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灾后重建汇报(汇总14篇)

时间:2023-11-13 10:53:11 作者:琉璃 最新灾后重建汇报(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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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汇报

第三十四条地震灾区的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协助、指导地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

城镇恢复重建应当充分考虑原有城市、镇总体规划,注重体现原有少数民族建筑风格,合理确定城镇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并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第三十五条发展改革部门具体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的统筹规划、政策建议、投资计划、组织协调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安排。

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提出资金安排和政策建议,并具体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财政资金的拨付和管理。

交通运输、水利、铁路、电力、通信、广播影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有关基础设施的灾后恢复重建。

建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的灾后恢复重建。

民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受灾群众的临时基本生活保障、生活困难救助、农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社会福利设施恢复重建以及对孤儿、孤老、残疾人员的安置、补助、心理援助和伤残康复。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广播影视、体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工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公共服务设施的灾后恢复重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以及维护市场秩序。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应当加强对有关问题的专题研究,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商务、工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动物疫情监测、农业生产设施恢复重建和农业生产条件恢复,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用地安排、土地整理和复垦、地质灾害防治,商贸流通、工业生产设施等恢复重建。

环保、林业、民政、水利、科技、安全生产、地震、气象、测绘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的技术保障及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

中国人民银行和银行、证券、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务政策的制定与落实。

公安部门具体负责维护和稳定地震灾区社会秩序。

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组织实施进口恢复重建物资、境外捐赠物资的验放、检验检疫。

外交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调开展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涉外工作。

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物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地震废墟进行现场调查,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科学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地震遗址、遗迹划定范围,建立地震遗址博物馆。

第三十七条地震灾区的省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民族事务、建设、环保、地震、文物等部门和专家,根据地震灾害调查评估结果,制定清理保护方案,明确地震遗址、遗迹和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具有历史价值与少数民族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保护对象及其区域范围,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地震灾害现场的清理保护,应当在确定无人类生命迹象和无重大疫情的情况下,按照统一组织、科学规划、统筹兼顾、注重保护的原则实施。发现地震灾害现场有人类生命迹象的,应当立即实施救援。

第三十九条对清理保护方案确定的地震遗址、遗迹应当在保护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抢救、收集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技术资料和实物资料,并在不影响整体风貌的情况下,对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必要的加固,对废墟中有毒、有害的废弃物、残留物进行必要的清理。

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实施原址保护。对尚可保留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具有历史价值与少数民族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历史建筑,应当采取加固等保护措施;对无法保留但将来可能恢复重建的,应当收集整理影像资料。

对馆藏文物、民间收藏文物等可移动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应当及时抢救、整理、登记,并将清理出的可移动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运送到安全地点妥善保管。

第四十条对地震灾害现场的清理,应当按照清理保护方案分区、分类进行。清理出的遇难者遗体处理,应当尊重当地少数民族传统习惯;清理出的财物,应当对其种类、特征、数量、清理时间、地点等情况详细登记造册,妥善保存。有条件的,可以通知遇难者家属和所有权人到场。

对清理出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其他废弃物、残留物,应当实行分类处理,并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地震灾区的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对清理出的动物尸体,应当采取消毒、销毁等无害化处理措施,防止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第四十二条对现场清理过程中拆除或者拆解的废旧建筑材料以及过渡安置期结束后不再使用的活动板房等,能回收利用的,应当回收利用。

第四十三条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统筹安排交通、铁路、通信、供水、供电、住房、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文化、广播电视、金融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城镇的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统筹安排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其他设施,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

乡村的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尊重农民意愿,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以群众自建为主,政府补助、社会帮扶、对口支援,因地制宜,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保护耕地。

地震灾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村民住宅建设的选址予以指导,并提供能够符合当地实际的多种村民住宅设计图,供村民选择。村民住宅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体现原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

第四十四条经批准的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先行安排使用土地,实行边建设边报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对因地震灾害毁损的耕地、农田道路、抢险救灾应急用地、过渡性安置用地、废弃的城镇、村庄和工矿旧址,应当依法进行土地整理和复垦,并治理地质灾害。

第四十五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对地震灾区地震动参数、抗震设防要求、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复审;确有必要修订的,应当及时组织修订。

地震灾区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应当根据修订后的地震灾区地震动参数,进行相应修订。

第四十六条对地震灾区尚可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应当按照地震灾区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改造等措施。

第四十七条地震灾后重建工程的选址,应当符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抗震设防、防灾减灾要求,避开地震活动断层、生态脆弱地区、可能发生重大灾害的区域和传染病自然疫源地。

第四十八条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并对抗震设计的质量以及出具的施工图的准确性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选用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四十九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时,应当重点对工程是否符合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第五十条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商场、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第五十一条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涉及文物保护、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地震遗址、遗迹保护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汇报

第二十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工作,为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提供依据。

第二十一条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城镇和乡村受损程度和数量;。

(四)环境污染、生态损害以及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毁损等情况;。

(五)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以及地质灾害、地震次生灾害和隐患等情况;。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分工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毁损严重的水利、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建设工程进行工程质量和抗震性能鉴定,保存有关资料和样本,并开展地震活动对相关建设工程破坏机理的调查评估,为改进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十三条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应当采用全面调查评估、实地调查评估、综合评估的方法,确保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评估结论的可靠性。

地震部门、地震监测台网应当收集、保存地震前、地震中、地震后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并建立完整的档案。

开展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二十四条地震灾害调查评估报告应当及时上报国务院。

灾后重建工作情况汇报

8.5暴雨洪灾发生后,****党委、政府面对严重的自然灾害,不等不靠,积极应对,科学调度,动员全镇上下齐心协力,迅速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目前,我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关注下,在市直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面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农房倒损情况。8.5特大洪水灾中,我镇部分农户的房屋受损情况严重,经过逐村逐户的走访摸查,****共有因灾倒房重建47户218人,因灾危(损)房重建(维修)的56户150人。倒房重建中,其中.集中建房14户,分散重建33户。

2、资金投入情况。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灾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市委、市政府及市民政局对我镇倒损农房灾民共投入资金为9.1万元,救灾棉被100床,救灾帐篷50顶,大米27200斤,及时帮助灾民度过灾后重建的过度生活。

3、恢复重建工作完成情况。目前,在镇、村干部的努力下,倒房及严重损房户群众现已全部妥善安置,全镇工作已经转入灾后倒房重建阶段。2处集中连片建房中,一处12户已完成选址工作,另一处2户正在协调场地;33户分散建房农户已有20户完成选址工作,开始动工重建,其他13户场地还在协调之中。56户危损房维修恢复农户中,已有48户农户完成维修任务,其余8户也正紧锣密鼓地进行维护修缮。

二、工作措施。

1、认真领会灾后重建会议精神。一是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认真传达了全市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会议精神,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并就如何以落实会议精神,以实际行动完成恢复重建任务进行了认真的讨论,进一步交换了意见和看法,达成了共识,理清了工作思路,进一步增强做好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召开了全体机关干部、驻村干部、各村支部书记、主任、会计参加的恢复重建工作会议,传达市《灾后重建方案》和会议要求,安排部署全镇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三是安排干部入村指导村级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层层传达会议精神,积极引导全镇干部群众认清形势,狠抓落实,为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全面完成民房灾后重建工作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切实加强灾后重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推进,镇政府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三位副书记为副组长,镇属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灾后重建的日常工作。并要求各村成立相应机构,由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具体负责灾后重建工作;二是组建工作专班,实行专班负责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直接对镇党委、政府负责。

3、具体明确灾后重建工作责任。按照分级负责救灾工作体制,坚持以村委会为责任主体,镇、村、组三级联动,分级负责、分片包干,建立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包保,将恢复重建任务层层分解,做到责任到人。镇直相关部门和村委会负责落实建房选址、呈报审核;村委会是灾后重建的主体单位,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是灾后重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人员具体实施重建工作事宜;驻村干部是灾后重建的包保责任人,负责组织工程的实施,落实包保责任,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并搞好房屋竣工后的验收上报工作。

4、科学制定灾后重建实施方案。在充分调研、深刻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切实可行的《****8.5洪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实施步骤、补助标准和工作措施,确保了全镇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有章可循。

5、广泛开展灾后重建宣传动员。采取进村入户动员和驻村干部驻村督导的方式,广泛动员群众积极配合支持倒损房恢复重建工作,使上级的惠民政策及时做到家喻户晓,并倡议各单位、社会力量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帮助。

三、下步工作重点。

1、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督查力度、明确责任。继续把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放在下半年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市重建方案的时间截点,力争在年底全部完成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让农户搬进新房过个愉快祥和的新年。

20xx年10月10日。

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汇报

第七条对地震灾区的受灾群众进行过渡性安置,应当根据地震灾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政府安置与投亲靠友、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政府对投亲靠友和采取其他方式自行安置的受灾群众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第八条过渡性安置地点应当选在交通条件便利、方便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区域,并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可能发生洪灾、山体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雷击等灾害的区域以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

实施过渡性安置应当占用废弃地、空旷地,尽量不占用或者少占用农田,并避免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生态脆弱区域造成破坏。

第九条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条件,因地制宜,为灾区群众安排临时住所。临时住所可以采用帐篷、篷布房,有条件的也可以采用简易住房、活动板房。安排临时住所确实存在困难的,可以将学校操场和经安全鉴定的体育场馆等作为临时避难场所。

国家鼓励地震灾区农村居民自行筹建符合安全要求的临时住所,并予以补助。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条用于过渡性安置的物资应当保证质量安全。生产单位应当确保帐篷、篷布房的产品质量。建设单位、生产单位应当采用质量合格的建筑材料,确保简易住房、活动板房的安全质量和抗震性能。

第十一条过渡性安置地点应当配套建设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并按比例配备学校、医疗点、集中供水点、公共卫生间、垃圾收集点、日常用品供应点、少数民族特需品供应点以及必要的文化宣传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过渡性安置地点的规模应当适度,并安装必要的防雷设施和预留必要的消防应急通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防范火灾和雷击灾害发生。

第十二条临时住所应当具备防火、防风、防雨等功能。

第十三条活动板房应当优先用于重灾区和需要异地安置的受灾群众,倒塌房屋在短期内难以恢复重建的重灾户特别是遇难者家庭、孕妇、婴幼儿、孤儿、孤老、残疾人员以及学校、医疗点等公共服务设施。

第十四条临时住所、过渡性安置资金和物资的分配和使用,应当公开透明,定期公布,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五条过渡性安置用地按临时用地安排,可以先行使用,事后再依法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到期未转为永久性用地的,应当复垦后交还原土地使用者。

第十六条过渡性安置地点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次生灾害、饮用水水质、食品卫生、疫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以及环境卫生整治。使用的消毒剂、清洗剂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避免对土壤、水资源、环境等造成污染。

过渡性安置地点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治安管理,及时惩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受灾群众应当在过渡性安置地点所在地的县、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下,建立治安、消防联队,开展治安、消防巡查等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七条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受灾群众和企业开展生产自救,积极恢复生产,并做好受灾群众的心理援助工作。

第十八条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修复毁损的农业生产设施,开展抢种抢收,提供农业生产技术指导,保障农业投入品和农业机械设备的供应。

第十九条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优先组织供电、供水、供气等企业恢复生产,并对大型骨干企业恢复生产提供支持,为全面恢复工业、服务业生产经营提供条件。

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汇报

上半年湖北经济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gdp增长8.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骄人成绩取得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楚的看到入梅以来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给湖北带来的重创,截至7月19日8时,洪涝等自然灾害已造成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94个县(市、区)1962.03万人次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1759.1千公顷,其中绝收419.2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454.7亿元。我们可以预判到,下半年,湖北的经济发展必将面临严峻的考验。

天不悯人,人更需自强。与自然相比,我们承认人类的渺小和脆弱。但在灾害面前我们从不听天由命,从不坐以待毙。当前湖北各地各部门正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应急与谋远相结合,一手抓防汛抗灾、一手抓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掀起了一波防汛抗灾和保发展、保安全、保目标、保稳定的热潮。

王晓东强调一手抓防汛抗灾保安全一手抓生产自救保发展。

7月18日,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王晓东赴天门市检查指导抗洪救灾。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抗洪救灾工作的各项部署,全力以赴抢抓农时,加强力量组织,加强农资调运,加强抢补改种,一手抓防汛抗灾保安全,一手抓生产自救保发展,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曹广晶要求全省金融系统要克服困难全力支持灾后恢复生产。

7月13日,副省长曹广晶主持召开全省金融系统支持灾后恢复生产紧急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委书记李鸿忠关于金融系统在大灾之年要为企业、为农业的复产提供更方便、更优惠的金融服务的指示要求,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灾后恢复生产的具体措施。曹广晶要求,全省金融机构要克服重重困难,确保正常营运,为灾区企业和群众提供正常的金融服务;对受灾企业和农户要不抽贷、不断贷、不惜贷,因受灾而导致资金还款困难的企业,要继续予以续贷。保险机构要及时、足额、优质、高效地做好对受灾地区的救援理赔工作。

任振鹤到沙洋指导防汛抗灾工作要求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19日,副省长、省防指常务副指挥长任振鹤到沙洋县查看汛情灾情,强调要责任上肩、措施到位、科学调度,以极值之举应对极值之灾,千方百计排渍排涝,尽快恢复农业生产。任振鹤强调,要开肠破肚,抢抓汉江水位低、容量大的有利时机,采取超常举措抢排洪水,开渠导水、扩渠放水,向汉江分流。要排渍排涝,最大限度地应排必排、能排尽排,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要改管结合,根据季节时令和市场行情,水改旱、粮改经,迅速改种、补种,加强技术指导,加大田间管理力度,多法并举,确保大灾之年农民不掉收。要两保齐抓,既要防汛抗灾保安全,继续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又要恢复重建保目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抢修抢建水毁基础设施,提早制定重建规划,提早谋划秋冬农业综合开发,大灾之年要大治。

任振鹤强调坚持发展不懈怠科学谋划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18日下午,省减灾委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部署暴雨洪涝灾后重建有关问题。任振鹤强调,大灾面前要树牢大局意识,汛情的严峻性容不得有半点疏忽,发展目标的严肃性容不得有丝毫懈怠,灾后重建的艰巨性容不得有任何麻痹;大灾面前要强化大谋思维,正确处理好坚定信心与痛下决心、防汛抗灾与经济发展、被动应付与竞进作为、应急与谋远的关系;大灾面前要厉行大治方案,一定要把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好,把生产经营恢复好,把基础设施建设好,把灾害隐患治理好,把政策扶持引导好,把对上争取工作开展好;大灾面前要争创大战绩效,在尽心履责、提升素养中争创绩效,在督导落实中体现绩效。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提振精神、满怀信心、扛起责任、鼓足干劲,奋力实现防汛抗洪、救灾减灾的全面胜利,确保实现“损失98-”的'目标任务。

金融:

全省银行业加大灾后重建金融支持力度推出“洪灾救助贷”

7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做好抗洪救灾恢复生产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连日来,我省银行业系统积极落实《通知》相关要求,加大对灾后重建的支持力度。

人民银行咸宁中支出台相关意见,积极争取政府部门支持,创新推出通山县“洪灾救助贷”贷款品种,专门向受灾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贷款利率6%,由政府财政全额贴息,通山农商行和邮储银行分别安排1000万元和2000万元资金,用于“洪灾救助贷”贷款的发放。

交通:

湖北交通运输部门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快公路灾后重建。

7月19日,从湖北省交通运输工作半年形势分析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推进会获悉,公路灾后重建成为下半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的重中之重。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何光中表示,目前交通运输部门已着手开展水毁恢复重建方案的编制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公路、水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尽可能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下一步,将水毁恢复重建工程与交通基础设施改造、大修、地灾整治相结合,与村村通工程建设相结合,加快完成公路水毁修复重建工作。

湖北省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普通公路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

7月15日,从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全省普通公路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因连续强降雨而损毁的公路桥涵、路基、路面、防护设施情况将被详细调查。

据了解,各市州公路部门将根据当地灾毁情况并参考《公路灾后重建规划提纲》,编制公路灾后重建规划,遵循“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恢复为主、新建为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尊重自然、因地制宜”的原则,研究分析灾毁情况,提出灾后重建目标,明确灾后重建任务,制定灾后重建保障措施。

交通部将最大力度支持湖北灾后重建水路公路是重建重点。

14日,副省长许克振代表省政府向交通部部长杨传堂汇报我省交通抗灾保畅情况。杨传堂表示,湖北是交通灾损最严重的省份之一,交通部将最大力度倾斜,尽力支持湖北开展水路公路重建。

截至7月10日,全省普通公路累计中断1234处,损毁桥梁304座,航标设施失踪23座,80%以上渡口被淹,公路水路直接损失达51.7亿元,大幅超过历史记录。

民政:

全省累计接收救灾捐赠款物25915万元已发放使用12697万元。

7月20日,从湖北省民政厅获悉,截至15时,全省累计接收2016年暴雨洪涝灾害救灾捐赠款物25914.86万元,其中实际到账捐款11116.11万元,直接接收捐赠物资折价14798.75万元。已拨给灾区使用捐款1510.31万元,发放使用捐赠物资折价11186.62万元,合计12696.93万元;账面实际结存捐款9605.79万元,物资折价3612.13万元,合计13217.92万元。

省民政厅开展倒房恢复重建确保受灾群众年底前住进新房。

“省民政厅将抢抓时间开展倒房恢复重建,保证受灾群众年底前住进新房屋。”7月18日,省民政厅厅长彭军在湖北省减灾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汇报因灾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时说道。

彭军介绍,我省汛情在继续,灾情在发展,大量房屋仍浸泡在水中,基脚被淹溶。洪水退后,大量房屋或将连片倒塌。截至7月17日17时,我省因灾倒塌房屋1.74万户4.31万间,严重损坏房屋1.37万户3.29万间,一般损坏2.7万户6.33万间。其中,倒房较多的县市有:新洲区7537间、麻城市5373间、蕲春县5020间。

卫生:

省卫计委增派40名专家赴各地指导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工作。

7月11日,省卫生计生委召开防汛专题会议,研讨洪涝灾害期间的卫生应急工作,增派40名专家赶赴各地指导和参与卫生防疫及监督工作。据介绍,40名专家分别来自省疾控中心和省卫生计生监督局,将于7月12日赶赴黄冈、孝感、咸宁、鄂州、荆州、恩施、天门、仙桃、潜江、荆门、随州等地,与此前派出的12个工作组共同驻地开展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工作。

湖北出动执法人员27269人次赴受灾地监督检查食药品安全。

7月16日从省食药监局获悉,为应对汛情可能引发的食药品安全问题,该局已先后成立13个工作组,抽调食药品专家技术人员86人,分赴受灾严重地区指导防汛抗洪救灾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湖北省疾控中心积极开展血防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入汛以来,湖北已遭受多次暴雨袭击,各地江、湖水位迅速上涨,多处有螺滩地和易感区域被洪水淹没,血吸虫尾蚴随着涨水面积增大而扩散,人畜感染概率加大。7月11日,记者从湖北省疾控中心了解到,此次防汛期间,湖北省疾控中心组织成立血防防汛应急小组,赴各血吸虫易感地区开展血吸虫病防控。

农业:

恢复生产种子需求大湖北省农业厅有序调度全力保供应。

洪灾过后正是灾后恢复生产,抢抓农时改种补种的关键时期。记者7月13日从省农业厅种子管理局了解到,全省种子供应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截至目前,省级储备已调拨28.9万斤“早翻秋”救灾种子,分别调运到大冶、新洲、黄陂、武穴、蕲春、浠水、黄梅、团风、黄州等县市,用于救灾恢复生产。

灾后复产种子先行湖北省农业厅向江夏受灾农民送种子。

7月11日下午,江夏凡华生态农业园里,省农业厅和省职业农民协会(筹)组织的科技救灾捐赠暨产销对接签约活动正在举行。省农业厅专家组编印的《湖北省农业灾害应急技术手册》,第一批蔬菜、甜玉米种子及肥料等,送到江夏部分受灾农民手中。

救灾物资总价值约76万元。不仅有适宜江夏种植的饲料玉米、甜玉米种子,还有蔬菜种子20多个品种、4900多袋,可种植面积1.7万亩。

不让农业减产百姓减收——农业战线全面抗灾复产保目标。

入梅以来的强降雨,给我省农业生产带来巨大损失。截至7月14日17时,种植业受灾面积2802.57万亩,成灾面积1368.54万亩,绝收面积395.41万亩,经济损失97.2亿元。水产品损失37万余吨,数以万计的生猪、羊、禽类死亡。

决不能让农业因灾减产、让百姓因灾减收。要采取非常举措,确保农业生产全年目标实现。一场抗灾复产保目标的大仗,在荆楚大地全面打响。

物价:

省工商局加强汛期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哄抬物价等行为。

连日来,特大暴雨造成湖北省局部受灾严重,湖北省工商局迅速出击加强灾害天气市场监管。7月20日,省工商局市场处处长刘艺在省防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称,目前,全省未出现重大市场秩序问题。

省物价局要求加强洪灾期间价格监管确保灾区物价稳定。

省物价局日前向全省各市县物价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严格落实12358价格举报热线值班制度,对涉及灾情、受灾群众的价格举报投诉,要组织应急分队调查处理,确保灾区价格秩序稳定。

省供销社确保防汛和生产物资供应帮助灾区恢复生产。

7月7日,带着15万条编织袋和2万条编织布、100立方米原木,省供销合作总社工作组先后赶赴仙桃、天门灾区,会同当地供销部门组织防汛救灾,帮助灾区快速恢复生产。目前湖北农资连锁网络库存和可掌控各类化肥资源近12万吨,其中实际库存尿素3.86万吨、钾肥4.56万吨、复合肥1.38万吨,其他化肥在途运输2.2万吨。

黄冈市全力推进工业生产自救九成受灾企业已恢复生产。

7月20日,从黄冈市政府应急办获悉,今年入梅以来,黄冈市受多轮强降雨影响,工业企业受灾严重。为此,黄冈市出台九条措施,全面开展工业生产自救,截至7月19日,全市已有90%受灾企业恢复生产。

咸宁市全面开展农业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已筹备种子9万公斤。

18日咸宁市农业局透露,多轮强降雨导致咸宁市农业生产损失严重。目前,咸宁市正全面开展农业灾后恢复生产工作。针对灾后复产种子短缺难题,工作组迅速摸清灾后复产种子所需数量,积极与省种子公司和湖南省种子经销商协调,筹措早稻翻秋所需种子。截至7月17日,已筹备受灾农户补种改种种子9万公斤,剩余所需种子5万公斤正在紧急调运中。

鄂州科学调度重点项目建设积极组织工业受灾企业复产。

连日来,鄂州市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在防汛同时,科学调度该市重点项目建设,积极组织全市工业受灾企业复产。该市发改委联合该市目标办、交通局、水务局等部门,成立两个项目调研督办组,分别对全市160个市级重点项目进行实地调研和督办,全程跟踪重点项目建设,加速推进项目早投产、早见效。同时,结合防汛救灾工作,积极谋划和争取生态防汛项目,通过生态项目建设根除水患。

武汉市已制定汛期保供应急预案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

7月17日从武汉市商务局获悉,武汉市已制定汛期保供应急预案,猪肉、清真牛肉、食糖、大米、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武汉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处负责人介绍,今年初,该局就防汛应急保供工作进行了部署,制定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近日,商务部门检查了重点商超生活必需品储备情况,目前该市应急物资储备充足。

咸宁市争分夺秒抢抓灾后重建规模以上企业均已恢复生产。

7月16日,赤壁市经济开发区思克嘉耐磨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工人全部到岗,机器轰鸣。曾在暴雨期被淹的工厂重新运转。该市透露,全市抢抓灾后重建、生产自救,规模以上企业均已恢复生产。

孝感抢抓灾后重建生产自救受损电网恢复农业自救有序进行。

连续的强降雨过后,孝感全市上下环环紧扣,“抢”字当头,在做好防汛保安全同时,抢抓灾后重建、生产自救。

至7月10日,该市受损电网已全部恢复,17条受损国省道交通干线已修复16条,全市146家受灾的重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已有80家恢复正常生产,灾区农业自救有序进行。

仙桃全力帮扶受渍企业恢复生产。

7日下午4时,位于仙桃沙嘴办事处的湖北天合光能公司,在停产32个小时后,恢复生产。截至7日下午5时,仙桃86家受渍企业中,有63家恢复生产、18家停产检修,5家停产企业预计一周内可恢复生产。

广水投入3700万元组织灾后重建九成受灾企业恢复生产。

持续遭受强降雨袭击,广水受灾严重。该市投入3700多万元积极组织灾后重建,7月10日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该市九成以上的受灾企业已恢复生产。

顶住大暴雨袭击随州广水市九成受灾企业恢复生产。

7月5日,记者从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获悉,6月中下旬以来,随州广水市遭受大暴雨袭击,对广水广大企业造成极其严重影响,经济损失巨大。近日,洪水退后,广水市委市政府迅速组织专班人马,深入企业,与企业员工共同展开赈灾自救。目前,广水九成以上的受灾企业已恢复生产。

灾后重建工作情况汇报

中医药界全体同仁:

2015年5月12日14时28分,我国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其破坏性之强、波及范围之广、救灾难度之大至为罕见,给四川、甘肃、陕西、重庆等地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损失。处在震中地区的中医医疗机构也遭受了毁灭性的破坏:医护人员伤亡重大,集体财产损失惨重;医院楼房或倒塌或震裂,变为废墟、成为危房;医疗设备被损毁、遭掩埋,难以修复、无法利用。然而,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灾区中医人没有气馁、没有退缩,他们不惧危险、团结奋斗,他们自强不息、坚韧不拔。生死之际,大难面前,他们毫无例外地选择首先保护病人、抢救伤员,毫无怨言地选择日夜坚守岗位、承担超负荷的压力。这种选择既是白衣战士的职业素养和义不容辞,也是气贯长虹的牺牲精神和大爱奉献。他们的坚强意志,他们的英勇表现,是我们全体中医药人的骄傲,更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目前,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抗震救灾工作取得了重大阶段性胜利,但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灾区中医医院一方面要尽力恢复正常的医疗秩序,一方面又必须全力做好灾后重建。然而,恢复重建举步维艰,严重缺少必需物资,严重缺乏重建资金,似一座难以逾越的大山横亘眼前,他们正在面临着巨大困难的压力。

天下中医药人是一家!在惊天灾难面前,中医药行业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已经积极开展了应急救助,在人员、物资和资金诸方面大力支持灾区抗震救灾。但在困难更大、任务更重、时间也更长的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灾区中医医院更需要全行业伸出兄弟之手,给予更为有力的支援。

我们,作为中医药界的一分子,应该也能够为灾区重建多添一把柴、多加一把力。重建是一个相对长期的过程,大笔资金捐助固然需要,涓涓细流、源源不断的物资、资金、智力、技术的扶助也必不可少。支援灾区的方法、途径可以多样,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尽快行动起来。为此,我们联合倡议开展“中华中医药心连心”大型援助活动,为灾区中医医院的恢复重建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能力不分大小,奉献不分先后,您所援助的每一元钱、每一款物,您所做出的每一个行动、每一个善举,都饱蕴着无价的爱心,都将化成一缕缕阳光,汇成一股股甘泉,给身处困境的中医人以无限的力量和希望。让我们与灾区中医人心连心、肩并肩,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灾后重建这场硬仗,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

发起单位(名单不分先后):

文档为doc格式。

乡镇恢复重建工作汇报

11月15日3时,福建厦门市杏林大桥附近,随着被今年最强台风“莫兰蒂”吹倒的'最后一根杆塔完成重建修复,厦门铁塔全面完成了1199个站点的灾后重建恢复工作。11月14日,在厦门市防抗“莫兰蒂”台风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总结推进会上,厦门市委、市政府对防抗“莫兰蒂”台风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扬通报。厦门铁塔获得先进集体称号,厦门铁塔员工刘钊、林永钦、黄泽斌三人获先进个人称号。

厦门市委书记裴金佳指出,第14号台风“莫兰蒂”是今年全球最强台风,也是1949年以来登陆闽南的最大台风,对厦门市造成了严重影响,直接经济损失达102亿元。全市上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指挥,全面动员、众志成城、顽强奋战,全力推进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把损失降到最低,创造了灾后重建的厦门速度,让世界看到了一个有大爱、有品格、有力量的文明厦门。

据悉,厦门铁塔近70%的站点因“莫兰蒂”台风严重受损,需重建或修缮站点达1199个。厦门铁塔全体员工连续奋战20余日,与各界支援力量通力协作、联合作战,累计共出动抢修人员5073人次、抢险车辆2896辆次、油机2482台次,累计参与抢险及重建人员504人、车辆144辆,为厦门市通信恢复作出突出贡献。三家运营商对铁塔公司的全力抢修表示感谢,厦门电信、厦门移动还特地发来感谢信。

灾后重建工作情况汇报

亲爱的市民:

今年第9号超强台风“威马逊”重创椰城,在海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3.86亿元,受灾人口85.59万人。整个城市市容市貌破坏严重,全市多条道路因积水和树木倒塌通行困难,大部分道路因积水无法通车,大量树木倒塌。

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海口的灾后重建工作稳步推进,但由于此次台风涉及面广,危害程度深,经济损失重,受灾群众重建家园的任务十分艰巨。在此,我们特向全体团员青年、青年志愿者、社会青年们发出号召:迅速行动,积极主动,以实际行动全力投身到灾后重建家园行动中来。

一、迅速行动,开展灾后自救。全市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青年突击队作用,抓紧组织力量,迅速开展灾后自救,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清理清扫家园的各项灾后工作当中,尽量减少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各级团组织要关心受灾的青少年,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使他们能全身心地投入到生产中。广大青少年、志愿者之间要同舟共济、互帮互助,在做好灾后自救的同时,积极主动为其他受灾群众提供援助,帮助尽早恢复正常生活。各级团组织要把引导和帮助受灾青少年积极开展生产自救作为当前救灾的首要工作任务,积极作为,发挥作用。

二、履行责任,积极奉献爱心。台风无情,人间有爱。全市团组织要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全体青年志愿者要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在做好自救的同时,积极帮助周边的老弱病残群体和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大家携手互助,共度难关。

三、凝心聚力,维护和-谐稳定。全市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参与宣传工作,除用好传统媒体外,还要充分利用好新媒体工作平台,发布各级团组织在灾前、灾中、灾后所做的积极工作信息、图片等,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及时挖掘、广泛宣传在救灾、重建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先进典型,集聚正能量,传播正能量,树立好榜样。让我们携手并肩,再接再厉,用爱心、信心撑起美好的明天!

共青团海口市委员会。

2015年7月22日。

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汇报

第六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以及产品质量的监督。

第六十六条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在确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分配方案、房屋分配方案前,应当先行调查,经民主评议后予以公布。

第六十七条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公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来源、数量、发放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十八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铁路、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开展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

第六十九条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定期公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并在审计结束后公布最终的审计结果。

第七十条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以及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健全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结束后,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档案。

第七十一条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第七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

接到举报的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立即调查,依法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理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灾后重建情况汇报

××暴雨洪灾发生后,××镇党委、政府面对严重的自然灾害,不等不靠,积极应对,科学调度,动员全镇上下齐心协力,迅速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目前,我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关注下,在县直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面简要汇报如下:

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

我镇交通要道,现已划拨启动资金××万元,调运机械××台、水泥××吨、水泥管道××根,全面投入道路的恢复工作;农业局为受灾群众送来萝卜、白菜、胡萝卜等蔬菜种子××斤、化肥××吨、农药××袋,技术资料××份,并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农业生产恢复;水利水电局也安排专人,组织施工人员和管道,做好集镇供水的恢复工作,并及时到联系的××、××两个受灾村了解情况,积极筹措资金解决水利设施损毁等相关问题;畜牧局也深入受灾养殖大户家中,帮其科学选址、重建,着手为受灾农户筹集资金;国土局收到恢复土地的报告后,答应积极协调土地整理项目立项;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播电视网络公司也及时组织人员,做好线路、设备恢复工作;电力公司紧急调派人员××多人进入受灾村组抢修,保证电力第一时间恢复;财保公司安排人员逐村对受灾水稻、倒房户的房屋进行了核定,为下一步补偿奠定基础。

同时,我镇的灾情也得到了“双联双助双促”活动县直联系单位的高度关注。县××局、××局领导及时深入所联系的××、××两个受灾村,并送来了慰问金,对受灾群众进行了慰问;县人武部、水务公司、城投公司也主动伸出援助之手,为我镇灾后恢复重建送来了捐款和物资,增强了我镇恢复重建工作的信心和动力。

的领导指导和组织协调,明确××名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灾情最重的××个村,并成立工作专班,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深入受灾村组组织抗灾自救;全体党员干部主动靠前,全面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抗灾自救;广大受灾群众积极参与,迅速投入生产恢复、房屋修缮等重建工作中;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踊跃捐款,镇内干部职工、工矿企业、民营业主仅××月××日上午现场捐款××万元。

(二)部门通力协作,恢复重建工作有序开展

1、倒损民房全面重建。此次洪灾造成我镇倒房及严重损房××户××间,一般损房××户××间。在镇、村干部的努力下,倒房及严重损房户群众现已全部妥善安臵,全镇工作迅速转入灾后倒房重建阶段。经过镇倒房重建工作专班的逐户摸排并征求群众意见,××户倒房户中,确定重建的农户××户,其中××户已选好场地,××户已开始动工建设;尚有××户还在协调场地。

滑坡路段进行了加固。目前,××村便道已修至该村路口,××村仍在施工,除此之外,全镇其他地方全部恢复交通。

3、吃水问题全面解决。灾害发生后,各级全力开展生活用水恢复工作。在县水利水电局紧急抢修下,集镇范围内于××月××日已恢复正常供水。××、××等村在镇、村干部的带领下,积极主动地搞好水毁供水设施的修复,截止目前,各村通过自筹资金购买管道、找临时替代水源等措施已全面解决生活用水的供应。

4、农业生产全面开展。在县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镇及时动员各村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按照“灾害损失灾后补,粮食损失蔬菜补”的思路全面开展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目前,我镇严重损毁的××亩农作物除××亩无法恢复外,其余的××亩耕地现已翻耕的土地××亩,已经播种的耕地××亩,其中萝卜××亩,白菜××亩,胡萝卜××亩,已准备育苗(油菜)的××亩。严重受灾的3个养殖大户中,两个养殖大户重建地块已经协调到位,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准备恢复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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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汇报

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导致四川省数百万间房屋倒塌,数千万间房屋损坏。目前,抗震救灾工作已进入灾后重建阶段。重建家园有着比平时数十倍增长的建材需求,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质监部门切实加强建材产品质量监管,杜绝安全隐患,既是帮助灾区恢复重建的科学、务实之举,也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近一段时间,通过对建材产品开展监督抽查、驻厂监管、免费检测等工作,以及到四川省乐山、眉山等地企业调研后,我对抓好建材产品质量监管有了一些思考。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灾区企业恢复生产难度大、建材市场供应缺口大、全省建材产品需求大,在需求大于供给的情况下,如果把关不严,难免泥沙俱下,鱼龙混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而且国务院对口援建方案中,已明确把提供建筑材料作为支援的方式之一,这进一步加大了质量把关的难度。确保水泥、钢材等建筑材料的供给与质量安全,是灾后重建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必须把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采取必要措施加强监管和检测,确保建材产品质量安全。

当前建材产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在对四川省11个市、州200多家建材企业的调研过程中,企业普遍反映当前生产经营中主要存在以下4个问题:一是部门条条框框较多,优惠政策兑现难。在水泥、钢筋等建材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特别是新上项目的立项、环评、生产许可、品牌争创等申报审批中,因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限制,有些手续审批时间长、程序多,企业往往在等待中失去市场、失去机遇。二是生产要素价格上涨,企业正常运转难。受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和地震灾害交通不畅的影响,“5.12”以来,煤、电、油、气等建材产品的生产要素和上游产品价格普遍上涨,而且供不应求。三是部分道路管制,物流运输难。前阶段因抗震救灾对部分道路交通实行管制,致使部分企业原材料运不进来,产品运不出去,影响企业正常生产。比如四川德胜钢铁集团在地震中因道路交通问题,致使近1万吨原材料无法从云南运进来;四川明星电缆公司也因此致使1.6亿元的订单任务不能如期完成。四是灾区企业受损较重,资金回收和质量把关难。地震灾害发生后,销往成都、德阳等重灾区的建材产品,很难收回资金。另外,重灾区大部分企业质量检验检测设备毁损严重,专业技术人员不同程度伤亡,虽然在国家质检总局的支持下,我局近期已向灾区派出了多人的检验检测、特种设备专业技术服务队伍,但与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

这些问题反映在价格、运输等层面,但如果长期不解决,必然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导致建材产品质量下降。近期,通过对热轧、冷轧带肋钢筋等5类建筑用钢材的专项抽查,批次合格率仅为66.2%.一些企业在利润与成本的双重压力下,难免偷工减料、掺杂使假,甚至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扰乱市场秩序,打破重建美好家园的愿景。

加强建材产品质量监管的对策与建议。

政府负总责。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要明确各级政府对辖区内的产品质量负有总体责任。目前,资阳、雅安等地政府已经成立了建材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质量监管重大活动。其他各级政府也要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统筹协调当地建材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建材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市、县、乡镇和施工工地,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建材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

同时,为确保建材产品质量安全万无一失,推动建材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政府要在税费征收、土地使用、银行贷款、价格补贴、生产许可等方面为建材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电力、煤炭、天然气、运输等4个方面的生产要素保障。对建材产品要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统一配送制度,以及对农户灾害现金补贴转化为建材等产品的实物补贴制度,而且要把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报告等作为政府采购的必要条件,建立对建材产品的.采购质量咨询机制,着力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部门要协作。建材产品质量安全链条长、环节多、监管难度大,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事关全局,因此必须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建设、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一定要围绕质量安全的总目标,分兵把口,搞好衔接,加强沟通,开展联合执法。一要依法监管。按照《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生产、销售和使用假冒劣质建材产品的行为,尤其对生产“地条钢”、劣质预制板等严重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该曝光的曝光,该关停的关停,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要科学监管。把恢复灾区质量技术检测手段作为科学监管的首要任务,早日重建灾区公共技术检测平台,实施科学监管,这是建材产业发展的基础,也是质量把关的重要手段。三要有效监管。对水泥、钢筋、电线电缆等危险系数高的主要建材产品实施驻厂监管制度;对防水卷材、人造板等一般建材产品,加大巡查和抽查力度;对重点工程用建材,要纳入监督抽查计划,建立入场(工地)质量验收报告制度。同时,继续实施好去年在专项整治中探索的台账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施工工地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完善建材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四要阳光监管。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在项目审批、生产许可、品牌争创等方面,简化办事程序,实行“直通车”服务。特别是对省外支援的建材产品,既要心存感谢,又要严格把关,对合格与不合格建材,应当通过传媒,定期向社会公布。

企业要主动。这次灾害也为新一轮产业发展提供了机遇。面对灾后重建建材市场需求和供应的巨大缺口,省外建材产品生产企业不断要求与四川合作贴牌生产,抢占商机。我省各类建材企业特别是重灾区的企业,要尽快从地震灾害造成的社会心理震荡中恢复过来,主动恢复生产、满负荷生产,公开承诺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要切实加强质量、计量和标准化等技术基础工作,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业档次。要加大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的培育、争创、宣传和保护力度,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抢占市场竞争的制高点和话语权,让更多的“四川制造”服务灾区建设。

社会要监督。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接受社会监督。要对建材产品整治行动和成果,及时报道,对行动迟缓,进展不快,问题长期存在地区要公开曝光。特别要加大对名牌、免检产品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曝光力度。要加大对建材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以及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质量知识宣传教育,采取印发建材产品应知应会小册子、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建材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提高老百姓识假辨假的能力,努力营造“重质量、重品牌”的消费环境。最终目的是力求通过有效监管和综合治理,大幅度提升灾后重建的建材产品质量,确保真正建成安全的美好家园。

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汇报

第七十三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政府部门侵占、截留、挪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或者物资的,由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责令改正,追回被侵占、截留、挪用的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或者物资,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或者明示、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七十五条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降低建设工程质量,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十六条对毁损严重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其他建设工程,在调查评估中经鉴定确认工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构成犯罪的,对负有责任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涉嫌行贿、受贿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七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汇报

第一条为了保障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积极、稳妥恢复灾区群众正常的生活、生产、学习、工作条件,促进灾区经济社会的恢复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分步实施、自力更生、国家支持、社会帮扶的方针。

(一)受灾地区自力更生、生产自救与国家支持、对口支援相结合;。

(二)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三)就地恢复重建与异地新建相结合;。

(四)确保质量与注重效率相结合;。

(五)立足当前与兼顾长远相结合;。

(六)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相结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必要时成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协调机构,组织协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第五条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物资,开展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国家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给予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扶持,并积极提供物资、技术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支持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材料。

国家接受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的符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需要的援助。

第六条对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汇报

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政府投入、对口支援、社会募集、市场运作等方式筹集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第五十四条国家根据地震的强度和损失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专项用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由预算资金以及其他财政资金构成。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五条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捐赠款物。捐赠款物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并纳入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的,应当将捐赠款物用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作为受赠人的,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应当向捐赠人出具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捐赠票据。

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的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和人员服务以及安排实施的多双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投资地震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

第五十七条国家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依法实行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税务部门制定。

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期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地方税收优惠措施。

第五十八条地震灾区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适当减免。具体办法由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五十九条国家向地震灾区的房屋贷款和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贷款、工业和服务业恢复生产经营贷款、农业恢复生产贷款等提供财政贴息。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六十条国家在安排建设资金时,应当优先考虑地震灾区的交通、铁路、能源、农业、水利、通信、金融、市政公用、教育、卫生、文化、广播电视、防灾减灾、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重点工程设施建设。

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等设施因地震遭受破坏的,地震灾区的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力量修复,确保正常运行。

第六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受灾群众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鼓励企业、事业单位优先吸纳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就业;可以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组织受灾群众参加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第六十二条地震灾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其监护人因地震灾害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因地震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国家给予生活费补贴;地震灾区的其他学生,其父母因地震灾害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因地震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同等情况下其所在的学校可以优先将其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予以资助。

第六十三条非地震灾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的安排,采取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

国家鼓励非地震灾区的企业、事业单位通过援建等多种形式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

第六十四条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需要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的事项,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方便群众、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的原则,依法及时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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