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专业15篇)

时间:2023-12-13 15:39:14 作者:曼珠

一个好的工作计划书可以帮助我们实现工作目标,达到个人和组织的期望。以下是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计划书实例,供大家参考学习。

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精选_

一、指导思想。

(一)把“一费制”落实到位,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按“一费制”相关标准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及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不再缴纳课本费。绝不会出现“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学校向学生提供服务,坚持自愿和不盈利原则,绝不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提供服务和进行收费。

(二)坚决制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做好清理整顿改制学校收费准备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2827号)规定,不搞“校中校”、“一校两制”和以改制为名乱收费。

学校规划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经济承担能力相适应,坚持安全、节约、坚固、实用的原则,在学校建设中绝不会出现互相攀比、追求豪华、高额举债和规模超大等不良做法,加强对学校在建项目工程的监督和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控制标准和规模。

(三)加强教辅材料管理。

对教辅材料(含各种形式的练习、测试题集)、报刊杂志等课外读物,要严格做到不强制统一征订,不统一购买。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从讲政治、压滤机滤布顾大局的高度,依法治教,充分认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充分认识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要注重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加大对本校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

(二)进一步加强教辅资料的管理,减轻学生经济负担。

学校加强对教辅资料的管理,凡违规教师在评先表模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严格执行学校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

学校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加强学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健全学校财务制度,规范收费收入征缴入库行为,不得坐收坐支;合理制订学校开支项目和标准,将学校的账目、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开,滤布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绝不将学校教育经费用于房地产投资开发、购买股票、证券、期货和滥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及组织公费旅游等。切实落实学校收费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活动。

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进展,扩大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范围,努力营造有利于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良好氛围。

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精选_

为了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积极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做到严明纪律,落实责任,标本兼治,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按照上级相关部门要求,切实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努力开创教育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内容。

(一)目标。

通过开展治理工作,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行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全面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确保教育均衡发展,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治理工作氛围。

(二)内容。

1、治理学校向学生摊派和搭车收费行为。

2、治理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

3、治理学校不实行教育收费公示的暗箱操作行为。

4、治理乱办班、乱补课、乱订、诱导或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教育事业是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学校是教书育人的神圣场所。教育乱收费行为不仅损害了学校和教育事业的形象,干扰了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的贯彻落实,销蚀了广大群众对教育部门的信任,而且由此诱发的腐败现象,还影响了青少年学生纯洁的心灵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形成,违背了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培养合格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宗旨。为此,我们党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当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我们要克服厌战、畏难情绪,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们要精心组织,强化责任,抓好落实。

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结合实际,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超收、乱收。同时,还要加强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惩防并举,加大源头防治力度。

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零收费制度。对举报投诉教育乱收费的问题要迅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并做出及时处理。健全收费监管制度,完善学校收费办法;健全财务制度,加强收费票据管理,加强财务管理。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齐心协力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重大,涉及面广,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亲自抓好此项工作,各级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落实。确保这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从根本上解决教育收费领域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四、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制定实施方案,在学习和讨论的基础上,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问题、找差距、比不足,制定自己的整改措施。

2、评议查处阶段。

学校将对重点学科和重点人员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报告教育局严肃处理。严厉禁止并认真查处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特别是寒暑假组织学生整班收费补课。重点治理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将本班学生拉到校外集中收费补课行为。严禁学校和教师以任何形式要求学生订购助学辅导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严禁盗版教材和助学辅导资料进入学校。坚决遏制乱办班、乱补课、乱订资料现象的发生和蔓延。

3、建章立制总结验收阶段。

辱观和良好的师德师风,做到知荣明耻,为人师表;三是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精选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主动会同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开展教育收费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重点线索核查,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乱收费隐形变异。

1.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服务、数字教育资源等。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以校园安全为名,向学生及家长收取购买门禁卡、门禁app或视频监控等费用。

2.严禁将中小学按照国家和我省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联合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小语种、体艺类课程培训收费。严禁中小学以引入国外优质课程资源等名义额外收费。严禁中小学补课乱收费。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组织收费、摊派或捐资。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午休管理服务、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收取商业保险佣金。

3.严禁中小学择校乱收费。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优择生、以权入学”行为,严禁中小学校、幼儿园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严禁通过基金会、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等关联交易变相收取择校费,严禁跨学期提前收费。

4.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违规组织集体教学或假期补课,严禁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学生缴纳课后服务费。切实提高课后服务质量,严禁中心校或其他行政管理机构从课后服务费中提取管理费或统筹其他经费,严禁挪用课后服务经费弥补学校公用经费和其他人员经费,严禁从课后服务费中开支与课后服务无关的支出。

5.各地各校要坚持“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原则选用教辅材料,坚持自愿原则购买和使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资料,学校及其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教辅发行费用。严禁强制向学生推销或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课外阅读书籍及其他学习用品。严禁在征订教辅材料过程中收受差价、好处费,严厉打击“高价教辅”、收取教辅资料费用发放教师津补贴的行为。

6.各地和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2〕4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民办大中专院校收费行为的通知》(湘教发〔2022〕37号)等规定,严禁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者幅度收费,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通过各种方式从学费收入等办学收益中取得收益、分配办学结余(剩余财产)或通过关联交易、关联方转移办学收益等行为。严禁民办学校违规调价、随意调价、频繁调价,严禁跨学期(年)预收费用,严禁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入学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借读费、择校费等费用。严格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政策,即学校提高收费标准,仅限于新入学的学生,老生继续执行入学时的收费标准。

7.治理大中专院校校企合作与培训乱收费。企业承担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相关教学任务,在学生缴纳的学费之外,学校、企业都不得再以其他名义额外收取费用。各学校不得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不得变相以合作方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校企合作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不得将学费与企业其他名义费用捆绑收费,不得强制、组织学生向企业缴纳额外费用。公办和民办大中专学校举办培训班不得影响正常教学,不得与学历教育挂钩,不得诱导、强制学生参加各类培训,更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将学费与培训费捆绑收取。

8.严禁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代收学费、搭车收费。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所有收入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截留、占用、挪用和坐支。学校不得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费,不得超标准收费,严禁设点单位、校外教学点以任何名义搭车收费。学费应全额直接上缴学校财务账户,严禁上缴前分配。高校要加大对校外教学点收费监管力度,切实承担监管主体责任。

9.各地各校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宣传,做好防范处置教育领域非法集资工作。

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精选_

(一)把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相关政策法规落实到位,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严格按相关标准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及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学校对寄宿采取资源原则与学校接受能力相结合综合筛选,家远的优先,绝不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要求学生寄宿,收取寄宿费。

藏生寄宿严格按照教育部、西藏教育厅等文件执行,该免得面,该收的手,依法依规进行管理。

(二)加强教辅材料管理。

(三)、做好收费公示制度,监督好代收项目的结算工作及公示工作。

(四)、做好乱收费自查工作,监督好学校经费收支情况。

三、主要措施。

(一)通过学习培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要注重调查分析,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加大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

(二)进一步加强教辅资料的管理,减轻学生负担。

学校加强对教辅资料的管理,凡违规教师在评先和职评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严格执行学校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

(四)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活动。

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利用电子屏、橱窗广泛宣传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进展,扩大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范围,努力营造有利于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良好氛围。

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精选_

2012年3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做好标准化学校建设和迎接国家对我校两基复验工作”精神,按照国务院七部委关于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部署,现就2012年我校贯彻《义务教育法》依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加强规范,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力争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坚持和完善经费自治区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健全农村中小学校预算执行审计制度,规范运行机制。要高度重视和切实解决好农村贫困寄宿生的生活问题,确保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严格按规定和标准收取寄宿学生的搭伙费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相应的合理支出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不得向学生收取。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二)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要坚持依法办学,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大力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逐步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的差距;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重点学校或重点班的规定,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原则,逐步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

(三)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书。我校要严格按照地区教育局下发的《目录》征订学生用书,用书征订单中不得加进未经审定的书目;严禁在职教师或不法商贩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兜售任何教辅材料,切实有效地保证学生用书的自愿征订,坚决杜绝乱编、乱印、滥订现象。对在教辅材料采购中发生的收受“回扣”、“手续费”等商业贿赂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规范勤工俭学活动,杜绝任何形式的勤工俭学乱收费。

(五)认真做好各类考试和招生工作,实行“阳光招生”。

(六)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的监管制度,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建立义务教育督导评估、问责奖惩等制度,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听证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的教育收费案件,并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七)加大宣传力度,坚持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教育收费政策规定、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成效、规范教育收费的重要意义;促进教育行风建设。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按照加大教育投入、规范合理收费、治理乱收费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两个“三管齐下”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发挥地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

(二)治理教育乱收费,必须从源头抓起,加大治本工作的力度,加大对义。

务教育的投入,做好站务化解工作。

(三)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选用的管理。坚决查处教材和教辅材料发行中的违规行为,教师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推荐教辅用书;违反本规定的一律按照教育乱收费查处,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杜绝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行为。

(五)继续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收费公示工作,要通过公示栏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价格监督投诉电话、监制单位等内容予以公示;免费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教科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费等政策规定及申请、审批、操作程序也要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六)加强督导检查,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做到收费公开透明,加强对教育收费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从体制和机制上防止乱收费的发生。

(七)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制定工作计划,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向群众广泛宣传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进展,扩大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范围,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治理工作氛围。

2012年3月。

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精选_

南刘庄学校。

根据国家、省、地、县、乡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巩固和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成果,推进义务教育机制改革的落实,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南刘庄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地、县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关规定,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二、工作内容。

1、组织各校点负责人专题学习治理教育乱收费相关文件的精神。

2、根据中央、省、地、县的部署和要求,实行层层签订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目标责任书。

3、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与教育教学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4、不定期对各校点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严重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查处。

5、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全面监督。

6、为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各小学在治理教育乱收费中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及所辖校点治理乱收费负总责。

7、各校抓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情况将作为目标管理的要求内容接轨,由乡中心校负责进行考核。

8、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管理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三、责任追究。

对无工作计划,不认真按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学校及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1、无计划,未贯彻落实教育乱收费规定的,未层层签订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书,学校或教师出现乱收费行为的。2、对职责范围内出现乱收费行为不予制止的,导致发生乱收费问题引起举报、上访的。

3、强制和变相强制学生订阅辅导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强制和变相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从中牟利的。4、学校出现收费补课的。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取微机费服务的。

治理乱收费承诺书

为了更好地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坚决禁止中小学乱收费的通知精神,规范教师收费行为,完善监督机制,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在收费方面按学校的要求做如下保证,如有违犯,愿按规定接受处理。

1、 不利用职务职权之便,向学生代收费用和推销商品。

2、 不乱办班、乱补课、乱售资料。

3、 不自立项目收取费用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4、 不接受学生或家长的馈赠。

5、 按学校公示的收费标准收费,及时填写收费卡。

保证人:

2001年8月15日

学校组织本人学习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甘肃省教师公约》、《甘肃省师德师风十不准》、《甘肃省教师师德考核标准与评价办法》、《甘肃省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方案》、《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利用节假日补课的紧急通知》、《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关于2015年上半年6起中小学补课乱收费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等文件,在熟知以上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本人庄严承诺,将遵守上级有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教师光辉形象,坚决做到下面8条:

一、坚决不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及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名义变相组织补课收取补课费。

二、坚决不利用寒、暑假和学生休息时间举办各种学习班、辅导班、补习班和特长班进行有偿补课。

三、坚决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不提供智力支持。

四、坚决不举办或参与社会上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辅导或补课并收取报酬。

五、坚决不利用职业便利为他人办班补课提供生源从中获利。

六、坚决不挤占音乐、美术、体育、书法等课程违规补课。

七、坚决不以补课为名向学生收取资料费、考试费、早晚自习费。

八、坚决不指使、授意、默许、纵容教师在校内外办班有偿补课、有偿家教。

承诺人(签名):

2015年7月6日

xx乡中心小学教师不乱收费承诺书 为治理教育乱收费,执行上级规定的“一费制”,学校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列为2015年纠风的重点。提出了“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狠抓落实”的当前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总体要求,并强调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负担。

教育收费一直是群众关心的焦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我们多年来常抓不懈的一件大事。围绕治理教育乱收费,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强化了治理措施,实行了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各项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几年来的努力,我校教育收费工作日趋规范,治理乱收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 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仍需高度重视。现就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签订承诺书。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治理乱收费的重要性。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执行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决不能以任何理由搞变通、打折扣,坚决纠正一切乱收费行为。

二、要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必须凭收费许可证收费,凡不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学生家长有权拒交。学校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收取。

三、要进一步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增加收费工作透明度。

认真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学校收费时,必须向学生及家长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内容、严禁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列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后合法化。

四、教育收费情况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教育行风评议的.结果。为此,务必高度重视,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管理,坚持依法收费,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这股不正之风,维护好教育的良好社会形象,使今年我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承诺学校:xx乡中心小学

承诺教师:

2015年3月1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收费的政策法规,认真执行学校关于制止教育乱收费的有关规定,为人师表,关学生,服务家长,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本人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各种国家教育补助政策的落实。

二、认真学习省、市、县有关部门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搭车收取任何费用。

三、不随意向学生推销图书、辅导材料、练习题;不收取试卷费。不利用不正当手段向学生强行推销或授意向学生推销教育教学用品、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

四、严格执行学校收费管理规定,坚决抵制任何部门和单位的乱摊派。

五、在各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不插手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严格按照文件标准收取,并做到多退少补。

六、不参与举办尖子班、奥赛班、补课班、不搞有偿家教。

七、自觉接受学校与师生、家长的监督,实施“阳光收费”。

八、凡违反规定的收费,学生与家长有权拒交,并可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凡违反承诺内容一经发现乱收费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处理。

以上承诺面向社会公示,以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5890020

承诺人:

学 校:乐昌市沙坪镇中学

2011-9-1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局和省农业厅联合发文《广东省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监[xx]3号)的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教育收费工作.本人对规范教育收费郑重承诺:

三,未经学院"治理'三乱'领导小组"批准,不向师生收取任何费用.

对以上承诺内容,本人自愿接受广大师生,上级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愿接受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技术师范学院纪委(公章)

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签名)

xx年5月25日

治理乱收费工作总结

我县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县物价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纪检委纠风办、县审计局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坚持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作为发展教育事业和减轻农民负担的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规范了我县中小学的收费行为,坚决有效地遏制了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县政府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物价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纪检委纠风办、县审计局为成员的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纪检书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各涉教部门抓好日常工作。二是落实责任,整体推进。我们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在教育内部和涉教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哪一个部门、哪一级出现问题就追究其领导责任,在全县形成了教育行政部门负总责,各涉教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物价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都能密切合作,工作效率很高,使收费管理工作步入了良性循环轨道。尤其是对我县“一费制”落实中的住宿费、文体活动费、单元测试卷费等服务性代收费项目及标准,能够按我县各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及时审批,使“一费制”得以在我县顺利进行。

一是结合实际,完善制度。我县根据本年度省、市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重新完善了《木兰县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制度》,强化了政府对中小学收费工作的约束力度。二是科学管理,规范行为。今年我们继续在全县中小学收费上统一实行“一卡、三统一、三公开、五不准”管理制度。“一卡”即:收费项目卡,由教育局统一印制,在每学期初下发到全县各中、小学使用,收费后必须由家长签字。“三统一”即:统一使用国家规定,物价部门下发的收费票据;统一由学校财务收取;统一由财会人员进行专户存储。“三公开”即:收费依据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五不准”即:不准以任何名目向学生进行经济处罚,不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准提高收费标准,不准搞帐外帐,不准公款私存。三是兑现奖惩,有效激励。我们对学校收费工作实行了“联评”和“一票否决”制度。对表现突出的学校和个人,实行表扬和表彰,对出现乱收费行为的学校和有关教师在优模、职级评定,师德评估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学校不准评选先进集体,有关责任人和学校领导不准评选先进和晋职、晋级,同时视情节轻重给学校和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乃至纪律处分。

一是以迎国检为契机,对全县中小学收费进行全面检查。为了迎接国家七部委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县政府按照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号文件精神,研究部署迎检工作,制定了迎检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县迎国检专项检查工作会议,要求全县城乡各级中小学校对年秋季至年暑期的收费情况进行深入自检自查,并如实上报情况。县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小组根据全县自检自查情况,从九个方面对全县中小学的收费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即: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的收费项目;是否有收费公示板,公示板内容是否全面、合理;收费卡是否健全,有无家长签字;中小学课本订购是否超范围;上学期学生书刊费是否一次性结算,剩余钱款是否退回;收费许可证是否年检,收费项目是否规范;是否有代收费、自立收费项目;收费管理是否专户专储;高中是否按规定执行“三限”政策,以及是否自行出台相关收费政策的行为。检查组利用四天时间,采取听、查、看、问的方式对全县中小学校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没有发现乱收费的现象。二是主动公开,接受监督。县教育局统一为全县中小学制做了收费公示板,实行明码标价,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学校醒目处公示,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县教育局结合“两风”、“行风”建设工作,聘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单位、司法部门、家长代表等人士为监督员,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箱,对群众关心的这一热点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边查边改,注重实效。近几年,我们对学校的收费工作始终坚持有举必查,有犯必纠,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有乱收费行为的学校及个人,一经发现,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如在自检中发现县高级中学高一学年有个别超标准收取班费问题,我们立即进行了处理,现已将多收的部分全部退还给学生。

按照《关于哈尔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及借读费、住宿费和服务性代收费项目、标准的通知》精神,县委、县政府进行了认真贯彻落实,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

设定了专职出纳员和会计,严肃财经纪律和规定,加强了收费管理力度,做到了项清帐明。三是严格把关,加大审核力度。先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服务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进行收支预算,然后逐级上报。县教育局协同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对其进行审核批准后,学校才可进行收费。四是全面公开,加大工作透明度。全县中小学校统一制作了长.米,宽.米的收费公示板,把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同时要求各学校的领导和教师耐心接待咨询,详细解释有关政策。五是统一部署,加大跟踪检查力度。在县委统一部署下,县物价局、县教育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有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各中小学贯彻落实“一费制”收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通过检查了解到,全县各中小学校的“一费制”收费正在稳步进行之中。各学校领导对“一费制”收费的重视程度、宣传力度和工作力度都很到位,家长和社会对此都有较深透的了解,有的学校仅用三天时间就收齐了全部费用,而且没有一位家长提出质疑,可见实行“一费制”收费政策符合我县县情,有利于广大群众的利益,效果很好。

由于我县高度重视学校收费工作,通过专项治理,有效地解决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近两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举报率为,去年在接受省人大、省教育厅到我县实地调研学校收费工作中,接受省农委减轻农民负担检查和市物价局牵头的七部门对学校收费工作联检中,均得到了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

纵向看,我县的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如还存在个别班级超标准收取班费和擅自收取军训费;去年极个别学校大型活动费用没有进行单独列支,活动费用混淆在其它帐目中,大型活动费用有结余等现象。对这些问题我们已进行了严肃的处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以国家、省、市文件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的收费管理力度,不断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确保无乱收费现象发生。

以上是我县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情况汇报,请各位领导多多给予批评指正,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今后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做好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保证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治理乱收费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平定县教育局转发晋厅际办函1号文件《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后,我校积极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小平(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成 员:程久维 赵军才 刘建国(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七至九年级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我校是一所公办农村学校,八轨,经济来源为国家财政拨款,招生范围符合国家就近入学标准。秋季开学以来向社会公布中小学教辅材料一教一辅征订目录,定价是符合标准的。学校将代收费项目公示在学校校门口。学校公开透明无任何形式的收费情况。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没有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也没有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坚持“一个渠道、一个目录”的原则,即坚持向平定县新华书店征订,坚持按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的目录范围内进行征订。教辅资料按家长自愿的原则征订,无硬性要求。学校规范教辅材料使用和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不准集体或个人私自购买教辅材料。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不存在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

8、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平定县东关初级中学校

20xx.11

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

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平定县东关初级中学校

20xx年11月23日

治理乱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迎接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体会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发改价监[20××]2418”文件的内容和精神,全面深入进行自查,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我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的通知》(闽教财〔20××〕152号)的有关规定,实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并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推行阳光收费工作的通知》(闽价费〔20××〕403号)的有关精神,增强教育收费政策透明度,遵循“谁收费、谁公示”原则,健全公示制度,完善公示内容。学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要求,执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并及时在区政府网校务公开平台公布。

2、我校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没有任何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和现象。进一步清理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学校严格落实国家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无任何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无违规制定收费标准。严格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没有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3、学校按照《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975号)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新出政发〔20××〕12号)的要求、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教辅材料管理新机制,及时出台或更新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学校通过正规渠道为学生提供服务,由学生自愿购买各学科经审读推荐的一种教辅材料,教辅材料价格统一为折扣后的价格。教辅材料征订管理规范,几年来均无借教辅材料之名乱收费。

4、对社会实践以及其他规定的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学校坚持“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清、多退少补”的原则,坚持事先告知、明示标准等程序,“一事一毕、事毕结清”。

治理乱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迎接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体会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发改价监[20xx]2418”文件的内容和精神,全面深入进行自查,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我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的通知》(闽教财〔20xx〕152号)的有关规定,实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并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推行阳光收费工作的通知》(闽价费〔20xx〕403号)的有关精神,增强教育收费政策透明度,遵循“谁收费、谁公示”原则,健全公示制度,完善公示内容。学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要求,执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并及时在区政府网校务公开平台公布。

2、我校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没有任何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和现象。进一步清理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学校严格落实国家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无任何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无违规制定收费标准。严格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没有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3、学校按照《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xx〕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975号)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新出政发〔20xx〕12号)的要求、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教辅材料管理新机制,及时出台或更新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学校通过正规渠道为学生提供服务,由学生自愿购买各学科经审读推荐的一种教辅材料,教辅材料价格统一为折扣后的价格。教辅材料征订管理规范,几年来均无借教辅材料之名乱收费。

4、对社会实践以及其他规定的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学校坚持“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清、多退少补”的原则,坚持事先告知、明示标准等程序,“一事一毕、事毕结清”。

治理乱收费自查报告

我校接到教育局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后,立急组织了以校长管东奎同志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全面落实自查自纠工作。

定仅向学生收取20元薄本费,并在学校校务公示栏公示。免费发放教材。

上级规定的教辅用书,完全按照学生的意愿自主购买,新华书店来人在校出售,按教辅用书的实际价格收取。学校从不向学生收取住宿费,茶水三角一大瓶,两角一小瓶,低价向学生供应。从不给学生办理商业性保险。

增强乱收费危害性的认识,自觉约束自身行为,洁身自好,免受铜臭锈蚀。

组织教师签订“拒绝谢师宴承诺书”,学习有关乱收费人员受处理的通报文件,警示全体教师。使全体教师认识到乱收费是高压线,触碰不得。

举报内容包括乱发教辅资料、向学生推销商品、对违纪学生实施罚款、搭车收费、接受学生及家长的赠物或宴请等。学校要求如有举报一查到底,不管涉及到哪位教师,绝不姑息迁就。一年来,学校没有接到一起举报。学校收费环境风清气正。

学校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巩固治理乱收费工作成果,对乱收费行为零容忍,把治理乱收费工作做实做好。

治理乱收费自查报告

尊敬的上级领导:

近几年来,范镇中心小学一如既往地按照瑞昌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体育局等部门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了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了教育收费政策,加强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坚决杜绝了教育乱收费行为。每次收费前都做好宣传工作,坚持收费公示,并且给每个学生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签字后由学生带回。所有自愿缴费项目由学生和家长自愿缴纳。收费工作结束后我校对各班收费情况进行了汇总、分类,并把有关款项汇入相关账户,做到了不截留,不挪用。真正做到了不乱收费,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

现将有关收费工作汇报如下:

每次开学前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收费文件,掌握有关收费政策、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上形成共识。

开学前向群众广泛宣传收费政策和管理措施。公布举报电话,制作收费公示牌,坚持收费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切实做到每项收费都自主自愿、公开透明。

1、成立了以校长为首的收费领导组织机构,副校长及各村小校长为组织机构成员。有关人员各负其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进一步完善了收费管理制度,签订了收费责任状。从制度上。

杜绝了违规收费行为的发生。

3、进一步规范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一切收费项目本着学生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坚决杜绝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或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发生,确保学生的利益不受伤害。

4、认真贯彻执行收费政策,不擅立收费项目,不随意改变收费标准,做到收费项目明确,收费标准准确。除收费政策规定的项目外,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教师也不得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或其它学习用品。杜绝教师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实行有偿家教的现象发生。

5、加大了查处力度。中心小学采取查票据、听汇报、访家长的形式对各小学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收费和经费管理混乱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上报上级组织处理。

6、开学后两周内,我校对各班收费情况进行了汇总、分类,并把有关款项汇入相关账户,做到了不截留,不挪用。

由于我校领导对学校收费工作的高度重视,在教师中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采取了一系列制度和防范措施,在2013-2015年,我校没有乱收费现象发生。

范镇中心小学。

20xx年4月7日。

治理乱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州教育局转发关于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自治区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校成立领导小组开展自查分三步开展此项工作:

1、学校立即成立以米娜瓦尔校长任组长的治理乱收费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对照文件要求及规范教育收费公开承诺书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

2、召开全体教师会,学习文件内容,领会精神实质,提高认识,增强规范教育收费的责任感,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深入到每个教师心中。

3、汇总各班的收费情况,结合学校自查领导小组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如下:

我校在收费工作中实行“阳光收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的监督,学校收费做到清清楚楚,使学生家长缴费明明白白。

一、学校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标准,每学期开学初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且经过了教育局和物价部门的审核同意,(有收费许可证及相关文件),从未出现过私自增加收费项目及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

二、我校每年来严格执行办班规定,学校从未举办过拓展班、特色班及提高班,更无向学生收取上课费用之举。学校也从未组织学生进行过节假日、双休日的补课。

三、我校严格办学要求,从未出现过擅自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联合办学的行为。从未参与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进行办班的宣传发动,代为收费;也没有将校舍、场地出租、出借用于有偿补课的行为。

四、学校严格了收费要求,从未出现跨学期收费用的行为,无违反规定动员和组织学生代、订购、办理学生学习用品、教辅材料及各类商业保险。

五、学校严堵了外来收费,没有代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开展商业宣传,推销或委托收费,没有为任何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进行搭车收费。

总之,治理和杜绝教育乱收费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学校充分认识到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重要性,增强抵制教育乱收费的自觉性,规范收费行为,并加强监督,建立好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我校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力。

克州三小。

治理乱收费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根据渠县教育局(渠教纪〔20xx〕32号)《渠县教育局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将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分发到初中部、小学部、幼儿园各部门,要求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10月16日上午,学校支部组织各部负责人、学校纪检员一道深入全校各班进行了询问学生、查看书桌;10月16——17日暗访、了解学生家长;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加强对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我校成立了“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支部副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纪检员为成员。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我校依据(渠教纪〔20xx〕32号)《渠县教育局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检查内容,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没有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款、建校费等。

2、“公办普通高中擅自扩大择校生招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提高收费标准”方面:由于我校系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此项不涉及。

3、“中小学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费用的”方面:通过认真细致走访学生家长、询问部分学生、深入教室查看书桌,学校不存在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费用的现象。

4、“中小学收取早晚自习费的”方面:我校只有少数路途较远的学生住校,不存在收取早晚自习费的现象。

5. “中小学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方面:通过认真细致走访学生家长、询问部分学生,没有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的现象。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狠抓相关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二)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中小学收费的规定,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费用,不得将捐款、赞助等费用与学生入学挂钩。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对学生用书和教辅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科书,严禁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和教辅材料进入课堂,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四)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了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我们积极探索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坚决纠正一些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的错误做法。

(五)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学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部门及个人,立即取消其各项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责任事故处理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20xx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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