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专业14篇)

时间:2023-11-24 22:27:28 作者:文锋 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专业14篇)

劳动合同是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存在的重要合同形式。下面是一些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外来员工劳动合同

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常住户口地址:_________。

属于: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劳动手册》号码:_________。

《外来人员就业证》号码: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_________,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保健食品费:_。

甲方应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__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_________小时。确需超过,须经乙方及企业工会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月(日)_________元。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为_________元,休息日为_________元,平日为_________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用_________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甲方每月_________号定期足额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从第6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给乙方赔偿金。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劳动保险规定,向省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乙方负担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乙方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投保时间,其在本单位的工龄可连续计算。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医疗期内待遇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的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应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_________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应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3、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

但因本条第3款第(2)项、第四款第(1)、(2)项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8、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如不属违纪的,应允许其另找工作。

如属违纪或本人愿意回原籍的,甲方必须收回《劳动手册》、外来人员就业证》及《暂住证》,并出具证明领回其全部保险金。所交的养老保险金,乙方属城镇户口的,保险关系予以保留;农村户口的,除开除、自动离职、劳教、劳改的以外,年投保险在扣除5%的管理费后,一次性全部退还本人作为还乡补助费,不再享受其它补助金。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对方经济补偿。第十条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15日内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条款现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关保留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

签证人:_________(签章)。

签证机关:_________(盖章)。

合同鉴证日期:_________

劳动合同书外来员工类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___元或按执行。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__元或按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

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

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第三十七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四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证员(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务工人员劳动合同

身份证: 。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现在处于失业状态,没有与任何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等建立劳动关系,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失业期间,由甲方为其代为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企业和个人负担的养老、医疗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个人全额负担。甲乙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其他任何经济纠纷,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自年月开始,甲方为乙方代为缴纳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若乙方没有书面通知甲方其与任何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等建立劳动关系,视为乙方一直处于失业状态。

2、乙方以现金形式按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乙方预计缴纳的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含企业负担部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代为缴纳养老及医疗保险,无论甲方事先有无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对于甲方预先扣除的款项有异议,应在扣款之日起次月向甲方提出,经核对后,按多退少补原则处理,否则视为乙方确认扣款金额无误。

4、乙方若与第三方建立劳动关系,想办理转移手续时,应提前一月通知甲方,由甲方为其办理保险终止缴纳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

5、乙方在失业期间委托甲方代为缴纳的养老、医疗保险费,甲方除收取发生的养老及医疗保险费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外,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属于无偿代理。甲方还承担了由此产生的用工风险。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书外来员工类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

鉴于甲乙双方即将建立劳动关系,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郑重声明如下:甲方声明如下:

1、甲方为依法登记的、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拥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甲方已将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确认已经被明确告知以上内容,并且已经详细知道被告知内容的明确含义。

3、甲方已将现行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管理文件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确认已经被明确告知以上内容,并且已经详细知道被告知内容的明确含义。

乙方声明如下:

1、乙方在年龄、性别、身体状况、身份等方面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必须具备的条件以及本岗位劳动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2、乙方确保其向甲方提供的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简历)、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

3、乙方保证其签订本合同时无不适合本工作岗位的疾病,并且也没有传染病病原携带者未治愈或者存在传染可能性的情况。

5、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6、乙方有违反声明1-4条之一的视为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此支付的招聘费、培训费、仲裁诉讼费、律师费),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甲方情况。

最高学历毕业院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四条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第五条确定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准:1、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标准全部达到时/其中一项达到时(选择适用)视为工作任务完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六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安排,从事__________岗位工作。工作内容详见合同附件1《岗位说明书》,乙方应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求等内容开展工作,如不能达到相应的岗位工作要求,视为乙方不能胜任该工作岗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接受培训或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本劳动合同。

第七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不超过3个月内或双方商定的期限),但甲方需在期限届满后或临时工作结束后及时将乙方调整回原来岗位工作。乙方承诺同意并服从甲方的临时工作安排。乙方从事甲方临时安排的工作期间的报酬按原岗位/临时岗位(选择适用)标准执行。

第八条根据岗位工作特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基本工作地点和其他完成工作必须的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种工时制。1、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工时制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乙方主动加班须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报批,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十三条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但乙方因私请假期间,甲方不支付工资。第十四条乙方适用以下第种工资计发方式:

a.基本工资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元。

b.岗位工资制:乙方的月岗位工资为:__________元。

c.计件工资制: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

d.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元,甲方依据绩效工资考核结果确定乙方每月的绩效工资。

e.其他工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甲方每月______日左右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最晚不超过当月月底。

第十七条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事宜。/因乙方不愿甲方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甲方将应缴社会保险费加入乙方工资由其自行缴纳。(选择适用)第十八条乙方应将办理社会保险必需的资料及时交付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社会保险不能及时缴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

第十九条乙方按甲方规章制度中确定的标准享受福利待遇。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条甲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对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二十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乙方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愿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因商业秘密泄漏造成业务量减少,经营困难等状况形成的其他损失)。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第二、三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相当于乙方因上述行为取得的收入或者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损失(包括预期利润损失)。(选择适用)乙方不论何种原因离职,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到与甲方同行业企业就职或自办与甲方同行业企业,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补偿金元。乙方违反此条约定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补偿金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保密和竞业限制有其他协议的,应同时遵守该协议。

十、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均应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

单位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期限为: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地点: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的工作岗位和工种。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___________.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七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八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

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属于:农业人口( )非农业人口( )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手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_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 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_________,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__________,保健食品费:_________.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 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__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_________小时。确需超过,须经乙方及企业工会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月(日) 元。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为_________元,休息日为_________元,平日为_________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用_________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 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_________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 甲方每月_________号定期足额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从第6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给乙方赔偿金。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劳动保险规定,向省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乙方负担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乙方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投保时间,其在本单位的工龄可连续计算。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医疗期内待遇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的.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应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_________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 劳动纠纷处理: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应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3、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

但因本条第3款第(2)项、第四款第(1)(2)项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8、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如不属违纪的,应允许其另找工作。

如属违纪或本人愿意回原籍的,甲方必须收回《劳动手册》、外来人员就业证》及《暂住证》,并出具证明领回其全部保险金。所交的养老保险金,乙方属城镇户口的,保险关系予以保留;农村户口的,除开除、自动离职、劳教、劳改的以外,年投保险在扣除5%的管理费后,一次性全部退还本人作为还乡补助费,不再享受其它补助金。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对方经济补偿。

第十条 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15日内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条款现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关保留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签证人:(签章)_________

签证机关:(盖章)_________

合同鉴证日期: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

务工人员的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有效联系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订立本劳动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双方同意,劳动合同期限采取如下第种形式: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任务为:。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工作任务完成及收尾工作的需要安排合同终止的具体时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在岗位(工种)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内容,同时应完成公司或上级交待的其他任务。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按照制度进行绩效考核,认可考核结果将作为调整乙方岗位、薪酬及判定乙方是否胜任工作的依据。

甲乙双方确认工作地点为。

甲方在上述工作地点的其他门店、分支机构有需要时,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安排到其他门店或分支机构工作。

如甲方的经营机构搬迁,乙方同意相应变更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根据岗位及甲方的经营需要接受到外地出差的安排。

乙方同意,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将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连续两个月无法完成月任务业绩指标的;

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公司工作,公司认为不利于工作需要调岗的;

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变化,导致岗位必须进行调整的。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身体状况以及甲方生产经营的需要等情况,需要调岗的。

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的;

单位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应调整岗位的情况的;

其他原因:。

乙方同意,薪酬标准参照调整后的岗位薪酬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劳动报酬。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工资标准按下列标准执行:。

试用期工资标准:上述工资标准的80%,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于每月日左右发放工资。乙方同意,如遇客观情况变化、生产经营困难等,甲方可告知乙方适当推迟工资发放时间,但延迟发放不得超过一个月。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甲方规章制度和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岗位、工作职务、工作地点、工作业绩、工作表现等因素,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但数额不得低于实际工作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乙方同意计算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本条第1款约定的月工资标准计算。甲方在该月工资标准之外另外发放的津贴、补贴、奖金等项目不计算在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之内。

乙方若对某月工资、奖金或福利待遇有异议,应在发放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对该月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没有异议。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如所在岗位有申报特殊工时制,则以申报的工时制度为准。

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务的需要,确需加班的,应当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视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时间以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中止和终止。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甲方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在甲方工作而甲方无异议,则视为本劳动合同自动延期一年,并可多次自动延期。但甲方已向乙方发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者确已不再上班时除外。

双方符合依法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如乙方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乙方应在原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未书面提出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续签劳动合同。

声明与确认。

双方确认,乙方在工作期间所产生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开发、总结的概念、创意、文件及所出版的书籍,工作日志、培训材料、操作手册、音像资料等),无论何种形态(文字、图画、音像等),其全部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

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用人要求、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情况,并已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告知乙方。

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或填写的入职登记表、履历上的信息完全真实有效。乙方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亦不受其他用人单位竞业限制义务的限制。

甲方通过本协议中列明的乙方联系方式的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之履行向乙方发送相关通知、发布规章制度与文件、布置工作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乙方。

乙方同时授权,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其“紧急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领、接受相关通知以及代为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

乙方确认已认真阅读、理解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并同意遵守执行。此处的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等长期的综合的制度,也包括甲方依照法律程序订立且以书面或内部电子网络等方式向乙方公示的通知、须知、办法和细则等单项规章制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职位说明、各类行为准则等。

甲方规章制度将通过下述方式公示乙方:(a)书面传阅;(b)电子邮件送达;(c)甲方办公网络或公司网页;(d)其他合理可行的方式发布给全体员工或符合该规章制度适用范围的相关员工,乙方确认将随时查收。

本合同生效前双方已订立的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本合同约定之岗位或工种,乙方已知悉其录用条件,包括规章制度里规定的录用条件、岗位录用条件及下列录用条件:

按甲方要求提交入职材料,包括办理社会保险的全部材料,同意将社保关系转入;

工作能力、表现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

未患有精神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且身体健康条件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与原用人单位已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与原用人单位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或不在限制范围之内;

未通缉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到岗;

入职后不得拒绝按甲方制定的劳动合同版本签订劳动合同,不得拒绝缴纳社会保险;

不应隐瞒曾经受过法律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事实;

试用期内请假不得超过三天,迟到不得超过五次,不得有旷工;

具备本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技能的;

试用期考核应合格;

完成试用期内工作任务:;

其他:。

乙方认可甲方有权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可能有相当程度的主观因素。如有异议,仍以甲方的考核结论为准。

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和招收录用费用;

对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有形或无形的经济损失;

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公证费用等;

本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按前述约定乙方需对甲方负赔偿责任的,甲方可在乙方工资或经济补偿金中扣除。工资、经济补偿尚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损失。

其他。

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如果甲方的规章制度未作规定,则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及劳动仲裁机构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外来务工人员的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背井离乡来到城市谋求生计。作为外来务工人员,他们经历了许多的困难和艰辛,但也积累了不少的心得体会。本文将从积累工作经验、提高个人素质、改变生活态度、维护合法权益以及促进家乡发展五个方面探讨外来务工人员的心得体会。

首先,外来务工人员通过多年的工作经验积累,逐渐成为技能娴熟的专业人士。在城市生活的压力下,他们必须拼尽全力才能完成任务,这种艰辛的工作经历让他们变得更加勤奋,也培养了他们沉着应对问题的能力。他们深知只有通过勤奋工作,不断学习和进步,才能获得更好的机会和待遇。因此,外来务工人员在工作中注重学习,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优势,并不断吸取他人的经验教训。

其次,外来务工人员通过不断提高个人素质,逐渐改变了自己的生活状态。他们意识到只有通过全面的发展,才能在城市谋求更好的生活。因此,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同时,他们还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这些努力不仅提高了他们的职业素质,也培养了他们的文化修养,使他们变得更加独立、自信、有魅力。

第三,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生活中逐渐改变了自己的生活态度。他们从过去的消极被动,逐渐转变为乐观积极的态度。在城市生活的种种压力下,他们学会了坚持和独立自主。他们不再抱怨困难和不公平,而是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挑战,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他们懂得在困境中保持乐观,相信自己的努力和坚持会换来更好的未来。这种改变的生活态度使他们变得更加顽强和有韧性。

第四,外来务工人员深知法律和法规的重要性,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中,他们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和困扰,但他们清楚知道只有通过合法途径才能解决问题。因此,他们学会了维权,学会了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依法维权,不屈服于任何不公平的待遇,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益。

最后,外来务工人员也积极参与家乡的发展,为乡村的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虽然他们在城市谋求更好的生活,但他们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家乡。他们用自己的辛勤努力,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和经验,在业余时间里积极投身家乡的发展和建设。他们投资兴办农田、经济合作社,推动乡村旅游和农产品加工等产业的发展。他们把在城市积累到的先进理念、管理经验和技术知识带回家乡,推动乡村经济的蓬勃发展。

总之,外来务工人员的心得体会在于积累工作经验、提高个人素质、改变生活态度、维护合法权益以及促进家乡发展。他们通过刻苦实践,逐渐摸索出了一条符合自身情况和社会发展要求的道路。相信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城乡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外来务工人员将会为我国的现代化进程提供更多的力量和智慧。

外来务工人员的心得体会

随着中国城乡经济结构的转变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变化,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来到城市从事各类劳动工作。这些外来务工人员背井离乡,奔波劳累,他们经历了一系列的艰辛和挫折,同时也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本文将就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生活中的心得体会进行探讨,并对他们的心路历程进行分析和思考。

首先,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生活中的第一点心得体会是:激发自己的内在动力。对于生活在大城市中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说,面对的是陌生的环境、竞争激烈的职场以及各种困难和不确定性。在这样的环境中,他们需要激发出自己内在的动力,面对挫折和困难时不气馁,坚持不懈,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只有积极主动地拥抱变化,在工作和生活中追求进步,才能够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立足。

其次,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生活中的心得体会还包括:加强交流和沟通。由于外来务工人员通常来自不同的地方,他们有不同的文化背景、生活习惯和交流方式。在进入城市生活后,他们需要尽快适应城市的生活方式,并努力与当地居民建立良好的交流和沟通渠道。通过交流和沟通,外来务工人员可以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增强自己的社交能力和人际关系网络,为自己在城市生活中的发展创造更多机会。

此外,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生活中还需具备一定的经济管理能力。对于许多外来务工人员来说,他们不仅需要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还要支付各种费用和承担各种风险。因此,他们需要学会理财和预算,控制自己的消费行为,合理规划自己的财务状况,为自己未来发展和应对突发情况做好准备。只有通过合理的财务管理,才能够保障自己在城市生活中的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

最后,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生活中的心得体会也包括:注重身心健康。在城市生活中,外来务工人员面对的是高强度的工作和生活压力,容易产生身心疲惫和紧张焦虑的现象。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些问题,他们需要保持积极的心态,保护好自己的身心健康。通过适当的休息和运动,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寻找自己的生活乐趣,外来务工人员可以更好地调整自己的状态和心情,提升自己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总之,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生活中的心得体会是他们艰辛建设小康生活的心路历程,也是他们在不断适应和探索中积累的宝贵经验。通过激发内在动力、加强交流和沟通、提升经济管理能力以及注重身心健康,外来务工人员可以更好地适应城市的生活节奏,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同时,社会也应该给予外来务工人员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机会,让他们在城市中找到归属感和成就感。

外来务工人员调查报告

20xx年4月23日—4月24日。

深圳市中裕电器厂。

口头调查。

大学生亲身体验,感受务工者艰辛——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社会调研纪实。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赴深圳调研实践于6月28日到达目的地,开展为期十天的实践活动。在当地部门领导的热情接待下,对深圳的外来务工者有了大概的了解:

走在深圳的大街小巷,映入眼帘的大都是工业区。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90%的人都是外来务工人员。或许在大多人们的印象中深圳是一个灯红酒绿的地方,而对那些务工者们来说,那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根据本小组调查,外来务工者们对自身的吃穿住行大多都不满意。

其次,住宿条件恶劣,常常是十几个人挤在一个十几平方的小房间中;

最后,工作环境的不理想,是打工者们的苦不堪言的痛楚,地位的低下使打工者们的内心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与自卑感。

打工者中86.8%的人的年龄在18—34岁之间,将自己如花的岁月全部献给了工厂,从他们的言辞中,我们感受到他们对自己想要的生活的急迫追求与对生活的无奈,因为他们在生计与责任间,无奈的放弃了自己的梦想与追求。走与留是他们左右为难的问题之一。无奈的选择留下的大多是已到中年的.人们,因为他们所承担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温饱,而更多的对家庭的责任,面对一张张充满疲惫的脸,我们自然的想到他们对家里面的那份爱,因为上有老下有小,他们不得不委屈自己以求得家庭的正常生活,他们也会为了自己的子女甘愿吃更多的苦,受更多的累。对于那些仍在家乡的留守儿童来说,缺乏父母对于他们的关怀从而影响到他们的学习与身心的健康也是那些打工者们所担心的,其实他们大多不愿抛家弃子的背井离乡,只是生活中具有了太多太多的无奈,他们每天最开心的时刻,恐怕就是在下早班后给家里的一个电话,听一听孩子的声音。连平时不苟言笑、严厉非凡的领班,提到她的孩子时,眼中也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慈爱的笑容和滔滔不绝的话语,那份自豪和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有技术的工人远比没技术的工人的各方面待遇好,工人应该积极的对自己进行技能培训,工厂也应该多为工人制造职业技术方面的培训机会。务工者长期奔波受累,却收获甚微。在中国常常从事的制造是一些低科技含量和质量要求不高的产品,而一些高端产品却往往被其他国家所垄断,中国确实是一个劳动力相当丰富的国家,但不重视对工人技术的提高也是造就我国生产力不高的原因之一,我们应当加强对工人技术水平的改进和提高以促进我国生产力的提高,国外的定期培训和持证上岗,能很好的保持一种较高的工作技能,从而使得他们的生产力和生产质量都有一定的保证,这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我国现实行的对外来务工者(农民工)的经济政策便是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实行此政策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和构造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从侧面来说也有利于外来务工人员的心理健康,如果能更好的保障外来务工者在工厂内的经济利益、技能的提高与定期的心理辅导我想这样就能更好的促进我国外来务工人员的生产积极性,从而提高生产水平和生产质量。

务工者改变自身现状最重要的不是学历、工作环境、自身条件,而是要知道如何去努力提高自身的能力,现如今的我国社会,已经不是绝对学历的时代,而更多的企业家和用人单位已经将目光渐渐的转移到了能力上来,能力可以更好的适应于现今社会,从而更好的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增加企业的收入。只有当下务工者的素质提高了,才能提升工厂的综合实力,从而促进现代社会的科技发展与促进我国的工业建设和经济发展。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得我们感慨颇多也为我们的人生道路上积累了一份宝贵的财富,也许就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也会成为这些打工者们中的一份子。现在我们所要做的便是在各方面提升我们的能力,以便在不久的将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宽广美好的天空。

外来务工人员调查报告

摘要:本文以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为调查地,从就业渠道、务工目的、工作时间、工薪报酬、工作环境和合法权益等方面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状况作了详细深入地分析。结果发现:非正规就业是外来务工人员主要的就业形式,务工目的在以经济利益为主的基础上因年龄段而显现出差异性,工作与加班时间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工作报酬低,工作环境不理想,合法权益频受侵害。究其原因,城市管理体制与外来务工人员快速增长间的不平衡性是其宏观原因,而外来务工人员自身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匮乏则是其微观因素。

外来务工人员又称作“农民工”、“民工”、“进城务工人员”,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特有的现象。他们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毋庸置疑,但这一群体工作状况令人堪忧:劳动就业受限制,工资报酬低;工作环境差,身体健康得不到保障;劳动强度大、人格尊严得不到尊重;接受文化教育机会少,经济赔偿难以落实等,这直接影响着其生存状态改善的同时,又势必影响中国现代化的进程。

伴随改革进程,上海市成为“国际都市”,同时已成为中国流动人口最多的城市之一。据最新统计,20xx年,本市常住人口总量达到1888.46万人,比上年增加30.38万人,增长1.6%。其中,户籍常住人口为1371.04万人;外来常住人口为517.42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由上年的26.9%上升到27.4%。大量涌入的外来务工人员为上海的城市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被社会学家形象的称为上海市现代化建设的“手脚架”。但有关调查也反映,这一群体的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和社会保障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甚至被冠以“捞佬”“捞妹”等鄙视的称呼。

因此,了解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状况及其成因,将有助于解决这一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而更全面详细的了解他们的工作状况,对于提高对这一群体管理与服务的质量和促进上海经济的更快速发展是必不可少的。

对其工作状况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就业特征方面。在城市中外来务工人员群体仍然得到的是非市民待遇,他们从事的是劳动强度大,报酬少,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社会地位低的工作。而且他们在城市的就业总体上并不乐观。

二是社会保障方面。进城农民工不仅不能享有城市居民所拥有的住房、医疗、失业、义务教育、养老等方面的社会福利,而且由于消费在其收入中所占比重高,这就使得农民工在城市中基本上处于低福利或福利缺失状态。城市农民工缺乏最基本的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他们的工伤医疗保险也不健全,养老保险缺失。

三是教育需求方面。有关就业与收入的研究曾指出,人力资本积累尤其是教育与培训是改善农民工处境、提高其收入的重要因素。但是农民工群体的教育需求直接受其收入、工作时间特点的影响,加之该群体信息匮乏与培训机构课程设计存在问题,都制约了该群体接受继续教育或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就业艰难,除了其自身因素(文化程度低、缺乏技能等)外,城市的就业歧视也是重要原因。有学者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指出,农民工的就业歧视分为工资歧视、雇佣歧视、职业歧视三个方面,导致这三种歧视的深层次原因是市场失灵和个人偏见。

因此,考察上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状况的具体情况及探究其成因,有助于丰富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状况的理论研究和加深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二、研究设计。

(一)核心概念界定。

根据已有学者的研究,本文将“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状况”定义为离土离乡的劳动力寻找并从事工作过程中,所面对的涉及工作的各种情况。本文研究的对象是在上海市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研究方法。

1.资料收集方法。

样本20份,后者20份,共40份。共发放问卷40份,回收有效问卷40份,有效回收率为100%。问卷填写方式是采用一对一的问卷访谈法,并且在问卷发放之前进行甄别,排除来自本地农村的务工人员。

(2)访谈法。在进行问卷调查的同时,还有针对性的对具有典型特征样本进行了深度访谈,以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这部分群体工作状况的总体把握。访谈对象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厂长。

2.资料分析方法。

数据分析。运用spss14.0软件对问卷调查数据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并对部分数据进行相关分析。

变量。

年龄分布。

30周岁以上。

合计。

文化程度。

小学及以下。

初中。

高中及中专。

大专及以上。

合计。

打工年限2年。

3年。

4年。

5年以上。

以上的占77.5%。

(二)非正规就业是主要的就业形式。

调查发现,外来务工人员获取就业方式主要来自亲缘和地缘。62%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获取方式是通过亲戚朋友(特指那些为外来打工人员初次进入劳动市场提供帮助的亲友和老乡)介绍,“通过父母去找单位”的占21%,通过正规途径如“人才市场、中介”的共占17%。可见,外来务工人员在选择就业信息时,仍然受血缘和地缘因素的影响。

在上海地区,工作劳动时间在11-12小时是相当普遍的情况。调查显示,把加班时间计算在内,一天工作在8小时的占2.5%,在8-10小时的仍有37.5%,在12小时以上的占15%。关于劳动时间,《劳动法》对劳动时间、节假日休假时间、加班时间作了明确规定。即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延长劳动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以《劳动法》为标准,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时间不是突破规定时间,而是远远超过规定时间。而如此长时间的工作只有外来青年务工人员才能适应,这也说明了为什么年轻力壮的外来务工人员占绝大多数的原因之一。

变量。

每天上班时间8小时频次1。

百分比(%)2.5。

8-10小时。

合计141964037.547.515.0100%。

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收入的调查发现,月收入在960元的占20%,月工资在1500元以下的占62.5%,月收入在20xx元以下的高达92.5%,而来自国家统计局综合司的资料表明,上海市20xx年全市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为37483元,即月平均工资收入为3123元,可见外来务工人员的收入水平偏低。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大多数外来务工人员对最低工资制度不甚了解,有些甚至根本没有听说过,部分企业采用种种手段不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侵害了职工权益。如在加班费的折算方面,部分企业违反《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不少私企普遍采用“底薪+加班费+补贴”的工资结构,当它的总和大于最低工资标准时,就容易掩盖最低工资不能兑付的现实问题。

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调查表明,企业“为外来务工人员交纳了“社会保险”的有37.5%,“综合保险”的占52.5%,“没有交的有5%,企业社会保障制度残缺原因有两方面,一是上海对于工人参保的规定是企业和参保职工本人共同支付保险金。对外来务工人员而言,参加社会保险固然重要,但要扣工资里的钱,这样原本很低的工资就更少了。二是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太大,而交社保这笔钱对于小企业来说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因此部分企业负责人有意或无意的模糊社保的概念。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现状调研总结报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意思

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无锡市外来务工人员数量不断扩大,其随带子女入学需求同步大幅增长。调研显示,截止12月份,我市外来人口总数已达291.98万,其中义务教育适龄入学儿童少年171828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37.57%(其中小学阶段131959人,占全市小学学生总数的41.31%;初中阶段39869人,占全市初中学生总数的28.91%)。面对日益增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求,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保障外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各项要求,坚持“以流入地政府负责为主、以公办学校接纳为主”原则,按照“政府负责、齐抓共管、公办为主、依法规范”思路,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统筹安排,较好地解决了数量庞大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1.党委政府积极履行工作责任。

市政府专门制定出台《关于无锡市区进城务工就业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若干意见》(锡政办发〔2004〕117号)明确了“按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由流入地政府负责以全日制公办学校接纳为主”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的工作要求。207月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无锡市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锡政办发〔2012〕171号)明确“流入地政府负责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推动落实各区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的工作责任。各地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市政府文件精神把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作为履行政府管理服务责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制定出台政策文件落实乡镇、部门工作责任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不断增加教育投入积极拓展教育资源切实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居住证、暂住证持有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做到公办学校应收尽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尽量安排接收形成了公办为主、民办补充就近公办学校、定点公办学校以及民办学校相结合的有序接纳格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得到了良好保障。

2.公办学校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

各地充分挖掘公办学校资源,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开放,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做到公办学校应收尽收。截止2012年12月,全市365所中小学100%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开放,共有158018名外来务工人员随带子女在公办中小学就读,公办学校接纳率达到了91.96%,其中,江阴市、崇安区、滨湖区、新区公办学校接纳率达到100%。各地不断探索和完善公办学校接纳机制,在就近公办学校尽可能吸纳的同时,还统筹安排教育资源,建立了入学定点学校制度,集中接纳外来务工人员随带子女入学。随着各地加快学校布局调整,进一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逐年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今后公办学校接纳能力将会进一步提升。

3.民工子弟学校解决部分入学需求。

面对日益增长的入学压力,各地在加强民办民工子弟学校规范管理、严格相关准入条件、依法取缔无证办学的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民工子弟学校,加大资金、师资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开展公办学校与民工子弟学校结对帮扶,组织公办学校向民工子弟学校捐赠教育设施设备,选派公办学校校长、会计到民工子弟学校任职,并通过制定民工子弟学校建设标准、把民工子弟学校纳入督导评估等办法,推动民工子弟学校提升管理水平,全市民工子弟学校办学面貌得到较大改善。如南长区清和学校近年来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扶持下,规范健康发展,成为全市支持民工子弟学校办学的一个较好示范。目前,全市共有9所民办民工子弟学校,接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12310人,承担了全市7.16%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任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办学校压力,也满足了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集中就读的'需求。

4.管理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优化。

各地不断优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管理,认真执行市政府居住证管理规定和本地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规定,加强入学资格证明审核,规范入学申请程序,确保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应收尽收。在江阴市、锡山区率先探索的基础上,在全市推广实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预报名登记制度,明确预报名期限、申请学位、审核公布等要求,进一步优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服务。同时,全市各地努力拓展外来务工人员教育服务范围,在解决好义务教育就学问题的同时,将外来务工人员教育服务向两端延伸,全市幼儿园全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开放,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外地学生与本地学生“同分录取、同等收费”政策,有效满足了部分外地学生在锡接受幼儿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

二、矛盾问题。

我市在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带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方面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特别是2012年市政府文件出台后,各地认真执行政策精神,外来务工人员随带子女受教育的相关投诉明显下降,平等接受教育日趋得到良好保障。但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城市化加快推进、外来务工人员群体进一步扩大的背景下,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面临的矛盾凸显,压力很大,思路需要不断拓宽。

1.教育资源供需矛盾突出,规划建设相对滞后。

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我市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不断放缓,义务教育适龄生源逐步下降,有了一定的教育资源富余,各地依靠这部分资源较好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近十年来,我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外来务工人员及其随带子女总数不断增长。据统计,全市接纳外来人口义务教育适龄学生仅为5万,2012年12月已超过17万,十年间增长340%,教育资源利用基本饱和,公办学校办学能力挖掘已达极限,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与入学需求之间的矛盾突出。从地区情况看,受区域功能布局、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居住成本等影响,部分地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工业发达镇(街道),外来务工人员集聚规模大,入学矛盾仍比较突出。从学段情况看,全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生中初中学生占总数的23.20%,小学学生占总数的76.80%,小学阶段入学矛盾更为突出。值得重视的是,随着我市经济进一步加快发展,加上目前产业结构总体仍然偏重,全市外来务工人员增长趋势还在加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求普遍超出各地预计情况,今后一个时期内,教育资源供需矛盾仍将进一步加剧。

与迅速增长的入学需求相比,义务教育资源规划建设相对滞后。一是教育事业规划与人口基数不匹配。市政府20《关于无锡市区进城务工就业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各地应将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规划予以保障。市政府2012年7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无锡市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又调整明确要以常住人口为基数进行将于事业布局规划。但由于对外来人口增长趋势预计不足,目前一些地方仍以户籍人口基数为标准进行义务教育事业规划。二是学校配套建设不能及时到位。各地针对外来务工人员随带子女入学问题,加快了学校布局调整和学校新建、改扩建步伐,但是从学校规划、建设到投入使用需要较长周期,跟不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增长速度;同时,部分地区因新城开发、商务功能区开发、商品房建设加快,在教育设施配套上责任不明、进度迟缓,特别是拆迁安置房的教育配套问题尤为突出,一些片区义务教育管理保障、学区划分责任未得到明确和落实,与入住群众教育需求不相匹配。三是学校撤并与建设衔接不到位。各地在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建设的过程中,撤并了部分不达标的民工子弟学校、村小,使优质教育资源相对集中,但个别地区在新建公办学校未启用的情况下,先行撤消民工子弟学校,在教育资源减量与增量上不能保持同步,安置分流压力陡增,加上新增的入学需求,造成局部性入学矛盾激化。

2.民办学校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公办学校吸纳压力突出。

充分发挥民办民工子弟学校的重要补充作用,是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一个重要的现实途径。调研发现,目前各地普遍存在民办民工子弟学校数量偏少、水平不高、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的问题。一是部分地区对民办民工子弟学校缺乏应有的重视。调研显示,部分地区或对民工子弟学校功能作用不太重视,或对民工子弟学校管理存在畏难心理,个别地区甚至一所民办民工子弟学校都没有,把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完全定位在公办学校上。近几年,各地出于多种考虑,相继撤销、关停了一批民办民工子弟学校,全市民工子弟学校总数目前只有9所,民工子弟学校规模不断缩小,承担的义务教育任务越来越弱,公办学校接纳压力更为突出。二是民办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水平普遍较低。一些地区未将民工子弟学校发展纳入教育整体规划,对民办民工子弟学校鼓励支持不够,缺少相应的扶持政策,一些民工子弟学校处于无序发展状况,仅仅依靠收费维持学校勉强运转,校舍拥挤、环境脏乱差、设施简陋、师资水平低、管理不规范,达不到基本办学标准。学校办学质量和管理、安全状况令人担忧,与我市公办学校办学水平极不协调,应有的补充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调研中,公办学校普遍反映接纳大批外来务工人员随带子女后,资源明显不足,教育教学压力加重,办学水平有所下降。一是校舍紧张,班额超标。部分公办学校为完成接纳任务,不得不改实验室、多媒体教室、音乐美术教室等专用教室为普通教室,影响了相关课程开齐开足,并造成学校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等指标倒退,达不到现代化学校办学标准。一些地方还出现班额超标现象。二是教师缺额较多。许多接纳任务较重的学校教师数量存在较大不足,不得不增加聘用教师数量。三是教育教学管理困难。一些外来人员子女学业基础和学习习惯都存在一定不足,跟不上学校实际教学进度,与本地学生相处存在一定障碍,给学校教学与管理带来较大困难。同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大量进入后,我市公办优质教育资源一定程度被稀释,教育质量提高难。全市28.5%的公办学校出现本地学生与外地学生数量倒挂,本地市民对学区学校环境氛围、教育质量不满意,一定程度上造成学区内生源流失,部分地区的择校问题因此加剧。

外来务工人员调查报告

为了了解外来务工子女在家庭、生活、心理、行为等方面的状况,帮助学校制定有效的教育策略,学校少先大队在全校外来务工子女中,采用问卷调查法、座谈法、个别访谈法,开展了“外来务工子女现状”调查,并对调查情况作了基本分析,提出了相应对策:健全队籍,规范队务管理;春风化雨,实施关爱教育;享受成功,塑造健康心理。搞好外来工子女养成教育,这不仅是教育问题,也是推动我们南京城市建设和发展、加快欠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的客观需要。

流动的花朵、焦点、关爱、健康心理、体验快乐、

我校地处城乡交界,这里云集了来自全国18个省、市、96个区、县的农民工和商人的子女等,我校在校生这两年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1-6年级各一个班。外来工子女自身一方面沿袭父辈传统的农村生活方式和社会风俗,能吃苦耐劳,动手能力强。生活自理能力强,能够自己洗衣烧饭,与城里孩子相比,他们显得成熟、懂事、尊敬师长、乐于助人,珍视亲情和友情。另一方面又在繁华的大城市中耳濡目染现代化的生活方式,他们能够深切地感受到他们的出生地与大城市生活有极其悬殊的差距,他们有良好的自强、自立意识,但也有孤僻、自卑的性格倾向和与社会对立的不良情绪,他们生活在农村的广阔天地,也有的养成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良习惯,他们有的学习上落后,有的纪律上松懈,思想上不求上进,甚至有少数违法乱纪,这给我们的教育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搞好外来工子女养成教育,这不仅是教育问题,也是推动我们南京城市建设和发展、加快欠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的客观需要。

为了了解外来务工子女在家庭、生活、心理、行为等方面的状况,帮助学校制定有效的教育策略,学校少先大队在全校外来务工子女中,采用问卷调查法、座谈法、个别访谈法,开展了“外来务工子女现状”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00份,回收有效问卷98份,回收率98%,经审核和复查,所回收问卷的有效率达100%。个别访谈对象为1-6年级随机抽5个同学,共计30人次。本报告主要依据以上调查和研究活动。

(一)外来工子女流动性大,给教育、教学和管理等方面工作带来很大挑战。

中国是人口流动大国。20xx年底,中国流动人口达到1.4亿。在外来人口中,一头是白领精英阶层,云集了全国一批青年创业精英,博士硕士成群;另一头是“蓝领”打工阶层,其中农民工占一半以上,初中以下学历者居多。外来工数量如此的巨大使外来工的问题成了不可以不重视的问题,而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状况,更是外来工问题中突出而备受人们关注的一个。外来工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过程中的收费、学习环境等问题一直颇引人关注,但一直没有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法,外来工子女入学难问题成为社会的焦点。

从20xx年,学校正式接受全国各地的外来务工子女,尤其是近一两年来,外来务工子女的就学人数呈逐年快速上升的趋势。同时,由于外来工流动性大,其子女随父母务工流动就读学校的改变也比较大,往往是“来有影,去无踪”,有的还在学期中途才来,常常又不辞而别,不知去向。不少来时无学籍或学籍不完整,去时也不办理手续这种情况一方面使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难以科学规划教育事业发展,难以准确掌握外来工子女新学期就读的具体人数,合理安排师资和经费,另一方面给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造成很大困难。

(二)外来工子女自信心不足,幸福感强。

调查中,对于“是否认为自己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一项,统计数据表明,24%外来务工子女认为自己是聪明的,12%认为自己不聪明,64%不置可否。表明外来务工子女的自信心明显不足,自信水平低于其他儿童。

对于“是否认为自己在南京是幸福的”一项,60%认为自己是幸福的,35%没想过这个问题,只有5%认为自己不幸福。这充分表明,外来工子女的主观幸福感强。特别是来自经济落后地区的地区的学生,感觉现在生活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认为自己比原来幸福很多。

(三)外来工子女卫生习惯差,自我约束力弱。

在“你的指甲长了会自觉剪吗?”的卫生习惯调查中,41%的学生在老师的催促下才剪。坚持每周洗一次澡(春、秋、冬季)的只占60%,坚持一个月洗一次澡(春、秋、冬季)的占28%,甚至更长时间洗一次澡(春、秋、冬季)的占12%。因此,学校里出现了“黑手族”、“黑脖族”,甚至有些学生不懂得分季节着装。

在个人行为习惯上,出现了一些学生在教室里大声喧哗、上课听讲坐不住等现象,有的同学作业不规范,字迹不工整,书本用了一段时间总是卷起来,甚至有的学生餐桌当书桌导致书本上沾满油迹,还有的学生遇到家里来人,无法写作业,或者趴在窄窄的板凳上、软软的床上写字,导致书本皱巴巴的。

(四)外来工生活环境普遍偏差,父母文化程度低,家庭教育滞后。大部分外来工家庭经济收入不高,在外租住民房,一家人3-6人挤在一两间空间小,简陋低矮、光线不足,居住条件较差,不少孩子连一张书桌都没有,无法安静做作业。

通过对“父母文化水平”的调查,发现学生父母的学历有35.4%为小学,38.5%为初中水平,11.1%为高中水平,1.8%有大专以上水平,3.2%为文盲,还有10.3%的学生不能准确说出自己父母的学历。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外来工人员的学历不高,文化程度几乎处于高中以下。同时,47.8%的孩子家中没有图书,更不要说电脑和网络了。所以,外来工子女在家学习中遇到困难大多数选择放弃,父母不是不能解决,就是忙于生计,爱学习的会记住第二天问同学或老师,贪玩的抛之九霄云外,这也是家庭作业无法100%上交原因之一。

如何做好外来务工子女教育工作,让他们拥有平等的受教育工作,成为每一位少先队工作者面临的新课题。我从少先队辅导员的角度,就做好外来务工子女教育,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一)健全队籍,规范队务管理。

外来务工子女基本没有队籍记录,大多数学生不了解队知识,甚至有的根本没有加入少先队组织。因此,学校大队部在每学期开学的第二周,可以以“入队十知道”为主要内容,对新来的“流动花朵”进行队知识培训,填写队员登记卡,组织参观队室,在队旗下重温入队誓词,让他们重新过上组织生活,感受队组织的温暖,实现在队组织中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

(二)春风化雨,实施关爱教育。

1、对外来工子女实行优惠收费政策,体现对外来工子女收费的公平和照顾。

针对大部分外来工家庭经济收入不高的实际情况,南京市对外来工子女就读公办小学的,收费09年2月实行与当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相同的政策,让外来工切身感受到当地教育的公平和政府的关心。

2、开展外来工子女与本地大学生“手拉手”活动。

由于我校队员来自五湖四海,许多队员家庭条件较为困难,是大学生实践基地,每学期开展“手拉手”活动,对少年儿童进行情感体验教育。我校先后和南京师范大学、南师大附校、南京财经大学开展了“走出去,请进来”手拉手爱心支教、捐书活动。这样的活动让孩子知道了:扶贫帮困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困难中有人援手,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才充满爱。知恩图报,也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让队员们意识到:决心将大学生青年志愿者的关爱以及老师的教导转化为一种动力,那就是努力学习,争取早日回报社会,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经济更繁荣,人民更幸福,祖国的明天更美好!

开展大学生与小学生元旦节和六一儿童节联欢。中队的队员们在大、中队辅导员指导下自策自编自导自演的节目有:独唱、游戏、集体舞、校园剧等等,无不说明他们的自主能力和创新精神。大学生与小学生共同“走出去,请进来”联欢,处处享受着体验的快感与成功的快乐。

队员和铁路干警子女共同活动一天,上午冒着酷暑到尧化街道尧林仙居社区发放火车提速宣传单,中餐吃肯德基,下午来回乘坐动车组客车,感受动车组客车的快速和安全的重要性,游玩常州恐龙园,晚餐吃大娘水饺,特别是穿越侏罗纪让少先队员们释放激情,开心极了。我校大队部组织学生参加假日夏令营活动,弥补了他们的心理缺陷,提高了他们的交际能力。

4、发动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帮扶。

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政府行为为主固然重要,但外来工及其子女在务工地总体上是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更多地给予关注、帮助和扶持。学校要发挥教育主阵地作用;家长要挤出时间多与孩子沟通,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生活、娱乐和安全,提高家教水平;社区(村居)和企业要开放现有教育资源,努力创设校外活动场所,举办健康的社区文体娱乐或兴趣小组及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外来工子女参加;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扬各自优势,把更多精力和爱心倾注在外来工子女身上,加强对他们的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和法制安全等方面教育,发动社会各界和海外三胞捐资办学、助学、奖教、奖学,组织开展“大手拉小手”、“老少同乐”等健康有益活动;协调和引导企业特别是外来工比较多的规模企业给予员工子女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如腾出适当的厂房改造为活动场所,让员工子女在放学后父母尚未下班这段较长时间内有地方活动。

(三)享受成功,塑造健康心理。

培养外来务工子女的自信心尤为重要。少先队组织应积极创设活动载体,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队活动,为“流动花朵”搭建展示自我、享受成功、体验快乐的舞台,提高他们的自信心。如:为帮助他们跨过语言障碍关,大队部可以举办“我爱我的家乡”演讲比赛,鼓励他们从讲述自己家乡的生活开始,敢于开口说话。开展“歌颂祖国”征文和演讲比赛,“歌颂祖国六十周年”征文和演讲比赛得到了区文化局和电视台的评委们赞叹不已!“庆元旦迎新年”和“庆六一”文艺汇演,文艺汇演节目形式多样,有相声、舞蹈、歌表演、独唱、课本剧、小合唱、快板等,同学们沉浸在节日的喜悦之中,给他们提供展露头角的机会,每次活动开得轰轰烈烈,影响深远。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务工人员的风险分析

使劳动合同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前提就是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本身就不合法,那么求职者的权益就几乎不会得到保护,。因此,求职者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这一劳动合同主体须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如经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等。

2.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

3.工作内容应细化。

如果合同中说明岗位工种外延大或比较广,就意味着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从事的岗位工种变化范围较大。求职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岗位工种适度细化。求职者对于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希望在劳动合同中体现的内容,可提出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4.掌握相关细节。

签订劳动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因为,这些文件中会涉及求职者多方面的.权益,求职者遵守规定是其法定义务。这些文件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约束力。

5.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特别要强调的是,应聘人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求职者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存在劳动关系未订立劳动合同,应聘人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并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当劳动合同涉及数字时,应当使用大写汉字。劳动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管。若用人单位事先起草了劳动合同文本,要求求职者签字时,求职者一定要慎重,对文本仔细推敲,发现条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的,及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说明修订。

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最好先到劳动事务咨询台或有关法律事务所进行咨询。

外来务工人员事迹材料

从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7月1日开始,该局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失业保险扩面,届时全市全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将达到100万。

据了解,为了按规定做好失业保险工作,东莞市将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按职工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进行失业保险扩面。同时,为了减轻企业负担,该市还将结合实际,将失业保险费率维持在较低水平。

据东莞市市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崔继新介绍,根据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外来劳工由企业按照缴费的基数缴纳1.5个点,个人不用缴费。从7月1日起,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降低一个点,实际增加企业0.5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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