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师生管理制度(实用13篇)

时间:2023-12-04 23:08:34 作者:笔尘

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行为、维护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条例。以下是一些关于规章制度合规性的案例分析,希望能够引发大家的思考。

小学师生管理制度

2、米饭菜肴制作烹调要安全、科学、合理,该去皮的`要去皮,不能出现异物进入菜食中,不能出现不熟、全部水煮或干炒等情况。

3、寄宿生早餐标准:面条、粉条、稀饭等。均要求适当搭配,量要充足。

4、菜食量不足时,必须先就学生,后就老师。

5、开饭时间先就学生,再就老师。学生排队就餐时,老师不得开饭。早餐寄宿部没有下自习时,老师不得开饭。

6、寄宿生发放牛奶在早餐完毕后,发放水果在晚餐完毕后。

7、校务值日和寄宿部主管对此规定的落实进行检查监督,凡不按要求安排师生伙食的,分别追究食堂主管和相关员工责任。每项次罚款10――50元,员工两次以上违规的予以辞退。

小学师生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为确保做好学生的生长发育情况记录,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身体健康检查。特制定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

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二、各班级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三、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与了解。

四、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

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五、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六、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七、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八、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

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医疗机构就医,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十分钟内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医疗机构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九、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学习。

小学师生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师生健康管理,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明确学校在师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完善师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消除健康安全隐患,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加强学校健康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大队部、德育处、综治办分工负责,全面提高师生健康水平。

二、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做好心理健康、控制吸烟、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远离毒品、意外伤害等。加强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与了解,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三、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

四、学校卫生室和各班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五、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与了解。

六、加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七、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八、开展心理教育,使师生学会避免和抵御各种不良和危险行为,对残疾、体弱的师生给予关照和心理卫生辅导。

九、经常性开展体育活动,培养师生坚持体育锻炼的好习惯。

十、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十一、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十二、对师生群体中出现的各种危害健康的现象,综治办要积极采取措施,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十三、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校卫生室就医。做好传染病监测工作,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十分钟内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卫生室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同时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上课,以防疫情扩散。

十四、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

小学师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手机使用(含小灵通、大灵通等)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的通知》(中保委发〔20xx〕3号)及《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试行)》(东密发[20xx]2号),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涉密单位和人员使用手机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严禁使用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包括语音、文字、图像等内容的国家秘密。

第二章保密管理措施。

第四条涉密单位应对涉密人员使用手机进行严格管理。

(一)应在会议通知中对手机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二)指定专人对手机进行监督管理;

(三)在会场入口处对手机使用管理做出明显提示;

(四)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手机带入,特殊原因确需带入的,应当经过主办单位同意,并将手机电池取出。

第六条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严禁使用手机。

第七条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场所严禁带入手机。

第八条涉密单位的领导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境外组织或人员赠予的手机。

第九条属下列场所之一的,必须使用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一)各种涉密会议场所;

(二)各类属于国家秘密的考试试卷复制场所;

(三)各类属于国家秘密的考试试题命题场所;

(四)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场所。非涉密场所严禁使用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第三章保密管理职责。

第十条涉密单位的保密管理职责:

(一)组织开展手机保密知识宣传教育;

(二)明确手机保密管理的分管领导、机构和管理人员;

(四)配置符合保密技术标准的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五)负责对涉密人员使用手机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六)及时报告手机泄密事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和组织查处工作。

第十一条保密工作部门的保密管理职责:

(一)组织开展手机保密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开展对手机及干扰设备使用与管理情况的保密监督检查;

(三)协助部门大型涉密会议及活动的手机保密管理工作;

(四)依法组织查处手机泄密事件。

第四章奖惩。

第十二条对防止或制止手机泄密有功的人员,给予通报表扬或者奖励。第十三条对在手机保密管理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保密工作部门应给予通报表扬或者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使用手机造成泄密的人员,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给予刑事处罚。

第十五条因管理不善,对手机泄密负有领导责任的直接领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使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保密保障措施的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国家秘密信息不适用本规定。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g移动终端使用保密管理规定:

一、严禁使用3g移动终端谈论、传输、处理、存储涉密信息。

二、禁止携带3g移动终端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三、禁止在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使用3g移动终端。重要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应采取符合国家保密标准要求的能够覆盖3g频段的屏蔽或干扰措施。

四、禁止在涉密场所使用3g移动终端进行录音、照相摄影、视频通话和宽带上网。

五、禁止将3g移动终端作为涉密信息设备使用或与涉密计算机等涉密信息设备及载体连接。

六、涉密信息设备与3g移动通信基站及信号转发装置的距离不得小于20米。

七、严格限制涉密科室和岗位配发使用3g移动终端。

八、涉密人员使用3g移动终端应当从严控制,用于公务活动的3g移动终端必须选用国内品牌,且实行实名制管理。

九、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不得使用3g手机。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了提升学生通讯礼仪和人文素养,维护校园安全安宁秩序,有效管理及教育学生在校正确使用手机(移动电话),依据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管理规定。

1、学校不鼓励学生在校使用手机,若有学生携带手机至校使用者,需遵守本管理规定。

2、每位学生自觉保管自己财物,如有手机遗失,须自行负责,学校不负保管及赔偿责任。

3、学生在校使用手机,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即星期一至星期四的每天早上6:40分(除早运外)至7:55分、中午11:40分至12:40分、14:30分至14:55分、下午16:40分至晚上19:30以及晚上21:30至晚上22:10这时间段内可以使用,星期五下午放学后至晚上就寝预备铃前,星期六、日可以使用,但排队打早餐、打中餐时、星期天的晚自习及晚寝睡觉时间不能使用。

4、学生在校内不能使用外露方式携带手机,即手机不能外露于校服、班服、便服、背包等。

5、学生在校内给手机充电时,必须在自己宿舍内并用自己所购买的电卡充电,在学校规定的可使用手机的时间段充电,中午放学后或晚上睡觉时只能用座充充电,充电时应该做到有人看管充电器物,以防手机丢失并注意用电安全。

6、上课(含室外课、实习课)、自习课、午休、晚寝及各项集会一律关机,严禁接、拨(含游戏软件、简迅、上网等);上述以外时间可开机,将手机调整成震动,且使用时音量尽量放轻,不可影响他人。

7、考试期间应遵守考场规范,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8、拨打或接听电话时,不要边走边讲,未经允许不能在办公场所使用,在公共场所使用手机(移动电话)时,不能大声喧哗与口出秽言,并注意使用电话礼仪。

9、严禁使用手机(移动电话)做为聚众滋事之联系工具。

10、全体教师均负有教育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的责任,如发现学生违规使用手机,交由该班班主任或学生科处理,学期末放假之时方可领回手机,并视情况按《学生管理手册》处理或处分。

小学师生健康管理制度

一、生活老师的管理:

1、督促学生执行《学生宿舍管理条例》和《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8、适时为学生宿舍开启和关闭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蚊虫;

11、生活老师昼夜值班,不得擅离职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2、热情接待学生家长来访,尊重学生家长,耐心准确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

13、每日按规定填写《学生宿舍管理记录本》《环境卫生检查评分表》;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15请假需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经本部门批准后由本人交给人事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如有急事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电稿或委托他人办理,事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二、学生生活的管理:

为加强对学生生活的管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创建整洁、文明、安全的生活、休息环境,培养符合素质教育目标要求的合格人才,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1、同学之间应互相关心、体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2、自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注意社会公德,不讲粗话、脏话。严禁在宿舍追逐打闹。

3、遵守作息时间,熄灯后不得以任何借口从事其它活动(包括学习)影响他人休息。

4、要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少量现金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要存入银行或托老师保存。不准将贵重物品及现金放入宿舍。不准带手机、mp3等电子产品到宿舍。

5、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

6、爱护公共设施,爱护公物,自觉节约水电。

7、自觉维护房间、厕所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在宿舍门前或向窗外倾倒垃圾、污水。

8、保证室内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放置整齐,严禁墙壁门窗乱画乱贴、钉钉子,保持门窗墙壁干净无污迹。

9、每间宿舍安排一人担任寝室长。寝室长负责安排督促卫生值日人员,监督本宿舍内学生对本条例的遵守。发生问题必须及时向生活老师实事求是地报告。

10、宿舍内如发生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应保持冷静,服从统一指挥,自觉维护秩序,确保人身安全,不得哄闹滋事。

11、住宿学生应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章,积极参与创建良好的宿舍生活环境。

12,餐厅就餐时要排队按规定位置就餐,保持桌面干净,严禁浪费。

13、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14、洗澡时学生严禁追逐打闹,防止烫伤,养成随手关水龙头的习惯。

15、学生请假需填写申请表由班主任或生活老师批准签字方可离校。

小学师生健康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校园安全和谐,有效预防违法犯罪,保护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将我校进出校门管理制度制订如下:

教师出入校。

1、教师因病因事需离开学校者,应调好课程,安排好工作。履行请假手续,批准后方可离校。因公务离校者,在安排好工作事宜,得到学校许可的前提下,方可离校。

2、无论何种原因,离校前到政教处上交假条,填写离岗登记。

3、在门岗处做好登记。

4、返岗时及时到政教处销假,填写返岗时间等。

学生出入校。

1、学生因病因事需离开学校者,应履行请假手续,批准后方可离校。2、无论何种原因,离校前到门岗处上交假条,一人一条,并做好登记。

3、在门岗处做好登记。

4、返校时及时销假。

5、学生请假离校须严格执行我校《学生请假制度》的相关规定。

6、严禁违规出入,违者严肃处理。

家长出入校。

1、家长来校,应电话向被访部门或被访老师取得联系,如无必要进校,原则上在门口接待。

2、家长来校确须进校者,门卫电话和被访部门或被访人员取得联系,经同意后再开始办理登记手续,由被访者带领进校。

3、家长的交通工具一律不得进入校门。

4、家长若要在非放学时段将校内学生接出校外,须经班主任批准、经门岗核实后才能出校门。

其他人员出入校。

1、未得到有关同志许可,学校谢绝一切人员进入校园(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除外)。

2、外来联系工作的`人员由门卫电话向被访部门或被访人员取得联系,经同意后再填写登记后进入校门。

3、访友人员原则上不进校门,经联系后由被访人员在校门口接待。

车辆出入校。

2、教职工机动车辆进出校门需减速慢行,按规定停放,保障安全。

小学管理制度

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针:定置管理,定期检查,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4、管理范围:所有住校学生。

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2、按时到教室上课,到上课前20分钟离开住宿区。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

3、午间有午睡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动,禁止在宿舍内喧哗,打闹等,不能影响他人休息,更不能乱串宿舍。

4、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5、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准确无误后舍长签字。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楼。

6、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7、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师生安全。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乱串宿舍。

10、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1、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2、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等带入宿舍。

13、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4、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

1、起床铃响后,无故不起床或不参加早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2、跑操时,无故中途停止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分;

4、午间休息时,不在本宿舍内,而在外乱逛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5、休息后,在宿舍内影响其他人休息者(如说话等),,每人次扣班级积分分。

6、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必要时取消其住宿资格。

7、自换床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8、值班老师点名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分;

9、私自移动宿舍内设施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查不到具体人,扣宿舍集体分。

10、课间无故进入宿舍楼而无班主任批条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1、在宿舍内乱倒垃圾、脏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2、向窗外、楼下乱扔杂物、乱倒脏水者,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13、在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者,每处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14、私自把有关火种带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15、自己内务整理要求及时、规范,乱摆乱放者扣班级积分1分。

1、地面(分):干净,床底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分):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4、鞋:(分):每人的鞋必须整齐摆放在床下;每人摆的鞋最多不超过一双鞋;

5、物品(分):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规定摆放位置的必须按规定摆放,不得乱放。

6、热水器(分):宿舍内热水器每天擦试干净保证无尘土,不得在宿舍内乱倒热水器内的水。

7、窗帘(分):宿舍内窗帘悬挂整齐,不得乱扯、乱挂。

8、空气新鲜(分):宿舍经常开窗透气,保持空气新鲜,不能有异味。

9、卫生区(分):本班卫生区内打扫干净,无杂物,污水。

10、墙壁(分):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

1、各个寝室选举产生一个舍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卫生、纪律等管理事务;

2、每个寝室每天必须安排值日生,在舍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本天的卫生、纪律情况。

3、宿舍纪律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检查完成,并且纳入全员管理范围。

4、宿舍卫生由学校集中检查,卫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5、宿舍内有违纪现象,而不能明确具体学生的扣本宿舍学生所在班级积分。

6、对于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协同管理。宿舍整体扣分、卫生得分为各班共有。

7、根据积分情况,每月评选“文明宿舍”,并发放锦旗。

小学管理制度

二、中午放学由第三节课后班主任负责按回家路线有序整理路队;下午放学也由班主任负责整队。(一、二年级提前10分钟整队,三、四年级放学铃声停止时整队,五、六年级推迟5分钟整队。)做到“快、静、齐”,下楼顺序应按照先低后高的楼层顺序,谦让下楼。班主任和任课老师要利用路队整队的机会,加强对学生的纪律与安全教育。

三、出校门时,若遇多路纵队汇集,应以“先到者先行”为原则,后续队伍自觉暂停前进。待先行路队行进完毕,其他队伍再依次尾随离校。

四、路队出校门时,队伍要整齐,行进速度要慢,路队长要带领路队自觉融入到前面班级路队队列当中,使全校各个路线路队自成一队,在队伍中本班路队长一定要严格控制好路队的整齐、纪律、上下队时机等问题,确保本路队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回家路上不玩笑打闹,不离开路队买零食,按时回家。

五、各班应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科学的进行分流编队,确保班级队伍有序分流回家。

六、因放学耽搁晚回家的同学,在出班级后自觉形成一队,到家路口后方可离队。

小学管理制度

1、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昜燃、昜爆物品。

2、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

3、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4、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5、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小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实施依法治校,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行,使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丰市西团镇第二中心小学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完全小学,学制为六年。

第三条学校由大丰市教育局和大丰市西团镇镇人民政府管辖。

第四条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和谐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学校注重通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使受教育者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努力使学校成为环境精致、管理一流、质量上层的现代化新型学校,为初中阶段教育奠定扎实基础。

第六条学校的校风为“文明、诚信”,教风为“敬业、创新”,学风为“勤学、善问”,校训为“正心诚意”。

第七条学校由大丰市教育局主管,校长由大丰市教育局任命,下设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各处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并由校长实行聘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职责。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行政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依法对学校实施科学管理。

第九条校长享有以下职权: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有对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重大事务的最后决定权。

(二)人事权: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按规定程序聘任中层干部,对教职工进行聘用、聘任。

(三)财经权:学校财务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决定学校基建项目的列项和实施。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四)招生权: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招生工作,保证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五)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第十条校长履行以下义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二)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并依法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校园校舍、设施装备的建设。

(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互配合,协调一致。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一班人”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廉洁从政,以身作则,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党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还应做好如下工作:

(一)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队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考察、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大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

第十二条学校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自主监督的基本形式,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对学校管理中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需要作出相应的决议。

(二)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考核方案,集体福利实施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并作出相应决议。

(三)民主评议和监督学校领导干部,评议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参考依据,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第十三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

第十四条学校接受政府其它职能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五条学校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其合理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依据《小学管理规程》进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

第十七条学校坚持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更新教育观念,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在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达到一定的水准。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

(二)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做到对己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三)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并积极发挥其作用。

第二十条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会,举行规范的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二十一条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学校设立低、中、高年级组,作为该年级段师生的管理组织。低、中、高年级组长在本年级段范围内,在行政、教育、教学诸方面对校长全面负责,对学生的德、智、体诸方面发展全面负责。低、中、高年级组长接受学校行政职能部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学校按学科设立教学研究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设组长一人,教研组长组织本教研组教师开展学科教研活动,贯彻落实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教研组长在学科教学质量和教研成果对校长负责,接受教导处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二十三条学校执行教学“六认真”要求,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育教学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规定,选订教材及学习资料,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

第二十五条学校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执行集体备课制度,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工作,每位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期不少于一篇。

第二十六条组织期末考试,做好学生成绩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做好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

第二十七条所有学科实行等级制记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第二十八条学校依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和心理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九条学校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不得歧视后进生,禁止有偿家教。

第三十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手续,规范招生、发证,学生档案管理等制度。

第三十一条教导处认真管理和组织教师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备的使用效益,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

第三十二条总务处工作必须坚持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第三十三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根据上级财务管理的政策,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政府机关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第三十四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经审批后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三十五条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制订校园建设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创设符合学生身心特点的文明校园。

第三十六条建立校舍、校产管理制度,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及浪费。

第三十七条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努力创建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三十八条在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依法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严格各项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其收入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职工福利。

第三十九条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四十条各室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物品摆放有序。校内师生自行车等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

第四十一条学校依法聘任具有《教师任职资格》的教师担任教学工作。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二条学校要加强教师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严格教师管理,依法处理品质恶劣、严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教师,坚决杜绝教师侵犯学生人身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十三条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研、参加进修的权利。保障教师参加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四十四条学校每学期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给予评定,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四十五条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尊重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的人格,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四十六条学校要确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建立和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师生在校的人身安全。

第四十七条学校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按规定聘请法制校长,定期讲解法律知识,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做好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工作。

第四十八条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大力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学校按有关规定不开除学生。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教育行政机关批准后实施。章程的修改由校务会议提出草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教育行政机关批准。

第五十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属校长室。

小学管理制度

1、每个社团要有1-2名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人数下限为25人。

1、社团名称须体现社团宗旨,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及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

2、每个社团必须设计特色鲜明的,能体现该社团特点的社徽。(第二周之前完成)。

1、社团组织活动若需动用学校资源或外借场地,须向学校提前申请;

2、社团举办下列活动,须向学校申请,并在教导处备案:

(1)与校外团体、单位联合举办的活动;

(2)外出活动;

3、社团应积极响应学校号召,结合本社团特点,适时推出面向全体同学特色活动,展示社团风采。

4、社团活动时间固定化:每周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开展活动,原则上每周活动一次,时间为一课时。

5、社团活动规范化: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每次活动都有活动教学计划和活动登记。活动过程中,辅导教师须认真辅导,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师不能随意离开活动室,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延迟活动时间,确保活动安全,扎实,有效。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和班主任,任课老师取得联系。

6、社团资料规范化:每次活动认真作好活动记录,并制作社团活动成果集,将活动相片、学生作品等资料送交校教导处。

1、每个社团设第一负责人(社长)一名,第二负责人(副社长)1-2名。

2、第一、第二负责人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

3、鉴于六年级学生临近毕业,六年级的同学不得进入社团管理层,给2-5年级同学更多的机会。

1、社团活动时间,将由学校领导进行检查并登记,及时反馈。

2、根据社团指导老师的教学情况,学校予以评优。第三市学校将加强对社团的管理,每年六月和十二月,学校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考评(包括问卷调查以及资料审核):

(1)学校召集各社团成员,以问卷调查方式,调查社员对社团管理层的评价;

(3)每学期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社团,并向该社团指导老师给予一定的奖励,以鼓励该任管理层的出色表现。

小学管理制度

德育在学校教育中居重首要地位,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证人才培养的正确方向起主导作用,为加强德育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小学德育的首要任务,是向学生进行以“五爱”为基础的社会公德教育及有关的社会常识教育,着重教育学生树立心中有他人,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人民,心中有祖国的道德观念。培养和训练他们逐步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文明习惯,为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为培养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跨世纪的新一代高素质公民打下初步的思想基础。

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内容是: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教育;

(2)热爱人民的教育;

(3)热爱集体的教育;

(4)热爱劳动,艰苦奋斗的教育;

(5)努力学习,热爱科学的教育;

(6)文明礼貌,遵守纪律的教育;

(7)良好的意志,品格教育;

(8)民主与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

(9)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的启蒙教育;

(10)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的教育。

学校德育工作应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渗透在学生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实施德育的途径是多方面的:各科教学(特别是思品课),班级工作,少先队活动、家长工作,校外工作,节日教育、传统教育等各种教育活动。

学校全体教职工都要把德育教育寓于本职工作之中,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其具体职责是:

抓德育的行政:通盘考虑学校的德育工作,制定规划,检查落实,负责建立校内以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师参加的德育队伍,校外以校外辅导员为骨干,家长参加的校外德育队伍。

教导主任:协助校长管理学校的德育工作,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实施,领导班主任工作。

总辅导员:负责德育的日常工作,管理班队工作,组织和开展少先队活动,寓思想教育于少先队活动之中。

班主任:负责本班的德育实施,开展班队活动,经常家访,每期至少与每位家长联系一次,完成学校的各种教育活动。

科任老师:在完成各自所教学科的教学任务的同时,要有机地渗透德育,既管教,又管导,使各科教学与德育协同发展;要经常与班主任配合,互通情况,积极家访;要积极参加全校性的和所教班级的教育活动。

总务后勤工作人员:把服务育人摆在首位,参加各种教育活动,保证各种教育活动所需的经费和物质。

小学管理制度

1、坚持为教学服务,及时为体育老师的教学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进行提供体育场馆和器材设备。提前做好器材的准备和发放工作。

2、建立健全体育场馆器材保管和使用制度,及时汇报场馆器材设备使用、保管情况,提出维修和更新设备的意见、计划。

3、指导学生正确地使用场馆设备,进行爱护体育器材的教育。

4、根据教学需要和本校实际情况,做好器材的制作、保管与维修工作,购置必需的器材设备。

5、经常清点器材,发现体育器材损坏,立即停止使用,无教师指导时不出借容易发生伤害事故的投掷器材,确保体育活动的安全。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