣传先进典型、制作播放专题节目、播刊“扶贫日”公益广告、倡议书等宣传活动,在街道、社区、乡村张贴海报、制作墙报、悬挂扶贫日宣传标语,营造浓厚扶贫济困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扶贫移民局)。

(二)开展“扶贫一日行”活动。“扶贫日”期间,市、县(区)各帮扶部门(单位)利用至少一天时间,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走进帮扶村,开展驻村帮扶活动,宣传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宣讲《xx省扶贫开发条例》,与村社干部群众进行座谈,共商脱贫大计;走进贫困户家庭,开展结对帮扶。(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各部门)。

(三)开展医疗卫生扶贫活动。市、县(区)组织专家医疗工作队深入贫困村为患病贫困群众,开展集中免费诊断治疗。今年底前,完成699个贫困村的因病贫困群众的诊疗。(市卫计委、各县区)。

1.对象范围。动员社会各方全面参与扶贫日xx捐赠活动,市级各部门(单位)和各县区分别组织实施。市国资委负责动员市属国有企业广泛参与扶贫日活动;市金融办、人民银行xx支行负责组织各银行、保险等金融系统参与扶贫日活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个协负责动员全市民营企业、在巴商会和个体工商户广泛参与扶贫日活动;市级各部门负责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捐款,并按要求汇总统计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2.捐赠原则。坚持单位自主、职工自愿的原则,不设募捐底线。

3.捐赠方式。资金捐赠:捐赠款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市、县区分别指定受赠机构,开设专用账号(市级受赠机构:xx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开户行:邮储银行xx市分行,账号:xxxxx),实行专人管理。有定点扶贫任务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所募集资金直接捐赠定点扶贫村和贫困户的,需注明捐赠意向,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在5日内定向划拨到指定对象;其它无定向意愿的捐款,由相关使用部门(单位)根据统筹捐赠款使用方向确定的项目进行申请,报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审批。物资捐赠(原则上不接受物资捐赠):由捐赠单位或个人直接捐赠受捐单位或个人,不受地域限制,不经过任何中间环节,整个捐赠过程的物资管理责任由捐赠者自行负责,受捐赠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提供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捐赠完成后由物资接收方的地方政府提供捐赠凭证并估算价值,按要求汇总统计后逐级上报至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4.捐赠统计。市级各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分别统计本单位、本地区捐赠款物情况并按要求将总结和统计表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5.大额捐赠证明。一次捐赠额度超过20万元的单位和5万元的个人,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捐赠证书。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7年“扶贫日”xx系列活动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也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主抓,切实增强活动实效。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各单位要加强捐赠款物的'监督管理,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募集活动结束30个工作日内,要在当地主流媒体或网站上公告捐赠单位(个人)和捐赠额度。各级审计、监察机关(部门)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涉及违规违纪的要及时严肃查处。

(三)加强总结表扬。各市级“扶贫日”活动牵头单位、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及统计表请于10月20日前、全年活动工作总结及统计表请于2017年1月1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方式,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综合后报省扶贫移民局和市委、市政府。各地、各部门认真总结开展的具体活动和成效,探索长效机制,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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