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专业16篇)

时间:2023-11-30 05:35:36 作者:FS文字使者

读后感是一种对书籍情感体验的表达方式,它可以使读者更加贴近书中的人物和故事。6.如果您正在寻找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来参考,那么请看以下推荐。

旷野的呼唤读后感

《旷野的呼唤》是一本充满野性的书,它的主角巴克是一只同样充满野性的狗,它有一颗沸腾的内心,一颗回归自然的内心。


 

《旷野的呼唤》是一本充满野性的书,它的主角巴克是一只同样充满野性的狗,它有一颗沸腾的内心,一颗回归自然的内心。

出生在文明世界的巴克,是一只霸气、聪明、人见人爱的好狗。后来不幸被嗜赌如命的花匠助手卖掉了,走进了蛮荒,成为一只雪橇狗。这是巴克进入自然的第一步,它同时也走近了苦难。苦难中,它找回了自己的本性,见到了残酷的厮杀,理解了祖先的艰辛,是野性呼唤了它。

但是,它没有放弃,放弃以一只雪橇狗为荣的乐趣。它在雪地里奔跑时那么尽职尽责,仿佛一匹骏马。它的尽职使它积极向上,它的追求使它不断前进。它走上了首领的路,成为了狗的崇拜者。

这就是巴克的力量。当它离开狗队,离开新主人,去寻找呼唤的时候,是多么令人感动啊!他终于成功了,成功地战胜了苦难,成为了狼的首领,甚至战胜了人类。

它瞧不起人类的自私,他们常常为了金银财宝而斗争、相互厮杀。对巴克来讲,金子是恶魔,为珠宝厮杀的人是双倍恶魔,爱财是人类的弱点。

每当人们说起巴克所在的山谷时,都十分害怕,害怕山谷里的狼群。但他们都不知道,这群狼的首领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它斗志昂扬、积极进取、努力奋进。每当黑夜来临,山谷里都会传来声声呼唤,是狼群的呼唤、旷野的呼唤,它们有一个心中有信念的首领―巴克。

我最近看了一本好书,书名叫《旷野的呼唤》,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写的。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出生在贵族的巴克,是一只霸气、聪明、人见人爱的好狗。后来不幸被嗜赌如命的花匠助手卖掉了,走进了蛮荒,成为一只雪橇狗。它同时也走近了磨难。苦难中,它找回了自己的本性,见到了残酷的厮杀,理解了祖先的艰辛,是野性呼唤了它。

但是,它没有放弃,放弃以一只雪橇狗为荣的乐趣。一开始他不适应这种环境,但是由于现实是残酷的,他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事实,做一些他不喜欢做的事情,就在这中间他学会了很多道理,他亲眼目睹了同伴们的牺牲,这也让他感触很深。于是经过一步步努力成为了首领。当它离开狗队,离开新主人,去寻找呼唤的时候,是多么令人感动啊!他终于成功了,成功地战胜了苦难,成为了狼的首领,甚至战胜了人类。

我读到巴克成为狼的首领之后我为巴克而骄傲,一直苏格兰牧羊犬他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居然成为了狼的首领,这是多么让人震惊的呀!而现在有那只狗会像巴克那样,有自己的信念,成为狼的首领呢?恐怕他们想都不想成为狼的首领。别说有信念了。所以我们也要向巴克那样有坚定的信念奋进想自己的目标一步一步走去,达到自己的目标。让人们对你刮目相看。

每当人们说起巴克所在的山谷时,都十分害怕,害怕山谷里的狼群。但他们都不知道,这群狼的首领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它斗志昂扬、积极进取、努力奋进。每当黑夜来临,山谷里都会传来声声呼唤,是狼群的呼唤、旷野的呼唤,它们有一个心中有信念的首领―巴克。

最近我读了一篇小说,叫《旷野的呼唤》,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布克——一条来自南方的贵族狗,被园丁的助手卖到寒冷的北方,在经历了环境,权力等多方面考验后,最后回归野性,成为当地狼群的首领。读完这篇小说,我的心里有三处对布克敬佩的地方:一、适应北方寒冷的环境。二、释放出自己心里的野性。三、回归野性,回归大自然,并统冶灰狼族群。

先谈第一外敬佩:适应北方寒冷的环境。当布克被人运到北方的时候,我认为摆在布克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像大多数南方狗一样,要么像当地狗一样坚强的`活下去,自然布克先择了后者,其实活也有不同的活法。

再谈第二处敬佩:释方出自己心里的野性。这里主要体现在布克与原领头狗斯帕斯的决斗。我们知道斯帕斯是一只经验丰富的领头狗,而此时的布克只是一只刚刚适应了北方生活的南方狗。但结果却是布克胜利了。似乎有些出人意料,但仔细想也在情理之中。的确,布克已经不是原来那只来自南方的贵族狗。

他不但学会了更多的生存技巧,而且体内的野性与本性也复苏了。正是它体内的这种野性与本性给了它力量。此时说它是一只狗还不如说它是荒原上的一个无畏的战士。战胜斯帕斯也不在话下了。我认为这件事在布克一生中是个重要的转折,从一只贵族狗变成一只野性狗的转折。正如福楼沙报说“这个布克相当于两个恶鬼。

最后谈第三处敬佩:回归野性,回归大自然,并统治灰狼族群。这一步可以说是布克日积月累终于暴发的最后一吼,这一吼,吼的漂亮,吼的洒脱!

如果说把布克带到北方,是人类利益熏心的悲剧,但是布克通过自己的本性使这个悲剧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

27.用简练的语言概括本文的主题。(不超过50字)(4分)。

28.结合选文内容说出你对第(3)段加点词语的理解。(4分)。

29.第(7)段作者引用登山报道的事例,有何用意?请作简要分析。(4分)。

30.举例说明本文的语言特点。(4分)。

旷野的呼唤读后感

《旷野的呼唤》,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写的。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出生在贵族的巴克,是一只霸气、聪明、人见人爱的好狗。

我最近看了一本好书,书名叫《旷野的呼唤》,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写的。

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出生在贵族的巴克,是一只霸气、聪明、人见人爱的好狗。

后来不幸被嗜赌如命的花匠助手卖掉了,走进了蛮荒,成为一只雪橇狗。

它同时也走近了磨难。

苦难中,它找回了自己的本性,见到了残酷的厮杀,理解了祖先的艰辛,是野性呼唤了它。

但是,它没有放弃,放弃以一只雪橇狗为荣的乐趣。

一开始他不适应这种环境,但是由于现实是残酷的,他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事实,做一些他不喜欢做的事情,就在这中间他学会了很多道理,他亲眼目睹了同伴们的牺牲,这也让他感触很深。

于是经过一步步努力成为了首领。

当它离开狗队,离开新主人,去寻找呼唤的时候,是多么令人感动啊!他终于成功了,成功地战胜了苦难,成为了狼的首领,甚至战胜了人类。

我读到巴克成为狼的首领之后我为巴克而骄傲,一直苏格兰牧羊犬他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居然成为了狼的首领,这是多么让人震惊的呀!而现在有那只狗会像巴克那样,有自己的信念,成为狼的首领呢?恐怕他们想都不想成为狼的首领。

别说有信念了。

所以我们也要向巴克那样有坚定的信念奋进想自己的目标一步一步走去,达到自己的目标。

让人们对你刮目相看。

每当人们说起巴克所在的山谷时,都十分害怕,害怕山谷里的狼群。

但他们都不知道,这群狼的首领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

它斗志昂扬、积极进取、努力奋进。

每当黑夜来临,山谷里都会传来声声呼唤,是狼群的呼唤、旷野的呼唤,它们有一个心中有信念的首领―巴克。

最近我读了一篇小说,叫《旷野的呼唤》,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布克——一条来自南方的贵族狗,被园丁的助手卖到寒冷的北方,在经历了环境,权力等多方面考验后,最后回归野性,成为当地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篇小说,我的心里有三处对布克敬佩的地方:一、适应北方寒冷的环境。

二、释放出自己心里的野性。

三、回归野性,回归大自然,并统冶灰狼族群。

先谈第一外敬佩:适应北方寒冷的环境。

当布克被人运到北方的时候,我认为摆在布克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像大多数南方狗一样,要么像当地狗一样坚强的活下去,自然布克先择了后者,其实活也有不同的活法。

一种是盲目的活,纯粹为了活,另一种则是理性的活,在生活中不断的学习、追求,使自己的生活变得充实。

这回,布克又选择了后者,我认为这是因为穿红t恤衫有那个人的结结实实的一棍子。

再谈第二处敬佩:释方出自己心里的.野性。

这里主要体现在布克与原领头狗斯帕斯的决斗。

我们知道斯帕斯是一只经验丰富的领头狗,而此时的布克只是一只刚刚适应了北方生活的南方狗。

但结果却是布克胜利了。

似乎有些出人意料,但仔细想也在情理之中。

的确,布克已经不是原来那只来自南方的贵族狗。

他不但学会了更多的生存技巧,而且体内的野性与本性也复苏了。

正是它体内的这种野性与本性给了它力量。

此时说它是一只狗还不如说它是荒原上的一个无畏的战士。

战胜斯帕斯也不在话下了。

我认为这件事在布克一生中是个重要的转折,从一只贵族狗变成一只野性狗的转折。

正如福楼沙报说“这个布克相当于两个恶鬼。

最后谈第三处敬佩:回归野性,回归大自然,并统治灰狼族群。

这一步可以说是布克日积月累终于暴发的最后一吼,这一吼,吼的漂亮,吼的洒脱!

如果说把布克带到北方,是人类利益熏心的悲剧,但是布克通过自己的本性使这个悲剧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

《旷野的呼唤》是一本充满野性的书,它的主角巴克是一只同样充满野性的狗,它有一颗沸腾的内心,一颗回归自然的内心。

出生在文明世界的巴克,是一只霸气、聪明、人见人爱的好狗。

后来不幸被嗜赌如命的花匠助手卖掉了,走进了蛮荒,成为一只雪橇狗。

这是巴克进入自然的第一步,它同时也走近了苦难。

苦难中,它找回了自己的本性,见到了残酷的厮杀,理解了祖先的艰辛,是野性呼唤了它。

但是,它没有放弃,放弃以一只雪橇狗为荣的乐趣。

它在雪地里奔跑时那么尽职尽责,仿佛一匹骏马。

它的尽职使它积极向上,它的追求使它不断前进。

它走上了首领的路,成为了狗的崇拜者。

这就是巴克的力量。

当它离开狗队,离开新主人,去寻找呼唤的时候,是多么令人感动啊!他终于成功了,成功地战胜了苦难,成为了狼的首领,甚至战胜了人类。

它瞧不起人类的自私,他们常常为了金银财宝而斗争、相互厮杀。

对巴克来讲,金子是恶魔,为珠宝厮杀的人是双倍恶魔,爱财是人类的弱点。

每当人们说起巴克所在的山谷时,都十分害怕,害怕山谷里的狼群。

但他们都不知道,这群狼的首领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

它斗志昂扬、积极进取、努力奋进。

每当黑夜来临,山谷里都会传来声声呼唤,是狼群的呼唤、旷野的呼唤,它们有一个心中有信念的首领―巴克。

自然旷野与城市作文

(1)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黑绿色大氅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

(2)我听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3)旷野和城市,从根本上讲,是对立的。

(4)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词,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级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的一脉兄长。

(5)惟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着。城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驻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的自然风光。

(7)人们为了从一个城市,越来越快地到达另一个城市,发明了各式各样的交通工具。人们用最先进的通讯手段联结一座座城市,使整个地球成为无所不包的网络。可以说,人们离开广义上的城市已无法生存。

(8)我读过一则登山报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玛峰的勇敢者,在返回营地的途中,遭遇暴风雪,被困,且无法营救。人们只能通过卫星,接通了他与家人的无线电话。冰暴中,他与遥距万里的城市内的妻子,讨论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姓名,飓风为诀别的谈话伴奏。几小时后,电话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唤的是旷野永恒的沉默。

(9)我以为这凄壮的一暮,具有几分城市和旷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是文明的痕迹,直到于后来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袤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着苍穹,傲视人寰。

(10)人们把城市像巨钉一样,楔入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着后代,创造出溢光流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的接受着。但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尼雅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湮灭在大地的皱褶里。

(11)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垂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可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

(12)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1.根据全文,说说旷野与城市的“对立”表现在哪些方面。(6分)。

2.根据全文内容,理解文中画线的含义。(3分)。

3.文章为什么要引述登山者的故事?(4分)。

4.文章开头把城市比作缀在旷野的“银扣”,后面却又把城市比作楔入旷野的“巨钉”,二者有什么不同?请谈谈你的理解。(5分)。

5.请你结合今天的城市化进程,谈谈我们人类应该怎样和自然相处。(3分)。

文档为doc格式。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

毕淑敏。

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墨绿色大氅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

我所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旷野和城市,从根本上讲,是对立的。

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词,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级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的一脉兄长。

唯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着。城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驻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的自然风光。

人们为了从一个城市越来越快地到达另一个城市,发明了各色各样的交通工具。人们用最先进的通讯手段联结一座座城市,使整个地球成为无所不包的网络。可以说,人们离开广义上的城市已无法生存。我读过一则登山报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玛峰的勇敢者,在返回营地的途中,遭遇暴风雪,被困,且无法营救。人们只能通过卫星,接通了他与家人的无线电话。冰暴中,他与遥距万里的城市内的妻子,讨论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姓名,飓风为诀别的谈话伴奏。几小时后,电话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唤的是旷野永恒的沉默。

我以为这凄壮的一幕,具有几分城市和旷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文明的痕迹,迟到于后来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袤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着苍穹,傲视人寰。

人们把城市像巨钉一样,楔入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着后代,创造出溢光流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地接受着。但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尼雅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湮灭在大地的皱褶里。

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可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

旷野是人迹罕至的世界,旷野是动物的世界,城市是人类的世界,城市在无限的扩大。据资料显示,地球上有29%的陆地,这其中就有1/3是沙漠,我们停止开发旷野,不如去开发沙漠。沙漠的面积在以每年6万千米的速度扩大,照这样下去,我们不停地开发旷野,沙漠就会不停的扩大,到时候没有了旷野,只有沙漠,那是我们该怎么办?我们一定会谴责那个提议开发旷野的人,是他把我们害成这样的。

大自然是地球的一部分,也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环境,为什么乡下的空气比城市的空气新鲜呢?那是因为城市里过于现代化,到处都是汽车尾气,如果没有绿化带,我们可能已经二氧化碳中毒了。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没有了旷野,城市也会不复存在,让我们来保护这个世界吧!

旷野与城市得主要内容

(1)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黑绿色大氅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

(2)我听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4)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词,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级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的一脉兄长。

(5)惟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着。城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驻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的自然风光。

(7)人们为了从一个城市,越来越快地到达另一个城市,发明了各式各样的交通工具。人们用最先进的通讯手段联结一座座城市,使整个地球成为无所不包的网络。可以说,人们离开广义上的城市已无法生存。

(8)我读过一则登山报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玛峰的勇敢者,在返回营地的途中,遭遇暴风雪,被困,且无法营救。人们只能通过卫星,接通了他与家人的无线电话。冰暴中,他与遥距万里的城市内的妻子,讨论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姓名,飓风为诀别的谈话伴奏。几小时后,电话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唤的是旷野永恒的沉默。

(9)我以为这凄壮的一暮,具有几分城市和旷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是文明的痕迹,直到于后来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袤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着苍穹,傲视人寰。

(10)人们把城市像巨钉一样,楔入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着后代,创造出溢光流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的接受着。但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尼雅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湮灭在大地的皱褶里。

(11)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垂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可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

《旷野救母》读后感

我读了一篇《旷野救母》的文章,文章讲述了一孕母在去看父亲的途中发现车祸,生命垂危,同行而且精通医术的十二岁的大女儿弗露因为发现母亲静动脉被铁片刺破了,为了不让妈妈有生命危险,在没有估量输血机器的情况下,把自己的.血输给妈妈,让母亲和死神擦肩而过,母亲得就救了,自己却因输血过量而没能拉着妈妈的手在一起了。

这个故事使我受益非浅,女儿为了让妈妈活着而牺牲自己的精神是我们小学生所缺乏的,为了让亲人活着而牺牲自己,我们可从来都没有想过,有时还认为妈妈爸爸很烦,但我们想过吗?我们的生命是妈妈爸爸给的,没有他们哪里有我们呢?难道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当然不是,爸爸妈妈的生育之恩,我们一辈子也还不了的,在我们生病住院时,父母不分昼夜的守护着我们!生命垂危时,他们甚至牺牲自己,难道反过来时,我们如果不去救爸爸妈妈,那我们还有没有人性?就算我们还没有生命垂危过,但亲人们垂危时,我们也得守护,我们不能把他们送给死神!

这个故事还让我懂了另一个道理,弗露遇到这种突发事件时,从开始时的惊慌中迅速冷静下来果断采取措施,运用平时学来的抢救技能,在没有任何帮助的情况下为母亲获救赢得时间,不像我们这些同龄人,遇到相同的事时不是惊慌失措不知道怎么办,就是被吓得哇哇大哭。即使想帮助母亲也是帮倒忙,越弄越糟。而弗露却能沉着地对妈妈进行抢救,甚至牺牲宝贵的生命,说明我们同龄人还需要向她好好学习,学习遇到事情冷静,为了救母亲而牺牲自我的精神。

虽然弗露走了,但她的精神教了我许多许多的东西。

《城市英雄》读后感

在电脑网络上,我看见了一篇篇感人的文章,让我印象深刻,尤其是其中一篇文章,讲述了一名"活雷锋"的感人事迹。

吴天祥,一位有四十多年党龄的优秀共产党员,他是一团火,4次跳入长江救人;30次无偿献出10000多毫升鲜血;以儿子的身份给7名孤寡老人养老送终;坚持写民情日记;十几年来接待上访群众2万余人次;处理信访问题近万件,在党和群众之间架起了"连心桥"。他又是一本书,先后30余次获得全国省、市、区各种荣誉称号,人民群众称他是活着的雷锋。

当然,在我们身边也许没有像他们这么平凡又伟大的人物,但也有许许多多默默无闻的人:医生、警察、消防队员。在灾难来临时,他们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我们虽然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但我知道他们努力过,没有放弃过。他们不杰出,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平凡人,都是老百姓,但他们都比我们付出的更多,汗流的更多。要想得到好结果,就得磨练。这样,他们会觉得汗水没有白出,努力没有白费。自己坚信做过一些事情是有收获的,是做了有意义的事情,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人们就会认为他们才是人民真正的英雄。

城市读后感

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2010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者。他的作品保持着现实主义的风格,以抨击权力,刻画反抗形象为主。《城市与狗》是他众多作品中的其中一部,也是他的成名作。这部作品秉承着他的风格,具有浓厚的现实风,鲜明的人物个性,尖锐的话语,无不在诉说着那个时代的黑暗。其中作品中描绘着许多斗殴和交易场景,一些人类的负面,丑恶行为等,揭露了当时社会底层的窘迫的生活,以及权贵的丑恶行径。

这部作品,刻画了许多鲜明的形象,作者以这些形象,映衬着这个社会,以这些角色的经历和话语,诉说着这个社会。其中作者刻画了几个鲜明的人物让我印象深刻。

在第一章便有出现的羊驼,这一形象的刻画是通过周围人的动作完成的,或许我们会感觉羊驼在文章中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但是,我觉得这一形象,羊驼的遭遇,正是这个社会底层的缩影。当时,卡瓦是在偷化学试卷时,遇到了羊驼,在卡瓦的口述中,我们得知了羊驼的境况。是谁把这只小羊驼带到学校里来的?是从安第斯山哪个地方来的?是的,没人知道羊驼从哪里来,即使它呆在这里已经很久了,在人们眼中,羊驼只是一个渺小的存在,只是一个欺凌发泄的玩偶。士官生们常常拿它当做投掷石块的靶子来打赌。它被石头打中时,毫不惊慌,而是露出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慢吞吞地躲开扔石块的人们。羊驼还会在士官生们吃餐时,穿行在三三两两靠在一起的一堆堆枪支中,无言地嗅着。()羊驼默默地忍受着人们的欺凌,没有怨言,也不反抗,但也没因此丢失生活。羊驼正是那个时代,社会底层的映照,无法反抗,只有默默忍受,但绝不放弃生活。

其次便是阿尔贝托,这一人物个性最为鲜明,不卑不亢,尊重弱者,不与其他士兵官同流合污,也不容许他人的侮辱。可以说,这一角色是作者略萨所向往的自己,略萨希望自己成为这样的'人,在这个吃人的社会,他想以一个超脱的形象立足,但却不被社会所允许。看到阿尔贝托为“奴隶”偷军装的那幕,我感到有一丝感动。在所有人都欺侮“奴隶”的时候,阿尔贝托能够像兄弟般地冒着风险帮助他。阿尔贝托,作为一个上层社会的人,又在底层社会生活着,以一种超脱世俗的方式生活于黑暗的军官学校。辗转于两个社会间,见证着,连接着两个社会。

最后便是“奴隶”这个角色,可以说,“奴隶”是另一个“羊驼”,虽然作为人活着,但是却被欺侮得失去了做人的尊严。说实在,对于“奴隶”这一形象,我是比较欣赏的,只是因为社会因素,不被当时所认可罢了。在故事中,“奴隶”有自己的坚持,就是不和其他军官同流合污,即使受到他们的欺凌,也不改变自己的初衷。在这个吃人的军官学校里,不变成魔鬼,便得被魔鬼所吃,即便这样,“奴隶”还是选择了心灵的那片净土。可是社会的邪恶,不容许这片净土的存在,“奴隶”最后也是悲剧收场。这是那个社会的错,作者以这个形象很好地抨击了那个社会。

总观全文,可以说,军官学校是整个秘鲁社会的缩影,里面充斥着金钱,权势,腐朽,黑暗。几乎所有人都被这种风气所同化,比如“美洲豹”。即使有不想被污染而极力反抗的净土,也是不得而终,比如“奴隶”。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构成了这个社会的缩影,诉说着这个社会的黑暗。充斥着现实的这部小说,无不在抨击这个社会,而作者所做的便是寄托于“阿尔贝托”这一形象,希望自己能够成为这样的人,来唤醒这个社会。

城市之肺读后感

大城市的日益增长,工厂多多、汽车多多,那么,污染也就变得严重了。众所周知,我们的肺可以吸进氧气,呼出二氧化碳,而树木却可以吸进废气,呼出来的却是氧气。人类缺少了肺就不能活,城市也是,缺少了“肺”也不能活。

树木惨遭破坏,这无私奉献为我们人类服务的树木,他们为了给人类制造氧气,不惜自己,吸进去那会加速自己死亡的被污染了的空气,呼出来的却是给那“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人类的氧气。可能,那树木也有思想,虽然人类一直伤害它,它也“俯首甘为孺子牛”。

小区楼下有四棵高大的柳树,自从我记事起就有了,每天都可以见到他们,也不觉得什么。可是有一天,妈妈突然告诉我:“咱小区门口北面那两棵大柳树,好像因为污染太严重,快枯了。”听了这话,好像心中有种莫名的伤感,仿佛就是陪伴了自己十年的老朋友突然离去了。妈妈那一月,每天拎两桶水下楼,给柳树浇水,可最终还是有一棵柳树,因为实在是没办法了,最终抢救无效死亡。那几天我的心情一直很低落。因为门口那四员大将突然少了一个,第二年夏天,那三棵柳树刚长出来的柳枝随风摇曳,仿佛在为那个枯了的柳树哀悼。()。

进来,翻到了三年级的日记,写柳树的,有一段话:在我失落或伤心时,四棵柳树摇着树枝,像是在安稳我,望着那柳树,我觉得,我的心情(顿时)感到舒畅,我觉得柳树就是朋友,就是家人!

保护树木吧!这么有情义的树木,砍之何忍?

《旷野无人》读后感

放弃全知全能的幻想,拥抱失衡吧。

从作者认知日记中的自我剖析来看,患抑郁症患者的几个特征:

(1)相信或者企图让自己全知全能。这表现在,哪怕他们已经获取一定让外界羡慕的财富和地位,他们仍然害怕被高速发展的社会抛弃,总是希望吸取更多的信息和知识,以有能力应对各种不确定性。更深层次的来说,害怕失控。

(2)对自己全知全能渴求的背后,暗示着他们对他人对外界的不信任以及内心深处的不安全感。这表现在,作者在记录自己初次去看精神病科的医生时,对自己选择的坚信不疑,以及对医生对她病症判断的质疑与抗拒。她既不相信医生;也不相信自己可能出问题了。

(3)由于对这个世界不信任,没有安全感,害怕无序与失控;因此她总是处在紧张的状态下,会给自己过多的压力。压力的堆积过多,又导致她丧失最基本面对现实、面对问题的能力。她会害怕接电话、害怕与人接触交流、害怕与他人发生联系。在恐惧中,又失去了放松的能力。

归根到底,抑郁症患者面临的是所有人类面对不确定性、与不安全感衍生出来的两大弱点:贪婪与恐惧。渴望多任务工作、渴望吸收更多的知识、信息,应付不断变化的世界;恐惧失衡、恐惧失控。认识到这一点,其实抑郁症并没有那么恐怖,抑郁症患者面临的问题和所有人类面临的都是一样的问题。只是一部分还没来得学会调整和应对,而陷入了“自困的黑暗”。

所以,要冲破“自困的黑暗”,最终还是要靠:信、望、爱。要相信、要希望、要充满爱。要知道,1)学会减压和信任。你不必什么都会,你只要去做你能做的'就好,其余的,你要相信其他人能够给你提供不会伤害你的专业化服务,何况,你一个人也给不了全世界你能给的;合作才是生存之道;2)不要因为现实困难,就拒绝面对现实。你最终想要得到的东西,还是只能依靠现实给你,如果现实实在太难了,从最最基本最最简单的做起,学会面对。

所以,古人说得,“难得糊涂”其实真的是大智慧。只要与自己利益不是特别相关的事情,干吗在乎这么多,人的精力那么有限,干吗要浪费在那些难得弄懂、懂了也不开心的事上面。

城市读后感

长安街的银泰大厦承载不了你的梦想,王府井的繁华市井给不了你幸福的生活。这座城市在蹂躏了你原本纯洁的.肉身之后就会一脚将你踢开,它得到的是快感,你破灭的是梦想。这些话悲观的现实极了。在我安稳的十年工作经历之后,我却要选择重新出发奔跑到一个如此压抑的城市之中。城市给了梦想,却不一定都能为每个人实现蓝图。我却决心为了爱情,为了我所牵挂的一个人,陪伴上一次赌注。不去想结果,唯有随心而走,除了让自己随心而走,我已经不想清楚未来该作什么选择,静静的等待下一个十年,岁月游走品味我的人生。真挚的相信他也一样,渴望我们的见面,在一起,相爱,结婚。然后一起在某个城市里心心相惜,一起努力。

旷野与城市散文

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墨绿色大氅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

我所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旷野和城市,从根本上讲,是对立的。

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词,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级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的一脉兄长。

唯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着。城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驻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的自然风光。

我以为这凄壮的一幕,具有几分城市和旷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文明的痕迹,迟到于后来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袤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着苍穹,傲视人寰。

人们把城市像巨钉一样,楔入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着后代,创造出溢光流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地接受着。但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尼雅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湮灭在大地的皱褶里。

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可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旷野救母》读后感

最近,我在网上读了一本名叫《孝在我心中》的书,书中有许多故事,令我深受感动的一篇文章是《火海救母》。

文章写的是: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大家都睡着了。凌晨两点多钟,住在二楼的田永宝的家着火了,田永宝和女儿、妻子都住在北卧室,而他的'父母都在南卧室。田永宝被烟味呛醒了。他先把女儿和妻子转移到安全地带。然后,冒着浓烟到南卧室救了父亲。可是,母亲还在卧室里,如果不及时救出来,恐怕性命难保,他再次穿越火海,去救母亲。他抱着母亲无路可退,只能破窗而出,为了不伤着母亲,落下时自己先着地,因而摔断了一条腿,可是他一点也不后悔。

看了这篇文章,我想:是啊!母亲是伟大的,没有母亲,就没有我们。是母亲给了我们生命,给了我们一切,是她们含辛茹苦抚养我们长大。这让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平时母亲要上班,回到家还要煮饭、搞卫生、辅导我学习。而我有时还觉得妈妈管得太严厉,妈妈叫我做作业,我还要和妈妈顶嘴。他叫我干活,我也不干。真是不孝啊!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从今往后,我一定要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有孝心的人。

旷野与城市散文

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黑绿色大氅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我所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旷野和城市,从根本上讲,是对立的。

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词,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级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的一脉兄长。

唯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着。城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住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韵自然风光。

人们为了从一个城市越来越快地到达另一个城市,发明了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人们用最先进的通讯手段联结一座座城市,使整个地球成为无所不包的网络。可以说,人们离开广义上的城市已无法生存。

我读过一则登山报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玛峰的勇敢者,在返回营地的途中遭遇暴风雪,被困,且无法营救。人们只能通过卫星,接通了他与家人的无线电话。风雪中,他与遥距万里的城市内的妻子讨论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姓名,呼啸的狂风为诀别的谈话伴奏。几小时后,电话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唤的是旷野永恒的沉默。

我以为这凄壮的一幕,具有几分城市和旷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是文明的痕迹,城市里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袤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着苍穹,傲视人寰。人们把城市像巨钉一样楔人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着后代,创造出流光溢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地接受着。但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尼雅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淫灭在大地的皱褶里。

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可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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