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制度管理制度规定范文(18篇)

时间:2023-11-16 09:27:03 作者:梦幻泡 会议制度管理制度规定范文(18篇)

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组织的实际情况和特点,使其能够真正发挥作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的规章制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叉车管理制度规定

为了规范车间叉车的使用,特制定《关于叉车使用管理规定篇》。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人。

叉车责任人为车间叉车司机,隶属于车间进行管理。

二、责任。

2、服从车间管理,保质保量地完成班长及调度安排的日常各项工作任务。

3、维护车辆的清洁和完整,经常对其安全附件和性能检查,并按规定进维修和保养。

4、严禁酒后驾车。

三、使用管理。

1、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载人,杜绝驾驶员以外的人随意动用车辆。

2、车辆在作业过程中严禁急停、急刹车、急转弯,限速行驶。

3、车辆开始作业前需检查制动情况,作业扣需将叉车在指定位置停放,严禁在生产线随意停车。

4、行驶过程中调节好叉车臂高度,避免划伤地面。

四、处罚。

1、司机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叉坏物资将按公司材料原价赔偿损失。

2、在作业过程中,不服从车间指挥,经核实第一次罚款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3、在车间内超速行驶,第一次处罚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4、司机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撞坏附属物及公共财产,视其情节罚款或按财产原价赔偿。

5、上班时间,司机人员严禁脱岗、睡觉。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6、下班后,需将叉车停放到指定地点,并将叉车臂降到地面高度,如违规处罚50元/次。

7、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处罚100元/次。

8、叉车司机严禁在作业过程中严禁载人,如违规处罚50元/次。

9、叉车司机工作结束后,未将钥匙带走,或将叉车交由车间操作者作业,如违规处罚100元/次。

10、严禁将车间各项标识牌、标识线等进行破坏,在加油后需检查是否存在漏油等情况,在叉运作业中需将叉车臂提升到合适高度,避免将地面进行划伤,如违规处罚100元/次。

会议标准化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条为改进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会议分类及组织。

第二条公司会议。归纳为四类:

1.公司级会议:主要包括公司董事(扩大)会、公司副总经理会、全公司干部会、全公司班组长会、全公司职工大会、全公司技术人员会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分别报请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由各办事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

2.专业会议:系全公司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质量分析会、生产技术准备会、生产调度会、安全工作会等),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主管业务部门负责组织。

3.系统和部门工作会:各部门、车间召开的工作会(如部门办公会、车间员工会等),由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4.班组会议:由各分部、中心或班组负责人决定并主持召开。

第三条上级或外单位在本公司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联营洽谈会,用户座谈会等)一律由总经理办公室受理安排,有关业务部门协作做好会务工作。

(三)会议安排。

第四条例会的安排。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公司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1.行政技术会议:

(1)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部署生产、营销、行政工作,讨论决定全公司的重大问题。

(2)副总经理办公会:总结评价当月生产、行政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3)班组长以上干部大会(或全公司职工大会):总结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本委(半年、新年)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个人。

(4)经营活动分析会:汇报、分析公司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揭露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5)质量分析会:汇报、总结上月产品质量情况,讨论分析质量事故(问题)、研究决定质量改进措施。

(6)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汇报、总结前季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

(7)技术工作会(含生产技术准备会):汇报、总结当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科研、技术和日常生产技术准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布置下月技术工作任务,研究确定解决有关技术问题的措施方案。

(8)生产调度会:调度、平衡生产进度,研究解决各部门、车间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问题。

(9)部门、车间办公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0)分部、中心、班组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1)班组班前会:对前一天工作进行讲评,布置当日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

2.各类代表大会:

(1)职工代表大会;

(2)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3.民主管理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公司管理委员会;

(3)经理联席会;

(4)生产管理委员会;

(5)生活福利委员会。

4.科技成果发布会:

(1)qc成果发布会;

(2)科技成果发布会;

(3)信息发布会。

第五条其他会议的安排。

凡涉及多个部门、车间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由召集单位经部门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汇总,并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室每周五应将全公司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编制会议计划并印发到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车间及有关服务人员。

第七条凡总经理办公室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2天报请总经理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总经理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第八条对于准备不充分或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总经理办公室有权拒绝安排。

第九条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总经理办公室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第十条各部门会期必须服从全厂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四)会议的准备与记录。

第十一条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坐位、茶具茶水、通知与会人等)。

第十二条会议召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归档。

第十三条本公司所有与会人员必须自备工作记录本,做好会议记录,回到个部门、车间后落实会议内容,必要时将落实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上报。

(五)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会议管理制度规定

1、客服部负责项目会议室(多功能厅)的使用管理工作。

2、客户使用会议室时,请提前与客服联系,填写《客户会议通知单》注明会议时间、地点、要求等。

3、如需悬挂横幅、标语时,应在客服部指定的位置用大头针钉或用胶带粘,不可在楼道、地毯、墙壁等处张贴。

4、客户如需要使用厅内各项专用设备、物品时,应与客服部联系,按项目规定付费,客服部安排工程技术人员协助操作使用,如未请示,擅自使用及造成损失的,除补交正常使用费用外还需赔偿全部损失。

5、与会人员,不可在厅内吸烟、使用明火,禁止堆放杂物、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及吐口香糖等,不可大声喧哗、嬉笑,以免影响客人办公,违者将视情节赔偿一定的清洗及损失费。

6、入住公司需要会议室时,应填《客户会议通知单》,由客服部将单据发送有关部门,按客户要求做好准备。如需音响设备时,由客服部通知工程部专人负责。

7、客户如有其它仪器、设备安装用电等要求时,由客服部征求工程部、保安部意见后,严格按消防安全规定实施,客户自请工程人员操作时,应主动服从项目工程技术人员、保安人员的监督指导,违章操作并造成损失时,项目有权处以适当的经济赔偿。

8、对非入住公司租用会议室由客服部上报经理领导审定。

会议标准化管理制度规定

1、会议室是研究院专门用于召开学术报告、会议、组织活动和接待客人的场所,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本管理办法所指的会议室包括:302会议室、306学术报告厅、409咖啡厅。

2、会议室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负责使用登记与调度、设备维护等相关事宜。未经院办公室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会议室、不得擅自挪用会议室多媒体设备和桌椅等物品。

3、会议室实行提前预约制度。相关人员(部门)使用会议室,需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包括会议主要内容、参会人数、使用时间、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安全负责人等信息,经登记批准后方可使用。

4、使用人应爱护会议室设施,并保持会议室清洁。活动期间,要爱惜会议室的设备及物品,特别是多媒体设备等。

5、会议室活动结束后,使用人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关闭会议室内各种电器设备的电源,特别注意必须等待投影仪散热,指示灯变红后方可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对会议室进行清扫和整理,如有损坏照价赔偿。经劝说后,仍未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将停止其继续借用会议室。

6、严禁涉及商业的各类活动。

7、本暂行办法自__年1月1日起实行。

叉车管理制度规定

1、叉车班长在储运部部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叉车班长对公司所有叉车的维修、保养及使用统一管理。

3、熟悉并执行叉车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叉车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叉车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4、熟悉叉车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5、监督叉车作业人员认真执行叉车安全管理规定。

6、编制叉车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7、协助机动部按国家规定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定期监督检查。

8、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叉车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9、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叉车事故隐患整改。

10、参与组织叉车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叉车事故的情况。

11、参与建立、管理叉车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2、按要求参与应急救援演习。

仓库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 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 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 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 对于采购人员购入的材料物资,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发票相符,对于实物与发票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 对于物资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业务部门和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 仓库物资的出库

第五条 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 仓库物资的保管

第六条 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物资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 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材料物资收发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 保管人员对库存物资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 做好仓库与供应、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生产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物资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 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材料物资定 1

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 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物资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会议管理制度规定

第1条为规范企业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会议类别。

第2条总经理办公会。

(1)总经理办公会是由总经理本人或委托人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

(2)参加人员为总经理、财务经理、项目经理及相关的部门负责人。

(3)时间原则上定为每周五。

(4)例会由行政管理部转发通知,并做好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

(5)会议纪要由行政管理部负责整理,并于次周周1呈总经理审阅后发放至各有关部门。

第3条部门例会。

(1)部门例会是由各部门负责人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

(2)例会时间由各部门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合理安排,以不影响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原则。

第4条部门联席会议。

(1)部门联席会议是由总经理或各职能部门经理发起召开的跨部门协调、协作专题会议。

(2)会议由行政管理部转发通知,并安排时间、地点。会议纪要由行政管理部负责整理,并于次日呈总经理审阅后发放至各有关部门。

(1)行政管理部每周3应将企业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编制《会议计划》并印发给企业领导和各部门及有关服务人员。

(2)凡行政管理部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1天报请行政管理部调整《会议计划》。

(3)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行政管理部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第三章会议的准备。

第6条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座位、纪念品、通知与会人等)。

第7条会议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召开,组织会议的部门会前应准备好会议议程及有关内容,并负责维护会议纪律。

第8条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签到,准备好与会议有关的资料,做好会议记录,对要求传达的会议内容要及时进行传达。

第9条会议涉及机密事件,所有与会者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得外传泄密,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10条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由牵头部门及时书面通知有关执行部门,并负责监督落实情况。

第四章会议记录。

第11条会议记录遵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据本原则及会议议题所涉及业务的需要,临时指定会议记录员。

第12条集团总经理主持的企业例会、临时行政会议原则上由集团总经理秘书负责会议的记录工作,集团总经理另有规定的,依据集团总经理指定的办法实行。

(1)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的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2)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3)会议原始记录应于会议当日、《会议纪要》最迟不迟于次日呈报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

第14条会议室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如因会议需要使用会议室,须事先向行政管理部申请,由行政管理部统筹安排。

第15条会议室卫生由行政管理部安排人员负责进行,在每次会议召开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并做好日常保洁。

第16条会议室电子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由专人负责,其他人不得随意操作,否则造成设备损坏应按价予以赔偿。

第六章附则。

第17条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18条本制度由集团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会议标准化管理制度规定

(一)会议资料: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民政工作方针、政策、任务和要求。

2、讨论和布置重要工作。

3、讨论研究民政系统重大改革措施。

(二)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

(三)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议题由局长、副局长提出。

(四)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两次,遇有特殊状况可随时召开。

二、局长办公会议。

(一)会议资料。

1、讨论决定民政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研究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民政部门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4、讨论决定各科室及基层单位请示的重大事项。

5、讨论局长、副局长认为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二)出席人员:局长、副局长;列席人员由局长确定。

(三)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议题由局长、副局长提出。

(四)局长办公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没有特殊状况,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三、支部会议。

(一)会议资料。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会议精神。

2、研究确定党的用心分子培养对象、发展目标,并考核预备党员及转正。

3、纠正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二)出席人员:支部全体成员。

(三)会议由支部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主持,议题由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提出。

(四)支部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 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二) 原则:

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 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 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2015年《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两项劳动法律法规相继实施,由于加班工资支付及考勤管理不规范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的比例日趋增长,为更好的规范集团各职能管理部、子公司及相关单位加班考勤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加班管理规定

(一)加班是指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需要延长劳动时间完成额外的工作,包括节假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及延时加班三种形式。

(二)工时计算方式:

1、标准工时制,员工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制,以标准工时制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3、不定时工作制,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对于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等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须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批通过,方可实行。

(三)安排加班的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公司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2、调休优先原则(除法定节假日加班外)。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按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办法计算加班工资。

3、总量控制原则。集团公司根据各子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对加班时间和加班工资进行年度用工总额管控。

(四)加班的审批程序

关于规范加班、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

须附在当月考勤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存档。

2、子公司因经营情况需要安排加班的':由部门呈报加班申请报告(写明加班事由及具体人员安排和时间安排),填写《加班申请单》报所在公司总经理核准。

(五)加班工资的计发标准

1、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点工资;

3、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六)加班工资的计发要求及基数

1、法定节假日可以根据不同岗位工作特点及需要安排加班,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2、法定节假加班须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按照当地实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如果企业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其他加班费计算基数的,按约定标准办理。

(七)加班补休及管理

1、除法定节假日加班外,其余加班均按补休办理,不计发加班工资。

2、加点补休(延长工作日加班的)安排在一个月内补休,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安排在六个月内补休。

3、补休考勤时以审批后的《加班申请单》抵算出勤。

二、考勤管理规定

(一)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考勤制度,书面记录劳动者的出勤情况,每月与劳动者核对并由劳动者签字。用人单位保存劳动考勤记录不得少于二年。各单位自主选择考勤方式,并规定考勤表必须由员工本人签字、经部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或分管人事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方为有效考勤。

(二)考勤由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印、留存考勤表。所有公假、事假、病假、年休假等需符合申请流程,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附单据证明。

(三)子公司应制订相应的人事规章制度,并在制度中明确规定:未按规定

加班管理规定

流程办理请假手续、以及迟到、早退行为的具体处罚标准;对擅自不来上班的,按旷工处理;旷工累计达到一定天数者就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企业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相关补偿金(包括解聘)等具体标准。

三、本规定自二oo九年五月一日起试行。

四、本规定解释权归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盐酸管理制度规定

一、本厂使用、储存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成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1-2名专兼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

二、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仓管员、使用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三、每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到泸州市江阳区公安局缉毒大队办理购用证明。

四、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能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

五、购用证明仅限本厂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

六、易制毒化学品运抵本厂后,必须有专人在场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由送货人、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丙酮、盐酸出入库登记证明薄上签名。

七、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台帐登记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仓管员和监督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如在盘点过程中发现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到厂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小组,如发现丙酮、盐酸被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登记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

九、车间应按使用计划,合理领用丙酮、盐酸。多用多娶少用少取,不能够随意领龋在使用丙酮、盐酸登记表上应详细记载丙酮的使用量。

十、使用丙酮、盐酸时,应注意丙酮、盐酸使用后残液的回收和处理,不得将含有丙酮、盐酸化学成分的残液直接排放出厂外,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为完善公司考勤制度,进一步规范各项考勤手续办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作为《学大教育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v2.0》的补充规定,具有同等的执行效力。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专职员工。

三、内容。

1、工作日延时:因工作需要,正常下班时间过后需要继续工作的,一律不予计算加班。

2、休息日加班:因工作需要,休息日需要继续工作且工作超过8小时,计为休息日加班。

(二)加班审批。

1、全体员工加班需提前申请,经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hr负责人复核后方可执行。

2、因特殊情况需紧急加班(或相关权限主管外出)者,应在加班完成后两个工作日内补办加班审批手续,逾期提交不予加班认定。

3、主管(正职和副职)加班审批:

1)总公司各部门主管的加班由直接经理及总裁进行审批、人力资源总监进行复核。

2)分公司部门主管加班由分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分公司人事经理进行复核。

3)校区部门主管的加班由校区总监和分公司(副)总经理审批、分公司人事经理复核。

(三)调休审批。

1、员工在已有加班的前提下方可申请调休,调休经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2、主管(正职和副职)调休审批:

1)总公司各部门主管的隔级经理为总公司总裁,调休由总裁进行审批。

2)分公司部门主管调休由分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

3)校区部门主管的隔级经理为分公司(副)总经理,调休由分公司(副)总经理审批。

(四)年休假资格认定。

为简化员工工龄资料收集及认定程序,对员工工龄按年龄和学历分为几种认定方式:

1、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以员工本科毕业时间为工龄起始时间。

2、全日制学历为大专(含大专)以下的,以员工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时间为工龄起始时间。

3、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为工作后继续进修的,以最早第一学历时间为准。

4、全日制学历为大专(含大专)以下的,如果其参加工作时不满20周岁的,不予工龄认定。自20周岁(含20周岁)以后,开始累计计算工龄。

5、员工学历证明及身份证明以员工提交给hr存档的资料为准。员工无任何学历证明和工作证明存档的,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开始计算工龄。

6、对于个别工作年限较长(20xx年以上),难以收集相关证明资料的员工,由hr负责人和总裁(分公司总经理)进行工龄认定。

7、按以上方式认定的工龄适用于员工医疗期核定。

(五)年休假申请条件。

1、员工入职一年后方可申请年休假。

2、员工两次年休假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得小于12个月。

四、本规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执行。

五、本规定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值班管理制度规定

为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实现机关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履行值班职责,按照要求做好机关值班。具体值班安排由综合科负责,每月1号前公布机关值班具体安排。

二、值班要求。

(1)白天值班。

正常工作日值班由综合科承担,不再安排机关其他人员;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值班由综合科统一安排值班表。值班制度。

节假日白班值班时间:。

夏季:8:00——20:00(中午、下午按要求做好交接班)。

冬季:8:00——19:00。

(2)晚上值班。

值班时间:20:00——次日早8:00(冬季19:00——次日早8:00),具体值班要求见《行政服务中心机房值班管理制度》。

三、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值班期间接听电话,处理有关事务,做到上传下达。

2、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监督检查保安、保洁到岗工作状况。

3、负责机房的设备安全及有关工作业务。

4、值班人员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5、值班安排实行每月一公布,值班状况纳入平时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职责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职责。

福利管理制度规定

为了实施公司的人才发展战略,培养和建立xx的核心人才团队,激励和保障具有专业能力和较高管理水平的核心人才与公司共同发展。公司决定在正常薪酬体系之外,为公司的核心人才给予福利购车和车辆使用相关费用定额补助。为指导该项措施的操作,制定本办法。

凡属公司给予的福利购车的申请及执行,以及配车人员车辆使用相关费用定额补助的操作,均施用本办法。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核心人才福利配车资格条件的审查及申报;并将该项福利有效落实。

3.2董事会审批符合配给的人员及配车补贴标准。

3.3财务部执行费用及票据的审核报销。

4.1公司核心人才的资格、标准

4.1.1根据公司的发展,董事会确定了建立公司核心人才团队的人才发展战略。核心人才是由董事会确定和培养的,由公司一级部门(经理或相当经理级)以上管理职位组成,对公司的投资、经营、管理发挥重大作用的管理和技术团队。

4.1.2核心人才的来源和培养。人事部在公司中层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中,根据人事考核和绩效考核的结果,把认同xx发展文化、有管理或技术专长、愿意把xx的事业作为自已职业的长期选择,工作和业绩表现优秀的人员编入公司核心人才培养和发展计划。建立核心人才培养和绩效档案,不断地输入到公司的高层管理者岗位。

4.1.3核心人才配车的'条件、标准。(符合本款全部条件,方可申请享受配车福利)。

a、属公司一级部门的管理职位或重要技术岗位。公司目前的一级部门为:董事办、总经办、开发部、工程部、采购(材料)部、营销部(不包含各售楼部)、行政人事部、财务部、物业总公司(不包含各小区管理处)。

b、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其中任职经理(含相当于同级别职务)满2年。

c、最近一个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没有被评为c级的记录;最近一个年度的部门绩效考核必须为优秀部门。

d、被董事会确定为公司的核心人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或技术研讨,有个人提案和实施成效。

e、有在公司长期(3-5年)任职的书面计划、报告,并获得公司同意。

4.2福利购车的申请及审批程序

4.2.1符合条件的配车人员,由个人书面向公司申请,经行政人事部核对条件并签署意见,报董事长审批,获批准的配车人员,凭批复的申请到财务部先开出购车订金支票一万元,提车时再开出余下部分的支票。

4.2.2符合条件的配车人员购车费用(包牌税费用)先由公司一次性支付,配车者自提车上牌后15日内,须持所有购车的发票及牌证到公司财务部冲帐,并须将配车人个人支付的部分以现金返还给公司财务部,财务部开具收据。

4.2.3符合条件的配车人员在结清购车费用后,须与公司(由行政人事部代理)签定《福利配车及管理合同》。

4.3福利购车的管理及费用标准

4.3.1符合条件的配车人员,公司最高支付人民币6万元(含上牌、保险费用)。如所购车总额超出此金额,则超出部分由配车者自行补贴。若购车总价低于6万元,公司亦不会补回差价予配车人。

4.3.2所有配车在购车上牌时均以xx公司的名称,即车辆的暂时所有人为公司,配车人为所购车辆的使用人和保管人。自购车之日起,若配车人在公司服务满四年后,公司将该车辆的所有权转给配车者,转户费用由公司承担,自转户之日起,配车者永久拥有该车辆的所有权。

4.3.3若配车人自购车日起未满四年便离开公司(辞退或辞职),则该车收归公司使用,但是,配车者在购车时超出6万元以外的私人支出金额,公司按7年84个月分摊该金额,退回未使用的部分。例如:购车时配车人当时多付了2万元,但该车使用了13个月便离职,则公司应退回该购车者的金额为:(20000÷84)×71个月=$16905元。

4.3.4公司为已配购车辆的人员每月给予相应的车辆费用补贴。费用包含油费、维修保养费、年审/检费、路桥费、保险等,补贴标准依据车辆的主要用途及车辆的使用状况。根据公司的实际,目前,主要分三种补贴标准:

a类车:每月补贴600元。此类车的配给人员,用车机会比较频繁,除个人上下班外,多数用于公司工作及公务活动。

b类车:每月补贴500元。此类车公务使用和个人使用相当,既作使用人的个人交通工具,也常有公务工作使用。

c类车:每月补贴400元。此类车一般主要用于配给人的个人交通工具,较少公务和因公出车。

车辆费用补贴在当月工资福利补贴中以交通费列入,但是,配车者必须每月交回不少于上述补贴金额的税票以利公司入帐。

4.3.5配车人员在本市内公务出行用车的,必须用自己的配车,不再派用公司其它车辆(除采购大件物品承载不下或其它特殊情况外)。需要带同下属或相关人员(4位以下)外出公务的,同样用本人配车;如果同行人员超出合法乘载人数,超出部分人员,才可申请派用公司其它车辆。有配车不用,公务时又要求调派公司车辆的,派车部门不予派车。

4.3.6配车人员除法定节假日以外,无论属于何种原因未能上班2天以上者,均须按休息天数扣减配车费用补贴。

4.3.7配车者在使用和保管期间,如发生车辆被盗,则由配车者自行承担责任。公司不再给予购车补贴。如自费重新购买,车辆权属属购车者,用车要求及费用补贴依原享受标准正常有效。

任归属,如责任属驾驶人,公司亦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4.3.9配车人必须为配车购买盗抢、综合保险。且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不能少于20万元。否则,公司不给配车费用补贴。

4.3.10经批准符合配车条件,个人放弃购车的,公司不以现金补偿。

《公司管理人员配车用车合同》

福利管理制度规定

为完善公司的福利体系,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提升企业凝聚力,表达公司对员工的一种关心和爱护,满足员工在不同方面的需求,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氛围,提高员工的归属感,使员工能够愉快地工作和生活,保障员工利益,减少员工的后顾之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原则

本管理制度执行岗位匹配、绩效挂钩与灵活变更原则。

第三条、福利类别

公司福利分为经济性福利和非经济性福利两部分。

第四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以下经济性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福利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互助、安康险及企业年金等。

二、住房福利

公司每月按一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带薪休假福利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职工可享受以下带薪休假福利:国家法定节假日、婚丧假、产假与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工伤假、工龄休假等。

四、其他经济性福利

公司在工作期间为员工发放节日慰问费、冬季取暖费、保健津贴、交通补贴、医疗卫生费、回族补贴、独子费、妇女卫生费和节日慰问物品,并提供生日福利、体检福利、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福利等。

第五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以下非经济性福利

1、为员工提供教育培训的机会;

2、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办公场所;

3、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4、授予员工各种荣誉称号等。

第六条、社会保险及企业年金福利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职工的基本福利和保障水平,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逐步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障待遇。根据劳动法和国家劳动保障部门、云锡集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每月为员工按一定的基数和比例交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社会保险费用及企业年金,使员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所保,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各项保险的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缴费比例也将随相关政策及公司的发展变化而作出相应的调整。

第七条、住房福利

公司每月为员工按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数额进行一比一的住房公积金配比。员工可在购房、装修时进行公积金提现或在购房贷款时进行公积金置换,以减轻员工的利息负担,或在退休后进行一次性提现。

第八条、带薪休假福利

按照国家与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员工可享受第四条所规定的带薪休假福利,员工在享受公司带薪休假福利时,因工作缘故未能享受休假者,公司按一定标准进行经济补偿。具体执行办法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其他经济性福利

一、节日慰问费、节日慰问物品和冬季取暖费发放标准和时间

为表示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公司每逢节日(法定节假日)来临前夕,为在职、离退休员工发放节日慰问费或提供慰问物品,以示祝贺。

1、节日慰问物品以员工生活中的日常生活用品为主;

2、节日慰问费在每个节日前夕发放,取暖费在每年的12月中旬发放。

二、保健津贴的发放标准和形式

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及环境设立两类保健津贴标准,保健津贴标准根据员工工作岗位及环境的变化而作出动态调整。

1、职能管理部门(水电、维修工除外)、信息中心(档案管理员除外)、市场营销部等部门员工执行一类保健津贴标准,事业部、检测中心、研发中心等部门员工执行二类保健津贴标准,职能管理服务部门的水电工、设备维修工、档案管理员参照二类保健津贴标准执行。

2、保健津贴每月根据员工的出勤情况随月工资发放。

三、交通补贴的发放标准及形式

由于公司地处偏远,交通不便,而公司目前未开交通车,公司每月发放员工一定标准的交通补贴,缓解员工上下班交通不便的问题。

1、发放标准:根据当地公交设施条件及年度员工交通平均成本,制定交通补贴发放标准。

2、发放形式:交通补贴每月根据员工的出勤情况随月工资发放。

四、医疗卫生费的发放标准及形式

1、发放标准:医疗卫生费是对员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一项补充福利,是公司在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年终财务决算后,在公司有支付能力的前提下,根据员工业绩考核情况,按一定标准发放的与公司及员工绩效挂钩的福利项目。

2、发放形式:医疗卫生费结合员工的出勤情况在年终绩效工资中一次性发放。

五、生日福利

为了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营造良好、和谐的员工关系及工作氛围,建立良好的企业归属感,让每一位职工都体会到企业这个大家庭的温暖与关怀。公司设立了生日福利项目,主要有以下内容:

1、温馨生日祝福:人力资源部将公司领导签名的生日贺卡转达至过生日的职工,并表示祝贺。

2、流行大片观赏:发放电影票,员工可以选择观看电影院上映的流行大片。

3、共享甜美蛋糕:公司为过生日的每一个员工发放蛋糕票,员工凭蛋糕票领取生日蛋糕一份,与同事或家人共享生日的快乐。

六、妇女卫生费的发放

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每月按照一定标准发放卫生费,卫生费每月随工资核发。

七、独生子女费的发放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有年满14周岁以下子女的员工,每个子女每月可享受一定标准的独生子女费,独生子女费每月随工资发放。

八、回族补贴的发放

凡公司回族员工每月可享受一定标准的回族补贴,回族补贴每月随工资发放。

九、体检福利(含妇检)

为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司定期为员工提供一次免费体检,其中女员工定期为提供的妇检。

十、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福利

根据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公司设立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福利,即劳保福利,劳保福利分为基本劳保用品费、补充劳保用品费、夏季清凉饮料费和劳动防护用品四部分。

十一、福利中餐的发放

由于公司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给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为了弥补周边环境给员工带来的这种不便,公司工作日期间为正常出勤的员工设立了福利中餐。

第十条、非经济性福利

一、教育培训福利:根据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使职工的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与不断变动的经济技术、外部环境相适应。教育培训福利包括:职工在职或短期脱产免费培训、公费进修等。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二、良好的办公环境及企业文化氛围:为了使员工工作更加轻松和愉快,公司从人性化管理出发,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并积极创造和谐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

三、精神激励:通过授予员工各种荣誉称号,使员工得到精神上的享受,达到激励员工不断进取,努力工作的目的。

第十一条、本制度将根据需要进行适时修订。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同时适用于昆明贵金属研究所,公司其他控股单位可参照执行。

药房管理制度规定

1、药剂人员应按时开窗,规范着装,挂牌上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实行首问职责制,做好窗口服务工作。

2、从事调剂工作的务必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调剂处方时务必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5、内含法定"特殊药品"的处方调配,应按其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7、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核对无误后交给患者,并进行用法用量交待。

8、专人负责药品领取、保管、统计、报表等工作;应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定期盘存,及时补充药品,重点药品每日统计。

9、药品应分类定位、不得着地堆放,对外包装、药名相似的药品存放有特殊标签标识。每日登记温湿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配发药品应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进行。

10、门诊药房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挪用、随意外借和兑换药品,一经发现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1、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工作场所内禁止吸烟、会客等,严禁医药代表和非药房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12、建立配方差错登记本及处方差错登记本。如出现差错事故应及时处理。

13、严禁工作人员为销售人员或厂家统计药品用量,一经发现调离岗位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4、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等。

福利管理制度规定

为了完善公司福利制度,规范公司假期管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关于假期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员工假期包括:法定假期、年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调动假。

3.1法定假期: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妇女节:半天(仅限女性员工)

国际劳动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清明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中秋节:一天

备注:以上假期为法定假期,是带薪假期;当期放假通知具体时间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2年假:

3.2.1员工入职满一年后,可享受年假;

3.2.2年假期间薪资照发;

3.2.3年假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决定.具体如下:员工在本企业工作累计工龄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2.4年休假可用于抵冲事假,不兑换现金、并不累计。

3.2.5在确保完成部门工作的前提下,休假时间的安排由个人与所在部门协商后可连续休完,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间断累计休假。原则上在当年度使用(即入职满一年后,第二年开始使用并休完),若工作难以安排,当年无法完成休假,经公司领导审批,可延期至2个月内休完。过期后,假期不再保留。

3.2.6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3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3病假:

3.3.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须治疗休养可以申请病假,请假时间须在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的15分钟内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病假结束后且应于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办病假手续;;需出示深圳市社保指定医院病假证明、病历本、药物清单及缴费发票,经人事行政部认定后,可享受病假待遇。以病假为名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3.3.2病假工资:员工每月病假2天以上、20天(含)以内的,公司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薪酬总额的60%支付员工病假工资;超过20天以上,但在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按深圳市医疗保险福利待遇有关规定制定。

3.3.3假期届满不归,又未履行补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3.4事假:

3.4.2员工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含),每年请事假不得超过20天(含)。

3.4.3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工资。对事假未经批准或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3.4.4事假按工资100%扣发。

3.5婚假:

3.5.1法定年龄结婚可获得3个连续日

3.5.2婚假期间薪资照发;

3.5.3如员工的结婚证书非本单位工作时取得的,则员工无权享用婚假;

3.5.4适用于转正员工;

3.5.5婚假必须于结婚证书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休完,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3.6丧假:

3.6.1此假为带薪假期;

3.6.2全职员工可依据以下定义分别获得带薪丧假3个连续日。

3.6.3定义如下: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3天)

3.6.4丧假期间,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3.7产假(此假为带薪假期):

3.7.1产假(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准生证、计生证、病例等):

3.7.1.2如员工超过24周岁(第一胎),可再增加连续15天假期;

3.7.2流产假:如员工出现流产,则: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可给假14天;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可给假42天。

3.7.3产后哺乳假待遇:女员工生育后一年内,员工可向公司申请产后哺乳假,哺乳时间每天一小时。

3.8陪护假:

3.8.1此假期为带薪假期;

3.8.2男员工因小孩出生可获得连续10天带薪假期;

3.8.3护理假应以“婴儿出生证明”为依据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用完。

4.1员工请假、出差超过1天,应指定职务代理人,并于相关单据上注明。

4.2当事人确定职务代理人后,应清晰、完整的进行工作交接,便于代理人开展工作。

4.3代理人于当事人不在期间代行其职务,应确实执行各项事务,不应有推脱、敷衍行为。

4.4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为明确责任,应于签名后加(代)字。

4.5代理人应于被代理人返职后,立即将代理期间所处理或知悉事项向被代理人提出详实的书面或口头报告。

4.6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不应同时缺勤。

4.7代理人因处理当事人业务不当,致使公司蒙受损失时,代理人与当事人应同受处分。

5.2带薪假期,须提前三日办理申请手续,原则上申请假期不得与法定节假日连续;

5.3《请假申请表》由人事行政部留存;

5.4员工休假结束后,须于返回工作岗位的第一时间办理销假手续。

6.1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公司设立节日福利。

6.2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凡在岗员工均享受公司节日福利。

6.3三八妇女节,凡在岗女员工均享受节日福利。

7.1结婚礼金:员工结婚,凭结婚证于1个月内呈报人事行政部,公司将给予贺仪。

7.2生育礼金:公司员工凭子女出生证明于1个月内呈报人事行政部,公司将给予贺仪。

每年9-10月份,公司人事行政部组织满一年员工进行体检,当年度入职的员工,参加公司下年度组织的体检。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在岗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和住房公积金,所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均由公司统一代缴代扣。

根据广东省高温津贴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每年6月至10月,凡在岗员工均享受高温补贴。补贴额度根据政府规定制定并调整。

11.1凡在岗员工每月享有不定时聚餐、员工生日会等其他福利。

11.2每年度公司将不定时举行员工旅游、年会等大型活动。

12.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订、解释、修订。

12.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叉车管理制度规定

为了规范车间、厂区叉车的使用,特制订《叉车使用管理规定篇》。具体规定如下:

一、责任人。

1.叉车司机是叉车驾驶、维护、保养,并为公司提供叉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2.叉车使用必须经过培训,叉车驾驶必须指定专人担任。未经叉车管理人员同意,除叉车司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驾驶叉车。

3.叉车行驶中驾驶员应集中注意力,不得饮食,打手机和携带他人等。

二、叉车驾驶应注意的问题。

1.叉车启动异常应立即通知叉车管理部门进行维修,严禁擅自拆修叉车。

2.车辆启动前,必须检查叉车的制动,货叉,轮胎等,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叉车启动时应保持较低的启动速度,驾驶员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并注意避让。

3.行驶过程中切勿进行上下操作,不准任何人上下车。

4.叉车应平稳启动,转向,行驶,制动和停止,在潮湿或光滑的路面上转向时须减速。

5.作业时严禁超载,偏载。

6.严禁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

7.严禁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严禁使用惯性装载卸货。

8.严禁货叉上站人,严禁叉车载人。

9.严禁搬运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货物。

10.叉车作业时货叉下不得站人。货叉载物升降时,以叉车为圆心半径1m的范围内不准有人。

11.叉车驾驶员损坏物品,设施或发现已损坏货物、设施时要如实上报叉车负责人。

12.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空。

13.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口,出入口,消防设施旁。

14.叉车加油时必须将柴油机熄火关掉钥匙严禁携带火源或静电来源。加完油后,应该将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放归原处存好。严禁将有关工具随意乱放。

三、维护。

1.发现叉车有不正常现象,应当立即停车,并及时通知叉车管理部门进行检查。

2.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保养。严禁擅自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的行为。定期严格按照叉车厂家的《叉车整车的维护使用手册》进行维护保养。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对公司加班管理制度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适用范围。

上海采埃孚转向系统(烟台)有限公司管理技术人员。

二、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2、健康第一原则。各部门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3、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2、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3、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4、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1、技术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已经考虑了一般性加班因素,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事先申请,事后不补(特殊情况除外)。当月加班时间小于等于16小时的,由所属科室经理审批;当月加班时间大于16小时的,须经所属部门总监审批;原则上当月加班时间必须控制在36小时之内,如当月加班时间大于36小时的须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工会审批同意后有效。

2、为有效控制加班和简化操作,对于因工作需要经常早出晚归的中高级管理人员,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可采用加班协议制。

3、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事先申请,事后不补(特殊情况除外),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工会审批同意后有效。

4、技术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原则上应由各部门/职能科室根据工作情况及时换休,原则上必须在随后2个月内换休完毕。

换休需填写请假单,并注明加班和换休原因,由所属科室经理或总监审批后,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对于未设部门总监级别的子公司,由所属职能科室经理审批。)对于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换休的,按规定进行加班工资的结算。

5、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全部以加班工资结算。

五、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补贴:

2、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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