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精选13篇)

时间:2023-12-07 07:41:22 作者:琉璃

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律制度的核心,对于推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作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请参考下面的劳动合同范本,了解一份优秀的劳动合同的构成要素。

劳动合同书外来员工类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

鉴于甲乙双方即将建立劳动关系,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郑重声明如下:甲方声明如下:

1、甲方为依法登记的、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拥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甲方已将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确认已经被明确告知以上内容,并且已经详细知道被告知内容的明确含义。

3、甲方已将现行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管理文件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确认已经被明确告知以上内容,并且已经详细知道被告知内容的明确含义。

乙方声明如下:

1、乙方在年龄、性别、身体状况、身份等方面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必须具备的条件以及本岗位劳动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2、乙方确保其向甲方提供的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简历)、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

3、乙方保证其签订本合同时无不适合本工作岗位的疾病,并且也没有传染病病原携带者未治愈或者存在传染可能性的情况。

5、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6、乙方有违反声明1-4条之一的视为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此支付的招聘费、培训费、仲裁诉讼费、律师费),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甲方情况。

最高学历毕业院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四条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第五条确定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准:1、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标准全部达到时/其中一项达到时(选择适用)视为工作任务完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六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安排,从事__________岗位工作。工作内容详见合同附件1《岗位说明书》,乙方应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求等内容开展工作,如不能达到相应的岗位工作要求,视为乙方不能胜任该工作岗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接受培训或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本劳动合同。

第七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不超过3个月内或双方商定的期限),但甲方需在期限届满后或临时工作结束后及时将乙方调整回原来岗位工作。乙方承诺同意并服从甲方的临时工作安排。乙方从事甲方临时安排的工作期间的报酬按原岗位/临时岗位(选择适用)标准执行。

第八条根据岗位工作特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基本工作地点和其他完成工作必须的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种工时制。1、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工时制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乙方主动加班须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报批,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十三条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但乙方因私请假期间,甲方不支付工资。第十四条乙方适用以下第种工资计发方式:

a.基本工资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元。

b.岗位工资制:乙方的月岗位工资为:__________元。

c.计件工资制: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

d.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元,甲方依据绩效工资考核结果确定乙方每月的绩效工资。

e.其他工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甲方每月______日左右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最晚不超过当月月底。

第十七条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事宜。/因乙方不愿甲方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甲方将应缴社会保险费加入乙方工资由其自行缴纳。(选择适用)第十八条乙方应将办理社会保险必需的资料及时交付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社会保险不能及时缴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

第十九条乙方按甲方规章制度中确定的标准享受福利待遇。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条甲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对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二十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乙方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愿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因商业秘密泄漏造成业务量减少,经营困难等状况形成的其他损失)。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第二、三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相当于乙方因上述行为取得的收入或者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损失(包括预期利润损失)。(选择适用)乙方不论何种原因离职,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到与甲方同行业企业就职或自办与甲方同行业企业,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补偿金元。乙方违反此条约定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补偿金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保密和竞业限制有其他协议的,应同时遵守该协议。

十、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均应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

单位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期限为: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地点: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的工作岗位和工种。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___________.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七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八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

务工人员的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有效联系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订立本劳动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双方同意,劳动合同期限采取如下第种形式: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任务为:。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工作任务完成及收尾工作的需要安排合同终止的具体时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在岗位(工种)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内容,同时应完成公司或上级交待的其他任务。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按照制度进行绩效考核,认可考核结果将作为调整乙方岗位、薪酬及判定乙方是否胜任工作的依据。

甲乙双方确认工作地点为。

甲方在上述工作地点的其他门店、分支机构有需要时,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安排到其他门店或分支机构工作。

如甲方的经营机构搬迁,乙方同意相应变更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根据岗位及甲方的经营需要接受到外地出差的安排。

乙方同意,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将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连续两个月无法完成月任务业绩指标的;

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公司工作,公司认为不利于工作需要调岗的;

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变化,导致岗位必须进行调整的。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身体状况以及甲方生产经营的需要等情况,需要调岗的。

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的;

单位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应调整岗位的情况的;

其他原因:。

乙方同意,薪酬标准参照调整后的岗位薪酬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劳动报酬。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工资标准按下列标准执行:。

试用期工资标准:上述工资标准的80%,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于每月日左右发放工资。乙方同意,如遇客观情况变化、生产经营困难等,甲方可告知乙方适当推迟工资发放时间,但延迟发放不得超过一个月。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甲方规章制度和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岗位、工作职务、工作地点、工作业绩、工作表现等因素,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但数额不得低于实际工作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乙方同意计算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本条第1款约定的月工资标准计算。甲方在该月工资标准之外另外发放的津贴、补贴、奖金等项目不计算在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之内。

乙方若对某月工资、奖金或福利待遇有异议,应在发放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对该月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没有异议。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如所在岗位有申报特殊工时制,则以申报的工时制度为准。

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务的需要,确需加班的,应当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视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时间以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中止和终止。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甲方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在甲方工作而甲方无异议,则视为本劳动合同自动延期一年,并可多次自动延期。但甲方已向乙方发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者确已不再上班时除外。

双方符合依法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如乙方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乙方应在原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未书面提出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续签劳动合同。

声明与确认。

双方确认,乙方在工作期间所产生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开发、总结的概念、创意、文件及所出版的书籍,工作日志、培训材料、操作手册、音像资料等),无论何种形态(文字、图画、音像等),其全部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

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用人要求、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情况,并已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告知乙方。

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或填写的入职登记表、履历上的信息完全真实有效。乙方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亦不受其他用人单位竞业限制义务的限制。

甲方通过本协议中列明的乙方联系方式的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之履行向乙方发送相关通知、发布规章制度与文件、布置工作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乙方。

乙方同时授权,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其“紧急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领、接受相关通知以及代为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

乙方确认已认真阅读、理解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并同意遵守执行。此处的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等长期的综合的制度,也包括甲方依照法律程序订立且以书面或内部电子网络等方式向乙方公示的通知、须知、办法和细则等单项规章制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职位说明、各类行为准则等。

甲方规章制度将通过下述方式公示乙方:(a)书面传阅;(b)电子邮件送达;(c)甲方办公网络或公司网页;(d)其他合理可行的方式发布给全体员工或符合该规章制度适用范围的相关员工,乙方确认将随时查收。

本合同生效前双方已订立的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本合同约定之岗位或工种,乙方已知悉其录用条件,包括规章制度里规定的录用条件、岗位录用条件及下列录用条件:

按甲方要求提交入职材料,包括办理社会保险的全部材料,同意将社保关系转入;

工作能力、表现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

未患有精神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且身体健康条件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与原用人单位已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与原用人单位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或不在限制范围之内;

未通缉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到岗;

入职后不得拒绝按甲方制定的劳动合同版本签订劳动合同,不得拒绝缴纳社会保险;

不应隐瞒曾经受过法律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事实;

试用期内请假不得超过三天,迟到不得超过五次,不得有旷工;

具备本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技能的;

试用期考核应合格;

完成试用期内工作任务:;

其他:。

乙方认可甲方有权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可能有相当程度的主观因素。如有异议,仍以甲方的考核结论为准。

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和招收录用费用;

对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有形或无形的经济损失;

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公证费用等;

本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按前述约定乙方需对甲方负赔偿责任的,甲方可在乙方工资或经济补偿金中扣除。工资、经济补偿尚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损失。

其他。

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如果甲方的规章制度未作规定,则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及劳动仲裁机构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外来员工劳动合同

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常住户口地址:_________。

属于: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劳动手册》号码:_________。

《外来人员就业证》号码: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_________,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保健食品费:_。

甲方应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__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_________小时。确需超过,须经乙方及企业工会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月(日)_________元。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为_________元,休息日为_________元,平日为_________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用_________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甲方每月_________号定期足额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从第6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给乙方赔偿金。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劳动保险规定,向省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乙方负担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乙方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投保时间,其在本单位的工龄可连续计算。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医疗期内待遇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的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应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_________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应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3、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

但因本条第3款第(2)项、第四款第(1)、(2)项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8、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如不属违纪的,应允许其另找工作。

如属违纪或本人愿意回原籍的,甲方必须收回《劳动手册》、外来人员就业证》及《暂住证》,并出具证明领回其全部保险金。所交的养老保险金,乙方属城镇户口的,保险关系予以保留;农村户口的,除开除、自动离职、劳教、劳改的以外,年投保险在扣除5%的管理费后,一次性全部退还本人作为还乡补助费,不再享受其它补助金。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对方经济补偿。第十条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15日内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条款现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关保留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

签证人:_________(签章)。

签证机关:_________(盖章)。

合同鉴证日期:_________

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合同范本欢迎访问本站站!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属于: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手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来人员就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_生产(工作)任务。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_________,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__________,保健食品费:_________。

甲方应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

规章制度。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__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_________小时。确需超过,须经乙方及企业工会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月(日)元。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为_________元,休息日为_________元,平日为_________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用_________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_________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甲方每月_________号定期足额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从第6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给乙方赔偿金。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劳动保险规定,向省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乙方负担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乙方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投保时间,其在本单位的工龄可连续计算。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医疗期内待遇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的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应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_________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应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3、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

但因本条第3款第(2)项、第四款第(1)、(2)项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8、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如不属违纪的,应允许其另找工作。

如属违纪或本人愿意回原籍的,甲方必须收回《劳动手册》、外来人员就业证》及《暂住证》,并出具证明领回其全部保险金。所交的养老保险金,乙方属城镇户口的,保险关系予以保留;农村户口的,除开除、自动离职、劳教、劳改的以外,年投保险在扣除5%的管理费后,一次性全部退还本人作为还乡补助费,不再享受其它补助金。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对方经济补偿。

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15日内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条款现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关保留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证人:(签章)_________。

签证机关:(盖章)_________。

合同鉴证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宁夏短期外来用工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担任临时岗位工作。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二、乙方工作内容(需填写)。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负责支付乙方工资,每日____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二)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

(三)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4.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7.被开除、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它违反国家、学校、甲方规定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哺乳期内的;。

4.符合国家规定其它条件的。

对上述人员,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适当的岗位,待遇随岗而定。

(四)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3.乙方按国家规定应征入伍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七、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属于:农业人口( )非农业人口( )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手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_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 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_________,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__________,保健食品费:_________.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 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__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_________小时。确需超过,须经乙方及企业工会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月(日) 元。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为_________元,休息日为_________元,平日为_________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用_________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 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_________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 甲方每月_________号定期足额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从第6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给乙方赔偿金。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劳动保险规定,向省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乙方负担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乙方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投保时间,其在本单位的工龄可连续计算。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医疗期内待遇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的.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应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_________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 劳动纠纷处理: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应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3、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

但因本条第3款第(2)项、第四款第(1)(2)项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8、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如不属违纪的,应允许其另找工作。

如属违纪或本人愿意回原籍的,甲方必须收回《劳动手册》、外来人员就业证》及《暂住证》,并出具证明领回其全部保险金。所交的养老保险金,乙方属城镇户口的,保险关系予以保留;农村户口的,除开除、自动离职、劳教、劳改的以外,年投保险在扣除5%的管理费后,一次性全部退还本人作为还乡补助费,不再享受其它补助金。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对方经济补偿。

第十条 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15日内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条款现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关保留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签证人:(签章)_________

签证机关:(盖章)_________

合同鉴证日期: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

务工人员劳动合同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乙方为本单位职工。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即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限为______月。

试用期内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乙方接受甲方安排的以下生产(工作)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根据国家和本省劳动工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工资、奖金、津贴制度,确定乙方劳动报酬形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经协商拟支付乙方:_________。

并根据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情况,以及本单位经济效益状况和物价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乙方劳动报酬,改善乙方的生活福利待遇。

四、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产生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经济赔偿。

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赔偿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应赔偿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双方认为需要订明的其他事项。

六、甲乙双方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拥有以下基本权利:

1.根据本单位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和适当调整乙方生产(工作)任务;。

2.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乙方行为规范,并监督其实施;。

3.对违反本单位规章的乙方依法给予处罚;。

4.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拥有以下基本权利:

1.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学习政治文化和业务技术,参加甲方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

3.按照个人的能力以及劳动的数量、质量领取劳动报酬;。

4.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参加党、团、工会组织以及参军等;。

5.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3.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和保障乙方享有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4.对乙方以礼相待,不得采取有损其人格尊严的行为;。

5.应将本单位所制定的各种劳动行为规范,于乙方上岗前以书面形式发给;。

6.支持本单位工会组织的正常活动;。

7.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应提供给乙方一份证明书。

(四)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自觉地进行工作,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保守本单位生产(工作)或业务秘密;。

3.严格按照生产规程和安全规程进行生产(工作);。

4.爱护设备和工具,并对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进行必要的维护与保养。

七、甲方在合同期间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甲乙双方应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工伤、医疗、疾病、生育、失业等)。

八、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和女工孕期、产假、哺乳期等,以及疾病、伤亡等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九、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国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解除合同的,双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甲乙双方情况的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乙方被劳教或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十、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通过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协商调解,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应当从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不服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公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单位。

(盖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备注:

外来务工人员求职比重下降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甬政发〔2007〕10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关于完善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甬政发〔2010〕106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0〕86号)等文件,制订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

(一)本细则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务工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不含外国籍、港澳台地区人员)。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编制外用工中的外来务工人员参照执行。

二、社会保险项目和缴费标准。

(一)本细则所称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用人单位与外来务工人员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应当参加社会保险,具体缴费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1.养老保险。

(1)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比例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确定。目前,用人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为12%,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职工缴费基数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无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根据申报当期职工实际工资确定。缴费基数最低暂不低于申报时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职工全部缴费基数之和确定,今后有新规定的从其新规定。

(2)个体工商户的缴费比例为18%,其中雇主缴纳10%,雇工个人缴纳8%。

雇工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无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根据申报当期实际工资确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缴费基数在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300%范围内确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80%之间的,缴费基数统一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确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缴费基数在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至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不含60%)范围内确定。

(3)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建立,全部由个人缴费组成,并按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计息。

2.大病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大病医疗保险(含大病救助金)的缴费比例为2.5%—3%,具体标准由市和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其中市区用人单位按2%的比例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按0.5%的比例缴纳大病救助金。职工个人不缴费。

缴费基数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按统筹地政府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确定。

缴费基数按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确定,且最低不低于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4.失业保险。

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

缴费基数全市统一按申报时市级统筹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5.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由统筹地政府确定,其中市级统筹地为0.7%。

缴费基数为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三)用人单位和外来务工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标准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提出,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三、社会保险的申报与变更。

(一)用人单位应严格按《暂行办法》规定的参保对象申报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申报,并与本单位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合并征缴。

(二)用人单位中的外来务工人员按《暂行办法》参保时,应随带外来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相同的办法办理参保手续。其中,尚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的用人单位,按如下规定办理:

1.新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到税务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参保手续。

3.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其登记注册地对应原则,到批准注册机关的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参保手续。

(三)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同一用人单位要变更为《暂行办法》规定的社会保险,应书面征得外来务工人员本人同意。外来务工人员本人要求,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标准统一申报和缴费。

(四)用人单位将不属于《暂行办法》规定的参保对象申报为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变更手续,并按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和补缴社会保险费,其中,变更为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的,以办理变更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变更为住院医疗保险关系的,以办理变更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根据办理变更时规定的缴费比例计算应补缴的差额,进行一次性补缴,补缴后个人帐户按补缴的基数和规定比例计入。职工从补缴的次月起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五)外来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又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可以变更社会保险参保类型。参保类型是指《暂行办法》规定的社会保险,或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一)养老保险。

1.参保人员按本细则规定参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关系按以下办法处理:

(1)参保人员未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2)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保留与终止,按基本养老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2.参保人员按《暂行办法》规定参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关系按以下办法处理:

(1)在本市同一统筹区域内就业或暂不具备转移条件的,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

(2)在本市不同统筹区域内流动就业的,按基本养老保险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3)参保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离开本市行政区域时,经本人申请可补缴为基本养老保险或低标准养老保险后转移,不愿意补缴的,可按一定标准折算为低标准养老保险后转移。

(4)不具备转移条件且本人又不愿意保留的,经本人申请可终止关系,其个人帐户储存额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给本人或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衔接。

(5)到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且符合在本市办理退休手续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补缴为基本养老保险或低标准养老保险;不愿补缴的,可按一定标准折算为低标准养老保险。

(6)补缴与折算的标准如下:

补缴为基本养老保险:

补缴标准=补缴时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月最低缴费额×补缴月数-用人单位按《暂行办法》规定为该外来务工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累计额。

补缴后,个人帐户按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相应调整。

补缴为低标准养老保险:

补缴标准=用人单位当时为职工参保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8%×补缴月数。

补缴后,原从用人单位缴费中划入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金额不变,改记为个人缴费,补缴的资金划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折算为低标准养老保险。

职工按《暂行办法》规定参保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按2:1折算为低标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折算后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折算后,原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从其参保最后一个月往前推算首次参保时间,对应缴费基数统一按1100元确定,个人帐户额相应调整,并改记为个人缴费。

(二)大病医疗保险。

1.参保人员因工作单位变更在本市市区或同一县(市)内流动的,其大病医疗保险关系应予以续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参保人员在本市市区、县(市)之间流动就业的,其大病医疗保险关系可转移,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其中重复参保的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3.参保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离开本市行政区域时,要求将大病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本市行政区域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时间及缴费费率按实记录后一并转移,同时终止本市的大病医疗保险关系,具体经办流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4.参保人员转移或终止大病医疗保险关系,其曾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住院医疗保险)的,应随同大病医疗关系一并办理转移或终止。

5.参保人员在市区或同一县(市)内转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住院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参保关系的,相应的缴费年限予以保留,医疗保险待遇接续及个人帐户余额使用等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伤保险。

(四)失业保险。

1.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同一统筹区域变动用人单位的,其失业保险缴费时间的'计算办法按照《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跨统筹区域变动用人单位的,其失业保险关系予以终止,符合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条件的,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2.用人单位按《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为城镇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并单位按2%、个人按1%比例缴费,变更为按《暂行办法》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符合享受条件的,其领取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应分段计算并相加后给予一次性发放。具体的计算办法为:变更前,按相同缴费时间的城镇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不包括医疗等补助金)的总额确定;变更后,按相同缴费时间的城镇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不包括医疗等补助金)总额的50%确定。

3.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并合计按3%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1年及1年以上余数不满4个月(或用人单位按《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并按2%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可视同《暂行办法》规定的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

4.按《暂行办法》规定参保的城镇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变更为按《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并按3%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且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其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年限按照省劳动保障厅《关于〈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中若干具体操作问题的通知》(浙劳社就〔2003〕243号)有关规定执行。

5.上述参保类型变更前后合并的享受期限最长为24个月(享受月数相加后超过24个月的,按优先保留享受额度高的月数计算)。

(五)生育保险。

外来务工人员变动用人单位时,生育保险关系按以下办法处理:

1.在本市同一统筹区域内变动用人单位且未间断缴费的,变动前后用人单位为其缴费的年限可连续计算。

2.在省内不同统筹区域范围内变动用人单位且未间断缴费的,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凭其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连续计算变动前后用人单位为其缴费的年限。外来务工人员跨统筹区域变动用人单位的,经本人申请,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其出具参保缴费证明。

3.外来务工人员由按《宁波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参保变更为按《暂行办法》参保,或者由按《暂行办法》参保变更为按《宁波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参保,期间未中断缴费的,变更前后缴费年限可连续计算。

五、待遇享受的条件与标准。

(一)养老保险。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参保人员应在本市办理退休手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基本(低标准)养老保险相关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到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2.未到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因病或非因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二)大病医疗保险。

1.参保人员的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住院治疗、特殊病种治疗及相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标准、转外地就医待遇、院外检查(治疗)待遇及上述范围内的综合减负补助待遇,不享受门诊医疗待遇,不计入个人帐户资金。参保人员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支付标准、就医管理等按甬政发〔2010〕86号及其配套文件规定执行。

本地无亲属的外来务工人员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可申请回原籍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申请回原籍地住院治疗的,经办人应持医保证历本、本人申请报告并经用人单位证明及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和住院治疗意见,并确定原籍地一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回原籍地住院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核准手续。参保人员自办理回原籍地住院治疗核准手续的当日起,可在本人确定的回原籍地住院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并享受在我市统筹地区就医同等待遇,其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的医保卡结算功能同时冻结。

2.外来务工人员按《暂行办法》规定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年限,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实记录。参保人员在本市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其大病医疗保险参保年限,可按4:1折算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或按2:1折算为住院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其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符合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或住院医疗保险待遇要求的,可享受相应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个人按规定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可享受相应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三)工伤保险。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各统筹地有关规定执行。

(四)失业保险。

1.参保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1)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及以上;。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办理领取资格审核手续。

2.参保人员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按相同缴费时间的城镇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不包括医疗等补助金)总额的50%确定。

(五)生育保险。

参保人员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按宁波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和各地统筹地有关规定执行。

六、社会保险费应缴未缴的处理。

(一)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外来务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予以补缴。补缴标准为补缴时统筹地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费月缴费额乘以补缴月数确定,其中养老保险补缴标准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后,其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和待遇按以下办法处理:

1.养老保险。

补缴的年限与按月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帐户合并计算。

2.大病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按规定补缴费用后,其外来务工人员的大病医疗保险关系和待遇按甬政发〔2010〕86号及其配套文件、《关于妥善处理外来务工人员补缴社会保险问题的通知》(甬劳社法监〔2008〕23号)执行。

3.工伤保险。

应缴未缴期间发生的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4.失业保险。

补缴时用人单位与外来务工人员尚未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应缴未缴的补缴年限与按月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补缴时用人单位与外来务工人员已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应缴未缴的补缴年限与外来务工人员其他的按月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同时用人单位应按《暂行办法》规定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的2倍给予赔偿。

5.生育保险。

补缴年限不计入生育保险缴费年限。外来务工人员在应缴未缴期间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由用人单位按宁波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和统筹地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七、其他。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大力推进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工作,积极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日常和专项监察,对未按规定为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外来务工人员因参保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统一按《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申报登记、待遇核准与申领、医疗服务、医疗费用结算、就医管理等其他未尽事宜均参照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细则所称的“社会保险年度”,是指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四)本细则自2011年5月1日起在市级统筹区域内统一实施,原《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实施细则》(甬劳社办〔2007〕222号)同时废止。各县(市)应根据《暂行办法》、《关于完善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甬政发〔2010〕106号)和本细则规定明确有关问题,并尽快组织实施。

外来务工人员的心得体会

随着中国城乡经济结构的转变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变化,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来到城市从事各类劳动工作。这些外来务工人员背井离乡,奔波劳累,他们经历了一系列的艰辛和挫折,同时也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本文将就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生活中的心得体会进行探讨,并对他们的心路历程进行分析和思考。

首先,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生活中的第一点心得体会是:激发自己的内在动力。对于生活在大城市中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说,面对的是陌生的环境、竞争激烈的职场以及各种困难和不确定性。在这样的环境中,他们需要激发出自己内在的动力,面对挫折和困难时不气馁,坚持不懈,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只有积极主动地拥抱变化,在工作和生活中追求进步,才能够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立足。

其次,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生活中的心得体会还包括:加强交流和沟通。由于外来务工人员通常来自不同的地方,他们有不同的文化背景、生活习惯和交流方式。在进入城市生活后,他们需要尽快适应城市的生活方式,并努力与当地居民建立良好的交流和沟通渠道。通过交流和沟通,外来务工人员可以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增强自己的社交能力和人际关系网络,为自己在城市生活中的发展创造更多机会。

此外,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生活中还需具备一定的经济管理能力。对于许多外来务工人员来说,他们不仅需要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还要支付各种费用和承担各种风险。因此,他们需要学会理财和预算,控制自己的消费行为,合理规划自己的财务状况,为自己未来发展和应对突发情况做好准备。只有通过合理的财务管理,才能够保障自己在城市生活中的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

最后,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生活中的心得体会也包括:注重身心健康。在城市生活中,外来务工人员面对的是高强度的工作和生活压力,容易产生身心疲惫和紧张焦虑的现象。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些问题,他们需要保持积极的心态,保护好自己的身心健康。通过适当的休息和运动,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寻找自己的生活乐趣,外来务工人员可以更好地调整自己的状态和心情,提升自己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总之,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生活中的心得体会是他们艰辛建设小康生活的心路历程,也是他们在不断适应和探索中积累的宝贵经验。通过激发内在动力、加强交流和沟通、提升经济管理能力以及注重身心健康,外来务工人员可以更好地适应城市的生活节奏,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同时,社会也应该给予外来务工人员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机会,让他们在城市中找到归属感和成就感。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务工人员的风险分析

使劳动合同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前提就是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本身就不合法,那么求职者的权益就几乎不会得到保护,。因此,求职者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这一劳动合同主体须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如经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等。

2.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

3.工作内容应细化。

如果合同中说明岗位工种外延大或比较广,就意味着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从事的岗位工种变化范围较大。求职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岗位工种适度细化。求职者对于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希望在劳动合同中体现的内容,可提出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4.掌握相关细节。

签订劳动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因为,这些文件中会涉及求职者多方面的.权益,求职者遵守规定是其法定义务。这些文件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约束力。

5.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特别要强调的是,应聘人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求职者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存在劳动关系未订立劳动合同,应聘人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并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当劳动合同涉及数字时,应当使用大写汉字。劳动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管。若用人单位事先起草了劳动合同文本,要求求职者签字时,求职者一定要慎重,对文本仔细推敲,发现条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的,及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说明修订。

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最好先到劳动事务咨询台或有关法律事务所进行咨询。

外来务工人员调查报告

20xx年4月23日—4月24日。

深圳市中裕电器厂。

口头调查。

大学生亲身体验,感受务工者艰辛——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社会调研纪实。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赴深圳调研实践于6月28日到达目的地,开展为期十天的实践活动。在当地部门领导的热情接待下,对深圳的外来务工者有了大概的了解:

走在深圳的大街小巷,映入眼帘的大都是工业区。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90%的人都是外来务工人员。或许在大多人们的印象中深圳是一个灯红酒绿的地方,而对那些务工者们来说,那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根据本小组调查,外来务工者们对自身的吃穿住行大多都不满意。

其次,住宿条件恶劣,常常是十几个人挤在一个十几平方的小房间中;

最后,工作环境的不理想,是打工者们的苦不堪言的痛楚,地位的低下使打工者们的内心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与自卑感。

打工者中86.8%的人的年龄在18—34岁之间,将自己如花的岁月全部献给了工厂,从他们的言辞中,我们感受到他们对自己想要的生活的急迫追求与对生活的无奈,因为他们在生计与责任间,无奈的放弃了自己的梦想与追求。走与留是他们左右为难的问题之一。无奈的选择留下的大多是已到中年的.人们,因为他们所承担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温饱,而更多的对家庭的责任,面对一张张充满疲惫的脸,我们自然的想到他们对家里面的那份爱,因为上有老下有小,他们不得不委屈自己以求得家庭的正常生活,他们也会为了自己的子女甘愿吃更多的苦,受更多的累。对于那些仍在家乡的留守儿童来说,缺乏父母对于他们的关怀从而影响到他们的学习与身心的健康也是那些打工者们所担心的,其实他们大多不愿抛家弃子的背井离乡,只是生活中具有了太多太多的无奈,他们每天最开心的时刻,恐怕就是在下早班后给家里的一个电话,听一听孩子的声音。连平时不苟言笑、严厉非凡的领班,提到她的孩子时,眼中也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慈爱的笑容和滔滔不绝的话语,那份自豪和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有技术的工人远比没技术的工人的各方面待遇好,工人应该积极的对自己进行技能培训,工厂也应该多为工人制造职业技术方面的培训机会。务工者长期奔波受累,却收获甚微。在中国常常从事的制造是一些低科技含量和质量要求不高的产品,而一些高端产品却往往被其他国家所垄断,中国确实是一个劳动力相当丰富的国家,但不重视对工人技术的提高也是造就我国生产力不高的原因之一,我们应当加强对工人技术水平的改进和提高以促进我国生产力的提高,国外的定期培训和持证上岗,能很好的保持一种较高的工作技能,从而使得他们的生产力和生产质量都有一定的保证,这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我国现实行的对外来务工者(农民工)的经济政策便是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实行此政策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和构造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从侧面来说也有利于外来务工人员的心理健康,如果能更好的保障外来务工者在工厂内的经济利益、技能的提高与定期的心理辅导我想这样就能更好的促进我国外来务工人员的生产积极性,从而提高生产水平和生产质量。

务工者改变自身现状最重要的不是学历、工作环境、自身条件,而是要知道如何去努力提高自身的能力,现如今的我国社会,已经不是绝对学历的时代,而更多的企业家和用人单位已经将目光渐渐的转移到了能力上来,能力可以更好的适应于现今社会,从而更好的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增加企业的收入。只有当下务工者的素质提高了,才能提升工厂的综合实力,从而促进现代社会的科技发展与促进我国的工业建设和经济发展。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得我们感慨颇多也为我们的人生道路上积累了一份宝贵的财富,也许就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也会成为这些打工者们中的一份子。现在我们所要做的便是在各方面提升我们的能力,以便在不久的将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宽广美好的天空。

宁夏短期外来用工劳动合同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乡-镇-村。

邮政编码-------。

现住址联系电话----------。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工作。

甲方根据工作要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

乙方应当努力提高职业技能,按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第三条乙方每周工作日,分别为周;每日工作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按小时计酬方式支付乙方工资,标准为每小时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形式为(直接发放/委托银行代发)。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

注:如果当地无法单独缴纳工伤保险,甲方需要为乙方办理雇主责任保险,或者由乙方自行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需要保留证据)。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和职业培训,为乙方提供如下劳动保护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七、劳动争议处理。

第七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八、其他。

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20--年-月-日

宁夏短期外来用工劳动合同

甲方:乙方: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其试用期天。

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工作。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第四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不元,其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应依法支付加玫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元。

第十条甲方应给予乙方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

第十二条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十五条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