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日活动方案(热门19篇)

时间:2023-12-11 20:54:41 作者:琉璃

制定活动方案时应考虑到各方利益的平衡,尽量做到公平合理。小编精选了一些成功案例,希望可以激发大家对于活动方案的创意和灵感。

司法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

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合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是全国第二个“扶贫日”,为开展好“扶贫日”活动,营造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社会氛围,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部署安排和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目标。

(一)活动主题:“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活动,大力宣传新形势下扶贫开发政策,营造“人人皆愿为”的社会氛围,弘扬“人人皆可为”的公众理念,完善“人人皆能为”的参与机制,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精准扶贫,推动各方资源向贫困人口汇聚,促进各方力量向贫困地区整合,帮助我省农村贫困人口解决上学难、就医难、住房难、脱贫难等生产生活困难,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全省人民一道过上好日子。

二、活动内容。

围绕“扶贫日”活动主题,在“10·17”前后,开展系列活动,务求实效。

(一)召开协调会议,明确职责任务。拟于2015年9月,召开省直部门2015年“扶贫日”工作协调会,明确责任分工。邀请省委、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出席并部署安排工作,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各市(州)、县(市、区)根据各自活动安排,组织召开相关协调会议。

(二)突出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加强宣传发动,引导更多爱心人士参与“扶贫日”活动。一是举办“扶贫日”论坛。动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省直相关部门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研究,探讨新形势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方式方法,创新社会扶贫体制机制。二是举办“扶贫日”新闻发布会。由省扶贫办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于2015年9月举办“扶贫日”新闻发布会,系统地介绍2015年“扶贫日”活动主题、活动安排等,为“扶贫日”活动营造舆论氛围。三是发布“扶贫日”公募倡议书。以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于2015年9月向全社会发布主题为“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的“扶贫日”活动倡议书,倡议全社会参与“扶贫日”活动,支持扶贫开发事业。四是发送“扶贫日”宣传短信。由省通信管理局组织中国移动湖北分公司、中国联通湖北分公司、中国电信湖北分公司等三家电信运营商,开通公益短信端口,免费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扶贫日”宣传短信,介绍“扶贫日”活动进展情况,号召全社会参与“扶贫日”活动。依托短信捐赠平台,开展公益募捐活动,接收社会各界通过回复短信的方式进行的`捐赠。五是大力宣传“最美扶贫人”先进典型事迹。开展“最美扶贫人”评选活动,并在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上,大力宣传其先进典型事迹,营造社会扶贫良好氛围,凝聚社会扶贫正能量。六是播放扶贫公益广告。征集制作扶贫公益广告,并由省内主流电视媒体免费滚动播放,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七是开展网络宣传。以湖北省扶贫网、荆楚扶贫网、湖北微扶贫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为载体,实时发布“扶贫日”活动相关信息。八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学校、志愿者组织、各类公益慈善机构的作用,举行各类主题宣传,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制作墙报、树广告牌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日”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务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发挥带头表率作用,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活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机构团体等,积极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参与“扶贫日”活动,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开展“扶贫日”捐赠活动,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村、贫困户项目建设;以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为依托,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到贫困村开展访贫问苦活动,体验贫困群众生活,把脉致贫原因,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四)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发动市场主体募捐。充分挖掘市场在扶贫开发资源动员、筹集、配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作用,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捐赠扶贫资金,捐赠资金主要用于实施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项目。一是开展国有企业募捐。由省国资委负责组织省属国有企业及中央在鄂企业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引导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千企帮千村”工程中的对口帮扶工作。二是开展民营企业募捐。由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联合负责组织民营企业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鼓励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千企帮千村”工程中的对口帮扶工作。三是开展金融机构募捐。由省政府金融办负责组织金融机构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募集资金按照定向原则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

(五)依托社会团体,开展公益劝募活动。由湖北省红十字会、湖北省慈善总会、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湖北省扶贫基金会、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等5家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为2015年省级“扶贫日”活动捐赠受赠人。由具备发起公募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各发起一个公益性扶贫项目,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项目主题、受益对象、运行方式、资助标准、监督管理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募集扶贫资源,凝聚社会力量,推动扶贫事业发展。

1.湖北省红十字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圆梦助学行动。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2015年被大专院校录取、愿意继续完成求学梦想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资助标准:每人5000元。

资助模式:一次性定向救助和“一对一”长期帮扶相结合。

运行程序:下发文件通知、发布活动公告、媒体宣传、接受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公示资助对象、确定资助对象、拨款、回访等。

2.湖北省慈善总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慈善“阳光班”。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当年考上重点高中的“特困、特优”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达到省级重点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分数线以上)。

资助标准:慈善“阳光班”每班50人,每人每年资助2000-4000元(可根据捐赠企业和爱心人士捐赠金额确定资助额度),连续资助三年,并协调学校减免学费等费用。

资助模式:慈善“阳光班”采用由省、市(县)慈善组织各承担50%资助资金联合资助,以及企业、个人冠名全额资助两种方式。

运行程序:项目由省慈善总会统一组织,通过发布公告、自愿申请、媒体公示、审核批准、学生入学等程序具体组织实施。

3.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十六助”贫困大学生。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当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前三批录取、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

资助标准:每人资助3000元。

资助人数:2000人次。

资助模式:立足于解决贫困山区高中生“上学难”的问题,该项目长期开展,通过企业和个人爱心捐赠、爱心结对帮扶等方式开展。

运行程序:通过发布公告、自愿申请、媒体公示、审核批准等程序,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

4.湖北省扶贫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思源回报”工程。

资助对象:全省重点老区乡镇。

资助标准:2015年拟计划募集资金400万元,按照每处20万元的标准,兴办20处“思源回报”工程,帮助老区贫困地区完善基础设施和发展特色产业,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能力。

运行程序:由各县(市、区)老促会(办事处)申报,同级扶贫办审核,报省老促会、省扶贫基金会批准。经公示和研究确定后,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工程实施单位。县(市、区)老促会(办事处)负责管理,同级扶贫办负责监督,省老促会、省扶贫基金会进行抽查验收。“思源回报”工程可以捐赠单位或捐赠个人名义冠名。

5.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关爱女性、防治两癌”暨贫困母亲救助。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经有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贫困患病母亲。

资助标准: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每人一次性救助人民币1万元。

运行程序:由个人向当地妇联组织提出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经当地妇联组织审核后报省妇联组织审批。

各级妇联、文联、社科联、作协、科协、侨联、工商联、老促会、扶贫开发协会、光彩事业促进会,充分发挥自身动员社会资源的优势,引导各自会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捐资出力。

(六)立足青年学生,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充分利用武汉高校众多、大学生资源丰富的优势,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牵头负责,立足各高校团委及社团组织,组织广大青年大学生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以志愿者精神呼吁和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扶贫。扶贫志愿者活动,可采用舆论宣传、走访调查、实地体验、公开劝募等方式开展。

(七)构建网络平台,搭建爱心直通车。依托湖北省扶贫网和荆楚扶贫网,搭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设立“扶贫帮困网络直通车”,面向社会发布贫困村、贫困户困难现状和需求信息,让有爱心的社会各界能够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向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定向资助或定向投资兴业,实现贫困村、贫困户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扶贫资源有效对接。同时,在荆楚扶贫网上开设“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公益募捐端口,接受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赠。

(八)上下协调推进,全面联动实施。2015年“扶贫日”活动,按照“重心下移”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各市(州)、县(市、区)可参照全省活动方案的总体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扶贫日”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日”活动,形成上下联动、省市县全面推进的活动格局。各地要注重舆论宣传,广泛发动,全民动员,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可召开相关会议,部署安排有关活动,协调调动各方积极性;可结合“扶贫日”主题,以市(州)、县(市、区)主要领导的名义发表署名文章或电视讲话,开展扶贫济困国情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可组织开展扶贫公募活动,以公募活动为平台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拓展扶贫开发事业空间;可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展访贫问苦送温暖活动。各地“扶贫日”活动方案于2015年9月20日前报省扶贫办备查。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开展“扶贫日”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省“扶贫日”活动在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省扶贫办具体承担全省活动方案拟订、沟通协调联络、相关活动组织实施和督办检查等日常工作,各有关省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好相关工作。各市(州)、县(市、区)应加强本地“扶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加强督促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扶贫日”活动的沟通协调,确保活动实效。一是建立联席机制。各地扶贫部门要建立活动联席机制,加强与相关责任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同推进相关活动。二是加强情况通报。通过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新闻媒介,及时发布“扶贫日”活动推进信息;印发通报材料,通报相关情况。

(三)加强资金监管。通过“扶贫日”活动募集的资金,要按照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扶贫日”活动募捐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鄂政扶发〔2014〕26号)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扶贫捐赠受赠人在接受扶贫捐款中,对受赠的每一笔捐赠款项的来源、去向、成效均要通过网站等方式全程向社会公开,社会公众能够通过公共方式查询到相关信息,做到一目了然。各级审计、监察机关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2015年9月底前对省直2014年“扶贫日”募捐资金进行审计,向社会发布接收款物及使用情况;2016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15年接收款物及使用相关情况。

(四)认真总结经验。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省2015年“扶贫日”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办出特色,办出成效。各地、各部门开展“扶贫日”活动的初步情况总结,于2015年10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报送省扶贫办,由省扶贫办综合后报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委、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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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政府开放日”活动方案

xx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我局职能,以推动社会发展、推进政务公开、落实便民政策等为重点,通过“政府开放日”活动全方位介绍和展现司法行政的主要职能、制度规范、特色亮点、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

xx司法局为组织好“政府开放日”活动,一是通过网络、电视、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发布邀请函,邀请各单位,群众参观xx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这一平台,通过工作人员讲解介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分发各种法治宣传品(单)等形式,让大家更好的了解司法局机构设置,法治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公证律师等职能。二是在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室、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室、接待室、民生服务站等窗口,将法律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坚持每季度至少讲一堂群众法制课,举办一场法制文艺演出,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咨询,把群众法制文化宣传始终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不断提高社区群众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注重工作结合。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区结合起来,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结合社区矛盾纠纷化解,用社区群众身边的事教育群众,推进和谐社区建设。要通过此次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提高和检验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从而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司法行政职能。为今后更好的服务群众,扩大群众的知晓率,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奠定基础。

廉洁司法教育活动方案

近段时间,通过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使我充分认识到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对于法官防止腐败;树立良好形象,促进政法事业健康发展所具有的重大意义。

翻看警示教育案例,每一篇腐败案例乍看不同,仔细对比,多是从昔日的踌躇满志,位高权重到如今的深陷泥潭,覆水难收。“马到悬崖收缰晚,船到江心补漏迟。”能体会到的不仅仅是他们的悔不当初,更多的是内心深深地震撼和惋惜。曾几何时,他们也有理想,有追求,有抱负。大多来自农村,从小就严格要求自己,靠自己的刻苦努力和艰苦奋斗来获得社会的尊重和人民的认可,有了地位和权力,本应该兢兢业业,为国家和人民做贡献。却迷失了方向,手中的权力成为了获取不义之财的工具。期待与诱惑并存,陷阱往往层层包装以机遇的形象展现在我们面前,当前社会,想要做到不犯错误,仅仅依靠体制和机制远远不够,关键是要依靠自律,我认为,要自律就要恪守职业道德,要保持司法良知,就要注意培养和修炼自己良好的品质和人格心理防线。

一、要有健康的心理状态。

风平浪静不是人生,人生总有得意与失意,得意的时候,不要骄傲,失意的时候,不必气馁。选择法官职业,就选择了奉献,必须耐得住清贫、忍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受得了约束,从而做到慎权、慎欲、慎微、慎初、慎终。保持平静、自然、坦荡的心态、正确对待自己,所以无论何时何地对自己要有一个理性的定位,保持一个平常人的心态,切不可生什么歪念。正确对待金钱,人不能把金钱带入坟墓,但金钱却能把人带入坟墓。正确对待人生。人生苦短,珍惜自己的生命,知足常乐。时刻警醒自己,时刻对权、色、钱,保持足够的警惕。

二、要着力抓好自己的修身,做到警钟长鸣。

思想是行动的导航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反腐倡廉讲话精神,关键在于自己的思想信念能否一贯坚持司法为民、坚定自己共产党员的信仰、准确把握法律的基本原则,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定位自己作为人民法官,要始终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审理好每一个案件,开拓创新。要把反面典型作为自己的一面镜子,坚持每天警醒自己,坚持每天三省吾身,始终警醒自己反腐倡廉、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通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编印的反腐倡廉的案例,使我深深认识到贪腐一念间,荣辱两世界。这里的一件件触目惊心的腐败案件,就是一次次对我敲响的警钟。从法官到罪犯仅有一步之遥。应当说,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法官的廉洁自律。

三、自觉接受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因此,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对待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镜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禆益。“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常被泼点冷水,常听逆耳之言,可以永远保持头脑清醒,在人生中才能不失航向。为此,人民法院的每一位干警都应该从这些官员身上汲取教训,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自觉将全力置于住址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无论监督来自上级、同级、下级,还是普通群众,包括舆论监督,实际上都是一种提醒、一种警示,是一种实实在在的保护。进一步健全人民法院权利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尤其是加强对一把手的家督,确保人民法院的各项权力公正、高效、廉洁运行。

为官者应“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勿生贪财之念,勿存侥幸之心,勿交势利之友。这就是贪官们沉沦之路留给我的教训和启示,也是自己参加本次集中司法廉洁教育活动感悟到的浅薄心得。

廉洁司法教育活动方案

根据院党组工作要点的要求,院纪检组监察室、院机关党委的安排,我庭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以排查整改为突破口,以教育效果为着力点,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及时动员,全庭干警从思想上深入活动接到院纪检组监察室、院机关党委的通知后,我庭立即行动起来,结合实际制定了《xxx党支部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安排》方案,及时动员部署,做到目标、任务、时间三落实。

二、深入抓好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根据《活动安排》,主要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的方式,以领导干部和审判人员为重点,以排查整改为突破口,支部分别于2009年5月14日、5月22日、5月27日和6月5日进行了四次集中学习和讨论,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及违反“五个严禁”规定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党纪党规。会上,三位庭领导对全庭作自我剖析,全庭干警坦诚相见、敞开心扉,对其剖析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通过学习和讨论,每位同志对自身思想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了客观、深刻的认识,明确了努力的方向。

三、活动形式多样,教育效果显著。

采取了多种活动形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1、上一堂党课。在主题教育中,结合“八荣八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由庭长给全庭干警上一堂党课,重温党章要求,增强干警对“遵章守纪、廉洁司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奠定了本次主题教育的思想基础。

2、搞一次警示教育。全庭组织学习《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2008年下半年以来全省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情况的通报》,用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教育、警醒大家,深刻认识违法违纪行为对党和国家、对人民法院以及对个人造成的危害,使干警从中受到感悟、吸取教训,从思想上架设高压线,变“要我廉”为“我要廉”,在审判工作中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本色。

3、写一篇心得体会。要求全庭干警结合审判工作和自身实际,撰写一篇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做法的心得体会。

取得更大的成绩。

廉洁司法教育活动方案

一年之计在于春。今年年初,我院拉开了2014年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的序幕,在廉洁司法的和煦春风里开始了新一年的工作。三个月的教育活动以来,我庭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学习,精心组织、积极开展,较好完成了教育活动的各项工作目标,较好的促进了我庭的思想素质工作和业务工作,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主要做法。

群众参与到学习讨论中来,让他们各抒己见、充分发言,指出不足,提出建议,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要求干警通过网络、报刊、电影电视等媒体,充分利用闲暇业余时间自学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收看收听各种警示教育片,关注各种网络上因贪污腐败曝光的贪官污吏以警示自己;同时要求在自学中做好随记,在集体学习时相互交流讨论,以达到温故知新和知识共享的效果。通过学习和讨论,我庭干警对自身思想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了客观、深刻的认识,明确了努力的方向。

“学以致用”,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廉洁司法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越雷池一步。

在审判工作中要求干警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审理案件。坚决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和红包,不吃、拿、卡、要,不偏向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受权力压力的干扰,不受钱权美色的诱惑,秉公执法,坚守道德。要求干警养成艰苦奋斗、俭以养德的公仆精神,在声色犬马、灯红酒绿的社会中保持自我,不焦躁不浮躁,以共产党人朴素、奉献、自律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时刻保持自我,保持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各种民商事案件,不为一时懈怠而偷工减料,不为一时偷懒而拖拉延时,自觉遵守回避、保障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等基本规定,以解决矛盾纠纷和当事人的当务之急为结案的根本目的,实现案结事了任何。

实处。

2、“慵、懒、散”的现象在工作作风上依然没有彻底消除。主要表现在工作不扎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工作态度仍然存在。部分干警对工作不够严格要求,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缺乏尽善尽美的精神,尤其是在抓一些棘手问题、有一定难度的问题时,缺乏一抓到底、敢闯敢干的魄力。

3、工作方法不够灵活,缺乏创新意识。主要表现在一味追。

求循规蹈矩,缺乏主动创新和敢想敢做的魄力。思想观念上摆脱不了一些条条框框和陈旧观念的束缚,存在思维定势,习惯于墨守成规,遇事求稳怕变,对工作安于现状,满足于应付,看成绩多,找差距少。

下步工作打算通过三个月的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全庭干警进一步增强了公正意识、廉洁意识、法纪意识、风险意识,进一步坚定了廉洁司法的理想信念,解决了在司法廉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庭将继续以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契机,再接再厉,矢志不渝,巩固扩大活动成果,为推动我院的审判工作出一份力。

1、认真总结,深刻反省,以实际行动查缺补漏,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2、进一步加强学习,多种形式、多种手段丰富活动载体,持续、深入推进教育活动。

3、利用基层法庭在辖区的群众基础,想方设法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提升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队伍的良好形象。

【司法方案】县司法局法律服务到基层活动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深入宣传宪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青少年维权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形成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良好法律氛围,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奠定坚实的基础。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通过举办法律进校园和各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针对中小学生和农村干部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和广大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重点和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有针对性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2014。

3

2014。

12。

月。

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宣讲团成员就青少年犯罪心理和刑罚与犯罪等方面的知识对广大师生进行宣讲,通过对各种未成年人犯罪案例的讲解,让中小学生充分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从而从源头上预防犯罪,让中小学生深知“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内涵,自觉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婚姻、家庭、邻里,消费、交通等易发多发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从源头上预防社会影响面大、可能激化升级、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深入、全面、细致的摸排清理活动,对重点对象(划定为严管、普管级别的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中的重点对象)普遍进行实地走访和约谈,做到对所辖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到位,对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组织宣讲团成员到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宣讲有关法律知识;通过设立法律咨询点,发放农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资料及《农民法律知识读本》、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引导群众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同时为困难群众及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使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提质、扩面、增效。

廉洁司法教育活动方案

近日,认真参加了单位组织的集中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细细翻阅《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文中一篇篇触目惊心的腐败案例令人触目惊心:昔日位高权重、踌躇满志的一个个领导干部,如今却泥足深陷,覆水难收。在体会他们身陷囹圄的忏悔和迟来的幡然醒悟时,深感心中的震憾与痛心的惋惜。

当前,我们正身处在一个既充满期待又充满诱惑,既充满机遇又充满陷阱的社会,也是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犯错误几率最高最多的社会。从我们国家的现行体制和机制来说,要做到使党员干部不想犯错误、不敢犯错误、不能犯错误,体制、机制上还做不到,关键还靠个人的素质、靠自律,我认为,要自律就要注意培养和修炼自己良好的品质和人格心理防线。

一、要有平常之心。

们要时时保持平衡的心态,在名誉、职位、报酬、个人利益等方面知足常乐,有正确的追求,健康的心态和实在的寄托。

二、要有明辨是非之心。

首先是政治要坚定。这是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每一个党员干部,手中都掌握着大大小小的权力,权力本质具有两重性,是把“双刃剑”;权力既可以是为人民谋福祉的利器,也可以成为腐败的载体;既可以锻炼人,使人建功立业,也可以腐蚀人,使人身败名裂。所以,我们一定要清醒:作为法院干警,无论权力多大,地位多高,都要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的管理和监督之下,不断提高自控能力,真正明白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我们应牢记小平同志的“朋友要交,但心中要有数”的教诲,坚持以德交友,以党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交友,多交基层的朋友,多交穷朋友。

每名党员干警不仅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抵住诱惑,还应该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管好自己的行为小节。

三、要有敬畏之心。

名党员都要加强党性锻炼,要有受监督的意识和习惯。要自觉接受监督。

勿谓一念可欺也,须知有国家法律之鉴察;勿谓一事可忽也,须知有一世荣辱之关系。这就是贪官们沉沦之路留给我的启示和教训,也是自己参加本次集中司法廉洁教育活动感悟到的浅薄心得。

司法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

今年的10月17日,是国务院批准的第二个“扶贫日”。“扶贫日”的设立,是国家创新社会扶贫体制机制的重大举措,对于弘扬“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全社会各界力量关注、参与扶贫开发,加快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具有重大意义。

下面小编为你带来县级“扶贫日”的活动方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为迎接今年首个“扶贫日”的到来,组织开展好我县“扶贫日”系列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了解、关心、参与扶贫开发的浓厚氛围。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户县20“扶贫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一、活动目的。

“扶贫日”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核心内容是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

二、活动主题:“奉献爱心、圆梦小康”

三、活动内容。

(一)积极开展宣传报道。

1.动员部署。“扶贫日”活动以重在参与、贵在坚持为原则,以提高社会参与度为重点,各部门要以“扶贫日”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各自实际加大行业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为活动营造出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浓厚社会氛围。

2.刊发倡议书。以“10·17,邀您一起来扶贫”为行动口号,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刊发倡议书,大力宣传“扶贫日”活动,扩大“扶贫日”的影响力和知晓度,动员全县各界开展扶贫帮困活动。

3.悬挂宣传标语。一是全县17个镇(景区管理局)要在“10·17”扶贫日到来之际,办好一期扶贫宣传专刊,在辖区内至少悬挂5副宣传“10·17”扶贫日相关标语;二是承担“两联一包”扶贫工作的县级部门要在“10·17”扶贫日当天上午9点前统一在县中楼文庙广场指定位置摆放扶贫宣传展板至少5块,展板内容主要以行业惠民政策、扶贫成果为主;三是承担“两联一包”扶贫工作的县级部门在10月16日下午5时前在指定路段及帮扶村各悬挂至少3副宣传“10·17”扶贫日相关标语。(展板宣传至当日下午4点前,横幅悬挂时间年10月16日至19日结束。)。

4.制发扶贫公益信息。由县扶贫办协调县电信、移动、联通三大电信营运商在“扶贫日”活动期间,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扶贫日”短信,扩大公众对“扶贫日”的知晓度。

1.走访慰问。一是所有县级领导深入帮扶联系点访贫问苦,解决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二是全县承担包户任务的单位,要在活动当日,组织干部“进村入户”,深入贫困户家中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三是全县各类扶贫自愿者队伍要积极投身社会帮扶活动中,关心关爱弱势群众,聚集社会正能量,努力营造广泛参与扶贫帮困的'良好氛围。

2.广泛征集社会帮扶项目。按照省市扶贫办关于开展好全国扶贫日社会帮扶活动的通知精神,各镇要积极征集社会帮扶项目,项目包括农村特困人口安全住房资助项目、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项目、农村贫困家庭大病和意外突发性伤害救助项目、贫困村公益事业项目等4个类型,并按时报送县扶贫办。

3.扎实开展行业扶贫。各行业部门牵头组织本行业人员深入贫困村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教育部门组织动员各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活动。人社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活动。民政、残联要加大对特困人群的帮扶力度,确保特困人群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县工商联要牵头组织我县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工作,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县团委要牵头组织广大共青团及志愿者积极参与扶贫帮困等宣传活动。县级各新闻媒体要在活动当日积极做好扶贫宣传活动,选择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的典型进行系统报道。其他行业部门要立足行业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全县“扶贫日”活动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全县“扶贫日”活动办公室,负责做好沟通协调联络和督办检查等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切实加强对“扶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二)精心实施,注重实效。各相关部门要把开展“扶贫日”活动作为践行群众路线、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依法合规、节俭务实、注重实效的原则,精心实施,把“扶贫日”活动办出影响、办出特色、办出成效。

(三)各镇(景区管理局)、各相关部门要于本月14日前将落实“扶贫日”活动方案情况书面报县扶贫办,全县“扶贫日”活动结束后,各镇、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将本镇、本部门活动开展情况于10月22日前报县扶贫办。

司法日活动方案

以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为指导思想,以规范管理工作,规范执业活动,规范质量建设,强化责任意识、法规意识和风险意识,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为目标,认真执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法律法规,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活动,维护司法鉴定秩序,树立司法鉴定行业良好形象,推动司法鉴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内容。

此次规范化建设活动,重点抓好规范机构内部管理、规范机构和鉴定人执业活动、规范司法鉴定质量三个方面的工作。具体内容是:

(一)规范机构内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自律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完善办公室、接待室、鉴定(实验)室、会议室、档案室等办公场所,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要达到“五室”标准;二是建立执业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八个公开”(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司法鉴定人姓名、性别、职称、执业证号和执业类别、收费标准、鉴定流程、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三是健全完善受案登记、鉴定实施、检材保管、复核、文书出具、出庭作证、回避、保密等运作规程,确保鉴定实施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四是健全完善仪器设备管理、外部专家使用、质量跟踪反馈、自我纠错等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不断提高鉴定质量;五是健全完善工作考核、激励约束、投诉处理、责任追究等内部监督评价制度,切实加强自律管理;六是健全完善人员管理、教育培训、收费、分配、财务管理、风险基金提取等制度,努力增强事业发展的内在活力;七是规范和强化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岗位职责,有条件的机构要探索建立党组织,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鉴定机构在整个管理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八是积极探索司法鉴定机构资源整合,做优做强,树立品牌。主动参与研发、使用鉴定业务管理软件:九是司法鉴定机构做到依法、独立、规范运行,与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协会实行人、财、物、场所的彻底分离。

(二)规范执业活动。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部颁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业,做到“八个统一”。一是统一接受委托。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受理委托,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符合受理要求。二是统一指派鉴定人。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派本机构两名以上具有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三是统一鉴定材料管理。依照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对鉴定材料的提取、接收、传递、检验、保存、处置等进行记录和控制。四是统一鉴定实施。对鉴定的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的内容应当客观、准确、完整、清晰,确保鉴定结果的可追溯性鉴定事项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要求。五是统一鉴定标准。司法鉴定机构应当选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司法部批准使用的技术规范;无上述标准时应当选择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确认的方法。六是统一鉴定复核。建立完善鉴定文书复核制度,有专人对鉴定的实施程序、技术操作、结果等进行复核,发现违规和错误情形,及时予以纠正。七是统一文书格式。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符合司法部《司法鉴定文书规范》的规定。八是统一档案管理。认真落实《省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鉴定档案的归档、管理和使用符合规定要求。

(三)规范质量建设。质量是生命,阳光鉴定中心要充分认识参加并通过认证认可是推进自身规范化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持鉴定机构行业准入资格的基本条件,切实加大人、财、物投入,加强内部管理,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重新申报工作。要把参加能力验证作为实施鉴定质量控制的有效措施严格按照司法部和省厅的要求参加能力验证活动。要认真执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制定内部复核和自我纠错机制,并授权专人对纠正措施的结果进行跟踪督查。要有专人对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制作、校对、复核、签发、送达、时效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管理。

三、实施方法及步骤。

质量建设年活动采取自查自纠、整改提高和接受省厅安排的'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整个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阶段(204月)。阳光司法鉴定中心要按本《实施方案》要求,一是要在司法鉴定队伍中深入开展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集中组织学习司法部、省厅有关文件和《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学习教育要适合工作特点,司法鉴定管理科和鉴定中心要结合实际采取不同形式组织鉴定人学习。通过学习,要使广大司法鉴定人和管理人员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质量意识、服务意识和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司法鉴定实施程序和技术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二是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自查工作结束后,阳光司法鉴定中心要认真总结,写出书面自查报告,于4月底上报省司法厅。

根据抽查情况,对照《省推进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考核表》(见附件)逐个逐项进行打分。对检查出的问题将作为下一阶段整改的重要内容。

(三)整改阶段(2016年7月—8月)。执法交叉检查工作完成后,阳光司法鉴定中心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期限为到7月底。8月初,州局形成的规范化建设活动总结上报省厅。

(四)巩固阶段(2016年9月—12月)。鉴定中心就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同时要结合资质认定工作,将发现的问题作为资质认定工作纠正、内审、管理评审和持续改进的内容,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使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效得到巩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州局成立以分管副局长同志为组长、州司法局副调研员为副组长、阳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员为成员的“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局司法鉴定管理科,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

(二)营造良好氛围。州局将以简报、信息等的形式,广泛宣传“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化建设活动”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通过各种媒体及时报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注意统筹协调。在扎实开展规范化活动的同时,鉴定中心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把“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化建设活动”与资质认定、能力验证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规范化建设活动为契机,强力推动阳光司法鉴定中心的资质认定认可工作。

司法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

为开展好20xx年“扶贫日”活动,扎实做好“扶贫日”各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为总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xx〕58号)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兴扶贫济困、爱心奉献的社会风尚,围绕精准扶贫这一核心,组织动员社会各界踊跃参与扶贫事业,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

二、主题目标。

以“扶贫济困,奉献爱心,你我同行”为主题,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的积极性,广泛开展扶贫募捐、专项特色扶贫等系列活动,精准帮扶贫困群众,加快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步伐。

三、活动范围。

在全市各区县、各行业全面开展。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宣传活动。

“扶贫日”宣传活动主要突出“四个一”。

1.突出一个核心,宣传扶贫事业的重大意义。广泛宣传扶贫开发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历史意义,发出共同扶贫济困的倡议,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号召更多的力量投入扶贫事业。

2.推出一批典型,宣传报道扶贫优秀人物和先进事迹。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通信等媒体和媒介,运用各种表现形式,广泛宣传优秀人物和先进事迹,在全社会树立扶贫榜样。

3.做好一个系列,形成立体式扶贫宣传格局。各区县、市级各单位要统筹组织、积极行动,在机关、企业、街道、社区、乡村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制作墙报、树广告牌,举办富有特色的主题宣传活动。通信企业要充分发挥手机资讯平台功能,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扶贫公益短信,使“扶贫日”的思想理念、精神风尚深入全社会的方方面面。

4.搞好一个活动,广泛开展扶贫募捐宣传。从20xx年8月到20xx年10月,在全市各行各业、社会各界广泛深入开展扶贫公募活动的宣传发动,掀起扶贫募捐热潮,形成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多方行动的声势。

各县区、各级部门、各行业系统要结合自身工作,发挥资源优势,深入开展科技扶贫、文化扶贫、旅游扶贫、产业扶贫、技能培训扶贫、兴教助学扶贫、送医送药扶贫、访贫慰问、送温暖等特色扶贫活动,到村到户精准扶贫,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三)开展“酒城扶贫好人”评选活动。

1.评选时间:20xx年8月到20xx年10月。

2.评选形式:面向各县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业协会征集评选对象,组织评审小组进行研究评定,评选结果由市“扶贫日”活动领导小组在10月17日“扶贫日”当天公开发布,并汇总上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参加全省“十大扶贫好人”评选活动。

(四)开展募捐活动。

1.募捐时间:20xx年8月到20xx年10月。

2.募捐范围:倡导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各类经济和社会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全体行动参与扶贫募捐。募捐资金将全部用于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

3.募捐方式:

(1)资金募捐方式。“扶贫日”募捐活动实行分级负责、自主管理的方式进行,市级募捐活动由市扶贫基金会作为受赠机构(户名:四川省扶贫基金会xx市分会;开户行:xx市商业银行莲花池支行;账号:20xx100000140492),县区自主指定具有公募资质的受赠机构,开设专用账号接受捐赠。

(2)物资募捐方式。募捐物资由捐赠单位或个人自主决定捐赠方式,既可以直接捐赠给受捐单位或个人,也可向市、县指定的受赠机构捐赠。捐赠过程中的物资管理由捐赠者自行负责,接受捐赠的单位或所在地地方政府应做好相关协调服务。

(3)网络捐赠方式。捐赠单位或个人可登陆“泸州扶贫网”(网址:),通过“泸州扶贫结对网络行”专版自主选择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快递物资或直接汇款的方式精准捐赠。

(4)定点扶贫方式。有定点扶贫任务的市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所募集资金、物资,可直接捐赠给本单位定点扶贫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在活动总结和统计表中将募集资金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牵头单位汇总登记。

在10。

月17日当天组织开展一次集宣传、募捐、表彰为一体的集中活动。

1.设立活动会场。在泸州主城区和古蔺、叙永、合江、xx县和纳溪城区分别设立集中活动会场,主城区会场由市“扶贫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会场地点在9月下旬正式确定。其他五个会场的活动由相关县区自主组织开展。

2.活动形式。主城区会场活动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开展现场扶贫募捐,动员社会各界在现场捐赠扶贫资金和物资;二是表彰扶贫先进,宣布“酒城扶贫好人”评选结果;三是在现场设立宣传台,宣传扶贫政策及条例法规;四是在现场设立商品义卖区,售卖商品的收入全部捐赠给统一指定的受赠机构。

3.活动组织。主会场活动由市“扶贫日”活动领导小组统筹组织,xx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xx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协助落实。

五、任务分工及安排。

(一)宣传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对“扶贫日”宣传活动进行指导,对重要报道进行把关;对外发布“扶贫日”活动重大信息,将有价值的新闻推荐到上级媒体;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控。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负责协助新闻部门采访贫困农户和社会扶贫力量,指导县区扶贫部门抓好“扶贫日”宣传工作。新闻机构(以泸州日报、泸州电视台、泸州电台、泸州晚报为主)负责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报道,反映贫困地区实际,播发扶贫动态,宣传先进经验、典型事迹,解读政策,刊登扶贫募捐信息。通信机构(中国电信泸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泸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泸州分公司)负责使用手机平台宣传扶贫政策法规,及时发布“扶贫日”活动信息、募捐信息,倡导社会各界参加扶贫济困活动。

根据全市行业扶贫实际,经前期收集汇总,今年将重点实施6个方面的特色扶贫活动:

1.市民宗局牵头实施少数民族精准扶贫行动。

2.市卫计委牵头实施少数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扶贫“三大行动”。

3.市农业局牵头实施特色农业产业扶贫活动。

4.市外侨旅游局牵头实施旅游扶贫活动。

5.市残联牵头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活动。

6.市扶贫移民局牵头实施“扶贫结对网络行”活动。

各特色扶贫活动的负责单位要制定完善特色扶贫活动方案上报市“扶贫日”活动领导小组,并及时推进实施。在20xx年10月17日“扶贫日”期间进行阶段扶贫成效展示,形成简短文字材料报市“扶贫日”活动领导小组。20xx年12月31日前,将全年活动总结报领导小组。其它单位、行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开展切实可行的特色扶贫活动,在报经市扶贫领导小组确定后纳入到全市特色扶贫活动范畴中。

由市扶贫移民局牵头,市扶贫基金会、泸州日报、泸州电视台、泸州电台、泸州晚报、泸州广播电视报、泸州新闻网共同组织实施。20xx年8月31日前召开评选活动座谈会,9月12日面向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印发征集意见函,9月25日-9月30日完成评选结果审核,10月10日前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10月17日在“扶贫日”集中活动现场向社会公开发布评选结果,并对评选出来的对象表彰授牌。

(四)募捐活动。

实行分工负责制,分别由市级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市级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系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经济、社会组织的募捐组织和发动,募捐到的款物直接送交市扶贫基金会。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募捐方案,负责本县区范围的募捐组织和发动。

1.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牵头组织动员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参与募捐活动。

2.市委统战部负责牵头组织各民主党派参与募捐活动。

3.泸州军分区政治部负责牵头组织驻泸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募捐活动。

4.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参与募捐活动。

5.市文体新广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市文化系统参与募捐活动。

6.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组织全市卫生系统参与。

募捐活动。

7.市国资委负责牵头组织系统内国有企业参与募捐活动。

8.市工商联负责牵头组织全市民营企业和在泸商会参与募捐活动。

9.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侨联、市台联、市残联、市科协、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扶贫基金会等群团负责牵头组织社会各界、各类社团参与募捐活动。

10.市金融办牵头,人行泸州中支、市银监局协助,组织全市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系统参与募捐活动。

20xx年8月31日前,各牵头单位要形成简要工作计划,向系统、行业内的单位发出募捐通知,召开募捐座谈会,全面启动募捐活动。9月30日,各牵头单位要小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上报市“扶贫日”活动领导小组;募捐活动结束后,市级各牵头单位及各县区要统计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募捐款物情况,将统计表报送市“扶贫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1月15日前,各级接受的物资、资金应制定分配方案,分别报市、县扶贫领导小组研究实施。

市级“扶贫日”集中活动由市“扶贫日”活动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组织,各募捐活动的牵头单位、新闻宣传单位、市扶贫基金会和xx区、xx区协同落实。各募捐活动牵头单位、市扶贫基金会和xx区、xx区负责组织本系统、本行业、本区域内的募捐单位代表参加“扶贫日”集中活动。新闻宣传单位负责集中活动的宣传报道和播放相关影音宣传片。相关区县、单位和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参加评选“酒城扶贫好人”的`人士参加现场活动。其他县区“扶贫日”集中活动自行组织实施。

六、活动保障。

(一)加强领导。

成立xx市20xx年“扶贫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扶贫日”系列活动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各县区要参照市上模式,成立领导机构,切实抓好相关工作。市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活动的组织,主要领导要主持研究部署工作,亲自参与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协调。

市级相关单位及各县区要根据自身工作的实际,开展特色扶贫活动。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定期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座谈会,发布信息简报,检查督促各层面工作的落实情况。各募捐牵头单位要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组织专门队伍负责“扶贫日”活动及各类扶贫行动。宣传单位要深入研究社会各界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成效。

(三)加强监管。

各县区和相关机构要加强对募捐款物的监管,确保资金、物资安全完整,严禁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不得在捐赠款及利息中列支各种经费。监察、审计部门要做好对公募活动的监督和审计。市活动领导小组和各县区要公布监督电话,及时调查处理接收到的问题。xx市“扶贫日”活动监督举报电话:0830-3191104。

(四)加强保障。

要加大对活动的保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县区开展活动的费用由各县区财政负责,各单位开展活动费用自行解决。要强化工作队伍力量,做好人员的组织安排。市、县活动领导小组要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抽调人员参加相关工作,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活动顺利开展。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成效,探索长效机制,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

七、有关要求。

20xx年8月28日前,市级各牵头单位、各县(区)要将活动实施方案、特色扶贫活动方案和联络员名单(姓名、性别、职务、座机号码、手机号码)报送市“扶贫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0月1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捐赠款物初步统计报送市“扶贫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年活动工作总结及统计表请于20xx年1月5日前报送。

司法日活动方案

为加强司法所管理,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社会,特制订20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思想政治工作。所长重视本所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落实,全所人员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有固定的学习例会日并做好学习记录,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治、业务培训。

二、司法所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全所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做到全所无违纪事件发生。

三、司法所建设按上级要求达标,并能长久保持,确保财务不丢失。

五、职能发挥。

(一)人民调解工作。

1.人民调解网络健全,有调解人员花名册,村级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达标率90%以上,并培养2—3个示范亮点村,典型调解员。

2.3月份、9月份组织对各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

3.每月重点时期搞好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归类,按时化解纠纷,调解率100%,调成率98%以上,并且按时进行信息上报工作。

4.指导各单位排查发现纠纷,发现的纠纷按时解决,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

5.对到司法所调解的纠纷,做到小纠纷当天能解决的当天解决,最迟三天解决,疑难纠纷十天之内进行解决,确实解决不成功的,引导其走诉讼途径,减少上访量。

(二)普法宣传工作。

1.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普法规划,适时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认真搞好普法工作。

2.利用各村广播,每季度巡回43个行政村,举办一次法制广播讲座,同时要求每村每月举行一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协调综治办、教育办、派出所、信访办等单位每学期深入各中小学校举行两次法制报告会,同时要求各中小学校做好法制安排,经常性向学生讲授有关法制法规。

4.利用集会,适时组织计生、土地、信访等单位设置法律咨询台,现场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并发放有关的法律宣传品。

(三)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1.管理指导法律服务所全面优质开展各项法律服务业务,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2.积极搞好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

3.积极承办上级指派的法律援助工作业务。

4.开拓公证协办业务,每年协办公证200件,办理法律援助业务案件5起以上。

5.教育法律服务人员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做到全年无投诉。

(六)、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司法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

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中国“扶贫日”。“扶贫日”的设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继续向贫困宣战的一个重要的举措。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社会风尚。xxx5年是全国第二个“扶贫日”,为开展“扶贫日”活动,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湖北省xxx5年“扶贫日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省级政府的“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标和主题。

(一)活动主题:“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活动,切实抓好全县“扶贫日”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新形势下扶贫开发政策,营造“人人皆愿为”的社会氛围,弘扬“人人皆可为”的理念,完善“人人皆能为”的参与机制,引导全社会各界力量关心、支持、参与精准扶贫,推动各方资源向贫困人口汇聚,促进各方力量向贫困地区整合,帮助我县农村贫困人口解决上学难、就医难、住房难、饮水难、发展难、脱贫难等生产生活困难,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起过上好日子。积极倡导“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活动内容。

围绕“扶贫日”活动主题,在“10·17”前后,开展系列活动,务求实效。

1、做好省“五项”活动的衔接工作。按照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xxx5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鄂扶组发〔xxx5〕4号)文件精神,省里将开展“湖北省红十字会公益性扶贫项目、湖北省慈善总会公益性扶贫项目、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湖北省扶贫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等五项活动,为将五项活动项目争取到位,我们要根据活动项目内容做好基础性工作,确保能够及时准确的申报项目。(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2、制作一批户外广告。在国省道、高速路出入口、公路沿线、乡集镇等处悬挂一块精准扶贫宣传牌匾,在扶贫村制作悬挂一块扶贫工作宣传横幅,掀起精准扶贫热潮。(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的政府)。

3、制作播放一个宣传片。结合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特色,制作精准扶贫宣传片,在每天的宣恩新闻前后播放。(责任单位:县电视台)。

4、举办一期精准扶贫影展。以扶贫脱贫为主题,收集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和贫困村、贫困户自发图强,奋力发展的照片,举办精准扶贫影展,展示我县精准扶贫正能量(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县摄影家协会)。

5、组织一次募捐活动。组织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开展“扶贫日”捐赠活动,捐赠资金用途另报方案。(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6、开展一次访贫问苦活动。各乡镇、县直驻村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深入帮扶户家中,宣传扶贫政策,落实帮扶措施。同时,县领导要带领驻村单位对联系的贫困村的特别困难户进行走访慰问。(责任单位:各驻村单位、乡镇)。

7、成立一个宣恩县扶贫志愿者协会。由团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牵头负责,立足县直机关、社会组织等,成立宣恩县扶贫志愿者协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青年学生等开展扶贫志愿者活动。扶贫志愿者活动可采用舆论宣传、走访调查、实地体验、公开劝募等方式开展。(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各乡镇、其他县直单位、事企业单位)。

8、协助开展好“最美扶贫民营企业”、“最美扶贫社会组织”、“最美扶贫社会人士”的评选推荐活动。按照州扶贫办的安排,组织好“最美扶贫民营企业”、“最美扶贫社会组织”、“最美扶贫社会人士”的推荐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民政局、县扶贫办)。

9、发表一篇精准扶贫主题电视讲话。10月17日,县领导发表“全县行动,全民参与”扶贫的精准扶贫主题讲话,在电视台播出。(责任单位:县委办)。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部署,强化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开展“扶贫日”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和参与活动,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有活动任务的牵头单位要协调其他责任单位迅速制定出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有效开展。整个“扶贫日”活动不求轰轰烈烈,但求扎扎实实,不走过场、不搞形式,注重活动实效。

(二)积极发动,重在参与。按照更加注重营造氛围、更加注重社会参与、更加注重整合资源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扩大社会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参与面,积极倡导扶贫济困志愿者行动,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企业家、公益慈善团体参与开展“扶贫日”活动,使“扶贫日”活动更具人气,更具实效。

(三)注重监管,督促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扶贫日”活动的沟通协调,确保活动实效。一是建立联席机制。县乡要建立活动联席机制,加强与相关责任部门的沟通协调,协调推进相关活动。二是加强情况通报。通过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新闻媒介,及时发布“扶贫日”活动推进信息。

(四)深入基层,宣传报道。宣传部门要组织媒体集中采写、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掌握一手素材,用典型说话、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增强宣传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五)统计数据,总结经验。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宣恩县“扶贫日”系列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总结,于10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扶贫办210室,联系人:龙艳琼,联系电话,xxxxxxxxx,qqxxxxxxxxxxxxxx)。

司法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

根据《xx》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按照市委、市政府共促发展、共同富裕、共享成果的要求,坚持“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动员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活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二、活动的主题、原则主题:扶贫济困,共建和谐。

原则: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三、活动领导小组。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加强我校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组织领导,经行政会讨论,成立xx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四、活动内容。

(一)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各种主题教育,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务信息公开栏、全校教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扶贫济困典型事迹,增强全体教职工先富帮后富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营造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开展访贫慰问活动。学校党委及工会组织党员职工走访慰问xx村,使全体教职工更加关注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人口的生活状况。

(三)扎实开展专项扶贫济困活动。结合我校实际,向xx村村民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推动劳务扶贫。同时,捐助xx元。通过捐款、赠送书籍、学习用品、送教下乡等形式,扎扎实实地解决xx村小学的实际困难。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扎实做好智力扶贫工作,通过智力扶贫帮助农村困难家庭脱贫致富,达到帮扶1人脱贫1户的良好社会效应。

五、活动步骤及安排。

(一)活动准备阶段(6月22前)。制定扶贫济困活动实施方案,成立xx扶贫济困活动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

(二)宣传动员阶段(6月23日-6月29日)。学习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广泛宣传“扶贫济困日”。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科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负责,齐心协力,认真落实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群策群力,周密部署,逐项抓好落实,扎实有效开展首个“扶贫济困日”活动。

(三)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6月30日)。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活动是社会公益活动,要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发动群众,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各科室、各部门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捐赠发动工作。在募捐活动中,要迅速行动,紧密配合,全面铺开,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广泛动员全体教职工参与扶贫,形成上下呼应、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总结阶段(7月10日前)。

各科室、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总结,及时形成书面材料,将活动情况上报xx“扶贫济困日”活动领导小组。同时,并树立扶贫济困先进典型。学校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室、部门予以表彰。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扶贫济困日”活动责任制,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好“扶贫济困日”活动。

(二)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各科室、各部门要切实把开展本次活动作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要充分利用校报、校园网、墙报等媒介,加大对“扶贫济困日”活动的宣传力度,增强开展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突出主题,确保成效。本次活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围绕解决全市贫困村、贫困人口、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改善其生产生活,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缩小贫富差异。特别是要结合“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开展活动,做好智力扶贫工作,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司法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

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合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具有重要意义。xxx5年是全国第二个“扶贫日”,为开展好“扶贫日”活动,营造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社会氛围,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部署安排和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目标。

(一)活动主题:“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活动,大力宣传新形势下扶贫开发政策,营造“人人皆愿为”的社会氛围,弘扬“人人皆可为”的公众理念,完善“人人皆能为”的参与机制,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精准扶贫,推动各方资源向贫困人口汇聚,促进各方力量向贫困地区整合,帮助我省农村贫困人口解决上学难、就医难、住房难、脱贫难等生产生活困难,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全省人民一道过上好日子。

二、活动内容。

围绕“扶贫日”活动主题,在“10·17”前后,开展系列活动,务求实效。

(一)召开协调会议,明确职责任务。拟于xxx5年9月,召开省直部门xxx5年“扶贫日”工作协调会,明确责任分工。邀请省委、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出席并部署安排工作,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各市(州)、县(市、区)根据各自活动安排,组织召开相关协调会议。

(二)突出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加强宣传发动,引导更多爱心人士参与“扶贫日”活动。一是举办“扶贫日”论坛。动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省直相关部门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研究,探讨新形势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方式方法,创新社会扶贫体制机制。二是举办“扶贫日”新闻发布会。由省扶贫办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于xxx5年9月举办“扶贫日”新闻发布会,系统地介绍xxx5年“扶贫日”活动主题、活动安排等,为“扶贫日”活动营造舆论氛围。三是发布“扶贫日”公募倡议书。以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于xxx5年9月向全社会发布主题为“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的“扶贫日”活动倡议书,倡议全社会参与“扶贫日”活动,支持扶贫开发事业。四是发送“扶贫日”宣传短信。由省通信管理局组织中国移动湖北分公司、中国联通湖北分公司、中国电信湖北分公司等三家电信运营商,开通公益短信端口,免费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扶贫日”宣传短信,介绍“扶贫日”活动进展情况,号召全社会参与“扶贫日”活动。依托短信捐赠平台,开展公益募捐活动,接收社会各界通过回复短信的'方式进行的捐赠。五是大力宣传“最美扶贫人”先进典型事迹。开展“最美扶贫人”评选活动,并在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上,大力宣传其先进典型事迹,营造社会扶贫良好氛围,凝聚社会扶贫正能量。六是播放扶贫公益广告。征集制作扶贫公益广告,并由省内主流电视媒体免费滚动播放,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七是开展网络宣传。以湖北省扶贫网、荆楚扶贫网、湖北微扶贫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为载体,实时发布“扶贫日”活动相关信息。八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学校、志愿者组织、各类公益慈善机构的作用,举行各类主题宣传,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制作墙报、树广告牌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日”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务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发挥带头表率作用,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活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机构团体等,积极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参与“扶贫日”活动,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开展“扶贫日”捐赠活动,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村、贫困户项目建设;以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为依托,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到贫困村开展访贫问苦活动,体验贫困群众生活,把脉致贫原因,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四)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发动市场主体募捐。充分挖掘市场在扶贫开发资源动员、筹集、配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作用,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捐赠扶贫资金,捐赠资金主要用于实施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项目。一是开展国有企业募捐。由省国资委负责组织省属国有企业及中央在鄂企业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引导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千企帮千村”工程中的对口帮扶工作。二是开展民营企业募捐。由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联合负责组织民营企业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鼓励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千企帮千村”工程中的对口帮扶工作。三是开展金融机构募捐。由省政府金融办负责组织金融机构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募集资金按照定向原则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

(五)依托社会团体,开展公益劝募活动。由湖北省红十字会、湖北省慈善总会、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湖北省扶贫基金会、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等5家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为xxx5年省级“扶贫日”活动捐赠受赠人。由具备发起公募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各发起一个公益性扶贫项目,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项目主题、受益对象、运行方式、资助标准、监督管理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募集扶贫资源,凝聚社会力量,推动扶贫事业发展。

1.湖北省红十字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圆梦助学行动。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xxx5年被大专院校录取、愿意继续完成求学梦想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资助标准:每人5000元。

资助模式:一次性定向救助和“一对一”长期帮扶相结合。

运行程序:下发文件通知、发布活动公告、媒体宣传、接受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公示资助对象、确定资助对象、拨款、回访等。

2.湖北省慈善总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慈善“阳光班”。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当年考上重点高中的“特困、特优”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达到省级重点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分数线以上)。

资助标准:慈善“阳光班”每班50人,每人每年资助xxx0-4000元(可根据捐赠企业和爱心人士捐赠金额确定资助额度),连续资助三年,并协调学校减免学费等费用。

资助模式:慈善“阳光班”采用由省、市(县)慈善组织各承担50%资助资金联合资助,以及企业、个人冠名全额资助两种方式。

运行程序:项目由省慈善总会统一组织,通过发布公告、自愿申请、媒体公示、审核批准、学生入学等程序具体组织实施。

3.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十六助”贫困大学生。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当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前三批录取、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

资助标准:每人资助3000元。

资助人数:xxx0人次。

资助模式:立足于解决贫困山区高中生“上学难”的问题,该项目长期开展,通过企业和个人爱心捐赠、爱心结对帮扶等方式开展。

运行程序:通过发布公告、自愿申请、媒体公示、审核批准等程序,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

4.湖北省扶贫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思源回报”工程。

资助对象:全省重点老区乡镇。

资助标准:xxx5年拟计划募集资金400万元,按照每处20万元的标准,兴办20处“思源回报”工程,帮助老区贫困地区完善基础设施和发展特色产业,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能力。

运行程序:由各县(市、区)老促会(办事处)申报,同级扶贫办审核,报省老促会、省扶贫基金会批准。经公示和研究确定后,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工程实施单位。县(市、区)老促会(办事处)负责管理,同级扶贫办负责监督,省老促会、省扶贫基金会进行抽查验收。“思源回报”工程可以捐赠单位或捐赠个人名义冠名。

5.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关爱女性、防治两癌”暨贫困母亲救助。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经有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贫困患病母亲。

资助标准: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每人一次性救助人民币1万元。

运行程序:由个人向当地妇联组织提出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经当地妇联组织审核后报省妇联组织审批。

各级妇联、文联、社科联、作协、科协、侨联、工商联、老促会、扶贫开发协会、光彩事业促进会,充分发挥自身动员社会资源的优势,引导各自会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捐资出力。

(六)立足青年学生,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充分利用武汉高校众多、大学生资源丰富的优势,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牵头负责,立足各高校团委及社团组织,组织广大青年大学生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以志愿者精神呼吁和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扶贫。扶贫志愿者活动,可采用舆论宣传、走访调查、实地体验、公开劝募等方式开展。

(七)构建网络平台,搭建爱心直通车。依托湖北省扶贫网和荆楚扶贫网,搭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设立“扶贫帮困网络直通车”,面向社会发布贫困村、贫困户困难现状和需求信息,让有爱心的社会各界能够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向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定向资助或定向投资兴业,实现贫困村、贫困户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扶贫资源有效对接。同时,在荆楚扶贫网上开设“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公益募捐端口,接受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赠。

(八)上下协调推进,全面联动实施。xxx5年“扶贫日”活动,按照“重心下移”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各市(州)、县(市、区)可参照全省活动方案的总体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扶贫日”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日”活动,形成上下联动、省市县全面推进的活动格局。各地要注重舆论宣传,广泛发动,全民动员,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可召开相关会议,部署安排有关活动,协调调动各方积极性;可结合“扶贫日”主题,以市(州)、县(市、区)主要领导的名义发表署名文章或电视讲话,开展扶贫济困国情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可组织开展扶贫公募活动,以公募活动为平台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拓展扶贫开发事业空间;可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展访贫问苦送温暖活动。各地“扶贫日”活动方案于xxx5年9月20日前报省扶贫办备查。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开展“扶贫日”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省“扶贫日”活动在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省扶贫办具体承担全省活动方案拟订、沟通协调联络、相关活动组织实施和督办检查等日常工作,各有关省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好相关工作。各市(州)、县(市、区)应加强本地“扶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加强督促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扶贫日”活动的沟通协调,确保活动实效。一是建立联席机制。各地扶贫部门要建立活动联席机制,加强与相关责任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同推进相关活动。二是加强情况通报。通过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新闻媒介,及时发布“扶贫日”活动推进信息;印发通报材料,通报相关情况。

(三)加强资金监管。通过“扶贫日”活动募集的资金,要按照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扶贫日”活动募捐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鄂政扶发〔xxx4〕26号)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扶贫捐赠受赠人在接受扶贫捐款中,对受赠的每一笔捐赠款项的来源、去向、成效均要通过网站等方式全程向社会公开,社会公众能够通过公共方式查询到相关信息,做到一目了然。各级审计、监察机关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xxx5年9月底前对省直xxx4年“扶贫日”募捐资金进行审计,向社会发布接收款物及使用情况;xxx6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xxx5年接收款物及使用相关情况。

(四)认真总结经验。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省xxx5年“扶贫日”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办出特色,办出成效。各地、各部门开展“扶贫日”活动的初步情况总结,于xxx5年10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报送省扶贫办,由省扶贫办综合后报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委、省政府。

更多。

司法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20xx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国开办〔20xx〕26号)、《**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扶贫日**系列活动的通知》(川开发〔20xx〕7号)、《广元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扶贫日广元活动方案的通知》(广开发〔20xx〕6号)和**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扶贫日**县活动方案的通知》(青委办〔20xx〕100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国家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关心爱护和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通过扶贫日**活动的开展,引导全乡各单位、村委会更加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社会扶贫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推动我乡精准扶贫深入开展。

二、活动主题。

以“爱心助贫、共同奔康”为主题,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的积极性,广泛开展募捐、特色扶贫、“结对认亲,爱心扶贫”等系列活动,精准帮扶贫困群众,推进我乡到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三、活动范围。

全乡各单位、村委会、各行各业。

四、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动员。

9—10月,在乡场镇和各村委会张贴扶贫日活动倡议书。

2.开展发送扶贫公益短信宣传活动。

扶贫日活动期间,向全乡手机用户发送扶贫公益短信,宣传扶贫日活动主题、“结对认亲,爱心扶贫”公益活动和“**爱心扶贫网”等相关信息。

3.采取多种形式立体式宣传。

扶贫日活动期间,乡、村组织联动,在乡内必要路口、重要通道悬挂标语、制作墙报、树广告牌,制作永久性扶贫宣传标语2幅以上。

(二)乡领导集中走访活动。

9—10月,乡领导集中到联系的贫困村、贫困户开展走访活动。

(三)举行座谈会。

10月,邀请县级帮扶部门在**乡挂职扶贫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召开全乡及村干部扶贫座谈会,为**乡扶贫攻坚提出意见和建议,献计献策。

1.对象范围。制定本乡扶贫捐赠活动方案,自行开展扶贫捐赠活动,动员社会各方全面参与扶贫日**捐赠活动。

2.扶贫捐赠组织。乡成立专门机构并制定扶贫捐赠方案,实行分工负责制,分别牵头组织实施。

3.捐赠原则。是否参与捐赠、捐多捐少、以何种方式捐赠,均坚持自主自愿的原则,不得搞硬性摊派。

4.活动时间。捐赠活动为全年常态化工作;扶贫日集中捐赠时间为20xx年10月17日前。

5.捐赠方式。捐赠款实行统一管理,捐款按县上要求统一上交专户或者用于本乡建卡贫困户。

6.捐赠统计。乡扶贫办分别统计本单位、本辖区捐赠款物情况并按要求报送总结和统计表至20xx年扶贫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7.大额捐赠。一次捐赠额度超过5万元的单位和5000元的个人将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政府颁发捐赠证书。

8.开展扶贫慰问、送温暖活动。乡政府将组织干部职工到困难户家庭中了解他们生活、发展产业致富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用实际行动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实事好事,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9.开展扶贫捐款活动。全乡要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爱心助贫、共同奔康”的号召,开展一次扶贫捐款活动,为贫困地区群众献爱心送温暖。同时,号召全乡机关单位党员干部职工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身边人,围绕奉献爱心、扶贫济困,积极参与扶贫捐款活动。活动坚持自愿原则,严禁硬性摊派。

10.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乡政府将积极联系帮扶部门与我乡贫困户家庭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形成一帮一、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

五、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本次活动所募集的资金将直接捐赠给贫困户,主要用于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就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活动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扶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20xx年扶贫日**乡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扶贫日**乡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在乡扶贫办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落实相关工作。9月,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主题、活动内容、保障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监督管理。捐赠活动结束30个工作日内,要公示、公告捐赠单位、个人和捐赠额度。捐赠款项使用情况在项目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公示。乡纪委要依法对捐赠款物情况加强监督,发现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

(三)做好总结表扬。要认真总结开展的具体活动和成效,探索以扶贫日系列活动为载体,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攻坚的长效机制,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司法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日活动方案》(国开办〔2017〕xx号)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7年扶贫日xx系列活动的通知》(xx开发〔2017〕xx号)要求,结合xx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扶贫开发重要部署,通过“扶贫日”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广泛开展专题扶贫活动,精准帮扶贫困群众,切实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扎实推动我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活动范围。

在市级及各县(区)、各行业全面开展。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广泛开展集中宣传倡议活动。“扶贫日”期间,在xx电视台、xx人民广播电台、xx日报、xx新闻网xx频道等市内主要媒体及其所属微博、微信平台、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社论评论、宣传我市扶贫开发成就、宣传先进典型、制作播放专题节目、播刊“扶贫日”公益广告、倡议书等宣传活动,在街道、社区、乡村张贴海报、制作墙报、悬挂扶贫日宣传标语,营造浓厚扶贫济困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扶贫移民局)。

(二)开展“扶贫一日行”活动。“扶贫日”期间,市、县(区)各帮扶部门(单位)利用至少一天时间,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走进帮扶村,开展驻村帮扶活动,宣传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宣讲《xx省扶贫开发条例》,与村社干部群众进行座谈,共商脱贫大计;走进贫困户家庭,开展结对帮扶。(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各部门)。

(三)开展医疗卫生扶贫活动。市、县(区)组织专家医疗工作队深入贫困村为患病贫困群众,开展集中免费诊断治疗。今年底前,完成699个贫困村的因病贫困群众的诊疗。(市卫计委、各县区)。

1.对象范围。动员社会各方全面参与扶贫日xx捐赠活动,市级各部门(单位)和各县区分别组织实施。市国资委负责动员市属国有企业广泛参与扶贫日活动;市金融办、人民银行xx支行负责组织各银行、保险等金融系统参与扶贫日活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个协负责动员全市民营企业、在巴商会和个体工商户广泛参与扶贫日活动;市级各部门负责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捐款,并按要求汇总统计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2.捐赠原则。坚持单位自主、职工自愿的原则,不设募捐底线。

3.捐赠方式。资金捐赠:捐赠款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市、县区分别指定受赠机构,开设专用账号(市级受赠机构:xx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开户行:邮储银行xx市分行,账号:xxxxx),实行专人管理。有定点扶贫任务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所募集资金直接捐赠定点扶贫村和贫困户的,需注明捐赠意向,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在5日内定向划拨到指定对象;其它无定向意愿的捐款,由相关使用部门(单位)根据统筹捐赠款使用方向确定的项目进行申请,报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审批。物资捐赠(原则上不接受物资捐赠):由捐赠单位或个人直接捐赠受捐单位或个人,不受地域限制,不经过任何中间环节,整个捐赠过程的物资管理责任由捐赠者自行负责,受捐赠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提供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捐赠完成后由物资接收方的地方政府提供捐赠凭证并估算价值,按要求汇总统计后逐级上报至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4.捐赠统计。市级各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分别统计本单位、本地区捐赠款物情况并按要求将总结和统计表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5.大额捐赠证明。一次捐赠额度超过20万元的单位和5万元的个人,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捐赠证书。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7年“扶贫日”xx系列活动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也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主抓,切实增强活动实效。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各单位要加强捐赠款物的'监督管理,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募集活动结束30个工作日内,要在当地主流媒体或网站上公告捐赠单位(个人)和捐赠额度。各级审计、监察机关(部门)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涉及违规违纪的要及时严肃查处。

(三)加强总结表扬。各市级“扶贫日”活动牵头单位、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及统计表请于10月20日前、全年活动工作总结及统计表请于2017年1月1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方式,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综合后报省扶贫移民局和市委、市政府。各地、各部门认真总结开展的具体活动和成效,探索长效机制,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

司法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日活动方案》(国开发办〔2018〕26号),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社会扶贫的工作部署,制定我省20扶贫日活动工作方案。

一、主题和目标。

(一)活动主题:扶贫济困,携手同行。

(二)主要目标:按照更加注重营造氛围、更加注重社会参与、更加注重整合资源的要求,努力营造社会扶贫人人皆愿为的良好环境,倡导社会扶贫人人皆可为的公共参与理念,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扶贫事业的氛围,帮助我省农村贫困人口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加快脱贫奔康步伐。

二、活动内容。

围绕扶贫日活动主题和目标,开展行业扶贫活动,各系统各单位立足行业特点,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开展科技扶贫、劳务扶贫、旅游扶贫,兴办实业、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兴教助学、送医送药等行业专项扶贫活动。

(一)举办广东扶贫改革创新论坛。

会同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举办以“扶贫创新与基层治理”为主题的“第十一届中国农村发展论坛”,届时将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和重点扶贫县干部、扶贫一线人员参与,围绕创新扶贫主题共同探讨精准扶贫、社会扶贫、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电商扶贫、青年扶贫、基层治理等方面的思路和措施。(省扶贫办、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及相关单位负责)。

(二)开展扶贫创新大赛。

整合扶贫创新要素,搭建为广东省扶贫企业服务的平台,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扶贫,促进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创新发展。由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和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举办广东省精准扶贫创新大赛,培育高水平、高层次、高素质的扶贫队伍,及具有核心创新能力的高成长性战略性新兴扶贫项目,提升新时期扶贫创新水平,同时运用“互联网+扶贫”理念,巩固扶贫成果,优选符合时代潮流、可复制性强的扶贫模式。(省市县扶贫办、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及相关单位负责)。

各级领导带头开展访贫慰问活动,各地各部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团员和干部职工到城乡贫困地区党团组织生活以及访贫慰问、送温暖等活动。(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帮扶单位负责)。

1.开展2018年广东“梦想知识包”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及市民群众以捐赠图书为主的`“梦想知识包”,丰富贫困乡村学龄儿童的课外阅读。(省扶贫开发协会、省邮政总公司、省报刊发行局负责)。

2.开展“思源反哺老区,助解医疗困境”书画义卖活动。动员一批知名的书画家捐赠书画,爱心企业家和社会知名人士认购书画,举行捐赠书画义卖会。所筹款项用于资助革命老区医疗卫生建设。(省老促会、省老区建设基金会、九三学社负责)。

3.开展“贫困单亲母亲关爱工程”活动。发动社会捐助患“两癌”的贫困单亲母亲治病。(广东省扶贫基金会、广东省妇女儿童基金会负责)。

(五)“奉献爱心携手同行”帮扶贫困村特困家庭子女行动。

由2571个省定重点帮扶村驻村工作组每村推荐1-2个特困家庭子女受助项目,建立社会扶贫对接家庭项目库,联合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广州地铁集团等媒体单位,以“奉献爱心携手同行”为主题,发动社会各界点对点参与帮扶。(省扶贫办、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广州地铁集团、驻村扶贫工作组及相关单位负责)。

三、宣传工作。

整合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中国发展观察杂志、南方日报等中央及省级各大媒体优势,多媒体组合,实现全方位、广角度、多形式的立体传播。以媒体、网络、专门平台、社区宣传等渠道,以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扩大社会对帮扶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一)扶贫日前后,筹划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中央主流媒体报道我省精准扶贫成果;协调广东电台、广东电视台在重要时段播出扶贫日公益广告;组织南方日报等省级媒体大版面、大力度、高强度的集中宣传报道;在广州地铁和公交站场开展专门社会宣传;在《南方日报》、广东扶贫信息网、广东扶贫网、广东老区网等开展扶贫济困先进事迹、好人好事系列报道,扩大扶贫日活动的社会影响。

(二)面向广东省范围内的移动通讯客户发送扶贫宣传短信,开通微信、微博、移动端新媒体公益广告,实现“掌上传播”,提升公众的参与感,增强互动。

(三)市县上下联动,在街道、社区、农村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制作墙报、树广告牌,以及举办“慈善万人行”、“公益慈善展”、“慈善大家谈”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省基层全面广泛宣传发动,力求把扶贫日活动深入到街道、社区、乡镇、农村方方面面,把活动宣传发动覆盖到全省基层。

(各级宣传部门、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广州地铁集团、各级扶贫办以及相关单位负责)。

四、组织和保障。

(一)组织领导。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全省扶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按分工执行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建立联络员制度,切实承担责任分工。各级要成立扶贫日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由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宣传、民政、扶贫、慈善会、老区促进会、扶贫基金会、扶贫开发协会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切实做好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二)规范管理。

扶贫日活动募集的款物要尊重捐赠者意愿,不得用于应由政府承担投资的项目和其他支出费用。任何单位不得下达捐款硬性指标,不得搞硬性摊派,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自觉接受各级审计、监察机关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三)后勤保障。

为确保扶贫日活动宣传发动工作、各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实施,各级扶贫日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工作经费及开展系列活动费用由各级财政负责,不得在捐赠款中列支。要抽调必要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各级扶贫日活动办公室,切实加强活动的保障工作。

(四)表扬和总结。

各地、各部门及时总结活动工作情况,届时将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各地、各部门开展扶贫日活动情况总结要于10月21日前书面报送省扶贫办综合报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委、省政府。

司法日活动方案

1、继续贯彻落实"六五"普法五年规划,根据党的"大"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度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计划及目标分解。

2、根据区划和人员变化的实际,调整我社区领导小组成员和基层组织。

3、推进我社区每个干部学法用法,根据市、区上级机关的要求,街道司法所坚持每月一个学法日制度。我社区工作人员及辖区的单位有关人员每年进行2次以上的法制专题讲座。

4、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根据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我社区的实施意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举办一期青少年夏令营活动。

5、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办事处司法所会同我社区有关单位举办1-2期外来流动人口法制专题讲座。

6、认真抓好驻区单位的普法教育工作,要求各单位设有普法宣传橱窗、专栏,积极做到月月有活动、季度有讲座、年终有考核。

二、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1、进一步加强民间纠纷的调处和重大纠纷的排查、疏导工作,实现纠纷调解率达98%以上、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的奋斗目标。

2、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我社区百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中逐步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一季度对区划调整后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并确定体育局为试点单位;二季度将此项工作在社区单位进行推广。

3、不定期地做好我社区单位重大疑难纠纷、各类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摸底工作,对我社区单位各类不安定因素做到提前掌握情况信息、及时介入开展工作、有力调处和疏导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4、认真落实我社区人民调解重大民间纠纷情况快报制度和社情、民情报告制度,较大纠纷发生后24小时内必须上报,统计、分析我社区单位社会稳定和矛盾纠纷情况,切实掌握我社区单位的纠纷特点和规律。

5、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工作,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的各项措施,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100%。

6、严格执行刑释解教人员重刑犯罪报告制度,查清每一起重刑违法犯罪的主客观因素,及时上报二工办事处,并将报告内容存档。

三、积极推进法律宣传工作。

1、认真落实法律进社区的"四个一"活动,我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或专栏,每季度给社区居民上一堂法制教育课,我社区拥有一套法律书,建立一支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队伍。

2、在我社区挂牌设立法律援助分站,每周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活动,并对辖区单位分管主任和专职调解员进行专题培训1-2次。

四、规范依法行政工作程序,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

1、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确定各单位负责人。

2、建章立制,规范程序。本着"权责一致,办事合法"的原则,我们把制定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规范各种管理措施作为搞好依法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抓。

3、结合行风评议,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我社区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提出"天天有评议,人人是对象,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司法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

今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三个扶贫日,也是第24个国际消除贫困日。组织开展好扶贫日活动,对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战略、动员社会力量坚决打好扶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印发20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豫扶贫办明电〔〕27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信心决心,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贯彻落实好“转、扶、搬、保、救”精准扶贫方针,坚决打好扶贫攻坚战,全面实现扶贫对象全部如期脱贫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广泛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领和舆论宣传,动员社会广泛参与,着力推动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

(二)上下联动、互相配合。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市扶贫办的工作安排,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活动。形成市、县两级活动上下联动、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同频共振的工作合力和社会效果。

(三)创新机制、精准帮扶。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推动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机制,突出社会帮扶的精准性,引导社会力量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到人,打造社会扶贫品牌。

(四)依法合规、注重实效。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节俭务实、公开透明、务求实效,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党的扶贫政策和我市扶贫开发巨大成效。各地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巨大成效;大力宣传当地扶贫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各县扶贫办要制作扶贫开发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宣传页,发送到各贫困村、贫困户。

(二)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行动。扶贫日前后,市领导将就推动扶贫攻坚,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发表重要讲话。派驻贫困村第一书记的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队员当代表、单位做后盾、领导负总责”的总体要求,在扶贫日前后,深入到派驻贫困村走访调研,帮助制定结对帮扶方案,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与派驻村贫困户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多种形式的结对帮扶活动,并发挥单位优势积极开展助学、助教、助医、助老扶幼等帮扶活动,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引资引智,各单位年度结余经费可以统筹用于派驻村的精准扶贫项目,切实推动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三)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企业扶贫行动。根据《河南省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意见》,制定我市教育扶贫结对帮扶全覆盖行动计划,加快我市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组织各级医疗卫生部门积极开展送健康下乡活动;组织金融机构开展特惠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组织引导民营企业与贫困村开展村企共建行动。

(四)开展扶贫日公益捐助活动。与市教育局、市工商联、市邮政分公司联合举办向贫困地区中小学生捐赠“爱心包裹”活动。

(五)组织好全市各地扶贫日活动。各县(市区)要根据市扶贫办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切实组织开展好扶贫日活动,依法合规组织公募活动,推动社会扶贫工作和扶贫日活动持续健康开展。

四、组织领导。

(一)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责任分工。扶贫日活动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级扶贫办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要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带头参加相关活动。

(二)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协调推动。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尽早谋划和安排部署扶贫日活动事宜,制定出工作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圆满成功。

(三)统筹各地活动,广泛组织动员。各县(市区)扶贫办要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地区活动方案,并报市扶贫办备案。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社会公募、调研慰问等活动。加强宣传策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日宣传报道,注重面向全社会,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参与。

(四)规范活动管理,严明各项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坚持节俭务实原则,从源头上杜绝以扶贫之名谋取私利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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