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桂纶镁初二范文(16篇)

时间:2023-12-14 11:50:44 作者:碧墨

优秀作文能够吸引读者,引发共鸣,甚至改变人们的观念和思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作文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喜欢桂纶镁作文

1、我在感情中一向很理智,暂时没有发生让我冲动的事情,不过倒是经常看到自己的朋友会为爱做冲动的事情,惊叹之余还是觉得她们很伟大。

2、我想要绽放生命,想要肆无忌惮的活。

3、常常我们太习惯绑住自己了,不断不断的去解决你生命中好像很重要的问题,周而复始的陷溺在一个框框里,绑久了你会忘记简单的快乐。

4、一时的激情需要感动,但长久的生活更需要理智。感情这东西,接受就意味着痛苦,而这些痛苦,在将来幸福的时候会让人加倍幸福。

5、如果我真的爱这个人,我就会让他知道,我会用力的拥抱,我不会隐藏,因为,我不想要后悔。

6、女孩子不需要化很浓的'妆,或者穿漂亮衣服去吸引别人,而是找到自己最特别的部分,重视它,保护它。可能别人因此对你产生好感,也可能不,但无所谓。

7、人已经不自由了,如果连心都不能自由,那太痛苦了,我想,我可能会连戏都没办法演了吧。

8、打开,才有空间。让角色和很多人走进自己的生命里,他们带给我很多的感觉,彼此激荡,我也从中看见别人眼里的自己。

9、无助的时候,我渴望有一个无声的拥抱。

10、其实每个人为了要活下去,都挺自私的,当你那个自私显现的时候,你会做一些你自己都意想不到的举动,会让自己非常吃惊的举动。

喜欢初二作文

童年,有一种玩具让我念念不忘,那是一种手艺——铁丝人。五年级的一天,我偶然在上看到一种玩具,用各种颜色的毛线缠成的铁丝,觉得好奇,便想买来玩玩。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地迷上了这东西,我每天都在查这东西的玩法,决心创造一个自己的玩法。

两根铁丝每天都被我拿在手里缠来缠去,缠着缠着竟然缠出了一些门道:我发现两根铁丝的交点转两圈竟然固定了,并且形成了大小不一的.圆形。这一重大发现让我有了一个小念头:“我为什么不用铁丝做出一些形态各异的小人呢?”

我马上开始行动。先用一根铁丝拧出三个大小不一的圆圈,大的做头,两个小的做手,固定压平,小人的上半身就做好了。再用一根铁丝拧出大小相同的两个圆圈做脚,固定压平,小人的下半身做好了,再将上半身和下半身拧到一起,小人就基本完成了,最后我给小人添加了一些动作元素,一个个活灵活现的铁丝人就呈现在眼前了!

第二天,我把铁丝人带到学校,很快我的书桌前人头攒动,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喊:“哎呀,这个小人真可爱!”“哎,你瞧,还是个功夫小人呢!”“李柏霖,给我做一个吧,咱俩可是好兄弟啊!”听了他们的夸赞,我心里美滋滋,一高兴就有求必应,连夜为同学们赶制了一批“李氏铁丝人”。

后来,我还用六个铁丝和一个空盒子做了一个全家奔跑的”塑像”,跑在最前面的是爸爸,圆圆的啤酒肚是他独一无二的特征,紧跟其后的那个大腿长自然是我,最后面那个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的是妈妈,可她永远跑不快。妹妹呢?自然是妈妈身边那个头大腿短的小不点喽!爸爸看了,爱不释手,动不动就向他的同事炫耀:“看这照片里的艺术品,是我儿子做的!帅呆了!”时光荏苒,白驹过隙,童年一去不复返了,但童年的铁丝人一直珍藏在我心里。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玩具有几十种,我偏偏钟爱这铁丝人呢?现在我明白了,正是因为铁丝人的简单无华给了我一种安静的力量,让我沉醉其中,专注的完成一件事,体验“成就感”。这就像各种各样的饮料给人不同的味觉体验,却始终不能代替白开水的清凉爽口。

喜欢初二作文

--题记。

我曾经无意之中看到过这样一句话:讨厌一个人是事实,喜欢一个人是感受。是感受么?可是,如果是说不清道不楚的感受的话……又为什么会喜欢一个人?为什么会喜欢那个人到死去活来?为什么无法放下呢?那人身上有什么吸引人的吗?为什么不是别人呢?如今十几岁少男少女们的喜欢,是为了什么呢?外貌?好感?刺激感?新鲜感?成绩?家庭?还是……仅仅就是喜欢这个人、喜欢他的灵魂、喜欢到包容他全部的善与恶?若是前面这些东西的话,那我未免觉得这份喜欢也太过廉价了吧?若是后者,那么,那些就是我穷极一生所追求的喜欢。我也在小尝试一下这样喜欢一个人,可终究是无法做到的。但是,喜欢究竟是什么呢?一种感受?天性吸引?品格欣赏?我不知道呐……可是呢,因为不是当事人,所以还是觉得有些可笑。嗯,没错,是可笑。喜欢一个人?喜欢到可以为了他去堕落?而不是努力积极向上的学习,从而为了配得上他?这可真是……既然可以为他堕落,那么,可以为了他放弃生命吗?相信大多数人不能的。毕竟,人的本性就是自私自利的。

既然如此,不如就此放任,让喜欢随波逐流……让喜欢一个人的这种情感逐渐泯灭……(不过偶然冒出的一部分感情观罢了,看看就可。可以不必当真。毕竟,我也没有完完全全当真啊……)。

喜欢初二作文

鸟语花香的春,烈日炎炎的夏,天高云淡的秋和冰天雪地的冬装扮着我们的世界。它们使我们的世界五彩缤纷,绚丽多姿。

每一个季节我都喜爱,它们是天使赐予我们地球美丽的外表和纯洁心灵。最小的冬妹妹我最喜欢。她是调皮的。当她的三姐秋刚刚打点行李准备离去时,她就淘气地按响大地的门铃,让我们猝不及防,但又无可奈何。

每年在她突然造访地球时,我都会受到一点惊吓,手上的冻疮争先恐后地冒出来,先是左手,小指,无名指,中指,到右手中指,食指,再到耳朵,他们每年都要钻出皮肤会会老朋友,风呀,雪呀什么的。在我手上跳来跳去,我是既疼又痒,他们开怀大笑。

按理说我该讨厌冬天,其实不然,牺牲自己让老朋友团聚自然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妈妈每天周而复始的程序,浓浓的.爱意洋溢在我的四周。冬天里的每一天,妈妈都会在中午和晚上做同样一件事,倒热水为我洗脸焐手,洗手时,用毛巾把我的手包起来,捏捏揉揉,一边还心疼地唏唏嘘嘘地问我疼不疼,痒不痒,还要抱怨几句天太冷,嘱咐我不能挠等。有时为了吓唬我她还要故意夸大事实,说如果再抓挠就要破了,破了就会结疤褪不去等等。水擦干后又是一套程序,先擦护手霜,再上冻疮膏,她先在自己手上涂一点,然后用食指涂在我每一个红肿的地方,很轻很轻,轻得我都觉得痒痒的。有了这样的悉心呵护,我手上的冻疮虽然不少,但从来没有破过。

我喜爱冬天,还因为冬天里妈妈的手很温暖,很细腻。冬天里当我迎着寒风放学回家,妈妈总是先握着我冰冷的双手,很暖和。但有时妈妈的手上也会冒一两个小疙瘩,因为妈妈洗衣服总要用手先搓一遍,然后再放在洗衣机里,爸爸总说她有福不享,可妈妈说全靠洗衣机洗不干净。妈妈为我细心的洗手,护手,可她对自己手上的小疙瘩却是那样的怠慢,草草的擦一点冻疮膏完事。每当妈妈为我做那套固定程序时,我真的很舒服,很惬意,觉得是一种享受,冻疮既不疼,也不痒,我一点儿也不讨厌它,因为总有一双温暖的大手温暖我那满目疮痍的小手。

我喜欢妈妈那套程序,所以我喜欢冬天;我依恋妈妈那双温暖的大手,所以我喜欢冬天。现在已经是冬天,想想就让人乐不可支。冬姑娘,当你访问老友时,别忘了带上你的随从——风姑娘和雪精灵!

喜欢桂纶镁作文

认识桂纶镁是在看了《不能说的秘密》以后的事。《不能说的秘密》诉说了小伦和小雨之间的故事,在一个美丽的校园里,他们两个互相爱慕着。他们的钢琴本领都非常棒,特别是小雨,会弹一首谁也不认识的曲子。小伦不知道,这首曲子,是穿越时空的关联,正因为这样,在1978年生活着的小雨才有机会来到,见到最心爱的小伦。因为一次误会,小雨离开了小伦,从此再也没有了小雨的消息。也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小伦知道小雨只存在于他自己的生活中,别人根本不知道有小雨这个人。一次一次的波折,等到小伦完全明白是什么事的时候,钢琴房就要被拆除了,而那里有着唯一通向两个时代的钢琴啊!没时间了,大楼已经开始拆除,凭个人的力量,根本不可能让施工队停下。小伦再也管不了那么多,纵身从窗进入琴房...一场爱情与施工的追逐开始。小雨过去的好,小雨过去的点点滴滴,都在小轮的脑海中一一浮现。泪水模糊了他的眼睛,血滴已从手指流出来,周围都是挖土机的轰鸣声,大楼的崩塌声。瞬间,地动天摇,爱情的见证与坚持在瞬间爆发......站在教室门前,推开门,小伦对小雨微微一笑,小雨也还以一个灿烂阳光的微笑......

我喜欢这样的电影。那小雨离去时的淡淡的忧伤,他们两个在一起时欢乐的心情,最后圆满的结局等都是这部电影最大的看点。看了这个片子,就会让人感觉就像是一个美丽的童话故事,但是毫不矫揉造作,给人一股清新的感觉。也许有人会说最后的结局不该是他们在一起,而是该分开,增加忧伤的情感。但是相比之下,我更喜欢这样的结局,有情人终成眷属。本来的一部电影,看了以后,我最多只是回味一下戏中的情节,引起一番感想,但是也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认识了桂纶镁,慢慢的也成为了她的fans。那次在桂纶镁家族里,许多人都是她的粉丝,其中有一个说是喜欢小镁的气质。我想,桂纶镁真的有这么好吗?我搜了一下小镁的简介,发现小镁和菲菲一样拥有一种清新脱俗,毫不造作的高贵气质。这是我真实的感受。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的地方慢慢的就有了小镁的一片位置。

因为初初认识小镁,于是就把小镁的海报当了壁纸。每次开机都对着她的样子,还是觉得,她真的很美啊!!!大年初一,因为下午没事,就看了小镁曾经的电影《蓝色大门》。这部电影讲的是小柔和小豪之间的故事。他们都是17岁的高中生,本来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却因一个小小的原因,让他们之间有了联系。小柔的好朋友林月珍喜欢上了小豪,于是就叫小柔对小豪代她表白,没想到小豪却以为是小柔喜欢自己,于是也对小柔有了一层情愫,于是小豪喜欢上了小柔,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一个三角关系。更令人没想到的是,其实小柔喜欢的是月珍,她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对的,于是就找了小豪作为她的男朋友,想借此来改正自己,没想到还是改变不了。最后小豪和小柔做不成情人,但是却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们在阳光下想象着1年后,3年后,5年后小学生作文你也可以投稿,他们都会变成什么样子,是体育老师,还是小柔妈妈。没有忧伤,只有青春的期待。

真的很喜欢这部电影。在片中,最后的离开应该是有某种忧愁的,但是导演却把它诠释得只有清新的青春气氛,没有半点的伤感。其中很大的一点原因就是片中没有大人的介入,都是青年们的情感发展。通常,我们如果这这个时候恋爱了,就会受到父母的百方阻挠,但是在片中却完全没有这样的事情,它反映了我们最真实的一面。看完后,不禁也会令我们想到自己1年后,3年后,5年后,到底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子?没人知道。《蓝色大门》说白了,就是即将从青春阶段迈进成人的过程。

以后你会变成什么模样,你有想过么?

桂纶镁,如果你要问我喜欢她的什么,我会告诉你,我喜欢她的气质。就这么简单!

想起来也是挺好笑的,我喜欢菲菲,是因为在《仙剑奇侠传》中,在他们互相倾诉着自己的心思。深爱着却又不能在一起,也许是最大的遗憾了吧?就因为这一集,我哭了好几回。后来,我就不可遏制的喜欢上了菲菲,这次,也是因为一部电影,我认识了小镁,喜欢上了小镁。不能说谁在我心里的位置更重一些。因为,她们都给予了我最宝贵的财富――感动!

我喜欢初二作文

我喜欢生活,生命亦是如此地充满了愉悦。

我喜欢前进,走自己的路,心无所惧,走好脚下,大胆向前,永无止境。

我喜欢坚持,不甘平庸碌碌终身,好景常在好花常开。

我喜欢在春日的羊肠小路上奔跑,洒脱、欢愉,感受着大地复苏,新一轮的热情生命之花放肆不羁。微风吹过,吹来了小草的清香和鲜花的甜美,让我感觉仿佛置身于烟雨江南,朦朦胧胧,淡泊素雅。抬起头,好好享受这日光,看那树梢上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中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似乎想展示什么,想奉献什么。那柔弱而又生意盎然的风度,常在无言中教会我一些美好的真理。春光无限好。

我喜欢在夏日的大街上,手中拿着不断融化的冰棍,脚步不停。路上行人压低帽檐,戴上口罩,而我偏偏不一样,夏日的烈阳有何不好?黄昏,安静地倚在窗台前,享受着夏日的风,还有吹来的暖意,夕阳依旧炙热,沉沉地将红色笔墨描上天空。不远处的田间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喜欢夏,喜欢生如夏花。

我喜欢在秋高气爽之际,去看那成片的火红。“停车生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枫树虽不像青松那样苍翠挺拔,也不像秋菊那样五彩斑斓,但它有着自己独一无二的性格,火热豪放。凉雨初霁的秋,就让红枫留下了火烈灿烂,光彩夺目。枫叶荻花秋瑟瑟。

我喜欢在冬天的清晨,拉开窗帘,在结满雾气的玻璃窗上给自己画上一个大大的笑脸,当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独享那份宁静淡远、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我是在冬天出生的孩子,爱那一片雪白、落英缤纷的景象,虽然是四季轮回的结束,但也预示着新一轮的开始。在冬天里,总会有一种原始、纯朴的感觉。白雪纷纷何所似?撒盐空中差可拟。未若柳絮因风起。

喜欢的,且行且珍惜……。

我喜欢的小草初二作文

我家的小花园里有绚丽多姿的牡丹,亭亭玉立的月季,姿态阿娜的秋菊。但我却最喜欢那不引人注意的小草。

春天,小草发芽,嫩绿色的小脑瓜从地面探出来,好像在向久别的春姑娘问好,同时又给大地穿上了一件绿外套。

夏天,小草给大地换上了深绿色的衣裙。一阵阵狂风暴雨过后,花园里的花个个枝断叶散,而小草却腰板挺直,表现它与风雨博斗中胜利者的雄姿。秋天,小草又给大地换上了一件黄袍褂。秋风扫落了秋叶,吹枯了美丽的花朵。而小草却有力的守护着大地,赡养着自己的母亲。冬天,小草被白雪覆盖。它并不苦恼,也不悲观,而是用自己的生命精力,再用新的'生命展示给世界。

小草有顽强的生命力,它活着不是为了自己,而是用自己来点缀大地,唤醒大地,它用自己的身体吸进二氧化碳,给人类造出新鲜的氧气,为生态平衡奉献自己的一生。

小草我爱你,爱你的顽强不屈,爱你默默无言的无私奉献,却不要一丁点回报的精神。

我喜欢初二作文

秋带着微微湿润的气息,从地平线处走来。将仲夏的炎热驱赶,却将寒冬的凛冽阻挡在外,在两个极端的季节间徘徊。

面对秋天,世代的文人墨客给我们留下的多是感伤,因此而常常忽略了它的清爽。农民伯伯们忙碌的身影,无声间道出他背后的情肠。所以每每谈及秋天,脑中总会浮现出一片华丽丽的金黄。

来到林间,已经可以感受到,浸润空气的秋天的气息。那投射在道路两旁的,是交错的树影,虽不似仲夏那繁叶的打点,可却也是别有风情的画廊。树叶踩在脚底的沙沙作响,交织成了这个深秋独特的曲调。还没等山野上被日光蒸发起的水气消散.夕阳是时间的翅膀,还未等山野上被日光蒸发起的水气消散.太阳就有一半已经躲进了西山。日落黄昏下,树影交织成的点点流光,开始倾斜成一个完美的弧度,像美丽姑娘翘起的'嘴角,温润,明朗。我早已分不清,那片金灿灿的黄,到底是天空赋予的阳光,还是脚下秋调出的颜料。因为这一切,早已纠结在了一起,一刹那极其绚烂的展开在我眼前,然后不断的向前蔓延。

花开荼蘼,此时早已没有了春天的争艳,万物间,就剩下了陶渊明所钟爱的隐士。天地间仅剩那一抹黄,遗世独立的绽放,让我不禁想起,嗔笑怒骂的红楼,黛玉的那首《咏菊》,在那个充满污浊的大观园里,这该是怎样清高傲世的一位女子?细数历代爱菊的名士,不在少数。他们对菊的爱,多是爱它那份清冷孤傲,,但我却恰然觉得,深秋萧索中,这抹黄,却充斥着无尽的温暖。

一阵秋风吹来,像是敲开了我心底的一枚胡桃,然而,和我心所契合的那组密码,却在这个秋天,在这阵风下,被拨乱,它变成了一组玄之又玄的数字。或许他在明天就会被解开,但是明天的明天,却又是另外一天了。

我喜欢初二作文

今天是农历的腊月初八,是传统的腊八节,这一天我最喜欢了,因为我可以吃的我最喜欢喝的腊八粥。

腊八粥是一道简简单单的粥,叫做腊八粥,不要看粥简单,其实腊八粥做起来是很讲究的。

腊八粥是一种很讲究的食品。我国喝腊八粥的历史,已有一千多年。最早开始于宋代。家家户户都要制作。传说有的寺院于腊月初八以前由僧人手持钵盂,沿街化缘,将收集来的米、栗、枣、果仁等材料煮成腊八粥散发给穷人。传说吃了以后可以得到佛祖的保佑,所以也有穷人把它叫做“佛粥”。怪不得这种粥材料五花八门,十分好吃了!前一天,奶奶就为这顿粥忙活起来。用凉水泡起了黄米、黑豆、红枣、花生等谷物。光看着就让人联想到了美味。

清晨一早,奶奶就用木材点起火炉,架起大祸,加好了水,轻轻放进了准备好的谷物,锅中马上变成了五彩世界,花花绿绿的,散发着微微的清香。奶奶用大勺柔柔的搅和了一下,锅中马上就翻腾了起来。奶奶满意的盖上锅盖,去看电视去了,可是我依旧对这十分感兴趣,细细的等待着,我现在终于懂了奶奶用木炭的道理,木炭染出的火柔柔的,轻轻的烘托着锅底,如此做出的粥才会更加香甜可口。木炭一点点向下延伸,我便把它往前推一下,那条坚实的木头为了我们的一顿美味,变成了灰烬。

过了一个多小时,锅盖沿冒出了白气,锅中也发出了咕咚咕咚的声音,我兴奋的大喊,奶奶走来拍拍我的脑袋,“等等,就来了,你这个小馋猫!”她揭开锅盖,里面的水几乎消失待尽了,缠和在一起的米粒间不时有一个个小气泡,仿佛一个个喷发的火山。膨大的红枣们漂浮在上面,像一群可爱的胖娃娃。我和奶奶的脸上都露出了笑容,“好了!”话音未落,我就捧出了碗筷,叫唤起了家人们。

一家人围坐在一桌,每个人前面都是一碗火红的腊八粥,我迫不及待的吃了一口,哇!这粥米糯糯的,十分可口!还透着一丝滑爽,仿佛吃亲亲果冻时的浅唱。诱人的红枣更是香甜美味……一碗粥下肚,整个人都暖融融了,冬日的寒冷一扫而光。神话故事说:“腊八粥既可口有营养,还能增福增寿。”

真希望天天都是腊八节该多好,就可以天天都能吃到我喜欢喝的腊八粥了!

同学们,你们喜欢喝腊八粥吗?

我喜欢家初二作文

请你打开这扇门吧!这是我的家。家中有老爸有老妈。别害怕,他们亲切可嘉。进来吧!你先别急着回家,看看我家,到底是怎样的家!

一日繁忙在于晨。

早晨的阳光照进屋子之前,妈妈总会第一个起床做饭。接着是爸爸的`起床。最后,才是我的懒腰声。三人起床后,紧张的气氛就开始了。最紧张的是妈妈,她刚做完早餐就开始了打理家务,以最快的速度做好也要一上午,我真搞不懂。爸爸似乎没差妈妈多少,洗漱工作两分钟全部解决,早餐只花五分钟,穿鞋穿袜更是快得离奇。我算是比较镇定的了,但还是有些手忙脚乱,经常在出门时忘了带什么,结果只好打电话让妈妈送来。早晨,就好比一首快歌!

一日冷清在于午。

晚上是团圆的时候,大家一起吃晚饭,爸妈总喜欢边吃边聊,而我总是边看电视边吃。津津有味的我每次都吃得最慢。吃完饭,爸爸便网上冲浪,妈妈洗了碗后也看起了电视剧。我只好乖乖地回房拿起笔……夜深了,我疲惫地走出来,妈妈便准备了夜宵。我吃了就感到顿时来了精神,或许还去动笔,或许就直接睡了。夜晚,就仿佛一首深情的歌!

收稿时间:-2-910:34:20。

我喜欢初二作文

秋季到了,枫叶害羞的脸都红了,农民伯伯的脸上也笑开了花儿。

今天妈妈带我去了趟外婆家,外婆一家住在美丽的乡村,新鲜的空气,美丽的风景,还有可喜欢的外公外婆,这也是我喜欢这里的原因。刚到外婆家的农田里,我惊呆了,哇哦,高粱怎么都长这么高了?记得上次来的时候它还和我弟弟一边高,怎么现在都快超过我爸爸了。

哦,原来是秋季到了。它们经过日日夜夜的生长,也是时候报答养育他们四季的农民了。

到了外婆家,亲戚们都忙的不可开交。小舅驾驶着三轮车搬运成熟的农作物,外公外婆在地里挖着土豆,虽然头顶着红红的太阳,但他们个个脸上都充满了笑容,我想这就是秋季的甜美啊。

看着他们忙的不亦乐乎,我的脑子也蹦出一个想法:去外婆家的采摘园采摘点儿水果,给劳动回来的他们解解渴。

悄悄进入棚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红彤彤的草莓,然后是又紫又甜的葡萄。你若是再往后走走,你会看见橘黄橘黄的橙子。我马上摘了起来,见到葡萄就摘一株,见到草莓我就摘一对,还顺便往嘴里塞了几个。

太阳爬下了山,西边露出了火红火红的云,啊是火烧云,它颜色是那么柔美,好像大自然母亲用双手把它们染成奇妙的红色。

啊,我喜欢秋季,我喜欢着这秋高气爽的季节,我喜欢这五谷丰登的季节!更喜欢外婆家果园里的水果。

我喜欢春季初二作文

一年有四季,桃红柳绿的春,骄阳似火的夏,天高气爽的秋和寒风凛冽的冬。而我最喜欢春天,因为春天是新的,花枝招展的,充满活力的。它代表着春天,也代表着新的开始。

我喜欢春天,喜欢春天的早晨,空气很清新。“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窗外,碧绿的柳树在向你摇头,碧绿的小草在向你招手。碧绿的湖水平静地像一面镜子,倒映着蓝天、白云……这,简直就是个碧绿的世界!让我不禁想起了王安石《泊船瓜洲》中的“春风又绿江江南岸”。这个绿,这个充满活力的绿给大地万物带来了无限生机。

“吹面不寒杨柳风”,春风像一把钥匙,把春天的大门打开了,春风把沉睡了一冬的树木又披上了绿色的新衣,枝头上又抽出了嫩绿的幼芽,带着对未来的憧憬,在春风中轻轻的抖动。春风没有秋风那么凉爽,没有夏风那么闷热,没有冬风那么寒冷,春风是轻爽的,令人感到温暖。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我喜欢那连绵不绝的春雨。雨是大自然神奇的杰作,雨是滋润万物的精灵。春雨不像夏雨那么热烈粗犷,不像冬雨那么自然而平静。春雨是那种温柔而娇媚的。春雨她滋润了小草,浇绿了杨柳……经过春雨的洗礼,小草挺直了腰,花儿绽开了笑脸,树木长高了。

每到春天,红的像火的桃花,粉的像霞的杏花和白的像雪的梨花竞相开放。沁人心脾的花香引来了许许多多的小蜜蜂们,在花下嗡嗡地闹着。

我还喜欢春天的傍晚。傍晚的时候,吃完了饭,出去走一走,时不进地会有风从你的耳边吹过,微风还把湖面荡起一层层的涟漪,可调皮了。

“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泥融飞燕子,沙暖睡鸳鸯”。春天多美啊!呼吸着春的气息,感受着万事万物的勃勃生机,这是多么享受的一件事啊!

这桃红柳绿、莺歌燕舞,充满活力的春天,又有谁不喜欢呢?

我喜欢初二作文

今天,我的家人全都聚集在了一起,想聚一聚,没想到小不点也跟了上来…我们在人的上方高声阔谈,弄得大地颤抖不止,小不点终于抵制不住,落了下去,我们正谈着,突然,黑云叔叔,说“瞧,那是什么?”我们赶紧往那看去,原来是一个小女孩坐在地上,似乎在哭,我们开始注意她,声音也小了许多,小不点也在逐渐的减少,她抬起头来仰望着我们,大声地说“你在同情我吗?若是,那为什么不下大点~呜呜”那是怎么样的一张脸啊,眼睛像泉眼一样不停的往出流和小不点混在一起,从脸庞流入嘴唇。出于对她的同情,我们开始大声说话,企图让小不点落的多些,但是眼睛始终离不开小女孩。

8月9日,喜庆日阴转雨。

昨天说了一整夜的话,也有点渴了,但一想起小女孩,就又忍不住出来了,因为大云朵已经很累了,就我们几个,身后伴随着小不点。注视着底下的一举一动,追寻昨日那个脸庞。“她出来了”我们齐声喊了出来,显然她有点虚弱了,她做出很竭力的样子,大声说“谢谢你们”我们笑了。一不小心又把小不点震了下去,她静静的看着我们,任凭小不点打湿她的衣服,她开始在雨中散步,一副很享受的样子,渐渐的她开始奔跑,在雨中欢呼,虽然她那么高兴但是我们知道人的身体是经不起如此的,所以,我们只有小心翼翼的笑着。

太阳公公也笑了,笑的越发灿烂了,浓密的云朵家族也渐渐的疏散开来,太阳公公的阳光照满大地,他坚信,那个小女孩在伤心时不会孤单,因为,有云朵家族陪伴。

——后记。

我喜欢初二作文

四季之美,独喜欢秋之美,秋之类,不比夏之美热烈而粗犷,不比冬之美寒冷而刺看。

秋季,一个果实丰收的季节,一个个绿中偏的桔子商高地接在树上,风一吹来,桔子们便摇来摇去,像是在推销自己,讲自己很可口一般。树顶正的两三个桔可能“不幸”地被飞翔后休息的鸟给啄烂了。你在位置中等偏上的地方,挑选一个颜色好的,剥开皮,顿时你会感受到一段清香扑鼻而来,一个个桔肉被塞进口里美味极了!

秋季,一个稻谷丰收的季节。一粒粒水稻种子被农民伯伯撒在水田里,现在已进化成了一束束的谷穗。等到了一定的时期,就会有收谷机把它们运到一个新地方一一晒答坪。在晒谷的过程中,你先要把稻谷里的不明物体给挑出来,接着就是最辛苦的时间了,你可能会要在太阳的强光照射下,一遍又一遍的地翻捣这些稻谷,这些程序虽累,但夹带着一些的'欣喜和在吃时的苦尽甘来的感觉,当在品尝这美味时,想着以前做的那些,想想也值了。

每至夏末秋初,你就会顿一下觉得这是个芬芳四溢的季节。为什么呢?因为啊,有一种花出这个时节开放——桂花。桂花,很常见。没有玫瑰那般的鲜艳,没有梅花那样的精神,但它也有它的好,桂花虽小,香味十足。在我家附近有两个品种的桂花:一种是很常见的黄色,另一种就是比较稀少的金黄色。在你心情烦躁时,你就闻闻这桂花香,顿时心情就畅快了。你也可以剪一小束桂花插在瓶子里点缀房间,点缀心情。

秋季,虽不比其他三个季节,但它有它的优点。它,果实丰收的;它稻谷丰收的;它,芳香四溢的。我喜欢秋季,喜欢这个美丽的秋季!

我喜欢初二作文

我最喜欢的格言是:在天才和勤奋之间,我毫不迟疑的选择勤奋,它几乎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催生婆。

这句格言给我很大的启发,天才固然重要,但勤奋做好任何事情的根本,是知识和智慧的基础;做什么事情都没有捷径,只有靠自身的努力才能取得成功;勤奋是我们做想成功的重要基石,他会帮助我们再前进中获得更多的经验知识,在不断总结和吸取中获得进步。

于是每天早起30分钟背英语单词,天天坚持,用了半个学期的时间练习,掌握了近千个单词,背单词的兴趣也越来越浓,背起来也越来越有方法了,这还多亏了“勤奋”这个好老师呀!

现在我们出去玩时,可以给爸爸妈妈讲马路上许多英文路牌的意思,害了一告诉爸爸妈妈电视上所出现过的英文单词都是什么意思,甚至还可以听英语广播呢。因为勤奋攻克了英语难关,我深深尝到了勤奋的甜头,从此,在学习上更加勤奋。由于勤奋,还成就了我学圆号。

我是学校的管乐团的首席圆号手,开始老师留的去既简单又好吹。随着年级的增高,曲子愈来愈难,20xx年11月练的《莫扎特第四圆号协奏曲》我一下子感到好难啊!节奏难、音太高、谱子太长。

开始我非常努力的吹,可是提高的并不快,怎么练不好,于是起了放弃的念头,这句格言又在我的耳畔响起,于是我就比别人多下功夫练习,别人吹以便我吹十遍,一段一段地吹,把节奏、音符不准的地方分开来吹,直到练习吹熟练为止。

经过不懈地努力,终于达到了老师的要求,并且还出色地完成了演出任务,收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勤奋让我的学习更优秀,勤奋使我的生活更充实!勤奋把我变得更加自信更加踏实……我都要选择勤奋,勤奋带来的收获就像春天播下的种子一样,秋天一定会有丰硕的果实。让我再一次说,我的一生都要选择勤奋!

喜欢冬天初二作文

我喜欢冬天。如果说春天是播种的季节,秋天是收获的季节,那么,冬天便是万物酝酿,接受洗礼的季节。

冬,是寒冷无情的,或许这世上有成千上万的人是这么想的。但是我却不这么认为。

十月初,万物都在寒风中微微发抖,枝头上的叶子虽未全部凋零,却也是稀稀疏疏的“黄发”。花儿大部分都默默垂首了,原怒放的秋菊,也走入了尾声,狰狞的长爪一夜之间变成了“娇小粉拳”。

十一月中旬,天空一连一个星期都没有停止对大地的抱怨,那场雨,下了好久,久得都快让人窒息了,让人忘了时间。

十一月下旬,雨停了,地面还是湿湿的,那是冬天任性的印记。

冬天,它会在无形刺痛别人的同时,温暖别人。大地是这样,只有经历这样寒风冷雨的洗礼,才能在春初更好地播种;人也是这样,凌冽的冬天,除了让他们冻得发抖,却也让他们多了拥抱对方的机会。

冬天很短,比任何一个季节都短,因为它之后,是人们盼望的、温暖的春……。

我喜欢冬天,喜欢冬天给我们酝酿着来年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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