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管理工作制度(优质14篇)

时间:2023-12-12 04:37:32 作者:FS文字使者

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约束组织或团体内部成员的行为而制定的一套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范文的分享,是为了激发大家的思考和创新,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启示。

疫情期间小区管理制度

1、疫情严重、反弹等期间禁止举行各类现场会,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分散开展;可以采取网络形式微信交流;疫情防范和安全教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选择开阔、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全部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会场前后须洗手消毒。

2、疫情未完全解除时,监督所有管理人员上班时均需佩戴口罩,交流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用分餐就食,使用一次性饭盒错峰打菜,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台和熟台混用,避免肉食生食。

4、人员密集场所定时喷洒消毒液,办公区保持常通风。

5、在分包商生活区设置每日体温测量点,上中晚一天三次测量工人体温并建立体温测量记录6.所有人员用餐必须分时错峰,管理人员在各自办公室就餐,施工人员分散用餐,不能造成人员聚集。

6、epc项目部、分包商必须采购足够的防疫用品,并适时发放。

疫情期间上课管理制度

1.依据学校统一时间,按时上下课,不许迟到和拖堂。

2.上下课时,教师要和学生互致问候或互道再见。

3.不许无教案上课,不许随意离开课堂。

4.进人课堂时不许化妆.戴首饰或穿显眼的服装。

5.语言.板书.行止要规范,身体力行,为人师表。

6.每节课讲授时间限制在25—30分钟之内,以25分钟为宜,其余时间巩固练习,反对满堂灌。

7.原则上每节课都要提问并记分。每月进行一次单元测验并记分。每学期每位学生最低记分:平均4次,单元测验3次,其中期末各一次,共9次。最高不限。

8.讲究教法和学法,注重双基,培养能力,保证学生学会和会学。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强调效果,达到质和量的统一。

9.要尊重爱护学生,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师生出现矛盾后,处理时间不得超过一分钟,其余留待课后处理。不许不给学生上课或末经批准将学生赶出课堂。

10.串课或补课必须经教务处批准。

小区疫情期间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疫情防控新形势以及分区分级管理、卡口管理、复工复产等新要求,健全人防、技防、制度防“三防合一”防控网络,更精准落实“五个100%”“十个一律”“四个重点”要求,现就进一步优化强化社区联防联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对围合区域面积较大、人口数量较多、住户离出入卡口较远的小区(城中村,下同),应结合居民出行需要,合理增设和调整出入卡口。出现疫情传播的,应落实“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实行更严格的封闭管理和限制措施。

(二)为解决反复测量体温带来的通行阻滞和排队聚集问题,应通盘考虑,统筹住宅小区围合设卡与产业园区、工厂企业、商圈市场、商务楼宇等工作和生活场所的设卡测温安排,原则上只在进入时测一次体温;除特殊需要,同一围合场所不层层设卡测温。

(三)增强卡口管理的灵活性和机动性,在上下班高峰时段或容易拥堵卡口,视条件增加通道或错开查验,或配置红外热成像智能体温检测系统,提高检测效率。

(四)卡口设置应确保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顺利进出。因围合管理需要封堵的进出口,应采用可移动栅栏等障碍物,并加强巡查把守,出现紧急情况时,允许消防车、救护车通过。

(五)城中村内的工厂企业等要履行防控主体责任,进行设卡围合、封闭管理。来往工厂企业的车辆和员工,可凭通行证或工作证免检通过城中村卡口,由工厂企业设立的卡口查验测温。

(六)社区要加强对网格排查工作的领导,确保排查工作常态化,不漏一户一人,管控不留死角。社区每天要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一次分析研判,着重盯住确诊人员、疑似人员、密接人员、隔离人员、发热人员、新增人员、返岗人员等八类本社区人员,查找排查管控工作的不足和漏洞,及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一)住户凭“i深圳”认证图码进入小区。初次返抵深人员进入小区必须通过“i深圳”平台如实申报,并提供“i深圳”或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近14天运动轨迹查询数据。

(二)外来人员和车辆一般不得进入小区,属于生产生活需要进入的车辆、人员,要经卡口工作人员确认或经住户同意,并进行信息登记、检测体温、轨迹查验,符合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

(三)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以及抗疫工作车辆、运输医疗救护物资和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货车、不搭载外来人员的住户车辆,对司机、乘员测温后放行。

(四)打通城市交通“微循环”,对通过社区小区和城中村的市政道路,不能作为其中一部分进行围合管理,确实无法避免围合的,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车辆顺畅通行。

(五)进出住宅小区的时段应保持过往常态,不因疫情防控而打破常规限时进出,不得采取简单粗暴的措施。

(一)认真落实居家隔离、集中隔离工作的“两个指引”,把各项隔离工作做实做细。对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的新返抵深圳人员,具有与其他住户隔离的居住、生活条件的,即自有住房或单独租房、且目前无其他人居住,实行14天的居家隔离;其余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的新返抵深圳人员,实行14天的集中隔离。

(二)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的集中隔离。

(三)对所有居家隔离人员做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继续居家隔离;结果为阳性者送指定医院,一起生活的其他人员送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

(四)规范对隔离人员的关爱,落实五个“仁爱之心”,即:服务周全的仁爱之心,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代购物品、收集垃圾、送餐上门和其它特殊需要的服务;关怀慰问的仁爱之心,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送一个水果篮、一支体温计、一封慰问信;心理援助的仁爱之心,公布心理咨询热线电话,组织心理专家和工作者致电居家隔离人员特别是老、弱、病、残、孕和青少年,开展心理干预,引导他们正确对待疫情,保持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扶老助幼的仁爱之心,对因家庭成员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感染病毒等导致无人照顾的老人、小孩等,要组织专门力量照顾;科普引导的仁爱之心,制作微视频、短广播、小故事等,定人、定时通过微信推送给隔离人员。

(五)每天两次电话向居家隔离人员了解身体健康、体温情况,出现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情况的,及时交由卫健部门处理。

疫情期间工地管理制度

1、本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履职、必须完善防控机构,方可复工。

2、外省籍职工没有进行健康准认的、上岗前必须在家自我隔并每天上报体温状况。

3、本项目职工居家观察没有达到14天时间和健康要求的一律不准返岗。

4、工地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否则一律不准复工。

5、项目部必须编制专项防控安全施工方案及配备口罩、体温计、消毒液、酒精、防护服、护目镜、喷淋机、喷雾器、雾炮、洗车池等措施及防护用品。

6、项目部必须专人安排专人对工地内食堂、卫生间、宿舍等场所的设施进行全面的通风换气和消毒防疫,并建立每日两次定期消杀防疫制度并做好记录。办公室、食堂、宿舍、卫生间等场所明显位置放置酒精和免洗手消毒液,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职工口罩定期更换,规定口罩专用扔弃区域,防止二次污染。

7、项目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门禁岗位值守,个人或车辆进入工地前均逐个测量体温,同时记录身体状况,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准入内,外来人员一律不准入内,在办公区设置医学观察室,设明显标识,设立安全防控距离。

8、项目部就餐全部采用分餐制,餐具全部改用一次性餐具,并保持就餐时不小于1.5米的安全距离。

9、项目部必须在工地等显著位置开展防疫宣传,并通过微信及qq方式向职工发送防疫相关信息,指导职工正确佩戴和更换口罩及防护用品,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

10、疫情期间发现未佩戴口罩直接驱逐出场,对其班组罚款500元。

11、必须根据当地企业防控组要求,每日上报生产经营、职工状况及防疫工作情况。如发生疫情立即上报并立即停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1)落实政府及上级单位有关防疫工作的重要指令;。

(2)负责组建防疫及指挥部及分配防疫工作;。

(3)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的事件信息;。

(4)全面指导项目的防疫工作;。

(5)对突发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6)负责下达启动和解除疫情应急预警信息的指令;。

(7)提供疫情防控资金和应急项目的审批;。

(8)疫情应急响应结束后,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1)负责落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指令;。

(2)组织施工人员及车辆进场的登记、检查工作,组织对生活区、生产区的`检查。

(3)负责协助外部医疗防疫人员对现场感染或疑似人群的救护及隔离;。

(5)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的隔离、封闭及解除隔离封闭;。

(6)负责组织实施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施工现场采取的其他防疫措施;。

(1)负责防疫专项应急预案的审核、发布和管理备案等工作;。

(2)负责疫情防控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发布和管理备案等工作;。

(3)负责审核防疫应急演练、培训计划;;。

(4)参与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价管理;。

(5)确定疫情事件的原因、主要责任人,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

(1)负责防疫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2)负责疫情防控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各岗位责任制度并报审;。

(4)参与防疫及应急培训、演练;。

(1)负责实施疫情防控方案确定的各项管理措施;。

(2)负责配合外部医疗防疫人员对现场感染或疑似人群的救护及隔离;。

(3)对现场施工进出人员进行日常的防疫检查、登记工作;。

(4)对现场施工人员是否遵守防疫规定进行监督、整改;。

(5)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培训及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3)负责防疫及应急资金计划的制定;。

(4)负责防疫相关标识、标牌、宣传标语的制作及张贴;。

(5)汇总工地当日疫情信息,形成疫情防控日报。

(1)负责制定、报批和编制应急演练、及防疫培训计划;。

(3)负责对进场所有人员进行防疫宣传培训;。

(4)负责监督指导现场的消毒、体温检测、登记、隔离等防疫工作;。

(1)负责关注感染或疑似病人的后续医疗救治情况;。

(2)负责核实感染或疑似人员情况及其亲属的接待、安抚、住宿及日常生活工作;。

(3)负责洽谈感染或疑似人员的善后工作;。

(4)负责各项对外索赔事宜;。

(1)负责对工地进场材料及运输人员来源检查登记,降低运输方面的感染风险;。

(2)负责制订防疫及应急物资和装备配备计划;。

(3)负责防疫及应急物资的定期检查、统计、发放等;。

(4)负责防疫及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与落实,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

(1)根据防疫指挥部指令对施工设备进行停用及恢复;。

(2)制定设备防疫期间使用制度,避免使用设备造成感染;。

(3)保障防疫期间的供水、供电及防疫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

(4)负责应急车辆使用及日常管理维护;。

(5)对进出车辆、设备进行消毒、登记;。

疫情期间上课管理制度

(2)严格按照教案规定时间、内容、方法讲课。

(3)注意调动学生注意力,妥善处理课中出现的意外干扰,保证教学顺利进行。

(4)教师要注重仪容教态,力求朴素端庄、从容大言、精神饱满。板书工整、字体大小适中,布置合理。

(5)结束课后负责写该班班务日志,注明学生出勤、纪律情况及教效果。语言力求准确、清晰、简练、生动、通俗、逻辑性强、速度适中、语调应有抑扬顿挫。

(6)作好课后教学反思,及时总结本课得失并写入教案。

(7)教务处在上课期间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巡视,并及时做好登记,对违反教师上课纪律的行为根据管理制度作出严肃处理。

疫情期间工地管理制度

当前,全国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现就做好建设工程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如下: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汲取外地疫情防控教训,按照《关于全面做好建设工程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青建安监字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决避免出现疫情防控漏洞。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要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持续落实建设工程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一是加强重点地区来青返青人员管控,在建设工程各进出入口严格执行戴口罩、测温、亮码等规定;及时掌握人员流动情况,每天将进场工人详细信息进行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二是更加重视疫苗接种工作,要本着对人民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广泛宣传接种疫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鼓励项目施工人员自觉接种疫苗、提高接种意愿,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引导项目施工人员应接尽接,尽可能地提高接种覆盖率。

三是按规范开展卫生清洁、消杀通风工作,保持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通风换气,全面做好对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行每日不少于四次消毒、建立消毒台账,并在消毒点公示消毒情况等工作。

四是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地抓好安全生产会议、班组活动疫情防控,最大限度减少施工现场人员聚集和横向流动,取消室内聚集活动,减少集中组织会议,各类安全教育交底活动人与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五是加强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增加人员配置和设施配备,全面完善参建单位内部疫情防控体系,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辖区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系,及时报告疫情情况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做好防护消杀等物资储备,做好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一是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重点地区疫情态势,严格按照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排查与管理工作方案》做好建设工地内人员管理,强化联防联控。

二是强化人员排查随访,各项目要配合属地政府全面排查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进入建设工地人员及其亲属,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全面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工作;告知项目外出人员如实报告行程,非必要勿前往中风险等级地区和高风险地区。

三是各项目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务必根据工作实际,每日全面排查统计,发现密切接触人员的,立即向辖区内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各区市安全监督机构收到报告后立即向市安监站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按时完成核酸检测,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一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坚决防止扩散蔓延。

全市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多地发生本土疫情的严峻性,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把各项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确保建筑工地不发生疫情。

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工作形势,明确工作重点,以全面做好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进入建筑工地的排查和管控为重点,查找防控工作各个环节的漏洞不足,加强督导检查,补齐短板弱项,严防疫情输入蔓延。

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日常疫情防控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考核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信用考核扣分处理。

疫情期间上课管理制度

为确保课堂教学规范化地进行,使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管理,提高课堂教学素质,特定教师课堂常规如下,望每位教师遵照执行。

1、上课铃响后,教师立即进入课堂,示意值日生喊“起立”,老师迅速检查学生起立致敬情况,要求学生向教师行注目礼,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规范,然后再向学生说:“同学们好”。学生齐答:“老师好”后,教师向学生鞠躬致谢。

2、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认真贯彻小学生守则和课堂规范,引导学生认真听讲,积极思考,集中精力学习,有良好的课堂学习习惯,努力提高课堂教与学的效率。

3、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重视学生站姿,坐姿,看书写字姿势。要求学生站直坐正。

4、上课时,教师要用普通话进行教学。

5、教师必须既管教又管导,严格课堂常规纪律,搞好组织教学,对违反课堂常规要求的学生要及时的提醒,及时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以理服人。

6、教师在课堂上必须使用礼貌语言、职业语言、讲究语言艺术,严禁语言粗俗,动作粗鲁。教育学生时可以严格,但不得打骂学生,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在课堂上发泄个人怨气。

7、下课铃响后,教师应结束授课说:“下课”。值日生喊“起立”,全体学生起立站好后齐说“谢谢老师”,教师向学生行鞠躬礼后离开教室。如校内或外地人员听课,教师应示意学生请听课人先离开教室,必要时鼓掌欢送。

8、.教师必须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中途不随便离开。如安排有眼保健操,任课教师应督促学生认真做操。在各个功能室授课时,教师必须教育学生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爱护各功能室的仪器,认真指导学生掌握实验操作,切实搞好组织工作。

9、教师在课堂上不穿奇装异服、浓妆艳抹,应落落大方。教师不得坐着讲课,不得吸烟,手机调至整荡状态。

10、教师必须严格课堂常规纪律,搞好组织教学,对违反课堂常规要求的学生要及时的提醒,及时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以理服人。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面向全体学生,重视每个同学的站姿、坐姿、看书姿势和听讲状态,根据情况要及时纠正。

11、教师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课,不得私自将音、体、美、思、社等课改上其它课。上课时间不得离开课堂。

疫情期间管理心得体会

第一段:疫情爆发让我们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不仅对卫生防控要求严格,对我们的管理和领导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疫情期间,我有幸参与并亲身经历了一些管理工作,从中总结了一些宝贵的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首先,疫情期间的管理必须注重信息的准确传递。疫情时期,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正确解读至关重要。作为管理者,我们要及时了解防控政策和相关情况,并向员工传递相关信息。及时传递信息可以避免谣言传播,缓解员工的恐慌情绪,同时也使我们能够更好地掌握形势,做出正确的决策。

第三段:其次,在疫情期间的管理中,必须强化团队合作的意识。疫情时期,整个社会都面临许多不确定因素,这要求我们在管理中更加注重团队的合作和配合。只有团队成员之间相互支持,才能在应对疫情过程中发挥最大的效能。在疫情期间,我积极组建了以制定卫生防控措施和提高生产效率为目标的小组,通过各部门协作,有效地降低了员工感染风险,并且在安全生产和工作效率上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第四段:此外,在疫情期间的管理中,需要注重员工的健康关怀。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不仅仅体现在经济和社会层面,更直接影响到了员工的身心健康。作为管理者,我们要时刻关注员工的身体状况,关心并帮助他们解决身心困扰。在疫情期间,我按照相关政策和建议,加强了员工的健康监测,提供了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加强了心理疏导,因此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都显著提高。

第五段:最后,在疫情期间的管理中,我们要善于与员工进行有效的沟通。疫情时期,很多员工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到岗位上工作,但他们对工作的关注和期望并没有减少。作为管理者,我们需要通过各种渠道,与员工保持充分的沟通和联系,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并且及时予以回应。我通过线上会议、邮件和电话等方式与员工保持了密切的联系,不断搜集各个岗位的问题和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和解答,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结:疫情期间的管理工作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挑战,但也锻炼了我们的管理能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将这些宝贵的心得和体会总结起来,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为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类似危机做好准备。只有不断学习和总结,我们才能在任何困难面前都能够妥善应对,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疫情期间请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和地方卫生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1.事假:因学生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因学校有关部门委派参加校内外竞赛、会议、培训、活动等需要请假的。

2.病假:因学生本人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一)请假申请

1.学生在校期间应当按时参加学校培养方案规定和统一组织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书面请假的,可事先用通信方式请假,事后及时办理书面补假手续,经批准后生效。

2.学生因病请假的,应当出具医院诊断证明或者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书、病假证明等材料。

3.学生因事请假的,应当提供请假事由的证明材料。学生因事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7天。

4.学生因学校、学院委托办理公事,或者参加校内外竞赛、会议等活动需要请假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应提供用人函说明用人事由,请假时长在三天以内,由班级辅导员所在班级辅导员签署意见,并报送学工办盖章登记备案;大于三天,由班级辅导员签署同意意见后,再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后,到学工办盖章登记备案。学生因公请假,应当遵循“非必要不请假”原则,用人单位需正确贯彻第二课堂教育理念,在学生学业之余安排参加活动。

(二)学生事、病请假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

1.学生请假须填写《人文学院学生请假条》,并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同一事由连续多次请假的,须按累计请假天数履行审批手续。

(3)病假假时间为十五天至三十天以内,事假七日以上至三十日以内,由辅导员、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到学工办盖章并登记备案。

(4)请假时间为三十天以上,建议休学处理

2.学生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前后,不得提前离校或者延迟返校。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或者不能按时返校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

3.学生每学期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当前学期三分之一时间,超过三分之一学期的必须办理休学手续。

4.学生应当在批准的请假期限内按时返校,若请假期限届满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应当办理续假手续;未办理续假手续或者续假手续未获得批准的,视为旷课,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请假要求

1.学生因病、因事要出校区以外市、县的,学生须告知家长请假事由并征得家长同意才能请假,同时,学生家长须主动联系辅导员,并向辅导员说明请假原因且同意学生请假的辅导员老师才能审批,学工办审批盖章并登记。

2.因防疫规定需要在校外治疗或隔离的学生,按照防疫工作具体要求办理复课、销假手续。

3.学生请假外出,必须遵守公共场所相关规定,遵纪守法,注意自身安全。

4.所有请假学生,返到目的地后须向辅导员老师发短信或qq消息报告自己已安全到目的地。

1.学生因事假时间届满后,应及时向班级辅导员履行销假手续。由本人填写并提交《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书面销假手续,返校后将纸质版的《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报送给辅导员处备案。

2.因病假治愈后返校的,应按照疫情期间返校流程办理,并由本人填写《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书面销假手续,同时须向辅导员老师提供医院治愈材料,返校后将纸质版的《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治愈证明材料一并报送给辅导员处备案。

3.所有学生经过辅导员老师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教学活动。

1.学生请假申请条、请假证明等材料,辅导员应当记录和存档,同时学生所在班级班长、学习委员上课时应向任课教师报告学生请销假情况。

2.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

(1)未按照本办法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获得批准自行离校或者擅自离校的;

(2)请假时间届满,回校后未按规定办理销假手续的;

(3)请假时间届满后不能按时返校,不办理续假手续或者续假手续未被批准的;

(4)虚构请假事由或者请假证明材料造假的。

疫情期间管理条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速防范体系,确保任何一所学校发生疫情时,能快速获得信息,立即组织救治,最大限度地保障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疫情防控重点环节,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要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预防为主,外堵内防。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指导和督促学校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应急处理工作;。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展形式,依法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领导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4人。

组长:__。

组长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理指挥统筹工作。

副组长:__。

副组长工作职责:负责抓好所分管学校的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成员:教育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和幼儿园园长。

成员职责:科室负责人结合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所管辖工作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负责人制定学校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实行每日疫情“零报告”制度,做好学生、教职工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体卫艺科,主任由__兼任。

办公室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传递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信息,形成阶段性及总体应急工作报告。

四、疫情监测、发现和报告。

(一)病例监测和发现。

各学校应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或哺乳动物、啮齿动物、禽类等,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及其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二)报告。

学校一旦发现师生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立即由所属学校组成的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师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同时向县教育局报告情况,县教育局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将初步调查的疫情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随时上报进展情况,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

疫情期间管理条例

为确保学校学生返校后体育场所、设施向全校师生开放过程中的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学校及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一、组织领导。

组长:宋淑珍。

副组长:刘彬夏晓勇陈斯。

成员:谢腾跃吴树钱李行周丽珠王建丽易茹雪谢梅花刘金刚。

二、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有关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开展相应的防疫登记消毒工作。

3.及时对进入场地人员进行登记、测量体温,并对异常情况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发现疫情特殊情况者,疫情防控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及时对异常情况进行紧急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体育场所疫情应急管理预案小组成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6.体育场所疫情应急管理预案小组成员都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监测与报告。

1.正常上课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体育场所。其他活动时间,根据场馆开放时间安排,错时错峰进入场地。其余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场地。

2.开展疫情防控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应对进入体育场所的人员进行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3.做好重点人员的动态监控。全面掌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进入体育场所人员的动向、健康状态,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四、应急处置。

1.教师在授课期间,应做好自身的疫情消毒保护工作,方可进入体育场所。

2.在授课期间,应合理安排学生的活动区域,尽可能避免人员聚集。

3.在授课期间,应合理控制运动量,科学安排练习内容,避免学生因运动量过大引起身体不适。

4.在教学过程中,避免出现身体直接接触,有效预防疫情。

5.在授课期间,若有突发情况或发现学生出现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主要领导和体育部主要领导报告,同时对出现疑似疫情学生安排立即离开班级,与人群保持1.5米以上距离,安排学生赴校医室进行进一步观察与处置。

疫情期间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疫情期间广大学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学校封闭管理,严控个人每日行动轨迹,非必要情况下不得请假,尤其是要自觉严控外出行为。

第二条若因客观原因必须请假者,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第三条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续假未准者,均按旷课予以处理。具体处理规定详见《西安翻译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

第四条学生因公、因病、因事请假须提前申请,不得事后补假,突发、紧急情况除外。突发、紧急情况下,学生请假手续可由辅导员代为办理。

第五条辅导员是学生日常管理第一责任人,疫情期间学生请假必须严格审批,对学生请假申请给出明确处理意见,为逐级审批提供真实有效的参考。

第六条所有学生请假必须由辅导进行初审,判断学生请假事由是否属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出假条,再逐级审批,不得越级审批。

第七条学生因公、因病、因事请假应提供以下材料:

1.因公请假:申请者必须持活动组织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往返行程计划,到辅导员处填写请假条后,按程序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因事请假:申请者需联系家长,由家长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与辅导员确认无误后,辅导员按批假程序的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3.因病请假:因病需要在宿舍静养休息的,需提供校卫生所开具的病假证明;因病需要转诊或回家疗养的,需提供校卫生所开具的“转诊证明”或“休养治疗证明”。

第八条请假程序:

1.学生应提前向辅导员当面请假,辅导员同意后按要求认真填写假条。

2.经审批签字后请假手续生效,请假学生要及时将请假条“考勤员持联”交班长处进行存档,以便每日考勤。

3.需要外出学生应持请假条“学生持联”到二级学院办理“出门证”。

4.请假期满后,学生应持请假条“学生持联”到辅导员处进行销假,销假学生以院为单位报备学生处。

5.请假期满不能如期返校者,须提前通过网络或电话等形式向辅导员提出续假申请,返校后应及时补办续假、销假手续。

第九条批假权限:

1.一天之内的学生病事假,由辅导员批准。

2.二至三天(含三天)的学生病事假,经辅导员初审同意后,提交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审批。

3.三天以上,一周之内(含七天)的学生病事假,由辅导员初审,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复审,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批准。

4.一周以上,两周之内(含14天)的学生病事假,由辅导员初审,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复审,由二级学院院长批准,报学生处备案。

5.两周以上,一个月之内(不超过31天)的学生病事假,由辅导员初审,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复审,二级学院院长拟提出审批意见,由学生处审核后提交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批准。

6.超过一个月的病事假,按照《西安翻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休学”的规定办理休学。

第十条委托办理:

1.因不可抗力因素,学生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委托同学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应持委托双方身份证明以及由委托人出具的请假申请,到委托人所在班级辅导员处按本规定的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2.因健康状况(学生行动不便、患传染性疾病或严重心理问题及精神疾病的),学生无法返校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委托家长代为办理。家长应提前以电话、电传或信函等形式与申请者辅导员进行联系,由辅导员代为办理请假手续,不允许托人捎信请假。

第十一条返校销假:

1.请假一天,活动范围在西安市内且能当日返校者,返校后持请假条“学生持联”到辅导员处销假。销假时应提供本人当日活动轨迹清单;所乘交通工具方式和号牌;因病校外就诊者需提供指定医院就诊的病例、检查单据等相关材料。

2.请假二至三天(含三天),活动范围在西安市内的按上一款规定返校销假。活动范围超出西安市区域的,学生返校销假时应提供本人请假期内每日“一日三检”记录;每日活动轨迹清单;每日外出所乘交通工具方式和号牌;因病校外就诊者需提供指定医院就诊的病例、检查单据等相关材料。

3.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之内(含七天),学生返校时应提供每日“一日三检”记录;每日活动轨迹清单;每日外出所乘交通工具方式和号牌;因病校外就诊者需提供指定医院就诊的病例、检查单据等相关材料;活动轨迹出省者还需提供返校前两天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检验报告。

4.请假一周以上者,均应在返校前通过“我在校园”平台提出返校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返校申请应提供请假期间的每日健康打卡信息及活动轨迹;“返校健康承诺书”;返校计划;因病校外就诊者需提供指定医院就诊的病例、检查单据等相关材料;活动轨迹出省者还需提供返校前三天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检验报告。返校后应严格遵守学校隔离观察制度,进行14天隔离观察,隔离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隔离观察期满且健康状况良好的可返回班级销假上课。

第十二条考试期间一般不予请假,对确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的,申请者应在办理请假手续的同时向学校教务部门进行备案,按照教务安排参加补考。

第十三条毕业班学生办理就业实习长假手续,应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在籍在校学生,继续教育学生和留学生的请销假管理规定,可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十五条本规定仅适用疫情防控期间,若疫情结束,学生请销假的规定仍按《西安翻译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具体规定执行。

疫情期间管理条例

一、成立疫情防控领导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铁清兽医站,由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有:协办单位有:水清工商所、铁清防保所、铁清派出所等。

二、疫点、疫区划定:

一旦发生疫情、由动检站人员立即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经观察分析疫情情况,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县兽医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并由县兽医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划定疫点、疫区。

三、采取紧急捕杀措施。

由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在疫区内进行全面捕杀已染疫情的畜禽,不留任何死角,不放过任何一只畜禽,宰杀过后进行全面消毒,销毁深埋,作无害化处理。

四、禁止畜禽流通。

凡是在疫点,疫区内饲养的畜禽,严禁转运,销售点由工商行政部门在集贸进行巡查,一经查出,给予严防处罚。

五、强制检疫措施。

在集贸市场进行检查的畜禽,及其产品必须严格实行检疫检验制,经检验合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方可销售,对进行检验的动物及其产品必须实行报检制度和消毒制度,对运载的动物用产品经检疫不合格的,实行强制销毁。

六、密切做好预防、消毒、接种工作。

在发生疫情的疫点,疫区内以及过往的人和车辆实行强制消毒,对周边未染疫的畜疫实行紧急接种,若凝似人畜共患的传染病由防保所人员进行紧急接种。

疫情期间请假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工作精神,进一步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度、复工复学有序有效,现就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心员工外出请销假制度通知如下:

加强疫情期间员工外出管理与监督,是切实有效地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慎终如始地巩固疫情防控良好势头的必然要求。中心全体员工须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因公或因私跨市(青岛校区员工赴青岛市外,东营校区员工赴东营市外)外出均须按规定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不得擅离职守。

(一)请假

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需至少提前24小时向中心请假。通过中心oa系统-审批流转,填写《教育发展中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外出请假审批表》,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中心审批后,由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汇总信息,报送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教职工管理工作组备案,备案完成后请假人员方可出行。

(二)销假

中心全体员工须严格按照《关于返青教职工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要求返回,返回后须及时向分管领导销假,并向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报备。

(一)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要提前申请,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变更行程。

(二)对擅离职守、无故超假、越权批假、返回不销假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均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