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东南飞主要情节读后感(实用16篇)

时间:2023-11-25 00:02:06 作者:XY字客

最重要的是,写读后感要坚持真实、客观、深入的原则,一篇好的读后感应该能够给读者带来启迪和思考。如果你正在为写读后感而苦恼,不妨参考一下以下的范文,或许会有帮助。

草房子主要情节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我们需要见多识广一点,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草房子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草房子》这是一本非常好的少儿文学长篇小说,作品写了小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桑桑和他的家人是开学不久才调过来的,桑桑的父亲原来是一位猎人,打猎直到25岁。虽然只上过一年学,可他一直坚持读书,才当上了油麻地学校的校长。

在这六年小学生活中,桑桑亲眼目睹了一件件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纯洁的友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在他的世界里有笑语,有哭泣,有悲伤,也有快乐!这就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精彩六年。

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在富有时不要浪费,在贫穷时不要卑微,尽自己的力量,克服种种困难。只有刻苦,努力,对生活充满信心,才能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幸福。

暑假里我按照学校推荐的课外阅读篇目,利用假期的时间认真地阅读,其中曹文轩写的《草房子》给我留下了特别深的印象。《草房子》描述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经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述,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可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父子师生间脉脉的真爱,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陆鹤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所以,大家都叫他"秃鹤",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鹤"的他常常在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可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仅有自己相信自己才是最好的"解药"。

这本书魔力般的吸引了我,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第一次为书中的主人公而哭,我怕,怕桑桑会死掉,我还悄悄得对着天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草房子》,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草房子》里最令我难忘的人物是杜小康和细马。杜小康家开始是油麻地里家庭条件最好的一家。正因为如此,杜小康和其他的孩子不一样,杜小康有别的孩子没有的东西。杜小康的生活让他的同学很羡慕。最后,一心想发财的杜雍和拿了他们家几代人攒下的积蓄买了一批货,结果在回家的路上发生了不幸!杜小康一家从此破产了,杜小康为了赚钱,不得不退学了。

而细马是邱二爷和邱二妈从江南领回来的一个孩子。因为种种原因,细马没上学。于是就开始了放羊的生活。因为细马总惹邱二妈不高兴,于是邱二爷要送细马回家。一天晚上,暴雨如注,摧毁了邱二爷的家……可是更大的不幸有降临到这个贫穷的家庭,这一年的冬天,邱二爷身患重病无钱医治不幸去世了。家庭的重任一下子落到还未成年的细马身上。他没有选择逃避,而是勇敢的承担起了家庭的重任,最后,细马凭借自己的努力盖起了一座大房子。

同学们,好好想想,当我们遇到困难时,有多少人选择放弃、逃避;又有多少人选择面对?其实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如果我们都去勇敢面对困难,困难就会迎刃而解。我就有一次亲身感受。

有一次,我到大山中去玩,在走吊起来的桩子时,刚走几步就觉得自己体力不支,腿发软了。看着下面的湖水,我不禁打了个寒战。此时,有两条路摆在我面前:一是马上往回走,二是继续向前走。经过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后,我选择了第二者。我打起勇气,冷静的向前走,可是桩子摇摇晃晃,令我掌握不了平衡,可是我还是没有选择放弃,又坚定地走了两步,最后,我赢了!那时我才发现,原来困难在有决心的人面前是那么不堪一击!

相信大家都听过一句话: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你强它就弱。我们一定要勇于面对困难,战胜困难。

这本书记叙了油麻地小学孩子们上学的故事,桑桑是一个坚强的小孩子,他得了一种病如果在不医治那就会死,这时,他的爸爸毫不犹豫的把桑桑带去医院看病,但是,在这县里没一个会医治这病,桑桑一点也不怕,他没有哭,也没有不高兴,而是快乐的面对这病,而爸爸很着急,也很伤心,因为他知道桑桑活不久了。一个消息把桑桑一家人从忧愁中救了出来:在油麻地的一户人家口中找到了治疗这病的方法,最后桑桑的病医治好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们可以感受到油麻地小学同学们的快乐,在下课时可以在操场上玩耍,还可以在校园里帮老奶奶种蔬菜,放学时还可以去河里游泳。我们可以感受到那里有多么的欢快。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只要坚强,什么事情都难不倒我们,所以我们大家要坚强。

我感觉这本书很适合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阅读,所以我极力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好好阅读。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北京大学教授曹文轩作品《草房子》它使我的内心就像大海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

整本书按九个章节来写,主要写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桑桑是一个每天只知道玩,弄得一身乌黑,浑身脏兮兮的小学生,在小学六年时光里,他结识了善良执着的陆鹤,文静水灵的纸月,为爱执着的白雀,还有一群值得信任的小伙伴,他们在桑桑的生命中演绎着一段又一段感人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

曹文轩笔下的《草房子》是一个充满温馨、浪漫的童话世界描写了离我们已远去的小学快乐生活,这种看似普通实则并不简单的小学生活,始终弥漫着一种悲悯的情怀,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趋疏远、情感日趋淡漠的当今世界中,也显得弥足珍贵、格外感人。

《草房子》在我的记忆中成了永久的定格,我将永远记得它。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

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这些男女无瑕的真情,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陆鹰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鹰”,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鹰”的他常常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只有自己相信自己是最好的”解药”纸月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的奶奶。

为了不让奶奶为自己担心,当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她时,她没有告诉奶奶,只是自己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却是最可爱的。白雀是一个十分漂良的姑娘,她有一副好嗓子,不洪亮,不宽阔,但银铃般清脆。她不仅外表美,而且心灵美,这就是真正的美,初次看到细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只马的名字,但后来才知道他是岳二爷与岳二妈从岳大爷家带来的岳大爷最小的儿子。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在油麻地小学,他变了,变的孤单,无助,没有人听的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他感到一个哑巴才有的压抑。他是那样的可怜。

这使他不想再上学,他去放羊,以此来填空他最脆弱的地方。几次交谈,使桑桑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另人敬佩。

《金银岛》主要情节读后感

故事的开头是这样的:一位老水手突然来到了吉姆家开的旅馆,并且他每天都醉醺醺的。他最讨厌别人在他大声向大家讲述水手的生活习惯时聊天。于是,大家都叫他船长。突然有一天,一个奇怪的陌生人来到吉姆家,问那位老水手在不在这儿。而那位老水手在楼上躲了起来,似乎很害怕那个陌生人。

我读了《金银岛》这一本书,这个故事跟海盗有关,海盗就是一帮亡命之徒,在海上抢人钱财,夺人性命,他们还有一张藏宝图,可以方便日后取用。

最后他们经过一场心惊胆战,与海盗们勇敢的周旋,一起努力找到了财宝,吉姆也不贫穷了,他现在成了大富翁!

在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好词:怒不可遏、醉眼迷离、老谋深算、措手不及、摩拳擦掌、心惊胆战、魂飞魄散、毛骨悚然。

吉尔夫脸上掠过一丝阴影,但他立即又假笑这说:“嘿,小子!我喜欢勇敢的人。

日后,一个个奇怪的人相继来到吉姆家,而且他们问的都是同一个问题:老水手在不在这儿。一个晚上,老船长突然离奇死去,而后面的事情也越来越离奇……真相究竟是什么?宝藏到底在哪里?如果你想知道,就赶快去阅读金银岛吧!

受戒主要情节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受戒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7岁,一个多么完美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感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完美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理解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我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我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我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我的可爱灵巧必须能够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我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齐。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齐。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我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完美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述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持续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初闻汪曾祺,是在郭沫若的《白鹭》中,有这么个评价:恬谈纯净。再识汪曾祺,便是读了《受戒》。

《受戒》就像是蒙蒙的薄雾,给人以不可触及的朦胧之感。但它却又显得那么真实,芦苇荡漾着的清香,两个少年青涩却又温馨的情感,使人变得纯粹起来。

有句话说,艺术是最大限度地接近生活,而《受戒》却似乎把一切都推翻了。

寺庙是清规重地,但和尚们的生活是充满着人间的世俗气。荸荠庵里的和尚不用做早课、晚课,吃喝玩乐一样不耽误,甚至连二师父仁海都有一个老婆。如此看来,这些和尚是与常人无异了。更有甚的是善因寺的方丈绣花功夫讲究,还有个19岁的小老婆。作者用一种不以为然的笔调叙述了这些有悖常理的事,给人的心理创造了不大不小的冲击,在潜移默化中让人融入这个背景中去,随后便是男女主人公的故事了。小明子天生的羞涩,如同一杯淡雅的清茶,氤氲下咽,口留余香;小英子则像是一撙香醇的米酒,直入心脾,畅快不已。他们一同玩耍,一同作画,一同划过芦苇荡,在17岁这个懵懂的年龄,对一切都有着美好的向往。春去秋来,他们的爱情日铸走向成熟。这本是世间一对普通少年的情愫,却被作者描述得异常纯朴,本是有悖常理、该被世俗摒弃的事,读来却让人想要祝福它。

也许是因为汪曾祺把它描绘得太美好了吧。在那种和谐温婉的环境中,小明子和小英子身上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显得太美好、太过真实。

汪曾祺的妙笔不仅表现在他对故事情节的结构上,更表现在他在描写上的鬼斧神工。当小明子最终敞开心扉,大声喊出“要”时,作者便把情景设置在了芦花荡中:“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这样的结尾洋溢着自然、纯朴的民俗气息。这种地域风情能够让人释放压抑的人性,放松紧绷已久的神经。不仅如此,作者用他清丽的笔触塑造了鲜活生动的人物形象。比如作者介绍小英子姐妹的外貌:“两个女儿,长得跟她娘像一个模子里托出来的。眼睛长得尤其像,白眼珠鸭蛋青,黑眼珠棋子黑,定神时如清水,闪动时像星星。浑身上下,头是头,脚是脚。头发滑溜溜的,衣服格挣挣的。——这里的风俗,十五六岁的姑娘就都梳上头了。这两上丫头,这一头的好头发!通红的发根,雪白的簪子!娘女三个去赶集,一集的人都朝她们望。”只是几个简洁的短句,使热情活泼、纯真质朴的农家女跃然纸上,疏朗清淡,耐人回味。

就是在这种平淡和谐的氛围中,纯朴善良的人们构成了一幅脱离物质和伦理道德束缚的净化画面。对于那些习惯了城市灯红酒绿的人们来说,每天拖着疲惫的身躯,带着不同的面具,厌倦了糜烂空虚的生活,被琐碎围绕着,就像是被罩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不停做着困兽之斗,只有面对澄澈的天空时,才会唱出最动听的自由之歌。人也是一样,只有置身于最淳朴的乡野,摆脱一切物质的层次,才能激发出最原始的人性,重新拥有追求幸福的勇气。这就是对人性的净化。读汪曾祺的《受戒》就是如此,他的文字似乎就有这种魔力,让人在不觉中得到沐浴。

正如作者所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是的,我们所呼唤的就是健康的、美丽的、诗意的人性。

我们读书也是一样,汲取健康的性灵才是最真的。

书,就是一把钥匙,让我们打开文学之门;书,就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海洋里遨游;书,就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做人的道理。

最近,我读了《叶森格伦受戒》一文。课文主要讲了:雄狼叶森格伦(朋友都叫它老狼)到了列那狐家门口,闻见鱼肉味、喝奶酪的味道。老狼很想走到列那狐家里去,这样就可以直接偷鱼肉和奶酪了。老狼把鼻子贴在门上,那鱼味和奶酪味使它如痴如醉。狡猾的列那狐识破了老狼的计划。见老狼可怜巴巴,就给了它一块最小的。可老狼吃得太快连鱼腥味都没尝出来。

老狼不甘心,想在列那家要点奶酪。饿得饥肠辘辘的老狼,被列那家的奶酪香围得团团转。老狼把头伸进门窗,列那拿了一盆热气腾腾的开水泼到了老狼头上。列那一边笑一边鼓励老狼修成道士。可怜的老狼到了这般地步还没有识破列那的鬼把戏。

读了这篇课文后使我深深地懂得:做人不能太愚蠢,知道人家聪明,千万不要任意让别人摆布。这个故事与《安拿生和傻子的故事》差不多。安拿生本来很聪明,傻子也不傻。只是安拿生的贪心,让自己无家可归。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人要做有用的人,善于识别真假,不断提高自己。

读完汪曾祺的《受戒》,我的心竟有一丝颤抖,一些形象化的激动凸起在我的皮肤上,虽然我知道天气并不冷——那是内心的震动造成的。

“是有路的地方,我都要走遍。”初见这样的豪言,我感动了,想到自己仅为刚刚迈出的一小步而沾沾自喜,却空抱着一腔愿望,便在心里暗暗责备自己的浅薄。我不想将自己封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我知道自己的天地应该很大,也一定会很大,但立足于此,我却发现自己的双腿并不强壮,就算是心,也没有伟岸到可以俯视天下的地步。那么,我的路在哪里呢?我的方向呢?我不知道,我没有明确的目标,虽然我渴望流浪的洒脱,但我也明白,自己并不会洒脱地自我放逐。但是此时,我确是失去方向了。

故事临近结束,我又看到了“走遍没有路的地方”的言语,我在觉得自己悟性太低的同时,也体味到一丝禅机。走遍有路的地方固然了不起,但那毕竟是是沿袭别人的老路,并不是在创造自己,而走没有路的地方,则完全是在走自己的路,并且用自己的手去打拼、去开创。如果说,走别人的路是在图纸上加深一道划痕的话,那么,走自己的路便是增加一道划痕了,勿用赘言,后者才称得上是真正伟大的选择。

鲁迅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一直引以为箴言。然而,一直以来,我想到的却只有别人是怎样开路的,而自己,只是在做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此时,我终于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然而我惶惑了,一直以来只会纵向切苹果的我,面对横向放置的苹果束手无策,即使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有另一方天地。

《受戒》的故事中,本是仇敌的青年人和头陀共同开辟了“没有路的路”,即使青年人“很快似乎忘记身边有个头陀”,“正如头陀忘记身边有一个带剑的年轻人”,但是起码“丁丁的声音有了和应”。而我,注定只能一个人走,走自己的路,即使唱歌,也只能听到自己的回音。

但是,谁又不是如此呢?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写,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非常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可以自给自足,靠着自己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可以偶尔吃肉,甚至可以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应该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爱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后来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直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高潮。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留下空白,给人留下无限想象空间,却也让故事更加精彩。

孔雀东南飞主要情节读后感

兰芝啊!汝何所惧?即使黑暗中的爱情,我相信,真情的曙光会驱逐一切。从古至今,“不守妇道,红杏出墙”诸多都是在形容你,但我相信你的坚强,只要自己做过的,都会无怨无悔。千般恋爱万种情,一切尽在不言中。纵然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你宁死不再嫁,只为仲卿对你许下的承诺,你的专情,你的专一,让我倾佩。

但求真心以对今生何惧何悔?时间在老去。那时的花开,那时的刹那芳华,我们目光集聚,没有别离!青山依旧在,真情万古存。棒打鸳鸯,说到底就是一种现实的罪过,这种罪过拆散了多少有情人!我,来不及陪你一世,来不及问你什么是永恒,甚至还来不及哭泣,你就这样悄然而走,头也不回......

结局虽然不是很美好,但是通过读这篇文章。让我们感受到了焦仲卿和刘兰芝爱情的真挚不予,两人突破了生死的考验,获得了真挚的爱情。而现在的年轻人,说结婚就结婚了,还没过多久呢,又说离婚就离婚了。这也证明了现在的人们对爱情的不珍惜和不尊重,所以我们要尊重,珍惜爱情。

爱情,这本是个最最古老的话题,不想字字句句读下来,眼眶里不觉间竟还是有股酸涩在滚动。

当日,刘兰芝这样立下誓言“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哪成想,这一日她收获的却是焦仲卿的如此指责“磐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蒲苇一时纫,便作旦夕间。”

“未至二三里,摧藏马悲哀。新妇识马声,蹑履相逢迎。怅然遥相望,知是故人来。”这对苦命的鸳鸯能在二三里外就听出了故人的马蹄声,内心里的那份爱恋呵,它该是怎一个深字了得?!

然而,别人不明了刘兰芝的心倒也罢了,连心中念念不忘的爱人也这样指责于她,试问刘兰芝除了说出“同是被逼迫,君尔妾亦然。黄泉下相见,勿违今日言!”又还能怎样?!

相爱却不能相守。痴痴苦等着情郎早日实践“吾今且赴府,不久当还归”的誓言。然而,辞过了县令又来了个太守……媒人一个接一个地上门,他的誓言却始终没有做到……母亲的抱怨兄长的责难,身为被遣回家的一个“弃妇”,她又该何去何从?!

我们仨主要情节读后感

感动、艳羡又心疼,但是却继续想读下去。

原本应该只是家庭琐事的流水细账,却在先生平实简朴的记述中,完全不见琐碎,只感一家三口间相互的爱意、理解和体贴。即使历经苦难,一家人在一起依然自享其乐。对于苦难风雨,都是一笔带过云淡风轻,倒是别人的帮助和善意、我们仨的小趣事记录详细。这份达观淡然,实在是大修为。

先生和钱老的感情一直是文坛佳话。一段感情也许始于一眼之缘,而历久弥新最重要的基础是志趣相投和互相欣赏,而后是彼此尊重和理解。和但不求同,两老给当代年轻人树立了教科书般的榜样。先生对钱老去蓝田任教一事的态度,无疑彰显了大智慧。钱老生活中的憨气与呆气,先生也不强求改变,而是保留尊重彼此的不同。而钱老在先生分娩、自己下乡交代阿瑗照看妈妈的种种细节之中,对妻子的爱意体贴,也看得心里温暖。及至后期动荡之中,两老淡泊离群索居,逛动物园、探险,也是自得其乐。

一边看书一边心疼先生。从我们仨,到阿瑗病逝,钱老离去,只留下先生孑然一身回忆记录往昔。想到一字一字重新写下爱女和丈夫离去的细节,浅浅数语,却无异于重揭伤口。同时也心疼阿瑗。那么聪慧那么懂事那么乖巧,病入骨髓到无法坐起,书信之中依然幽默风趣,尤其看到那句“牛儿不吃草”,潸然泪下。

真好,他们仨又团聚了。

女巫主要情节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女巫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女巫》这本书是罗尔德。达尔写的。

这本书讲的是:主角(书里介绍的我不是真实的我)每个圣诞节和暑假都从英国到挪威去。有一次过圣诞节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开车去挪威和姥姥一起过圣诞节,可是在奥斯陆以北时,我的气车因滑出大路,掉到岩石深谷里去了······自然我被姥姥抱回家。而父母丧生了。姥姥和我回到了英国。在英国我碰到两次女巫,第一次我很幸运,但第二次我就一点都不幸运。第一次:在树上给蒂米(我最好的朋友。)造木屋,忽然,我看见一个女人站在树底下,她带着手套,我马上爬到我再也怕不到的地方,应为姥姥跟我说过女巫的特点,像猫一样的手,蓝色口水,秃头和正方形的脚。但她们把特点掩盖住。第二次:我和姥姥住在英国南部海滨馆里,我每天去会议事室里的大屏风后面训练小白鼠,突然,一群女人(所谓的女巫。)来到会议室后,把门锁上,来开会,只所以能认出她们是因为她们最后显出了她们的特点会议马上结束后,有一个女巫说她闻到狗屎的气味,因为姥姥给我说过你越干净女巫就闻你越臭。最后我变成老鼠了还大败所有的女巫,女巫给我和了女巫大王的药,所以我变成了老鼠,但我变成老鼠的那一天我把偷来的药放到她们的汤里,所以她们变成老鼠=我打败了女巫。

这本书告诉我们世界上最强大的东西都有她们的弱点。

今天,我读完了《女巫》这本书。《女巫》主要描写了主人公被女巫变成了老鼠后,又如何把女巫们变成老鼠的故事。

主人公从小听姥姥讲女巫的故事。一天,他真的在一个旅馆里遇见了一大群女巫。结果,女巫们给他喝了整整一瓶“86号慢性变鼠药”,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最后,他想办法把变鼠药放进了女巫喝的汤里,女巫们全部变成了老鼠。

这本书主要告诉我们,即使你被变成一只老鼠,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这样你才有机会消灭他们。正是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还是能够消灭全世界最强大的女巫。

7月5日的公交车纵火案众人皆知,但是有一个人,差点从我们的视线中遗漏,他就是闵光荣。在事情发生的那天,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为了尽到人民警察的责任,帮助周围的人砸开车窗,冒着滚滚浓烟,扶着乘客从车窗跳出。他永远忘不了当时惨烈的场面,他忘了自己身上已经湿透,还有一股焦味。到最后,面对采访时,他只是说:“我是一个人民警察,救人是我的职责。”

我觉得他就像本书的主人公一样,都拥有爱和勇气,用自己平凡的力量,战胜强大的困难。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希望我也能拥有强大的爱和勇气,来面对我的挑战。

一开始小女巫想去布劳克山跳舞,可是他的年龄太小了,不给去,他想去就偷偷的去了,结果一高兴跑到雷雨女巫那去了,结果被他发现,他到最高首领哪儿去说小女巫的罪状,他们都要求最高首领惩罚小女巫,最高首领的惩罚是把他的扫帚烧了让他走回去,他走了三天三夜才回家,他准备明天早上去买扫帚的,第二天它步行去了买扫帚还买了打火机,他坐着扫帚飞了回去,大家惊人的看着他,他在一路上飞的很快,扫帚不听他的命令还是被他屈服了,以后小女巫不是学习六小时而是七小时,他还帮助了老太太度过了冬天,因为她对守林人施了魔法,然他帮小女巫自己砍柴,从此以后守林人再也不敢阻止老婆婆砍柴了。

我看完这本书觉得做女巫真惨,做了好事就说是坏女巫,做了坏事就是好女巫,为什么女巫做了坏事还算是好女巫呢?做了好事又成了坏女巫呢?真搞不懂,要是我是小女巫我还是男人作风不跳舞就和乌鸦在家里玩,就玩赛尔号,用魔法升到一百级,去打爆谱尼封印,先交乌鸦下围棋,在跟家里的乌鸦下围棋,然后让乌鸦赢几盘。我觉得小女巫是做事坚持真理的一个女巫,他没有被大女巫说做坏事的女巫是好女巫迷惑住,还是一直很认真的学习魔法,只做还是不做坏事,他又是怎么超过大女巫的呢因为他把魔法书里的知识背了一遍?所以才超过其他女巫的。

我们的学习态度和小女巫如果一样也会超过比你强的人让他们听你的,小女巫就是这样超过其他女巫实现自己的梦想的。

这一阵子我读了许多的书,有《鲁滨逊漂流记》、《海底两万里》、《80天环游地球记》、《钢铁是怎么样炼成的》等等……但其中令我感受着最深的还是《女巫》。里面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小男孩,在父母双亡后跟姥姥在一起,姥姥给他讲了许多关于女巫的故事,使他知道了女巫的样子——秃头、长着尖尖的爪子、脚是方的、唾液是蓝色的。他两次遇到了女巫,第一次安然脱险,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他在一家旅馆里碰上了全挪威的女巫开大会,被女巫大王发现并变成了老鼠。但是他凭自己的勇敢和智慧,偷到了老鼠药,把女巫变成了老鼠。后来,这个小男孩和他的姥姥决定自己制作变鼠药,打败全世界的女巫。

读完这本书后,我仍然在细细回味其中的故事情节,故事中的那位小男孩乐观的心情令我敬佩。他被女巫变成了老鼠,但他没有哭,没有埋怨命运的不公,而是勇敢的面对这一切,并最终凭借勇气和智慧打败了女巫。现在还有多少人有这种品质呢?现在的人只要遭遇一丁点挫折或失败,就会自暴自弃、不思进取,这样是永远不会成功的!我们绝不能这样,要勇敢面对它。

在生活中,困难就像是故事中的女巫一样,如果对他置之不理,他便会妨碍你,但如果我们勇敢地用智慧与它“抗衡”,便能够“消灭它”,排除他对你的干扰。

从书中,我明白了:不管你现在的处境如何,都要学会勇敢的`面对,这样你才有机会胜利。只要有爱、勇气、及自信心,即使我真的只是一只小小的老鼠,也会消灭全世界最强的女巫,获得成功。

最近,我读了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感觉这本书既非常有趣又有点可怕。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世界上到处都有女巫,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女巫。女巫十分可怕,不仅样子长得难看,而且还非常凶狠。她们有这样几个特点:

二、女巫全是秃头,平时都戴着假发;

三、女巫都有大鼻孔,是用来嗅孩子的气味的;

四、女巫的眼睛里有火和冰在跳动;

五、女巫的脚是方头的,没有脚趾;

六、女巫的口水是蓝色的。最为可怕的是,女巫平常都伪装得和正常人一样,很难被人发现。一次,女巫们在开年度大会。有一个小男孩被困在满是女巫的大厅里,偷听到了女巫们的行动计划。不幸的是,女巫们发现了这个男孩,并用新发明的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把他变成了一只小老鼠。然而,他正视现实,机智勇敢,从女巫大王那儿偷了一瓶变鼠药水,倒进了女巫们喝的汤里,把那些可恶的英国女巫连同女巫大王,都变成了老鼠。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即使你被变成了一只老鼠,也不能自暴自弃,要学会勇敢地面对现实,相信自己仍有机会消灭强大的敌人。只要心里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了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

一听到《女巫》这两个字我心里就发颤,但是当我看完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后,我才知道女巫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

当我看到作者是罗尔德。达尔的时候,听着这名字我还以为这位作者是位女士,但我又仔细看了看,也不像个女士的名字,我认为,也许我是个女生,所以我以为作者是位女士。

本书主人公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和他的姥姥。本书主要讲了小男孩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他的姥姥负责照顾他,他的姥姥在他小时候就教他怎样识别女巫。在小男孩八岁前遇见过两次女巫,第一次安然脱险,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第二次他被女巫抓到,并且被女巫变成了一只小老鼠。小男孩并没有为变成一只小老鼠而伤心,最终他打败了女巫大王和其它83个女巫们,而小男孩和他的姥姥不仅仅想消灭这84个女巫们,他们还想消灭全世界的女巫们。

文中的小男孩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一直有个梦想:就是消灭全世界的女巫。小男孩就算被女巫变成一只不起眼的小老鼠也要坚持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小男孩为了实现梦想尾巴也被砍断了。我认为人最好的性格应该是开朗、乐观、乐于助人、活泼,而文中的小男孩的性格也是这样的。大人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我认为这话很有道理,因为小男孩性格好最后的命运也好,小男孩消灭女巫为自己想一想,也为别人想一想,做事出以公心,真是难得呀!

还有我认为小男孩的姥姥真了不起,他的姥姥用火柴杆和用来刷头的刷子上的刷毛给变成小老鼠的他做了一把牙刷,用糖盒给他做浴缸,还在地上装上了小按钮,一按灯就亮了……姥姥即心灵手巧,又开朗,真好。小男孩和她的姥姥都充满了智慧,我也想做个有智慧的女孩。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童年》的书,当时我看到这本书的题目时便被吸引了,让我想起童年的时光。

而当我再深入地看时,我才知道这本书并不是讲述童年的快乐时光,而是陈述了一个悲惨的小孩在童年时过着那种惨无人道的生活。

本书的主人公名叫阿廖沙,很小的时候便失去了父亲,于是便跟随母亲来到了外祖父的家里生活。可是他们却没想到这里就像地狱一样,舅舅们总因为家产而互相争吵甚至殴打对方吗,家中的大人总是殴打女人和小孩。在阿廖沙的眼里,成人的世界是多么地丑陋。幸亏家里还有一个真正爱他的人,那就是他的外祖母,他的外祖母总是很慈祥地给他讲故事,给了他生存下去的希望,外祖母的形象在阿廖沙的悲惨童年中散发着耀眼的光辉,笼罩着阿廖沙。

这本书中的故事,其实也是作者高尔基小时候的真实遭遇,他也同样是在那种惨无人道的环境下慢慢成长。作者写本文正是为了反映出当时那种社会的黑暗与对妇女及儿童的歧视,揭露了各种庸俗的行为。而正是因为当时社会中还是有向外祖母一样的人影响着阿廖沙,使他不陷入这种庸俗的情趣生活中!

老师,之前电脑中病毒了,用不了,所以迟了几天才交……。

活着主要情节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我们就是要写下来我的感谢感悟和答复。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活着主要情节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活着》是我边哭边读完的,书中主人公凄苦的命运触动我那脆弱的神经,加之当时自身的心情非常低落,整个人泣不成声,这可能就是读者和作者产生的共鸣。我不知道现实生活中有没有这种悲惨的故事,但总觉得所有的故事在现实中都有原形可寻,只是作品经过了人为的加工而已。应该有好多人都曾问过自己:“活着究竟为了什么?”包括我自己!当然,不同心境下的答案是不同的,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

人生在世,漫长而短暂的几十年,活着的方式却不尽相同,形形色色的人选择林林种种的生存方式,也就产生迥然不同的人生结局。有的人碌碌无为,甘愿平庸;有的人不懈奋斗,终获辉煌;有的人贪图享受,家道败落。记得有人对我说过:“要是能快乐的死去该多好!”说实话我也想,面且会有很多人这么想过。可是冷静下来,这又是多么不负责任的想法,生命不是我们自己给予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自己擅自决定生命的去留呢!看看《活着》吧,再重新审视一下生命的意义,也再重新认识一下自己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必须为活着而活着!

活着的路上充满挑战,不可能一帆风顺,有些痛苦、挫折很容易把弱者打败,丧失活着的勇气,所以会有一部分人选择过早地离开这个世界。每个选择都有存在的道理,但我要说的是这些人太自私,他们心里只有自己,没有其他任何人,把痛苦与悲伤留给了亲人和朋友!除了自身的原因,社会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假的东西太多,真的东西太少,人心里没有安全感,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更多的是猜疑,惶惶恐恐中越来越怀疑活着的意义。

活着还是要真实的好,最起码自己心里踏踏实实。对人待事得容人处且容人该是活着的一个境界,可能会被某些人认为很傻,换个角度,傻又何尝不是一种福呢。只有经历了才会知道真实的感受,即使被欺骗,痛彻心扉后才会更懂得珍惜。若没有了悲欢离合、苦痛挣杂,人生会少了些许色彩,有句歌词唱的好“风雨过后总会见彩虹!”活着应该就是哭着、笑着吧,有泪水也有笑容!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小说中主人公福贵的父母,儿子有庆,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二喜,孙子苦根相继离开人世。最后福贵只剩下一头老牛与他共度余生,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你眼睁睁地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地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中最大的悲哀。但小说中的主人公福贵并没有因为这些不幸而放弃自己的生命,这是令我最钦佩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令人心痛的是这已经是当代人们生活中很真实的写照了,比如高考生高考完后因为考试失败跳楼自杀,有的人为爱寻死……如果他们能像福贵这样的坚强,也许就不会酿成这么多的悲剧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金钱,地位,权利,甚至不是为爱情,亲情而活,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活着才是生命的本质。

活着就应该去忍受生活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也是一门艺术。

希望我能以我微薄的力量,朴实无华的文字去赞美这样一个倔强而坚强的灵魂。

他叫福贵,出生在地主家庭,年少时也曾享受过一段骄奢淫逸的生活,实在是个逍遥自在的阔少爷,有父母健在,妻子和未出生的孩子陪伴,算是家庭美满,但他在他仅有的可以挥霍的年纪却从未珍惜过自己的家庭。终于好景不长,他花光了家里最后一笔钱财,从家财万贯的少爷变成了生活拮据的佃农。家庭破产之后,巨大的生活落差和心理落差刺破了他麻木冰冷的心,他懂得了生活的不易,开始孝敬父母陪伴妻子孩子……但老天爷似乎宁要他为他年轻时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一样,家人陆续死亡之后,四代人竟最后只剩下了自己一个……遭受巨大打击之后的福贵买了一头老牛,继续生活着或者说与生活的苦对扛着。

罗曼·罗兰曾说,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诚哉斯言,福贵他也是如此,在经历父母离去、妻子儿女离去的双重打击之下仍然不放弃接下来的生活。揆诸现实,可能有人会说,小说终究只是小说,当下哪有这么多苦难需要一个人去承受?但小说是讲逻辑的,而现实从来不讲求逻辑,甚至现实生活带给一些人的苦难远远大于我们的想象。我曾在网络上看到现实版《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他的一生便是如此,老伴子女离去,兄弟大哥离去,只剩一个不太聪明的弟弟和一条老狗。

但老天似乎也不是丝毫不近人情,有人在遇见他的十年后再次看望了他,本想着这位“福贵”该是位步履蹒跚的老人了,但当真正见到他时才发现原来生活终究还是会柳暗花明,他再次娶妻并拥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在捡废品的日子里他依然坚强地生活,照顾着自己的弟弟……当有人好奇问起他这么乐观的原因时,这位老人回答:“向前看!”。看似简短的三个字却紧紧围绕了他的大半生,在经历悲喜交加之后仍然不卑不亢,生活依旧有人间烟火气。其实,往事迢递,我们本就不应该踟蹰不前,我们也应该拥有这样充满希望的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够支撑自己走过一个又一个漫无边际的夜晚,走到柳暗花明的那一刻。

正所谓,欢乐是人生的驿站,痛苦是生命的航程。世间之事总难一帆风顺,因此学会怎样“苦中作乐”便成为一门学问,而《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也生动诠释了怎样用自己瘦小的身躯去支撑一个强大的灵魂,去生活带给他的种种难题。上天总爱捉弄世人,因此困苦是生命的本色,但世人也要勇于反抗上天,因此不论生存与生活,都要在凡尘中挣扎,即使筋疲力竭,倒下也要再坚强地站起来,继而走完自己的生命旅途。正因如此,人只在自己站起来之后,这个世界才能属于他。

山高水长,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有自己的使命,有自己的人生节奏,我们不用和别人比,不需要在乎别人怎么看,真正重要的是自己是否认真过好这一生。王小波曾说:“我来这个世界,不是为了繁衍后代。而是来看花怎么开,水怎么流。太阳怎么升起,夕阳何时落下。我活在世上,无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见些有趣的事。生命是一场偶然,我在其中寻找因果。”我想不管是小说的主人公福贵还是现实生活中的“福贵”都已经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明白了活着带给他们的礼物。他们为了活着而活着,因为只有活着才能创造一切可能。只有活着并且不放弃活着,只有不放弃活着并且笑对生活,才能够真正的活着。这可能就是“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的最好诠释了吧。毕竟,满怀希望才会乘风破浪所向披靡。

掩卷深思,与其庆幸自己没有出生在那个水深火热的年代,我更愿意将目光放在今天,继而展望未来,从自己的生活中寻找活着的意义,探索自己对社会对国家的价值。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却也是对自己一生的一个交代,它可能开始于理想,但绝对不结束于理想。

最后的最后,愿我们都能清醒地活着,明白活着的意义,拥有一个似锦的前程和一个要追的梦!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讲述了一个人在漫长的时光中,如何挣扎地、拼尽全力地活着。

故事以大时代为背景,主人公福贵出生地主家庭,年少时嗜赌成性,输光了家中所有的产业。

此后,随着内战、三反五反、等陆续爆发,福贵和妻子家珍就这样在时代的裹挟下,身不由己地活着。苦难、鲜血、死亡,仿佛无穷无尽,悲剧一桩桩一件件上演。生命的黄昏,一切过往的人都已不在了,只剩下老了的福贵伴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着往昔。

作家余华用他平实而浑厚的笔调,以一个人浓缩整个时代,带着我们洞穿时间、活着、死亡与生命的意义。没有什么比时间更具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我们就可以改变一切。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比时间更残酷的了,它公正,公正到冷血。它从不为任何人停留,它总是在你猝不及防间拿走你生命中的许多东西。同千万年如斯不变却冲刷毁灭埋藏一切的时间相比,人真的很渺小。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其实无论是出生,还是死去,我们都是同样地毫无还手之力。

也许我们都曾有意无意地思索过这样一个问题。为了不辜负父母,为了不辜负爱人,为了不被人瞧不起,为了被社会承认……我们可以有千百种答案,但最终极的答案只有一种:为了不辜负自己,为了不辜负这仅有一次的生命。

你千万别糊涂,死人都还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可不能去死。同死去相比,活着是更不容易的一件事。一个人在某一个特殊的时刻,也许应当怀有死去的勇气,比如为着心里某些更可贵的东西。可这并不代表生命不珍贵,比起死,我们更该有活着的勇气。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在我生命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很在意别人的感受。因为内心莫名而来的自卑,因为迫切的对安全感的渴求,因为害怕被孤立,我总是习惯了妥协,习惯了讨好别人,习惯了委屈自己。后来我渐渐懂得,每个生命其实都是一个独立的星球,哪怕彼此挨得再近,也依然是两个个体。你的悲伤也好,快乐也好,能真正体味到的只有自己。也许成长的意义,就是一个渐渐走向孤独的过程,你会慢慢了解到,每天发生在我们身上99%的事情,对别人来说毫无意义。

生命就是那样一辆呼啸而过的列车,而你是唯一掌舵的人,别的人偶尔搭乘上这列车,却终会在某一站离开,都是过客。

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不懂为什么书名会叫做《活着》,慢慢的深入看下去才知道,因为福贵的一家老小,随着时间随着各种原因相继的离开了人世,到最后只剩下福贵和一只被他命名为福贵的老牛,他俩也相伴走完剩下的路。

福贵他做过地主,打过仗,逛过戏院,赌过博,经历着家人们一个又一个的离去。从富贵一时到落魄无比,从放荡的青年直至寂寞的晚年,或许平常人看来是悲惨的,但作者偏偏采用第一人称,这样或许旁观者的伤感大概是不必要的,人生的喜怒哀乐大概只有福贵自己知道吧!

读这本书的时候,心里是忐忑的,更是觉得很苍凉。忐忑,是因为看着福贵一家人的离世,一个接着一个,永远都不知道你看到哪里,他的家人又会离开;苍凉是因为,看着在这世界就只剩下福贵一人,年迈的他尽显孤独。

这大概也是最能打动我的地方,是啊,有时候阅读别人的作品时,是会改变我们的人生态度的。而活着中的福贵,更让我们看到活的人的感受,而不是别人的看法。

或许有的人会像福贵一样小心翼翼的活着,小心翼翼的待人待事,又或许我也是这样的,小心翼翼,可是尽管有再多的小心翼翼,也藏不住内心冲劲儿,面对自己害怕的事情,没做过的事情,告诉自己,别怕,试试看,大不了重新来过,没什么的。

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保夕的日子,你还会感到生活不易甚至徒生感叹吗?那曾经的不如意,恐怕就变成了一个个的美好回忆了。

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就应该选择努力,没有一个人的一生是一帆风顺的,只要坚信,活着才有一切,才有希望。

活着主要情节读后感

《活着》这部小说是一首对于一个无限匮乏的年代的赞歌。作者以强烈的笔触饱含感情有理智地讲述了一个有关生活和意志的一处悲剧式的寓言,告诉我们斗争与生存的意义。

文章主要讲述了主人翁福贵生在贵人家里却因嫖赌欠下了一屁股的债,为了还债,不得不把家产全部都用来抵债,空空如也,父亲也被气的走上了天堂,一个家族的落败,妻子的失而复得,更加让福贵看清了这被胭脂粉涂满的自己和世界,他学会了珍惜,学会去劳动,靠双手去获得幸福,就在一切充满希望的时候,一道闪电,一道汇聚的闪电,一道带着火花带着血的闪电,再次劈在了福贵的身上。母亲的历史,女儿,儿子,孙子,女婿的相继离开,竟是在同一家医院,原本是这样一个繁荣昌盛的家庭,因为嫖赌,让他们的未来发生了转折,这一转是带着心酸,泪水与惭愧的味道的,最后福贵带着一头牛过着生活,等着归宿。

从福贵的经历我想到老舍笔下的人物——祥子,祥子是一名人力车夫,一生的梦想是想通过个人奋斗,摆脱悲惨贫困的生活,历经三起三落,最终还是沦落到末路——-嫖赌。他跟福贵的相同点是都是因为嫖赌结果的,但他比祥子更幸运,生在富贵人家,心态也好,在同是经历过大起大落的时候,富贵选择去以牛消愁,从容地过完一生,而祥子一步步被剥削,压迫,最后一了百了,贪图钱财,自甘堕落,虚度了结局。他们都是20世纪农民阶级的悲剧,他们的经历都是一个个令人深思的道理,折射出的辞藻是一个个残酷的事实,值得我们去发现,去探索,去拼接。

人活着是为人自己本身而活着,不是为别的。活着,因为这个世界充满战争,我们需要生存。活着,因为这个世界有规则,我们需要精彩。活着,因为这个世界是进步的,我们需要体会与自己作斗争,只为那个生存的渺小。

西游记主要情节

孙悟空只好又来到翠云山,这次他变成了铁扇公主丈夫牛魔王的样子。铁扇公主不辨真假,把他接了进去。说到孙悟空借扇一事,假牛魔王故意捶胸道:“可惜,可惜,怎么就把那宝贝给了猢狲?”铁扇公主笑道:“大王息怒,给他的是假扇。”假牛魔王到:“真扇子你藏在哪儿了?仔细看管好,那猢狲变化多端,小心他再骗了去。”铁扇公主说:“大王放心。”说着将真扇从口中吐出,只有一片杏叶儿大小。悟空大喜过望,连忙抓在手中,问道:“这般小小之物,为何能扇灭八百里火焰?”铁扇公主道:“大王,你离家两年,怎么连自家的宝贝也忘了?只要念一声口诀,这扇就能长到一丈二尺长短。”孙悟空记在心上,将扇儿噙在口中,把脸一抹,现了本像,径自出了芭蕉洞。铁扇公主气得一下子跌倒在地。

感悟:

变成牛魔王的样子去借芭蕉扇,这真是一条妙计。这一小节就详细描写了孙悟空是怎么去智借芭蕉扇。

本文主要抓住人物心理、神态、动作,如“故意捶胸”“笑”“大喜过望”“连忙”等,通过生动语言,如“可惜,可惜,怎么就把那宝贝给了猢狲?”等,形象地给我们展示孙悟空机智和铁扇公主的愚笨,自始自终贯穿着一个“智”,使借扇过程更加生动有趣。

这就告诉我们,记叙一件事情,把握住人物的特点,对人物心理、神态、动作进行描写是很有必要的。

西游记主要情节

石猴拜师:石猴为寻找长生不老的仙方,根据一老猴指点独自驾筏出门求学,师承菩提祖师,得名孙悟空。悟空从祖师学得长生之道、七十二般变化及“筋斗云”。一日,悟空受众人挑唆,变为松树,引起祖师不快,被逐出洞。回到花果山,与占山妖魔厮斗取胜,带回被掳的众猴与物品,自称美猴王。

官封弼马温:悟空向东海龙王讨得(定海神针)如意金箍棒。在幽冥界勾掉猴属在生死簿上的姓名。龙王和阎王表奏玉帝,请伏妖猴。玉帝知其厉害,便假意招安,派太白金星赴花果山招安悟空。将其封为弼马温。

大闹天宫:孙悟空因向东海龙宫借得“如意金箍棒”,又去阴曹地府,从生死簿上勾销自己名字而被告上天庭,玉帝招他上界做弼马温。悟空嫌官小,打回花果山,树起“齐天大圣”旗号。玉帝派十万天兵天将捉拿孙悟空,没有成功,便请孙悟空管理蟠桃园。孙悟空偷吃蟠桃,搅了王母娘娘的蟠桃宴,又盗食太上老君的金丹后逃离天宫。玉帝令托塔天王率十万天兵捉拿悟空。悟空打退了众天神。观音菩萨举荐二郎真君助战;太上老君在旁使暗器帮助,最后悟空被擒。悟空被刀砍斧剁、火烧雷击,甚至置太上老君八卦炉锻炼四十九日,依然毫发无损,还炼成火眼金睛。玉帝请来佛祖如来,才把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祸起观音院(大闹黑风山):唐僧悟空行到观音院,老住持为谋占唐僧袈裟欲纵火烧死唐僧师徒,悟空从天界借得避火罩罩住唐僧,火烧禅院。黑风山黑熊怪趁乱偷走了袈裟,想开“佛衣会”炫耀宝物。孙悟空追寻袈裟,大闹黑风山,不能取胜后去请观音菩萨帮忙,观音变作白衣秀士,劝熊怪服下悟空变的仙丹;最终观音收服了黑熊怪,悟空夺回了袈裟。

计收猪八戒:高老庄高太公家高小姐被官府抢走,妖怪猪悟能救出高小姐后被高老汉招赘为女婿。酒宴上,妖怪酒醉现出真面,将高小姐锁在后花园。悟空与师父来庄投宿。悟空变为太公之女。迷惑妖怪,弄清了妖怪的来历。原是天蓬元帅,因调戏嫦娥被发下界错投了猪胎,经观音点化,等候取经人。唐僧收他为徒,给他取名猪八戒。

大战流沙河:师徒三人来到流沙河畔,流沙河中妖怪径抢唐僧,八戒悟空去战,妖怪钻入水中,不肯上岸。悟空去见观音,观音让木叉与悟空同去。木叉叫出妖怪悟净。唐僧收悟净为徒,悟净以颈下骷髅结成法船,渡唐僧过河。

四圣试禅心:骊山老母与观音、普贤,文殊菩萨变成母女四人,欲招唐僧为夫,并要将三个女儿嫁给悟空、八戒和沙僧,意在试探师徒四人禅心是否坚固,唯八戒意动神摇,溜进后堂去撞天婚,被捉弄捆于树上,八戒十分羞愧。

偷吃人参果:唐僧师徒到五庄观投宿清风、明月两位道童奉师父镇元大仙之命,以人参果款待唐僧,唐僧误认人参果为婴儿而未敢食。八戒怂恿悟空偷果三个师兄弟一起分享,遭到二道童怒骂。悟空一怒推倒了人参果树逃离,却被镇元大仙捉回去。悟空求得观音医活果树,二人结为兄弟。三打白骨精:唐僧遣悟空去化斋饭。山中白骨精想吃唐僧肉以长生不老,一变美女,二变老妇,三变老翁,迷惑唐僧,均被孙悟空识破,打死妖怪,唐僧以为滥杀无辜大怒,逐走悟空。(悟空与八戒)双战黄袍怪:唐僧误闯黄袍怪的波月洞。黄袍怪的夫人原是十三年前被掳的宝象国公主,她放走唐僧给父王送信。国王恳请八戒、沙僧降妖。沙僧被擒,八戒逃回馆驿。黄袍怪变做俊俏郎君拜见国王,将唐僧变做老虎囚禁笼中。白龙马变作宫女刺杀黄袍怪受伤。八戒来到花果山,用激将法请回孙悟空。悟空请来星神收回,救出公主,恢复唐僧原身,师徒重归于好。夺宝莲花洞:行至平顶山,悟空让八戒巡山。八戒要躲懒睡觉,编谎骗人,但被变成啄木鸟的悟空一一听知,戳穿其谎言。八戒只得再去探路。被莲花洞银角大王捉去。银角大王又使用移山法,一面压住悟空,一面将唐僧、沙僧和白马掠回洞府。悟空挣扎脱险后,经过几番周折,终于将银角大王装进葫芦内,这时,太上老君赶来,收走了由炼丹的金、银二道童变幻的金角、银角大王。

大战红孩儿:火云洞红孩儿是牛魔王与铁扇公主的儿子,用苦肉计骗取了唐僧的信任,纵风将唐僧慑走,并口喷三昧真火烧得悟空、八戒落荒而逃。悟空请来龙王洒下雨水,反被烧伤。八戒去请观音,被红孩儿假扮观音捉去,最终悟空真观音用莲花宝座,降伏红孩儿,收他做了善财童子。车迟国斗法(降三怪):车迟国国王兴道灭佛,宠信三位道士——虎力大仙、鹿力大仙和羊力大仙,封他们为国师。他们作威作福,欺压僧人,悟空大为不平,设计戏耍国师,在三清殿,以尿水作圣水赏赐给三大仙。三大仙欲报受辱之仇,与唐僧斗法。先斗祈雨,再斗坐禅,三斗隔板猜物。悟空使计,三大仙皆输。最后赌砍头剖心下油锅,悟空使出降妖手段,三大仙现出原形死于非命。趣经女儿国:师徒途径女儿国,唐僧、八戒误饮子母河水怀胎。悟空取来落胎泉水,如意真仙因其侄红孩儿被悟空而降生恨。悟空教沙僧趁自己诱开真仙之机,取走泉水。唐僧八戒饮水解胎。医好了师父、师弟的奇恙。西梁女儿国王倾慕唐僧,欲招唐僧为夫。唐僧割断情丝,谢绝了女儿国王的一片好意。隐藏宫中的琵琶妖女,乘机把他摄入琵琶洞,悟空与八戒与妖女酣斗,却被她暗施毒针刺伤。后经昴日星君相助,才收伏了蝎子精。

真假美猴王:悟空因打死强盗被唐僧赶走,去见观音被留。六耳猕猴乘机假冒悟空打倒唐僧,抢去文牒,去西天取经,沙僧求助观音。观音与悟空沙僧同去花果山,真假悟空恶战,真假难辩。如来使他现了原身,被悟空一棒打死,观音送悟空回唐僧处。

三调芭蕉扇:前方火焰山挡路,悟空向牛魔王妻铁扇公主罗刹女借芭蕉扇,罗刹女因其子红孩儿被悟空降伏,一扇将他扇到九万里外的小须弥山灵吉菩萨处。悟空得到定风丹二借宝扇,被扇不动,变成虫子随茶水进入公主肚中,公主疼痛难忍,只得答应借扇。不料却是假扇,愈扇火愈大。悟空变做牛魔王形状,三借得宝扇,不料真牛魔王得知被骗,变成八戒模样,又拿走了扇子。悟空与天将恶战牛魔王,收服牛魔王,铁扇公主终于答应借扇。悟空扇息山火,师徒翻越火焰山。盘丝洞斗妖:盘丝洞蜘蛛精七女妖把进来化斋的唐僧被蛛丝缠住。悟空见蛛女们去濯垢泉洗澡,变饿鹰,叼走其衣。八戒下水变成鲇鱼乱钻,然后现出本相,与蛛女们战斗,被蛛女用丝缠住。悟空打死小妖,救下师父,七女走脱。师徒们前行,来到黄花观。观主正是蛛女们的道兄多目怪。他用毒茶加害唐僧师徒,被悟空识破。打斗中,多目怪胁下千眼齐放金光,罩住悟空。悟空请来毗蓝婆菩萨,用金针破金光,才收伏多目怪——蜈蚣精及众蛛女。

西游记主要情节

行至车迟国。国王兴道灭佛,宠信三位道士——虎力大仙、鹿力大仙和羊力大仙,封他们为国师。僧人都被罚做苦工。悟空放走诸僧,打死道士、冒充三清(元始天尊灵宝道君太上老君)。悟空先后与三妖道斗法,比赛坐禅,隔板猜物,赌砍头,剖腹,下油锅,由于悟空使计,三大仙皆被诛灭,现出原形,国王才知道上当。

20通天河受阻。

唐僧师徒行至通天河,老鼋驮他们渡河,但因唐僧忘记向如来问他所托之事而将师徒四人和马匹抛在水中。诸阴魔兴风作雨欲夺经而未成功。此为第八十一难。

内容概括:《西游记》是我国文学史上成就最高的一部浪漫主义神魔古典章回体小说,共一百回,分为两大部分:第一至第十二回是全书的印子。其中前七回讲孙悟空的出身和大闹天宫等故事,为他的神通广大和后来随唐僧去西天取经提供背景材料;第八回至第十二回则介绍小说的另一个主人公唐僧,交代取经的缘由。第十三回至第一百回是故事的主体,写孙悟空皈依佛门,与猪八戒、沙和尚一起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战胜了各路妖魔鬼怪,终于取得了真经。他们自己也修成了“正果”。

写作特色:《西游记》无疑是中国最伟大的一部神话小说,充满了浓郁、奇丽的浪漫主义色彩。它创造了一个光怪陆离、神奇瑰丽的魔幻世界。整部书无论是生动有趣的故事架构、曲折离奇的情节设计、丰富诡异的人物性格刻画,还是诙谐讽刺的艺术风格,以及明快、流畅、极富个性化的语言的运用,都体现出了作者吴承恩具有像他笔下的石猴一样“横空出世”的艺术想象力,显示出前所未有的艺术功力。

人物形象:

【孙悟空】他乐观,聪明,勇敢,顽皮,机灵,热爱自由,除恶务尽,充满了斗争精神。与如来打赌也反映了他自高自大和心高气傲的缺点。后来他参加了取经队伍,尽管头上戴着金箍,不能完全自由行动,但他的火眼金睛能够看透一切;手上的金箍棒威力无穷。他始终是战胜妖魔鬼怪的战斗动力,最后得到一个“斗战胜佛”的光荣称号。孙悟空的种种“神通”,正包含了古人对自身增长的幻想和对征服自然的自信。孙悟空是中国人心目中充满积极浪漫主义精神的英雄。

【猪八戒】猪八戒是小说主要人物之一,唐僧在高老庄所收的二徒弟。猪八戒是与孙悟空相映成趣的人物形象。他身上有许多优秀的品质,同时也有很多引人发笑的东西。取经路上的脏活、累活如挑行李、背死尸、埋人头、扫垃圾等等,都是他来干。不过只要有机会他就偷懒睡大觉,与妖精们斗起来猪八戒也是十分勇敢的,但也有时会借口出恭(上厕所)逃避战斗。好吃贪睡,爱占便宜,嫉妒心理,喜欢拨弄是非,一遇困难就打退堂鼓。猪八戒还是一个好人,他憨厚淳朴,没有害人之心,并且坚持到最后的胜利,被封为净坛使者。、【沙僧】唐僧的三徒弟。他十分勤劳,总是挑担,识水性,在流沙河被收服。武艺并不算高强,但也勇敢的打头阵。忠厚诚恳,任劳任怨,正直无私,一心一意保唐僧西行,谨守佛门戒律。

【唐僧】唐省市西天取经的主使者和领头人,是如来佛祖的第二个徒弟金蝉子投胎转世,作了状元陈光蕊之子,因父母遇难,自幼出家,法名玄奘。取经初始时由唐太宗赐号三藏法师,故亦称“唐三藏”,俗称唐僧。西天取经途中,历经种种磨难。终于修成正果,被封为旃檀功德佛。一方面,他心地善良,信仰坚定,明知到西天去必然会碰到许多艰难险阻,“吉凶难定”,但仍然勇往直前,义无反顾。无论遇到多少困难,也不管外界有多少诱惑,他从来没有动摇过。但另一方面,唐僧又是个相当窝囊的人物。一碰到妖魔鬼怪,他总是一筹莫展,滚下马鞍,涕泪交流。一旦离开了徒弟,他连饭也吃不上。最糟糕的是他太糊涂太慈悲了。孙悟空主动除妖时,唐僧总是斥之为“无心向善”“有意作恶”“不知好歹”,甚至闭眼大念紧箍咒,是使孙悟空无法去战斗除妖,结果自己往往遭灾受罪。唐僧本来是西天取经的领导人,但小说中对他批评得很厉害。这就表明《西游记》并不是宣扬宗教,只不过是利用取经一事作为叙述故事的框架而已。

【神佛和魔怪】妖魔都是些凶狠狡猾的坏家伙,但各有特色。其中有些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人间的恶霸、强盗、军阀、土匪。天上的神和西天的佛当然也是幻想的产物。按作品的逻辑来说,应是正面形象,作家也曾一再渲染他们如何功德无量,法力无边;但对于这些神佛作者也往往有微妙的讽刺,写他们也有人间常见的弱点。如昏庸糊涂,外强中干、不负责任等,甚至还有腐败的倾向。

西游记主要情节

1、大闹天宫:孙悟空偷吃了蟠桃,搅了蟠桃宴,盗食金丹逃离天宫。玉帝派兵将捉拿猴王,不得。孙悟空与二郎神赌法斗战,不分胜负。被太上老君暗算收进炼丹炉里,反而炼成了火眼金睛,更加神力无比,把天宫打得稀里糊涂,吓得玉帝狼狈逃跑。终被如来擒拿压在五行山下。

2、大闹黑风山:唐僧袈裟为熊妖黑风偷走,悟空前往黑风山索回,打死黑风朋友白衣秀士蛇怪,并与黑风相斗,黑风逃回洞内。第二天,悟空变为老住持前往黑风山,被黑风识破,只好请来观音,设计让黑风服下悟空变的仙丹,使熊怪痛不可忍,悟空取回袈裟。

3、大战流沙河:流沙河中妖怪径抢唐僧,八戒悟空去战,妖怪钻入水中,不肯上岸。悟空去见观音,观音让木叉与悟空同去。木叉叫出妖怪悟净。悟净以颈下骷髅结成法船,渡唐僧过河。

4、智取红孩儿:红孩儿为了吃唐僧肉,变成七岁顽童并施计抓走了唐僧。为了救师父孙悟空设谋“认亲”、向四海龙王借水、叫八戒请菩萨、变成红孩儿父亲牛魔王等均未如愿,最后借助观音菩萨的帮助才制服了红孩儿,救出唐僧。

5、女儿国遇难:在西梁女儿国,女王欲逼唐僧为夫。唐僧被蝎子精捉走,悟空三兄弟大战妖精,败下阵来。只好求助观音,请来星官。悟空、八戒再次引出蝎子精,星官现公鸡原形啼叫,妖精露出原形,蝎子精死,救出了师父。

6、三打白骨精:唐僧师徒途经白虎岭,白骨精想吃唐僧肉以长生不老,又惧怕孙悟空。于是变成送斋饭的村姑,被孙悟空识破并打倒。然后变成寻找女儿的老妇,又被孙悟空识破并打倒。最后变成寻找女儿和妻子的老头,再次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并打死。白骨精现出原形。

7、真假美猴王:路过西梁国,悟空因打死盗贼,被师父赶走,上观音处告状。六耳猕猴精趁机变作悟空模样,打伤了唐僧,抢走行李关文,欲上西天骗取真经。真假悟空大战,惊动观音,观音念咒分不清,玉帝用照妖镜不能辨,唐僧念咒不能分,地藏王身边兽能辨不愿说。直到雷音寺,佛祖才使假悟空现出原形。

8、三借芭蕉扇:唐僧师徒途经火焰山,被大火阻住,孙悟空向铁扇公主借芭蕉扇,公主因红孩儿被孙悟空降伏,将孙悟空扇出五万里之外,孙悟空变成虫子进入她的腹内借到假扇;孙悟空又变成牛魔王借得真扇,却别牛魔王变成猪八戒骗回;最后在众神的帮助下,孙悟空得到了芭蕉扇,师徒四人顺利通过火焰山。

9、车迟国斗法:妖怪虎、鹿、羊变的国师让车迟国王独尊道教,把众教徒驱服道家苦役。唐僧师徒西行到达车迟国,见五百佛教徒被道众暴力驱使,行者化为道徒,救众僧出苦难。并与国师比求雨,比坐禅,比隔板猜物,比赛砍头、剖腹剜心,比试下油锅,悟空破其计,三妖都死。、大闹五庄观:唐僧师徒五人来到五庄观,悟空在八戒怂恿下去偷人参果,与八戒、沙僧分食。被清风、明月二童子发现辱骂,悟空一怒下推了人参果树,观主将师徒众人囚禁。悟空只得四处寻访医树之方,最后观音菩萨的玉净瓶水救活果树,众人得以继续上路取经。

建议。石猴紧闭双眼,纵身跳进瀑布,他发现里面有石锅、石灶、石碗、石床、石凳等,是一个极佳的安身之地,众猴伏地拜石猴为王号称美猴王。

12、灵台山遇仙:猴王为求长生不老,在樵夫的指点下,到灵台方寸山斜月三星洞找。

须菩提祖师学艺。祖师给他取名,姓孙,名悟空,把七十二变的口诀和。

筋斗云的口诀传授给了悟空。一日,悟空受众人挑挑唆,引起祖师不快,被逐出洞。花果山水帘洞已被以混世魔王为首的妖魔霸占了。

悟空只几拳就把混世魔王打得动弹不得了,众猴们又重新回到了水帘洞。、收服猪八戒:唐僧、悟空离开观音寺,来到高老庄。高老太公的三女儿翠兰被妖精霸占。妖精姓猪,上无父母,下无兄弟,黑脸短毛,长嘴大耳,长得很丑,又特别贪吃。他本是天上的天篷元帅,因蟠桃会上调戏了嫦娥仙子而被贬到了人间。高老太公一心想赶走妖精,解救女儿。妖怪有九齿钉耙,还会三十六变,但他不是悟空的对手,终于被悟空带去在唐僧面前磕头喊师父,取法名悟能。唐僧又给他取了别名叫“八戒”。、偷吃人参果:唐僧师徒来到万寿山,山上有座五庄观,观里住着镇元大仙。镇元大仙带着几个徒弟到元始天尊处赴会,交代清风、明月两个徒弟用人参果招待唐僧。夜里,悟空和八戒偷了金击子,来到人参园内,偷摘了人参果。事情败露后,悟空又把人参果树连根拔起。镇元大仙不放过他们,两次把他们师徒抓回万寿山。最后是悟空请来观音菩萨把净瓶里的甘露水洒在人参果树上,让树恢复了原来的模样。镇元大仙与他们师徒和好如初。、拜师取经:五百年后,唐太宗李世民派唐僧玄奘前往西天取经。唐僧在猎人伯钦的保护来到五行山,救出了孙悟空,收为徒弟,又绐他起了名字叫行者,孙悟空又称孙行者。悟空请唐僧上马,自己挑着行李在前面开路。观音菩萨变为老婆婆送唐僧锦衣、花帽,教唐僧念“紧箍咒”用来制服孙悟空。、大战二郎神:悟空因大闹蟠桃胜会和偷吃金丹,四大天王奉命围困花果山。观音菩萨保举玉皇大帝外甥——二郎神参与捉拿。二郎神本领高强,与悟空大战三百回合未分胜负。于是二人开始比试变化的本领,悟空多次变化都被二郎神识破。太上老君趁悟空不备,用金刚琢将悟空打晕,梅山六兄弟一拥而上,这才将悟空擒获。、八卦炉中逃大圣,五行山下定心猿:斩妖台上,玉帝要将悟空斩首,怎奈悟空吃了太上老君的金丹,变得刀枪不入,天王下令用火烧雷劈,却还是无济于事。太上老君将悟空押至八卦炉中,想用三昧真火将悟空烧死,谁知,经过七七四十九天,悟空非但没有被烧死,反而炼成了火眼金睛!他冲出八卦炉,再次把整个天庭打搅得一塌糊涂。玉帝只好向如来佛祖求救。悟空向如来夸耀自己的筋斗云功夫。如来提出,只要悟空能翻出自己的手掌心,就叫玉帝将天宫让给悟空。孙悟空大喜过望,使出十万八千里的筋斗云,却只跳到如来佛祖的手指处。悟空汗颜欲逃之夭夭,如来翻下手掌,施展法术,佛祖手掌变成五行山,悟空被压在山下500年。)。

曹操主要情节

这节课呢,我给大家讲讲曹操。为什么要讲曹操呢?因为我觉得民间和文学方面对曹操的评价太差了,对曹操是不公平的,希望从曹操的一些鲜明的性格的讲解,让大家认识真正的曹操。

其实曹操是个十分了不起的人,是个伟大的军事家,政治家,以及诗人。只不过是三国演义把曹操丑化的太多了,要了解真正的历史,还应该去看三国志。

而且三国演义把诸葛亮吹嘘的太神了,可以说是“状诸葛而近妖”,其实历史上的诸葛亮只是一个政治家,并非军事家。举例,“空城计”大家都以为是诸葛亮发明的,其实不然,“空城计”的真正主人应该属于曹操。可见三国演义的历史可信度不高,七分实,三分虚。而历史上第一个为曹操翻案的人应该是鲁迅先生,鲁迅先生也评价曹操是个十分有本事的人。

这样一来对曹操就有了三种评价——英雄、奸雄、奸贼,那么哪一个评价是准确的呢?

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友吕伯奢家,曹操到吕伯奢家里的时候吕伯奢本人不在,曹操由于疑心太重,以为吕伯奢的家里人要害自己,然后把他们一家都杀了。但是这句话呢,是错误的,在正史上是不对的。

《三国志》记录:曹操发现自己误杀人后,凄怆曰:宁我负人,毋人负我。

“凄怆”这两个字很重要,就是杀错了人,然后,唉,他也是很难过的,算了算了,宁肯我辜负别人,不可以别人辜负我啊。这个语境是曹操的一种自我安慰。

但是到了《三国演义》上呢,就变成了理直气壮,而且把“宁我负人,毋人负我”前面加了天下两个字,这个就大不一样了。曹操当时说这个话只是就事论事,虽然我错了,我错杀了人家我对不起人家,我现在也没有办法,我现在走投无路,也只好是宁肯我对不起人家,不要让人家对不起我了。这里面应该说他还保留了一部分善意在里面,而到了《三国演义》变成理直气壮说我对不起天下人,不可以天下人对不起我,那就是一个大大的奸贼。这两句话的差距是很大的。所以我觉得曹操的奸险歹毒这一点,应该说是有疑问的。

曹操:真小人,非伪君子。

我们的地方!

为什么呢?

因为其实当时包括现在,很多人干着跟曹操一样的勾当,但是却没有曹操的坦率。很多人,即便干了这些事,还装着自己是个好人,都是些伪君子。但曹操则不是,他敢说出来,这就是他过人的地方,他真小人,但非伪君子。

•奸诈当中有真诚,恰恰是曹操性格的一个特征。

在官渡之战中,当许攸来投奔曹操的时,曹操听到这个消息后大喜过望,“跣足而出”(跣足:光着脚)迎接许攸。(在古代光着脚是表示尊敬,而且是十分高贵的礼仪了)。在当时,估计也只有皇帝才有这样的待遇了,可见、曹操对于有才能的人是十分尊重的。并且有很多例子都可以证明。

•例如每当曹操的爱将(例如典韦、郭嘉)战死时,曹操总是十分悲痛的,他宁愿用自己的儿子的生命去换他爱将的生命。•对于曹操奸诈的一面,我觉得他这种奸诈某种意义上也是逼出来的。那样一个险恶的环境,他如果事事都说老实话,这还能够克敌制胜吗?兵不厌诈,这跟别人说自己足智多谋都一样的。

在曹操和张绣的战争中,他的长子曹昂在战斗中牺牲了,他的原配丁夫人悲痛得死去活来。并且被曹操气回娘家了,在后来曹操到其娘家,想把丁夫人接回去的过程中,可以看出曹操也是个温情的人,重感情的人。

并且当曹操临死的时候,曹操认为他这一生做的最错的事就是把丁夫人气走。因为要是到了九泉之下,曹昂跟他要妈妈,他应该怎么回答呢?你想曹操这一生犯多少错误,他居然认为他最大的错误就是这个,就是把她的妻子气走了!说明曹操是一个多情的人,是一个儿女情长的人,是一个重感情的人,这是曹操的温情。所以这也是十分了不起的。

但是你要认为曹操多么温柔,那就错了。曹操是很狠毒的,可以说是翻脸就不认识人。这也反映出曹操的性格的复杂。

曹操确实是一个很宽容的人。

例如:对于在曹操最不顺心时,背叛曹操的魏种,当曹操将他抓。

回来后,看重魏种的才能,也把他放了,官复原职。

再例如:在曹操与袁绍的一次战争中,袁绍要手下文人陈琳写了一篇檄文(即声讨书)。陈琳是个笔杆子,下笔千言,洋洋洒洒,痛骂曹操,并且是从曹操的祖宗开始骂起。再后来袁绍战败,陈琳被俘。但是曹操还是看重陈琳的才能,赦免了他,再后来陈琳就成了曹操的笔杆子,为曹操做事。

但是曹操又是一个报复心极强的人•。

•在有一段时间,当时的很多文人看不起曹操,说曹操的出生卑贱,因为曹操的祖父是太监,而东汉的朝政就是被宦官给搞坏的,所以文人们都很憎恨宦官。很多文人都大写文章,嘲笑或是辱骂曹操。后来边让、桓邵这些人被曹操抓到后,曹操都将他们杀了。

所以曹操这个人是很复杂的人。

刚才我们已经讲到了他的方方面面,这还不是他性格的全部,是他性格的一部分。他既狡诈又老实,既温情又狠毒,既宽容又报复。如果你只看曹操的一个故事,只看曹操的一面,你得出的结论就是盲人摸象,是不全面的。那么在我们看来,曹操可能是中国历史上性格最复杂、形象最多样的一个人。他这个人聪明透顶,又愚不可及;狡猾奸诈,又坦率真诚;豁达大度,又疑神疑鬼;宽宏大量,又心胸狭窄。可以说是大家风范,小人嘴脸;英雄气概,儿女情怀;阎王脾气,菩萨心肠.“惟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曹操能够如此地本色,说明他是英雄,而且是大英雄!不过这个英雄是很狡猾的,很奸诈的,因此是奸猾的英雄,简称奸雄。而这个奸雄呢,又是非常可爱的。易中天先生也给予曹操“可爱的奸雄”的评价。

所以,我们不能从单一方面去看待曹操,曹操是个人才,希望大家都看到真正的曹操,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多看看三国志了解真正的曹操,谢谢大家!

《牛虻》主要情节读后感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亲生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热生活,从而引起了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猛太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安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而教父一反往日慈祥的神态,不容反驳他要打这个念头。这是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太尼里就是自己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地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十三年后,亚瑟带这满是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无时不忍受这痛失爱子的煎熬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感地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枪,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着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那一刹那间,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就出他惟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牢中,一心只想保住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在牛虻的死亡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上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侯,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忠实的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得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父亲送上刑场。

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是留给人们的一笔可观的财富。

《牛虻》主要情节读后感

读完了《牛虻》这本书,似乎看见小说的主人公这微笑中倒下。

《牛虻》讲述了主人公亚瑟从加入意大利党到走上成熟的革命道路以致最后牺牲的经过,这是一部以意大利民族解放运动为背景的著名小说。

小说中有两个情节深深打动了我:一是牛虻牺牲,二是牛虻在外流浪的经历。其中一段牛虻和他的战友琼玛的对话,牛虻告诉她自己在最初五年受到的残酷打击。他在小店里当伙计被印度水手打成瘸子;他扮成驼背,做马戏团的小丑,遭观众的睡骂;他做矿工的下人,忍受矿工的无息打骂......他经历的苦难,令身边的琼玛不忍听下去,禁不住问:你为什么不自杀呢?”

是啊,自杀可以逃离这水深水热的也切,但是牛虻,他选择了的道路是顽强地生存。记得不就看过一则新闻:一位高中生因受不了父母离异和学业的双重压力而走上绝路。高中生也有十七八岁吧,牛虻牛虻离家开始流浪也不过十九岁。但他们选择了的却是截然不同的道路。挫折面前,站起来的是强者,倒下的是懦夫。

古往今来,多少名人成才的道路都是不一样的一帆风顺的。贝多芬在双耳失聪的打击下成为世界著名的音乐家,奥斯特洛夫斯也是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完成了惊世之作《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们要想在今后激烈的社会竞争上获得成功,又怎能不经历风雨呢?只要我们像牛虻那样挑战命运.自强不息的精神,总会有迎来彩虹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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