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时光读后感(专业14篇)

时间:2023-12-14 17:25:49 作者:影墨

读后感是一种对阅读材料进行反思和审视的过程,可以促进个人成长和思想进步。接下来是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片段,可以用来参考和丰富自己的写作思路。

《你好旧时光》读后感

《你好,旧时光》不是什么大作,它不像世界名著有着大气,却也不像网络三流作品充斥着俗套。它讲述着最平凡的故事,却处处充满着对生活的思考。我想,我之所以对它感触那么深,那么相见恨晚,可能就是它既解答了我之前一直无法给予的问题的答案,又给我的思想轰击了我从来没有考虑过的人生哲理。

《你好,旧时光》是一部盛大的记忆共鸣曲,讲述了八十年代末普通小姑娘余周周从小学到高中的一系列“金枝欲孽”。小姑娘从儿时幼稚地沉溺在她幻想的世界里,到真正走进复杂的小孩社会;从没权没势只有一身正气的单纯小女侠到意识到“世界从来没有仁慈过”的沉默高中生,她经历了很多也懂得了很多。

有那么一次,教导她大提琴的谷爷爷生病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了。余周周火急火燎地赶到医院,却十分不解地看见病房外只有她和大哥哥陈桉。她问陈桉,为什么谷爷爷的学生不来送他,却得到“再温馨再感人,也跟死者没关系。那些都是做给活人看的”的答复。她认为谷爷爷是好人,却得到“这个世界上,对你好的就是好人,对你不好的就是坏人。谷老师偏向你对你好你觉得他是好人,可他也会收礼,对别人来说他是坏人”的真相。余周周仍然期待着动画片和幻想世界中纯粹的黑白善恶,可是那一刻,她学会了用另一种方式来安慰自己,另一种方式来看待这个“精彩又残酷”的世界。

也有那么一次,一个刺头同学做了坏事却死不承认,还放肆地要求老师自己去问同学。老师真是犯了全体老师的通病,当着刺头的面问余周周。余周周左右为难,在她偷看平常和她玩的很好的同学们时,同学们却一个个低下了头——没有一个人肯勇敢站出来帮她。她疑惑了,心寒了,向妈妈倾诉,妈妈告诉她:很多事情想要认真想要坚持自己的准则是很艰难的,这也没办法用那么高的要求来衡量所有人。我曾经也像余周周一样思考过“与朋友交”,现在读了这句话才知道:所谓朋友,是在不侵犯对方利益下才会有的选择。他在保全自身时有空余才会向你伸出援手,如果他连自己都保全不了,那么对你放手也是人之常情。这个世界上哪有真正意义上永远的朋友呢!

我十分喜欢作者在后序里说的一句话:“这个世界最迷人的是人本身。人身上永远有故事。”而我想,世上有那么多人,总会有一两个人的故事能和你产生共鸣。旧时光不需要华丽的外衣,仅仅只是抚着竖琴,娓娓把激荡你心灵的故事道来。

看这本书,你会澎湃,你会善感,更重要的是,你会成长。成长是时光赐予我们最珍贵的礼物,是人一生中所能遇见的最美好的词汇,这也是这本书引起我心灵共鸣的所在。

《书店》读后感

读这本书首先是被它扉页上的一句话给打动了“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

有一说一,这本书的故事性虽然也有,但是并没有过山车的那种刺激感,主要就是温馨。不喜欢这类题材的还是不要入了。我其实一开始看也觉得有点无聊,好在后面的故事还不错。都说小女孩的笑是治愈的,书中的小姑娘更是如此。她的到来改变了很多大人的世界。

真的好羡慕小女孩可以直接住在书店上面,坐拥着一辈子都看不完的书。小时候我就想如果一定要我选一个领域去做生意的话,那我一定选择开个书店,可惜现在实体书店收到互联网的冲击太大了,已经到了岌岌可危的地步。虽然现在网购很方便,但我一直都很喜欢实体书店给人的感觉。加上现在的书店也在创新,并不是很古板,三里屯等比较繁华的购物场所的书店真的美到让人想住在里面,给人极大的享受。

提到书店,我一定会想起我在去年读到的一本书《查令十字街84号》。说来也巧,我在四川锦里逛街的时候看到了一家古色古香的书店,走进去就看到了这本书。知道这本书又是因为之前看过一部电影《北京遇上西雅图之不二情书》(其实我觉得第一部更好看,第二部太文艺了)中有提到这本书,所以想买来读一读。我就这样在一个书店里无意中发现了一本有关书店的书。这本书里主要就是书信的格式,一个喜欢看书的人与书店老板和店员们之间的友情。刁钻的顾客总是有着极高的阅读品味,业务能力超强的老板又总是能给她找到那些超级难买的绝版书。我们中国人常说“买卖不成仁义在”。人家是买卖也有,仁义也在。虽说两人从未见面,但是又见字如面。当然他们的故事在我这里还没有结束,其实接下来还有一本《重返查令十字街84号》。我上学期期末考试之前有在学校图书馆借,但是要放寒假了我还没来得及看呢就火速还回去了。所以我也期待一下续集,希望一切圆满吧。

文档为doc格式。

《时光老人》读后感

《时光老人和流浪汉》虽然只有几百个字,但从语句中足以让我体会到时间的珍贵和重要性。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平时吃饭总是不好好吃,有时会边吃饭边看书。妈妈总是唠叨:“梓渲,别看书啦!你看看现在都几点了?你都吃了半个多小时了、你要把饭吃完在看书……。”我每次一听妈妈开始唠叨,就会说:“知道啦!知道啦!”结果我每次吃饭都要40多分钟。我觉得我之前真不应该吃饭看书,这其实是在浪费时间,这个习惯真不好呀!

当我读到“从此,他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一样的,谁也别想多一分一秒……”我便想到“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名言。我的同桌江嘉航就是这样一个爱惜时间的人,一下课,他就会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放学时,他总是会边看书边走出教室,我们都叫他“书呆子”。我也要向他学习,把时间“挤”出来。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少年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时光老人和流浪汉》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把握住一分一秒。

《你好旧时光》读后感

如果,你读过八月长安的《你好,旧时光》,也许你能更清楚的了解,我接下来的胡言乱语所为何事。

我本想,把这些话说成故事。可是时间没有停留在小时候。

小时候,总是以为自己是故事的主角,会世界上绝无仅有的独门秘籍,有最大义凛然的奉献精神,有陪在身边的最最贴切的伙伴,有最后终能被我们打败的大魔王。当我读到八月长安的小说《你好,旧时光》的时候,我才知道,我们的小时候,都在患病。玛丽苏,伴随着快乐的童年时光,不知道,带给了我们怎样的幸福。成长寂寞难耐,玛丽苏是治愈成长的良药,因为它给了小时候最最精彩的故事。

“你总是以为你是主角,你不会被埋没,你最闪耀。沉冤是暂时的,昭雪是迟早的,绝境是用来铺垫的,而反击是必须的,甚至跳了悬崖,放心,死不了的,早就有长胡子的仙人捧着秘籍在悬崖底下等你很多年……”(八月长安《你好旧时光》后记:关于玛丽苏的一切)。

当读到这段话的时候,我突然明白,这个世界上最难能可贵的东西,不一定是人人信奉的经典,而是那些对于自己,淡淡的共鸣。我想,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会在读这本书的时候,眼泪止不住的掉。我猛然间,在远离那个小村子的大城市里,瞬间找到了小时候所有的记忆,回忆汹涌澎湃。红白卡带机,动画片,色素勾兑的橘子水以及扮演主角的游戏。

其实,一遍遍的读这本书,推荐给别人,真心的想,也许,还有更多的人,像我这样,恍然间发现所有小时候的而现在丢失的美好时光。《你好,旧时光》,作者写到:

“在敲下每一个字的时候,我都能重新翻出一点发霉的旧时光,晾晒在阳光下,让它们重新变得干爽、温暖。我想起自己拿着一点点零用钱站在小卖部抉择到底要买水蜜桃味道的还是草莓味道的话梅的时候,那种兴奋和痛苦交织的感觉。我想起自己小学一年级跑4×100米接力的时候,因为太过紧张激动所以忘记接棒就冲了出去,害得班主任踩着高跟鞋抓着接力棒在后面一路追我。我想起初中二年级的时候,隔壁班帅气的男孩子在路上堵住我说“我喜欢你”,我板住脸对人家说“我们年纪还小,重要的是好好学习”——跑过转角却再也控制不住脸上快乐的表情,蹦蹦跳跳,然后绊倒在台阶上,狗啃屎,还扭了脚。我想起高中三年级因为学业压力和暗恋(……)而心情抑郁,散步到行政区的顶楼,在雪白的墙壁上发现了许多人的涂鸦,可惜手中没有笔,所以只能用指甲在最隐蔽的角落刻下,“×喜欢××,可是谁也不知道”。”(八月长安《你好旧时光》后记:关于玛丽苏的一切)。

而此时,你可曾发现,其实这些故事里,有你有我,有我们很多人。作者说:“我给了余周周我错过和希冀的一切,包括一个充满希望的美好结局,我不是她,我们都不是她”

可是,我觉得,我们都是她。

关于我的故事,夹带着更多的私密性和低百分率。

我想,我读那么多的小说,确实是一件很废柴很狗血的事情。每当我迷惘地望着屏幕上不知所措的内容和老师不知所以然的话语时。通常,我选择逃避,我是一个很不“尽责”的大学理工科学生。学习一塌糊涂,却唯独喜欢这些不着调的东西。时常自嘲式的看着别人加给的文艺头衔苦笑不得。其实,也许最难的事情不是选择,而是没有选择。恰如我此刻的情形。

《时光老人》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流浪汉和时光老人》。

人们都说:“世界上最公平的是时间,时间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然而在同一时间里,有的`人能学到丰富的知识,有所收获,有的人学的东西却少的可怜,甚至到老仍一事无成。这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人们对时间的态度不同,有的珍惜,有的浪费。

四年级时,我在作文课上读了一篇文章—————《流浪汉和时光老人》。文章主要讲了一位流浪汉,十分后悔小时候虚度光阴,于是时光老人就把他变回了小孩子。可流浪汉还像小时候一样,最后依然一事无成。一时时,这篇文章时常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它像一个警钟,提醒我要抓紧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

古往今来,一切有所作为的人都很珍惜时间。宋代诗人陆游,还有鲁迅先生也是把喝咖啡的时间用在了学习上,工作上。毛泽东、周恩来等伟大领袖人物更是珍惜时间的楷模。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让我们一起来珍惜时间吧。努力,请从今天做起,从现在的第一秒做起。

《时光老人》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时光老人和流浪汉》,文章讲述这样的一个故事:时光老人给了流浪汉一次返老还童的机会,而流浪汉依然不知悔改,光阴虚度,因此后悔一生。

这个故事,让我陷入了沉思。在我身边,这样的故事时常上演。我们身边有很多这样的流浪汉,浪费时间,得过且过。我也做过跟流浪汉一样的事。

在文中,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如果不珍惜时间,给你再多的青春,你也不会得到真正的生命。”有一次上数学课,老师在非常认真地讲课,同学们也都在认真听讲,而我却在桌子底下目不转睛地看一本课外书,根本没听老师讲课的内容。结果,数学作业我不会做,考试才考了76分。当我拿着那张76分的试卷,脸都红了。我很后悔,假如再给我一次机会,上课时我会认真听讲,不会再在课堂上看课外书,影响学习。

还有一次,我在中心花园和小伙伴们玩耍,玩得很尽兴,结果忘记了回家的时间。到了6点半,我才急忙跑回家。妈妈很生气,说:“你去哪儿了?为什么不跟我说?你把一天的美好时间都白白浪费了。你同学一直在学习,而你却一直在玩,他们学到了知识,你却只知道玩!”那天,我从7点开始做作业,一直到10点多都没有做完,累得不行。这时我才知道,没有节制的玩耍就是在浪费时间,让你的学习和生活都变得一团糟。

经过这一件事,我下定决心,再也不能这样浪费时间,要用宝贵的时间去做更多有用的事。

颜真卿说过,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句话让我懂得,在少年时代要勤奋学习,不要像流浪汉一样整天玩,这样,到了老年时代,才不会后悔以前做过的事。

《时光老人》读后感

读过一篇文章,是一个碌碌无为过了一生的人,在濒临死亡之既遇到了时光老人,老人由于怜悯他,于是答应让他的人生从来一次,但是最后的结局也无非是无所作为的一生从来了一次。

时光本就不能倒退,假设就算倒退了,那个我所事事的人还是无所事事,时光老人最后叹了一口气,我猜,如果真的有时光老人,他应该再也不会因为同情心倒退时光了。

读了这篇文章,相信很多人都会厌恶文中的那个无为人士,觉得他太不争气了,还有的人觉得遗憾,时间都从来一次了,他都不懂的把握。

其实这篇文章的那个人就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的写照,他们由于对现状的不满,和对过去的悔恨,总是幻想,如果时间可以从来,他们要怎样怎样的辉煌,怎样怎样出人头地,这篇文章就给了他们一个机会,告诉他们,就是时光倒退了也无济于事,他们宁愿用时间去进行那无谓的遐想,也不去想想要怎么改变自己,只要他们努力一点,少抱怨一点,生活就会改变,可是他们永远不会,这就是这种人的可悲之处。

总之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敢于下定决心改变自己失败的处事方法,而不要只会抱怨,不然会死的很惨。

书店读后感

刚读完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的小说《书店》,书很薄,在网上看到的宣传是“又一本爱书人的圣经”,而且这本小说已经被翻拍为电影,均由老戏骨出演,所以入了坑,赶在半价剁手,三口气读完后,第一反应就是这本书的封皮实在是误导,因为:

虽然名为书店,但这本书与熟悉的《查令街十字街84号》《莎士比亚书店》《奥岱翁街》不同,首先这是一部完整、精致的小说,再者,小说中的地点和人物完全没有啥文艺范儿,书中也没有隐藏的书单,提到的书全是为了故事的展开。

女主角弗洛伦斯生活的小镇哈德堡,与中国内陆的一般乡镇有点相像。哈德堡民风保守,常年受海水海风碱蚀,没有什么可圈点的文化遗存,当地居民由于度假业的兴起才有了一些额外收入。小说发生的年代是还没有互联网只有bbc的时候,是《洛丽塔》问世不久的时候,想想我家邯郸作为一个四线城市,十年前开了一家席殊书屋,那门口春风文艺出版的杜拉斯全集从开张到关门的一年时间里,似乎一本都没卖出去,更别说乡镇了。

弗洛伦斯孀居,没有孩子,是为了“生存”——为了自己养活自己而开一家书店的。从一开始就单纯地认为,作为生活的“必需品”,找一处屋子,即是店面又是家,进书,卖书,租书,虽然她自己也说不大清楚意义在哪。

“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的呕心沥血之作,超越生命的生命,值得永久珍藏和怀念。这样的物品当然是必需品”。这是弗洛伦斯给律师的信中的辩护。可是,正如小说的结尾,一个没有书店的小镇,也许并不需要一家书店;再引申一步,一个不读书的人,也许并不需要一本书---在实际生活而非理想生活里,一本好书并不是每个人的必需品。

如同书中老者布伦西迪对女主所说,她“所得到的的帮助,就这么多”:吉平克里斯蒂娜为其做助手,雷文的童子军在开业前组装书架,然后就没有了,其余的都是冷漠和阻力。然而,即便是善良的雷文,心地干净的克里斯蒂娜,也没有阅读的爱好。

文末大卫尼克斯的导读说书中虽没有明写,但阶级无处不在。在克里斯蒂娜没有考上文法学校后,吉平夫人说了一段话:“她是我们家第一个没考上文法学校的,我们称之为死刑,我对技术学校没意见,但是,她没机会找一个白领小伙儿结婚来,除了体力劳动和失业的,她在没什么可挑的了,相信我格林夫人,一直到他死,她都得自己洗衣服。”的确,围绕书店老屋的战场,加马特夫人无疑代表了新兴富裕阶层,这个附庸风雅,装模作样,自以为用了高明手段实则龌龊可笑的典型市侩,极想跻身上流阶层,因有了一定财富积累和刚刚发展起来的和她情形差不多的人脉关系,成为了最终使书店倒闭的“凶手”。

有意思的是加马特夫人时刻意识着自己与布伦西迪的“阶级差异”,分阶级,布代表着拥有社会地位和文化权威的旧贵族,“他的到访意味着得到了整个哈德堡的全部的承认”“她意识到他与她用的是完全不同的一套逻辑”,而“这套逻辑”一出手就将自己原先那份胜券在握的得意甩出好几条街,而这个老头竟然在数次婉拒自家宴会后,“接见”了寒酸的弗洛伦斯,竟还要在已经步步为营把书店逼垮的胜利道路上出来,跟她说“我要求你别再使坏,她只是一个不再年轻的女人,想开一家书店而已,你和我之前想的一样,一点都不懂礼貌”。本来看到这,以为大boss终于出现,女主的书店有救了,而就在这时,老头出门没走几步,就倒地没气了。而事实上,老头之前除了一封信,也并没有做什么别的。在弗洛伦斯拜访他的唯一一次,老头的一句话很好的说明了两个阶层之间的关系“女士,我想你混淆了影响力和权力之间的区别”。

大卫尼克斯在文中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到底是什么使引发了加马特夫人持续的恶意,小说中没有明确说明,表面上看,是因为她想用书店老屋成立一个能够持续供养自己虚荣的艺术中心,还有几次去店中挑衅未果,有一次竟被克里斯蒂娜这个小姑娘“公平对待”等等,但实际上想一想,老屋的地段并不好,房屋年久失修,以加马特夫人的经济力量,她完全可以另作他处考虑,书店暂时的正常营业也引来了生意不景气的街坊的妒忌,弗洛伦斯的坦然、坚持以及没有给她在其自己的认知世界里应给的“面子”,都是原因;在加马特看来,这种“引领地方文艺风气”这种有逼格的事,应该是她来做,而且,弗洛伦斯是一个从语言到行为她完全不能理解的“物种”,这个“物种”开了一家书店,而且竟然有人会去买书店里的书来看,竟然这种有文化的事让她干了,这也是她不能理解的,既然不能理解,那就是不对的,就必须想方设法消灭,将之改为“艺术中心”,这样才看着舒服——我自己觉着会有一些这样人性的原因。作者有句话,大意是以道义行事,大多没有干什么“道义”的事。

当然,看罢全书,最心动的,还是单纯、善良、认真、勇敢的弗洛伦斯。当克里斯蒂娜因加马特夫人的故意挑事,不遵守租书规则,随意翻看他人租书信息,还弄乱了她的分类纸条(像不像前些日子的玛莎拉蒂女车主。。。)而狠狠的用小棍子敲停了那只捣乱的手,(多么可爱的孩子)加马特夫人恨恨离开后,“本来,如果她立刻追出去,表达歉意,可能还有挽回的余地,但是她觉着,这时候更应该安慰的是克里斯蒂娜”。书中也有很多冷幽默的地方,大卫尼克斯说了一些他觉着很幽默的细节,可能文化差异,自己觉着有一处很冷很幽默的地方是吉平太太去找弗洛伦斯说明克里斯蒂娜不能再来店里帮忙,之后弗洛伦斯觉着这时候该有酒,于是拿出了“一瓶形状扭曲夸张的细高玻璃瓶”,“应该是宴会场合用的”,两人各倒一杯酒,“一起咽下了恶心的红色液体”,哈哈哈真是写的好玩。

时光旅行记读后感

这本书一共有五章,主要是说两个时间精灵“上一秒”和“下一秒”寻找他们的主人——李先生的故事。途中他们遭遇到了日历军的围困,找了六个李先生,最终才找到了它们的主人——皮小贝。他们冒着生命危险重启了时光机,化解了皮小贝和妈妈之间的矛盾,消除他们之间的隔阂,让皮小贝真正感到快乐。而他们也得到了时间国的.最高奖赏——和主人永远生活在一起,成为永恒的时间。

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几个李先生。第一个李先生是一位理发师。他一分钟都不浪费地一直在推销,第二个李先生是一位银行员工,时间就是金钱,一个月的试用期,因为没有签到一个大客户,所以他失去了工作。魔术师李飞奇在很少的时间就表演了许多精彩的魔术,时间就是奇迹。设计师李志高明白,时间就是效率,所以他在争分夺秒地工作着......

时间平凡而又宝贵,时间短暂而又漫长。马上就要上三年级的我,我要与时间做朋友,做好时间计划表,学会整合时间,利用好碎片时间来学习。时间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公平的,我要改变自己拖拉的坏毛病。小朋友们,你们也快来读一读这本书吧。

《最美的时光》读后感

为了某个人而忘记了自己。

不求有结果。

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

甚至不求他知道。

只求在最美好的年华里。

遇见他。

这是《最美的时光》的封面语,我对它有种说不上来的喜欢,于是果断将它买下,一个下午便看完了它。

“年华”、“时光”,看到这样的字眼,我自然地想起了沈从文写过的一句话:“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上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这是沈从文写给张兆和的。我想,一定会有许多人和我一样,对这句话有种莫名的喜爱。张兆和正值青春之时,终于在沈从文的顽固追求下,与之结成正果,从此相濡以沫。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像张兆和这样如此幸运的,应该说,大多数人都在青春中摔过跤,疼了一下,自此再难勇往直前迈开大步朝下走去。

郭敬明曾说过:“青春是道明媚的忧伤。”尽管,这话已经与“当时只道是寻常”、“人生若只如初见”等句子在网络盛传下,有了些世俗气息,甚至会被人拿来调侃那些个“文艺青年”,我依然被这些句子拨动了心弦。细细想来,之所以被盛传,其实是人们被它有所触动。能够轻易打动人心的东西,必然是不会差到哪里去的。而这又让我想到了前些日子盛行的“治愈风”。

《失恋三十三天》上映一周,票房便过了两亿,然后是九把刀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也创下了极佳的票房成绩。一时间“治愈系”类的东西深受大众追捧。如我前面所言,能够吸引人,必定是它触碰到了人内心中的那片柔软:

——那时的我,也是这样的吧……。

——如果当时没有这样,如今,会不会……。

《北京青年》中的何东,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太过方正,于是下定决心,毅然决然地走上了重走青春之路。然而这只是部电视剧,它就像是一篇现代化的《桃花源记》,寄托了我们对生活的美好向往,当然,只是美好向往。

“他面无表情地塞在拥挤的电梯中,他了不起眼地混入地铁站汹涌的人潮中,他默默地站在斑马线前等待通过的整齐队伍中,他疲惫地沉睡在午夜依然满员的公交车座位上……他活在这个社会的潜规则之中,活在职场的金科玉律之中,活在阶层板结的崛起大国之中,活在周遭变化速度让人皮肤都感到麻木的国度之中——他患上了一种叫做没有感觉的病,和你的病一模一样。”这是在《就这样吧》中第一章《就这样活》的序。

于是,行文至此,似乎隐隐感知到了些什么。

如黄俊杰所描述的那样,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逐渐长大。逐渐由反抗,争取到了接受这个社会给我们的一切,我们患上了一种叫做没有感觉的病,成为了橡皮人。于是,青春就显得特别珍贵。

正值青春时,敢爱敢恨。未被伤及过心,所以敢全心付出。不求回报,无私得可爱。讨厌一切虚伪的东西,那些世俗的礼节,眼光,我们不屑一顾。我们活得就是那么真实。用一颗能容纳世界的心,带着梦想的行囊,毫无畏惧地往下走。然后,好像都不一样了。变得小心翼翼,变成了我们原先不屑一顾的人。难免讽刺,却又心酸。结果只是,我们觉得自己受伤了。所以总有那么段文字或情节又或一道风景,让我们本已有些麻木的心有了一丝痛感。然后意识到:我们还活着。

“只有手腕上传来的痛感,才让我觉得我还活着。”这是我一个有自虐倾向的女友说的。那会儿,我坐在她前面,看着她说完这句话后,流泪的样子,我觉得自己很渺小,我甚至都忘了,还有那么真实活着的感觉。

18岁,别人口中,最美好的年华。之所以美好,是因为那些被青春埋没的伤痛,让我们在这个有些麻木的社会中,显得那么真实。

此刻,我坐在人来人往的站台,耳朵里塞着耳机,撰写着这篇文章的结尾。好了,车来了,我也该走了。

书店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书店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书上的这样一句话引出了我浓浓的好奇:“没有谁是一座孤岛。”为什么会有这样一句话呢?我因为这句话,买了这本书。当拿到书后,书的腰封上有这样一句话:“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初见这句话时,这难道是本讲风雨过后会见彩虹的书吗?或者说是心灵鸡汤的人生范本?随后,我便开始了对此书的阅读。这本书的开头并没有如他封面的内容那么让我感兴趣,甚至可以说书的开头是很难懂的,无法明白他到底在讲什么,再加上书中会出现很多长长的名称使我很难对此书感兴趣。我突然想到以前看到的一句话--外国人制造出的笑点也是我们无法产生共鸣的。

书中讲的是一位男性书店老板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一位女性出版社推销者的故事。书中的男性书店老板名叫a.j.费克里。这个男人不是本地人,他与出生在本地的妻子妮可相识于大学,毕业后一起回到了妮可的家乡艾丽丝岛,用她的一笔钱开了这家“岛上书店”。可是他的书店不景气,爱妻车祸丧命,价值不菲的古董书也被盗窃,他觉得自己跌入了人生谷底,每日都在酗酒苟活,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早日能在昏沉的酒精中麻痹自己苦难的半生,然后就此离去。你仿佛都能从书中嗅出他的酒味、感受到他的颓废,头脑中总是显现出一个穿着棕色的条绒西服、满脸胡茬的待在一个昏暗的房间的人,说不定还是个秃顶,当然这些都是我的幻想。本想书中的他会就此颓废老去。

当书读到第43页时,一切都开始变了,出现了不一样的风景。这一切变化都来源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玛雅。他收养了这个孩子,成为了一名父亲。“一旦一个人在乎一件事,就发现自己不得不开始在乎一切事。”玛雅一点点融化了a.j.费克里如荒岛般的内心,他变得温和好相处起来,不再是个堕落的鳏夫而是个绅士,是小岛中文学素养最高的人,是一位最好的爸爸。因为玛雅,他的人生充满了希望,同时,玛雅也成为了连接他和小姨子伊斯梅、警长兰比亚斯、出版社业务员阿米莉娅、小镇上的居民之间的纽带,将他的生命与许许多多其他的人串联起来。使他学会了去付出,学会了沟通。再也不是一个沉浸于自己阅读世界的书呆子,他成为一个愿意与人分享好书,分享阅读感受的小岛书店老板。本以为故事会这样开心的发展下去,所有的人会和书来个美丽的邂逅,可是现实很残酷,这位改头换面的书店老板却被诊断出患了罕见的`癌症,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器官衰竭然后离世了。对这样的结局我很感伤,因为我是一个很喜欢美好结局的人,不喜欢悲伤的结局。每次看到这种让人伤感的结局时,我总是感到遗憾,为什么就不能有一个好的结局呢?这样一个改头换面的人,为什么要让他再次陷入黑暗中呢!可是,回过神来,却在想费克里的离世,或许并不仅仅只有伤感,他在离世之初,他是没有遗憾的离开的。因为在他生命结束之前,他学会了爱,他也感受了别人对他的爱。正如a.j.费里克在本文的结尾所说的一句话:“我们不是我们所收集的、得到的、所读的东西,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是爱,我们所爱的事物,我们所爱的人。所有这些,我认为真的会存活下去。”

a.j.费里克因为爱度过了自己最艰难的一年,人生开始变得有信仰,有追求了。他的生活中有了他爱的人和爱他的人。他学会了与人沟通,勇敢的去面对自己的爱情。在现实中也是这样,无论是对亲人还是朋友,你只有去爱别人,别人才会爱你。如果你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才会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爱是相互,有了爱的人,才能坚持着度过自己最艰难的时光。

一本书看完。总觉得遗憾,不能在继续陪伴主角走下去,可人生就该是这样吧,看完一本又要打开新的一本,走入另一个人的人生,陪他一段路,去感受他的情感变化。有时快乐过,拥有过,珍惜过,无怨无悔就够了。

《时光旅行记》读后感

时间,平凡而又宝贵;时间,短暂而又漫长。时间对于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只要你能和时间做朋友,有默契,就能在规定的时间达到你制定的目标。这就是我在暑假中读完儿童文学家李珊珊的《时光旅行记》这本书后得到的深刻启示,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的是时间国里的两个小精灵,一个叫“上一秒”,一个叫“下一秒”。他们是好朋友,但是性格却非常不同,一个是急性子,一个是慢性子。可他们却有个共同的主人叫“李先生”。为了找到他们的主人,便开始了一段非常有趣的'冒险故事。

《时光旅行记》这本书通过点点滴滴的小事,让那些我们听不进去的大道理,以容易接受的方式呈现了出来。也让我在轻松有趣的故事中学会了懂得珍惜时间,并领悟到了时间的精彩和珍贵。让我们一起亲近时间,认识时间,重视时间,把握时间,做时间的朋友吧!

时光收藏人读后感

圣人孔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告诉我们时光是一去不回的。而看完《时光收藏者》这本书,我想说:“时光固然无法停留,但美好的时光值得珍藏。”

故事是从一个以“时光收藏人”为梦想的小女孩开始的。因为一个时光收藏人用她父母曾经的一片花瓣挽回了濒临破裂的家庭,让小女孩看到了过去美好时光的神奇作用,从心底萌生了成为“时光收藏人”的梦想之芽。

书中有一段话:一个人的时光,有些是美好的,有些是痛苦的。痛苦的时光特别难熬,美好的时光却容易逝去。所以,我们更应该珍藏那些美好的、柔软的时光,用它驱散心头的阴霾,把生活过成诗。

看完书的同时,我刚好又看到了在朋友圈刷屏的小诗:

《苔》。

白日不到处,

青春恰自来。

苔花如米小,

也学牡丹开。”

让这首沉睡了三百年的小诗一夜间苏醒过来的,是去贵州乌蒙山区支教的梁俊、岑桢。20xx年,他们来到百度百科中描述为“中国最穷的地方之一”的石门坎村,用了两年多时间,让这片僻静苦寒的深山里传出一群孩童动听的歌声。他们在春天唱“乡村四月闲人少,才了蚕桑又插田”;在夏天唱“脱巾挂石壁,露顶洒松风”;在冬天唱“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这歌声让灰蒙蒙的乌蒙山变得明亮起来,更让山区的孩子变得明亮起来。他们用许多个被跳蚤咬、天寒地冻的不美好,为孩子们撑起了一片美好的天空。孩子们从吟唱的诗中懂得:没有阳光,不代表没有青春。即使细小如苔花,也可以如牡丹一样绽放!对曾经茫然看不到未来的山里孩子来说,梁老师、岑老师是将希望的种子撒进他们心里的人,是为他们创造美好时光的人。也许这些孩子未来的路上还有很多难熬的时光,但相信这段与诗、与歌相伴的美好时光会珍藏在他们内心深处,让他们每每回想起来都会自然地露出微笑,拥有继续前行的动力。

如果可以,我也想成为一个“时光收藏人”,帮人们保管曾经的美好时光,在他们需要时给予提醒。但现在,我首先要做的是:收藏好自己的美好时光。

《时光旅行记》读后感

今天,明媚的阳光从窗外射进来,照在了我的新书上,我读完了新书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时光旅行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李姗姗,她在书中主要写了“寻找时光街”“遭遇日历军”“六个李先生”“男该的忧伤”等故事,我最喜欢里面的“寻找时光街”。

故事写到:在黎明时分,两双小脚在街上走着,一切都很安静,街上空荡荡的,没有人,只有椅子上蜷缩着一只肥猫,肥猫睁开两只眼。“喵鸣——”肥猫猛地一跳,跑远了。“上一秒!”一个细细的声音说。“下一秒,不是没人,而是没猫”另一个细细的声音说。在闪烁的七彩光晕中,小脚出现了,小而结实的`身子出现了,接着出现了纤细的小手,最后是金橘形的脑袋。这两个家伙是来自时间国的小精灵......

这个故事真有趣!

我们要珍惜时间,把时间花在有用的地方,珍惜每一分每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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