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热门16篇)

时间:2023-12-16 20:49:08 作者:FS文字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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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乱收费工作总结

20xx年我校继续推行收费一费制,把规范收费,保障投入作为治理乱收费的治本工程来抓,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我校通过治理乱收费思想教育和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加大贯彻规范收费工作力度,坚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实行校长负总责,支部委员具体负责,班主任包班的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我校不出现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

坚持收费公示制度,每期开学初在醒目位置设立了收费公示栏,在公示栏向学生及家长公告本学期的收费项目,标准和收费依据,使学生和家长明白交费,交明白费。同时,我们增强教育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并通过公布举报电话,投立举报箱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的规范了学校的收费行为。

我校严格按标准收费,全部使用统一印制的学费和代办费收费原据。除收取正常费用外,没有收取任何违规经费。一年来,未发现教师违反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未发现违反规定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兴趣班,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或变相收费等情况。

总之,我校在20xx年度治理乱收费专项工作中,通过加大宣传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治理教育乱收费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将继续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方针,不断完善各项保障,加强管理,形成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和维护教育良好的社会形象,为培养祖国的后一代做出更大的贡献。

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精选_

一、指导思想。

(一)把“一费制”落实到位,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按“一费制”相关标准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及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不再缴纳课本费。绝不会出现“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学校向学生提供服务,坚持自愿和不盈利原则,绝不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提供服务和进行收费。

(二)坚决制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做好清理整顿改制学校收费准备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2827号)规定,不搞“校中校”、“一校两制”和以改制为名乱收费。

学校规划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经济承担能力相适应,坚持安全、节约、坚固、实用的原则,在学校建设中绝不会出现互相攀比、追求豪华、高额举债和规模超大等不良做法,加强对学校在建项目工程的监督和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控制标准和规模。

(三)加强教辅材料管理。

对教辅材料(含各种形式的练习、测试题集)、报刊杂志等课外读物,要严格做到不强制统一征订,不统一购买。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从讲政治、压滤机滤布顾大局的高度,依法治教,充分认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充分认识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要注重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加大对本校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

(二)进一步加强教辅资料的管理,减轻学生经济负担。

学校加强对教辅资料的管理,凡违规教师在评先表模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严格执行学校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

学校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加强学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健全学校财务制度,规范收费收入征缴入库行为,不得坐收坐支;合理制订学校开支项目和标准,将学校的账目、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开,滤布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绝不将学校教育经费用于房地产投资开发、购买股票、证券、期货和滥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及组织公费旅游等。切实落实学校收费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活动。

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进展,扩大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范围,努力营造有利于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良好氛围。

中学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总结

20__年春开学,我校在收费方面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为推进学校治理乱收费的工作,我校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经常进行自检自查。

一、学习精神、树立形象。

我校认真有关文件精神,学校领导有正确的认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严肃纪律,从严治理学校乱收费,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查正我校收费行为,没有发现任何乱收费问题。

二、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充分利用墙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家长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对教育收费有清楚的认识。

2、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3、禁止任何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

4、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三、建立制度、从严落实。

我校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

2、无强制收取服务性代收费问题,;

3、学校无乱订教辅材料现象,学生所使用的教辅材料是都在省审定推荐目录范围内,做到“一科一辅”;无办特长班收费、乱订教材、资料等收费问题。

总之,我校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精选_

南刘庄学校。

根据国家、省、地、县、乡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巩固和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成果,推进义务教育机制改革的落实,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南刘庄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地、县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关规定,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二、工作内容。

1、组织各校点负责人专题学习治理教育乱收费相关文件的精神。

2、根据中央、省、地、县的部署和要求,实行层层签订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目标责任书。

3、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与教育教学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4、不定期对各校点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严重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查处。

5、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全面监督。

6、为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各小学在治理教育乱收费中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及所辖校点治理乱收费负总责。

7、各校抓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情况将作为目标管理的要求内容接轨,由乡中心校负责进行考核。

8、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管理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三、责任追究。

对无工作计划,不认真按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学校及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1、无计划,未贯彻落实教育乱收费规定的,未层层签订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书,学校或教师出现乱收费行为的。2、对职责范围内出现乱收费行为不予制止的,导致发生乱收费问题引起举报、上访的。

3、强制和变相强制学生订阅辅导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强制和变相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从中牟利的。4、学校出现收费补课的。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取微机费服务的。

治理乱收费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县xx年开展涉农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由县农粮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法制办、县发改委、县文广局、县教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走村入户、查看资料等形式抽查了全县11个乡镇17个村75户农户。现将专项治理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县xx年开展涉农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乡镇于xx年1月20日前完成涉农乱收费自查工作,并将自查书面材料和涉农乱收费情况调查表上报县农粮局。1月22日,由县农粮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法制办、县发改委、县文广局、县教育局在县农粮局召开了检查工作布置会,1月23日至2月4日对全县各乡镇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分为三个组,第一组由县农粮局和县法制办组成,负责;第二组由县发改委和县文广局组成,负责;第三组由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组成,负责检查采取乡镇必看,每个乡镇抽1-2个村,每个村抽查1-2个组,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农户等形式进行。

(一)农民建房乱收费问题。

通过对全县11个乡镇走访的建房户看,未发现农户在xx年和xx年建房时,相关部门有乱收费情况。

(二)村委会公费订阅报刊摊派问题。

从检查的村来看,部分村级组织均存在超额订阅报刊现象,订阅报刊的种类有《日报》、《赣南日报》、《半月谈》等,订阅报刊费用均在1500元以上,个别村达到5000多元。

(三)婚姻登记乱收费情况。

xx年起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时不再收取9元工本费,通过走访新婚的农户,未发现有乱收费和乱摊派现象。

(四)计划生育乱收费情况。

通过走访农户和查看各乡镇“村账乡代理”账,除新城镇部分村在xx年存在收取“抗拒环孕检”和“违反村民自治”罚款的行为外(县纪检已做出处罚),没有发现在计划生育领域中存在乱收费情况。

(五)对农民合作社乱收费、乱罚款情况。

通过走访了解部分农民合作社,未发现有乱收税或变相乱收费现象。

(六)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情况。

通过检查部分中小学了解,除收取规定的作业本费外,大部分中小学校除代收平安保险费和课外辅导资料,学校代收的小学1至6年级订课外资料人数在98%以上,如《小星星》、《课程导报》、《小学生之友》,通过走访学生家长了解,课外资料均是自愿订购,未发现其他乱收费情况。

(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不规范行为情况。

通过检查的17个村情况,村委会能认真执行一事一议相关政策,每人筹资不超过30元,没有筹劳情况。xx年全县有83个“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涉及61个村,筹资人数11793人。各村都统一使用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规定统一格式的专用凭证,都能按照要求履行审核职责,未发现涉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中存在超范围等违规情况。

(八)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问题。

通过走访和调查了解,各乡镇、村执行涉农收费政策情况较好,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乱收费情况。

(九)向村级组织乱收费和乱摊派问题。

通过检查的17个村情况看,未发现有相关部门向村级组织乱收费和乱摊派情况。

(十)村级财务公开问题。

部分村都能按要求,每月或每季公开村级财务情况。

(十一)其他加重农民负担问题。

通过三个组检查的情况,未发现有其他加重农民负担的情况。

1、农村义务教育除按规定收取作业费外,大部分学校都存在代收平安保险费现象。

2、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杂志超额征订现象普遍,少则2000余元,多则5000余元。

3、村级财务公开不够及时、规范。一是有些村虽然定期将财务公开,但是公开形式的不规范,公开的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二是一些村重公布、轻反馈,对村级财务公开后群众的意见建议不重视、不及时处理。

1、学校代收学生平安保险费,属商业服务行为,学校老师不能代收代付,应该由保险营销人员到学校直接收取。

2、各村委会应根据余办发文件要求,报刊杂志费用一般不得超过1000元,最多不得超过1500元,严格控制超额现象。

3、各村委会应按照余办发文件要求,村级财务每月必须公开一次,一般在次月5日前由村报账员填好公开内容,经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无误后加盖审核章后,于每月5-10日在公开栏公布。公开内容必须全面、详细、真实、通俗易懂。

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强化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代收费、向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杂志和村级财务公开问题进行督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精选_

为了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积极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做到严明纪律,落实责任,标本兼治,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按照上级相关部门要求,切实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努力开创教育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内容。

(一)目标。

通过开展治理工作,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行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全面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确保教育均衡发展,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治理工作氛围。

(二)内容。

1、治理学校向学生摊派和搭车收费行为。

2、治理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

3、治理学校不实行教育收费公示的暗箱操作行为。

4、治理乱办班、乱补课、乱订、诱导或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教育事业是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学校是教书育人的神圣场所。教育乱收费行为不仅损害了学校和教育事业的形象,干扰了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的贯彻落实,销蚀了广大群众对教育部门的信任,而且由此诱发的腐败现象,还影响了青少年学生纯洁的心灵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形成,违背了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培养合格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宗旨。为此,我们党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当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我们要克服厌战、畏难情绪,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们要精心组织,强化责任,抓好落实。

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结合实际,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超收、乱收。同时,还要加强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惩防并举,加大源头防治力度。

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零收费制度。对举报投诉教育乱收费的问题要迅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并做出及时处理。健全收费监管制度,完善学校收费办法;健全财务制度,加强收费票据管理,加强财务管理。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齐心协力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重大,涉及面广,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亲自抓好此项工作,各级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落实。确保这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从根本上解决教育收费领域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四、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制定实施方案,在学习和讨论的基础上,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问题、找差距、比不足,制定自己的整改措施。

2、评议查处阶段。

学校将对重点学科和重点人员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报告教育局严肃处理。严厉禁止并认真查处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特别是寒暑假组织学生整班收费补课。重点治理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将本班学生拉到校外集中收费补课行为。严禁学校和教师以任何形式要求学生订购助学辅导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严禁盗版教材和助学辅导资料进入学校。坚决遏制乱办班、乱补课、乱订资料现象的发生和蔓延。

3、建章立制总结验收阶段。

辱观和良好的师德师风,做到知荣明耻,为人师表;三是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治理乱收费工作总结

一直以来,我院都把规范收费管理、治理乱收费工作当着一项重要的工作,深入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收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这个中心,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广泛动员,积极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年初,及时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审计、监察、财务处长为成员的教育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处理日常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谁出现问题就追究其谁的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加大对教育收费工作的监督和领导力度,逐步形成依法治校,规范收费、勤俭办校的良好氛围,推动教育收费工作,一步开创学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1、根据财政育部、国家物价局《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学院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收费,没有发生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现象。

2.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活动,坚持"一证(收费许可证)、两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使用情况)、四统一(收费时间、项目、标准、票据)"收费办法。

3、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对获得奖助学金、因物价上涨伙食补贴、困难补助的学生在校园网上公开,对资金的发放落实情况进行跟综检查。本学期应发放国家奖助学金448.5万,已安全准时到位。

4、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学院任何部门代购教辅材料、收取教材代购服务费和回扣。

5、组织春秋两季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以"纠风约谈"和"三卡一证"为抓手,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反馈。

6、加强教育经费年度专项审计,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现象的查处力度,对存在教育乱收费问题的,一旦发现按照《商洛学院财务违纪行为处罚暂行办法》严肃查处。

7、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严禁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今年上半年配合上级要求开展"关于治理小金库自查工作"。未发现有私设小金库的现象。

按照治理小组要求对20xx春季收费情况进行深入自检自查,总结如下:无超标准、超范围的收费项目;有收费公示板,公示板内容全面、合理;教材订购未超范围;按标准收费,收费许可证已经过年检,收费项目规范;没有代收费、自立收费项目;收费管理专户专储。

总之,治理教育收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市、区的有关收费规定,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收费行为,深入开展为规范教育收费文明而努力!

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精选_

按照上级领导部门的工作部署,为确保重点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取得广大群众满意的成果,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教育乱收费体系,建立和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化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用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收费制度。

2.学校收费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禁止和纠正各处室、班级、个人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

3、严禁扩大范围,改变收费对象,增加收费频次。

4.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把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项目、标准和依据公之于众,增强收费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学校明明白白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缴费。学校面向学生的各类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

5.坚决制止搭车收费和各种形式的摊派,严禁任何部门以任何形式要求学生订购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以外的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等。

6.学校的收费收入要按规定及时缴纳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措施和方法。

1.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巩固落实已有的各项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治理乱收费文件精神,共同完成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任务。

2.建立和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教育乱收费体系,完善收费公示、审计、督导、校务公开和举报制度,建立起收费政策体系的监督制约体系,保证教育收费规范化,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3.加强重点部位乱收费预防,并对不规范的行为予以坚决治理。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部门进行检查督促。

4、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和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决心以及治理乱收费的工作目标、措施和效果。

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精选_

2012年3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做好标准化学校建设和迎接国家对我校两基复验工作”精神,按照国务院七部委关于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部署,现就2012年我校贯彻《义务教育法》依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加强规范,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力争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坚持和完善经费自治区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健全农村中小学校预算执行审计制度,规范运行机制。要高度重视和切实解决好农村贫困寄宿生的生活问题,确保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严格按规定和标准收取寄宿学生的搭伙费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相应的合理支出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不得向学生收取。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二)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要坚持依法办学,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大力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逐步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的差距;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重点学校或重点班的规定,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原则,逐步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

(三)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书。我校要严格按照地区教育局下发的《目录》征订学生用书,用书征订单中不得加进未经审定的书目;严禁在职教师或不法商贩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兜售任何教辅材料,切实有效地保证学生用书的自愿征订,坚决杜绝乱编、乱印、滥订现象。对在教辅材料采购中发生的收受“回扣”、“手续费”等商业贿赂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规范勤工俭学活动,杜绝任何形式的勤工俭学乱收费。

(五)认真做好各类考试和招生工作,实行“阳光招生”。

(六)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的监管制度,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建立义务教育督导评估、问责奖惩等制度,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听证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的教育收费案件,并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七)加大宣传力度,坚持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教育收费政策规定、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成效、规范教育收费的重要意义;促进教育行风建设。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按照加大教育投入、规范合理收费、治理乱收费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两个“三管齐下”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发挥地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

(二)治理教育乱收费,必须从源头抓起,加大治本工作的力度,加大对义。

务教育的投入,做好站务化解工作。

(三)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选用的管理。坚决查处教材和教辅材料发行中的违规行为,教师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推荐教辅用书;违反本规定的一律按照教育乱收费查处,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杜绝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行为。

(五)继续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收费公示工作,要通过公示栏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价格监督投诉电话、监制单位等内容予以公示;免费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教科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费等政策规定及申请、审批、操作程序也要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六)加强督导检查,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做到收费公开透明,加强对教育收费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从体制和机制上防止乱收费的发生。

(七)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制定工作计划,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向群众广泛宣传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进展,扩大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范围,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治理工作氛围。

2012年3月。

治理乱收费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平定县教育局转发晋厅际办函1号文件《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后,我校积极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小平(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成 员:程久维 赵军才 刘建国(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七至九年级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我校是一所公办农村学校,八轨,经济来源为国家财政拨款,招生范围符合国家就近入学标准。秋季开学以来向社会公布中小学教辅材料一教一辅征订目录,定价是符合标准的。学校将代收费项目公示在学校校门口。学校公开透明无任何形式的收费情况。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没有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也没有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坚持“一个渠道、一个目录”的原则,即坚持向平定县新华书店征订,坚持按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的目录范围内进行征订。教辅资料按家长自愿的原则征订,无硬性要求。学校规范教辅材料使用和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不准集体或个人私自购买教辅材料。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不存在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

8、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平定县东关初级中学校

20xx.11

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

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平定县东关初级中学校

20xx年11月23日

治理乱收费工作总结

我县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县物价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纪检委纠风办、县审计局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坚持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作为发展教育事业和减轻农民负担的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规范了我县中小学的收费行为,坚决有效地遏制了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县政府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物价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纪检委纠风办、县审计局为成员的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纪检书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各涉教部门抓好日常工作。二是落实责任,整体推进。我们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在教育内部和涉教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哪一个部门、哪一级出现问题就追究其领导责任,在全县形成了教育行政部门负总责,各涉教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物价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都能密切合作,工作效率很高,使收费管理工作步入了良性循环轨道。尤其是对我县“一费制”落实中的住宿费、文体活动费、单元测试卷费等服务性代收费项目及标准,能够按我县各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及时审批,使“一费制”得以在我县顺利进行。

一是结合实际,完善制度。我县根据本年度省、市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重新完善了《木兰县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制度》,强化了政府对中小学收费工作的约束力度。二是科学管理,规范行为。今年我们继续在全县中小学收费上统一实行“一卡、三统一、三公开、五不准”管理制度。“一卡”即:收费项目卡,由教育局统一印制,在每学期初下发到全县各中、小学使用,收费后必须由家长签字。“三统一”即:统一使用国家规定,物价部门下发的收费票据;统一由学校财务收取;统一由财会人员进行专户存储。“三公开”即:收费依据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五不准”即:不准以任何名目向学生进行经济处罚,不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准提高收费标准,不准搞帐外帐,不准公款私存。三是兑现奖惩,有效激励。我们对学校收费工作实行了“联评”和“一票否决”制度。对表现突出的学校和个人,实行表扬和表彰,对出现乱收费行为的学校和有关教师在优模、职级评定,师德评估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学校不准评选先进集体,有关责任人和学校领导不准评选先进和晋职、晋级,同时视情节轻重给学校和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乃至纪律处分。

一是以迎国检为契机,对全县中小学收费进行全面检查。为了迎接国家七部委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县政府按照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号文件精神,研究部署迎检工作,制定了迎检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县迎国检专项检查工作会议,要求全县城乡各级中小学校对年秋季至年暑期的收费情况进行深入自检自查,并如实上报情况。县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小组根据全县自检自查情况,从九个方面对全县中小学的收费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即: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的收费项目;是否有收费公示板,公示板内容是否全面、合理;收费卡是否健全,有无家长签字;中小学课本订购是否超范围;上学期学生书刊费是否一次性结算,剩余钱款是否退回;收费许可证是否年检,收费项目是否规范;是否有代收费、自立收费项目;收费管理是否专户专储;高中是否按规定执行“三限”政策,以及是否自行出台相关收费政策的行为。检查组利用四天时间,采取听、查、看、问的方式对全县中小学校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没有发现乱收费的现象。二是主动公开,接受监督。县教育局统一为全县中小学制做了收费公示板,实行明码标价,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学校醒目处公示,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县教育局结合“两风”、“行风”建设工作,聘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单位、司法部门、家长代表等人士为监督员,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箱,对群众关心的这一热点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边查边改,注重实效。近几年,我们对学校的收费工作始终坚持有举必查,有犯必纠,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有乱收费行为的学校及个人,一经发现,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如在自检中发现县高级中学高一学年有个别超标准收取班费问题,我们立即进行了处理,现已将多收的部分全部退还给学生。

按照《关于哈尔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及借读费、住宿费和服务性代收费项目、标准的通知》精神,县委、县政府进行了认真贯彻落实,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

设定了专职出纳员和会计,严肃财经纪律和规定,加强了收费管理力度,做到了项清帐明。三是严格把关,加大审核力度。先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服务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进行收支预算,然后逐级上报。县教育局协同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对其进行审核批准后,学校才可进行收费。四是全面公开,加大工作透明度。全县中小学校统一制作了长.米,宽.米的收费公示板,把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同时要求各学校的领导和教师耐心接待咨询,详细解释有关政策。五是统一部署,加大跟踪检查力度。在县委统一部署下,县物价局、县教育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有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各中小学贯彻落实“一费制”收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通过检查了解到,全县各中小学校的“一费制”收费正在稳步进行之中。各学校领导对“一费制”收费的重视程度、宣传力度和工作力度都很到位,家长和社会对此都有较深透的了解,有的学校仅用三天时间就收齐了全部费用,而且没有一位家长提出质疑,可见实行“一费制”收费政策符合我县县情,有利于广大群众的利益,效果很好。

由于我县高度重视学校收费工作,通过专项治理,有效地解决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近两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举报率为,去年在接受省人大、省教育厅到我县实地调研学校收费工作中,接受省农委减轻农民负担检查和市物价局牵头的七部门对学校收费工作联检中,均得到了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

纵向看,我县的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如还存在个别班级超标准收取班费和擅自收取军训费;去年极个别学校大型活动费用没有进行单独列支,活动费用混淆在其它帐目中,大型活动费用有结余等现象。对这些问题我们已进行了严肃的处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以国家、省、市文件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的收费管理力度,不断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确保无乱收费现象发生。

以上是我县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情况汇报,请各位领导多多给予批评指正,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今后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做好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保证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治理乱收费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根据渠县教育局(渠教纪〔20xx〕32号)《渠县教育局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将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分发到初中部、小学部、幼儿园各部门,要求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10月16日上午,学校支部组织各部负责人、学校纪检员一道深入全校各班进行了询问学生、查看书桌;10月16——17日暗访、了解学生家长;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加强对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我校成立了“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支部副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纪检员为成员。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我校依据(渠教纪〔20xx〕32号)《渠县教育局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检查内容,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没有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款、建校费等。

2、“公办普通高中擅自扩大择校生招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提高收费标准”方面:由于我校系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此项不涉及。

3、“中小学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费用的”方面:通过认真细致走访学生家长、询问部分学生、深入教室查看书桌,学校不存在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费用的现象。

4、“中小学收取早晚自习费的”方面:我校只有少数路途较远的学生住校,不存在收取早晚自习费的现象。

5. “中小学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方面:通过认真细致走访学生家长、询问部分学生,没有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的现象。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狠抓相关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二)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中小学收费的规定,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费用,不得将捐款、赞助等费用与学生入学挂钩。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对学生用书和教辅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科书,严禁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和教辅材料进入课堂,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四)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了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我们积极探索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坚决纠正一些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的错误做法。

(五)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学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部门及个人,立即取消其各项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责任事故处理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20xx年10月17日

治理乱收费自查报告

接到专项检查通知后,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抽掉精干力量对全乡涉农部门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乡主要领导亲自负责,亲自组织,集中时间和精力进行检查。要求对查出的问题要迅速整改到位,切实做到问题不治理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收费方面。我乡中小学教育收费己全部减免,乡政府在新学年开学进行各项收费督查。

收费时,使用《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并亮证收费、公开收费,由学校统一公示。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认真做帐,接受监督。

2.村村通集资摊派方面。我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不存在村村通摊派集资问题。

4.农村公费订阅报刊方面。我乡没有向任何农民和村级摊派报刊订阅等各种费用。

5.其他方面。

计划生育。计生部门无搭车收费、人情收费和强制服务收费的现象;。

结婚登记。我乡结婚登记都在县城办理,我乡不存在乱收费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我乡有5个专业合作社,没有发现因收费而引发的不良影响。

卫生部门无农村合作医疗乱收费的现象;农业、林业、农机部门“三减免、三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物资资金都真正落实到户。

1.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我乡共4个行政村,有3个村开展了一事一议工作,共有5个项目。对于农村公益型事业的建设,都采取群众自愿筹资投劳,无强制农民筹资筹劳。

2.资金管理情况。实行专户管理,资金统一调度,同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确保财政奖补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3.项目管理。各村按照项目规划、项目建设、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工程决算、档案管理八个方面进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编制,对开展一事一议申报奖补的村,实行乡初审后,报县审批,乡政府建立了相关的工作协调机制和项目管理制度。

1.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过程中,少数干部接受群众监督的思想意识不到位。

2.在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负担管理工作经费困难。

3.农民负担管理工作队伍培训不够。

4.村级组织对“一事一议”认识不够,农村公益事筹资筹劳还待进一步规范。

治理乱收费承诺书

为了更好地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坚决禁止中小学乱收费的通知精神,规范教师收费行为,完善监督机制,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在收费方面按学校的要求做如下保证,如有违犯,愿按规定接受处理。

1、 不利用职务职权之便,向学生代收费用和推销商品。

2、 不乱办班、乱补课、乱售资料。

3、 不自立项目收取费用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4、 不接受学生或家长的馈赠。

5、 按学校公示的收费标准收费,及时填写收费卡。

保证人:

2001年8月15日

学校组织本人学习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甘肃省教师公约》、《甘肃省师德师风十不准》、《甘肃省教师师德考核标准与评价办法》、《甘肃省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方案》、《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利用节假日补课的紧急通知》、《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关于2015年上半年6起中小学补课乱收费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等文件,在熟知以上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本人庄严承诺,将遵守上级有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教师光辉形象,坚决做到下面8条:

一、坚决不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及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名义变相组织补课收取补课费。

二、坚决不利用寒、暑假和学生休息时间举办各种学习班、辅导班、补习班和特长班进行有偿补课。

三、坚决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不提供智力支持。

四、坚决不举办或参与社会上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辅导或补课并收取报酬。

五、坚决不利用职业便利为他人办班补课提供生源从中获利。

六、坚决不挤占音乐、美术、体育、书法等课程违规补课。

七、坚决不以补课为名向学生收取资料费、考试费、早晚自习费。

八、坚决不指使、授意、默许、纵容教师在校内外办班有偿补课、有偿家教。

承诺人(签名):

2015年7月6日

xx乡中心小学教师不乱收费承诺书 为治理教育乱收费,执行上级规定的“一费制”,学校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列为2015年纠风的重点。提出了“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狠抓落实”的当前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总体要求,并强调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负担。

教育收费一直是群众关心的焦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我们多年来常抓不懈的一件大事。围绕治理教育乱收费,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强化了治理措施,实行了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各项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几年来的努力,我校教育收费工作日趋规范,治理乱收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 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仍需高度重视。现就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签订承诺书。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治理乱收费的重要性。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执行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决不能以任何理由搞变通、打折扣,坚决纠正一切乱收费行为。

二、要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必须凭收费许可证收费,凡不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学生家长有权拒交。学校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收取。

三、要进一步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增加收费工作透明度。

认真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学校收费时,必须向学生及家长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内容、严禁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列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后合法化。

四、教育收费情况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教育行风评议的.结果。为此,务必高度重视,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管理,坚持依法收费,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这股不正之风,维护好教育的良好社会形象,使今年我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承诺学校:xx乡中心小学

承诺教师:

2015年3月1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收费的政策法规,认真执行学校关于制止教育乱收费的有关规定,为人师表,关学生,服务家长,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本人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各种国家教育补助政策的落实。

二、认真学习省、市、县有关部门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搭车收取任何费用。

三、不随意向学生推销图书、辅导材料、练习题;不收取试卷费。不利用不正当手段向学生强行推销或授意向学生推销教育教学用品、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

四、严格执行学校收费管理规定,坚决抵制任何部门和单位的乱摊派。

五、在各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不插手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严格按照文件标准收取,并做到多退少补。

六、不参与举办尖子班、奥赛班、补课班、不搞有偿家教。

七、自觉接受学校与师生、家长的监督,实施“阳光收费”。

八、凡违反规定的收费,学生与家长有权拒交,并可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凡违反承诺内容一经发现乱收费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处理。

以上承诺面向社会公示,以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5890020

承诺人:

学 校:乐昌市沙坪镇中学

2011-9-1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局和省农业厅联合发文《广东省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监[xx]3号)的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教育收费工作.本人对规范教育收费郑重承诺:

三,未经学院"治理'三乱'领导小组"批准,不向师生收取任何费用.

对以上承诺内容,本人自愿接受广大师生,上级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愿接受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技术师范学院纪委(公章)

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签名)

xx年5月25日

治理乱收费自查报告

我们学校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专题学习与培训,充分认识了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教育收费中坚决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制止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我校有12个教学班,480名学生,我校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范收费行为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规范我校的收费行为,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

我校对收费工作认真作了部署,成立了规范收费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学校中层各司其职,财会人员、班主任、具体操作,三级把关,责任到人。并根据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期开学的全体教师会议上,进一步就规范收费和学校收费进行宣传、辅导,对收费流程进行辅导,对班主任、强调收费中的注意事项。

本学年来,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增强了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认真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学生人身平安险、医疗险、意外伤害险的宣传工作,坚持家长自愿的原则,规范了收费管理,社会搭车收费现象得到了遏制。

根据“中、小学生收费标准”的公告,确定我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避免以后可能出现的一些违规收费现象。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特别是根据“一费制”实施要求,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如学生订阅报刊杂志、学生校服、学生营养餐、学生保险、学生社会实践等能事先征求家长意见,统一为学生征订、代办。严格根据上级或新华书店的'要求征订学生用书,对于未经上级审查通过、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学校坚决予以拒订。强调学校任何处室或教师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阅教辅资料,不得擅自推荐未经核准的各类书商进入校园,一旦发现,在年终考核中一律以师德不合格予以一票否决。

现在,无论是学校领导还是财务人员和教职员工依法治校的观念明显增强,对做好中小学规范收费行为工作十分重视。把收费工作纳入依法治校工作中,使我校的收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从而为创建规范收费学校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治理乱收费责任状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及社会的稳定,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部署要求,促进教育收费的规范化,根据、市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责任状。

一、责任要求

第一条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旗帜鲜明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

第二条 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把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充分发挥片区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督查作用,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第三条 切实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主动向社会、家长汇报教育收费的政策和工作情况,积极争取纠风、物价、财政、审计、税务、新闻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优化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 要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办法,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规范教育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对群众投诉经调查属实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条 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及课本费。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以及其他任何费用。

第六条 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借读生管理办法,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择校生、收取借读费等。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来晋务工农民工子女统筹安排就学免收借读费的规定。

第七条 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收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民办学校的审批条件与程序,加强对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审批及其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和收费行为。

第八条 严禁辖区内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禁村委会、校董会、老人会等单位(社会团体)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费等“搭车收费”行为。

第九条 严禁各村学校强行统一向学生征订报刊杂志、教学辅导材料。严禁强行统一向学生推销、代办学生保险和学习、生活用品,农村中小学不得为学生统一定购着装。学校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收费补习班、辅导班等。

第十条 加强监督检查,对学校违规乱收费问题,要按照《福建省关于对违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法规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二、责任追究

违反本责任书规定,对辖区内教育乱收费的治理工作领导监管不力,甚至不抓不管不查,导致乱收费问题产生、发展,造成恶劣影响,将严格按照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福建省关于对违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法规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三、本责任书设定期限内,因人事变动的,按照谁接任谁负责的原则,继续履行本责任书。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由签订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存在市教育局纪检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省、市、县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部署要求,实现我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根本性好转,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状,由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与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县直学校校长签订。

第一条 坚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出台的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旗帜鲜明地反对教育乱收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政策的通知》(鄂价费[2015]46号)的规定,普通高中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涉及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的所有教育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第二条 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机构和办事机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教育收费的政策和工作情况,积极争取纠风、物价、财政、审计、税务、新闻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优化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 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格实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五公开”,主动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监督。规范服务性项目的收费及管理。

第四条 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查处力度,加强教育收费收支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 局办公室、普教股、师训股、职成股、民管办、招生办、校产办、装备办、教研室等职能股室,规范本单位服务性收费项目和行为,做到合理、依法、依规,严禁参与推介和摊派。

第一条 根据本责任状,结合各乡镇和县直学校工作实际,将责任分解到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奖惩机制,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条 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县直学校校长分别对本乡镇、本校的教育收费工作负总责,为治理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乱收费行为,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规定,越权批准或擅自制定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的。

(二)违反规定,以办教育为名向学生集资、借资、摊派的;以赞助费、捐资助教款、建校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实物的。

(三)违反规定举办各种名目的“学科竞赛培优班”、“重点班”、“特长兴趣班”等,另行收取费用的;违反规定跨学期或跨学年收费的';公办高中擅自扩大省定择校生招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提高收费标准的。

(四)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服务类项目(学生饮用奶、保险、进餐、校服等),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五)学校或教师违反规定在校内外利用节假日、双休日时间举办各种性质的办班活动(包括社会机构联合办班)并收费的(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毕业年级除外)。

(六)违反规定下达或变相下达收费任务、指标的。

(七)不按规定公示教育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和依据的。

(八)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实施教育乱收费的。

(九)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社会捐资助教款不按财政部门规定的资金储存、管理、使用办法进行操作的。

(十)隐瞒、包庇、袒护教育乱收费行为,对举报乱收费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十一)其它应当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第一条 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教育局纪委监察室具体负责对乱收费案件的调查,明确相关责任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负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条 凡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单位,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责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处理: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县直学校校长:(一)书面检查;(二)通报批评;(三)评选“一票否决”;(四)党纪、政纪处分。中小学校长:(一)书面检查;(二)通报批评;(三)诫勉谈话;(四)免职、撤职、调离工作岗位等组织处理;(五)党纪、政纪处分。

以上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四条 存在教育乱收费行为,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主观上没有故意,又能及时停止或清退乱收费款项,主动纠正错误行为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理。

第五条 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鄂纪发[2015]27号《关于中小学乱收费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 定》和鄂纪发[2004]11号《关于违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法规行为的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 对违反规定进行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由教育局给予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评选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或评定更高一级职称,情节严重的,解聘或取消已有职称资格。

第七条 因教育乱收费经查实被追究责任的,一律取消当年度被追究责任人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第八条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教育局和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局长(签名):                         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及社会的稳定,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部署要求,确保我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卓有成效,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状,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与各部门、年级主任签订。

一、责任要求

第一条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旗帜鲜明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

第二条 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主动向社会、家长汇报教育收费的政策和工作情况,积极争取纠风、物价、财政、审计、税务、新闻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优化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 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格实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五公开”,主动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监督。

第一条 根据本责任状,结合工作实际,年级要与班主任签订责任状,将责任分解到人,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奖惩机制,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条 年级主任对所辖范围内的教育收费工作负总责,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乱收费行为,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规定,越权批准或擅自制订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的。 (二)对已经明令取消或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按原定项目或标准收取的。 (三)违反规定举办各种名目的“学科竞赛培优班”、“重点班”、“特长兴趣班”等,另行收取费用的。

(四)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出版物、学具或各种用品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自选项目,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五)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实施教育乱收费的。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社会捐资助教款收入不按财政部门规定的资金储存、管理、使用办法进行操作的。

第一条 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学校总务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乱收费案件的查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负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条 凡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特别是主要领导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一)书面检查;(二)通报批评;(三)诫勉谈话;(四)免职、撤职、调离工作岗位等组织处理; (五)党纪、政纪处分。以上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四条 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 对违反规定进行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由学校给予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评优秀教师或特级教师,情节严重,学校将上报市教育局对其予以解聘。

第六条 经查实因教育乱收费被追究责任的,一律取消当年度被追究责任人及其所在单位各类评优评选资格。

第七条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和各部门、年级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 责任教师:

校长(签名)

根据湖南省教育乱收费的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县纪委下达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反腐-败任务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中小学收费的管理,全面落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教育乱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价教[2015]125号)和省物价局湘价教[2011]8号文件精神以及2012年省市县有关收费精神,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保持教育系统良好的政风和行风,塑造教育的良好形象,特签订此责任状。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2015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岳阳县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贯彻落实2012年省、市、县春季教育收费文件精神,做好本班收费工作。

二、各班要落实收费政策的宣传和乱收费治理工,发现疑难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不得与学生家长发生冲突。

三、各班主任要全面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按照县教育局制定的制止教育乱收费的纪律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不私自乱收一分钱,收费前备足零钱,不得推销上级部门规定以外的书籍及学习用品。

四、学校行政对各班收费工作进行督查,如实登记收费情况,协助处理出现的收费问题。

五、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行为规定,禁止教师办班补课和在职教师家教家养。

六、各班治理乱收费不力,以致出现乱收费行为,由班主任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组织处理。

班 级:

责任人:

2012年2月 岳阳县新开镇中心小学 责任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切实减轻学生经济负担,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我校与所有教师签订收费责任书。

一、我校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学校收费管理严厉禁止学校乱收费的紧急通知》精神,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珍视、维护教育和学校的形象,把我校教育系统内部的工作做好。

二、实行中小学收费公示制。教育收费公示是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大举措,我校必须实行收费公示,增加收费的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严格执行中小学收费政策。中小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都有明确的界定,我校必须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不超范围、超标准和自立收费项目收费。

四、建立我校收费负责制。校长是规范学校收费直接责任人,负责治理我校的乱收费。

五、实行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我校如有乱收费的,校领导必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记大过、当年考核不称职或三年内不准晋升职务的处分。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教师各一份。

校长(签字): 责任人: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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