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与小溪再见时(精选18篇)

时间:2023-12-22 07:21:55 作者:XY字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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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再见时作文

微风乍起,阳光碎落一地“哗啦哗啦”。我站在老旧的朱红色的门前,看相援助的那条漫长的小路。仿佛看见当年那熟悉的身影消失在小路的尽头。

记忆中,也是这样的清香。

经过雨水的冲刷,小路变得更加曲折,内心也随之烦躁起来。募得,一股奇异的清香扑鼻而来,扫出了内心的烦躁。我抬头望去,那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眼前。在外公家的院落里,有一颗桂花树。桂花的香味十分特殊,不同于玫瑰的浓烈,也不异于茉莉的清幽,是一种沁人心脾的味道。似乎是因为乡下空气清新的原因,使得这香味更加奇异。葱茏的枝叶在微风中沙沙的响着,金灿灿的小花开满枝头,星星点点,追在一树的浓绿之中,煞是好看。

儿时,外公总会牵着我的手出去散步。虽然我走起路来铿铿锵锵,但是我先学会了认路。田间的小路曲曲折折,每家的房子都是一摸一样的没有差别。可我却总能清清爽爽的告诉外公:“是这家!”其中的原因我一直没和他说,只是每当走到附近时总会闻到那桂花的清香。而如今十年已经过去了,虽房屋已旧,人已逝,但花香依旧。

我与父母再次来到来老屋时,那桂花仿佛苍老了许多。没有当初那么旺盛。虽金灿灿的小花不再长满枝头,只剩下那几簇缀在枝头。微风乍起,心头溢满花香那熟悉的背影依然出现在眼前从未走远,微风乍起,那熟悉的声音萦绕在耳畔,从未消失。十年之久,花香依旧,思念依旧。

“广寒香一点,吹得满山开”微风乍起,花香扑鼻,我与桂花相逢。

我与小溪再见时作文

再见这条小溪,已时隔七年之久。五一放假期间,爸妈带我来到乡下姑姑家。久别即将重逢,心中有说不出的激动。记忆中的那条小溪,我与你久违了。

穿行在熟悉的乡村中,柔软的土路被坚硬的水泥路代替。村民们的小楼也一座座的在乡间盖起,曾经清幽静谧的乡道,如今也多了汽车来往的尘嚣,巨大的通讯电塔一座座拔地而起,如高耸的巨人,整齐严肃的站立守望着。

脚步渐渐加快,我已无心观望这“现代化”的乡村,努力赶向记忆中的那条小溪,毕竟谁也无法抹去我对它的记忆。

很多年前,在那条小溪中,两个幼稚的男孩,卷着裤脚,光着脚丫,在尽情的玩耍。脚下是清冽的溪水,脚底踩着柔软的泥沙,时不时还有小鱼游过。两人在溪边摸螃蟹、龙虾。大些的男孩显然更熟练,总是先将发现的虾、蟹快速塞进手边的'饮料瓶子里。“哥,你又欺负我。”来呀,你有本事和我抢吧。”两人赤脚在溪水中来来往往,一脚又一脚,嬉戏着,搅起溪中的细沙。两人玩累了歇脚后,便见片刻之间尘埃落定,那溪水依然清澈平静。那是小时候,表哥带我来到这里,这潺潺的绵延的溪水便流进了我心里。天是蓝的,草是绿的,鱼儿是活泼的……(原创投稿)。

走了许久,小溪啊小溪,我终于见到你了!但注目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从头到脚泼了盆冷水。溪水不再明清如镜,显得十分浑浊,漂着些无家可归的垃圾袋、塑料瓶,溪边的那片柔软的湿沙,布满了瓦砾与玻璃渣,远远看到稀少的鱼儿的身影,一靠近,鱼儿便惊恐地销声敛迹。此等溪水,不要说嬉戏,就连洗手,怕都难以实现。溪边只剩几棵枯黄的老树,风吹过时“呜呜”的声响是小溪的悲鸣,令人心中发酸。

我心底的那条小溪,你又在何方呢?

社会的变迁,时代的发展,促使这个小村落也发展了,但小溪呢?七年后小溪早已面目全非。一路上来也曾见到各种工厂,向空中排放黑烟,向河中排放污水,这一幕幕触目惊心。这是人类发展的结果?这不仅是侵蚀着小溪,更是侵蚀着人类的故土!

再见小溪,记忆尚存,却再也寻不回那片记忆。那些所谓的发展、利益,使人们忘却了敬畏自然,忘却了初心,摧毁的不止是这些曾经的净土,更是一代代人的童年美好的回忆。

放手吧!人类该适可而止,饶了这一方净土,饶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不要亲手磨灭我们心底最珍贵的记忆。我现在只能默默祈祷:有一天,当我回来时,我能重新寻回流淌在我心底的那条“小溪”。

我与再见时作文

枫叶的美,不在眼中,而在我的心上永远地绽放,在我的心上,永远生生不息。

南山的红叶,我是赏过的。第一次上南山红叶,我只感到亲切,也有难抑的惊奇。南山的红叶,是红叶满山、流丹溢彩的。而且山脉绵亘,红到极遥远的地方,来的十分有气魄。

南山的山峦,植被是极丰茂的。黄栌满坡,拓丛盈岗,楸树峰耸,檀木沟伏……却远不及枫叶的烂漫。夏时山色蓊郁,入秋,就渐渐变化起来。先是淡黄,而后是斑驳,最后是红的一统了,满山遍野就一如火烧。

但是,渐渐的,我不再惊诧于它的美,他在我心上所燃起的火焰熄灭了,那渲染了过往的秋色,红极一时的一季霜叶,被我孤零零的抛弃在隆冬夜。惨月朔风中,一场风雪,席卷走了一树枫叶,那片郁郁葱葱的枫林,便在世界上彻底的消失。

人生,总是无声无息的分别,也是不期而遇的相见。当初忘记与她分手告别,如今却忘记与他相约再见。或许正是如此,才给人生留下了无数的机遇。

一场风雪卷走了一山枫叶,还卷走了七年的光阴。这时我已不再是当年呀呀学语的孩童,而是玉树临风的少年。我早已忘记了故乡那山的枫叶,可能是因为淡忘的太久了,既没有丝毫印象——或许是因为它在我心上燃起的火焰,熄灭得太久了。

突然记起它,是好友传过来的一帧图片,枫林在那头向我招手……凭着幼时的记忆,我找到了当年那片枫林山谷。

还没有一览它的雄姿,却先看见一片落叶,乘着秋风,旋舞到跟前——是枫叶!我终于记起了它,秋风袭来,我绿色在秋风中拼命捕捉七年前我第一次闻枫叶的气息:

啊,那是火红的太阳味儿;啊,那是新鲜泥土的气息;啊,那是枯草微余的清香;啊,那是时间流逝的沧桑。

我捻起那片枫叶,纤纤细指在他粗糙的叶面上滑动,我顺着叶脉。感受着她为了这次绽放所留下的凹痕,那是成长的印记,更是它用血与泪磨炼出的坚强。没有一丈宽的叶面,却布下了无数的凹痕,粗糙而且突兀,我也受了震撼。

眼前的那片红,不再像以往看上去的那么朝霞似锦;我看上去的那片红,是血与泪的交融。眼前的那枚枫叶,不再像以往看上去那么年轻气盛;我看上去的那枚枫叶,饱经了数年的沧桑。

我沿着它的边棱,轻轻抚摸,岁月的伤痕在叶脉中褶皱,我隐约感觉捏着叶柄的手指下,来一阵微弱的呼喊,“孩子,你回来了,孩子……好久不见了。”

我哽咽了,我一时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只能够忏悔地望着眼前那枚枫叶,在寒风中滴滴答答落下的,只有牵挂的泪,还有多年来无数无数的愧疚,尽在手指与叶柄无声的沟通。

那枚红叶再次点燃了多年来熄灭的火,那一点星星之火又一次燎漫了整颗赤诚的心,比一片枫林带来的更猛,更旺。我知道改变心态的,不仅仅只是时间,更使我对美的一种心态的转换。

我与枫林的这次再见,勾勒了人与自然亲近的一面,构成了无语,自然在天地间重逢,再见的欢畅曲。

天地间有大美而无言,我们越是看惯了的东西。越是习焉不察,我们要永远用初识的眼光去看待,哪怕它是我们看过无数遍的事物。就像我与枫林的这次再见。

我与再见时作文

吃饭时,我利落的将我喜欢的一盘菜席卷一空,手中的筷子随意地扔在桌子上,“吱啦”一声推开椅子,起身走到电视机前将聒噪不停的歌唱比赛节目关掉。

蓦然发现你的眼睛一下就没了焦点,但很快回过神来,温柔地轻声问我:“怎么突然不吃了?”

“吵死人了,你怎么总是看这些无聊的东西!”我没好气的回答,拿着手机进了卧室,“嘭”地把门摔上。紧闭的门将内外两个世界隔绝的彻底。

玩了一会便没有了趣味,我无聊地趴在桌子。突然想起那天晚上你悄悄进来又很快出去,像是藏了什么东西。我“腾”的站起来,开始在屋里一厘米一厘米的检查。终于,在角落的箱子下找到了。上面是我的各种不舍得扔的杂物,下面,是一个泛黄的,有着久远的时间气息的本子。打开的一瞬间,我愣住了。上面排列着整整齐齐的娟秀字符。有的句子下面写着日期,像是某天的心情随笔,有的句子下面写着一个书名,还有的下面写着小心翼翼而又细致的诗人名字,最多的就是席慕蓉。

我慢慢的翻着,细细读着,像一个虔诚的信徒。翻到最后,滑落出一张卷边的旧照片,一群年轻的男女。我努力的将你辨认出来,那时的你与爸爸站在一起,婷婷而立,挂着羞涩而腼腆的笑容,扎起的马尾辫温柔地散下。我不知道站了多久,只像做了一个梦,梦见一部旧电影,你是温婉美丽的女主角,捧着诗集坐在湖边石上,嘴角扬起笑容,柳条在你身后微微摆动。梦终于醒了,我却蓦然发现,脸上淌满了泪水。

没有一个生来就是主妇的妈妈,每一位妈妈都曾有一颗细腻的少女的心。你的青春与我的青春放在一起,我将伴着你的青春美好前行。

那一天,我再次见到了你,终于与你相见,但愿还不算太晚,为我放下了最珍贵的,曾为少女的妈妈。

我与再见时作文

时间永不停息地前进着,太阳已不知东升西落了多少日子,皎洁的月光也已不知照耀了多少次生机勃勃的大地。我再次站在这片记忆中的圣地,熟悉的阳光再次照射在我的身上。我又来了,亲爱的母校!

我沐浴在和煦的阳光下,沿着母校的围墙走着,记忆中的围墙上贴着各项运动的墙纸,那些一人多高的墙纸,是我小学时光的一道风景线。而如今的围墙上,换上了干净整洁又充满文艺气息的瓷砖,拼凑出一幅幅生动有趣的画面。

我再次奔跑在母校的操场上,红色的塑胶跑道换上了新的鲜红色的漆,昔日我奔腾在上面的脚印已被不留痕迹地覆盖。但我却依然能从红漆的覆盖下感受到独属于我的那份热血、激情。四年级的我曾在操场上留下耀眼的足迹,那是属于运动会百米冠军的荣耀,我记忆犹新。

我来到教学楼的中央,那里有一个排球场,从前有些陈旧的排球网换成了新的更精致的。站在球场上,我仿佛又感受到了同学们认真训练的汗水,感受到了排球狠狠被扣杀在地上的力量,还感受到了排球队的曾经、现在、以及未来的辉煌。我以前也是排球队的一员,而且是主力,与排球相伴了五年,那些日子无比美好,我们曾夺得过长沙市第五名、亚军、甚至还夺得过冠军。排球一直被放置在我心中最重要的那个地方。

我顺着楼梯的扶手上到六楼,楼梯也焕然一新,再没有一点从前的模样。来到六年级的教室外,朗朗书声随即入耳,那是一股蓬勃的朝气,那朝气化作读书声,响彻云霄。我看向教室里面的摆设,大部分都已不是记忆中的样子,我望着同学们一张张略显成熟又稍带稚嫩的脸庞,仿佛看到了祖国的希望,祖国的栋梁。

现实中的母校已重换新颜,而在我灵魂深处,母校有着旧墙纸、旧操场、旧球网、旧楼梯、旧摆设。在我眼中,母校的一切都是陈旧的,但都留有着我的美好记忆,那是不可更新,不可替代的。

母校!走过了,再回首,虽然您的面貌已变了,但我对您的挚爱永不会变!

我与再见时作文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的一抬头,我才意识到,这棵平淡的梧桐树在低矮的瓦房中显得那么高大。春日的阳光透过大片的树叶,像碎金般落在我的脸上,我从母亲口中得知这是棵梧桐。此后我常在梧桐树下玩,阳光下看兔子吃草,绿荫中打盹小憩,和家乡的孩子们围着树打闹,秋天比赛看谁捡到的落叶多。

“走,到屋顶上来看!”那时贪玩的舅舅常领着我爬上屋顶掏梧桐树上的鸟窝,我总是站在一旁看着,看着院子中热闹的人们,看着奋力去掏鸟窝的舅舅,也注视着随风轻晃的梧桐。随着时光的推移,总有些美好要被洗刷,那个小村庄里少了一个孩子奔跑的身影。

一别多年,我再也回不到那个觊觎树上鸟窝的童年。听说家人要到老屋寻找东西,我便主动跟来,再见儿时的梧桐树。

我踏进老屋的门槛,院子里的东西都是灰蒙蒙的,那只兔笼子锈迹斑斑,红眼睛的兔子到哪了?院子中野草横生,曾经的欢笑哪去了?只有那棵梧桐,依旧保持原本的样子,可还是改变了的,原本光滑的枝干没了主人的保护变得凹凸不平。我再次抬起头,没有阳光的碎片,干枯落下的叶片打在我脸上。如果我尽数收起,那我一定会赢了儿时捡树叶的比赛,可除了梧桐,还有什么人在呢?鸟窝,青翠这些词似乎与它不相符。老屋已经不允许再有人踏在它的脊背上,我再也不能与梧桐平视。就这样,有些寒意的风中,我仰头看着梧桐被风阵阵吹过,落下层层枯叶。亲爱的梧桐,你还记得我吗?你曾带给一个女孩快乐的童年。

离开老屋时,我又一次的回望,那棵梧桐依旧是那么显眼,只是日渐萧索村落也不知会不会让它伤心。

“下个月还要再来这里,那棵树该砍了,太占地方了,而且也不住人了……我有些诧异的看着开车的面无表情的舅舅,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回头再看,早已望不见老屋,看不到梧桐,只有车轮卷起的烟尘散在干冷的空气中,似乎还夹杂着梦碎的声音。

梧桐,再见,再也见不到了。

我与再见时作文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响亮的读书声从窗户中传出,吓的小鸟一阵飞窜。儿时的时光总是美好的,体育课,与同学肆无忌惮地挥洒汗水,玩累了,躺在地上看见美丽的蓝天,就这样,我与蓝天第一次相遇。也许蓝天是上天派来拯救我的,它总是跟随我到天涯海角,它可以将我的一切负面能量吸收,回报的则是满满的爱。

后来啊,蓝天的宿敌小烟囱笔直的指向蓝天,向其不断的进行攻击,很快,那可爱的蓝天走了,离开了。就这样,我与蓝天分开了。

有别离就会有相见,还记得与蓝天再见时的种种欢乐,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回老家,这下可把小烟囱抛得远远的了,当然,蓝天也随着风儿了来到了这里,抬头一看,我们果然再次相见了。那么长一段时间不见的蓝天,丝毫没有沧桑的样子,只是变得更美,更亲切了。我丢下所有行李,朝着那最高的河畔奔去,瞬间将对蓝天的渴望与思念倾诉出来。旁边的村民笑我是傻子,我只是以笑应答,想着:“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当天晚上,狂风大作,暴风雨把整个村庄冲洗了一遍,也包括蓝天。第二天一早,抬头仰望天空,美丽的同时又多了几分纯粹,果然是漂亮的啊。这一次相见,与蓝天待了很长时间,一切困扰全部被抛弃,只有那一个傻傻的少年在河畔仰天长笑。

而现在,又回到了城里,再也没有见过蓝天,只是一个更为亲切地朋友每天准时迎接我,那就是肆虐的雾霾君。这位朋友将我的蓝天赶走,将我弄得头晕眼花,自己却还高兴地飞舞。都说我们是早上七八点钟的太阳,而我只能看见一阵阵“轻烟”在迎接我们。

永远忘不了与蓝天的再次相见,蓝天到底给了我什么,我只知道距离产生美,所以我那么爱蓝天吧。相反的是雾霾君,它没有给我任何距离,这就是我恨它的原因吧!

我爱我的蓝天,爱它的纯粹与美丽,爱它的可爱与宁静,爱它的广阔与博大。我的蓝天,下次再见!

我与再见时作文

人的一生可以分为很多不同的阶段,而每个阶段的我们都像刚破土的种子,野蛮生长着。

我放下了手里的书,一放就是几年。书籍在我的意识里,逐渐黯淡;书架上一排排摆放整齐的书籍,也跟着落了灰。

我与书籍再见已忘记是哪年哪天,我突然找出了一本沈石溪的《板子猴》我永远记得这本书,即便这好像是我读过的唯一一本沈石溪的小说。我又开始随意的翻书,有时候,翻几页还能找到当年阅读时的痕迹;书籍里还能保存时间、气味,保留着独特的记忆。

这是再一次的不期而遇,我在有了相对较成熟的独立意识下,重新发现了书籍的美。纸质书可能远没有电脑中的文档保存时间长,甚至这一本书,你丢了就是丢了,回收站里是找不到。但书籍的美,就在于当你翻开新的一页,你是否又进入了新的世界;在那里,你有幻想的空间,你可以肆无忌惮的享受作者带给你的书中一切。冬天纷纷扬扬的雪花落在屏幕上,很快就会消失地无影无踪;但秋季吹来的红枫叶,会夹在书里悄悄地度过好些日子,以迎接你们的下一次见面。

我在翻开一本书,扑面而来的是几年前幼稚的自己,然后是依旧清晰的文字。最开始喜欢的故事,现在读起来也还是会觉得很美。书籍就像一座桥,桥的那一端是过去,这一端连接着未来。那段日子里,我走在桥上,看不见它、就说它没用,直到现在,再到未来。

再见时,你依然携着当初的芬芳,让失神落魄的我,重新拥抱满怀美好。

我与他再见时作文

儿时的玩伴,天真的童年似乎都伴随着年龄的增长埋没在浩瀚的脑海中,可与他的那次相见,却让我重回童真。

当年少轻狂、懵懂无知的少年走进初中的考场时,六年的记忆都在此刻凝固,当公布栏里出现一个个大名时,才真正预示着初中生的行列里又多了一员。走进初一的教室,打量着陌生的环境,陌生的面庞,心里的负重也沉了许多。

“你拍一,我拍一……”“石头剪刀布”“哈哈哈”一阵阵嬉戏声、打闹声、欢笑声将我拉回了那拥有快乐的幼儿园大门前,推开大门走了进去;望着一个矮小的儿童,心中会心一笑,四处张望着,一个瘦瘦略高的男孩出现在眼底,那不正是“我”吗,看着幼年时的我,心中不禁暗想:“原来我小时候这么帅呀!”,而此时,他也出现在“我”身边,拉着“我”跑向秋千,看着他俩这样亲密无间,心中的迷惑也得到了解答——怪不得他这么眼熟。

思绪退去,但眼前还是不断出现他的身影,相隔六年未曾谋面的我们竟能再次重逢,这难道不是一种无形的缘份。

时光虽然无情,但我相信,有缘的人终究会再次相遇,岁月虽改变了他的容颜,但在我的眼中,他依旧是那个和我一起打闹、玩耍的少年。

再见时,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我与错误说再见作文

从小到大,我经常犯一种错误,那就是“吃口香糖,从来不吐掉,直接吞到肚子里。”

那天中午,我吃完午饭,去找爸爸要了一片口香糖,我把它放进我的嘴里,甜滋滋地嚼着。嚼了一会儿,我觉得不怎么甜了,便把它吞进我的“加工厂”里去了。我又聚精会神地做起作业来。

等到我作业快做完了,爸爸出来了,叫我把口香糖吐到垃圾桶里去。啊!吐在垃圾桶里,我早就吞进我的“加工厂”里去了,哪里还有口香糖吐啊!想到这里,我有点不知所措。我坐在椅子上发呆。爸爸见我无动于衷,便催促我:“快点吐掉啊!”我不知道该怎么和爸爸说我把口香糖吞到肚子里的这件事。可爸爸就像我肚子里的蛔虫似的,可以猜到我心里想什么。

爸爸:“你该不会把口香糖吞到肚子里去了吧?”爸爸的情绪有些变化。

“恩恩”。我看着爸爸脸越变越黑,小声的回答。

“吞到肚子里,口香糖在手上都黏黏的,到肚子里,把你的肠子都黏到一块,看你怎么办?"在一边听得不耐烦的妈妈发话了。

从那以后,我改正了这个错误,我吃口香糖再也不会吞到肚子里了。

错误,我们再见吧!我们真的不合适,你就别在纠缠我了,离我远点吧!

我与故乡再见时作文

夜晚,静悄悄的,一切处于静谧之中。一轮明月当空挂起,显得那样皎洁明亮,我躲在床上,仰望着深蓝色的天空思绪万千。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已阔别家乡多年,再次踏上这方热土,呼吸这久违的空气,仿佛又回到了母亲的怀抱,那份亲切,那份温暖,让人舍不得松开。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座新一代的儿童游乐园,可不比香港迪士尼乐园逊色,这一直是我期待已久的。因为新开张不久,屋顶上的圆圈周围都还飘着五彩的旗子呢,似乎在向我招手表示欢迎呢。

几年不见,家乡的变化可谓是翻天覆地的。多年前的平房和几层的小旧楼,都被一座座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所替代;石子铺成的小路也由柏油路、高速公路替代了。犹记得小时候的家有个大院,因旧村改造需要造立交桥而被拆。现在站在这儿,回忆曾经的美好时光,心里的滋味别提有多惬意。

故乡是美丽的,故乡是富饶的,我的家园会变得越来越美好。再次与故乡相见,心中感触油然而生:快乐活在当下,知足就是完美。珍惜眼前,幸福伴随左右。

自此归程是让人心生愉悦,亲爱的故乡,我永远爱你!伴随着“嘀嘀”的汽车喇叭声,离家乡越来越远,可依然回首,莞尔一笑,心中有个声音:我会再回来的,等我!

我与再见时作文

在公园里,我见到一片暗红色的鲜花,长的甚是好看。我想这是玫瑰吧,看到旁边的介绍才知时月季。这些月季的花朵都是深红的,深得发黑,其艳丽不逊色于玫瑰。能在这样一片鸟语花香中漫步,简直是享受。

与其他月季相比,暗红色的月季更优雅。一场萍水相逢,让我对这种颜色的月季情有独钟。

没想到,还能再次赏到月季。

几个月前,家里又多了一盆花——妈妈最近特别爱养花,她望着这一盆疏影暗香,自豪的说:“这是我刚买的法国月季,看,漂亮吧?”我心里一阵惊喜,仔细观赏着。这盆月季也是那样红,红的发黑。在夜晚,她们互相缠绕着,与周围墨绿的叶子相互映衬,就像是黑夜里的皇后。

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几天,那十来朵月季全都凋谢了。“花迟早是要枯萎的,也许再过几天又长出了。”妈妈解释道。

于是,我就盼着她们开花。每天晚上都要来阳台看一番,结果都是失望而返。时间一天天过去,那盆月季始终没有动静。每天把它放在阳光最充足的地方,盆里却一直只是一片墨绿,颜色极其单调,死气沉沉的。我对它渐渐失去耐心了。也许是伺候得还不够好,所以不开花?想起大作家们笔下的梅兰竹菊,在那样险恶的环境下还能生存,我家的月季真是太娇气了!

然而,奇迹还是会出现的。

不知何时,那一盆茂密的叶子中竟冒出一朵花苞!真是令人欣慰。很快便长出一朵小月季。我终于又见到了月季!

一天早上,再来看月季时,发现有花的那一枝的茎上绑着一根牙签。一问才知道,是昨晚妈妈把茎弄折了。只好死马当活马医,用胶带把一根牙签绑在弄折的地方,简单地固定一下。没想到月季竟活了下来,头反而翘得更高了。

与之前的几枝相比,这朵月季的颜色太淡了。的粉红色显然没有鲜艳的暗红好看。可它顽强得挺了过来,至今仍未凋零。

花如此,人亦如此。在险境中成长起来的人,更禁得起生活的挑战。因为经历过挫折,才会更坚强,经历过挫折,生命才有意义。

我与春天再见时

什么东西都需要细细地品尝,微不足道的东西或许存在着深刻的哲理。在我儿时,春天在我的印象中并不怎么深刻,认为它单单只是一个季节,没有任何值得品尝的地方。

但在我现在心中看来,“春天”这个名词已经彻底变了样。

在我懂事时,我便再遇了春天。“春天”是一个美好的季节,和煦的春光,温和的春风,以及透人心脾春天的空气,这些来源于春天独有的东西,无一让我感到美好,心情顿时清爽。

春天还有许多贡人们观赏的大自然风光,都充满了勃勃生机。

碧绿的湖水让一阵风徐徐地吹过,泛起淡淡的涟漪,桃树上长满了盛开的桃花,每朵桃花泛着红晕,像小女孩害羞的脸庞,一片青青的草坪偶有几人坐着聊天,几个孩子高兴地放着风筝,满脸笑容。呈现出一幅欣欣向荣,和谐的景象。

春天是一切美好事物的象征。

春天是孕育新生的根本,是幸福的开始,美好的开端。

春天仿佛是一位成熟的母亲,无私地为自己的“儿女”增添绚丽的色彩,它更像是一位慈善家,给人们带来无限的清新,让我们始终生活在一个美丽多姿的世界里。

我与再见时作文

还记得旧日傻傻的我们,竟然会分不清腊梅和迎春。鹅黄色的五瓣腊梅,就这么被我们当作迎春,很久很久。

“今年的迎春花又开的这么早,还下着雪呢,就已经开花了。”

“嗯,是呀,怎么会开得这么早。”

“……”

诸如此类的对话,每年“迎春”花开的时候都会出现几次,现在想起来也是想笑,但真的笑起来,却发觉身边没有了你,一切,变得那么索然无味。

不下雪的日子,总是喜欢拉上你,一起看那梅花盛放。只要有你,清冷的梅花也显得暖意融融的,看着高处那影影绰绰盛放的梅花,轻易就可以消磨掉一个下午。你总是喜欢趁人不注意偷偷摘下一朵梅花,藏起来,带我小心翼翼的溜出公园,力求不被人发现。现在想起那时我们的“小心谨慎”,依旧忍不住的扬起了嘴角。至于为什么这么小心,开玩笑,看门的爷爷可是很凶的。

收回了纷乱的思绪,仍旧看向自己手旁的这一枝腊梅。看着那枝已被我拂去白雪的腊梅,忽然就笑了,我们在梅花香的浸染下一同长大,度过,或者说告别了我们的童真时光。如今,我又回到了这株腊梅前,而你,又在何方呢?我一个人站在腊梅树下,看着这一树腊梅依旧,而以往站在我身边的那个人,那个热烈到可以使清冷的梅花变得温暖起来的人,却不知道哪里去了。我们终究抵不住命运的齿轮,它匆忙带走了你,甚至未让你给我留下只言片语。却将我一个人,留在了梅花盛放中。

偷偷取下一朵梅花,像当初的我们一样,小心翼翼的溜出公园。我撷取下了这一朵梅花,也撷取了一段,永久的记忆。

我与再见时中考范文

香气浓了,又疏了,轻闭双眸,任心儿在碧波中荡漾。泊舟岸边,我寻找着记忆中的路径。向前,再向前,拐个弯就要到了银杏面前。静静闭眼,却浮现出当年的银杏:不带一丝水汽的阳光从枝间轻巧地穿梭,透过阳光,隐约看见叶子里面纤细的'脉络。微风拂过,银杏叶在风中瑟瑟颤抖,若轻颤的羽睫。嫩黄的叶片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像小丫头的头花,又若舞娘的黄裙。土黄,灰黄,深黄,浅黄,从下而上,一直蔓延到天边那最明艳的一抹橘黄。

就这样想着,便缓缓睁眼,可眼前竟是一片荒芜,只有树根旁葳蕤的小草在跳动。那霜白的枝干上时而出现几道淡黄色的疤痕,伸手攀上那苍劲的主干,顺着经络向上,向上,硬直的枝条在夕阳的映照下仿佛镀上了一层金边,疏影横斜,竟有几番梅枝的风韵。向上,再向上,便是我手所不能触及到的枝叶,沟壑千丈,是那样的苍白无力。我的银杏树,真的老了。

从未想到,我与银杏树再见时,竟会是这般情景。当年的青葱为虬枝所替代,树上玩耍的孩童已变作少年。恍惚间,银杏树又变回了年轻时的模样。原来,不是银杏树老了,而是我长大了。我坚信,银杏树一直未曾老去,它只是暂时睡着了,连同我那段儿时的回忆,一起被尘封在心底里最柔软的的那个角落。纵使以后风雨兼程,不见曦月,但只要抚一抚记忆的尘埃,轻嗅,便有一股力量激励我前进,唇齿留香。忽一低头,便瞥见树下葳蕤的小草,不知它已繁衍了多少代。在它的旁边,还躺着一片未曾腐烂的银杏。我将它拾起,轻嗅。仿佛此刻的我也是一枚银杏叶,渴望被时光的手捡起,并妥为珍藏。

我与烟雨再见时

细雨如烟,像从云端垂下的珠帘,隔开了这一世的喧闹。

——题记。

乌云渐渐聚拢,让这方天地阴沉沉的,而太阳早已收起它的光芒,跑到别出去玩了。也许是这大地在太阳的温暖下干渴了,于是一场雨如约而至。

雨细细密密的织着,如烟一样围绕在身边,若有若无。我伸出手,想要隔开这雨丝。袖回,而珠帘合。这雨似闺阁女子的愁,一缕一缕的交织,浓的化不开。一滴雨顺伞滑下,跌入手心,这凉意散开,只觉似曾相识。

那还是初一,我撑着伞,在雨中漫步,心情便如这烟雨一样。不想那么快回去,交上那份“糟糕”的成绩单,便在这雨中漫步。抬头望去,那紫藤萝的花已落去,只剩一片绿色的海洋,染上点点暮色,便绿的发黑,我干脆收了伞,独立在这雨中。

这时我的目光被一朵小花所吸引,这是雨中唯一的亮色调,开了有些时日了,只是因为太小而没被发现。雨点砸下,将它的身躯重重压下,一片花瓣便无力的落入土中,我惊呼一声,以为它一定会凋落。在这雨中,它那么小,就如同样渺小的我们,没有主角光环,显得十分脆弱,心中愁意更浓。于是我忙移开了眼,往别处走去,但心中却是放不下。我回过头,发现它竟还立在那,虽然看起来那么柔弱,但雨的攻势不能再撼动它一分一毫。我跑过去将它护在伞下,它便又将头抬了起来,虽花已残缺,但却露着灿烂的笑脸,如同在庆祝自己的胜利。

雨的细密不是愁,是温柔。丝丝凉意沁人心扉。

时光如雨一样流动,不同的心态会有不同的感受,于是把再见当初见,去细细品味,也别有一般滋味。

我在这不像秋天的秋季与烟雨再见,它所带给我的非笔能描绘。

我与再见时作文

那年芳草依依,烟柳决堤,风那么温柔,花那么灿烂,还记得那无言的再见,那一个个单纯的笑容犹在眼前。

四年了,没想到也是在这样一个春天,李老师与我竟不期而遇。此时桃花刚刚谢幕,公园里依然满树繁花,粉红色的碎花铺出一条小路,风轻轻吹过,撩起一阵花雨。

我也想不到会在这样的场景遇见李老师,她穿着一件略显严肃的黑褂,怀中还抱着一位小女孩,俨然是个游客。我刚从路口走过,回头一看,那位坐在石凳上的人身影好熟悉,依然是短发,依然那么瘦弱。我走进去,心中满是疑惑,真的会是李老师么?这是巧合么?慢慢的,走进了,听到她熟悉的哄孩子声,还是那么温柔。是的,没错,就是李老师,那个我多年未见的恩师。我飞奔过去,喊了一声老师,她回过头,怔了一下,便马上反应过来了。我仔细看老师的脸庞,皱纹又多了,额头也多了几缕银丝,眼圈周围也能看出又深深的沟壑。

李老师还是认出了我,言语中竟多了一份欣慰与惊喜。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李老师教育我仅仅五年,却胜过千载。她让我学会了思考,也学会了做人。没想到啊,与恩师的再次见面,竟是如此深刻。

那年花落成雨,春意几许,柳还那么柔嫩,天还那么湛蓝,我能与恩师再次见面,师恩难忘!

我与母校再见作文

学校还是那个学校,里面的植物还是记忆中的一样。但现在,熟悉的教室和楼房,仿佛正慢慢的变陌生。

——题记,致即将消逝的童年。

校园里有我的记忆。一年级时来到学校,刚从懵懵懂懂的幼儿长成活泼的少年,对眼前的“世界”一片陌生,充满了新奇,但也会在上学是一步三回头。但这种表现,在与学校的朝夕相伴之中渐渐没有了。人生的路还很长,小学的生涯只是一个起步的阶段,老师对我的教诲,是让我前进的动力。

快分别了,总有一肚子的话想说出了。对母校我想说:“润养我的大树是你,我遨游的大海是你,我所难忘的事是你……现在,我为我的母校为荣,未来,我会让你为我而骄傲。”

同学,你是我的伙伴,朋友。我想对你说:“遇见你,是缘分;认识你,是同学;离开你,是分别;几个春秋,一起学习,一起成长。前路茫茫,一路向前,以后有缘再见。”

老师是引领我们成长,帮助我们学习。特为我们付出,为我们辛劳。我会对他说:谢谢你老师,陪我几个冬夏。诲人不倦,教导有方,让我们茁壮成长。你是那引领的鸟儿,带我们向远方飞去;你是那发光的灯塔,照亮我们成长的迷雾;你是那春蚕和蜡烛,到老也让学生成长。

“春天把花开过就走了,如今落红遍地,我却等待而又流连。”这是泰戈尔的话。这句话中的“春天”不正是母校,“花”不正是我们吗?在这里,我度过了我的童年,有喜有忧。再见了,母校。再见了,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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