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实用16篇)

时间:2023-12-05 21:58:14 作者:纸韵

工作方案的制定过程应该包括目标设定、计划编制、资源分配和进度控制等环节。阅读工作方案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把握工作方案的逻辑和严谨性。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新委直﹝20xx﹞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督查对象为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其中基层党组织所属党支部(老干部支部除外)在5个以上的抽查2个支部,5个以下的抽查1个支部。

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原则上督查时间为每季最后一个月,一季度督查在三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督查分三个组进行,由组织部、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中抽调人员组成。

1.查“三会一课”执行落实情况:具体查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党课执行情况。

2.查“三会一课”记录:重点检查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党课记录是否完整,无记录的视为未进行。

3.查参会率:要确保“三会一课”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参会率最低要求在80%以上。

督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并记入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

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xx]36号)和xx市政府《关于印发xx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传[20xx]139号)精神,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现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推动“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平安农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农机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一)监督检查整治无牌、逾期未年检、违法载人和超载行驶的拖拉机;

(二)监督检查整治挂牌后擅自改装超标的拖拉机;

(三)监督检查整治无证驾驶拖拉机的驾驶人;

(四)监督检查农机监理部门违规发放拖拉机牌证问题;

(五)监督检查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六)监督检查拖拉机交强险的交纳情况。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从即日起至七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由即日起至5月10日)。各单位对专项行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义,使每个职工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去;同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自查自改阶段(5月11日至6月15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政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确保隐患整改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三)督导检查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市局将抽调专门人员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重大农机安全隐患信息台帐建立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各单位要加大对重大农机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

(四)总结提高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各单位要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总结分析,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延伸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抓紧抓好。市农机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灿之为组长,党组成员、付局长方家平为副组长,市监理站长韩佩杰,培训班主任武建友,推广站副站长郭佑彪,市农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史峰,纪检副书记、人事科长付殿云,管理科长朱晓明,办公室主任谢金明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自改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按照“五落实”要求督促到位;严重影响农机安全的要立即整改,并做好跟踪督导。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还要重点查处重大农机事故隐患,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实处。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农机操作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督查不力的,给予严厉处理。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提高旅游安全保障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按照管委会统一部署,专项行动由开发区旅游局牵头,在管委会宋晓波副主任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按照《开发区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要求深入开展自查。

开发区旅游局组织对全区旅游行业进行重点抽查和专项督查。管委会主管领导组织旅游局、安监局、社管局、消防大队对金石滩街道、港口、码头及旅游重点企业进行综合督查。

从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6月中旬前,全面开展自查,旅游局进行重点抽查和专项督查;6月下旬,管委会组成督查组,由管委会主管领导带队进行综合督查。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把督查专项行动作为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主要领导要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督查,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本单位自查工作。

2、狠抓工作落实。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做好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隐患。

3、广泛宣传发动。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充分利用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员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加强信息反馈。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于6月16日前报开发区旅游局。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总结于7月15日前报开发区旅游局。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5.com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督导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宽城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的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形式和对象。

以专项督导评估和责任督学每月评估相结合的形式,采取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到学校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督导范围覆盖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

1、提高政治站位,将“五项管理”督导作为2021年责任督学首要任务,制定督导方案,开展专项督导。

2、组织责任督学系统学习“五项管理”有关文件,全面领会“五项管理”的精神实质,把握好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

3、各责任督学要按照“五项管理”实地督查要点,采取适当督导方式,对责任区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督导时要填写学校督导备案表,通过记录、拍照、录音、复制文件等方式,对学校现状、问题、意见等进行详细记录;督导后要形成反馈意见及时与学校沟通交流,并书面报告教育督导部门,由区教育督导室向学校及相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要紧盯问题整改,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核查各校整改落实情况,实施“销号式”管理;要建立监测监督机制,密切跟踪各校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向区教育督导室报告,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4、区教育督导室定期听取责任督学工作汇报,督促中小学校按照责任督学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及时整改、立行立改。对整改不落实的,及时进行通报、约谈;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制订计划方案。

依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督导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宽城区中小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五项管理工作计划,确定五项管理督导方案。

(二)开展自检自查。

学校将依据《宽城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对五项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检自查。

(三)实施督导评估。

根据评估工作需要,成立专项督导评估组,并对评估组成员和全区责任督学进行培训,按计划对学校开展督导评估。

(四)实时反馈整改。

向学校反馈督导评估意见,并听取学校的说明和申辩。督导室根据学校自评、责任督学评估、专项督导评估等进行综合评定,并形成督导通报。学校要根据反馈督导评估意见和督导通报,及时整改、立行立改。区督导室对整改不落实的,进行通报、约谈,并报送区教育局。

(五)强化结果运用。

教育局将“五项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年终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及个人,按照相关要求严肃处理,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湛江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开展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安〔20xx〕3号),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渔业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为规范检查工作,保证检查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湛江市渔业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攻坚,切实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渔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为确保渔业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顺利推进,市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工作。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国雄任组长,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梁晓敏任副组长。组员由渔政支队支队长张付喜、政委程岚、副支队长赵长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渔政支队渔政渔港监督科,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资料汇总工作。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相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辖区专项工作方案,组织本辖区内专项工作的开展。

(一)渔船、船东和船长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船东是否建立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否按照规定配备适任渔业船员、是否配置和使用安全生产设备、是否安装电子身份识别标签、是否定期保养渔业船舶,确保渔业船舶安全适航。远洋渔船企业是否配备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船长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二)渔船“三证”配置情况。检查渔船检验证书、国籍证书、捕捞许可证书是否合法有效,证书所载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

(三)渔业船舶通信设备、信号装置、救生设备配备情况。检查船舶通信设备配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按要求配备渔船安全通信终端,在航行、作业时是否正常使用通导设备。检查渔船号灯、号型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救生设备是否配备齐全,性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四)渔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检查各单位对《广东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的实施情况,检查年度渔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20日-3月10日)。

各县(市、区)局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动员部署和宣传。

(二)检查整治阶段(3月11日-年9月15日)。

在宣传发动阶段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整顿治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渔船。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6日-10月31日)。

市局组织督查组,分别对各县(市、区)局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渔政队伍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发动。渔业安全生产要在渔民群众中进行广泛宣传,将发生的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以朴实的语言向渔民讲解,在渔村、渔港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渔业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栏等方式将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向渔村、渔民纵深推进。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检查和严格执法相结合,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立即通报船籍港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放整改通知书并列出整改意见,未完成整改不得出海生产,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严重不符合航行安全的`渔船,发放禁止离港通知书。要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敷衍了事、死灰复燃。要采取突击检查、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的方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把特别防护期渔船安全生产检查和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有机结合,健全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管控清单。

(四)强化总结提高。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每月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并按照《广东省渔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粤海渔函〔20xx)640号)的要求,将每月渔船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上报。请各单位于4月、6月、8月的月底前将安全生产检查阶段工作情况小结,并于10月15日前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总结报市局。

督导检查乡镇方案

为扎实做好20xx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特制定督查工作方案:

二是禁烧方案落实是否到位。

三是督查、巡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各村(居)要与村民组、农机手、种田大户签订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状,建立镇、村、组三级禁烧和综合利用网络。

四是禁烧保证金、严打“第一把火”制度是否到位。

五是督查综合利用措施是否到位。各村(居)要加强对下田机械粉碎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情况以及秸秆收储点建立进行督查,确保秸秆还田。

六是督查禁烧及巡查是否到位。各村(居)要成立禁烧巡逻突击队,在收割及禁烧关键时期,各村(居)要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督查巡查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在位,确保在发现火情后能迅速赶赴现场组织人员扑灭。

实行督查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死面;实行每天24小时不间断督查,不留时间空档。

负责对各村(居)禁烧工作实行全面督查,重点督查各村(居)宣传发动、分片包干、镇村包保责任人在岗在位履职情况、禁烧效果和责任落实等,及时发现和查处焚烧秸秆行为,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认真做好工作记录、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将每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全镇。

午季为20xx年5月25日一6月25日,秋季为20xx年9月20日一10月20日。

1、各督查组要切实加强督查检查力度,提高督查频率,工作在田间地头,实行全天候、全覆盖督查,确保不留死角死角、不留时间空挡,确保出现火点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扑灭。

2、督查工作要认真负责,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登记在册(详细记录火点具体位置、面积、包保责任人),现场拍照,及时通报,立即督促整改,及时落实责任追究。严禁发现问题,隐瞒不报。

3、对于秸秆禁烧落实不力,出现焚烧现象、监管不到位的,督查组未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在追究村(居)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督查组监管不力的.责任。

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确保我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即日起至10月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关于印发〈江门市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安生办〔20xx〕3号)要求和我市商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即日起至10月底。

(一)及时传达落实市安委会的有关通知精神,开展全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大检查工作。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特点,细化工作任务,组织做好本地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大检查工作。

(二)向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江门国际商会、江门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江门市物流行业协会等商务领域行业商(协)会传达市安委会的有关通知精神,要求他们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指导和督促会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大检查工作。

(三)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加强对商贸流通业、服务业、进出口生产经营企业、口岸经营单位等重点行业和企业的协调和指导,要求有关单位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情况,强化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大检查,及时开展隐患整改、消除工作。

(四)组织开展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通过张贴警示标语,到社区和企业宣传、派发安全生产资料,在广播、电视、报纸以及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政务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发布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动态、影像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认识,加强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大检查和宣传工作。

(二)细致策划,突出效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在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大检查工作的组织策划上下功夫,力求做到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增强工作实效性。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详细制作各个风险点、危险源的管控清单,建立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制度,对不同等级的风险点、危险源实行差异化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对“红色”、“橙色”的高风险等级风险点、危险源要实施重点监控,落实管控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并跟踪好企业整改的情况。

(三)加强协调,落实责任。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本级安监、消防等部门的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本地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加强沟通,确保实效。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信息报送,及时向市商务局报送相关工作信息;推动商务领域安全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市商务局将适时对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工作实效。

(五)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工作,参照市安委办目前实行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及时与上下级有关部门之间保持联络,确保信息畅通。

(一)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于3月15日前报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人:胡双敏,联系电话:3xx07,电子邮箱:xxx@)。

(二)请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本局各科室分别于4月25日、6月25日、8月25日将阶段工作情况和10月25日前将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市商务局办公室。在每次报送工作情况时,请一并填报《江门市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按照中学督学责任区骨干教师工作督导方案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明德心天中学骨干教师督导方案如下:。

督导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执行组长:xxx。

成员:xxx。

教育局认定的市级、区级骨干教师20xx—20xx学年在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

(一)师德表现。

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学生喜欢,教师认同度高。

(二)继续教育。

注重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论、规律和方法,熟练掌握先进的现代教育技能。自觉学习进修,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岗位履职。

高标准落实教学常规,出色完成本职工作。教学效果显着,教学实绩在一定范围内居领先水平。

(四)教育科研。

推动本学科教学的改革和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参加教学改革、课题研究、教学研究,有成果。

(五)示范引领。

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竞赛课、研究课、展示课等公开教学任务,在对口支援学校或本单位示范作用好。

(六)带动辐射。

指导本校本区青年教师,所辅导的教师成长迅速。积极承担支教讲学、示范导学、教师培训等工作任务。

(一)成立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督导室制定明德心天中学教师督导方案交校领导审核。

(二)分层实施。

1.骨干教师。

如实填写《心天区教育系统骨干教师履职自评表》,并向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月27日前完成。

2.学校督导领导小组。

1)组织骨干教师的自评并审核(陈)。

2)组织学生对骨干教师进行评议(袁)。

3)组织教师对骨干教师进行评议(田)。

4)骨干教师管理工作总结(许)。

5)形成学校考核意见(在“自评表”上),6月3日前完成。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四早”措施,压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强化我镇疫情常态化防控举措,根据省、市、县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指示要求,现就全镇20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督查时间。

即日起,常态化定期督查,具体时间见督查排班表。

二、督查对象。

本镇辖区内各村(社区)服务大厅、镇直单位、企业、农贸市场、冷链食品经营场所、商场、超市、药店、银行、饭店、宾馆、网吧等重点场所。

三、督查方式。

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轮班开展督查,通过实地督查,随机抽查、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督导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立即整改落实。

四、督查主要内容。

1、重点场所防控情况:商超、医院、敬老院、农贸市场,密闭空间等重点场所第35号公告落实情况,查看口罩佩戴情况,测温、扫码执行情况;查看员工测温登记情况,公共区域消毒灭杀记录。

2、重点人员防控情况:境外返回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发热病人、购买各类退烧药人员、快递从业人员、冷链行业从业人员、各村(社区)省外务工返乡人员管控情况。

五、相关要求。

督查组由镇疫情防控成员单位按照排班表完成督查,督查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督查,不能流于形式,督查日对每个不同类型单位及重点场所至少要督查一个。督查组在当天督查结束后,将督查表纸质版报送至镇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为规范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东新乡(昌南新城)将定期开展对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党员活动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

各基层党组织20xx年-20xx年“三会一课”、党建+、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活动日”、党费收缴、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开展情况。

(一)“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2、是否创新“三会一课”活动形式和活动载体的情况。

(二)党建+开展情况:

1、是否制定了党建+活动方案,是否按照要求做到了党建和中心工作相结合;

2、是否有每月开展党建+活动记录(文字及照片);

3、是否通过党建+活动发挥了党支部和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

(三)基层民主协商开展情况:

1、是否成立了民情理事会,召开了基层民主协商会议,做到台账完整;

2、是否宣传到位;

3、是否用基层民主协商的办法决定了要办的大事。

(四)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情况:

1、是否制定了发展党员计划;

3、是否做到党员党费核定表完备准确,是否及时缴纳了党费。

(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

2、是否制定合格党员标准,是否查摆问题及整改落实;

3、是否创新了“两学一做”的学习形式和活动载体;

4、是否做到了宣传的全覆盖。

(六)“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

2、台账是否完整,是否有文字情况及照片;

3、是否结合了“我们的节日”、文明创建等工作开展“党员活动日”。

(七)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

1、是否及时更新完善了党员信息库并建立了台账,包括党员信息采集表和党员花名册。

2、是否及时掌握本支部流动党员情况。

(八)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1、是否按时开展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是否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党支部及党员个人整改清单,会议记录、评议表格等台账是否完整。

(一)查阅资料。主要查看督查内容有关资料。

(二)随机访谈。随机访谈1-2名党员干部、1-2名普通党员,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反馈交流。督查完成后,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排名,对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进行约谈,连续三次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要在乡大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分数在22分以上的党支部除外)。

组 长:喻仁峰 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曾国华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邓涵玮 乡组宣办主任

胡婉冰 乡纪检办主任、组宣办干事

吴鹏飞 乡组宣办干事

罗莉青 乡组宣办干事

教学督导检查方案

组长:徐森林。

副组长:生涛、齐文。

1.线上教学计划执行。

2.线上教学资料更新。包括ppt、教学视频、电子教材等。

3.线上教学组织管理。任课教师是否实施有效的线上教学组织管理。包括:

(1)是否精心设计“学习任务单”。把学习内容具化为具体的学习任务或问题,给学生制订详细的学习流程,预设学生学习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配以必要的帮助学生学习的资源。学习任务单一般包括:一是学习目标;二是学习资源;三是学习任务;四是学习方法;五是困惑与建议。

(2)是否组织线上教学学生签到和进行到课率统计;

(3)是否通过提问、讨论等多种方式保证学生积极参与线上教学过程;

(5)是否及时进行线上辅导与答疑等;

(6)是否及时开展线上教学反馈。任课教师是否充分利用在线平台提供的相关统计汇总与分析功能,及时向学生反馈总体学习情况、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并对个别学生进行个性化学习指导。

4.线上教学过程管理。教学单位是否实施全面的日常管理;是否有责任人,有检查记录,有分析总结,有反馈与整改。

5.线上教学评价。任课教师是否制定线上课程考核方案,提倡多元化考核方式,科学评价学生学习成果。

6.其它。线上教学期间,辅导员、班主任是否积极配合教师实施辅助的线上教学管理。

教学督导组成员通过登录教学平台管理系统、抽查、听课等方式,加强教风学风的检查督导,汇总学生的`课堂纪律、到课率、作业完成情况等与学习有关的学风情况,形成加强与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2、校级督导员每天抽查2—3门课,对检查的情况按《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表》记录,形成分析报告,重点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整改建议。

3、督导员每次听课时间不少于一节课,听课范围应涉及督导的所有专业和任课教师。每次听课,督导组成员应不少于2人,以保证督导评价的客观、公正。

1、树立典型。督查中要积极发现优秀教师,组织开展在线课程教学设计及创新优秀教学案例分享活动,深入挖掘在线教学典型案例和事迹,以求达到抓典型、促后进,抓督导、促提升的目的。

2、加强调研。定期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进行专题调研,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调整教学策略。

3、强化问责。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的质量及正常的教学秩序,凡未按学校线上教学要求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者,学校将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对不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违反相关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督导过程性材料与总结于每周五中午12点之前发送给诊改办高成辉科长。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及《新疆尔自治区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考评方案(20xx年版)》《xx县结核病控制实施方案》的要求,所辖乡(镇)、管理区卫生院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每个月一次督导,每次督导每个乡(镇)、管理区不少于一天,全年至少督导12次以上的要求,经县卫生局研究决定,对全县各乡(镇)、管理区结核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1、卫生局下达的.肺结核病人发现任务完成情况。

2、各乡镇卫生院门诊医生对可疑肺结核病人登记,转诊,推荐情况。

3、乡镇结防医生对免费治疗活动性肺结核抗结核组合药品管理程序及面试下服药情况。

4、乡镇结防医生对村级医生及病人督导频度,督导记录等病人的治疗管理情况。

5、涂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筛查情况及病人追踪情况。

6、免费治疗活动性肺结核病人随访查痰及时情况。

7、乡镇查痰点查痰工作开展情况。

8、培训及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9、定点医院感染科和其他制定科室负责肺结核病转诊情况。

10、定点医院痰涂片检查和痰培养工作开展情况。

11、结核病门诊疑似病人登记、治疗情况。

12、抗结核药品管理发放情况。

县定点医疗结构,各乡(镇)、管理区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座谈交流、访视患者等方式开展。

每月督导一次,每次督导每乡镇一天,每月督导时间根据安排另行通知。

1、请定点医疗结构,各乡(镇)、管理区卫生院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资料准备。

2、抽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进行督导。

3、督导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导情况汇总报卫生局。

督导检查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成都师范学院《20xx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的安排》(院教字[20xx]10号),确保“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质量有保障”要求,规范网络教学行为,完善网络教学质量监控,特制定“成都师范学院疫情防控时期线上教学质量监控方案”。

加强网络教学资源的审核与管理。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要安排专人对教师在平台自建课程的教学资源进行审核,确保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程建设,上传必需的课程资源,保证教师上传的ppt、课程视频、参考资料、练习题和其他相关资料与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和教学目标相匹配。基于平台已有慕课资源的课程,相关单位应对相关补充的教学资源进行审核。

20xx年春季学期已备案线上教学的课程应规范实施在线教学活动。

1、规范教学时间。开展直播教学的课程,教师须严格按课表既定时间上课,以防与其他直播课程冲突。如因网络拥堵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必须按要求进行;实施混合式教学的课程,教师应在课表安排时间实施教学互动与答疑。

2、规范教学设计与内容。教师要根据课程性质与教学需要,在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并达成课程教学目标的前提下,灵活调整课程教学方式,制定适合线上授课的教学设计方案,并在第一次开课时告知学生,让学生合理安排学习,提高学习效率和效果。

3、规范教学实施过程管理。课程教师要做好课堂考勤、互动讨论、辅导答疑和在线考核等过程性教学的要求与考核评价设计,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学习参与度。

4、规范教学档案和学习档案的归档。网络平台已建设的课程要尽可能保存整个教学的在线组织、实施、管理等过程性材料,为学生课程考核评价提供依据,为教学评价提供支撑。

教师要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方式。针对过程性考核评价,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线上学习行为和表现的分析与总结,包括出勤、作业、互动等情况,综合评价学生的思想状态、能力素质和学习效果等。线上考核应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目标,合理设置综合性考核题目,全面反映学生知识理解及运用能力,真实反映该阶段的学习效果。教师要通过考试情况分析和学生在线学习情况分析,不断改进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提高网络教学质量。

建立教师―院―校三级教学督查联动机制,强化教学检查,及时掌握网络教学开展情况,确保学生学习“不断线”、教师教学“守时间”、教学质量“有保障”。

(一)开课准备检查

网络课程开课前,各教学单位通过网络教学平台查看课程的教学资源建设情况,研判课程是否具备开课要求,对不符合开课要求的课程及时反馈并限期整改,确保所有课程能保质保量按时开课,对不能开设的课程及时调整方案。

(二)开课及教学过程检查

网络课程开课后,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安排方案检查抽查课程建设与教学实施情况,确保备案课程按要求规范实施教学。通过教学平台查看课程资源、教学组织、学生在线学习、作业布置和批改、辅导答疑、教学直播和教师在线时长等情况,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至相关教师。

(三)自主学习检查

教师充分利用教学平台,及时跟踪学生学习状况,预判学生学习趋势,督促学生自主学习。

(一)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利用相关网络教学平台形成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统计分析数据,并反馈至相关单位及教师,不断完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二)教学质量监测中心:收集教务处及各二级学院在线教学安排及执行情况,制作并发放在线教学教师和学生调查问卷,了解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监控教学效果和质量。

督导检查整改方案

本次线上检查仍实行组长负责制,由组长给各组成员分配检查对象,以学院或专业为单位,平均每天检查不少于1次,1次一个学时。

2.实行周报制度,特殊情况随时汇报

本次线上检查从3月14日正式开始,督导将听课记录发送至组长处统一汇总。出现特殊情况,可以直接与培养办联系。

各学院领导检查本院老师们的授课情况及研究生们线上线下的听课情况,听课情况通过oa-领导干部听课记录(研究生)提交,如有问题及时反馈给培养办。

督导检查情况按照督导检查记录本内容填写,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报备,应首先并做好影像记录,并及时联系培养办。

其他未尽事宜请通过企业微信与培养办联系。

督导检查整改方案

为积极做好学校春季开学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确保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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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7:0~7:4早到校安全管理。

1高峰警务、护学岗、值日人员值班情况;

2学生上学使用的交通工具的安全状况、进校秩序;

学校门口道路警示牌、减速带的设置情况。

(二)7:4~8:00警务站安全保卫。

1安保工具的配备、使用情况;

人访登记表、学生外出登记表、值班、晚巡逻记录、监控设备运行记录等表册的登记情况;

4访谈保安,了解安全保卫培训、警校联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安全演练开展情况。

(三)8:10~9:20巡视校园。

1《中小学生守则》上墙、入屏情况;

2宣传栏内安全、法治、卫生防疫教育情况;

建筑物、室外体育器材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专用教室管理情况。

(1)责任人、规制度是否完备、上墙;

(2)消防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

()实验器材配备及使用情况;

()危化品是否实行“五双”管理。

(四)9:2~9:0大间活动情况。

1学生上下楼梯安全情况;

2学生间纪律情况;

值日人员间值守情况。

(五)9:~11:00听、评。

1推门听、评;

2检查被听教师的备听笔记、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了解后辅导情况;

了解多媒体设备及其他教学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

(六)11:00~11:0食品卫生管理。

1食堂。

(1)食堂内外环境卫生状况;

(2)工作人员着装上岗(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按规范操作情况;

()食品留样、餐具和备餐间消毒情况;

(4)原材料采购、出入库登记、索证情况;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情况。

2商店。

(1)商店内外环境卫生状况;

(2)有无超范围经营情况;

()有无过期、变质、“三无”食品。

(七)1:0~14:00宿舍安全管理。

1消防设备、疏散通道、应急照明、水电等安全管理情况;

2出入登记、就寝点名情况;宿舍管理员任职情况。

(八)14:00~14:40查阅台帐资料,校园网站信息。

(九)14:0~1:0学生问卷,师生、家长访谈。

(十)1:40~16:10汇总信息,填写工作手册、督导反馈表。

(十一)16:20~16:40向学校行政反馈督导情况,下发督导反馈表。

督导检查整改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20xx年3―6月,我委在全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周密部署,工作落实有力。《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xx〕292号)下发后,各省(区、市)对专项督查工作高度重视,迅速进行部署,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各阶段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清理不合法执法主体45个,规范25290名执法人员资格,其中为15347名执法人员补发证件,调离执法岗位6869人,收回执法证等其他情况3074人;抽查案卷135713份,平均合格率为97%。

(二)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各地在开展专项督查过程中,深入推进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全国大部分地区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也在逐步完善过程中。各地以开展专项督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不断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对专项督查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区对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的必要性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高,没有充分认识到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对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没有真正把专项督查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来开展,对基层的指导和督促不够,自查工作不深入,清理不彻底。

(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需进一步规范。一是部分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对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省计划生育条例不熟悉,法律素养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在社会抚养费缴纳方式上需进一步改进,存在征收管理不规范的隐患;三是部分基层地区计划生育执法程序、文书设计及填写不规范,还存在少数不合格案卷。

(三)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有待建立。一是相关法律法规衔接适用存在问题。主要集中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整合后监督执法工作的法律适用问题、生育政策调整前后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地区差异问题、社会抚养费征收衔接问题;二是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部分地区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制度尚未完全建立,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需进一步畅通。

(四)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进展不平衡。一是部分地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整合进展较慢,基层计划生育监督机构还未建立,计划生育监督工作难以全面展开;二是部分地区对计划生育监督职责理解有偏差,存在着重执法轻监督的现象;三是基层计划生育执法监督人员流动性大,队伍稳定性不足,执法监督人员和力量不足。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抓好专项督查工作。各地要以此次专项督查为契机,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当成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认真开展专项督查回头看,强化分类指导,重点帮助基层,解决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工作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工作指导,规范行政执法监督行为。一是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督促地方改正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步推动基层执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二是妥善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对于生育政策调整前后社会抚养费征收衔接问题,各地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同时,进一步规范征收主体、征收程序、缴纳方式,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推动建立社会征信体系。

(三)加快法律制度建设,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工作。指导地方进一步健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配套制度,解决群众在办理生育登记服务、计划生育证明、再生育审批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探索创新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群众投诉多、信访量大的地区的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抓好关键措施,切实加强监督体系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卫监督发〔2015〕91号),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资源整合工作,夯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基础。二是积极调动各地做好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体系,推动将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纳入地方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基层评比创建活动。三是加强监督人员培训,提高法律知识素养,提升执法监督能力,适应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形势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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