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时代广场读后感(专业16篇)

时间:2023-11-30 07:20:17 作者:LZ文人

阅读后产生的读后感是对作品中所揭示的人生哲理和感悟的感叹和思考。在这里,小编整理了一些优秀读后感的范文,与大家共享和交流。

《爱在时代广场》读后感

假期我读了一本名叫《爱在时代广场》的书,这是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继《时代广场的蟋蟀》和《塔克的郊外》之后,以猫亨利和老鼠塔克为主人公,写成的第三部作品。当我看到这个封面的时候感到很奇怪:为什么一只猫、一只狗和一只老鼠住在一起?猫和老鼠不是天敌吗?狗和猫不也是天敌吗?它们怎么会在一起?难道它们之间有什么关系?我带着种种疑问翻开了这本书。

原来,老鼠塔克和猫亨利是好朋友,纽约时代广场地铁站下是它们温馨的家。一天,亨利捡回来一条可怜的小流浪狗,因为小狗的调皮,任性,嘴馋……给塔克和亨利带来不少的烦恼和无尽的欢乐,从此改变了塔克和亨利有序的生活。

塔克和亨利为它洗澡,给它起名字为亨比,意思是亨利的.小baby.居然光天化日下为它找吃的,不是说:"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吗?"随着时间的流逝小狗亨比长大了,排水管的家已住不下,亨利和塔克四处奔波最终为他找到了新家——史麦得利的家。虽然亨比离开了塔克和亨利的家,但是它们的爱却依然充斥在时代广场的上空!

就这本书,我和妈妈你一句我一句的交流了很久。人们认为是天敌的小动物都能成为好朋友,遇到困难的时候大家都能团结一致,共同努力去解决。在润物细无声中,处处显示出了爱的伟大。是啊,只要心中充满爱,不单单是相互为天敌的小动物们可以和和睦睦的在一起,我们人类也完全可以的。不同国家,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肤色,不同的性格等等的人,都是可以和平快乐的在一起的。()毕竟,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只有一个家。只要人人都充满爱,我相信,在我们共同的地球大家庭中,一定会处处是欢乐,时时都是温馨。不同国家,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肤色,不同性格的人们都一起生活在一个温暖、和谐的地球大家庭中。

我们大家一起努力,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个新的现实一定会出现,那就是——《爱在地球大家庭》。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个主人公蟋蟀柴斯特原本在他的家乡康涅狄格州生活地很完美,可是有一天因为他的贪吃无意间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在时代广场它交了很多朋友。分别是老鼠塔克,猫亨利,还有他的小主人玛利欧。这本书写出了浓浓的友谊。

让我最感动的是玛利欧给柴斯特买房子的情景节,从这我懂得了友谊是这样的,玛利欧想给柴斯特买个新家。玛利欧去冯塞的店里去看蟋蟀笼子,冯塞给他看的是一个十分贵的笼子。玛利欧用自我的零花钱买来了一个蟋蟀笼子。有一天,柴斯特想回到它原先住的地方,他的小伙伴很舍不得她,所以他们拿出了各自藏了很久的食物,为柴斯特办了一个晚会为他送行,从这我感受到了友谊。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这份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

我记得一次体育课回班之后,所有人都十分渴,好像班级要闹旱灾一样。正好今日我没有带水,我到处借水,这样的状况谁都很渴,怎样会有人借我水呢这时我的好朋友看见了,就叫我过去。她一共就带了一杯水分给我半杯。我连忙对她说:“多谢。”她说:“不用谢,只是我也期望我没有水的时候你也能借我”。

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朋友才是最重要的,失去了朋友就等于什么都没有了。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看着这本书的封面时,我脑海中一下出现了几个问题:“时代广场”在哪里?“蟋蟀”是一种怎样的动物?两者之间有什么交集?会有怎样的故事呢?带着问题,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这本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

读完后才知道,蟋蟀名叫柴斯特,它像三年级上册《在牛肚子旅行》里的红头一样,因偶然的机会,开始了一段奇妙的旅行,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认识了机灵的塔克老鼠和老实忠诚的亨利猫。柴斯特的音乐天分惊动了一位音乐教师——史麦德利先生,史麦德利先生让柴斯特在纽约大出风头,它的音乐天赋得到了人们的肯定及敬佩,让玛利欧一家报纸大卖,成了整个纽约的大红人。最后,向往自由的柴斯特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坐上火车,回到了乡下,重新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让我最震惊的是《蟋蟀笼子》这章节里塔克老鼠说的一段话:“以前我也考虑过要不要住在那里。不过那些中国人很会做些稀奇古怪的菜肴,比如用鸟巢做汤,鲨鱼鳍煮羹。搞不好他们也会拿老鼠来做道什么点心。所以最后我决定,还是离他们远一点的好。”

这几句话像刀子一样狠狠刺疼了我。

我想到如今正肆虐的“新型冠状病毒”。

中国加油!武汉加油!待到春暖花开之时,我们繁花与共!

《爱在时代广场》读后感

“爱在时代广场”这本书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继“蟋蟀的长方阵”,与亨利猫与老鼠为主人公塔克,写在第三部电影。

《爱在这个时代》整本书的故事,由小狗亨比的出现问题开始,围绕着亨比的成长能力发展,最终于亨比找到了一个新家结束。

故事中的人物,无论是亨利、塔克、猫凯瑟琳、赫比、鸽子露露和流浪狗克斯温的头,都是光明的`,都有自己的长处。我最喜欢猫亨利,因为亨利是一个忠诚,善良和诚实的人。亨利对狗的父爱亨伯特感动了作文。亨利在死胡同里找到亨伯特,抚养亨伯特。当亨伯特生病时,亨利和塔比,带着亨伯特迷宫般的排水沟,几乎迷路了,被困在他们身上呼吸一点新鲜空气。

亨利对小狗汉比的爱,让我想起父亲对我的爱。我的父亲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人,但是他对我的爱是如此的高大和强烈。每当我灰心丧气的时候,父亲总是赞赏地看着我,不断地鼓励我在困难面前重新站起来,让我变得勇敢和自信。

年幼无知的小狗亨比,我已经被周围各种人受到的爱子的世界成长过程就是幸福。

《爱在时代广场》读后感

为了丰富我们的寒假生活,学校推荐了三本书给我们。其中《爱在时代广场》吸引住了我,因为我在曾经读过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我很喜欢看,我想这两本书之间会不会有什么联系呢?到了新华书店,我才发现,原来这本书是《时代广场的蟋蟀》系列从书的第三部,我立刻就买了下来。

我翻开书,一下子就被亨利和塔克对亨比无私的爱吸引住了:亨利和塔克收养了一条可怜的小流浪狗。在亨利和塔克的照料下,小狗日益壮硕起来,排水管已经容不下他了。亨利和塔克为亨比找到一个长久的家开始忙碌起来。在遭遇了重重阻难之后,他们终于将亨比送进了史麦德利先生的家。从此,亨比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孟母三迁》的故事:孟母和孟子原本住在墓地附近。孟子耳濡目染玩起来了办理丧事的游戏。孟母觉得不好,就搬家了。第二次,他们搬到了集市附近。孟子学着屠夫的`样子,对着西瓜南瓜乱砍一通。孟母觉得这对孩子有害,就又搬家了。第三次,他们搬到了学堂旁,孟子学着学生的样子读起了书,孟母十分满意,就在这里定居下来了。孟母三迁是因为孟母给孟子一个良好的学习与成长的环境。三次搬迁中凝聚的是孟母对儿子那深沉的爱。

塔克和亨利就像是亨比的养父母。亨比第一个家,是在排水管,是因为排水管太小了,亨比进出很不方便。第二次是给流浪狗头儿麦克斯照顾,可亨利和塔克发现,麦克斯把亨比带坏了,他们又千方百计地把亨比带到了史麦德利先生家,给亨比找到了一个幸福快乐的家。

塔克和亨利就和孟母一样,都是想为孩子找一个“新家”,不仅能为孩子遮风挡雨。更能为孩子健康成长提供条件。这就是塔克和亨利对亨比浓浓的爱。怪不得这本书取名为《爱在时代广场》呢!

我喜欢里面无私的塔克,善良的亨利和可爱的亨比,有空我要去新华书店把《塔克的郊外》买下来好好品味。

爱在时代广场读后感

《爱在时代广场》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继《时长广场的蟋蟀》之后,以猫亨利和老鼠塔克为主人公,写成的第三部作品。

《爱在时代》整本书的故事,由小狗亨比的出现开始,围绕着亨比的成长发展,最终于亨比找到了新家结束。

故事中的人物,无论是亨利、塔克、母猫凯瑟林、小狗亨比,还是鸽子露露和流浪狗头头克斯斯文,个个性格鲜明,各有所长。我最喜欢文中的猫亨利,因为亨利是一个忠诚善良、憨厚的人。亨利对小狗亨比父亲般的关爱令人感动。亨利从死巷子里发现了亨比,还把亨比养了起来。亨比生病的时候亨利为了让亨比呼吸一点新鲜的空气,亨利和塔比一起带着亨比一条迷宫般的排水管,差点迷路,困死在排水管里。

猫亨利对小狗亨比的爱让我想到了父亲对我的爱。我的父亲是一个极平凡的人,可他对我的爱是那么高大而坚定。每当我灰心丧气的时候,父亲总是向我投来欣赏的目光,给我源源不断的鼓励在,让我在困难面前重新站起来,让我变得勇敢而自信。

年幼无知的小狗亨比和我都受到了身边各种人的受,在爱的世界长大的孩子是幸福的。

《时代广场蟋蟀》读后感

一只在康涅狄格乡的蟋蟀他非常喜欢他的故乡,但是他因为他的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它被带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他在那里认识了老鼠塔克和忠诚亨利猫,还遇到了非常喜欢它的小男孩:玛利欧,也就是他的小主人。蟋蟀柴斯特用它那无比美妙的声音回报了朋友们对他的真挚友情。思念家乡的柴斯特和朋友告了别,又回到了他的故乡康涅狄格。

我喜欢其中的小男孩玛利欧,因为他在蟋蟀在的一段时间里非常爱护小蟋蟀。

任何人读了这本书,都会永远记住那只名叫柴特斯的蟋蟀,记得它那有美妙有嘹亮的歌声。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今年暑假 我看了一本书,那本书的名字叫《时代广场的蟋蟀》。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有一次不小心搭错了车,从乡下来到了时代广场,遇见了个爱它的主人马利欧,接着它有交到了两个朋友,一个是忠诚的老鼠,还有一个是憨厚的猫。柴斯特用自己美妙的歌声帮小主人玛利欧一家摆脱了资金的困难,而它自己也成为了一名音乐家,但成为音乐家的它并不高兴,于是它开始想念家乡的自由和平静,在朋友的帮助下蟋蟀柴斯物终于回到了自己日夜思念的家乡。

也许有人会感到很奇怪, 为什么蟋蟀不在繁华的城市里当一名音乐家,而要回乡下呢?告诉你们吧,因为柴斯特继续在大城市里呆下去的话,那它就要永远失去自由;但如果它回乡下,它有无限的自由。

这本书中让我最感动的是柴欺特的那只名叫塔克的老鼠朋友,因为有一次柴斯特晚上睡觉时不小心把玛利欧一家辛辛苦苦挣来的2元钱给咬破了,塔克用自己所有钓积储帮柴斯特解了围。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要珍惜你身边每一份友谊 。因为有句名言叫:友谊是灵魂的结合,这个结合是可以离异的,这是两个敏感、正直的人之间心照不宣的契约。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本很好看的书,建议大家去看看。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本书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在乡下康涅狄格州的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也菜篮里,被那些人带到了火车上,坐在火车到了纽约,在纽约,玛利欧捡到了它,把它作为自己的宠物。在纽约,它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塔克老鼠,一个是亨利猫,它们三个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最后,柴斯特唱歌出了名,大家都认识这只蟋蟀,但是这只蟋蟀没有了自由。最后,柴斯特告别了朋友,悄悄的回到了乡下康涅狄格州,又像以前那样在树上吃树叶了。

这本书有着友谊,有着很深的情感。里面的句子非常好,词语也用的各式各样,我最喜欢的一部分就是晚宴:讲了三个好朋友在一起共同吃喝,有腊肠、糖果棒、巧克力、腌肉、火腿、一大碗凉拌菜、番茄、蔬菜、还有最后的加冰块的饮料,但是它们不小心把火柴盒碰翻,引起了大火,损失了好几摞报纸。

在这里,我感受到了它们有闯祸的、有高兴地、有烦恼的、有急躁的,这说明了作者灵活运用了故事情节。让我们喜欢读这本书,珍藏这本书。说道这里,我忘了一件事,就是我还画过《时代广场的蟋蟀》的情节连环画,一共有几十张,有五颜六色的颜色,这都是老妈帮助我和我一起做的。画着画着,就觉的都很好画,我喜欢我的画,更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友谊,了解了感恩。

人也有友谊、自由。但出名的就很少了,有的人想自由自在的生活,不想很忙很忙;但有的人想出名,挣大钱买吃买喝,过着幸福的日子。要是让我选,我就选自由,因为,自由比什么都重要,都好,要是自由着,比什么都快乐!

在这本书里,我学会了友谊,自由的滋味和出名的苦恼。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一口气读完了寒假必读书目——时代广场的蟋蟀,我对书中的主人公深有感触。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偶然搭错了车从康涅狄格州乡下来到了热闹繁华的纽约。在人情冷漠的纽约,他遇到了一位善良的男孩——玛利欧。

在男孩玛利欧的帮助下,他遇到了聪明又带有一些市侩的塔克老鼠和憨厚又忠实的亨利猫。这两位好朋友帮助柴斯特成为了纽约人气最高的演奏家,甚至打动了一直讨厌它的玛利欧妈妈。可是,当了演奏家的柴斯特不但没有高兴起来,反而却想回到自己原来那片宁静的故乡——康涅狄格州,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他乘着火车,回到了自己那一片心爱的土地。

我看过许多迫求快乐的故事,但乔治。塞尔登的《时代广场的蟋蟀》写得最感人,显然这事情不太真实,但是它表达的情感却是最真实的。他将柴斯特等人物描写的淋漓尽致。使我爱恨交织。

我们也在渴望快乐,追寻快乐。对于快乐,我们又何尝不该这样呢?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暑假我读了一本有趣的童话故事书,它的名字叫《时代广场的蟋蟀》,在喧闹人来人往的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书的作者乔治赛尔登偶然听到了一只蟋蟀的鸣叫,于是这个美丽的童话故事就这样产生了,以此来慰籍对故乡的思念。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蟋蟀和它的主人,好朋友的趣事。

书中让我印象很深的是柴斯特说的一句话:由我来承担!

一天晚上,柴斯特在梦游时吃了一张2元纸币,无奈的它向塔克求助。塔克出主意:“你把另一半也吃了”、“逃到加利福尼亚州去”、“把所有的东西弄乱,别人以为小偷来过”、“嫁祸给打扫车站的清洁工”。但柴斯特毅然决然地说:“不,做错事了,由我来承担!”最后塔克鼠和亨利猫都决心帮助它,塔克甚至贡献一生积蓄换取柴斯特的自由。

柴斯特做错事后没有逃避自己的责任,而是主动认错,敢于承担做错事情的后果。后来它有了很多好朋友,因为它那美妙的演凑,它也成为了有名的演奏家。

诚实的柴斯特教会了我做人要有担当,我为曾经拒绝认错的自己万分羞愧。去年,我把妈妈的苹果x屏幕不小心摔破了。由于害怕大人的惩罚,坐立不安的我一口咬定“不是我弄的。”找各种借口狡辩,就不承认错误。后来这件事不了了之,但是想起内心十分惭愧。看到故事中柴斯特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我幡然醒悟——做错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去承认自己的错误。我也要像柴斯特一样勇敢、诚实,于是我鼓起勇气,深怀愧疚之心对妈妈说:“妈妈,对不起,是我打破手机屏幕的。”承认错误之后我发现堵在心里的石头被搬开了,做事情也越来越自信了。

《时代广场的蟋蟀》给我上了重要的一课,在以后的成长道路上,我立志做一个犯错不逃避、勇于承担责任的好孩子。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作者是乔治。塞尔登(美国)。这本书曾获1961年纽伯瑞银奖。

有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腊肠的香味而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被报摊的小男孩儿,玛利欧收养,认识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和老实的亨利猫发生的奇妙故事。

我印象最深的是柴斯特梦游吃了两元钱钞票被关进笼子里,让我吃惊的是贪财的塔克老鼠,竟然拿出了他的`零花钱,帮助柴斯特走出了笼子。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塔克老鼠,它聪明,仗义,虽然有些贪财,但是他还能在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拿出他的两元钱,这几乎是他所有的积蓄了。

我读了这本书后,我很喜欢三个朋友之间的友谊,要有一个宽容的心,互相关心,友谊是伟大的,需要我们珍惜。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创作,名字叫《时代广场的蟋蟀》。从翻开书的第一页起,我就被那曲折的情节吸引了。这本书不但语言优美,更让我从字里行间中感受到什么是承担,什么是友爱。

主人公蟋蟀柴斯特来自康涅狄格州,原本它过着快乐的生活,可因为贪吃,跳进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市。之后,柴斯特被男孩玛利欧当宠物养,又和老鼠塔克、猫咪亨利结成了伙。每当玛利欧一家人睡着时,柴斯特、塔克和亨利都会听音乐取乐。之后柴斯特把纸币当柳叶吃了一半、不小心火烧报摊,玛利欧妈妈差点把柴斯特赶走。柴斯特却用它优美的歌声,震撼了纽约市的所有人。最后柴斯特想回家了,塔克和亨利帮柴斯特完成愿望,送柴斯特回到了康涅狄格州。

读完书,让我印象很深的是柴斯特说的一句话:由我来承担!

当柴斯特把纸币当柳叶吃了一半时,塔克对柴斯特说:“柴斯特,你把另一半也吃了,再让我们把报摊搞得很乱,装成小偷来过,把钱偷走了。不然你会受到惩罚的。”但柴斯特说:“不,我做错事了,由我来承担!”当柴斯特、塔克和亨利一不小心点燃火,烧掉报摊时,亨利叫柴斯特快走,不然会被赶走。但柴斯特说:“我要待在这,承担后果。”

和柴斯特相比,我们在犯了错误时,未必有这么勇敢,未必有如此担当。当我们不经意间把纸片扔到地上,随后我们会矢口否认:“不是我扔的。”当我们不小心碰掉了别人的文具,只要别人没看到,我们也会装作若无其事。当爸爸妈妈不在家时,我们偷偷看了电视,上了网,也绝不会承认的。我们常常在犯了错误之后,就会想办法去抵赖,不承认,以此来掩盖自己所犯下的错误。看完书想想,真是太惭愧了。

当然故事中最感动我的还是蟋蟀、老鼠、猫咪之间的友情。可以温暖人们的心灵,温暖整个世界。正是因为世界上有了这样的友情,人间才会变得更美好、更真实!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暑假里,妈妈送给我一本书,名字叫《时代广场的蟋蟀》。拿到书的第一反应就是觉得这个书名好普通,顿时失去了阅读的兴趣。但我转念一想,既然是妈妈推荐的,自然是有她的道理,便硬着头皮翻开了第一页。

随着阅读的深入,我渐渐被这本书的内容给吸引了,并一页接着一页看了下去,很快就看完了。被我这么一说,你一定也充满了好奇。想知道吗?那就让我为大家娓娓道来吧:

故事讲的是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的篮子,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学会了经典的音乐作品,还能自己作词作曲,并一举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因为现在的它无时无刻要装出一副面面高雅、处处优秀的样子,离它原来的样子越来越远。但在它的内心,却充满了对自由的渴望,对真实的追求。

在妈妈的微信朋友圈里,我是那个能说会画、才艺出众的小才女,也就是别人口中那个“别人家”的孩子。每次和妈妈参加她和朋友、同事的聚会,我总能收获很多赞扬的声音:“呀,优优就是优优,真优秀啊”,“小优优最棒了”等等。因此在妈妈的朋友面前,我不得不装出一副“百分百好孩子”的样子。可是,我的内心是多么的煎熬啊!我多么想像柴斯特一样,抛开我的假面,露出真实的自己。

那么你呢,我的朋友,在面对名利和自由的这道选择题时,你又会作出怎样的选择?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他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乔治·塞尔登。

文中主要讲的是蟋蟀柴斯特和他的小伙伴们的故事。

柴斯特原本生活在康涅狄洛州的小乡村里,因为贪吃误打误撞来到了大城市纽约。这里不禁让我联想到了我自己,也是远离家乡跟随父母来到了千里之外的杭州生活。

来到纽约以后,柴斯特认识了三个朋友,老鼠塔克,亨利猫,小男孩玛利欧。蟋蟀、老鼠、猫、小男孩,真是一个神奇的组合呀!

柴斯特天生有个爱好,那就是唱歌。而且歌声优美动听,于是玛利欧把柴斯特推荐给了他们的顾客,著名音乐家—史麦德利先生。这位先生听完之后连连称赞,不仅如此还把它刊登到了报纸上。于是柴斯特的`广告满大街都是,一瞬间成为了纽约街头人人皆知的大明星。

虽然在纽约过得很风光,成为了人人追捧的大明星,但是柴斯特的内心还是最想念在康涅狄洛州那个小乡村里无忧无虑的日子。

读到这里我又想到了我的老家—那是一个温暖而又充满回忆的镇子。

文章最后柴斯特最终放弃了大城市繁华选择了宁静的乡村。让我想起了一句俗语,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草窝。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读了很多很多书,其中我最难忘的就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

这本书是讲述了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进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马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马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成名之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安静的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故乡的故事。

当柴斯特刚刚来到纽约时,老鼠塔克就邀请他一起享用自己存的粮食:塔克跳进排水管里,过了一会儿,他总算找到了它要的东西,一大块傍晚时捡回来的腊肠。这本来是要当明天的早餐的,但是它心想,与生平见过的第一只蟋蟀会面,可是件别具意义的大事,丝毫马虎不得,于是它毫不犹豫地叼着腊肠,急急赶回报摊了。“你看!”它把腊肠丢到柴斯特面前,挺神气地说:“腊肠!我们一起来享受一点儿点心。”它把腊肠咬成了两块,并把较大的那块递给了柴斯特。从这里可以看出塔克老鼠热情、友好的品质。

有一次,柴斯特因梦游而勿吃了一张价值两美元的钞票,作为惩罚,柴斯特被关在笼子里直到马利欧赚到两美元的钞票为止。就在这时,它的好朋友塔克拿出它一生的积蓄——两美元又九十三分,帮助柴斯特。从这里看出了塔克老鼠乐于助人和它与柴斯特之间的友谊深厚。

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柴斯特出名了。可这让柴斯特的压力非常大,终于有一天,柴斯特决定回到它的故乡——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于是,亨利和塔克协助柴斯特回到他的故乡。从这里可以看出亨利和塔克很善解人意。

同学们,让我们向它们学习。让我们之间的友谊更深一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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