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发言稿大全(13篇)

时间:2023-11-30 07:51:37 作者:念青松

演讲是我们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的重要方式,而发言稿则是演讲的重要准备工作之一,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语言和思维。发言稿的质量直接影响到观众听取和接受的程度,以下是一些值得推荐的范文,供大家参考。

局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发言稿

局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发言稿范文就在下面,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这一天,各位领导说什么?请看下面的局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发言稿吧!各位朋友们不仅仅在这一天要维权,其他时候也应该主动的维权哦!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虎跃山川万木荣,xx建设凯歌颂”。

阳春三月,乍寒渐暖、万物复苏,在我们刚刚欢度了新春佳节和热烈祝贺全国会议胜利闭幕之时,又迎来了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在今天这个广大消费者自己的节日里,首先请允许我代表xx工商局向xx基地的广大消费者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祝福,向关心和支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首刚刚过去的20**年,是xx基地经济发展非常困难的一年。

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xx工商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责。

围绕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和谐”年主题,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在xx辖区广泛开展12315消费维权“五进”和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的工作,在辖区23个单位全面建立12315四级网站,尤其是已在7所学校(含一所大学)全部建立了12315消费维权站,实现了在xx大、中、小学的全覆盖。

达到了在中小学解决投诉率100%,进校园进课堂覆盖率100%,学生知晓率100%的工作目标。

同时,我局加大执法力度,着力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和各项职能工作。

全年共开展各类专项检查25次,出动执法人员318余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500余人次,组织抽检5大类、7个批次产品,下架退市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食品6个品种,260余公斤,没收过期食品170余公斤,受理各类消费者申诉和举报62起,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万多元,咨询服务400多次。

有效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xx基地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步入崭新的20**年,中消协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主题确定为“消费与服务”。

其基本涵义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是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

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点,是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的重要内容。

实现“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的工作目标,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开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就是要督促和推动社会各界进一步认真履行国家法律规定的责任,加强消费维权的社会保护力度。

特别是经营者作为市场主体,在保增长扩内需促发展方面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提供优质服务,改善消费环境,满足消费需求。

同时要在全社会倡导新的维权理念,加强消费教育和引导,加强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加强各方面的信息交流与整合,发挥好消协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消费者的桥梁、纽带作用。

同志们、朋友们,为了做好今年的消费维权工作,我局将积极组织开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消费责任意识、诚信意识、环保意识和可持续消费意识,营造良好的“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氛围。

着力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通过各种形式提高经营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责任意识,推动广大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切实承担起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希望今天被命名和表彰的“食品安全示范店”和“先进个体工商户”带头执行各项法律规定,切实履行经营者应尽的职责,继续做好各项工作,严格保证服务和产品的质量,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多和更好的放心产品和服务。

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和深化维权体系,进一步加强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努力做到以和解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

我局将始终如一的关注民生,维护民利。

围绕与广大消费者吃、住、行、用等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商标侵权、虚假广告、无照经营、打击传销、反不正当竞争等执法行动,切实改善和维护健康、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尊严,为开创xx基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和促进xx基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不懈地努力!

祝各位领导、同志们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祝xx基地的广大消费者朋友们幸福、安康!

同志们: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广大消费者的节日。

首先,我代表县政府向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工作在消费维权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各行政管理部门和消协组织在过去的一年,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我县消费维权工作实际,认真履行《消法》赋予的职能,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强化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纠份,大力推进“一会两站”建设,不断扩大消费维权组织网络,促进消费维权体制、机制迈出新步伐,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广泛认可,为促进经济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同志们,在全面推进我县小康建设的关键时期,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县、关注和改善民生、促进科学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已成为时代的主旋律。

各有关职能部门和消协组织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一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广大人民群众是消费的主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是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本质要求的具体体现。

坚持以人为本对维权组织来讲,,就是要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想消费者之所想,急消费者之所急,帮消费者之所需,不断为消费者消费者排忧解难,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消费者的利益。

各行政职能机关和消协组织要站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高度,着力推进消费者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问题的解决,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正确处理消费维权与服务大局的关系,积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根本目的。

各行政职能机关和消协组织要正确认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与服务大局、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切实把消费维权工作与服务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深入开展消费教育,积极引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消费,着力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扩大消费需求,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

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把扩大内需、改善消费结构、优化消费环境、引导消费预期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努力为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三是要正确处理消费维权与防范和化解消费纠份的关系,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消费维权涉及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稳定。

各行政职能机关和消协组织要在最大限度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在防范和化解消费纠份上下功夫,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扩大维权网络社会覆盖面,特别是要发挥遍布城乡的“一会两站”的作用,既要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把消费纠纷矛盾化解在基层,又要进行综合分析,从众多消费者咨询投诉中,善于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超前防范消费纠纷,尤其是群体性消费矛盾,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情况,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建立碘化汞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消费关系发挥重要作用。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使命光荣、任重道远。

希望同志们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省工商局和省消委会对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来宾、各位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在此,我就20**年全省消费维权工作情况、20**年工作重点向大家作个通报。

一、20**年工作情况

20**年,全省工商系统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引领,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围绕实施xx工商“257”战略,深入贯彻落实新《消法》,严格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强化侵权案件查处等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是狠抓新《消法》宣传培训,营造舆论氛围。

分层次分片区开展了工商系统、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品牌经销商、大型商业企业、通信运营商、主流新闻媒体等群体的集中培训。

传统媒体与网络宣传结合,编印宣传资料、发布消费提示、曝光侵权典型案例、制作公益广告、解读情景剧和微电影等,在电视、网络媒体、大型户外广告屏、公交车、出租车等滚动播出。

在4329个消费维权服务站和11990个“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分会和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及消费集中,人流量大的商场、客运站、码头等张贴新《消法》宣传画,发送法律手册。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夯实监管基础。

制定了《xx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xx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管理办法》、《xx省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工作规则》、《xx省工商局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相关标准》、《xx省工商系统“诉转案”对接机制指导意见》,引入了承检机构竞争和评价机制,统一设计制作了12315形象识别规范手册。

三是强化质量抽检,加大案件查处。

以电器、服装、皮鞋、儿童用品、燃气用具、妇女护理用品等为重点,开展了“红盾春雷行动20**查处不合格商品专项行动”。

专项开展了雅安地震周边建材市场、服装市场等专项整治。

全年抽检流通领域商品9919个批次,查处不合格案件xx件,下柜不合格商品货值xx万余元,不合格商品退市率100%,省本级向社会发布27种xx个批次重点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信息。

通过“诉转案”机制发现案源,运用新《消法》查处侵害消费者侵权案件3393件。

四是延伸维权网络,切实调解纠纷。

加大“一会两站”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深入开展12315“五进”活动。

“一会两站”调解投诉xx件,“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调解投诉6907件。

全省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xx件,调解成功 xx件,调解成功率98%,同比增长近1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xx万元。

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的投诉488件,加倍赔偿金额53.41万元。

五是突出服务行业整治,保障消费环境。

加大相关服务领域监管力度,依法查处相关服务领域欺诈消费者或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经营者法定义务等各类违法行为。

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取缔无照经营xx户,立案xx件,案值xx万余元。

20**年,全省消委会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积极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各项公益性职责,较好地完成了消费宣传指导和消费咨询投诉调解工作。

省消委会先后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20**-20**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20**年度消费维权新闻宣传省级先进单位、全国消费者协会系统投诉与咨询信息化建设工作三等奖。

一是大力开展新《消法》宣传普及和培训。

采用培训班、电视报纸开设专栏、开设选修课、讲座等方式大力开展新《消法》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

联合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xx工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省内外参加竞赛的共达22万余人。

二是及时化解消费纠纷。

全省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8552件,解决28122件,投诉解决率98.4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69万元。

三是引导健康文明消费。

围绕新《消法》倡导的消费方式,着重引导消费者自觉养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观念,并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省消委会先后开展了成人用单皮鞋比较试验、沐浴剂比较试验、家装材料比较试验。

联合市州消委会开展了反对食品浪费消费体察活动,社会良好反响。

四是搭建便捷维权平台。

充分运用社会资源、社会力量参与消费维权工作,为消费者搭建了更加便捷的消费教育和维权平台。

省消委会针对近年来家用汽车消费热点问题,聘请了涉及汽车专业知识和消费维权等方面的专家21名,成立了省消委会家用汽车专业委员会。

在移动通信集团xx公司、电信xx分公司等9家单位分别建立了省消委会直属消费纠纷调解服务站,初步实现了“投诉不出消费场所、将纠纷化解在企业”的目的。

五是开展了贯彻落实新《消法》的调研工作。

认真开展了贯彻落实新《消法》的调研工作,省消委联合相关单位分赴省内各地基层一线,调研总结宣传各地贯彻实施新《消法》的好经验好做法,起草了《关于贯彻实施新〈消法〉调研情况的报告》,重点梳理了基层消委会实施新《消法》所面临的疑难问题和建议,分别上报中国消费者协会、政府领导,并得到中消协领导的充分肯定,政府领导作了肯定性批示。

二、20**年工作重点

20**年,既是新《消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也是《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实施第一年。

全省工商系统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实施新《消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努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消费维权法治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消费维权制度机制,大力推进12315投诉平台建设和“五进”活动,加大商品质量违法案件和有关服务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努力提高消费维权工作能力和水平,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全省工商局将重点抓好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新《消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深入贯彻落实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开展有重点、有声势、有影响的《消法》主题宣传和“五进”宣传活动。

加大对《处罚办法》的教育培训和宣传力度,在组织系统专题培训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处罚办法》,提升运用能力,督促经营者完善自律制度。

二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12315平台数据的分析利用。

继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探索建立全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机制和承检机构综合评定制度。

重点推进“诉转案”对接机制和协同共治社会化维权模式。

加大12315数据利用的深度,大力推进“诉转案”对接机制,严格依法查办消费侵权案件。

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对消费者诉求相对集中的重点行业或者企业,组织行政约谈,督促经营者及时整改。

三是强化流通领域商品抽检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

组织对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建材等重点商品和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总代理、经销商等重点场所的抽检。

组织开展农村商品质量、儿童用品质量、电动自行车、建材市场、服装市场等专项整治。

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有关服务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今年中消协确定的年主题是:“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全省消委会将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方略,按照省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各项公益性职责,以进一步宣传普及新《消法》为目标,以引导广大消费者转变消费理念、逐步形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为抓手,加强消费宣传、消费指导和消费咨询投诉调解工作,进一步促进我省消费维权事业发展。

将着重抓好七项工作:一是积极推动并参与《xx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工作。

消委会将把贯彻实施新《消法》以来调研发现的问题,进行细化并建议纳入《xx消条》修订内容。

二是推动并建立我省消费维权公益诉讼案件审查和保障机制。

探索建立省消委会履行公益诉讼法定职责的工作程序;建立公益诉讼启动审核和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公益诉讼案件专项保障资金帐户、接受社会捐赠和社会监督等系列制度;适时召开消委会公益诉讼研讨会,邀请省法制办、省高院及相关专家、学者和顾问团律师进行专题研讨。

三是进一步做好消费咨询投诉调解工作。

指导各市(州)消委会依据省消委会、省工商局和省高级人民法院三方制定的《工商行政调解、消费争议调解司法确认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诉调、仲调对接机制,提升消费调解文书的法律地位,提高调解结果的执行率。

省消委会将继续加快官方微博、微信及网站的建设,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网上咨询投诉服务;四是开展相关项目的比较试验,加强消费教育指导工作。

计划商请宣传部门和记协等联合开展“xx省消费维权好新闻”评选活动,增强消委组织的社会影响力;继续创建消费教育示范基地,积极参与“质量月”、“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并发挥其作用;突出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组织开展节能、环保等方面的商品和服务的消费比较试验、消费调查、体验等活动;向消费者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向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是进一步完善xx省消费者(或消费环境)满意度指数编制方案。

以餐饮行业、家电服务、保险、金融服务等行业满意度为切入点,进一步论证和完善方案,联合各市(州)消委会,适时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为编制xx省消费者(或消费环境)满意度指数工作打下基础,并适时向社会发布。

六是调整优化“3.15”志愿者队伍,进一步拓展社会化消费维权工作。

在金融、保险等行业和大型电商企业建立行业消费咨询专家委员会,面向社会聘请新一批“3.15”志愿者、消费咨询专家,进一步拓展消费维权社会化程度。

七是组织开展全国消费者协会第三届投诉技能大赛xx赛区的选拔工作。

谢谢大家!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发言稿

大家好!

昨天是3月15日消费者的节日,我昨天晚上看了央视的三一五晚会以后,我十分的感慨,这次和往年一样,都曝光了很多黑心商人的一些令人十分不齿的行为,看了这一次的晚会我对这些可怜的消费者感到十分的同情。

这次令我最寒心的就是__,__它是全球连锁的,没想到他们会这么黑心,这样的快餐店应该尽早曝光他。记者就去调查了一下,到了里面,工员们虽然看着特别忙,其实他们闲得很,他们炸出来的所有的薯条什么的,全都已经超过了保质期,它们的机器都发出了嘀嘀嘀嘀的响声,他们也不管,继续把更多的油炸类食品放进了保温箱。而且,令我们更加不齿的是,一个员工他拿出了很多牛肉,但是不小心掉在了地下,但是他们仍然不以为然的把那掉在地上了的牛肉给顾客吃。这是多么的恶心呀,这样的,应该趁早把他在全球的店都给拆了,以免他再一次祸害人间。

然后讲的就是金子,千足金、三个九,这些都是我们经常在黄金销售商店里看到表示黄金纯度的字眼。央视315晚会曝光黄金行业乱象,所谓的千足金,它意味着我们购买的黄金首饰是由纯度能够达到千分之九百九十九的黄金打造出来的。

但是加了“铱”就不行了,很多都没达标,而是添加了另一种元素,“铱”在化学元素周期表当中与黄金紧挨着,它的密度与黄金非常地相似,但它的价格是黄金的五到十分之一。有很多很多的厂家把“铱”缠在金子中,做成首饰来卖给消费者,他们那这些金子就当真正的金子一样买,甚至价格还比金子还贵,如果大家都去买他的金子,那他就赚大了。

在我们的身边,有很多很多不良的企业家,他们会在很多很多的商品上做手脚,但是卖的价格比真品的还要贵,所以,以后我们就不要买他们的,让他们的__计永远的不能得逞。

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表彰大会上的发言稿

同志们朋友们:的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暨全市金融消费安全知识宣传年启动仪式,目的就是要高唱“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20xx年消费维权主题,突出金融消费安全,强化消费权益保护,提升消费对经济拉动作用,为咸宁绿色掘起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在此,我谨代表市工商局、市消委,向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各级。

领导。

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工作在维权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接访日制度,畅通了消费维权渠道;通过组织消费热点评议活动,开办《3·15我们在行动》专栏,每月公示消费热点和消费警示,批露重大维权案例,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和维权能力。去年,全市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x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5.7万元。

但是,我们还应看到,广大消费者对当前的消费环境还不尽满意,商品房、食品、手机、家用电器、汽车、金融等行业领域的消费纷争和矛盾还较多存在,部分农村地区,假冒伪劣农资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一些更为隐形、不断升级的消费欺诈行为不时出现,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消费权益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络、短信、微博投诉举报,不断提升12315业务平台接通率、办结率、满意率,将12315建成群众信访的第二渠道,提升消费维权。

络功效;要完善重要商品和服务消费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强化质量违法、假冒商标、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查处,提升消费维权执法功效;要完善消费纠纷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等相衔接的多调联动模式,构建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

同志们、朋友们,我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携手共治,我们就一定能开创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就一定能为咸宁实施绿色掘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发言稿

大家好!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广大消费者的盛大节日,更是每个维权人的“提醒告诫日”。“公平守正安心消费”是今年的权益日主题,也是“共同体”理念的进一步显现,需要我们每个消费者为之努力。

“线上”+“线下”,维权要有速度、有温度。近年来,我们惊喜地发现,315维权活动形式多样,深入人心,网上维权、维权热线、维权晚会、维权公益活动……维权已经深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角落,我们可以感受到维权里的政府速度和温暖。

面对今年疫情的特殊情况,__市消保委开展互联网消费投诉咨询公众服务日、消费维权宣传推广和线上互动活动,以搭建网上咨询投诉受理快速通道为中心,借助网站和微信平台作为消费咨询投诉主入口,通过“一个平台统筹,多个部门联动,凝聚多部门维权力量”实现消费者足不出户即可投诉维权,真正实现解民忧、暖民心。

谢谢大家!

315消费者权益日发言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对于提高消费者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意义重大。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消费者保护事业、关心支持工商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向战斗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线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既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多年来,我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始终坚持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特别是20xx年以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和关怀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拓创新,扎实开展工作,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是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成果明显。20xx年以来,全市消协系统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3万余人次,受理投诉2136起,处结2136起,处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4万余元。提供案件后政府罚没款19余万元,支持消费者起诉9件。通过消协工作人员扎扎实实的工作,化解了大量的消费纠纷,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赞誉,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是消费宣传指导工作富有成效。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强消费宣传和指导,向广大消费者介绍消费知识和消费方式,引导消费者科学、正确、健康消费;采取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在中国工商报、新华社网等新闻媒体发表新闻报道和信息56篇;发布《消费警示》8次;举办《消协简报》3期。荣誉牌匾召回制、维权护农及建立一会两站经验做法分别被青岛市消协以简报形式转发。根据投诉情况,有针对性地深入到消费者满意单位及部分企业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健康维权有关知识的宣传13次,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培训班10期,召开座谈会8次。

三是积极开展了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消费者协会针对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对食品、药品、饮料、酒类、农资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的商品进行了重点监督。特别突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5600余家。

四是消费维权机制进一步完善。以提高消费维权效能为目标,健全了消费警示、投诉信息反馈、消费者咨询首问负责、投诉案件督办、申诉举报案件转办等六项制度,建立了消费维权长效机制。

五是一会两站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六项工作举措,统一规划,严抓落实,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保质保量的建立和完善了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有序推进一会两站工作全面实施。截止20xx年12月底,xx市所有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社区全部建立健全了一会两站,做到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履行职责规范、发挥作用明显。

六是以食品安全和红盾护农为重点,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严格落实工商所辖区负责制和执法人员片区负责制,层层签定。

责任书。

明确监管目标和责任将农资、食品监管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了农资市场和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食品安全示范店10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场1处发挥了良好的典型示范作用;实行了食品质量抽检制度对存在问题的进行了曝光。利用农资供需旺季和节日对农资市场和食品安全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立案查结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22起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今年的年主题确定为新消费我做主,其主要含义是:

新消费是引领消费结构升级,促进经济模式转型的新动力,是改善民生、推动发展、完善机制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新消费需要新理念和新举措。20xx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新消费我做主,是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支持和肯定,也是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日益向好的呼唤。

新消费我做主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围绕这一消费年主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创新维权举措,努力开创维权工作新局面。今年,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宣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xx大、xx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护权的意识与能力。

三是宣传消费和谐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为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做贡献。

四是发动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向消费者介绍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知识,并接受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五是宣传名优商品和优质服务,推动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以便让消费者在了解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基础上放心消费、科学消费。

六是发布有关安全、健康的消费警示、提示,向消费者披露损害生命健康的商品、服务及不法经营者的信息。

七是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特别是对损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八是宣传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志愿者的先进事迹。

九是组织法律工作者开展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以及社会各界全面深刻理解消费和谐年主题的主要含义和内容,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和作用,营造良好的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活动氛围。

二、围绕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大力开展消费指导和消费教育活动。

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开展节约用粮、用水、用电、用油、用纸等系列消费教育活动,引导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各有关方面崇尚节俭,反对浪费,保护环境资源,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树立可持续消费观。同时,在农村组织开展科学使用化肥、农药等消费教育活动,避免不恰当施用化肥、农药造成环境污染、土地板结等不良后果。

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行动、商品房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行动、家用电器和家庭装饰装修材料比较试验行动以及旅游服务消费体察等社会监督活动。通过对上述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进一步促进企业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社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政府和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把红盾护农和食品安全监管推向纵深。

集中开展种子及化肥市场、农药市场、农机具及零配件市场三次专项整治。坚持打假与扶优结合,开展农资经营放心店创建活动,在农资连锁经营企业设联系点。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准入、食品质量准入和市场经营行为,加大食品质量抽检力度,突出对奶制品、水发产品、儿童食品、饮料、酒、蔬菜等重点检测,至少抽检100批次。抽检不合格商品坚决退市、撤架,跟踪监督销毁,抽检情况向社会公示。

五、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合同。

欺诈、强制消费、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为广大消费者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领导和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有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有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同志们、朋友们:

在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谨代表xx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广大消费者和一直致力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部门、企业、团体和组织致以亲切的问候。

今年初,中国消费者协会将“消费与环境”确定为20xx年的年主题。这个年主题,就是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利;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节约资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保护消费环境。当前,我国正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消费环境的好坏,和谐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开展“消费与环境”这一主题活动,意义十分重大。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消费环境和消费安全等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虽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治理消费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消费环境正逐步得到改善,但我们必须看到,当前消费环境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为此,我呼吁社会各界都来关心、支持为消费者营造和谐消费环境的活动。首先,全市广大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要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严格自律,向消费者提供符合“放心消费”要求的商品和服务,不做有损消费者利益的事,确保消费者权益。其次,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加强对经营者的行政监管和规范,在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中发挥主导作用。同时,全市广大消费者要发挥主人翁作用,积极参与到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活动中来,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加强对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群众监督,主动向消费者协会和有关部门反映商品和服务的存在问题。

我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营造我市“安全、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目标一定能够早日实现!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上午好: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刚刚过去不久。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漂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增强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而今年恰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诞生十周年,中国消费者协会也迎来了她二十岁的生日。在这样一个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日子里,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3·15”主题为“诚信·维权”。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草,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长出的不是草而是萝卜缨子!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前段时间又有消费者闹出来想焚烧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的事情。除了焚烧笔记本电脑,国内还有类似砸某类手机的说法,并且这种说法被一些消费者冲动地演绎成了:“xx手机,今年你砸了没有?”这样一句似乎是很流行的说法。这种意图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以至于问题得到解决的事件越来越多。但是,这种做法恰恰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危险和伤害,其一,这一砸的刹那虽然解气和痛快,但是痛快是痛快了,但是砸掉的还是自己的东西;其二,有些产品和有些问题经这一砸就没有证据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这种草率的做法是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的。

回顾这十四年的维权之路,我们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十年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以及在这之后一系列相关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当今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在十几年的时间发生过如此巨大和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节奏、生活方式,也改变着我们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从农民因为假种子,坑害一年的辛苦付诸东流,到今天的为了主张正义和合法的权利而打一元钱官;从开始为穿了三天就露脚指头的劣质皮鞋而到处投诉,到现在酝酿召开业主大会炒掉反客为主的物业公司,我们明显的感觉到作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但我们同样不得不承认,这依然是一次艰难的长途跋涉。抬起头,目标总是离我们越来越近,而脚下的路却依然泥泞。

我们不希望看到“3·15”来临前后几天,李鬼们“西装革履楚楚动人”,而其他时间照样玩着“猫逗老鼠”的游戏。不希望你我只有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还是一个消费者,还有着那么多的权益。每天,我们都在消费,“3·15”其含义已经不是原始意义上的单纯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它已成为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代名词。“3·15”这一天好过吗?对某些不负责任的商家来说,也许好过,你消费者挑剔也不过就是这一天或者是前后几天,我兴许还要借这个旗号好好的坑消费者一把,不是说最危险也是最安全的时候吗?也许不好过,如果我们都是挑剔的消费者,这一天,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在平时的每一天,我们都像“3·15”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某些商家就不好过了。美国的消费法典就写了这样一句话,只有挑剔的消费者,才能造就有规则的市场。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诚信,维权!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表彰大会上的发言稿

各位嘉宾同志们朋友们:、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界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战斗在消费维权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是实践县委县政府“惠民生、促和谐”两大任务、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重要内容。过去的一年,我们根据省、市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强化监管执法和维权服务,与电视台联合开办《维权3.15》栏目,就食品、饮用水、农资、手机等消费热点及时发布警示,深入广泛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全年共接待来访咨询578人次,受理投诉189起,解决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我们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红盾护农、打击商标侵权、霸王条款等大规模的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案件00起,查获劣质农资000种,收缴假冒伪劣食品00公斤,收缴仿冒、劣质手机186部,有力地打击了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净化了我县的消费环境。

主动、热情、快速、到位的.服务;三是加强协作、共铸消费和谐。进一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执法协作、加强与电视台等媒体的通力合作,指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引导广大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消费安全的浓厚氛围。

消费维权工作任重而道远,在县委、县政府及市工商局的。

领导。

下,我们将坚持消费维权与服务发展相统一的理念,进一步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依法履行职能,努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为wx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谢谢大家!

年消费者权益日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

阳春三月,惠风和畅。今天,我们在国家5a级景区,千年古镇——三河隆重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迎接3.15我们广大消费者自己的节日。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全县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战斗在消费维权一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向关心支持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我县以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消费必需品为重点,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全年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521起,受理办结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损失约438万元,消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市场秩序得到有序规范,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为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今天,是全国第3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新《安徽省"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颁布实施的日子,也是三河5a创建成功后迎来的第一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次活动的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目的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希望各级各部门继续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与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相结合,以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徽省消费者保护条例》为契机,不断加大“新消费我做主”主题活动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希望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密切配合,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各类市场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活动,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服务欺诈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希望全县各行各业和广大消费者加强自律,诚实守信,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积极构建“诚实、公平、法治”的社会环境,让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

同志们、朋友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各有关职能部门、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消费维权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更好的成绩!让我们继续携手、共同努力,不断开拓消费维权事业的新境界,为肥西加快发展、统筹发展、融合发展、转型发展,争创全国文明县城再立新功。

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标语

1.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2.纯净水里见杂物,那叫原生态;吃饭菜里有灰尘,那叫农家菜;餐馆食物要过期,赶紧送外卖;购物发现质量差,我这叫山寨!三一五,商品质量要明白!

3.假货复假货,假货何其多?日日卖假货,心情如乱麻!世人皆被假货坑,假货无穷到何时。忽见奸商灰溜溜,今天正值三一五。百万假货收几车?请君听我维权歌。

5.瞧一瞧,瞧瞧商品谁真谁假;比一比,比比服务谁优谁劣;想一想,想想维权怎样合理。消费者权益日,拿好法律武器,为自己讨份公道。

6.宣传贯彻好《消费与安全》年主题。

7.走近315,百姓齐欢呼。杜绝买假货,人人都拥护。亲爱的大爷大妈、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们,消费者权益日来啦有神马大惊小怪的,俺们可是要建立一只杜绝假货、天天315的队伍。哼!

9.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0.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11.人民币是汗水换来的,应该浇灌生活的美好,世界的美妙,而不是滋生虚假的浮夸,3月15日消费者保护权益日,祝你的人民币不会为不法商贩作弊。

12.15,消费者权益日,今天我特别请“鉴定专家”对我们的友情进行“质量评估”,结果居然是,“三无产品”:“无条件”(互相帮助)、“无理由”(相互支持)、“无限期”(彼此鼓舞)!呵呵!祝福朋友一生平安、天天快乐!

13.15消费者权益日,“打假”活动继续实施,踢走“以假乱真”,踹掉“弄虚作假”,赶跑“假冒伪劣”,全力“去假存真”,祝你的生活“真善美好”!

14.春天里,百花香,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我们让假货无处可藏,让我们当一名美猴王,炼成一个火眼金睛,辨别出真假,拔出正义的金箍棒,砸到制假造假者的头上,你就是一个真心英雄。

15.一位顾客叫来餐厅老板说:这个红烧鸡块里,怎么还有鸡毛?老板说:这个嘛,是我们的方位标志!顾客狂晕!!

16.一顾客叫来餐厅老板说:这个“红烧牛排”里,怎么还有牛毛?老板说:这个嘛,是我们的`“防伪标志”!3.15消费者权益日,祝朋友开心快乐。

17.消费者来当家,维权维利咱是主,日常受侵害,今天来投诉,商家要切记诚信才是本,假冒和伪劣,成为过街鼠,祝:3.15节日快乐!

18.科学消费从小抓起,依法维权从我做起。

19.广泛深入的宣传《食品安全法》营造安全健康的环境。

20.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1.消费者权益日,保障安全权,祝你眼睛擦亮看清真假,知晓真情权,愿你对卖伪劣品及时举报,自主选择权,愿你消费的心甘情愿。祝你消费者权益日开开心心。

22.消费者权益日,走进美容院,只有美丽动人,没有高价消费;走到菜市场,只有新鲜美味,绝迹缺斤少两;走入电器城,只有满心欢喜,不见仿制名牌。收到短信息,感受深深祝福,少了烦闷心情!

23.打造金融品牌,提升行业文明,服务百姓民生。

24.广泛开展“消费与发展”的宣传活动。

25.经营者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人。

27.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28.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9.315隆重降临,假货劣品往边站,坑商骗主往牢送,生意讲究公道心,交易必需要诚信,才能广交天下友,在此愿君把权维,平安放心生活美!

30.信誉卡是企业与经营者的信用和名誉的象征。

消费者权益日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在“3·15”期间在京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今年宣传重点之一是宣传电信诈骗、银行卡盗刷等存在的风险和客户备付金相关知识及账户的风险防范,帮助北京地区广大金融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和责任承担意识。

(一)谨防电信诈骗,保护好个人金融信息。

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央行等六部委联合打击电信诈骗,同时金融消费者也需要提高警惕意识。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增强自身识别电信诈骗的能力,不轻易将个人信息留在不熟悉或不正规的`机构、网站中,网银账号、普通社交账号密码要区分,密码定期修改,谨防信息泄露。

(二)养成良好习惯,避免银行卡盗刷。

如今盗刷不仅局限在信用卡,已逐渐涵盖了几乎所有银行卡。盗刷的手段有很多种,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提醒大家提高防范意识,养成良好用卡习惯:1.不点不明链接;2.慎连免费wifi;3.不随意丢弃银行卡刷卡消费或atm机交易凭条;4.养成保护密码习惯;5.保全个人信息;6.洞察定制短信风险;7.将银行卡磁条卡更换为芯片卡。

如果持卡人发现有伪卡交易和账户盗用等非本人授权交易时,建议第一时间与发卡机构取得联系,冻结、挂失卡片,避免再次遭受盗刷,同时在发卡机构的指导下留存证据,按照相关规则进行差错争议处理。

(三)了解客户备付金,防范支付账户风险。

正确认识客户备付金的本质。

客户备付金是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待付货币资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客户备付金的所有权属于支付机构客户,但不同于客户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也不以客户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支付机构名义存放在银行,并由支付机构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客户备付金的规模巨大、存放分散,存在一系列风险隐患。中国人民银行建立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主要目的是纠正和防止支付机构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并引导支付机构回归业务本源。

支付账户的风险防范。

支付账户是指获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根据客户真实意愿为其开立的,用于记录预付交易资金余额、客户凭以发起支付指令、反映交易明细信息的电子薄记。

(1)客户应该适当关注支付机构披露的信息。

(2)控制支付账户的使用权限。客户不要随意出借支付账户,更不要出租、出售支付账户,以免自己的支付账户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欺诈、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3)妥善保管本人或本单位信息。客户在开立支付账户、办理支付业务过程中要妥善保管个人或单位信息以及相关证件,并留意支付机构对收集目的和用途的说明,避免信息泄露。

(4)准确辨识服务渠道的真实性。客户应该留意支付机构网站地址、客服电话等服务渠道,准确辨识服务渠道的真实性,避免支付账户名称和密码、手机动态验证码等敏感信息被不法分子通过“钓鱼”手段窃取。

(5)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客户使用支付账户办理支付业务过程中一旦发生风险损失,如果支付机构不能有效证明风险损失是因客户原因导致的,那么支付机构需要对客户的损失及时先行全额赔付。

2015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需要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您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财产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维护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二)知情权。

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宣传。

(三)自主选择权。

金融机构应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搭售,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误解或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四)公平交易权。

金融机构不应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其合法权利,不得限制其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五)依法求偿权。

金融机构应当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六)受教育权。

金融机构应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升其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七)受尊重权。

金融机构应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因金融消费者的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等不同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八)信息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提醒在京广大金融消费者,当您与金融机构产生金融消费争议时,您依法享有投诉的权利。金融机构是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金融机构对投诉不予受理或者在一定期限内不予处理,或者金融消费者认为金融机构处理结果不合理的,金融消费者可以向金融机构所在地、争议发生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投诉。

感谢您对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支持。

消费者权益日标语

3.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4.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5.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6.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7.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8.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公民科学合理消费。

9.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10.加大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11.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2.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13.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15.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6.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17.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9.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20.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1.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22.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23.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24.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25.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26.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7.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8.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29.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0.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31.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32.科学合理安全文明消费。

33.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34.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35.关注消费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36.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37.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38.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39.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40.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41.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42.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44.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45.科学文明健康消费。

46.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47.宣传贯彻好《消费与安全》年主题。

48.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

49.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50.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52.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53.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54.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55.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56.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57.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58.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60.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61.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63.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64.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65.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66.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67.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68.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69.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70.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71.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消费者权益日标语

3、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安全。

4、关注弱势群体保障安全权益。

5、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重视消费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7、保障消费安全提振消费信心。

8、增长安全消费知识树立科学消费理念。

9、服务民生服务消费者服务社会和谐。

10、以和解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

11、低碳生活从我做起绿色消费造福子孙。

12、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13、完善农村服务网络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14、倡导诚实守信共创消费和谐。

15、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16、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跨越发展。

17、科学消费绿色消费理智消费文明消费。

18、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9、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0、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

315消费者权益日

近年来,商家不诚信销售的事件越来越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也越来越多,例如毒奶粉、毒饺子事件。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下面一起来学习学习吧。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上午好: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刚刚过去不久。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漂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增强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而今年恰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诞生十周年,中国消费者协会也迎来了她二十岁的生日。在这样一个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日子里,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3·15”主题为“诚信·维权”。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草,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长出的不是草而是萝卜缨子!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前段时间又有消费者闹出来想焚烧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的事情。除了焚烧笔记本电脑,国内还有类似砸某类手机的说法,并且这种说法被一些消费者冲动地演绎成了:“xx手机,今年你砸了没有?”这样一句似乎是很流行的说法。这种意图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以至于问题得到解决的事件越来越多。但是,这种做法恰恰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危险和伤害,其一,这一砸的刹那虽然解气和痛快,但是痛快是痛快了,但是砸掉的还是自己的东西;其二,有些产品和有些问题经这一砸就没有证据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这种草率的做法是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的。

回顾这十四年的维权之路,我们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十年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以及在这之后一系列相关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当今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在十几年的时间发生过如此巨大和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节奏、生活方式,也改变着我们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从农民因为假种子,坑害一年的辛苦付诸东流,到今天的为了主张正义和合法的权利而打一元钱官;从开始为穿了三天就露脚指头的劣质皮鞋而到处投诉,到现在酝酿召开业主大会炒掉反客为主的物业公司,我们明显的感觉到作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但我们同样不得不承认,这依然是一次艰难的长途跋涉。抬起头,目标总是离我们越来越近,而脚下的路却依然泥泞。

我们不希望看到“3·15”来临前后几天,李鬼们“西装革履楚楚动人”,而其他时间照样玩着“猫逗老鼠”的游戏。不希望你我只有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还是一个消费者,还有着那么多的权益。每天,我们都在消费,“3·15”其含义已经不是原始意义上的单纯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它已成为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代名词。“3·15”这一天好过吗?对某些不负责任的商家来说,也许好过,你消费者挑剔也不过就是这一天或者是前后几天,我兴许还要借这个旗号好好的坑消费者一把,不是说最危险也是最安全的时候吗?也许不好过,如果我们都是挑剔的消费者,这一天,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在平时的每一天,我们都像“3·15”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某些商家就不好过了。美国权威的消费法典就写了这样一句话,只有挑剔的消费者,才能造就有规则的市场。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诚信,维权!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朋友: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保护我们的消费者权益》。

3月15号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所谓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主要包括: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中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自主选择的权利,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的公平交易条件,以及人格、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等。

也正因为这一点,造成了很多人吃了亏就自认倒霉,导致一些不法商家的不法行为屡禁不止的现象。

所以我认为,维权工作应该从这些方面考虑一下,一些原本有消费者去做的事情,比如商品的技术鉴定等,是否可以改变一下,与其让消费者去证明这个商品有问题,不如改为由商家来证明自己的商品没有问题,这样既可以降低消费者维权过程中的难度,又可以对不法商贩们起到震慑的作用。毕竟买到有问题的东西错不在消费者。

国家花了大力气去打假是在为百姓做实事,如果这个实事能够从百姓的角度多考虑一下,那么就更能得到百姓的认可,也就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同以水灭火,总免不了会有星星之火残留,若结合着釜底抽薪,上下一齐努力,我想效果会更好的。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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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标语

1、爸爸妈妈请放心,消费维权我能行。

2、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

3、维护消费权益,优化金融生态。

4、15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真重要!3.15妙!伪劣、低廉假货等产品不出鞘!3.15到!人类消费环境天天好!3.15保!大家健康生活步步高!

5、开展家电下乡,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的利益。

6、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7、消费者权益日,斩断弄虚造假的黑手,追查见利忘义的禽兽,擒拿食品安全的祸首,消灭危害健康的杀手。3.15,让我们联起手来,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8、15打假了,我送你真情真意,真仁真义,我们的友谊真金不怕火炼,我的福真实可信,比真理还真,消费者权益日祝你:真好,真乐,真成功!!

9、诚信为本,质量为金,文明消费。

10、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11、"维权当道,利益保障,用维权法捍卫自己的权益!3.15消费者权益日,打击假冒伪劣,维护正常生活秩序!祝你维权快乐!永远幸福!"。

12、购物要仔细,眼睛擦干净,勿贪小便宜,品牌更省心,发票不能弃,质量出问题,维权是第一。3.15消费者权益日,祝您购物省心,花钱开开心心!

13、广泛深入的宣传《食品安全法》营造安全健康的'环境。

14、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15、关注民生,关注热点,调解纠纷,排优解难。

17、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18、买东西,被骗了,去购物,被耍了,想保健,被蒙了,出门玩,被拐了,没事,今天消费者权益日,给你一把利剑,斩妖除魔,维权行道!祝你幸福快乐!

19、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0、信誉卡是企业与经营者的信用和名誉的象征。

21、加强市场监督,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2、15消费者权益日,假情假意假产品“召回销毁”,生活无假;无忧无虑无烦恼“三无绝对”,快乐无价;包喜包乐包开心“三包优惠”,祝福最美。愿你严肃维权,快乐每天,3.15快乐。

23.15口号要吹响,防止假货,假币,上市场,对世人多付诚心,爱心,真心,帮助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祝朋友幸福永远,节日快乐。

24、朋友,您好,这里是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买到商店假货请按“3”,受到商家欺骗请按“1”,遇到厂家欺瞒请按“5”,收到骗人短信请直接回复。3.15消费者权益日,愿你放心的消费,开心的花费!

25、315维权日到了,请维护好健康权,身体强壮赚大钱;维护好平安权,糊口安定永团聚;维护好快乐权,每天快乐笑开颜;维护好幸福权,吉利如意过百年。

26、信誉卡是产品三包的凭证和解决消费纠纷的证据。

27、“真品真货”你还欠我们一个拥抱,3月15日到了,你应该还给我们这个迟来的拥抱,让我们和“你”相拥直到老。

28、要“真实”,不要“假冒”;要“真品”,不要“假货”;要“真心”,不要“假话”;要“真情”,不要“假意”。3.15“打假在行动”!

29、嫩肩也担道义,童心更铸维权。

30、15消费者权益日,伪劣产品“东风盛行”,打假工作“势在必行”。欺诈行为“满城风雨”,维权意识“呼风唤雨”。坚决打击侵权行为,维护你我权益,祝你节日快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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