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查办工作汇报(优质16篇)

时间:2023-12-10 13:24:07 作者:琴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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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查办案件工作汇报精选_

第一节拉萨市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制度第一条为保证拉萨市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信部12号令)制订拉萨市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制度。

第二条调查取证的基本内容包括:涉案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的基本情况;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情节、后果等;违法方式以及违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等情况;烟草专卖品鉴定结论;其他有关事实。

第三条证据的调取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并经查证属实后,方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第四条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含两人),并向被检查人出示执法检查证件。

第五条对违法行为发生现场进行检查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知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到场协助调查。发现涉案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协调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调查,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取书证、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证人等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第六条调查取证应当明确案件的涉案人身份。执法人员收集、调取涉案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的,可以将其有效证件原件复印、拍照,制作证据复制提取单,并由持证人以签字、按手印或者盖章的方式确认,注明证件名称与原件相符。

第七条对涉嫌违法经营的,应当调取案件当事人的经营资质证明,与案件有关的业务往来合同、进货票据、账册、文件等书证。有涉嫌违法运输车辆、烟草专用机械的,还应当调取涉案车辆的行驶证明、专用机械牌号等相关证明文件。需要有关单位配合调取上述证据材料的,应当持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协助调查函办理。

第八条调取本制度第7条规定的书证,应当收集原始凭证作为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将原件复印、复制、摘抄、拍照,并由原始证据持有人以签字、按手印或者盖章的方式确认,注明证件名称与原件相符。

第九条对涉烟违法行为发生的现场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应当制作检查(勘验)笔录,记载案发现场当事人基本情况和检查经过、结果,并交当事人以签字、按手印或者盖章方式确认;当事人拒绝签字或者现场无当事人的,应当由二名以上见证人在场签字确认;见证人不足二名或者拒绝确认的,执法人员应当在检查(勘验)笔录上注明情况并签字。检查(勘验)笔录,应当客观记录案发现场的检查经过及结果。

第十条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对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烟草专卖品、车辆、通讯工具等物品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先行登记保存期间,任何人不得销毁或者转移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

第十一条清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或者其他物证必须有当事人在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由二名以上见证人在场签字确认;见证人不足二名或者拒绝确认的,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并签字。

第十二条依法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根据情况在七日内采取下列措施:

1、及时采取复制、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

2、及时送交有关机构鉴定并告知当事人所需时间;

3、依法应当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作出移送决定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4、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行政处罚的,决定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告知当事人。

第十三条执法人员询问当事人、证人应当单独进行,需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在场。询问前应当向被询问人告知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请求回避等权利和提供伪证或者隐匿证据的法律责任。当事人、证人在场的,应当依法对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

第十四条询问内容应当针对违法行为展开,对违法行为的主体、事件经过、违法物品等情节进行询问。询问笔录记录完毕后,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被询问人阅读有困难的,应当向其宣读。经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上逐页以签字、按手印或者盖章方式确认。笔录有差错、遗漏的,应当允许被询问人更正或者补充,涂改部分应当由被询问人以按手印方式确认;被询问人拒绝确认的,执法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情况并签字。

第十五条一般程序案件涉案卷烟必须抽样送检,执法人员应当,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填写《抽样取证物品清单》,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不在场或者拒绝签字的,应有二名执法人员签字确认并说明理由。抽取的试样应当在二日内全数邮寄送至四川省烟草质量监督检验(测)站。具体抽样事由依据西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鉴别检验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烟草专卖品的价格认定,依据西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违法案件烟草专卖品价格认定规定》(试行)执行,出具涉案物品核价表。

第十七条调查取证期间,执法人员可以对违法行为发生现场、当事人调查询问过程以及其他取证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调取能够证明当事人违法的其他视听资料。收集原始载体有困难的,可以收集复制件并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等情况。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附相关话语的文字记录入卷。

第十八条当事人不在案发现场,通过调查亦无法找到当事人的,应当依本节规定提取相关证据,由见证人签字确认。对于查获的烟草专卖品应当采取张贴通告、发布公告等措施,三十日内当事人未前来接受处理的,经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终结案件调查。通告、公告应当在案发地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公告栏张贴、发布,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设有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网站的,可以同时在网站上公告。

限为三十日,自批准立案之日起计算。案情重大、复杂需要延长调查取证期限的,承办人员可以提出延长调查取证期限申请,经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取证期限原则上可以申请延长一次,一般不超过三十日。

第十九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立案并展开调查的案件,证据收集充分后,承办人员应当提交调查终结报告,记载当事人基本情况、案发经过,并根据违法事实,提出处理意见,建议调查终结。

第二十条案件调查终结的,应当制作完成包括立案报告表、检查勘验笔录、先行登记保存批准书、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抽样取证物品清单、鉴别检验报告、涉案物品核价表、询问笔录、证据复制提取单等案卷材料。

第二十一条调查终结后,执法人员应当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并将案件提交给法规部门审核。

第二节简易案件行政处罚制度。

第二十二条烟草专卖执法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遵循社会主义法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正确把握执法主体与市场主体的关系,严格履行烟草专卖管理职责。

第二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十四条执法人员依法作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主动向当事人出示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执法检查证件,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合理合法的,执法人员应当采纳。第二十五条当场行政处罚决定应由两名(含)以上执法人员共同作出,并填写预定格式、统一编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当事人签收。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种类、罚款数额、罚款缴纳方式及期限、救济途径及期限、作出行政处罚的时间、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名称等内容。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在二日内(边远地域)报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立卷归档。发现错误的,应当及时纠正。

第三节一般案件行政处罚制度。

第二十六条烟草专卖行政处罚,除适用简易程序以外,应当适用一般程序。

第二十七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发现违法嫌疑或者收到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七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案情重大、复杂需要延长立案决定期限的,应当经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第二八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下列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成立的,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并撤销立案;

(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九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并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行使陈述权、申辩权的期限。

第三十条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采纳,报本级局负责人重新审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三十一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名称和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加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

第四节行政处罚送达制度。

第三十二条烟草专卖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七日内按照下列方式送达当事人:

(二)直接送达时,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送达文书的,依法适用留置送达;

(四)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取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所在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予以公告,也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公告栏张贴公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同时在网站上公告。公告送达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第五节行政案件救济、处理途径(罚缴分离制度)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其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查扣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七条对于依法查获的烟草专卖品,自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张贴通告、发布公告等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经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变卖等处理措施,变卖款上缴国库。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罚没款及没收物品的变卖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第三十八条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的,必须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案件处罚决定书中明确表述确定处罚幅度的法定事实及依据。违法行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办案部门应及时提出移送意见,报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

第六节案件移送制度。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一)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的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四)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四十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本机关负责人审批。

第四十一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三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

第四十二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查获的涉案物品,应当如实填写涉案物品清单。

第四十三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附下列材料: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二)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三)涉案物品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四)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五)其他有关涉嫌犯罪涉案全部材料。

第四十四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给公安机关的涉嫌犯罪案件,应请公安机关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回执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果不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的,在转送有管辖权的机关时,请接收案件的公安机关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十五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案件,应当自接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将涉案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给公安机关,并办结交接手续。对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案件,认为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可以自接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提请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复议,也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第四十六条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复议的文件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案件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仍有异议的,自收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第四十七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处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十八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作出的警告、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决定的,不停止执行。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依法折抵相应罚金。

第四十九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接受人民检察院和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七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第五十条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是指执法人员调查中出现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由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作出处理决定。

第五十一条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局(公司)党组成员、专卖监督管理处负责人、案件承办人员、专职法规员和其他需要参加案件讨论的人员。案件集体讨论研究由局(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局(公司)主要负责人因事不能参加讨论的,由局(公司)主持工作的党组成员主持,案件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并拿出承办部门处理意见,案件讨论记录人员做好讨论记录。

第五十二条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依法办案时,对下列案件调查中出现的情形需集体讨论研究的,应将全部案件材料交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由领导小组对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进行审查,根据案情作出决定。

(一)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

(二)在自由裁量幅度内当事人有从重或从轻处罚情节的案件;

(三)需要移送的案件;

(四)对多个(三个或三个以上)当事人进行处罚的案件;

(五)办案部门与专职法规员意见不一致,无法协调的案件;

(六)违法行为主体具有涉外因素的案件;

(七)上级机关挂牌督办的案件;

(八)其它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

第五十三条重大案件未交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而擅自作出处理决定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节案件集体讨论程序。

第五十四条集体讨论程序。

(二)有关内容;

(二)专卖处(稽查支队)各分局负责人发表意见;

(三)集体讨论发表意见;

(四)会议主持人组织到会人员对行政处罚意见进行表决(案件承办人员不参加表决);

(五)参加会议的人员表决后,签署意见并签名。

第五十五条领导小组研究处理案件时,与当事人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必须回避,不得参与讨论。

第五十六条案件承办人员根据集体讨论形成的行政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按规定送达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一经作出,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或撤销。

第五十七条案件承办人应如实记录参加会议人员的意见和集体讨论的结论性意见,并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装入行政处罚卷宗归档保存。

第五十八条稽查支队及各分局应及时向上级备案,上报备案应报送材料如下:

(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三)行政处罚决定;

(四)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五)其他与案件有关的全部材料。

第五十九条专卖处有权对稽查支队各稽查分局依本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进行监督检查。

专卖处发现稽查支队)各稽查分局的行政处理决定确有错误的,有权变更、撤销该决定,或者责令各稽查分局、稽查支队重新该作出处理决定。

第九节行政案件听证制度。

第六十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一)一万元以上的罚款;

(二)没收二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或者五万元以上的烟草专卖品;

(三)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

(四)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第六十一条听证由拟作出行政处罚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实施工作由其综合监督管理科负责。第六十二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认真审阅听证笔录,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证据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不得因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而加重处罚。

第六十三条当事人对举行听证后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出行政处罚;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撤销:

(一)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没有告知的;

(二)当事人要求听证且符合听证条件,没有组织听证的;

(三)违反听证程序的。

第六十五条组织听证的费用列入本单位经费支出,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十六条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违法行为发生现场进行检查或对当事人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与本案有牵连的;

(二)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第六十七条符合回避条件的执法人员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当事人申请执法人员和其他办案人员回避的,由本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作出决定。申请回避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申请,也可以是书面申请,用口头方式申请回避的应当予以记录。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第六十八条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面履行。

第十节罚缴分离制度。

第六十九条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七十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制度相关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第七十一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七十二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边远地区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财务科;财务科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第七十三条除依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当场收缴罚款外,除行政处罚决定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第七十四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变价处理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十五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期或者分期缴纳,但延期或分期缴纳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第七十六条依法取消企业或者个人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原发证机关应当及时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并依法办理烟草专卖许可注销手续;因客观原因无法收回的,原发证机关应当注明情况,依法注销烟草专卖许可并向社会公告。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节案件送达制度。

第七十八条本制度所称送达,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行政执法过程中制作的各类行政法律文书送交行政相对人的行为。

第七十九条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文书送达的标准:

(一)应当提请受送达人认真核对收到行政法律文书的种类、数量;

(二)对受送达人就执法文书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答;

(三)提请受送达人签字或盖章;

(四)送达必须采用法定形式进行,不得强迫受送达人签收。

第八十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其他法律文书,应当在宣告后交付受送达人。送达必须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日期,其签收日期为送达的日期。

第八十一条受送达人拒绝接收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代表或者其他人到场见证,在送达回证上记载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后,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有关执法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二条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其他法律文书不能直接送交行政相对人或直接送交有困难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在作出决定后七日内按下列方式送达:

(一)受送达人不在的,交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四)受送达人身份地址不明确,或者受送达人提交的联系信息错误等原因而不能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或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效时,应在本市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告文书名称、文书编号、受送达人(单位),并在送达回证上填写公告途径、公告发布时间,公告经办人、公告日期后,将送达回证交案件经办人存档。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案件查办工作汇报精选_

b、一切线索和情况,以及对其分析研究的成果c、一切线索和情况d、一切线索。

涉烟情报内容涉及广泛,有些内容又相互交叉,为便于实际工作的开展及管理,将其划分为()。

涉烟情报搜集的概念,表述正确的是()。

()获取情报的时间距情报产生的时间越远,其价值就越大。

()涉烟案件情报,是以未结案的各类涉烟违法案件为对象建立的涉烟案件情报资料。

涉烟情报搜集的方式分公开和秘密两种,下列方法中属于公开方式的是()。

a、跟踪盯梢b、执法检查c、化装调查d、守候监视。

调查人员为了发现某些具有隐蔽性的违法犯罪案件或线索,特意设计某种诱发违法犯罪的情境,使其自我暴露的秘密调查措施是指()。

a、诱惑调查b、化装调查c、守候监视d、跟踪盯梢。

在调查人员对跟踪对象、跟踪路线及周围环境较为熟悉,有比较好的通讯设备,且跟踪人员足够多的特定环境下,可以采取()。

a、尾随跟踪b、接力跟踪c、迂回跟踪d、交换跟踪关于涉烟情报搜集中的汽车跟踪,做法错误的是()。

a、尽可能选用普通颜色、普通外形的车辆,最好更换当地的车牌,以免引起注意。b、跟踪前,调查人员必须熟识并记准调查对象所驾车辆的特征,熟悉跟踪区域交通线路及沿途情况。

c、多车跟踪时,由最先接近调查对象的那辆车或紧跟在调查对象车后的车辆承担指挥任务。

d、单车跟踪时,当调查对象车停车后,跟踪车内的所有人员应下车找监视点进行观察监视。

根据证据(),可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a、不同表现形式b、不同来源。

c、与案件主要事实的不同关系d、取得是否合法。

下列()项不是烟草专卖人员调查取证的基本方法。a、询问b、查账c、鉴定d、猜测。

直接发问效果不好的情况下,可采取()的方法,使被询问人不知不觉地进入询问正题。

下列()项不是查账实施阶段的相关要求。

d、按类别和性质对有关资料、数据进行整理、归类、分析、实事求是地认定问题的性质。

对卷烟鉴别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应在收到鉴别检验报告之日起()日内向原鉴别检验机构申请复检,逾期不予受理。

a、15b、30c、60d、90。

行政处罚案件移送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所查获的案件()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

a、属于自己管辖,但办案阻力大。

b、属于自己管辖,同时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也有管辖权c、不属于自己管辖。

d、属于自己管辖,同时其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也有管辖权。

内部移送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所查获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移送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法律关于()的规定。

a、地域管辖b、职能管辖c、级别管辖。

d、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向有管辖权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时,应遵循以下程序()。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移送行政处罚案件,决定批准移送的,应当及时制作案件移送函、涉案物品清单等文书,()日内办理移送手续。

a、三b、五c、七d、十。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移送行政处罚案件,需要移送的材料有()。

a、案件移送材料目录、案件移送函、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其他有关涉案材料。

b、案件移送材料目录、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其他有关涉案材料。

c、案件移送材料目录、案件移送函、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其他有关涉案材料。

d、案件移送材料目录、案件移送函、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其他有关涉案材料。

从轻处罚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处罚幅度内,对行政违法行为人选择()的方式和()的幅度。

a、最轻最低b、最重较低c、较轻较低d、较轻低于法定幅度。

根据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分类,“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属于()的自由裁量权。

a、在行政处罚幅度内b、选择行为方式c、对事实性质认定d、决定是否执行。

()行政自由裁量权合法性原则也被称为适当性原则。

法定处罚依据规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罚种可供选择的,下列对处罚种类的选择标准表述错误的是()。

c、小王、专卖科长、局长d、小王、局长。

《行政处罚法》中规定了罚缴分离制度,因此行政机关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的,都应当实行罚缴分离。

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a、二一b、二二c、三二d、三三。

须依法收购的卷烟,如果有包装破损等情况,可以酌情降低收购价格,但不得低于全国统一批发价格的()。

a、40%b、50%c、60%d、70%。

案件审理工作汇报

为贯彻2011年哈尔滨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认真学习省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徐为臣同志、市纪委副书记张连峰同志、市纪委常委马荣同志的重要讲话,现将传达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贯彻会议精神。

暨2011年哈尔滨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之后,我委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召开了委领导班子及各处室参加的会议,传达了会议有关精神,认真学习了《全国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精神传达提纲》;委领导班子共同研究讨论了“一卷两办法”:《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关于案件移送审理工作办法》、《哈尔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质量评估检查办法》和违纪调查卷、违纪审理卷的模拟卷。委领导提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要建立有效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的工作格局。

护党员和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四是案件审理工作中要不断治本抓源头。同时,要充分认识查办案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努力提高办案人员的案件处理能力。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在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的各环节,密切留意执纪的敏感性、违纪手段的隐蔽性、案件调查的复杂性。通过培训、调研等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的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培养坚持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政治素养和灵活处理案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更加注重案件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我委领导班子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要求:建立规范的案件调查审理归档制度。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做到案件质量标准化、案件审理程序化、审理工作制度化、文书归档规格化。认真履行审核把关我们经手的各种违纪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把出发点和落脚点定位在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上。按照市纪委“一卷两办法”的具体规范,在案件调查终结后,经委领导批准,及时将案件检查过程中形成的案件材料整理成卷,归档留存,使案卷内容符合市纪委规范要求。

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在县纪委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以案件检查和案件安全管理为工作中心,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2件,转立案10件,结案4件,处分党员干部4人,党纪处分2人,政纪处分2人。立案涉及乡科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4人,其他人员1人,实施“两规”措施2人,没有出现办案安全事故。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今年元月配合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财政局陈等人赌博案,县纪委处分1人,责成相关单位处分2人。

二是今年3月配合市纪委查处杭瑞高速征地拆迁补偿落实情况,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白指挥部虚报套取杭瑞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款,设置账外账,同时发现镇副镇长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并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已移送审理室审理,收缴违规资金163218.70元。

三是今年3月对群众反映县低保局局长为其亲属违规办理低保的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收缴民政局违规资金5万元。

四是今年5月根据市纪委要求查处了县农机局违规收取农机经销商推广费的问题,收缴县农机局违规资金8万元。

五是今年5月立案查处了城镇纪委副书记违规收取社会扶养费不入账的问题,现已移送审理室审理,收缴违规资金18500.00元。

六是对县环保局监察大队职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进行了查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七是配合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城镇副乡级干部兼石村原党支部书记黄涉嫌贪污等严重违纪的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现已移送审理室审理。

八是对群众反映县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邹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即将移送审理室审理。

九是每月按时向市纪委上报案件管理报表。

十是加强办案安全管理,做到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没有出现办案安全事故。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以来,查办案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同事、兄弟县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发现和把握有价值的案件线索较少,造成案件数量较往年有所下滑;二是查办大要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在调查总结、案例剖析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各办案组案件查办力度不够,有的办案组至今还没有立案。

三、今后的工作目标。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综合效率,继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力争在办案数量和大要案上有新的突破。

一是要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梳理案件线索,加强对案件线索的集中管理。

二是要突出“十个严肃查处”工作重点,提高办案效率,集中优势兵力突破有影响的大要案件,确保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各办案组办案力度,确保完成市纪委的案件考核指标。

查办案件工作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县纪检监察机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查办案件工作,严肃查办了一批重大案件,有力地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据统计,1月—12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82件,其中科级干部10人,万元以上经济案件20件。结案85件,处分党员、干部82人,给予党纪处分7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60多万元。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突出主业,坚持党委对办案工作的统一领导。县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定地为县纪委查办案件提供坚强后盾,坚持将办案工作置于县委的统一领导之下。县委常委会能应县纪委的提请及时召开会议,听取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汇报。县纪委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中之重,摆在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主业位置。委局班子主要精力用于抓办案,两名老资格常委专抓案件检查、信访工作,重大案件班子成员挂帅。委局机关70%的力量向案件检查、信访、综合、执法等办案室倾斜。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查办案件的重点领域。一是严查违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案件,确保政令畅通。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中心任务等开展监督检查,严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查处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案件8件,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确保政令畅通。配合县委、县政府抓好村(居)“两委”换届选举,查处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违纪案件10件,保证了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二是严查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在全县引起较大反响。突出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的违纪违法案件。对领导干部特别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案件,县委的态度是坚决的,措施是有力的,只要违纪,就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如严肃查处了洋青镇原党委委员招xx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遂溪一中校长李xx、副校长万x在普通高考中失职案等。三是严查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重点查处了一批涉及农村集体资财管理、强农惠农资金拨付、集体经济承包经营中违纪违法案件。如部分三等伤残军人以旧伤复发为名在遂城医院住院治疗,骗取医疗保险费82.68万元案;城月镇迈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罗xx截留县移民办逐年拨给村委会的粮差补助款21.07万元供村委会使用,并违规收取运蔗车辆管理费2.54万元作账外集体私分案;乐民镇余村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余x弄虚作假,致使没有进行危房改建户骗取农村安居工程专项资金0.8万元案等。

(三)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促进依纪依法办案。一是健全了办案工作制度。制定“三统一”办信、案件检查“五联办”、案件统审、案件管理等文件,完善了信访、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各项制度,提高了办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保障了被调查处理人合法权利。注意维护被调查处理人的申辩权、申诉权、人身权、知情权和财产权,尊重他们的人格,做到文明办案。办理申诉案件4件,全部维持原处分决定。认真履行保护职能,为160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三是加强了案件审理工作。实行“镇案县审”做法,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客观公正、宽严相济处理案件,提高查办案件综合效果。如在审理城月镇家寮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徐xx案时,召开有城月镇委镇政府、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案件处理协调会,征求他们对案件的处理意见,使该案的处理合法合规、合情合理。四是强化了对办案工作监督检查。健全案管机构,充实案管力量,发挥案管部门对办案过程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办案全过程和暂扣款物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管理监督,严明工作纪律。对违反办案纪律的行为,坚决查处。

(四)认真整改,着力治本,助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一是以办案开展警示教育。选取一些典型的大案要案,深刻剖析分子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原因,让党员干部受到深刻教育。有的还制作警示教育片,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如查处遂城中学、杨柑二中和北坡兴文中学违规收费案时,发现我县部分中小学校存在不按“一费制”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问题,向县教育局发出《关于规范全县中小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问题的建议》。县教育局以这些案件在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刹住了违规收费歪风。二是以办案完善制度建设。针对发案原因、制度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向发案单位提出整改的建议,促其整改及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如查处县经贸局生猪管理费专项资金管理、监督、使用混乱案后,向该局提出加强生猪管理费专项资金管理的三点建议,促使该单位财经制度的完善,有效防范类似问题的发生。三是以办案强化监督管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强化管理和监督机制。如查处我县部分伤残军人以旧伤复发在遂城医院住院治疗为名,骗取社保资金案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强化对社保资金监管的建议。县政府研究制定相应的社保资金监管方面的制度,强化了监管,堵塞了漏洞,使县社保资金开支大幅下降。

(五)支持基层,强化督导,推动查办案件工作平衡开展。对基层纪委发现的重要违纪线索,及时派员协助调查;基层纪委办案遇到困难阻力时,县纪委领导亲自出面协调,为其排忧解难;对重大复杂案件,采取县镇纪委联合办案,合力攻坚。如指导黄略镇纪委查处礼部村党支部书记谢xx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好处费0.8万元、办证费0.12万元和非法占有他人承包金0.8万元案;督促和协助草潭镇纪委查处该镇石杨小学校长李x挪用特困学生生活补助1.2万元归学校使用案;指导县交通局查处遂城交管站陈xx通过社会人员私刻单位年审公章非法为业主年审,骗取会员费0.49万元,以及拖欠公款1.01万元案。由于督导有力,20、20实现乡镇办案率100%。

(六)加强学习,提升素质,打造一支过硬的纪检监察办案干部队伍。一是注重理论学习。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活动,深化了对“四个对”要求的认识,坚定了理想信念,树立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二是强化学习培训。举办全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对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及驻遂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和委局机关干部进行培训;选派28名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纪委办案业务培训班,提高其业务水平。三是充实办案力量。增加一名检查二室副主任,充实案件检查、执法、效能等室的办案力量,增强案件检查队伍战斗力。

二、当前办案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思想统一难。一些单位和部门对查办案件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担心办案影响经济发展,在办案中瞻前顾后,不敢大胆办案;有的怕办案得罪人,存在畏难情绪,对案件尽量少办或不办;有的片面理解治标与治本的关系,认为强调加大源头治腐力度,就不必加大惩处力度,因此放松了查办案件工作。

烟草查办案件工作汇报精选_

第一题:

某县烟草专卖局准备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卷烟打假专项活动,为预防和解决执法受阻突发事件的发生,该局拟制订一份妥善处置行政执法受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在该预案中:

1.执法受阻突发事件发生时,现场执法人员的处置程序是什么?

2.县局分管领导的处置程序是什么?

3.可以采取哪些现场处置方法?

4.在预案中应明确哪些预防措施?

第二题:

续后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2007年9月,经过司法机关侦查、公诉、审判,张某的行为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一审判决后张某未提出上诉。

1.该案应移交哪级公安机关?

2.移送该案的简要理由?

3.a市烟草专卖局办理该案移送手续主要有哪些步骤?

4.如公安机关不予立案,a市烟草专卖局可以采取哪些法定救济措施?

第三题:

2010年3月15日,某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接举报称,烟贩王某通过汽车运输假烟,大约在3日到达本县境内。该局经过分析认为,因举报人是本局长期培养的举报人,其提供的情况基本属实,为确保此次调查取证工作依法、高效、安全开展,某县烟草专卖局准备制订一份调查取证方案。

请根据以上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在此类调查取证方案的制订中,应明确哪些重点检查内容?

2、针对此类案件的调查取证,应采用哪些检查方法?(答出要点即可)。

3、如果该案假烟数量较少,运输车辆不经本县运往邻县,应如何处置利用该情报线索?

第四题:

某县烟草专卖局拟对一起无证运输卷烟案件的当事人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举行听证会,该局稽查大队长指定该案两名调查人员中的一人为听证会主持人。听证主持人确定听证日期后,在听证会举行5日前书面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主持人等事项,并告知其不得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当事人接到通知后,要求将听证日期延期1日,主持人表示同意;在举行听证会3日前,当事人提出因私务繁忙,要求将听证日期再次延期1日,主持人再次同意。听证会公开举行,并制作了听证笔录,笔录中仅有当事人和记录人签字或盖章。请指出该县烟草专卖局在履行听证程序中的错误之处,并提出正确的意见。

第五题:

a县城区卷烟零售户孙某在2010年2月领取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酒专卖店。a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掌握的信息表明,该店有多次销售假烟的举报投诉记录,并于2010年6月3日受到行政处罚,在其他卷烟零售户和消费者中造成了恶劣影响。2011年8月7日,a县局稽查大队再次接到举报称孙某在邻省购进了大量假烟,存放在店内的仓库中。稽查大队经请示局领导后,制定了调查取证方案。经调查获取了大量信息,并根据信息内容,初步得出孙某涉及正在调查的“5.13”销售假烟网络案件的结论。

请根据所给数据回答下列问题。

1、该情报信息属哪类情报处置利用的方式?专卖稽杳大队应该如何处置?为什么?

2、稽查人员在制定调查取证方案时,应如何确定调查取证内容的先后顺序?

3、稽查人员在制定调查取证方案时,应如何确定调查人员?(第六题:

李某(男、32岁)在a县经营一卷烟零售店,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张某(男、25岁)在b县经营一商店,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011年6月,李某运送卷烟1100条到b县给张某,总价值31500元。b县烟草专卖局会同公安机关在张某接货时查获该批卷烟,当场将李某、张某抓获。经调查,张某于2010年8月曾因违法经营卷烟被b县工商机关给予了行政处罚;李某曾于2009年6月、2010年7月被a县烟草专卖局给予过行政处罚。b县烟草专卖局及时调取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证据,当事人健康情况良好。

请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案例涉及哪几类证据的审查?审查时分别有哪些注意点?(7分,答出要点即可)。

2、(1)张某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其涉及哪一个罪名?请从犯罪构成特征方面说明理由。

(2)如不构成犯罪,则请详细说明理由。

(注:本题只能选择(1)或(2)回答问题,11分)。

案件检查工作汇报

xx市纪委监察局。

(2009年5月13日)。

一是建立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年初,召开了公、检、法、审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反腐倡廉协调小组会议,制定了《工作规则》和《xx市查办案件中加强协作的实施意见》,规范了协调小组工作机制,明确规定了协作内容、形式、程序,有效提高了案件查办的效率。

二是健全办案队伍培训机制。我们对新任纪检监察干部举办了两期查办案件培训班,由纪委和检察院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授课,传授办案经验和方法。

三是推行全员办案机制。实行全员办案制,让所有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一线得到锤炼,促进了纪检干部办案能力的提高。

二科学统筹,创新思路,提升办案工作效果。

一是强化领导,严格落实案件领办检查员制度。我们实行领导包案制,即:副书记包室,常委包案,每月召开一次查办案件专题调度会,明责任、压担子。

二是整合力量,实现办案资源共享。根据各个办案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办案风格,选出了15名特点突出、经验丰富的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建立起办案人才库。遇到疑难复杂案件实行统一安排、统一调度,集中办案。

三是拓宽思路,广辟线索来源。通过网络搜集,比如在百度xx贴吧,对群众跟帖较多、反应强烈的问题,进行筛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5条;结合当前开展的“干部作风建设年”等活动,发现有价值的线索9条,根据这些线索,立案查处党员干部12名,其中科级干部5名。

四是激励表彰,提高办案热情。积极创造条件,对办案工作给予了全方位的支持。在办案工具、办案经费上给予充保障;在干部使用方面,对那些敢于办案、善于办案,长期奋战在办案一线、贡献突出的干部,大胆地提拔重用,有5名同志由于办案工作实绩突出得到提拔重用。

现人员配备科学化和办案程序规范化,做到办案措施、处分和定期回访三落实)。

三、

科学把握,突出重点,提高办案工作水平。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和“三个把握”:

“三个结合”:将查办案件和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把查办案件的重点放在国家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内需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落实上,加大对“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将查办案件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相结合,严厉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案件。今年以来,查办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案件5起;将查办案件和干部教育相结合,达到惩处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

些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对案发单位提出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很多不足,我们将按照杜主任和司书记此次会议讲话精神,借鉴兄弟县市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我市查办案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纪委查办案件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提升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的能力和水。

平,推进案件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小河纪委严格按照《_小河市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小河纪办?20xx?15号)文件要求开展案件查办工作,下发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牢固树立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意识,始终以“人人能办案、个个会办案、案案成铁案”为工作要求,着力提高办案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办案水平。20xx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28起,查处2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查办案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工作情况。

室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和案件管理工作严格奖惩,其中案件主办人优先推荐为案件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的案件查办工作单位给予外出考察学习奖励,调动了各级纪委工作的积极性。在案件会议方面,我们明确了案件管理室主任列席区纪委常委会研究有关案件的线索排查、初核、立案等会议。今年,我们还建立健全了《小河纪检监察机关案件主办人制度(试行)》、《权利和义务告知书制度》、《小河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和《小河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监督员暂行办法》四项制度。严格规范办案人员的行为,有效地防止了办案人员以案谋私行为的发生。

案件防范工作汇报

(讨论稿)。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分行2012年案件风险分析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管理,夯实基础,做好案件风险防控工作,有效遏制各类案件风险事件的发生,保障全行业务经营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总的指导思想:各行要进一步提高对当前严峻复杂的案防形势和全行案防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把案件防控放在各项工作重中之重。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预防为主”,着力提升案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重基础、健制度、抓预防、强执行,切实改变过去“重经营轻管理、重业务发展轻案件防控、重经济处罚轻纪律处罚、重处理一般人员轻处理管理干部、重事后处理轻事前预防”等错误现象,确保案件防控工作全面、扎实、有效地开展,促进全行依法合规经营和健康有效发展。

二、案防工作目标:按照省市分行党委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业务经营,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履行“一岗双责”,加强风险防范,有效堵塞漏洞,确保全行不发生大案、要案。通过全行努力,要实现“五个目标”。即:全行员工合规经营理念,遵章守纪意识和防控案件意识明显增强;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员工执行力明显增强;各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控力明显提升;遏制大要案件发生,降低案件发案率;提高案件成功堵截率和追赃率,实现省分行案防目标。

二、主要措施:为了使案件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各行要高度重视,抓住时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本单位抓起,从自我做起,把案件风险防控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2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四是加强警示教育。市、县两级行都要制订具体方案,年内分期分批组织本行干部员工赴本地警示教育基地或盐城监狱接受教育、吸取教训,常敲警钟,常抓不懈。

3置、采购等发案部位集中的贿赂案件风险;八是高度重视农户贷款循环借贷,帮助客户掩盖贷款风险、冒名贷款、多人承贷一人使用、冒名开立惠农信用卡并用透支款项和小额农贷循环借贷等风险;各行要切实改进员工行为排查手段,综合运用日常管理、家访、走访有关单位、审计检查、系统监测等途径,提高排查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效果。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和化解风险。

4程,实施风险限额管理,完善风险点跟踪评估制度。推进安全控制体系建设,加快电子银行身份认证体系的创新与应用,建立多层次身份认证体系,严防虚假注册和虚假交易行为。加强自助设备巡检、巡查和后台实时监控,切实保障营业场所及自助机具安全,提高自助设备自防能力。严把客户准入关,深入落实转账电话客户和电子商务、银行卡特约商户的准入机制。各行要组织开展一次银行卡、电子银行业务检查,重点检查申请、注册、领用、激活等环节的真实性情况,努力防止虚假发卡、员工代办、代管客户银行卡和网上银行证书、私自开通网上银行,以及内外部人员与特约商户串通虚假消费套现等问题。三是重视“三农”和县域业务风险。围绕客户信息、可疑交易、贷款质量等方面,不断充实完善预警指标体系,加强风险控制。各行组织一次农户贷款对账检查,及时发现和防止农户贷款多贷一用、改变资金用途以及员工挪用农户贷款等问题。四是加强营业网点及金库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基层安防队伍建设,所有营业单位要按要求配备大堂保安,确保营业期间无人脱岗。进一步加强对金库、办公楼、营业场所监控、门禁、报警系统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工作,加大对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设施发挥最大安全保障作用。各行以县支行为单位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金库及基层营业网点安全达标情况。要把案件风险排查和员工行为排查作为日常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实现常态化、机制化。各行要认真梳理排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四到位”。

(四)加强内部基础管理,增强业务管理制度执行力。各行要按照“防微杜渐”要求,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加强各系统、各环节、各项业务工作的过程控制,明确各级职能部门和管理人员在内控各个环节中的职责,确保各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力。当前,各行须重点夯实三个管理基础:即夯实信用风险管理基础。

5认真落实信贷“三查”要求,严格防范信用风险,深化开展信贷“八查八防”工作。夯实运营风险管理基础。加强对单位账户开立、印鉴卡保管、大额转账、承兑贴现、对账等环节过程风险控制。落实票据查询查复制度和鉴别要求,进一步提高识别、堵截能力。加强自助设备现金管理,认真执行双人加钞清机的规定,严防“一手清”。夯实安全保卫风险管理基础。重点加强营业场所、办公楼和其他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值守、押运、营业期间、节假日的安全防范,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反映,防患于未然。要充分利用会计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内控管理系统、对账系统、信贷管理系统、计算机审计系统等现有平台,构建覆盖各个内控关键环节的风险预警和监控技术体系,协调业务部门改进风险提示和跟踪管理,依托科技支撑,加大现场和非现场监控力度,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尽职监督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尽职监督管理工作,对带有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及业务操作中“常见病”、“多发病”,深入检查,提出要求,整改到位。

6主题,选取本行发生的实际案例和突出问题隐患开展讨论。通过大讨论,深刻剖析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在全行倡导合规做事的良好风气,筑牢思想防线。第四,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解决员工特别是基层一线员工薪酬标准、工作环境、职业生涯发展等员工关心的问题,在全行形成更加有效的员工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激发员工爱岗敬业的积极性。

7关调查案件。同时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舆情控制,案情发生后要制定舆情应对措施,严肃工作纪律,注意做好相关客户的引导解释工作,努力控制和消除负面影响。

8与风险防范之间的关系、长远发展和短期效益的关系,消除因不合理的考核办法而带来的人为隐患。六是完善全员行为管理监督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向广大客户和社会各界公开举报电话,拓宽案件线索来源,争取早期干预、及时处置。建立与监管、人事、风险、合规、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案件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发挥各种力量,共同实现案件防控工作目标。七是认真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以案件防控考核评价为统领,强化案件防范机制建设。银监部门今年从案件防控工作组织、处置工作质量、内控管理工作力度、内控执行力建设和案件责任追究与整改等五个方面,对各行案件防控工作情况进行评价,上级行也将评价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与绩效分配、评先评优挂钩。各行要对照办法,组织自查,确保各项案防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八是建立案件查处后评价机制。市分行将对案件查报、责任追究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行对案件和违规违纪问题,是否按照规定给予责任追究,处分程序是否合法,处理结果是否落实。对处理不到位、程序缺失的,及时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今后凡是上级行层面组织实施的各类检查项目,由上级行主办部门直接下发整改意见书,直接提出责任人处理、处罚建议,同时对照每一类违规问题的性质、程度,进一步明确具体纠正意见、处罚建议、积分管理意见、风险连带责任意见,实施整改工作清单式管理。九是认真执行《监察建议书》制度。对查处的典型案件、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制度、管理、流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的建议,通过《监察建议书》发送到相关部门进行督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提高案防工作水平。十是做好案件舆情控制。各行要加强舆情环境的监测、引导工作,加强与有关网络媒体、平面媒体的沟通,及时掌握和有效控制负面报道产生的不利影响,防范可能出现的声誉风险,从而为全行业务经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案件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各行党委加强领导,将案件防控作为第一责任。各行党委要强化各行领导案件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细化落实案件防控行长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各行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始终保持“对事业负责,对员工负责,对自己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合规创造价值、违规就是风险、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高度重视案防工作,加大内控管理力度,切实做好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

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案件防控责任。案防工作是全行性的工作,各部门、各业务条线要严格履行案防工作职责,形成职责分明、各司其职的案件综合治理格局。各业务部门是本业务条线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制定完善本业务条线的案防制度,加强对业务经营风险点和案件多发易发部位的有效监管,特别是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深入分析,从中总结案件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及时提出防范对策。监察部门和安全保卫部门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相关案件治理职责,牵头做好全行案件综合治理和查处工作;同时,监察部门要对案防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因履责不到位形成案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责任追究。内控合规部门要以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为主线,统筹全行业务检查,从事前、事中、事后推动案件防控工作。要以案件风险为导向,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深入揭示案件风险隐患。

三是构建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案件防控合力。各行要建立案件防控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案防合力。联席会议由综合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各部门要主动通报、交流相关工作信息,实现案防工作信息共享。要依托联席会议分析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研究本行当前案防形势,并提出针对性的案防措施,群策群力做好案件防控工作。

10规定》,以惩防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龙头,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指标考核办法和激励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全面落实案件防控责任制,层层签订案防责任书,做到案件防范人人有责。市分行本部各部门要及时记载省分行印制的《江苏省分行省、市分行本部部室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记事簿》,将各项措施纳入日常工作范围,作为常态化工作进行组织实施,实现前台业务条线、中台风险管理部门、后台监督检查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衡,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盯一级的案防工作机制。确保案件防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案件防范工作汇报

**银监分局:

我行根据的要求,积极组织,迅速落实,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迅速组织学习,特别是银行一线柜面员工,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和风险意识教育,使每位员工都熟知电信诈骗的技俩和手法,同时强化职业道德教育,要求对每一汇款客户、办理的每一笔汇款业务均能履行善意提醒义务,以提高公民防骗拒骗能力。

二、免费为广大持卡客户开通短信提示服务,及时提醒客户账户变动情况,在营业厅或自助服务区对外公布唯一的客服电话,及时为客户解除困难和提供服务。

三、

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标语、安全提示牌等形式加大宣传电信诈骗犯罪的手段和防范措施,提高群众对电信诈骗的识知度,增强群从自防意识,减少或避免上当受骗几率。

四、根据我行业务系统自身特点制度相关防范预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在案发时做到报警、司法查询、冻结账户、协助侦破案件、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快速联动,达到减少或避免对存款人利益的损害。

二o一一年一月七日。

某区年度案件查办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区案件查办工作,紧紧围绕“高位求进、数质并举、注重质量、注重治本”要求,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注重从专项检查、工作作风明察暗访中发现案件线索。建立信访、审计、巡察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相关工作,及时捕捉案源线索,建立案件线索台账。三是注重从专项活动中捕捉案件线索。结合“领导干部接待日”、“纪委书记下基层”等活动,通过变上访为下访、变等访为约访,主动深入基层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从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中挖掘案件线索。

xx年,区纪委、监察局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xx件,同比增长xx%,其中委局机关立案xx件,部门立案xx件,乡镇纪委立案xx件,涉及乡科级干部xx件,一般干部xx件,其他人员xx件。结案xx件,给予党政纪处分xx人,其中:受党纪处分xx人,政纪处分xx人,党政纪双重处分xx人,免予党政纪处分xx人,移送司法机关xx人。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一)创新办案机制,落实办案责任。一是建立“大协。

调”工作机制。为充分发挥执法执纪部门互动工作机制作用,坚持把案件查办工作与建立健全内部机制、外部协同机制相结合,着力构建“联动式”办案工作格局,建立工作责任、联席会议、协同办案、案件移送、案情通报和责任追究“六项机制”,进一步明确执法执纪部门职责,增强突破大案要案整体合力。二是建立常委片区督导工作机制。实行委局领导分片负责机制,将全区乡镇和部门划分为xx个片区,常委对所负责的片区内案件查办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组织协调片区内来信来访举报反映较突出问题的查办,按违纪行为分类,涉及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1件,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5件,贪污贿赂行为13件,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行为3件,违反财经纪律行为11件,失职渎职行为9件,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1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5件,其他违纪行为16件。

按办理机关划分,委机关办理22件,乡镇纪委办理32件,县市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办理17件。

2\累计初核线索64件。经初核,转立案1件,了结63件,其中失实37件,适当处理26件,组织处理33人。

3、立案部分。

2009年,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件,结案3件,主要违纪行为涉及贪污贿赂行为1件,其他违纪行为1件。违纪人员涉及,一般干部1人,其他人员1人。

2009年,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3人,其中:党纪处分2人,政纪处分1人。

4、复查复议部分。

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纪检监察机关共复查复议复审复核申诉案件2件,其中党纪申诉2件;涉及乡科级干部1件,一般干部1件;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纪检监察机关共办结2件,其中维持2件。

一年来,通过办案,从严惩处了一批违纪违法者,较好地发挥了案件检查的惩处职能和威慑作用,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按照省、市纪委要求,坚持查办案件工作重点,集中力量突破了一批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

一是查处了一批农村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2009年,全县初核案件64件,其中涉及基层干部违纪案件35件,占初核案件总数的55%;立案3件,涉及基层干部违纪案件1件,占总立案案件的33%。针对基层干部违纪案件有上升趋势,我们先后立案查处了柞水县乾佑镇石镇村村委会委员张远锋贪污案;查处了柞水县扶贫局干部赖光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案;柞水县河务管理站站长胡增锋失职渎职案。

共处分干部3人,其中,党纪处分2人,政纪处分1人。这些违纪案件的查处,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党群关系和群众利益,遏制了腐败在基层漫延的势头,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王春生贪污案等30多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对违纪行为明显、情节较重,群众反映较强烈的案件,我们一律速查速办,从严处理,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对违纪行为较轻,不具备立案条件的信访案件,我们充分运用“三项制度”教育挽救了一些干部,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极大地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积极开展案件线索排查工作。围绕年度目标,年初。

印制了案件线索排查登记表,每季度定期到公安、审计、司法等相关部门摸排案件线索,共摸排案件线索8件,成案1件,待立案2件。

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组在案件管理及统计数据上报工作不规范、不及时的问题,我们下发了《关于案件报表报送办法的通知》,编写了报表填制说明,较好的规范了各乡镇纪委、各部门纪检组案件统计上报工作。

(二)目标明确,措施得力。

办案,确保查办案件质量;五是狠抓办案治本,增强办案效果。各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认真落实县纪委强化案件查办工作措施,积极拓宽案源渠道,细致排查案件线索,内添措施,外加压力,使案件查办工作保持了良好地发展势头,查办案件数量较去年基本持平。

(三)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充分发挥了“警示训诫”三项制度在案件查办中的教育挽救作用。

纠错3人。

(四)注重在实践中学习锻炼,整体办案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建设一支业务精通的纪检干部队伍,是办好案件的保证。为了建设一支好的队伍,纪委、监察局利用周一学习日,由县纪委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业务骨干轮流讲课的方式组织干部学习探讨纪检监察工作业务,学习政治、经济、法律知识。通过学习,全室职工掌握了案件查办工作的基本技能和技巧,熟悉了与案件检查联系紧密的政策法规,弥补了新进干部在纪检监察知识方面的欠缺,为快速进入工作角色,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提高了案件管理和查办案件工作水平。

(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完成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安排,全面考虑。

三、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在案件查办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是立案数量较去年有所减少,有些信访案件查办时间较长;

五是由于年度信访举报数量下降,并且反映件中举报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村级干部违纪行为较多,而举报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反映件较少,为顺利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增加了难度。

四、明年工作打算。

针对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来年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搞好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

一是加强自身政治、业务。

学习。

提高查办案件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功能,进一步理顺各执纪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

三是积极检查指导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案件的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在办案中遇到的问题;

四是及时综合分析党员干部违纪的倾向性问题,及时为党纪党风。

教育。

领导。

决策提供依据;

五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完成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

工作。

任务。

乡镇纪委案件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领导下,我镇纪委紧紧围绕三项工作格局,始终把查案作为开展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按照“二十字”方针要求,认真查处各类违纪案件,党纪处分3人,其中2人为党内警告处分,1人留党察看2年处分。通过查案,有效促进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镇三个文明建设登台阶、上水平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现将今年来案件检查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围绕稳定,认真实施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工作失职、渎职案件。

今年来,我镇纪委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作为查案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紧盯不放、紧抓不松、紧查不拖。3月份,本镇健康村六组村民李某,在“两会”期间赴京上访,给首都北京的社会政治稳定造成不良影响,使地方党委政府的正常工作十分被动,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负面影响。对此,我镇纪委闻风而动,立即组成专案组进行认真调查。通过内查外调,最终查明该村分工负责李某信访稳定工作责任人(村党总支副书记姚某和村民调治保主任张某),因工作不细不实,疏于管理,监督不力,信息失灵,使李某因土地承包纠纷得逞顺利赴京上访。为追究责任,严肃党纪,以诫今后,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这两位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并对2名镇分工该村干部通报批评。

通过对李某赴京上访事件相关责任人的查处和适时通报,在全镇各级干部中产生了很大震动,使各级干部深刻理解了信访稳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增强了信访稳定责任意识,自觉抓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认真落实全镇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与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围绕执纪,积极加强部门协作,认真查处涉法案件。

查案是执纪为民的治标之举,案件线索,是查案的前提条件。为了深入挖掘案源,细排案件线索,不断加大查案力度,我镇除注重加强组织财务审计、受理信访、执法监察等方法排查案源外,同时还注重加强与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努力做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齐抓共管。阜中村党支部副书记吴某交通肇事,于2004年1月13日20时40分许,骑摩托车将陈洋镇利国村村民孟将(男,48岁,聋哑人)撞死,被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年初,我镇纪委从公安部门获悉此情况后,便主动跟县法院取得联系,并复制相关证据材料,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经报请县市纪委批准,最终给予吴某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目前,我镇纪委又从公安部门了解两个线索:一是花元村党员干部仇某因殴打与其经营同样农资的群众刘某,并致刘某轻伤,被公安部门给予其行政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仇某对此不服,先后向县政府和法院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均以失败告终,现在他又向市中院提起诉讼。我镇纪委已密切关注这一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并将严格按规定对仇某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理;二是小沙村党员束某因对本村青年妇女耍流氓行为,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5天。对此,我镇纪委已到公安部门复制了相关证据材料,并正在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围绕维权,主动深入基层调研,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今年以来,我镇执法监察工作在县纪委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县会精神,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按照因地制宜、与时俱进、服务中心的原则,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职能,坚持常抓不懈、扎实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将今年来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的情况,简要总结汇报如下: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认。

乡镇纪委案件工作汇报

43今年以来,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领导下,我镇纪委紧紧围绕三项工作格局,始终把查案作为开展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按照“二十字”方针要求,认真查处各类违纪案件,党纪处分3人,其中2人为党内警告处分,1人留党察看2年处分。通过查案,有效促进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镇三个文明建设登台阶、上水平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现将今年来案件检查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围绕稳定,认真实施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工作失职、渎职案件。

今年来,我镇纪委把维护稳定、促。

进发展,作为查案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紧盯不放、紧抓不松、紧查不拖。3月份,本镇健康村六组村民李某,在“两会”期间赴京上访,给首都北京的社会政治稳定造成不良影响,使地方党委政府的正常工作十分被动,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负面影响。对此,我镇纪委闻风而动,立即组成专案组进行认真调查。通过内查外调,最终查明该村分工负责李某信访稳定工作责任人(村党总支副书记姚某和村民调治保主任张某),因工作不细不实,疏于管理,监督不力,信息失灵,使李某因土地承包纠纷得逞顺利赴京上访。为追究责任,严肃党纪,以诫今后,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这两位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并对2名镇分工该村干部通报批评。

一步增强了信访稳定责任意识,自觉抓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认真落实全镇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与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围绕执纪,积极加强部门协作,认真查处涉法案件。

查案是执纪为民的治标之举,案件线索,是查案的前提条件。为了深入挖掘案源,细排案件线索,不断加大查案力度,我镇除注重加强组织财务审计、受理信访、执法监察等方法排查案源外,同时还注重加强与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努力做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齐抓共管。阜中村党支部副书记吴某交通肇事,于2004年1月13日20时40分许,骑摩托车将陈洋镇利国村村民孟将(男,48岁,聋哑人)撞死,被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年初,我镇纪委从公安部门获悉此情况后,便主动跟县法院取得联系,并复制相关证据材料,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经报请县市纪委批准,最终给予吴某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目前,我镇纪委又从公安部门了解两个线索:一是花元村党员干部仇某因殴打与其经营同样农资的群众刘某,并致刘某轻伤,被公安部门给予其行政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仇某对此不服,先后向县政府和法院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均以失败告终,现在他又向市中院提起诉讼。我镇纪委已密切关注这一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并将严格按规定对仇某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理;二是小沙村党员束某因对本村青年妇女耍流氓行为,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5天。对此,我镇纪委已到公安部门复制了相关证据材料,并正在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围绕维权,主动深入基层调研,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今年以来,我镇执法监察工作在县纪委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县会精神,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按照因地制宜、与时俱进、服务中心的原则,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职能,坚持常抓不懈、扎实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将今年来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的情况,简要总结汇报如下: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农技中心财务清理。

按照射纪发[2005]9号文件“关于开展镇区‘六大’中心财务清理的通知”精神,我镇立即进行了研究,并根据几大中心财务管理实际情况,决定对矛盾较多、单位内部职工和社会上反响都比较大的农技中心财务进行突击清理。我镇纪委通过事前广泛听取各方建议和认真调研,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农技中心财务进行突击清理的实施方案”。就在搭好班子准备按”方案”着手清理时,因镇人事调整(纪委副书记刘德森同志调出、清理工作组的三个会计人员中一个主动辞职外出打工、二个被镇下派到村分别担任村支部书记和村会计辅导员)使农技中心财务清理工作暂时停了下来。9月份在纪委董彪书记的多次努力下,镇党委同意将已下派到村做会计辅导员的原审计站副站长又调回镇审计站上班,并重新抽调人员搭建班子,继续对农技中心财务开展清理。目前已进入外调对帐阶段。从清理情况看,由于该中心是由原农机站、林蚕站、农科站、兽医站、水产站等五个单位先后合并组成的,合并时各单位帐面资金余额和固定资产多少不一,财务和财产管理上确实比较混乱。整个清理工作估计在本月底结束。

二、围绕稳定,服务大局,扎实开展重点村财务清理。

村级财务是农民的财务。如果村级财务有问题,损害了群众利益,群众不答应,就会上访,既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又影响该地区经济发展,负面作用比较大。因此,抓重点村财务清理,就是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在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就是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就是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今年,我镇把重点村财务清理,作为排查案源的重要渠道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牛鼻子”,紧抓不放。按照充分听取审计部门和农经管理部门的意见,并结合信访办和镇纪委平时掌握群众信访的情况,我镇决定将健康村作为今年财务清理的重点村。工作开展情况与对农技中心财务清理情况相似。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清理之中。从清理工作情况看,该村高速公路建设拆迁、征地补偿这一块帐务比较混乱,核实的工作量较大,该村财务清理工作估计在12月中旬结束。

三、围绕纠风,依法维权,切实加强对全镇妇幼保健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今年,我镇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作为依法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举措,摆上突出位置。年初在多渠道收集信息并进行认真分析和筛选的基础上,本着“进得去,出得来;不晃虚枪、务求实效”的原则,决定对卫生院2001年以来妇幼保健保偿工作及今年对中小学生注射a+c流脑疫苗情况开展执法监察。通过大量地内查外调工作,最终查实卫生院防保科在2001年至2004年期间,向新生儿收取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款万多元(每名新生儿60元,分别在出生后3个月、4个月、5个月和18个月时注射,每针15元);而实际情况是医院只对部分新生儿使用了该疫苗,对部分新生儿用常规百白破疫苗代替,从而截留27000多元。由于防保科疫苗注射情况记载不清,考虑到向新生儿退款的难度大和社会负面影响大,不利于社会稳定,也不利于医院今后开展工作,因此,我镇纪委决定将医院向新生儿收取但尚未用于新生儿的27000多元中无法再补用的24945元的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款全部收缴财政。同时进行立案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过开展这项执法监察,敦促卫生院对在疫苗接种期内的新生儿继续使用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并在今后自觉做到收什么费,就用什么疫苗和搞好相应服务;帮助卫生院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制度。

四、围绕惠民,落实政策,兼顾督查其它相关工作。

检查,从而保证了全镇防疫经费专款专用、动物防疫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在抓好对相关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我镇8月份还组织开展了基层评议站所活动,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努力提高各行各业服务意识,不断排查新的执法监察项目。

回顾今年来的执法监察工作,我镇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领导与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碍于情面的怕恼人思想,有该监察而没监察的常规项目,主要是社会公益事业和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二是缺乏开拓创新的精神,满足于常规工作,等等。

今后工作打算:

1、继续抓好农技中心和健康村财务清理。

2、帮助有关单位和村进一步完善和建立管理制度。

3、广泛调研,挖掘储备2006年执法监察项目。

乡镇纪委案件工作汇报

今年来,我镇纪委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作为查案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紧盯不放、紧抓不松、紧查不拖。3月份,本镇健康村六组村民李某,在“两会”期间赴京上访,给首都北京的社会政治稳定造成不良影响,使地方党委政府的正常工作十分被动,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负面影响。对此,我镇纪委闻风而动,立即组成专案组进行认真调查。通过内查外调,最终查明该村分工负责李某信访稳定工作责任人(村党总支副书记姚某和村民调治保主任张某),因工作不细不实,疏于管理,监督不力,信息失灵,使李某因土地承包纠纷得逞顺利赴京上访。为追究责任,严肃党纪,以诫今后,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这两位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并对xxxx镇分工该村干部通报批评。通过对李某赴京上访事件相关责任人的查处和适时通报,在全镇各级干部中产生了很大震动,使各级干部深刻理解了信访稳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增强了信访稳定责任意识,自觉抓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认真落实全镇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与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围绕执纪,积极加强部门协作,认真查处涉法案件。

查案是执纪为民的治标之举,案件线索,是查案的前提条件。为了深入挖掘案源,细排案件线索,不断加大查案力度,我镇除注重加强组织财务审计、受理信访、执法监察等方法排查案源外,同时还注重加强与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努力做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齐抓共管。阜中村党支部副书记吴某交通肇事,于2004年1月13日20时40分许,骑摩托车将陈洋镇利国村村民孟将(男,48岁,聋哑人)撞死,被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年初,我镇纪委从公安部门获悉此情况后,便主动跟县法院取得联系,并复制相关证据材料,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经报请县市纪委批准,最终给予吴某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目前,我镇纪委又从公安部门了解两个线索:一是花元村党员干部仇某因殴打与其经营同样农资的群众刘某,并致刘某轻伤,被公安部门给予其行政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仇某对此不服,先后向县政府和法院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均以失败告终,现在他又向市中院提起诉讼。我镇纪委已密切关注这一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并将严格按规定对仇某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理;二是小沙村党员束某因对本村青年妇女耍流氓行为,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5天。对此,我镇纪委已到公安部门复制了相关证据材料,并正在按规定进行处理。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认。

真抓好农技中心财务清理。

按照射纪发[2005]9号文件“关于开展镇区‘六大中心财务清理的通知”精神,我镇立即进行了研究,并根据几大中心财务管理实际情况,决定对矛盾较多、单位内部职工和社会上反响都比较大的农技中心财务进行突击清理。我镇纪委通过事前广泛听取各方建议和认真调研,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农技中心财务进行突击清理的实施方案”。就在搭好班子准备按“方案”着手清理时,因镇人事调整(纪委副书记刘德森同志调出、清理工作组的三个会计人员中一个主动辞职外出打工、二个被镇下派到村分别担任村支部书记和村会计辅导员)使农技中心财务清理工作暂时停了下来。9月份在纪委董彪书记的多次努力下,镇党委同意将已下派到村做会计辅导员的原审计站副站长又调回镇审计站上班,并重新抽调人员搭建班子,继续对农技中心财务开展清理。目前已进入外调对帐阶段。从清理情况看,由于该中心是由原农机站、林蚕站、农科站、兽医站、水产站等五个单位先后合并组成的,合并时各单位帐面资金余额和固定资产多少不一,财务和财产管理上确实比较混乱。整个清理工作估计在本月底结束。

二、围绕稳定,服务大局,扎实开展重点村财务清理。

村级财务是农民的财务。如果村级财务有问题,损害了群众利益,群众不答应,就会上访,既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又影响该地区经济发展,负面作用比较大。因此,抓重点村财务清理,就是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在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就是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就是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今年,我镇把重点村财务清理,作为排查案源的重要渠道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牛鼻子”,紧抓不放。按照充分听取审计部门和农经管理部门的意见,并结合信访办和镇纪委平时掌握群众信访的情况,我镇决定将健康村作为今年财务清理的重点村。工作开展情况与对农技中心财务清理情况相似。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清理之中。从清理工作情况看,该村高速公路建设拆迁、征地补偿这一块帐务比较混乱,核实的工作量较大,该村财务清理工作估计在12月中旬结束。

三、围绕纠风,依法维权,切实加强对全镇妇幼保健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今年,我镇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作为依法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举措,摆上突出位置。年初在多渠道收集信息并进行认真分析和筛选的基础上,本着“进得去,出得来;不晃虚枪、务求实效”的原则,决定对卫生院2001年以来妇幼保健保偿工作及今年对中小学生注射ac流脑疫苗情况开展执法监察。通过大量地内查外调工作,最终查实卫生院防保科在2001年至2004年期间,多元(每名新生儿6xxxx,分别在出生后xxxx月、xxxx月、xxxx月和1xxxx月时注射,每针1xxxx);而实际情况是医院只对部分新生儿使用了该疫苗,对部分新生儿用常规百白破疫苗代替,从而截留2700xxxx元。由于防保科疫苗注射情况记载不清,考虑到向新生儿退款的难度大和社会负面影响大,不利于社会稳定,也不利于医院今后开展工作,因此,我镇纪委决定将医院向新生儿收取但尚未用于新生儿的2700xxxx元中无法再补用的2494xxxx的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款全部收缴财政。同时进行立案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过开展这项执法监察,敦促卫生院对在疫苗接种期内的新生儿继续使用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并在今后自觉做到收什么费,就用什么疫苗和搞好相应服务;帮助卫生院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制度。

四、围绕惠民,落实政策,兼顾督查其它相关工作。

今年来,我镇在抓好县纪委部署的中心工作和镇自选特色项目的同时,还注重兼顾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等常规项目进行执法检查。一是对2004年度小麦直补款32341xxxx和2005年度水稻直补款125665xxxx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2004年以来全镇优抚等资金发放和今年农村低保与草危房改造对象户的确定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继续跟踪监管;三是对全镇10xxxx农村计划生育扶助奖励对象的确定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继续检查该资金兑现发放情况;四是对全镇动物防疫工作进行检查,从而保证了全镇防疫经费专款专用、动物防疫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在抓好对相关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我镇8月份还组织开展了基层评议站所活动,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努力提高各行各业服务意识,不断排查新的执法监察项目。

回顾今年来的执法监察工作,我镇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领导与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碍于情面的怕恼人思想,有该监察而没监察的常规项目,主要是社会公益事业和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二是缺乏开拓创新的精神,满足于常规工作,等等。今后工作打算:

1、继续抓好农技中心和健康村财务清理。

2、帮助有关单位和村进一步完善和建立管理制度。

3、广泛调研,挖掘储备2006年执法监察项目。

查办案件工作总结

根据市政府案件评查文件精神,按照市区两级局会议精神及通知有关要求,连山区工商局市场合同积极开展了执法办案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认真的`对科内20xx年所办案件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按通知要求的评查范围和内容抓好落实,对本单位20xx年以来查办案件进行自查自纠。情况如下:

接此通知后,科里能够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开展了科里20xx年所办案件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按要求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自查:

三是执法子系统规范标准化。做到了按立案及时标准、

这次案件自查工作市场合同科做到了严密组织,通力配合,按要求进行了自查自纠,截止到现在对拉里20xx年以来的科里21个办案件进行了自查,做到了边查边改,整改到位的目标要求。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虽然按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做到了整改及时到位,但也存在着:一是对查办案件相关法律法规研究的不深不透的现象;二是对查办过的案件书式数据填写不全;主要表现在对本科20xx年所办案件通过自查存在有共性的问题是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个别项目内容为空的现象,在下步工作中还需加强研究与学习,还需进下加强与提高。

案件管理工作汇报

等办公设备,共有专、兼职案管员6人。不断优化的软硬件环境,利于工作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有效地促进了案件查处工作。

二、案件管理工作在案件查办中的作用、抓组织协调,形成办案合力。

案人才备案库,加强了对办案人员的统一调度管理。成立联合办案小组,小组由市纪委主管案件的常委和临时抽调的基层办案人员组成,案管人员灵活调度,负责协调或直接参与基层办案以及案件的督办、查办工作。一方面解决了办案力量不足,当地办案人员容易受人情因素干扰问题;另一方面基层办案人员通过参与联查小组办案,能够在实践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办案水平,有效地促进了基层办案。

2、抓跟踪督办,加快办案进度。一是建章立制。我们于05年制定了《关于纪检监察案件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督办案件的范围、时限以及其他相关事项。二是强化对县区案件的督办。案管人员根据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对县区查办的需要上报结果和具有一定影响的案件,定期跟踪督办,并及时要求反馈案件查处的进展情况。首先,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对基层纪委自办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抽查,防止重查轻处的现象发生。其次,每双月20日召开一次例会,由各县区纪委汇报案件查办案件的情况,帮助解决基层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办案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三是领导直接参与案件督办。对一些疑难或久立未结的案件,纪委书记、副书记以及分管常委亲自带领案管人员和办案人员到案发单位现场办公,找出症结,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

3、抓监督检查,落实办案成效。市纪委制定了《考核奖惩办法》、《县区案件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建立案件管理工作几项制度的通知》,明确办案目标。每季度对委局有关室和各县区纪委查案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年终进行考评,对查案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有案不查、查而不处的,视情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此外,我们还确定了备案登记制。即:检查室对所调查的案件,一经查否,立即交案管人员备案登记,主要将案件当事人姓名、反映的问题、案件主办人、主管案件领导、查否的原因等内容填写在登记表上。如出现一起案件因主观原因而导致调查结果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难以认定等情况发生而导致举报人重复上访的,案管工作领导小组就可以年终考核时取消评先资格;案件的查办结果不能让上访人满意的,案管工作领导小组就责成调查组限期进行重新调查,案管员随时进行跟踪督办,有效地避免了举报人的重复上访,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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