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小溪再见时(模板16篇)

时间:2023-12-18 21:19:47 作者:QJ墨客

优秀作文不仅要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还需要有深厚的思想底蕴和广博的知识储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以下这些优秀作文的范文,它们或许能够给大家带来新的感悟和体验。

我与再见时作文

小时候,我有一个无所不能的父亲,还有一个眉目慈善的母亲。他们是我的天,我的地。

记忆中的母亲,永远都是那么娴静美丽,她那纤白的手指在我的发际上别一朵槐花,我都觉得是那么的美丽。妈妈说:“小时候,你就喜欢抱着我的膀子不放。”说完,还惩罚似的用手勾了勾我的鼻子,我不好意思的傻笑着,吐了吐舌头,转身一蹦一跳的看电视去了,而她,看着我。又是槐花开的季节,如今却只剩下我一人在槐花雨下,轻拈一朵白色小花,独自别在发际上,但不论如何摆放,都没有当年母亲的味道。

在尝试了多次后,风吹来了烦躁,住在了心里。将槐花扔在地上,闭上眼睛静静寻思,记忆中的槐花香,缓缓而来。父亲早出晚归,母亲出差在外,生活琐屑之事都在我的肩上,不可思议,妈妈的娴静,隐藏在辛苦之中。往常,当我用心写完最后一笔时,母亲总会拿着温度刚好的水在一旁看着我,那样的眼神,充满了对我的深深爱意。如今,当我完成时,作业上的字杂乱无章,而身边,母亲的身影已经渐渐淡薄,只有桌子上那若影若现的槐花,似在下一秒就消失贻尽了。心中的疑惑慢慢酝酿开来,明明那时和母亲一起时,槐花香甜,怎如今,如此颓唐。轻轻皱起眉头,将残败的槐花扔了。睡觉时,看着那小巧玲珑的手机,想起了妈妈,想起了如今孤独一人。静悄悄的,没有电视的喧闹,没有嘈杂的人声,有的仅仅低低的哭泣和微微的哽咽。不一会儿,脸上的一道道泪痕,枕头上的一片湿润,伴随着少女娇弱的脸庞和熟睡的容颜,成了少女的思念。第二天,在洗漱时,无意间瞥见发际中的一朵白花,那是那么的熟悉,一种激动,伴着眼泪,流了出来。“蓉蓉,早上有事,先走,看见便条后打电话给我。”那字迹带着点仓促,但那早饭带着的是温暖。晚上,见到了母亲,她拉着我的手,出门散步,银色的月光洒在母亲的脸上,满心的思念已经变成了两人的平静,一直到那曾经的槐花树下。“妈妈,我好想你。”声音中有些哽咽,但我却紧紧的握住了她的手。“我也想你啊,我在想我的蓉蓉,会不会自己照顾自己,会不会遇见坏人……”妈妈微微的抬高头,迎着槐花树,嘴角流露出淡淡的微笑。但是,我在月光下,看见了她眼角的泪。槐花缓缓而落,落在的母亲的身上,拈一朵白花,轻轻放在母亲的发际上,看着,真美,闻着,真香。

我与再见时作文

暖阳下,绿树旁,石堆上,俩个玩得不亦乐乎的小女孩。你肯定想不到她们是第一次相见。从那天以后她们成为了邻居,接着成为了同学,然后是无话不谈的朋友,就这样,时间从两人中间的缝隙里挤过,五年过去了,她们经历了第一次分别。

她应该就是我成长中需要分享或分担一切的人吧。再次相见我们对待事情的意见当然有所不同,但是我们彼此理解,不愉快就会被化解。有本书中写到:“成长的路,风风雨雨坑坑洼洼,一个踉跄一个结,有人或许就此分开,心的距离越来越远;曾经如胶似漆的,被种种事情岔开了缝隙,到成就了彼此的有氧呼吸”。我与他之间的友情属于第二类吧。

再次相见,再次交心,虽有不愉快,却总会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理解对方。时间会让我们长大,我很期待再一次相见!

我与再见时作文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的一抬头,我才意识到,这棵平淡的梧桐树在低矮的瓦房中显得那么高大。春日的阳光透过大片的树叶,像碎金般落在我的脸上,我从母亲口中得知这是棵梧桐。此后我常在梧桐树下玩,阳光下看兔子吃草,绿荫中打盹小憩,和家乡的孩子们围着树打闹,秋天比赛看谁捡到的落叶多。

“走,到屋顶上来看!”那时贪玩的舅舅常领着我爬上屋顶掏梧桐树上的鸟窝,我总是站在一旁看着,看着院子中热闹的人们,看着奋力去掏鸟窝的舅舅,也注视着随风轻晃的梧桐。随着时光的推移,总有些美好要被洗刷,那个小村庄里少了一个孩子奔跑的身影。

一别多年,我再也回不到那个觊觎树上鸟窝的童年。听说家人要到老屋寻找东西,我便主动跟来,再见儿时的梧桐树。

我踏进老屋的门槛,院子里的东西都是灰蒙蒙的,那只兔笼子锈迹斑斑,红眼睛的兔子到哪了?院子中野草横生,曾经的欢笑哪去了?只有那棵梧桐,依旧保持原本的样子,可还是改变了的,原本光滑的枝干没了主人的保护变得凹凸不平。我再次抬起头,没有阳光的碎片,干枯落下的叶片打在我脸上。如果我尽数收起,那我一定会赢了儿时捡树叶的比赛,可除了梧桐,还有什么人在呢?鸟窝,青翠这些词似乎与它不相符。老屋已经不允许再有人踏在它的脊背上,我再也不能与梧桐平视。就这样,有些寒意的风中,我仰头看着梧桐被风阵阵吹过,落下层层枯叶。亲爱的梧桐,你还记得我吗?你曾带给一个女孩快乐的童年。

离开老屋时,我又一次的回望,那棵梧桐依旧是那么显眼,只是日渐萧索村落也不知会不会让它伤心。

“下个月还要再来这里,那棵树该砍了,太占地方了,而且也不住人了……我有些诧异的看着开车的面无表情的舅舅,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回头再看,早已望不见老屋,看不到梧桐,只有车轮卷起的烟尘散在干冷的空气中,似乎还夹杂着梦碎的声音。

梧桐,再见,再也见不到了。

我与再见时作文

微风乍起,阳光碎落一地“哗啦哗啦”。我站在老旧的朱红色的门前,看相援助的那条漫长的小路。仿佛看见当年那熟悉的身影消失在小路的尽头。

记忆中,也是这样的清香。

经过雨水的冲刷,小路变得更加曲折,内心也随之烦躁起来。募得,一股奇异的清香扑鼻而来,扫出了内心的烦躁。我抬头望去,那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眼前。在外公家的院落里,有一颗桂花树。桂花的香味十分特殊,不同于玫瑰的浓烈,也不异于茉莉的清幽,是一种沁人心脾的味道。似乎是因为乡下空气清新的原因,使得这香味更加奇异。葱茏的枝叶在微风中沙沙的响着,金灿灿的小花开满枝头,星星点点,追在一树的浓绿之中,煞是好看。

儿时,外公总会牵着我的手出去散步。虽然我走起路来铿铿锵锵,但是我先学会了认路。田间的小路曲曲折折,每家的房子都是一摸一样的没有差别。可我却总能清清爽爽的告诉外公:“是这家!”其中的原因我一直没和他说,只是每当走到附近时总会闻到那桂花的清香。而如今十年已经过去了,虽房屋已旧,人已逝,但花香依旧。

我与父母再次来到来老屋时,那桂花仿佛苍老了许多。没有当初那么旺盛。虽金灿灿的小花不再长满枝头,只剩下那几簇缀在枝头。微风乍起,心头溢满花香那熟悉的背影依然出现在眼前从未走远,微风乍起,那熟悉的声音萦绕在耳畔,从未消失。十年之久,花香依旧,思念依旧。

“广寒香一点,吹得满山开”微风乍起,花香扑鼻,我与桂花相逢。

我与再见时作文

微风乍起,吹得阳光碎落一地,“哗啦哗啦”。我站在老旧的朱色铁门前头,仿佛看见时光穿梭的身影,在小巷尽头消失不见。

记忆里,也是这样的香气。“十六号,十七号……”雨水的洗刷,让原本新艳的门牌变得锈迹斑斑,难以辨认。蓦地,一股清香钻进鼻腔里,顿时从头至脚的清爽:“是了,阿婆家的蔷薇!”很小的时候,不怕羞地穿着开裆裤,被奶奶牢牢地牵着,走路还是踉踉跄跄,却先学会了认路,小巷环环绕绕,我却能爽利地告诉奶奶“走这里”!其中的奥秘,我从没同别人讲过,只是每次回到家里,都用力嗅嗅阿婆院里的花香,以便下一次,还能灵敏把回家的路认出来。

而如今十年已逝,未变的,还是这花香。记忆里,也是这样的面容。“吱呀”一声,门轴转动,果真是阿婆,带着慈祥的笑,愣住一会,难以置信地揉揉眼睛,才惊讶地说道:“呦,小姑娘都长这么大了,快进来,快进来!”我小心翼翼地踏过门坎,抚摸青灰的墙壁,似乎许多事一齐涌到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浅浅笑了。“阿婆,蔷薇开得是那样好。”我指着一株沉沉颔首的花。“是啊,我记得你小时候就喜欢。来,我剪一朵给你。”阿婆转身到屋里取剪刀,眼神里满是溺爱,笑得咧开了嘴,露出微黄却整齐的牙。未变的,还是这笑容。记忆里,也是这样的乡愁。阿婆拿着一朵蔷薇,用纸包好递给我:“当心,有刺哦。”我甜甜地应着。“城市,可没人种这么漂亮的花呢。”“可不是,城里人忙,哪有工夫侍弄花草呢?”我把蔷薇凑近鼻尖,用力地嗅了嗅,我没有告诉阿婆,搬进高楼之后,我还未同邻居说过话。我想,阿婆若知道,一定要说:“你要多对人家好,人家才会和你交朋友啊,是不是?”可是,阿婆,我觉得城里的高楼大厦隔开的,不仅是街道,更是人心。

我与再见时作文

吃饭时,我利落的将我喜欢的一盘菜席卷一空,手中的筷子随意地扔在桌子上,“吱啦”一声推开椅子,起身走到电视机前将聒噪不停的歌唱比赛节目关掉。

蓦然发现你的眼睛一下就没了焦点,但很快回过神来,温柔地轻声问我:“怎么突然不吃了?”

“吵死人了,你怎么总是看这些无聊的东西!”我没好气的回答,拿着手机进了卧室,“嘭”地把门摔上。紧闭的门将内外两个世界隔绝的彻底。

玩了一会便没有了趣味,我无聊地趴在桌子。突然想起那天晚上你悄悄进来又很快出去,像是藏了什么东西。我“腾”的站起来,开始在屋里一厘米一厘米的检查。终于,在角落的箱子下找到了。上面是我的各种不舍得扔的杂物,下面,是一个泛黄的,有着久远的时间气息的本子。打开的一瞬间,我愣住了。上面排列着整整齐齐的娟秀字符。有的句子下面写着日期,像是某天的心情随笔,有的句子下面写着一个书名,还有的下面写着小心翼翼而又细致的诗人名字,最多的就是席慕蓉。

我慢慢的翻着,细细读着,像一个虔诚的信徒。翻到最后,滑落出一张卷边的旧照片,一群年轻的男女。我努力的将你辨认出来,那时的你与爸爸站在一起,婷婷而立,挂着羞涩而腼腆的笑容,扎起的马尾辫温柔地散下。我不知道站了多久,只像做了一个梦,梦见一部旧电影,你是温婉美丽的女主角,捧着诗集坐在湖边石上,嘴角扬起笑容,柳条在你身后微微摆动。梦终于醒了,我却蓦然发现,脸上淌满了泪水。

没有一个生来就是主妇的妈妈,每一位妈妈都曾有一颗细腻的少女的心。你的青春与我的青春放在一起,我将伴着你的青春美好前行。

那一天,我再次见到了你,终于与你相见,但愿还不算太晚,为我放下了最珍贵的,曾为少女的妈妈。

我与小溪再见时作文

再见这条小溪,已时隔七年之久。五一放假期间,爸妈带我来到乡下姑姑家。久别即将重逢,心中有说不出的激动。记忆中的那条小溪,我与你久违了。

穿行在熟悉的乡村中,柔软的土路被坚硬的水泥路代替。村民们的小楼也一座座的在乡间盖起,曾经清幽静谧的乡道,如今也多了汽车来往的尘嚣,巨大的通讯电塔一座座拔地而起,如高耸的巨人,整齐严肃的站立守望着。

脚步渐渐加快,我已无心观望这“现代化”的乡村,努力赶向记忆中的那条小溪,毕竟谁也无法抹去我对它的记忆。

很多年前,在那条小溪中,两个幼稚的男孩,卷着裤脚,光着脚丫,在尽情的玩耍。脚下是清冽的溪水,脚底踩着柔软的泥沙,时不时还有小鱼游过。两人在溪边摸螃蟹、龙虾。大些的男孩显然更熟练,总是先将发现的虾、蟹快速塞进手边的'饮料瓶子里。“哥,你又欺负我。”来呀,你有本事和我抢吧。”两人赤脚在溪水中来来往往,一脚又一脚,嬉戏着,搅起溪中的细沙。两人玩累了歇脚后,便见片刻之间尘埃落定,那溪水依然清澈平静。那是小时候,表哥带我来到这里,这潺潺的绵延的溪水便流进了我心里。天是蓝的,草是绿的,鱼儿是活泼的……(原创投稿)。

走了许久,小溪啊小溪,我终于见到你了!但注目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从头到脚泼了盆冷水。溪水不再明清如镜,显得十分浑浊,漂着些无家可归的垃圾袋、塑料瓶,溪边的那片柔软的湿沙,布满了瓦砾与玻璃渣,远远看到稀少的鱼儿的身影,一靠近,鱼儿便惊恐地销声敛迹。此等溪水,不要说嬉戏,就连洗手,怕都难以实现。溪边只剩几棵枯黄的老树,风吹过时“呜呜”的声响是小溪的悲鸣,令人心中发酸。

我心底的那条小溪,你又在何方呢?

社会的变迁,时代的发展,促使这个小村落也发展了,但小溪呢?七年后小溪早已面目全非。一路上来也曾见到各种工厂,向空中排放黑烟,向河中排放污水,这一幕幕触目惊心。这是人类发展的结果?这不仅是侵蚀着小溪,更是侵蚀着人类的故土!

再见小溪,记忆尚存,却再也寻不回那片记忆。那些所谓的发展、利益,使人们忘却了敬畏自然,忘却了初心,摧毁的不止是这些曾经的净土,更是一代代人的童年美好的回忆。

放手吧!人类该适可而止,饶了这一方净土,饶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不要亲手磨灭我们心底最珍贵的记忆。我现在只能默默祈祷:有一天,当我回来时,我能重新寻回流淌在我心底的那条“小溪”。

我与再见时作文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响亮的读书声从窗户中传出,吓的小鸟一阵飞窜。儿时的时光总是美好的,体育课,与同学肆无忌惮地挥洒汗水,玩累了,躺在地上看见美丽的蓝天,就这样,我与蓝天第一次相遇。也许蓝天是上天派来拯救我的,它总是跟随我到天涯海角,它可以将我的一切负面能量吸收,回报的则是满满的爱。

后来啊,蓝天的宿敌小烟囱笔直的指向蓝天,向其不断的进行攻击,很快,那可爱的蓝天走了,离开了。就这样,我与蓝天分开了。

有别离就会有相见,还记得与蓝天再见时的种种欢乐,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回老家,这下可把小烟囱抛得远远的了,当然,蓝天也随着风儿了来到了这里,抬头一看,我们果然再次相见了。那么长一段时间不见的蓝天,丝毫没有沧桑的样子,只是变得更美,更亲切了。我丢下所有行李,朝着那最高的河畔奔去,瞬间将对蓝天的渴望与思念倾诉出来。旁边的村民笑我是傻子,我只是以笑应答,想着:“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当天晚上,狂风大作,暴风雨把整个村庄冲洗了一遍,也包括蓝天。第二天一早,抬头仰望天空,美丽的同时又多了几分纯粹,果然是漂亮的啊。这一次相见,与蓝天待了很长时间,一切困扰全部被抛弃,只有那一个傻傻的少年在河畔仰天长笑。

而现在,又回到了城里,再也没有见过蓝天,只是一个更为亲切地朋友每天准时迎接我,那就是肆虐的雾霾君。这位朋友将我的蓝天赶走,将我弄得头晕眼花,自己却还高兴地飞舞。都说我们是早上七八点钟的太阳,而我只能看见一阵阵“轻烟”在迎接我们。

永远忘不了与蓝天的再次相见,蓝天到底给了我什么,我只知道距离产生美,所以我那么爱蓝天吧。相反的是雾霾君,它没有给我任何距离,这就是我恨它的原因吧!

我爱我的蓝天,爱它的纯粹与美丽,爱它的可爱与宁静,爱它的广阔与博大。我的蓝天,下次再见!

我与再见时作文

人的一生可以分为很多不同的阶段,而每个阶段的我们都像刚破土的种子,野蛮生长着。

我放下了手里的书,一放就是几年。书籍在我的意识里,逐渐黯淡;书架上一排排摆放整齐的书籍,也跟着落了灰。

我与书籍再见已忘记是哪年哪天,我突然找出了一本沈石溪的《板子猴》我永远记得这本书,即便这好像是我读过的唯一一本沈石溪的小说。我又开始随意的翻书,有时候,翻几页还能找到当年阅读时的痕迹;书籍里还能保存时间、气味,保留着独特的记忆。

这是再一次的不期而遇,我在有了相对较成熟的独立意识下,重新发现了书籍的美。纸质书可能远没有电脑中的文档保存时间长,甚至这一本书,你丢了就是丢了,回收站里是找不到。但书籍的美,就在于当你翻开新的一页,你是否又进入了新的世界;在那里,你有幻想的空间,你可以肆无忌惮的享受作者带给你的书中一切。冬天纷纷扬扬的雪花落在屏幕上,很快就会消失地无影无踪;但秋季吹来的红枫叶,会夹在书里悄悄地度过好些日子,以迎接你们的下一次见面。

我在翻开一本书,扑面而来的是几年前幼稚的自己,然后是依旧清晰的文字。最开始喜欢的故事,现在读起来也还是会觉得很美。书籍就像一座桥,桥的那一端是过去,这一端连接着未来。那段日子里,我走在桥上,看不见它、就说它没用,直到现在,再到未来。

再见时,你依然携着当初的芬芳,让失神落魄的我,重新拥抱满怀美好。

我与再见时作文

枫叶的美,不在眼中,而在我的心上永远地绽放,在我的心上,永远生生不息。

南山的红叶,我是赏过的。第一次上南山红叶,我只感到亲切,也有难抑的惊奇。南山的红叶,是红叶满山、流丹溢彩的。而且山脉绵亘,红到极遥远的地方,来的十分有气魄。

南山的山峦,植被是极丰茂的。黄栌满坡,拓丛盈岗,楸树峰耸,檀木沟伏……却远不及枫叶的烂漫。夏时山色蓊郁,入秋,就渐渐变化起来。先是淡黄,而后是斑驳,最后是红的一统了,满山遍野就一如火烧。

但是,渐渐的,我不再惊诧于它的美,他在我心上所燃起的火焰熄灭了,那渲染了过往的秋色,红极一时的一季霜叶,被我孤零零的抛弃在隆冬夜。惨月朔风中,一场风雪,席卷走了一树枫叶,那片郁郁葱葱的枫林,便在世界上彻底的消失。

人生,总是无声无息的分别,也是不期而遇的相见。当初忘记与她分手告别,如今却忘记与他相约再见。或许正是如此,才给人生留下了无数的机遇。

一场风雪卷走了一山枫叶,还卷走了七年的光阴。这时我已不再是当年呀呀学语的孩童,而是玉树临风的少年。我早已忘记了故乡那山的枫叶,可能是因为淡忘的太久了,既没有丝毫印象——或许是因为它在我心上燃起的火焰,熄灭得太久了。

突然记起它,是好友传过来的一帧图片,枫林在那头向我招手……凭着幼时的记忆,我找到了当年那片枫林山谷。

还没有一览它的雄姿,却先看见一片落叶,乘着秋风,旋舞到跟前——是枫叶!我终于记起了它,秋风袭来,我绿色在秋风中拼命捕捉七年前我第一次闻枫叶的气息:

啊,那是火红的太阳味儿;啊,那是新鲜泥土的气息;啊,那是枯草微余的清香;啊,那是时间流逝的沧桑。

我捻起那片枫叶,纤纤细指在他粗糙的叶面上滑动,我顺着叶脉。感受着她为了这次绽放所留下的凹痕,那是成长的印记,更是它用血与泪磨炼出的坚强。没有一丈宽的叶面,却布下了无数的凹痕,粗糙而且突兀,我也受了震撼。

眼前的那片红,不再像以往看上去的那么朝霞似锦;我看上去的那片红,是血与泪的交融。眼前的那枚枫叶,不再像以往看上去那么年轻气盛;我看上去的那枚枫叶,饱经了数年的沧桑。

我沿着它的边棱,轻轻抚摸,岁月的伤痕在叶脉中褶皱,我隐约感觉捏着叶柄的手指下,来一阵微弱的呼喊,“孩子,你回来了,孩子……好久不见了。”

我哽咽了,我一时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只能够忏悔地望着眼前那枚枫叶,在寒风中滴滴答答落下的,只有牵挂的泪,还有多年来无数无数的愧疚,尽在手指与叶柄无声的沟通。

那枚红叶再次点燃了多年来熄灭的火,那一点星星之火又一次燎漫了整颗赤诚的心,比一片枫林带来的更猛,更旺。我知道改变心态的,不仅仅只是时间,更使我对美的一种心态的转换。

我与枫林的这次再见,勾勒了人与自然亲近的一面,构成了无语,自然在天地间重逢,再见的欢畅曲。

天地间有大美而无言,我们越是看惯了的东西。越是习焉不察,我们要永远用初识的眼光去看待,哪怕它是我们看过无数遍的事物。就像我与枫林的这次再见。

我与再见时作文

我与外婆再见时昨晚梦里,我再一次见到了外婆。她还是穿着那件蓝布衣服,脚上还是穿着她自己做的布鞋,特别显眼的是,她头上包着的还是那张丝帕。满脸皱纹,两只眼睛暗淡无光,凹进眼眶里去了。我的眼泪一下子掉了下来了。我赶紧伸手去扶她坐好,谁知她一下子不见了,原来只是南柯一梦。

我的外婆是毕节乡下地地道道的穷苦农民,她和外公用他们勤劳的双手,整年在土地上忙碌,靠一点微薄的收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外婆有9个子女,两男七女。居然把他们都抚养成人了。其中的艰难困苦是可想而知的。真正是恨不得把一张钱分成两半来用……艰难困苦的生活,使得外婆落下了一身的病。外婆很关心我。小时候我去过几次外婆家。只要一到毕节城,她就打电话问候我们,叫我们路上小心点,她在家里做好饭菜等我们。到了外婆家,外婆添饭,夹菜给我们吃。在和外婆相处的一段时间里,她教会我玩许多游戏。如:老鹰捉小鸡、躲猫猫等。那时候我家住在乡下,和姨妈家紧挨着。因为外婆有病,所以从不走远处。可外婆因为惦记着妈妈和姨妈,所以不怕晕车,不怕三百公里的艰辛路程,跑跑停停,停停跑跑,终于来了。一来,就玩了大半年。难怪生活优裕的五姨妈说:“妈从不去哪家玩,这回居然在你们家玩了大半年。”后来我家和姨妈家搬到贵阳来,还有一个姨妈也到贵阳来打工,和我们住得很近。爸爸妈妈姨爹姨妈开着自己的车去接过两次外婆。

第一次到了距外婆家六十里的青长,外婆晕车,就把外婆送回去了,只好接外公一个人来玩。第二次去接外婆,可到了青长,外婆又晕车了,还很严重,只好把她又送回去。由于病情严重,还住了院,最后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人活不了多久了,快去和她说说话吧。得知这个消息后,爸爸妈妈和两个姨妈带着我和哥哥姐姐连夜赶回毕节老家。我们到医院时,外婆已经走了,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旁边的外公和其它姨妈们不停的哭。妈妈和两个姨妈看了外婆后,跑到外婆身边也哭了起来。就这样,外婆永远的离开了我们。亲爱的外婆,我家和姨妈家都不像以前那样艰难困苦了,姨妈家修起了两层楼的宽大的房屋,我家也在贵阳买起了房子,我们的生活比起过去,真是天壤之别。可是我们却没能把你接到贵阳安享晚年,而你却永远的离开了我们。要想见到你,只能在梦中了。

我与母校再见作文

学校还是那个学校,里面的植物还是记忆中的一样。但现在,熟悉的教室和楼房,仿佛正慢慢的变陌生。

——题记,致即将消逝的童年。

校园里有我的记忆。一年级时来到学校,刚从懵懵懂懂的幼儿长成活泼的少年,对眼前的“世界”一片陌生,充满了新奇,但也会在上学是一步三回头。但这种表现,在与学校的朝夕相伴之中渐渐没有了。人生的路还很长,小学的生涯只是一个起步的阶段,老师对我的教诲,是让我前进的动力。

快分别了,总有一肚子的话想说出了。对母校我想说:“润养我的大树是你,我遨游的大海是你,我所难忘的事是你……现在,我为我的母校为荣,未来,我会让你为我而骄傲。”

同学,你是我的伙伴,朋友。我想对你说:“遇见你,是缘分;认识你,是同学;离开你,是分别;几个春秋,一起学习,一起成长。前路茫茫,一路向前,以后有缘再见。”

老师是引领我们成长,帮助我们学习。特为我们付出,为我们辛劳。我会对他说:谢谢你老师,陪我几个冬夏。诲人不倦,教导有方,让我们茁壮成长。你是那引领的鸟儿,带我们向远方飞去;你是那发光的灯塔,照亮我们成长的迷雾;你是那春蚕和蜡烛,到老也让学生成长。

“春天把花开过就走了,如今落红遍地,我却等待而又流连。”这是泰戈尔的话。这句话中的“春天”不正是母校,“花”不正是我们吗?在这里,我度过了我的童年,有喜有忧。再见了,母校。再见了,我的“家”。

我与故乡再见时作文

老家在四川,与它分别已有三年了,当我再次与它相见时,一切都已变了。时过境迁,它的变化给我带来了更多惊喜。

下了飞机,驶在高速上,两旁全然没有了城市的喧嚣,映入眼帘的是连绵起伏的山脉和几户坐落在山腰上的人家,几缕青烟,袅然升起在青翠的山林间,飘荡在这片被绿色覆盖的大地上。打开车窗,清新的空气充盈了狭小的空间。又是这熟悉亲切的感觉。哦,四川,好久不见!

到达目的地,如今的老家竟已是一个繁华小镇了,让我感到有些惊讶又陌生。晚上的四川还是老样子,天黑得比上海要晚一些。已是七点钟,天上却还是蒙蒙亮。老头们在街角打牌,老伴们就在广场上跳舞,年轻的父母带着孩子们四处游乐,推着餐车的小贩也陆续占领这夜幕,市井的亲切与热闹一片祥和,给小镇带来不一样的色彩。

一阵香气自街角传来,夹杂着辣椒和各种配料的味道。啊,多么熟悉的味道,勾引着我。寻味而去,是一个四川特有的油锅串摊车,食材在油锅里炸得金黄,在调味碟中碰撞,在行人的嘴里发出“滋滋”的声音。香气弥漫街头,周围的空气也早已熏染,这味道瞬间打开了味蕾的记忆,我咽了咽口水,毫不犹豫地走向前去。

拿了几串放入盘中,递给老板,老板笑笑,一声地道的四川话:“好嘞!”他接过盘子,把串串放入滚烫的油锅中,串串在油锅中发出“滋滋”的声音,一点点缩水,很快表面变得金黄,飘出阵阵香气。

过了一会儿,只见他把串串一提,在锅边一抖,抖掉多余的油,放入调味盘中,我看他拿起辣椒粉就要往里倒,连忙道:“唉,老板少加点儿啊,微辣!”

“你是外地人吧,要加点折耳根吗?”老板又笑,笑得憨厚又实在,豪放又亲切。

我很好奇折耳根是什么,便让他少放些。各种调味料包裹的串串散发出令人难以抗拒的香气,我坐下来尝一口,一股浓郁的香味让人欲罢不能。后来我才从爸爸口中得知,折耳根就是鱼腥草,本地人很爱吃。

这浓郁而热烈的味道,不仅象征着四川人民的热情,也象征了这座热情的`城市。口中的串串,又辣又腥,却还想接着吃。吃完了串串,虽已满头大汗,满脸通红,但是,爽啊!一身轻松。

四川,充满魅力的故乡,当我与你再次相见,已一头醉倒在了你的怀里。

我与春天再见时

冬天的寒冷还没有被驱散,但这三月份,正是春姑娘尽情展现魅力的时刻。而在素净单调的冬季里,我总是在盼望春天,盼望她的莺飞草长,碧柳飘扬,因为我和她有约。我与春天再见时,我想她一定早已是一个美丽又婀娜多姿的少女。

我望着枝头的鸟儿叽叽喳喳地哼着初春的旋律,也许是我曾经不去留意美,因为我突然发现:春天竟是那样富有诗情画意。那棵樱桃树竟然在无意间开花了,青绿色的小果实若隐若现,花瓣就像涂了胭脂那般,好想把它当做果实吃进去。再仔细一看,这颗樱桃树竟然已经长得这么健壮了,粗细不同的枝条在半空中盘旋,就好像做梦一样。花坛里本来干黄的土壤,霎时间变得这样肥沃。

我与春天再见时,虽然还是那个百花齐放百鸟争鸣的日子但我已经不是那个稚气的孩子了,我成长了。春天在告诉我们现在正是学习的大好时光,所谓“一年之计在于春”。尽管我们眼前有迷惑,有不快,但每每想起自己肩负的使命时,热血就涌遍全身。

春,明年还在这天相见!

我与母校再见作文

母校,那个曾经让我朝思暮想、魂牵梦萦的地方,今天,我终于有机会与它再次相见。

多少次在梦乡里路过,但因觉得自己没有取得较好的成绩而难为情进去,但如今一见到校园里那嫩绿的小草、美丽的鲜花,可爱的常青藤,熟悉的老师……又怎能不使我心动?跨入久别重逢的校门,迎面的一阵阵晨读声进入我的耳朵,门前的池塘,池塘中的小鱼,池塘边的小草,一次又一次拉开了我记忆的门。

曾几何时,我也曾是这里的一株幼苗,也曾快乐成长,可现如今,我已不再矮小,开始健壮成长了。只是三年级教学楼墙上的标语已落满了岁月的尘埃,那些曾经激励我成长的名言,让我看了不觉旧事萦怀,思绪万千。多久没来了呀,那时的我写得一手好字,无论哪节课都极其认真,语文似乎给了我更大的动力,让我在书海里尽情遨游,而眼前那些认真学习的孩子仿佛就是我们当年的缩影。

那曾今破旧的食堂,也已经重造了,很整齐很美观。可那里曾经堆着的破砖烂瓦,也是我们每一次午饭闲暇时间的快乐的所在。

不知不觉,来到了那个曾经让我刻骨又铭心的告别仪式大厅。门口就是当年拍毕业照的地方。还记得拍毕业照那天,天空下着濛濛细雨,似乎也在提醒我们伤离别,惜离别……抬头又见那个舞台,那里我曾和几个小伙伴一起朗诵诗歌,和全班同学一起大合唱。

再见母校,这里的一切熟悉又陌生。亲爱的母校啊,你经历了多少沧桑岁月的洗礼,却风采依旧,历久弥新,始终焕发着无尽的活力,一如鲜艳的五星红旗久久地飘扬在校园之上。

亲爱的母校啊,我多想再做你怀抱中的那个少年,但我知道对于我们,你已倾尽所有,无怨无悔了。我也知道我已羽翼逐渐丰满,正欲展翅高飞。母校啊,你放心,我一定不会辜负你对我们的期望,当下次再相见时,相信你一定会为我们感到欣慰的!

我与再见时作文

被生活的琐碎湮没了的绮丽情怀,是为爱而牺牲。

吃饭时,我利落的将我喜欢的一盘菜席卷一空,手中的筷子随意地扔在桌子上,“吱啦”一声推开椅子,起身走到电视机前将聒噪不停的歌唱比赛节目关掉。

蓦然发现你的眼睛一下就没了焦点,但很快回过神来,温柔地轻声问我:“怎么突然不吃了?”

“吵死人了,你怎么总是看这些无聊的东西!”我没好气的回答,拿着手机进了卧室,“嘭”地把门摔上。紧闭的门将内外两个世界隔绝的彻底。

玩了一会便没有了趣味,我无聊地趴在桌子。突然想起那天晚上你悄悄进来又很快出去,像是藏了什么东西。我“腾”的站起来,开始在屋里一厘米一厘米的检查。终于,在角落的箱子下找到了。上面是我的各种不舍得扔的杂物,下面,是一个泛黄的,有着久远的时间气息的本子。打开的一瞬间,我愣住了。上面排列着整整齐齐的娟秀字符。有的句子下面写着日期,像是某天的心情随笔,有的句子下面写着一个书名,还有的下面写着小心翼翼而又细致的诗人名字,最多的就是席慕蓉。

我慢慢的翻着,细细读着,像一个虔诚的信徒。翻到最后,滑落出一张卷边的旧照片,一群年轻的男女。我努力的将你辨认出来,那时的你与爸爸站在一起,婷婷而立,挂着羞涩而腼腆的笑容,扎起的马尾辫温柔地散下。我不知道站了多久,只像做了一个梦,梦见一部旧电影,你是温婉美丽的女主角,捧着诗集坐在湖边石上,嘴角扬起笑容,柳条在你身后微微摆动。梦终于醒了,我却蓦然发现,脸上淌满了泪水。

没有一个生来就是主妇的妈妈,每一位妈妈都曾有一颗细腻的少女的心。你的青春与我的青春放在一起,我将伴着你的青春美好前行。

那一天,我再次见到了你,终于与你相见,但愿还不算太晚,为我放下了最珍贵的,曾为少女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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