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优秀14篇)

时间:2023-12-01 18:57:35 作者:QJ墨客

工作计划书是一个有效的工具,可以帮助我们明确工作的重点和优先级,以及如何合理地分配资源。下面是一些成功人士分享的工作计划书经验和心得,希望能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启发。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有效解决燃煤、扬尘、机动车排气、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污染等问题,维护和提升城市形象,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3号)和张掖市人x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施方案》的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为手段,建立统一监管、统一监测、统一协调的全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决我县突出的燃煤、扬尘、机动车排气和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二)总体目标。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任务,重点企业全面达标排放,饮食服务业油烟、运输车辆、建筑工地扬尘、粉尘治理,达到环保要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保持在90%以上。

(一)重点监控项目。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烟尘。

(二)重点监控污染源。

1.县城城市规划范围内所有建筑、市政施工、拆迁和绿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

2.煤场、灰场、料场露天堆存和装卸扬尘。

3.物料和渣土运输、道路保洁扬尘污染。

5.机动车排气污染。

6.餐饮炉灶和露天烧烤油烟污染。

7.秸秆焚烧污染。

1.县工信局职责。负责落实限制发展和淘汰企业名录,会同县环保局提出高能耗、高污染工业企业整顿、关停名单;监督落实污染企业的关停、限产工作;会同县直有关部门指导工业企业按规范化要求整治厂容厂貌,加强对企业内部货场露天堆存物料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管。

2.县公安交警大队职责。严把新车登记和在用车辆尾气排放控制标准,提出机动车分时段禁行、禁鸣路段和监管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对高排放尾气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全面落实市上下达淘汰高排放尾气车辆的工作任务。配合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物料、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推进建筑工程物料、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化;会同县环保局提出全县定点机动车尾气污染监测单位,完成资质上报审核工作,并配合县环保局开展检查。

3.县建设局职责。负责监管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的污染防治。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设置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施工工地边界应设置高度1.8米以上的连续密闭的围挡,必须在建筑工地设置有效抑尘的密闭防尘网或防尘布;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必须辅以洒水压尘;施工过程中使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必须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覆盖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或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水压尘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施工期间,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工地内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性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应采取袋装化措施,可用电梯、物料提升机运至地面,不得凌空抛撒。配合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房管局做好建筑工程物料、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专项整治活动。

4.县林业局职责。负责监管绿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城市绿化工地应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喷水、围挡等降尘措施;土地平整后,1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否则要每天洒水1至2次或加以覆盖;植树树穴、绿化带所出坑土,要加以整理或拍实;种植完成后,树穴和各类绿化带回填土低于边沿10厘米以上,树坑应覆盖卵石挡板、草皮,或做其它覆盖;道路或绿地内各类管线敷设工程完工后,1周内要恢复路面或景观,不得留裸土地面;绿化产生的垃圾,主要干道、景观地区及繁华地区做到当天清除。

5.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负责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行为的查处和整治;负责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储存影响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和在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造成的二次扬尘的监管;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露天烧烤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清理整治活动。配合县公安交警大队、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做好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执法检查。

6.县交通运输局职责。负责出租车、公交车辆和相关运输货车的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张掖公路分局民乐公路管理段做好国道、省道道路施工扬尘污染环境防治和保洁工作;配合县建设局、公安交警大队、城管执法局做好建筑施工物料、渣土运输车辆治理整顿。

7.县工商局职责。负责依法办理淘汰取缔关停企业营业执照的吊销、注销工作;配合县环保局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单位,在工商执照年检时进行前置审查。

8.县农委职责。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推广应用。配合县环保局、城管执法局抓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监督管理。

9.县爱卫会职责。负责监督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落实城区、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并开展专项活动。

10.县环保局职责。全面监督管理各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加强对电力、水泥、建材、燃煤锅(窑)炉消烟除尘、烟气脱硫措施落实的监管,确定并公布重点整治企业名单,开展全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适时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管理,建立城区大气自动监测网络,定期通报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发布空气质量月报,负责建设完善城区大气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及时通报违规违法单位名单。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相关大气治污工作,会同县公安交警大队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11.县房管局职责。负责监管拆迁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拆除工程施工前,工地周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挡。拆迁作业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设施,以抑制扬尘飞散,拆除施工中的土方作业、建筑垃圾管理与运输等防尘措施,必须采取与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同样的措施,拆除工程完成后15日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必须采取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配合县建设局、公安交警大队、城管执法局做好建筑施工(拆迁)物料、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工作。

12.张掖公路分局民乐公路管理段职责。负责国道、省道道路施工扬尘污染及道路保洁污染防治工作。

13.县电力局职责。负责关停和限产企业的停断电工作。配合县工信局、环保局对大气污染企业采取停产、限产措施。

14.县供热中心职责。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完成集中供热项目年度建设任务。

1.明确目标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把控制大气污染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相关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分解细化本部门的目标任务,完善和落实具体措施,做到大气污染控制任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取得实效。

2.强化督促检查。控制大气污染涉及多个部门,县环保局要加强组织协调,部门与部门之间要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县监察局和环保局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每个阶段的控制和治理措施进行检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保证大气污染控制工作扎实推进。县环保、建设、城管、林业、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要设立防治大气污染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对举报的事项要立即安排查出,对非本部门主管的事项应在1小时内移交相应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要迅速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报送县环保局。

3.严格行政问责。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控制大气污染的责任,对行政不作为,未有效控制大气污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

为认真落实《xx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和《xx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根据《xx县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会议的精神,结合我局大气污染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交通工程建设扬尘防治和整治扬尘为突破口,坚持源头治理,综合防治,倡导绿色交通、低碳出行的方式。通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达到降低污染,节约能耗,提高效率,切实改善大气质量。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严格控制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加以严格控制,力争从源头上减少交通扬尘污染。二是施工现场必须打围作业,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三是督促施工单位与作业班组签订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防治工作实施目标化管理。

责任单位:工程股。

(二)干线公路的环境治理工作。一是加大公路巡查力度,严禁在公路两侧焚烧垃圾、杂草和落叶,进一步强化超限超载治理力度,营造整洁、优美的公路干线环境卫生。二是强化公路的日常保洁,加大养护力度,做好绿化工作。重点是国省干线的日常养护及清扫。同时,定期对公路花卉树木进行日常管养。做到1日两扫,全天式清扫保洁,特别注重浮土清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扬尘及垃圾污染。

责任单位:县公路养护管理段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三)营运车辆的淘汰更新工作。一是积极推广运输车辆的油改气工作。推广新能源车辆,淘汰高油耗、高污染车辆,减少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车辆的尾气排放,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二是加强城市客运管理,积极实施公交优先战略。积极探索我县公交运营模式,延伸线路,提高城市居民乘坐公共交通的出行比例。同时倡导市民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尾气造成的污染。三是强化营运车辆环保管理。配合公安、环保部门做好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严格新车和转入车辆的环保准入标准,加强营运车辆的年度审验把关,全面淘汰营运黄标车辆。

责任单位:县运管所、县二运司、县客运中心站、县出租公司。

(四)加强货运车辆的管理工作。一是加强货运车辆源头管理。要求货运车辆在运输易脱落、扬撒的货物时必须加蓬盖封闭,不得沿路撒落;对未采取措施防止货物扬尘脱落,可能污染大气环境的货运车辆一律不准上路行驶。加大对货运车辆不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行为的处罚力度,控制道路扬尘产生。二是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货运车辆遗撒、遗漏行为。要求渣土车辆驶出工地必须将车辆轮胎及底盘部位冲洗干净,杜绝带泥土上路行驶。加强路政巡查,重点对撒漏扬尘、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整治,减少大型货运车辆对公路环境影响。三是加强国境货车进城管理。积极配合县公安局明确过境货车绕行路线,加强监督管理,严禁过境货车入城行使。

责任单位:县运管所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县交通运输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单位、股室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采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重点,确保部署到位,按时完成方案各项工作重点。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重大纪念日宣传平台,普及大气环境保护知识,全面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认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知识的普及推广,加强大气污染危害宣传。

(四)加强日常督查。强化对全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督查力度,突出重点监督,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以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为目标,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和改进运输装备来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大力推动绿色交通科技创新,引导居民出行向绿色交通方式转变,积极开展绿色交通领域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减少我市交通运输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为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选择具有较好基础条件的公路、港口、场站枢纽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切实提升绿色建设理念,实施绿色优化设计,强化绿色施工组织和运营管理,合理使用绿色建设和运营管理技术、设施、设备、材料、工艺等。

加大城市公交车辆、出租汽车以及营运客货车辆、运输船舶的结构调整力度,合理提升节能、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车辆的拥有比例,强化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准入工作,推广天然气及混合动力车船,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车船,稳步推进运营车船的标准化改造,推广使用港口、场站设施装备和运营车船的节能减排技术。

积极发展集约高效的物流运输组织模式,重点探索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的合理路径,推进大宗货物和集装箱水铁联运。优化城市公交、客运班线的线网布局和站场布局,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稳步发展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切实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因地制宜推进建设适合特色的现代有轨电车和“水上巴士”。有效引导公众低碳出行,切实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绿色维修和节能驾驶培训工程,积极推广使用节能降耗产品和操作经验。

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技术,积极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强化运营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加快物联网技术在公路、水路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推广港口车辆和装卸机械智能化调度系统和无纸化作业、城市智能化公共交通与运营管理工程等,提高运输生产的智能化程度。完善交通公众信息服务。在现有交通公众信息服务平台中,增加低碳交通信息服务功能,努力建设和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

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完善绿色交通运输标准规范与法律法规,健全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贯彻市政府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按照“立足当前、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科学治污”的基本原则,加强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全区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七里河区环境污染治理行动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保证人民群众呼吸清新空气为目的,以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主线,全面推进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市区联动、综合整治,全民参与,打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区力争削减烟尘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城市煤烟型大气污染治理取得重大突破,焦化污染治理取得更稳定效果,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确保今冬明春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一)重点工作内容。

1、燃煤型大气污染防治。以燃煤污染控制为重点,大力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的燃煤窑炉、燃煤锅炉和洗浴业的燃煤洗浴炉巡回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着重解决污染设备闲置、使用硫份、灰分超标的劣质煤和不按规定操作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大气污染环境隐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二次扬尘大气污染防治。要在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堆煤场和堆渣场污染防治上下功夫,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的基础上,要求建筑单位和使用堆煤和堆渣的单位对易产生二次扬尘的煤场、料场、渣场、灰堆进行遮盖,封闭运输、半封闭堆放和喷洒覆盖剂等方法,有效防治二次扬尘污染。

3、区域面源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加大沿街焚烧监管。由相关单位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在大街小巷焚烧枯枝落叶、垃圾、废轮胎等杂物的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同时加强居民小火炉和市场取暖小火炉的监管,劝导居民和经营户使用无烟煤或洁净煤,确保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二是餐饮业污染防治。要在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坚决取缔露天烧烤、无专用烟道和油烟净化器经营户,督促整改,不断巩固近几年餐饮业综合整治成果。

4、机动车尾气大气污染防治。要坚决杜绝机动车尾气造成大气污染,定员定岗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置车辆尾气环境监测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测,对尾气超标和冒黑烟的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予以整改和处罚。

(二)任务分解。

1、区环保局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工业窑炉、燃煤锅炉、洗浴炉进行监督管理,及时下发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检查通知,组成冬防检查小组,采取“三查四看”(三查:联合执法检查、夜间检查和突击检查。四看:看煤质化验单硫份、灰分是否超标;看堆煤、渣场是否有防尘措施;看锅炉内是否添加有色添加剂;看污染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的有效工作方法,不定期对辖区内所有燃煤锅炉,冬季限产停产工业窑炉和洗浴业的污染设施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发现不按规定操作引起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进行上限处罚,同时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上加以控制。

2、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取缔城区露天烧烤,严格执行建筑垃圾排放审批制度,控制建筑、拆迁和市政施工的扬尘污染,各类工程周围要设置围挡,建筑物料要密闭管理或绿网覆盖,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治二次污染,对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单位将依法查处。

3、区工信局负责对煤炭市场和限产停产企业加强监管,严格控制各种高污染燃料进入市场,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污染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4、工商七里河分局负责对市场餐饮业和经营户的烟尘污染,油烟污染和小煤炉点火造成的低空污染进行长效监督性检查,要求个体经营户采取集中点火,分散取火的方法进行经营和采暖,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不断提高环境质量。凡申请设立、变更登记的饮食娱乐服务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时,必须提交环境保护审批文件。

5、七里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强化医疗垃圾集中焚烧管理,禁止自行焚烧和随意倾倒。

6、交警七里河、龚家湾大队负责严把机动车落户关,对尾气不合格的车辆不予落户;严把机动车年检关,对尾气超标的车辆不予年检。

7、区农业局负责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检查,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在各乡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8、各乡镇负责查处焚烧秸秆、麦草、枯枝落叶和农作废弃物产生面源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大力宣传使用促进农业产业化循环经济发展的秸秆气化炉,使农作物秸秆得到合理利用,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的居民小火炉进行登记造册,督促大家使用洁净煤或无烟煤防止低空污染,严禁使用有烟煤。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会精神,结合全区实际,扎实开展,打好冬防战役的“四个一”活动即:开展好一个星期的宣传活动、抓好一个月的夜间检查、落实好一百天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好一次扎实有效的座谈会。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1月初)。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区环保局牵头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星期的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展版、宣传标语,冬防知识宣传手册,积极开展冬防宣传进企业、进街道、进社区、进学校“四进”活动;下发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各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企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集中防治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连续夜查和为期100天的专项整治活动,主要整治任务:一是加强燃煤锅炉、窑炉和小火炉的管理,力争把煤烟型污染降到最低程度;二是深化工业废气污染源治理,努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三是突出解决好异味气体、餐饮油烟、近郊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四是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五是采取综合措施治理扬尘污染。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七里河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集中力量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对造成大气污染的单位下达停产、停建、关闭或整改通知,并及时上报七里河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督查阶段(20xx年1--2月)。

七里河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并于20xx年1月中旬召开由区冬防各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协调解决冬防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冬防工作抓的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各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提出批评和整改意见。

(四)工作总结阶段(20xx年4月10日前)。

各相关部门在认真总结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与不足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探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方法和管理模式,并与20xx年4月10日前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上报七里河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七里河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葛春晖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季霞区环保局局长。

王 军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胡云鸿工商七里河分局局长。

党政文交警七里河大队队长。

卞 炜交警龚家湾大队队长。

范仲阔魏岭乡乡长。

武文山黄峪乡乡长。

饶立坤西果园镇镇长。

李亮宗彭家坪镇镇长。

魏其东八里镇镇长。

肖正明阿干镇镇长。

王建中西园街道主任。

郑先喜西湖街道主任。

邹 涛西站街道主任。

马定涛敦煌路街道主任。

郑小梅建兰路街道主任。

肖 矛秀川街道主任。

胡 泉龚家湾街道主任。

敬军旺晏家坪街道主任。

朱永强土门墩街道主任。

高希明区工信局局长。

玄承民区文广局局长。

黄启明区农业局局长。

朱淑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主任由区环保局局长季霞同志兼任。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依法监管。组织相关部门每月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对国控、省控等重点污染源每季度进行一次监测。建立定期检查、登记和通报制度,相关部门每周要对污染企业进行一次检查,采取倒排工期的方式督办落实治理任务,每月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执行限期治理制度,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各责任部门要依法予以罚款、强制拆除污染设施、停产或停业等处罚。

(三)加强扶持和服务。对生产和供应型煤的企业,税务、工商、物价等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政策。技术监督、环保等部门要切实把好型煤和型煤炉具的质量关,积极为企业治理污染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提高污染治理质量。

(四)加强舆论监督。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主动地为防治工作鸣锣开道。通过开辟专栏、扩大报道等措施,广泛宣传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今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决策部署,宣传防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报道和表彰环保工作的先进典型,揭露和抨击污染、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宣传教育,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区环保局负责编印《七里河区冬防专项治理工作简报》,各责任单位每周五上午11点前将本周活动开展情况上报七里河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冬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五下午4点前将《简报》上报市环保局,实时报道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大气质量,保障省运会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等要求,结合我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环境保护“命门”意识,坚持政府主导、城乡并举、部门联动、分工负责,明确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形成责任具体、工作落实、绩效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物流园区、料场堆场、露天矿山、机动车排气、垃圾焚烧和重点企业等大气污染问题,确保空气质量良好天数持续稳定达标。

(一)道路、交通运输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公路分局、区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道路清扫冲洗保洁。区环卫局负责建成区内的道路清扫、冲洗保洁;公路分局负责建成区外国道、省道的清扫、冲洗保洁;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区外环路、路的清扫、冲洗保洁;各镇负责各镇政府驻地主要道路的清扫、冲洗保洁。城区主要道路机扫率要确保90%以上、冲洗率达到100%。国道、省道及城区外环路的机扫率、冲洗率要达到90%以上。道路冲洗时,要保持慢车速(低于15公里/小时)、大水量(高压喷水形成径流、将路面尘土冲入下水道),确保冲洗效果。

2、实施密闭运输。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渣土等散装物料密闭运输管理的通知》要求实施密闭运输,特别要抓好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密闭运输改装工作。严格执行路查制度,促进密闭运输工作有效开展。

3、禁止大货车违规进入城区行驶。交警部门要设置明显禁行标志并组织定点检查和经常性、全天候、不定时上路检查,杜绝大货车违反禁行规定穿城行驶;在主要交通路口划定大货车禁行区域,设立禁行标志,加强对城区内无牌、无证、遗撒、飘散的货运车辆及大货车违反禁行标志行为的查处。

4、做好路面硬化工作。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主要道路和负责的主要道路与支线的平交道口全部进行硬化,杜绝车辆带泥上路造成扬尘污染。

5、设立车辆冲洗站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进入辖区的主要道路设置车辆冲洗站点,对进入车辆实施冲洗保洁。各企业要在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

6、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区运营车辆双燃料改造工作,设立固定检查站,加强对城区外超限超载和未采取密闭运输装置车辆的查处。

(二)建筑、拆迁、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房管局、区园林局)。

1、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措施。所有施工场地必须按扬尘控制要求达到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六个100%。高空作业施工渣土集中袋装运至地面,不得抛洒,风力四级以上不得从事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2、区房管局负责拆迁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所有拆迁施工工地必须采取围挡、洒水降尘等扬尘控制措施,拆迁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渣土废料实施密闭运输。

3、区园林局负责城区裸露地面的硬化和绿化工作。

(三)物流园区和料场堆场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1、物流园区和经营场所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物流园区和经营场所必须对所属场地实施绿化、硬化和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密闭运输;设置车辆冲洗点,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

2、粉性物料堆场、货场扬尘控制措施。存放煤炭、灰渣、沙石、灰土等散装物料的堆场、货场的道路和场地必须实施硬化或绿化,并采取自动喷淋和洒水降尘措施;在贮存、堆放过程中采取制式固定的围挡、篷盖等全密闭措施;物料装卸过程采取封闭作业方式,并采取喷淋等防尘措施;进出车辆采取密闭运输措施;建立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保洁。

3、渣土堆清理整顿。严格按照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城区渣土堆清理整治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完成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所有渣土堆和建筑、拆迁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建立及时清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4、规划建设建筑垃圾吸纳场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规划建设建筑、拆迁垃圾吸纳场所,对垃圾渣土采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并建立规章制度,确保工作落实。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制止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

5、闲置场地绿化。对于闲置或未开发的裸露土地,实施“黄土不露天”工程,各土地产权单位或个人负责实施全面绿化,并采取围挡降尘措施,减少城区裸露地面。

(四)露天矿山开采加工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分局)。

全区“二区两线”(重要风景名胜区、城市规划区、铁路、重要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矿山禁止开采和石料加工,废弃露天开采矿山要实施生态恢复和绿化,符合条件的开采矿山要落实生态开采要求,严格按环评报告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和采取污染控制措施;石料粉碎加工企业要严格采取密闭作业、洒水降尘、场地硬化、围挡、密闭运输等扬尘控制措施,禁止向无制式密闭装置的运输车辆出售和提供原料。

(五)企业烟尘、二氧化硫、扬尘、化工异味污染治理(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1、企业烟尘、二氧化硫必须达标排放。对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治理设施,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企业,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土小企业,依法由区政府决定关闭。关闭工作由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省运会期间依法实施停产治理整改。停产整改由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省运会结束后,经环保分局、相关镇、街道联合验收,稳定达标的方可恢复生产。

2、排放化工异味的企业,必须做到厂界无异味。对产生化工异味污染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实施限期治理。在治理期限内不能完成任务的,由环保分局报区政府批准后,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停业关闭。

3、企业粉性物料必须采取库房式存放,临时性料场货场要采取严格的篷盖和围挡措施。

4、严格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加强企业进出货运车辆清洁运输的管理意见》要求,实施密闭运输和清洁运输。严禁使用无密闭运输装置的车辆运输粉性散装物料。

5、企业内的道路、场地要全部实施硬化、绿化,定期清扫和洒水冲洗抑尘;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排放。

1、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机构建设。环保分局要严格按照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确保路检、抽检率不低于本辖区内在用机动车保有量的5%。

2、加强对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检测站及机动车环保合格分类标志的监督管理。

3、加大对高污染(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力度。交警大队要采取路查措施,禁止高污染(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

4、交警大队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的淘汰力度。

(七)清洁生产审核(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按照省市要求,相关企业要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按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八)抓好秸秆禁烧(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要求,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抓好夏秋收后期的禁烧监管,防止后期焚烧现象的发生。

(九)垃圾焚烧污染防治(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负责查处在城区内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撒漏污染的运输车辆,负责城区及周边建筑渣土、生活垃圾私拉乱倒和垃圾焚烧及城区内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禁止城区内露天烧烤。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环卫部门要加强垃圾收集站点管理,严禁垃圾焚烧,对焚烧电线、橡胶、塑料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垃圾的,区城管执法局要严格依法查处。

(一)集中整治阶段。从9月6日起至9月26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按任务分解要求完成阶段性综合治理任务。

(二)检查验收阶段。9月27日开始,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和单位组织自查,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组织检查考核,通报有关情况。

(三)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大气污染集中治理结束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区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履行日常监管职能,建立联席会议、集中办公和联合检查等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实现大气污染治理的制度化、经常化。

(一)加强领导,严格责任。为确保全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决定成立全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环保分局、区环卫局、公路分局、交警大队、国土资源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林业局、区园林局、区房管局、供电部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具体负责调度督导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中遇到的问题,抓好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情况通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负责辖区内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工作。区监察局参与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并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职责情况。供电部对相关企业采取停电措施,确保关闭、停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将治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措施,严格考核。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定期组织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列入区政府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大气污染严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的单位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宣传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犯罪行为的曝光力度,提高群众参与和监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大气污染防治制度

所谓的超低排放,简而言之,就是通过多污染物高效协同控制技术,使燃煤机组的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达到天然气燃气机组的排放标准。

燃煤电厂是烟尘、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等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排放源。根据环保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年7月联合发布的火电大气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如下表:

浙能集团在满足现行国家排放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自我加压,实施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要求燃煤机组的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达到天然气燃气机组的排放标准,即烟尘5mg/nm3,二氧化硫35mg/nm3,氮氧化物50mg/nm3。

超低排放技术路线。

燃煤机组达到燃气机组的排放标准对电厂的环保设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天地环保公司采用多污染物高效协同控制技术,对浙能集团现有的脱硝设备、脱硫设备和除尘设备进行提效,并引入新的环保设备和环保技术对汞和三氧化硫进行进一步脱除,使电厂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和三氧化硫达到清洁排放的要求。

针对二氧化硫,主要是对fgd脱硫装置进行改进,采用增加均流提效板、提高液气比、脱硫增效环和脱硫添加剂等方式,实现脱硫提效。

针对氮氧化物,通过实施锅炉低氮燃烧改造、scr脱硝装置增设新型催化剂等技术措施实现脱硝提效。

针对烟尘、三氧化硫和汞,采用scr脱硝装置、低低温除尘、fgd脱硫装置、湿式电除尘等协同脱除实现高效脱除和超低排放。

技术路线图如下:

锅炉排出的烟气经过scr高效脱硝后,经过空预器出口的烟气通过新增的管式换热器(降温段)后降温至90℃左右,然后进入改造后的低低温静电除尘器,经过除尘后通过引风机、增压风机后进入吸收塔进行湿法高效脱硫,吸收塔出口的烟气进入新增的湿式静电除尘器作进一步除尘,再进入新增的管式换热器(升温段)升温至80℃以上后通过烟囱排放。

浙能集团超低排放项目实施的总体部署。

国务院在9月10日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长三角区域到2017年细颗粒物浓度下降20%、并明“确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

在这样的背景下,煤炭的清洁燃烧和清洁排放技术成了燃煤电厂未来发展的新空间、新蓝海,谁在这一技术上能突破,必然能给整个燃煤火力发电行业带来发展新机遇。

浙能集团走在了政策前面,于2013年在全国率先启动“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项目建设,并首先在已投产的嘉电三期7、8号两台百万燃煤机组,由天地环保公司负责改造实施。在建的六横电厂2×100万千瓦、台二电厂2×100万千瓦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项目也随机组同步建造。

目前,浙能集团已经着手开展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的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将从2014年下半年陆续开展此项改造工程,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改造工作。预计仅600mw机组改造总投资将达近40亿元。

在面对节能减排压力与雾霾威胁的背景下,超低排放技术的广泛运用将进一步提高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的清洁化水平,而且也为煤电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一种新思路。

超低排放实施的社会效益。

超低排放是浙能集团切实履行环境质量和公众健康的社会责任,积极推动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全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随着超低排放技术向浙江省内电厂甚至全国电厂的推广,将产生十分巨大的社会效益。

以六横电厂超低排放系统为参考,按年发电5500小时计,项目实施后每台机组一年可减排二氧化硫270吨、氮氧化物820吨、烟尘540吨。

经测算,如向全浙江省燃煤电厂推广,该超低排放技术每年可为浙江省减排二氧化硫近3万吨、粉尘近5万吨、氮氧化物7万多吨;如向全国燃煤电厂推广,每年可为全国减排二氧化硫近24万吨、粉尘近47万吨、氮氧化物近70万吨。

浙能集团率先实现火电厂超低排放。

锅炉排出的烟气经过scr高效脱硝后,经过空预器出口的烟气通过新增的管式换热器(降温段)后降温至90℃左右,然后进入改造后的低低温静电除尘器,经过除尘后通过引风机、增压风机后进入吸收塔进行湿法高效脱硫,吸收塔出口的烟气进入新增的湿式静电除尘器作进一步除尘,再进入新增的管式换热器(升温段)升温至80℃以上后通过烟囱排放。

浙能集团超低排放项目实施的总体部署。

国务院在9月10日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长三角区域到2017年细颗粒物浓度下降20%、并明“确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

在这样的背景下,煤炭的清洁燃烧和清洁排放技术成了燃煤电厂未来发展的新空间、新蓝海,谁在这一技术上能突破,必然能给整个燃煤火力发电行业带来发展新机遇。

浙能集团走在了政策前面,于2013年在全国率先启动“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项目建设,并首先在已投产的嘉电三期7、8号两台百万燃煤机组,由天地环保公司负责改造实施。在建的六横电厂2×100万千瓦、台二电厂2×100万千瓦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项目也随机组同步建造。

目前,浙能集团已经着手开展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的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将从2014年下半年陆续开展此项改造工程,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改造工作。预计仅600mw机组改造总投资将达近40亿元。

在面对节能减排压力与雾霾威胁的背景下,超低排放技术的广泛运用将进一步提高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的清洁化水平,而且也为煤电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一种新思路。

超低排放实施的社会效益。

超低排放是浙能集团切实履行环境质量和公众健康的社会责任,积极推动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全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随着超低排放技术向浙江省内电厂甚至全国电厂的推广,将产生十分巨大的社会效益。

以六横电厂超低排放系统为参考,按年发电5500小时计,项目实施后每台机组一年可减排二氧化硫270吨、氮氧化物820吨、烟尘540吨。

据介绍,浙能嘉兴发电厂百万千瓦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是全国发电行业最早实施的超低排放示范改造项目,于2013年8月13日开工建设?熏首批改造工程先后在嘉电8号和7号机组实施,总投资达3.95亿元。今年5月30日,国内首套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装置在嘉电8号机组率先投入满负荷运行。改造示范项目的第二台机组7号机也于6月8日并网投运。

与此同时,浙能集团对在建的六横电厂(2×100万千瓦)、台州第二发电厂(2×100万千瓦)、温州电厂四期(2×66万千瓦)等新建燃煤机组从设计阶段就按超低排放要求同步实施。其中六横电厂1号机组超低排放示范项目已于今年4月24日进入整套启动阶段。

6月20日,浙江省省长李强就专报信息《国内首套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装置在浙能嘉兴发电厂投运》作出批示:“这是一件大好事。请省环保厅组织力量评估,要大力推广。”

7月2日,浙江省环保厅副厅长虞选凌赴嘉兴电厂实地考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之后表示,浙能集团这项工作是对减排工作不断创新、追求卓越的良好典范,设备自投运以来是稳定可靠的,对我国在少油、少气的能源结构下进一步保障能源安全、持续推进减排工作意义重大。

浙能集团董事长吴国潮告诉记者,浙能集团目前共有控股燃煤机组装机容量1749万千瓦,占浙江省燃煤机组总量的“半壁江山”。2014年,集团还将对现役的嘉兴电厂4号、5号机组、乐清电厂1号机组、北仑二期3号机组等4台60万千瓦燃煤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从2011年开始,浙能集团就把超低排放技术改造提上了议事日程,计划在2016年年底前完成全部所属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17年年底前完成30万千瓦机组改造工作,基本实现集团机组全覆盖。预计总投资达近50亿元。

记者了解到,在浙能集团率先垂范的推动之下,2013年12月底颁布的《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要求2017年年底前,该省所有新建、在建火电机组必须采用烟气清洁排放技术,现有6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基本完成烟气清洁排放技术改造,达到天然气机组排放标准要求。

自主创新根治燃煤之“疾”

据浙能集团总经理童亚辉介绍,近年来,空气雾霾、pm2.5、酸雨等大气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困扰中国社会各界的“心头之痛”,而各行各业的燃煤锅炉、燃煤机组一度也成为“众矢之的”。为此,浙能集团在投入70亿元对全部燃煤发电机组实施脱硫、脱硝改造的基础上,从2012年就开始着手广泛调研国内外燃煤机组污染物治理的先进技术。在充分消化吸收及自主创新的基础上,浙能集团于2013年在国内率先提出了利用高效协同脱除技术实现“燃煤机组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的目标:即燃煤电厂的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天然气机组的排放标准,尤其是pm2.5脱除率可达70%以上。

浙能集团总工程师朱松强告诉记者,在嘉兴电厂率先实施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采用“多种污染物高效协同脱除集成技术”,对现有脱硝设备、脱硫设备和除尘设备进行提效,并引入新的环保设备和环保技术对汞和三氧化硫进行进一步脱除,使电厂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和三氧化硫达到清洁排放的要求。

据负责浙能集团烟气超低排放项目总体设计和施工的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达清介绍,按照集成设计要求,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后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完全可以达到燃气轮机组的排放标准,即烟尘不超过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不超过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不超过50毫克/立方米,比最新国家《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重点地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分别下降75%、30%和50%。

事实上,浙能集团的实际减排效果比设计要求还要好。今年5月底以来,西安热工院、浙能技术研究院等单位对浙能嘉兴电厂8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装置运行情况进行了严格连续检测。测试结果表明:机组满负荷时烟囱总排口主要烟气污染物为:烟尘2.6毫克/立方米,低于天然气发电机组5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大大低于国家对燃煤锅炉重点地区2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规定;二氧化硫28.8毫克/立方米,低于天然气发电机组35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明显低于国家对燃煤锅炉重点地区5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规定;氮氧化物22.7毫克/立方米,低于天然气发电机组5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明显低于国家对燃煤锅炉重点地区10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规定。

嘉电7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装置投运以来,正在进行后期调试和测试工作。部分检测表明,其烟气排放主要指标也优于燃气机组标准。这也表明该项技术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和可复制性。

为保证烟气污染物排放测试结果的权威性和准确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环境监测站和南京环境科学院对该项目两台机组的烟气排放主要指标(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和其它烟气排放指标(三氧化硫、pm2.5、液滴)正在进行连续监测。在此基础上,国家环保部火电评估中心将根据检测工作结论对该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技术路线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记者了解到,浙能集团自主创新的“多种污染物高效协同脱除集成技术”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并获得受理。

浙江省电力设计院院长沈又幸表示,浙能集团这一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我国在烟气排放清洁技术上赶上日本、德国等先进国家水平。

“可以看出,浙能集团的超低排放标准已远超规定的‘燃煤锅炉’标准,达到天然气等气体为燃料的排放标准。”浙江大学热能工程研究所副所长高翔教授说,“这一项目在现有重点区域排放标准下,还将大幅降低烟气中pm2.5、三氧化硫和汞的排放水平。”

另据了解,浙能集团该项自主创新技术具有广阔的产业应用前景:据测算,仅浙江省内燃煤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就达3512万千瓦,如果全部实施改造,需投入100亿元。而全国燃煤发电机组装机容量达7.86亿千瓦,全部改造可衍生出2000亿元以上的新兴环保产业规模。

性价比高化解燃煤之“忧”

对此,浙能集团安全生产与技术管理部副主任滕卫明分析称,要在不增加现有环境负担的前提下满足用电增长需求,可选择两种途径:一是大力发展狭义的“清洁能源”,如风电、天然气发电和太阳能发电,其二是建设超低排放燃煤机组。经测算,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增加的发电成本约为0.02元/千瓦时,即每度电成本为0.477元,远低于天然气发电的0.904元、风电的0.8元、太阳能发电的1元。因此相比较而言,通过超低排放实现火力发电的清洁化是“性价比”最高的选择。

此外,中国一次能源资源构成决定了煤炭是最主要能源,而且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煤炭的主导地位仍将不会有太大变化,当务之急是充分利用科技进步,加快实现煤炭的安全、高效、清洁利用,尤其是加快突破燃煤发电发展的环境容量制约。我国电力行业耗煤量占全国煤炭消耗量的52.8%,远低于美国的93.3%、德国的83.9%、韩国的61.7%。从长远来看,实施煤电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能有效解决煤炭资源利用和环境容量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突破煤电机组发展的环境容量制约,提高电煤在煤炭消费结构中的比例,大幅削减煤炭污染的排放,进一步提高清洁煤电在能源供应的比重,从而保障国家能源供应的战略安全性。

“这是我们国企的社会责任,也是省委、省政府交给我们的光荣任务,我们必须排除万难交出满意答卷!”浙能集团总经理童亚辉铿锵有力地说道。

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基础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强化重大风险的监控措施,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公司特与你签订《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管理目标责任书》,其责任指标与考核奖惩办法如下:

一、责任目标。

1、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零事故。

2、按计划参加培训率达90%。

3、按计划参加班组活动率达90%。

4、安全设施设备完好率达100%。

5、日常巡护、安全检查有效率100%。

6、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完成率100%。

二、考核要求。

5、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废渣达标排放;

7、加强对员工劳保用品的配戴情况检查督促,提高员工职业健康自我防护意识;

三、考核与奖惩。

1、本责任书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检查考核,公司设立专项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生产竞赛、三级危险点检查等考核奖惩兑现。

2、年度完成本责任书的各项考核指标,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安全管理达标,给考核人员进行奖励。

3、年度内发生事故,完不成本责任书的各项考核指标,公司按《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有关规定,对责任考核人给予警告和经济处罚,发生重大事故,实行安全否决。

__。

20__年__月__日。

大气污染防治简报

4月11日,记者从xx市召开的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广播电视大会上了解到,今年,保定市将强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十大工程”,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九项治本措施”,全面综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京津冀区域和全市空气质量。

据了解,此次保定市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十大工程包括:环主城区禁煤区建设工程、保北京津冀禁煤区建设工程、集中供热工程、分散燃煤锅炉替代改造工程、主城区消灭裸土工程、城市保洁提升工程、工业企业治污减排工程、“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清理工程、机动车污染整治工程及数字化立体监控监管工程等。

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九项治本措施包括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产业结构、规范城市建设、加强城市管理、治理企业污染、山区生态修复、加强机动车管理、推进农村建设、增强全民环保意识等9项若干措施。

据悉,20xx年,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以治污减排为主线,以工程项目为支撑,以执法监管为保障,实施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市县联动,标本兼治,城乡同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集中力量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十大工程”和“大气污染防治九项治本措施”,努力寻求大气污染防治的新突破。

大气污染防治标语

2、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切实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3、科学发展,生态优先,环境改善,环保先行。

4、改善空气质量,提高民众环保意识。

5、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创建生态宜居城市。

6、生命来源自然,健康来自环保。

7、保护空气,就是保护我们的肺。

8、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乡居民生活质量。

9、大家小家是一家,爱护环境靠大家。

10、整治城乡环境,共建美好家园。

11、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

12、养成良好习惯,共享美好人生。

13、做文明市民,建美好家园。

14、垃圾不乱扔,城乡更卫生。

15、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

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我县环境质量,完成"十一五"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环境目标,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民权县人民政府与金锣集团民权肉联厂签订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

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明确1名负责人主抓环保工作。环保规章制度健全。

持排污许可证排污。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三同时"执行率100%。

加强对治污工程的运行管理,确保治污工程正常稳定连续运行,不得擅自停运或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排放量。

20__年6月底前完成cod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足额按时缴纳排污费。

及时上报污染物控制计划和环境统计报表。

无污染事故发生。

要求你单位务必于12月1日前将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报告上报县人民政府并抄送县环保局。

具体考核办法另行下发,县人民政府将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奖惩。本"责任书"一式贰份,民权县人民政府和金锣集团民权肉联厂各保存壹份。

民权县人民政府金锣集团民权肉联厂。

(法人代表):

20__年4月日20__年4月日。

大气污染防治法之我见:兼评《大气污染防治法》

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习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新修订的法律将于1月1日起施行。

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是1987年制定的,修订时重点加强了对二氧化硫的排放控制,对防治煤烟型污染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别是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我国大气污染正向煤烟与机动车尾气符合型过渡,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雾霾等重污染天气频发,现行法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共设八章129条,除总则、法律责任和附则外,分别对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内容作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童卫东介绍,这部法律主要是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了地方政府责任,加强了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同时,从坚持源头治理,从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的角度完善了相关制度。

童卫东说,“修法重点解决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比如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是燃煤、工业排放、机动车排放。针对这些方面,法律中做了具体规定,尤其是对重点区域联防联治、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措施也做了明确要求。”

法律还增加了建立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对等内容,提高了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专家表示,这些修改将有助于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附全文如下:

大气污染防治法解读

防治大气污染是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大气污染防治法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8月29日,经过三次审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新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大阅兵”良好的空气质量让人们享受到了蓝天的美丽。如何让蓝天常在,让人民群众的期待变为现实?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就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法》)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新《大气法》抓住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主线,为推动大气污染物全防全控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下一步,环保部还将继续吸纳社会各界的建议,把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提到新的高度。

潘岳介绍说,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明确提及“大气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全部条文的1/3,这正是此法的最大亮点。《大气法》明确提出,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并规定了地方政府对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负责、环境保护部对省级政府实行考核、未达标城市政府应当编制限期达标规划、上级环保部门对未完成任务的下级政府负责人实行约谈和区域限批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转向以质量改善为核心提供了法律保障。

潘岳说,立法要对执法真正够用、管用。《大气法》立法宗旨明确、制度主线清晰、监管措施严密、处罚违法有力,有诸多创新,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顺应了公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新期待,明确了新时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是一部符合当前环保实际需要的法律。

潘岳说,修法过程中,很多环保专业人士认为当前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但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考核质量改善比考核总量减排便于公众监督,这完全正确。新《大气法》已经吸纳了这些意见。环境质量的改善是检验环保工作的唯一标准,环保部门需要在过去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改进考核方法,直接回应公众的期待,让环保考核工作和老百姓的感觉直接挂钩。

一是既要抓重点污染物,也要抓其他污染物。影响大气质量的因素很多,改善大气质量要全防全控。要从质量改善的需要倒推环保工作重点,而不局限于部分行业和企业的一两个指标。二是既要抓区域总量减排,更要抓点源排放达标。目前企业排放超标相当普遍,强化企业排放必须达标是基本要求,假如企业排放达标而区域环境质量仍然超标,那就应当实行总量控制。三是既要抓固定源,也要抓非固定源。除了控制工业企业等固定源外,对于机动车船等流动源和农业面源也要严格控制其污染物减排。

潘岳指出,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大气法修订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从长远的角度看,制定中国特色的“清洁空气法”是未来的发展方向,但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在现阶段立法还要考虑实际需要和现实可操作性,不能过于理想化。新《大气法》已较好地体现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秉持积极稳妥、突出重点、解决现实问题的原则,合理构建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制度体系。

潘岳说,《大气法》修法充分体现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整个过程完全开放,听取公众意见贯穿始终。以“公开”为例,新法要求公开的有11处规定。如新《大气法》明确要求,制定标准应当征求公众意见;省级以上环保部门约谈地方政府的情况、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建设单位新建项目的环评文件、重点区域内的大气监测信息和源解析结果、重污染天气。

应急预案。

突发重大环境事件监测信息等都要向社会公开;环保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方便公众举报,并反馈举报处理结果。

潘岳表示,《大气法》修订过程中,我们也注意到舆论既有肯定,也有质疑、批评,有些还比较尖锐。据了解,提出意见的专家学者都是长期关心环保事业的热心人士。正是由于有来自不同方面的意见建议,才推动了新法内容的不断完善。除向他们表示衷心感谢外,更希望他们继续坦诚尖锐地提出批评意见。环保部将秉持开放,虚心听取。法者,国之公器。修订《大气法》,大家有权知情、参与和监督,有责任积极建言献策。希望社会各界不仅关注大气法的修订,也要关注今后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制修订;不仅关注立法,也要关注法律的实施,再好的法也关键在于能否真正执行到位。

大气污染防治简报

4月5日上午,新密市召开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会议通报了近期省、郑州市有关会议主要精神及全市目前工作进展情况,安排了下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新密副市长姬贤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新密市环保局负责人传达了省市会议精神、通报了我市第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并就重点区域工作推进方案进行安排部署。

姬贤杰在讲话中指出,今年以来,随着气象条件的'好转,措施的到位,各项指标逐步回落,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但通过近期市环境攻坚办督导和发现问题来看,我市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松懈思想,工作一抓到底的力度不够,任务落实还不到位。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姬贤杰要求,全市上下必须紧紧围绕省、市确定的攻坚总目标,在全面推进大气治理措施的同时,克难攻坚,迎难而上,针对季节特点和薄弱环节,盯紧突出问题和短板,特别要做好重点区域内站点周围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方案确定的各项措施和任务,确保全市大气质量持续好转。

大气污染防治法作文

《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制定,1995年、20经历过两次修改,本次修改在已经启动,但是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修订工作一拖再拖,直到12月,大气污染问题已威胁到公民的日常生活和生命健康安全之时,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修订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经过八个月的三次审议,这部被称为“雾霾法”的修订案终获通过。

“治霾”亮点。

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共八章129条,从内容上看,不仅实现了与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衔接,也将“大气十条”中的有效政策转化为法律制度,除总则、法律责任和附则外,分别对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内容作了规定。

一、立法目的。以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公众健康,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强化了地方政府责任,加强了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同时以标本兼治的理念,不仅制定严格的治理措施,还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的角度从根本上解决大气污染的问题,如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优化煤炭使用方式,推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减少煤炭生产、使用、转化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等。

二、污染物总量控制和限期达标制度。大气污染的防治,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推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舶、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将挥发性有机物、生活性排放等物质和行为纳入监管范围,鼓励清洁能源的开发和优先并网。实行限制达标制度,限期达标规划向社会公开,政府每年向本级人大报告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也向社会公开。

三、对大气进行动态监管。新法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展对大气污染来源及其变化趋势的分析”,对变化趋势的分析体现了对大气环境的动态监管,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转型期,经济下行压力大,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污染物排放等具有不确定性,环境管理措施变化必须具有合理的预期,才能适应社会的需求。

四、制定系列环境标准。包括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煤、燃油、石油焦、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烟花爆竹及锅炉等产品的质量标准。规定“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并与国家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互衔接,同步实施”,这项规定的针对性很强,明显是为了解决机动车污染问题,预示着石油炼制企业必须按照燃油质量标准生产燃油,同时也为环保部门和质监部门介入石油炼制和供应提供了法律依据,打破了“三桶油”在油品质量控制方面的强势局面,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五、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由环保部门划定重点防治区域,确定牵头地方政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重点区域内的新建、改建及扩建用煤项目,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不仅在总则中提及联防联控,还专门设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一章予以规制。

六、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对于重污染天气的治理措施,也专设一章即第六章,要求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地方政府制定应急预案,根据预警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停产、限产、限行、禁燃、停止建筑施工、停止露天燃烧、停止学校户外活动等应急措施,并鼓励燃油机动车驾驶人在不影响道路通行且需停车三分钟以上的情况下熄灭发动机。

七、目标责任制、约谈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为实现改善空气质量目标,三种制度齐下,督促地方政府为当地的空气质量负责,并要求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同时,还提高了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如违法或超标排放的,处以最高一百万元的罚款,并实施按日计罚制度。对监测数据造假的,不仅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罚款,还有可能取消检验资格。

阳光所参与立法的成绩。

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此次修订,在修订案的征求意见稿公布后,阳光所积极参与,经过反复调研和商讨,郑重提交了修改建议,新法发布后,经过比对发现阳光提出的建议居然有五项被采纳,彰显出阳光人在法律实践的同时,依据归纳总结的实战经验影响着国家立法,同时也是阳光人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为大气环境的改善尽了一份微薄之力。

一、阳光所建议“建立地方空气污染状态指标评估和发布机制”,被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采纳,“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标准适时进行修订”,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全国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二、阳光所建议增加“国家建立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机制,并根据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变化情况调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该建议被采纳在第二十四条中,要求地方环保部门在制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时,需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承载力、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商有关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三、阳光所建议增加“国家优化城市交通结构,倡导绿色出行”,该建议被采纳在第五十条中,“国家倡导低碳、环保出行,根据城市规划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并改善城市交通管理,优化道路设置……”

四、关于对机动车的排放检测,阳光所建议增加“主管部门以及授权单位应当在道路上对在用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第五十三条采纳了这一建议,增加了“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配合。”

五、关于喷洒农药和焚烧秸杆的处罚,阳光所建议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第一百一十九条采纳了这一建议,将草案中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责令改正”,修改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修法的缺憾。

总而言之,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旨在解决当前大气污染防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比如针对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燃煤、工业排放和机动车排放,体现了国家对大气污染治理的信心和决心,但是鉴于最终方案难免是利益博弈和妥协让步的结果,所以仍有一些缺憾,比如:一是尽管对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都有具体的规定,但是缺乏公众监督措施,如此前学界热议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在相关政府不作为的情况下,该法实施的效果可能要打折扣;二是未确定公民的清洁空气权,且新法实施还需依赖配套的环境标准和地方法规的制定,从时间考量,延长了大气污染持续时间和新法实施的效率;三是很多倡导性的立法,如使用“推行、鼓励、支持、采取”等词,由于无相应的法律责任,被学界指为是“既无大错也无大用”的空制度,导致该法的行政管制色彩依旧很重,如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如何调整,仍不得而知,可能还需等待另一部能源立法的出台来规制,再如要求提高燃煤的洗选比例,但提高多少,怎么提高,没有具体的规定。此外,关于机动车停车三分钟主动熄灭发动机的规定,执行的困难比较大,主要还是依靠驾驶员的自觉了。

大气污染防治不等人,防治雾霾急需法律手段和工具,基于这一点,我们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成果还是有相当的积极意义的,它是一部符合实际需要的专项环境法律。希望该法实施后能尽快发挥预期作用,满足社会的期待。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