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债务调研报告(优质16篇)

时间:2023-11-22 23:47:34 作者:笔舞 政府性债务调研报告(优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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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债务调研报告范文

(一)。

4月上旬,我委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方兴的带领下,对我区20**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本次调研走访了区民政局、区人劳社保局、区建设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档案局、区信息办、区图书馆、新前街道办事处、茅畲乡人民政府等单位,检查设施、视察场所、查阅相关资料、听取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召开了部分区人大代表、相关部门负责人、律师代表、社区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征求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法工委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分析。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国家政治走向民主化、法制化的重要标志,是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的前提和基础。由于我国体制原因,政府信息公开长期未得到法律上的保障,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公民对于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毕竟还是在行政法规层次获得了法律依据。我们的调研工作事实上是按照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利益诉求,参照《条例》的要求来审视和评价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随着《条例》的施行,区政府基本上按照条例的要求,开展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机制建设。目前,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台州市是居于领先水平的,我区的一些探索性做法和基础性工作,获得台州市的肯定。具体而言,区政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逐步建立。**年3月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实际,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统一平台、统一规范、上下同步、分级编制”的原则,围绕《条例》规定,初步细化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明确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公开的范围。同时分别制定了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信息考核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对部门、乡镇两个社会考核。

2、主动公开信息工作稳步推进。全市第一个开通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黄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至今在网上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万多条。全区87个部门和乡镇街道已接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中51个部门和乡镇街道建立了专门的网站,主动向公民和企业提供50类办事项目的条件、流程、结果等信息。此外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区图书馆三个地方分别设立了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配置多媒体触摸屏及计算机,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3、依申请公开工作逐步规范。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并在黄岩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内网)设置了依申请公开的短信配置,通过短信的方式提醒相关责任单位受理依申请公开。20**年区政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0**年,区政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5件,其中区级部门及乡镇、街道受理40件,共发生针对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3件,未发生针对各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件。

二、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处于起步阶段,但已经开展将近2年,其主要依赖于行政权力来推动,还没有变成公民对自身权利的实现而采取的积极行动,产生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关键的一点是宣传不到位,没有注重培养公民知情权意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渠道主要通过网络,导致百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较低,有些已公开的事项也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在本次调研中的座谈会上,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普遍反映比较陌生。其次,在**年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13件行政复议案件中,同一申请人案件占了7件,相当一部分群众不清楚也不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答复方式和时限要求,很少知道通过行政和司法的途径来获得救济。

2、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由于我国的信息长期处于为政府所垄断的现状,注定了信息公开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就取得大的突破。目前,我区已经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但尚有一些乡镇、部门和工作人员认为公开的内容、时机、方式、范围等都是本部门的权力。有的甚至存在着“让老百姓知道的东西多了只能添乱”的错误思想,因此不愿也不敢将“信息”公开,对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采取敷衍的态度,工作停留在浅表层面。从**年度区级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结果来看,15个区级部门及3个乡镇街道考核为零分。13件行政复议案件主要因不及时答复申请人导致行政不作为而败诉7件。

3、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

虽然《条例》规定了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但是范围过于笼统,不明确。这就给政府部门留下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使政府所公开的信息难免具有较强的倾向性和选择性,远离了“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立法理念。很多公众迫切需要掌握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但获取较难。同时,一些政府部门在制定和印发文件的时候,出于谨慎,常常会有意扩大保密的范围,把一些不应当确定为秘密的信息确定为秘密。一些会议纪要、领导批示、人事财务等信息出于危及社会稳定考虑,而不予公开。种种因素造成公开的信息比较简单,更倾向于政绩及工作动态的公开或者只公开一些程序性要求,回避实质性事项。

三、几点建议。

政府信息公开是阳光行政的应有之举,是政治文明的具体表现,是法治社会政府的责任,而阳光政府的实现,有待于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共同努力和深入持久的推动。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政府要结合实际,将《条例》内容纳入普法工作中去,不断创新公开方法、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可以将公开信息内容摄制成影像资料或公益广告,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影响面。各驻村干部应进村入社定期更新公告栏上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直观地让百姓了解政府公开信息。另外,还可以将涉及惠农惠民的政府公开信息内容编成短信,发送到西部边远农村用户,有效发掘信息公开带来的效应。

2、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性不强,信息公开的有效保障不多,信息公开的程度还远远不够。从长远来看,社会公众对政府公开信息的诉求会越来越强烈,从而推动政府对信息公开的认识越来越到位。政府应当树立一种开放、服务意识,实现公共服务理念的转换,把人民视为服务对象,向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保障公民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的实现。

3、加强载体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完善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同时,可以选取部分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做得较好的乡镇街道、部门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以点带面,促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机制,制定政府信息责任追究办法,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行为,细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积极探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评议机制。

4、加强培训教育,提升队伍素质。一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领导,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另一方面加强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熟悉掌握相关条例及政府相关文件,坚决杜绝泄密以及行政不作为等情况的发生,规范、有序、稳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

政府债务调研报告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管好用好政府投资资金,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组织实施机制,提高投资效益,围绕《预算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审计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和解决项目投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思索和探讨。

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为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均在不遗余力探索制订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办法、财政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财政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虽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仍存在一系列突出问题,如决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建设单位拆分肢解工程项目发包、招标,中标单位非法转包分包,违规挂靠;不按招标文件约定内容签订施工合同,签订“阴阳合同”、“黑白合同”甚至无合同;不履行变更审批程序,擅自提高建设规模和标准;现场签证管理不到位;施工单位决算不实、高估冒算;基建财务管理不规范等。

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对策。

一是规范项目流程,严格环节管理。

严格项目建设程序。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工程投资额度进行限额设计,禁止先设计后勘察或不勘察。

加强招投标管理。针对所有依法依规实行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都必须按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严禁卖标、买标、围标、串标、挂靠投标、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等违法行为,依法净化招投标市场。

规范合同签订。项目建设单位与参建各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要严格执行《合同法》,做到主体明确、严密、规范、职责清楚,有履约保证和质量保证条款。

严控工程变更。严格控制工程设计变更,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内容,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施工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建设单位要严把设计变更关。

加强签证管理。各单位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对隐蔽工程、工程量增加项目的变更等签证,必须做到“三方签字”,即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同时参与,对工程量进行丈量、质量验收之后,实行现场签证。

严格竣工验收。要严格按照《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开展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活动,验收人员组成有特定要求,包括质监、业主、监理、勘测、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建各方都应从各自的角度进行评定,集体验收合格方能出示验收通知并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完善财务管理。建设单位要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和批准的建设内容做好帐户设置和管理,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资金拨付。拨付项目资金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必要时由建设单位申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监察、发改、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工程进度和工程量予以核实,严格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付款。财政部门要严格按资金管理办法拨付项目资金,并对建设单位审签的发票、工程量验收单进行抽查。

二是强化部门责任,形成监管合力。

发改委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具体负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批,组织工程变更审查、竣工验收,监督协调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执行情况,对省、市、县重大项目实行稽查。

财政部门应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计划的编制,审核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算及标底编制,参与工程变更审查,审核工程投资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按工程进度审核拨付建设资金,对基本建设财务进行管理监督。

审计机关应深入开展对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变更、现场签证、造价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等事项的审计监督,依法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政府招投标办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交易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对政府投资项目交易招标文件和合同的备案审查,政府投资项目招标评标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受理对政府投资项目交易工作的投诉、举报。

建设、规划、交通、水务等部门负责各自行业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和工程招投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其违规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完善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严格市场准入。

监察机关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违反管理程序等违法违纪行为,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同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牵头,监察、发改、财政、审计、招标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作为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各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发挥各自职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和行政问责,更加及时、直接、高效地解决困难和问题,形成项目监管合力,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合法合规、科学高效、优质规范实施。

广州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债务的通知》(粤府办〔2007〕87号)、《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我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5〕5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等(以下简称举债机构)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因公益性项目建设形成的债务。

公益性项目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且不能或不宜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投资项目,如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公共卫生、基础科研、义务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

(二)担保债务,指举债机构以各种方式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包括政府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不包括政府通过回购等信用支持担保、已计入融资平台公司等债务人直接债务的部分。

非公益性项目贷款不属于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性债务。

对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公益性在建项目,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原则上不得再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融资。

第三条本市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或单位举借、使用、偿还政府性债务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政府性债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办法。政府性债务的举借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府性债务的具体管理工作。

财政、发展改革、审计、法制等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的工作原则,共同做好政府性债务的管理、监督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的项目审批、投资计划下达等投资管理工作。

第五条举借政府性债务应遵循适度举债、注重实效、防范风险、明确责任的原则,做到“权、责、利”和“借、用、还”相统一。

第六条建立监测政府性债务的指标体系和预警机制,运用负债率、财政债务率、财政偿债率等监测指标,设置警戒线,监控政府性债务规模和风险。

负债率,反映地区国民经济状况与政府性债务余额相适应的程度,表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所承担的政府性债务情况。即:负债率=政府性债务余额/地区生产总值,警戒线为10%。

财政债务率,反映地区当年可支配财力与政府性债务余额的比例。即:财政债务率=政府性债务余额/当年可支配财力,警戒线为100%。

财政偿债率,反映地区当年可支配财力所需支付当年政府性债务本息的比重。即:财政偿债率=当年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额/当年可支配财力,警戒线为20%。

凡负债率、财政债务率、财政偿债率中有一项指标超出警戒线,或者严重拖欠到期债务的地区,原则上不得举借新债。特殊情况需要举借新债的,须经市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政府性债务实行年度收支计划管理。政府性债务年度收支计划应当根据建设需要和承受能力,充分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政府可支配财力。

政府性债务规模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和可支配财力相适应。各融资平台公司的负债规模应当与本公司的偿债能力相适应。

第八条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由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和各区、县级市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组成。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由各部门、单位政府性债务项目收支计划组成。

举债机构举借政府性债务的,必须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部门(含所属单位,下同)、单位政府性债务项目年度收支计划。

第九条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包括举借、偿还政府性债务计划和债务余额变动情况,按项目、债务类型反映举借和偿还政府性债务的情况,按债务类型反映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逾期债务处理等内容。对于新开工项目,每年年初由财政部门商发展改革、审计部门预留一定举债额度,对债务实行总量控制。

第十条新开工政府性债务项目由发展改革部门按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或核准后列入投。

资计划,举债机构将经批准的投资项目的债务编入所属部门的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和编制本级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经同级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经批准的区、县级市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须报市级财政部门备案。各区、县级市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的汇总工作,并于每年3月底前上报市级财政部门。

第十三条举债机构必须在政府批准的计划内举借政府性债务。未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明确的项目开工建设条件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以及未列入城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政府性债务年度计划和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政府负债建设项目,不得进行项目招投标和开工建设。

第十四条政府性债务年度收支计划经批准后确需调整的,应当按本办法有关规定重新审批。

第十五条上级政府或者上级财政部门转贷、承诺的政府性债务,本级政府和同级财政部门应当签订还款承诺文件。

第十六条除按有关规定为使用外国政府贷款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不得作为政府性债务的担保人,也不得为其他经济组织担保。

第十七条需举借政府性债务或提供担保的部门或单位,应向本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本级政府批准;各区、县级市举借政府性债务或提供担保后同时提交市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批准举借政府性债务或提供担保:

(一)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义务教育、基础科研、公共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由政府偿还的债务。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举借政府性债务或提供担保:

(一)债务偿还资金来源和责任没有落实的;

(二)举借或提供担保的政府性债务用于国家明令禁止项目的;

第二十条申请举借政府性债务或提供担保的部门或单位,应向财政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一)举借政府性债务或提供担保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项目名称、内容、具体用途,债务数额、期限、利率,偿还债务资金来源等事项。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三)本部门或单位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四)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和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不得以财政性收入、行政事业等单位的国有资产,或其他任何直接、间接形式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提供担保。不得以向银行和项目单位提供担保和承诺函等形式的文件作为项目贷款的信用支持。

第二十二条财政部门对举借政府性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审核工作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可延长20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经批准的债务举借计划,举债机构在签订有关债务合同前,应由部门法制机构对债务合同进行审查;数额较大的,还应按规定报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法制机构应对债务合同的主体、担保情况、违约责任等条文规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经审查的债务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举债机构应将合同副本抄报本级财政部门;各区、县级市举借政府性债务的,应同时将合同副本抄报市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四条政府性债务资金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竞争性项目建设。

第二十五条政府性债务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举债机构应当将开户情况报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的项目,应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政府性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益负责。需要进行招标和政府采购的,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举债机构应定期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项目财务报告和政府性债务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二十八条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的单位,在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项目交工验收合格30日内,向项目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竣工报告。

第二十九条举借政府性债务的部门或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合理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条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的部门或单位为最终债务人,最终债务人应当按举借政府性债务时出具的承诺承担偿债责任;最终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偿债责任人,对偿还政府性债务承担领导责任;最终债务人的上级主管机关为偿债监督责任人,对偿债责任人组织偿还政府性债务承担监督责任。

举债机构应当督促最终债务人按时偿还政府性债务,在最终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时应当依法履行偿还责任。

第三十一条各级政府要依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我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5〕50号)规定,根据债务规模统筹安排偿债准备金,为偿还债务提供资金保障。

第三十二条经本级政府批准需用财政资金偿还债务的,由财政部门列入财政预算。

财政部门根据需用财政资金偿还的政府性债务的规模和期限结构,合理安排偿债准备金。

融资平台公司等其他债务人对非财政性资金偿还的政府性债务要统筹安排资金,制定偿债计划,明确偿债时限,切实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三十三条各级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对政府性债务进行财政、审计的管理与监督。举债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管;在审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资金使用进行内部审计。审计部门应当对项目进行抽审。

第三十四条举债机构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20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政府性债务统计表,各区、县级市财政部门按照市级财政部门的要求报送季度、年度政府性债务统计情况等报表。

第三十五条市级财政部门牵头会同市级审计、发展改革等部门,每年对全市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及时掌握政府性债务资金使用的情况,向市政府提交债务分析报告,对可能产生风险的债项及时预警。

第三十六条审计部门应按国家法律的规定,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或提供担保等情况进行审计。

第三十七条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或提供担保等情况列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

审计范围,其审计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依据。违法提供担保或贷款、违反规定使用以及骗取政府承贷或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赠款的,依据《广州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财经责任问责试行办法》(穗府〔2008〕28号)、《广州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穗办〔2009〕2号)追究部门行政首长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属于《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所列违法行为的,依照该条例规定予以处罚或处分。

第三十九条举债机构不按财政部门要求及时、如实报送有关政府性债务资料的,对相关部门或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第四十条不按规定程序私自举借政府性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对相关部门或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的,对相关部门或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政府性债务自查报告

政府性债务包含偿还责任、担保责任及其他相关责任的债务。本文将介绍2017政府性债务调研报告。2017政府性债务调研报告(1)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xx]4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25号),截止2017年我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基础工作:1、制度建设。为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区财政局设立芜湖市三山区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债务办),由区财政局副局长任区债务办主任,区债务办负责全区政府性债务及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工作,预警和监控债务风险状况。我区制定了《三山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三山区政府偿债准备金管理暂行办法》、从债务的举借、审批、使用、偿还、监管及偿债准备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全区政府性债务及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工作。颁发了《三山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政府性债务管理考核办法》、《三山区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三山区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工作纪律》等相关配套文件,经政府批准印发至各单位。

2、信息报送。债务信息月报、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月报按月报送,保证信息全面、准确。根据芜湖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建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月报制度》要求,区债务办每月5日前督促、指导区融资平台公司按时按质上报的债务月报和资产负债表,通过《政府性债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分析我区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以及资产负债率,并测算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指数,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

3、工作配合。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开展调研,完成了市债务办临时交办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发行第1批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债〔2017〕31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发行第2批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债〔2017〕977号)中下达本地区的置换债券额度中的一般债券额度,并签订政府债务解除协议.积极配合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开展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与风险防控专题调研,按时上报调研材料。截止目前,发行开展了2017年第一批定向置换债券共8720万元。

4.制度执行。加强债务审批管理,为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我区实行借、用、还一体化的政府债务归口管理模式,由区债务办负责全区政府性债务及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工作,债务的上报审批工作,预警和监控债务风险状况。防止多头举债、权责不清,未经区债务办审核、上报和审批,各单位一律不允许擅自举借债务。

区政府平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

1、区级平台公司在融资过程中面临的最大的难题是抵押物不足、信用担保等级较低,因担保方式不确定,存在提高融资成本的因素。如我们在农发行的贷款,因无抵押物,银行要求提供贷款总额的10%存单质押,该部分质押资金的占用,无形中增加了融资成本。

2、融资成本较高。虽然当前政府融资平台融资环境有所改变,但区级融资平台公司,因自身经济实力比较薄弱,在与银行的贷款谈判中,难以取得像市级融资平台那样的优惠条件,但根据政府性债务考核管理要求,必须控制同一融资成本,造成县区平台公司融资难现象。

助偿还义务,但都是区级经济发展过程中实实在在举借的债务,说到底还是由区级政府兜底偿还。

4、区级政府性债务资金主要用于区内基础道路、保障房等重点项目建设,投资回收期长,但因以前年度举债到期后,为保证按期还贷,存在借新还旧现象。

5、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部门对具体债务管理办法具有不可操作性,缺少与平台公司的业务对接。因债务管理部门对实际融资过程没有深入了解,导致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不符合实际需要。如区级平台公司申请的由市级提拱担保的融资,在资金到帐后实行专户监管,在实际操作中不可行。2017年4月192017政府性债务调研报告(2)***县位于塔里木盆地西南部和塔克拉玛干沙漠西南边缘,叶尔羌平原区,总面积15200平方公里,现有耕地92万亩,林地52万亩,草场70万亩,辖九乡一镇四个农林场,辖区内有维吾尔族、汉族、回族、哈萨克等13个民族总人口24万余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0%以上,是典型的绿洲农业大县和少数民族聚居区。

***县距首府公路里程1499千米,铁路、航空均远离***县,处于交通死角。境内大部分面积是荒漠,气候条件恶劣。做为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由于地方财政收入较低,造成***县多年来财力短缺,对各项事业发展投入不足,财政负债较重,历史欠帐较多。特别是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位居全地区末位。

一、***县农村基础设施薄弱情况(一)水利基础设施情况。

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村村通达工程,落实资金是关键。***县多年来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国家投一点、地方筹一点、社会捐一点、群众出一点的四点办法,形成在公共财政框架下,政府投入为主导、农民积极筹资投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资体制,营造千军万马抓农村公路建设的浓厚氛围。***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多,需求的资金数量大,仅靠国家补助资金来推动农村公路建设,效果十分有限。由于***县财力有限,没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农村公路建设,造成建设和维修资金短缺。前几年实施的农村公路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县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给人民群众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效益,农村公路建设日益深入人心,各地要求建设农村公路的热情急剧高涨,即便如此,由于受经济条件和路网基础薄弱等因素的制约,当前***县乡农村公路建设能力有限,***县现有9个乡129个行政村,仅有占52%、67个行政村通了沥青路面,其他占48%、62个行政村仍然是土路和部分沙石路面。

截止2013年6月30日经审计部门审计认定***县地方政府债务金额为40247.57万元,其中、直接债务余额38438.68万元,担保债务余额1808.89万元。

20xx年12月,按照新债办〔20xx〕1号《自治区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实施方案》及新财预〔20xx〕125号《自治区政府性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精神,统计口径与审计保持一致新增加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按此要求,经单位上报、审计部门认定截止20xx年12月31日***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2347.26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5601.99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345.27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5400万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地方性政府债务余额为16389.83万元较20xx年12月31日减少5957.4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即原口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5097.4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即原口径政府偿还责任的担保债务)4.51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287.84万元。按照新旧统计口径转换,一般债务余额较20xx年12月31日减少500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较20xx年12月31日减少57.43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减少5400万元。

三、

堪重负;同样的情况使农业行业、农机行业、畜牧行业所制定的还贷方案无法落实,造成还贷资金没有来源,2、公共事业大量贷款,政府承担还款责任。债务资金使用单位多为行政事业单位,其行政运转依赖地方预算拨款,政府用于公用事业的财政性资金远远满足不了城市发展的需要,大部分还款责任自然又推到了地方政府的身上,使得投资所带来的风险不断向地方政府集中。

3、历史债务主要为教育、卫生、农田水利和通路建设工程。是因为近年来中央加大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大部分都是由中央财政予以保证,在申报项目时只是针对主体工程资金进行申报,实际执行过程中的前期费、附属工程、待摊费用又是必须要实施和支付的资金,这样就造成了一块资金的缺口;由于铁路、航空均远离***县,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没有砖块、沙子和石子,所有的砖块、沙子及石子均需要从喀什等地方运回***县,材料成本较临县每平方米高出200多元,而上级再分配项目资金时未考虑此项,造成项目工程在***县落实难,却又必须实施,特别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通达、通油和水利防渗工程,动用大量农民劳力挖土方垫路基,按照费税改革动用农民劳动力超出义务工以外天数需向农民个人支付劳务费;其次由于市场机制的调控,实际在实施过程时,价格波动的因数造成部分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已经超出了项目计划批复的资金。

4、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民生工程心有余而力不足。自2010年***县建设保障性住房工程以来,深受各族人民喜爱,申报政府保障性住房的热情空前高涨。为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地区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地需求,进一步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使得越来越多的各族群众感受到了中央、自治区、地区的关怀及改革开放所带来的便利。但受地方经济落后,财力薄弱的影响,财政预算无力安排保障性住房配套资金。

综上所述,地方政府举债的原因很多,以致历史形成的欠款,无偿还资金来源,造成拖欠。

多年来,***县政府通过举借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筹措了大量建设资金,利用这些内外债务资源,弥补了建设资金不足,推动了地方经济加速发展。近年来***县政府重视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采取了量力而行和有多少资金办多少事、谁借款,谁使用,谁受益、谁偿还、和年初财政预算安排筹措还贷资金,规范债务管理,化解历史债务,有效防范了政府债务风险。主要做法、一是摸清债务底数,核实主体、理清债务的分布情况。二是建立世界银行和日本协力银行偿债准备金制度,多措并举,逐步消化外债。三是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的控制机制,防止新增债务的发生。

化解债务最终需要发展来解决,一方面依靠上级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需要自我发展。这些年为做好债务化解工作我们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认识、1、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在思想上真正树立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眼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综合平衡观念,正确处理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债务风险意识,正确处理发挥地方性政府债务正面作用与防控债务风险之间的关系,做到举债有度,风险可控,最大程度的降低和化解地方性政府债务风险,促进***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展对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债务偿还能力的效绩评价。将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作为考评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并建立相应的问责和追究机制。

二o一六年一月七日。

政府性债务工作汇报

(一)目的及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防控体系,形成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的工作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切实维护政府信用,保障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举借政府性债务的机关、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等(以下简称“债务单位”)已经或者可能无法按期支付政府性债务本息,或者无力履行或有债务法定代偿责任,容易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并需采取应急措施应对的突发事件。

本预案所称政府性债务是指市财政转贷我县的政府债券和清理甄别认定的存量债务。

债务风险事件分为政府债务风险事件和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事件。政府债务风险事件包括:

1.政府债券风险事件:指市财政转贷给我县的一般债券、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出现违约;

2.其他政府债务风险事件:指除政府债券外的其他存量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出现违约。

2.政府承担救助责任的债务风险事件:指债务单位因公益性项目举借、由非财政性资金偿还,政府在法律上不承担偿债或担保责任的存量或有债务出现风险,政府为维护经济安全或社会稳定需要承担一定救助责任却无力救助。

本预案不适用于除上述政府性债务外的其他债务,各债务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债务风险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落实债务还款资金安排,立足自身化解债务风险。

(三)工作原则。

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应贯彻统一领导、明确责任、信息共享、集中决策、协调配合、加强预警、及早应对、措施得力、维护稳定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监控,及时排查风险隐患,依法合规,尊重市场化原则,充分考虑并维护好各方合法权益,妥善处置风险事件。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财政局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当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转为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各成员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债务风险预警防控和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

1.预算股、条法股负责统筹安排领导小组会议,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之间相关事项,及时收集了解债务风险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牵头制定、印发领导小组相关文件。发生债务风险事件时,配合研究制定化解风险措施,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风险化解责任。负责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债务风险日常监控,组织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在限额内规范举借新增政府债务;监控或有债务变动状况,向县政府报告债务风险情况;组织提出债务风险应急措施方案。4.国资股负责定期梳理县属国有企业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督促举借债务或使用债务资金的有关单位制定本单位分期偿债计划和债务风险应急预案;当出现债务风险事件时,指导和帮助县属国有企业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及时向债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落实处置国有资产偿还到期债务相关工作。

6.监督检查股负责监督各成员股室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情况。

9.金融工交经贸股负责按照职能分工协调所监管的地方金融机构配合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工作。

11.局机关办公室协助领导小组及时处置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事件,协调指导其他成员做好预防预警、应急演练、调查评估、应急保障等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一)预警监测及信息报告。

各债务单位要指派专人归口负责本单位债务和资金平衡计划管理,及时更新管理台账,对本单位债务风险实行动态监测,向县财政局和主管部门报送债务增减变化、债务到期预测和资金筹集情况等;定期排查风险隐患,从而提前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状况,对预计无法按期足额支付债务本息、可能出现债务风险问题应当提前2个月以上向领导小组进行专题报告;发生突发或重大情况,力争在事发后半小时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领导小组,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报告方式一般采取书面报告形式。紧急情况下可采取先电话报告、后书面报告的方式。报告的内容包括预计发生违约的政府性债务类别、债务人、债权人、期限、本息、原定偿还安排等基本信息,风险发生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预算股、条法股要做好统计分析,通过债务率、偿债率、债务逾期率等风险指标,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时间段进行重点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提示债务单位进行处理。并向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报告预警结果。对债务单位可能出现债务风险问题应当在收到债务单位的专题报告后立即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风险事件的时间、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及时向债务管理(应急)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报告。

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要及时进行研究,决策应对风险的具体措施,视具体情况提出是否启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建议意见报县政府审定。

(二)防范措施。

1.强化债务管理,严控债务规模。一是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年末政府债务余额应控制在市财政下达的年度管控限额以内。二是妥善处理好发展与控债的关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建设投资任务,统筹考虑地方综合财力、存量债务和债务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投资计划,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不得实施无资金来源的项目,原则上公益性项目除向上争取资金外,一般采取规范的ppp模式等方式进行建设。

2.提升偿债能力,降低债务风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逐步增强财政综合实力。整合利用现有土地资源,提高出让土地增值收益,增强债务偿还能力。通过出让现有储备土地、积极组织收入、控制新建项目规模、合理安排预算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履行偿债责任。

3.加快存量置换,减轻利息负担。通过市财政局安排地方政府债券,提前置换其以后年度到期的存量政府债务,减少债务利息支出。同时,将政府债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规范政府债务收支。

4.健全资金保障机制,有效维护政府资金链的安全。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的管控力度,在确保基本支出、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的基础上,最大限度保障我县财政偿债资金的需求。

(三)分类处置。

政府债务。地方政府债券由县财政依法承担全部偿还责任,县财政按照当年到期政府债券本息情况,通过预算安排、资产处置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其中:一般债务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偿债来源,专项债务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作为偿债来源。

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债务。通过向市财政申请政府置换债券进行置换,置换后按上述方式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四、应急处置措施(一)应急处置。

当出现债务风险事件时,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立即转为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对风险事件进行研判,查找原因,明确责任,研究决策化解债务风险措施;并根据风险程度将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情况向县政府报告。

五、保障措施(一)通信保障。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作为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联络员,指定提供单位地址、办公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多种联系方式,必须保持应急指挥联络畅通。债务单位要建立与债权人固定联系方式,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互通应急处置信息。

(二)人力保障。

加强储备土地、项目资产、房产、特许经营权、国有企业股权等偿债资源管理,建卡动态更新偿债资源相关信息,建立偿债资源价值动态评估机制,确保发生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能够实现有序处置,为偿还债务提供保障。

(四)安全保障。

应急处置过程中,对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事件,要提前防范、及时控制、妥善处理;遵守保密规定,对涉密信息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六、应急终止及后期处置。

政府性债务风险得到缓解、控制,经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同意,(或报上级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终止应急措施。

政府债务风险处置后,各单位要对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积极开展善后工作。首先债务单位要向债权人作出完善债务管理工作的书面情况说明,重新建立政府信用;其次。

总结。

教训,改进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执行债务预警机制、更多渠道地筹集偿债资金,落实债务责任,制定具体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七、责任追究。

对因债务管控不力、违法违规融资及担保承诺引发突发事件的相关单位,依据《预算法》《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实施行政问责,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更新和解释。

本预案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实施后根据情况适时进行评估和修订。

九、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县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一)强化组织保障,健全机制体制。

(二)推进平台公司转型,有效剥离政府性债务。

(三)坚持量力而行,从严控制政府投资项目。

(四)强化统筹调度,精准落实还本付息措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各类政府性债务规模偏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二)债务结构不尽合理,融资成本较高(三)融资需求较大,资金需求与供给的矛盾凸现(四)债务管理较为混乱。

三、

几点建议。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和议题计划安排,为认真审议好县人民政府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于5月6日至5月10日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深入四大平台公司、财政局、×镇、×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通过政府举债,用于弥补地方财力不足,在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县人民政府全面落实管控债务规模、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的主体责任,按照“心中有数、化解有策、兜底有方、应对有效”的总要求,坚持科学发展、疏堵结合、分类施策、稳妥处置、依法治理、协同联动、监督问责的原则,牢牢守住不突破发生县域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底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组织保障,健全机制体制。一是加强领导。2016年10月,成立了县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县财经办;2017年5月,建立了县债务清理工作组织机构,强化对债务等财经工作的统筹管理;2018年10月成立了县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工作整改专班,全力抓好县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各项工作。二是完善制度。2017年7月,县政府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定县政务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从组织机构、部门职责、预警监测、风险预防、信息报送、分类处置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三是强化统筹。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了5000万债务风险应急基金,增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防范能力。

(二)推进平台公司转型,有效剥离政府性债务。2017年11月,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县重组和完善国有公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7家平台公司兼并重组为4家公司。目前债务剥离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按照“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类处置、统筹兼顾”的原则,通过“债务剥离、资产划转、财政补贴”的方式,已将2015年以来企业、事业单位等举借的债务剥离至县属国有公司,落实公司偿债责任,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三)坚持量力而行,从严控制政府投资项目。立足实际,量入为出,科学决策,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三边工程”,除脱贫攻坚等急需项目外,对于没有落实有效资金来源的在建和拟建项目,一律暂缓实施,从严控制政府投资行为,有效减轻债务压力。

(四)强化统筹调度,精准落实还本付息措施。在摸清全县债务的基础上,对债务项目逐笔逐项逐月逐季分年度的清理落实,牢牢掌握到期债务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在详实、准确掌握债务基础数据和性质的基础上,区别债权人还本付息的刚性兑付和约定还款的弹性支付,提前拿出妥善应对的有效措施。针对不同的债权人和债务项目,采取适当展期、债务重组、债转股、无还本续贷、融资覆盖、ppp模式等方式化解债务风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在调研中发现,我县政府性债务及债务管理中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应引起足够重视:

(一)各类政府性债务规模偏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债务余额总体偏大。截止2018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40.52亿元,已全部置换为政府债券。截止2019年3月,我县2015年后新增债务余额172.79亿元,其中本金150.32亿元,利息22.47亿元,共涉及621笔债务,69家单位及国有企业。与国内同类型兄弟县市相比,与我县年度地区生产总值、年度地方可支配财力相比,总体债务余额偏大,债务率高达317.4%,远远超过国际警戒线,国库库款已降至历史最低水平,支付各类项目资金、保工资、保运转已出现困难。除×公司外,其他平台公司都已出现逾期债务。同时,融资举债将在今后的一段时期持续存在,使得我县债务总体规模仍将扩大。隐性债务、关注类债务中相当部分需要政府承担直接偿还责任,而根据国务院发行地方债券置换存量债务的规定,地方债券只能用于置换政府债务,因此,我县有大量规模的政府直接承担偿还责任的隐性债务、关注类债务,不能置换债券,解决难度较大。

(二)债务结构不尽合理,融资成本较高。

从我县政府性债务的融资渠道来看,结构比较单一,主要以银行贷款、信托、理财等金融机构借款为主,约占总额的80%以上,以发行债券融资的比例很少,股权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新兴融资渠道则更少。这种债务结构,首先造成债务利率高,我县政府性债务的利率普遍在10%以上,最高的达20%,与政府债券不到4%的利率相比,实际融资成本显然过高。其次,还债期限短。目前我县的政府性债务期限很多是两到三年期,大部分不到五年,这种“短贷长用”使得集中偿还到期债务的资金压力加大,“借新还旧”的情况普遍存在,积聚了短期系统性风险。

(三)融资需求较大,资金需求与供给的矛盾凸现。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县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压力较大,加上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断增大,但另一方面,从资金供给来看,有三个不利因素:一是在当前的宏观经济背景下,经济下行压力不减,受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明显放缓,保障民生等刚性支出只增不减,加上土地出让等政府性基金收入持续减少,政府可用财力难以持续高速增长;二是四大平台公司虽然拥有不小的资产,但是绝大部分手续不全,有形资产不是有效资产,短期内变现能力较弱;三是由于中央对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因此我县的债务控制规模较难把握,举债空间具有不确定性,融资难度进一步加大。因此,建设项目融资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将在今后一段时期持续存在。

(四)债务管理较为混乱。

各债务单位相关印证资料不完善,有的没有批准举债的文件,有的没有立项批复,有的建设项目未进行招标,也没有建设合同,有的项目已经竣工,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有的项目已经停建但没有工程量认定凭证,造成债权债务无法准确认定。

三、几点建议。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是保持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的重要方面,关系政府信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为进一步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债务风险,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必须从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高度,从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正确处理发展速度与财力可能、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强化政府信用观念,坚持依法筹措建设资金,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将政府债务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规范举债程序,控制债务规模。

本着疏堵结合的原则,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一是规范举债程序。严格遵守国务院规定,明确我县需经国务院批准方可采取发行政府债券方式适度举借债务,县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政府代为举借,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更不得违法违规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政府债务资金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或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二是控制债务规模。严格实行债务规模限额管理,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严格控制政府性负债建设行为,坚持量入为出,不列预算赤字,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严格按照国务院新颁布的《政府投资条例》,对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由同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等对建设规模、筹资渠道、成本收益和偿债资金来源等作评审论证,重大项目应通过社会听证、公示等形式,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坚决杜绝盲目、违规举债,保证举借债务都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三是科学编制政府债务收支计划。根据建设需要和承受能力,在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的同时,编制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收支计划,明确政府负债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偿还本息等计划。

(三)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债务监管。

一是加强政府债务归口管理。对政府及其部门、所属单位举债,在政府统筹安排下,由政府财政部门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努力扭转多头举债、权责不清、调控不力的局面。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资金审核,承担本地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的具体职责。未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各投资审批主管部门不得批准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债务管理制度。制订政府债务管理办法,研究或有债务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操作性、针对性强的债务统计、债务公开、考核问责等配套管理制度,形成规范完整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体系。三是把地方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根据国务院要求,要将一般债务收支、专项债务收支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政府或有债务(隐性债务、关注类债务)纳入预算监管范围,确需政府依法承担偿债责任的,偿债资金要纳入相应预算管理。提高预算平衡能力,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确保财政健康稳定运行。四是加强负债建设项目监管。强化政府性投融资机构财务监督,切实规范内部运作机制。财政部门要及时、准确地掌握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贷款及配套资金等的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稽核检查,实行全过程监管,严防项目举债突破计划规模。对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功能作用以及债务偿还能力等进行全面的绩效评价。五是完善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根据一般债务、专项债务、或有债务等情况,测算评估债务风险状况,建立债务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当出现偿债困难等债务风险时,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处置存量资产、清收往来款项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确实难以自行偿还债务时,要及时启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化解债务风险。

(四)化解存量债务,保障后续融资。

一是落实偿债责任,明确偿债资金来源。按照“谁举债、谁偿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区别落实偿还责任,督促各偿债主体制定债务化解计划和措施,努力化解存量债务。超收收入资金、清理整合的专项资金、能够统筹安排的结余结转资金、扣除按政策规定的各项计提后的土地出让收入等原则上要优先安排用于偿还到期政府性债务。加强存量资金管理,细化沉淀资金量化考核指标,加大清理整合力度,多渠道筹集偿债资金。二是降低融资成本,减轻还债压力。根据国家部署,对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存量债务,将通过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置换。我县应针对地方抢险救灾、水利基本建设、公益性项目等实际资金需求,积极向上级争取更多的置换债券指标,以降低利息负担,拉长还债期限,从而降低融资成本,减轻还债压力。对全县大量统计为隐性债务、关注类债务,而实际由政府承担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并作专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化解债务方案。三是探索新形势下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资和运营。加快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改革进程,及时出台实施意见,公布购买服务目录。四是对全县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清查,甄别资产属性,要加快产权手续的办理力度,明确资产主体,将有形资产转化为有效资产,变现用于偿债。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资产权属不清,很多资产手续不齐,属躺在账上的资产,变现难度大。五是严肃督查督办,各涉及部门、单位要随时向县债务风险管理工作专班报告工作情况,凡属专班办公室安排的工作任务,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不了的,应督查督办,并计入年终目标考核,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依纪依规进行问责。

第二部分: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红色故事020例。

1.周恩来总理几套服装一穿就是几十年,缝了又缝、补了又补,有时还穿着织补过的衣服接见外宾。身边工作人员提醒他礼服早该换了,他笑着说:“穿补丁衣服照样可以接见外宾,织补的那块有点痕迹不要紧,别人看着也没关系,丢掉艰苦奋斗的传统才难看呢。”如今,物质生活条件大为改善,衣服可以不用缝缝补补了,但勤俭朴素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能丢。

2.1961年隆冬时节,63岁的彭德怀回到湖南老家开展农村调查,历时50多天,先后接触了2000多名群众和干部,调查了7个公社和10多个大队的情况。5份调研报告形成后,彭德怀的侄儿劝他不要向上级反映。“我吃了人民的饭,就要为人民做事,替人民说话。”面对侄儿的再三劝阻,他毅然决然,“有话我还要说!”

3.陈云同志曾说:“领导机关制定政策,要用90%以上的时间做调查研究工作,最后讨论做决定用不到10%的时间就够了。”1961年,陈云在上海青浦县小蒸人民公社蹲点15天,写了3个调查报告,得出了母猪也应该下放给农民私养、种双季稻不如种单季稻、种小麦不如种蚕豆的结论。这样细致深入的调查,没有“一竿子插到底”“出水才见两腿泥”的精神是做不到的。

4.1927年1月,毛泽东回到了家乡,身着蓝布长衫,脚穿草鞋,手拿雨伞,考察了湘潭、湘乡等5个县,历时32天,行程700公里,撰写了两万多字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报告一发表,便引起了轰动。瞿秋白钦佩地称赞:“毛泽东是农民运动的王!”。

5.1942年初,359旅旅长王震率部开进南泥湾,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一手拿枪、一手拿镐,积极开展边区大生产运动。荒无人烟的南泥湾,一下子变成了“陕北的好江南”,为抗日根据地树立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典范。

6.罗荣桓元帅多次被毛主席誉为“老实人”。宁都会议后,毛主席“靠边站”了。罗荣桓因多次支持毛主席的主张,也被撤了职。但他始终坚持共产主义信念,仍旧老老实实地为党工作。

7.任弼时堪称“人民的骆驼”。1947年1月,他知道刘胡兰慷慨就义的事迹后,深受感动,认为刘胡兰是个好典型,当即表态“我要向毛主席报告,要大力宣传”。第二天,他就赶往王家坪向毛主席汇报。任弼时就是这样,说到做到,一心扑在工作上,根本不考虑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

8.黄克诚是一座“忠诚的丰碑”。1959年庐山会议上,身为总参谋长的黄克诚明知彭德怀受到批判,仍然指出“大跃进”的错误,后来被打成“彭德怀反党集团”成员。毛主席去世后,当有人贬损毛主席和毛泽东思想时,又是黄克诚,不计前嫌,挺身而出,捍卫毛主席的形象和毛泽东思想这面旗帜。

9.董必武与何连芝1937年在延安结婚,育有三名子女:董良羽、董良翚、董良翮。三个名字之所以都带“羽”字,是因为董必武深感旧中国的“落后就要挨打”,希望中国自己制造的飞机早日飞上蓝天,期待他们兄妹志存高远,为国家建设作贡献。也正因为有这样的愿望,他对孩子们的要求很严格,1963年1月28日还专门写了首《字三子》诗:“蓄势如鹰隼,奋飞健翼张”“武能御外侮,斯文亦在兹”“如鹏飞有意,标指向天津”。

10.有一次,周总理到上海出差,听说有一些领导同志带着夫人、孩子到地方去,食宿费用都向地方开支后,他非常生气。回到北京后,他在全国第三次接待会议上向各省市代表提出:“今后无论哪个领导到省里去,吃住行等所有开支,地方一概不要负担,都要给客人开具账单,由本人自付。这要形成一种制度。”

11.刘伯承元帅不抽烟、不喝酒、不喜娱乐,“一生只研究打仗这一件事”,“自打从军时起,就做好了准备。路死路埋,沟死沟埋,狗吃了得个肉棺材”,在战斗和工作间隙,翻译大量的苏联军事教材下发指导部队作战,被誉为“论兵新孙吴,守土古范韩”。

12.毛泽东同志1938年4月9日出席抗大第四期开学典礼时对学员说,你们若想在抗大站住,首先要下定三个牺牲的决心,“第一个决心是要牺牲升官,第二个决心是要牺牲发财,第三更要下一个牺牲自己生命的最后的决心”“没有最后的决心是不够的,更要有为四万万五千万同胞牺牲自己贡献生命的决心”。牺牲升官、牺牲发财、牺牲生命,是毛泽东同志给共产党人和革命军人标定的精神高地。这“三个牺牲”,非但没有吓跑抗大学员,反而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进步青年,形成“打断骨头连着筋,扒了皮还有颗心,只要还有一口气,爬也要爬到延安城去抗大”“抗大抗大越抗越大”的滚滚洪流。

13.抗日战争胜利后,迫于国际舆论压力和国内民众希望和平的意愿,蒋介石不得不作出姿态,电邀毛泽东到重庆举行会谈。蒋介石开始不把共产党和毛泽东放在眼里,但一经与毛泽东见面,就改变了看法。蒋介石对其秘书陈布雷说:“毛泽东嗜烟如命,但他知道我不吸烟后,在同我谈话期间,竟能做到数小时不抽一支烟。他所表现出的决心和精神,说明此人绝对不可轻视!”历史已经证明,蒋介石在这一点上是看得很准的。

14.毛泽东同志当年曾引用一首咏泥神的诗来给官僚主义者画像:一声不响,二目无光,三餐不食,四肢无力,五官不正,六亲无靠,七窍不通,八面威风,久坐不动,十分无用。他尖锐地把官僚主义称作“反人民的作风”,大声疾呼“要把官僚主义这个极坏的家伙抛到粪缸里去,因为没有一个同志喜欢它”。

15.红军长征中,吴起镇一仗,我军大获全胜,毛泽东十分高兴,赋诗赞扬彭德怀:“谁敢横刀立马?唯我彭大将军。”彭德怀看后深感不安,将诗中的“唯我彭大将军”改为“唯我英勇红军”。朝鲜战场上,巴金写下了《我们会见了彭德怀司令员》一文,彭德怀看后,提出修改意见:“巴金同志,‘像长者对子弟讲话’一句改为‘像和睦家庭中亲人谈话似的’。我很希望这样改一下,不知允许否?其实,我是一个很渺小的人,把我写得太大了,使我有些害怕!”

16.陈云曾讲,工作作出成绩时,头一个是人民的力量,第二个是党的领导,第三才轮到个人。他强调,这样的次序是不能颠倒的。只有这样认识问题,才能深谙“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真谛,真正在感情上思想上和工作上信赖、依靠党和人民,始终做到“俯首甘为孺子牛”。

17.1927年夏秋,正是大革命失败后的血雨腥风之际,年届五十的徐特立面对大批共产党人被杀害的白色恐怖,在最危险的时候毅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37年1月30日,徐特立六十大寿时,毛泽东写信祝贺徐老生日提到此事时说:“当革命失败的时候,许多共产党员离开了共产党,有些甚至跑到敌人那边去了,你却在1927年秋天加入共产党。”徐特立的入党,给今天的我们以深刻启示,这就是:矢志不渝坚定理想信念,矢志不渝对党绝对忠诚,矢志不渝为民工作。

18.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来者一律住招待所;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无工作者总理付伙食费;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准用招待券;不允许请客送礼;不允许动用公家汽车;凡个人生活,能自己做的事,不要别人来办;生活要艰苦朴素;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这十条家规,展现了老一辈革命家廉洁奉公的高风亮节,为后人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令人敬仰。

19.在长征时期,曾经有过一个“半条棉被”的故事。在湖南汝城县沙洲村,3名女红军借宿徐解秀老人家中,临走时,将自己仅有的一床被子剪下一半给老人留下了。老人说,什么是共产党?共产党就是自己有一条被子,也要剪下半条给老百姓的人。

20.抗战时期,毛泽东经常到延安的一些高校讲党课。有一次,毛泽东等领导同志走进教室时,大家站起来热烈鼓掌。毛泽东微笑着摆摆手,让学员们坐下。他先介绍了跟随他来的几位领导同志,然后说:“我今天帮你们请来几位教员,有洋的,也有土的,我就是土的一个。”当介绍到徐特立时,他说:“他不仅是你们的老师,也是我的老师。”1937年4月至8月,毛泽东又在“抗大”开设了“辩证唯物论”课程。每周二、四上午上课,每次4学时,下午参加学员讨论,总共达到110多学时。

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预案模版。

债务调研报告

2011年12月。

根据省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2011年工作安排,今年下半年,财经委、预算工委对全省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调查(本次调查为行政区划调整之前原行政区域的数据)。本次调查采取上下联动方式进行。7月份,各省辖市按照预算工委《关于开展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调研的方案》的要求,对辖区内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调研。7月下旬,省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开展了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和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专题调研。其间,听取了省政府负责同志关于全省政府性债务情况的汇报,对部分市、县(区)进行了重点调研。9月中旬,省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召开全省政府性债务调研汇报会,听取了各市人大常委会的汇报。9月下旬,常委会郭万清副主任率财经委、预算工委负责同志就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赴广东、浙江两省考察学习。同时,预算工委还邀请省审计厅、省教育厅有关同志对安徽师范大学等省属高校的负债情况进行了调研。12月初,结合了解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落实情况,对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三个省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合肥、芜湖、马鞍山三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

从调研情况看,截至2010年底,全省政府性债务余额为3014.82亿元(不含地方政府粮食企业政策性挂帐185.92亿元、供销企业政策性挂账16.37亿元)。其中,通过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举借1969.09亿元,占全省政府性债务余额的65.31%(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741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359亿元;其他869亿元)。2010年下半年起,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政〔2010〕87号)文件,我省对250家政府融资平台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按照银监机构的要求,积极进行了规范整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政府性债务资金有力地推动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为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探索运用举借债务的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资力度,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

1、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截止2010年底,全省政府性债务余额已支出2418.12亿元,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为应对金融危机提供了资金保障。

2、推动了全省基础设施建设。截止2010年底,全省债务资金共投入交通领域353.07亿元,较好的支持了高速公路、农村公路等道路建设。同时,债务资金的使用还有力地推动了全省铁路和机场建设,提高港口吞吐能力。

3、提高了城市承载力。全省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各地开发园区建设发展迅速,形成了良好的投资环境,为招商引资提供了完善的硬件设施,在承接产业转移和加快皖北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合肥、芜湖、马鞍山、滁州、亳州等市通过投融资体制改革,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多渠道筹措城市建设资金,为完善市政设施和推进开发区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4、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各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继续加强,新农村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如铜陵市2010年利用债务资金实际完成大中型水利项目投资额18000万元,小型水利实际完成投资额6000万元,农村电网累计建设完成3767公里,1997年以来累计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924公里。灵璧县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改善了农村中小学教育的硬件设施,推进了村卫生室建设和村医培训工作,提高了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5、改善了民生。各项社会事业全面推进,全省人民共享了发展成果。截至2010年末,马鞍山市累计投入债务资金14.3亿元用于教育、卫生、保障性住房、农林水及生态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建设,为改善民生和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重要支撑。黄山市充分利用债务资金,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效改善了低保、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对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为规范举债资金使用,有些地方在债务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引起了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高度关注和重视。淮北、蚌埠、淮南、马鞍山等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政府将举债作为重大事项向常委会报告,由常委会审查批准。淮北市政府还提出了《关于提请批准2009年-2013年市本级政府举债规模的议案》,获得了市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合肥、淮北、阜阳、铜陵、安庆等地先后出台了政府性债务管理使用的相关制度,对举债、用债、偿债的责任界定和行为进行了规范;合肥、宿州等地探索建立了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对政府债务实现“借、用、还”一体化管理,通过项目管理、报表统计、信息查询、经济指标及风险预警管理等,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预警和评估。

二、值得关注的几个重要问题。

1、有些地方政府风险意识薄弱。由于举债产生的直接效应是给本届政府带来实实在在的政绩,而偿债责任绝大部分留给下届政府,或是希望上级政府兜底,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在未经过充分论证的情况下,短时期内大规模举借债务,超过了当地的财力承载能力,不利于地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

2、举借债务隐含着潜在的法律风险。按照《预算法》和《担保法》要求,地方各级预算不列赤字,未经国务院批准,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债券,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得作为担保人。而融资平台作为同级政府的融资工具,每年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大量举借债务投向各类经济社会的重大项目,这些债务的实际债务人大多是地方政府,如果这些项目的资金流运转正常,可以理解为是对现有法律的一种突破,而一旦出现问题,就必然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3、政府性债务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缺失。省本级和十七个市都未将(除财政部代发的地方债资金外)债务收支纳入预算,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二是举债主体多元化。目前,除财政部门管理一部分政府性债务外,大量债务由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或其他部门举借,难以全面、准确地掌握债务的整体运行情况和实施统一管理。三是管理体制机制缺失。大部分市、县(市、区)既缺乏风险预警机制,也没有制定系统性的考核管理办法,导致债务举借、使用、偿还、监督、考核等相关事项大都无序进行的。四是举债信息不透明。大部分地方政府的负债水平、还款能力、偿债资金安排计划特别是政府债务资金使用等重要信息不对外公布,基本没有外部监督。

4、部分债务风险不容忽视。一是省本级债务风险需要高度重视。2011年向人代会报告的省级预算收入为143.10亿元,2011年和2012年分别需偿还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本息42.05亿元和52.95亿元,仅靠省级预算收入还款压力较大,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大部分要依靠上级转移支付和发新债还旧债。另外,负有担保责任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借新还旧偿债率较高,分别为48.05%和49.58%,主要是部分高校和医院偿债能力不足。二是一些地区偿债风险大。有些地方的债务率已经高于100%的警戒线,如安庆市宜秀区和芜湖市三山区。有些地方的借新还旧率较高,大大超过了50%的警戒线,如亳州、巢湖、蚌埠、阜阳市等四个市本级分别为77.36%、76.17%、75.64%、56.80%,淮南市的大通区和芜湖市的三山区的县(区)本级分别为82.37%、72.11%。三是部分融资平台的财务状况不容乐观。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45家融资平台资产负债率高于70%,有些融资平台已经资不抵债。从盈亏情况看,有79家亏损,占35.75%;有72家2010年的营业收入不足以偿还当年的债务本息,占32.58%。四是部分事业单位的偿债能力不强。主要是部分高校和医院举债规模过大、速度过快,偿还债务的压力较大。五是部分地方债务偿还对土地收入依赖性较大。有6个市本级、35个县(区)级政府以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债务比例超过40%,其中芜湖市弋江区和鸠江区高达100%。

5、举债资金的效益亟待提高。2010年底全省各级政府从银行贷款共计2002.83亿元,占全部债务余额的66.43%,淮北市本级债务余额中95.75%为银行贷款,池州市三类债务全部为银行贷款。以金融机构贷款为主的债权资金结构,易受国家货币政策调整的影响,而且借贷成本比直接融资高。从资金的使用看,部分地方违规使用债务资金,共有10个市本级、28个县违规使用债务资金91.27亿元。还有95.85亿元资金未及时使用,涉及14个市本级、37个县本级,阜阳市颍泉区未及时使用的政府性债务资金占其债务余额的54.27%,淮南市城投公司连续闲置10个月以上资金达2.10亿元,这种资金紧缺和资金沉淀并存的状况,严重影响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益。

6、融资平台清理遭遇两难。根据调查情况看,我省融资平台公司大部分既承担依靠财政性资金偿债的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同时还承担公益性项目的建设、运营任务。按照国发〔2010〕19号文件精神和银监机构的清理要求,这类公司在落实偿债责任和措施后剥离融资业务退出平台,不再保留融资平台职能。这就带来两个问题:一方面国家要求地方政府不得举债搞建设,同时又安排大量的需要地方配套的工程和下达政绩考核指标,迫使地方政府不得不创造融资平台,经营城市、建设城市,如果现在截断平台与政府关系,必然造成地方政府的在建和续建以及新建项目将成为无源之水,制约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另一方面,这类平台公司主要是依附政府信誉和土地出让金生存和发展,自身经营能力大都不强,他们出平台后即使不再承担政府的任务,一旦公司运营出现问题,政府也难脱干系。同时,政府也会千方百计采取变通措施,保留这些平台。

四、进一步完善我省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建议。

1、增强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举借政府性债务的责任感。各级政府负责同志要树立举债责任意识,把任期内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作为考核指标,防止盲目举债、过度举债。各级地方政府要按照“谁借债、谁受益、谁偿还、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制定年度偿债计划,确保按时归还债务。严禁政府举债投入一般竞争性、经营性领域,严禁政府举债用于一般性支出。改变投资拉动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防止基础设施建设过于超前,债务资金的使用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建议省人民政府结合安徽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规范债务资金的借、管、用、还。一是借鉴广东、浙江等兄弟省的做法,尽快制定《安徽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安徽省政府性投资预算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二是建立债务的统一归口管理制度。要尽快明确政府性债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建议由省财政厅负责对政府性债务实行统一管理,并负责对全省各级债务性资金实施监督。三是要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结合财政收支状况、服务水平、社会经济和人口变动等因素,采用债务依存度、债务负担率和偿债率等指标设立具体的政府债务风险评价标准,逐步建立政府债务报告制度和债务风险评价预警体系。四是建立对债务的监督、考核和绩效评价体系。债务管理部门要对债务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及时准确掌握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贷款及配套资金等的使用情况。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完成后,由相关部门对项目的社会及经济效益、功能作用以及债务偿还能力等进行全面的绩效评价。五是建立公开透明的债务信息公告制度。债务的借、用、还等信息要和本级政府预决算一并公告。

3、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化解政府性债务。要下大力气提高省级预算收入,增强省级财政的偿债能力,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特别是一般性转移支付;加大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推进力度,提标扩面,切实做好预算收入的征管工作,适时适量的调入公共预算;探索改革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适当集中部分财力;按照正税清费的原则,不断提高税收收入占省级财政收入的比重,着力降低非税收入;加快省级部门的账户清理工作,统筹使用各部门历年滚存结余结转资金。各级地方政府要对现有债务进行清理分类,明确界定目前必须由政府负担的债务,根据轻重缓急,制定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逐步消化现有历史债务。各地要根据当地的政府债务规模,建立政府偿债准备金,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对偿债准备金的资金来源、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确保专款专用。

4、规范融资平台,充分发挥平台投融资的积极作用。要科学引导,发挥融资平台的积极作用,既要保证在建、续建项目顺利竣工,又要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偿还债务。首先应当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要求严格清理,促使其在合规情况下运行;其次,省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融资平台职能,尽快制定《融资平台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明确法律责任。第三,明确由各级财政主管和各级审计监督并建立及时报告制度。第四,当前最为迫切的是省人民政府要及时协调银监机构,参照天津等兄弟省市做法,采取适当措施帮助合规的公司尽快“出平台”,疏通合规渠道,支持其恢复常态运行,保障经济社会建设顺利进行。

5、加快立法进程,提高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一是结合全国人大对《预算法》修改,在抓紧制定出台防范风险的政府性规章基础上,适时制定出台债务管理地方性法规。二是推进债务余额管理。各级政府在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作预算报告时,报告当年预算赤字和年末债务余额限额,由人民代表大会审批。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如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年度预算赤字或发行特别债务,由政府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相应追加年末债务余额限额。当年年末债务余额不得突破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债务余额限额。三是各级政府每年编制专门的债务预决算,纳入本级政府预决算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债务预决算要列明债务的资金来源、成本、具体用途和当年的还本付息情况。

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财政部介绍,通过认真落实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要求,前期一系列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举措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包括建立了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的长效机制、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等。这些措施既有效防范化解了财政金融风险,又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财政部表示,下一步,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将抓紧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各项制度,切实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主要包括七大举措:一是督促地方用好用足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充分发挥政府债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作用。二是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和融资,继续发挥转型后的企业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三是督促和指导地方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硬化预算约束。四是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和控制风险。五是要求地方政府切实履行偿债责任,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六是继续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降低地方利息负担,化解债务风险。七是加大对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的惩处力度。

融资平台转型明确四大方向。

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是落实预算法和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一项重点任务。

财政部介绍,目前正在抓紧研究出台相关制度办法。总的思路:

一是在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政府存量债务的基础上,关闭空壳类公司,推动实体类公司转型为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二是由企业承担的公益性项目或业务,政府通过完善价格调整机制、注入资本金、安排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严禁安排财政资金为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融资买单。

三是由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的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融资和偿债,消除政府隐性担保,实现风险内部化,其举借的债务不纳入政府债务。政府在出资范围内履行出资人职责,或依法承担政府采购合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协议等约定的责任,不得为企业举债承担偿还责任或提供担保。

四是充分发挥市场的约束作用,完善市场化退出和重组机制,通过司法程序对违约的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债务进行处置,阻断风险传导。

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不会对民间资本产生“挤出效应”

财政部介绍,2015年共下达三批置换债券额度3.2万亿元,总体来看置换工作推进有序平稳。按既定政策安排,2016年继续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将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协调金融机构加大通过定向发行债券方式置换的力度,降低置换债券发行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

财政部表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债务,只是债务形式发生变化,不增加政府债务余额,也不会增加当年财政赤字。置换债券有利于改善金融机构资产结构,不会产生隐性信贷投放,也不会对民间资本产生“挤出效应”。

按照现行规定,置换债券资金只能用于偿还符合条件的政府债务本金,不得用于其他支出。因此,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地方严格将置换债券资金用于偿还被置换的债务。2016年一季度,财政部组织各地财政部门和专员办对2015年地方政府置换债务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核查,督促地方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严肃追责。

财政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督促地方政府加强置换债券资金管理,确保置换债券资金用于指定用途。同时,也将采取将代偿部分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等多项举措,依法分类处理地方政府存量或有债务。

2015年以来,财政部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市场化水平,包括健全利率形成机制、强化地方政府债券信息披露机制等,旨在更好发挥市场对地方政府举债的约束作用。

财政部介绍,2016年印发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信用评级、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办法,强调债券发行应遵循市场化原则,要求发行主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债券市场监管有关规定披露债券信息、财政状况、债务余额、债务限额等。目前,地方政府债券每笔发行均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上及时予以信息披露。

此外,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债券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在上海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吸引外资法人金融机构参加债券承销团试点。研究探索面向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机构投资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财政部表示,今后将继续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信息披露等机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逐步细化债券信息披露内容,提高债券发行定价市场化水平。此外,还将鼓励通过证券交易所市场、试点商业银行柜台市场面向企业、个人等其他投资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推进地方政府债券投资群体多元化;积极建设地方政府债券二级市场,提高债券流动性。

严惩违规举债担保。

管好地方债,应疏堵结合,既要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又要强化对违法违规举债的惩处力度。

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以后,财政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各地严格在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债,不得在限额之外通过企业举借政府债务,并及时制止一些市县政府违法违规为企业举债提供担保承诺的行为。

财政部介绍,2016年,针对当前反映部分地方为银行贷款等项目违规提供担保承诺或回购的情况,财政部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核实,及时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督促相关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同时要求地方不得在批准的限额之外变相举借政府债务。

财政部表示,今后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对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监督。对地方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以及违反规定替企业偿债的,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追究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并向社会公开。

债务调研报告

推进村级债务化解,是句容市委、市政府从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高度出发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镇江市“两消除”活动中的重要内容。自2009年7月启动以来,句容市各镇、管委会以及行政村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积极化解村级债务,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2010年10月,全市共化解村级债务19135.62万元,占2008年债务总额35725万元的53.56%。其中,天王镇2008年底核实债务共计1424万元,村均负债89万元。经过2年时间的艰苦努力,截止2011年2月,天王镇村级债务总额降到391万,化解率高达72.5%,村均负债降到24万元,最少的村已经降到0.44万元,成效十分显著。在化解工作中,天王镇思路鲜明、举措创新,探索出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做法,值得借鉴。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是首要前提。天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做到了年初有布置、年中有督查、年底有考核,使这项工作始终保持较大力度推进。为帮助各行政村化解债务,天王镇制定了两项政策:一是返还企业税收。天王镇鼓励各行政村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将各行政村引进企业形成的税收的1%返还给行政村,并明确要求这笔资金优先用于偿还村级债务;二是返还土地补偿费用。天王镇征收行政村土地后,将土地补偿费中的30%返还给村集体用于还债。去年,天王镇土地征收费用为27600元/亩,其中13000元是安置费,600元是青苗费,剩下的14000元是土地补偿费。这14000元中,拿出30%给予村集体用于偿还债务。同时,天王镇要求各行政村每年从“一事一议”筹资款中,拿出一定比例,偿还因兴办公益性事业形成的债务;要求欠村级集体债务、又无力偿还的农户通过其他方式来抵消债务。比如,免报酬参加村里基础设施建设。为了减轻村集体债务负担,天王镇将一些不合理的利息予以剥离,对村级集体与其他单位部门之间的一些呆账、滞帐予以冲转。

2.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治本之策。天王镇各行政村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是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各行政村努力盘活荒山、田地、水面、山林、闲置校舍、老的村办企业厂房、废弃的砖瓦窑厂和宕口等资源,在进行合理评估的基础上,将这些资源予以发包,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在这个过程中,天王镇不断完善发包管理机制,将全镇村级的发包合同收交镇会计站归档,严格按照发包面积收取费用,实现发包合同的规范化管理。二是收取土地流转服务费。近几年,天王镇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吸引工商资本投资高效农业。土地流转金分为两块,一块给予群众,600-800元/亩不等;一块给予村级集体作为服务费,100-180元/亩不等。由于土地流转规模较大,服务费成为村级集体收入的重要来源。蔡巷行政村去年流转土地13000亩地,依靠收取土地流转服务费,村集体增收100多万元。最少的行政村也有几万元的收益。三是收取专业市场管理费。唐陵行政村兴办了苗木市场,通过收取苗木交易费、管理费的方式,每年村集体增收20多万元。

3.大力推进“三新”建设是重要方法。以“三新”建设为抓手,充。

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机制,是天王镇化解村级债务中最为重要、最有成效的方法。去年,天王镇16个行政村都积极参与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全年新增耕地面积1262亩。复垦出来的土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村集体予以发包,形成一定收益用于化债。例如,赵巷行政村去年复垦出土地200多亩,发包后增加收入10多万元。收入较少的袁巷、戴庄行政村,也能增收近万元;另一部分,作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由句容市里统筹调配。市里从使用指标的镇、管委会的土地出让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奖励给天王镇,天王镇再按一定比例奖励给行政村。去年年终,天王镇从返还资金中一次性拿出500万元,奖励各行政村。获奖最多的赵巷行政村高达90万元,最少的村也有10万元。天王镇要求各行政村在确保年终分配的前提下,必须从奖励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化解债务。通过此项举措,500万奖励资金中近200万元用于化解债务,使村均债务减少了12万元。债务最多的赵巷村,仅此一项,年终就化解近50万元。

4.机关部门加以帮扶是有效途径。在句容市开展的“脱贫攻坚”活动中,天王镇共有赵巷、唐谷、斗门、竹园4个行政村被纳入结对帮扶范围。在活动中,一方面,市级机关部门给予的帮扶资金中有50多万元用于了化债;另一方面,在上级部门的扶持下,4个行政村积极兴办各类项目,改善村级基础设施,增强了自我造血能力,也提高了化债能力。

对各行政村每年的用镇款财计务划部加门以。

审核对于的,对个部的实行划和定资制各,并一些由镇别村报酬以收偿还产的项非报镇政府主要领导批准;村办公益事业确需借债会计站严格审核把关;年终分配偿还尾欠村干时要求不准支付利息;定支,年初列出收支计债务计划,对需购置固先报批后购置,从严控生产性支出费用。(郭江、张向秋、吴炜、汪宏桥、孙仁军)。

广州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县政府性债务的监督管理及举借、使用和偿还的行为,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体制,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促进本县社会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性债务,是指由我县各单位和部门直接举借或者通过合法担保形式形成的,以及在特定条件下需要有政府偿还的债务。

第三条政府性债务规模应当与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和可支配财力相适应。各部门和单位负债规模应与本部门、单位偿债能力相适应。举借政府性债务应当遵循“规模适度、量力而行,突出重点、注重效益,明确责任、用还一致、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五条债务总规模依据贡山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相关经济指标和债务控制指标,确定债务总规模,并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第六条需用财政资金偿还的政府债务性债务,应当纳入财政预算。

第七条申请举借政府性债务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二)实施基础设施急需的项目。

(三)用于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的项目。

(四)政府认为应该举借或提供担保,并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政府性债务。

第八条财政部门应当对本级申请举借政府性债务的部门、单位提供的资料及其财务状况、负债情况、偿债计划、配套资金和还款能力等进行审核后。如果出现以下情况的不予批准举借或者担保:

(一)偿还债务资金来源和责任没有落实;

(二)超过财政承受能力容易引发债务风险;

第九条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的部门或者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用途合理使用债务资金,不得挪作他用;确需变更用途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政府性债务资金不得用于平衡地方预算或者经常性支出。

第十条政府性债务需要进行招标和政府采购的,应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偿还。

第十一条政府性债务偿还,实行“谁使用、谁偿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经本级政府批准,需要用财政预算资金偿还的债务,应当由本级财政部门列入预算。

第十二条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的部门、单位为最终债务人,其法定代表人为偿债责任人,对偿还政府性债务承担领导责任。

第十三条下列资金可以作为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的来源:。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二)出售国有资产或股权的收入;

(三)对逾期还款收取的滞纳金和罚款;

(四)偿债准备金增值收入;

(六)最终债务人或下级财政缴存的偿债准备金;(七)其他政府性收入中可以用作还款来源的资金。

第五章风险控制。

立政府性债务预警管理系统和机制,及时跟踪分析本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制定有效的防范和化解和应急措施。

综合控制和预警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债务及时更新、新增债务率、偿债率、债务逾期率等政府性债务监测指标。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县人民政府对政府性债务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县人民政府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本级工作部门、所属单位和辖区人民政府举借、使用、偿还和监督管理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本级单位和部门及辖区政府性债务规模及举借、使用和偿还情况。

第十六条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性债务资金的审计监督。审计部门应当将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或提供担保等情况,列入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将其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的内容。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未按照规定原则和程序举借政府性债务的;(二)违反规定,擅自进行担保的;

(五)未及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办理手续、报送相关材料的;

(六)截留、挤占、挪用政府性债务资金和偿债资金的。

第十八条政府性债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审核、批准举借政府性债务、拨付政府性债务资金时收受贿赂的,或者其他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贡山县财政局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债务调研报告

乡村债务是乡村组织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因多种原因,长期形成、逐步累积的债务包袱.已成为困扰农村经济发展,影响农村和谐发展的因素.分析乡村债务形成的原因,防范和化解乡村债务,已成为当前地方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县乡村债务的基本构成情况。

(二)乡村债务的特点。

1、债务涉及面广.全县17个乡镇,个个乡镇均有负债,且每个乡镇绝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均欠有债务,负债面高达96%;198个行政村,负债村169个,占85%。

2、债务负担沉重.目前,全县平均每个乡镇债务达235万元,有的高达513万元,平均每个村负债12万元,有的高达35万元,这对于经济基础十分薄弱,财政收入很不充裕的乡村来说,无疑是一种较大的压力和沉重的包袱.有“普九’建校、修建道路、硬化街道等公益支出形成的债务,还有政府基建,弥补日常开支形成的债务等。

4,举债时间较长.债务逾期在1年以下的债务有118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26.3%;遭期在1年以上5年以下的债务有932万元,占负债总颧的20.8%;遭期5年以上的债务有237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52.9%,有相当一部分债务已经逾期10年以上。

二、乡村债务的成因。

(一)经济发展后劫不足,财力匮乏.。

(二)超出承受能力,兴办公益事业.。

(三)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迫使产生负债.。

办公经费,为了正常运转,日常开支不得不去赊欠。

(四)老债衍土新债。

仅“普九”向个人和单位借款支付利息累计高达在100万元以上这样使债务越滚越大,形成恶性循环,致使财政包袱越来越重。

三、化解乡村债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虽然**县近几年在化解。

乡村债务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也取得十分明显的成效。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有限,县乡财政普追田难,财政支出压力大等因素影响,化解乡村债务的田难越来越大.突出表现在:

(一)乡村经济基础薄弱,财政增收困难,化解债务缺乏后劲.。

**县是一个典型的财政穷县,没有较大规模的工商企业,税改前农业税收入占全县财政收入的40%以上,免征农业税后,由于没有规模企业,上商税收增长十分缓陵,增长绝对颧很少,财政减收主要靠上级转移支付来解决,而财政支出增长较快,增长绝对额很大,由于收入绝对颧增长远远小于支出绝对颧的增长,对收支矛盾十分尖锐,保吃饭、保平衡都非常困难的贫困县乡政府来讲,根本没有多少财政结余来化解原有债务.取消“三提五统”后,斩断了村圾收入来源,村级运转全部靠上级转移支付予以保障,根本无栈偿还旧债,村级债务实际上成为了乡镇债务,给乡镇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二)债务化解机制不够完善.。

(三)债务化解奖励范围窄,奖励幅度低,不能更好地调动基层化解债务的积极性.。

(四)政策体制上的因素,迫使乡村不得不产生新的债务,基层杜绝新债受到冲击与困扰.县政府明确规定,从2005年起,严禁乡镇村及任何部门产生新的债务,但是在2006年从中央至地方都非常重视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按照上级对村级道路硬化“群众打底子,政府铺面子’的总体要求,由于上圾配套资金标准偏低,硬化村级道路每千米实际支出超过上级补助7万余元,由此全县新增了乡村债务。

四、化解乡村债务的对策与建议。

(一)摸清债务底数,锁死债务总额.。

(二)完善制度,夯实消债责任.。

(三)建立积极稳妥的债务化解长效机制.。

(四)发展地方经济,增强财政实力,从根本上解决化解乡村债务的途径。

(六)强化监管,杜绝产生新的债务.。

(七)积极探索,多途径化解乡村债务.。

(八)上下联动,密切部门配合,努力创造化解债务的良好环境.。

一是省、市、县及各部门在统筹安排涉及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开发的项目,原则上不能要求乡村组织安排配套,不能给乡村建设资金留有缺口.二是要取消针对乡村的达标升绥等各种形式主义考桂制度.乡村组织的考核制度.核心应该是以农民是否满意作为最终评判标尺.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创建适合新农村建设目标的政绩评价指标体系.首先就要彻底根治“上级出政策,基层出票子’的时弊,如树典型、搞“政绩工程”、各种达标升纹活动.并由此而来的各种接待应酬活动.其次是要彻底改变目前行政体系中“为指标而达标,为数量而充量”的工作潜规则.对乡村考评的方式、内容、标准。结果要在所管辖区内公开公布,改变作为法定主体的群众在考评工作时缺位的不正常状况:使那些谋取部门利益的考核部门对考核不再感兴趣:使“为考核而实施考核、迎接考核、应付考核”的形式主义得到有力的根治,从而减轻乡村组织因形式主义而不得不付出的财力、人力和物力.三是金融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贷款项目、用途,偿还能力等进行讦估,除县级政府批准的贷款外,不得为女村组织提供贷款.四是对进行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特别是乡镇机构改革,中,省要加大对试点地区的财力支持力度,帮助解决改革所需必要成本和工作经费,避免欠账搞改革,无财力支持搞改革。

债务调研报告

1、乡镇企业改制后形成的债权债务。我们知道乡镇企业红火的时候,企业到处借贷上项目,后来由于国家经济体制改革,一些乡镇企业实行并转,企业形成的债权债务改制后全部转移到政府。

2、新官不问旧事形成。乡镇债权债务累计金额比较大原因,与领导的责任心有很大关系,前任领导在位时留下的债权债务,后任领导不进行清理,而是继续增加,年复一年累计金额越累越大。

3、寅吃卯粮形成。许多乡镇部门不能严格控制支出,超支就挂往来账,如:招待费严重超标准问题等。这些无控制的支出有的形成账面债务,有的形成潜在债务。

4、与乡镇财政所以及具体操作的会计有关系。一是,政府会计在汇总会计报表时内部往来没有抵减造成虚增乡镇总的债权债务;二是,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形成的,一些乡镇会计将收入、支出长期挂往来账,不进行调账,一边挂应收款,一边挂应付款,这也增加了乡镇总的债权债务;三是,财政所每年也没有积极组织开展,对全乡镇债权债务进行认真清理工作,督促不够。

5、也有国家和地方政府政策性原因形成的。

二、几点建议。

乡镇债权债务的问题,不但影响乡镇集体经济发展,甚至影响乡镇工作的正常运转。近年来各个乡镇的债权债务有所控制,有的乡镇债权债务有所下降。一是区领导比较重视债权债务的问题;二是现在各个乡镇想借钱很难借到;三是经济责任审计也起到一定作用,没搞经济责任审计时,离任的讲我留下多少钱没用,接任的将前任留下多少债务,经过离任审计前后任比较清楚。

对我区乡镇债权债务的管理,要坚决控制新发生的,对过去形成的债权债务积极地,逐步地加以消化的原则,为此提出几点建议:

1、乡镇财政所组织人员对内部债权债务进行认真清理。清理的范围,一是乡镇各部门之间内部往来款项相互之间能抵冲的尽可能抵冲掉,减少虚增的债权债务问题;二是本单位账务处理上,按规定不应该计入债权债务,要进行调账从而减少债权债务;三是对乡镇干部职工临时借款会计要及时催收报账,不要把临时借款变成长期借款,最后变成呆账。

2、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对那些有还款能力不肯归还的,要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要。

3、实行问责制。对乡镇一些领导由于不控制支出,挥霍浪费形成的新增或潜在债务的应追究其领导责任。

4、对以前的债权债务经过认真清理后,确实无法收回的或者不需要付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

债务调研报告

逐步化解村级旧债务,制止村级新增债务,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摸清当前**经济区村级债权、债务情况,全面理顺农村经济关系,也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我们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在经管站和财政所人员的协助下,深入村集体周密部署,细心调研,对全区2008年村级账内外债权债务状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共有32个村,7040户,人口22164人。2008年末村集体资产总额1887万元,其中:货币资产17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12万元。2008年度村级集体总收入251万元,其中经营收入26万元,发包及上交收入159万元,补助收入63万元,其它收入3万元;2008年度村级集体总支出187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支出5万元,管理费用148万元,其中村干部薪酬105万元,其他支出34万元。年末村级集体债权总额830万元,债务总额946万元。

二、债权情况。

2008年末村级集体债权总额830万元,包括外部单位欠款67万元,外部个人欠款89万元,内部所属企业欠款3万元,集体内部成员欠款450万元,原农村合作基金会“欠转贷款”82万元,其他应收未收款140万元。

2008年末村级集体债务总额946万元,较去年化解债务20万元,按债务来源划分为:借款产生的债务643万元,欠款形成的债务303万元。

(一)在借款产生的643万元债务中:

1、信用社借款本金120万元;

2、信用社借款利息6万元;

3、单位借款本金7万元;

4、个人借款本金455万元;

5、个人借款利息49万元;

6、合作基金会借款本金6万元。借款643万元使用情况分别是:

1、经营支出229万元;

2、兴办企业投资支出8万元;

3、管理支出132万元;

4、利息支出95万元;

5、教育支出17万元;

6、卫生支出17万元;

7、计划生育支出5万元;8照顾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支出6万元;

9、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19万元;

10、税金支出14万元;

11、突发事件支出1万元。

(二)在欠款303万元的债务中:

1、欠外部单位款31万元;

2、欠外部个人款57万元;

3、欠集体内部成员款215万元。欠款使用情况分别是:

1、经营支出45万元;

2、兴办企业投资支出4万元;

3、管理支出155万元;

4、利息支出12万元;

5、教育支出1万元;

6、卫生支出1万元;

7、计划生育支出3万元;8照顾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支出2万元;

9、基础设施建设支出79万元;

10、税金支出1万元。

(三)按偿还期限划分为:

1、偿还期在一年以下债务526万元,2、偿还期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债务341万元;

3、偿还期在五年以上债务79万元。

(四)按形成时间划分为:

1、1990年前形成的债务40万元;

5、2006年以后形成的债务239万元。

四、村级债务形成债务原因分析。

农村债务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也是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长期积累的结果,不同的村庄有不同的情况,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数额较大,超过承受能力的公益事业投入欠下债务。修建道路、打井、改水、村容村貌整治等公益事业投入,这些公益事业的建设主要依靠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只给少量的补贴和扶持。村里向单位、个人借款或欠项目承包人,形成债务。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债务支出194万元中道路交通建设131万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20万元,电力设施建设、维修8万元,村容村貌整治、绿化35万元。

借款,而且要支付借款利息,“利滚利”越积越多,导致村级集体经济长时间入不敷出,村级债务越累越多,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形成利息债务107万元。

(三)管理支出逐年递增,村集体经济无力支撑。在债务中用于管理的支出285万元,其中村干部薪酬216万元。

(四)税费收缴不力增加负债。税费改革前,农户的负担项目非常多,如农业税和“三提五统”等等,村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只有历年垫付或向银行和民间借贷完成各项税费任务、合作医疗保险金等。常此以往形成的债务(农户欠集体、集体欠银行)增加了村级债务。

(五)历史性拖欠也是导致债务居高不下的一个原因。主要表现是:(1)由于历史债务长期未还,形成大量的利息,造成不断增加新的债务。(2)集体经济组织在债权的清收上,力度较小,措施不得力,导致大量的集体债权收不上来,办事只好举债,造成大量的债务。(3)有的债权早已成为死帐,由于种种原因,没有经过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形成一批空债。

总之,导致村集体负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村级债务数额的增大不仅严重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也威胁到了农村基层政权的稳固,目前,消灭农村债务刻不容缓。

五、消除债务的主要措施。

不可争议的事实,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必须认真研究和着力解决这个问题。当前,**经济区坚持把债务化解和防范债务新增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综合治理,在保持农村稳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化解村级债务的有效途径,切实防止新的不良债务的发生。通过调研及借鉴其他地方先进经验,提出如下解决措施和建议。

(一)领导关注、加强组织、常抓不懈、保持化债工作的连续性。化解村级债务加强组织领导是关健,村级债务不能一蹴而就,为巩固和扩大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成果,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确保农村的长治久安和经济繁荣,应结合农村的其他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加大村级债务的化解力度,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不能只刮“一阵风”。

(二)清欠还债。坚持日常清收和集中回收相结合的办法组织攻坚力量,制定得力措施,加大债权回收力度,坚持以清收现金为主的原则,在清收的同时,对部分困难户、病灾户、欠债大户,可以通过债权、债务农户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换,相互抵顶消化。

(三)节支还债。强化财务管理,减少非生产性开支,切实把好账目审报关;严格干部配备,精简村组干部人数提倡兼职,以减少工资等支出。健全农村财务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实行村干部交叉任职,来压缩人员开支。政府各职能部门也要努力深化服务意识,积极支持村级建设,严禁吃、拿、卡、要,让村集体节余资金用于还债。

(四)降息还债。进一步降低借款利率,结息挂帐,禁止利滚利,以减少债务。对所有借款利率必须控制在月利率5‰以内,要结息挂帐,记入应付款,禁止“息转本”。

(五)变现还债。通过对山林、“四荒”等资源性资产,对闲置不用的房屋、机械设备等,评估作价,实行竞标租赁或公开拍卖,变现的资金用于偿还债务。

(六)创收还债。通过农村集体创收工作,充分利用机动地、河滩地优势,强抓订单农业和植树造林,突出支柱产业,多渠道增加集体收入,实现灭债盈余。

(七)发展还债。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增强经济实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偿还农村债务和避免今后再发生新债务的根本措施。根据自身资源和产业情况,通过市场考察,科学论证,因地制宜地引进项目,发展企业。企业发展了,集体经济积累自然会多起来;积累多了,只要能把好积累支出分配关口,债务就会越来越少,也可避免新债的产生。

(八)健全制度,规范管理,防止新增村级债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财务预决算制度、新增债务责任追究制度、农村主要干部任期、离任及村级债务增减变动定期审计制度等。

债务调研报告

村级债务一头连着集体,一头连着农民,是多年累积的结果。近年来虽然财政加大了转移支付的力度,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农村一系列改革的逐步深入,村级可支配收入锐减,村级债务问题更加突出。村级债务问题已经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障碍,村级债务问题不解决,村组织就很难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新农村建设就无从谈起。化解历史债务,防止出现新的非正常债务是当前村基层干部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一、我镇村级债务的主要用途与特点。

我镇村级负债的主要用途是:道路修建、农田水利建设、电力设施维修、村容村貌整治、村级管理支出、产业结构调整等。

我镇村级债务的特点:一是负债面广。全镇16个村(社区)个个有负债,负债面达100%。二是负债数额大。截止2012年6月底,全镇16个村(社区)负债820.74万元,村平51.30万元。负债在10万元以下的村仅有3个,占村总数的18.75%,负债在50万元以上的村5个,占村总数的31.25%,负债100万元以上的村2个,占村总数的12.50%。三是债务硬,债权软。从调查情况看,绝大多数村债务往来是明确的,是必须要偿还的,是硬的。但从债权结构分析,90%左右的村级债权是农户税费尾欠款,这些欠款农户中有的已经迁走,有的已经去世绝户,很难回收,导致有相当部分成为呆、死账。

二、村级债务形成的原因。

1、基础设施建设留下负债。村集体建设没有一定的积累,牵强上马了一批需大量配套的资金如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工程建设等项目,在上级补助资金有限,又不好向农民伸手的情况下,只好形成了欠项目承包人的债务。

2、超过承受能力的公益事业投入欠下债务。修建道路、村容村貌整治等公益事业投入,这些公益事业的建设主要依靠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只给少量的资金扶持,村里欠项目承包人,形成债务。

3、收不抵支增加负债。一些村无实质性的村营收入,除上级扶持资金外无其他任何来源,而村级支出却稳中有升,使得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收不抵支负担加重。个别村甚至连村干部工资都难以保证。

4、村级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非生产性开支过大造成负债。一些村民主理财制度不健全,对开支把关不严,不合理开支过大,管理混乱,也造成了数额不小的债务。办公费等管理费用开支随意性大;有的村因开发建设招待费开支也很大,这些都给集体经济带来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

5、历史性拖欠也是导致债务居高不下的一个原因。主要表现是:(1)集体经济组织在债务的清收上,力度较小,措施不得力,导致大量的债权收不上来,办事只好举债,造成大量的债务。(2)没有对账务进行核实,有的债权早已成为死账,由于种种原因,没有经过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形成一批空债权。

三、化解村级债务的难点。

1、化解债务的途径越来越少。随着形势的发展,以前的化解债务的措施各办法效力降低了。如盘活资产偿债,很多地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能卖的卖、能租的租,拍卖、租赁经营权都已完成,靠盘活资产资源的空间有限。

2、村级集体经济来源减少,化解债务缺乏资金来源。

四、化解村级债务的对策思路。

1、开展财务清理,核销减债。对历史形成的债务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对欠村组干部的工资形成的村级债务一律不得计息,对已计息的,其利息一律从债务中剔除,据实核算。对村级生产性与非生产性投资形成的债务,由审计、财政、农经等到部门审计,据实确认;同时在清理过程中发现收入不入账和重报、虚报支出,虚增村级债务的应如数退回,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2、清收债权还债。对各项应收款的清理,可根椐不同的债权对象,采取多种有效的措施,积极开展清收工作。对单位和个人拖欠村集体的款项,采取经济、法律和行政等综合措施进行清收;对国家干部、村组干部、单位职工及其家属的欠款,限期、逐笔、逐人清收;对有能力还款的单位,可申请法院依法清收;对于无能力还款的困难户,实行减免缓和政策;对于一次性还款有困难的,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按还款计划分期偿还。

3、发展经济化债。以拓宽农民、村级组织增收渠道作为化解村级债务的根本途径。村级债务的解决,最终是要靠发展经济,靠农民和村级组织增收来实现。因此一是要加大改革力度,探索新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积极引进资金和项目,利用集体资源、资产参股入股,实行股份合作,拓宽村级经济收入渠道,增强村级组织自行化解债务的能力。二是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化解其债务。三是引导农民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生产资料供应和产品销售及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帮助农民发展畜牧业和多种经营。对农民进行知识培训,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扩大就业门路,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其还款能力,逐步回收农民欠村级组织的债务。

4、建制防债。以建立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为核心的长效机制是防止新债发生的重要保障。坚持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建立健全村民议事组织,完善议事规则,规范财务公开的程序、形式和内容,重大财务开支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方可实施,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内部民主监督;要建立村干部责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给村级组织造成新的不良债务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经济、纪律责任,全面实行村财民理乡镇代管,实行村级账务、资金双代管,使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快管理手段的现代化,逐步建立农村经济监测系统和农村经济管理网络,实施会计管理电算化;加大对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力度。

5、强化组织保障和责任追究化债。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高对化解村级债务问题的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化解旧债、制止新债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教育广大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要增加债务考核指标,把清欠减债和防止新债增加列入村干部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凡是违反规定擅自借款或担保而发生的债务,要按照“谁决定借款,谁负责还款”的原则处理;对没有偿清债务的当事人,不得提拔和调动,对造成损失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此外,在化解村级债务的同时,还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民主、法制的原则。要发扬民主,尊重群众,依法办事,在制定化解债务措施和方法时,与现行政策和法规相衔接,切实维护农民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清查债权债务,制定化解债务方案,确认审核结果,要发动群众参与,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清收债权要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循序渐进,偿还债务要“先个人后单位,先还本后付息,先群众后干部,先村内后村外”。四是坚持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量力而行,杜绝强行逼债。防止把不合理的负担通过“一事一议”将其合法化,使农民负担加重。

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培训心得体会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举债和偿还政府性债务的行为,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隐患,确保财政安全、平稳运行,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府性债务包括镇政府(含政府设立的各类投融资机构)及其所属单位向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借款、申请国债转贷资金、上级财政周转金借款或向国内金融机构、单位、个人借款(含滞留、挪用其他资金)等形成的债务,以及通过政府担保、承诺还款等融资形成的债务。

第三条。

举借政府性债务应当“计划报批、落实来源、规模控制、专款专用”的总体要求,坚持“权、责、利”和“借、用、还”相统一的原则。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应当是公益性领域的项目,主要用于事关区域整体发展所急需建设,但暂时存在资金缺口的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竞争性项目建设。

第四条。

政府性债务规模应当与本区域国民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相适当,并落实好还款的资金来源。

第五条。

镇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镇内审部门依法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章。

第六条。

各借款主体,必须按照镇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政府性债务项目年度收支计划。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要反映债务的余额变动情况,并按债务类型反映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逾期债务处理等内容。

1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及有关资料在报送年度财政收支预算时一并报送镇财政部门。

第七条。

镇财政对各部门、单位的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审核后,根据政府性负债的实际情况,结合实际需要与财力可能,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镇级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报镇政府同意后执行。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规定程序报批。

第三章债务的规模、举借与审批。

第八条。

政府性债务实行“计划立项、单位申请、财政审核、政府决定”的审批办法,并明确偿债责任及防范风险的措施。

第九条。

镇政府的政府性负债规模实行严格的债务指标控制制度。各项债务指标应控制在警戒线内即债务率不得超过100%,偿债率不得超过15%。

偿债率=当年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额/当年可支配财力。

第十条。

新增镇债务性建设项目,债务指标在警戒线内的,由镇财政审查还款来源后实施;如债务指标超过警戒线的,需报经镇政府同意后方可借款。

第十一条。

镇政府和所属部门一律不得新增出借资金,不得新增对外担保。

第十二条。

对镇债务要争取每年有所下降,要以限期清收为重点,划分债务类别,制定周密的清收方案,做到有奖有罚。

第四章。

第十三条。

2导责任;最终债务人的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人为偿债监督行政责任人,承担对偿债行政责任人组织偿还政府性债务工作的监督责任。

第十四条。

最终债务人在借款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应当持借款合同副本到镇财政办理债务登记手续,并按规定进行债务的财务管理和核算,接受财政、审计的监督。

第十五条。

建立政府性债务报告制度。部门、单位应确定专人于每月结束10个工作日内向镇财政报送政府性债务余额表。镇财政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分类统计,编制债务分析,并将每月政府性债务情况上报区财政局。

第五章政府性债务的预警和违规处罚。

第十六条。

构建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建立债务风险监测指标体系,以可变现资产负债率为管理重点,根据省政府要求,对照债务率、偿债率的控制目标,镇财政部门要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

第十七条。

加强项目财务监督。镇财政要及时、准确地掌握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贷款及配套资金等的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稽核检查,实行过程控制,严防项目举债突破计划规模。

第十八条。

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建设项目完成后,有关部门应对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功能作用以及债务偿还能力等进行全面的绩效评价。

第十九条债务责任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镇财政和审计部门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处罚;对偿债行政责任人、监督行政责任人由任免机关和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瞒报、少报政府性债务规模;

3(二)违反规定超概算、预算投资;

(三)违反规定虚列投资完成额;

(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

(五)违反规定调整举债规模方案的;

(六)违反规定提供担保的;

(七)其他违反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

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范的调研报告范文

国有企业并购是国企改革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并购可以快速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通过对于并购的动因、国有企业并购动因及风险防范文献進行梳理,并结合电力行业国家电网并购许继集团这一典型案例,对于本次案例中国有企业并购进行总结,分析国有企业并购过程中主要的动因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对此提出了建议。案例研究显示:国家电网和许继集团的并购是典型的国有集团的并购,并购的主要动因是为了完善产业链的纵向并购,降低成本,取得协同效应;同时本文对于国有企业并购以后,企业管理中可能会产生一些风险,提出了一些建议。

电力行业是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能源产业,是支撑其他行业发展的能源支柱行业。随着我国经济现代化步伐的加快,人民的个人收入有了进一步提高,我国的电力销售市场急剧扩张,同时电力销售市场份额的扩张又带动了其他电力产业的发展,产生了一系列的正面效应,从而推动了我国整个电力行业的进步。截至2016年底,中国电力装机容量已达16.5亿千瓦,同比增长8.2%,总容量跃居全球第一。全国火电装机10.54亿千瓦,占比最大,为64%。水电3.32亿千瓦、风电1.4864亿千瓦、太阳能发电7742万千瓦、核电3364万千瓦。总体上看,我国依旧依靠传统能源火电发电,对新能源的开发与应用还不成熟,普及度较低。

二、国家电网并购许继集团的案例分析。

1.并购梗概。许继集团成立于1996年12月27日,是由许昌市人民政府与职工持股会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采用增资方式收购许继电气母公司。2009年7月17日,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许继集团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约定以2009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许继集团进行增资,新增注册资本出资额由中国电科院以重庆渝能泰山电线电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重庆顺泰铁塔制造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等资产认缴,增资完成后,中国电科院、平安信托分别持有许继集团60%、40%的股权。随后,平安信托将所持许继集团40%的股权转让给中国电科院,中国电科院将持有许继集团100%的股权,许继电气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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