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案(汇总18篇)

时间:2024-01-08 00:23:12 作者:紫衣梦

生产活动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需要采取措施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实现可持续发展。接下来是一些关于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的案例,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启发。

乡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惨痛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从源头打击治理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大石布依族乡实际,特制定大石布依族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坚持“清死角、除空白、扫盲区”,在全乡全行业全领域集中严格监管,坚决“打非治违”,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遏制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迅速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充分发挥群众、媒体监督作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形成“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媒体报道”的工作格局,群策群力、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共筑安全生产防线。

紧紧围绕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防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这个总目标,以国务院安委会专项督导帮扶为契机,以更严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严的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从严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以“打非治违”为载体推动形成长效机制,确保问题彻底整改、隐患彻底消除、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杜绝,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安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持续促进大石布依族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优。

(一)严厉打击治理非法私挖盗采行为。

坚决制止以火灾治理、耕地治理等名义非法采煤、采石,盗取国家资源行为。

(二)严厉打击治理建筑施工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高边坡、深基坑、施工围堰、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工程项目肢解发包,违规指定分包、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单位出租出借资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和个人资质承揽工程的;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建立“两张清单”的;存在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严厉打击治理交通运输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营运车辆超员、超速、超限、超载和驾驶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驾乘人员不正确使用安全带,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货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违规装载,私家车驾驶人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载客,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各类车辆假牌套牌、拼装改装、已注销报废仍上路行驶的;面包车、私家车、“黑校车”、“营转非”大客车、网约车等非法违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旅游包车长期异地经营、超范围经营、违规开展班线客运经营的,“两客一危一货”营运车辆和网约车未取得营运资格证或营运资格证过期仍然从事运输行为的;道路维护、维修、保养作业未经批准或未落实批准施工方案、安全措施作业的;乡镇自用船舶违法营运载客的;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违规的;违法违规装载、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缺少安全防护设施,特别是通村通组道路存在突出交通事故隐患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厉打击治理城镇燃气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未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非法违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燃气,违规存放使用气瓶的;生产、销售和安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设备和配件的;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建立“两张清单”的;存在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严厉打击治理消防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用于生产经营或租住的自建房和沿街门店未实现生产经营和居住区域完全防火分隔,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安装防盗窗影响疏散逃生;销售、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的;拒不执行消防限期整改指令或行政处罚决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落实隐患整改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严厉打击治理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范围,或证照过期,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的;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建立“两张清单”的;未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七)严厉打击治理烟花爆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非法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存在许可证过期或超量(限)、超范围、异地经营以及倒卖、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违规跨区运输烟花爆竹产品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其他物品混装运输等情况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存在“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八)严厉打击治理民爆物品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范围,或证照过期,从事民爆物品经营的;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证照;未经许可或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过期继续作业的;销售、购买民爆物品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爆破作业单位民爆物品发放领取、现场使用、爆后检查、清退、销毁不规范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未按照其资质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作业现场管理混乱,超员作业、“假销毁真作业”的;未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九)严厉打击治理旅游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乡村旅游客栈(民宿)未达到《贵州省乡村旅游客栈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安全标准,经营用房结构不合理、未配备安全监控及防盗设施,未明确乡村旅游客栈(民宿)消防、食品、卫生安全责任,未组织安全培训,易燃、易爆等物品的储存和管理违反相关安全规定,未投保火灾财产险、旅客意外险的;乡村旅游点、文保单位存在地质灾害及防汛隐患突出问题,无防范措施、警示标志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十)严厉打击治理生态环境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违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超标排放的;含重金属的渣场未采取截洪、截污、防渗措施,严重威胁周边及下游饮用水源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严厉打击治理森林防灭火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故意纵火、失火烧山的;阻碍开展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的;拒不执行森林火灾隐患整改要求的;破坏和侵占森林消防设施设备的;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的;在林区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的;未经审批开展炼山造林、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生产用火的;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林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的;林区周边危化品仓库、油库等重点区城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的;防火期内防火区、禁火区主要路口未设置防火检查站、防火宣传标牌及“防火码”标识的;林区周边在建工程现场未配备消防设施,有火隐患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严厉打击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除以上12个重点行业领域以外的教育、卫生、农业农村、自然灾害、食品药品、医疗、水利、电力、供水、通讯、农业机械、林业等其他行业领域同步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同步推进、交叉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4月)。

各行业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接受举报,积极通过走访摸底等方式,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利用“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网络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征求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线索,边排查、边受理、边打击、边整治。

(二)全面检查、集中打击阶段(5—9月)。

全面梳理汇总排查出的案件线索清单,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依法打击、集中惩戒、集中曝光,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非法违法行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打击,全面营造“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及时发现“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0—12月)。

各部门要针对反复出现、屡禁不止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总结分析,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及主要原因,找准弱项、短板,从源头进行治理,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大石布依族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党政同志”、“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原则,全面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依法打击,严惩重罚。

(二)强化作风转变。各部门、各村要结合“庸、懒、散、软、浮、推”作风问题专项整肃活动,大力整治安全生产领域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和文山会海、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本《方案》明确的整治内容和阶段任务,要明确任务分工,加大督查力度,全程跟踪问题整改,全面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制度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部门、各村要统筹做好“打非治违”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专题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12345”热线“打非治违”专线作用,鼓励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充分调动群众监督作用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构筑“打非治违”基础防线。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为加强对此次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乡政府统一领导,负责组织调度,派出所、综治办、村建中心等相关部门要与安监办密切配合,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重点范围。

在全乡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九小场所”和无证无照企业。

三、重点内容。

(一)道路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无驾驶证、无从业资格证假释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安规定线路行驶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二)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的。

(三)烟花爆竹。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四、方法步骤。

(一)排查摸底,清理自拆。

乡安监站及有关部门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人员立即开展调查摸底,将符合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的有关情况报送至乡安监办。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动员违法违规企业自行关停,立即整改,需要拆除的,督促其自行拆除生产设备。

(二)集中执法。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监站及有关部门要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排查行动,认真整改有安全隐患的企业,清理取缔非法违规企业,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对应取缔逾期未拆除的企业,乡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集中清理取缔联合执法队伍,对其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理现场,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对阻挠执法、拒不拆除、造成污染事故及较坏影响的,按照有关本站法律、法规进行经济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检查验收。

乡政府将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公开通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乡2022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崇义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xx(乡政法委员、副乡长)。

xx(乡武装部长、副乡长)。

成员:xx(乡党政办主任)。

xx(乡派出所副所长)。

xx(乡安监站站长)。

xx(乡综治办一级科员)。

xx(乡经济发展办主任)。

xx(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xx(乡科教中心主任)。

xx(乡财政所所长)。

xx(乡水利站副站长)。

xx(乡自然资源所所长)。

xx(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xx(乡残联理事长)。

xx(乡扶贫工作站副站长)。

xx(乡卫生院院长)。

xx(乡中心校校长)。

xx(寨蒿供电所工作员)。

xx(乡安监站工作员)。

xx(乡派出所交通协管员)。

各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任办公室工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xxxxxx。

六、工作要求。

(一)要广泛宣传发动。乡安监办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宣传动员,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把上级关于“打非治违”的精神宣传贯彻好,把具体工作落实到每个乡村和企业,形成全乡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二)要严格落实责任。在乡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合执法,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认识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要妥善处理好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要严格落实整治标准。各有关部门作为“打非治违”的责任主体,要细化工作方案,落实整治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对在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要严防非法违法行为反弹。对此次专项行动要坚持“反复打击、打击反复”的原则,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特别是“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发现一起,整治一起,严防死灰复燃。

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xx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安排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群众广泛参与、企业合法经营”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执法检查,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重点范围: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重点内容: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4、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非煤矿山。

(1)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3)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设和生产的,以及假借整合技改之名逃避关闭、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

2、交通运输。

(2)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3、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

(3)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4、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的,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

5、消防安全。

(1)“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2)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

(3)公共聚集场所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配备、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6、特种设备。

(2)违法使用无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的;

(3)特种设备制造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未按规定监督检验的;

(5)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

(6)未依照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7、烟花爆竹。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使用氯酸钾,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的。

8、民用爆炸物品。

(1)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2)存在“四超”(超时、超产、超员、超量)和“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的。

9、冶金有色。

(1)违反冶金行业煤气安全管理法规标准进行交叉作业和检修作业的;

(3)有限空间作业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各村、各企业按照“打非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动员,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把“打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二)排查摸底阶段(4月16日4月20日)各村、各企业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镇安监站组成检查组在全镇进行严格检查,切实抓好本镇“打非专项行动”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10月10日)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各村、各企业要对照“四个一律”,认真整改,确保“打非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1日-10月30日)镇上对“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责令“补课”,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对问题严重、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要实行企业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思想认识不提高不放过,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难点问题,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

(二)抓住重点,严厉打击。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重点、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企业,将依法从重处罚。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做到“六个结合”:要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全面深入推进;要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要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要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要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四)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从重处罚。

北安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5]2。

[2015]3。

[2015]37。

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从。

2015。

8

12。

2015。

8

17。

日开始至。

12。

2

个阶段。

第一阶段:

8

17。

日至。

8

21。

各行业部门进行部署发动,组织企业开展自检自查。

第二阶段:

8

21。

日至。

12。

周年活动期间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市政府成立以市长黄士伟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

6

个检查组:

第一检查组: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消防、民政安全检查组。

长:李继海。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长:张玉波。

市公安局局长。

孙德臣。

市安监局局长。

徐雅斌。

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安监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商务粮食局、人防办、消防大队、治安大队。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及是否有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情况;烟花爆竹储存情况;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情况;商场、宾馆、网吧、歌厅、洗浴、大型餐饮等人员密集和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加强对全市敬老院(老年公寓)安全检查。

第二检查组:

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工业企业检查组。

长:李兆臣。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长:李。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晓峰。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于海波。

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

王泽峰。

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安监局、交警大队。

第三检查组:

教育、卫生安全检查组。

长:郭志峰。

市政府副市长。

长:郑云波。

市教育局局长。

市卫生计生局局长。

成员单位:教育局、卫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医院、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安全卫生、生活饮用水安全、紧急疏散通道、应急指示标识、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用火、用电及安全管理情况;传染病防治情况。

第四检查组: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组。

长:刘晓彤。

市政府副市长。

长:袁伟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住建局、安监局、人防办、消防大队。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高层建筑、地下人防工程、道路、桥梁在用工程的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材料、检测、验收、交付使用、运营管理各个环节情况;检查在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队伍资质情况;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全面排查城市路面、桥梁等隐患情况。

第五检查组:

园区安全检查组。

长:蔡运良。

市政府副市长。

长:孙金伟。

市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郑克勇。

市汽车服务产业园区主任。

牛世忠。

市庆华新能源战略产业园区副主任。

成员单位:工业园区、庆华新能源战略产业园区、汽车产业园区、安监局、消防大队。

检查内容:对园区入住企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

“三同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检查组:

乡镇、农业、林业、水务、畜牧安全检查组。

长:王兴东。

市政府副市长。

长:庞海涛。

市林业局局长。

市农业局局长。

邓福鑫。

市水务局局长。

陈士民。

市农机局局长。

张庆文。

市水产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公安分局、派出所、交警中队、农机监理站、电管站。

检查内容:开展病险水库、渔业作业船只、供水安全生产及管理情况检查,以道路交通、农业机械、消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隐患排查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检查各乡镇义务消防队及消防一村一泵落实情况。

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

“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

“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实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在。

8

25。

【交通方案】涞源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略)。

“打非治违”行动为抓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的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交通运输领域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集中解决一批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不断推进“平安交通”建设,切实维护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大局。

1

对无证无资质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法律责任。

2

对超资质范围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上限处罚,严格问责,停产停业整顿,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公开曝光。

3

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和车船,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经营资质。

责任单位:运管站、出租公交管理站。

1

严格落实桥梁围堰支架等专项施工方案质量与安全审查负责制,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实行技术管理人员带班制。

2

严格按照桥梁围堰支架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监控量测设置救生通道等措施,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以及隐患整改不力的,一律依法上限处罚。

3

严查严罚转包非法分包现场施工企业与中标企业不符等问题,以及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等行为。

责任单位:工程管理股、养护中心、公路站。

1

严格整治挂靠经营以及车辆超员超载超速等行为。

2

督促道路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凌晨。

2

时至。

5

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凡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的客运车辆一律停运整改。

3

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客运包车尤其是长期在异地违规经营的省际包车,一律停止发放包车客运标志牌,停运整改。

4

2015。

年底,对现有。

800。

800。

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线路,不能避免凌晨。

2

时至。

5

时运行的,必须实施接驳运输,否则在经营期限结束后,不再许可延续经营。

5

对不符合农村客运安全通行条件的线路和车辆坚决取缔。深入排查农村客运线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严格查处,督促整改。引导农民乘坐具备资质的农村客运车辆。

6

严格客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接入管理,凡应接入而尚未接入的车辆,所属企业必须立即进行整改。

2014。

8

31。

日前,仍未按要求接入系统的车辆,停业整顿一个月;一个月后整改仍不到位的,一律取消车辆营运资格。对已装监控系统但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停运整改,直至正常使用。对故意损毁、屏蔽系统的,发现一次对相关车辆停业整顿;发生两次以上行为的,取消营运资格。

责任单位:运管站、出租公交管理站、检测站。

1

严格查处危险货物托运人未依法将危险货物委托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车辆)承运危险货物的行为。

2

所有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必须在。

2015。

年底前装紧急切断装置,自。

2016。

1

1

日起,没有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罐车,年审一律不予通过,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3

严格查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运输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超出许可承运的危险货物类别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等非法营运行为;查处无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在充装场所加强对危险货物托运人托运行为的监管。

4

严格危险货物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接入管理。

5

认真开展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安全警示教育。

责任单位:运管站、路政大队。

责任单位:运管站。

1

严格落实《加强公交车辆安全防范工作十条要求》,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建设。

2

通过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车辆行驶过程和场站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及时制止和纠正超速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城乡客运一体化延伸出城公交车辆的超载超速运输。

3

24。

小时值班制度,重点监控公交枢纽站、运营车辆、加油站,对重点时段、重要节日期间,要增加人员、加密频次。

责任单位:出租和城市公交管理站。

1

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要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2

严厉查处非法经营的“黑车”,伪造营运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以及其他小型客运车辆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

3

严厉查处在车站宾馆医院城乡结合部等地区非法运营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节假日上下班高峰和恶劣天气情况下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

4

联合质监等部门,加强对车用气瓶的检测,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出租和城市公交管理站。

1

加强单位内部重点部位和区域安全监控,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

2

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按规定安装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全力做好全县普货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和货运场站的三级达标创建工作,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全部达标。

责任单位:运管站、出租和城市公交管理站。

2015。

8

1

日开始,到。

10。

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

.各单位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

3

.各单位要督导本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整治的十类行为的,要立即按要求进行整改。

1

.组织开展专项执法。

各单位要组织业务骨干对本行业交通运输企业进行拉网式执法,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十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企业,进行严厉打击和整治。严明责任,严格奖惩,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对已存在重大问题和隐患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检查而未检查,应督查而未督查的实行“事前追责”,对发生事故的要实行“倒查问责”。

2

.组织开展突击检查。

各单位按照“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抽调精兵强将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突击执法,坚决消除盲区和死角,要真打真查,敢于碰硬,查出实情,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0。

1

日开始,县局将组织领导带队对局属所有企事业单位进行督导检查,执行率达到。

100%。

市局对各县的企事业单位进行随机抽查,每县检查。

3

家企事业单位,执行率达到。

100%。

12。

月底前报县局法制股。

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等规定,对发现符合“黑名单”和“重点监管名单”所列违法违规情形的,特别是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和“重点监管名单”。对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在。

1

2

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导致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责任。

8

1

日开始,每月。

25。

日前报本月整治情况;督导检查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报督查报告;

10。

月底报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和专项行动中被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复查情况报告;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各市州具有道路运输管理职能的机构应认真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道路运输行业“打非治违”工作的精神要求,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道路运输行业实际,认真分析梳理道路运输行业中涉及客货运输、站场、维修、驾培等领域严重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及危及道路运输生产安全的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作为,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予以打击、整治,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查处。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3.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

5.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6.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7.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8.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9.未通过复工复产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10.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两客一危”车辆“五不两确保”措施不落实的;

营运车辆未按规定通过年审,继续从事运输经营的行为;

从业人员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或无证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客运车辆擅自变更行驶路线或驾驶员私拉乱运、异地经营的;

班线客运车辆在未经许可(备案)的站、点违规上下客,站外揽客、甩客的;

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使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

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跨区域营运的;

道路运输源头企业(站场)、车辆、驾驶员严重超限超载运输的违法经营行为;

违法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违法违规的网约车平台、车辆及从业人员;

汽车客运站违规接纳无客运经营资质和经营牌证手续不全的客运车辆进站经营的行为;

其他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从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20xx年3月-4月)。

按照统一部署,各市州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组织实施(20xx年5月一12月)。

组织本地区道路运输企业对照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明确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有序推进打非治违工作。有关检查综合情况应及时报省运管局运政稽查科。

巩固提升(20xx年1月—2023年12月)。

结合各级道路运输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回头看,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视频会议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x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煤炭局关于印发201x年全市煤(石墨)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郴煤安字[201x]5号)文件精神,市煤炭局继续在全市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煤炭工业安全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安全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全市15家合法煤矿。

(二)重点对象:技改矿井安全管理基础较薄弱矿井、顶板水害等自然灾害较重矿井、近年度事故矿井。

(三)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8类非法违法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4、超深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非法违法承包、分包、转包的;。

5、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8、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深入排查治理12类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7、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未达到规定的'最低标准擅自组织生产的;。

11、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2、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自201x年3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2月底至3月底)。

1、广泛宣传发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健全机制、确保“打非治违”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召开会议,把“打非治违”的任务要求传达落实到各乡(镇)、街道煤管站和传达到矿区、矿井和班组,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对全市煤矿组织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各矿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将排查出来的问题分类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落实责任,限期整治到位。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月—6月)。

针对排查摸底发现的问题,指导煤矿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加强督查督办,组织开展集中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对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重点监管、集中检查和严厉打击。

(三)“回头看”阶段(7月—8月)。

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账、隐患整改、挂牌督办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整治(9月—10月)。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市煤炭局和各乡镇(街道)煤管站对辖区内的煤矿进行第二轮全面检查。

(五)巩固提升阶段(11月—12月)。

加强对“打非治违”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市煤炭局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市煤炭局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到年度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煤炭局成立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严格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煤矿,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处置到位。市煤炭局将与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联合执法,强化执法效率,并参与市政府组织的督查组对各产煤乡镇(街道)进行督查。

(三)加强信息统计。要把“打非治违”工作与复工复产、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考评、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遏制煤矿较大及以上事故攻坚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取得实效。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开发区、办事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办事处安委会***【20xx】20号“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经研究,**社区居委会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如下:

第一阶段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自查自纠。

成立由社区居委会主要领导牵头,辖区各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xx年4月中旬至5月底开展企业自查自纠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居委会“打非治违”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有关人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档案、督促整改,并上报办事处安监办。

第二阶段协调行动、集中整治。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6月-7月社区居委会“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始终要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积极开展对企业安全隐患、违法违规操作未进行整改的行为进行整治,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并及时将有关问题书面上报办事处安监办。

第三阶段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检查、重点抽查。

8月份“打非治违”领导小组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通过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企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抽查,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督查总结、巩固和提高“打非治违”成效。

9月份社区居委会“打非治违”领导小组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8月30前报送办事处安监办。

附件:**社区居委会“打非治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社区居委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校园打非治违方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盐政安电[20xx]16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工作的紧急通知》(盐办发电[20xx]10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全面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反复进行拉网式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查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对照《盐城市学校校园安全工作考核标准》,突出危化品存放和使用、校车安全、消防、食堂食品安全、工地施工安全、传染病预防及校园周边安全等方面,开展全面检查。

各部门、各年级组要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则”的原则,对管辖区域进行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承担第一责任,对照方案内容和相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15日---10月31日)。各部门、各年级组要对照安全管理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督查整改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学校组成综合督察组,结合《盐城市校园安全工作考核标准》及《江苏省平安校园考核标准》,对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同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实行专人跟踪督查,实行每日汇报。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一l2月31日)。各部门、年级组在坚持专项行动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提炼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学校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同时组织督察组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再次进行“回头看”。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校长室研究制定有针有性的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安排。学校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张杰生同志任组长,徐东琪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迅速制定方案,立即动员部署,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确保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严格检查督查,务求取得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学校内部公布,接受教职工监督,并上报区社会事业局。学校组织专门力量,实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领导检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综合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真正查清学校安全状况,真正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提高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工作实效。

(三)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检查工作责任制,所有参加检查的人员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对检查结果负责,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一律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所有的隐患,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要一定期限整改的,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明确专人盯守,严管严控,确保安全可控。

(四)广泛宣传发动,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学校校园网、广播站以及发放告家长书等方式,加大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力度,教育引导学校师生员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管理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依靠和发动全体师生员工参与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组织教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要充分发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

(五)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年级组要把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与个外部门重点工作相结合,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隐患排查长效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把学校安全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贯穿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督促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提升校园安全保障水平。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月总结

县安办:

根据县安办《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四川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沐安办〔20xx〕27号)、市商务局《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乐商办〔20xx〕8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沐川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县安委会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在全县流通领域组织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局在收到相关工作方案及通知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何义刚任组长,副局长蒲晓芹任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刘洪贵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制定了《沐川县商务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及《沐川县商务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分析了我县流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明确了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为本次行动的重点工作内容,以民用爆破物品行业、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及重点集贸市场、商场、餐饮、宾馆等人员密集商贸领域为重点整治对象,确保了行动有效,打击有力。

二、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1、宣传发动。根据“打非治违”行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目标,我局要求各企业加大安全宣传力度,通过一列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行动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2、排查到位。按照《沐川县商务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统一部署,组织专人对全县民用爆破物品行业、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及重点集贸市场、商场、餐饮、宾馆等人员密集商贸领域重点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建立了安全检查台帐,全面掌握了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现状。排查结果为:

(1)所有流通领域重点企业均无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

(3)加强了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生猪屠宰排查,未发现死猪进屠宰场现象。

3、督促到位。为了尽早消除安全隐患,我们从以下两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在安全生产大排查整治中,凡可以当场整改到位的违法行为,立即责令落实整改措施,对无法当场整改到位的,责令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领导小组。二是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同时指导相关经营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确保企业无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发生。

三、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

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一是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签订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二是加大检查力度,结合打非专项行动,深入监管企业,认真开展“五看五查”工作,一看制度是否健全,查安全责任是否落实,二看消防预案是否到位,查消防设施是否配备齐全,三看防雷防静电设施,查是否通过气象部门检测,四看电源线路是否规范,查设施是否老化,五看安全警示牌,查看是否陈旧不醒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通过有力地工作,确保了我系统监管企业无一例不安全事故发生。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增强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有效遏制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今后,我们将按照“打非治违”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做好整治工作,同时及时向县安委会汇报工作进度,对于整治难度大的,我们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以确保全县商贸流通领域安全运行。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月总结

5月份以来,按照县安委办的安排部署,我局积极行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危险化学品现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校园打非治违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安全稳定,根据柳河县教育局关于转发《教育部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和《吉林省安委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通过开展此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并解决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安全教育管理水平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消除学校安全隐患,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校园内及其校园周边环境。

1、成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周永良。

副组长:沙俊国。

组员:

2、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由校长组织并部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题会议,做到分工明确,讲求实效,形成制度,排查到位,不留死角。

3、加强消防安全排查。

学校领导小组要对学校教学楼内、食堂、学生宿舍的用电线路和用电负荷进行细致的排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灭火器数量是否符合要求。灭火器是否按照规定配置,产品是否合格,分布是否合理。学校班级、楼层、寝室避难逃生标志是否清晰到位。用电行为是否规范,用电线路是否整齐规范,有无私搭乱接及超负荷用电情况,有无使用违章电器行为。

4、排查校园交通安全:

(1)教职工自驾车辆及外来车辆出入校园管理是否规范。

(2)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校门前是否有专人指挥疏导交通。

(3)班主任是否经常对走读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5、排查校园校舍安全:

(1)校舍墙体有无下沉、裂缝,房梁和承重柱是否损坏或出现裂缝。

(2)校舍内外墙皮、室内顶棚等是否有鼓包脱落。

(3)楼梯、扶手是否存在松动破损等不安全因素。

(4)建筑物外悬挂物及室内悬挂物是否牢固。

(5)校园围墙、大门、雨棚、室外厕所等室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学校供水管线、采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学校运动场所体育器材、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排查校园饮食卫生安全:

(1)校园食品、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疫情防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有无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2)校园内食堂、卖店是否经营手续齐全,证件有效,有无超范围经营和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物品的行为。

(3)学校食堂、饮用水是否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培训合格证。

(4)库房管理、加工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餐厅卫生是否达到要求。

(5)食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损坏。

7、校园治安及学生安全管理:

(1)上课期间是否实行封闭管理。

(2)门卫、治安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并履行职责。

(3)领导带班、及更夫值班值宿,外来人员会客登记等制度是否落实。

(4)外来人员、车辆管理是否严格,陌生人员能否随意出入校园。

(5)校园警务室外部标识、内部基础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并能发挥作用。

(6)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技防装置能否正常发挥作用。

(7)是否定期对学生进行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物品的收缴。

(8)是否制定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件预案。

8、校园极端天气应对措施:

(1)是否制定应对极端天气校园安全工作预案。

(2)是否对雨季可能造成的基础浸泡、下陷、墙体酥松透水等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鉴定。

(3)是否对学生上下学路线进行踏查。

9、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1)安全法制教育是否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品德教育、法纪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安全教育”四项教育活动是否得到落实。

(2)学校是否有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防盗窃、防诈骗、防火灾、防地震、防自然灾害等系列安全教育。

(4)学校是否有组织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等演练。

10.校园周边治安整治情况:

(1)学校周边治安、饮食、交通、网吧以及娱乐场所等情况,积极配合公安、文化、工商、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进行综合整治情况。

(2)是否对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暴力倾向和经常缠访闹事人员等特殊高危人群或学生家长进行摸排登记,落实管控帮教措施。

学校自查共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8月24日—8月30日)。学校结合实际,按照专项整治内容,集中精力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规定整改期限,逐项予以整改,并将自查报告于8月30日前报教育局安全科。

(二)迎检阶段(8月31日—9月11日)。根据县教育局对学校安全工作检查下发的整改通知要求,进行整理备案,能整改的学校自行整改,不能整改的上报教育局。

(三)整改阶段(9月12日—9月23日)。学校按照教育局提出的整改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学校迅速成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整治行动方案,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坚持边检查边整改,认真做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教育,提高能力。学校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坚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会、黑板报、观看视频等有效形式,强化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同时,要在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认真组织进行一次安全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三)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学校要全面落实校长负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落实”的原则,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层层分解,狠抓落实。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月总结

(二)突出重点,抓住“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根据安委办“打非治违”方案的共性问题和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中较为突出问题和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了细化和规范,确定了无证或超许可范围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对全县的危险化学品按分类分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排查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发现危险化学品有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按照《危险化学品许可证条例》、《甘肃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严格进行了审查,督促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提高安全水平。

(三)多管齐下,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一是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全。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开展,我局将“打非治违”与五一劳动节、六一儿童节及端午节等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段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的惩处。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结合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突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行动,对查处的问题,盯住不放,一抓到底。三是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回访,重点复查,跟踪问效,形成监察“闭环”,切实做到安全隐患不彻底消除决不放过。

二、问题和不足。

一是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还时有发生。

二是个别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个别从事危险化学品领域的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甚至无证作业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还依然存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我们先后查处了5起作业人员无证作业的违规行为,突出表现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无证上岗上。

三是中小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突出表现在,经营管理者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能力素质偏弱,安全保障投入不足。部分企业千方百计地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管理者和企业负责人对安全责任不够重视,只片面地追求利润,而舍不得安全经费投入。

三、下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组织好危险化学品“三进”宣传教育活动。在前段开展“三进”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舆论工具和多种宣传方式,将安全宣传工作抓牢抓实,营造有利于保持从事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深入人心,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二是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工作成效,开展“回头看”。

在集中开展的专项行动之后,继续保持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巩固发展专项行动的成果。对正在整改的单位和安全隐患,进行跟踪复查,加强监控,确保不反弹。结合季节性变化特点,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三是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把专项行动中的有效措施、得力方法等,认真总结,切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协同联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现场监督检查,把依法打击非法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行为的专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不断巩固“打非治违”成果。

今年8月以来,我镇按照市、区的工作安排,对照我镇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以八打八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方案、周密部署,确保行动有序开展。

1、突出重点,抓住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关键内容。根据市区打非治违的共性问题,结合我镇产业结构和地域位置实际,专门对违章违法行为进行了梳理和划分,突出危险化学品运输、消防、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三场所二企业、特种设备、锅炉使用企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八打八治。

2、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切实落实专项行动,根据安委会人员组成,专门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以政府文件形式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并专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做到了任务、职责双明确。

3、建章立制,推动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化。根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还专门建立了月例会制度、月报制度和隐患报(抄)送制度。镇主要领导以及分管领导亲自参加月度例会,掌握工作进度,交流工作方法,查找存在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向纵向发展。

二、横向到边、分工明确,有效形成监管合力。

1、交通运输方面。因我镇毗邻化工区,经常有危化品运输车辆过境,开展了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的行动。目前,镇交警中队共查处违规运输危险物品2起(其中闯禁令1起,超载1起,已移交危险品车辆检查大队)。同时,因我镇辖区内车流量大、事故多发,还开展了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打击无证无牌机动车11起、三超-疲劳28起(其中超载14起,非营运性客运车辆超员14起)、酒后驾驶15起(其中醉酒驾驶3起)。

2、消防隐患方面。因我镇外来人口较多,居住相对集中且房屋老旧等特点,开展了消防隐患专项排查。目前,镇派出所共检查消防重点企业单位75家,对辖区内7家幼儿园进行了抽查,其中口头责令整改企业25家,幼儿园2家;同时,针对辖区内企业还开展了三合一、多合一排摸工作,目前排摸到三合一生产企业1家(金莹箱包厂),疑似三合一、多合一企业4家(海天中频、华联超市、老顺风箱包厂内、友联模具),已督促整改。

3、建筑施工方面。针对近年我区建筑安装领域亡人事故频发的情况,我镇对9个未纳入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日常监管的工程项目开展了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三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外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工人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设置、施工用电整治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以及各施工企业建设项目手续、资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情况、安全定期检查记录以及台账建立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等7个大项方面。总共检查发现隐患问题43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已督促整改。

4、安全生产方面。目前,我镇共有有限空间作业2家、可燃爆粉尘作业12家、喷涂作业12家、涉氨制冷企业1家、轴承清洗企业4家。针对三场所二企业等安全隐患较多的情况,我镇重点推动专家上门巡诊常态化,让专家深挖细找、解剖诊断、帮助规范提高。

开展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专项检查。排摸发现12家,责令整改2家,停产整顿1家;开展喷涂作业场所专项检查。检查企业12家。此外,我镇还针对辖区内重点行业开展了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行动。对全镇15家锅炉使用企业进行了二次排查,发现隐患47条;开展冲压设备专项检查,已检查企业14家,发现隐患62条,开具责令整改指令书9份。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市联社根据《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18号文件精神,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订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重点范围。

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内的所有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第二季度安全检查工作,重点突出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

(二)重点内容。

1、共性内容。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违反建设项安全设施规定的;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不足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设工程未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或者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

(2)消防重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所保持安全距离,不符合消防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擅自关停,或者消防人员、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3)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完成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未进行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4)烟花爆竹。“一证多厂”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存在“三超一改”的;危险工序无证上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5)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8月)。

各单位要研究制定本区域的打非治违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整改本企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近两年来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及向市社综合业务科上报的重点监控商场、门店逐一检查落实,及时向市社综合业务科反馈信息。

(二)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9月至10月)。

通过采取专项检查、抽查的不同方式对各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系统“排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三)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

各单位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全面总结,并于12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市联社综合业务科。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市联社成立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联社黄品清主任担任组长,监事会李世桓主任,罗有邦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三区办和各科长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日常工作,甘启超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农国芝、梁海存、杨伟英为工作人员。各单位要相应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把责任落到实处。

(二)抓好整改,注重实效。要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基本摸清本区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措施标本兼治,建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确保本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简报

今年4月以来,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宁波实际,我市集中开展了以打击、治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企业(单位)7.3万家,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823家、暂扣或吊销证照442家、关闭取缔447家,纠正违规违章20万多条(不含道路交通违规违章),经济处罚5700多万元。8月5日,温州无照生产作坊粉尘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8月7日专门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通报情况,夏宝龙省长专门做了重要讲话,对全省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后,我市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创新方法,全力以赴,集中开展了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由县(市)区安委办协调,以乡镇(街道)、村为主排查,县级部门、乡镇(街道)共同治理无照生产经营建设的“打非治违”新模式,受到省安委会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王辉忠书记、刘奇市长均明确提出要求,刘奇市长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特别是夏省长讲话精神,要切实在抓落实上下功夫,‘打非治违’一定要坚决,要稳、准、狠。”8月21日,市政府召开市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陈仲朝副市长对全市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了再次动员和部署,主动将深化“打非治违”行动时间延长至年底(与后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通知将今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时间延长至年底完全吻合)。10月18日,陈炳荣副秘书长组织召开了各地区、重点部门参加的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交流推进会,交流经验、增强信心,推进隐患治理。各地成立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动员,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我市按照“抓机遇、除盲区,破难题、求实效”的原则,制定了深化“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在工作重点上,突出城镇、城乡结合部、农村无照生产经营小作坊、小加工厂和无照非法建设(装修维修)工程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场所作。在工作方法上,按照要求明确、操作简便、责任明晰、绩效可测的原则,精心设计了重点突出、内容统一、操作简便、查治结合的工作程序,建立了网络报送和统计信息平台,以镇(街道)和村级协管员为主,逐村逐居逐户逐个进行排查,力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防控一批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整治,落实事故防控措施。在时间安排上,分为排查和治理两个相对独立阶段,11月之前排查为主,11月后治理为主。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按照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突出重点、防控一般以及取缔一批、规范一批、防控一批的`原则,开展有序治理。为了搞好“回头看”,结合工作进度,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意见》,明确了查漏补缺、深化整治、完善机制方面的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及时对有关工作做出了安排和部署,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推进。

根据市政府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为抓好工作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先后制定了信息统计方案、宣传工作方案、督导检查方案、课题调研方案,加大督查力度和宣传工作力度,真抓实干,确保了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全市全面迅速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截至11月22日11:00,全市共排查出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20932家,其中加工制造6091家,服务贸易10795家,非法建设1941家;其中,多合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高风险单位11391家。对无照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针对排查出的无照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各地安委会办公室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大组织和协调力度,强化治理责任和落实,积极组织县(市)区级部门、乡镇(街道)开展分类治理。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多和一”等高风险点明确了部门责任、治理措施和期限,对一般安全风险较低的无照生产经营建设因地制宜,进行规范、取缔,落实防范措施,做到安全风险心中有数、可防可控。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市安委办在一个多月时间连续3次发出通报、意见,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在安监局网站上开设“打非治违”专题、专栏,编发专题《安全生产简报》28期,及时反映动态,交流工作经验,加强媒体舆论宣传,在全市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声势和氛围。

本次专项行动中,我们努力把“打非治违”和淘汰落后、企业转型、产业升级有机结合起来,许多地区都做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工作程序上,从排查记录、书面告知、乡镇录入、部门抄告、治理确认,形成了一套闭环工作流程。开发了专门的软件信息系统,为明晰情况、方便操作、落实责任、统计分析、隐患治理提供动态性、实时化的信息技术保障平台。组织工商、综治、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基层综合运行法律、行政、信用、村民自治、经济等方法加强出租屋管理,从源头防范无照生产经营的典型经验进行总结。开展了涉及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矿山资源监管联动机制、生产经营建设发包与承包法律责任等“打非治违”长效课题研究23项,为探索和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月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印发惠州市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府传〔20xx〕47号)》要求,我区精心组织,措施得力,专项行动取得一定成效。相关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通过采取“四不两直”等突击检查方式,我区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456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2119家(处),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明查暗访90次,共排查隐患1442项,责令停产整顿企业28家,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企业2家,移送司法机关2人,奖励举报1人,执法处罚罚款104、9万元,“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油气输送管道方面。以油气管道企业为隐患整改责任主体,加强各镇(街道)属地管理,对全区燃气管线全面开展复查,督促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了24项安全隐患整改,其他42项安全隐患正在整改中。

(二)非煤矿山方面。出动执法人员51人次,检查非煤矿山企业17家次,发现安全隐患23项,发出整改指令书8份,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方面。出动执法人员375人次,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71家次(生产企业26家次,经营企业22家次,加油站23家次),烟花爆竹门市53家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63处,立即现场整改107处,发出整改指令书46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道路交通方面。对道路运输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普货运输企业、客运站场、交通在建工程、渡口渡船等6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截至目前,共开展了1110次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23处,已完成整改123处,专项行动整治中共查处各类违章车辆共查处各类违章车辆405宗。其中:客运班车违停越线152辆次;出租车违规经营54辆次;蓝牌车非法营运12辆次;扬撒8辆次;危险货物运输3辆次;无从业资格13辆次,超限超载车辆运输163辆次,卸货12150吨。另外,我区还制定印发了《惠阳区校车安全管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惠阳安办〔20xx〕86号),对全区校车安全管理状况开展拉网式排查,有效规范我区校车安全管理。

(五)建筑施工方面。出动检查人员211人次,检查在建项目39个,下发整改指令书34份,并对2个项目4家企业8名管理人员进行动态扣分。发现各类安全隐患、违章违规施工行为69项,现完成整改62项。

(六)消防安全方面。以“多合一”、高层建筑、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为排查重点,主要检查各类场所审批手续情况,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等。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共检查各类单位263家次,发现安全隐患255宗,完成整改240宗。

(七)涉尘企业方面。我区聘请行业专家开展涉尘企业专项检查和复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14人次,检查涉尘企业54家次,发现隐患203项,发出整改指令书18份,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八)制鞋企业方面。我区组织对对制鞋企业安全隐患、职业病危害防治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企业原、辅料的厂名、厂址、合格证情况,督促用人单位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22家(其中2家已经关闭),出动人员55人次,下达整改指令书14份,发出复查意见书14份,原辅料抽检结果均为合格,存在安全隐患已全部通过复查。

此外,我区还开展了有限空间作业与铝镁制品加工企业、涉氨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通过调查摸清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建立了基础台账。截止目前,我区共执法检查企业16家,发现安全隐患221项,下达整改指令书16份,现221项安全隐患全部完成整改。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区成立“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区领导担任组长,区安监、消防、交通、交警等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作为成员。同时,我区多次召开会议,对全区“八打八治”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在8月12日国务院“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视频会议、9月22日省市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11月4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等各类安全生产会议的惠阳分会场上,我区均对“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了重点部署。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我区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惠阳区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分工,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四个重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部位、重点时段时期、重点隐患问题)集中开展打非治违。

(三)部门联动,有序推进。各镇办、各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了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分片、分块、分段抓好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排查和整改,坚持做到隐患发现一处,打击整改一处,确保不留死角。

(四)多管齐下,务求实效。一是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我区将“打非治违”与“中秋”、“国庆”、“岁末年初”等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二是与其他专项行动有机结合。结合预防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专项行动,对查出的问题,盯住不放,一抓到底;三是坚持开展回头看,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回访,重点复查,跟踪问效。

(五)加强督查,强化整改。一是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我区制定《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方案》,成立了2个专项督查组,聘请了相关专家,分别于10月、12月中下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两轮“八打八治”专项督查。完成了9个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和20家企业“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综合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单位基本能按照要求扎实开展此次行动,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现已进行了通报,并要求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及时整改。下来,将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确保各项隐患整改到位;二是严格落实市安全生产“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综合督查组整改意见,迅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整改和验收,目前已经按照要求整改完毕。

(六)注重宣传,营造氛围。一是举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为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夯实企业安全基础,我区全面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今年8月以来,共举办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518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电气安全基础、机械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职业卫生、防火防爆等有关安全专业知识培训。二是聘请专家,组成宣讲团,在全区范围集中开展13场以新《安全生产法》“万家行、万家学”为主题的巡回宣讲活动,采取了“领导带头、表率先行”,“法入万家、层层渗透”,“专家宣讲、全面推进”,“当好'三员'、新法践行”等四项措施,有力推进我区“依法治安”工作,培训人员1500多人。三是致企业一封公开信,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监管部门要求,将《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关于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开信》转发至各镇街,职能部门和本地区、本行业监管企业负责人,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工作,宣传造势,营造舆论氛围,切实增强为企业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督促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遵法守规、履职尽责。四是部门联合开展宣传。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继续联合宣传部、新闻单位开展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电台、网络等主流媒介作用,全方位开展宣传,形成一股宣传强势,确保宣传深入人心。

三、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开展“八打八治”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督查反馈的情况来看,目前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不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需强化;二是执法不严,执法巡查工作需强化;三是职责不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需强化;四是“三基”不实,安全生产“三基”建设需强化。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来,我区将全面分析,总结经验和不足,组织开展好“回头看”,并在今后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进行经验推广和能力提升,确保“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收尾不收场。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反复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深化“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资料。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1.检查范围。

大检查覆盖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油气罐区、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城市燃气等重点部位,突出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客车和旅游大巴等重点车辆,突出电梯、扶梯、锅炉、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突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商场(市场)和文化娱乐场所、机场、港口、渡口、旅游景点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近期各类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检查。

2.检查资料。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状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职责体系,实行“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落实状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20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推进安全检查职责制和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等重点工作落实状况。

(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落实状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制是否健全完善,并层层落实,是否实现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企业隐患自查及整改落实状况。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等状况。

(4)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职责追究状况。

(5)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状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状况。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非煤矿山整顿关掉、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客车驾驶员安全宣誓活动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粉尘作业使用场所安全专项检查、电梯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长江等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等紧密结合起来,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资料,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1.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等非法违法行为。

2.交通运输:重点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船舶超航区航行等行为,整治“三超一疲劳”驾驶,客运车辆个性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开展安全宣誓、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及山区道路限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航道、重点渡口的安全整治。

3.非煤矿山:重点打击非煤矿山无证或证照不全、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产停建指令、打假密闭、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山工程图纸造假、尾矿库违规排放以及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非法违法行为。整治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等问题。

4.消防安全: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方案相关要求,重点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是否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职责,协调解决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逐一列出问题清单,落实单位整改职责,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职责,是否对单位五类人员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抄送给相关职能部门。

5.建筑施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6.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人货提升机使用单位对设备及安全附件不检验、到期不报检或拒检等行为,重点排查整治压力容器、起重机、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7.粉尘涉爆: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铝镁制品加工、木质品加工、棉麻纺织品加工等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贴合标准,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8.冶金等工贸行业:开展冶金煤气及高温熔融金属(炼铁、炼钢、轧钢)、涉氨制冷重点企业整治,打击有限空间、煤气区域、交叉检修等作业现场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9.烟花爆竹: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超标准存储、超范围经营,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消防措施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

10.职业病危害防治:重点整治木质家具制造、水泥生产等八大行业违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防治职责不落实、防护设施不到位、危害因素不检测、不组织劳动者体检等问题。

三、职责分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市有关部门和各单位按照“管行业务必管安全、管业务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务必管安全”的原则,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职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监督检查。具体分工是:

(一)市安监局负责制定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工贸行业及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二)市局负责制定全市消防领域专项行动方案,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全市道路交通专项行动方案。

(三)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市局、市安监局配合,制定全市油气输送管道专项行动方案。

(四)市经信委负责制定全市民爆专项行动方案。

(五)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全市建筑施工专项行动方案。

(六)市交通运输局、常州海事局负责制定全市水上交通专项行动方案。

(七)市水利局负责制定全市防汛防台风专项行动方案。

(八)市农委负责制定全市农机专项行动方案。

(九)市质监局负责制定全市特种设备专项行动方案。

(十)市旅游局负责制定全市旅游行业专项行动方案。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明电〔〕7号)和《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安发〔〕5号)、《雨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雨花区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雨安发〔〕7号)的精神,根据区安委会工作要求,经区市政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市政行业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市政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全面摸清在建市政项目、道路市政设施情况,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市政行业系统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成立雨花区市政局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易光明、吴喆。

副组长:李普得、孙三林、宋兴武、王志爱、周清香。

成员:李勇、易佳、曹伟夫、徐英、王素萍。

张传清、周玲、胡建雄、王继华、杭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由李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全面梳理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时修改完善,加强安全生产法规教育力度,组织各类维护生产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切实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2、立即着手,由局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对市政系统正在实施的维护改造项目、道路市政设施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列出重点检查及定期督查的项目和区域。

3、由局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带队,对已排查、摸底出来的维护改造项目、道路市政设施(市政窨井)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大督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扎实做好市政道路维护施工交通疏导、施工围挡及设立施工警示标志工作,杜绝违法施工,切实提高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能力。

5、抓实市政道路设施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充实应急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全力做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政务值班、应急保障工作。

1、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全局机关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配合搞好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上来,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中层干部要带头积极参与、认真扎实开展好本次活动。

2、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各参加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的相关科室,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分段分区开展检查整治工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发现一处坚决整改一处。

3、严格督查、确保效果。局党政班子成员要发挥带头作用,亲自带队检查、亲自落实整改、亲自过问追责,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作风督查力度,对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将严格予以问责,扣除绩效并通报批评。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