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爱在时代广场读后感(汇总15篇)

时间:2023-12-04 06:35:41 作者:雅蕊

4.写读后感有助于我们对作品的赏析和评价,同时也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作品中的文化、历史、社会背景等方面的内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爱在时代广场读后感

《爱在时代广场》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继《时长广场的蟋蟀》之后,以猫亨利和老鼠塔克为主人公,写成的第三部作品。

《爱在时代》整本书的故事,由小狗亨比的出现开始,围绕着亨比的成长发展,最终于亨比找到了新家结束。

故事中的人物,无论是亨利、塔克、母猫凯瑟林、小狗亨比,还是鸽子露露和流浪狗头头克斯斯文,个个性格鲜明,各有所长。我最喜欢文中的猫亨利,因为亨利是一个忠诚善良、憨厚的人。亨利对小狗亨比父亲般的关爱令人感动。亨利从死巷子里发现了亨比,还把亨比养了起来。亨比生病的时候亨利为了让亨比呼吸一点新鲜的空气,亨利和塔比一起带着亨比一条迷宫般的排水管,差点迷路,困死在排水管里。

猫亨利对小狗亨比的爱让我想到了父亲对我的爱。我的父亲是一个极平凡的人,可他对我的爱是那么高大而坚定。每当我灰心丧气的时候,父亲总是向我投来欣赏的目光,给我源源不断的鼓励在,让我在困难面前重新站起来,让我变得勇敢而自信。

年幼无知的小狗亨比和我都受到了身边各种人的受,在爱的世界长大的孩子是幸福的。

《爱在时代广场》读后感

为了丰富我们的寒假生活,学校推荐了三本书给我们。其中《爱在时代广场》吸引住了我,因为我在曾经读过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我很喜欢看,我想这两本书之间会不会有什么联系呢?到了新华书店,我才发现,原来这本书是《时代广场的蟋蟀》系列从书的第三部,我立刻就买了下来。

我翻开书,一下子就被亨利和塔克对亨比无私的爱吸引住了:亨利和塔克收养了一条可怜的小流浪狗。在亨利和塔克的照料下,小狗日益壮硕起来,排水管已经容不下他了。亨利和塔克为亨比找到一个长久的家开始忙碌起来。在遭遇了重重阻难之后,他们终于将亨比送进了史麦德利先生的家。从此,亨比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孟母三迁》的故事:孟母和孟子原本住在墓地附近。孟子耳濡目染玩起来了办理丧事的游戏。孟母觉得不好,就搬家了。第二次,他们搬到了集市附近。孟子学着屠夫的`样子,对着西瓜南瓜乱砍一通。孟母觉得这对孩子有害,就又搬家了。第三次,他们搬到了学堂旁,孟子学着学生的样子读起了书,孟母十分满意,就在这里定居下来了。孟母三迁是因为孟母给孟子一个良好的学习与成长的环境。三次搬迁中凝聚的是孟母对儿子那深沉的爱。

塔克和亨利就像是亨比的养父母。亨比第一个家,是在排水管,是因为排水管太小了,亨比进出很不方便。第二次是给流浪狗头儿麦克斯照顾,可亨利和塔克发现,麦克斯把亨比带坏了,他们又千方百计地把亨比带到了史麦德利先生家,给亨比找到了一个幸福快乐的家。

塔克和亨利就和孟母一样,都是想为孩子找一个“新家”,不仅能为孩子遮风挡雨。更能为孩子健康成长提供条件。这就是塔克和亨利对亨比浓浓的爱。怪不得这本书取名为《爱在时代广场》呢!

我喜欢里面无私的塔克,善良的亨利和可爱的亨比,有空我要去新华书店把《塔克的郊外》买下来好好品味。

爱在时代广场读后感

《爱在时代广场》是从图书馆借回来的一本书,它是国际大奖金奖作品,这本书是《时代广场的蟋蟀〉的续集。

主要讲的是,一只杂毛小狗狗被亨利捡回来了。亨利是一只猫,塔克是一只老鼠,还记得吧,《时代广场的蟋蟀》里面的角色。那只杂毛小狗刚来的时候塔克特别不喜欢它,因为小狗把他一生的积蓄全部丢掉了,最后塔克只找回来几块钱,所以他很不喜欢小杂毛。他们给小杂毛起名叫亨比,亨比长得很快,下水管已经不够亨比住了,他已经是个特大的狗了,就像我们小孩这么大的狗狗了。亨利和塔克他们就想找个地方也安顿亨比。最后还是凯瑟琳小姐收养了亨比。凯瑟琳小姐是一只猫。亨比跟着凯瑟琳小姐的主人一起交小同学们弹钢琴。因为亨比发出好叫的声音呢有点像弹琴的声音,所以亨比就帮她助力一下,凯瑟琳小姐的主人就弹的会更好。

因为亨比特别可爱,所以塔克也开始喜欢它了。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爱在时代广场》的封面,一只猫和一只小狗狗在一起,当时我觉得亨比真的是很可爱,还有亨利也挺可爱的。亨比长得很快很快,已经是只非常非常大的狗狗了,我特别喜欢这本书,这本书是讲时代广场也有爱。

《爱在时代广场》读后感

假期我读了一本名叫《爱在时代广场》的书,这是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继《时代广场的蟋蟀》和《塔克的郊外》之后,以猫亨利和老鼠塔克为主人公,写成的第三部作品。当我看到这个封面的时候感到很奇怪:为什么一只猫、一只狗和一只老鼠住在一起?猫和老鼠不是天敌吗?狗和猫不也是天敌吗?它们怎么会在一起?难道它们之间有什么关系?我带着种种疑问翻开了这本书。

原来,老鼠塔克和猫亨利是好朋友,纽约时代广场地铁站下是它们温馨的家。一天,亨利捡回来一条可怜的小流浪狗,因为小狗的调皮,任性,嘴馋……给塔克和亨利带来不少的烦恼和无尽的欢乐,从此改变了塔克和亨利有序的生活。

塔克和亨利为它洗澡,给它起名字为亨比,意思是亨利的.小baby.居然光天化日下为它找吃的,不是说:"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吗?"随着时间的流逝小狗亨比长大了,排水管的家已住不下,亨利和塔克四处奔波最终为他找到了新家——史麦得利的家。虽然亨比离开了塔克和亨利的家,但是它们的爱却依然充斥在时代广场的上空!

就这本书,我和妈妈你一句我一句的交流了很久。人们认为是天敌的小动物都能成为好朋友,遇到困难的时候大家都能团结一致,共同努力去解决。在润物细无声中,处处显示出了爱的伟大。是啊,只要心中充满爱,不单单是相互为天敌的小动物们可以和和睦睦的在一起,我们人类也完全可以的。不同国家,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肤色,不同的性格等等的人,都是可以和平快乐的在一起的。()毕竟,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只有一个家。只要人人都充满爱,我相信,在我们共同的地球大家庭中,一定会处处是欢乐,时时都是温馨。不同国家,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肤色,不同性格的人们都一起生活在一个温暖、和谐的地球大家庭中。

我们大家一起努力,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个新的现实一定会出现,那就是——《爱在地球大家庭》。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塞尔登创作的一部作品《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他曾经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时代广场的蟋蟀》里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小蟋蟀,它因为太贪吃,被挤在野餐篮里带到了时代广场的一堆废报纸里。后来,一个名叫玛利欧的小男孩发现并收养了它。这次他还在时代广场上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塔克老鼠,另一个就是亨利猫,它们两个都住在废弃的排水管里。

掩卷凝思,我的脑海里全是柴斯特和它的那群朋友们的深厚友谊。想想我自己,在和朋友之间的相处中,却常常会发生一些小争执。有一次,我和朋友王淇在踢足球,结果,我踢到了他的腿,我们两个吵了起来。事后,我也很后悔,不应该为这么一点小事争吵。培根不是曾经说过么:友谊的一大奇特作用是,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诉,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友谊是多么神奇的一件礼物啊!它是人生最宝贵的财富。我一定会更加珍惜我和朋友之间的情谊,互爱互助才是最重要的!

我很向往故事里那些温暖的友情,但是我知道,想要得到爱,必须心中充满爱,必须学会付出爱,这是《时代广场的蟋蟀》给我带来的最好的礼物!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在《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里能找到很多的情,友情、真情、热情、无情……很多很多,在这里面,也有很多的事情很感人,让你满脸的泪花。

这是柴斯特在练习跳的时候,忍不住跳到了别人的野餐篮里,吃了一点别人的腊肠,结果被别人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就是这样,开始了这次的惊险。

被玛丽欧抓到的那天晚上,它认识了自己的第一个朋友“塔克”。听到了柴斯特的经历,它知道了柴斯特喜欢吃腊肠,便把自己明天早上的腊肠(早餐)分开了,多的一块儿给柴斯特。这就是友情。

在一开始,白利尼老妈无论如何也要把柴斯特扔掉,而且还总是和柴斯特闹变扭,尤其是晚宴到不祥之物,我真是为柴斯特担心啊,我感觉这里面有一点无情。

在玛丽欧刚抓住柴斯特的时候,还喂它了一点食物,让它吃的饱饱的,还让它住在了一个有温暖又舒适的火柴盒里,这让我感觉是热情。

《时代广场的蟋蟀》里面有很多很多的情,让我们有很多的感受,让我们还想再读一遍……

我感觉这一本书是一本很好的书。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看着这本书的封面时,我脑海中一下出现了几个问题:“时代广场”在哪里?“蟋蟀”是一种怎样的动物?两者之间有什么交集?会有怎样的故事呢?带着问题,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这本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

读完后才知道,蟋蟀名叫柴斯特,它像三年级上册《在牛肚子旅行》里的红头一样,因偶然的机会,开始了一段奇妙的旅行,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认识了机灵的塔克老鼠和老实忠诚的亨利猫。柴斯特的音乐天分惊动了一位音乐教师——史麦德利先生,史麦德利先生让柴斯特在纽约大出风头,它的音乐天赋得到了人们的肯定及敬佩,让玛利欧一家报纸大卖,成了整个纽约的大红人。最后,向往自由的柴斯特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坐上火车,回到了乡下,重新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让我最震惊的是《蟋蟀笼子》这章节里塔克老鼠说的一段话:“以前我也考虑过要不要住在那里。不过那些中国人很会做些稀奇古怪的菜肴,比如用鸟巢做汤,鲨鱼鳍煮羹。搞不好他们也会拿老鼠来做道什么点心。所以最后我决定,还是离他们远一点的好。”

这几句话像刀子一样狠狠刺疼了我。

我想到如今正肆虐的“新型冠状病毒”。

中国加油!武汉加油!待到春暖花开之时,我们繁花与共!

《爱在时代广场》读后感

在这个寒假,我阅读了一本叫《爱在时代广场》。是美国作家乔治.塞尔顿以亨利和塔克为主角所著,深受人们喜爱。

书中主要讲了一只被人遗弃而又可怜的小狗,被老鼠塔克和一只叫亨利的猫收养,于是他们一起在一个下水道口里生活着,这只小狗也被亨利起名为亨比,它调皮,馋嘴,任性……他给塔克和亨利带来烦恼的同时,更多的是无尽的欢乐。亨利和老鼠塔克一直把这只小狗养到这个下水道口乘不下他为止。途中经过了很多惊险而又令人开怀大笑的事情,有几次,老鼠塔克为了在快餐店里找食物,被一位女人们用高跟鞋踩坏了尾巴,有一次亨比因为逃跑而迷了路,亨利和塔克,在一条小巷子里发现了他,结果亨比得了肺炎,他每天都要呼吸新鲜空气,可有走不出洞口了,于是亨利和塔克一起带着亨比走了一条迷宫般的排水管,差点迷路,困死在排水管里。他们还有一个鸟朋友,叫露露,露露也在给亨比帮忙,天天为了亨比,把塔克的口信传给了亨比。它还让小狗亨比暂时在一只名叫麦克斯统治的狗群里生活,让塔克它们争取了时间,找到了一个好的主人。终于,音乐教师史麦德利先生进入了他们的视野。可是史麦德利先生的宠物猫凯特小姐成了最大的阻碍。在遭遇了凯特小姐的百般刁难之后,他们终于打动了凯特小姐,并在她的.帮助下,将小狗成功地送进了史麦德利先生的家。

读后,我懂得了我们每个人,每个同学都应该爱惜友谊,都有一个宽容的心,学会互相关爱,互相帮助。那么人间将会充满爱,充满欢声笑语的乐园。有的同学会说:别人也没有为我做过什么,我为什么要去帮助别人呢?可书中亨比事前也没有帮助塔克和亨利啊,呢为什么他们要收养亨比呢,是因为爱心和奉献的精神,人也更应该如此。

《时代广场蟋蟀》读后感

一只在康涅狄格乡的蟋蟀他非常喜欢他的故乡,但是他因为他的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它被带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他在那里认识了老鼠塔克和忠诚亨利猫,还遇到了非常喜欢它的小男孩:玛利欧,也就是他的小主人。蟋蟀柴斯特用它那无比美妙的声音回报了朋友们对他的真挚友情。思念家乡的柴斯特和朋友告了别,又回到了他的故乡康涅狄格。

我喜欢其中的小男孩玛利欧,因为他在蟋蟀在的一段时间里非常爱护小蟋蟀。

任何人读了这本书,都会永远记住那只名叫柴特斯的蟋蟀,记得它那有美妙有嘹亮的歌声。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人们常常会想,为什么不可能每天都是晴天?这个问题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让我想通了,为什么?也让我解决了,也让我知道一个永恒的道理。

首先,这是一本充满情感的书,是一本关系动物和人的童话故事书,这本书讲的是一只猫、老鼠和蟋蟀、还有白利尼一家的故事,本书描绘了康涅狄格州乡下草场的一只蟋蟀,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到了城市,来到了一个报摊,认识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塔克老鼠、亨利猫,蟋蟀柴斯特与玛利欧的爸爸妈妈之间发生了许许多的矛盾。比如,因开生日聚会,不小心把报摊点燃,小主人的妈妈丢充蟋蟀,玛利欧求情,让蟋蟀留了下来,在后来的日子里蟋蟀柴斯特时不时闯祸,四处乱窜,半夜磨牙吃掉了主人家辛苦挣来的两块钱纸币,结果塔克老鼠把一生积蓄赔给白利尼家,才让蟋蟀留下来。

本文最重要的地方就是动物们第一次办晚宴,先是亨利猫自高奋勇的唱,然后,第二个是柴斯特蟋蟀唱,塔克打开收音机让柴斯特蟋蟀学,塔克跳舞,不小心着火了,主人家的妈妈气愤之极,扬言一定要赶走它。一个偶然的机会,它的小主人发现它能演奏整段咏叹调,小主人的妈妈是个音乐迷,蟋蟀柴斯特的演奏一下子打动了她的芳心。它们这才决定不计前嫌,将它留下来,并且为它开演奏会。

一天,史麦德利先生来到报摊买报,看到有一只会唱歌的蟋蟀,决定写一封信,给《纽约时报》的音乐编辑,让这只蟋蟀出名,然而出名不久后,蟋蟀又回到了故乡。

只不过,有段话是要注意,如它的朋友——地铁里的那只亨利猫所说:“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是啊。荣耀虽然是件好事,但是也同样让它感到非常疲倦。一天早晚两次音乐会,这样的安排实在太累。

《时代广场的蟋蟀》告诉我们了一个永恒的道理,那就:自己的人生还是自己的,不可能成为别人,至于怎么做,还是你自己说了算,这就是自由,自由也是非常重要的。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读过很多关于动物的书,有《森林报》《动物世界》…一个个小动物都让我(删)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但印象最深刻的要属《时代广场的蟋蟀》,胡老师修改后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这个暑假,我再一次拿出这本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书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小朋友叫玛利欧,先写他从一个角落里发现了柴斯特--它是一只绿色的小蟋蟀,还从一个下水道里发现了一只小小的老鼠,它叫塔克,玛利欧从出生到遇到柴斯特前一共存了两块零五分钱。他们成为好朋友后,玛利欧还天天给柴斯时特拿小点心吃,真是好有爱心哟!

读了这个故事,我便懂得了有爱心是很重要的。

有一次,我们班有一位同学,她学习非常好,大家都很喜欢她。可是,有一件很不幸的事情发生了:这一天早上,不知怎么了,这位同学头上破了一个大大的口子,鲜血直流。她用手捂在自己的伤口处,可是血还是从她的手指缝里流出来,滴到了地上。看了真让人害怕,我看到以后(删)立刻去老师办公室向老师报告,读后感《胡老师修改后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过了一会儿,老师把那位同学送进了医院。后来我们才知道她的伤口缝了好几针。

于是,我每天去她家看她,告诉她老师布置的作业。过了一个星期,那位同学又回到了学校,和我们坐在一起学习了。我们高兴地说:"太好啦!"她微笑着说:"你有事情我一定也会帮助你的。"我说:"不用了。"。

妈妈知道了这件事情,一个劲地夸我是个有爱心的好孩子,可是我却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因为,这是一件多么小的事情啊!

再读这本书,联系生活中发生的事情,我又一次感受到玛利欧、塔克与柴斯特之间相互帮助与关心的温暖,更感受到了爱心的重要。这本书真好!

妈妈的话:

牧牧的习作水平也很一般,和大多数男孩一样,说得比写得好,但是考试不考说,所以一点儿也不沾光。但是,暑假里写的这篇读后感思路清晰,感受真实,写得还不错!如果,不需要妈妈强迫着,自己能够自觉写,牧牧的习作能力一定会不断提高的。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多么平凡的名字。或许它会很不起眼,但无论名字如何,它永远讲述着一个故事,一个有关蟋蟀、老鼠、猫之间友谊的故事,一个有关各种生命之间爱和关怀的故事,一个发自大自然、涤荡心弦的音乐之声的故事,一个令人刻骨铭心的故事。

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竟神不知鬼不觉地从老家康涅狄格州“飞”到了繁华的纽约时代广场。在这里,他找到了两个好朋友,聪明又略带市侩的老鼠塔克和憨厚老实的猫咪亨利,认识了幸福和睦的玛利欧一家。正是因为柴斯特认识了他们,与他们相处,才发生了后来那个故事,才有了那个有名气的蟋蟀柴斯特。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柴斯特自从在报摊演奏过之后,渐渐地他竟每天有了任务。每当它奏乐时,所有的人都会停止行动,停下来聆听蟋蟀柴斯特的演奏。这样一来,它帮助玛利欧家走出了困境。正当蟋蟀柴斯特的“事业”处在巅峰期的时候,它满心失落,思念以前在大草原上自由自在的生活,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蟋蟀柴斯特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大草原。

一声朋友你会懂……”友谊=忠诚、信任。一个人的一生决定于他的朋友更决定于他的友谊是否长久。一个人若有了好的朋友等于多了一面镜子让自己对此反思假如这个友谊不是长久的那这个人一定不行;假如友谊是长久的那这个人一生肯定都会多一面镜子的。友谊带来了一面镜子可以让你吾日三省吾身也可以让你三思而后行。友谊同样可以增强你的团队精神可以让你更好地跟别人合作。一个厉害的人他肯定和品德高的人有长久的友谊这也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居。所以友谊是一个人一生中必不可少的东西他会带给你无穷的益处。

有些人认为“不出名,毋宁死”,不出名就会永远被压在社会的最底层。可有些人认为“不自由,毋宁死”,少了自由人就像囚犯一样,又有什么意义呢?自由虽然是无忧无虑,但也要自由地有规矩,自由得犯了法这可就有些过了。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他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乔治·塞尔登。

文中主要讲的是蟋蟀柴斯特和他的小伙伴们的故事。

柴斯特原本生活在康涅狄洛州的小乡村里,因为贪吃误打误撞来到了大城市纽约。这里不禁让我联想到了我自己,也是远离家乡跟随父母来到了千里之外的杭州生活。

来到纽约以后,柴斯特认识了三个朋友,老鼠塔克,亨利猫,小男孩玛利欧。蟋蟀、老鼠、猫、小男孩,真是一个神奇的组合呀!

柴斯特天生有个爱好,那就是唱歌。而且歌声优美动听,于是玛利欧把柴斯特推荐给了他们的顾客,著名音乐家—史麦德利先生。这位先生听完之后连连称赞,不仅如此还把它刊登到了报纸上。于是柴斯特的`广告满大街都是,一瞬间成为了纽约街头人人皆知的大明星。

虽然在纽约过得很风光,成为了人人追捧的大明星,但是柴斯特的内心还是最想念在康涅狄洛州那个小乡村里无忧无虑的日子。

读到这里我又想到了我的老家—那是一个温暖而又充满回忆的镇子。

文章最后柴斯特最终放弃了大城市繁华选择了宁静的乡村。让我想起了一句俗语,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草窝。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本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童话,讲述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乡村蟋蟀,在纽约时代广场地铁站里的奇妙经历。

柴斯特是一只特别的蟋蟀,他不仅热爱音乐,而且很有天分,不管什么曲子,只听一遍就过耳不忘,还能够巧妙地演奏出来。

柴斯特是一只诚实的蟋蟀,他在做梦时吃了一张两元的纸币,闯了祸,但他没有逃避,坦然接受了惩罚。

柴斯特是一只很好相处的蟋蟀,他对朋友坦诚相待,不仅收获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友谊,还获得了玛利欧一家的欢心。

柴斯特也是一只天真的蟋蟀,当秋天来临的时候,他感受到了九月的忧郁,于是更怀念家乡了。

这本书文字风格多变,时而幽默有趣,时而一本正经。内容也十分丰富,报摊起火、吃中国菜、开演唱会等故事,都写得十分精彩,是一部耐看的书。书中的插图非常精美,把人们的神情描绘得栩栩如生。

柴斯特原来生活在康涅狄格州的乡下,意外地来到了纽约。他虽然过着快乐的生活,但时刻不忘家乡,按捺不住乡愁,还是回到了康涅狄格州的草原。

这本书告诉我:就算在外过着幸福的生活,也不要忘记自己的家乡。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有一次,我有幸阅读了美国乔治·赛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

此书讲了一只1961年间的蟋蟀,偶然搭错了车从康涅狄格州乡下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并且被玛利欧收留,还交上了老鼠塔克和亨利猫这两个好朋友,柴斯特因为“嗓音”好听的原因,在时代广场地铁成了大有名气的歌星,但当它正红时却想起了家乡那自由的环境,给小动物们带来的一曲又一曲歌声。

我是分敬仰本书中的柴斯特,它不喜欢成名那样的拘拘束束,却喜欢不成名那样的自由自在。我觉得柴斯特会认为自由不是一天两次的演奏会,不是成千上万只眼球。而他想自由,不想拘束。亨利猫也曾说过:“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人们都想成名,但只有极少一部分人实现了自己的明星梦,所以,普通人就想去了解成名人的一切。那晓之以理,成名人就最好别出门。

不出名,有人会觉得自己很不起眼,其实不是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但他们就这样想。而若出了名,那“自由”有是个什么东西?铺天盖地的繁忙和人们好奇的目光下。快乐早已被一点点吞没,“自由”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闪烁着却难以摘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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