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的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7篇)

时间:2023-11-18 13:16:45 作者:GZ才子

规章制度可以提供明确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指南,降低工作风险。最后,希望大家能够遵守规章制度,发挥规章制度在组织管理中的作用,共同努力推动组织的发展。

物资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物资仓库管理,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和广大师生员工学习生活的需要,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实行物资仓库管理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必须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帐建卡,做到帐、卡、物相符,同时要求购置有计划,验收有凭据、领用有手续,出库有登记。

第三条低值易耗品,仓管员务必妥善保管,进货入库时,应填好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记录物品的明细帐,做到帐物对号,计量准确。

第四条低值易耗品,要做好登记手续,退回物资要办好退库手续。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的调配,必须以节约为原则,尽量做到物尽其用,减少浪费。

第六条仓库内的物资,必须按类分库存放,并保持仓库整洁,通风透气,采光好,并做好防潮、防热、防震、防锈、防盗、防毒等工作,要保证使物资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第七条物资设备的入库、发放、存放均应入帐登记,做到日清月结,年终盘存,做到帐物相符。

第八条严格物资入库手续,若发现购进的物资设备质量不合格或数量短缺,应拒收入库;对回收残损设备应及时组织维修,尽量做到节省人力物力。

第九条减少仓库积压,发放物资要按购进的先后顺序进行,如确有物资积压,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第十条教职工租用(借用)学校物资期间,应妥善保管好,不得擅自转借、改装或搬离学校。

第十一条做好防火工作,仓库的消防设施应与学校保卫处保持联系并加以落实,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仓库重地,不得随便进出,仓库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免引起火灾。

第十三条仓库保管员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学习物资管理知识,熟练应用电脑,不断提高自身管理素质,做好物资供应工作。凡因仓库保管员玩忽职守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仓库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类物资的放、领、退、定期盘点等制度,物账要相符。严防仓库内物资被盗窃,确保仓库物资安全。

仓管人员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做到“四知”:知物资性能、知灭火方法、知物资养护、知管理制度。仓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防爆防毒知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

仓库周围不准放易燃杂物,通道门口应保持完好畅通。仓库周围5米范围内不准烟火接近,如需动火,要向厂安全员提出申请,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仓库内外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对灭火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确保使用有效。

未经仓管人员同意,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

物资要分类分堆存放,尽量满足主要通道要有2米以上宽度,物资距墙要有0.5米以上,堆与顶及柱之间距离不少于0.3米,堆与堆之间不少于1米,照明灯与物资距离不少于0.5米的标准要求。仓管人员要按照厂iso质量管理体系和“5s”的要求经常打扫卫生,保持公开清洁整齐。

仓库内外的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保证安全完好。仓库照明应使用60瓦以下的灯泡。仓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及蜡烛、煤油灯。每天下班时要检查和关闭总电源。仓库人员应每日检查仓库安全,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和报告厂安全主任。

物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仓储物流管理环节直接关系到企业正常运营,为了严格地做好各类货物的仓储工作和配送工作,特制定仓储物流管理办法。

一、仓储组织架构。

仓储物流管理是存货控制管理和负责末端配送业务的职能组织,其主要任务是跟进末端用户的需求,及时供应所需的各类货物。同时负责存货的管理和安全,以加速存货的周转,节约资金,降低存储费用,避免存货损失,保障存货的安全和完整。为了完成上述任务,仓库需配备必要的人员。

1、根据仓库规模设立:仓库主管、仓库组长、仓库管理员、仓库信息专员、配送员、巡店员。

2、仓储人员必须职能明确,明确规定职责权限、工作范围和任务。做到既有分工又有配合、协调,实行岗位责任制。

3、严格规定纪律,建立仓库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实行规范化管理。

4、实行交接班制度和人员调动交接制度,做好交接工作,明确交接人员的责任。

二、仓库管理的岗位责任制。

(一)仓库主管岗位。

仓库主管负责仓库内存货的收、发、存管理,并对仓储运营处负责,报告工作,其岗位责任如下:

1、负责组织和管理仓库原材料的收发,存储和安全工作,保证及时供应所需的各种货物。

2、正确组织、安排、规定各类货物的仓位(存放场地),其中包括收货区、发货区、中转区、工作区场地的划分管理。

3、规定各类仓储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范围和任务,使人员分工明确,职责分明,互相配合。

4、负责制定与实施存货储存管理的规章制度,规定存货收、发、存的操作方法与规范,严格执行仓储人员的纪律,实行人员轮调,实施纪律控制。

5、库的通风负责完善仓、防火、防洪、防腐、防盗窃,监控的安全措施和存货准备的配合工作,指定专人管理。

6、负责与销售、采购、财务部门的联系,随时报告存货的收、发、存情况,其中包括超储积压、脱供、存期过长和质量变化的情况,以便及时进行处理。

7、组织专人负责保管存货,随时清点、核对和检查存货数量与质量状况,确保存货的安全和完整。

8、负责检查存货的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仓库人员职守情况,防止仓储人员怠忽职守、违反纪律和规章造成责任事故的发生,如发现仓储人员违反纪律和制度的及时进行处理。

(二)仓库组长岗位。

两人以上管理仓库应设组长,负责仓库主管所授权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其他保管人员的岗位责任进行监督,并负责向仓库主管汇报工作。

(三)仓库管理员岗位。

1、在仓库主管(组长)的领导下,根据分配的任务,对各自负责的仓库物资进行管理,并对仓库主管负责报告工作。

2、对分管的存货做到堆装整齐,便于清点、发货,并随时清点存量,检查质量状况,出现超储、积压、脱供、变质、残损、保质期将到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仓库主管(组长)人员处理。

3、严格按仓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章进行物资的收、存、发货工作,配合财务人员的查登账务。

4、随时检查存货的堆装和安全设施,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存货的安全和完整。

5、负责看守仓库,保证仓库安全,防止发生存货被盗被窃和破坏仓库安全设施以及纵火犯罪行为。

6、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严格禁止非仓库人员和外来人员入库。

(四)仓库信息专员岗位。

1、负责erp(进销存)数据的输入及输出,并及时上报。

2、对仓库的进出仓活动情况的终端跟踪。

3、管理仓库的所有文书和档案。

4、监督货品到仓,出货,及退货情况。

5、接听、转接电话并及时登记。

(五)配送员岗位。

1、协助装卸人员将待配送货物装载至货车上;

2、检查所配送货物的数量、包装情况,办理相关配送手续;

3、核对出库货物明细与货运单是否一致,做好出库复核工作;

4、根据客户要求和公司安排,合理安排配送路线和顺序,确保配送工作按时完成;

5、在货物运输途中,根据货物特性对其进行保管,保证货物安全到到客户方;

6、按照客户要求将商品运送到指定地点交货卸车,进行货物验收,办理交付手续;

7、将客户及时签单,并将签收依据带回。

(六)巡店员。

1、销售目标销售管理检查:销售进度的检查;与店长沟通销售目标进度和商品方面的存在与改善的重点问题。

2、负责片区业务和加盟商管理。

3、熟悉所在商品部门的商品名称、产地、厂家、规格、用途、性能、保质期限。

4、掌握商品标价的知识,正确标好价格,按照陈列标准进行陈列。

5、商品运作检查:对库存量大的'前十名进行检查;对滞销的后十名进行检查;商品的质量问题顾客投诉等问题的跟进检查。

6、搞好货架与责任区的卫生,保证清洁。

7、对顾客挑选后、货架剩余商品进行清理并作好商品的补充工作。

8、与配送中心,门店关系的及时沟通与协调。

仓库的库存应根据销售计划和资金情况,合理使用资金,防止盲目购进,超储超压,脱销脱供等情况的发生,对库存实行控制管理,适时调查库存结构和数量。

2、凭证收货、发货原则。

仓库管理员应根据管理制度规定专人负责,按凭证办理收发业务,做到无合理性凭证不收发物资。仓管人员对物品进、出仓,应当即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办;应保证帐物相符,经常核对,并得随时受单位主管或财务部稽核人员的抽查。

3、货物进出原则。

坚持无进无出、先进先出原则,批次清晰,确保各类物资不积压、不损坏。

(二)、仓库管理的有关规定。

(1)仓库管理人员应根据当月当日物资采购计划、送货通知单对交库的各类物资进行验收,凡与计划品种、数量不相符的,必须向有关人员问明情况方可验收。

(2)仓库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根据质量安全检验人员开据的验货检验单予以验收,否则严禁入库。当实交数超出合格证上的数量时,应要求供方补开多出部分的合格证,才能予以验收入库。

(3)各类物资入库时,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看包装是否完好,标记是否清楚,入库品种、数量、型号是否与送货单相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采购人员查实核对。并同供方当面交接清楚。各种原始凭证不得涂改,入库前必须对入库物资、逐项清点、核对。

2、库存物资保管规定:

(1)入库后各物资要摆放整齐,分类合理,做到有物必有、类、有类必有区;

(2)仓库保管员应经常对自己所分管的物资进行数量上的核准,做到每月小盘点,每季大盘点。

(1)各类物资出库时必须凭发货清单从仓库中领出,仓库保管人员要同领用单位人员一起当面点清数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严禁超数量发货。

(2)出库物资必须有合格证,否则不准出库。一次领不完一批的,可根据用户需要随时另开合格证,原合格证不出库。

4、登账管理规定:

对出入库的各类物资做到及时逐笔登账、销账,日清月结,字迹清楚不涂改,如有写错可用红线更正法进行纠正。

5、退库管理规定:

凡从仓库中领出的物资原则上不得退货,若需要退库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查明原因后方可退库,退库前要有质检人员的验证证明,仓库做好数量的清点工作。

6、仓库积压、变质、报废物品的处理规定:

为使仓库始终处于良好的储存备用状态,原则上每年12月份对公司各类仓库清理一遍,由仓库提出对库存超过保质期的物资的处理建议。

1、根据仓库情况及物资种类做出各类存货的收、发、存月报。每月仓库应盘点一次,检查货的实存、货卡结存数、物资明细账余额三者是否一致;每年年终,仓储人员应会同财务部、采购部门共同办理总盘存,并填具《盘存报告表》。

2、存货损耗和短缺损失报告。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应及时上报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处理;仓管员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约做法。

3、仓储人员重大责任事故报告。

4、存货安全状况报告。

医院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务科工作制度:

1、总务科要牢固树立为笫一线服务的思想 ,坚持 下修、下送、下收、上门服务的态度,提高工作质量。

2、及时迅速、保质保量地组织好医院的财务 管理、物质供应、设备维修、房屋 修建,院容卫生等工作,保证医、教、研、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3、制定年度 、月度工作计划 、检查督促落实情况 。

4、每月召开科务会议 ,讨论 工作计划,研究总务科的重大问题。

5、每周下病房一次,及时了解医疗第一线对总务工作的要求。

6、每月进行一次全院安全 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总务科行政查房制度

1、每周由科长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各病区巡视查房。

2、征求病区护士 长对总务科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做好计录。

3、通过查记需解决的问题应尽快落实或限期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向病区说明情况。

4、在查房中经常向病区工作人员宣传加强各类设施的管理,做好节水 、节电、爱 护公物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总务科技术工人培训 复训制度.

1、从事技术工作工人均应进行岗位 培训,经考试 合格后持证上岗。

2、总务科应推荐工作表现 较好,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进行等级工培训。

3、从事特殊工种的技术人员均须按国家劳动 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并定期复训,具体复训如下:

a、汽车驾驶员每年审核执照一次

b、电工、电焊工每审核复训一次,高压炉消毒工每四年复训一次。

(四)医院物资采购制度

1、物资采购必须根据部门需求,按申请 计划采购。

2、各部门必须按月向医院提出申请物品计划,并根据部门的要求,填写好物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格等。交仓库保管员统计,由主管院长审批后,交总务科采购员采购。

3、物资采购计划必须是当月必要的用品,不得超数量以免造成挤压和浪费。

(五)医院物资报废、回收、处理制度

1、所有部门物资需要圾报废,必须由部门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将物资报废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填写好。经有关部门验证后方可报废。

2、报废物资必须填写好医院物资圾报废单一式三份,经相关部门签名 ,院领导审批,报废单交财产会计 处理。

3、物资报废后联同物资审批单一块交给物资仓库回收

4、基建、维修等其它过期不能用的废旧材料 和物品,一律回收到医院指定地点,由总务科统一处理,不得自行处理。

5、清理、回收大宗废旧物品,变卖时须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处理。

6、变卖后收入 按财务制度处理交财务科,部分可报主管领导批准发给茶水费。

(六)房屋、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1、全院房屋由总务科负责管理,业务 用房未经总务科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结构、内部设备、水电等设置。

2、凡住本院宿舍的职工,必须职工本人居住,不得外借,违者责令其改过。

3、房屋通道、走廊等公共场地不得堆放杂物,服从总务科管理,严格执行 安全防火和卫生制度。

4、集体宿舍入住须经总务科批准,办理有关手续,按指定房号居住,未经批准不得乱搬。

6、集体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外来人员须在晚上11时前离去。

7、室内禁止使用煤炉、电炉,违者除没收炉具外,还每次扣罚20元,发生火灾或用电安全事故要追究责任 。

8、午休和晚上11时后,音响、电视机要关小音量,不准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七)医院基建管理制度

1、全院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 由总务科按国家标准计划和医院年度规划 组织实施 。

2、年度基建维修计划由总务科负责制定,方案 经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后,报领导批准实施,无特殊情况应按计划执行。

3、基建工程须严格做好建前规划,按程序进行申报设计,报建等工作后方可施工 ,不搞违章建筑。同时要按规定收集各种基建档案资料 ,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整理好移交院认办公室 保存。

4、总务科负责对工程的材料质量、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坚决制止,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5、做好自供建材、材料的管理,工程量的复核、招标、预算、结算的审核工作。

6、总务科负责施工队瓜的安全、防火、卫生、教育工作,并督促其文明 施工。按公安保卫部门要求做好施工民工的管理工作。

7、基建、维修工程超过十万元以上,要进行招标或议标取舍工程队(投标要有四个队以上、议标最少二个队以上)。并按投标、招标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弄虚作假。

8、基建、维修超过壹仟元以上,要做出预算,预算经审核确定后,连同合同 书一起交一份给财务科,作付款和结算监督。

9、工程竣工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查验收,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10、基建管理人员做到廉洁 奉公,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秉公办事。

二、部门工作制度

(一)仓库

仓库物资验收保管制度

1、对入库物品要详细检查数量、规格、质量品种,是否与订货合同或采购计划相符。

2、对照发票验收入库,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对低劣质的产品要及时退货,严禁入库。

3、凡购买固定资产设备,由使用科室和有关部门共同验收,财产会计及时建立帐目。

1、 每月各科室将需用物品做好计划,按其品名、规格、数量列出经本科负责人签字后于25号前报送仓库。购买医疗设备需填写“医疗设备申请表”,并由科室核心小组签字,经设备科长审核,院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

2、 采购员必须严格按本科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的计划清单集中购买,各科室临时急需用品,可请示主管领导后及时购买,保证需要。

3、 凡购买的医用物资,仓管员应按计划清单认真核对入库,验收合格后在送货单上签字,并交会计入帐。

4、 各科室领用物品时必须由科室主管领导负责领用,领用人在仓库选购物品后,由仓管员电脑录入打单,仓管员与领物人共同核对无误并签名后,方可提取物品出库。

5、 各类物资进仓后,要分类存放,保持仓库的清洁整齐,注意通风、防潮,经常进行质量检查,防止浪费和积压。

6、 做好安全防火、防盗、防爆工作,仓库内严禁吸烟。

7、 库存物资要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8、 符合报废条件的医疗设备,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库房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为严格仓库物资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存放的工具、成品、原材料等物资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物资仓库应按规定建立物防和技防。重要物资仓库应有防雷设施。

二、仓库物资存放区和办公区应该分开。严禁在物资存放区内办公和放置生活用品。

三、加强进库物资的检查验收,仓库管-理-员应根据进货单据,对物资品种、数量、质量认真检查、验收,确实无误方可进库入账。

四、仓库管-理-员应严格遵守领发手续,未经领导同意或手续不全者,不得领发。不准私自挪用或借予他人。

五、仓库存放的物资必须做到账、卡、物三相符。保管员同时及时进行登记,记账员要做到日结月清。仓库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并把库存盈亏情况上报。对属于责任性差错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仓库存放物资应做到布局合理,堆放整洁,保证过道畅通,防火标志醒目。

七、消防器材应放置在仓库适当位置,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八、仓库管理人员应对外加强防范,对内加强管理,认真学习仓库管理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为了加强工厂仓库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安全,国家制定了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

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

第四十四条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 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

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第六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经国务院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即行废止。

配件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采购物资入库、贮存、包装、防护及发放等管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物资仓库管理现场的全部过程。

2 引用文件

3 仓库管-理-员职责

3.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和规章制度,确保生产所需仓贮物资的各项管理工作。

3.2树立优质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遵守制度,接受配件经理的领导。

3.3负责经验证合格的配件及附件按区号、位号、层号合理摆放,清楚标识,摆放顺序是从后到前,从下到上,从右到左,出库顺序是从前到后,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确保配件先进先出。

3.4严格按规定办理配件的出入库手续,记录准确,做到帐物一致。

3.5加强贮存配件管理,定期检查库存配件质量,包括包装质量、防护质量贮存期限等。发现问题应及时记录、及时处理,并报告配件经理。

3.6创造和维护良好的仓贮环境,做到库内通风、整洁,安全设施齐全、通道畅通,环境卫生达到“5s”标准;安全措施符合消防要求。

4 配件入库管理

4.1 奇瑞轿车配件的入库

a、仓库管-理-员按照《配件订单》,核查《到货清单》与实物品种、数量、包装及供货单位,按照《配件进货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并作好检验记录。

b、配件计划员对配件实施全检。

c、超出《配件订单》的配件不予入库。发现不合格品应填写《不合格配件处置记录》,做好标识,及时隔离,并立即向配件经理报告。

4.2 其他车型配件的`入库

a、仓库管-理-员按照《零星采购单》,核查《到货清单》与实物品种、数量、包装及供货单位,按照《配件进货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检验,并作好检验记录。

b、配件计划员对该类配件进行全检。

c、超出《零星采购单》的配件不予入库。发现入库清单与实物不符的应作不合格品处理,并马上向配件经理报告。

4.3 对入库配件做好标识。

4.4关键件和安全件的标识内容必须包括进货批次、进货日期。

5 配件仓库管理

5.1按配件、附件类别建立电脑台账。根据《到货清单》认真核对,防止错、漏、缺、锈蚀品入库。仓库管-理-员对入库配件的数量和质量负责。配件、附件的帐面数任何人不得涂改,更不得销毁,保证任何时候帐物相符。

5.3 仓库内所有配件应有配件标识,并置于明显位置,易于识别,配件标识应牢固、可靠。

5.4 仓管员应依据《入库单》、《领料单》等有效凭证记录配件出入库和库存情况,做好日报、月报表报配件经理和财务室。

5.5 配件按总成分列分设货架,原则上分发动机系、底盘系、变速箱系、车身系、电器系等若干分列。另散配件按五五堆放原则。

5.6仓库重地禁止无关人员擅自进入,更不允许无关人员私自提取配件附件。

5.8仓库内严禁烟火,按消防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

5.9配件实行“先进先出”原则。对将要或已超过贮存期的配件应由仓管员及时出具清单向配件经理汇报,配件经理及时与质量总监进行验证、评审和处理。

5.10每年底进行一次清仓盘点工作,将盘点报告及时上报财务室和总经理核批。

5.11塑料件、橡胶件、油漆等有质保期的配件应规定储存期限,规定橡胶件保存期为5年,塑料件保存期为3年,油漆原料保存期为2年。

6 配件发放管理

6.1配件发货交付:仓库管-理-员凭《领料单》,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货。

6.2所有的配件发货都必须与领料员核对名称的规格、型号、包装、数量、质量状况,由领料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库。

6.3仓库管-理-员都必须妥善保管所有《领料单》,不得丢失,《领料单》的保存期限为一年。

7 旧件回收管理

7.1 维修旧件由配件部负责回收和报废处理。

7.2 配件部对维修旧件(不包括易损件、覆盖件)进行标识,并放置在规定区域,防止非预期使用。

一、快速高效提供配件

相应区域的设置,方便配件的清点

客户订单配件直接出库

到货配件的及时入库,缩短供货周期,降低库存成本,提高客户满意度

二、 保证库存及出库的准确性

积极有效的盘库,及时发现库房问题

快速修订盘点误差,保证帐面实物相符,减少销售损失

减少配件出库错误

三、保证库房及汽车配件安全

相应的措施限制库房的出入,保证配件不会丢失

良好的仓储环境,保证库房人员的安全

危险品的储存

贵重物品的存储

防火要求

四、汽车配件品质及使用寿命

关注配件使用周期,保持正确地出库次序

正确的库存方法,防止配件失效

正确的摆放,避免配件变形

五、提高效率,降低强度

最短时间找到所需配件

最短时间配件上架

减少库房人员在库房中的行走距离

六、合理利用空间

延长库房使用年限,满足市场发展需要

提高单位面积利用率,节约库房硬件投资

油漆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2、根据油漆的种类、性质分类存放,标识清楚以防止误发误用;。

4、油漆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期品质变化,包括破损、渗漏等,应及时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防护措施。

2、车间因生产需要领用油漆时,应严格控制领用量,并填写《领用单》;。

3、每次油漆的入库、领用应做到帐、卡、物、证相一致。

1、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所管油漆的性质,掌握各油漆的物质安全特性;。

2、油漆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合理配置灭火设备;。

4、油漆库房区域内应配备防火、防泄漏的干沙或其他不燃烧的吸附性材料。

2、仓库管理人员每天对仓库储存环境如温度、湿度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仓库温湿度记录表》,温度控制在5-35c度范围,温度控制在45—85%范围。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_库房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建立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定,防止因管理不善而发生事故。

适用于公司各类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及各部门的小仓库和保管室。

仓库、罐区管理员严格按本标准执行。

4.1仓库、罐区管理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4.2仓库管理员离开仓库或罐区时,都要关好门窗,关好电源。

4.3罐区管理员离开罐区时要检查储罐有无异常,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要锁好罐区大门。

4.4仓库、罐区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罐区。

4.5仓库、罐区内不准吸烟,不准用电炉及火炉取暖。

4.6仓库、罐区管内要有消防设施并严加管理:

1)根据仓库、罐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配置合格的灭火器材。

2)仓库、罐区管理员应学习消防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会使用消防栓。

3)所有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存放位置固定,不得任意改变。

4)所有消防器材每半年要检查一次,灭火器每年年检、换药、维修一次。

5)仓库、罐区用照明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4.7每半年要对仓库、罐区安全、消防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大节日前一周对仓库、罐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相应措施。

食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制定目的:

1.1 使各类物料之供应达到适时、适地、适量,使产品制造得以顺畅进行而无断料、大量滞积、虚占仓储空间等情形。

1.2 使仓管作业规范化、制度化。

2.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玩具仓库、开发工程科布料仓库、生产原辅料、零配件(含包装物)、零星物料及半成品成品之仓管作业。包括仓库规划、收料作业、储存、领(发)料作业、退料、呆滞废料处理、盘点等作业。

3.管理单位:

3.1 仓管部门负责本规定之制订、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3.2 总经理负责本规定的制订、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二、内容:

4.仓库管理职责:

4.1 仓管部门负责:原料、辅料、零星物料、成品、外发半成品之仓储管理。

4.2 工厂各科(车间)、采购、品管、pmc等部门负责在同仓管部门进行配合作业时执行本办法之相关规定。

4.3 各科(车间)负责已领物料的储存、保管及区域规范,pmc部门负责其审核及稽核。

5.仓管原则

5.1 所有物料、产品均需经品管判定合格后(特采除外)方可入库,其状态标识卡需附于显著位置。

5.2 做好仓储的区、储位规划。所有物料、产品不可露天存放,也不可直接置放于地上(特殊包装者除外),均应按库区、储位配置存放,同一种类、或同一批量应以集中放置为原则,物料叠放时要上轻下重、上小下大,高度一般不得高于2.5m。

5.3 物料以先进先出为管理原则,先入库者优先发放。对有保质期限制的物料,应采取进库日期和有效终止日期登录管理,严格要求先进先出。

5.4 物料进出一律凭单作业,只要物料异动发生,即登录物料卡,手工帐和异动计算机帐务,确保料卡帐一致。

6.仓储安全管理

6.1仓库应在温度、湿度等方面满足所存放物料的特性需求,配备防火(爆)、防盗、防潮、防腐(蛀)等安全设施,以保证物料的品质。对危险品应予以隔离储放。

6.2仓库严禁烟火,不得带入火种(火柴、打火机等)。

6.3仓库物料应叠放整齐,保证通道畅通。仓库管理人员下班时,应巡视仓库并关闭门窗、电源。发现安全设施损坏时要立即报告,并记录在检查表上,采取紧急措施。

6.4 违反上述规定者未造成损失时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时予以开除处分并追索其赔偿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人员管制

7.1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对确因公需进入仓库的,应遵从仓库管理人员的指挥,仓库管理人员应予以监督、要求。

7.2 仓库管理人员应明确各自管理区域,不得擅离职守。

7.3仓库管理人员应建立代理制度,并适当进行轮调以熟悉各类物料及其储位。

7.4仓库管理人员异动时,应由仓库主管监督对其所经管物料进行全面盘点交接,无误后方可正式异动。

7.5违反上述规定者未造成损失时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时予以开除处分并追索其赔偿或追交司法机关处理。

8.物料管制

8.1 严格仓储内部管制,保证料卡帐一致,为pmc等部门提供正确的库存信息。

8.2 对于常用物料必须由pmc主导与仓管、采购、生产等单位协商拟定最低、最高存量及安全存量标准,呈请公司最高主管核准实施,以保证安全库存量,后续应每半年重新核定一次,酌情调整。

8.3 a、b、c分类管理

a类﹕所有按“标准单价×年度需求量”从大到小排序的累计金额70%前面的物料。

b类﹕除a、c以外,均为b类物料。

c类﹕按“标准单价×年度需求量”从大到小排列的90%后面的物料。

8.3.2 a、b、c分类由pmc主导与开发工程科、资材等部门共同确定。一般情况下每年底结合年度预算资料一次设定,也可以由pmc单位通过计算机系统逐一的维护。

8.3.3 仓管单位应定期对abc类物料进行盘点,同时通过计算机系统维护。

8.3.4 abc盘点容差值﹕a类﹕0.1%﹔b类﹕0.4%﹔c类﹕1 %。容差值是指允许误差量与实际在库量的百分比值。

8.4 时效管制与呆滞废料处理

8.4.1 对有保质期要求的进库物料必需张贴时效管制色标,色标分类﹕红色有效期为6个月,绿色有效期为12月,白色有效期为24月,于色标上注明进库时间以示区分,并列明细管制。

8.4.2 除特定注明物料外,一般物料、成品均以12个月有效期限。

8.4.3 仓管人员对过期物料(或成品)在投入使用(或出货)前应联系品管人员进行重新检验,作出处理。

8.4.3.1检验合格可重新投入使用的物料,再次库存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依呆滞料处理。

8.4.3.2 检验不合格者依呆滞料处理,或由pmc单位安排生产部门进行重检。

8.4.4 对于三个月以上没有任何批量出库异动者(指计划内领料作业,盘点异动、样板领用等除外),超过12个月不用的机器设备工装夹具,视为呆滞料,仓管单位应每月反馈呆滞料信息并积极追踪处理。

8.4.5 废料是指制造加工过程中所遗留下来或是被用坏的残物,废料一律由使用单位开立“报废单”,由相关部门判定再交由负责部门审核后方可报废。

1.上架保管的物品,应做到分门别类按行次—层次—位置排序摆放,标志明显,易于存取和保管。

2.仓库应按物品名称及规格型号一物一卡准确标设,存卡应逐笔登记材料的收、发、存,各项内容应填写齐全、准确。

3.为保证材料物资的安全,材料仓库人员应注意防火、防盗,并掌握基本消防知识,严禁有火险隐患存在,如明火、吸烟、非法用电,易燃易爆品、烧焊维修火花等。由本公司消防安全部门定时安排检查消防器材设施。

4.经常巡视仓库物资,注意防潮、防变质等防护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物资存放,进出环节注意防止渗、漏、变质等浪费行为,并保持材料仓库现场整洁整齐。

6.仓管员每日下班前应认真检查,确认无人滞留仓库后,关好水源,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以确保材料仓库材料物资安全。

7.无关人员只能在本仓库人员或负责人员陪同下才可进入本仓。

8.仓管员应熟悉消防基本知识,注意消防器材的有效期限,按时通知消防部门更换。

备件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7、其他:库房管理工程师有责任逐步将非标设备及易损备件逐步测绘分类备案;有责任组织管理工程师对压缩机运行情况定期组织开会分析,提出应急计划,对于会议内容,应认真记录在案并签字确认;对于部分备件国产化加工,要由技术工程师进行测绘并提供相应图纸,图纸存放于库房存档或用电脑存档,对于外委加工图纸,必须经站领导签字确认后才可执行订货。

备品备件仓库管理工作是一项较复杂而细腻的`工作,是备件管理信息反馈的数据库,是保证生产持续进行的物资基础,是我厂物资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主要任务

第一条  将入库的备件保护好、维护好,使其不丢失、不损坏。

第二条  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季盘点,账、物、卡资金相符,备件放置有序,库容库貌整齐、清洁。

第二条         认真搞好备件收发工作,为生产服务。

第四条  认真做好备件的出入库动态统计工作,按要求做出月、季、年度报表。

第五条  根据备品备件存储情况和消耗情况,及时向计划员提供信息,以便及时组织订货,补充库存或及时外调处理积压物资。

第二章  人员素质标准

第六条  仓库工作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模范的遵守党纪国法和厂规厂制,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强,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第七条  有较强的技术业务知识,学习或掌握相应技工(钳工、机加工等)专业技术,会应用基本测量工具,能独立进行质量检验工作,可以根据图纸检验出备件的加工缺陷。

第八条  熟练掌握各种备件维护、保养知识,正确使用防腐剂,懂得如何清洗和维护备件,恰到好处的存放备件。

第九条  熟悉仓库收发统计等方面的业务知识,熟练的登记账卡,掌握各种计量单位,核算方法,填写出入库单据和做好各种统计报表。

第十条  能正确使用和操作起重及简易运输工具,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具有一定的防火、防盗专业知识。

第十一条  熟悉所管备件名称、规格、性能、价格、安装使用部位及存放地点。

第十二条  熟记所管备件各种定额标准。

1.存储定额[标准定额,最高、最低限额]。

2.资金定额。

3.消耗定额[年、月度消耗定额]

4.交旧回收类别。

第二章         入库与保管

第十三条  所有备品备件必须按合同及备件入库验收管理制度组织入库。

第十四条  每一种入库的备件,必须有质量检验员签发的质量验收合格证,并要有质量检验员签字,方可办理入库。

第十五条  验收的备件一般在三日内登记上帐、建卡,摆放在指定位置。

第十六条  入库件要根据类别、材质、形状等情况分区合理存放,做到四号定位,五五摆放,尽可能为收、发、检验、盘点创造方便条件。

第十七条  入库件存放应统筹规划,有相对固定区域,并挂有明显的标志牌,露天存放应做到下垫上盖。

第十八条  存储的备品,应定期进行清扫和维护保养,做到不锈蚀,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

第十九条  每周打扫仓库,清理环境卫生,做到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无杂物,无垃圾,无积水。

第二十条  定期检查仓库防火、防盗设施,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对失效或损坏的应及时更换修复,保证保仓库安全。

第三章         领用发放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工段]应按消耗指标领用备件,无生产设备的单位原则上不保供应。

1.一般易损件,可由工段技术员或维修工人携带备件领用卡到仓库办理手续后领用。

3.整台套备品备件,应经设备部主管人员签字方可领用。

4、仓库不负责对外供应备件,特别情况需经设备部长和主管厂长批准,方可发放,并按照先交款后提货的原则办理。

第二十二条  领用备件人领取备件应当面点清其规格、型号、数量及质量,确认无误后,方可领用。夜间生产急用无法办理出库手续时,可先填写借条,次日补办出库手续。

第二十三条  本厂小机修加工的备件在没有验收入库时,应由加工单位妥善保管,不得损坏,丢失或私自发给其他单位,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走未入库的备件[事故件除外]。

第二十四条  每月1日前将当月各工段的消耗汇总报备件计划员,并将主要数据标注在备件出入动态图表上。

第四章         红旗仓库

第二十五条  仓库管理人员要做到

四懂:懂性能用途,懂规格名称,懂保管知识,懂保管业务。

四清:规格清,数量清,质量汪,定额清。

四过硬:收件、发件、盘点、记帐过硬。

五不:备件不锈蚀,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不霉烂。

六有:备件进库有计划,[合同]入库有验收,民件有凭证,保养有记录,盈亏有原因。

第二十六条  争创红旗仓库标准。

1.仓库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认真执行工作标准,服务态度,做到面向基层面向生产。

2.保管人员要做到四懂,四清,四过硬,五不,六有。

3.对进出库备件要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制度和出入制度。

4.库房内摆放备件要达到‘四号定位’,‘五五摆放’,标记鲜明。

5.要做到账物日清、月结、季盘点。一年一次清仓查库,经常保持帐、物、卡、资金四相符。库容库貌达到齐、洁、美的标准,要搞好周围环境绿化美化工作。

消防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1、库房安全防火,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要创建无火灾、无失盗、无虫鼠霉变,无差错事故的四无库房,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不得随意乱接电源线,不得使用电炉子等禁止使用的其它电器设备。

3、库房内不准存放易燃杂物,物资存放距照明灯不得小于0.5米。

4、非库房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库房。

5、库管员要了解本库物资对易碎、易潮的物资要特别维护,经常保持库内正常的温度、湿度,合理库存。

6、库管员要经常清洁库内地面、货架、物资的尘土,保持库内干净整齐。

7、库管员下班前要关闭水、暖、电源的开关,锁好门窗,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上班后如发现库房内有被盗迹象,要保护现场,并尽快通知经理及相关人员处理。

8、库管员有维护所在区域安全秩序的义务,发现漏电、漏水及可疑人员,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9、库房所备消防设施不得乱动或挪作它用,周围不许堆放任何物品,并经常检查,使之保持有效状态。

10、库管员应熟知灭火器材的属性,并能正确熟练地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库房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是物品保管重地,除仓库管理人员的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准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进入的人员,除仓管员外,任何人不可独自进入仓库,须有相关人员陪同。

3、 任何进入仓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嘻戏打闹,大声喧哗。

4、任何入进入仓库不得私自拿取仓库物品,必须服从仓管员的管理。

5、仓库内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相应措施,符合消防规定,并按仓库面积每50平方米配置4kg干粉灭火器一个。

6、仓库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如确实需要临时存放必须经经理同意方可。

7、对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8、此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二、 物品入仓制度

1、 物品入仓制度是爲了確保采购物品的質量,及时有

效地掌握库存物品,所办理的完备的入仓手续。

2、物品入仓时需要登记;日期、名称、数量、品种规格、单价、供应商电话。

3、物品入仓时,仓管员须开箱检验所购物品的数量、名称、规格

并对查验的仓库物品进行签字确认。

4、仓库管-理-员应对入仓的物品进行分堆存放,编号、以便于核对数量。并注意每次入仓后都要做好室内的卫生清洁工作。

5、大型设备设施、以及砖、水泥、沙等物品不需要入仓,但仓管员必须赶往现场核实数量,质量,并做好入仓出仓等手续。

6、设备工具入仓后,必须详细记录采购情况及保修日期等,并将随机文件复印存档,以备日后维修之用。

三、物品领用制度

1、 物品领用指除工具以外的备件、低值易耗品的领用。

2、物品领用实行按单领取,在领取时要凭报事单上的内容领用相关物品,并在领用登记表上做好登记。其他部门在无单领用时;虽经各部门主管同意方可。

3、如领用的物品在使用过程中有剩余的情况,领用人应将多领物品退回仓库,仓管人应认真进行核对登记。

4、 如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进行领用,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5、领用物品时;除维修组及前台管理人员外,其他部门在领用物品时必须由部门负责人进行领用。

四、 工具管理制度

1. 各班组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个人常用工具和小组公用工具,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 所有工具都要进行建帐管理,做到帐物相符,每人必须在各自的工具清单上签字。

3. 所有的工具必须正确使用,特别是电动工具必须正确、合理地使用,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使用。

4. 所有工具坚持以旧换新的原则,在领用新工具时必须交回旧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统一由仓库处理,不准私自处理。

5. 专业工具未经培训不得随意使用。

6. 较大型的专业工具应随用随借,当日归还。

7. 新工具在领用时也必须进行登记、建帐签字。

8. 所有工具实行丢失赔偿的原则。

9. 借用工具均应填写《工具借用登记表》,在登记表上填写清楚;时间、借用工具名称、借用工具用途、借用人签名、并出示报事单后方可借用。填写的借用工具用途及出示的报事单必须真实,如有伪造,一经发现严惩不怠。

10、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可将借用的工具用于不属于小区日常维修以外的维修使用。

11、仓管员每月会对个人领用的工具及部门领用的工具进行盘点核实,任何人都必须配合,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

12、 员工在调离公司时,全部工具必须如数交回。

13、 此制度适用于中南花园各部门。

五、 物品盘点制度

1、物品盘点制度是为了确保公司的物品与帐面相符,保证公司物品的使用正规化,是确保资产不流失的有效方法,并为采购提供重要依据。

2、为及时反映公司各部门物品的数量及使用状况,配合编制采购计划,节约使用资金,仓管员每月对使用的易耗品进行盘点一次,并将核实物品的库存情况向经理汇报。每季度对花园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一次,并进行存档。

3、仓管员在盘点过程中要制订常用易耗物品的最低储存量,数量不能把握的须与各部门主管沟通,共同制订最低储存量,根据库存量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购备品计划,避免物资积压所造成的浪费资金,更要避免物资短缺而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4、仓库员应做到仓库内的各种物品做到帐、物、卡三相符,并防止物品过多,过少,损坏或过期等情况。

六、物品申购制度

1、物品申购制度是为了确保以最少的物品储存来满足物业维修保养和日常运作的需要,尽可能的压缩库存,防止积压,提高资金和仓库的利用率。

2、根据库存情况和日常使用的消耗记录,设立常用物品的库存量,一般以一个季度的消耗量为计算库存依据。

3、各部门在申购物品时,必须由部门主管填具申购单报经理审核上报公司批准方可。在填写时要写清楚;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对较少用的配件必须提供样品,以方便购买时准确无误。

4、各部门只限每月申购一次,即每月3日前将本月所需物品提前申购,并向仓管员核实库存量,以免造成库存积压。

5、仓管员必须认真核实各部门申购的物品具有合理化,严格限制申购数量,将库存情况向经理汇报,核实无误后,在申购单处签字确认。

6、日常所需在月申购计划之外的物品,价值在200元以下的由经理批准购买。日常所需物品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报由公司总经理审批方可。

七、物品采购制度

1、物品采购制度是为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采购价廉物美实用的物品。

2、月计划的`采购量必须严格按照申购单上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进行购买。临时小型采购量必须按临时填制申购单上的内容购买,严禁私自主张多买或少买。

3、采购物品时必须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在保证物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挑选物美价廉且有诚信的供货商供货。

4、采购的物品必须说明保用或保修期等内容,以便发生问题可以及时的进行处理,并可节约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5、购买物品结算时,费用在3000元以下的可进行现金付款,超过3000元以上的应开具支票付款。

6、购买的物品必须开具有效发票,特别情况的;例如;水泥、沙等无发票物品必须开具有效的第二联购货收据。

7、管理中心为了便于工作的开展,可设立500元的维修采购备用金,并由经理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8、若遇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急需采购物品,费用在200元以下的,虽获得经理批准后,方可支取备用金。费用在200元以上的物品必须由经理上报总经理批准方可购买及使用备用金。

9、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从中获取不义之财,或故意提高物价,获取高额回扣等贪污行为,如若发现有此行为者将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仓库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类物资的放、领、退、定期盘点等制度,物账要相符。严防仓库内物资被盗窃,确保仓库物资安全。

仓管人员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做到“四知”:知物资性能、知灭火方法、知物资养护、知管理制度。仓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防爆防毒知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

仓库周围不准放易燃杂物,通道门口应保持完好畅通。仓库周围5米范围内不准烟火接近,如需动火,要向厂安全员提出申请,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仓库内外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对灭火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确保使用有效。

未经仓管人员同意,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

物资要分类分堆存放,尽量满足主要通道要有2米以上宽度,物资距墙要有0.5米以上,堆与顶及柱之间距离不少于0.3米,堆与堆之间不少于1米,照明灯与物资距离不少于0.5米的标准要求。仓管人员要按照厂iso质量管理体系和“5s”的要求经常打扫卫生,保持公开清洁整齐。

仓库内外的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保证安全完好。仓库照明应使用60瓦以下的灯泡。仓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及蜡烛、煤油灯。每天下班时要检查和关闭总电源。仓库人员应每日检查仓库安全,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和报告厂安全主任。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火灾、雷击、盗窃、人为有意破坏及外部山场火灾事故都有可能导致企业民爆仓库发生爆炸事故。

1、贮存民爆物品时,安全距离不够,或周围居民生活区日渐迫近储存仓库,阻止无效,且居民使用明火。

2、建筑物耐火等级低,消防设施不全。

3、防雷、避雷设施老化,陈旧、无力更新。

4、贮存民爆物品时,没有使用防爆设备或防爆设备老化无力更新。

单位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予以处理,单位一时无法处置,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并申请对事故隐患进行初评估分级,切实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治,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单位一旦发生灾难性事故,在发生事故后,企业应根据事故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要尽快组织抢救,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拍照、摄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伤亡事故现场的情况,如无特殊原因,必须经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

根据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1、企业及其主管部门执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

2、组织防范措施的实施;

3、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

库房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发现火灾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要讲清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

2、仓库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灭火,不可直接泼水灭火。

3、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a、使用前,先把灭火器摇动数次,使瓶内干粉松散;

b、拔下保险销,对准火焰根部压下压把喷射;

c、在灭火过程中,应始终保持直立状态,不得横卧或颠倒使用;

4、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5、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6、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7、电源线不要拖放在地面上,以防电源线绊人,并防止损坏绝缘。

8、发现库内电器损坏,应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自己不要拆卸,防止发生电击伤人。

9、库内电器烧焦、冒烟、着火,必须立即断开电源,切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浇喷。

10、发现有人触电,不能直接接触触电者,应用木棒或其他绝缘物将电源挑开,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11、发现电线断落、无论带电与否,都应视为带电,应与电线断落点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对盐酸的管理,防止在运输、贮存、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等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盐酸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则》和《关于违反爆炸、易燃危险物品管理规则的处罚暂行办法》等规定。

2、实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制度,制定“谁主管、谁负责、明确责任、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人。使用人:张青星,库管人:游德祥,监管人:陈立红。

3、采购、领用盐酸要及时办妥登记及相关手续,要保持帐、物相符,必须附有产品安全说明书和防火、灭火、安全储存的注意事项。

4、入库时,必须实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必须在库外进行安全地点进行。验收内容包括:物品的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入库。

5、入库后应定期检查,分类存放。生产部门的领用,必须填写领料单,领料单须经部门负责人、责任人、批准人签字审核后方可出库。

6、贮存仓库应根据物品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火围堤等安全装置和设施。

7、盐酸须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台帐登记要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盐酸化学品仓库。

8、化学性质、防护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或相互有影响的化学危险物品,绝对不允许贮存在同一库内。

9、入库前均应按送货单入库,并认真对照送货单进行检查是否与送货单一致。出库前均应按领料单进行检查核对,核对化学物品数量、包装、危险标志。

10、进入盐酸储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1、使用过程中应根据盐酸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害及毒害程度,设置相应的排风、通风、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泄压、降温、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2、使用盐酸的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和器具(如酸、碱作业岗位要戴眼镜、处理问题时必须戴面罩)。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得在剧毒物品场所饮食,应备有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甘草含剂等)以备应急抢救之用,工作结束后应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3、使用、保管场所,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以备应急之用。

4、使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要按规定处理。

1、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2、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3、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水沟等限制性空间。

4、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和,也可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排入废水系统。

5、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油漆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安全地对油漆、油料及化学品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中所有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控制和管理。

采用gb/t19001-2000、gb/t24001-1996、gb/t28001-2001标准,国家经贸委《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及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4.1、库房必须在明显地方张贴“严禁吸烟”、“严禁火种”等标志牌。

4.2、库房内必须配备充足的并与各种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4.3、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分类分项堆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区域内存放。

4.4、库房内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库房内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

4.5、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小包装储存时可上货架,大包装可码垛,垛高不得超过2m,垛底应垫高10cm以上,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商标要一律向外。

4.6、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根据需求,随用随购,尽量减少库存。

4.7、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定期检查并翻转堆放,以免储存日久,沉淀接块,影响使用。

4.8、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纱团、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理,不能随意堆放,防止因化学反应而生热、发生自燃。

4.9、库房地面必须防潮、防渗,库房内必须保持清洁。

4.10、对汽油、苯类、酮类等溶剂进行整理、分装换桶时,均应在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戴口罩、手套以防中毒。

4.11、领取油料、油漆及化学品时,领取人必须填写《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发放登记表》。

4.12、油料、油漆及化学品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或在地上滚动。

4.13、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在装卸过程中,必须检查封闭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4.14、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15、对废旧容器,如盐酸瓶、油漆桶集中收集,并交材料供方及时回收。

4.16、库房没人时必须上锁,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民爆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降低职业风险,减少职业伤害,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措施。

一、民爆物品材料的管理

1、民爆物品材料仓库应设专职人员保管。专管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库房贮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

2、库房内严禁明火和吸烟。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杂物。库房内必须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应备有温度计和湿度计,经常检查、记录,使室温度不得超过35℃,整修库房时,必须将库内所有爆炸材料移出库房区域至安全地点。

二、库房内爆炸材料的堆放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炸药箱、导爆索箱堆高不得超过1.8米,宽度以四箱(袋)为限,袋堆高不超过1.2米,浆状炸药不得超过两袋高。

2、雷管箱放在木架时,木架每格只堆放一层,最上层片距离地面高度不超过1.5米,若放在地面时,高度不超过1米。地面应敷设软垫或木板,木架及地板的钉子,钉子头应埋深5毫米,并用灰浆抹平。

3、各类箱堆间距不少于0.3米,箱堆与墙壁保持不少于0.5米间距,人行通路的宽度不超过1.3米。

4、为了通风,箱堆下面应垫方木或木板,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

5、库房里贮存爆破器材总量不得超过设计的总容量。但有些企业为了图简单、方便,往往存放过多,超过设计容量,这样一旦发生事故,加大了危险范围,造成更大损失,这在管理中应该注意重要问题,是安全的重要保证。

6、爆破器材的保管要做到“心中有数”,以免遗漏和失盗,必须要严格验收、发放、领用和退回手续,帐目要清楚。

7、仓管员在对新进库的和过期的爆破器材应及时作质量检查,对已变质的爆破材料应及时销毁登记,严禁发放使用,以免发生拒爆、早爆或迟爆事故。

三、爆炸物品仓库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1、炸药爆炸是快速的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的热量和气体,具有强烈的破坏作用,炸药库是炸药集中的地方,因此对保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严格要求,特别是政治上应进行严格审查,应选用忠诚、老实、可靠人员,并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做思想工作和调离,以防发生意外。

2、严格管理制度,制订爆破物品管理人员、仓管人员、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管理规章制度,责任到人,相互监督,共同促进。

3、炸药库要严格按规定配置各种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池、沙堆。炸药库应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把“三防”、“四把关”。即“人防、技防、犬防”及“储存关、审批关、使用关、退库关”。进一步做好严格管理、严格发放、严格使用。

4、炸药库周围用围墙加电网防护,设置警报系统和通讯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和报告。

5、保持炸药库周围环境的清洁干净,及时清扫周围的垃圾及清除四周的杂草,保持炸药库四周环境整洁卫生安全。

6、严禁外人和无关人员进入炸药库禁区。对各工区领炸药人员进行严格审查、核实。严格按上级规定要求发放爆炸物品,确保炸药库安全。

根据国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现实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 选址

二、 库房建设

三、库区安全消防设施配置

三、炸药购买和运输入库

2、到民爆公司交钱开出出库单,持出库单到民爆公司炸药库领取民爆物资

3、运输由民爆公司负责送货,直接送到库房入库,东屯水库炸药雷管仓库承担送货运费

四、使用

1、领用人必须是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爆破证的爆破员;

3、到库房后填写《出入库人员登记本》,然后开始办理领用手续并签字确认;

爆破员岗位责任

1、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章制度

3、必须严格按当天现场实际需要的药量,领取爆炸物品,剩余部分必须当天退回仓库

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责任书

2、炮眼打好后,必须将炮眼内的浆、水、碎石等处理干净,以免装药时脱节

安全监炮员岗位职责

1、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章制度

3、检查爆破员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安全监炮员的操作规程责任书

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熟悉、掌握所保管易爆物品的性质

三、严格按危爆物品规定执行领发和多余退回制度、并建立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四、保持库内场地清洁,严禁堆放任何杂物

六、炸药、导火线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的高度

九、对失效、过期、有质量问题的爆炸物品,应另行堆放并做好记录,妥善保管

十、库区内严禁烟火,严禁明火照明,严禁无关闲杂人员入内

十二、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规定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仓库值班员岗位职责

4、做好值班记录,按规定时间准时交接-班

5、收存民用爆破器材坚持四不:

7、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 民爆器材的货架、堆垛是否牢固

2库内温度、湿度是否正常;

3所存物品有无失效、变质现象;

4民用爆破器材有无短少、丢失或被盗;

5防火用具是否齐全有效,水源是否充足;

6库房建筑、防护堤、围墙是否完好;

7对消防设备、通讯设备、报警装置和防雷装置经常检查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8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库内整洁

8、民爆仓库值班严格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安全员岗位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监控、安全培训和技术推广等工作,岗位职责:

2、参与编制输水隧洞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技术防范措施;

3、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创优达标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

4、参加调查处理重伤、死亡事故;

6、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向领导建议表扬和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1、危害因素:室内密闭时间过长产生有害气体,可能造成有害气体中毒。预防措施:库房常通风、常清扫。

2、危害因素:库房内吸烟、动用明火,可能引发火灾。预防措施: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动用明火,检查防火器材,检查供电线路,加强库房防火管理,库房严禁明火。

3、危害因素:易燃物堆放拥挤,产生火灾。预防措施:合格摆放,配置灭火器材。

4、危害因素:化学药品随意摆防,可能造成渗漏伤人。预防措施:化学药品要有专人管理,防止渗漏污染。

5、危害因素:离开库房未切断电源,引发火灾。预防措施:离库必须切断电源。

7、危害因素:高处存放重物掉落,重物掉落砸人。预防措施:检查货架牢固性,物品摆放合理。

8、危害因素:危险化学品容器的包装损坏,或者出厂的包装不符合安全要求,可能造成泄漏,遇火源引起火灾、爆炸。预防措施:入库时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桶盖是否旋紧。

9、危害因素:地面不反腐、防潮,或与酸碱等腐蚀性、氧化性物品存放,容易导致包装容器腐蚀泄漏,遇火源引起火灾、爆炸。预防措施:每天定期巡检,发现包装破损引起泄漏,立即采取转移容器内剩余有机溶剂,排风,吸干地面;严禁存放腐蚀性或氧化性物品。

10、危害因素:违反操作规程,搬运危险化学品时撞击、磨擦、拖拉、倒翻造成泄漏,运输途中温度过高危险,可能造成泄漏,遇火源引起火灾、爆炸。预防措施:要轻拿轻放,切忌粗野,尽量避免颠簸震荡;如遇高温天气,则要在桶上盖上湿麻袋,以确保运输安全。

11、危害因素:取用、运输化学物品时打碎引起的`各种危害,可能造成泄漏、灼伤、腐蚀、燃烧、爆炸、中毒等。预防措施: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小心取用、运输;做好劳动防护;万一发生打碎事故按不同化学品性质防范内容进行处理。

12、危害因素:室内温度过高引起的鼓桶危害,可能造成桶内气压过高,引起桶盖外弹,产生的火花造成火灾、爆炸。预防措施:预防室温及保持通风,发现较严重的鼓桶现象应及时轻轻打开桶盖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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