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管理工作制度大全(14篇)

时间:2023-12-16 23:20:35 作者:FS文字使者

通过规章制度,可以使组织内部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避免混乱和冲突的发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疫情期间工地管理制度

1、本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履职、必须完善防控机构,方可复工。

2、外省籍职工没有进行健康准认的、上岗前必须在家自我隔并每天上报体温状况。

3、本项目职工居家观察没有达到14天时间和健康要求的一律不准返岗。

4、工地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否则一律不准复工。

5、项目部必须编制专项防控安全施工方案及配备口罩、体温计、消毒液、酒精、防护服、护目镜、喷淋机、喷雾器、雾炮、洗车池等措施及防护用品。

6、项目部必须专人安排专人对工地内食堂、卫生间、宿舍等场所的设施进行全面的通风换气和消毒防疫,并建立每日两次定期消杀防疫制度并做好记录。办公室、食堂、宿舍、卫生间等场所明显位置放置酒精和免洗手消毒液,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职工口罩定期更换,规定口罩专用扔弃区域,防止二次污染。

7、项目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门禁岗位值守,个人或车辆进入工地前均逐个测量体温,同时记录身体状况,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准入内,外来人员一律不准入内,在办公区设置医学观察室,设明显标识,设立安全防控距离。

8、项目部就餐全部采用分餐制,餐具全部改用一次性餐具,并保持就餐时不小于1.5米的安全距离。

9、项目部必须在工地等显著位置开展防疫宣传,并通过微信及qq方式向职工发送防疫相关信息,指导职工正确佩戴和更换口罩及防护用品,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

10、疫情期间发现未佩戴口罩直接驱逐出场,对其班组罚款500元。

11、必须根据当地企业防控组要求,每日上报生产经营、职工状况及防疫工作情况。如发生疫情立即上报并立即停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1)落实政府及上级单位有关防疫工作的重要指令;。

(2)负责组建防疫及指挥部及分配防疫工作;。

(3)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的事件信息;。

(4)全面指导项目的防疫工作;。

(5)对突发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6)负责下达启动和解除疫情应急预警信息的指令;。

(7)提供疫情防控资金和应急项目的审批;。

(8)疫情应急响应结束后,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1)负责落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指令;。

(2)组织施工人员及车辆进场的登记、检查工作,组织对生活区、生产区的`检查。

(3)负责协助外部医疗防疫人员对现场感染或疑似人群的救护及隔离;。

(5)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的隔离、封闭及解除隔离封闭;。

(6)负责组织实施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施工现场采取的其他防疫措施;。

(1)负责防疫专项应急预案的审核、发布和管理备案等工作;。

(2)负责疫情防控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发布和管理备案等工作;。

(3)负责审核防疫应急演练、培训计划;;。

(4)参与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价管理;。

(5)确定疫情事件的原因、主要责任人,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

(1)负责防疫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2)负责疫情防控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各岗位责任制度并报审;。

(4)参与防疫及应急培训、演练;。

(1)负责实施疫情防控方案确定的各项管理措施;。

(2)负责配合外部医疗防疫人员对现场感染或疑似人群的救护及隔离;。

(3)对现场施工进出人员进行日常的防疫检查、登记工作;。

(4)对现场施工人员是否遵守防疫规定进行监督、整改;。

(5)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培训及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3)负责防疫及应急资金计划的制定;。

(4)负责防疫相关标识、标牌、宣传标语的制作及张贴;。

(5)汇总工地当日疫情信息,形成疫情防控日报。

(1)负责制定、报批和编制应急演练、及防疫培训计划;。

(3)负责对进场所有人员进行防疫宣传培训;。

(4)负责监督指导现场的消毒、体温检测、登记、隔离等防疫工作;。

(1)负责关注感染或疑似病人的后续医疗救治情况;。

(2)负责核实感染或疑似人员情况及其亲属的接待、安抚、住宿及日常生活工作;。

(3)负责洽谈感染或疑似人员的善后工作;。

(4)负责各项对外索赔事宜;。

(1)负责对工地进场材料及运输人员来源检查登记,降低运输方面的感染风险;。

(2)负责制订防疫及应急物资和装备配备计划;。

(3)负责防疫及应急物资的定期检查、统计、发放等;。

(4)负责防疫及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与落实,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

(1)根据防疫指挥部指令对施工设备进行停用及恢复;。

(2)制定设备防疫期间使用制度,避免使用设备造成感染;。

(3)保障防疫期间的供水、供电及防疫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

(4)负责应急车辆使用及日常管理维护;。

(5)对进出车辆、设备进行消毒、登记;。

疫情期间上课管理制度

一、做好上课准备,预备铃一响,每位同学应立即就座,准备好学用品,静候老师上课;班长要督促检查。

二、上课铃响后,班长喊“起立”,师生立正互相问好;学生坐下后,副班长应向老师报告出勤情况,老师登记在出勤表上;下课铃响,班长喊“起立”,师生互相敬礼后下课。

三、学生迟到,必须在教室门口喊“报告”,经老师允许后方可进教室就座。

四、上课坐姿端正、专心听讲,做好课堂笔记,积极思维,踊跃回答老师的`问题,做到脑到、眼到、耳到、手到。发言应先举手,老师指名提问时,学生应该起立,回答问题用普通话。

五、做好预习、复习和作业:

做好预习、课后复习和作业,是巩固旧课、上好新课的重要条件。

1、预习:今天预习明天的新课,弄清教材轮廓,划出难点要点。

2、复习:复习时先回忆课堂教学内容后翻看笔记和课本,在理解基础上,对公式、定理、概念等,该记忆的要及时背诵或默记。

3、作业:在复习基础上,认真、独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作业。

六、早读和自修:

1、早读时按规定读语文或外语,不许利用早读时间抄袭作业或做别的事。

2、自习课要认真读书或做练习,不许喧哗和吵闹,要做到老师在和老师不在一个样。

疫情期间上课管理制度

为确保课堂教学规范化地进行,使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管理,提高课堂教学素质,特定教师课堂常规如下,望每位教师遵照执行。

1、上课铃响后,教师立即进入课堂,示意值日生喊“起立”,老师迅速检查学生起立致敬情况,要求学生向教师行注目礼,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规范,然后再向学生说:“同学们好”。学生齐答:“老师好”后,教师向学生鞠躬致谢。

2、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认真贯彻小学生守则和课堂规范,引导学生认真听讲,积极思考,集中精力学习,有良好的课堂学习习惯,努力提高课堂教与学的效率。

3、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重视学生站姿,坐姿,看书写字姿势。要求学生站直坐正。

4、上课时,教师要用普通话进行教学。

5、教师必须既管教又管导,严格课堂常规纪律,搞好组织教学,对违反课堂常规要求的学生要及时的提醒,及时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以理服人。

6、教师在课堂上必须使用礼貌语言、职业语言、讲究语言艺术,严禁语言粗俗,动作粗鲁。教育学生时可以严格,但不得打骂学生,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在课堂上发泄个人怨气。

7、下课铃响后,教师应结束授课说:“下课”。值日生喊“起立”,全体学生起立站好后齐说“谢谢老师”,教师向学生行鞠躬礼后离开教室。如校内或外地人员听课,教师应示意学生请听课人先离开教室,必要时鼓掌欢送。

8、.教师必须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中途不随便离开。如安排有眼保健操,任课教师应督促学生认真做操。在各个功能室授课时,教师必须教育学生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爱护各功能室的仪器,认真指导学生掌握实验操作,切实搞好组织工作。

9、教师在课堂上不穿奇装异服、浓妆艳抹,应落落大方。教师不得坐着讲课,不得吸烟,手机调至整荡状态。

10、教师必须严格课堂常规纪律,搞好组织教学,对违反课堂常规要求的学生要及时的提醒,及时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以理服人。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面向全体学生,重视每个同学的站姿、坐姿、看书姿势和听讲状态,根据情况要及时纠正。

11、教师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课,不得私自将音、体、美、思、社等课改上其它课。上课时间不得离开课堂。

疫情期间工地管理制度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

(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x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

(二)在建工地返工。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1、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xx及周边省份从业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同;途经xx从业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省内其他城市回同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已去往xx人员禁止返同;因工作等原因计划去往xx的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前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公安系统原则上按在逃人员处理。

开工后工地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2、严格落实防控应急准备。

春节过后,全市各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开、复工准备阶段,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各工程项目务必做足防控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五个明确”。明确防控第一责任人和各方责任,备足备齐防疫物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备满足工程项目应急需要;明确疑似病例报告程序、时限和处置方式;明确距离项目部最近的定点专门医疗机构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及病例转运方式;明确疑似病例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等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1)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工地食堂、宿舍及厕所)要每日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干净。

(2)施工现场严格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施工人员、外界人员随意进出。工地入口处要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身份、健康状况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

(3)工地食堂严把食材进货关,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工人餐具专人专用,每日进行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工人就餐区域要设置洗手池,配置洗手液等。

(4)施工现场全部人员需佩戴医用口罩,落实每日体温检测等措施,逐一记录做好统计。项目部要及时掌握工地人员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隔离。

4、严格落实联防联控。

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强化与住建、卫健、公安、社区街道等部门的联动,密切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特别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及时发现报告并有效处置疫情。

(三)城市公园管理。

1、全市各公园管理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公园的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人员上岗时需进行体温测量,并正确佩戴口罩。安保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检查游客入园体温和佩戴口罩情况,不得进行聚集活动。

2、对公厕、座椅、垃圾箱、栏杆扶手、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游园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宣传,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发布疫情期间的温馨提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通知等,并通过广播、标语、人工劝阻等方式引导市民居家锻炼。

4、大同公园管理中心关闭动物园,对野生动物做好巡查监测。

根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以下应急处置程序。

(一)建筑工地一旦发现有来自xxxx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就地隔离相关人员,1小时内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二)建筑工地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措施,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就医,有疑似状况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三)建筑工地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人群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停产停工,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实施隔离,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采取医学防护措施并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一)疫情终止。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预案。

(二)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措施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疫情期间工地管理制度

当前,全国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现就做好建设工程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如下: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汲取外地疫情防控教训,按照《关于全面做好建设工程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青建安监字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决避免出现疫情防控漏洞。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要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持续落实建设工程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一是加强重点地区来青返青人员管控,在建设工程各进出入口严格执行戴口罩、测温、亮码等规定;及时掌握人员流动情况,每天将进场工人详细信息进行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二是更加重视疫苗接种工作,要本着对人民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广泛宣传接种疫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鼓励项目施工人员自觉接种疫苗、提高接种意愿,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引导项目施工人员应接尽接,尽可能地提高接种覆盖率。

三是按规范开展卫生清洁、消杀通风工作,保持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通风换气,全面做好对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行每日不少于四次消毒、建立消毒台账,并在消毒点公示消毒情况等工作。

四是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地抓好安全生产会议、班组活动疫情防控,最大限度减少施工现场人员聚集和横向流动,取消室内聚集活动,减少集中组织会议,各类安全教育交底活动人与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五是加强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增加人员配置和设施配备,全面完善参建单位内部疫情防控体系,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辖区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系,及时报告疫情情况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做好防护消杀等物资储备,做好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一是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重点地区疫情态势,严格按照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排查与管理工作方案》做好建设工地内人员管理,强化联防联控。

二是强化人员排查随访,各项目要配合属地政府全面排查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进入建设工地人员及其亲属,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全面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工作;告知项目外出人员如实报告行程,非必要勿前往中风险等级地区和高风险地区。

三是各项目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务必根据工作实际,每日全面排查统计,发现密切接触人员的,立即向辖区内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各区市安全监督机构收到报告后立即向市安监站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按时完成核酸检测,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一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坚决防止扩散蔓延。

全市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多地发生本土疫情的严峻性,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把各项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确保建筑工地不发生疫情。

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工作形势,明确工作重点,以全面做好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进入建筑工地的排查和管控为重点,查找防控工作各个环节的漏洞不足,加强督导检查,补齐短板弱项,严防疫情输入蔓延。

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日常疫情防控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考核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信用考核扣分处理。

疫情期间单位管理制度

1.“三分离”。住宿客人通道和员工通道应分离;有条件的实行车辆进出分离,一道门进、另一道门出;食品原料采购收货储存与使用应分离,采购收货后立即转移至储存区域,使用时按需领取,并做好相关记录。

2.“四必须”。必须严格实名登记、人证合一,及时上传、报送信息,对疫情重点地区到(返)市未超过14天的住宿人员引导前往市、县设立的爱心酒店住宿;进出人员必须实行一人一测一登记;员工返岗前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必须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措施;员工每日必须晨检,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的,督促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四不得”。对未佩戴口罩人员不得接待,体温检测高于37.3度人员不得接待(督促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检测),送外卖人员不得进入住宿区域,不得接待访客。

(二)把好管理关。

5.“四个做到”。做到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做到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做到布草装袋、外包、清洗等环节按程序规范处理,做到设置废弃口罩回收容器。

6.“两个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人员立即隔离,及时报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文化旅游部门,及时按属地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开展接触者排查、消毒等工作。

(三)把好经营关。

7.“三个倡导”。倡导分散就餐(提供分餐、送餐服务),倡导在线销售,倡导非现金结算。

8.“三个尽量少”。尽量少乘坐电梯,尽量少开空调(不开中央空调),尽量少开会议(倡导视频会议、在线沟通,暂停人员集聚的大型会议)。

9.“三个要”。安保、保洁等后勤人员工作时要佩戴口罩,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保洁人员工作时要戴一次性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工作时要加强流动人员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疫情期间请假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工作精神,进一步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度、复工复学有序有效,现就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心员工外出请销假制度通知如下:

加强疫情期间员工外出管理与监督,是切实有效地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慎终如始地巩固疫情防控良好势头的必然要求。中心全体员工须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因公或因私跨市(青岛校区员工赴青岛市外,东营校区员工赴东营市外)外出均须按规定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不得擅离职守。

(一)请假

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需至少提前24小时向中心请假。通过中心oa系统-审批流转,填写《教育发展中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外出请假审批表》,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中心审批后,由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汇总信息,报送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教职工管理工作组备案,备案完成后请假人员方可出行。

(二)销假

中心全体员工须严格按照《关于返青教职工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要求返回,返回后须及时向分管领导销假,并向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报备。

(一)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要提前申请,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变更行程。

(二)对擅离职守、无故超假、越权批假、返回不销假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均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医院疫情期间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各科室间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切实加强对我市霍乱、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大疫情及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领导,及时、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理,控制疫情,防治疫情进一步扩散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点监测方案》,我院特成立重点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专家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新国兼任办公室主任。

1、防控督导组。

组长:金美。

副组长:张新国。

2、疫情处置组。

组长:芮华。

成员:管军、夏烜、柳四萍、付立彪、李为英。

(一)领导小组。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指挥和协调全区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

分析、研究全镇重大传染病疫情,提出紧急应对措施。

对各村、各有关部门的防控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帮助解决各村、各有关部门在防控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研究处理其他有关重大传染病防控的重大事项。

及时协调拨付有关经费,保障重大传染病各项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联系协调防控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领导指示,制定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防控计划,建立防控相关人员、物资、技术保障机制,收集、分析、汇总并上报有关信息,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组织人员培训、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社会宣传等工作,提出适时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

(三)各工作组。

防控督导组:督导各村、各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各项工作。

疫情处置组:负责全镇重大传染病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监测、疫点处理;统计、管理全镇疫情报告并组织疫情分析;对疫情现状及趋势进行追踪并提出防控措施建议。

医疗救治组:制定医疗救治方案,指导各卫生室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组织调度医疗技术力量对留观人员、疑似病例进行医疗救治;组织各卫生室开展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知识培训;指导医疗机构做好院内感染的防控工作。

宣传教育组: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监测社会舆论并进行正面引导。

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地点在会议室,由防保科主持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研究判断疫情和防治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商讨解决。

1、定期通报:防保科应每月将传染病统计报表分送各有关联的科室,使各职能科室掌握其流行和发病动态。

2、不定期通报,在发生重大传染病或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立即向各相关职能科室通报,包括病人基本信息,发病时间、发病数等内容。

3、各有关科室将有关防治工作信息相互通报,共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各有关职能科室根据各自职责制度各自监测方案,对监测信息实行资源共享,发现异常情况应相互通报。

2、各职能科室应对监测信息保密,未经同意严禁外传。

各相关职能部门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应加强协作,共同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各项措施。严禁在工作中互相推诿,相互扯皮,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办公室应做好协调工作的监督工作,督促各科室认真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疫情期间师生管理制度

1、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与制度,服从学校领导、教师及学生指导的管理。

2、住校生应严格按照管理人员安排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换寝室。

3、住校生应保持学生宿舍的安静,整洁、卫生,做到团结、互助、自律。

4、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早上按时起床,整理内务,做好寝室内的卫生工作;中午按时休息;晚上按时作息;除节、假日及学校组织活动外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如确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应书面请假,上课时间必须由班主任签字,课后必须有指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且要严格在请假时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及时做好书面消假登记。否则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取消注销资格、勒令转学等处分。

5、住校生要保持寝室及教室的环境卫生,垃圾按规定的地方倾倒。

6、住校生不准在宿舍内、走道、楼梯上打闹。若不听劝告,造成的后果一律自负。

7、住校生不得奇装怪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发进入学生宿舍。

8、住校生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学生宿舍;不得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9、严禁外出打电子游戏机、上网或私自下河游泳,若造成严重后果,责任自负。

10、建立寝室值日制度,室长全面负责本室管理工作,建立轮流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卫生状况,就寝时室长一定要检查本室同学到位情况,凡晚回或未归同学应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

11、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轮到值日的寝室及个人要按要求把寝室及包干区打扫干净,未达到要求的要扣除卫生分,并责令其限时改正。每周按各寝室情况给予“纪律”“卫生”等评分,学期末进行奖励。

12、住校生要增强自身安全意识,发现不良现象应立即报告值班人员。住校生要加强自己财物保管。严禁身边存放大量现金及携带贵重物品进入学生宿舍,如特殊情况下(如学费等)带入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并交管理人员保管,管理人应作好登记工作,违者后果自负。

13、注意安全,学习期间,不得私自进入寝室。若发生失窃事件或特殊情况,及时报告保卫科或政教处。

14、住校生表现情况纳入评优、评“学生标兵”表彰,若有违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按教育部规定的.有关办法处分,并通知家长。

疫情期间请假管理制度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和《盐城师范学院教职工请销假若干规定》、《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结合处(集团)实际,就做好职工(含编外用工)考勤和请销假工作通知如下:

各科室(中心)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扎实做好应对工作,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病例传播扩散,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1.各科室(中心)要明确一名考勤负责人,按逐级考勤流程抓好日常考勤工作。

2.员工由各条块班组长负责考勤;班组长由分管科长(主任)负责考勤。

3.考勤时间:当月1日至当月月底。

4.考勤报送:考勤表需经考勤负责人和科室(中心)负责人签字确认,次月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送交人力资源科(遇节假日可顺延)。(附件1: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职工考勤表)

5.各科室(中心)的考勤负责人务必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考勤,不得弄虚作假,凡是当月发生病假、事假、离职、工伤等情况,必须将相关假条、通知单等材料一同附上,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考勤人员及科室(中心)负责人的责任。

6.各科室(中心)职工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禁私自调班和请人代班,考勤负责人一旦发现此类情况,要及时汇报科室(中心)负责人,并向人力资源科备案。

1.请假

(1)在编人员

实行网上申请流程,通过“企业微信”app办理请假手续。选择“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时,向科室(中心)负责人、人力资源科科长、处(集团)分管领导、党总支书记、处长(总经理)同时发起请假申请。

(2)编外人员

填写《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职工请假审批表》,按表格要求进行逐级审批,审批后送人力资源科备案。

2.销假

请假期满的,应在1天内到人力资源科履行销假手续。

1.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可通过电话请假,次日办理补假手续。

2.如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须按上述规定办理新的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论处。

3.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离职者,逾期不归或补假不准者,及经查明所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一律视为旷工论处。

4.请假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以便工作联系。因通讯不畅或失联造成不利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疫情期间请假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工作精神,不断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度、复工复学有序有效,现就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通知如下:

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是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工作纪律的体现。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管理与监督,是切实有效地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慎终如始地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良好势头的必然要求。全体教职工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均需按规定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不得擅离职守。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凡因公、因私离开学校,赴外地(指离开西安市)应提前两天办理请假和报备手续。

(一)请假

1.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指离开西安市)需提前2天向部门负责人、分管(联系)校领导及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校长办公室)请假。

2.疫情期间教职员工严禁因私因公出国出境。

3.处科级干部外出请销假审批程序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二)备案

各部门应全面准确掌握相关人员出行信息和动态,完善《西安体育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员工外出请假审批表》(可在学校oa系统人事处流程文件中查找),经部门负责人、分管(联系)校领导及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校长办公室)审批,人事处备案方可出行。

(三)销假

教职工需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要求返回,返回后需及时向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联系)校领导销假,并报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校长办公室)备案。

(一)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教职工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要提前申请,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变更行程。

(二)对擅离职守、无故超假、越权批假、返回不销假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疫情期间请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和地方卫生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1.事假:因学生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因学校有关部门委派参加校内外竞赛、会议、培训、活动等需要请假的。

2.病假:因学生本人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一)请假申请

1.学生在校期间应当按时参加学校培养方案规定和统一组织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书面请假的,可事先用通信方式请假,事后及时办理书面补假手续,经批准后生效。

2.学生因病请假的,应当出具医院诊断证明或者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书、病假证明等材料。

3.学生因事请假的,应当提供请假事由的证明材料。学生因事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7天。

4.学生因学校、学院委托办理公事,或者参加校内外竞赛、会议等活动需要请假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应提供用人函说明用人事由,请假时长在三天以内,由班级辅导员所在班级辅导员签署意见,并报送学工办盖章登记备案;大于三天,由班级辅导员签署同意意见后,再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后,到学工办盖章登记备案。学生因公请假,应当遵循“非必要不请假”原则,用人单位需正确贯彻第二课堂教育理念,在学生学业之余安排参加活动。

(二)学生事、病请假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

1.学生请假须填写《人文学院学生请假条》,并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同一事由连续多次请假的,须按累计请假天数履行审批手续。

(3)病假假时间为十五天至三十天以内,事假七日以上至三十日以内,由辅导员、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到学工办盖章并登记备案。

(4)请假时间为三十天以上,建议休学处理

2.学生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前后,不得提前离校或者延迟返校。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或者不能按时返校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

3.学生每学期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当前学期三分之一时间,超过三分之一学期的必须办理休学手续。

4.学生应当在批准的请假期限内按时返校,若请假期限届满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应当办理续假手续;未办理续假手续或者续假手续未获得批准的,视为旷课,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请假要求

1.学生因病、因事要出校区以外市、县的,学生须告知家长请假事由并征得家长同意才能请假,同时,学生家长须主动联系辅导员,并向辅导员说明请假原因且同意学生请假的辅导员老师才能审批,学工办审批盖章并登记。

2.因防疫规定需要在校外治疗或隔离的学生,按照防疫工作具体要求办理复课、销假手续。

3.学生请假外出,必须遵守公共场所相关规定,遵纪守法,注意自身安全。

4.所有请假学生,返到目的地后须向辅导员老师发短信或qq消息报告自己已安全到目的地。

1.学生因事假时间届满后,应及时向班级辅导员履行销假手续。由本人填写并提交《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书面销假手续,返校后将纸质版的《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报送给辅导员处备案。

2.因病假治愈后返校的,应按照疫情期间返校流程办理,并由本人填写《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书面销假手续,同时须向辅导员老师提供医院治愈材料,返校后将纸质版的《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治愈证明材料一并报送给辅导员处备案。

3.所有学生经过辅导员老师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教学活动。

1.学生请假申请条、请假证明等材料,辅导员应当记录和存档,同时学生所在班级班长、学习委员上课时应向任课教师报告学生请销假情况。

2.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

(1)未按照本办法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获得批准自行离校或者擅自离校的;

(2)请假时间届满,回校后未按规定办理销假手续的;

(3)请假时间届满后不能按时返校,不办理续假手续或者续假手续未被批准的;

(4)虚构请假事由或者请假证明材料造假的。

学校疫情期间工作制度

一、各班主班教师为本班幼儿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制定晨检、午检工作记录表,确保检查时登记不缺项、信息完整和登记准确,规定审核和汇总晨检、午检信息的责任人、时间和内容。每天进行晨午检和健康观察,及时掌握幼儿健康状况。幼儿每日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午检,由教师负责检查本班幼儿出勤及健康情况,并将晨、午检情况填写好,报给保健医。

三、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幼中有发烧(体温达到或者超过37.3℃)、头痛、咳嗽等异常可疑症状者时:

1、立即报告幼儿园保健医,并将身体状况异常幼儿送至隔离室。

2、由教师立即通知幼儿家长送往医院就诊,做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3、教师及时做好晨、午检台账。

四、如班级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由保健医根据具体情况给幼儿送到幼儿园隔离室进行隔离,并报告给幼儿园园长,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同时安排对相关的教室和场所进行消毒、清洁工作。

五、各班级若不及时报告,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疫情期间上课管理制度

一、学生不得在教室内进行任何有碍教学的活动。

二、预备铃响,立即归位,准备好学习用品,静候上课。

三、教师进入教室上课时,班长司“起立”口令,全体起立行注目礼,师生相互问好后坐下。迟到者要在教室门口喊“报告”待允许后方可进教室入座。

四、上课专心听讲,认真作笔记,积极思考,大声答问。向老师答问或发问须起立,经允许后方可坐下。

五、上课时要穿戴整洁,保持正常姿势。不准穿背心、短裤衩、拖鞋;不准披衣散扣;不准悬脚舞手、歪头搭颈。

六、上课或自习要准时到堂,保持安静。不准擅自离位、随便进出;不准谈笑和大声讨论问题。

七、下课铃响,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司“起立”口令,待教师离开讲台后,学生方可离开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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