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管理管理制度(实用18篇)

时间:2023-12-14 22:09:25 作者:BW笔侠

规章制度不仅是一种管理工具,也是组织文化的体现,可以塑造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价值观。规章制度的范文可以帮助组织建立起规范、透明、公正的工作环境。

绿化管理制度

规范绿化工作的管理,确保绿化物长势良好。

2.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绿化工作的管理。

3.内容。

各管理处辖区内所有装饰树、果树、乔木、灌木、绿篱、绿化地、爬藤、地面覆盖物、攀缘物、草皮和其他植物的养护。

(3)绿化员承担辖区绿化的日常巡视、养护、监管重任,绿化员应服从管理处工作安排,遵守所有绿化管理规则,爱护公物,同时认真履行绿化养护服务。

a.严格执行绿化养护工作的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标准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绿化区域和管理处安排的各项绿化工作,并由管理处定期检查和定量考核。

b.进行绿化养护前,应小心谨慎,确保辖区公共设施及建筑物等的完好,若发现任何破坏环境行为或故意损坏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立即向保安员和主管报告。

c.爱护绿化工具和设备,确保工具和设备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4)绿化养护过程安全规定。

a.在喷洒时要采取预防措施,不让烟雾飘进业户房屋,特别是喷洒药物时,应注意风向,选择合适的喷洒方向和控制喷洒范围,确保避免对业户或设施的损害,并将'危险'标志牌放在关键位置进行警言提醒。

b.在使用机器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业户或设施造成危险、损害、伤害,在使用水管喷淋时,应注意穿越道路、人行道时对行人和车辆造成的不便。

c.机器应安装钢制防护罩,防止碎片、飞出物造成损害;在机器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螺丝和螺帽固定在切削片上,避免切削片飞出;机器使用中,不得改变或改动机器的防护罩。

(6)绿化员按规定每日进行巡视、养护,并将养护内容进行记录,对疑问或事故情况向主管或相关人员报告。

a.环境主管按《绿化服务质量检查规程》的要求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处理绿化员或相关人员提交的相关问题,重大事故及时提交管理处主任处理,环境主管每月应对辖区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b.管理处主任按《绿化服务质量检查规程》的要求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处理环境主管提交的重大事情,对环境主管提交的月工作报告进行审查。

绿化管理制度

为把小区建成环境整洁、优美、文明的住宅小区,特制定小区。

小区内植物无杂物,无浓浮灰,保持叶色翠绿。

各类植物无枯萎、凋谢现象。

草坪修剪整齐,无高低不平现象。

枝叶修齐整,无乱现象。

草坪干净无纸屑、杂物、保持干净。

各类植物无病虫害。

严格管理草坪禁止人为踏坏,影响美观。

1、物业绿化管理人员是本住宅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培植、维护、管理绿化的权利和义务,具体职责如下:

(1)、充分利用和发展绿化,保证绿地面积,并且合理布置花草树木的品种、数量,提高住宅小区的环境档次。

(2)、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草和病虫害,修枝剪叶、补苗、浇水。大棵的树木要予以造型,丰富绿化内容。

(3)、保持绿化地清洁,必要时进行封闭养护,保证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让其生长茂盛。

(4)、劝阻和制止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5)、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使“保护绿化,美化住宅区”成为小区的共识,形成良好的风气,自觉爱护小区内的“一草一木”。

2、本住宅区住户是本小区绿化的受益者,负有爱护绿化、管理绿化的义务,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任何人毁坏花木,践踏草坪。

(2)、严禁偷摘花草、攀登树木、涂损园林小品。

(3)、严禁在绿化地内任意开挖、堆放物品,倾倒垃圾和抛洒杂物及设置广告牌。

(4)、严禁在草坪上踢足球,打羽毛球、遛狗。

(5)、严禁在绿的上停放自行车、人力车、助动车、摩托车等。

(6)、严禁出租车、轿车等驶入草坪。

(7)、严禁在树上、建筑物上拉绳、晾晒衣物被褥。

(8)、装修要文明施工,不准在绿化带丢放建筑垃圾。

(9)、提倡鼓励小区住户在围栏内布置花草,阳台上种植花卉,增设小区景观。阳台置盆景要有保护架等安全措施。

(10)、严禁楼上向下乱扔杂物,泼污水等不文明行为,对教育无效者除责令清扫干净外,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凡有违反上述规定者,造成绿化带花草树木损坏的,赔偿金一律由责任人支付,未成年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支付。对积极检举破坏绿化的人员,给与罚款收入的50%作为奖励。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刁难、辱骂或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1、浇水:根据不同的季节、气候,以及草皮生长期、植物品种决定浇水时间(上、中、晚)和浇水量。

2、施肥:根据土质、植物生长期、植物品种和培植需要,决定施肥种类及用量大小。

3、清除杂草及松土:根据季节、草坪生长状况对所辖草坪内的杂草进行清除并对土地进行相应的松土以利于草皮的生长和规范。

5、除虫: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及时实施综合治理,通常在病虫害高发时,施以药剂杀死病虫,以确保植物能良好生长。

6、禁止事项:禁止任何人踏入草坪并在树枝上吊拉、折枝、悬挂物件,严禁铁线紧箍树干,影响树木生长,严禁任何公民在草坪内以体育锻炼为形式损伤植物。

7、防止损坏,加强宣传教务及保安巡视,树立告示牌,防止人为毁坏,做到预防在先。

8、定期洗尘:由于草坪仅靠道路,人与车辆流动多尘土飞扬,会影响树木生长和美化效果,故养护人员应定期对草坪及树木、用水喷淋清洗。

绿化管理制度

1、园地植被的合理规划,根据各苗圃的土质,水源条件,市场行情,以及对未来市场需求的预测,合理安排苗木品种的种植。

2、植入的苗木,不管是购入的,还是圃内移植的,在种植季节内,带土球树苗成活率务必到达92%以上,裸根树苗成活率务必到达85%以上。

3、圃内的树苗(新栽植的除外)务必到达苗全、苗旺、苗壮,期间无杂草,定期修剪和喷洒农药,不出现疫情及病虫害现象。

4、各苗圃所有苗木要登记造册入账,购进和售出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自然生长增值部分,由公司相关人员每年底评估一次,并计入帐内。

5、苗木购入,大宗购入树苗务必争取采取招投标,对少量苗木的购入,要货比三家,以质论价,择优购买,新进的苗木,须有两人以上验收,并签字入库。

担保人负责催要其所担保的货款,半年内仍拖欠的,有担保人垫付。对外销售苗木,有二人以上办理出库,核实无误后发货,并在发货单上签字。

7、易耗品(农药,话费等)的购入使用。化肥和农药由园林绿化公司每年集团申请一次,购入后入账,使用时经苗圃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开具出库单,并由出库人和经办人签字。

二、拖拉机的使用管理规定。

1、司机务必热爱本职位工作,听从指挥,服从调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本岗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2、司机出车要带齐证件,做到安全驾驶,严禁公车私用和酒后驾驶,未经允许,不准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否则出现违章违纪交通事故车辆损坏等问题,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职责。

3、司机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持续车辆的技术状态良好,确保能够随时理解任务。

4、车辆的维修务必按照申请、签定、预算、审批、维修的程序进行,出车途中出现故障,需要找厂家维修的,须向主管领导电话汇报,待批准方可维修。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承接绿化工程(社会绿化工程和房产公司建成小区绿化工程)按下列规定进行管理。

1、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根据工期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有序施工。

2、根据栽植的先后顺序,适时调度绿化苗木的进场时间,做到随到随栽,确保苗木不脱水,但是夜。

3、新建绿化工程,在种植季节内种植苗木,带土球树苗成活率不低于92%,裸根树苗成活率不低于85%,名贵品种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0%,满圃草坪一个月,块植、籽播草坪三个月应到达95%,无0.1平方米以上块状空缺。反季节栽植苗木,成活率比常规栽植苗。

绿化管理制度

一、“六化”校园人人有责,每个教职工都要履行监督义务。

二、校园“六化”工作,由政教处主管、负责,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到位。根据“六化”设施及绿化带在校园的布局,分配至每个班,责任到班级。

三、学校“六化”建设,必须遵循“高档规划,精细管理,模块布局,环境育人”的原则,把六化工作与环保教育、校园环境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发展结合起来,为师生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优美环境,充分发挥学校环境育人的功能,促进学校全面健康和谐发展。

四、花园管理必须达到:植树、种花、种草要保证达到规定的成活率;整枝、抹芽要及时;一旦发生病虫害,要及时防治,注意喷药安全,确保校容校貌的整洁、优美。做到无死枝、枯枝;花坛图案、造型新颖,花大叶肥,整体观赏效果明显,保持三季有花;当年植树成活率达95%以上,老树保存率达99.8%以上;绿化设施完好无损。

五、任何人不得无故损害学校相应“六化”设施及花草树木。有意损坏校园绿化者,则追究赔偿责任。

六、维护好门前的树木花草及一切六化设施,如发现损坏,应及时向政教处举报。

七、绿化管理人员要按照季节及时做好下种、培植、维护等工作,如发现责任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0xx年9月。

绿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实现水晶坪村创建“市级园林村”,加强绿化管理、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居民居住品质、打造人居和谐、生态文明的友爱村,根据国家有关绿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订本绿化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村范围内所有绿化规划、建设与管理。绿化类别包括公园、公共道路、住宅庭院、古树名木等各种形式的公共、私人场合绿化。

第三条:城村绿化采取统一规划、分级负责、专业管理与群众直管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绿化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村政府负责对全村区域范围的绿化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各村对本区域范围的绿化工作进行管理。

第五条:私人庭院应做好各自范围内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造林义务,培养良好的爱护植物、呵护环境的生活习惯,不破坏绿化、不损坏绿化设施,任何公民有权阻止损害绿化的行为,并有权得到相应的奖励。

第七条:要进行绿化总体规划编制,已编制绿化规划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实施。

第八条:全村绿化推进工作,按照区分重点、分类推进的原则开展,村民活动中心区范围、移民新村为绿化工作的重点,白界公路两侧绿化为道路绿化工作重点。针对村内建筑以群众自建、散建格局为主,聚集性的新村较少的特点,强化新村内部庭院绿化,加大力度宣传群众宅院绿化。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提高群众保护意识;加强村村自然风貌,在加强绿化工作的同时,注重突出乡村自然山水、田园风光的特色。加强历史文化文物保护,对文物古迹场所重点加强保护。

第九条:对全村绿化工作的目标要求:

(一)绿化总指标目标如下:

1、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达到全县领先水平,各项园林绿化指标逐年增长;

2、绿化覆盖率达到33%以上;

3、道路绿化、美化,要能体现本地特色。

5、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

第十条:乡村绿化应当选择适合本地种植的植物,构成科学合理乡村生态植物群落,美化村容。

第十一条: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单位内容绿化建设,应由该单位自行负责,并有权得到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应指导。

第十二条:单位和个人未按期完成义务植树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绿化费,用于绿化建设。

第十三条:鼓励群众植树、栽花、种草,美化环境。

第十四条:个人庭院绿化由居民个人负责;

第十五条:禁止向绿化用地倾倒废弃物,禁止损坏草坪、花坛、绿篱、绿化带及其他绿化设施。

第十六条:村区范围内的树木不得随意砍伐,确因更新或者建设需要,需要砍伐的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七条:树木、花草等种植物应当加强管理,防治病虫害。第十八条:禁止下列损害绿化植物的行为:

(一)就树搭棚或以树木作为支撑物;

(二)践踏草坪,肆意挖掘苗木等行为;

(三)折枝剥皮、在树干上划痕缠绕铁丝;

(四)其他损害绿化植物的行为。

第十九条:古树名木由有关园林部门进行鉴定,建立档案,设立标志,划定保护范围,落实管理人员,进行重点保护。

第二十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进行表彰予以一定奖励。

(一)在乡村绿化建设,管理过程中成绩显著的;

(二)植树、栽花、种草成绩突出的;

(三)保护绿地、树木有功的。

第二十一条:损坏草坪、花坛、绿篱、绿带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侵害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可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造成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绿化管理制度

1、总务处制定校园绿化规划,确保绿化面积达到和超过总面积的40%,并逐年有所增加。

2、因地制宜栽种花草树木,做到终年常青,管理好花木,无攀折践踏现象。

二、绿化职责。

(1)由德育处协助总务处负责全校花、草、树木种植与管理,定期浇水、治虫、修剪,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

(2)为各种会议场所、办公室摆好观赏植物,并做好护理工作。

(3)不断提高护养种植业务水平,争取校园内春、夏、秋三季常绿。

(4)把绿化地包干到各个班级,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成立学生绿化志愿养护队。

三、绿地养护、保洁规范要求。

(1)每日巡视绿地,清拣杂物(砖石、烟蒂、纸屑等),维持绿地卫生整洁无杂物。

(2)按照草坪(含地被植物)养护标准,进行修剪和清除野草工作。

(3)按照乔、灌木养护标准,做好乔、灌木的养护工作。按要求修剪树枝和清除枯枝死树。

(4)按养护标准,做好病虫防治工作。

(5)草花坛应安排好更换计划,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

四、绿化养护标准。

(一)总体要求。

1、根据学校确定的绿化等级,参照地区级文明单位绿化养护同级标准进行养护。

2、把绿地分配到各班,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

4、校园内不得有黄土裸露现象;因校园改造等形成新裸土,应及时种植绿化。

5、保持绿地、绿化带整齐、美观、无杂草、无虫害。

6、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草、树枝、砖石等杂物,必须在三天内清运完毕,不得乱堆、乱放、延迟清运。

7、校园花坛做到鲜花常开,遇重要节假日等重大活动时,须在重要场所和一些指定场所摆放鲜花。

(二)校园绿化养护标准。

1、割草。

应使用割灌机割草或进行人工割草;人工草坪草的高度不超过8公分,一般绿地草的高度不超过15公分;路边及角隅草块也要定期进行割草养护。

2、除草。

草坪中杂草须连根拔除,草坪纯度保持在90%以上;地被植物区块视杂草生长情况进行除草养护。

3、修剪。

(1)行道树修剪,按美观原则,于春季进行。

(2)一般树木修剪,按美观原则,随时进行。

4、病虫害防治。

(1)积极做好树木、花草的病虫害预防工作,防先于治;。

(2)一旦树木、花草发生病虫害,应及时进行洒喷药剂措施,喷洒药剂应均匀细致,并事后检查,效果不好应重新喷药;同一树种病虫害率控制在5%以下,死亡率控制在1%以下;草坪锈病、水面绿化植物的病虫害都应及时进行防治工作。

5、新种绿化养护。

(1)新种树木成活率(按棵数)在95%以上;。

(2)调整补缺新种树木成活率(按棵数)在90%以上;。

(3)新种地被植物成活率(按面积)在95%以上,无整块面积超过1平方米以上的草皮死亡。

五、考核要求。

(一)基本设施考核要求。

1、绿化校容校貌符合设计或者规划要求。

2、绿化设施、器材、设备完好率大于95%。

3、绿地标志牌无严重缺损。

(二)专业服务管理考核要求。

1、绿地、林带卫生整洁,达到规范要求。

2、绿化养护符合规范要求,成活率达到标准。

3、无重大毁绿事件发生。

4、节假日、重大会议活动绿化布置服务良好。

5、绿化器材、设备使用无责任性事故。

绿化管理制度

校园绿化是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绿化管理是搞好校园绿化的重要保证。为此,各校师生员工要认真贯彻《湖北省教育厅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放心食堂”“放心超市”“文明宿舍”“绿色生态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提高创建“绿色生态校园”的自觉性。

二、学校对校园绿化统一定出具体实施规划后,由总务部门负责实施和管理,杜绝无计划的盲目乱栽乱植。

三、要配备绿化管理专职人员,落实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绿化地带的浇水、除草、整枝、移栽、施肥、补栽等常规工作。

四、总务部门要会同生物教研组对校园花木进行注名挂牌,并注意组织和发挥师生中的花木爱好者,关心和指导学校的绿化工作。

五、建立学校植树台帐和绿化规划图,对种植品种、数量、种植时间、位置、价值和管理状态都要逐一登记,并每年组织检查,作好记载,建好绿化档案。

2、资产使用,根据学校行政领导的意见安排。

3、每年暑期盘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报废报损要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四、资产的计算,按原价记帐,无原价的估价记帐。维修、运输和其他杂支费用不记入资产原值。各种资产都不打折扣,照原价计价。

五、资产出借。

六、教育学生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并按班划分绿化包干区。杜绝随意攀摘花木和穿越非活动区。

七、对损坏绿化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并处以经济赔偿直至经济处罚。

绿化管理制度

一、为了绿化美化校园环境,营造静谧舒适的学校园林气氛,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以校长为首的包括总务主任、政教主任、花木工在内的校园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总务处具体实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三、根据学校整体格局,认真制定学校校园绿化美化的长远规划。绿化美化是校园建设的蓝图,应包括绿化美化的平面布局.树木花草配置,花坛、雕塑、亭台、回廊等建筑小品的设置和安排.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

四、制定规划时应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艺术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完美结合,和谐统一。

五、根据规划,按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习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卉、树木及革类,搞好校园花木的有机配植。

六、树木配植做到五结合:

1.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树为主。

2.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以乔木为主。

3.观赏树与经济树相结合.以观赏树为主。

4.木本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

5.点、线、面相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

七、花草种植要做到配植合理,还要做到四季常青,四季花香。

培植新的品种,尽可能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做到“以绿化养绿化”,从而增强绿化自我发展的能力。

九、广植树、盆花。在搞好校园绿化美化的同时,利用树金花易搬动的特点,搞好学校接待室、办公室、会议室、教室等室内的绿化美化,以便让师生们在紧张的学习和工作中,得以减轻劳累、疲倦,使室内也充满盎然的生机,从而实现其观赏的价值。同时组织好师生参加绿化美化活动。

绿化管理制度

1、园地植被的合理规划,根据各苗圃的土质,水源条件,市场行情,以及对未来市场需求的预测,合理安排苗木品种的种植。

2、植入的苗木,不管是购入的,还是圃内移植的,在种植季节内,带土球树苗成活率务必到达95%以上,裸根树苗成活率务必到达85%以上。

3、圃内的树苗(新栽植的除外)务必到达苗全、苗旺、苗壮,期间无杂草,定期修剪和喷洒农药,不出现疫情及病虫害现象。

4、各苗圃所有苗木要登记造册入账,购进和售出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自然生长增值部分,由公司相关人员每年底评估一次,并计入帐内。

5、苗木购入,大宗购入树苗务必争取采取招投标,对少量苗木的购入,要货比三家,以质论价,择优购买,新进的苗木,须有两人以上验收,并签字入库。

的货款,半年内仍拖欠的,有担保人垫付。对外销售苗木,有二人以上办理出库,核实无误后发货,并在发货单上签字。

7、易耗品(农药,话费等)的购入使用。化肥和农药由园林绿化公司每年集团申请一次,购入后入账,使用时经苗圃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开具出库单,并由出库人和经办人签字。

二、拖拉机的使用管理规定。

1、司机务必热爱本职位工作,听从指挥,服从调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本岗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2、司机出车要带齐证件,做到安全驾驶,严禁公车私用和酒后驾驶,未经允许,不准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否则出现违章违纪交通事故车辆损坏等问题,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职责。

3、司机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持续车辆的技术状态良好,确保能够随时理解任务。

4、车辆的维修务必按照申请、签定、预算、审批、维修的程序进行,出车途中出现故障,需要找厂家维修的,须向主管领导电话汇报,待批准方可维修。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承接绿化工程(社会绿化工程和房产公司建成小区绿化工程)按下列规定进行管理。

1、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根据工期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有序施工。

2、根据栽植的先后顺序,适时调度绿化苗木的进场时间,做到随到随栽,确保苗木不脱水,但是夜。

3、新建绿化工程,在种植季节内种植苗木,带土球树苗成活率不低于95%,裸根树苗成活率8不低于5%,名贵品种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0%,满圃草坪一个月,块植、籽播草坪三个月应到达95%,无0.1平方米以上块状空缺。反季节栽植苗木,成活率比常规栽植苗木成活率标准下降10个百分点。

4、对在建工程苗木,草坪,花卉要及时修剪,支撑,扶正,浇水,灭荒,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

5、施工现场要整洁美观,无杂草,无垃圾杂物,园路广场、园林小品美观完好。

6、工程施工完成后,要组织内部验收,待施工管理期满(对外承包工程12个月,集团内部房产小区工程3个月),在内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与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绿化管理制度

为营造完美的景观效果,需要我们每个养护工人都务必尽职尽责,从养护中的每一个细小环节做起,若有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个景观效果,甚至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在每个养护工人心中务必刻有“养护无小事”的宗旨,为此我们务必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养护管理制度。

一、养护人员的挑选。

1.养护工人务必挑选身体健康,有职责心的,工作潜力强,具有必须的养护技术潜力的人。

3.根据每个养护工人的表现均有当养护班长的权利,由养护工人共同推选产生,班长务必对现场要个性了解,并且自己务必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现场管理措施,做到有序完善的养护。

4.经确定的养护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和调离。

5.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应根据现场负责人的要求及时更换;。

6.有一技之长的工人要发扬自己的特长,比如维修机械、苗木的不同季节修剪等一些养护技巧,要与其他养护工人用心交流,以便提高整体养护工人素质及团队的养护水平。

二、现场养护岗位及岗位职责。

1.现场养护由,养护主管、养护副主管、现场安全员、区域负责人、养护队长、特殊岗位(技术工人)、普通工人组成。

2.岗位及岗位职责表。

岗位职责养护主管负责现场养护的所有工作,协调处理与甲方之间的事情及养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养护景观效果及植物生长质量,做到安全礼貌养护。

养护副主管负责现场的日常养护工作,协调并解决养护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配合养护主管,负责现场养护质量。

现场安全员负责养护施工的安全隐患问题,务必懂消防知识,发现现场有任何安全隐患问题都务必尽快通知现场主管并及时处理,若发现重大隐患,应要求立即停止养护工作,等消除隐患后即可正常工作。

区域负责人做好各区域的协调工作,把好养护质量关,解决现场养护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技术问题,配合好现场主管,透过各养护技术环节控制,实现保证养护景观效果及植物生长质量。

养护队长负责属于自己的养护小分队,区域内发现任何养护问题应及时与区域负责人沟通,做好养护工人的协调工作,保证做好自己小分队的养护工作。

普通工人要做到服从管理,勤勤恳恳工作,配合技术工人做好养护的日常工作。

3.各个岗位的评选办法;。

(1)区域负责人对现场要个性了解,并且自己务必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现场管理措施,做到有序完善的养护。安排工作到位完善的将给予奖励,对于工作及管理潜力差的将会被淘汰。

(2)养护队长要有必须管理潜力,务必服众、有职责心,领导安排的工作要按时按量完成,做的比较好的各个方面干的不错的将给予奖励并升职为区域负责人,对于工作及管理潜力差并且不用心工作的予以淘汰。

(3)技术工人透过日常养护工作中的表现,进行技术考核后合格的将列为技术工人。

三、例会制度。

1.养护班长应每一天晚上向现场管理员汇报当天的养护工作状况和第二天的养护工作计划,坚持每一天举行一次碰头会。

2.每日例会由管理员、养护班长参加。有紧急状况时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养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管理员通报或在例会讨论,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务必坚决执行。

4.每日例会由养护班长传达会议资料并统一安排第二天的养护工作。

四、考勤制度。

1.养护人员务必每一天准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养护人员外出干活或执行其他任务需要向现场管理员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养护工人外出需向现场管理人员请假。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现场负责人申请,填写请假条,获准假后方可休息。

6.养护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

7.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1.所有材料入库务必经管理员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务必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入库单。

3.仓库内设材料帐册,务必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油漆、汽油、农药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在仓库内另设地点,不得使用明火。

算后从养护工人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绿化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的园林绿化管理,使全所园林绿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维护优美的园林绿化环境,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用心搞好园林绿化组的内部管理,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用心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以高质量、高标准进行园林绿化管理。

二、加强园林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草坪及地被植物养护规范,持续良好的观赏效果;公园及城区乔木、灌木和绿篱植物适时修剪造型;用心防治植物病虫害,促进植物健壮生长,使城市到达绿化、美化一流水平。

三、加强对公园及城区名木古树的保护管理,建立巡查制度,随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名木古树的成活和健康成长。

四、保质保量完成公园及城区所需花卉苗木的摆放和栽植,搞好现有盆景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做好园林垃圾处理工作,及时清理园林修剪作业产生的树枝、落叶和从草坪地被中清除的杂草,保证绿地美观和环境卫生。

六、各段面绿化维护人员工作应用心主动,要与本段面督查人员紧密配合,共同促进工作。

3、各段面绿化维护人员对本段面内所出现的损害绿化植物、绿地等违规行为,不上报,熟视无睹,造成损失的将负主要职责。

七、加强园林机具和劳动工具的使用管理,务必熟练、正确地操作使用园林机具和工具。机具和工具须由专人保管、规范存放,进行定期保养、检修,确保无故障运行。维护人员使用的工具实行以旧换新。

八、确保园林操作规范,确保园林作业的安全性,增强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园林组长每一天对园林工作检查一至二次,同时做好组内成员、工作的协调和分配。

十、园林组长和分管领导对园林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经检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绿化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校园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校园的环境质量,特制订我校校园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1、搞好校园的美化绿化和花卉树木的养护管理,把学校建设成红花绿地,树木成荫,鸟语花香,景色怡人的花园式单位。

2、提高校园绿化覆盖率,努力提高绿化水平,实现园林校园绿化,力求遵循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宗旨,尽量与校园文化有机结合,创设浓郁的美化与文化氛围,寓教于景,起到既美化环境,又培养人才的作用。

3、校园绿化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以植物造景为主,高大落叶乔木与草坪,攀援植物相结合,做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使其既美化环境又能起到降温、滞尘、减噪、增加空气湿度等作用。

4、树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适时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1、学校建立美化、绿化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校园美化、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学校与专业绿化养护单位签订合同,具体负责校园的绿化与养护工作。

3、学校校园的绿化要按照统一的规划和布局设计,不得随意变更,花卉树木确需变更的需经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4、校园内的树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随便砍伐和损坏,砍伐或者增植新的花卉树木都必须经过领导小组批准,损坏花卉树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补栽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花草、树木要定期修剪,科学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2、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合理施肥,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适时喷洒农药、防虫、治虫,病害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发生。确保成活率和生长茂盛。

3、草坪要生长旺盛,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叶片枯黄。

4、绿地内保持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严禁乱写乱画和乱丢杂物。

5、花卉、苗木要无死枝、枯枝,无人为损害花草树木现象。

6、各种花草树木要明确其科属和生长习性,以便科学管理。

绿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创造优美、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适应建立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园林绿化的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化地包括:

(一)公共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小游园、街头绿地、广场绿地、行道树和文化宫、俱乐部、青年宫、名胜古迹区等公共场所内的绿地。

(二)专用绿地:工厂、机关、校园、医院、部队、团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化用地。

(三)生产用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

(五)风景名胜区和风景林。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行统一目标、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原则。透过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和全民义务植树垂直绿化活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市政府设立市绿化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委属市园林处具体承担全市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所有单位和有劳动潜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其他绿化和爱护树木、绿地、花草的义务。

第七条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地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对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小区)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园林绿化的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由市规划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市园林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实行绿色图章制度。凡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如确需改作他用的,要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九条城市规划新区和改造旧区,必须要留住绿化用地面积。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30%;改造旧区绿地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25%。不得占用现有绿地进行其它建设。

第十条凡属中心城区新、扩、改建工程,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将园林绿化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留出绿化用地面积,绿化所需经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园林绿化设计未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的,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设计方案。绿化任务完成时间,不得晚于新建工程竣工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

第十一条凡城市规划区内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务必由有园林绿化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按规定到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领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园林绿地施工。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绿化设计图纸务必经规划和园林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向园林管理部门缴纳工程造价5%的绿化保证金,并领取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能进行施工。绿化完成一年后,经园林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者如数退还绿化保证金;如绿化不合格,则按实际状况将保证金抵作绿化费用。

第十三条园林绿化要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按技术规程施工,保证栽植质量,提高花草树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第十四条城市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的权属和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园林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园林部门所有,并由园林部门管理。

(二)各单位的专用绿地由单位自行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本单位所有。

(三)沿街单位在人行道至建筑物之间营造的公共绿地,由营建单位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营建单位所有。

(四)居住区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负责此区绿化投资单位管理和所有。

(五)居民个人私有庭院和房屋前后种植的树木、花草归个人所有。

(六)各单位在指定地点义务栽植的树木,栽植单位负责养护管理,树权归园林管理部门所有。

(七)属国家所有散生在单位“门前三包”职责区和居民庭院的树木,由单位或居民负责养护。

第十五条城市的园林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已被占用的绿地要限期退还。

第十六条古树名木所有权属国有,由园林部门建立档案和标志,重点保护,严禁砍伐、破坏或迁移古树名木。生长在城市街巷、广场等地的古树名木,由园林管理部门负责养护管理。散生于各单位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负责管护,园林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务必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七条城市所有树木非经园林部门批准,不得移植或砍伐。申请移植或砍伐非本单位和个人所有树木,要按规定的标准缴纳补栽费;砍伐树木的,按“砍一栽三”的原则进行补栽,在领取砍伐证时,应按补栽数以每株150元的标准缴纳补栽保证金。对补栽树木成活的,要如数退还保证金;未成活的,保证金抵作栽植费用。

第十八条对树种树苗,要建立严格的检疫制度。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不准调入或调出本市。发现有疫情的树种树苗,由种苗管理部门采取打药、销毁等措施处理。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园林绿地。确须占用的,应向园林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绿地重建费。临时占、挖绿地的,要经园林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标准缴纳绿地占、挖费和绿地恢复费。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不得擅自在绿化带(岛)设置任何指示标牌,因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务必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树木、绿地、草坪等,要严加保护,按实地状况缴纳保护押金。工程竣工后,经园林部门验收合格的退回押金,不合格的用押金补偿。

第二十二条城市市政养护,公用事业,电力电信部门因业务需要移植或修剪树木时,应事先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按规定缴纳绿化补偿费,在园林主管部门指导下移植、修剪。

第二十三条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是供群众游览休息的园地,务必持续树木繁茂,园林整洁美观。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投掷污物,排放污水,捕鸟钓鱼,不得在建筑物及竹木植物上刻画,不得挖壕野炊、玩火,不得破坏水源水体、地质地貌。

第二十五条对公园、动物园、风景区内的古建筑、文物古迹、风景点应采取措施重点保护。不准在其保护区内修建格调与之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公园、风景区内为旅客服务的饮食、照像、小卖部等服务网点由园林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十六条游人应遵守公园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爱护公园设施。

第五章管理职责和管理人员。

第二十七条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园林绿化部门具体行使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组织开展城市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三)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四)开展园林绿化的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十八条园林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情服务,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摇树、爬树、攀枝、采花、摘果、刻画树皮和竹子;。

(二)上拴铁丝、钉钉子、架电线、拴绳挂物、拴系牲畜、靠放铺板;。

(三)绿带内停放非机动车辆;。

(四)穿行绿篱、翻爬栏杆,在绿地内嬉戏斗殴;。

(五)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苗圃内狩猎捕鸟,逗打、恐吓动物。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给予警告、限期清扫拆除、没收装置物品,并依法处以罚款:

1.在树旁、绿地、绿带取土、倾倒垃圾污水;。

2.在绿地、绿带内停放机动车辆;。

3.在树下、花坛、绿地内明火设灶、借树搭棚或在花坛、绿地内摆摊设点;。

4.公园、绿地、绿带内放牧割草、挖壕野炊、往喷水池抛废弃物。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可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一)、(二)项违章行为损伤了树木花草;。

2.车辆撞伤、挂伤或机械损伤树皮、枝丫、花草;。

3.撞倒、损坏公园、风景区、小游园等绿地栏杆及其它设施;。

4.圈围树木或废气、废水、废渣造成严重污染,危害树木生长。

5.擅自移植、修剪树木;。

6.在树下搅拌混凝土、打三合土,危害树木正常生长的。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城市管理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以上第三项违章行为造成树木死亡;。

2.践踏花坛绿地,造成严重损失;。

3.盗伐、盗窃树木花草。

(九)没收采集物,依法处以罚款。

未经园林部门批准,擅自砍伐国有树或虽经审批(无论国有树还是单位树)而擅自超出砍伐量的,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树木死亡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十)未经市园林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擅自)占用规划区内山场及绿化用地,已占用的要限期退出。对限期未退出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绿化管理制度

一、校园绿化是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绿化管理是搞好校园绿化的重要保证。为此,各校师生员工要认真贯彻《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放心食堂”“放心超市”“文明宿舍”“绿色生态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提高创建“绿色生态校园”的自觉性。

二、学校对校园绿化统一定出具体实施规划后,由总务部门负责实施和管理,杜绝无计划的盲目乱栽乱植。

三、要配备绿化管理专职人员,落实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绿化地带的浇水、除草、整枝、移栽、施肥、补栽等常规工作。

四、总务部门要会同生物教研组对校园花木进行注名挂牌,并注意组织和发挥师生中的花木爱好者,关心和指导学校的绿化工作。

五、建立学校植树台帐和绿化规划图,对种植品种、数量、种植时间、位置、价值和管理状态都要逐一登记,并每年组织检查,作好记载,建好绿化档案。

2、资产使用,根据学校行政领导的意见安排。

3、每年暑期盘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报废报损要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四、资产的计算,按原价记帐,无原价的估价记帐。维修、运输和其他杂支费用不记入资产原值。各种资产都不打折扣,照原价计价。

五、资产出借。

六、教育学生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并按班划分绿化包干区。杜绝随意攀摘花木和穿越非活动区。

七、对损坏绿化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并处以经济赔偿直至经济处罚。

绿化管理制度

为把小区建成环境整洁、优美、文明的住宅小区,特制定小区绿化管理制度。

小区内植物无杂物,无浓浮灰,保持叶色翠绿。

各类植物无枯萎、凋谢现象。

草坪修剪整齐,无高低不平现象。

枝叶修齐整,无乱现象。

草坪干净无纸屑、杂物、保持干净。

各类植物无病虫害。

严格管理草坪禁止人为踏坏,影响美观。

1、物业绿化管理人员是本住宅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培植、维护、管理绿化的权利和义务,具体职责如下:

(1)、充分利用和发展绿化,保证绿地面积,并且合理布置花草树木的品种、数量,提高住宅小区的环境档次。

(2)、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草和病虫害,修枝剪叶、补苗、浇水。大棵的树木要予以造型,丰富绿化内容。

(3)、保持绿化地清洁,必要时进行封闭养护,保证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让其生长茂盛。

(4)、劝阻和制止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5)、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使“保护绿化,美化住宅区”成为小区的共识,形成良好的风气,自觉爱护小区内的“一草一木”。

2、本住宅区住户是本小区绿化的受益者,负有爱护绿化、管理绿化的义务,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任何人毁坏花木,践踏草坪。

(2)、严禁偷摘花草、攀登树木、涂损园林小品。

(3)、严禁在绿化地内任意开挖、堆放物品,倾倒垃圾和抛洒杂物及设置广告牌。

(4)、严禁在草坪上踢足球,打羽毛球、遛狗。

(5)、严禁在绿的上停放自行车、人力车、助动车、摩托车等。

(6)、严禁出租车、轿车等驶入草坪。

(7)、严禁在树上、建筑物上拉绳、晾晒衣物被褥。

(8)、装修要文明施工,不准在绿化带丢放建筑垃圾。

(9)、提倡鼓励小区住户在围栏内布置花草,阳台上种植花卉,增设小区景观。阳台置盆景要有保护架等安全措施。

(10)、严禁楼上向下乱扔杂物,泼污水等不文明行为,对教育无效者除责令清扫干净外,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凡有违反上述规定者,造成绿化带花草树木损坏的,赔偿金一律由责任人支付,未成年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支付。对积极检举破坏绿化的人员,给与罚款收入的50%作为奖励。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刁难、辱骂或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1、浇水:根据不同的季节、气候,以及草皮生长期、植物品种决定浇水时间(上、中、晚)和浇水量。

2、施肥:根据土质、植物生长期、植物品种和培植需要,决定施肥种类及用量大小。

3、清除杂草及松土:根据季节、草坪生长状况对所辖草坪内的杂草进行清除并对土地进行相应的松土以利于草皮的生长和规范。

5、除虫: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及时实施综合治理,通常在病虫害高发时,施以药剂杀死病虫,以确保植物能良好生长。

6、禁止事项:禁止任何人踏入草坪并在树枝上吊拉、折枝、悬挂物件,严禁铁线紧箍树干,影响树木生长,严禁任何公民在草坪内以体育锻炼为形式损伤植物。

7、防止损坏,加强宣传教务及保安巡视,树立告示牌,防止人为毁坏,做到预防在先。

8、定期洗尘:由于草坪仅靠道路,人与车辆流动多尘土飞扬,会影响树木生长和美化效果,故养护人员应定期对草坪及树木、用水喷淋清洗。

绿化管理制度

规范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程成本。

适用于公司绿化部。

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总经理审批合同、物资申请。

分管总助审批标书,审核/审批合同、物资申请。

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合同,审核/审批物资申请。

部门经理组织编制标书、合同评审及竣工验收。

工程主管协助编制标书,确定施工方案,监督施工过程。

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督施工,编制竣工验收资料、物资申请。

现场施工人员组织施工、物资验改、工程记录。

绿化员负责协助施工、养护。

4.1标书的编制。

4.1.1标书内容包括:招标函、合同样本、报价表。

4.1.2绿化部在收到委托方的招标信息后,工程主管、部门经理组织人员对工程现场进行勘察并参与甲方安排的答疑,结合图纸与现场实际情况向甲方咨询有疑问之处。

4.1.3部门经理负责按招标要求组织专题会议,由分管总助、绿化部及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制定并审核标书。

4.1.4经部门经理和分管总助审批的标书由专人按指定时间、方式送达招标方。

4.2中标后,按《合同管理程序》进行合同评审后方可签订合同。

4.3由部门经理任命工程项目负责人。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前期准备并按甲方要求进场施工。

4.4根据工程施工的要求,按《绿化部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进行物资采购。

4.5项目负责人按《绿化部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组织施工,保质按时完成。

4.6绿化部会同地产公司进行初验(必要时品质管理部参与),对验收不合格的地方积极给予整改。

4.7初验合格后由工程项目养护组按合同规定养护期进行养护。

4.8竣工验收。

4.8.1按合同验收的时间,绿化部组织竣工验收。

4.8.2竣工验收后,由项目负责人准备竣工验收报告资料。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合同及补充协议。

a.物资采购单。

b.施工图。

c.苗木清单。

d.技术资料和隐蔽工程资料(指喷灌工程)。

e.竣工图(须有竣工效果图,可以实景拍摄)。

f.设计变更记录、签证等。

g.竣工和使用注意事项。

h.其他必备资料。

4.8.3竣工验收报告资料应装订成册,由绿化部保存。

4.9工程完工验收交接后,根据工程施工的有关数据按甲方要求的格式进行工程结算。

4.10保修期满后向相关的物业服务中心移交相关的资料,如苗木清单、技术资料和隐蔽工程资料(指喷灌工程)、竣工图(须有竣工效果图,可以实景拍摄)。

5.相关文件。

vkwy7.2.2-z01《合同管理程序》。

6.记录表格。

vkwy7.2.2-z01-f1《策划方案/合同评审记录表》。

绿化管理制度

一、为了绿化美化校园环境,营造静谧舒适的学校园林气氛,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以校长为首的包括总务主任、科学教师、花木工在内的校园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地貌环境的整理、树木花草的培植及保护工作,协助绿化领导小组实施校园绿化美化工程。

三、根据学校整体格局,认真制定学校校园绿化美化的长远规划。绿化美化是校园建设的蓝图,应包括绿化美化的平面布局,树木花草配置等,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

四、制定规划时应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艺术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完美结合,和谐统一。

五、根据规划,按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习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卉、树木及草类,搞好校园花木的有机配植。

六、树木配植做到五结合:

1.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树为主。

2.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以乔木为主。

3.观赏树与经济树相结合,以观赏树为主。

4.木本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

5.点、线、面相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

七、花草种植要做到配植合理,还要做到四季常青,四季花香。

八、在搞好校园绿化美化的同时,利用树盆花易搬动的特点,搞好学校接待室、办公室、会议室、教室等室内的绿化美化,以便让师生们在紧张的学习和工作中,得以减轻劳累、疲倦,使室内也充满盎然的生机,从而实现其观赏的价值。同时组织好师生参加绿化美化活动。

九、搞好校园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适时施肥、施水,防治病虫害,适时修剪等,从而达到绿化美化校园的目的。

十、对故意毁损树木花草的,不论是教职工,还是学生,均要给予处罚和赔偿;如因图方便跨越护拦造成花木损失的也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绿化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园林绿化工程水平,进一步提升项目的综合质素,现就园林绿化工程管理作如下规定:

第一章:绿化工作小组的设立。

第一条:成立跨部门绿化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广州地区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招标和施工管理工作,架构表详见附表。

第二条:绿化工作小组组长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绿化工作小组设专职副组长一名,专职负责小组各项工作。各成员代表各自所在的职能部门,按照绿化工作小组的工作布置完成相应的工作。绿化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布置各项工程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计管理。

第三条:园林设计务必加大绿化种植设计的范围和种植密度,对项目所需园林建筑、硬地铺装,尤其是人工水景资料,务必认真论证,合理选用。

第四条:绿化设计初步方案务必由设计研发中心组织销售策划部、市政部、成控中心、工程部和开发中心等有关部门参与方案评审,透过评审后方可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第五条:园林设计应选用适宜当地生长,易于移植、存活的常规苗木种类。每个项目设计开始之前,设计人员就应进行苗圃考察,会同采购人员一齐选苗,屯苗。并按意向苗木种类指导设计工作。

第六条:销售中心、销售通道等展示区域的园林设计务必提早进行,确保短期展示效果。

第三章:招标与采购。

第七条:天力公司苗场每月带给场内苗木清单(品种、数量、状态、价格)给公司供应部及绿化小组,苗木价格由供应部核定。绿化小组采购、设计人员原则上在清单范围内选购苗木。惠州公司和海南公司可结合当地公司实际状况优先思考天力苗场的苗木。

第八条:对于天力公司苗场不能带给地被,可由供应部按照公司制度对外采购;对于销售展示区域或其它重点区域少量的重点景观树,天力公司苗场不能带给又为保证效果无法更换品种的,经过设计主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转供应部按照公司制度进行对外采购。

第九条:对外采购按原流程由供应部负责。

第十条:工程部务必严格执行乔木的进场验收及种植定位;设计人员须参与把关重点乔木(由设计人员提前给出重点乔木清单)的采购、进场验收和种植定位。未经上述人员签字认可,核算中心不得计价付款及结算。

第四章:苗木种植和养护。

第十一条:施工前,销售、设计和招投标提前完成各部门相应的工作。销售展示区域、重点部位的大型树木,工程部协调各专业带给施工场地并工安排施工单位提前种植,确保苗木恢复期,满足售楼时期的效果要求。

第十二条:绿化设计图需明确销售区、重点部位的大树及规格较小的苗木应全冠移植。:第十三条:绿化工程所需的种植土、运苗、种植、养护(包活6个月)原则上须由同一家绿化施工单位完成。

第十四条:工程部务必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会审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在施工中发现不合理的地方须及时向设计人员反映,设计人员务必保证对施工过程的连续视察,随时带给施工作业指导,并及时纠正不合理的做法,以确保实现预期的设计效果。

第五章:其它。

第十五条: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应由绿化工作小组会同工程部、设计研发中心共同进行。只有带给由工程部和设计研发中心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的验收资料,核算中心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十六条: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作为该手册的一部分,相关部门务必按照其指引开展园林设计、采购、施工等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在景观、绿化设计施工和采购过程中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上述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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