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标准合同书(热门19篇)

时间:2023-11-27 00:03:01 作者:雅蕊

合同协议应当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下面是一些合同协议的实际应用案例,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标准租车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 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 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 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租车标准合同书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租车标准合同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出租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签定时间: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方将壹台长安面包车出租给承租方使用。

第二条:租用期限:出租方从年日起将设备出租给承租方使用。

第三条:租凭方式及单价、结算方式

2、结算方式:

(1)按月支付赁租费,从入场之日开始计算租赁费,每一个月结一次账,出租方必须提供相应的租赁发票收取租金。

(2)驾驶员由承租方负责。

第四条:其它约定事项

一、承租方如需终止履行合同或继续租赁,必须提前一天告知出租方。

二、该车正常交付给承租方后,出租方不承担因环境因素导致该车不能正常使用所造成的.损失。

三、租用期内承租方承担供应本机正常使用所消耗的燃油,日常保养由承租方负责。租用期内承租方必须安排技术过硬并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的司机。

第五条:承租方负责机械安全保护工作。

第六条:本合同是出租方将整车交付承租方使用,收益。

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合同,整车在租赁期内不发生所有权变动,仍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只有使用权,在此期间,承租方无权将该车转卖他人及不得有任何侵害出租方所有权的行为。

本合同一式叁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两份。

出租方:_________(章)承租方:_________(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代表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代表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租车合同

甲方(车主):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有出租车 ,车号为: 及营运手续(行驶证、营运证)一套租给乙方使用,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租期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日止。

二、租金按年支付,每年租金为___________元整,上打租(以后每年租金随行就市)在租期内无论发生任何情况,乙方必须无条件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拖欠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汽车,不退还抵押金。

三、乙方须向甲方缴纳_____________元抵押金,并提供乙方身份证、户口、驾驶证、上岗证、复印件一份,并有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甲方将车交给乙方时,车辆外表无伤,发动机不烧机油、底盘正常、四条轮胎正常、车辆性能完好及相关手续(行驶证营运证保单交付乙方).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将此车辆转租给他人。

六、在合同期内,如有检车、换证等情况,乙方要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七、在合同期内,甲方要求乙方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到指定地点换机油和滤芯,每次换机油必须通知甲方。

八、乙方承租期满后,将车交给甲方时,也应该像甲方交给乙方一样完好无损,及相关手续归还给甲方。

九、合同期满后,甲方将车收回,证件及车辆无争议,甲方将乙方交的抵押金____________元归还给乙方。抵押金在查看没有违法、违章、罚款记录,甲方将______________元返还给乙方。

十、合同期内,乙方有义务遵守汽车公司的规章制度,听从公司各项安排,如开会等。若乙方不遵守汽车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扣乙方押金。

十一、甲乙双方签字、按手押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违约,如单方违约,包赔对方损失(政策性变动除外).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标准租车合同

甲方(出租方)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联系电话:

有效证件:

驾驶证号码:

所租车辆名称:型号:颜色: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甲方将号车交付给乙方使用。

租金:共计元(人民币万千百拾元)押金:元(人民币万千百拾元整)月租续交租金时间应在租赁到期前三天办理。

行驶里程:车辆允许行驶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币元。

行驶区域:在范围内。

起始地点:返还地。

1、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的车辆。

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

3、甲方应每月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及维护。

4、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

5、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甲方承担该租赁车辆的保险费及养路费。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1、如实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身份证证明材料。

2、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5、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作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7、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

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损失是由乙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额为限。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费用、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根据所租车辆型号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应按一个月租金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甲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4、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和押金。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

(3)转让、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未协助甲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不按车辆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车辆致使车辆修理、停运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车辆及人员伤亡(如喝酒,违章驾驶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绝赔偿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如发生事故,事故修理费在1200元以下的由客户自己支付;如损失费用在1200以上的按执行,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车辆损失费用在1200元以上的由客户支付收取加速折旧费,(车辆自挂牌之日起未满两年的按30%,两年以上的按2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部分由乙方承担。

10、在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时,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办理报警等相关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首先从乙方交纳保证金多余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违章等行为所产生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无责任。

租赁期满,甲方按乙方实际履行合同情况,抵扣押金,不足部分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无违反合同约定情况的,应全额退还乙方。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

2、

3、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标准租车合同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 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19 年 月 日起至19 年 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 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租车标准合同书

出租方:合同编号:承租方:____省场道工程有限公司六盘水月照机场项目部签定时间: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方将壹台长安面包车出租给承租方使用。

第二条:租用期限:出租方从年日起将设备出租给承租方使用。

第三条:租凭方式及单价、结算方式。

1、租赁方式及单价: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租赁时间暂定。

2、结算方式:

1)按月支付赁租费,从入场之日开始计算租赁费,每一个月结一次账,出租方必须提供相应的租赁发票收取租金。

2)驾驶员由承租方负责。

第四条:其它约定事项。

一、承租方如需终止履行合同或继续租赁,必须提前一天告知出租方。

二、该车正常交付给承租方后,出租方不承担因环境因素导致该车不能正常使用所造成的损失。

三、租用期内承租方承担供应本机正常使用所消耗的燃油,日常保养由承租方负责。租用期内承租方必须安排技术过硬并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的司机。

第五条:承租方负责机械安全保护工作。

标准租车合同

甲方(出租方)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

有效证件:

驾驶证号码:

所租车辆名称: 型号: 颜色: 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甲方将 号车交付给乙方使用。

租金:共计 元(人民币 万 千 百 拾 元) 押金: 元(人民币 万 千 百 拾 元整)月租续交租金时间应在租赁到期前三天办理。

行驶里程:车辆允许行驶 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币 元。

行驶区域:在 范围内。

起始地点: 返还地 。

1、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的车辆。

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

3、甲方应每月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及维护。

4、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

5、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甲方承担该租赁车辆的保险费及养路费。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1、如实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身份证证明材料。

2、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5、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作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7、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

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损失是由乙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额为限。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费用、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根据所租车辆型号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应按一个月租金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甲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4、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和押金。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

(3)转让、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未协助甲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不按车辆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车辆致使车辆修理、停运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车辆及人员伤亡(如喝酒,违章驾驶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绝赔偿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如发生事故,事故修理费在1200元以下的由客户自己支付;如损失费用在1200以上的按执行,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车辆损失费用在 1200元以上的由客户支付收取加速折旧费,(车辆自挂牌之日起未满两年的按30%,两年以上的按2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部分由乙方承担。

10、在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时,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办理报警等相关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首先从乙方交纳保证金多余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违章等行为所产生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无责任。

租赁期满,甲方按乙方实际履行合同情况,抵扣押金,不足部分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无违反合同约定情况的,应全额退还乙方。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

2、

3、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标准租车合同

合同编号:

承租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且保证租赁设备安全、有效地使用,经双方协调,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提供qtz40塔机一台40高度米(有效高度)甲方承建的:新庄赞成湖畔居住宅楼工程使用,工程地点为:55号,机械设备进场时间为:20 年11月份。

第二条:安装相应扶墙,甲方应按说明或乙方书面材料书要求埋设附墙拉杆预埋件,并焊接扶墙耳板座(耳板座由乙方提供),甲方应提前壹周书面通知乙方安装扶墙及塔机的预升。

第三条:租赁期从机械安装完毕并经法定单位检测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日起至项目部报停日收回。办理租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检测合格证明。

第四条: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1、月租玖仟元/台(8500元/台),塔机配操作人员壹名,与20 年10月16号签订的两台塔机操作人员联合配套工作。

2、人工工资壹仟伍百元/月(1500元/月)(操作工应24小时在岗)有操作不当引起停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3、安装调试完毕,自检报验合格,交付使用,每达一个月即支付一个月租金,留一个月租金及操作工工资,待拆除后一次付清。

第五条:进退场费的承担方式为:壹万陆仟伍百元整/台,含安装、拆除、运输、汽车吊、预埋件,由乙方负责合格后报验及费用、扶墙费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毕,甲方支付乙方进出场费捌仟元。余款在拆除拉走后付清。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设备,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

2、每半个月应安排半天时间由机操工或乙方派出的修理工按说明书要求对租赁机械进行常规维护和保养。

3、机械设备如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操作工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上门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应按合同及时支付租金,否则乙方有权让甲方停止使用设备。

5、甲方设计塔机基础位置时,应考虑安装撤卸方便,如遇无法或难以安装撤除情况,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安排持有上岗证的操作工上岗,并让操作工熟悉本租赁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

2、负责提供安全可靠、性能完好的机械设备及随机工具。

3、乙方应不定期派人上门检修、维护租赁设备(前三天通知甲方)。

4、随机提供壹份租赁设备和使用说明书(租赁设备退守场时有权随机收回)。

5、乙方收到操作工修理通知后,应及时派人上门进行修理。

第七条:违约金条款:机械拆除后甲方必须付清所有尾款(包括撤场费),不得拖欠,否则乙方有权收取甲方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每拖欠一天,支付拖欠费的1%。并有权继续实际撤机日期前的租赁费。

第八条:正式停机时间以甲方通知乙方拆除之日为准。

第九条:争议解决条款:有关租赁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春节停机时间确定为实际停机天数。

2、维修时间,一般维修时间每次不超五小时,如超出,甲方扣除这时间。每月累计或结束累计,重大维修超现24小时,甲方扣除所超时间的2倍台班费及人工费。

第十一条: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条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机械操作工应定人定机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违章操作或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的作业命令及信号不清时,操作工必须拒绝执行,违反本规定或机械故障或乙方操作工其他原因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标准租车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1详见本合同附件的补充协议

2.1出租方应保证租赁车辆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及保险单复印件等有效证件,且保证该等证件在租期内合法有效。

2.2出租方负责定期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

2.3出租方负责对租赁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抛锚或故障提供24小时全国救援服务平台,其中对于租赁车辆由于本身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出租方有义务免费进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须自行承担费用。如经施救后车辆仍无法正常行驶的,承租方可直接将车辆交给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点位于承租方租车门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须另行支付异地还车费。

2.4出租方应协助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2.5出租方保留随时检查车辆停放、行驶情况的权利。

3.1承租方应在各种随车证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时间内到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及时履行上述义务,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或扣押的,处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租金照常计算。如发生遗失车牌或各种随车证件的.,承租方须承担所有补办费用,且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承租方应正确使用车辆,按时配合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3.2承租方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燃油费用及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承租方应按租赁车型所规定的油耗标准加注燃油(油耗标准参见《车辆使用手册》),并将车辆停放于有专人看管的专业停车场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3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的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员、财产及罚款责任以及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等。(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4承租方承担非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责任。

3.5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支付超公里金额。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装车辆(封车标损坏即视为承租方擅自改装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加装设备或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等,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4.1车辆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解除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各种证件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况的确认以《验车单》为准。如还车时车辆存在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的,承租方须照价赔偿(标准参见还车时出租方门店公示价格);承租方亦可选择到出租方指定维修场所自行修理、补齐设备、证件等,出租方自车辆及其设备、证件完好归还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4.2承租方应按时归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违约金。

4.3承租方需续租车辆的,须在车辆租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续租。双方续租车辆,须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办理车辆交接、验车等手续。

5.1车辆出现异常后,承租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维修场所进行修理,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

5.2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异常及损坏情况,不得自行对车辆进行维修或对车辆的部件进行调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等)。

6.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车辆都已投保了车辆保险。

6.2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事故,须在第一时间于事故发生现场向当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通知出租方,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出租方协助处理保险理赔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时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当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其它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3车辆被盗、被抢的,自公安部门立案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车辆报废的,自车管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如之后发生保险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绝理赔的,拒绝理赔部分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该项赔付义务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灭失。

6.4车辆发生盗抢或报废后,如承租方继续租用出租方车辆的,原车辆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动转移至新租用车辆。

7.1经国家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标准的,且出租方拒绝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替换车辆的,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2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租赁车辆:

7.2.1承租方提供虚假信息;

7.2.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45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车辆,承租方须支付未付款项。

7.4发生7.1-7.3所述单方解除合同情形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7.5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无论车辆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含补充协议)。否则,承租方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的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8.1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现象、战争、罢工、火灾、政府行为等)发生而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责任,但必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或恢复通讯后的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责任。如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且只与付款义务相关的,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义务。

8.2本合同履行地、租赁车辆的采购地及运输在途地发生不可抗力的,均适用本条款。因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的出台等)直接导致出租方的采购或运营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调整租金,但须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据。

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0.1本合同所指车辆本身质量问题,以汽车生产厂家的检测和相关诊断证明为准。

10.2本合同所指保险赔付范围,参照保险公司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

10.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附件为《补充协议》、《车辆交接单》、《验车单》、保险单复印件及承租方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5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双方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0.6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冲突,将以中文版本为准。

出租方:

授权代表人:

日期:

地址:

联系人:

手机号码:

电话:

传真:

承租方:

手机号码:

授权代表人:

日期: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大厦2层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租车合同书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车辆的所有权;2、按期、足额收取双方认定的租赁费和相关押金,未经协商拖欠租金逾期三日有权收回车辆终止合同;3、负担出租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度检验、定期保养检修;4、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具体办法执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规定;6、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7、协助乙方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在北京地区的车辆使用权,如超出北京地区须通知甲方,经允许后方可出京;2、对向甲方提供的证件、印鉴、支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欺诈行为,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4、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否则引发的损失及修理期间的租车费由乙方负担;(须加93#以上油料)5、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尤其对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轮胎气压的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监控。

如发现异常,应即刻与甲方联系进行维修,如继续强行运行出现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终止合同;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将所租车辆转租、转让、转卖、抵押;自行更换驾驶员,否则除后果自负外,甲方处以10000元罚款,并收回车辆;7、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另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甲方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

如有违规,将按被拆物件的新件价格的10倍处以罚款。

如发现乙方拆动里程表铅封,将从租车之日开始每日按行驶600公里,每公里2元计算,收取租金,并收回车辆。

三、担保方的权利的义务担保方就乙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法律责任。

四、租金标准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标准执行;2、日租车辆日限行200公里,月租车辆月限行5000公里,每超过一公里每公里按一元计算加收租金;3、乙方提前退车,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按提前天数租金的50%计算;4、合同签定后乙方即时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结清,长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应一次付清或参照长期月租付款方式。

五、车辆的定期保养、年检和修理:

1、车辆每累计行驶5000公里时进行定期强制保养,甲方将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进行电话查询车辆累计行驶里程,乙方应及时回复,以便甲方安排强保日期;2、强保日期前三天、年检日期前五至十天,甲方将与乙方电话联系约定具体日期和地点,乙方应保证准时准点到达。

强保逾期不到甲方有权处以500元罚款,造成车辆损坏乙方须另行赔偿。

年检不到造成的罚款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3、车辆需保养或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修复时,必须到甲方指定的厂家修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厂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处以1000元罚款。

六、车辆续租和退车

1、租期在一个月以上者,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五天,向甲方提出续租或退租,如续租应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以保证乙方用车;2、短租车辆续租应在期满前3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续租,并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3、乙方退车应遵守约定时间,逾期4小时以内交当日租金的50%,超过4小时按全天租金计算;4、退车时甲方提供的行驶证件丢失,外以罚款:行车执照600元、年《检》标志1000元、绿标200元、养路费缴纳复印件10元。

丢失车钥匙赔偿600元、车辆牌照赔偿600元同时暂不退押金,待牌照补齐,计算所有损失后结算;5、乙方退车时如出现车内外物品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车辆外观发生划、蹭、磕碰等损伤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修复,费用乙方自负,或由乙方委托甲方修理,乙方应确认甲方提出的修理价格相关损失,并按此支付。

七、车辆押金的收取和清退

1、车辆押金在合同签定后一次付清;2、乙方退车时结算车辆押金,同时应扣除:拖欠的租金,应负担的赔偿和处罚的扣款项目;3、暂扣交通违章罚款500元,20日后经网络查询无违章如数退还;4、以上两项扣除后,余数当时返还,凭押金收据第三联清退。

八、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租赁车辆在甲乙双方之间发生转移时,应办理手续,逐项认真填写移交表,包括甲方所提供的行驶证件。

九、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1.保险条款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2.承租期间如出现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乙方除即刻向有关部门报案外,还应在一小时内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并同时提供全部相关证件,作为甲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的根据,如因乙方延误,超出保险公司报案期限或乙方提供的证明不够理赔条件,其所有损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赔付;3.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其原因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付,同时租金照付;4.乙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等,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事故处理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甲方协助处理事故所支付的费用和保险公司赔偿部分款额的先行垫付。

5.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事故,在事故未处理完,车辆未修复时,乙方仍须按天或月交纳租车费用。

6.公安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对事故结案后的赔偿金由甲方负责退还乙方,但免赔和不予赔偿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承担车辆修理费用的20%元,作为车辆因事故造成车辆贬值赔偿,车辆修理费超过5000元时,按40%赔付给甲方。

十、本合同中《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移交清单》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作出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租车合同书

甲方(车主):

乙方(承包人):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承包甲方车辆号牌为_____的出租车辆,从事夜间营运。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利益关系,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上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收取乙方车押金__万元,作为风险押金。合同终止,如乙方在合同期无违法、违约、无矛盾纠纷、无交通违法行为等,三十天后,押金退还。押金不作为事故中的提车押金,不作为修车现金。

二、租金按日结算,暂订每晚___元。交班时间为_____,每月租期不能少于__天,包车时间为___年。

三、乙方经营期间发生车辆被抢、被盗,应照价赔偿给甲方。接车后至交车前,乙方的违规、违停、超速处罚,所有的违法投诉和纠纷事件及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如当班时间底盘碰撞,雪雨天烂泥中,离合片的烧坏,轮胎和钢圈的撞坏,应由当事方负责(包括发动机油烧瓦、水温过高、水箱少水等引起的发动机冲床、拉缺等,及其它一切人为因素),如正常的磨损维修保养归甲方负责。

五、乙方发生事故直接损失在1000元以上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报保险;直接损失在20xx以上且承包责任的先由乙方垫付,押金不动,由甲方报保险,由保险公司理赔后,保险公司的赔偿不能付清双方和本车的修理费用,余下的费用应由乙方全部负责,本车的.事故修理必须到指定的特许维修站或由甲方指定维修站修理。

六、不得擅自将承包车辆转租、他人代驾、带学徒等,否则扣款1000元,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乙方每天交班必须洗车,保持车辆清洁,若没有清洗交10元予甲方,车况正常交给甲方,按时上缴当天班费,乙方需持有效驾驶证的服务资格证营运。

七、乙方应遵章驾驶,文明营运,若发生顾客投诉、交通违法和违法营运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由于以上原因造成的扣押车辆,按每天___元计算,或被交通局扣减营运期限,按每月____元计算赔偿给甲方。如交通事故责任不属于乙方,所赔偿款项除修理费以外,所剩余保险公司赔偿归甲方所有。如果乙方报保险动了商业险,使甲方的保险费提高,乙方需付甲方5000元损失费。

八、乙方若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人员伤亡而造成的民事赔偿或纠纷,由乙方全部负责,同时乙方要以经济方式补偿给甲方一切损失。

九、出租车每年的燃油补贴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十、如甲方将车辆转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乙方要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视情节扣除部分违约金。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伙人一份)经双方认可签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

甲方:

乙方:

湘k合伙人:

租车合同书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租用乙方面包车一辆,为明确双方在车辆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租赁合同。

一、租赁车辆情况、使用地点或工程项目、租赁时间、租赁方式。

1、租赁车辆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租赁设备仅限甲方在工作中运输货物使用。

3、租赁时间:自20______年7月15日起至甲方通知乙方退租之日止。

4、本合同车辆以实物方式进行租赁,乙方配备司机。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计算:

(1)租赁方式按次,起价:50元(包含10公里),10公里后,单价为2元/公里;等待时间为20元/半小时,未到半小时不收费,未到1小时按半小时计。

(2)车辆使用签认:甲方车辆使用人填写租赁登记表,由公司综合部进行审核签字确认。

2、结算日期:从起租日起,每周星期五止,甲方及时向乙方结算一周的租金。如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第二周周一。

3、结算方式:出租方需提供相应的发票方可结算。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正确合理地调度指挥、使用、车辆,对车辆使用过程实施全过程管理,如因指挥路线失误或违规行驶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支付。

(2)不得将乙方车辆进行任何非工作使用,不得让乙方车辆超载超重;。

(3)甲方如需终止履行合同或继续租赁,必须提前五天告知出租方。

(4)如甲方安排长途高速或绕城路线所产生的过桥过路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提供本合同所确认品牌、型号规格和数量的车辆并提供司机,为车辆购买保险并承担费用。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并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

(2)乙方司机应持证上岗,。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但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3)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及维修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遵守交规,礼貌行车。

(5)按甲方要求准备各种相关资料等,承担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修费用及消耗的各种零部件和各种附属油料费用。

(6)乙方有权随时派员对车辆的使用和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7)若因乙方需要终止合同,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

(9)乙方自行线路未按规定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乙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

负责人(经办人):__________负责人(经办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标准合同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出租方)、乙(求租方)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生产用厂房,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以加工为主),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1、租赁期限为___年,厂房租赁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厂房装修日期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3、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出租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权。

4、租赁期满,甲方确定租赁物完整度之后,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

1、厂房装修条款。

1.1在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出租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出租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承租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2如承租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出租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1.3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对该主张权利或要求出租方予以补贴。

2、厂房使用及其维护。

2.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7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2.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3、厂房物业管理。

3.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2、乙方需服从创业园物业管理办公室的物业管理规定,并交纳物业费用。否则,甲方及物业管理办公室有权停止服务,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3、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以及出租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乙赔偿。

4、厂房消防安全。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消防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所发生的消防和安全生产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4.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相关部门批准。

4.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5、厂房转租及转让。

5.1厂房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5.1.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5.1.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5.1.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5.1.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甲方存档。

5.1.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5.1.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5.2厂房转让。

5.2.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5.2.2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5.2.3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5.2.4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乙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7、税费分担。

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律师见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费,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出租方负责办理。

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在本合同生效两日内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以及缴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后,甲方将在两日内乙方租赁保证金。

2、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出租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应于每月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出租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费支付。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1个月,出租方在书面通知承租方交纳欠款之日起5日内,承租方未支付有关款项,出租方有权停止承租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2、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2个月,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出租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有权留置承租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承租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承租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3.1、向出租方交回租赁物;。

3.2、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3、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出租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出租方在承租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5日内将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承租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出租方。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出租方加倍支付租金,但出租方有权书面通知承租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承租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盖章: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租车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_________天_________时。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5.本合同第一页由甲方留存,第二页四乙方留存,第三页交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备查。

出租方:_________(章)承租方:_________(章)。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地表人:_________法定地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标准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利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就乙方向甲方出租车辆,作为西苑小区幼儿园学生接送的专用车辆,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支付合同期限内所租车辆费用给乙方。

2、甲方应指定适当位置提供给租赁车辆临时停放,方便停车。

3、甲方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要求乙方从事违反《交通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4、甲方因特殊原因更改或增加接送时段或班次,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之后,方能调动车辆。

5、甲方不因租赁车辆而需承担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责任。

乙方责任:

1、保证本专线运行方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相关政策方面由乙方承担解释责任。

2、保证租赁车辆证件齐全,车况良好,适于营运。同时,根据双方确定的运行方案,保证租赁车辆的安全准点,如无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如迟到、早退,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____元____次。

3、乙方不得在甲方用车期间无故停开,否则,停车一次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元。(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4、乙方负责租赁车辆的季检、年审、轮胎、维修、燃料、税金、运管费、管理费等费用。

5、文明、安全行驶,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要求参与运行的司机着装整洁规范,运行期间应耐心、态度和蔼,礼貌待客。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负责车辆行驶安全及相关责任,包括乘车安全。如有任何意外或事故发生,造成车辆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7、乙方车辆在运行期间如发生故障或事故,需即时调动其他车辆远行,以确保学生的上课时间。

二、接送线路、时间及趟次:

1、接送线路:

2、接送时间:

3、因出现车辆维修、年审、接受定期检查或经甲方认可的合理因素所造成需要暂停运行时,己方必须及时用同等规格的车辆来代替,确定每天车辆的正常运行为前提。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当天该租用车辆的租车费用,并由乙万承担所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三、租金、结算周期、结算方式:

租赁车辆租金标准为人民币:____元。结算周期从每月____日至每月最后____日止,按月计算,甲方在每月____日之前必须付清前月用车费用。

四、租赁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续约优先权,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增减,乙方应给予支持。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接送线路、时间趟次、司机服务态度等不符合约定,经查属实,甲方须通知乙方,并给予5天期限改正,仍然未能改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不支付相关租车费用。

2、乙方在正常情况下延误1小时以上发车,扣除该辆车当天费用,若没有合理的原因逾期超过两天不出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月租车金额三倍的违约金。

六、其它约定:

1、如双方有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无故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对方,并赔偿合同两个月(以30天为准)的租赁费用总金额给对方。

2、甲方如在合同期间有需要暂时调动租赁车辆用作其它用途,必先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方能调动车辆。

八、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的补充条款及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车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了汽车租赁合同,并设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2、车辆信息:车名及型号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

3、出租和归还的地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牌照齐全有效、技术条件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租赁车辆的财产保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

3、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并按规定及时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权按时收取租金,并有权使用乙方的保证金及其他抵押物抵充租金、车辆损坏及零部件缺失,并赔偿不足的保险理赔。保证金仍不足的,有权继续要求赔偿。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从事其他商业客货运输、转租、分包、抵押、投资或赠送甲方车辆,不得超出本合同的规定赋予自己对车辆的任何其他权利,不得私自拆卸和组装甲方的车体(部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乙方使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因转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乙方租车除了要交租金,还要交押金,押金不能作为租金使用。

6、如果乙方要求延长租车合同,必须提前到我公司办理延期手续。归还时保持车内外清洁,否则收取50元清洁费。

7、合同期满,乙方未按规定归还车辆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视为合同自动延期,车辆租金按24小时计算。

8、如发生车辆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相关部门。甲方安排维修地点进行车辆维修,乙方不得擅自安排维修。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车辆事故。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按交通管理规定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提前支付,暂停或修理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报告事故,将承担未经授权修理的两倍定期修理费的违约金。

10、如乙方在租赁期内丢失车牌或相关证件,乙方应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发。更换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和更换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够正常运行。

11、乙方应在车辆使用期满后,将完好无损的车辆移交给甲方。不要更换车辆零件。

12、严禁酒后驾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非法活动,作为教练,参加比赛和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和易腐物品。

14、整车丢失后,保险公司赔偿前,此期间的租赁费用由乙方承担、、

15、乙方赔偿时,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书、事故调解书、损失清单及各种费用单据,并如实填写机动车事故报告。

16、乙方应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料费用和“三滤、离合器油、制动液、冷却液”的日常检查责任。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辆开到甲方指定的维修地点,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或更换原有的车辆设备和零部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违者不退还押金。

17、租赁车辆达到维修标准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合理安排维修。

维护时间应尽可能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如果乙方对甲方的使用受到车辆维修的影响,甲方应提供其他替代交通工具或相应推迟租赁时间。如因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维修造成车辆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在乙方通知后,因甲方未及时维修造成车辆损坏,甲方应承担损失。

四、保险条款。

租赁车辆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第三方责任险、车损险、盗窃险,不含非赔险、刮伤险。如乙方要求额外保险,甲方可代为办理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特别协议。

1、租赁合同期内,乙方可使用公里(平均公里/天,超过每公里人民币),车辆初始里程以车辆交接清单为准。

2、乙方退车后,甲方扣留1000元(人民币1000元)作为出租汽车非法查询押金。退车一个月后,甲方将所有押金返还给乙方(直接返还给自己或汇至指定账户)。如果交警部门延误通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处理因租车造成的违章行为。如不处理,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甲方将租赁期内的违章信息通知乙方后,乙方必须在十五天内自行处理,以确保租赁车辆无交通违章,否则甲方将视乙方同意凭押金和驾驶证处理交通违章。

不及物动词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支付退租期违约金(退租期=合同签订期-实际租赁期),违约金为总租金的20%。

2、车辆仍租赁的,逾期期间的日租金按原租金的200%收取,逾期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3、租赁期间,乙方造成车辆损坏,导致车辆折旧(保险公司固定损失在1000元以上或造成重要零部件损坏的,视为造成车辆折旧)。虽然已修复,但仍需向甲方支付保险公司固定损失总额的30%作为甲方车辆折价损失的赔偿。

七、保证条款。

乙方在租赁甲方车辆时支付人民币(大写)作为抵押现金,并提供公司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抵押担保。确保所提供的程序真实、合法、有效。如乙方违约,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八、其他人。

1、乙方租用车辆的《车辆交接单》须经双方确认。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车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省、州、县有关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规定和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承包客运出租汽车营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经营方式

接受甲方管理,安全行驶,文明服务。

第二条承包经营车辆

发动机号________车辆行驶证号车辆登记日期____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年__月;自_____年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安全(服务)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合同终止,乙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将本金和合同终止时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二)甲方向乙方按月收取承包费,承包费项目包括:税(费)、经营权有偿出让金、车辆折旧、车辆保险费、社会保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6.5%、失业保险0.5%、工伤保险1%)、养路费、车费发票、甲方管理和投资收益等。20xx年度月承包费标准暂定为3500元,以后年度月承包费标准按实际营运收入状况经与员工代表协商后予以调整。

(三)乙方应在每月1至7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交清月承包费。

(四)本合同期内,如遇税(费)、车辆保险费、社会保险费调整,承包费按上述费用调整的幅度相应调整,具体标准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五条车辆的油料和维修

1、甲方修理厂维修和保养;

2、取得合法资格的社会修理厂维修和保养。

第六条车辆保险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车辆的投保手续,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拥有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和车辆产权。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州、县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人员、车辆、服务质量等管理制度,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三)及时办理相关营运手续、车辆和营运证的年审,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

(四)组织乙方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乙方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突出事迹的,按照事迹大小予以表彰或奖励。

(五)负责行车、消防、治安等应急事件的处理,在乙方发生后及时办理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

(六)乙方发生,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甲方垫付有关费用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造成甲方车辆和其它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七)督促乙方爱护车辆,并根据车辆使用状况督促乙方进行维修保养。

(八)遇抢险救灾、突发事件等情况时,有权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并按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

(九)受理乘客的投诉,对有责任的乙方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从事客运出租车营运,并享有交纳承包费后的收益权。

(二)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车容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规范文明服务,设备完好,行车安全,按时交费。

(三)拒付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或甲方未能出具财务签章收据的费用,并有权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

(四)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

(五)发生后,及时通知、协助甲方做好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爱护、妥善保管甲方的营运车辆,不得将营运车辆交给他人或无从业资格的人员营运,执行甲方提出的车辆保养和更新计划。

(七)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的质量信誉考核和乘客满意测评活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州、县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的规定。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15天未交纳月承包费的。

2、乙方严重违反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津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的。

3、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4、乙方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从业资格证的。

5、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因户籍迁移不在本县居住的。

3、甲方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的。

(三)乙方或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一)甲方或乙方按第十条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终止。

(二)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签承包合同。乙方遵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法律、行业管理制度、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的,有优先续签权。

(三)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天内,甲乙双方根据车辆验收标准(附件二)办理车辆交接手续,乙方交回营运证照、车辆及附属设备,甲方对其进行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项的约定向乙方退还安全(服务)保证金;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乙方在15天内修复合格,乙方不愿修复或修复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由甲方按附件二的标准修复合格,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从安全(服务)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除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解除合同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车辆年承包费2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超过此限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交纳月承包费用的,从交费截止之日起,每天收取乙方拖欠费用总额2的滞纳金;逾期15天未交纳承包费的,甲方可按照合同第十条第(一)项的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附件三),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车合同书

合同签定方:出租方(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1、拥有车辆的所有权;。

3、负担出租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度检验、定期保养检修;。

4、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具体办法执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规定;。

6、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

7、协助乙方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1、享有在北京地区的车辆使用权,如超出北京地区须通知甲方,经允许后方可出京;。

3、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4、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否则引发的损失及修理期间的租车费由乙方负担;(须加93#以上油料)。

7、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另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甲方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如有违规,将按被拆物件的新件价格的10倍处以罚款。如发现乙方拆动里程表铅封,将从租车之日开始每日按行驶600公里,每公里2元计算,收取租金,并收回车辆。

担保方就乙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法律责任。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现在标准执行;。

3、乙方提前退车,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按提前天数租金的50%计算;。

4、合同签定后乙方即时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结清,长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应一次付清或参照长期月租付款方式。

3、车辆需保养或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修复时,必须到甲方指定的厂家修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厂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处以1000元罚款。

5、乙方退车时如出现车内外物品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车辆外观发生划、蹭、磕碰等损伤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修复,费用乙方自负,或由乙方委托甲方修理,乙方应确认甲方提出的修理价格相关损失,并按此支付。

1、车辆押金在合同签定后一次付清;车型押金元整;租车费元/天;租用天数;起租时间年月日至终止时间年月日;共计:元整(用车时间24小时200公里,超公里2元/公里)。

3、暂扣交通违章罚款500元,20日后经网络查询无违章如数退还;。

4、以上两项扣除后,余数当时返还,凭押金收据第三联清退。

租赁车辆在甲乙双方之间发生转移时,应办理手续,逐项认真填写移交表,包括甲方所提供的行驶证件。

1.保险条款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4.乙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等,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事故处理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甲方协助处理事故所支付的费用和保险公司赔偿部分款额的先行垫付。

5.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事故,在事故未处理完,车辆未修复时,乙方仍须按天或月交纳租车费用。

6.公安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对事故结案后的赔偿金由甲方负责退还乙方,但免赔和不予赔偿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承担车辆修理费用的20%元,作为车辆因事故造成车辆贬值赔偿,车辆修理费超过5000元时,按40%赔付给甲方。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承租方签字:出租方签字:

盖章:盖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地址:地址:

租车合同书

甲方提供一辆具备经营资格、营运证照齐全、设备完好的客运出租车给乙方承包。 乙方承包甲方车辆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安全行驶,文明服务。

第二条 承包经营车辆

发动机号________车辆行驶证号 车辆登记日期____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年__月;自_____年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安全(服务)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合同终止,乙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将本金和合同终止。

(二)甲方向乙方按月收取承包费,承包费项目包括:税(费)、车辆折旧、甲方管理和投资收益等。20xx年度月承包费标准暂定为4500元,以后年度月承包费标准按实际营运收入状况经与员工协商后予以调整。

(三)乙方应在每月1至7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交清月承包费。

(四)本合同期内,如遇税(费)、车辆保险费调整,承包费按上述费用调整的幅度相应调整,具体标准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五条 车辆的油料和维修

1、甲方修理厂维修和保养;

2、取得合法资格的社会修理厂维修和保养。

第六条 车辆保险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车辆的投保手续,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拥有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和车辆产权。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人员、车辆、服务质量等管理制度,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三)及时办理相关营运手续、车辆和营运证的年审,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

(四)组织乙方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乙方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突出事迹的,按照事迹大小予以表彰或奖励。

(五)负责行车、消防、治安等应急事件的处理,在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办理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

(六)乙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补偿;乙方造成甲方车辆和其它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七)督促乙方爱护车辆,并根据车辆使用状况督促乙方进行维修保养。

(八)遇抢险救灾、突发事件等情况时,有权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并按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

(九)受理乘客的投诉,对有责任的乙方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从事客运出租车营运,并享有交纳承包费后的收益权。

(二)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车容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规范文明服务,设备完好,行车安全,按时交费。

(三)拒付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或甲方未能出具财务签章收据的费用,并有权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

(四)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

(五)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协助甲方做好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

(六)爱护、妥善保管甲方的营运车辆,不得将营运车辆交给他人或无从业资格的人员营运,执行甲方提出的车辆保养和更新计划。

(七)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的质量信誉考核和乘客满意测评活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的规定。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逾期15天未交纳月承包费的。

2、 乙方严重违反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津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的。

3

、 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4、 乙方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从业资格证”的。

5、 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丧失劳动能力的。

2、 乙方因户籍迁移不在本县居住的。

3、 甲方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的。

(三) 乙方或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一) 甲方或乙方按第十条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终止。

(二) 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签承包合同。乙方遵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法律、行业管理制度、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的,有优先续签权。

(三)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天内,甲乙双方根据车辆验收标准,办理车辆交接手续,乙方交回营运证照、车辆及附属设备,甲方对其进行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项的约定向乙方退还安全(服务)保证金;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乙方在5天内修复合格,乙方不愿修复或修复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由甲方按附件二的标准修复合格,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从安全(服务)保证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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