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案(优质20篇)

时间:2023-12-17 12:27:05 作者:碧墨

生产是指将各种生产要素组织起来进行生产活动的经济行为。小编整理了一些生产实践的案例,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和借鉴。

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维护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xx年集中攻坚工作走深走实,按照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部署,县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结合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推进情况和秋冬季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依法严厉打击当前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问题,以及集中整治一些单位和企业安全理念树立不牢固、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隐患问题整治不彻底、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堵塞监管漏洞、加大执法力度、深化源头治理,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百日行动”,突出以道路运输、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农村公路运行、危化品运输、消防、渡口渡船等领域为重点,铁心硬手、重拳出击,集中打击惩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全面排查整治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隐患,从源头上防范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依法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停产停工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复产复工手续,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的;

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外委外包工程违法违规,没有相关资质的施工队伍非法挂靠并进行非法生产的;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

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假冒政府的网站和证书信息查询平台制售假证的;

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的`;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的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道路运输。营运车辆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凌晨2点至5点违规运行、综合性能检测逾期等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动态监控违法、客运班线不按许可线路行驶,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客运站未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运输企业未健全货运受理环节实名制、货物抽检抽查、信息留存和禁运、限运物品公告制度,夹带违禁物品、危险物品运输。

2、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盲目赶工和违章作业;未建立健全冬季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落实冬季施工安全措施;未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的,未落实特种设备(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满堂支撑体系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审查及实施过程中的交底、检查、验收、监测、应急等安全管理要求的,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违章操作的。

3、农村公路运行。农村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未对重点路段特别是长大桥隧、长陡下坡、易积雪结冰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开展巡查;未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公路安全保畅工作,未落实应急物资队伍准备工作、应急处置不力的;未落实农村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防控措施。

4、危化品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电子运单管理制度,未做好危化品储运设备日常检修维护,未对从业人员定期组织安全业务培训,从业人员职业技能、专业素养、应急处置能力不合格的;未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对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不到位。

5、消防。未组织开展行业高层建筑、车辆、客货运站场、危化品储存区域、长大隧道等重点场所消防隐患排查治理,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未落实从业人员消防培训;堵塞、占用、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充电。

6、渡口渡船。组织海事、港口、渡口管理部门抓好渡口渡船安全监管,严防超载和恶劣天气冒险航行,切实保障渡口渡船安全。

(三)其他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单位要对本行业、本单位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深入分析,将其他可能导致事故多发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也列为重点打击内容,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一)企业层面。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标对表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推进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双重预防机制,以及作业前安全风险告知和现场作业交底确认制;对照“百日行动”共性、个性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质量和水平;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突出强化“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集中行动,坚决杜绝因违法违规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二)部门层面。局属各单位有关科室要强化措施落实,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等重点工作,针对秋冬季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细化“打非治违”责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强化警示教育,通过邀请企业随同执法、事故报告会等形式,提高企业安全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强化检查执法,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从严处罚;强化监管合力,充分发挥联合惩戒、诚信体系、黑名单、约谈曝光等制度作用,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地方层面。县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本地区“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广泛动员部署;每月组织研判、全面摸底排查,明确本地区“百日行动”重点、难点,精准施策发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暗查暗访、交叉检查等,严惩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结合党史的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调研、宣传教育、现场会等形式,督导推进“百日行动”深入开展,对“百日行动”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部门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百日行动”作为落实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关键举措,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措施落实。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条块结合、上下协同、齐抓共管,建立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创新形式,大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打击重点、工作任务,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积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百日行动”,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创新工作手段,积极采取遥感、航拍、电子监控设备、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增强“打非治违”针对性、实效性。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隐患整治。各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紧盯打击重点,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该停产的依法停产,该关闭的依法关闭;对重大隐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重点抓一批按照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条款处罚的典型案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各单位要向企业宣讲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点内容,发挥好法律武器的威慑作用。

(四)健全体制机制,强化长效长治。

各单位要把开展“百日行动”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相关治理、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瘴痼疾,集中力量分析研究,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细化出台“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并抄报局综合业务股;要加强对“百日行动”工作的调度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活动开展情况,并于2022年1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每月至少报送1例“打非治违”典型案例,按照《“打非治违”典型案例表》(见附件)格式填报,与活动开展情况一并报送。

乡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惨痛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从源头打击治理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大石布依族乡实际,特制定大石布依族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坚持“清死角、除空白、扫盲区”,在全乡全行业全领域集中严格监管,坚决“打非治违”,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遏制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迅速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充分发挥群众、媒体监督作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形成“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媒体报道”的工作格局,群策群力、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共筑安全生产防线。

紧紧围绕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防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这个总目标,以国务院安委会专项督导帮扶为契机,以更严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严的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从严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以“打非治违”为载体推动形成长效机制,确保问题彻底整改、隐患彻底消除、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杜绝,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安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持续促进大石布依族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优。

(一)严厉打击治理非法私挖盗采行为。

坚决制止以火灾治理、耕地治理等名义非法采煤、采石,盗取国家资源行为。

(二)严厉打击治理建筑施工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高边坡、深基坑、施工围堰、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工程项目肢解发包,违规指定分包、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单位出租出借资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和个人资质承揽工程的;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建立“两张清单”的;存在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严厉打击治理交通运输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营运车辆超员、超速、超限、超载和驾驶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驾乘人员不正确使用安全带,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货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违规装载,私家车驾驶人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载客,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各类车辆假牌套牌、拼装改装、已注销报废仍上路行驶的;面包车、私家车、“黑校车”、“营转非”大客车、网约车等非法违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旅游包车长期异地经营、超范围经营、违规开展班线客运经营的,“两客一危一货”营运车辆和网约车未取得营运资格证或营运资格证过期仍然从事运输行为的;道路维护、维修、保养作业未经批准或未落实批准施工方案、安全措施作业的;乡镇自用船舶违法营运载客的;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违规的;违法违规装载、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缺少安全防护设施,特别是通村通组道路存在突出交通事故隐患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厉打击治理城镇燃气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未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非法违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燃气,违规存放使用气瓶的;生产、销售和安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设备和配件的;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建立“两张清单”的;存在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严厉打击治理消防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用于生产经营或租住的自建房和沿街门店未实现生产经营和居住区域完全防火分隔,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安装防盗窗影响疏散逃生;销售、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的;拒不执行消防限期整改指令或行政处罚决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落实隐患整改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严厉打击治理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范围,或证照过期,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的;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建立“两张清单”的;未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七)严厉打击治理烟花爆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非法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存在许可证过期或超量(限)、超范围、异地经营以及倒卖、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违规跨区运输烟花爆竹产品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其他物品混装运输等情况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存在“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八)严厉打击治理民爆物品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范围,或证照过期,从事民爆物品经营的;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证照;未经许可或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过期继续作业的;销售、购买民爆物品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爆破作业单位民爆物品发放领取、现场使用、爆后检查、清退、销毁不规范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未按照其资质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作业现场管理混乱,超员作业、“假销毁真作业”的;未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九)严厉打击治理旅游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乡村旅游客栈(民宿)未达到《贵州省乡村旅游客栈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安全标准,经营用房结构不合理、未配备安全监控及防盗设施,未明确乡村旅游客栈(民宿)消防、食品、卫生安全责任,未组织安全培训,易燃、易爆等物品的储存和管理违反相关安全规定,未投保火灾财产险、旅客意外险的;乡村旅游点、文保单位存在地质灾害及防汛隐患突出问题,无防范措施、警示标志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十)严厉打击治理生态环境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违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超标排放的;含重金属的渣场未采取截洪、截污、防渗措施,严重威胁周边及下游饮用水源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严厉打击治理森林防灭火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故意纵火、失火烧山的;阻碍开展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的;拒不执行森林火灾隐患整改要求的;破坏和侵占森林消防设施设备的;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的;在林区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的;未经审批开展炼山造林、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生产用火的;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林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的;林区周边危化品仓库、油库等重点区城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的;防火期内防火区、禁火区主要路口未设置防火检查站、防火宣传标牌及“防火码”标识的;林区周边在建工程现场未配备消防设施,有火隐患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严厉打击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除以上12个重点行业领域以外的教育、卫生、农业农村、自然灾害、食品药品、医疗、水利、电力、供水、通讯、农业机械、林业等其他行业领域同步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同步推进、交叉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4月)。

各行业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接受举报,积极通过走访摸底等方式,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利用“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网络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征求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线索,边排查、边受理、边打击、边整治。

(二)全面检查、集中打击阶段(5—9月)。

全面梳理汇总排查出的案件线索清单,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依法打击、集中惩戒、集中曝光,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非法违法行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打击,全面营造“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及时发现“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0—12月)。

各部门要针对反复出现、屡禁不止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总结分析,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及主要原因,找准弱项、短板,从源头进行治理,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大石布依族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党政同志”、“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原则,全面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依法打击,严惩重罚。

(二)强化作风转变。各部门、各村要结合“庸、懒、散、软、浮、推”作风问题专项整肃活动,大力整治安全生产领域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和文山会海、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本《方案》明确的整治内容和阶段任务,要明确任务分工,加大督查力度,全程跟踪问题整改,全面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制度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部门、各村要统筹做好“打非治违”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专题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12345”热线“打非治违”专线作用,鼓励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充分调动群众监督作用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构筑“打非治违”基础防线。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模板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明电〔xxxx〕7号)和《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安发〔xxxx〕5号)、《雨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雨花区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雨安发〔xxxx〕7号)的精神,根据区安委会工作要求,经区市政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市政行业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市政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全面摸清在建市政项目、道路市政设施情况,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市政行业系统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组长:易光明、吴喆。

副组长:李普得、孙三林、宋兴武、王志爱、周清香。

成员:李勇、易佳、曹伟夫、徐英、王素萍。

张传清、周玲、胡建雄、王继华、杭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由李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全面梳理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时修改完善,加强安全生产法规教育力度,组织各类维护生产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切实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2、立即着手,由局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对市政系统正在实施的维护改造项目、道路市政设施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列出重点检查及定期督查的项目和区域。

3、由局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带队,对已排查、摸底出来的维护改造项目、道路市政设施(市政窨井)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大督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扎实做好市政道路维护施工交通疏导、施工围挡及设立施工警示标志工作,杜绝违法施工,切实提高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能力。

5、抓实市政道路设施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充实应急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全力做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政务值班、应急保障工作。

1、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全局机关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配合搞好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上来,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中层干部要带头积极参与、认真扎实开展好本次活动。

2、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各参加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的相关科室,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分段分区开展检查整治工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发现一处坚决整改一处。

3、严格督查、确保效果。局党政班子成员要发挥带头作用,亲自带队检查、亲自落实整改、亲自过问追责,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作风督查力度,对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将严格予以问责,扣除绩效并通报批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市联社根据《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xxx]18号文件精神,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订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重点范围。

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内的所有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第二季度安全检查工作,重点突出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

(二)重点内容。

1、共性内容。

应急预案。

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不足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设工程未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或者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

(2)消防重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所保持安全距离,不符合消防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擅自关停,或者消防人员、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3)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完成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未进行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4)烟花爆竹。“一证多厂”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存在“三超一改”的;危险工序无证上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5)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8月)。

各单位要研究制定本区域的打非治违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整改本企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近两年来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及向市社综合业务科上报的重点监控商场、门店逐一检查落实,及时向市社综合业务科反馈信息。

(二)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9月至10月)。

通过采取专项检查、抽查的不同方式对各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系统“排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三)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

各单位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全面总结,并于12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市联社综合业务科。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市联社成立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联社黄品清主任担任组长,监事会李世桓主任,罗有邦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三区办和各科长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日常工作,甘启超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农国芝、梁海存、杨伟英为工作人员。各单位要相应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把责任落到实处。

(二)抓好整改,注重实效。要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基本摸清本区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措施标本兼治,建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确保本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工作会议和《县集中开展安全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2012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规范安全经营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推动供销系统安全生产领域安全经营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1、烟花爆竹重点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的;分包、转包经营和出租、转让经营许可证的;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扩建烟花爆竹仓库或擅自改变储存条件的;非法经营a级礼花弹的;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的;超许可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

2、商场、旅业重点整治:储存、经营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备设施的。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至5月30日)。各基层社、公司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采用多种形式,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积极参与到这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来。

(二)自查自改阶段(6月10日至6月31日)。各基层社、公司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相适应的自查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行动。

(三)督查检查阶段(7月至8月)。县社将组织人员对全系统企业的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将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责任,限期完成整改事项和内容,如有行动没按要求开展的,或开展不彻底的,将严格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各单位要对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回顾,总结好经验,为下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基础。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根据此次行动的安排部署,县社成立由县社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业务股负责人和各基层社、公司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供销系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社业务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督导落实等有关工作,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基层社、各公司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加大对此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扩大在供销系统开展活动的影响性。

(三)边查边改,标本兼治。本次专项行动采取“标本兼治、治本为主、全面治理”的工作原则,各基层社、各公司要通过开展本次活动,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建立严格的检查登记制度,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做好信息反馈,上报县社。

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xx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安排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群众广泛参与、企业合法经营”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执法检查,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重点范围: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重点内容: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4、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非煤矿山。

(1)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3)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设和生产的,以及假借整合技改之名逃避关闭、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

2、交通运输。

(2)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3、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

(3)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4、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的,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

5、消防安全。

(1)“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2)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

(3)公共聚集场所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配备、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6、特种设备。

(2)违法使用无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的;

(3)特种设备制造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未按规定监督检验的;

(5)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

(6)未依照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7、烟花爆竹。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使用氯酸钾,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的。

8、民用爆炸物品。

(1)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2)存在“四超”(超时、超产、超员、超量)和“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的。

9、冶金有色。

(1)违反冶金行业煤气安全管理法规标准进行交叉作业和检修作业的;

(3)有限空间作业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各村、各企业按照“打非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动员,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把“打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二)排查摸底阶段(4月16日4月20日)各村、各企业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镇安监站组成检查组在全镇进行严格检查,切实抓好本镇“打非专项行动”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10月10日)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各村、各企业要对照“四个一律”,认真整改,确保“打非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1日-10月30日)镇上对“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责令“补课”,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对问题严重、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要实行企业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思想认识不提高不放过,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难点问题,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

(二)抓住重点,严厉打击。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重点、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企业,将依法从重处罚。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做到“六个结合”:要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全面深入推进;要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要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要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要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四)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从重处罚。

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乡交通运输领域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农村“黑校车”非法载客、客运经营者违法违规经营以及醉驾、酒驾、无证驾驶等行为,进一步规范运输秩序,营造良好的运输服务环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运输经营行为,遏制道路客运非法营运等行业乱象,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维护合法经营者正当利益,促进我乡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成立xxx乡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乡党委书记)。

xxx(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xxx(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成员:xxx(派出所所长)。

xxx(交警二中队队长)。

xxx(派出所副所长)。

xxx(派出所副所长)。

xxx(派出所副所长)。

xxx(交管站站长)。

xxx(卫生院院长)。

xxx(中心小校长)。

其余全体民警、各村村“两委”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派出所,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xxx同志负责资料收集及汇总工作。

三、行动时间。

2022年3月13日起至2022年10月。

四、整治方式。

采取专项执法检查、突击检查、巡逻盘查、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

五、整治内容。

(二)无从业资格证上岗的;

(三)营运车辆超载超员、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四)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五)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

(六)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的和出租汽车运输的,尤其是校园周边“黑校车”;

(八)非法停放带来安全隐患且造成环境污染的(货场)。

六、工作要求。

加强与公安交警二中队、发耳派出所及周边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和联动,全面开展好我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综合治理,切实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紧盯重要路段和重要领域。

即日起,派出所加强警力配置,合理调配警员力量,确保辖区内各重要路段、路口(各校园路口)有人值守、查缉,确保工作不形成真空,安全隐患不留死角(各路段形成责任分解,分解表于2022年3月13日24时前交乡党委备案);交管站要严格按要求对人车户籍化信息进行及时录入,同时加大红白喜事打招呼、隐患路段的排查上报,力争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依法执法。

工作中,严格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对相应的非法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从重查处,提高专项行动的精准度和打击面,提高执法工作规范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信息反馈。

明确责任人及时做好“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数据上报,建立工作台账。对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省、市、县和上级公安机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按照《xx县2022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有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的要求,坚决扛起安全生产重大政治责任,清醒认识全县道路交通、危爆物品、消防监督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性和问题严重性,深刻汲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安全生产事故原因,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真正划出红线,坚决守住底线,从严从实抓好“打非治违”责任落实,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子上解决隐患问题,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非法经营,从严治理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坚决遏制新的较大事故,努力实现“减量控大”目标(减少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防止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建立健全“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组长:xx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xx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各派出所所长,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指挥中心,黄永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田光军、许光华、文军任副主任,马玛、罗密林、万姗姗为联络员,负责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指挥调度、资料收集和报送等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共性部分。重点打击治理以下非法违法行为:一是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二是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三是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四是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五是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六是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七是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八是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九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十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十一是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十二是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十三是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公安领域部分,打击整治以下行为。

1、道路交通领域。(1)营运车辆超速、超载、超限、超员、疲劳、酒后驾驶,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车载监管装置的,货车、农用车非法载人;(2)未经许可非法运输危险物品、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违规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3)配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高速公路执法部门开展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和违法经营车辆的巡逻检查和设点检查工作;(4)在日常执法执勤工作中对发现的涉嫌非法营运、违法经营的车辆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5)统筹协调查处道路运输市场涉黑涉恶组织、“马仔”“黄牛”非法组客、强拉强运等违法违规行为;(6)负责配合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对“灰名单”车辆实施布控打击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7)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移交的交通违法犯罪线索进行立案查处。(牵头部门:交警大队、责任部门:各派出所)。

2、民爆物品领域。(1)超许可品种、数量生产销售行为以及其他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民爆物品的。(2)违规处置盲炮、残炮的。(3)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行动,实现100%按许可品种、数量生产销售,规范处置盲炮、残炮。通过专项行动,促进民爆物品规范化标准化生产经营。(牵头部门:治安大队,责任部门:各派出所)。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1)打击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以及各类非法违法“小化工”。(2)严格按照2021年《xx县人民政府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加强对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普及,广泛宣传有关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燃放常识等。(3)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特别是集镇要严格限制允许燃放品种、规格和燃放时间、地点,减少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并协助主办单位做好安全保卫、消防救援和警戒工作。对在禁止燃放时间、地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切实维护正常的燃放秩序。(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设施失效不及时整改、人员培训不到位、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安全得到有效管控。(牵头部门:治安大队,责任部门:各派出所)。

(三)其他领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各派出所按照《xx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配合牵头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四)1。消防安全领域。按照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新修订《消防法》中已明确规定了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各派出所务必要提高认识,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监督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能,定期对网格内的九小场所、老旧居住小区、“三合一”(生产、经营、住宿合一)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督促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自觉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要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日常治安巡查等常规工作,对辖区经营单位和群众开展常态化的消防提示性宣传教育。对居民、农户和派出所未列管的小单位(场所)进行消防宣传提醒、劝阻消防违法行为,拓展火灾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在农村、社区等区域的覆盖面,确保xx县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2、城镇燃气。(1)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积极配合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摸清底数、强化措施,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打击第三方违规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2)交警大队及各派出所负责查处车辆非法运输燃气等违法行为。

3、森林草原。治安大队、森林大队及各派出所负责森林火灾区域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管理,林区外的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森林防灭火宣传。

4、其他监管领域。各派出所、局机关各部门,按照公安机关监管职责职能,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挂包、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安业务监管行业、场所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2022年3月——10月。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4月)。交警大队、治安大队结合部门职责于3月22日前制定部门“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以交警大队、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为主体,全面开展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面检查、集中打击阶段(5—9月)。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类非法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集中曝光,公开严惩一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0月)。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深入总结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及原因,找准弱项、补齐短板,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要清醒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责任感、紧迫感。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领导,提升排查整治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责任,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辖区发生重大事故、案件的,要严格落实倒查问责,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二)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打击整治违法犯罪专项办的组织优势,协调应急局、综合执法局、消安办等部门,建立健全情况通报、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专项整治工作格局。对于检查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要挂牌督办,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

(三)加强督查检查,强化信息报送。县局将成立督察组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认真、措施未落实到位的部门进行警示约谈和督察通报,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法违规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谎报瞒报的从重处理。

乡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意见》《贵州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按照3月13日省、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把做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各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性任务、一项重大工作责任,结合麻尾镇实际,特别作如下通知。

为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本着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必管”工作要求,特成立麻尾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张治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黎建芝、伍万林、陆祖光、孟亚美。

(一)、严厉打击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行为。

主要打击: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镇安委会负有监管职责成员单位、各村(居)]。

(二)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煤矿。主要打击:

(1)对已封的天力和拉乱煤矿死灰复燃的及私挖滥采的。[麻尾自然资源所牵头,镇应急办、麻尾派出所、各村(居)配合]。

建筑施工。主要打击:

(1)存在高边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隐患治理不到位进行施工的。

(2)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证件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存在未办理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擅自施工,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项目违法转包、分包、挂靠,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

交通运输。主要打击:

(2)非法违法违规从事道路运输的;

城镇燃气。主要打击:

(1)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非法违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燃气的;违规存放使用气瓶及灶具的。

(2)燃气经营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和无证经营,不落实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设备和配件的。

非煤矿山。主要打击:

(1)无证开采、以探代采、以建代采、不按批准的矿种、超出批准的矿区范围,擅自启封已经关闭取缔矿井、废弃矿井等盗采非煤矿产资源的。

(2)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水害等隐患治理不到位组织生产的。

(3)将外包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承包单位,或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

消防。主要打击:

(1)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高层民用建筑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消防设施瘫痪失效的;小型生产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存在重大火灾风险的;钢结构厂房库房违法违规建设,消防安全条件和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主要打击:

(1)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以及各类非法违法“小化工”。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超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过期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

(3)未经审批许可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的。

民爆物品。主要打击:

(1)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民爆物品的。

(2)违规处置盲炮、残炮的。

旅游。主要打击:

(1)麻往花海酒店、景点未达旅游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

生态环境。主要打击:

(1)冶金工贸企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非法排污的;通过私设暗管或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非法排污的。

(2)违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工贸。主要打击:

(1)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的。

(2)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或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的。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

森林。主要打击:

(1)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的。

(2)在林区和草地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的。(。

3)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点烧隔离带的;林牧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的。

(4)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的;林牧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的;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行动,查处打击一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发生态屏障。[镇农业服务中心(原林业站)牵头,麻尾派出所、镇应急办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居)配合]。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3—4月10日)。各企业要摸清问题底数,建立台账,对发现问题,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二)全面检查、集中打击阶段(4月11日—9月)。各工作组要对安全生产领域开展检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隐患台账,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销号;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集中曝光,公开严惩一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在此基础上,持续深入排查深层次问题,做到边查边改。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0月)。各工作组对第一、二阶段工作进行“回头看”,深入总结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找准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弱项,采取强有力措施补齐短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本地安全生产水平。

(一)、加强监管执法。各工作组要深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对本辖区重点领域要“开小灶”督办。对于传统高危行业领域,既要始终盯紧看牢大载客量车、10人以上群租房等,也要高度关注小矿山、小化工等“小散远”单位和各类新风险。对不放心、不托底的重点单位派专人驻守。对问题最紧迫的风险源,要拿出硬招实招坚决整治,该停的必须要停并制定整改方案,已经关闭的要严防死守。

(二)实施联动整治。各工作组要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标本兼治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要科学把握安全生产风险与金融、政府债务等风险的内在联系,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严防各类风险交织叠加。

(三)转变工作作风。各工作组要结合开展全县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活动,大力整治安全生产领域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和官僚作风、弄虚作假、形式主义。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下真功夫解决工作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监管执法浮于表面和走马观花、整治盯不住等问题,深入一线排查重大风险,全程跟踪问题整改,以过硬作风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四)做好宣传发动。各工作组要广泛发动基层力量,用好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内部职工和群众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压缩非法违法行为生存空间。

(五)严肃问责问效。各工作组要把“打非治违”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压紧压实“三个责任”,加强“打非治违”工作动态巡查,实施“一月一统计、两月一通报”。对未达到目标要求的,给予约谈、警示、通报等,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理。

北安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5]2。

[2015]3。

[2015]37。

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从。

2015。

8

12。

2015。

8

17。

日开始至。

12。

2

个阶段。

第一阶段:

8

17。

日至。

8

21。

各行业部门进行部署发动,组织企业开展自检自查。

第二阶段:

8

21。

日至。

12。

周年活动期间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市政府成立以市长黄士伟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

6

个检查组:

第一检查组: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消防、民政安全检查组。

长:李继海。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长:张玉波。

市公安局局长。

孙德臣。

市安监局局长。

徐雅斌。

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安监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商务粮食局、人防办、消防大队、治安大队。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及是否有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情况;烟花爆竹储存情况;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情况;商场、宾馆、网吧、歌厅、洗浴、大型餐饮等人员密集和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加强对全市敬老院(老年公寓)安全检查。

第二检查组:

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工业企业检查组。

长:李兆臣。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长:李。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晓峰。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于海波。

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

王泽峰。

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安监局、交警大队。

第三检查组:

教育、卫生安全检查组。

长:郭志峰。

市政府副市长。

长:郑云波。

市教育局局长。

市卫生计生局局长。

成员单位:教育局、卫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医院、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安全卫生、生活饮用水安全、紧急疏散通道、应急指示标识、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用火、用电及安全管理情况;传染病防治情况。

第四检查组: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组。

长:刘晓彤。

市政府副市长。

长:袁伟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住建局、安监局、人防办、消防大队。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高层建筑、地下人防工程、道路、桥梁在用工程的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材料、检测、验收、交付使用、运营管理各个环节情况;检查在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队伍资质情况;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全面排查城市路面、桥梁等隐患情况。

第五检查组:

园区安全检查组。

长:蔡运良。

市政府副市长。

长:孙金伟。

市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郑克勇。

市汽车服务产业园区主任。

牛世忠。

市庆华新能源战略产业园区副主任。

成员单位:工业园区、庆华新能源战略产业园区、汽车产业园区、安监局、消防大队。

检查内容:对园区入住企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

“三同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检查组:

乡镇、农业、林业、水务、畜牧安全检查组。

长:王兴东。

市政府副市长。

长:庞海涛。

市林业局局长。

市农业局局长。

邓福鑫。

市水务局局长。

陈士民。

市农机局局长。

张庆文。

市水产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公安分局、派出所、交警中队、农机监理站、电管站。

检查内容:开展病险水库、渔业作业船只、供水安全生产及管理情况检查,以道路交通、农业机械、消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隐患排查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检查各乡镇义务消防队及消防一村一泵落实情况。

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

“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

“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实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在。

8

25。

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各市州具有道路运输管理职能的机构应认真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道路运输行业“打非治违”工作的精神要求,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道路运输行业实际,认真分析梳理道路运输行业中涉及客货运输、站场、维修、驾培等领域严重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及危及道路运输生产安全的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作为,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予以打击、整治,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查处。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3.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

5.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6.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7.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8.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9.未通过复工复产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10.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两客一危”车辆“五不两确保”措施不落实的;

营运车辆未按规定通过年审,继续从事运输经营的行为;

从业人员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或无证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客运车辆擅自变更行驶路线或驾驶员私拉乱运、异地经营的;

班线客运车辆在未经许可(备案)的站、点违规上下客,站外揽客、甩客的;

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使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

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跨区域营运的;

道路运输源头企业(站场)、车辆、驾驶员严重超限超载运输的违法经营行为;

违法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违法违规的网约车平台、车辆及从业人员;

汽车客运站违规接纳无客运经营资质和经营牌证手续不全的客运车辆进站经营的行为;

其他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从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20xx年3月-4月)。

按照统一部署,各市州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组织实施(20xx年5月一12月)。

组织本地区道路运输企业对照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明确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有序推进打非治违工作。有关检查综合情况应及时报省运管局运政稽查科。

巩固提升(20xx年1月—2023年12月)。

结合各级道路运输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回头看,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

顺平县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7.12。

”宁晋烟花爆竹非法窝点爆炸案教训,确保抗战胜利。

70。

2015。

52。

10。

31。

按照。

100%。

各类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覆盖率达到。

100%。

农村(社区)覆盖率达到。

100%。

隐患按时整改率达到。

100%。

对发现的非法行为查处率。

100%。

使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企事业单位自我安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

“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重点突出“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特种设备、职业卫生、燃气安全、涉粉尘爆炸”等行业领域,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查处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1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

关闭取缔后又擅自进行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

4

瞒报谎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

7

8

9

10。

违反法律法规的各类非法用工行为;

11。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2。

13。

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4。

15。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1

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未建立并认真执行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的;储存条件和安全设施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仓库存在超量、超范围存储的;收缴的非法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与合格产品同库存放,在库房内进行开箱、配货作业的;个人和单位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

2

非煤矿山。

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有采矿证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仍进行生产的;未履行“三同时”手续而从事生产、建设的;重大设施不经审查批准擅自进行变更的;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安全检测仪器的;未按照规定提取或者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3

道路和水上交通。

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限、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履行安全承诺规定、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农用车、船舶)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不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从事学生和幼儿运输的;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的;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4

建筑施工。

未经许可进行施工活动的;将工程(含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与拆除、临时建筑搭建和拆除)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对危险性较大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等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违反高温、大风、雷电、强降雨条件下室外施工活动禁止规定的。

5

消防。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特别是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特别是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以及违章进行动火和焊接作业的。

6

危险化学品。

未落实高温、雷电、强降雨条件下对易燃易爆设备、场所、关键工序安全防护措施的;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非法设立站点或流动经营成品汽柴油的。

7

民用爆炸物品。

未落实高温、雷电、强降雨条件下对相关设备、场所、关键工序安全防护措施的;单位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爆炸物品的;民用爆炸物品经营企业未落实人防、技防、犬防措施的;个人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爆炸物品的。

8

冶金。

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

9

职业健康。

职业病危害项目未及时、如实申报的;非煤矿山、建材、木制家具制造、制革、化工、电力和机动车维修等行业职业病因素的强度或浓度严重超标的;重金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使用苯、正己烷、三氯乙烯等高危害有机溶剂的。

10。

特种设备。

无证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的;未取得相应许可从事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活动的;违规充装超期未检和报废气瓶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充装未办理使用登记、超期未检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或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的;将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作为承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的;特种设备超限使用(超温、超压、超能力)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存在安全隐患不予消除而继续使用的。

11。

燃气安全。

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的;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燃气的;在地下燃气管道安全间距范围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占压燃气管道的;在地下燃气管道安全间距范围内从事危害地下燃气管道安全的活动的;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且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充气人员无证上岗的、非操作人员进行充气作业的;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或者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的;在燃气供应与使用过程中从事危害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活动的;在不具备通风、报警等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加气站不遵守操作规程、未设专人监护或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

由各企事业单位组织对涉及到的所有安全生产事项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强化自身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按照。

“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组织本辖区范围内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和监察执法。同时,发动农村、社区重点做好家庭防火、安全用电、交通安全、农村建筑施工、燃气安全和公用电力设施等隐患排查工作,监督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行为,号召广大群众“不组织、不参与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不为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场地和便利条件”。

由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对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督导检查和监察执法。

1

2

矿山行业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行为的查处由国土部门牵头负责;

3

道路和水上交通由交通部门牵头负责,公安交警农业旅游履行各自的监管责任;

4

5

6

7

8

9

学校医院养老院相关安全分别由教育卫生民政部门牵头负责;

10。

水利行业安全由水利部门牵头负责;

11。

其它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关部门负责查处。

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内容,并根据所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充实相关内容,抓紧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各牵头部门在行动中如需要其他部门配合,请自行与有关部门联系,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县政府督查室、安委办联合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从。

8

10。

31。

日结束,各督导检查组每月不少于。

3

天,对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从现在开始至。

10。

31。

日结束,大体分三个阶段。

1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根据集中行动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落实责任,周密安排部署。

2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根据监管责任分工,以“一会一卡”形式,迅速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所监管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农村社区,在建工程项目,搞好宣传发动。

3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督促所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做好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的教育动员工作,并针对宁晋爆炸事项和暑期汛期事故预防进行搞好警示教育。

9

月份开始,各企事业单位要继续搞好常态化的隐患自查自纠活动,按照“厂(矿)级月排查、车间周排查、班组岗位每日每班排查、危险源点每日定时巡查、危险性作业专人现场跟踪督查”的基本要求,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要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危险源点和危险性作业及生产经营现场安全防控措施,并于每月底前向监管部门(乡镇、社区)报告情况,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报告。

(二)各乡镇:组织对本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行拉网式排查,组织开展专项或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做好对企事业单位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对高危行业、人员聚集场所、重大危险源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一般行业企业和相关事业单位至少检查两次,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和农村、社区至少排查一次;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全部登记建档,明确督办责任,及时督促整改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三)各有关部门:组织对本部门机关内部和直属、直管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强化本单位电力设施、锅炉、电梯等危险源点和危险性作业的现场监控,确保安全。

(四)各专项督查执法牵头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

“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专项执法、联合执法行动,对重大隐患、重大非法行为和严重抗拒执法行为要立即上报县安委办。

1

个部门、

1

个乡镇(社区)、

1

个村庄(社区)和。

3

家重点企事业单位,重点督查部门、乡镇(社区)、企业隐患排查开展情况和重大隐患整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取缔情况。

“五个紧紧盯住”:紧紧盯住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对爆炸物品使用量大,矿山企业比较多、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集中的重点地区和出租屋、废弃厂房进行“地毯式”排查;要紧紧盯住非法开采活动的重点地区,对发现的非法开采行为按照“三不留一毁闭”的要求坚决予以彻底取缔;紧紧盯住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建筑施工活动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的在建项目,采取强制措施制止非法施工行为;紧紧盯住容易发生爆炸、危险化学品泄露、火灾、坍塌、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单位和部位,强化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重点设备设施、危旧房屋(校舍)和桥梁、危险化学品运输、各类危险性作业活动的现场动态跟踪监控措施;紧紧盯住受高温、降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影响容易发生恶性事故的单位和部位,根据暑期、汛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的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受高温、降雨、大风等影响较大的单位、部位、设备设施提前进行重点检查,强化极端恶劣天气条件下的现场监控,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集中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制定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推动年度安全生产任务目标全面完成。

11。

3

日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将总结报县安委办。

落实重大危险源、重点单位和重要部位县级领导分包巡查制度。各分包领导每月要对所分包单位进行一次巡查。分包领导实施巡查时必须严格落实《安全检查表》制度,对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必须进行跟踪督办和复查,分包领导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要按照国务院通知规定,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所有关闭取缔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强制断电措施。

对集中行动期间发现的重点非法行为和重大隐患及矛盾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挂牌督办,确保取缔、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或安全管理混乱且拒不整改、抗拒安全执法检查、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单位,一律列入“黑名单”,在媒体上进行曝光。

“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

“打非治违”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对此次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各乡镇、各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对此次集中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曝光违法案件和事故隐患,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鼓励广大群众参与支持此次专项集中行动,发动乡镇、农村、社区进行全面的排查,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对各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举报,实行群防群控。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月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印发惠州市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府传〔20xx〕47号)》要求,我区精心组织,措施得力,专项行动取得一定成效。相关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通过采取“四不两直”等突击检查方式,我区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456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2119家(处),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明查暗访90次,共排查隐患1442项,责令停产整顿企业28家,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企业2家,移送司法机关2人,奖励举报1人,执法处罚罚款104、9万元,“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油气输送管道方面。以油气管道企业为隐患整改责任主体,加强各镇(街道)属地管理,对全区燃气管线全面开展复查,督促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了24项安全隐患整改,其他42项安全隐患正在整改中。

(二)非煤矿山方面。出动执法人员51人次,检查非煤矿山企业17家次,发现安全隐患23项,发出整改指令书8份,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方面。出动执法人员375人次,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71家次(生产企业26家次,经营企业22家次,加油站23家次),烟花爆竹门市53家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63处,立即现场整改107处,发出整改指令书46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道路交通方面。对道路运输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普货运输企业、客运站场、交通在建工程、渡口渡船等6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截至目前,共开展了1110次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23处,已完成整改123处,专项行动整治中共查处各类违章车辆共查处各类违章车辆405宗。其中:客运班车违停越线152辆次;出租车违规经营54辆次;蓝牌车非法营运12辆次;扬撒8辆次;危险货物运输3辆次;无从业资格13辆次,超限超载车辆运输163辆次,卸货12150吨。另外,我区还制定印发了《惠阳区校车安全管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惠阳安办〔20xx〕86号),对全区校车安全管理状况开展拉网式排查,有效规范我区校车安全管理。

(五)建筑施工方面。出动检查人员211人次,检查在建项目39个,下发整改指令书34份,并对2个项目4家企业8名管理人员进行动态扣分。发现各类安全隐患、违章违规施工行为69项,现完成整改62项。

(六)消防安全方面。以“多合一”、高层建筑、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为排查重点,主要检查各类场所审批手续情况,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等。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共检查各类单位263家次,发现安全隐患255宗,完成整改240宗。

(七)涉尘企业方面。我区聘请行业专家开展涉尘企业专项检查和复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14人次,检查涉尘企业54家次,发现隐患203项,发出整改指令书18份,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八)制鞋企业方面。我区组织对对制鞋企业安全隐患、职业病危害防治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企业原、辅料的厂名、厂址、合格证情况,督促用人单位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22家(其中2家已经关闭),出动人员55人次,下达整改指令书14份,发出复查意见书14份,原辅料抽检结果均为合格,存在安全隐患已全部通过复查。

此外,我区还开展了有限空间作业与铝镁制品加工企业、涉氨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通过调查摸清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建立了基础台账。截止目前,我区共执法检查企业16家,发现安全隐患221项,下达整改指令书16份,现221项安全隐患全部完成整改。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区成立“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区领导担任组长,区安监、消防、交通、交警等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作为成员。同时,我区多次召开会议,对全区“八打八治”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在8月12日国务院“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视频会议、9月22日省市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11月4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等各类安全生产会议的惠阳分会场上,我区均对“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了重点部署。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我区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惠阳区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分工,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四个重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部位、重点时段时期、重点隐患问题)集中开展打非治违。

(三)部门联动,有序推进。各镇办、各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了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分片、分块、分段抓好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排查和整改,坚持做到隐患发现一处,打击整改一处,确保不留死角。

(四)多管齐下,务求实效。一是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我区将“打非治违”与“中秋”、“国庆”、“岁末年初”等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二是与其他专项行动有机结合。结合预防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专项行动,对查出的问题,盯住不放,一抓到底;三是坚持开展回头看,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回访,重点复查,跟踪问效。

(五)加强督查,强化整改。一是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我区制定《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方案》,成立了2个专项督查组,聘请了相关专家,分别于10月、12月中下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两轮“八打八治”专项督查。完成了9个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和20家企业“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综合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单位基本能按照要求扎实开展此次行动,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现已进行了通报,并要求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及时整改。下来,将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确保各项隐患整改到位;二是严格落实市安全生产“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综合督查组整改意见,迅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整改和验收,目前已经按照要求整改完毕。

(六)注重宣传,营造氛围。一是举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为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夯实企业安全基础,我区全面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今年8月以来,共举办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518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电气安全基础、机械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职业卫生、防火防爆等有关安全专业知识培训。二是聘请专家,组成宣讲团,在全区范围集中开展13场以新《安全生产法》“万家行、万家学”为主题的巡回宣讲活动,采取了“领导带头、表率先行”,“法入万家、层层渗透”,“专家宣讲、全面推进”,“当好'三员'、新法践行”等四项措施,有力推进我区“依法治安”工作,培训人员1500多人。三是致企业一封公开信,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监管部门要求,将《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关于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开信》转发至各镇街,职能部门和本地区、本行业监管企业负责人,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工作,宣传造势,营造舆论氛围,切实增强为企业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督促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遵法守规、履职尽责。四是部门联合开展宣传。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继续联合宣传部、新闻单位开展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电台、网络等主流媒介作用,全方位开展宣传,形成一股宣传强势,确保宣传深入人心。

三、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开展“八打八治”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督查反馈的情况来看,目前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不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需强化;二是执法不严,执法巡查工作需强化;三是职责不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需强化;四是“三基”不实,安全生产“三基”建设需强化。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来,我区将全面分析,总结经验和不足,组织开展好“回头看”,并在今后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进行经验推广和能力提升,确保“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收尾不收场。

校园打非治违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安全稳定,根据柳河县教育局关于转发《教育部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和《吉林省安委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通过开展此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并解决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安全教育管理水平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消除学校安全隐患,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校园内及其校园周边环境。

1、成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周永良。

副组长:沙俊国。

组员:

2、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由校长组织并部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题会议,做到分工明确,讲求实效,形成制度,排查到位,不留死角。

3、加强消防安全排查。

学校领导小组要对学校教学楼内、食堂、学生宿舍的用电线路和用电负荷进行细致的排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灭火器数量是否符合要求。灭火器是否按照规定配置,产品是否合格,分布是否合理。学校班级、楼层、寝室避难逃生标志是否清晰到位。用电行为是否规范,用电线路是否整齐规范,有无私搭乱接及超负荷用电情况,有无使用违章电器行为。

4、排查校园交通安全:

(1)教职工自驾车辆及外来车辆出入校园管理是否规范。

(2)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校门前是否有专人指挥疏导交通。

(3)班主任是否经常对走读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5、排查校园校舍安全:

(1)校舍墙体有无下沉、裂缝,房梁和承重柱是否损坏或出现裂缝。

(2)校舍内外墙皮、室内顶棚等是否有鼓包脱落。

(3)楼梯、扶手是否存在松动破损等不安全因素。

(4)建筑物外悬挂物及室内悬挂物是否牢固。

(5)校园围墙、大门、雨棚、室外厕所等室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学校供水管线、采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学校运动场所体育器材、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排查校园饮食卫生安全:

(1)校园食品、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疫情防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有无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2)校园内食堂、卖店是否经营手续齐全,证件有效,有无超范围经营和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物品的行为。

(3)学校食堂、饮用水是否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培训合格证。

(4)库房管理、加工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餐厅卫生是否达到要求。

(5)食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损坏。

7、校园治安及学生安全管理:

(1)上课期间是否实行封闭管理。

(2)门卫、治安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并履行职责。

(3)领导带班、及更夫值班值宿,外来人员会客登记等制度是否落实。

(4)外来人员、车辆管理是否严格,陌生人员能否随意出入校园。

(5)校园警务室外部标识、内部基础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并能发挥作用。

(6)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技防装置能否正常发挥作用。

(7)是否定期对学生进行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物品的收缴。

(8)是否制定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件预案。

8、校园极端天气应对措施:

(1)是否制定应对极端天气校园安全工作预案。

(2)是否对雨季可能造成的基础浸泡、下陷、墙体酥松透水等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鉴定。

(3)是否对学生上下学路线进行踏查。

9、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1)安全法制教育是否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品德教育、法纪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安全教育”四项教育活动是否得到落实。

(2)学校是否有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防盗窃、防诈骗、防火灾、防地震、防自然灾害等系列安全教育。

(4)学校是否有组织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等演练。

10.校园周边治安整治情况:

(1)学校周边治安、饮食、交通、网吧以及娱乐场所等情况,积极配合公安、文化、工商、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进行综合整治情况。

(2)是否对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暴力倾向和经常缠访闹事人员等特殊高危人群或学生家长进行摸排登记,落实管控帮教措施。

学校自查共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8月24日—8月30日)。学校结合实际,按照专项整治内容,集中精力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规定整改期限,逐项予以整改,并将自查报告于8月30日前报教育局安全科。

(二)迎检阶段(8月31日—9月11日)。根据县教育局对学校安全工作检查下发的整改通知要求,进行整理备案,能整改的学校自行整改,不能整改的上报教育局。

(三)整改阶段(9月12日—9月23日)。学校按照教育局提出的整改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学校迅速成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整治行动方案,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坚持边检查边整改,认真做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教育,提高能力。学校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坚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会、黑板报、观看视频等有效形式,强化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同时,要在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认真组织进行一次安全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三)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学校要全面落实校长负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落实”的原则,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层层分解,狠抓落实。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明电〔〕7号)和《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安发〔〕5号)、《雨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雨花区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雨安发〔〕7号)的精神,根据区安委会工作要求,经区市政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市政行业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市政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全面摸清在建市政项目、道路市政设施情况,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市政行业系统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成立雨花区市政局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易光明、吴喆。

副组长:李普得、孙三林、宋兴武、王志爱、周清香。

成员:李勇、易佳、曹伟夫、徐英、王素萍。

张传清、周玲、胡建雄、王继华、杭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由李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全面梳理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时修改完善,加强安全生产法规教育力度,组织各类维护生产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切实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2、立即着手,由局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对市政系统正在实施的维护改造项目、道路市政设施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列出重点检查及定期督查的项目和区域。

3、由局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带队,对已排查、摸底出来的维护改造项目、道路市政设施(市政窨井)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大督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扎实做好市政道路维护施工交通疏导、施工围挡及设立施工警示标志工作,杜绝违法施工,切实提高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能力。

5、抓实市政道路设施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充实应急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全力做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政务值班、应急保障工作。

1、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全局机关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配合搞好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上来,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中层干部要带头积极参与、认真扎实开展好本次活动。

2、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各参加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的相关科室,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分段分区开展检查整治工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发现一处坚决整改一处。

3、严格督查、确保效果。局党政班子成员要发挥带头作用,亲自带队检查、亲自落实整改、亲自过问追责,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作风督查力度,对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将严格予以问责,扣除绩效并通报批评。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反复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深化“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资料。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1.检查范围。

大检查覆盖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油气罐区、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城市燃气等重点部位,突出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客车和旅游大巴等重点车辆,突出电梯、扶梯、锅炉、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突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商场(市场)和文化娱乐场所、机场、港口、渡口、旅游景点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近期各类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检查。

2.检查资料。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状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职责体系,实行“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落实状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20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推进安全检查职责制和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等重点工作落实状况。

(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落实状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制是否健全完善,并层层落实,是否实现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企业隐患自查及整改落实状况。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等状况。

(4)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职责追究状况。

(5)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状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状况。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非煤矿山整顿关掉、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客车驾驶员安全宣誓活动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粉尘作业使用场所安全专项检查、电梯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长江等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等紧密结合起来,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资料,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1.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等非法违法行为。

2.交通运输:重点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船舶超航区航行等行为,整治“三超一疲劳”驾驶,客运车辆个性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开展安全宣誓、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及山区道路限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航道、重点渡口的安全整治。

3.非煤矿山:重点打击非煤矿山无证或证照不全、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产停建指令、打假密闭、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山工程图纸造假、尾矿库违规排放以及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非法违法行为。整治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等问题。

4.消防安全: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方案相关要求,重点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是否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职责,协调解决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逐一列出问题清单,落实单位整改职责,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职责,是否对单位五类人员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抄送给相关职能部门。

5.建筑施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6.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人货提升机使用单位对设备及安全附件不检验、到期不报检或拒检等行为,重点排查整治压力容器、起重机、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7.粉尘涉爆: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铝镁制品加工、木质品加工、棉麻纺织品加工等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贴合标准,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8.冶金等工贸行业:开展冶金煤气及高温熔融金属(炼铁、炼钢、轧钢)、涉氨制冷重点企业整治,打击有限空间、煤气区域、交叉检修等作业现场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9.烟花爆竹: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超标准存储、超范围经营,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消防措施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

10.职业病危害防治:重点整治木质家具制造、水泥生产等八大行业违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防治职责不落实、防护设施不到位、危害因素不检测、不组织劳动者体检等问题。

三、职责分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市有关部门和各单位按照“管行业务必管安全、管业务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务必管安全”的原则,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职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监督检查。具体分工是:

(一)市安监局负责制定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工贸行业及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二)市局负责制定全市消防领域专项行动方案,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全市道路交通专项行动方案。

(三)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市局、市安监局配合,制定全市油气输送管道专项行动方案。

(四)市经信委负责制定全市民爆专项行动方案。

(五)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全市建筑施工专项行动方案。

(六)市交通运输局、常州海事局负责制定全市水上交通专项行动方案。

(七)市水利局负责制定全市防汛防台风专项行动方案。

(八)市农委负责制定全市农机专项行动方案。

(九)市质监局负责制定全市特种设备专项行动方案。

(十)市旅游局负责制定全市旅游行业专项行动方案。

校园打非治违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综治安全治理工作,维护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保障师生安全及合法权益,根据中共、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谁主管谁负责”的总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育人和学习环境。

组长:倪立祥。

副组长:李细初、刘西城。

成员:黄高如、王石罗、石沉、周新建、汤卓。

周治平、姚国军、李铁良、汤艳明。

(一)健全制度,确保教育大局稳定。

1、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措施,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开展“打非治违”和安全文明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2、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实行经常性排查、阶段性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坚持做到每月一排查,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重要时段随时排查,排查情况纳入台账管理。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领导责任制的落实,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信息采集工作。做好对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问题的防范及化解工作,重点做好对突发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的事件的预防工作。

3、全面推行稳定风险评估。科学建立并全面推行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定、实施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活动的必经程序和前置条件,从源头上减少教育系统不稳定因素。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未开展风险评估或评估执行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的,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4、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进行必要的演练,全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提高天气、环境及其他因素可能导致校园伤害事件或群体性的事件的预见性,并采取积极措施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突出重点,加大重点目标的整治力度。

5、开展专项整治行动。5月至6月,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6月至7月,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黑网吧”以及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等违规网吧的专项整治行动。

6、开展集中整治行动。7至10月,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学校综治安全整治行动,重点治理学校治安、消防、交通、食品卫生、校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治安刑事案件。

7、配合做好专项整治行动。11月至12月,积极配合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管理等部门做好禁毒、禁赌、“扫黄打非”、互联网服务场所整治、打击传销等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改善育人环境。

(三)以点带面,全面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8、广泛宣传、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切实把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作为学校安全长期性的工作来抓,从实际出发制定创建规划。有组织、有计划地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落实各项创建措施,不断总结推广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经验。12月,进行省、市两级安全文明校园的验收评估工作。

9、全力推进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创建。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学习消防知识、共创平安校园”为主题,在全县范围内创建一批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并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教育能力。10月—11月,协同公安消防部门开展一轮“11.9”学校消防安全宣传和检查。

10、着实提高人防和技防水平。继续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治安工作的通知》(湘办发电〔20xx〕75号)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保卫机构建设、保安配备和技防建设。要在20xx年落实校园监控系统、保安配备的基础上,将人防、物防和技防三者有效结合起来,加大督查力度,保证校园监控系统、保安配备的覆盖面,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校的安全防范能力。

11、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令《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的通知,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校园交通标识和设施设备,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四)加强考核,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13、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的考核检查,建立健全考评台账,公平、公正组织考评。

14、奖励先进与实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责任追究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月总结

(二)突出重点,抓住“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根据安委办“打非治违”方案的共性问题和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中较为突出问题和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了细化和规范,确定了无证或超许可范围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对全县的危险化学品按分类分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排查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发现危险化学品有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按照《危险化学品许可证条例》、《甘肃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严格进行了审查,督促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提高安全水平。

(三)多管齐下,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一是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全。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开展,我局将“打非治违”与五一劳动节、六一儿童节及端午节等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段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的惩处。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结合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突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行动,对查处的问题,盯住不放,一抓到底。三是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回访,重点复查,跟踪问效,形成监察“闭环”,切实做到安全隐患不彻底消除决不放过。

二、问题和不足。

一是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还时有发生。

二是个别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个别从事危险化学品领域的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甚至无证作业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还依然存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我们先后查处了5起作业人员无证作业的违规行为,突出表现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无证上岗上。

三是中小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突出表现在,经营管理者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能力素质偏弱,安全保障投入不足。部分企业千方百计地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管理者和企业负责人对安全责任不够重视,只片面地追求利润,而舍不得安全经费投入。

三、下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组织好危险化学品“三进”宣传教育活动。在前段开展“三进”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舆论工具和多种宣传方式,将安全宣传工作抓牢抓实,营造有利于保持从事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深入人心,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二是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工作成效,开展“回头看”。

在集中开展的专项行动之后,继续保持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巩固发展专项行动的成果。对正在整改的单位和安全隐患,进行跟踪复查,加强监控,确保不反弹。结合季节性变化特点,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三是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把专项行动中的有效措施、得力方法等,认真总结,切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协同联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现场监督检查,把依法打击非法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行为的专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不断巩固“打非治违”成果。

今年8月以来,我镇按照市、区的工作安排,对照我镇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以八打八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方案、周密部署,确保行动有序开展。

1、突出重点,抓住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关键内容。根据市区打非治违的共性问题,结合我镇产业结构和地域位置实际,专门对违章违法行为进行了梳理和划分,突出危险化学品运输、消防、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三场所二企业、特种设备、锅炉使用企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八打八治。

2、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切实落实专项行动,根据安委会人员组成,专门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以政府文件形式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并专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做到了任务、职责双明确。

3、建章立制,推动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化。根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还专门建立了月例会制度、月报制度和隐患报(抄)送制度。镇主要领导以及分管领导亲自参加月度例会,掌握工作进度,交流工作方法,查找存在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向纵向发展。

二、横向到边、分工明确,有效形成监管合力。

1、交通运输方面。因我镇毗邻化工区,经常有危化品运输车辆过境,开展了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的行动。目前,镇交警中队共查处违规运输危险物品2起(其中闯禁令1起,超载1起,已移交危险品车辆检查大队)。同时,因我镇辖区内车流量大、事故多发,还开展了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打击无证无牌机动车11起、三超-疲劳28起(其中超载14起,非营运性客运车辆超员14起)、酒后驾驶15起(其中醉酒驾驶3起)。

2、消防隐患方面。因我镇外来人口较多,居住相对集中且房屋老旧等特点,开展了消防隐患专项排查。目前,镇派出所共检查消防重点企业单位75家,对辖区内7家幼儿园进行了抽查,其中口头责令整改企业25家,幼儿园2家;同时,针对辖区内企业还开展了三合一、多合一排摸工作,目前排摸到三合一生产企业1家(金莹箱包厂),疑似三合一、多合一企业4家(海天中频、华联超市、老顺风箱包厂内、友联模具),已督促整改。

3、建筑施工方面。针对近年我区建筑安装领域亡人事故频发的情况,我镇对9个未纳入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日常监管的工程项目开展了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三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外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工人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设置、施工用电整治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以及各施工企业建设项目手续、资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情况、安全定期检查记录以及台账建立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等7个大项方面。总共检查发现隐患问题43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已督促整改。

4、安全生产方面。目前,我镇共有有限空间作业2家、可燃爆粉尘作业12家、喷涂作业12家、涉氨制冷企业1家、轴承清洗企业4家。针对三场所二企业等安全隐患较多的情况,我镇重点推动专家上门巡诊常态化,让专家深挖细找、解剖诊断、帮助规范提高。

开展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专项检查。排摸发现12家,责令整改2家,停产整顿1家;开展喷涂作业场所专项检查。检查企业12家。此外,我镇还针对辖区内重点行业开展了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行动。对全镇15家锅炉使用企业进行了二次排查,发现隐患47条;开展冲压设备专项检查,已检查企业14家,发现隐患62条,开具责令整改指令书9份。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打非治违”专题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锦教通字〔〕45号文件《关于印发〈锦屏县教育系统x年“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锦屏县教育系统x年“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学校(片区)研究决定在本片区内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从维护教育系统持续安全稳定的高度,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为推进我片区教育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组长:文茂龙。

副组长:吴礼鑫。

成员:杨信周承朗龙冠臣罗安高吴礼胜龙立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八受小学,吴礼鑫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文茂龙同志负责主持八受片“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的全面工作。吴礼鑫同志负责八受片“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办公室工作及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杨信同志负责八受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周承朗同志负责便幌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龙冠臣同志负责雄黄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罗安高同志负责者姑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吴礼胜同志负责留侗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龙立榜同志负责苗埂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工作范围:全片区六所学校。

重点内容:学生用车(乘船)安全、校舍安全。

1、大力加强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通过课堂教育、图片展览、发送资料等教育方式,努力使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成为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工作。开展各种专题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普及防火、防爆、防盗、防溺水、防自然灾害等安全知识,教育师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积极开展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不断健全完善现有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全面开展有针对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急救知识与技能教育,提高师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

3、大力加强学生用车(乘船)安全管理。一是各样加强对师生乘车安全整治,重点督查各学校师生是否有乘车上、放学的习惯,乘坐车辆是否证件齐全。驾驶员是否有三年以上安全驶龄,是否超载等。二是八受小学加强对乘船渡口的整治、管理,检查是否有学生私自过河、下水。

4、大力开展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重点排查学校及周边易发治安问题的地点,对广大师生群众关心和反映的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和整顿治理。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商店、食堂、宿舍、围墙、建筑施工场所、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的实验室和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重点部位进行定期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和设施进行重点整治,确保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5、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分析研判,定期发布安全预警。结合安全信息工作通报,及时分析研判“打非治违”工作和安全工作形势,梳理可能出现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部门,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定期发布安全预警。针对暑期学生溺水、冬季取暖等出现意外伤亡事故较多的教训,提前发布安全预警,教育学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本次集中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排查、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至5月10日)。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宣传,层层动员,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深入排查摸底,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并建立台账。认真安排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上级通知精神,强化责任分工,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至7月30日)。

此期间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学校要要落实安全责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到位,各校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情况。清查学校师生上学、放学乘坐车辆的各种问题是否到位等,要及时制定切合实际的措施,各校要落实责任到人。

(三)总结上报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督查下,各学校查缺补漏,将“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于8月25日前上报片区“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本次“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情况汇总后报送县教育局政策法规股。

片属各校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把这次“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开展好,对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市联社根据《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18号文件精神,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订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重点范围。

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内的所有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第二季度安全检查工作,重点突出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

(二)重点内容。

1、共性内容。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违反建设项安全设施规定的;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不足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设工程未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或者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

(2)消防重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所保持安全距离,不符合消防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擅自关停,或者消防人员、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3)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完成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未进行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4)烟花爆竹。“一证多厂”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存在“三超一改”的;危险工序无证上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5)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8月)。

各单位要研究制定本区域的打非治违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整改本企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近两年来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及向市社综合业务科上报的重点监控商场、门店逐一检查落实,及时向市社综合业务科反馈信息。

(二)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9月至10月)。

通过采取专项检查、抽查的不同方式对各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系统“排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三)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

各单位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全面总结,并于12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市联社综合业务科。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市联社成立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联社黄品清主任担任组长,监事会李世桓主任,罗有邦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三区办和各科长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日常工作,甘启超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农国芝、梁海存、杨伟英为工作人员。各单位要相应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把责任落到实处。

(二)抓好整改,注重实效。要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基本摸清本区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措施标本兼治,建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确保本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自**全面启动“打非治违”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都成立了领导小组,抽调了专门人员,各级安监部门更是将这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工作的重头戏和首要任务去抓落实。为确保工作落实,真正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击到位,对“打非治违”做到动真格,全市组织了一个巡视组和三个综合督导组对全市“打非治违”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进行督办指导,以各级各部门对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行动开展情况,以及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的整顿治理、取缔关闭情况为巡视督导重点,推动了全市“打非治违”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各督导组深入到各县市通过查资料、听汇报、看会议记录、现场抽查,根据各县市安委会上报的情况综合分析评估等方式进行督查,一查宣传发动情况,看宣传动员是否到达全覆盖面,舆论氛围是否浓厚。巡视组和督导组检查,全市“打非治违”舆论宣贯有广度、有力度,氛围浓厚。市、县、乡镇都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层层宣传发动,采取了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出动宣传车辆、开辟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营造宣传舆论氛围。市安监局通过电视台、报社和手机信息每天不断发布“打非治违”的宣传告示、标语、温馨提示广告,专题新闻报道10余次,在衡**速公路等4处入口处悬挂大型横幅宣传标语6条。**东县印发10万份“致全县城乡居民朋友一封信”,号召广大群众不要进非法企业做工,不要违反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以渔鼓小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县体育广场开展宣传活动。**县印发了《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县长督办制度》、《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对核查属实的举报人予以奖励。二查行动开展情况,看组织机构是否成立,方案是否符合实际、具体可行。从8月30日至9月3日,巡视督导组,巡视组先后深入**、**、**、**、**东等县市10多个乡镇和企业,行程近千公里,巡视检查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及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情况,从检查情况反馈全市上下领导重视、部门联动、乡镇落实。各级都组建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方案具体可行,安排专项经费保障落实,乡镇、企业全面行动。在市安委召开会议下发方案之后,各县市区都积极行动。**市、**东县由政府“一把手”担任“打非治违”领导小组组长,先后召开4次会议,研究部署“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专项经费20万元,**县安排了10万元,**县下拨示范创建引导资金20万元、打非治违专项经费10万元,**县下拨打非治违专项经费3万元。三查工作是否有实效,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是否受到有效打击,安全生产环境是否得到好转。打非治违,关键看行动,看效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组织执法行动387次,出动执法人员4753人次,检查企业2464家,发现整改隐患3414处,责令停产整顿2935家,关闭212家企业,抓捕涉嫌犯罪人员9人,经济处罚101.59万元。对非法违法企业真正做到了真打狠打。

对“打非治违”的'执法治理阶段,市安委指出要按照方案对非法违法企业实施精确打击、有力打击和有效打击。各级要明责、履责、问责,确实抓好专项行动下步工作。市安委还将“打非治违”作为市对县、县对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单独立项考核。对于职责不明,履职不到位的将给予严格问责,实行“一票否决”,要以更加严格的措施和制度确保“打非治违”百日攻坚强势推进取得实效,确保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的安全平稳,确保全市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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