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到账员工通知(专业12篇)

时间:2023-11-07 09:50:25 作者:雅蕊 支付宝到账员工通知(专业12篇)

通知是一种用来向特定人群传达重要信息或者指示的书面形式,对于组织和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这些范例通知展示了如何用简明扼要的语言传达重要信息。

春节延期支付货款通知

尊敬的微信支付商户:

20xx年春节长假期间(2月17日-2月25日)期间,商户付款时间如下,若有调整,将及时变更公告内容,请你关注,谢谢!

银行卡的结算付款和代付付款:

农行、招行、建行、交行、浦发、光大、中行、兴业、广发、平安、民生、工行、中信、邮储(以上银行包含对公对私):每天正常付款。

其他银行:2月18号-2月24日操作的.资金延迟至2月25日处理到账。

退款:

商户可以正常发起退款,但银行需要延迟到2月25日正式处理。

微信团队。

20xx年02月11日。

员工通知

为了尽快实现xx房地产经纪公司发展目标,鼓励公司员工创造性地服务于房地产经纪工作,公司决定,对20xx年度工作业绩突出的员工给予重奖。奖励标准和原则如下:

1、 特别贡献奖 奖励本田轿车一部

2、 贡献奖 奖励桑塔那轿车一部

3、 优秀部门主管 奖励手提电脑一台

4、 优秀文秘 奖励手机一部

5、 优秀业务员 奖励手机一部

1、 特别贡献奖。全年部门租赁净利润达到150万元的经理。

2、 贡献奖。全年部门租赁净利润达到80万元的经理。

3、 优秀部门主管。全年业绩在公司排前三名的主管;

4、 优秀文秘。全年业绩在公司排前三名的文秘;

5、 优秀业务员。全年业绩在公司排前三名的业务员;

奖励是公司对优秀员工贡献的认可,公司坚持“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奖惩原则,就是表明公司的价值取向,本年度员工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公司按标准兑现奖励承诺。

公司设立贡献员工评审组。

组长:

成员:

20xx年1月30日前

本奖励制度经董事长办公会议通过后,按公司文件下发,各部门经理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研究制定本部门20xx年的工作目标。

特此通知

春节延期支付货款通知

尊敬的惠农网用户:

根据各银行及支付机构发出的春节休假通知,春节期间提现到账时间将延迟。

20xx年2月14日至2月21日期间发起的'提现申请,到账时间将推迟至20xx年2月22日之后。为确保您的资金在节前到账,请于2月14日前申请提现,感谢您对惠农网的支持!

湖南惠农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02月08日。

春节延期支付货款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1号)以及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工作日安排,中国银联对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跨行资金清算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根据20xx年节假日安排,20xx年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调整为工作日,我公司正常开展跨行交易资金清算。1月29日清算1月28日的银联跨行交易资金,1月30日清算1月29日的'银联跨行交易资金。

通知人:

日期: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护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依照本条例执行,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等除外。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一)社会保险费;。

(二)劳动保护费;。

(三)福利费;。

(四)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五)计划生育费;。

(六)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劳动报酬。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由用人单位和员工按照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第六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等非货币形式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月向员工支付一次工资。

第七条市、区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本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安、工商、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做好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资支付一般规定。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通过集体协商或者其他民主方式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并向本单位全体员工公布。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约定工资及其支付周期、支付日等内容。

第十条实行年薪制或者按照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应当每月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部分工资。

加班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一条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在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六个月。

工资支付日遇法定休假节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五日;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长五日以上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第十四条员工工资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应当制作工资支付表。

工资支付表应当有支付单位名称、工资计发时段、发放时间、员工姓名、正常工作时间、加班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等应发项目以及扣除的项目、金额及其工资帐号等记录。

工资支付表至少应当保存两年。

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时应当向员工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资清单,并由员工签收。工资清单的内容应当与工资支付表一致,员工对工资清单表示异议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答复。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支付给员工本人。

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委托银行发放的,应当将工资存入员工本人帐户。

用人单位以现金形式支付员工工资的,应当由员工本人领取,并在工资支付表上签收。员工因故不能亲自领取工资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但应当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员工死亡的,工资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领取。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以周、日、小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其工资折算按照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每月平均工作二十一点七五日计算。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三)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

第十九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员工实际工作时间达到正常工作时间后,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工作的,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安排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第二十一条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期间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实行小时、日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期间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标准,支付其法定休假节日期间的工资。

第二十二条员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第二十三条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第二十四条员工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或者工伤津贴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员工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间的工资。

第二十六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员工,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达到正常工作时间后的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第二十七条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一)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者被选举权;。

(三)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或者作为证人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参加工会活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非因员工本人过错,用人单位部分或者整体停产、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停工员工在停工期间的工资:。

(一)停工一个月以内的,按照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二)停工超过一个月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第二十九条因员工本人过错造成停工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该员工停工期间的工资,但经认定属于工伤的除外。

第三十条员工被判处管制或者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适用缓刑或者被假释、监外执行、取保候审,劳动关系未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提供的劳动支付工资。

第三十一条员工涉嫌违法犯罪被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或者受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工资。

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进行清算时,清算组织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的员工工资。

第六章工资扣减。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依法从员工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下列费用:。

(二)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三)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由员工负担的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从员工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的其他费用。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减下列费用:

(一)员工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的违纪经济处罚;。

(三)经员工本人同意的其他费用。

用人单位每月扣减前款第(一)、(二)项费用后的员工工资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第七章最低工资。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所称最低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限额的劳动报酬。但下列各项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的构成部分:

(一)加班工资;。

(二)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

(三)按照规定不属于工资的其他费用。

第三十六条最低工资应当以员工本人及其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为基数,并综合考虑下列因素加以确定:

(一)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二)劳动生产率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

(三)就业状况;。

(四)社会保险标准。

最低工资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市总工会、市总商会研究确定,报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批准。

第三十七条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第三十八条市政府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后,应在实施前一个月在市主要报刊、电台、电视台以及政府网站分别公布。新闻单位应当及时刊登、播放。

第三十九条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以月最低工资为基本形式,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以小时最低工资为基本形式。

第四十条实行计件工资或者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进行折算,其相应的折算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第四十一条市政府可以根据本市不同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的最低工资。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市政府公布最低工资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当年度市政府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书面告知本单位员工。

第八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监控、工资支付信用信息等监督检查制度。

第四十四条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用人单位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应当如实报告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明。

第四十五条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公安、工商和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劳动保障部门的要求予以协助。

第四十六条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监督,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有权制止并可以要求劳动保障部门处理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第四十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工资支付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

(一)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

(二)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负责人转移财产或者逃避、隐匿,可能影响员工工资支付的;。

第四十九条劳动保障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并将办理情况向举报人反馈。

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为举报者保密。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员工工资或者低于最低工资支付工资的,劳动保障部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一年内定期报送工资支付表。

第五十一条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员工工资或者低于最低工资支付工资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以视情节轻重向社会公布。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合伙形式的,合伙人对拖欠的员工工资承担连带责任,先行支付拖欠工资的合伙人可以依法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在建筑活动中,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等单位违法将工程发包、分包或者转包给未经工商登记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组织或者个人,该组织或者个人拖欠员工工资的,发包单位应当向员工垫付拖欠的工资。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承包方拖欠员工工资的,发包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制作或者保存工资支付表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向员工提供工资清单的;。

(三)以现金方式支付工资,未将工资支付表提供给员工签收的。

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支付员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

(二)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

(三)以实物等非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的。

第五十七条被举报、投诉的用人单位在劳动保障部门监督检查工资支付时,拒绝提供本单位工资支付相关资料或者隐瞒事实、出具虚假资料或者隐匿、毁灭相关资料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视情节轻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对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对劳动保障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五十九条劳动保障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进行工资支付监督检查时,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并出示有效证件。

第六十条劳动保障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不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劳动保障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工资支付监督检查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六十一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正常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所确定的工作时间;。

(二)正常劳动,是指员工按照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三)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扣减员工工资的行为;。

(四)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非因不可抗力,超过本条例规定或者认可的工资支付最后期限,未支付或者未全额支付员工工资的行为。

第六十二条市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六十三条本条例自12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一种情况是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承诺书

据人民网北京8月18日电据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消息,人社部今天发布通知:9月3日放假期间,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9月3日加班应支付双倍工资或调休。

9月3日加班应支付双倍工资或调休。

9月3日加班应支付双倍工资或调休。

[支付双倍工资]。

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承诺书

《劳动法》没有关于病假工资的规定,但是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同时,《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支付其病伤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伤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据此,在湖南地区只要用人单位支付的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如何支付病假工资]。

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承诺书

1.劳动者受处分后的工资支付:(1)劳动者受行政处分后仍在原单位工作(如留用察看、降级等)或受刑事处分后重新就业的,(2)劳动者受刑事处分期间,如收容审查、拘留(羁押)、缓刑、监外执行或劳动教养期间,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学徒工、熟练工、大中专毕业生在学徒期、熟练期、见习期、试用期及转正定级后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3.新就业复员军人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最新《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全文。

2.最新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全文。

员工工资支付承诺书范文

xxxxxxx份有限公司:

为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国家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承包xxxxxxx工程的劳务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发生,项目部将立即停止对我公司(或个人)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我公司(或个人)愿意将剩余工程款用作民工工资保证金。

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由我公司(或个人)承担。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日期: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按照邯郸市锦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秦皇岛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本人郑重承诺:

1、认真开展对所属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自纠,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2、对已经通过包工头发放的工资,保证监督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

3、对尚未发放的工资,保证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4、资金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5、认真做好农民工的工作,保证不发生因拖欠工资造成农民工投诉或群体性上访事件。

我单位自愿接受公司劳资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处理和处罚。

承诺人:

日期:

支付宝员工守则心得体会

互联网时代,经济发展日新月异,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的出现,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便捷。电子支付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对员工的规章制度的要求,其中一个显而易见的例子就是支付宝员工守则。在工作中,每一个员工都应该认真遵守这些规定,这不仅是一种工作态度,更是一种职业精神。本文将探讨支付宝员工守则的内容以及它所带给我们的启示。

支付宝员工守则是一份详细的规章制度,它包括诸多条款,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保守机密,员工应当保守公司业务机密和客户信息;其次是行为规范,员工应当合法合规地履行工作职责,禁止与利益交换有关的行为;第三是劳动纪律,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包括时间卡管理、违纪处分等方面的规定;最后是对责任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员工应当明确工作范围责任,遵守相关的行业道德规范,尊重竞争对手。

支付宝员工守则不仅是对员工本身的要求,更是为了保障公司和客户的利益。保守机密、行为规范、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都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实行员工守则是为了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团队,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维护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在实际工作中,员工守则不是单纯的条文规定,更是一种职业精神和价值观。员工应该根据公司的需求,了解和熟知电子支付产业的规章制度和行业规范,秉承正派经营,工作中没有歪门邪道,更不能与客户的合法权益相对抗。员工应本着“诚信第一”的原则,保护客户与公司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企业环境。

第五段:结论。

员工守则是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在落实中不但是靠监督,更是依靠工作作风,尤其是企业文化的建设。而支付宝员工守则的出台恰恰证明了支付宝的优秀企业文化,也呼吁广大员工一起维护自己所热爱的行业。一个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守则是企业的立身之本,在这方面,支付宝为大家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标杆。当我们遵守这些规定的同时,也是在诠释着我们的职业素养,更是在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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