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桂纶镁初二(实用19篇)

时间:2023-12-18 20:40:22 作者:HT书生

优秀作文必须有一定的观察力和感受力,能够从日常琐事中发现真知灼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作文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这些优秀作文从不同主题和角度出发,展示了作者的思考和创造力,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示,能够提升大家的写作水平。让我们一起努力,争取写出一篇篇优秀的作文吧。

喜欢初二作文

童年,有一种玩具让我念念不忘,那是一种手艺——铁丝人。五年级的一天,我偶然在上看到一种玩具,用各种颜色的毛线缠成的铁丝,觉得好奇,便想买来玩玩。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地迷上了这东西,我每天都在查这东西的玩法,决心创造一个自己的玩法。

两根铁丝每天都被我拿在手里缠来缠去,缠着缠着竟然缠出了一些门道:我发现两根铁丝的交点转两圈竟然固定了,并且形成了大小不一的.圆形。这一重大发现让我有了一个小念头:“我为什么不用铁丝做出一些形态各异的小人呢?”

我马上开始行动。先用一根铁丝拧出三个大小不一的圆圈,大的做头,两个小的做手,固定压平,小人的上半身就做好了。再用一根铁丝拧出大小相同的两个圆圈做脚,固定压平,小人的下半身做好了,再将上半身和下半身拧到一起,小人就基本完成了,最后我给小人添加了一些动作元素,一个个活灵活现的铁丝人就呈现在眼前了!

第二天,我把铁丝人带到学校,很快我的书桌前人头攒动,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喊:“哎呀,这个小人真可爱!”“哎,你瞧,还是个功夫小人呢!”“李柏霖,给我做一个吧,咱俩可是好兄弟啊!”听了他们的夸赞,我心里美滋滋,一高兴就有求必应,连夜为同学们赶制了一批“李氏铁丝人”。

后来,我还用六个铁丝和一个空盒子做了一个全家奔跑的”塑像”,跑在最前面的是爸爸,圆圆的啤酒肚是他独一无二的特征,紧跟其后的那个大腿长自然是我,最后面那个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的是妈妈,可她永远跑不快。妹妹呢?自然是妈妈身边那个头大腿短的小不点喽!爸爸看了,爱不释手,动不动就向他的同事炫耀:“看这照片里的艺术品,是我儿子做的!帅呆了!”时光荏苒,白驹过隙,童年一去不复返了,但童年的铁丝人一直珍藏在我心里。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玩具有几十种,我偏偏钟爱这铁丝人呢?现在我明白了,正是因为铁丝人的简单无华给了我一种安静的力量,让我沉醉其中,专注的完成一件事,体验“成就感”。这就像各种各样的饮料给人不同的味觉体验,却始终不能代替白开水的清凉爽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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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

我曾经无意之中看到过这样一句话:讨厌一个人是事实,喜欢一个人是感受。是感受么?可是,如果是说不清道不楚的感受的话……又为什么会喜欢一个人?为什么会喜欢那个人到死去活来?为什么无法放下呢?那人身上有什么吸引人的吗?为什么不是别人呢?如今十几岁少男少女们的喜欢,是为了什么呢?外貌?好感?刺激感?新鲜感?成绩?家庭?还是……仅仅就是喜欢这个人、喜欢他的灵魂、喜欢到包容他全部的善与恶?若是前面这些东西的话,那我未免觉得这份喜欢也太过廉价了吧?若是后者,那么,那些就是我穷极一生所追求的喜欢。我也在小尝试一下这样喜欢一个人,可终究是无法做到的。但是,喜欢究竟是什么呢?一种感受?天性吸引?品格欣赏?我不知道呐……可是呢,因为不是当事人,所以还是觉得有些可笑。嗯,没错,是可笑。喜欢一个人?喜欢到可以为了他去堕落?而不是努力积极向上的学习,从而为了配得上他?这可真是……既然可以为他堕落,那么,可以为了他放弃生命吗?相信大多数人不能的。毕竟,人的本性就是自私自利的。

既然如此,不如就此放任,让喜欢随波逐流……让喜欢一个人的这种情感逐渐泯灭……(不过偶然冒出的一部分感情观罢了,看看就可。可以不必当真。毕竟,我也没有完完全全当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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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诚信是我的人生追求,我最喜欢的成语就是“一诺千金”!

时间倒流回四年级的一天,蝉在头顶的浓荫里撕心裂肺的高歌,让本就燥热的夏天变得更加烦躁,妈妈给了我五块钱让我自己解决吃饭问题。我瞟了一眼钟表,我去,还有十五分钟迟到!我像泥鳅一样溜到楼下的“拉面王”面馆,面馆的阿姨做的面既好吃,又实惠,三块钱就能吃个大饱,我直勾勾的盯着阿姨做拉面时那上下翻飞的双手,快点!快点!我焦急的想,时不时的低头看看分针和秒针的竞赛,还有十分钟!我急似热锅上的蚂蚁,但却没有丝毫办法。终于,香气冲天的拉面来到了我的面前,我恨不得将整个脸埋进碗里,只求能吃得快点。

当我重新抬起头时,表带给我的准确信息还有五分钟,终于赶上了!我抹了把嘴,刚准备起身走人,一个吃面阿姨很不合时宜的来到我面前,我纳闷的盯着她,她说了一句话让我从天堂滚到了地狱,“小朋友,我出去有点事,你帮我看一下包吧!”说罢,便跑出了面馆。哎呀,我勒个去,咋偏偏挑这时候让我看包呢?!看了看表……四分钟!着急也没用,我干脆坐在凳子上等,三分钟……二……一……我感觉豆大的汗珠从我额头划过,啪,掉在了桌面上,我似乎听到了校园里传来了悠扬的铃声,感受到老班那怒火中烧的面孔。

终于,在迟到十分钟后,那个阿姨终于满头大汗的跑进了面馆。“对不起啊,我一个家人生病住院了,耽误你上学了吧?”我本来到口的话语,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冲阿姨摇了摇头。阿姨感激的对我说“真是太感谢你了,真是个好学生!”本来我一肚子的怨气被一扫而空,原来遵守承诺的感觉是这么好啊!回想起自己以前的种种“恶”行,我忽然觉得很对不起自己,如果人生是一首乐曲,只有诚信待人、一诺千金的人才能谱出优美的旋律;如果人生是一座高山,只有诚信待人、一诺千金的人才能一览它的雄浑!

讲诚信既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又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还是连接友谊的五彩纽带。“一诺千金”是我的人生追求,我想从现在做起,拉起身边一个个朋友的手,建起诚信的桥梁;而在不久的将来,去牵起更多他人的手,在我们社会的每个角落,亲手种植出诚信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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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有一种玩具让我念念不忘,那是一种手艺——铁丝人。

五年级的一天,我偶然在网上看到一种玩具,用各种颜色的毛线缠成的铁丝,觉得好奇,便想买来玩玩。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地迷上了这东西,我每天都在查这东西的玩法,决心创造一个自己的玩法。

两根铁丝每天都被我拿在手里缠来缠去,缠着缠着竟然缠出了一些门道:我发现两根铁丝的交点转两圈竟然固定了,并且形成了大小不一的圆形。这一重大发现让我有了一个小念头:“我为什么不用铁丝做出一些形态各异的小人呢?”

我马上开始行动。先用一根铁丝拧出三个大小不一的圆圈,大的做头,两个小的做手,固定压平,小人的上半身就做好了。再用一根铁丝拧出大小相同的两个圆圈做脚,固定压平,小人的下半身做好了,再将上半身和下半身拧到一起,小人就基本完成了,最后我给小人添加了一些动作元素,一个个活灵活现的铁丝人就呈现在眼前了!

第二天,我把铁丝人带到学校,很快我的书桌前人头攒动,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喊:“哎呀,这个小人真可爱!”“哎,你瞧,还是个功夫小人呢!”“李柏霖,给我做一个吧,咱俩可是好兄弟啊!”听了他们的夸赞,我心里美滋滋,一高兴就有求必应,连夜为同学们赶制了一批“李氏铁丝人”。

后来,我还用六个铁丝和一个空盒子做了一个全家奔跑的”塑像”,跑在最前面的是爸爸,圆圆的啤酒肚是他独一无二的特征,紧跟其后的那个大腿长自然是我,最后面那个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的是妈妈,可她永远跑不快。妹妹呢?自然是妈妈身边那个头大腿短的小不点喽!爸爸看了,爱不释手,动不动就向他的同事炫耀:“看这照片里的艺术品,是我儿子做的!帅呆了!”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童年一去不复返了,但童年的铁丝人一直珍藏在我心里。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玩具有几十种,我偏偏钟爱这铁丝人呢?现在我明白了,正是因为铁丝人的简单无华给了我一种安静的力量,让我沉醉其中,专注的完成一件事,体验“成就感”。这就像各种各样的饮料给人不同的味觉体验,却始终不能代替白开水的清凉爽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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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温馨的,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

我爱家,因为它那餐桌让我觉得温馨。家里那不大的餐桌聚集了一家人的幸福,吃饭是最温馨的时刻。几盘五颜六色的菜,三碗热气腾腾的米饭,足以让人垂涎三尺。简单的饮食令人百吃不厌,因为它包含着家的温馨。吃饭时,一家人总是亲切地聊天,说说身边发生的新鲜事,谈谈现在的生活情况,再讲讲有趣的笑话。吃饭时的交谈可以放松生活的紧张,消除一天的疲劳,可美妙了。吃饭时,餐桌礼仪也很重要,比如不能在菜里挑三拣四,也不能大声喧哗,同时互相要热情,你帮我拿双筷子,我帮你打碗饭,爸爸给我夹块鱼肉,妈妈给我夹片菜叶,我也不忘笑着回答声“谢谢”。温馨的灯光下,一家子其乐融融,饭菜里浸透着家人的笑意,品尝一下,味道甜甜的,心里感觉暖暖的。

我爱家,因为它那电视让我觉得快乐。平常电视由爸爸妈妈掌管,使我望电视兴叹,不过偶尔我可以与他们一起看电视,那时我是快乐的。靠在沙发上,放松地看电视节目,有趣的小品、新闻、科教节目、各种纪录片,都老少皆宜,一家人看得津津有味,忘记了生活的烦恼。看完电视节目,一家人又开始讨论,展示自己从中得到的收获,发表自己独到的见解,互相交流各自对节目的意见,并与生活实际联系,感受不同的体会,也可以幽默地评论几句,使大家欢快地笑一笑,活跃一下气氛。在电视前,一家人各得其乐,快乐地欢笑。

我爱家,因为它那书房让我觉得充实。每天,我都要坐在那儿好久,紧张地完成作业,手握着笔不停地写着字,龙飞凤舞;嘴巴快速地读着课本,口齿清楚;脑子飞快地解决着难题,绞尽脑汁。写作业的时间很少,作业量又很大,速度一定要很快哦,分秒必争,十分紧张,难有空闲的时间。如果我超速完成了作业,有难得的空闲之时,那么就可以放松一会儿了,我可以悠闲地看书,缓解写作业带来的紧张感,也可以抬头远望窗外苍翠的树木,以此消除眼睛的疲劳。

我的家温馨、快乐又充实,我没有理由不最喜欢那儿。我爱我家,我更爱我家的值得回味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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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确实很重要,书籍对人类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是什么之鲸和海豚》。

我很喜欢《鲸和海豚》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多知识,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原因:现在的孩子知识量太少了,以前我觉得学会课本上的知识就行了,对课外的一些知识知之甚少,连鲸鱼是哺乳动物也不知道。鲸有几个品种?蓝鲸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吗?最早捕鲸的是什么人?海豚是属于鲸目吗?海豚有几个品种?这些问题以前我都不知道,直到有了《鲸和海豚》这本书,这些问题才一一解开,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第二个原因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当我读到”iwc这个组织保护鲸,不是为鲸着想,而是为了捕鲸着想,因为现在的高科技武器可能把鲸逼入绝境,以后出现没有鲸可捕的现象“。这一章(《捕鲸》)和这一段话给了我深刻的感触和道理: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杀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现在的武器越来越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穿着虎皮,狮皮做成的衣服,提着鳄鱼皮做成的皮包,家中摆放着用象牙雕刻成的精美装饰品。这些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只求一乐,却不想,这是把自己逼入绝境。

人们无度地砍伐树木,杀害动物,最后树木砍光了,动物杀光了,环境污染了,地球破坏了,最后人类被自己逼上了绝路。这一章和这一段话表面上是写鲸鱼,实际上写了所有动物的情况。所以我们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就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第三个原因是,我的理想是长大后成为一名生物学家。作为生物,鲸和海豚在自然界算是比较简单的,我就先学习它们的相关知识,逐渐打下基础。通过这本书我知道,鲸鱼的祖先是龙王鲸和矛齿鲸,大约四千万年前,陆地上到处都是厉害的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鲸无法在陆地上生存,就慢慢进化成了海洋生物。本书尾页还有这样一句话:鲸还有很多的秘密。留下了悬念,激发了我探索和发现的欲望。

我爱《鲸和海豚》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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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问我最想要去哪里,我会说我想去那个漫地樱花的林芝,去感受粉色的美;如果问我最想吃的菜,我会说妈妈亲手做的菜,去回味家乡的味道;如果你要问我最喜欢的认识谁,我一定会说是他,给我满怀的爱。

我小的时候如同许多孩子一样,父母为了挣更多的钱,去到远家千里的地方务工,也和许多孩子一样,我在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家交替住着,而我又有些许的不同,因为我得到的爱比任何一般的孩子都更多,因为我有一个待我如同亲生一般的舅舅。

此事说起来可能也只能归结到缘分上,舅舅舅妈有两个儿子,可却没有一个女儿,而舅舅很喜欢女儿,舅妈也是,四岁是我被送到外婆家,那以后我就在外婆家住了四年,这四年中我像手中的宝一样,被外婆一家人喜爱,舅舅只要一出门就会把我带在身边,舅妈只要一去逛街就会给我带回许多好看的衣服,外公加上我有三个孙子外孙,也只让我一个人坐在他的腿上,以至于后来我的两个表哥对我有很大的意见,可仍然阻止不了舅舅舅妈对我的喜爱。

记得有一年过年,别的家里都是人员满堂,孩子的手里牵着爸爸妈妈的手,而我虽然穿着新衣服新鞋子手里拿着最喜欢的玩具,心里却很失落,我知道爸爸妈妈不能回家陪我过年,一个人跑回屋里,在床上哭了很久,后来舅舅到屋里看到我哭的很失落的样子,问我是不是想爸爸妈妈了,我没有回答,只是微微点头,然后舅舅坐到床上,把我抱在怀里,我哭的更加厉害,舅舅抱着我坐了很久很久,等我情绪稳定以后舅舅温柔的跟我说:“小宇,我知道你想爸爸妈妈,但是你要理解爸爸妈妈,他们不是不喜欢你,相反他们是爱你的,才要挣更多的钱,来给你更好的生活。”那天我的情绪没有太大好转,但我牢牢记住了舅舅抱着我时对我说的话。

后来,我从外婆的口中得知,在舅舅小的时候,外婆外公因做生意也不得不离开舅舅,后来几年钱挣着了,舅舅也长大了,从那以后我慢慢理解了舅舅对我说那番话的心情,我也慢慢理解了爸爸妈妈的辛苦。

时隔多年,我已经从一个懵懂的孩子长成一个少年,我慢慢知道了生活的许多心酸与不得已,尽管我知道的越来越多,接触的越来越多,我始终都记得,舅舅给我的爱护和教导,他一直是我最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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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语花香的春,烈日炎炎的夏,天高云淡的秋和冰天雪地的冬装扮着我们的世界。它们使我们的世界五彩缤纷,绚丽多姿。

每一个季节我都喜爱,它们是天使赐予我们地球美丽的外表和纯洁心灵。最小的冬妹妹我最喜欢。她是调皮的。当她的三姐秋刚刚打点行李准备离去时,她就淘气地按响大地的门铃,让我们猝不及防,但又无可奈何。

每年在她突然造访地球时,我都会受到一点惊吓,手上的冻疮争先恐后地冒出来,先是左手,小指,无名指,中指,到右手中指,食指,再到耳朵,他们每年都要钻出皮肤会会老朋友,风呀,雪呀什么的。在我手上跳来跳去,我是既疼又痒,他们开怀大笑。

按理说我该讨厌冬天,其实不然,牺牲自己让老朋友团聚自然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妈妈每天周而复始的程序,浓浓的.爱意洋溢在我的四周。冬天里的每一天,妈妈都会在中午和晚上做同样一件事,倒热水为我洗脸焐手,洗手时,用毛巾把我的手包起来,捏捏揉揉,一边还心疼地唏唏嘘嘘地问我疼不疼,痒不痒,还要抱怨几句天太冷,嘱咐我不能挠等。有时为了吓唬我她还要故意夸大事实,说如果再抓挠就要破了,破了就会结疤褪不去等等。水擦干后又是一套程序,先擦护手霜,再上冻疮膏,她先在自己手上涂一点,然后用食指涂在我每一个红肿的地方,很轻很轻,轻得我都觉得痒痒的。有了这样的悉心呵护,我手上的冻疮虽然不少,但从来没有破过。

我喜爱冬天,还因为冬天里妈妈的手很温暖,很细腻。冬天里当我迎着寒风放学回家,妈妈总是先握着我冰冷的双手,很暖和。但有时妈妈的手上也会冒一两个小疙瘩,因为妈妈洗衣服总要用手先搓一遍,然后再放在洗衣机里,爸爸总说她有福不享,可妈妈说全靠洗衣机洗不干净。妈妈为我细心的洗手,护手,可她对自己手上的小疙瘩却是那样的怠慢,草草的擦一点冻疮膏完事。每当妈妈为我做那套固定程序时,我真的很舒服,很惬意,觉得是一种享受,冻疮既不疼,也不痒,我一点儿也不讨厌它,因为总有一双温暖的大手温暖我那满目疮痍的小手。

我喜欢妈妈那套程序,所以我喜欢冬天;我依恋妈妈那双温暖的大手,所以我喜欢冬天。现在已经是冬天,想想就让人乐不可支。冬姑娘,当你访问老友时,别忘了带上你的随从——风姑娘和雪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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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桂纶镁是在看了《不能说的秘密》以后的事。《不能说的秘密》诉说了小伦和小雨之间的故事,在一个美丽的校园里,他们两个互相爱慕着。他们的钢琴本领都非常棒,特别是小雨,会弹一首谁也不认识的曲子。小伦不知道,这首曲子,是穿越时空的关联,正因为这样,在1978年生活着的小雨才有机会来到,见到最心爱的小伦。因为一次误会,小雨离开了小伦,从此再也没有了小雨的消息。也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小伦知道小雨只存在于他自己的生活中,别人根本不知道有小雨这个人。一次一次的波折,等到小伦完全明白是什么事的时候,钢琴房就要被拆除了,而那里有着唯一通向两个时代的钢琴啊!没时间了,大楼已经开始拆除,凭个人的力量,根本不可能让施工队停下。小伦再也管不了那么多,纵身从窗进入琴房...一场爱情与施工的追逐开始。小雨过去的好,小雨过去的点点滴滴,都在小轮的脑海中一一浮现。泪水模糊了他的眼睛,血滴已从手指流出来,周围都是挖土机的轰鸣声,大楼的崩塌声。瞬间,地动天摇,爱情的见证与坚持在瞬间爆发......站在教室门前,推开门,小伦对小雨微微一笑,小雨也还以一个灿烂阳光的微笑......

我喜欢这样的电影。那小雨离去时的淡淡的忧伤,他们两个在一起时欢乐的心情,最后圆满的结局等都是这部电影最大的看点。看了这个片子,就会让人感觉就像是一个美丽的童话故事,但是毫不矫揉造作,给人一股清新的感觉。也许有人会说最后的结局不该是他们在一起,而是该分开,增加忧伤的情感。但是相比之下,我更喜欢这样的结局,有情人终成眷属。本来的一部电影,看了以后,我最多只是回味一下戏中的情节,引起一番感想,但是也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认识了桂纶镁,慢慢的也成为了她的fans。那次在桂纶镁家族里,许多人都是她的粉丝,其中有一个说是喜欢小镁的气质。我想,桂纶镁真的有这么好吗?我搜了一下小镁的简介,发现小镁和菲菲一样拥有一种清新脱俗,毫不造作的高贵气质。这是我真实的感受。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的地方慢慢的就有了小镁的一片位置。

因为初初认识小镁,于是就把小镁的海报当了壁纸。每次开机都对着她的样子,还是觉得,她真的很美啊!!!大年初一,因为下午没事,就看了小镁曾经的电影《蓝色大门》。这部电影讲的是小柔和小豪之间的故事。他们都是17岁的高中生,本来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却因一个小小的原因,让他们之间有了联系。小柔的好朋友林月珍喜欢上了小豪,于是就叫小柔对小豪代她表白,没想到小豪却以为是小柔喜欢自己,于是也对小柔有了一层情愫,于是小豪喜欢上了小柔,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一个三角关系。更令人没想到的是,其实小柔喜欢的是月珍,她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对的,于是就找了小豪作为她的男朋友,想借此来改正自己,没想到还是改变不了。最后小豪和小柔做不成情人,但是却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们在阳光下想象着1年后,3年后,5年后小学生作文你也可以投稿,他们都会变成什么样子,是体育老师,还是小柔妈妈。没有忧伤,只有青春的期待。

真的很喜欢这部电影。在片中,最后的离开应该是有某种忧愁的,但是导演却把它诠释得只有清新的青春气氛,没有半点的伤感。其中很大的一点原因就是片中没有大人的介入,都是青年们的情感发展。通常,我们如果这这个时候恋爱了,就会受到父母的百方阻挠,但是在片中却完全没有这样的事情,它反映了我们最真实的一面。看完后,不禁也会令我们想到自己1年后,3年后,5年后,到底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子?没人知道。《蓝色大门》说白了,就是即将从青春阶段迈进成人的过程。

以后你会变成什么模样,你有想过么?

桂纶镁,如果你要问我喜欢她的什么,我会告诉你,我喜欢她的气质。就这么简单!

想起来也是挺好笑的,我喜欢菲菲,是因为在《仙剑奇侠传》中,在他们互相倾诉着自己的心思。深爱着却又不能在一起,也许是最大的遗憾了吧?就因为这一集,我哭了好几回。后来,我就不可遏制的喜欢上了菲菲,这次,也是因为一部电影,我认识了小镁,喜欢上了小镁。不能说谁在我心里的位置更重一些。因为,她们都给予了我最宝贵的财富――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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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很爱养花,家中的庭院里总是摆着一盆盆鲜艳的花儿们。母亲十分爱护这些可爱的生命,每天及时给它们浇水、施肥,并按时修剪,原本简陋的庭院在母亲每一天的精心照料下变得生机勃勃。

有一天,我放学回到家中,没有看见母亲,便走回自己的房间,我刚要放下书包,端正地坐在课桌上时,发现在书桌的右上角多了一盆小兰花。貌似是新栽的,兰花的叶子又嫩又绿,细而薄的叶片上还沾着几点水珠,绿叶丛中藏着几朵含苞欲放的花骨朵儿,就像是害羞的姑娘躲在叶丛中。当我正在欣赏这盆美丽的.兰花时,母亲刚从菜地里回来,见我在房间里,遍走进房间对我说:“儿子,喜欢这盆花吗?”我向母亲笑了笑,并点了点头,母亲说:“你喜欢就好,我会每天都给她浇水,给你的房间增添一份绿意。”

然而,在一次的考试中,我的成绩退步了很多,有一门科目居然不及格。于是,我带着无比烦闷的心情回到了家,母亲都像平常一样笑脸相迎,我一进家门,母亲就向我问起了学校发生的事情。要是在以前,我总会把开心的事情,取得好成绩的消息与母亲分享,但我这时候烦躁极了,于是对母亲大喊:“问什么问,烦不烦!”我暴躁地拿起那盆兰花,狠狠地摔在了地上,一走进房间就把门关得紧紧的。母亲看到我这样的反应,没有责骂,只是一心收拾那花盆的碎片。(原创投稿)。

从这以后,我努力学习,成绩很快就进步了回来。母亲,我不会忘记您对我的关心,我一定会做一个让您开心,被您喜欢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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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在感情中一向很理智,暂时没有发生让我冲动的事情,不过倒是经常看到自己的朋友会为爱做冲动的事情,惊叹之余还是觉得她们很伟大。

2、我想要绽放生命,想要肆无忌惮的活。

3、常常我们太习惯绑住自己了,不断不断的去解决你生命中好像很重要的问题,周而复始的陷溺在一个框框里,绑久了你会忘记简单的快乐。

4、一时的激情需要感动,但长久的生活更需要理智。感情这东西,接受就意味着痛苦,而这些痛苦,在将来幸福的时候会让人加倍幸福。

5、如果我真的爱这个人,我就会让他知道,我会用力的拥抱,我不会隐藏,因为,我不想要后悔。

6、女孩子不需要化很浓的'妆,或者穿漂亮衣服去吸引别人,而是找到自己最特别的部分,重视它,保护它。可能别人因此对你产生好感,也可能不,但无所谓。

7、人已经不自由了,如果连心都不能自由,那太痛苦了,我想,我可能会连戏都没办法演了吧。

8、打开,才有空间。让角色和很多人走进自己的生命里,他们带给我很多的感觉,彼此激荡,我也从中看见别人眼里的自己。

9、无助的时候,我渴望有一个无声的拥抱。

10、其实每个人为了要活下去,都挺自私的,当你那个自私显现的时候,你会做一些你自己都意想不到的举动,会让自己非常吃惊的举动。

我喜欢家初二作文

请你打开这扇门吧!这是我的家。家中有老爸有老妈。别害怕,他们亲切可嘉。进来吧!你先别急着回家,看看我家,到底是怎样的家!

一日繁忙在于晨。

早晨的阳光照进屋子之前,妈妈总会第一个起床做饭。接着是爸爸的`起床。最后,才是我的懒腰声。三人起床后,紧张的气氛就开始了。最紧张的是妈妈,她刚做完早餐就开始了打理家务,以最快的速度做好也要一上午,我真搞不懂。爸爸似乎没差妈妈多少,洗漱工作两分钟全部解决,早餐只花五分钟,穿鞋穿袜更是快得离奇。我算是比较镇定的了,但还是有些手忙脚乱,经常在出门时忘了带什么,结果只好打电话让妈妈送来。早晨,就好比一首快歌!

一日冷清在于午。

晚上是团圆的时候,大家一起吃晚饭,爸妈总喜欢边吃边聊,而我总是边看电视边吃。津津有味的我每次都吃得最慢。吃完饭,爸爸便网上冲浪,妈妈洗了碗后也看起了电视剧。我只好乖乖地回房拿起笔……夜深了,我疲惫地走出来,妈妈便准备了夜宵。我吃了就感到顿时来了精神,或许还去动笔,或许就直接睡了。夜晚,就仿佛一首深情的歌!

收稿时间:-2-910:34:20。

我喜欢初二作文

秋带着微微湿润的气息,从地平线处走来。将仲夏的炎热驱赶,却将寒冬的凛冽阻挡在外,在两个极端的季节间徘徊。

面对秋天,世代的文人墨客给我们留下的多是感伤,因此而常常忽略了它的清爽。农民伯伯们忙碌的身影,无声间道出他背后的情肠。所以每每谈及秋天,脑中总会浮现出一片华丽丽的金黄。

来到林间,已经可以感受到,浸润空气的秋天的气息。那投射在道路两旁的,是交错的树影,虽不似仲夏那繁叶的打点,可却也是别有风情的画廊。树叶踩在脚底的沙沙作响,交织成了这个深秋独特的曲调。还没等山野上被日光蒸发起的水气消散.夕阳是时间的翅膀,还未等山野上被日光蒸发起的水气消散.太阳就有一半已经躲进了西山。日落黄昏下,树影交织成的点点流光,开始倾斜成一个完美的弧度,像美丽姑娘翘起的'嘴角,温润,明朗。我早已分不清,那片金灿灿的黄,到底是天空赋予的阳光,还是脚下秋调出的颜料。因为这一切,早已纠结在了一起,一刹那极其绚烂的展开在我眼前,然后不断的向前蔓延。

花开荼蘼,此时早已没有了春天的争艳,万物间,就剩下了陶渊明所钟爱的隐士。天地间仅剩那一抹黄,遗世独立的绽放,让我不禁想起,嗔笑怒骂的红楼,黛玉的那首《咏菊》,在那个充满污浊的大观园里,这该是怎样清高傲世的一位女子?细数历代爱菊的名士,不在少数。他们对菊的爱,多是爱它那份清冷孤傲,,但我却恰然觉得,深秋萧索中,这抹黄,却充斥着无尽的温暖。

一阵秋风吹来,像是敲开了我心底的一枚胡桃,然而,和我心所契合的那组密码,却在这个秋天,在这阵风下,被拨乱,它变成了一组玄之又玄的数字。或许他在明天就会被解开,但是明天的明天,却又是另外一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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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各有不同。有人喜欢百花齐放、万物复苏的春天;有人喜欢炎热无比的夏天;有人喜欢秋天的“秋风扫落叶”……但我喜欢美丽、有趣、快乐、美好的冬天。

冬天是美丽的,它如一位白衣仙女姗姗来迟,送走了天气的变化无常,迎来的是绒绒的白雪缓缓飘落。屋顶、树梢换上了厚厚的白色羽绒服,就连小朋友的衣服上也有了或薄或厚的积雪,到处白茫茫的一片。大树小树都已脱落了叶子,只有松树依然傲然挺立……候鸟们纷纷向南飞去,空荡荡的天空中飘着几朵白云。

冬天是有趣的,穿上厚厚的大衣,把自己包得像球儿一样,穿上绒靴,脚一深一浅地留下不少奇形怪状的脚印。有时还会去雪地里打扰冬眠动物的清梦,做完“坏事”后就迅速逃离现场,把冬眠动物弄得莫名其妙,我与小伙伴们便会哈哈大笑起来。还有时玩得累了渴了,便张大嘴巴,让雪花慢慢飘进嘴里,咽下的是沁人心脾的雪水。

冬天是快乐的,几个小伙伴一起找来一根胡萝卜,几颗小纽扣以及一顶睡帽,来到雪地上,“咕噜咕噜”,那雪球由小慢慢变大,直到变成了一颗巨型雪球为止,再在上面来一个小一点的雪球,雪人的身子就完成了,接着只需要把小物品装饰上就行了。看着自己做的雪人,心里一股自豪之情油然而起。累了,我们一起躺在柔软的雪地上,我想,就是身下有一床羽绒被也不抵这柔软、舒适的雪地吧。

如此美丽、有趣、快乐、美好的冬天,你难道不喜欢吗?

我喜欢初二作文

我最喜欢的人是爸爸,他长得又高又胖,爸爸说他以前是追风少年,瘦得只剩下骨头,肚子是到了中年才发福的。但在我心里,爸爸一直是我所称上的“美男子”。他脾气有时候很暴躁,当然一般都是在我放错而又屡教不改的时候;但是有时候又显得很温和、特亲近。

从小都是爸爸给我洗澡,就拿洗头发来说吧,妈妈一直嫌我头发太长太难洗,认为我是个男孩子,留着么长的头发,再加上我不讲卫生,都可以不化妆去演丐帮帮主了。所以总想“威逼利诱”我去剪掉。幸亏爸爸坚定地支持我:“只要头发没有女生的长,就不用剪。”于是,洗头发这项艰巨的工作就落在了爸爸身上。每个星期,爸爸都会耐心地帮我清洗头发。首先给我一条干毛巾,擦擦眼睛擦擦脸,然后把头发打湿,一点一点地用洗发露涂抹在头发上。轻轻的抓,搓呀洗呀,再用喷头把泡沫冲得干干净净,别提有多舒服啦!这时候的爸爸,比妈妈还要温柔。

说他温柔吧,发起脾气来又像电闪雷鸣一般可怕。还记得我二年级时,玩轮滑时把腿摔骨折了,还嗑破了嘴巴,鲜血直流。爸爸一回来就抱起我开着车火速冲向医院,没想到刚停下保安就说停的是救护车占用车道,要我们离开,为此爸爸和保安大吵一架,我和妈妈看的触目惊心,直到现在都记忆犹新。

在家,爸爸是最宠爱我的。好吃的,好玩的,现代流行的,只要我喜欢,在爸爸能接受范围之内,他都给我买,连妈妈反对也没用。爸爸做生意可辛苦了,不管多忙多累,回到家都会抽出空来陪我打羽毛球、乒乓球、篮球;陪我爬山散步,并且每一年春节都会抽出一个礼拜的时间带我出去旅游,这个时候的爸爸是最亲近的好朋友。

可是,在我的学习问题上,他可是严格要求,毫不手软。一次考试太粗心,做错了不该错的题目。爸爸瞬间就摆出了冰块脸,好可怕!我心中暗想:“要有一场暴风雨来临了。可爸爸在对待我的学习上又从不以分数为标准,也从来没有因为哪次考试成绩不好而揍我,主要是以学习习惯和学习心态上为主,大部分时间都还是循循善诱教导我的,所以我在学习这一块一直没太有什么压力,心态特别的好。

这就是我的爸爸,虽然他有时“暴躁如雷”有时“阳光灿烂”但是他爱我,我也爱他!都说“父母是自己无法选择的”,由而我很幸福。

我喜欢春季初二作文

一年有四季,桃红柳绿的春,骄阳似火的夏,天高气爽的秋和寒风凛冽的冬。而我最喜欢春天,因为春天是新的,花枝招展的,充满活力的。它代表着春天,也代表着新的开始。

我喜欢春天,喜欢春天的早晨,空气很清新。“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窗外,碧绿的柳树在向你摇头,碧绿的小草在向你招手。碧绿的湖水平静地像一面镜子,倒映着蓝天、白云……这,简直就是个碧绿的世界!让我不禁想起了王安石《泊船瓜洲》中的“春风又绿江江南岸”。这个绿,这个充满活力的绿给大地万物带来了无限生机。

“吹面不寒杨柳风”,春风像一把钥匙,把春天的大门打开了,春风把沉睡了一冬的树木又披上了绿色的新衣,枝头上又抽出了嫩绿的幼芽,带着对未来的憧憬,在春风中轻轻的抖动。春风没有秋风那么凉爽,没有夏风那么闷热,没有冬风那么寒冷,春风是轻爽的,令人感到温暖。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我喜欢那连绵不绝的春雨。雨是大自然神奇的杰作,雨是滋润万物的精灵。春雨不像夏雨那么热烈粗犷,不像冬雨那么自然而平静。春雨是那种温柔而娇媚的。春雨她滋润了小草,浇绿了杨柳……经过春雨的洗礼,小草挺直了腰,花儿绽开了笑脸,树木长高了。

每到春天,红的像火的桃花,粉的像霞的杏花和白的像雪的梨花竞相开放。沁人心脾的花香引来了许许多多的小蜜蜂们,在花下嗡嗡地闹着。

我还喜欢春天的傍晚。傍晚的时候,吃完了饭,出去走一走,时不进地会有风从你的耳边吹过,微风还把湖面荡起一层层的涟漪,可调皮了。

“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泥融飞燕子,沙暖睡鸳鸯”。春天多美啊!呼吸着春的气息,感受着万事万物的勃勃生机,这是多么享受的一件事啊!

这桃红柳绿、莺歌燕舞,充满活力的春天,又有谁不喜欢呢?

我喜欢初二作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确实很重要,书籍对人类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是什么之鲸和海豚》。

我很喜欢《鲸和海豚》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多知识,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原因:现在的孩子知识量太少了,以前我觉得学会课本上的知识就行了,对课外的一些知识知之甚少,连鲸鱼是哺乳动物也不知道。鲸有几个品种?蓝鲸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吗?最早捕鲸的是什么人?海豚是属于鲸目吗?海豚有几个品种?这些问题以前我都不知道,直到有了《鲸和海豚》这本书,这些问题才一一解开,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第二个原因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当我读到”iwc这个组织保护鲸,不是为鲸着想,而是为了捕鲸着想,因为现在的高科技武器可能把鲸逼入绝境,以后出现没有鲸可捕的现象“。这一章(《捕鲸》)和这一段话给了我深刻的感触和道理: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杀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现在的武器越来越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穿着虎皮,狮皮做成的衣服,提着鳄鱼皮做成的皮包,家中摆放着用象牙雕刻成的精美装饰品。这些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只求一乐,却不想,这是把自己逼入绝境。

人们无度地砍伐树木,杀害动物,最后树木砍光了,动物杀光了,环境污染了,地球破坏了,最后人类被自己逼上了绝路。这一章和这一段话表面上是写鲸鱼,实际上写了所有动物的情况。所以我们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就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第三个原因是,我的'理想是长大后成为一名生物学家。作为生物,鲸和海豚在自然界算是比较简单的,我就先学习它们的相关知识,逐渐打下基础。通过这本书我知道,鲸鱼的祖先是龙王鲸和矛齿鲸,大约四千万年前,陆地上到处都是厉害的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鲸无法在陆地上生存,就慢慢进化成了海洋生物。本书尾页还有这样一句话:鲸还有很多的秘密。留下了悬念,激发了我探索和发现的欲望。

我爱《鲸和海豚》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

文档为doc格式。

我喜欢初二作文

四季之美,独喜欢秋之美,秋之类,不比夏之美热烈而粗犷,不比冬之美寒冷而刺看。

秋季,一个果实丰收的季节,一个个绿中偏的桔子商高地接在树上,风一吹来,桔子们便摇来摇去,像是在推销自己,讲自己很可口一般。树顶正的两三个桔可能“不幸”地被飞翔后休息的鸟给啄烂了。你在位置中等偏上的地方,挑选一个颜色好的,剥开皮,顿时你会感受到一段清香扑鼻而来,一个个桔肉被塞进口里美味极了!

秋季,一个稻谷丰收的季节。一粒粒水稻种子被农民伯伯撒在水田里,现在已进化成了一束束的谷穗。等到了一定的时期,就会有收谷机把它们运到一个新地方一一晒答坪。在晒谷的过程中,你先要把稻谷里的不明物体给挑出来,接着就是最辛苦的时间了,你可能会要在太阳的强光照射下,一遍又一遍的地翻捣这些稻谷,这些程序虽累,但夹带着一些的'欣喜和在吃时的苦尽甘来的感觉,当在品尝这美味时,想着以前做的那些,想想也值了。

每至夏末秋初,你就会顿一下觉得这是个芬芳四溢的季节。为什么呢?因为啊,有一种花出这个时节开放——桂花。桂花,很常见。没有玫瑰那般的鲜艳,没有梅花那样的精神,但它也有它的好,桂花虽小,香味十足。在我家附近有两个品种的桂花:一种是很常见的黄色,另一种就是比较稀少的金黄色。在你心情烦躁时,你就闻闻这桂花香,顿时心情就畅快了。你也可以剪一小束桂花插在瓶子里点缀房间,点缀心情。

秋季,虽不比其他三个季节,但它有它的优点。它,果实丰收的;它稻谷丰收的;它,芳香四溢的。我喜欢秋季,喜欢这个美丽的秋季!

我喜欢初二作文

它没有玫瑰那么美丽,没有百合那么芳香,也没有松树那么挺拔,但是,它有着很顽强的生命力,它就是被称为“沙漠仙子”的仙人掌。仙人掌的造型千姿百态,有的小若糖丸,有的大如巨树。还有的状似皮球,各种造型,千姿百态。

姐姐的书桌上就有一盆仙人掌,它的全身呈碧绿色,一根根枝干像一个个守卫边疆的战士,每根枝干上面都凹凸不平,像一座座连绵起伏的小山丘,每个凸起来的小山丘上被许多白色的小刺包围着,像一只只小刺猬在爬行,你要是不小心碰它一下,它还会咬你一下。妈妈告诉我,仙人掌的刺就是它的叶子,我觉得好神奇。仙人掌还会开花哦,他头上嫩黄色的小花,就像刚孵出的小黄鸭一样可爱。

我喜欢这既生命力顽强又可爱的仙人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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